苦儿流浪记读后感100字到500字
我喜欢看《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在这本书里,雷米经过许多困难,最终找到了亲人。在路上他跟主人维达理学习表演喜剧。而在他的主人被抓后,雷米在没有主人的时候遇见了许多好心人。在矿难中学到了学究的冷静和他的思想;在路上碰到了玛迪亚,和玛迪亚成了好伙伴。最后克服了种种困难,遇到了他的家人。
我要向雷米学习,学习雷米的善良和坚强。
高中《简爱》读后感800字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以自己为原型筑就了我们心中的简爱。
简爱从小失去父母被寄养在舅母家,受尽舅母白眼,后来被送到慈善学校学习。毕业后,简爱被应聘到圣德非尔园做了家庭教师,在相处的过程中她与男主人公罗切斯特相爱。但在结礼上她才得知罗切斯特早已与一个疯女人结婚。简爱悲伤的离开庄园,偶遇自己的表哥表妹,但她拒绝离开英国。在得知心爱的人被伤害后残疾,她毅然而然的回到男主人公身边并与其过上幸福的生活。
我首先被简爱追求自由感动,他不愿在舅母施舍与虐待下度日,不被之前施舍而迷惑,决定在慈善学校自力更生;在得知罗切斯特已婚后,维护自己的尊严,不顾他的再三恳求,忍痛离开庄园。
其次被简爱的善良而感动,在生活中,有许多人以貌取人:看到路边上缝头垢面的乞讨者就视而不见,当作空气看待;有些爱慕虚荣的妇人总是和别人比身份地位,目中无人;世界各地还存在着许多种族歧视,美国至今还对黑人有歧视感,瞧不起人黑人。但我们应该学习大科学家爱因斯坦的作法,身份地位那么高的人还向小女孩请教怎样穿衣。
简爱出生不幸,受尽虐待,不能体会爱的温暖,但她勇敢坚强,追求平等;她最重要朋友海伦去世受到沉重打击,没有退缩;在婚姻中受到欺骗,悲痛万分,她不贪恋虚荣,也不因为爱继续和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而是为尊严坚定的离开。
简爱还十分乐观,在受到人生的重大打击,她内心承受这重大痛苦,但她没选择沉沦。她到乡村做了教师并认真工作,在教学中发现学生的可爱之处,找到了生活的美好。同时,她的淳朴善良受到了人们的喜欢,在乡村她用充实的生活弥补了心灵的创伤,她用积极乐观的精神重塑美好生活。她让我懂得了在生活在即使遭受打击,失去信心,也要热爱生活,不仅仅是在顺境中享受美好,更需要在面对挫折时保持对生活的热情积极乐观,才能沐浴生活的阳光。
《简爱》一书用细腻的心理描写,引人入胜修辞手法,还原了女主人公由折起伏的生命,歌颂了摆脱一切的旧习俗和偏见的勇敢。
扎根于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基础之上的深挚爱情,才具有强烈震撼心灵的力量!
朝花夕拾读后感初一
初读这本书,讲实话,我也不是很读得懂。就连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我也是学得似懂非懂的。我甚至觉得:鲁迅的这些文章,看起来简直就是象在跟你聊天似的,哪算得上什么名著?
后来多读了几遍,我懂得了,不要把这样的名著当作美文,其实,这本书的文章看似“聊天”也正是鲁迅的文字魅力所在。它看上去很朴实,甚至比较口语化,但为什么却能够深深地吸引人呢?就是因为这样的朴实,让人感觉很亲切,就象他站在你面前跟你诉说着什么似的,“说”到兴奋处,文字又会变得非常热烈,这就让人能够从中品味和感受鲁迅的点点滴滴。
郁达夫是这样形容鲁迅的文字的:“鲁迅的文体简练得像一把匕首,能以寸铁杀人,一刀见血,重要之点,抓住之后,只消三言两语就可以把主题道破。”是的,这个特点在《二十四孝图》这篇文章中表现得一览无遗。一开头,便以“寻咒”从侧面点出中心,接下来便诉说了一段他童年的一段故事。其实,鲁迅先生是话中有话啊,他借着说童年看《二十四孝图》的事情,其实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即对儿童的不重视。儿童都读不到他们应该读的书,而人们却熟视无睹,这难道不该引起我们的反思吗?然而我又想到了现在,现在的孩子们别说爱读书,他们连根本不想读书,不思学习。再看看那时侯的孩子们,他们渴望读书却没有书读,而现在我们有书读却不愿读,这难道不是一个令人悲哀的现象吗?
《朝花夕拾》中那几篇描写人的文章,我是比较喜欢的。首先,这些文章的内容比较吸引我——因为我喜欢看到各色各样的人,再加上鲁迅那种轻松而生动的语言,读着读着,你仿佛就可以看到那个人似乎站在你面前一样。比如《阿长与山海经》,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我们学过的课文中的“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可悲的人啊!
直到写完了这篇朝花夕拾读后感,“感”到了这么多,我觉得我才算是真正地读懂了《朝花夕拾》。
三国演义读后感范文700字
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使我意味深长。《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这本书刻画了200多个人物形象,把许多人物写得淋漓尽致,比如说:刘备、关羽、曹操、诸葛亮等。这本书主要写魏、蜀、吴三国之间发生的斗争,这本书从东汉末年一直写到晋朝那个时代。书中有几个人物让我对他们产生了很深的感受。
首先是刘备,从一开始的桃园三结义这个故事就让我对刘备产生了很深的感受,他非常重情义,也很有爱心,也非常的顾全大局,就拿三顾茅庐这个故事来说,刘备为了统一乱世,三次才请到了诸葛亮,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十分敬佩他。但刘备也有一个缺点,就是受到打击不能控制自己,关羽、张飞被杀害后,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听诸葛亮的话,一定要攻打吴国,导致失去了一员战将,如果他当时听从诸葛亮的话,就一定能联吴抗曹。
然后是关羽,他一生获得了许多的战功,比如说: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华容道义释曹操等等,他为了与刘备会合,便不远千里来找刘备,斩颜良,诛文丑,结果鲁莽的张飞以为他背叛了刘备,准备要杀他,然后又看见他跟敌方打仗,这才明白。于是关羽和张飞准备一起去找刘备,最后终于与刘备会合,想象着那令人激动的场面,真为他们而高兴!在书中描写关羽的一句话是: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手拿青龙偃月刀,还有赤兔马。这样搭配,简直是无人能敌!
