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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共11篇)

所属分类:读后感大全 发布时间:2025-06-18 15:13:57

第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2000字

人总是在莫名其妙的坚守着那些不可名状的东西,而忘记人本该为自己而活,当一切纷繁都结束时,才明白我们每个人短暂的一生总有遇到狂风暴雨的时候,也总有尘埃落定的那一天。

打开《尘埃落定》,里面所有的感情扑面而来。聪明人的欲望,奴隶的隐忍,复仇人的仇恨,男人的果敢,女人的忧伤,当然还有傻子的傻子梦。合上书,聪明人不再聪明,奴隶制早已消散,复仇者把刀插进了仇人的心口,男人依旧果敢,女人还是哭啼,傻子也被那把复仇的刀子刺死了。我看见傻子躺在床上,血在地板上变成了黑夜的颜色,而窗外的天,也变得和那血一样的颜色。

《尘埃落定》这本书,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作品,十年磨一剑,阿来用十年创作出这部伟大的史诗般的作品,出版三年后,获得茅盾文学奖。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充满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以一个傻子的视角来描述,使得一切都顺理成章,把土司制度下,那些人,那些事生动再现,读完之后有种恋恋不舍又尘埃落定的豁达的之感。那样一片神奇的土地养育着那么神奇的一个民族、一个部落。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岁月的流转,这片土地上王一样的土司和那高高耸立的官寨,在一阵罂粟花香气飘过后,被红色汉人的炮弹炸药埋葬。

在川西有一个麦其土司家族,当然也有很多个和麦其土司一样富有的土司家族。他们的银子都是用仓库装,还有很多用来发霉在那里有王一样的土司,有王后般的土司太太,也有和牲口一样的奴隶,有和尚喇嘛、传道士,有自由人,也有傻子般的土司少爷。土司少爷是土司的接班人,尽管他是个傻子,尽管都知道他不可能是土司的接班人,但是大家依然不敢怠慢他。他有名字吗?他的名字似乎就是“傻子”或者“麦其家的傻子二少爷”。

奇怪的是这个傻子少爷,比聪明人的哥哥更聪明。他做的决定都是正确的,就像证实了那句俗话:“傻人有傻福!”一样。他有超前的预知感和无误的决策,所以他赢得了父亲的爱,百姓的拥戴,而他却失去了哥哥的爱如同得不到塔娜的爱一样。失去哥哥的爱是因为他的哥哥只爱那个傻子弟弟,得不到塔娜的爱是因为他始终是个傻子。

书中称罂粟花为“心房上的花”,那火红的花热烈的开满了麦其家的土地。是的,心房上的花。麦其土司和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在花海中偷情,像吸了鸦片一样的上瘾。土司掌握着他领土范围内人的生杀大权,他像王一样的命令奴隶。土司的心里开着一朵与生俱来的王者之花,而他的奴隶们也都忠诚得很。于是查查头人被杀了,央宗被领回了官寨,成了名正言顺的二夫人。而家里的麦其夫人只得隐忍着那个放荡的女人,接受她的入侵。书中对于人性描写得十分真实,如同麦琪土司对于权力和情爱的渴求,哥哥对于权力的追逐,还要各个土司对于金钱的爱慕,当然傻子对于权力和爱情也是有一定的标准。傻子也想做土司,傻子也喜欢美女。我认为傻子一共爱过两个女人,一个是侍女后来的厨娘卓玛,第二个是貌美无双的妻子塔娜。卓玛是第一个让傻子懂得情爱的人,而塔娜则是第一个让傻子懂得爱情的人。他包容,放纵塔娜的背叛,无条件的原谅那个放荡又有资本放荡的女人。他比聪明人聪明,比普通人傻。他知人善任,也同情那些贫困的人。他包容宽恕,不记恨伤害过自己的人。对哥哥,对塔娜,对所有背叛过他,不信任他的人,他都不记恨。也许仅仅因为他是个傻子。

土司的官寨是一座神密的城堡,没有进去之前人人都想进去一睹风采,进去之后又觉污秽无聊。

作品有浓郁的民族风情,把藏区那种宽广,辽阔情怀描写得韵味十足。藏族人民喜欢白色,觉得白色代表纯净。且藏区的那些喇嘛和活佛各自执着着自己的信念。一个土司的王国,养了大批的人,比如喇嘛、活佛、侍女、银匠、书记官、管家、行刑人等等。就连官寨里的厕所也是不一样的,真的是个和任何地方都不一样的神秘国度。只可惜,那样的地方已经不复存在。因为战争,因为仇恨,王的制度顺理成章的消失。

