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名著读后感600字左右
我记得读这本小说已经很久了。记忆不在清晰,朦胧的回忆是中痛苦的残记。但我仍要推荐这本小说。我的眼光一直是另类的眼光,但我对文本的读法也许本身就有属于我的记忆。我不想说是我误读了毛姆。因为作品一旦被创造出就不属于作者自己,也许作品有时候只属于作者自己!外来的读法是种主观的想法。
我记得钱钟书先生决定写《围城》时就是因为受到毛姆的刺激。钱先生的学问是没有人与之可以媲美的。别的不再多说。话说多了会惹出麻烦的。钱钟书先生说:毛姆都能写出那样的小说。读者之多是无法计算的。毛姆当时确实是炙手可热的人物。于是乎《围城》横空出世!关于《围城》它可以说是借着钱先生的才华融多家与一体的杰作。其中可以看出很多欧美小说名家的影子,以为钱先生学贯中西的才华《围城》被写成了一部杰作!
闲话说的已经多了,下面我谈谈自己对《月亮和六便士》的看法:毛姆以前是个医生,而当医生的这段经历为他日后的创作提供了大量的材料。但《月亮和六便士》的原型是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
高更的画本身就很有价值,这部以他为原形的小说风靡后,高更的绘画艺术和作品受到了更大的关注,高更印象派宗师的地位得到确立。同时,塔希提岛-----高更隐居的小岛也名扬与世,成了旅游胜地。
根据高更的著作《马裏欧的古代信仰》,知道女人是月神希纳,男人是地神法脱。大地之神主宰人世的生成和轮转,乃是必然的毁灭。月之女神长官永远的丰收和不朽。
这个关于这个作品的题外话,而真正的文学内涵远非如此简单的解读。我自己的看法是:这个本小说远远超过毛姆自己的解读。因为我发现其实这本小说写的是关于天才的事情!天才是个残酷的字眼,人们根本不愿意承认天才!因为我们总相信:天才出于勤奋!事实上并非如此。尤其在文学领域。真正的优秀的艺术家是天才。文学不过是艺术中最上乘的精品!我知道的这个就是我读《月亮和六便士》的感悟!我作下我残酷的决定放弃化学从而转向文学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也许更适合搞文学。
我感激我在大一那次灵魂的颤栗!《月亮和六便士》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那“旷野的呼喊”终于让我认识到了自我。
作家就是这样的一种人,他们把人类的智慧发现后用作品表现出来。我自己是学习化学的。我自己很难均衡文科与理科的思维。理科讲的是科学。科学真的是个很麻烦的词语。严格意义上说只有能用数学公式表达的东西才是科学。科学越来越教我怀疑?怀疑所谓的科学?所谓的科学根本解决不了人类的问题!我不想借文学来阐释科学。我多言了。
房子里的光线特别暗,仿佛是,他突然走入了一个神的世界;朦朦胧胧中,他好象觉得自己正置于一个原始森林中,大树下倘徉着一些赤身裸体的人。特拉斯医生几乎连呼吸都停止了,过了一会儿他才知道,他看到的是四壁上巨大的壁画。他心中出现了一种既无法理解又不能分析的感情。这幅画具有压人的气势,它既是肉欲的,又充满无限热情,与此同时又含着某种恐惧成分......绘制这幅巨作的人已经深入到大自然的隐秘中,知道了一般人所不知道的事物。他画的是某种原始的令人震慑的东西,既美的惊人,又污秽邪恶,他的画奇异而荒诞,好像宇宙初创时的图景----伊甸园,亚当和夏娃……
“上帝啊,这是天才” 特拉斯医生掩口惊呼。
这个原文的话,感谢作者道出了真理的话,艺术是属于天才的!这个是震撼灵魂的话语!
