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痧电影观后心得1000字
总是认为,在美国的中国人只要解决了绿卡的问题,那么就相当于在那里定足了,稳定了。但是看完《刮痧》之后,就不觉得了,更多的知道的是在异国国人的艰辛。
许大同有了荣誉有了房子有了车子,老婆和儿子都有,但是还是存在着很多问题。种族差异是其中最主要的,这里面的文化问题是不可逾越的,不可解决的,这是几千年下来的问题。刮痧,在身上刮出一条一条的,片中所说的,像烤牛排一样鲜红的印子。就是这样的印迹,就让一个家庭支离破碎。
在我这个土生土长的从未走出国门看世界的孩子来说,完全不能想象地域文化差异带来的种.种问题。但是看了这部片子之后,却会觉得在一个文化相通的地方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这部片子的感情特别细腻,一路下来扣住观众的心,丝毫不放松。100分钟下来,欢笑、泪水,从未停歇。至少,我可以明确的感受到这里面表达的情感。在异乡巨大的压力之下的无奈和苦苦忍耐;面对文化差异的无能为力。觉得这部片子不容易,就像人生。
刮痧最让我感触的就是那里面的父爱了吧。那种男人之间的爱。是那么的深厚,是责任和承担。就像刮痧,一下一下,最开始没感觉,慢慢的,身体会感受到热,最后身上留下触目的印迹,但是换来的却是一身的轻松。男人之间就是这样吧,不着痕迹,就像春雨,润物细无声。
父爱,就是这样,深厚却不言语。但是,回首是一片的触目惊心,那都是动人的场景。所以,父爱也总是外人看得真切,就像刮痧。
老许和许大同之间的父爱是老北京男人的爱。是承担和隐忍。
老徐来美国,是应了许大同的邀请吧,也想看看自己的孙子。一个在中国也是知识分子的老人只身一人来到美国,一句抱怨也没有,哪怕听不懂,不能说,但是用自己的眼睛,慢慢观察,细细相处。这样的男人是充满智慧的,他看明了,也只是抽烟,也许这样他可以沉默,他可以更加想清楚,想透彻。但是他不是没有缺点的,第一次看见老霍,竟高兴的用北京的爷们性格给他一拍,满天的黄色的粉,这是爽朗,但是细细想来,这也是不够大气的表现,不顾场合,不识大体。但是,这样的情感是真切的,直爽的。再而就是自负,自诩自己的中国的知识分子,到了美国却没有想过要学习英语,只是用他觉得足够丰富的人生经验处事。最后就是他的毛病,抽烟,抽烟的频率实在是太大,不论场合,不论地点都抽。哪怕媳妇再不喜欢也要偷偷的抽,就就是他的不识趣了。
说了这么多,并不是不喜欢他而挑刺,更是因为喜欢他,喜欢他的有血有肉,喜欢他的父爱情深。就是这样一个优缺点都明朗的人,才让我更加感受到父亲的宽厚,固执,聪明。
他给丹尼斯刮痧,最后没想到会扯上这么多事,他主动儿子上司家里解释,他不懂英语,搭车过也只是一张纸片,但是他有他的聪明,最后他还是让上司知道刮痧不是许大同做的。最后,让我佩服的是,上司开车送他回家,不管是上司的礼貌还是什么,至少证明他是有人格魅力的,不然没有人会乐意这么远送人回家,特别是在美国这个注重时间的地方。
他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他选择离开美国,回到那个熟悉的地方,许大同送他。他心里惦记的依旧是许大同一家三口的事,最后许大同提出要带着他和丹尼斯一起回国,但是他骂了他。他更懂得责任,他知道责任,就要勇敢的承担,他的肩膀宽厚,他承担了很多,也希望儿子明白,人生就是这样,不是你不喜欢,你不能适应了,就逃避了。而是承担,因为他是男人,更要肩负一个家庭,没有他,就没有了顶梁柱,家就不是家。他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但是却履行了一个完整的家男性的角色。
他回国,满心忙碌着寻找刮痧这件中国国粹的事,复印给美国的儿子,就是为了弥补自己无心犯的错,他是爱许大同的,他是一个有责任的父亲。
这样的父爱,总让我想起身后那个宽大的身影,那个父亲,那个不管我犯了什么错都愿意原谅我,愿意包容我,让我成长,看我长大的父亲。
许大同,更是戏剧化,他的坏脾气,他的爱,是一个没有经过任何修饰的,丝毫不掩饰,有了很多美国的气息,更多的直接和鲜明的表达。
在丹尼斯和保罗打架,他硬生生的给了丹尼斯一掌,他在用中国的方式表示了他对上司的尊重,但是他不知道,文化差异是一件多么夸张的事情。最后他也是向上司狂吼,你不是中国人。他太固执,但是又不能不说有原则。
儿子不能回家,他心力交瘁,他用中国的方式求上司,求朋友,但是美国是个讲求原则和证据的地方,不是这样就可以解决的,但是,这样一个把自尊看得很重的男人,还是了。为自己写证词,证明自己多么多么爱孩子,组织了无数次,在听证会上他是有感而发,那是一个父亲对儿子的爱,是真挚的,善良的。
对方的律师对孙悟空的故意扭曲使他生气,因为他觉得他就是孙悟空,那就是他的道德典范。那个虽则意气用事,但是真的猴子,那个为了帮助师傅被误解也不抛弃任务的猴子,他就是猴子,看似乖张,心里却都是爱。他难免不发飙,但是为了儿子他在后面答应了和妻子分居,那是低头。在外人面前怎么也要强势,在背后为了自己爱的人低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中国男人形象。
他确实非常鲁莽的,送父亲离国,也是可以做出一些不合规则的行动来。他擅自带着丹尼斯到飞机场,企图带着他和父亲回家。对他而言,家是很重要的,就是重要所以当它破碎的时候,却只能想到逃脱。是父亲的话让他清醒,他知道了责任,就像那只猴子,原来只会打妖怪,只会冲动,可以后来,越来越明白,有时候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解决,也知道承担这份自己的任务了。他长大了。
