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在我看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值得所有人阅读的好书,而且越早读到越好。读罢此书,或多或少都会有收获,可能是关于家庭教育,可能是关于如何理解他人、与人相处,可能是关于怎样面对偏见与不公。两年前听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更多的感触在教育。而前几天重读后,印象最深的则是三个孩子的眼泪。同为眼泪,所代表的情绪却不尽相同。
在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的庭审现场,迪儿哭了起来,刚开始只是静静地哭,之后抽泣声越来越大,被斯库特带了出去,遇到了雷蒙德先生。他为什么哭呢?我们可以从他与斯库特、雷蒙德的对话中得到答案。迪儿说,“斯库特,这些我都懂。是他说话的样子让我恶心,恶心透了”“我才不管呢。那样不对,不应该那样对待他们。谁都没有权利那样对人说话真让我恶心”,雷蒙德说,“他的本性还没有被破坏。等他再长大些,就不会觉得恶心,不会再为此哭泣了”“为了人给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这样做时甚至想都不想。为了白人给黑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甚至都不愿停下来想一想其实他们也是人”。
迪儿哭的原因就是因吉尔默先生对汤姆的态度而感到恶心,包括一直叫他“小子”、冷笑等等。在孩子眼里,没有白人和黑人的区别,眼前的人都是人,没有人可以那样对另一个人,给他人带来苦难。如果没有环境的影响或社会的规训,小孩子应该永远不会认为黑人比白人低一等而歧视一部分群体或作为被歧视的群体生活。本性不被破坏就是还葆有童心,有对人的一视同仁以及对道德的朴素感知。
“这回轮到杰姆哭了。”判决宣布前,杰姆踌躇满志地说,“不过也别担心,我们已经赢了”“就凭我们听到的这些,什么样的陪审团会判定有罪呢”。可泰特法官宣读的结果却给了杰姆重重一击,让他的脸上布满了愤怒的泪水。“这不公平。”“阿迪克斯,这不公平。”“他们怎么能这么做?他们怎么能这样?”
杰姆哭是因为他觉得这不公平。在孩子眼里,汤姆就是无罪的,不应该得到这样的结果。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阿迪克斯说,“我不知道,可是他们做了。他们以前做过,今天又做了,他们将来还会做,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只有孩子在哭泣,孩子以眼泪抗议不公,孩子不会像一些大人那样对系统性的歧视熟视无睹,不会因为种族歧视长期存在就习以为常。他们对公平与正义有不掺杂其他因素的直观感受与理性思考。不公平就是不公平。审视自己,面对不公的存在,可曾掉泪、可曾不满、可曾抗争,还是小时候的那颗童心早已被蒙上厚厚的灰尘。
在亚历山德拉姑姑拒绝斯库特与沃尔特一起玩,还骂他是垃圾时,斯库特也开始了愤怒的抽泣。斯库特说,“我不在乎,杰姆,因为她骂沃尔特是垃圾,我才忍不住的,不是因为她说我让阿迪克斯头疼。”在这一段情节中,斯库特哭泣的原因就是因为她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人,就是人”,她不接受姑姑对坎宁安家人的诋毁。而杰姆说,“我像你这么大时,也是这么想的。”长大到底意味着什么?是不再愤怒吗?不再哭泣吗?那我宁愿永远不要长大。
“你好,怪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斯库特面前邻居阿瑟的形象被她突然涌出的眼泪弄模糊了。她凝视着站在房间角落的阿瑟先生,看到他紧张的神情消失后露出的羞怯的微笑,眼泪夺眶而出。斯库特为什么哭?书中并无明确答案。或许是因为终于见到了“怪人”,但他并不是想象中可怕的怪物,而是一个会紧张、会羞怯的人,还救了她和杰姆。也许斯库特还想到了阿瑟先生为杰姆缝的裤子,为她自己披上的毛毯,放在树洞里的礼物……这里的眼泪是孩子真挚情感的流露,是对温暖而善良的邻居的喜欢与感动。
孩子的眼泪里藏着的是他们水晶般的童心。珍惜孩子的眼泪吧,珍惜那水晶般的童心!我们无法抗拒长大,也无法抗拒被世俗所影响,但我们可以与自己的内心不断对话,保持清醒的头脑,留住真挚的情感和朴素的道德感知。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40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4000字
作者介绍:哈珀·李(1926—2016)生于美国亚拉巴马州,曾被授予众多文学奖。《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他1960年获得普利策小说奖的作品,这部作品的发表另她获得巨大声誉,但据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出版后,哈珀?李一直隐居在家乡亚拉巴马的小镇上,拒绝各种采访,过着平静的生活。有人问她为什么不在盛名之下接着写作,她回答:“有过这样一次,还有什么可写的?”
成长总是个令人烦恼的命题,成长有时很缓慢,像小溪般唱着叮咚的歌曲淌过,有时却突如其来,像暴雨般披头盖脸。几个小孩因为小镇上的冤案经历了猝不及防的成长,有烦恼、迷茫、悲伤、愤怒,也有温情与感动。小说的故事主要围绕一起冤案展开。在20世纪初美国的一个小镇梅科姆,善良朴实的黑人汤姆?鲁宾逊帮助白人女孩马耶拉?尤厄尔,却被马耶拉?尤厄尔及其父亲鲍伯?尤厄尔诬告强奸,律师阿蒂克斯顶着巨大压力为汤姆辩护,真相在阿蒂克斯的层层分析下渐渐浮出水面,然而,因为白人对黑人的轻蔑与不信任,汤姆最终仍被判处死刑。因此,汤姆对阿蒂克斯所说的上诉失去了信心,决心越狱重获自由,却在越狱的过程中被白人击毙,至死也没看见公正和自由。而认为自己失了面子的鲍伯?尤厄尔尽管胜出仍心存怨恨,对阿蒂克斯及汤姆的遗孀进行恐吓,甚至醉酒后意图杀死阿蒂克斯的孩子作为报复,然而在孩子们勇敢的搏斗和“怪人”阿瑟?拉德利的帮助下并未得逞,鲍伯?尤厄尔反而丢了自己的性命。小说是以阿蒂克斯的女儿斯库特的讲述娓娓道来,透过她童真的眼睛看到社会的真相与丑恶,发掘和放大人性的美好。
01、处在纷纭的世界里,我们应该学会自己判断事情的真相,而不被外界因素蒙住双眼。
“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阿瑟是一个普通人,拉德利家也只是不与人来往,经常不出门。但经过镇上夫人们流言蜚语的渲染之后,拉德利家变成某种意义上的禁忌,阿瑟变成了库斯特和杰姆眼中可怕的“怪人”。书中对于拉德利家有这样的描述,“吃了拉德利家的胡桃会死”,“‘怪人’在胡桃上涂了毒药又刻意仍在学校引诱孩子”,“‘怪人’会在深夜的窗户死死盯着人看”等等。孩子是最单纯而天真的,他们会通过观察大人的态度建立自己的行为模式,他们之所以会对拉德利家产生这样的认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大人们对拉德利家的态度。
后来通过树洞里阿瑟留给他们兄妹的礼物,包括口香糖、怀表、奖牌、雕像等等,以及后来救火场留在瑟瑟发抖的库斯特身上的毛毯,以及如英雄般降临帮助兄妹与恶人搏斗等事情出现之后,才让兄妹渐渐明白拉德利家的“怪人”是出人意料的充满温暖、正义、善良。但如果没有这些巧合,我想,孩子们对于拉德利家的种种误解肯定会继续下去。