有两本相似的小说《月亮和六便士》和塞林格的《麦田的守望者》。这两个小说的主人公有着惊人的相似。
初中生国外名著读后感作文
一部名副其实的百科全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看到在革命的熔炉中,一位懵懂少年锻炼成为无产阶级战士的展新旅途。
炼狱的炙烤,你不退缩,敢于向命运挑战。自强不息。
你从小在苦水中长大,早年丧父,母亲替人洗衣做饭,哥哥是工人,12岁的你,就被母亲送到车站食堂当杂役,在那里受尽了凌辱,但这一切逆境并没有使你屈服,反而令你更加坚强,你崇尚生活的真善美,渴望过上和平的日子。
或许是上帝的安排,让你遇到朱赫来,在他的启发和教育下,你的思想得到了成长,懂得了不平等生活的社会根源,懂得了要想推翻旧世界,必须成为“勇敢坚强的阶级弟兄”和“坚决斗争的钢铁战士”。
烈火般的焚烧,你从未屈膝投降过,而是奋发向上,为理想而献身。
革命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在一次激战中,你的头部受了重伤,但你以惊人的顽强毅力坚持了下去,战胜了死亡。出院之后你已不宜返回前线,你便加入了国家建设列队中,继续投入更加激烈的革命战斗中,在兴建窄轨铁路中,你表现了高度的政治热忱和忘我劳动的精神。在寒冷的大地上,虽然脚冻得又红又肿,脖子生了两个大疮,还得了严重伤寒,但你依然坚持着直到倒下才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
病魔缠身,你没有倒下,而以钢铁般的意志乐观的生活,为革命尽自己的最后一份力量。
你忘我地工作,甚至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体质越来越差。你几乎完全瘫痪,接着双目失明。严重的疾病终于把你这个满怀革命热情的年轻人束缚在病榻上,你在肉体上和精神上都忍受着难以想象的痛苦的情况下,重新找到了“归队的力量”,找到了新的目标。你要靠文学创作回到队伍中去。写好的小说寄往柯托夫斯基征求意见,但书稿在途中丢失,你不气馁,重新开始创作,小说最终获得成功。
钢铁是在烈火中燃烧,高度冷却中炼的,因此很坚硬。而你就是这块钢,看客的命运,艰苦卓绝的革命道路都不是你的对手。你以钢铁般的毅力大了一场又一场的胜战,让我明白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敢于向命运挑战,忘我的献身精神,坚强的斗争意志,乐观的生活态度以及明确的人生目标都是你身上的闪光点。我知道了,钢铁原来就是这样炼成的。它将是我前进的动力和力量的源泉。
国外名著读后感700字左右
爱,是世界上最奇妙的词汇;爱,是世界上有温度的词汇;爱,更是一个美丽的词汇。爱能让人与动物之间建起一座无语的桥梁。今天我读了一篇写满爱的文章——《老人与海鸥》,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位朴素的退休工人,每天步行二十余里,到翠湖喂养海鸥、爱护海鸥,当老人去世后,海鸥对老人的遗像表现出意想不到的亲昵举动,对老人的爱让人震惊。这位老人的故事传遍了昆明,传遍了中国,人们亲切地把他誉为“海鸥老人”。
读完这个故事,我的眼角湿润了。多么可敬的老人啊,他用自己的行动谱写了一曲爱之歌。爱是无私的奉献,而不是占为已有,只要每个人献出更多的爱,世界才会有更多这样美好的篇章。
阳台上,传来几声清脆的鸟鸣,我把目光转到阳台上悬挂的鸟笼,那是我从市场上买的一只灰色小麻雀,它那么小,那么脆弱,我不禁对它疼爱有加,我特意找了一个小杯子,每次都倒上温水,给它准备的小米也是用水泡过的,软软的,可它还是无精打采,闷闷不乐,我从它的叫声里总是能听到一丝淡淡的伤感,这是为什么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读了《老人与海鸥》,我找到了答案。我知道,鸟儿是多么盼望蓝天。
星期日,我小心地打开鸟笼,小麻雀呆呆地不知要做什么,我轻轻地对它说:走吧,走吧!去你自己的家,天空是给你的,走吧!它好象明白了一样,扑扑翅膀,快乐地对我叫了几声就飞走了。我心里有一丝伤感,随即又被快乐所代替,把鸟儿养在蓝天里,我不禁笑了。
《老人与海鸥》这篇短文教给我很多,教给我什么是爱,还告诉我如何去爱。
国外名著读后感600字左右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毛姆的小说,也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前面一小半花了我快两星期的功夫,每天睡前看一段;后面一半却在两个晚上就看完了。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高手,他罗嗦了小半本书,前面还写得跟论文似的,当你快没有兴趣的时候,突然来了个转变,发生了大事,于是你一路飞快地看了下去,还激动得不行。
读完全书,我也没发现哪里提到月亮,哪里又提到六便士,不知道他为什么起这么个名,也许只是个名吧。实际上我对毛姆基本是只知道名字,刚才Google了一下才看了他的生平。又有说法说这本小说是以画家高更的生平为基础的,于是我又Google了一下高更,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虽然高更确实落魄过,确实跑到过塔希提岛,也确实画了很多原始生活的画。但小说本身确实和高更关系不是很大,没有高更这个人也完全没有关系,倒是毛姆在那里自言自语,自得其乐。