他开车带着儿子抚养院,他不想让儿子年幼就知道一些不好的事,一些触及法律的事,他假装轻松的带着儿子和警察玩游戏,一路上他看着儿子的笑脸,自己深处的苦也就这样一点点的消散了。最后儿子睡熟了,他也到了,警察逮捕了他,那只猴子被众人踩在脚下,那是丹尼斯最爱的玩具。
圣诞节,就是美国的信念,一家人等待他的团聚,哪怕简宁知道他怕是回不来了,但是他在电话里说,他会,而且会给丹尼斯一份大的圣诞礼物。
他在公园里,迎着寒风,自己做了一个有孙悟空面相的熊仔,在公园被打劫,二话不说的把钱包给他,但是劫犯伸手抢走他的熊仔时,他奋力的扑上,好像什么都不怕,差一点把他打死,这样的勇猛也是爱的表现。
最后,他化身圣诞老人企图进入家里,但是被发现,他竟想着从外排水管爬上,幸好法院撤销他的分居事宜,不然他这样进又是违法。最后,他和丹尼斯,简宁团聚。这是最好的结局。
新年快乐。
爸爸,你为什么从窗户里进来啊。
因为我们家没有烟囱。
他到最后也没有告诉丹尼斯真相,这样也好,这样宽厚和承担是一个父亲给儿子最好的礼物。
中国的父亲,全天下的父亲都是这样,为了孩子可以做很多很多他们以为做不到的事,父爱也许不及母爱那样细腻。但他就像孙悟空,不管前途多么艰辛,他依旧会对你笑,一眼嬉戏的带着你千山万水,不然你看出他的疲倦。父爱,深深感动。
刮痧大学生观后感
片子总的来说是成功的,看《刮痧》容易让人想起李安的父亲三部曲,可是又有不小的差别。
李安的电影更加细腻,文化、情感冲突来的安静一些,而这部《刮痧》的冲突是很强烈的。并且李安的电影一般是描述家庭内部的思想文化冲突来影射中西文化冲突,他的电影中,新一代一般是被西化了的,西方或者说是美国文化的代表不是纯粹的美国人,这可能要追究到李安的家庭情节,把一切的思想的表达融入到家庭冲突之中。而《刮痧》将枪口直指中美文化的极致——“刮痧”。片子的前部分显然要优于后一部分,前部分冲突不断,感人至深;然而后部分,不客气的说是有点“矫情”。
这个问题出于:导演急于给影片一个进取的结尾和主题。可是“刮痧”放到国际则不是那么快速、也不是那么容易理解的。片子的最终,主题也没有得到升华,只是他们团圆了,时候呢说这电影后部分矫情则是出于“爬屋顶”一段戏,这种类型的桥段多用于港式小浪漫,但在这个严肃的话题之下则是失败的,导演本想用这段来拽取观众的眼泪,可是这不是港式感情片(相爱的男女主角无奈分开后,在影片最终五分中相遇,亲吻结束)。
片子的中我们能够看到导演试图将“刮痧”拓展到一个更大范围的文化差异,例如:管教孩子,中国说的是“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成才”,而美国人对于“打孩子”联想到的只是“虐待”或者“犯罪”再不会又“爱”这个字眼;中国人一贯的道德规范之中有一条是“父债子还”,而美国人则是没有这种情节的,所以山姆大叔永远不会明白许大同替父担当“罪名”。这样的拓展是十分有必要的,可是也许是因为片子中的“刮痧”冲突太大,这样的拓展没有到达该有的效果,被什么东西拽住了。
我有一点很是费解,为什么他们夫妻说话的时候总是用英语,就算是吵架,就算是喝醉了以后。我和我们女朋友此刻都在外省上学,可是我们在一齐的时候总是说方言,两个中国人在一齐老说英语有点怪怪的。
片子中表演最好的数梁家辉了,我最喜欢的片段是,大同和父亲在机场的告别,还有夫妻一齐喝酒痛哭的片段。也是片子中最感人的地方了。
刮痧大学生观后感
总觉得《刮痧》是一部以西方手法拍摄的电影。影片中随处可见的“矫情”、“个人主义”、“敏感”、“歇斯底里”(许大同在听证会上的爆发、妻子狂打游戏、影片最后许大同爬高楼等等)无不是好莱坞电影的代表元素。用西方的电影元素讲述一个扞卫“中华文化”的命题本身就很滑稽,就像影片中唐人街的老中医用英文把“气”翻译为某个中文意思是一个和“气”毫无关系的词语,让人发笑。
也有可能影片的作者想用西方的价值系统和词语重新对其以“刮痧”借代的中华文化进行解释,但是我怀疑他是不是能表达清楚。反正我是看不明白的,当检方的律师转述许大同小说的细节的时候,谁会想到“一拳打碎脑袋,脑浆遍地”是许大同用英文描写四大名着之一——西游记中的主角孙悟空呢?当然,也有可能,影片的作者也是反对这种“解构”手法的。不过,我不明白,当许大同口口声声为中华文化辩护的时候,影片的作者的立场又在哪里呢?反对?或者说他自己也从来没有想清楚过。
我十分怀疑许大同“扞卫者”的身份,我在想,当他用英文对妻子、儿子说“我爱你”的时候,当他用“一拳打碎脑袋,脑浆遍地”描述孙悟空时,各自对应的是“中华文化”的哪一种情感?或者说根本与文化无关?就像与赵燕被打案一样,不过是骇人听闻。
影片的作者所讲的故事根本不能算作一种“文化冲突”,因为我觉得真正的文化冲突是不需要证据的,就像教皇理所当然的觉得中国教民不应该祭祖,而康熙也同样理所当然的觉得中国人当然得祭祖。许大同的美国同事用自身的刮痧经历最后说服法官“不是伤害”,表明这个在中国引起轩然大波的“事件”,不过是一场误会。
影片中唯一的值得注意的是法官和那个作为检方证人的许大同的女邻居,当她喋喋不休的发表对“中华文化”和“中国人”的“宗教”般的感情时,是法官而不是“中华文化扞卫者”许大同阻止了她,而且不是用“宗教”般的手段。确实,法官只能判断世俗争议,文明的冲突不在他的受理范围。
至于影片的作者的最终意图,最有可能是在亨廷顿和一些中国人喧嚷“文化冲突”的时代,以实践的方式对各种文明进行甄别、选择,从而完成文明的融合,开出文明的新时代。
刮痧电影观后心得1000字