流言蜚语往往杀人于无形,舆论就是这句话的生动体现。互联网时代,网民对新闻主人公的认知,就像刚开始孩子们对拉德利家的误解一样,被媒体的过度渲染或有意诱导而误导。现实中,我们没办法像孩子们一样一件件查明事情的真相,但我们可以通过积累知识和经验,慢慢学会什么是该听的,什么是该信的,拥有自己正确的判断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很多东西光靠肉眼是看不到事情的本质的,只有变得更理性,学会分析,才能在众多的现象中看清真相,不被误导。
02、当我们面对社会的丑恶时,是否有同样的勇气去拥抱善意和温柔?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里,有些东西会让人失去理智——他们不管怎么努力都做不到公平。在我们的法庭上,当一个黑人和白人打官司时,白人总是赢。这些很丑恶,但它们是社会现实。”在读完汤姆被诬告案件后,我想很多人都会有一种特别绝望的感觉,但这就是现实。汤姆逃不出被种族歧视迫害的悲剧。所以,尽管阿蒂克斯使用了所有能开释一个自由人的法律手段去拯救汤姆,可是在人们内心深处的那个秘密法庭里,阿蒂克斯根本没有诉讼可言。也就是说,从马耶拉张嘴喊起的那一刻起,汤姆就死定了。小说中说“梅科姆的人一碰到黑人的问题就完全失去理智”。在我看来,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他们时刻清醒着,只是认清了现实而已。小说中讲到“在任何情况下,他都不敢动手去碰一个白种女人,除非是他不想活了”,按照这样的逻辑,汤姆不可能强奸马耶拉小姐,这个每个人心里都非常清楚,而且,阿蒂克斯在法庭上也有理有据地证实汤姆无罪,但最后汤姆还是被判死刑。这说明了什么?归根结底,汤姆还是输给了种族歧视的现实,这也暗示着当时的美国其实是披着民主的外衣而已。在学校里,盖茨小姐告诉学生,民主的国家是“人人平等,没有特权“,没有谁有权利迫害任何人,但事实却是对黑人抱有偏见的白人将黑人置于死地。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不同的人选择了不同的生存方式来保护自己,目的即是生存。我认为拉德利家闭门不出,不与外界交流,过着如同隐居般的生活,其实就是在逃避现实的丑恶——世界不只一种人。就像杰姆说的:“世界上有四种人:一种是像我们和邻居们这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像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与外面吵闹、互相鄙视的世界相比,“怪人”阿瑟选择了待在家里永远不出来。在现实生活中,有时会看到这样的一种现象,有地位的看不起没地位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这其实是人们不平等心理在作祟,暂且不论是否正确,但无论如何,它都在表明这个社会其实还不够民主、公正。物质水平提高了,精神世界本应跟上步伐,但总有一些事与愿违的地方。不然,怎么会有“土豪”呢?在我看来,“土豪”是一个有点讽刺意义的词语,“土豪”跟“贵族”两者都是在物质方面很富有的群体,但它们的区别就在于前者热衷前者炫富、自以为是、没什么品味,后者低调内敛、有内涵、懂得尊重别人。
当然,面对社会的丑恶,也有人选择了面对现实,比如阿蒂克斯。面对汤姆的案子,阿蒂克斯可以不做他的辩护律师,放弃这个试图伸张正义的机会,但他没有。阿蒂克斯说:“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阿蒂克斯比任何人都明白汤姆会输掉官司,但却全力为其辩护。最后,虽然改变不了结局,但的确唤起人们的道义和良知。斯库特的朋友迪儿、哥哥杰姆在听完判决后都哭了,他们“为了人给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尤厄尔几天内得到的工作因懒惰被辞退,泰勒法官独自在房里看书会“瞥见房中角落里有个人影”,看书怀里却横着一杆猎枪,林克?迪斯先生为汤姆的妻子海伦安排了一份工作,尽管他并不真需要厨娘……可以说,阿蒂克斯尽管没有改变现实,但还是影响了人们的世界观。如果有更多的人像阿蒂克斯这么努力和勇敢,那么要改变现实也不是不可能的。只是,有多少人有他的勇气和魄力呢?
03、我想,很多人应该想做像阿蒂克斯一样的父亲,包括我。
阿蒂克斯不仅是一位恪守原则的正义、善良的律师,更是一位有责任感的好父亲。“你射多少蓝鸟没有关系,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知更鸟出现在孩子们买鸟枪射杀鸟儿的情节,父亲阿蒂克斯是镇上的神枪手,但当他意识到自己精准的枪法是上帝给他的对其他动物不公平的优势时,他就把抢放下了,不到万不得已不开枪杀戮,他告诉孩子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因为“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他们不吃园子里的瓜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他们只是衷心地为我们唱歌。这就是为什么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桩罪恶。”知更鸟就犹如小说中的善良的汤姆和阿瑟,他们不是坏人,却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受到人们的误解、排挤、伤害,阿蒂克斯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去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为孩子们树立一个善良、正义、勇敢的榜样,赢得孩子们的喜爱、信任和尊敬。
因为孩子们的妈妈早逝,所以阿蒂克斯让卡波妮在家帮忙照顾孩子,卡波妮虽然是个黑人,但因她受过教育,所以各方面可以给孩子一个正向的引导。有一次斯库特的同学沃尔特?坎宁安到斯库特家吃饭,饭桌上库斯特对沃尔特指指点点,当时就被卡波妮叫到厨房自己一个人吃作为惩罚,并告诉她“你不能在饭桌上给人家当面指出来,那孩子是你的客人,就算他要吃桌布,你也随他便。听见了吗?”从这件事可以看出,阿蒂克斯选择卡波妮绝不仅是让她做饭给孩子吃,更大的理由在于她能教育好孩子。后来,库斯特长大了,阿蒂克斯便让亚历山德姑姑来家常住,可以给库斯特一些女性影响,让她可以成长为一个淑女。
阿蒂克斯虽然工作很忙,但在孩子的成长道路上却不曾缺席。“他陪我们玩,给我们读书,对待我们随和又公正”,他从不打孩子,让孩子自由陈述自己的观点,不听信一面之词,也从不炫耀自己的才能,也不对孩子讲述自己怎样伟大。当阿迪克斯为黑人做辩护律师,受到别人的冷嘲热讽时,冲动的斯库特想用拳头了事时,阿迪克斯教给孩子的不是用拳头解决问题,而是思考,“抬起头,放下拳头。不管别人对你说什么,都不要发火,试着用头脑去抗争。”明知汤姆不可能赢却坚持做辩护律师,就是想他用自己的行动让孩子们去理解成人世界的偏见和冷漠。当斯库特向父亲讲述“怪人”拉德利的传闻时,父亲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沉默了一会说,“你永远不可能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在故事的结尾,斯库特送阿瑟回去时,突然明白阿蒂克斯讲过的话,这就是教育,面对无法解释的误会,父亲没有依靠家长的权威强迫孩子怎么说,怎么做,而是引导孩子自己思考。它让我看到西方家庭教育与中国的差别,西方更加偏向于引导,中国很多时候是听从命令。所以,很多孩子长大后依然不知如何走自己的人生道路,因为他们缺乏独立思考的能力,而一旦离开父母便无所适从。在一定程度上,不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就是“巨人婴儿”出现的原因之一。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一个故事有时就像一个多面体,从不同的方面看,看到的结果总是不同的。如果你试着从另一个角度看,你又会看到什么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邓骜杰 西南政法大学 行政法学院