先说一下大概的故事。作家先讲了番某画家如何如何优秀,他的画如何热卖,他的家人如何八卦等等。然后就讲“我”在伦敦,混一些文学类的日子过,认识一些人,其中一位是个证券经纪人的老婆,她自己不写,但热爱文学及文学男女青年,于是经常请他们吃饭。偶尔遇到她的丈夫,发现就是个标准的老实的职员类型的中年人,也不说话。然后他们去度假。这已经是小半本书了。
当我正要看不下去的时候,突然间,这位老实的事业小成的职业中年突然跑掉了,抛弃了家庭,金钱,职业,什么都不要,跑去了巴黎。然后这位妻子就讲作家帮忙去巴黎找他。这位中年男子已经变了个人,完全不讲情理,对家庭社会这一套完全失去了兴趣,也完全不认为自己所为有什么不妥。他全部身心都在画画上,自称感受到了召唤,整个人受到某种力量的支使,而不再是他自己了。
虽然“我”不认为他画得如何,另外一位二流画家却认为他画得很好,不世之作,于是老是借他钱,帮助他,他快病死了还请他到家里去养病。此人养病期间勾搭上人家二流画家的老婆,二流画家自己只好离家出走。三个月过去,突然间,二流画家的老婆自杀了,而他仍然没有任何表示,只是留下了一幅以这位可怜的女子为模特的画,二流画家深为拜服。他还明说,这位女子他根本不爱,只是需要一位模特,画完了,就没用了。
后来他请“我”去看了三十来张画,“我”感受到他在其中的挣扎。然后数年间没有消息。后来他就成了名,死在塔希提岛上了。于是“我”就到这个地方,采访了一些人,了解到他在这个岛上的生活。他同土著女子结婚,生了孩子,住在茂密的丛林里,一直画画,后来生了麻风病,于是死掉了。
从这位画家,书里叫斯德里克兰德的,出走巴黎并以一幅毫无人性的态度出现开始,毛姆实际上已经取代了传说的高更,不管高更自己是否真的经历过这个心灵历程,我想毛姆是经历过的,他把这些想法全写了出来。
一开始的思路是人生没有意义,你必须尽可能活得有意义些。为此故,你可以牺牲你自己,这许多人可以做到,你可以牺牲其他人,这只有极少数人可以做到。书中画家表现得对这个问题完全没有概念,他已经根本不想这个问题,他自己的身体没有关系,别人的身体也一样没有关系,一切只为了他的画画。
其次这个意义到底是什么,一个人怎么去探究它,如果能有所感悟又如何表现它?上面提到的“我”看出他在挣扎,便是在此处挣扎。这位斯德里克兰德已经有所感悟,并且在他的画上有所表现,但画风仍然不统一,没有一个完善的思路,也就是他还不知道如何精确地表达这种突破,以及他是否可能去表达这些,以及是否他根本就没有能力去表达。
到后来在塔希岛上,毛姆开始转向思考如何生活去达成这个意义,以及是否一定要走这种六亲不认的道路。他举了一位正要获得提升的外科医生的例子,他在亚历山大城突然觉得像回了家,于是放弃一切,住在埃及当一名低下的海关检疫员,但也从来不后悔,感觉自己活得很好;又有一位农民,他在太平洋小岛上开辟了自己的农场,盖了自己的房子,生了孩子,只等着自己儿子长大接班,他也很快乐。
在前面,毛姆讲究的是突破人性的枷锁,似乎只要突破这些后天的束缚,人就得获得生活的自由;但我感觉到在后面毛姆自己突然对这个结论变得不自信起来,转而描述了其他一些只是听从内心召唤但并不反驳人性的例子。而在此之前的巴黎段落里,作家甚至借画家之口说了许多对女性甚为不恭的话,似乎女性都是在把杰出的男人往人性的火坑里拉,甚至于二流画家的老婆也是在此举毫无成功希望的情况下才自杀的。
实际上毛姆在靠戏剧成名后的第一部小说就叫《人生的枷锁》,这似乎成了他一贯的主题。单就这本小说而言,我不认为他对这个问题解析得很成功,但这仍旧是一本很好的书。
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好手,其实挺无聊简单的事也被他讲得高潮迭起,没有什么曲折的情节也显得很有内容。说起来大段的内容是他自己在说,既不是故事,也不是背景,夹杂了各种心理哲学社会的描写,但仍然不失有趣。毛姆生前就极受欢迎,但似乎也因为这个原因,他不受评论家的喜欢,就好像伟大就不能畅销一样,而毛姆卖书的钱可以在法国买别墅并住到纳粹入侵。但毛姆自己说他是二流作家里的一等人物,也真是谦虚了,他虽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说是一流应该没有问题。
国外名著读后感700字左右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作者以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生活展开描写,深刻的展现了当时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者非常巧妙的运用了神话故事及民间传说展现出一个神奇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我无法像他们一样,那么深切的去歌颂《百年孤独》。任何一本书,在我这里,就是一面镜子,照见自己的同时,也照见了我们习惯漠视不见的事实。我在想,那些人他们悲戚的命运。他们曾经那么努力执着、那么夺目,却有一个那么荒诞和无聊的晚年。我由此又产生了害怕,怕我有生之年,来不及真真切切的保护我的父母,在物质上满足他们,在精神上支撑他们。