最后是曹操,曹操是有名的政治家、军事家、诗人。他在与刘备煮酒论英雄时说:当今天下,英雄只有你我二人,刘备吓的把筷子掉在了地上,又装作害怕打雷,这才蒙混过关。他在统一魏国时,可以说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他的策略,无不可以统一天下。但曹操生性多疑,在赤壁大战中,只是因为周瑜的一个小计策,而失去了蔡瑁、张允那么好的将军,也导致了他们没有好的水军将领,也没能识破庞统为他提供的连环计,结果大败而归,全军覆没。最后让司马家一统了乱世。
通过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刘备教我们什么事情都要冷静对待;关羽教我们忠诚就能得到别人的信任;曹操教我们做什么事情都不要多疑。我们只要取长补短,就能战胜一切困难。
水浒传读后感600字高中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读了水浒传这本书后,我认为这是一本是引人入胜的传奇故事,它真实地描写了北宋时期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炉火纯青的社会历史画卷,说明造成农民权益根本原因是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
在书中,奸臣当道、贪官横行的北宋,一百零八位好汉各有不同的原因和情况,先后聚义,纷纷被逼上梁山,扯起“替天行道”的杏黃大旗,劫富济贫,走上反抗的道路:“花和尚”鲁智深是一位粗中有细,非常直率,却侠骨柔情,救穷苦人于水火的真汉子;阮氏三雄的造反是由于官府的剥削而生活不下去,在“智多星”吴用为“托塔天王”晁盖献计,联手智取生辰纲;武松出身贫民,他疾恶如仇,为打抱不平和报杀兄之仇,屡遭陷害,终于造反;宋江三打祝家庄;英雄排座次;大闹大名府,大败高太尉,受招安被封为武胜军承宣使。卢俊义、宋江、李逵被害后,吴用与花荣一同在宋江坟前上呆自杀,与宋江葬在一起。
读了这本《水浒传》,使我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水浒传》又是一幅长长的历史画卷,它展示了北宋的政治文化与社会景观,将当时各个阶层人们的生活面貌囊括其中,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梁山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及统治阶级的罪恶。林冲、呼延灼、关胜等朝廷官员一心报效国家,却被奸臣所害,可惜!宋江为了当朝廷命官而不惜牺牲曾多次出生入死的结拜兄弟的性命,最后落得被朝廷奸臣毒死的下场,真是死有余辜,活该!
《水浒传》不单以情节的生动紧张取胜,还有较丰富真实的细节描写,它确实是一本非常耐人寻味的好书。通过看《水浒传》这本书,使我更好得领略到我国古典文学名著的艺术魅力,让我更加喜欢看古典文学。
朝花夕拾读后感初一
最近,我看了一本散文书——《朝花夕拾》。这是一本回忆童年生活的散文,就更加充满了个体生命的童年时代与人类文化发展的童年时代所特有的天真之气。书中有批判,有嘲笑,可以视为鲁迅的杂文笔法向散文的渗透,不仅使其中的韵味更加丰厚,而且显示了鲁迅现实关怀的一面,这也是真正的鲁迅。这本书确实非常好看。《朝花夕拾》与一般的自传或回忆录的写法不同,它不是个人生活的编年史,而只是从生活回忆中选取一些有意义的片断,写出一组既各自独立又具有连续性的系列散文。鲁迅的生活阅历相当丰富,即使在本书中所反映的青少年时代,可写之事也很多,但他只从中选取了十个题目,这与他一贯主张的“选材要严,开掘要深”的严谨的写作态度有关。这十篇散文,每篇都有很深的思想意义和很高的艺术水平,在众多散文中,可以称得上是上乘之作了。这本散文中,我觉得最好的一篇是《阿长与〈山海经〉》,这一篇散文里,鲁迅曾怀着真挚的感情为长妈妈呼唤:“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他的魂灵!”这种刻骨铭心的人间挚爱,显露了鲁迅心灵世界最为柔和的一面。还有那《二十四孝图》中的“卧冰求鲤”、“老莱娱亲”,被鲁迅斥责了一顿,好有趣!《朝花夕拾》以清新、平易、深情、舒缓的笔调记述了鲁迅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生活片断,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挚诚怀念,寄予了对现实的思考。希望大家多多去看《朝花夕拾》《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假期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一个以笔代枪,同恶势力不屈抗争的伟大斗士,此刻成了一个远游归来的慈爱温和的长者,在自己魂牵梦萦的故乡和心灵的家园中轻轻拂去岁月的积尘,而后,气定神闲地娓娓道出一个个生动清晰的故事,一个个鲜活形象的人物——长妈妈、衍四太太、五猖会上的无常、百草园中的美女蛇……
在这个摇曳多彩的记忆里,我最爱留恋徜徉的便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那个充满了生趣的小小百草园。
幼时的鲁迅,不时到园里的泥墙根去捉蟋蟀,常常拔起何首乌接连不断的根,为贪嘴而去摘带刺却酸的覆盆子。童心总是充满无穷的好奇和探究的渴望,小小的百草园给了他无尽的欢乐,幼嫩的心灵也因此变得新鲜透亮。
读《朝花夕拾》,我也真正领悟到,正是大自然和淳朴的乡民给了幼年鲁迅美和爱的启蒙,使他拥有了一颗丰富细腻而向往美好的心灵,并丝毫没有因为岁月的流逝而变得粗糙麻木。以致二十多年后当他回忆起故乡的旧事与童年的乐园,哪怕是对其中的一草一木,依然充满了深深的眷恋。
鲁迅先生留存于世的诸多作品,《呐喊》《野草》《故事新编》等,今天读来依然令人难以释怀。在如今物欲横流的尘世中,人们夜以继日地为名利而奔波劳累,为情感而困惑烦恼,又有多少人早已忘记了花草的芬芳,鸟儿的啁啾,忘却了人始终是来自自然而又归于自然的“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规律呢?
