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前程大学生读后感800字
今日最终看完了英国作家狄更斯的著作《远大前程》。
小说中的主人公皮普像坐在我旁边,围在火炉前,亲切地给我讲述了他跌宕起伏的一生。皮普是个孤儿,由她姐姐和忠诚憨厚的好姐夫--乔一齐带大。
自从去一次阔妇人家后,他的心态和命运都悄然发生了变化,然而意外的好运也让他梦想成真,在英国伦敦成为了一个风度翩翩的绅士。之后才发此刻幕后安排好这一切的尽然是皮普小时候救过的一个犯人,这个犯人之后被流放到国外,是他发财以后将钱寄回英国给皮普使用。深爱皮普的他竟然偷偷跑回英国,然而危险也伴随而来。
皮普明白他的恩人身份后就明白自我的美梦最终破灭了,已经是经过良好教育的他是不会理解一个犯人的财产的。随着86.皮普帮忙犯人逃离英国的计划失败,恩人被判死刑。而皮普也从云霄一下子落回了地上,此时的他已经是一无所有还负债累累。
从穷小子到成为上流社会的绅士,再到失去一切变回穷光蛋。身边的人的态度大多都是唯利是图,变得十分快,唯有老实的乔始对他的爱从来没有变。相信作者最要赞美的就是这种人性里真爱的光辉,与之相对就是对那些世俗之人的唾弃。
懂得感恩。就是这本小说留给我的财富,每个年轻人应当都能从这本书里学到很多东西。在为财富、社会地位奋斗,如果运气好,取得了一些成就。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那些远在千里之外的亲人们,要懂得对他们感恩。也许,再失去一切回到远点的时候,能够给自我帮忙和关怀的,也就只剩下他们了。
老天对每个人都挺公平的,皮普最终的日子依靠勤恳的工作,还是过得不错的。我在读到小说结尾部分的时候,还一再担心他会和《红与黑》里的主人公于连得到一个悲惨的结局,当明白最终是一个一个幸福圆满的的结局。我合上书,感叹人生的奇妙。
最终,还是要感激作者狄更斯给我们献上如此精彩而有启迪的精神盛宴。
道德经大学生的读后感800字
这些年的尔虞我诈,阴谋算计,我的灵魂都已经浮躁起来了…那些理想、抱负之类的高尚,似乎离自己越来越远。
虽然知道这是奋斗路上的必经过程,但我还是希望那些手段只是手段,不要让自己迷失了本性。
《道德经》我已读过数遍,大多名句也都耳熟能详,但以前太浮躁,总不能细品其中之韵味……这些天来终于静下心来真正的沉浸下去,才发现它像一汪永不枯竭的清泉…满载宝藏,放下成见,唾手可得!但其广博与深奥,却让你发现自己的浅薄与不足!
这是哲学的力量,它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却高于一切之上!因为它能让你的心灵真正的强大!不为光怪陆离的表象所迷惑!直达事物本质!正如老子所云:“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尽力使心灵达到极度的放空,使生活清净坚守不变,通过观察万物往复,透过其纷纷芸芸的表象,看到其本源所在。
“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看清事物的本质,心灵便会宁静,这种宁静不是静止不是消极,更不是终止。而是在认识根本规律后的等待!等待万物并做的时机,这样的人无所不包,无所不包就能坦然公正!公正就能周全!周全才能符合自然的道!才能长久。
《道德经》有如黄钟大吕,一下下的将我心头蒙尘震落……
平凡的世界大学生读后感800字
《平凡的世界》是著名作家路遥所写的百万字长篇巨作。这本书带着我一同回到了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生活中,让我有了全新的认识,也让我明白了只有努力奋斗才能过上更好的生活。
这部巨著是按照少安少平俩兄弟的奋斗历程来写的,向我们展示了黄土高原三十多年来的世事变化。
孙少安是主人翁之一,他身上浓厚的黄土高原男子汉作风触动了我。他在很小的时候便主动辍学回家劳动,供两弟弟妹妹上学。他那为人处世公道正派,乐于奉献、乐于助人的品质,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同。在18岁时,便被大家推选为队长。他带领大家勤耕苦作,但因为大政方针的原因,他也改变不了大家缺吃少穿的困苦生活。
命运的齿轮再一次转向了少安,青梅竹马的田润叶向他表白了,少安感到高兴而又痛苦。他怎么能成为村书记的女婿呢?他只是一个没钱没势的穷小子呀!无奈之下少安选择了退出。路遥借这段可悲的爱情,让我们了解到了现实生活的残酷。
在偶然的机会下,少安和山西人秀莲开始了恋爱和婚姻。他们靠自己的努力,建立了一个砖坊,并富了起来,让村中的人对少安一家刮目相看。但不幸的事发生了,在扩大砖厂时,少安夫妇被骗、砖厂倒闭,受到全村人的嘲笑和讽刺。但少安他并没有放弃,他凭借他不服输的精神,重新让砖厂开张,重新站了起来,并成为了全村首个“万元户”!