我也深深的了解到一个现实。一个人,在有了爱和理想的时候,就有了孤独。我们愈爱,便愈发孤独。
那么,今天这个日子,于我,虽然是一年中的唯一,但终归不会圆满。《百年孤独》的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人,他们的人生全部由童年决定,某一幕某一瞬间,就已经影响到了他们这丰富而漫长的一生。走到最后,能忆起来的,也不过是那一瞬间的景象,只不过那一刻,已不带任何情感,就好像,那一刻一直跟在他身边,而他,才是一直迷失的人。
我希望我能不像他们一样,在生命的进程中,执着于最初的不圆满,一直迷失下去。
打开那颗心,拥抱这世间的好,做个注定不圆满,却满足幸福的人。
这就是生日的感言吧。不祝自己生日快乐,却祝自己豁达知足。
初中生国外名著读后感作文
以前,常听人说《哈姆雷特》是一部优秀的作品。我没有亲见,自然也无从说起。如今,我读了一遍,心中颇有一番感慨。伴随着淡淡的悲伤,哈姆雷特本性之善、意志之坚、复仇的愿望之切等特点,无不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我觉得,哈姆雷特是一个真正的英雄,他的灵魂也因他的英雄举动走得远于他人。
最初,哈姆雷特是天真的、单纯的,也是幸福的,他对未来充满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又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活着。
恰在此时,鬼魂告诉了他真相,于是,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也开始觉悟了,他要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他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那时,他的灵魂却没有停下来等待,仍在前进。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只是他却没有料到克劳狄斯的阴谋,不过,他毕竟在临死前也给了敌人致命的一击。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他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此时,哈姆雷特的灵魂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好一个走远的灵魂!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情爱。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英雄。
莎翁的过人之处,在于他摆脱了古人将英雄神化的写法,他写活了哈姆雷特。这个人物感动了读者,让人觉得,仿佛真有这样的一个人站在我们的面前。读罢此剧,我的心里再也不能平静了,胸中掀起的激情使我发出了来自内心的感叹:哈姆雷特,我为你喝彩。
国外名著读后感600字左右
读这本书是因一位绘画老师的介绍,也是因这本书的名字看起来很有趣,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讲述了主人公恩特里克兰德是个在伦敦做事的证券经纪人,他有一个富裕和美满的家庭:妻子漂亮,喜爱虚荣,两个孩子健康快乐。按理说,他应该满足于这种人世的快乐才对,尽管这种生活未免太过平淡。但是,就在他们婚后的第17个年头,他突然离家出去去了巴黎,抛弃了令外人羡慕的事业和生活。就在人们以为他的出走是因为有外遇的原因时,人们发现的事实是:他原来只是为了画画。这时的恩特里克兰德没有任何的绘画基础,也没有任何人教过他这些,他也不打算向任何人学习什么。在外人看来,他简直疯了,他开始变得生活窘迫,几次险些因饥饿和疾病而死。他画的画也完全不像个样子,总是在原有的事物上进行破坏,除了有个蹩脚的画家把他当成上帝外任何人都不会买他的画,事实上他也从不轻易卖画。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拒绝了爱情和家庭,拒绝物质和欲望,一心追求个人精神的自由和艺术上的美,孤独地生活在他自己的精神世界里,艰难地跋涉着。他不需要钱,但有时金钱会束缚他,他不停地流浪,最后来到了塔西提岛上与土著人生活在了一起。这时的他看起来似乎很知足,他有了一个土著人作妻子,他们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地方,他每天都在那里作画。在他因麻风病病逝的前一年,他成了瞎子,但却在他的住所的地方画的壁画前整整面壁坐了一年,直到死去。他的妻子依照他的遗言焚毁了这一切,甚至没有留下一根木头。