第一部分
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恶罪。
我是一只普普通通的知更鸟,和万千生活在梅科姆镇的知更鸟一样。我们只唱歌给人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我们只是衷心地歌唱。
亚拉巴马南部没有分明的四季:夏天不知不觉变成了秋天,秋天后面有时并不总跟着冬天,却变成了短短几日的春天,过后又马上融入夏天。我是一只年老的知更鸟,如今定居在梅科姆镇,因为这儿的冬天不太冷,我不必迁徙。我把窝安在离拉德利家不远的一棵橡树上,从我的窝往下望,正好能看见树干上的那个树洞。
孩子们上学要路过这棵树,去大礼堂也要路过这棵树,到镇上也得路过这棵树。每天,我都能在树上俯瞰形形色色的人。有穿着裙子的小淑女、戴着贝雷帽的小男孩,也有步伐匆匆、拿着公文包的中年男人,还有提着点心、腰上拴着花边围裙的太太。
其中有个女孩很特别,她不像其他女孩一样穿层层叠叠的厚重裙子,反而和男孩一样穿背带裤。以至于,每天我都能在放学回家的孩子里一眼看到她。对了,她叫斯库特。
路口转角是拉德利家,这家人似乎和梅科姆格格不入。他们不爱与人交往,这似乎不被梅科姆镇的其他家庭接受,尤其是那个被拉德利先生带回来的男人,旁人背地里都叫他怪人阿瑟。斯库特和她的哥哥杰姆,还有迪儿老是对阿瑟议论纷纷,他们好奇阿瑟的长相,好奇他为什么不出门,好奇他是不是真如那些茶余饭后闲得没事的太太们所说的那样,是个恶魔。
我也从未见过阿瑟的真面目,他总是出现在绘声绘色的流言蜚语中,直到……
我看见拉德利家的窗帘被拉开了,窗边站着一个脸生的人,我知道那应该就是阿瑟。正当我盯着他看的时候,他拉起了窗帘。我以为他是准备睡觉了,结果他打开门,走了出来。他往橡树的方向来了,奇怪,阿瑟并不像人们口中那么恐怖啊。他很瘦,受到两颊都凹陷了下去,头发又薄又没有生气,软软地贴着头皮,好像很温顺的样子。阿瑟慢慢走到树洞前,放了两片银色的东西进去,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毕竟是人类的玩意儿。他静静地在树下站了一会儿,然后转身离去。
第二天,斯库特放学回家时,飞快地跑了过去,又好像突然看见了什么,返还回来,把手伸进树洞掏出了昨天阿瑟放进去的东西,左右望了望之后就笑着回家了。后来好多次,我都看见阿瑟半夜来放一些小东西,他看着白天空掉的树洞,露出羞怯的笑容。每次放完的后一天,斯库特便会拉着杰姆一起来到橡树,偷偷拿出里面的东西。再之后,杰姆和斯库特越发大胆,伙同着迪儿一起,想探究阿瑟到底是什么人。傻孩子啊,阿瑟就是给你们在树洞里塞礼物的人啊。
阿瑟是我在人世间第一个感知到与我相似的人,我不知道这种鸟与人之间的奇妙反应从何而来,大概是因为他的发丝中透露出的柔和吧。
另一个让我感到共鸣是阿蒂克斯,他是斯库特的父亲。父亲,在我们知更鸟的眼中,就是安家树般的存在。这个头发总是梳得一丝不苟,穿着棕色大衣和皮鞋的男人,老是在我吃饱喝足,安逸地窝在橡树上时,背着一身疲惫从镇上回家。
我不了解阿蒂克斯,天天呆在树上,偶尔飞到园丁的身边觅食,我的唯一消息来源就是路人的闲聊,大部分还是从汗湿甜腻的女士们口中知晓的,可信度自然不大。阿蒂克斯似乎和那些中年男女不一样,没有让我反感的汗味和烟味,也不会在主街上吐口水,更不会爆出粗劣的语言。
那天,阿蒂克斯似乎比往常回来的还晚。他沉默向这边走来,后面是一轮落日,余晖洒在他的身上,将影子拉得很长。我说不出看到那副画面的感受,无法用一只鸟的匮乏言语去描述。阿蒂克斯停在橡树下,背靠着树干蹲坐下来。他好像不太和平时不一样,在我的印象里,只有那些大汗淋漓的粗鄙男人才会席地而坐,他们不在乎地上的尘土,也不会担心衣服被弄脏,而阿蒂克斯的衣服总是干净整齐的。
他坐在树下,我只能看见他黑发里掺杂的白丝,原来阿蒂克斯已经很老了,和我一样老。阿蒂克斯转过身来,抚摸着斑驳的树干。他缓缓开口:“我该怎么帮他?尤厄尔指控汤姆强奸了他女儿马耶拉,但事实上汤姆是个再好不过的人了,种种证据都表明汤姆没有干这种事。”我心想,既然证据确凿,那有何问题呢,拿出证据不就可以了吗?阿蒂克斯仿佛听到了我的心思,他继续说道:“其实我一开始就料到了这场官司不可能赢,但我还是愿意去试一试。在当律师之前,我一直坚信法律的力量,一直坚信法庭是伟大的平等主义者,可随着年岁的增长,我看到了它们也是有缺陷的。在法庭上,有一个横跨法律的东西,是肤色与人种,它孕育在人们的内心深处,从而生根发芽,演变成了偏见与仇恨,蔓延于我们的生活中,使法则天平倾斜。法律在它面前,是肤色一致才能使用的利器;而所谓的证据也显得微不足道。”“我是一个律师,希望用法律与正义来捍卫人性的尊严;我也是一个父亲,希望用善良和勇敢来教育我的孩子做一个绅士。”阿蒂克斯的眼角似乎有些湿润,天色渐晚,已经看不见落日的尾巴,他站起身来,拍了拍沾灰的衣角,回家了。
只剩我一只鸟站在树枝上。我从未考量过肤色和人种的问题,也从来没疑问过,为什么主街上很少有黑人的身影,就算有,也是形单影只。我也从未看见黑人和白人一道,更多的是白人走在马路中间,而黑人走在背光的阴影处。对于他们人类而言,肤色意味着什么呢,难道就像南鸟和知更鸟的关系吗?我很难理解。
之后,我总想从路过的人们口中听到关于汤姆案件的蛛丝马迹和最新进展。只听到好多白人对阿蒂克斯的辱骂,说他是为黑鬼打官司的叛徒,却没有一个人为汤姆感到不公。阿蒂克斯每天回来得越来越晚,步伐蹒跚。
突然有一天,许多人向镇上走去,我知道,那是法院的方向,那是开庭的日子,我看见杰姆也牵着斯库特去了。时间过了很久,我望着拐角,希望看到胜利。可是,没有。那天归来的杰姆脸上带着泪痕,他说,这不公平。官司输了,汤姆有罪……
后来,后来我很少再听到这件事的消息,我太老了,整天站立在枝头昏昏欲睡。这个冬天的确有点冷,阿蒂克斯说,这是自1885后最冷的一年。听他们说,汤姆死了。尤厄尔扬言要报复阿蒂克斯,或许是因为阿蒂克斯让他在法庭上丢了面,他是个无知的白人,仅靠着自己最后一层皮自怜自爱。那晚,他跟着杰姆和斯库特,欲下狠手,杰姆兄妹哪是他的对手,我在树上急得乱叫,不知所措。这时候,阿瑟冲了出来,靠他孱弱、瘦小的身躯,从尤厄尔的刀口下,把兄妹俩救了下来。最后那把刀,刺在了尤厄尔自己胸前。
第二部分
阿瑟是和我一样的知更鸟,他是沉默的知更鸟。对于外界的纷纷扰扰和不知道从何而来的可笑谣言,他是沉默的;对于往树洞里塞小物件送给兄妹俩,他是沉默的;对于那次给杰姆叠好放在后窗的裤子,他是沉默的;对于面对暴徒的挺身而出,他是沉默的。或许如果他不说,除了我这只旁观鸟,没有人会知道。似乎沉默是他和世界最好的交流,因为他害怕清醒白日下的疯魔事故,也害怕孤寂黑夜的龇牙咧嘴,所以才总是沉默地离群寡居。他送给了斯库特和杰姆两只香皂娃娃,一只不走的怀表和表链,一对吉祥币,还有他们的生命。言语上沉默,可行动和内心却是最温情和赤忱的。
阿蒂克斯也是和我一样的知更鸟,他是勇敢而正义的知更鸟。阿蒂克斯从不贬低任何一个人;面对他人讥语,他昂起头,走过去,做一名绅士;就算外界的闲言碎语最多,他也义无反顾地为汤姆辩护。有人说,阿蒂克斯是在坚守律师的良知,我认为不是,作为律师,为当事人辩护是他的职责,任何一个律师都会这么做。而阿蒂克斯,是在坚守人的良知,因为不是每一个白人都会站出来为黑人说话。他在言传身教,告诉子女,何为良知,何为正义,何为勇敢。要他们即使在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
这是一个冬天,我用之前的两个夏秋换来的这个冬天的绝啼,用这个冬天绝啼换来了下一个春天。春天会来的,即使只有短短几日,即使我已经热烈地死去,因为我盼望的从来都不是春天,而是归来的新一代知更鸟,知更鸟会继续鸣唱……