比起现实主义的少安,我更中意有远大抱负的少平。他有着一股不同于常人的拼劲,正是因为这种拼劲,让少平不肯将就屈服在一个小小的山村中,他要到外面闯荡一番!他在煤矿通过日复一日的努力,终于成为了班长,带领一批年轻努力实现着自己的梦想。
但命运的不幸也同样降临在了少平的身上,他的女友,那个在路遥笔下拥有先进的思想,博大的学问,不怕苦不怕累的勇敢的女性——田晓霞。在一次抗震救灾的过程中舍己救人而牺牲了,晓霞就像他脸上那道永远无法愈合的伤疤,留在他的心中,但少平并没有消沉下去,因为他知道生活还要继续,知道自己身上的责任和担当。
是啊,人生就是一场拼搏,就看自己敢不敢拼一把,拼自己还能拼,还能扛,还能创造。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也会有风也会有浪,我应该向少安少平那样在风浪中站起来,不服输,不怕输,做生活中的强者。正视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为了自己的梦想一直努力努力再努力,在暴风雨中起舞,争做宝塔尖上的人!
文化苦旅大学生读后感800字
《文化苦旅》是当代学者、作家余秋雨的一部散文集。于1992年首次出版,是余秋雨先生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在海内外讲学和考察途中写下的作品,是他的第一部文化散文集。全书主要包括四部分,分别为如梦起点、中国之旅、世界之旅、人生之旅。
全书凭借山水风物来寻求文化灵魂和人生真谛,探索中国文化的历史命运和中国文人的人格。该书获得了全国金钥匙图书二等奖,上海市优秀图书一等奖,上海市第二届文学艺术成果奖,台湾最佳读书奖。
刚读完《文化苦旅》的开篇,就有着一股莫名的冲动让我拿起笔,想要写一写那我不理解可是读过却有一种明悟的莫高窟。
我跟随着余先生,跟随着他的脚步,去探索一个我从未接触的、玄妙的飞天世界。我站在道士塔前,倾听着从塔内传来的哀嚎,它在列举着一个罪人的条条罪状,在向世人叙诉说心中无休止的痛。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幅画面,那个古老的民族在无助向他求饶,却无法阻止那恶人的行为,在他手中,一箱一箱的难以计数的敦煌文物被外国冒险家以极少数的钱财运走,在他手中,飞天的壁画被那石灰刷得一干二净,唐代的笑容、宋代的衣冠消失在飞天的历史长河中,在他手中,飞天雕塑的婀娜的体态变成碎片,柔美的浅笑变成了泥巴。
我流下泪来。我好恨,正如余先生所恨的那样,恨自我不能用自我的胸膛去阻止那小丑与小丑之间的交易,恨自我不能与那小丑离开如云的战阵决胜负于城下,恨自我即使能够拦住车队,却只能让它停驻在沙漠里,然后大哭一场。
莫高窟,莫高窟,你有着一千多年的层层累聚,一代又一代的艺术家前呼后拥向你走来,每个艺术家又牵连着喧闹的背景,在你这儿的举行着跨越千年的游行。
在余先生笔下,莫高窟有着我不曾体悟到的独特的美,那些粗粗细细的线条和深深浅浅的色彩,是中华历史文化的缩影。北魏色彩的浑厚沉着,隋朝的畅快柔美,唐代的喷射和舒展,五代的精细、温煦……这些石像已经不是简单的观赏品了,他们身上肩负着中华文化传承的重任,它们也是有生命的,它们的生命是漫长的,是永恒的。
正如余先生所说的,“莫高窟它是一种聚会,一种感召,它是一种狂欢,一种释放,它是一种仪式,一种超越宗教的宗教。只要是只闻它的人,都会以一生来投奔这种仪式,理解它的洗礼和熏陶。”
以后总有一天我会亲自去莫高窟看看,做他的朝拜者,去探寻它的底蕴,去理解它的洗礼和熏陶。因为正如余先生所说,我们,是飞天的后人。
牛虻大学生读后感800字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著,使我深受鼓舞。