这学期观看了同学推荐的电影《刮痧》,在影片的最后听见丹尼斯可爱稚嫩的声音,他在随着父母的教授念着:“中国、北京、长城……”我顿时百感交集,是喜悦,是愤慨,还是无奈?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语言来表达看完这部电影后的感受。我认为,《刮痧》是一部非常优秀的电影作品,适合不同文化程度的观众观看,具有诸多的成功之处。影片中的很多细节都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因此想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
电影《刮痧》是一部反映中美文化冲突的影片,故事发生在美国中部密西西比河畔的城市圣路易斯。来美已经八年的许大同,事业有成家庭幸福,他把在北京生活的老父亲接到美国同住。一天,五岁的儿子丹尼斯闹肚子发烧,他的爷爷由于刚从北京到美国,不懂得药品上的英文说明,便用中国民间流传已久的刮痧疗法给丹尼斯治病,没想到这竟成了丹尼斯一次意外事故后许大同虐待孩子的证据。在法庭上,面对对刮痧这一传统中医疗法一无所知的美国法官,面对一个又一个意想不到的证人和证词,许大同有口难辩。法庭宣布剥夺许大同的监护权,不准他与儿子见面。一连串的矛盾冲突更是接踵而来,一个原来幸福美好的家庭就这样转眼间变得支离破碎……
电影中的很多细节是值得咀嚼和深思的。一开始,许大同就说:“我爱美国!这里是我的家!”八年的美国生活已经让他有自信说自己是美国人,并且和其他美国人一样自豪地称爱国。但无论他的英文说的如何字正腔圆,心里对美国梦、美国生活有多么的热爱和眷恋,他骨子里的中国传统文化所根植的意识形态和思维方式却怎么也改变不了,这使得他在官司中处处碰壁。在为他举办的颁奖仪式上,丹尼斯和朋友的儿子打架,他会为给朋友面子而当众体罚自己的孩子,并坚称“打是疼骂是爱”,老爷子指出他这是“当面教子背后教妻呀”。后来,因为刮痧的事情他被指控“虐待儿子”,听证会上对方律师请来他那位上司证明他是否真的动手打过儿子,这位上司不敢对法官撒谎只能回答“yes”,许大同据此认为上司出卖了他而提出辞职,上司认为他所谓的因为尊重上司而打自己的儿子是不可理喻的“中国逻辑”时,许大同用汉语脱口而出“道不同不相与谋”。
听证会上对方请的另一个证人是当年给他儿子接产的护士,这位护士指出他在危急时刻曾经说过“保大人不管小孩”,他又一次用汉语脱口而出“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可见他在说出满口纯正英语的时候,骨子里根深蒂固的还是“中国式”思维。也许这就是中国美籍华人(或称移民)的生存状态:已经脱离了生长自己身体和灵魂的祖国,飘洋过海努力奋斗,但要最终融入这个文化、政治、意识形态完全不同的社会却又是那么困难。
以至于在美国,他们好像是“东方人”,虽有绿卡但仍与美国普通民众格格不入,黑头发、黄皮肤是他们的一个“异类”标签;而和中国人比起来,他们又是不同的,他们在家里也要说一口纯正的英语,他们口口声声说自己爱美国,他们努力退去身上的中国印。同时,美国社会也是矛盾的对待着他们的,它接受他们作为它的子民,作为国家的成员,但在社会实际生活中却无处不存在着对东方人、黄种人(矛头指向的就是华裔)却充满了歧视、轻蔑和误解。最可怕的是,当这种误解、歧视和轻蔑和美国号称“民主、法制、科学”的政治、法律结合起来,就会产生如电影《刮痧》中一样看似闹剧,却让人看得轻松不起来的事情。
美国人不了解中国的刮痧,法律上也不承认其合法性,许大同在听证会上很激动地讲着“人体的七经八脉像无数小溪流向江河又奔向大海,气发自丹田又回到丹田……”,没有一个法官或是律师能够听懂,他们要求找医学权威来证明,可是这样的权威在美国根本就没有,于是案情的发展越来越让人揪心甚至愤慨:儿子丹尼斯只能被放在福利院,和被父母抛弃的孩子生活在一起,以至于他认为父母是要抛弃自己;许大同这边的辩护却一次次失利……从《刮痧》中,我们看美国的法制,会发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在这个社会政治和法律系统里,每一个人都在努力维护这个系统的健康、透明而民主的运转,因此会有揭竿而起报警的医生和护士,有为孩子的健康和权利而舌战不休的律师,有以说实话为自己责任的证人;但当遇到了他们所不理解或不了解的事情的时候,当另一个遥远国度的传统文化和他们的common
sense产生冲突的时候,这种西方社会科学、严谨、民主的法律却成为他们固守自己偏执的一种武器,就如那个律师在法庭上故意惹怒许大同、用刻意曲解《西游记》的手段误导法官以达到自己赢得官司的目的。
影片在后半部分有不少感人的镜头,老爷子找到许大同的朋友——一个做版权辩护的律师约翰,连比划带画图告诉他不是许大同给丹尼尔刮的痧,而是他刮的。约翰问许大同的妻子——蒋雯丽扮演的简宁:“为什么他在法庭上要说是他做的?”简宁回答:“因为他是中国人。”这真是一个意味深长的答案!大同和他的父亲、大同和他的儿子、老爷子和孙子之间发生的故事,皆因为他们是中国人,在中国司空见惯的事情与道理,到了美国却说不清楚了,一个深爱儿子的父亲被指控“虐待孩子”,却没有办法证明自己的无辜。
故事的转折是从律师约翰这里开始的。约翰自己找了一个中医去体验刮痧,这位中医一边用英语给他介绍刮痧的原理,一边在他后背上刮出了深深地痧痕,然后让他用镜子看自己的后背,问他是否感觉这是“虐待”,约翰终于明白了一切。圣诞节的夜晚,约翰去找原告方,告诉对方他有一个“两千年的理由”。而另一边,大同和妻子协商了分居,这样儿子好歹可以和妈妈在一起,而爸爸则不允许靠近。圣诞节的夜晚,这位痴情的父亲因为被保安拒绝回到自己家里而选择了爬窗户,他扮演成圣诞老人从一层爬到了自家九层的窗户上,整个过程有惊无险,一家人终于团聚,约翰和原本起诉他们的劳瑞娜一起来告诉他们:法官已经撤回了禁令。”