在喧嚣嘈杂的都市中,在容易迷失自我的生活里,送你一本《朝花夕拾》,愿你的心情变得平静而释然。正如书名“朝花夕拾”,这本书就是在长大以后,把自己小时候的琐屑一点点拼凑起来。每个人都能够做到的事,因为有了爱,鲁迅做的最好。
高中《简爱》读后感800字
夏洛蒂的这本《简·爱》出现时引起了轰动,不过,当时她用了一个假名字柯勒·贝尔。大家谁也不知道这个名不见经传的柯勒·贝尔是什么人,连是男是女也不是很难确定下来。最后,谜团终于解开了,这是位个头矮小且相貌不扬的乡下姑娘,他的真实名字为夏洛蒂·勃朗特。夏洛蒂·勃朗特1816年生于英国北部约克郡的豪渥斯的一个乡村牧师家庭。母亲早逝,八岁的夏洛蒂被送进一所专收神职人员孤女的慈善性机构——柯文桥女子寄宿学校。在那里,她的两个姐姐玛丽亚和伊丽莎白因染上肺病而先后死去。于是夏洛蒂和妹妹艾米利回到家乡,15岁时她进了伍勒小姐办的学校读书,几年后又在这个学校当教师。后来她曾作家庭教师,最终她投身于文学创作的道路。夏洛蒂·勃朗特有两个姐姐、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两个妹妹,即艾米莉·勃朗特和安恩·勃朗特,也是著名作家,因而在英国文学史上常有“勃朗特三姐妹”之称。
我很喜欢《简·爱》,因为这本书成功的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追逐自由和勇敢的妇女形象。这本书主要讲了简·爱那曲折的爱情故事。
这本书的思路,对我来说十分新奇,结果永远让人猜不到。尤其是中间那位疯女人的突然出现,令人惊讶不已。原本简·爱与罗切斯特就要结婚了,可梅森出面制止并告知了简·爱真相。简·爱知道了这个疯女人的存在,而她最不能接受的是疯女人为罗切斯特的妻子。于是她一无所有的出走了。不过,精彩还在后面。其实简·爱还是放心不下她心爱的罗切斯特,最后她放下了心中的包袱,去找罗切斯特。只可惜早已物是人非。疯女人将罗切斯特那美丽的大别墅烧着了,美丽的桑菲尔德被烧成了一片废墟。她自己从屋顶上跳下来摔死了。罗切斯特的眼睛完全瞎了,手也断了。简·爱只看到了一片废墟,她伤心极了。找到了罗切斯特后,她心疼不已。令人欣慰的是,有情人终成眷属了,他们不会再分开了。简·爱说:“我会做你永远的眼睛!”这句话不免让人阵阵心酸。
这本书值得我们学习作者的写作思路,也让我们回味无穷......
骆驼祥子读后感500字左右初中生
最近,我读了老舍的名著——《骆驼祥子》,从而令我感触良多。
小说通过一个旧人力车夫的辛酸故事,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善良、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祥子老实、健壮、纯朴,对生活有骆驼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后来,经过3年的省吃俭用,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车,但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第二次他又攒够了钱,却又被那可恶的孙侦探给怍了去。第三次,他娶了虎妞,还用虎妞的钱买了车子,本来日子过得已经很不错了,可是虎妞却难产死了,祥子伤心欲绝,没法了,只好把车子卖了来安葬虎妞。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它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他成了一个麻木、潦倒、狡猾、好占便宜、吃喝嫖赌的行尸走肉。
这本书让我认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多么令人畏惧,竟然有把人变成鬼的罪行。祥子仅仅是北京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人力车夫,在社会上是不显眼的,但命运还是不能放过他,折磨好强的他,毁了他的梦想,后来沦为自甘堕落的人。悲剧总是令人毛骨悚然,胆战心惊。
人们常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祥子胸怀大志,勤劳节俭,为什么最终还是走投无路?为什么非把他逼上梁山不可?难道那是个不让好人有活路的社会吗?
其实祥子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典型,他的下场就是当时社会所有无权无势的人们的下场。从中可以了解到,在当时混乱的社会里,人们是过着怎样的生活。
我们现在的社会就是美好的,幸福的。没有自私,不幸和残酷了吗?回答是肯定的。现在社会,有许多人进步了,也有许多人退步了,这个退步是指人们的心灵变得败坏了,丑恶了,他们去赌、嫖、抢劫……无恶不作。然而社会总是要进步的,我们只能用强制手段去制裁这些人 。
百年孤独读后感
作为人类思想精华的名著书籍,一直都是大家在学习和参考的典范,也是一种文化传承的必修课。读后感与其看做是种作业还不如看做是一次对于原著作者的思想交流、碰撞。本栏目为大家提供了大量的名著资料,希望大家在这里能找到相同的火花,多交流。(本文为你提供读后感范本两篇。)
篇一:
《百年孤独》是我比较喜欢的外国小说之一,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和读其它书都很明显的不同,这可能就是本书的特点之一吧。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就是全书几乎没有任何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
“不管走到哪,都要永远记住:过去是虚假的,往事时不能返回的,每一个消逝的春天都一去不复返了。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也只是过眼云烟”坦白地讲,这部30万字的《百年孤独》,很好看,你会时而放声大笑,时而眉头紧锁,当时重复率最高的表情是“瞪大的双眼”因为据说本书是公认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最具代表性的作品。
《百年孤独》,却缺乏这种积极的精神,只有偶尔几个积极的人物,比如活了115-120岁的乌苏娜,他一直活到十几章(本书一共才20章),那个时候他的曾曾孙子都出世。了总的来说本书的基调还是黑色的,结尾那句话“遭受百年孤独的家庭,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我的理解与书中的简介不同,书前面的简介说这句话代表的是积极,黑暗总会过去,光明即将来临。
我却觉得这句话是为这个悲剧魔幻的家族100年的孤独历史画上句号。并不预示着以后的家庭就不孤独,而孤独其实是挥之不去的,谁也逃不掉的。书中的人物都是孤独的,但每个人面对的方式有所不同。
奥雷连诺上校采取的方式是战争,永无休止的战争来排遣孤独,但战争只让他更加寂寞。梅梅用的是爱情,可惜他的爱情不被母亲允许,寂寞也就依然如影相随。
看《百年孤独》我一直在思索一个问题,这个家族为什么是孤独的。我想来想去都貌似找不到答案,或许是因为代沟,或许是与世隔绝,还是说作者根本就不想说原因,只是表达一种状态?都像,又都貌似不对,这个问题仍然在困扰我,希望朋友们看了之后大家讨论讨论。
这本书在我看来真的是很不错,其中反映出的人生常态和人情世故,以及对人的本质的研究,作者都可以说是十分透彻的,透彻的让人感到有一丝害怕的感觉,这就是书的杀伤了!