作为一个少数民族作家,阿来结合自身经历创作出这部伟大的作品,在《尘埃落定》出版十五年纪念时,他说,像我这样的写作者能够保证的,只是在这一本书的写作过程中,倾尽我所有力量,无论是对作品外在形式优雅美感的追求,还是内在的对于人生与社会的探寻,都会本着向善的渴望,往着求美与求真的方向作自己最大的努力。我相信这是一部求美求真的作品,蓝天下回荡着的悠扬牧歌,人们劳作耕耘。如果没有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相争,或许这样的藏区部落还会持续很久很久,傻子也不会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者。有人说,傻子少爷最后被复仇者杀死,是他最好的归宿,也是为了解决他尴尬人生处境的办法。这样的说法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他的死也是作者向善的一种体现。他不是在战乱时被炸死,也不是在与哥哥斗争时被杀死,而是在做上土司之后,被复仇者一刀致命。第一,他完成了土司梦,第二,被复仇者杀死也是他赎罪的方式,第三,土司已经不属于这个时代,而他是个跟得上时代的人,所以死也是一种好的归宿。

也许每个人心房上都种了一朵花,如果说麦其土司心上种着一朵罂粟花,那么央宗则养了一朵魅人的郁金香;如果说大少爷种了一朱大岩桐,那么土司太太则培了一株桔梗树;如果说卓玛的心房开了一束灿烂的满天星,那么塔娜种了一株永不凋零的紫罗兰,如果复仇人种了一朵曼珠沙华;而我们的傻子少爷则种了一株美好又高洁的花,那花开在高寒的崖边,是无人岂及的美好。

当一切都尘埃落定,心房上的花也随之枯萎,随着风沙,于千万粒尘土中。

第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实际地讲,我是冲着它的名气和屡投不中的故事来读这本小说的。小说的开端不显山不露水,甚至有点乏味,但是当我看到大少爷相继在南方和北方修建粮仓,兄弟俩的继承人争夺战初露端倪的时候,就感到阅读是一件欲罢不能的事情了。小说的略显冗长的开端的叙述,只不过是让读者了解那个特殊时代的土地上的风土人情、人们的生活面貌以及数个世纪形成的人与人之间、人群与人群之间约定成俗的关系,以便让读者更容易看懂这部小说和逐渐被它所吸引;至于小说的结局部分,正如二少爷一边踢着栏杆一边大声歌唱的那首谶语般的歌曲的歌词,“准备好的事情没有发生,没有准备好的事情发生了”;而小说最精彩的是它的中间部分,具体地说就是从二少爷前去管理北方粮仓开始到土司大会的散场而结束,这一段描写了被人们公认是傻子实际上是一个有智慧、有胸襟、有气魄、有远见的二少爷的创业历程。

二少爷初到北方粮仓的时候,需要面对两股势力的挑战——拉雪巴土司和茸贡土司以及他们饿极了的人民。在经过几番较量之后,麦琪家的粮食便都已不菲的价格卖给了拉雪巴和茸贡土司;虽然这昂贵的价格不是用银子来衡量的,但它却远远超过了十倍粮食的价格——拉雪巴土司付出的是两块土地和土地上的居民,茸贡土司付出的是美貌的女儿以及将来的茸贡土司的大位。二少爷的另一个功绩是开创了边境市场并在市场与汉地的贸易中获得巨大的利润。边境市场的开创的伟大意义在于:在土司们管辖的土地上,主要的社会矛盾就是以土司为中心的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当这种矛盾激化并升级为武装冲突的时候,它的结果只能有两种——要么是两败俱伤,要么是一方得利而另一方则损失惨重。贸易市场的出现,不但有效缓和了土司集团之间的矛盾,而且使矛盾转化为经济层面的竞争,并使双赢和多赢成为可能。二少爷创造的令人瞩目的功绩依靠的并不是麦琪土司家的先进武器,尽管在那样一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弱肉强食就是它的基本法则。但是我们不难发现,二少爷没有凭借他们家强大的武力去征伐过任何一个土司或者其他势力,他也没有大张旗鼓地处决或者重罚过任何一个人。二少爷制胜的方法不是杀戮与对抗,那么他的方法是什么呢?是巧妙地引导与利用。二少爷是天生的把玩世事的高手,而麦琪土司家的资财、武力以及新近的粮食丰收,又使得二少爷能够在更高的层面上有条不紊地施展他的本领,特别是他的运用利用的功夫,更是做到了张弛有度、游刃有余。首先,他利用茸贡女土司的队伍打击了拉雪巴土司武力掠夺粮食的企图,接下来,他撤回了自己派给女土司的机枪手和投弹手,反过来利用拉雪巴土司的武力教训了茸贡女土司的骄傲。第二步,他利用那个要报仇的杀手,轻松干掉了自己的土司位置的竞争对手和情敌——哥哥。