最终,西方的法制和东方的传统在经历了苦难和艰苦的磨合后达到了一种“和解”和“融合”,孩子回到了父母的身边,妻子和丈夫也不再需要痛苦的分离。
这真的是一部优秀的电影,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与冲突是主题,表达了作为移民的中国人在一个民主、法制但又充满对别国文化、尤其是中国传统文化误解的美国如何生存,如何融入美国的社会和政治生活,天生的不适应和排异性又让这种融合变得异常困难。但故事的结局是好的,我想,这个结局除了安慰台下心里早就为许大同遭遇感慨的观众们之外,更多的是想重复一个被外交家、政治家们重复了千万遍的真理:“无论是怎样的文化沟壑,只要相互交流就能达到谅解。”
《刮痧》中的刮痧,刮在孩子身上,刮在美国的法制身上,刮在美籍华人的心上,也刮在了我们每一位观众的心上。也许刮后印记难看,但温热微暖的感觉,却总是好的。“人之初,性本善”,正是因为人性中有共通之处,异质文化才有了从冲突到融合的可能。融合来源于真心的交流,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一个“大同”的世界真的会出现在我们面前!
刮痧观后感文化差异1000字
电影的开端,便是中美文化的第一次碰撞,许大同认为自己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美国人,美国是一个充满机遇,凭着个人努力便可以改变命运的世界,中国社会中也许家世背景对于一个人的成功起着更为决定的作用。
对于渴望成功,怀有梦想的年轻人来说,美国的社会也许更有吸引力,从许大同的一句" I love America. This is my piece of
America dream."中可以看出,他对美国文化的认同。
可是从他打儿子,以及他在家庭伦理观,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中国传统文化在他身上所刻下的深深的印迹。
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这是不需要思考便可以做出的本能反应。
因为要替他父亲办绿卡,他承认是他给他儿子刮痧,对家庭和家人的重视,这也是我们文化中重要的一部分。如自古便有花木兰代父从军的故事。
他在法庭上与控方律师以及法官的各种对峙,刮痧也好,父亲管教儿子也好,我们都看到许大同对中国文化的认同。这种认同不同于他对美国文化的认同,对于美国文化,就好像现代社会中,大家会对现实不满,对社会现象充满怨言,然后对比西方国家,认为他们国民素质高,国家自由、民主、开放之类的,这更多的是在一种外显的认同,并且一般来说,大家并没有真正进入到西方社会去体验,大部分的了解来自于其他人的转述。而对于自己的文化,由于从出生便完全浸入这种文化,一言一行都受其规范、影响,这种认同更多的是在无意识状态下,与本能融为一体。
虽然中国一般被划分到集体主义文化之中,但是中国的集体主义与日本的集体主义又是有很大区别的,即中国人真正认同,或者是大部分人完全认同的集体是由血缘亲族维系起来的家庭或者家族,而走出家庭,社会上的集体其实是很难让其成员真正产生归属感和认同感的。中国社会的组成单位是家庭,是但在美国的文化之中,是一个个独立的个体。即时是家庭成员,大家也彼此是相互独立的个体,父母,子女,都有着自己独立的人格与生活。
许大同打儿子这个情节,放在美国文化背景里,那是他侵犯了他儿子的基本人权,而在中国文化之中,父子是一个整体,而不是单独的两个,如果有侵犯,也只是一个个体侵犯自己的权利。
在文化的各个层面的冲击之中,一个外来文化(中国文化)与本土文化(美国文化)的碰撞之中,我们看到许大同一家作困兽之争,在一个大的文化背景下,一个家庭的弱小,也许将自己从所处文化中剥离出去才看得清文化的限制无处不在,自己认为自己已经找到的真理或者自己认为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行为并不是那样理所当然、天经地义,脱离了原本文化,进入到一个新的文化规范,你变成了"不正常",甚至触犯法律,同时你看到文化的力量。
在自己的文化中,多反思,面对其他文化,多一种宽容,不管是哪种文化,都应该真正的去理解其背后的成因,只是因为处在其中便毫无理由的接受,并且限制自己的理解,对其它文化妄加评价,才更是一种无知。
在文化的对抗之中,最后也正是因为许大同的老板愿意理解中国文化,自己亲自去尝试刮痧,并且为他作证,才避免了一家人被拆散。
刮痧大学生观后感
刮痧是2001年出品的一部电影,由郑晓龙执导,梁家辉、蒋雯丽、朱旭主演。
该片以中医刮痧疗法产生的误会为主线,反映了华人在国外由于东西方文化的冲突而陷入种种困境,后又因人们的诚恳与爱心使困境最终被冲破的故事。
中国由先秦时期百家争鸣开始,到汉代的独尊儒家,形成了自己的独特的伦理观,讲究尊老爱幼,讲究祖先崇拜,讲究后代的繁衍,由此也形成了我们中国特色的“打是亲,骂是爱”的传统观念,只有在我们这个国土之上生长起来的人才能够真正的理解其内涵。影片中许大同的儿子小丹尼斯对此就是一个不理解,以致和他的玩伴矛盾不断。这个是家庭伦理上中西文化的差异。
另外一个,医学上的差异也是让西方人很难理解中国的刮痧治疗术。在法庭上,许大同说到中医的脉络,律师和法官都茫茫然。其实,别说西方人,就是中国人,即便是中医医生,很多人都不能很好的理解中医理论的阴阳、五行、经络,何况时外国人呢?