它主要讲述了一个资产阶级革命者的故事。主人公牛虻原名亚瑟,生长在豪门富家,从小养尊处优。他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之后经人告密,亚瑟和一些党内同志被捕。当亚瑟出狱后,他的行为受到党内同志鄙弃,恰在此时,又得知自我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的私生子。双重打击下,亚瑟的精神失常,留下字条伪称自尽,本人则偷渡去了南美洲。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被一名水手打成残疾,伤愈后又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际极大的改变了亚瑟的相貌,以至十三年后他当年的恋人和父亲应对他竟然认不出来。
精神的变化也是巨大的,回到意大利后,他因为舌头十分厉害,而被人称为“牛虻”,但他自我却把这个绰号当作笔名在各大报纸上发表政治讽刺文章。
最终在一次偷运军火行动中,牛虻在蒙泰尼里主教的同意下,被判处枪决。但在牛虻死后不久,蒙泰尼里也因“心脏动脉瘤破裂”而突然去世。
牛虻的经历使我感到敬佩,他在种种磨难的打压下仍能站起来同教会努力作不妥协斗争,力图唤醒对教会心存幻想的人们。在此刻的和平年代,我们又如何能体会到当时革命的残酷,可是那些勇敢的革命者的精神将永远印在我的心里。平常我就因为一点小挫折就不敢努力向前,二牛虻却能不畏艰险,揭露主教的伪善,谴责他当年的卑劣勾当。
这部浸透着革命英雄主义的作品让我懂得更加珍惜此刻的和平时光。因为我明白这份和平是来之不易的,它是用千千万万个革命者的热血换来的,这每一份热血里都含着一种不屈不挠的革命精神。
苔丝大学生读后感800字
这个寒假,我读了堪称世界人间悲剧的《苔丝》。《苔丝》是一部悲剧作品。小说女主角苔丝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农家姑娘。由于家境贫寒,她不得不听从母亲劝说,跑到地主庄园去做工,被地主少爷亚力克奸污,怀着身孕回到家乡。
孩子夭折后,她又到一家牛奶场当挤奶工,在那里遇上了牧师的儿子克莱尔,两人产生了爱情。新婚之夜,苔丝出于一片忠诚,向他坦白了自己失身的遭遇,不想却被丈夫所不容。他立即丢下妻子,独自去了巴西。苔丝被遗弃后,又跑到一家农场做苦工。恰在这时,亚力克又突然出现,一再跑来纠缠苔丝。后来,在父亲去世,母亲患病,弟妹失学,一家人流落街头,而克莱尔又杳无音信的情况下,苔丝只好“舍身救家”答应与亚力克同居。谁知克莱尔经过一场磨难,终于回心转意,从巴西回来寻找苔丝。苔丝悔恨交加,刺死了亚力克。她在逃亡中与丈夫度过了几天幸福生活,最后被捕,并被判处死刑。
苔丝的悲剧,说到底是一场社会悲剧。作者围绕苔丝及其一家人的悲惨遭遇,真实的描绘了19世纪后期资本主义侵入英国农村以后,个体农民走向贫穷和破产的悲惨画面。
苔丝是小说刻意塑造的一个动人形象,作者赋予她以劳动人民的一切优秀品质。她不仅姿色出众,而且心地善良,为人诚恳,勤劳俭朴,热爱生活。她虽然出身贫寒,家庭生活没给她带来什么欢乐,但她却无比热爱自己的家,对之怀有强烈的责任感,为了维护家庭利益,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苔丝的高尚品质和反抗精神是应该受到赞赏的,但是又必须看到,苔丝毕竟出生在一个没落贵族世家的农民家庭里,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势必对她的思想意识产生这样那样那样的影响。苔丝从她妇女游行会上出场,到她在监狱刑场上丧生,前后不过五六年,但就在这五六年中,她却受尽了社会种种有形无形的邪恶势力的迫害和摧残,最后变成了可怜的牺牲品。她的遭遇可谓是惊心动魄,感人情怀。
《苔丝》诉说了一个19世纪的悲惨故事,这个人间悲剧将会留在我们的心中。我相信,这个人间悲剧会让许多人醒悟。
黑骏马大学生读后感800字
读完《黑骏马》,我在第一时间把“黑骏马”这个意象作为一个命运的象征,无论是在那首古老的民歌中,还是在小说淒美的杯具里,黑骏马都是一个不动声色却贯穿了全篇的特殊存在,就好像时刻好奇而不声张地注视着我们的命运一样。从这个角度解释,也似乎能把白音宝力格作为一个经历者,喻示着一个同他一样的挣扎于现实的泥潭、痛苦追忆年轻时梦想化的生活化的人群。文章的主题,也大概能向“对命运的把握”那一方向靠拢。