有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几乎伴随了二少爷一生,这个问题使下人们对他狂热拥戴,而土司阶层则对他充满猜忌,这就是土司位置继承权的问题。二少爷在经营北方粮仓之际,自知承继麦琪土司的宝座无望,便将计就计地倒在茸贡女土司设下的温柔局中。茸贡女土司是一个精明强干、心狠手辣的人。她对于自己亲手促成的女儿塔娜与麦琪家二少爷的联姻一直耿耿于怀,这并不是因为她所说的二少爷是个“傻子”。茸贡女土司理想中的女婿只能是弱智的傀儡,并且在需要的时候就应当合理地死去的那一种,她绝不希望女婿是一个精明的对头。起初,她正是受了二少爷“傻子”名声的蒙蔽,而寄希望于通过自己待字闺中的漂亮女儿塔娜为诱饵,达到解决自己的辖地上的饥荒问题,当她与二少爷短暂接触以后,才认识到眼前这个人并不是传说中的“傻子”,而是一个真正的对手。这样的人选,显然是违背她为女儿设定的招婿的初衷的,然而她又不得不屈从境内饥荒的现实压力。由于将来的土司宝座旁落的危险被眼前的饥荒的现实压力所取代,使得女土司暂时接受了女儿嫁非其人的事实,这便有了后来土司们聚会的时候,她不顾危险撺掇少汪波土司带上塔娜私奔的闹剧。以二少爷的洞察力,当然看出了自己通往茸贡土司宝座的道路将会艰险异常,甚至需要付出血的代价,而这样的局面是他不愿意看到的,也就是说,这是一条走不通的道路。或许这正是他纵容仇家杀掉已经正式成为麦琪土司继承人的大少爷的主要原因。麦琪土司起初对于让哪个儿子继承他的土司大位是感到很为难的。他清醒地看出来大儿子的好勇少谋、外强中干,只是一个普通带兵官的材料,是不堪担任土司职责的;二儿子尽管作出了骄人的功绩,却总是让人感到不放心、不踏实,让人怀疑那些只不过是麦琪家一连串的好运气带来的偶然的东西。并且换一个角度去看,有些变化恰恰是二少爷的愚拙和临机不断造成的结果。再者,即便是二儿子更适合当土司,如果他决定传位给二儿子,也必然会遭到不甘失败的大儿子的强烈反对,这样一来,兄弟两难免刀兵相见。一开始,麦琪土司出于避免两个儿子为了争夺继承权而引发相互火并的后果,匆忙准备禅位给大儿子;但当大儿子被仇家杀掉以后,他没有了乱起萧蔷的后顾之忧,便重新放任了自己对权力的不可餍足的热爱,牢牢地占住土司的宝座,迟迟不愿传位给已是唯一的继承人的二儿子。二少爷一方面对于父亲的迟迟不放权深感恼火,不得不让回山寨的小尔依带话给父亲:“如果他死了,你会不会再年轻一次?”另一方面他又凭着自己对大局的了解以及黄师爷的话语得知旧的时代将要结束,麦琪土司以及茸贡土司的位置都将失去意义。尽管如此,他还是下意识的向继承土司大位的方向去努力迈进——这大概属于人类这个种群的共同弱点。

后来,二少爷又利用梅毒为枪弹,几乎使土司集团全军覆没。二少爷以傻子的名声做掩护,把自己的尖牙利爪隐藏起来。但是他对于敌手和潜在敌手的打击,却毫不手软,尽管这种打击同样是隐性的,比如对付哥哥和一群愚昧的土司。到了小说的结局部分,他还利用仇家兄弟中的哥哥——酒店老板将自己杀死。当二少爷趴在栏杆上看见酒店老板向他走来的时候,他完全有躲避和反击的机会,但他非但没有躲避,反而给酒店老板的仇杀创造条件。这就说明在此之前二少爷就下定了必死的决心。本来,军队的人并没有要处决他,原因是他的脑子“跟得上时代”,但二少爷以为“死与跟不上时代是两码事”,同样的,活着与跟得上时代也没有什么关系。二少爷选择被酒店老板杀死,一是略可平复内心对于哥哥的愧疚之情,二是这样一来,酒店老板必然要受到追究,或许能牵连出他的红色藏人弟弟也未可知,如果那样,也算是为从小一起长大的哥哥报了仇。在大少爷被那个“胆小的杀手”刺杀以后,二少爷起码有一次机会可以将杀手兄弟两人一网打尽,根除后患;但二少爷并没有这样做,就在眼皮子底下养着这股祸水,这是很耐人寻味的。对于这个不合逻辑也不合常理的现象的解释只能是——杀手兄弟是二少爷为不可预知的未来留下的一手底牌。但人算不如天算,最后,这副底牌被留给了自己。