这本书看着可能会让人觉得纠结,与以前看到的东西完全不同,习惯于用自己是常人的标准去衡量那些有个性的人,觉得他们对世界的理解和自身梦想的追求有些傻,但那些精神层面的东西本就不能用任何物质来衡量。我们并不必非要去理解那些为了梦想而放弃一切,甚至生命的人,但至少我们要学会尊重他们,必竟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梦想的权力。
作者始终对超出自己认知范围的人事抱有了解的欲望,并千方百计地接近他们,研究他们,最终有所体悟。
主人公在已不年轻的时候,放弃了体面的工作和温馨舒适的家庭生活,踏上艰辛的学画作画之路。
从此衣冠楚楚的证券经纪人开始流浪,而当现在的生活越背离原来安逸的生活环境他离自己的理想就越近,灵感也不断涌现,当他彻底抛弃自己的肉身的时候,他精神中最具有艺术气质的一面终于通过他留在塔希提小岛上的画凸现出来。主人公在塔希提岛上贫病交加悲惨死去的一幕令人震惊,这和其留下的惊世名作被毁一样让人惋惜却又无耐。主人公的行为真的是让人不知道该怎样评价,从来没想到有人会为了自己的理想进而做到这种程度,不管对谁来说应该都是不容易的,但他做到了。很神奇。
艺术家贫病交加的死去的故事很多,这本书的作都通过主人公的悲剧探讨了该如何对待天才、个性这个严肃的话题,在常人眼中,天才,艺术家总是特立独行、行为怪异,让人们觉得不管是生活上还是精神上都无法达成共识,进而难以让人接近。但正是因为有各种不同的生活方式,世界才会如此多彩有趣。
国外名著读后感700字左右
读《百年孤独》的时候,我十九岁。年纪不算小,,但还是有点幼稚,,因为李伟老师我接触了这本书,也因为这本书而感受多多。。希望大家都能看下这本书。以下就是我的感受。
读第一遍的时候,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根本不解其义;读第二遍的时候,我把七代人进行了排列,终于使书中的人物对号入座;读第三遍的时候,我连同《百年孤独》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了解,于是,我被深深地震憾了,为作者,为书本,为拉丁美洲。20年来,我在孤独中体会其中的孤独,并饱受折磨。为了排遣孤独,我不断地向我的朋友推荐《百年孤独》,分享孤独,理解孤独。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孤独是自闭的。《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孤独是需要反省的。读完书本,掩卷深思。《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书的涵义无疑是深远的:他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摆弄的正确途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无论是文章架构,还是内容选择;无论是叙述方式;还是表现手法;无论是典故引用,还是故事编排,无不采用其极,令人匪夷所思。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可谓是眼花缭乱。作者的匠心独运,文章的跌荡起伏,俨然是对读者最大挑衅。在不可思议的奇迹中,在现实交错的生活中,在血淋淋的现实中,在荒诞不经的传说中,使读者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进而理解孤独的本义,理解《百年孤独》的奇特。
孤独是需要摒弃的。“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是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对照《百年孤独》的现实与背景,我们不难发现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由此,我们想起了晚清政府闭关锁国以至惨遭蹂躏的结局和新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而重新崛起的历程。《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夙愿: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作者的苦心和夙愿梦想成真。
初中生国外名著读后感作文
汤姆,快来刷墙,让你再逃学,快来刷玻莉姨妈说。她叫的是谁呢?她叫的是《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的小英雄汤姆索亚,小英雄是一个调皮捣蛋、不爱学习、渴望自由的小孩子,他从小失去了父母,只有一个姨妈来照顾他,而他却厌倦了被约束的生活,开辟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天地--杰克逊小岛,一个长久没有人居住的小岛。
我能看到这本书是老师给我们布置的暑假作业,我很感谢老师。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写得非常幽默,充分地描写了三个孩子渴望自由、讨厌约束的性格,用幽默的语言来体现出这个特点。