篇二:
读百年孤独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浅见---《百年孤独》读后感。
记得某天的课堂上,它以它那错综复杂的开头秒杀了我,以至于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无时无刻不在寻找这本书。
奇怪的是,下至街边的小摊上至国图,我竟然都没没有寻觅到她的倩影,终于,在今年的地坛书市上我找到了这本书。感谢史铁生。
接下来便是漫长的啃书过程。
我记得不知在哪看过有人说,看完这本书,只有一个感想:我靠。
在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惊讶的发现,我竟然也由衷的赞同此观点,然而本着低调的态度,我把此感想概括为:哇塞。
马尔克斯简直太强大了,以至于让我在读书的过程中一直在感叹,他得错乱成什么样才能写出这么一本天马行空的书啊!魔幻主义容易,现实主义容易,然而什么叫魔幻现实主义,这还真得马尔克斯这种半疯半正常的生物(我猜的我猜的)写得出来。
看完书后我怀着错乱的心情整理了一下思路,《百年孤独》是通过讲述了马贡多镇奥雷良诺家族七代人在百年里从兴盛到衰落的过程。
后来查资料知道,马尔克斯是借此家族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兴衰史,所以在读此书的过程中,我总是不可避免的想起《红楼梦》,同样是庞大的家族人物关系,同样是大跨度的时间幅度,同样是借家族事件反映时代变迁,更重要的是,同样是在现实中带有浪漫的魔幻夸张主义风格。于是我坚定地认为,如果曹先生和马先生都还健在,那么此二人一定是知己。说不定让马先生去续写曹先生的红,都会比高鹗写的好(开个玩笑,高先生不要介意)。
在读《百》的过程中想起的另一部文学作品是陶渊明的《桃花源记》,读后感《浅见---《百年孤独》读后感,二者都描述了一个遗世独立的世界,然而前者安静祥和,"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后者热闹纷繁,最终不可避免的走向毁灭。然而不知为何,二者都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孤寂之感--所以我们是不是可以说,不论理想如桃花源,还是现实如马贡多,都不可避免"孤独"这种伟大的气质呢?所以我们可不可以说,孤独本是历史的常态呢?
正如《百》中,这种孤寂不仅仅体现在马贡多镇地与世隔绝中,更体现在奥雷良诺家族里每一个人都不被彼此所理解的沉闷与寂静中。
就算在家族最兴盛的时期,在那一场场舞会与纵情之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乌苏拉独自持家的淡薄背影,也可以看到霍塞.阿卡迪奥这个家族的创始人被绑在树下的无奈与落寞,也可以看到奥雷良诺上校在银匠间里独自研究的寂寞与深沉。我们看到阿玛兰塔,看到雷蓓卡,看到那些家族里的成员,一个个在自己的世界里,彼此隔阂宛如一座座孤岛。
所以,在那一代代的繁衍生息中,我们看到先辈们的功绩轻易被后代所遗忘,我们看到先辈留下的优良传统在时间的消磨中渐渐被磨损,事实被谣言掩盖,亲情被利益替代….这些在马贡多发生的事,多么像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时代。
既然是魔幻现实主义,那么此书一定有很多象征意味--象征智慧的墨尔基阿德斯,美好光明的象征蕾梅苔丝,坚强勤勉的代表乌苏拉,等等等等。正是这些人,是他们身上所携带的精神符号,指引着整个家族乃至马贡多一步步向前走,当这些人渐渐消失,当这些品质渐渐流失掉的时候,意味着家族的终结。
这是一个家族的悲剧,也是一个时代的寓言。
而这个时代,可以是过去,可以是未来,更可以是现在;可以发生在马贡多,可以发生在拉丁美洲,更可以发生在我们身边。认真想想,是什么让马贡多最终走到尽头,尽管外界给予了他重重的阻碍,然而,真正让他毁灭的,是家族里的每一个成员。
我一直相信,每一个时代,有兴盛必然有衰落的那一天,然而在延缓这种衰落的过程中,什么最重要?--是人民。一个国家,一个时代的命脉并不由其执政者所掌控,而恰恰在那些看似单薄的人民之中,就像伟大的乌苏拉那么操劳了一辈子,最终还是没能阻挡这个孤寂的家族消失殆尽的时刻。
读《百年孤独》的时候伟大的祖国刚好发生了动车追尾的事故,联想到马贡多,觉得此刻正飞速发展的中国那么像兴盛时期的奥雷良诺家族--所以我有些担心,在这种兴盛之下,是否掩藏着摧枯拉朽的悲剧意味?
这是一部很伟大的作品,一边读过我甚至连人物关系都没搞透彻,我知道以上的观点是浅了,愿马尔克斯,愿奥雷良诺上校原谅。
其实我特别期待,有哪位才华横溢的导演,把这本著用影像表达出来,那一定精彩绝伦,深邃不已。
根鸟读后感300字
作为人类思想精华的名著书籍,一直都是大家在学习和参考的典范,也是一种文化传承的必修课。读后感与其看做是种作业还不如看做是一次对于原著作者的思想交流、碰撞。本栏目为大家提供了大量的名著资料,希望大家在这里能找到相同的火花,多交流。
(本文为你提供读后感范本两篇。)
篇一:
在国共两党战争时期,白军的一架飞机到苏区参加围剿行动,白雾像一块布把飞机裹得严严实实,白雾的突然袭击不得不让飞机迫降在一个叫石坦的村子里,飞机的迫降引起了村民的惊慌,更让老奸巨猾的蒋介石怀揣一块心病。几个孩子为了保护飞机。让飞机重新飞上蓝天,经过了生死未卜的战争,他们经历了千千辛万苦。历尽险阴,给敌人斗智斗勇,终终于让红军的第一架飞机飞入云端。也实现了孩子们的飞翔之梦。
《银鸟记》这个帮故事让我深受感动,在飞机保卫战中,他们的意志像钢铁般那样坚强,是我们学习的榜样,那时的学堂还是一个简易的草屋,没有纸和笔,他们只能用树枝在沙地上写字,而我们却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又拥有无尽的笔和纸,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比起原来是相当的幸福呀!但是,我们却生在福中不知福,不珍惜宝贵时间,让时间一份一秒的流过去,我们拥有良好的学习条件,更应该好好学习,长大为祖国贡献出小小的力量。
在生活中,我们更不能向困难低头,应当百折不回,勇往直前,要团结一致,要谦让,更需要意志坚强。为美好的明天而奋斗。
篇二:
根鸟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少女到悬崖上采花,一不小心掉进了峡谷。她出现在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摇摆、清醒、执著、一往无前,他在痛苦中品尝快乐。西去的路上,根鸟被叫长腿的叔叔骗到了鬼谷去拉矿,后来在独眼老人的帮助下才逃走了。但他的父亲已经去世,他就烧了自家的茅屋继续西行。他又碰见了板金,但板金也永远闭上了双眼。根鸟最后就这样一个人生活在世界上。
这是一部迷人的梦幻般的小说,它让人在梦幻中游走,在真实中体验人性。它让我感到快乐、恐慌,还有悲伤。但最重要的是根鸟坚强的斗志令我十分感动与佩服。
《花脸》读后感范文
今天我读了冯骥才老先生的作品《花脸 》,我仔细看了看,里面写的很生动,具体,下面就让我来给大家谈谈我内心的感受吧!