试想以二少爷的雄才大略,如果他早出生一两百年,那么他必将成为这一大片“化外之地”上的王中之王。然而,时光的惊马已无可阻挡地奔到了二十世纪中叶,土司时代终于走到了它的尽头,于是尘埃落定,往事成空。和所有的时代以及时代中的人物都必将消亡一样,二少爷连同他的土司时代也已经淹没在历史的烟尘中——如果他实有其人的话。然而,他并非实有其人,他只是文学作品虚构的人物。正因为这个缘故,他的曾经的以巧妙地疏导而不是杀戮,以担当而不是毁坏,以多赢而不是弱肉强食的方式去生活去竞争去发展的往事,才得以被文学的形式小心翼翼地记忆和留存。

第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作品,他从自己最熟悉的本民族的历史入手,描写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到终结的历史。小说讲述了西藏康巴土司中麦其土司家的二儿子,是别人眼里的傻子,与时代格格不入,但却有着超出时代的预感,以他的视角展现了独特的藏域风情及土司制度的神秘和残忍。因为傻,他不是未来土司的竞争者,身边少了很多危险麻烦和艰辛;因为傻,他有足够的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更加地潇洒自在。可就是在这傻傻的头脑里,时常会冒出一些超出常人的想法。麦其土司栽种了汉人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迅速富足,当别的土司种罂粟,在康巴遍地开花时,麦其土司却在傻儿子的建议下改种麦子,当饥荒来临,麦其家却有充裕的粮食,麦其家越来越强大。傻儿子又发起了买卖贸易,建立了边疆城镇。但他也不可避免地经历了婚姻中的背叛、手足间的争斗、仇人间的对峙、悲剧性的宿命。所有关键时刻,他总是能感觉到有个声音引领他做出正确的决断和选择,带着宿命感,神秘感,这也是这部书吸引人的地方。

正像书中描写的“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走了一遭”。“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通过傻子的眼睛,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的最后影像,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书中人物的命运是早已经注定好了的,傻少爷深知自己无力改变,莫不如活得真实、自在。解放的炮声对于麦其土司来说就是彻底的土崩瓦解,解放军的入藏,预示着一个充满光明与希望的新西藏即将到来。尘埃最终落下。

欲望是缘起的根源,因为情欲,麦其土司结下了仇人,带给两个儿子杀身之祸;因为利欲,种植罂粟,引发战争;因为权欲,薄情寡义,冤冤相报。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聪明绝顶,却不知道锋芒毕露的危害,有的人大智若愚但他知道韬光养晦的益处。不管你是辉煌还是平庸,都如一粒尘土,飘然落下,融入尘埃。唯有活得真实,才能发现生活的美好。又似这场“新冠”疫情,尽管来势汹汹,相信我们终有找到遏制的办法。

尘埃落定,旧的离去,新的开始。(刘晖)

第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

《尘埃落定》是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19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尘埃落定》描写的是一个一个权势声名极其大的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但是就是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他与其他人不同,有着不同寻常的划时代举止和预感,在文中他是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通过他能看出土司制度的神秘与色彩。小说给了我们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是土司制度的一部分,世界的事件给人带来土司的神秘,引人思考,蕴含了无数错综的情感。

首先,来说尘埃。一切的繁华、一切历史都是由无数的尘埃组成,不管是曾经强大的土司,还是弱小贫民,在历史面前都是尘埃而已,最多也只是在历史长河中被托起来的尘埃。土司制度的生活充满着权欲、仇恨,落定前土司世界可以说是在仇恨欲望当中,只有一丝丝的“傻”带来了一点人性的光芒。因为情杀人,因为权势,活佛和喇嘛成为死对头。因为利益有了罂粟战争。因为仇恨人们忘记了最初的想法。因为……

其次,来说落定。在组成历史的尘埃中,不管曾经多么强大,在时代面前都是落定的空寂。土司用鸦片获取了巨大的财富,罂粟也迷失了人性,老土司未来央宗和金银杀了头人,大少爷贪恋权势,罂粟战争掀起,茶马互市。看着跌宕起伏的历史,在汉人到来时,随着炮火一切都化为了尘埃,最终落定在历史长河中,随着历史成为孤寂。所有事物都是达到高潮时候走向了衰败,明清中国鼎盛,随后带来了百年的屈辱;土司下也是如此,高潮过去了,伴随而来的就是衰败甚至灭亡。

最后,说说傻子。他并不是真的一直傻,他做了许多常人无法理解的,他做的种粮食,茶马互市……,在他们觉得没什么用,异类。但就是这些却在关键时期给了土司极大的帮助。或许他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着他的智慧。土司的覆灭是聪明人的难过,但是傻子觉得是历史,会坦然接受,因为理所应当。(陌枫)