这本书主要讲了汤姆从小不喜欢约束的生活,上课逃学,有时也挨了玻莉姨妈不止一次的痛骂,不止一次的惩罚,而汤姆总是把不愉快的惩罚变成了一种快乐的事情,比如:玻莉姨妈罚汤姆去刷墙,而汤姆却把刷墙夸耀地非常好玩,吸引了他的同学的注意力,来用玩具换取一次刷墙的机会,真是一举两得,既得到玩具,又完成了玻莉姨妈的嘱咐。调皮的汤姆认识了流浪儿哈克费恩,和他一起当上了小海盗,汤姆把哈克费恩称为血手大盗,但是哈克和汤姆最终逃脱不了想家的念头,回到了家中。
在认识了哈克之后,听说他经常玩一种游戏,那就是埋藏死猫,有一天晚上,汤姆从家里逃了出来,与哈克一起埋藏死猫,哈克到坟地的时候,发现有人在那儿,原来是鲁滨逊医生,挖开坟墓,找到尸体,然后做一次剖腹手术,请了印江乔傲和莫夫玻特来挖墓,挖开墓以后,大恶棍印江乔傲想杀了鲁滨逊医生,莫夫玻特极力劝阻,却被他砸晕,倒在地下不醒人事,而印江乔傲却杀了鲁滨逊医生,又要嫁祸给莫夫玻特,这场事件被汤姆和哈克亲眼目睹,俩人经过了千辛万苦,终于向法庭告诉了实情,并将乔傲判处被绞死,而玻莉姨妈又让汤姆去参加盛大的宴会,汤姆又顽皮地带上了一只甲克虫,但是被闯进来的狗发现,展开了一场甲虫与狗的战争,引得大家哈哈大笑,而汤姆又发现印江乔傲私藏的宝藏,成为了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这本书有一些非常有趣的事情:狗斗甲虫、校长的头顶金灿灿、把刷墙变为玩。其中校长的头顶金灿灿讲的是:校长看到了汤姆的贡献,准备自己夸耀一番的时候,有一只小猫(这只小猫是被想报复校长的孩子训练过的),跑到了校长的头顶上乱抓一气,校长露出了金灿灿的光头,其外,这本书里还有些惊险故事和冒险故事,比如:贝奇与汤姆走失在迷宫中被潜水员救出;坟地闹事;鬼屋探险;挖取海盗宝藏;小海盗们遭遇暴风雨等等故事。
这本书主要反映了孩子们不能光受到约束,要自由地生活,这样才能使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国外名著读后感600字左右
这是我第一次很自觉地想写一些关于我读过的书的感觉。我想写下来这份感觉,主要是因为这本书给我太多的震撼了,压的我踹不过气来,我迫切的需要通过写作这一方式来缓解心中的那份沉重。
看过《月亮和六便士》后,我一直笃信作者毛姆不仅是一位伟大的作家,而且也是一位很伟大的心里学家。尽管在此之前,同时在此之后,我并没有看过有关毛姆的简介,我的这份笃信我是很坚定的。这本书对人的心里的细节描写及为何会产生这种心里的分析,让我十分震撼,以至于我到现在心中翻起的那份波浪还没有得到平静,甚至是连语言这个我最为熟悉的东西我都不知道如何说了。尽管这本书给我带来这么强大的震撼,以至于我都不能好好的说话,但是我还是觉得应该写一下自己的感受。
看完整本书后,我最大的感触是“我”认为查尔斯。思里特克兰德寻找到的不是自己,而是一个新的灵魂。对这句话,感触颇深。一直以来,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在告诉我要做自己,要做真正的自己。于是我以为只要我做到了自己,显示出自己独特的个性与才华,我便可以一鸣惊人,成为万众瞩目、名留史册的人物。可是当我看见这句话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事情似乎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我”亲身经历与感受到了斯特里克兰德的事迹与存在,“我”看着他抛弃妻子,看着他又如何伤害对自己最真的朋友,这样一个未被社会传统价值观的人为何能够取得这么伟大的成就?心中很震撼!也就通过作者不断的记述并且引起潜意识的问题,我突然意识到一个伟人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伟人,他在成长中必须要做一些违背社会道德的事情,他们抛弃以前的生活基础,被人们认为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及社会道德败坏的人。但是他们在做这些时候,早就已经忘却了社会道德对他们的审判,他们心中有的只是一个新的灵魂。但是这个新的灵魂在他们刚抛弃以前生活基础的时候,还没有成行,还不足以让这个新的灵魂发挥到让世界为之震撼的地步。于是他们需要继续磨练,需要在社会里面辗转,寻找一处真正适合他们新灵魂居住的地方。这样他们才能创作出不朽的价值。
国外名著读后感700字左右
外国文学,作为大学期间一门必修课,起初令我很是头疼,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可能除了文学背景之外,作品中长长的人名也是非常之头疼.开课了,在我见了雷小青老师(同时也是我的论文指导老师),直至听了她的课之后,我竟也渐渐的喜欢上了它.闲余时间,去图书馆借过几套文学书籍,其中的《红与黑》是印象比较深刻的.
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书中最主要的三个角色:
【1】雷纳尔夫人:市长夫人,长得端庄美貌.当她看到了年轻英俊的于连后,被他所吸引,不自觉地爱上了他.后来事情被人察觉,两人不得不分开,但她仍然一心想着于连.后来教士逼迫她写了一封诽谤于连的信,破坏了于连的婚姻.