这是一个文明时代吗?我想是的。因为在大多数人看来,杀死一只知更鸟都是罪恶,可有些最原始的冷血与偏见始终在人们跳动的心脏和流动的血液中游走、蔓延,一旦自己的利益看似被侵犯,就会迸射出来,溅在无辜的人脸上。我们与恶的距离,从来都不远,但却在营造的虚幻舒适区中沾沾自喜;我们与良知的距离,看似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但却咫尺天涯。
我希望,每个人,至少大多数人,都能告别偏见,尊重差异,也是真正地尊重丰富多彩的世界。无论是沉默的怪人阿瑟,还是身为黑人的汤姆,亦或是为黑人打官司的阿蒂克斯,都不应该被歧视、被诟病。生而平等,无关财富,无关肤色,无关性别的。无辜善良的知更鸟,也需要被温柔以待,而不是被偏见和歧视孤立、射杀。这个世界不缺完美的成功者,缺的是能从心底给出:真实、勇敢、正义、良知和无畏。少一些指责,多一些善心。即使我们做不到帮助每一个失魂落魄的人,也可以做到不当看客,不对他人施加舆论压力。穿上他们的鞋,走两步,你就会知道每个人的都会有难处。
十几年后,我的孩子会再翻看这个故事。我会告诉他:在每一个国度,在每一个时代,都有一群人为了公正与平等,曾经努力,并还未放弃。因为除了他们,有的人自我欣赏而目无其他,有的人误把愚昧当做智慧,把狭隘当博大,把偏见当真理,表演荒唐的乐观。但愿后来的孩子能看见那些曾经努力的人眼中的光点,然后接过他们的接力棒,继续点燃这拼命保留下来的火种。
希望有一天,可以不再为了人给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也不再用死人来埋葬死人。
仅以此文感谢哈珀•李所刻画的鲜活。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6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600字
小说从哥哥杰姆胳膊受伤写起到杰姆胳膊受伤结束,是我目前看过的最纯洁的一本书。
小说以第一人称叙述来描写,展示了一个不到10岁的小女孩的视角下的梅科姆小镇发生的一连串的事情。不得不说小女孩斯库特(琼·露易丝·芬奇)是个十足十的假小子,我看了四分之一的书还以为主角是个小男孩(这不能怪我不认真看或者我脑子笨,斯库特三个字很难想象是女孩子的名字呀,而且斯库特还老是打架,也会被人揍,正常女孩子哪会这么厉害,她老是跟着她的哥哥身后玩各种男孩子玩的游戏,她还会在同学遇到困难的时候仗义执言,不像是个女孩子的所作所为)也可以看出,她的爸爸阿迪克斯对她的教育方式没有因为她是个女孩子而跟她哥哥有所不同,这让我感觉到,男孩子和女孩子是平等的,也是我羡慕的地方。
小说第一部分很平淡,主要写了小女孩的生活琐事,读书、玩耍……描写了对怪人拉德利的恐惧。第二部分才是高潮的来临,写了爸爸阿迪克斯为黑人汤姆·鲁滨逊做辩护律师发生的一系列事情。
后面部分才直白地显示了那个时期种族歧视的严重。当我读到黑人汤姆在回答对方的律师那段话时,我感受到了黑人在长期被歧视下那种无助、认命,连他们自己都认为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被认可的深深的无力感,很让人心痛。人生来就是有偏见的吧,小说的黑暗面很少被表现出来,最大的坏人就是鲍勃·尤厄尔了吧,最后还对他看不爽的人进行一系列的报复,真真是气死人了,明明是自己的不对,还怨到别人身上,我当时想怎么会有这么厚颜无耻的人呢!最后还想伤害两个孩子,杰姆的胳膊就是他弄伤的!
为什么说这本书是我看过最纯洁的小说呢。在看到小男孩迪尔和斯库特躺在一张床上,迪尔对女主说“斯库特,我们去弄个孩子来吧”,我吓了一大跳,本来男孩和女孩躺在一张床上就让我有点不舒服了,他还说出这么一句话,后来证明是我想多了。还有一段对杰姆在斯库特面前脱衣服,向斯库特展示他的胸毛和腋毛的描写,我也惊了一下,可是杰姆就是单纯想向自己的妹妹表达自己长大成人了的喜悦感呀,我真是太邪恶了。忽然发现我们小时候对性懵懵懂懂,也有点排斥,可是这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这是我们长大的必经之路,心里有鬼才会去避免去提及,坦坦荡荡地表达出来才是我们应该持有的态度。斯库特(一个9岁的小女孩)对迪尔的求婚十分认真,认为长大以后就一定会嫁给迪尔了,她那一本正经地提及迪尔和她未来的生活时,给她的单纯笑到了,这确实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这就是小女孩眼里的爱情吧,很纯粹,很令人向往。
最让我感动的是怪人拉德利,这是一个十分完美的人在我眼里。虽然第一部分孩子因为他的足不出户产生好奇和恐惧,让我也有点怕怕的,后来读到杰姆三人去怪人拉德利的院子里探险逃跑时杰姆把裤子落在了怪人的园子,杰姆回去拿裤子时发现裤子被缝补好了,还被叠得整整齐齐地放在那里,还有两个小孩每次在拉德利门前那个树的树洞里拿到各种各样的好东西,一开始我以为这些都是爸爸所做的事情,因为斯库特说到“除非是跟你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人,否则没人能知道你想干什么……”当时我还沾沾自喜地以为自己已经洞悉一切,读到最后才知道这是阿瑟·拉德利做的一切,以及迪莫小姐家着火那一段,等火被扑灭了之后,站在外面的斯库特发现自己身上披着毛毯,也是怪人拉德利的杰作。最后杰姆和斯库特遇袭时,也是拉德利第一时间跑出来救他们,那时我真的被感动哭了,这世界怎么会有这么善良的人,以前小孩子们不懂事,老是想着去招惹拉德利,当然都没有成功,他还把两个小孩当朋友一样保护,送他们好玩的东西,那是书里最纯净的一人了吧。
当然,梅科姆小镇里的每个人,我都觉得好善良的。虽然一开始亚力山德拉姑姑让我很讨厌,但是后面也没有这种感觉了。最最要说的是爸爸阿迪克斯对孩子们的教育,这个十分有魅力的男人,有本事从不显摆自己,深受小镇人民的爱戴,对任何人都彬彬有礼,从来不打骂孩子……我也想有一个这样的爸爸。
总之,用我同学的话来说,这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书。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6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我们从小看到、听到的故事里,盖世英雄都是身穿铠甲战衣,有着和普通人不一样的行为举止或卓绝才能,一看就是那种不平凡的人。而《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父亲阿迪克斯出场过半都是平平无奇,就连女儿斯库特都感叹父亲很老、什么也做不了。然而这样一个曾让女儿感到羞愧的父亲,随着故事的进展,却慢慢呈现出了他的不平凡。
首先,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甘于平凡。
一个镇上曾经最棒的棋手、一个县里曾经的神枪手,从来不提及自己的“当年勇”,除非时事需要他站出来,用此才能为大家排忧解难。
他也从来不要求儿女达到某种所谓的优秀,更不主张张扬自己的“英雄事迹”。
“不尚贤”大抵就是这个样子吧。所以儿子杰姆说,阿迪克斯是个绅士。
其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克制。
阿迪克斯是一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人。他为了守护无辜的黑人汤姆,只身犯险;即使拥有卓绝的射击才能,却不拿枪。一张报纸一个灯泡就是他伸张正义的武器。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示于人。