第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阿来的代表作,讲述的是康巴藏族的故事。在这片藏族土地上,分布着几个土司,小说就以麦其土司以及他的傻瓜儿子为主线,将黑头藏民的别样生活以及习俗等描绘出来。

《尘埃落定》取材很民族化,这与作家阿来本就是藏人以及他的生活经历有关。尽管如此,小说中涉及到的权力、英雄、爱情等,皆刻画描写得深入人心。

一个声势显赫的麦其土司,在酒后与汉人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一个从小到大都被人坚定是傻子的儿子。可是在很多事情上,这个傻瓜又做的比很多聪明人还要精明。这让我们不禁纳闷了,这个傻瓜是真傻还是装傻?又或者他是大智若愚?又或者他所为的那些精明的事是偶然的?

在《尘埃落定》中,我们仿佛可以穿越回到那个土司制度的时代。每个土司就像一个土皇帝,在他们各自的领地上,掌握着生死予夺,掌握着金钱、奴隶和权力。土司们都有一个堡垒似的官寨,里面有奴隶,有喇嘛,有金银财宝,有行刑人和行刑台……

麦其土司的傻瓜儿子与现实中的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行为举止,常常不按常理出牌。

麦其土司因为种植罂粟而变得空前强大,而后其余的土司也效法他种植,傻子却突然建议种麦子。结果是,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种罂粟的土司的领地上都出现了灾荒,唯独麦其土司幸免于灾。后来大批灾民争相涌来投靠傻瓜,傻瓜最终在边境上开起了贸易市场,建立起一座新的城镇。

一个傻子,往往不爱不恨,因而通常只看到基本的事实。这样一来,容易受伤的心灵也因此处于一个相对安全的位置。因为是一个傻子,之前一直得到哥哥的真心爱护,因为将来麦其土司是要传给聪明的哥哥的。可是后来,傻子又好像不傻,从而与哥哥陷入了权力的斗争中去。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傻子,似乎无欲无求,但最后却在哥哥被仇人杀死后,成了土司的继承人。

你说傻子傻吧,他很多时候所表现出来的行为确实很傻;可是你说傻人有傻福吧,他使得很多别的土司的人都归顺了他,也得到了自认为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塔娜做妻子。

傻子跟塔娜的爱情是比较悲剧的。茸贡女土司在灾荒的时候,为了得到傻子的粮食,以女儿作为诱饵。傻子一眼就爱上了她,可是塔娜这样一个漂亮无比的女人又怎么会情愿嫁给一个傻子呢?是迫不得已的。之后塔娜好几次都背叛了傻子,可是最后他们仍旧是在一起的。

傻子是幸运的,成长的路上,有很多人都陪伴在他身边。桑吉卓玛,是他的第一个侍女,教会了他男女之事,让他明白初恋的滋味;行刑人尔依和奴隶索郎泽郎对他忠心耿耿,一直是他的左膀右臂;书记官翁波意西,这个热心于传教的人,教会了他许多事理,启发他、教导他;跛子管家,帮助他打理生意上的各种事务,是他的得力助手;当然,还有他的母亲,为了这个傻瓜儿子,可谓是操碎了心。

傻子是一个时代的见证者,也是一个时代终结的见证者。在黑头藏民生活的地方,土司制度由来已久,谁也不会想到这种制度会瓦解,但傻子却像一个预言家,预示了自己将是最后一个土司。

随着“白色汉人”的失败,“红色汉人”的胜利,麦其土司的巨大官寨,以及其他土司的,在隆隆的炮声中,土崩瓦解。而傻子也被仇人的匕首给扎进了肚皮,“血滴在地板上,是好大一汪,我在床上变冷时,血也慢慢地在地板上变成了黑夜的颜色。”

尘埃落定之后,一个旧的时代落下了帷幕,而一个新的时代正即将到来……

第6篇:小说尘埃落定读后感

昨天读完了阿来的《尘埃落定》,之所以会捧读它,是有缘由的。我从《朗读者》过来,阿来作为那期的嘉宾,他说《尘埃落定》一开始他以为会风行天下,洛阳纸贵,但是却遭遇了没有出版社愿意出版的困境,人家给的理由是这本书是高雅的文学,不符合流行的趋势。我一听“高雅的文学”究竟高雅在什么地方,我这种俗人能否读懂。

这本书荒诞与现实相交织,讲的是土司制度逐渐消亡的过程,背景是从军阀混战到解放战争时期,土司制度在“我”——麦其土司的第二个“傻”儿子在世时就已经传承了多年。文章从“我”的视角出发,来看待土司统治下的社会。因为“我”表面上是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实际上却是个有着超时代预感的聪明人。所以很独特,很奇妙。