【2】玛蒂尔德小姐:巴黎一个很有势力的侯爵的女儿,长得天姿国色,但生性古怪.她后来也爱上了于连,并且不顾父亲反对,坚持要嫁给他.
十八岁的于连外表英俊,尽管出身贫寒却心高气傲.他渴望挤入上流社会,却又"对上流社会,只怀着仇恨和厌恶,事实上,上流社会只在餐桌的末端接纳了他,这也许是他产生仇恨和厌恶的原因."在当时的法国,家庭教师在上流社会的眼中是与仆人一样的级别,甚至连吃饭也不能与主人同桌.胸怀大志的于连尽管非常渴望挤入上流社会,非常珍视去市长家做家庭教师的机会,但他宁愿继续做木匠甚至逃离家乡也无法忍受与仆人一起吃饭的侮辱,经过抗争才被破格允许与主人同桌吃饭.他的坚强,他的高傲,他的虚荣,自尊心之强,在某种程度上是令人钦佩的.
雷纳尔夫人对于连有好感,不仅因为他年龄小,聪明,干净,对她视为生命一样重要的三个孩子很友好,还因为于连的贫寒和可怜.于连没有了母亲,父亲视他为家庭的负担,两个哥哥甚至当着雷纳尔夫人的面把于连打得"满脸是血,昏倒在地".想到于连的不幸遭遇,她常常伤感地流下泪来.当她发现于连由于贫穷而没有足够的内衣时,终于决定瞒着丈夫送点钱给于连,没有想到却遭到了于连愤怒的拒绝,于连将此看成是对他的羞辱.这不但没有使雷纳尔夫人产生恶感,反而更加敬佩起于连来.终于日久生情,不知不觉爱上了于连.
在那段时期,他与雷纳尔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蒂尔德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雷纳尔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作者却给予主人公于连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3】于连:一个木匠的儿子,长得清秀英俊,一心想进入上流社会.
国外名著读后感700字左右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前苏联作家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所著的一部长篇小说,作者通过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从小到大以及从军的道路告诉人们要坚持,只有在困苦中战胜自己的人才会有奇迹发生。只有在把自己的追求和祖国、人民的利益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才会创造出奇迹,才会成长为钢铁战士。
当我读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时,我不禁感动得热泪盈眶,心中仿佛有数千个波涛在一浪接一浪地冲击着我的心。记得高尔基有一句名言:我觉得当书本给俄罗列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人物感情、思想和态度时,似乎是每一本都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窗户,让我看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新世界。而这本书不仅给了我一个新世界,更给了我一片属于我的蓝天。
这本书的主人公保尔,出生在乌克兰一个贫困家庭当中。他11岁时就到车站食堂当童工,在1919年加入了共青团,随即参加国内战争。1923年~1924年,保尔担任乌克兰边境地区共青团领导工作,1925年加入了共产党。但由于他长期参加艰苦斗争,使他的健康受到了严重的损伤,可是他最终还是顽强地与病魔做斗争,后来他不仅以自己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战胜了病魔,还写出了世界文学名著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联系生活实际。现在的小孩别说是让他们去当童工,补贴家用,就算让他们在家洗洗碗,做做饭,他们也不愿意。在他们的“帐户”中一直以来都是没有进,只有出的状态。这不是因为国家的快速发展,而是因为父母的溺爱。孩子们在家都像小公主、小皇帝一般,只会花钱买一些中看不中用的东西回家,更是把家长当成奴隶使唤。餐桌上没有大鱼、大肉或没有自己爱吃的菜,就发脾气,又哭又闹,不吃饭。像我们父母那一代,有饭吃就不错了。而孩子会说时代不同,但现在山区的孩子只吃地瓜和地瓜干,照样考全班第一。而我们这里的孩子要风是风,要雨是雨,天天都吃大鱼大肉,想要的东西应有尽有,可为什么成绩一直提不高?这是因为他们没有上进心,整天泡在糖水里,都忘了苦是什么滋味。
保尔他双目失明,四肢瘫痪,可他照样写出了一部文学名著。我们这代的孩子就算让他写一篇作文,也会皱起眉头,说到上网、玩游戏、看电视,就会眉飞色舞地讲,根本不愿意做作业、看书,整天就知道玩,我真希望能把山区的孩子和我们这里的孩子一调换,让我们这里的孩子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使我受益非浅,我想这本书一定可以不断地激励我勇往直前。
最重要的是如果国难当前,要像那些年轻人一样挺身而出。
初中生国外名著读后感作文
《呼啸山庄》,唯一一部没有被时间的尘土湮没的杰出作品,《呼啸山庄》,唯一一部有着永久艺术魅力的光辉作品。
我用了一个星期多的时间看完了《呼啸山庄》。我合上书,不禁惊叹,这个久居深山,几乎从不和外界接触的未婚女子怎么能写出爱的如此深刻,恨的如此入骨的小说呢?这个一生都活在不幸的世界中,孤独凄凉,没有笑声,没有朋友的女子,怎么能写成这样一部富有独创性和超前性的伟大作品呢?其实不管怎么样,不管是因为什么这部极其富有内涵的奇书,已经可以让我们领悟到很多很多人生的真谛了!