但在细细品味文章中时刻体现出的一种古典美,一种苍凉博大而热血浸染的对于草原的深刻把握后,就能发现这篇文章决不能轻易上升到生存与生活的高度来谈,而必须融入作者描述的每一根湿漉漉的鲜草,每一缕灿烂的阳光,每一座厚实的蒙古包中去。
作者十二年在内蒙古插队的经历,使这部作品的背景与同时代的其它作家相比较更为伟大而厚重,这是“草原”这个神奇的名词赋予的。同样是谈社会、生活、命运,草原让人看到牧民之间的直爽豪放与坦诚相待,能将一种信仰的神圣感贯彻到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心中,能用一抹永恒的、古老而深邃的绿色涂在灰暗的命运之上。
怀着对草原的崇敬与思考把书又读了一遍,发现又找到一些新的关键词,比如“生命”。“生命”是宝贵的,这话谁都说得,但当你看到白发的老人颤巍巍地用袖子擦拭新生的马驹,当你看到母亲默默背着瘦小的婴儿慢慢地走着,当你看到孤独的背影单膝跪在天_场时,生命的价值仿佛在瞬间就浸入骨髓中去了。我想,生命中最美丽的一刻,就是它让另一个生命激起波澜的那一刹那。此时的两个生命都带着圣洁的光环,被腾格里(蒙语中的“天神”)注视着,从这一刻开始,一个生命被赋予全新的意义,就好像接过了另一个生命递不定式的神秘之钥,它要用这把钥匙开启一段崭新的生活。
也许正是这把钥匙给了草原上的女性活下去的勇气。牧民们虽然纯朴,但也愚昧,他们不懂得珍惜自我的另一半。但生育是必然的,于是草原上的女性,就用一个新生命的诞生,来宣告自身的成熟和飞越。在男人们出去征战、放牧的时候,女人们把自我的心血毫无保留地投入到另外一个生命当中。就是这种母性的力量,带给了母亲们新的期望和开始,并代代累积,成为草原上与金戈铁马之声相匹敌的人性的长啸。
这完美的啸声,该是草原精神的一部分。它纯洁的几乎不含一点杂质,甚至不光对自我的骨肉,对其它的生灵也关爱呵护至极。这是包含了人道主义与悲悯心的呼啸,它在今日,大概随着游牧民族和草原的一点点消失,也开始淡薄了。但如今我从这本书中再一次读到了它,我将沐浴一下心灵,迎接这呼啸声的洗礼。
牛虻大学生读后感800字
爱尔兰女作家埃莉伏尼契1897年出版小说《牛虻》。第一次看这本书是高中的时候,也是极少数选择读第二遍的书,因为在第一遍读的时候震撼到一塌糊涂,以及一直觉得这本书给自己的影响很深,所以近期又决定再读一遍。当然两遍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再次跟着情节走一遍也让第一次阅读的感受逐渐浮现出来。
书中情节以牛虻的成长为主线,最开始年轻的亚瑟接触到一些思想的启示,却被忏悔神父诱导说出后,遭到背叛被捕,这次背叛给了亚瑟人生一个重大的转折点,并非仅仅是卡尔迪神父的出卖,还有自己身世,蒙泰里尼,以及最后的琼玛。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基本上就是被现实生存的世界所背叛和抛弃。亚瑟选择欺骗众人的方式离开家,去了南美。到达南美后亚瑟经历了什么,文中并没有具体描述,只是以后期亚瑟身体和心灵上所受到的创伤一次次的回忆呈现,断断续续的拼凑,也让人大致可以勾勒出一个富家公子到达一个陌生却并不友好的环境中为了生存而做出的种种改变;经历了常人所不知的苦难和挣扎的亚瑟已经不再是曾经的亚瑟,成长为牛虻的他开始参与到自己的坚持之中,他变成旁人眼中奇怪而神秘的人。
他的不为别人所理解的毅力和坚持,他的讽刺和犀利,不过都是经历之后对于这个世界的.睥睨。书籍依然可以做多种解读,牛虻对生父蒙泰里尼的恨那么彻底,然而若不是心里还有一丝爱,又怎么会第二次被捕,他的举动莫不可以看作是复仇,然而人性的复杂性又让他没有办法活得那么彻底。震撼于他顽强而不可知的毅力,也感慨于岁月所赋予人成长的复杂性。