按“百家讲坛”中王新陆教授的《解读中医》的讲座来说,中西方在开始的时候,医学基本都是一致的,都是从生产生活种积累起来的经验,都讲究整体论治,起初都是巫医不分。只是随着历史的进程,在后来才逐渐逐渐地走向了不同的方向,有了各自的理论体系。西方从盖伦的《子宫图谱解剖》走向了实证论,走向了微观;我国从张仲景的《金匮要略》、《伤寒论》奠定了辩证施治的基础。
其实这部电影也可以让我们思索一下中医的出路究竟在何方?由于中医学的时间长,且需记的特别多,悟性亦很重要,在急功近利的今天,想要把已经式微的中医学再度焕发活力和口碑,尤其是在世界上赢得普遍的认可,尤其显得艰难和意义重大!
可幸的是,中医学在治疗好些疑难杂症的疗效上引起了世界上很多人的关注,它的个性化治疗亦逐渐受到了重视。
刮痧观后感文化差异1000字
总的觉得这是一部以西方手法拍摄的电影。影片中随处可见的“矫情”、“个人主义”、“敏感”、“歇斯底里”(许大同在听证会上的爆发、妻子狂打游戏、影片最终许大同爬高楼等等)无不是好莱坞电影的代表元素。用西方的电影元素讲述一个I卫“中华文化”的命题本身就很滑稽,就像影片中唐人街的老中医用英文把“气”翻译为某个中文意思是__(忘了什末词了,可是确实是一个和“气”毫无关系的词语,呵呵)的词语的场景,让人发笑。
也有可能影片的作者想用西方的价值系统和词语重新对其以“刮痧”借代的中华文化进行解释(或者说用一个更专业点儿的词,解构),可是我怀疑他是不是能表达清楚。
反正我是看不明白的,当检方的律师转述许大同小说的细节的时候,谁会想到“一拳打碎脑袋,脑浆遍地”是许大同用英文描述四大名着之一——西游记中的主角孙悟空呢当然,也有可能,影片的作者也是反对这种“解构”手法的。可是,我不明白,当许大同口口声声为中华文化辩护的时候,影片的作者的立场又在哪里呢反对或者说他自我也从来没有想清楚过。
我十分怀疑许大同“I卫者”的身份,我在想,当他用英文对妻子、儿子说“iloveyou”的时候,当他用“一拳打碎脑袋,脑浆遍地”描述孙悟空时,各自对应的是“中华文化”的哪一种情感或者说根本与文化无关就像与赵燕被打案一样,可是是骇人听闻(倒是很像京油和青皮)。
影片的作者所讲的故事根本不能算作一种“文化冲突”,因为我觉得真正的文化冲突是不需要证据的,就像教皇理所当然的觉得中国教民不应当祭祖,而康熙也同样理所当然的觉得中国人当然得祭祖。许大同的美国同事用自身的刮痧经历最终说服法官“不是虐待”,证明这个在中国引起轩然大波的“事件”,可是是一场误会。
影片中唯一的值得注意的是法官和那个作为检方证人的许大同的女邻居,当她喋喋不休的发表对“中华文化”和“中国人”的“宗教”般的感情时,是法官而不是“中华文化I卫者”许大同阻止了她,并且不是用“宗教”般的手段。确实,法官只能确定世俗争议,礼貌(文化)的冲突不在他的受理范围。
至于影片的作者的最终意图,最有可能是在亨廷顿和一些中国人喧嚷“礼貌(文化)冲突”的时代,以实践的方式对各种礼貌进行甄别、选择(就像那个法官),从而完成礼貌的融合,开出礼貌的新时代。
刮痧电影观后心得1000字
每个人,每个民族,每个国家都有属于自己的文化,文化与文化间的迥然差异必然会带来个人行为思想的不同。中国文化的核心是至情至性,而西方文化更讲求理性的梳理。这就好像一个性情中人与理性至上的人之间发生碰撞,在各自的思维方式主导之下展开一场拉锯战。
影片《刮痧》中以游戏设计师许大同的故事为线索展现了中西文化的巨大差异。主人公儿子丹尼斯发烧肚子疼,刚来美国的爷爷因为不懂药瓶上的英文而采用中国几千年传统的“刮痧”给孙子治病。儿子因为意外摔伤后在医院被医护人员看见背部的痧印而指被虐待进而强制留在福利院。
丹尼斯因为打游戏而与许大同上司昆兰的儿子打架,许大同知道后勒令丹尼斯道歉,在丹尼斯拒绝后打了孩子一巴掌。这在我们看来一个非常平常教育孩子的举动在美国人眼中却是伤害孩子的证据。以许大同为代表的中国人则认为孩子必须在家长的指导下知道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并以“打是亲,骂是爱”来说明打孩子是爱的一种体现。但在以昆兰为原型的美国人眼中,家长与孩子是平等的,家长并不能为孩子决定一切。
在听证会上,一位帮许大同妻子简宁接生的护士则指出在孩子出生时,因为早产使得母亲与孩子非常危险。她得知许大同坚决保住妻子的答复中认为他根本就不在乎这个孩子,在听证会上大吼出一句:野蛮的东方人。而在我们的观念中,大人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只要大人还活着,总会再怀孕,当然不能舍弃大人。
听证会上,辩方律师把中国家喻互晓的孙悟空搬上来。在中国,孙悟空视为打破礼教的像征。他不服天命,大闹天宫并协助唐僧远赴天竺取经,是英雄的化身。而在对方眼中,他却成为一个捣毁他人劳动成果缺少管教的猴子,直言我们为何把这样一只野蛮的猴子当做道德的化身。