他也把这种品质传递给了自己的子女:所以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儿斯库特在被同学辱骂其父时没有大打出手,而是选择了克制。这也让我想起电影《绿皮书》里,男主要殴打歧视黑人的服务员时,黑人博士对他淡淡地说:“Stop,Tony. Its all right.” Tony和斯库特一样,经过一番内心的争斗,选择了放下拳头。
这一刻宛如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里派迎着暴风雨站在船头,老虎却只能被本能驱动躲进船尾的那一刻。这一刻,人和动物的分水岭清晰彰显,这一刻,斯库特和Tony都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上迈进了一步。所以,小小的斯库特她确实值得为自己感到自豪。
再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在黑夜中守护光明。
正如阿迪克斯反复提到的,他做事情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要无惧直视孩子们的眼睛,哪怕反对的舆论声像不知道有没有尽头的黑夜。
或许现实就是“知我者希,则我者贵”吧,而阿迪克斯做到了“人不知而不愠”。
这也像电影《蝙蝠侠:黑暗骑士》里那种在舆论和各种强大阻力的黑暗中坚守自己内心信念的孤独与不易。这是一种来自英雄的悲凉,这种悲凉又成就了这样的英雄。
他在黑暗中守护光明,他定是不平凡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500字
【第1篇】
现代人更注重生活环境与质量了,但尽管人们努力将自己所在的城市创建得更加文明,也掩盖不了人与人之间偏见的肮脏。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让我看到的不光是人性的污秽与光辉,还有“偏见”的恐怖。它把一个城市的文明摧毁地体无完肤。
这部小说反映了大肃条背景下美民众的生活状态以及种族间的隔阂、歧视、偏见。这些偏见让黑人汤姆遭受莫须有的罪名,丧失了生命。好在主人公阿迪克斯身上闪耀着人类的良心、责任与善良的光芒。他对正义的勇敢维护令无数人为之动容。
黑人汤姆善良朴实、乐于助人,却被诬告为强奸犯。律师阿迪克斯不顾外界的舆论压力,积极地为汤姆辩护。就在真相即将大白时,因为白人对黑人的轻蔑、偏见以及出于本能的不信任,汤姆最终被判处死刑。汤姆对再次上诉失去了信心,决心越狱,靠自己获得自由,却在此过程中被白人看守击毙,至死也未能看见公正与自由。
小叔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但他告诉孩子们
——“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不允许杀死一只知更鸟,它们是纯洁、美好、正义与光明的象征,它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只是一心一意地为人类唱歌。”知没有更鸟是无辜的,它们犯任何过错就不该往失生命,正如小说中的黑人汤姆,他不但没有犯罪,还好心地帮助别人,却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不是被法律击倒,是输给了人性、偏见。那个不公平的社会。汤姆的离世让人心痛,同时也反映了一连串社会问题。
尽管现在是和平年代,但人们心中的偏见在日常生活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高等工作、自诩上流人士的人看不起清洁工......正是这些莫名奇妙的偏见,让人民和谐的一片乌烟瘴气,甚至连小孩子也同大人一样,缺乏同情心,忽视正义与善良。
老人们常说“上梁不正下梁歪”,虽然这话不完全正确,但也有它的道理。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也是最重要最好的老师,父母的言行举止影响着孩子的思维发展。而在《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中,父亲阿迪克斯完全称得上是“好爸爸”的典范。每当孩子们心中有疑问,他都会耐心一一解答,每当他给孩子们近乎完美的答案时,我的敬佩之情都油然而生。也正是因为阿迪克斯的教育,在汤姆被判处有罪时,在其他百余人都欢呼雀跃时,只有阿迪克斯的孩子为黑人汤姆而不平,哭泣。
这部小说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其中对民主的解释:民主就是人人平等,没有人享受特权,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应该人人平等。杀死知更鸟就是剥夺这种平等,没有平等,正义也无从谈起。
“偏见消灭肉体,也会扼杀灵魂”赶紧将其丢弃,重新找回那个没有偏见、文明和谐的社会吧!
【第2篇】
《杀死一直知更鸟》这本书是老师推荐要看的,起初我也不想看,但到后来看同学们课间都拿着这本书津津有味地看着,我也控制不住这本书的好奇,也就买回来看看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哈珀·李,是一个美国作家。1960年她发表她一生中唯一的长篇小说《杀死一直知更鸟》,这本书令她获得了巨大的声誉,在这本书中,我喜欢上了一句话: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经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
这本书主要讲了尤厄尔、伯里斯、阿蒂克斯、卡罗琳等几个家庭的教育方式。
我还是比较喜欢阿蒂克斯的教育方式,家长们比较理解孩子,给他充分的空间和自由,不像一些家长只知道让他们的孩子学习,给他们施加了很多压力。而阿蒂克斯家给孩子一个美好的童年,他们做的比较成功的。
比如说我,前几年我妈和我爸都特别重视成绩,给我报了许多补习班,几乎都喘不过气儿来,但是最近他们变化很大,也给了我放松的时间,有些时候会和我们探讨怎样学习,最近成绩也提高了一点,他们现在经常夸奖我,鼓励我,让我变得更加有自信。我相信我一定会再接再厉的。
这本书给我的启发很大,让我学到了现在以及将来怎么做,更让我体会到了做父母的辛苦,让我更孝顺他们,也让我更理解将来我自己的孩子。
【第3篇】
读 《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在开始读“杀死一只知更鸟”这个书名的时候,你很难理解书的内容。
在美国单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书中也做出了解释,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他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的唱歌。所以杀死这样一种鸟是一种罪恶。在这本书中,知更鸟更高一层的象征意义。是指在白人社会,饱受不公平待遇的黑人群体。主人公阿迪克斯对孩子们说:“我射杀过一只知更鸟,但有种负罪感,它没做错什么,还为我们歌唱”这个鸟成了他自己的人生,为之尽责的象征。
故事讲述了20世纪30年代。正值经济大萧条时期,在美国南方的梅克姆镇。黑人勤勤恳恳为白人服务,但白人对黑人的歧视却是,根深蒂固的。认为黑人是社会动乱的来源,黑人本身具有邪恶的本性。当一名白人女子,无限黑人,汤姆犯有“强奸罪”时,几乎所有白人都不等宣判,就认定黑人有罪,甚至认为辩护律师哈迪克斯也有罪,因为他居然为“黑鬼”帮腔。
尽管律师尽了自己最大努力。法庭的审判依然有失公正,汤姆被杀死了。杀死他的那支枪,正是强烈的种族主义偏见!尽管如此,阿迪克斯在法庭上的演讲发聋振聩,他为死去的汤姆呐喊,为遭受不公平待遇的黑人呐喊,更为美国大地上自由与平等呐喊!