这个故事我只是觉得新奇而并没有觉得特别好,也不算喜欢它。我觉得它类似现在的网文小说,主人公“我”扮猪吃老虎,尽量不树敌,降低所有人的警惕心。“傻子”这个身份给“我”带去了很多便捷,比如如果“我”对问题没想出对策或者说错了话,都可以被原谅,而且话中的意思不会被过分解读;当“我”想出主意时又有出奇的效果,很让人惊喜;比如“我”不容易去操心烦恼的事,也不去管那么多为人处世之道,因为“我”不怕做错,所以活得很自在;因为傻,仇家一开始是不打算杀“我”的……

主人公“我”好运爆棚,似乎有着强烈的预知能力,“我”做的决定绝大部分都是对的,就算一开始形势对“我”不利,后来也会表明那只是为“我”避祸,最后还是有利于“我”,总之就是人生一路开挂,美人,钱财,美誉,权力等等,慢慢都得到了,一般“我”想要的就会得到,没有理由,老天都在帮忙。所以看得很爽,我才说是类似网文小说。但是明显有格调更高的地方,首先,它有明显的时代背景,能反映当时土司制度下的社会状况,比如有喇嘛诵经,汉人授权等形式,行刑人,奴隶,头人等身份,以及土司间的姻亲关系,逊位制度,长子继承制(虽然已经没有那么严格了)等。

其次,作者的文字功底很深厚,它里面很多隐喻,很多金句,比如“画眉是给春雪压下山来的”“门开的那么高,难道我们能从云端里出入吗?那我们不是土司而是神仙了。”还有里面一些神神叨叨的东西,都能起到作用,像施法改变天气,做错事上天会给予惩罚等。不过有些缺陷,我认为作者在写这些隐喻时,有一部分只起了个头,没有写完整,之后又开始了下一个,戛然而止,给我的感觉是故意写这么多,让人去猜测,不写完整显得更加神秘,他自己都接不下去,所以无法续下去。

比如写水泼下楼的声音,让土司太太心里一颤一颤的,但是她又非听不可,感觉有点受虐倾向,最后“我”的妻子塔娜也被水泼下楼的声音搞得惊颤不已。这里我没看懂,可能是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作者想表达的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这部小说,只是写出了我肉体与精神原乡的一个方面,只是写出了它的一种状态,或者说是我对它某一方面的理解。”这样解释得通,但是写一半不写真的让我很难受,给理解文章制造了更大的难度。有一部分我可以理解,比如“醒来时,门巴喇嘛取来一碗净水。关上窗子后,他叫我睁开眼睛看看碗里有什么东西。我看见夜空中星星一样的光芒。……看了一会儿,我感到眼睛清凉多了。”见多了污浊,“我”暂时失明,这里是象征的手法,双关。我觉得指的是血腥使“我”失明,净水是纯净之意,“我”的眼睛象征心灵的窗户,需要洗涤,才能重现光明。

最后,我想说的是它里面写的一些我不能认同的观念也是它成功的一方面,因为我认为那种不同是时代,地域,民族等给予的,所以我觉得了不起。比如里面传递出的女人如衣服,土司一家作为金字塔顶端的人,看上了某个女人,无论她是否已为人妻,都可以抢过来,满足了性欲之后可以随手抛弃。“我”的妻子塔娜可以与“我”的哥哥,与才见过一面的陌生人发生肉体关系,她母亲传递出的理念就是我们母女俩都喜欢男人,如此漂亮的女人绝对不止一个男人,丈夫要管好别人,不然妻子会对别人动心,那都是别人的过错,塔娜换了很多个男人,被他们抛弃了才回到“我”身边,她视美貌如武器。“我”的身份让“我”可以时刻享受到女子,从身边的侍女到外出办事时下人呈上来的女子,并且她们都以服侍“我”为荣,“我”把她们当做泄欲的工具,这一点在文中很多地方都可以体现。

原谅我知识的浅薄,而且很多地方可能理解有误。但我还是觉得需要把自己的感觉写下来,无论正误。这些只是我一点小小的见解。总的来说这本书作为消遣来看的确不错,我不认为读书一定要学到什么才行,所以这点按下不表。这本书按作者的话来评价,他只说是一种激情,一种状态,不是全景式的鸿篇巨制。定位很准确。

我觉得要说它是高雅的文学作品是谈不上的,我所理解的高雅是给人以美的享受,给人以心灵的洗涤,这本书带给我的是感官上的快感,怎么说呢,文辞优美但是境界不高。

第7篇:小说尘埃落定读后感2000字

又是一部视角全新独特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让我想起了新冠疫情期间很流行的一句话——时代的一粒灰,落在个人头上就是一座山。其实所有的茅盾文学奖获奖小说都是这句话的写照:以个人、家庭、家族为点写故事,展现了一个时代、一种文化、一种制度的变迁。