牛虻第二次入狱后的种种表现是文章的高潮和亮点,也是让人印象最深的部分,曾经或许也是被这部分所打动,才会对这本书念念不忘吧。
远大前程大学生读后感800字
这是狄更斯的《远大前程》(也叫做《孤星血泪》),匹普。早晨还跟妈妈说,这样的好书,永远也看不厌,每次看,都有新的收获,真是好东西啊。
前阵子又重看了电影版的《悲惨世界》,下面也许还偷空重看《我们共同的朋友》。这部片子太早了,反正是我很小很小的时候看的。还有《巴黎的秘密》,这个是很好的片子,操刀鬼就是从这里而来。我第一次去灌云的时候,虽然老提醒着自己不要太沉湎于这些东西,做出点正经样子,但怎么也忍不住不去瞄电视里的情节。当时看得支离破碎的,现在重新收拾了来好好重看一遍吧。
写到这儿老妈同志叫我吃饭,是早上剩的酒酿稀饭,红烧鲫鱼,清炒四季豆。吃鱼的时候,妈妈在看一个电视剧,有不是很坏的坏人,我问妈妈,如果这世界上没有坏人了,是不是很无聊?妈妈说,大部分人是,你会是么?也是,我什么时候都不会无聊,永远有忙不完的事要去做。
或者坏人都在电视剧里、书里,现实生活没有坏人,如果这样呢?我们往往说,书里很美好,现实很丑陋,如果掉个个儿呢?
书里的美丑非常鲜明,坏人好人都清清楚楚站在太阳底下,连影子都在说,是好的,还是坏的。可是生活里,没有那么明确,太阳不会告诉你,影子也不会告诉你。所以看了最终的结果,真也是由衷地畅怀。坏人都遭了报应,好人都得了善果,每个人的安排都那么恰如其分,我心甘情愿地在狄更斯的手上颠倒。
现在夜里2:16
了。看完《我们共同的朋友》。看完,真让我感动。这么好的片子,这么好的人,这么好的情节,这么好的美,——如果你们去看一看,就会看到这些,从狄更斯写出来到现在,我想已经感动了无数无数的人。据说这是他最后一部小说,用这样的作品结束一生,是多美妙的事。
这个片子让我心怀仁慈,,让我觉得我应该再对自己好一点,对别人好一点,仅我所能。
夜空如此宁和与洁净,我会心怀感恩去睡,和期待明天。
自控力大学生的读后感800字
最近,在老师的指导下,看了一本书《自控力》。
这本书是由美国凯利·麦格尼格尔教授著。这本书,告诉读者如何通过训练来提高自己的自控力,成功掌控自己的时间和生活,自控的策略有助于人们抵制各种各样的诱惑。
什么是自控力?自控力实际上是“我要做”、“我不要”和“我想要”这三种力量。它们协同努力,让我们变成更好的自己。书中,为读者介绍了自控力和肌肉一样有极限。在追求自控的过程中,我们不应该把所有的意志力挑战都放在道德标准的框架中。想要做到始终如一,我们就需要认同目标本身,而不是我们做善事时的光环。当我们产生欲望的时候,其实是人脑在分泌多巴胺。为了避免压力导致的意志力失效,我们需要找到能让我们真正快乐的东西,而不是虚假的奖励承诺,也不是空洞的改变承诺。
书中为读者介绍了几个意志力的实验。这些我都去试过。
第一个实验是:“记录你的意志力选择。至少选一天,注意观察你做的关于意志力的决定。”我列了一个表格,将我要做和我想做的事情写出来。发现我要做的事情每次都完成了,但会有拖拉。我想做的事情有时会被遗忘在脑后。周末发现,我意志力最强的时候是在下午。下午只要想写作业,就一定会去写,不会被其他的想法所打破。
第二个实验是:“5分钟大脑训练冥想,在脑海中默念呼和吸,把注意力集中在呼吸上。当你开始走神的时候,重新集中注意力。”周末放假了,早上起来吃完饭后,就是打开电视。看到十点钟左右的时候,突然想起要写作业了,此时我脑中自控力就在与诱惑作斗争。这时,我想到尝试用“5分钟冥想法”去消灭那个“魔鬼”。但“看完这个,下午也可以写”这句话让我瞬间失去自控力。我多次使用这个“5分钟冥想法”,有时我的自控力还是会打败这个魔鬼。关掉电视,去写作业。
看完了这本书,经常去练练我的自控力。虽然我的自控力没有大幅度提高,但在长期的积累下,一定会比原来的自己更好。
文化苦旅大学生读后感800字
在20__年末,我读了一本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巧合的是,那时我也在旅途之中,这使我在感受文化之余体会苦旅,不觉有了很多认同感。