昆兰在听证会上作证,指出当时许大同确是打了丹尼斯。许大同却质问昆兰“我把你当朋友,为什么要在法庭上出卖我”。但昆兰却很委屈,他只是实话实说了而已。在中国,认识时间越长,关系就会越紧密,为朋友承担的义务也将越多。
许大同要求阐述他有多爱他的儿子,他强调说儿子是他生命的延续,是他们家继承香火的后人,是比他们自己生命还要重要的人。而在美国人眼中,孩子是独立的个体,他不属于任何人,谁都不能决定他是属于谁的。
这部电影,不同的文化背景,是引起了剧中诉讼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这部电影不仅展示了不同文化所带来的矛盾,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那铭心刻骨的爱——关于人伦、关于民族。
刮痧大学生观后感
《刮痧》是一部优秀的电影作品,适合不一样文化程度的观众观看,有诸多的成功之处,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
《刮痧》这部电影借一件小事反映了中美文化(或者说东西方文化)的冲突。电影中许大同的父亲的一句话最能说明这个问题。他说,刮痧在中国已经几千年了,怎样一到美国就说不清楚了呢其实说不清楚的何止是刮痧这种传统的中医疗法。象许大同代替父亲承认是自我给孩子“刮痧”,许大同对上司说的“我打孩子是对你的尊重”等等中国的传统道德规范,在上司桑兰那里又何曾得到明白和认同。
听证会上对方律师对中国名著《西游记》的曲解,有几分故意的成分,但也不可否认有必然的因素。据调查此刻的大部分美国人对中国的了解还停留在中国解放前的情景,中国是贫穷落后的,中国人还穿着长袍马褂等等。此刻歧视中国人的事情在美国还时有发生。当大同送父亲回来,将孩子带回托管所,一向中国特色的猴王玩具掉在地上,受到警察的践踏,难道受到践踏的仅仅是一个玩具,恐怕受到践踏的还有中国文化吧!
当然,事情最终得到圆满解决,法庭的起诉撤销。这种结果的产生,除了人正常的良知以外,更多的是由于相互之间的沟通和明白。我想,《刮痧》中男主人公的名字叫“大同”,其目的或者其象征也就在此吧!如果说这部电影是一个寓言,其寓意也正在与此。
《刮痧》的另一个明白层面是情感,包括父子之爱,母子之爱、夫妻之爱、祖孙之爱、朋友之爱。这几者又以父子之爱为主要方面。
电影中出现了两对父子,祖孙三代,但他们之间的爱却是相通的。许大同在法庭上的一段独白最能代表所有父亲的心声。“……此刻我不这样想了,我只期望他能平平安安,期望他幸福、健康、欢乐。我为自我是一个父亲而自豪,像所有的父亲那样,我爱我的儿子胜过一切。”值得注意的是,许大同的父亲在给大同的信中写道:“我如今别无他求,就是盼着你们一家三口,能平平安安的……”均用了“平安”二字。恐怕这是父子之爱的最好表达,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刮痧》中许大同夫妇在事情发展中的不一样表现,很好的展现了父母对孩子的爱的不一样表现,同时也表现出夫妻之爱的不一样。许大同对妻子的爱是深沉的,简宁对丈夫的爱是细致的。看过这部电影的人大概都不会忘记许大同夫妻二人喝酒的场面。在这之前,简宁先做的是收拾大同的房间和阻止大同喝酒。当两人喝醉之后,简宁说大同是臭狗屎,大同表示了认同,这是对由于自我不冷静失去儿子的最深的自责。但当简宁说自我是“贱货”时,大同却表现出无比的激动,阻止妻子这么说。在那里表现出男生的爱,不善措辞,却又深沉如海。那里也表现出男生坚强背后的软弱一面。
另外,《刮痧》还涉及东西方人在性格上的差异,例如许大同和上司桑兰对“朋友”的不一样明白,不一样场合美国人表现出的幽默等。从中我们还能够看出美国在法制和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健全,中国的某些传统的道德规范并不必须正确,中国的传统医学有待进一步科学化和世界化等问题。《刮痧》是一部成功的电影作品。能够说,在电影中,“刮痧”本身只是一滴水,但其资料确实十分丰富,蕴藏着生活这个什么都可能发生的海洋的真义。
刮痧观后感文化差异1000字
电影《刮痧》的叙事方式比较容易理解,父母与孩子间的家庭教育在美国法律下的保护问题,不同的国家、地区之间的文化差异成为电影发展下去的导火线。中国是重理性、人情、亲情的融合式国家,美国是重个人、理性、独立的自我式发展。而这也反映了从古至今,中国儒家文化的仁、义、礼、志、信,西方以柏拉图为代表的理性正义的传统思想影响。
【1】“理性”与“感性”的中西情感表达
电影中有两个片段直接反映了不同国家对于情感认知的不同方式。第一,“不打不成材”的教育理念。第二,“道不同不相为谋”的朋友间相处方式。在中国,人们似乎习惯性的将个人情感与利益、事物等其他联系在一起。在这样的人情社会中,情感是联系人与社会的巨大纽带。在美国,每个人都是独立的存在,人们不会因为情感的相识而产生太多的其他方面的利用与交易。这两种不同的认知导致两个国家文化巨大的差异与交流方式的不同。也正是这样的处理方式,也才有了中国如此之大国间的人与人的温情和谐相处。