通过阅读, 这篇文章是冯骥才写的,主要写的是:冯骥才小时过年,和舅舅一起去买年货,舅舅在市场上给冯骥才买了一个花脸,就因为这个花脸,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他得到这个花脸的时候每天带着它,亲戚来串门时表演可有一次有人来了他想从楼梯把手上滑下去,给客人一个惊喜。
可没想到,滑是很顺利在挥舞大刀,还没挥几圈那大刀不听使换了,“啪啦”一下子把花瓶砸碎了,他爸爸和客人都惊吓下到了,他爸爸非常生气亲戚们见到这样,连忙给爸爸说好话,到了最后爸爸只得嘿嘿两声再也不说话了。这还没有完过年的时候要吃糖包,所以他和别人就抢起来了,真巧让爸爸见到了,爸爸又一次“上了火”,把他恩在上床上毒打了一顿,爸爸趁着这次的错把上次打碎花瓶的事一起算了进去,他就觉得一年之中唯一可以让孩子们闹的只会是过年的几天,如果在这几天里犯错,就会在过年后受到惩罚的故事。
我读完了以后,深深受到了感悟,我觉得小孩可以玩,但不能太过分了,就像文章里说的一样,第一次大人会给他留一次面子,但是第二次,如果做得太过分了点儿,大人就会忍无可忍,所以我们做事之前都要仔细想一想这件事对不对,如果不对,就不能大胆的去实践,否则后果一定会不堪设想,然后就会惹怒大人,但是你如果没有去做的话,反而会受到大人的表扬,这样自己多开心呀!你们说呢?
我通过读了《花脸》以后,我一定会一生受用不尽 ,我会一生永远把这个道理记在心里的,有机会我还会读一读冯骥才老先生的作品。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100字到500字
本书讲述了苦儿雷米在流浪时遇到的困难。并经过重重困难终于找了他母亲的故事。
雷米8岁时被他的养父卖给了流浪艺人维泰利斯。他和师父维泰利斯全靠耍狗赚钱。有一天,在漫天雪地里,他们在树林里迷路了,好不容易才找到一间小屋。因为,雷米在烧火时睡着了,所以,几只狼闯进来,叼走了两条狗。在他们找狗的时候,心里美先生(一只猴子)因为害怕,所以爬到了树上。在他们回来后,卡比(一条狗)发现了他,雷米知道了,便上树把他救了下来。直到有一天,他和师傅饥寒交迫的倒在一个花农的屋子前,雷米由于抱着狗的缘故活了下来,而他的师傅却被冻死了。这位好心的花农收留了他和他的狗,可是他们很快就分开了。他又被抛向了危险的世界。他碰见了一个弃儿,他们开始一起走。后来,又碰见了他的朋友。他的朋友干矿工,而手被煤给砸伤了,雷米替他下井,不料遇到了洪水,下井的除了他们六个人以外,没有人活着。他们告别了朋友,雷米便去追另一个在船上的朋友。终于追上了,一打听,丽丝竟然也在船上。不料船主竟是雷米的妈妈,雷米有家了、弃儿也有家了,他们是多么的开心呀!最后,雷米从妈妈的嘴里问清了身世:雷米是家中的长子,他的父亲死后,他的叔父想霸占他的财产,在他六个月时,将他抱走丢弃了。
本书的主人公雷米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孙权劝学》读后感
读了《孙权劝学》以后,我有很大的感受。
特别是吕蒙能听从孙权的劝导,虚心接受孙权的批评。
我们也要像吕蒙那样,我们应该虚心接受老师和家长批评。不能有一肚子怨气。我们也要学习孙权不断学习。孙权那么忙,但还能抽出时间学习。难道我们不应该像孙权那样不断学习吗?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增长才干。
我们还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不能墨守成规。
不过为什么吕蒙却能在“三国英雄表”内出现,但天生奇才的方仲永却落个再平庸不过的“庄稼汉”呢?原因就是在于如何看待原来的天分。年轻时游手好闲的吕蒙在孙权的劝说下,“涉猎将往事”,最终学有所成,使得鲁肃能够真心的感叹:“卿今者才略,非复吴下阿蒙。”
但是瞧一瞧神童方仲永,五岁能做诗,且文理皆有可观者。不过只是因为“父利其然也,不使学”结果泯然众人也。一代神童就是因为父亲的贪图小利而毁于一旦,假如父亲能够找个老师好好调教,说不定也是一位栋梁之才啊!“伤仲永”这个题目的“伤”真的是再恰当不过的表现了王安石的叹息啊!
高尔基曾说过:“我读书越多,书籍就使我和世界越接近,生活对我也变得越加幸福和有意义。”的确,一个人读的书越多,就越能明白事理,也就更能读懂人生,更加珍惜人生。我们说人生是一条路,而这条路确实有无数本书铺成的呀!如果没有了书,那么它就失去了本身的意义,就会永远只是一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路,甚至会变成一条被人们遗忘了的路,一条被人们丢弃了的路。培根的一段话尤为精彩:“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聪慧,数学使人思维精密,哲理使人思想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学使人善变……无非就是让我们博览群书。如果我们能做到这一点,相信我们的生活就一定会充实幸福。
至于我自己,平常也酷爱读书。但不像一些文人,捧着书就不肯放手了。我从不刻意的花几个小时来看书,除非那时比较清闲。我喜欢挤小时间,因为我觉得那样利用会比较节省时间。这样,一天算下来,我最起码可以有两个小时看书。但是我知道,在文学方面,我还要更将努力,所以,我会读更多的书。
最后以高尔基的一句话来结束这篇文章吧: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高中生水浒传读后感800字范文
《水浒传》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小说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小说。是中国四大名着之一。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些本质方面,说明造成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官逼民反!