这是一本余秋雨先生在中国大陆各名胜古迹旅游时记录下来的散文集。是一本最令人动容的散文集,敦煌莫高窟。都江堰。三峡。庐山……它透过中国大陆的自然景物、名胜古迹,写出了这一代中国人心灵中的纠结,同时也是一本有关中国美学的书,深入浅出,用干净漂亮的白话文字,描述出了中国深沉的文化,及抒发自我的情感。就文笔而言,《文化苦旅》中的散文,是一篇篇美文,是一篇篇经过精心打造的文化佳构。文辞雍容、典雅,而又不显出雕琢的气息,在淡淡的叙述中,又蕴涵有浓浓的抒情意味。
他从祖国大西北的甘肃敦煌起步,转向大西南四川的柳候祠、都江堰,再到东南的吴越春秋,最后写至境外南洋的叠叠从冢。写下了《那里真安静》、《莫高窟》、《五城记》、《夜航船》、《道士塔》、《酒公墓》、《华语情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也许作为一个文人,杯水车薪,不愿去找旅行社写出一些乏味的旅游观感之类文章。由此便决定了他的文化旅行成了种“苦旅”,浪迹天涯,行行止止,风尘仆仆,劳筋伤骨,这不可谓之不苦涩,再没有这般的创作魄力了,也可谓是真正的苦旅了。
然而,真正的苦旅,更是思想上的跌宕。是他对文化无休止的追思和探索,正因人生本是无休止的边界。不管是春温秋肃,还是大喜大悲,最后都是要闭上眼睛,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峻罢了。文学的历史情怀,是作家自身生命与历史的对晤,他要寻找自己与浩瀚历史长河的关联,因此不得不在历史中寻找合乎自身生命结构的底蕴,寻找那些与自己有缘的灵魂。这种情感愈来愈深,一旦有机会诉诸于文字,则必然将历史和生命混同一体。
我想,能走进书中的情境与思考,我们会不禁严肃起来。就像一群被流放的士子,流放到一块不甚熟悉的土地,逼使我们不得不因那历史和文化的推引,走向前去。在书中说道:“我无法不老,但我还有可能年轻。我不敢对我们过于庞大的文化有什么祝祈,却期望自己笔下的文字能有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急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正是这样的创作翼求,构成了《文化苦旅》中那种特有的低徊、感伤的历史氛围,在余秋雨如数家珍般的历史描述与山水文化临摹中,笼罩上了一层淡淡的感伤气息,这种感伤来自于对数千年历史文化的清理和总结,从而有了一种杯具味道。当这种感伤、杯具的气息,在《文化苦旅》中升腾与散发时,便让我感觉有种妙不可言的美感和阅读效果。
从那里,我几乎能够看到一个哲人瘦瘦的影子,背着手,低着头,在断垣残墙或莽莽苍苍的人文山水前,一会儿静静沉思,一会儿喃喃自语,欲步却又停留……他惊叹、震憾,他婉惜、叹息。皱着眉在慢慢地踱着,我也与这位哲人一齐品味历史,体验文化,让唐朝的烟尘宋朝的风,拂拂地吹过多情而脆弱的心灵。
《柳家大院》大学生读后感800字
《柳家大院》是老舍的一篇短篇小说,通过王家小媳妇的死,以小见大的反应了1930年代的北京的底层老派市民的深受资本主义现代化影响与在封建宗法统治阴影下思想的结合,碰撞,冲突,矛盾的社会生活。小说以幽默反讽的笔调叙述了一个悲伤的事实——封建的压迫,虚假的进步,迂腐的愚昧充满了血腥与惶恐,虽然“新时代”,社会吃人本质没有改变,人民的肉体与精神仍受到双重摧残,但仍有希望存在,能够庆幸的是觉醒的星火已经出现,并且在一点一点儿壮大,中国人还有救。
小说的开篇就揭示了反讽的主题——出人命在柳家大院是一个热闹,被人们认为是一个茶余饭后笑话一样的谈资。住在柳家大院的都是老北京底层的劳苦人民,他们谋生的方式千差百异,各不相同,三教九流,无孔不入;他们生活的境遇无所差别,户户相通,衣食住行,手停口停,生活的艰辛与摧残,封建传统礼教的根深蒂固,使他们麻木不仁了,那份恻隐变成了可笑荒诞,漠视旁观热闹变成了热衷。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对于王小媳妇的遭遇没有半点同情,甚至认为理所当然,伸出那宝贵的援助之手等于天方夜谭,嬉笑调侃倒成了家常例行。最后,王小媳妇死了,作为夫家残暴虐待的牺牲品,作为人性冷漠的牺牲品,她死了,她也解脱了。