【2】“情感式”的中国英雄人物设定 电影中值得称赞的便是在法庭上,中美卡通人物价值观之间的争辩这一环节的设定。“好”与“坏”、“善” 与“恶”,
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就会产生不同的价值观的判定。 《西游记》中的“悟空”
,就像我们每个人的成长阶段,单纯、贪玩、执拗、倔强,但是在我们爱的人面前,我们最终学会了妥协、改变、陪伴,最终在经历了八十一难“孙悟空”
护送了师傅取经,也在不断地磨练中渡了自己。孙悟空,永远是每个中国人成长中的陪伴。
我想,无论是代表感性、中和、包容的中国文化,还是独立、理性、自我的西方文化,都是每个国家、人民之间衡量自己的重要标准。最终,告诫自己。无论何时、无论何处、无论我们是谁,都不应该忘记自己的身份。无论选择哪种文化、哪个国家,我们都应该明白一个道理“你真正属于哪”…
刮痧观后感文化差异1000字
该片讲述了一个移民家庭在美国生活时发生的故事:5岁的华裔孩子丹尼斯闹肚子发烧,在家的爷爷因为看不懂药品上的英文说明,便用中国民间流传的刮痧疗法给丹尼斯治病,而这就成了丹尼斯一次意外事故后父亲许大同虐待孩子的证据,继而在法庭上下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冲突,一个原先完美幸福的家庭转眼间变得支离破碎。
看了这篇影片后感想颇深,我总体上感受到了影片中要表达的东西。
第一:父子之爱,母子之爱,夫妻之爱,祖孙之爱,朋友之爱。
经过很多的细节描述让人感受到父爱温暖博大。许大同与其父亲的爱及许大同和丹尼斯的爱。许大同在法庭上的一段独白最能代表所有父亲的心声。…此刻我不这样想了,我只期望他能平平安安,期望他幸福、健康、欢乐。我为自我是一个父亲而自豪,像所有的父亲那样,我爱我的儿子胜过一切。值得注意的是,许大同的父亲在给大同的信中写道:我如今别无他求,就是盼着你们一家三口,能平平安安的…均用了平安二字。恐怕这是父子之爱的最好表达,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还有,影片中许大同在听证会上表现的急躁冲动,与他作为一位工程师的性格完全不一样,我认为是因为他对将要丧失孩子监护权的焦虑以及恐惧造成的。影片中许大同冒着触法的威胁,偷偷带走孩子。随后警察发现他们。为了不让孩子明白真相,他带孩子玩起了警察捉小偷的。这个场面简便快活,孩子在愉快中睡了。而影片结尾许大同攀爬9层楼,把他对孩子的爱推向顶峰。影片另一场父爱是许大同的父亲对许大同的爱。如他找到检查官说明刮痧的实情,如机场泪流满面的父亲,以及痛斥大同乡逃避的父亲。这就是父亲对孩子的爱啊!
《刮痧》中许大同夫妇在事情发展中的不一样表现,很好的展现了父母对孩子的爱的不一样表现,同时也表现出夫妻之爱的不一样。许大同对妻子的爱是深沉的,简宁对丈夫的爱是细致的。看过这部电影的人大概都不会忘记许大同夫妻二人喝酒的场面。在这之前,简宁先做的是收拾大同的房间和阻止大同喝酒。当两人喝醉之后,简宁说大同是臭狗屎,大同表示了认同,这是对由于自我不冷静失去儿子的最深的自责。但当简宁说自我是贱货时,大同却表现出无比的激动,阻止妻子这么说。在那里表现出男人的爱,不善措辞,却又深沉如海。那里也表现出男人坚强背后的软弱一面。
刮痧观后感文化差异1000字
总是认为,在美国的中国人只要解决了绿卡的问题,那么就相当于在那里定足了,稳定了。可是看完《刮痧》之后,就不觉得了,更多的明白的是在异国国人的艰辛。
许大同有了荣誉有了房子有了车子,老婆和儿子都有,可是还是存在着很多问题。种族差异是其中最主要的,那里面的文化问题是不可逾越的,不可解决的,这是几千年下来的问题。刮痧,在身上刮出一条一条的,片中所说的,像烤牛排一样鲜红的印子。就是这样的印迹,就让一个家庭支离破碎。
在我这个土生土长的从未走出国门看世界的孩子来说,完全不能想象地域文化差异带来的种种问题。可是看了这部片子之后,却会觉得在一个文化相通的地方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这部片子的感情个性细腻,一路下来扣住观众的心,丝毫不放松。100分钟下来,欢笑、泪水,从未停歇。至少,我能够明确的感受到那里面表达的情感。在异乡巨大的压力之下的无奈和苦苦忍耐;应对文化差异的无能为力。觉得这部片子不容易,就像人生。
刮痧最让我感触的就是那里面的父爱了吧。那种男生之间的爱。是那么的深厚,是职责和承担。就像刮痧,一下一下,最开始没感觉,慢慢的,身体会感受到热,最终身上留下触目的印迹,可是换来的却是一身的简单。男生之间就是这样吧,不着痕迹,就像春雨,润物细无声。
父爱,就是这样,深厚却不言语。可是,回首是一片的触目惊心,那都是动人的场景。所以,父爱也总是外人看得真切,就像刮痧。