另一只“知更鸟”拉德利,这位童年被父亲摧残的青年常年足不出户,把自己关在房子,成为人们眼中的“怪人”,斯科特一些孩子中带有恐怖色彩的怪物。但这个“怪物”内心善良,他以默默无言的方式,关怀和帮助镇上的孩子们,从未要求回报。
最终我们看到了一个美满的结局,那就是在美国,无论什么肤色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偏见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自以为是、画地自牢。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主视角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儿,所以显然,作者不能在这样的小说中发表任何长篇大论,这是能让我花五个晚上连续把它读完的主要原因。这个小说中发生的事情,如果不是以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看,换成另外任何一个成年人的视角,都会显得更加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是经过斯库特的眼睛,所有的事情都被淡化了,甚至让我们初初看起来,还觉得这部小说写得相当温柔可爱哩。比如怪人拉德利,开始我还以为,这是一个有特异功能的奇人哩。
作者为什么要用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写这篇文章?也许是因为现实太丑陋了,太血淋淋了吧,不用小女孩儿调皮可爱的视角,实在写不下去。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30年代,这实在是太遥远了,而且发生在美国这样一个遥远的国家,说实话,书里面的背景涉及到的很多细节我是看不太懂的,比如说怪人拉德利,我就始终没有搞明白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但这并不妨碍我看懂这部小说。
这部小说表达的主题是偏见以及偏见造成的巨大伤害。书中的偏见到处都是,最大的偏见,就是当时美国白人对黑人的偏见。还有无数的偏见,比如小女孩斯库特和她的哥哥杰姆,对怪人拉德利,就充满了偏见,虽然,这是一种带着可爱色彩的好奇,但是无疑,他们心目中的怪人拉德利和真实的阿瑟·拉德利先生,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事物。
黑人汤姆在无罪的情况下,最终仍被陪审团判为有罪。陪审团有12个人,那么陪审团的人真的是在认为汤姆无罪的情况下,而给出了有罪的判断吗?我觉得不是,至少大多数人应该不是,而是他们从心底认为,汤姆就是有罪。这才叫做偏见。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是错的,人们总认为自己是对的。
偏见总会被纠正的,因为肯定不符合真实的状况。但是无论如何被纠正,最后是否能有完全符合真实的正见,这却很难说,特别是对一些相对个人而言比较庞大的事物。就好像一个人,永远也不可能具有对于地球的非常完整清晰的认知,各人所知的地球都是偏见。
在这个偏见不断被修正的过程当中,总会出现像汤姆一样的悲剧,也会出现像阿迪克斯一样的勇士。
人们也许以为偏见很少见,是错误,是很可恨的事情,但是其实在生活中偏见是非常常见的。近几年我就接触了至少三种事物,不同的人对它们的看法简直大相径庭。一种是直销,一种是保健品,还有就是中医。如果要排中国民间人们争议最大的事物,不管怎么排,这三样肯定名列前茅。你会发现一件事情再简单,只要涉及到的人多了,总会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所以老子才在《道德经》里说,天下都说善的,那个事情肯定不是真善,换句话我们也可以说,一件事情如果是真善,那肯定不会人人都说是好的。
在这三样事物中存在非常多的偏见,而真实的这三样东西到底是什么?极少有人真正清楚,也极少有人愿意去弄清楚。因为怀着偏见的人,绝不会认为他们的看法是错误的。他们的看法也是从他们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来的。比如说,身边有人因此亏了钱,甚至送了命。所以站在他们的角度,他们的看法并没有什么问题。这也促使我反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个人对某样事物的看法,真的不要太绝对。特别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涉及到许多人的东西,可以说每个人都不可能真正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因此我们对于比个人要庞大得多的东西,最好永远怀着敬畏之心。
所以偏见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失去敬畏之心的自以为是。
中国古人有句话叫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杰姆,一个小男孩,他说,他想了很多,终于想明白了世界上有4种人。一种是像他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当然这样的分类法非常孩子气,全凭感觉,没有什么逻辑。但是确实说清楚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处境。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某一类人当中的一个,我们每一个人都被局限在一个范围之内,因此其实我们每一个人的看法都全是偏见,这种偏见来自于分别之心,我们很清楚,其他人和我们有什么不同。有的人因此沾沾自喜,有的人因此痛不欲生,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就是这种分别心造成了非常多的问题,或者可以说,我们在人类社会中所碰到的一切最糟糕的问题,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但是为什么会造成这些分别?我们也像杰姆一样糊里糊涂,或许这就是人的本能吧。所以《道德经》和许多的传统经典,都在反反复复的讲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克服这种分别之心,才能做到真正的平等。
那么普通人要如何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其实有很简单的一招,《尚书》上说,“敬胜百邪”。曾国藩一生总结自己唯守“敬恒”二字。据说曾公资质颇不怎么样,年轻的时候有一晚挑灯夜读,来了一个小偷,想进他屋里偷东西。曾公翻来覆去读同一篇文章试图背下来,最后小偷都背下来了,他还在读。小偷忍耐不住,狠狠地讽刺了曾公一顿,愤愤而去。
就是这样的资质,因为一生谨守“敬恒”二字,做出了旷世的功绩,连毛主席都说,吾于近人独服曾文正公。小偷比他聪明,现在聪明的人更是到处都是,但是有几个能持守敬恒之心?太多的自以为是、画地自牢,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把自己局限于某一个圈子当中。这本来倒也没有什么,但可怕的是,许多人都像小偷一样,毫无自觉,甚至还觉得自己比曾文正公都高明,这也还是没有什么,真正祸害的其实还是自己。但如果再加上心肠恶毒,又处在一个比较有权威的位置上(比如怪人拉德利的父亲之于儿子),那造成的恶果真叫人难以释怀啊!
高处有险,低处有道。《道德经》通篇都在讲真正的道在于放低自己,把自己的位置尽量的放低。对其他人,对万事万物,保持尊敬的心态,这才是真正的得道高人啊。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9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900字
有一种人,被称作“外貌协会”就是只看外表来决定喜好。而我,很多时候属于那种看到书名,来决定要不要看的人,大概也应该划在“外协”那一类吧。
因为自己的“外协”,所以本书我看到好几次,都定义会不喜欢而不去看。却同时,又很奇怪,这个书总出现在自己的眼前。大约,这也算一种缘份吧。
某天,不知道原因。拿起此书,此处省略好处约一万字(大家都能想到是什么)。【From编辑:我真不知道是什么,大家难道都知道咩?哇哈哈...】
是的,这本书,成了自己为数不多的一口气看完的一本书。其实,看完好久了,现在想想,还意犹未尽。本书用第一人称写,用一个小孩子的口气写了一个父亲。一个在小镇做律师的父亲——阿蒂克斯,一个敢于为黑人辩护的父亲。整个小说围绕辩护这件事情展开,写到人的纯真与世故,善良与丑恶,当然,还包括了成长的小烦恼。
今天,我主要想说一个词,勇敢。
因为,我认为在美国当时那个黑人被严重岐视的年代,一个律师,敢于接黑人的强奸案,并且在他接到这个案子后发生的一系列的亲人的不理解,亲人的被牵连,都没有让他退缩,而是一直坚持到最后。那就是一种勇敢。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阿蒂克斯在法庭上的辩护。在开始的时候,我还以为阿蒂克斯能赢呢,请原谅我的无知,在当时那种形式下,一个黑人,怎么可能赢呢。看完法庭辩护我才恍然明白,原来,从最开始,阿蒂克斯就认为自己不会赢。当庭审结束,女儿对于他明知会输却仍然努力辩护表示不解时,阿蒂是这样说的:
“你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在我能让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就那是——人的良心!”