《水浒传》这本书讲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在这昏暗迂腐,官官相护的年代,无数好汉被处处欺压。但乱世出英雄,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他们义聚梁山泊,汇成了一股连朝廷也不敢忽视的势力。在一次次征战中,他们为了义,救出兄弟,杀除贪官,却也冲为了朝廷眼中的最大贼。在几经波折下,朝廷招了安,让他们四处奔波扫平其他势力,但结果却是,在百经沙场后散的散,死的死,就如同一部戏完结后的惨淡收幕。
《水浒传》的作者是明朝施耐庵,他写下了108个栩栩如生的英雄人物的性格特点描绘的淋漓尽致,让我打心底里儿无比敬佩。所以水浒传里的英雄人物一直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不必说宋江的豪情壮义,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鲁达的武艺高强,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虽生性鲁莽,性情暴躁,遇事不问青红皂白,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为朋友赴汤蹈火的仗义,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然而我最佩服的还是及时雨—宋江。虽然有人说他是一个伪君子,为了自己的私欲,拿兄弟们的生命当赌注不惜108兄弟的死活,向朝廷招安真是个忘恩负义之徒。但是我却认为他是一个真英雄,为家,他甘心不升官。为兄弟,他不悔成为被后人辱骂的一个千古罪人。向朝廷招安不过是为兄弟们找一个美名。不想兄弟们一生都只是一群水泊草寇。而且在梁山泊时一但有人来投奔他的,若高若低,无有不纳,便留在庄上馆谷,终日追陪,并无厌倦;若要起身,尽力资助,端的挥霍,视金似土。人问他求钱物,亦不推托;且好做方便;每每排难解纷,只是周全人性命。从这点也可以看出,他是不会为了自己的官位,拿兄弟们的生命当赌注的。
梁山泊悲剧,并非宋江之过。梁山泊悲剧,是当时社会造成的。“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这首歌在我的耳边响起,水浒英雄们仗义、正直、忠诚的形象再一次浮现在我面前……
高中《简爱》读后感800字
人,最应该有的就是感恩之心,学会感恩。
《简爱》这部作品让我看到了人类之间的感情,有人们追求金钱黑暗,有“灰姑娘”为爱情的奋斗,我更看见了,简那颗感恩之心。
简爱的父母早亡,她一直寄居在舅舅家,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舅舅病逝后,舅母把她送进孤儿院,简·爱
遇到了一个可爱的朋友:海伦·彭斯,海伦温顺、聪颖和无比宽容的性格一直影响着简.爱,使之以后面对种种困难都不再屈服抱怨,懂得了爱和忠诚。
简爱从令人讨厌的学校毕业,在罗契斯特先生的庄园找了份家教的工作,负责教育罗契斯特先生的女儿,罗彻先生脾气古怪,经过几次接触,在此过程中两人擦出爱的火花。不久,里德太太派人来找简,说她病危要见简一面。回到舅母家中,里德太太给她一封信,这封信是三年前简的叔父寄来的,向她打听侄女的消息,并把自己的遗产交给简。里德太太谎称简在孤儿院病死了,直到临终前才良心发现把真相告诉简。
在他们举行婚礼时,梅森闯进来指出古堡顶楼小屋里的疯女人是罗彻司特先生的妻子,简爱不愿作为情妇,离开了桑恩费尔德。
碰到自己的表哥表妹,来到一个偏远的地方在牧师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个乡村教师的职业。在牧师向简爱提出结婚时,正当简爱犹豫是否与表哥一起离开英国做传教士的妻子时,罗契斯特的庄园由于疯妻纵火毁于一旦,他本人也受伤致盲,心灵有所感应的简爱赶回庄园。当赶回桑恩费尔德时古堡已成废墟。原来几个月前,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疯女人伯莎放火烧毁了整个庄园,罗彻斯特为了救她,被烧瞎了双眼,孤独地生活在几英里外的一个农场里。简赶到家场,向他吐露自己的爱情,他们终于结婚了。
两年之后,治好了罗彻斯特的一只眼睛,他看到了简为他生的第一个孩子。
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她教会所有人用一颗爱的心看待世界,用一颗感恩的心对待所有人。
中外名著读后感--皇帝的新装
作为人类思想精华的名著书籍,一直都是大家在学习和参考的典范,也是一种文化传承的必修课。读后感与其看做是种作业还不如看做是一次对于原著作者的思想交流、碰撞。本栏目为大家提供了大量的名著资料,希望大家在这里能找到相同的火花,多交流。
今天我读了<皇帝的新装>这篇故事,他来自小朋友耳熟能详的<格林童话>.故事中写了有两个骗子,为了骗取皇帝的钱财,说要给皇帝做一件美丽的衣服,这两个骗子假装在织布机前辛勤工作,其实织布机上一丝线都没有,皇帝很想看看新布有多漂亮,就派了一位老部长去看看他们织的怎么样了,老部长来到织布机旁一看,织布机上什么也没有,这时,一个骗子指着织布机说:“布的花纹是不是很美丽,色彩是不是很漂亮?老部长把眼睛睁得有碗口那么大,还是什么都没有看见,不过他不敢说出来,因为骗子们说过,不诚实的人是看不见的,另一个骗子说:“哎,你一点意见也没有吗?”老部长想,难道我真是一个愚蠢和不称职的人吗?我绝不能让人知道这事情,只好说:“啊,多美的花纹,多美的色彩,真是太美了!我这就去呈报皇上。”皇上听了老部长的回报很高兴,过了几天,皇上又派了一位诚实的官员去看布是不是很快能织好,官员回来说:“真是太美了”。接着皇帝又亲自带大臣们去看布料,结果还是一样,连皇上自己也不愿做一个愚蠢的人,都说这布真是美极了,晚上,骗子们点起了16支蜡烛,假装给皇上缝制新衣服,第二天,他们让皇上在镜子前脱下所有衣服换上新装(其实什么也没有),在游-行大典上,大臣们都说皇帝的新装很好看,而小孩子和百姓们都说皇帝根本没有穿衣服,这时皇帝才知道自已受了骗。
当我读完文章后,我明白了虚荣心是永远不可能满足的,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虚荣心,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从今天起我要做一个知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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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河》读后感范文
读完了长河,沈先生的文笔向来见章于细微,却不露雕琢之功,落眼宽阔下笔敏感细致,却能始终如一的抱持素朴不失妍美的情怀。看他的文字常想到他的人,他的人生,以及与他心意一般的人的种种悲哀。
像沈从文这样心意单纯的人,大多容易依赖自己有双好眼睛,有副灵巧的感觉,肆意顺从自己,不加考量,拗在自己感觉中得意陶醉下去,让旁观者感觉矛盾,有种感同身受的痛惜,不计后果的感情大多难以好好收场,后来种种如凉水泼头有些东西在时间中不断剥零凋落与你想象中美好的印象天差地别,还不是只好麻木崩溃或者勇敢机智的应和下去,这是何其难堪的经历。
很多话我说不好,看到别人难堪我更加容易张口结舌。在我见来,轻率与天真某些时候并无分别。草草热切的感情有太多太多,那不知所以,一往而深的势头恰如长河,赤诚奔淌,无路回头。至而成魇,不得解脱。
长河是沈从文先生的最后一篇小说,仅仅完成了不到半部。此后他再未动笔写过小说,余生埋首研究文物。在与生活不断冲突的痛苦下,人终于从天真开放变的低垂沉默,其间心态几度失常,怕是连说句:天凉好个秋,这样刻意的心思都提不起来了。也许与一个人颠沛流离的心理历程比起来,小说的结局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写出未写出的所有事都已是注定,所有的猜想和向往全是幻影。生活有时好比入海的方向,你的刀舞的再凶猛也断不住一丝水流,如果可以的话,就支起枕头好生听下去吧。
我能想到的只有长河中的那段话:滩水在静夜里很响。更远处大山,有一片野烧,延展移动,忽明忽灭。老水手站在祠堂阶砌上,自言自语的说:“好风水,龙脉走了!要来的你尽管来,我姓滕的什么都不怕!”