老许和许大同之间的父爱是老北京男生的爱。是承担和隐忍。
老徐来美国,是应了许大同的邀请吧,也想看看自我的孙子。一个在中国也是知识分子的老人只身一人来到美国,一句抱怨也没有,哪怕听不懂,不能说,可是用自我的眼睛,慢慢观察,细细相处。这样的男生是充满智慧的,他看明了,也只是抽烟,也许这样他能够沉默,他能够更加想清楚,想透彻。可是他不是没有缺点的,第一次看见老霍,竟高兴的用北京的爷们性格给他一拍,满天的黄色的粉,这是爽朗,可是细细想来,这也是不够大气的表现,不顾场合,不识大体。可是,这样的情感是真切的,直爽的。再而就是自负,自诩自我的中国的知识分子,到了美国却没有想过要学习英语,只是用他觉得足够丰富的人生经验处事。最终就是他的毛病,抽烟,抽烟的频率实在是太大,不论场合,不论地点都抽。哪怕媳妇再不喜爱也要偷偷的抽,就就是他的不识趣了。
说了这么多,并不是不喜爱他而挑刺,更是正因喜爱他,喜爱他的有血有肉,喜爱他的父感情深。就是这样一个优缺点都明朗的人,才让我更加感受到父亲的宽厚,固执,聪明。
他给丹尼斯刮痧,最终没想到会扯上这么多事,他主动儿子上司家里解释,他不懂英语,搭车过也只是一张纸片,可是他有他的聪明,最终他还是让上司明白刮痧不是许大同做的,并且,刮痧也不是件虐待儿童的事。最终,让我佩服的是,上司开车送他回家,不管是上司的礼貌还是什么,至少证明他是有人格魅力的,不然没有人会乐意这么远送人回家,个性是在美国这个注重时刻的地方。
他为自我的行为负责,他选取离开美国,回到那个熟悉的地方,许大同送他。他心里惦记的依旧是许大同一家三口的事,最终许大同提出要带着他和丹尼斯一齐回国,可是他骂了他。他更懂得职责,他明白职责,就要勇敢的承担,他的肩膀宽厚,他承担了很多,也期望儿子明白,人生就是这样,不是你不喜爱,你不能适应了,就逃避了。而是承担,正因他是男生,更要肩负一个家庭,没有他,就没有了顶梁柱,家就不是家。他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可是却履行了一个完整的家男性的主角。
他回国,满心忙碌着寻找刮痧这件中国国粹的事,复印给美国的儿子,就是为了弥补自我无心犯的错,他是爱许大同的,他是一个有职责的父亲。
这样的父爱,总让我想起身后那个宽大的身影,那个父亲,那个不管我犯了什么错都愿意原谅我,愿意包容我,让我成长,看我长大的父亲。
许大同,更是戏剧化,他的坏脾气,他的爱,是一个没有经过任何修饰的,丝毫不掩饰,有了很多美国的气息,更多的直接和鲜明的表达。
在丹尼斯和保罗打架,他硬生生的给了丹尼斯一掌,他在用中国的方式表示了他对上司的尊重,可是他不明白,文化差异是一件多么夸张的事情。最终他也是向上司狂吼,你不是中国人。他太固执,可是又不能不说有原则。
儿子不能回家,他心力交瘁,他用中国的方式求上司,求朋友,可是美国是个讲求原则和证据的地方,不是这样就能够解决的,可是,这样一个把自尊看得很重的男生,还是了。为自我写证词,证明自我多么多么爱孩子,组织了无数次,在听证会上他是有感而发,那是一个父亲对儿子的爱,是真挚的,善良的。
对方的律师对孙悟空的故意扭曲使他生气,正因他觉得他就是孙悟空,那就是他的道德典范。那个虽则意气用事,可是真的猴子,那个为了帮忙师傅被误解也不抛弃任务的猴子,他就是猴子,看似乖张,心里却都是爱。他难免不发飙,可是为了儿子他在后面答应了和妻子分居,那是低头。在外人面前怎样也要强势,在背后为了自我爱的人低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中国男生形象。
他确实十分鲁莽的,送父亲离国,也是能够做出一些不合规则的行动来。他擅自带着丹尼斯到飞机场,企图带着他和父亲回家。对他而言,家是很重要的,就是重要所以当它破碎的时候,却只能想到逃脱。是父亲的话让他清醒,他明白了职责,就像那只猴子,原先只会打妖怪,只会冲动,能够之后,越来越明白,有时候能够透过其他的方式解决,也明白承担这份自我的任务了。他长大了。
他开车带着儿子抚养院,他不想让儿子年幼就明白一些不好的事,一些触及法律的事,他假装简单的带着儿子和警察玩游戏,一路上他看着儿子的笑脸,自我深处的苦也就这样一点点的消散了。最终儿子睡熟了,他也到了,警察逮捕了他,那只猴子被众人踩在脚下,那是丹尼斯最爱的玩具。
圣诞节,就是美国的信念,一家人等待他的团聚,哪怕简宁明白他怕是回不来了,可是他在电话里说,他会,并且会给丹尼斯一份大的圣诞礼物。
他在公园里,迎着寒风,自我做了一个有孙悟空面相的熊仔,在公园被打劫,二话不说的把钱包给他,可是劫犯伸手抢走他的熊仔时,他奋力的扑上,好像什么都不怕,差一点把他打死,这样的勇猛也是爱的表现。
最终,他化身圣诞老人企图进入家里,可是被发现,他竟想着从外排水管爬上,幸好法院撤销他的分居事宜,不然他这样进又是违法。最终,他和丹尼斯,简宁团聚。这是最好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