《呼啸山庄》到底凭借什么成为了一部不朽之作呢?首先它没有受到城市里大众化的影响和控制,完全描绘出了一个原汁原味的山村荒野的景象。使人们领略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故事中的主人公都保留着原始的性格:爱起来不顾一切,恨起来不计后果。这一切的一切在我们这些长期受到传统礼仪的约束的人们看来就显得非常特别,非常有新鲜感。有人说《呼啸山庄》是“人间情爱最宏伟的史诗”要我说这都要归功于作者艾米莉勃朗特极丰富想象力;极强烈的激情;极深刻的内心体验和她那把主题升华的才华和能力。我认为这些也就是为什么《呼啸山庄》能如此畅销的原因了。
当我回味着这本书的深刻内涵和本质时,我发现在《呼啸山庄》中我学到了许许多多,其中另我感触最深的是它教会了我保持人性的尊严和心灵的自由。无论我们面临着多么严峻的挑战或是多么残酷的考验,我们都应该向往自由。
《呼啸山庄》是一部完全不同于当时流行的作品,他没有经过城市的熏陶和浸染,是完全用山乡荒原的自然协调绘成的。故事的背景是一片狂风呼啸的山原,故事的人物保留着大自然的风貌和原始的本性:质朴,粗纩,刚强,感情奔放不羁,举止疯狂无度,不过一切地爱,又不计后果的恨,这在温文尔雅的慊慊君子看来,自然显得野蛮而奇特。
在维多利亚时代,贵族富豪踌躇满志,身份第一,金钱至上,人们的精神受到压制,人性被残酷的扭曲,于是具有强烈的反派意识,和自由思想的艾米莉,便通过作品,对罪恶现象给予揭露,把自己的正义,激情,愤怒溶入作品。最终,希思克利夫的爱毕竟还是战胜了自己的恨,当他的复仇计划一一实现时,他并没有胜利的喜悦,还是在茫茫草原上漫游,最终安然死去,这样一个饱受苦难与屈辱的人物,对爱情至死不渝的渴求和命运不屈不挠的抗争,让人读来一阵苍凉与悲壮。
初中生国外名著读后感作文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老人常年独安闲海上打鱼.有一次他掉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碰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都吃完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在生活中,我们碰到了困难,也许会迎难而上;但也会畏难止步.比如说张海迪阿姨,她小时候双脚就已经残废,但是她并没有向挫折屈服,而是以积极、乐观、自信的态度去挑战挫折.她天天把词语贴在床头、墙壁上、厨房……经过张海迪阿姨的不懈努力,她终于战胜了挫折,而且还获得了荣誉,为祖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伟大的胸怀,应该表现出这样的气概—用笑脸迎接悲惨的命运,用自信的勇气来应付自己的不幸.”是啊!当我们碰到厄运和不幸时,与其埋怨命运的不公,还不如鼓起勇气,振作精神,以刚毅的态度与厄运抗争.
老人不也是这样的吗?老人没有被任何困难压倒,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老人也说过医生令我最难忘的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当你碰到困难时,你一定不要被挫折压倒啊!一个人的一生中不可能没有失败,但我们假如能够从失败中获取有益的经验,发现成功的曙光,把失败看成是同乡成功的必经之路.那才是从失败中获取的最大的收获.毛主席曾经说过:“失败是成功之母.”曾任美国总统的林肯一生遭碰到
无数次失败和打击.然而,他英勇卓绝.他从0832年失业后,他经过了13次竞选,然而有12次的竞选是失败的.他在最后一次,也就是0860年的时候林肯终于当选为美国总统,他终于成功了,这是一件多么令人兴奋的事情,他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
我们碰到挫折时,应该要勇敢面对,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我们有了这种奋不顾身、不怕困难的勇气,就有了征服困难的精神力量.正如歌德所说的:“你若失去了金钱—你只失去了一点儿;你若失去了荣誉—你就失掉了许多;你若失去了勇气—你就把一切都失去了。”
现在我们努力起来,他们永不言弃的精神感动并激励着我们每个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