那灰突突的山水中也透的出的明亮,洁净如宣纸,衬着淡如点墨的豪情和快意,如风里云烟,钱塘水潮,消去了便再也见不到了。
最新漂亮朋友读后感及心得体会2000字
当我拿起这部作品看到男主人公杜洛华的行为时不由地想起了司汤达的小说《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来,但是莫泊桑的杜洛华要比司汤达的于连幸运得多、成熟得多、老练得多,他能够在上流社会中、在情妇中如鱼得水,如果说于连是一个靠女人往上爬的男人,那么杜洛华就要称之为情场的能手老手、足智多谋的,是只真正的老狐狸了,他的丰富的经历附于了他的心计。如果说于连的悲哀在于他最终没能实现踏入上流社会的小人之志而落得离开人世;那么杜洛华的悲哀则在于他这种卑鄙小人——他的灵魂也是卑鄙龌龊,通过种种下流手段,甚至造假,欺骗别人爱情来最终实现了小人之志。
漂亮朋友是莫泊桑在1885年发表的第二部长篇小说。是一部具有异常丰富的社会内容和深刻思想意义的批判现实主义的力作。小说写的是一个在资本主义世界纵横驰骋的“当代英雄”杜洛华——一个乡下酒馆老板的儿子,靠服役时的战友,现任《法兰西生活报》的政治主编的弗雷吉埃的推荐到其报馆工作,后靠他的前妻玛德莱娜(弗雷吉埃的遗孀)、德·玛海勒(情妇)、华尔特夫人(报馆老板的夫人、杜洛华的情妇、苏珊娜的母亲)、妻子苏珊娜的影响力与对他的爱使自己顺利地进入上流社会的故事。
读完这部作品之后我不禁感叹在这个点儿花哨,有点儿庸俗,不愿意放弃自己曾经身为轻骑兵的潇洒身份;他有挤身上流社会的渴望,有对美丽的女人有强烈的占有欲的杜洛华的心中他到底爱着谁,他的内心追求的到底又是什么呢?我的回答却告诉我他内心追求的只不过摆脱现在的生活地位快速成为上流社会中的一员而已,他爱着的又是什么呢?他爱着的唯有自己的前途、上流社会的地位和金钱利益,在他的情妇与妻子中的任何一位都只不过是他通往自己目标的助推力与阶梯。他的成长环境没有给予他什么优越的条件,让他无力去改变自己的现状,无力帮自己从所居住的贫民窟一样的阁楼里逃出来。他唯有靠自己那年轻的美貌来获取自己的地位,可以说他有着一身招摇撞骗的本领和取悦、勾引女人的特长,在他的故事中不难看出他有着能够看透人心的本领,他的虚伪是他前进的步伐,如果说他的心中还有爱的话,我想那就是他对父母的那一点点的有爱之心了。
杜洛华是一个现代冒险家的形象,除了这两把杀手锏之外并无多少才能,因为在当时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时代政治黑暗、社会腐败、上流人物堕落,谁寡廉鲜耻,良心丧尽,谁就能飞黄腾达,根本无需要真才实学。在杜洛瓦的盛大婚宴上,教士用献媚的词句向他祝福:“你们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你们最为富有,也最受尊敬。特别是您,先生,您才华超群,并通过您的道德文章而给芸芸众生以指点和启迪,成为民众的引路人。你身上肩负着伟大的使命……”教士的话代表社会、官方、利益集团对这个冒险家的赞许,但从中也透露出了对他的种种行为的无情的、辛辣的讽刺。
在杜洛华的情妇与妻子身上可以看出上流社会女人的感情的单纯、放纵与复杂,她们不满足于自己所拥有的单调的生活,她们想要寻找一些别开生面的生活与情调,她们想寻求的是那种刺激与放荡的生活,想接触一些不属于自己圈内的生活与人物,想拥有一份让自己总远无法忘怀的出轨。如若要说他的情妇中最想获得寻求刺激生活的莫过于德·玛海勒,她虽已经身为人母但在她的身上仍然具有少女一样寻求刺激的快乐因素,在她的内心里只要拥有刺激、放荡的生活她就可以大胆的尝试,而杜洛华的出现正好弥补了她那份探险的心。
而弗雷吉埃的遗孀、杜洛华的前妻玛德莱娜则是一位相当有才华且自信满满的一个女人,她靠自己的那少有的文采、聪慧及广泛的社交圈让弗雷吉埃登上了《法兰西生活报》报馆的重要位置——政治专栏主编,弗雷吉埃死后她成为杜洛华的夫人,她又让杜洛华靠自己的文采、聪慧登上了报馆的重要位置——接替了弗雷吉埃的政治专栏主编位置,成为备受尊敬的专栏作家,但可惜的是她虽有才华却无法猜透杜洛华的心思,在她与外交部长拉罗什—马提厄私通时让杜洛华抓了个正着并把她抛弃。
可是她没有因为弗雷吉埃的死、杜洛华的抛弃而放弃自己的生存或做一些有失自己身份的事情来,而是潇洒平静地离开。可以说她是个心不依附于男人身上的女人,丧偶,离婚,不忠与背叛对她来说似乎显得无动于衷。为什么她能如此不为人所伤、不为事所动呢?我想,原因在于她并不爱她的丈夫们,在她那里婚姻只是一种合作关系。在她经历了丧偶,离婚,不忠与背叛之后还依然能够再与哪个男人像签合同一样地获得结婚证书。
可以说这样一位有才华的女人嫁给杜各华也只不过是想让自己的文采、联慧有人赏识罢了,在她离开杜洛华之后继续培养了一个与弗雷吉埃、杜洛华写作风格非常相似的年轻人,这难道不是她的过人之处吗?我想她在与弗雷吉埃相处的时候就可能已经有了婚外情,只不过弗雷吉埃没有杜洛华的聪明、阴险和狡诈而已,就算弗雷吉埃知道自己的妻子与谁通奸他也不会说出来的,因为他要保持自己现在享有的地位,他要靠夫人的广泛的交际圈来维持现有地位和获得更高的地位。而玛德莱娜只不过把男人看成是自己的才华的显示器罢了。