活着没有尊严,没有人格,任人践踏凌辱,死亡对于王小媳妇来说无疑是最好的解脱。她活着还不如死了来的风光与体面,有价值,并且还能感受到来自丈夫微弱无力的“怜惜”。活着是牛马猪狗也许还不如,死了起码还算“体面”,享受“尊容”。我不知道在那个时代有多少如王小媳妇那样的无辜者,受尽了人世的心酸,默默忍受不见天日,走向灭亡。他们的死是可悲的,中国人民需要觉醒,彻底的觉醒。
底层的住户如蝼蚁草芥一般茹苦生活,却仍然有追求“文明”的心,“我”和老王一家即是最典型的代表。“我”一个算命术士却自称文明,老王一个洋家花匠硬要讲文明。人物自身的矛盾充斥全文,老派市民的迷信,中庸,保守,虚荣展现的淋漓尽致。王家女儿虽然上了新学堂,接触了新文明,她的本质毫无改变,反而加剧了她压迫奴役别人的恶念,谁又知道她不是下一个王小媳妇儿呢?王家儿子的愚孝仅是那一类保守派的缩影,一味地执行,顺从,失去了也是茫然怅罔,不知如何。“我”和张二嫂是本文仅存的温情与人性,对于王小媳妇的同情,有了斗争的火苗,反抗的实践。弱,总比无好,进步的道路是漫长的,有希望就有明天
苔丝大学生读后感800字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中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本事有限,并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我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杯具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终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必须的必然性。
苔丝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她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职责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能够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
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理解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我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
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必须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向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完美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我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仅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上文也就是我对《苔丝》的一点感想,写好后,一阵简便,这些话,一向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要说的,在那里一吐为快,真是爽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