傻子是藏族一个叫麦其家族的头领“土司”的儿子,相当于太子爷,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他的母亲是汉人的一个妓女,被父亲夺来,醉酒后生下了傻子。大家都叫他傻子,但是有些时候他却是一个天赋异禀的天才,谁也说不清。没人知道他是真傻还是大智若愚,是为了保护自己伪装的还是天性善良如此。他的哥哥骁勇善战,为父亲打下了一片一片的土地,后来也曾吃了败仗灰头土脸,而傻子则用他的善良仁慈,他施舍给别的土司家族的灾民以粮食,不费一兵一卒获得了老百姓的拥护和爱戴,他去北方“不小心”做了贸易,各个土司都到这里来做生意,他收税,办银号,反正赚了很多很多钱,深得民心。两兄弟在这样暧昧的关系中争夺土司的位置,土司本身很纠结,傻子也很纠结。

国共两党开战,共产党获得胜利后废除了土司这个称号,废除了奴隶制度,一切尘埃落定。

关于制度

这个吐司部落实行奴隶制度,除了吐司家人,另外有管家,有侍女,行刑人,银匠,书记官……都是属于吐司的奴隶,终生为他们服务。只有吐司才可以恢复他们的自由民身份,所以在这片土地上吐司是说一不二的至高王者。他们对奴隶想打就打想骂就骂,傻子二少爷主动找小伙伴玩,回来后小伙伴们就被吐司太太绑在柱子上抽鞭子。同样是孩子,为什么会这样?这种天生的等级制度绝对是不合理的。在我们现在看来人生而平等,而在他们的制度里,人生而不平等。有人生来就是吐司是王是少爷,有人生来就是奴隶就要服侍比他地位尊贵的吐司老爷,从没被谁质疑过。这样的制度,迟早要尘埃落定被废除呀。

世袭制,老吐司要传位给儿子,所以两个儿子之间会有斗争,哥哥自小疼傻子弟弟,因为知道弟弟是傻子不会跟他抢吐司的地位,但后来发现弟弟好像并不傻,所以对弟弟产生了敌意。老吐司生了两个儿子,手心手背都是肉,虽然小儿子是傻子,但他长大后很多地方表现出来的智慧超凡,让老吐司非常纠结。他又享受自己当吐司的种种权利,奴隶、女人、金钱以及“整夜睡不着觉”,到了时间又不得不让位。

麦琪家族看起来很兴旺繁荣,但是以我们现在去看,的确是十分落后不合理的。

傻子说,阿爸,你将会是最后一个土司。

傻子傻吗?哪个傻子能预测到一种制度的消亡!

关于女人

本书中出现了很多女人。

傻子的汉人阿妈,土司太太,可以说是个幸运的女人。她本是一个汉族妓女,后来当了麦其家族的女主人,能够毫无顾忌地抽大烟,因为有了这样一个身份所以得到了大家包括土司的尊重。

桑吉卓玛是贯穿全书的一个灵魂人物,是傻子二少爷的初恋。傻子对她一直有一种情愫在里头,而作为奴隶的卓玛只能求少爷把她许配给银匠,因为她是奴隶,她永远只能做奴隶,她配不上少爷。

塔娜是茸贡女吐司的女儿,天生美艳漂亮,绝世无双。麦琪家的傻子二少爷第一眼见到她就被他勾去了魂。茸贡母女俩为了得到粮食和麦琪家的帮助,不得不把女儿嫁给他。塔娜不甘心就这样嫁给一个傻子,屡次红杏出墙,这真是一个妖精啊。

但傻子真的不傻,塔娜说:你已经得到了我,还想要什么?傻子说:不,我没有得到你。你的心没有给我。

哪个傻子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土司老爷,大少爷,二少爷,走到哪里都会有人给他们送姑娘来享用。这片土地上,没有男女不平等的说法,因为在土司的眼中这些没有等级地位的女人跟牲口一样是没有性别的,她们就是用来干活用来陪土司们睡觉的。

现在的我们,还有些闭塞的地方从来不会说要男女平等,因为男女天生就不平等,这有什么好提的?有些地方开始呼吁男女平等,实际上他们正在向前迈出一大步,大家在为女人争取权利。有些地方还是不说男女平等,因为他们已经做到了男女平等。社会的进步总是要有这样一个过程,这也是土司为什么会消失的原因之一。

关于宗教信仰

藏民信奉喇嘛教我们都知道。在土司的土地上,会有不同的喇嘛上门来说教,其实就是拉赞助的意思。土司老爷会给他们钱,称作“布施”。当然不是谁都能拉得到赞助,要看喇嘛们说的话是不是土司老爷爱听的。如果土司老爷不爱听,不但得不到布施,而且还会受到土司的惩罚。书中有一个叫翁波意西的喇嘛就是因为说了老爷不爱听的话被割掉了舌头,但是傻子少爷欣赏他,后来担任了书记官一职,记下了麦琪家大大小小的历史性时刻。

由此可见,傻子并不是傻,哪个傻子会想起来要这样一个书记官记录历史?