这是一个父亲的胸襟,这是一个父亲的勇敢。
阿蒂克斯还告诉他的孩子:“一个人手握枪支不算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经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
我也想到了女排精神,2016年女排拿下世界冠军时,朗平说:女排精神与输赢无关,女排精神是明知道自己会输,还依然坚持认真打好每一个球。当时我那么感动。就是因为姑娘们的这种执着,这种勇敢,所以,才有了后来的圆满。
人生没有彩排,天天都是现场直播。而我们,需要的是这种勇往直前无所畏惧的勇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4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这本书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讲述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上的故事。
书名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其实书上并没有一只实实在在的鸟。书中仅提到三次知更鸟。它是“对他人无害”的象征。故事讲述了一个黑人被白人诬陷强奸,毫无悬念被判有罪的故事。知更鸟是这些无辜的黑人的象征,他们虽然对这个世界、对白人们没有任何的危害,但还是被一次次毫无理由地伤害。
故事中有一些典型的人物设置,比如女教师,课堂上传授者民主的理念,实际上却实种族主义的践行者。律师,虽然是白人,但能顶住压力为黑人辩护,是“致良知”的代表,是“表里如一”的践行者,同时也是一位成熟的父亲。怪人,孩子们及一些好事者心中的异类、怪物、恐怖的存在,但实际上是善良的代言人。
这个故事让人思考,在群体利益和群体性思维的倾轧下,怎样才能清醒认识、并保持自己的良知,真实面对自己的内心。拥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应该是一个前提。书中通过第三者的交谈以及律师在家时的生活描写,可以看出律师不仅大学毕业,而且读了很多书,包括他的两个孩子,也都沉浸在阅读中。阅读和教育给了他独立思考的能力,给了他真实面对自己内心的勇气。这让我想到《你当象鸟飞往你的山》,同样显现了教育非凡的能量。
而我自己,只有继续不停阅读,不断反思,做到知行合一。面对社会纷杂,要问问自己的想法是否是内心真实的关照,有没有屈从于利益,屈从于道德,抑或屈从于任何其他。也许这样才能慢慢地认识自己,完整自己,提高自己。
《杀死一只知更鸟》600字读后感
这书以小女生斯科特的视角来描述,这决定了整本书不会有太多深刻黑暗负面的内容,反而充斥着童真,呵护与爱。
前半本书着重讲述斯科特和哥哥的童年生活,后半篇则侧重讲了南北战争后美国白人和黑人的阶级矛盾。全书给我留下印象的,除了斯科特的天真活泼,白人对黑人的歧视,就是斯科特父亲阿迪克斯对他们的教导,以及为人处世。
阿迪克斯真的是一个清醒,思想超前而又温柔善良的人,他简直可以说是全书中最美好的人,是作者对世间美好品质向往的化身。他作为一个律师,尽自己所能为黑人汤姆辩护,不带任何偏见,哪怕因此被白人市民们不齿,被视为叛徒。他作为父亲,和斯科特兄妹相处的氛围和谐温馨,润物细无声地教导他们做人做事。他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绅士。像一篇读后感所说的那样,“如果有可能,有能力爱自己,有余力爱别人。”以及“学会在黑暗不公平的社会.上体面地活着”。
但是我并不能很好地理解,书名《杀死一只知更鸟》和内容的关系。前半段我以为知更鸟指代的是拉德利,一个小时候做错事而被看做怪物,但实际上内心善良的人,但后半段让我推翻了这个推论,因为后半段发格局并不局限于小孩子的玩闹,而是上升到种族歧视的高度,所以我猜测知更鸟是阿迪克斯尽力辩护但最终死去的黑人汤姆,又或者是用知更鸟代指去除白人对黑人的歧视?表达作者想要去除歧视的愿望?
“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这句话是最后阿迪克斯对斯科特说的话,我觉得虽然有点愚善,但让我看了就觉得很喜欢,就像那种你明明知道你不可能像他一样毫无戒心地对待每一个人,甚至会觉得他傻但你会在心里欣赏他的行为,并羡慕他的善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700字范文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700字
不得不说这是一部很吸引人的一部小说,读起来有种停不下来的感觉。
题目名字叫《杀死一只知更鸟》,里面只有很少的文字提到了这种生物,有种隐喻的意思。
里面以一个小姑娘的视角来讲述自己的日常,重现了她生活那个年代,那种环境下不同人的生活,以及存在的歧视问题。
开篇就讲到自己的邻居怪人拉德利先生,小孩子有种对未知事物强烈的好奇心,大人们越是避而不谈,再加上自己听到的传闻,越是感到神秘加好奇,越想一探究竟。在孩子眼中那个怪人叔叔是个具有魔幻色彩的人物,因为从没见过,所以有掺杂着自己想象的恐怖。
用大人的眼光看,他只是个不愿与人交流,不愿被打扰的普通人罢了。大人的世界看似一切简单,却也有着孩子理解不了的逻辑。
第一视角的小姑娘叫斯库特,他有个一起玩耍的哥哥杰姆,和一个作为律师的父亲阿蒂克斯。阿蒂克斯代理了一桩强奸案,镇上的大多数白人以及他们的白人亲戚都觉得阿蒂克斯在做一件很羞耻的事情,只因他要替一个黑人被告辩护。
尽管原告的证词存在诸多漏洞,依然能很自信地在法庭上叙述。只因被告是个黑人,他们从不认为白人会对他们的证词怀疑。在当时的法庭上,白人从没败给过黑人。
原告是个领社会救济金酗酒的无赖,被告是个正直善良的黑人小伙子,尽管从各方证词中每个人心中都知道被告是无辜的,可最后还是被判处了死刑,最终因想越狱而被击毙。这个结果使得杰姆和斯库特很困惑,父亲告诉他们等他们长大还会见到很多类似的事情。我比较愿意相信阿蒂克斯说的:只有下等的白人才会歧视黑人。心理的下等。
在发生的一系列事情中也涉及到很多日常生活接触到或未接触的人,他们是否如大家传闻的那样被厌恶,只有真正了解后才能知道。只有穿上别人的鞋子,才能了解他们走过的路。不要随意评论别人,生活中的大多数人是好人。
生活中盲目地从众心理很可怕,不管什么时候要有自己的思考。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发生在大萧条时期美国南方一个静谧的小镇,几桩离奇的疑案彻底打破了几个孩子平静的生活:事件的真凶怪人的谜底,传言背后的真相…在父亲的指引下,他们在迷雾中寻找真知,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平中积累正气,经历了暴风骤雨般的成长,也体验了人间的的温腰与温情。在父亲的指引下,他们渐渐走出迷雾。读后真是意味深长,久久思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400字
【第1篇】
论家庭教育的不同
--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这本书中讲了几组家庭,每组家庭的教育方法不同,这本书中主要讲了一个家庭,主人叫阿迪克斯,他是名律师,他教育孩子有自己的心得。他不会像别的家庭一样只会一味的怪罪自己的孩子,而是耐心给他的孩子讲一个故事,让他们自己知道他们的错误。但在离阿迪克斯几条街的地方住着一户名叫拉德利的人家却是个怪人,因为他的儿子从来不出家门,与世隔绝,没有人愿意接近他们家,害怕怪人会把他们“吃掉”。
在这两个家庭中,我更赞成阿迪克斯的教育方法,这样可以让孩子了解到他们所犯的错误,自己明白并改正错误。同时也能让孩子找到更多的朋友,可以更加开心地在社会中生活,让他们变得更加成熟。
但是拉德利教育孩子的方法也有优点:把孩子关在家里可以让他们远离危险,更加安全地生活。但是这样却让他们越来越远离社会,从而使他们对这个世界感到陌生。
所以,我们要对孩子有一定的保护,但不能像拉德利一样把孩子关在家里,什么都不让孩子接触,要像阿迪克斯一样,让孩子们自己去思考事情的好坏以及后果。同时要对孩子有一定的鼓励,使他们变成一个愿意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在孩子们犯错误的时候,我们要耐心地去教育孩子,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第2篇】
做一只知更鸟
在是美国有这样一种罪过就是,“如果你杀死了一只知更鸟就意味着触碰了法律 而本书也是围绕知更鸟发展的。
本书有很明显的种族岐视,但阿克蒂斯却愿意,在被所有人唾弃一生的时候去帮助一位因为被污蔑的黑人打官。阿克事斯有两个孩子一个是杰姆另一个是斯库特,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幕是斯库特的学校同学都叫黑人为黑鬼他们明知道这是一种贱称却还这么叫,当阿蒂克斯得知了的女儿叫黑人为“黑鬼”时。他以真但却温来地让斯库特要再这么叫了。是啊,不管是什么种族的人都有自尊心,你叫别人贱称又何常不是把自己那唯一一丝的良心抹灭了呢?