要说这里感情最单纯的莫过于华尔特夫人了,她在遇到杜洛华之前一直紧守着妇道成为《法兰西生活报》报馆老板犹太商人华尔特的好妻子,可惜的是她没有能够坚守住自己的妇道成为了杜洛华的情妇、抛弃的对象并且最后成了杜洛华的岳母,这一切她都是在痛苦中经受忍耐的,她与杜洛华有一段幸福快乐的幸福和回忆,可那只不过是一时的,像她这样一位四十岁的半老徐娘来说恋爱,也可以说是最后一次的爱恋来说,她是浓意到了极点,她有少女一样的热情,可她没想到的是她只不过是杜洛华报复华尔特的一个工具,是他向上爬的一个阶梯而已。
“报纸从它诞生之日就是各个阶级和党派斗争的工具和喉舌。”在这部作品中,报纸是操纵在财阀和政客手中的工具,《法兰西日报》的后台老板是一批众议员,聪明的、老谋深算的在上流社会各界有脸面的犹太商人华尔特先生在议院中形成一股强大的势力。
读西游记有感500字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读名著,。自古至今名著一直是一种文化的延续,不同时期的大家都对名著有所解读。然而我们写的读后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境界,但是可以从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东西就好了,这也是名著传递给我们的思想。
读了《西游记》这一本书,使我明白了:做一件事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可以完成任务。“齐心协力”这一词正意味着成功的累累硕果已经得到了一半,而另一半则是要大家披荆斩棘,过五关,斩六将得来的。成功没有那么容易,可成功后的喜悦,大家是可想而知的。办成任何一件大事,都谈何容易。战胜困难的过程,就孕育着成功。我们还要拥有一双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来分辨生活中的“妖魔鬼怪”。在我们的人生中有何尝没有九九八十一难呢?不,还要更多一些,人生的道路是坎坷的,是崎岖不平的,正等待着你去铺平道路,让你的一生一帆风顺。 我喜欢看《西游记》,特别是书里的《三打白骨精》。那是唐僧取经路上发生的一件事情。其中孙悟空一次又一次地打死了由白骨精变的村姑、老太婆、老头,一次又一次地被唐僧念紧箍咒,赶走了孙悟空,而孙悟空却始终坚持自己的主见,最终把唐僧从白骨精手中救出来,并且打死了白骨精。读到这里,使我想起了《农夫和蛇》的故事,那个农夫善恶不分,救醒了蛇这样的坏蛋,结果反被蛇咬了一口。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可要善于分辨是非,不要轻易上坏蛋的当。
读了《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的是孙悟空的坚持,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只要坚持正确的看法,并且坚决地去执行自己的主见,才能达到自己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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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读后感初一
前几天我买了一本鲁迅先生所着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我对着这个题目沉思了好久。《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虽然我还年轻,只有十几岁,可总喜欢回忆儿时的往事。对现实中的一切,我往往采取一种漠然置之的态度,没有对理想的渴望,没有感情的迸发……只有当我沉浸在对童年的回忆中时,我的全部热情才会真正苏醒,火一般地燃烧起来。每当这种时候,我就会一动不动地凝视着天空,房顶,或随便什么地方,长久地踱着步……我的灵魂深处会突然爆发出一阵奇异的颤抖,血,涌上了我的脸,快乐,童年的快乐,那样神奇的回到了我的身上……在迷人和晕眩之中,我仿佛又变成了小学四年级的学生,在学校宽阔的训练场上挥拍打球;盛夏,在游泳池上泼水玩耍;金秋,在溜冰场上“欢快起舞”……个个生动的画面,一件件永难忘怀的事情,这一切构成了我整个童年时代的回忆。
小时侯,我会因为捡到一枚硬币而欣喜若狂,理由是终于当了一次儿歌中的那位捡到一分钱的小朋友;而今,长大的我也会捡起路上的硬币,理由是——那上面有国徽。
小时侯,我会在课堂上因为老师的一个错别字而举手,不到老师“投降”决不罢休:如今,即使老师写了一黑板的错别字,我除了在底下翻翻字典外,决不会有其他动作。
在这漫长的14个年头中,许多记忆已随着岁月的侵蚀而悄然逝去,惟有成长的足迹——那记录着你的所得和所失的足迹——永远不会磨灭。我希望永远不要失去童年时代的那种快乐、天真、朝气蓬勃、不知疲倦……
童年像一杯浓郁可口的咖啡,当品味的时候很甜美,但甜美中带有一点苦涩;而成长则像一杯芳香四溢的茶。入口也许很苦——因为你失去了童稚的,失去了那份坚持“真理”的勇气,失去了一份“崇拜”的心灵依托;但随即你就会发现这茶的醇美、芳香、回味悠长——你的确的到了很多:民族的自尊心,恬静而悠长自得的处事态度,决不盲目的理性(也许有点偏执),一颗日臻成熟的“仁爱之心”……当一个“冥然兀坐”时,不妨品品长这杯茶,你会惊奇地发现:自己得到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