我觉得本书不仅能突出种族歧视更有教育思想。比如,尤厄尔家族的人天生好强不接受任何人的半点施舍,他们没有钱只能用一些坚果或木头抵钱。还有迪儿。每到暑假就会来。一来就是两个月,他父母视他为空气不闻不同赶连迪儿在不在家都不知道。迪儿从小缺乏父母的爱也只有阿莽克,杰姆和斯库特关心的他。
当我看完这本书让我深刻感觉到了那时残忍而又沉重不堪、受人践踏的时代还有那悲惨的家庭和那可怕的家庭教育。如果让我出生在那个年代我会选择阿蒂克斯家,因为他不仅是个律师可以教会我如何做人,他已是一位对所有人一视同人、慈祥和蔼的一位好父亲!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5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前天看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书中对“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解释是:它们只是尽情为人类唱歌,从不破坏我们的花园,从不在谷仓筑巢,从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件罪恶的事。在我眼里,书里有两只“知更鸟”:“怪人邻居”阿瑟·拉德利和汤姆。
阿瑟因为小时候犯错而被父亲粗暴囚禁,失去本该属于他的人生。他一直被囚禁,久而久之他成为了镇里的“恐怖故事”,被歪曲成各种恐怖形象。但真正的他只是一个会通过树洞偷偷送孩子礼物,怕孩子受到惩罚而给孩子缝好裤子挂在栅栏上,火灾时悄悄给发抖的孩子披上毯子,在孩子们被尤厄尔追杀时出手相救的小心翼翼的避世之人。
汤姆是一个无辜的人,只是因为他是黑人,“在人们内心深处的那个秘密法庭里,他根本没有任何诉讼可言。
从马耶拉张嘴喊叫的那一刻开始,汤姆就死定了。”汤姆是被污蔑的,即使人们对此心知肚明,但他依然被陪审团认为有罪。
最令人敬佩的就是主人公们的父亲,阿蒂克斯先生。他是一名律师,他的家族也是在当地世代有声望的家族,他也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他开明很开明,他尊重自己的孩子,即使在别人都说着“女孩就要做淑女,不能穿裤子”的时候,他不束缚孩子的天性,让斯各特可以自由地跑跑跳跳。他也很勇敢,明知自己不可能成功,但依然坚持为汤姆辩护。他被威胁,被恐吓,就连他的孩子也被其他人嘲笑谩骂,他也没有退缩。庭审中的他逻辑清晰,有理有据。虽然结果不尽人意,他败给偏见,但他依然获得了黑人们的尊重与感激。
遗憾的是,从哈珀写下《杀死一只知更鸟》到现在,人们依然没有打败粗暴教育与种族歧视这两个敌人。人们究竟要任由多少“知更鸟”被杀害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6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600字
小说从哥哥杰姆胳膊受伤写起到杰姆胳膊受伤结束,是我目前看过的最纯洁的一本书。
小说以第一人称叙述来描写,展示了一个不到10岁的小女孩的视角下的梅科姆小镇发生的一连串的事情。不得不说小女孩斯库特(琼·露易丝·芬奇)是个十足十的假小子,我看了四分之一的书还以为主角是个小男孩(这不能怪我不认真看或者我脑子笨,斯库特三个字很难想象是女孩子的名字呀,而且斯库特还老是打架,也会被人揍,正常女孩子哪会这么厉害,她老是跟着她的哥哥身后玩各种男孩子玩的游戏,她还会在同学遇到困难的时候仗义执言,不像是个女孩子的所作所为)也可以看出,她的爸爸阿迪克斯对她的教育方式没有因为她是个女孩子而跟她哥哥有所不同,这让我感觉到,男孩子和女孩子是平等的,也是我羡慕的地方。
小说第一部分很平淡,主要写了小女孩的生活琐事,读书、玩耍……描写了对怪人拉德利的恐惧。第二部分才是高潮的来临,写了爸爸阿迪克斯为黑人汤姆·鲁滨逊做辩护律师发生的一系列事情。
后面部分才直白地显示了那个时期种族歧视的严重。当我读到黑人汤姆在回答对方的律师那段话时,我感受到了黑人在长期被歧视下那种无助、认命,连他们自己都认为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被认可的深深的无力感,很让人心痛。人生来就是有偏见的吧,小说的黑暗面很少被表现出来,最大的坏人就是鲍勃·尤厄尔了吧,最后还对他看不爽的人进行一系列的报复,真真是气死人了,明明是自己的不对,还怨到别人身上,我当时想怎么会有这么厚颜无耻的人呢!最后还想伤害两个孩子,杰姆的胳膊就是他弄伤的!
为什么说这本书是我看过最纯洁的小说呢。在看到小男孩迪尔和斯库特躺在一张床上,迪尔对女主说“斯库特,我们去弄个孩子来吧”,我吓了一大跳,本来男孩和女孩躺在一张床上就让我有点不舒服了,他还说出这么一句话,后来证明是我想多了。还有一段对杰姆在斯库特面前脱衣服,向斯库特展示他的胸毛和腋毛的描写,我也惊了一下,可是杰姆就是单纯想向自己的妹妹表达自己长大成人了的喜悦感呀,我真是太邪恶了。忽然发现我们小时候对性懵懵懂懂,也有点排斥,可是这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这是我们长大的必经之路,心里有鬼才会去避免去提及,坦坦荡荡地表达出来才是我们应该持有的态度。斯库特(一个9岁的小女孩)对迪尔的求婚十分认真,认为长大以后就一定会嫁给迪尔了,她那一本正经地提及迪尔和她未来的生活时,给她的单纯笑到了,这确实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这就是小女孩眼里的爱情吧,很纯粹,很令人向往。
最让我感动的是怪人拉德利,这是一个十分完美的人在我眼里。虽然第一部分孩子因为他的足不出户产生好奇和恐惧,让我也有点怕怕的,后来读到杰姆三人去怪人拉德利的院子里探险逃跑时杰姆把裤子落在了怪人的园子,杰姆回去拿裤子时发现裤子被缝补好了,还被叠得整整齐齐地放在那里,还有两个小孩每次在拉德利门前那个树的树洞里拿到各种各样的好东西,一开始我以为这些都是爸爸所做的事情,因为斯库特说到“除非是跟你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人,否则没人能知道你想干什么……”当时我还沾沾自喜地以为自己已经洞悉一切,读到最后才知道这是阿瑟·拉德利做的一切,以及迪莫小姐家着火那一段,等火被扑灭了之后,站在外面的斯库特发现自己身上披着毛毯,也是怪人拉德利的杰作。最后杰姆和斯库特遇袭时,也是拉德利第一时间跑出来救他们,那时我真的被感动哭了,这世界怎么会有这么善良的人,以前小孩子们不懂事,老是想着去招惹拉德利,当然都没有成功,他还把两个小孩当朋友一样保护,送他们好玩的东西,那是书里最纯净的一人了吧。
当然,梅科姆小镇里的每个人,我都觉得好善良的。虽然一开始亚力山德拉姑姑让我很讨厌,但是后面也没有这种感觉了。最最要说的是爸爸阿迪克斯对孩子们的教育,这个十分有魅力的男人,有本事从不显摆自己,深受小镇人民的爱戴,对任何人都彬彬有礼,从来不打骂孩子……我也想有一个这样的爸爸。
总之,用我同学的话来说,这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