每次土司家族要迎贵客,喇嘛们就吹起超级长的大法号,那声音直白粗狂传得很远。每次家里有人生病,也要请喇嘛来看做法事,有点迷信。

我们可能不能理解藏民的这种信仰,他们向拉萨去朝圣,朝圣的路非常辛苦,走几步就要行五体投地的大礼,一直到拉萨,让人震撼。藏人通过他们心中的信仰虔诚地朝拜,用实际行动来为家人祈福、赎罪,这样的信徒不计其数,心中有信仰的人是幸福的。通过读这本书,我又进一步了解了这种朝圣方式,让人心生敬佩。这个世界上有好几个宗教信仰,但是藏民这样的朝圣应该算得上是骇人听闻的一种了吧。

这本书读起来是娓娓道来,感觉是轻描淡写的没有小说那么强烈的矛盾冲突,但实际上里面的起伏特别多。另外,这部小说以藏族文化为铺垫,刚开始读时总是没法代入,离自己太遥远也太特别了,但慢慢地跟随作者阿莱进入了角色,也就开始有了更多的感悟。

第8篇:阿来尘埃落定读后感

藏族作家阿来的作品《尘埃落定》从二少爷傻子的生活环境和情感历程中展现了一个有血有肉,生动活泼,表面“大愚”实则“大智”的傻子形象。作品以一个傻子的叙述视角,以独特的文学表现形式和独特的叙事方法展现了藏族土司制度有盛而衰,由存而亡的历史进程。

《尘埃落定》讲述了一个古老家族兴衰的故事,这个家族便是麦其土司,作家把家族的命运和民族的命运结合在一起,通过家族的兴衰显示了民族的历史进程和历史宿命。小说围绕傻子的人生荣辱和生命沉浮来展开故事,他的命运史构成了小说的情节主线。作品在展示傻子的人生遭遇和情感历程中再现了藏族封建土司制度由盛而衰、由存而亡的历史过程,为走向没落的封建土司制度献上了一首深沉的挽歌。

作家选择他作为生活的切入点和故事的叙述者,这保证了小说所反映的社会生活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跟随二少爷的脚步,你会看到土司一家饮食起居的奢侈,农奴及其子女生活的艰难困苦;你会看到土司制度下土司就是“法”以及以“法”的名义出现的刑罚的惨无人道;你会看到这里不同于外界的婚姻习俗,甚至连这片土地上厕所的样子都能如亲眼所见。在小说的整个叙述中,所有发生的事件——关于外部世界的真相,土司家族由兴盛到衰亡的历史,人物的命运,都是由一个“傻子”的视角讲述和表现出来的,而傻子的所有表现又充满了不确定性,象征性,隐喻性,荒诞性和神秘性。

从这个人物所经历的生命过程中,可以发现同样作为人的我们自己的某种影子:他的渴求之中有着人所共有的渴求;他的理想之中有着人所共有的理想,即他的“既傻又不傻”和实际上的不傻,一如现代人的生存景观,两者之间并没有质的差别。其实,体现在傻子二少爷身上的所谓的“傻”,便是他的不识时务,不谙功利或不入世俗,一切顺从天性,其中也包括了他对人性的选择与对人世的好恶,也正因为“傻”,才使他进入了“大智若愚”的境界,即那种非自觉的、无深思熟虑可言的、高度服从的情性或自觉的境界。

在小说的整个叙述环境中,傻子二少爷似是始终处在一个被动的局外人的位置上,以一个傻子的眼光去看待和认识这个世界时,反而看清了事物的本质,看到了别人未看到的真相。而傻子又是历史与现实的参与者,当他真的参与到这个实际中的时候,对以下问题有了更为清醒的认识:土司制度的兴衰、藏汉文化的冲突和互补、土司父亲的慈爱与冷酷、哥哥被权利支配的灵魂的强大与软弱、母亲冷漠背后的孤寂、土司之间的利益之争和勾心斗角,等等。

傻子二少爷的悲剧性命运暗示了土司社会的命运。他的人生遭遇和情感历程喻示了土司制度这种古老的奴隶制度灭亡的必然性。傻子二少爷是麦其土司与汉人母亲酒醉后所生的儿子,他的傻受到除母亲以外所有人的喜欢。但当他参与家族的发展事业,表现出聪明和才智后,威胁着哥哥的地位,造成老土司传位的麻烦,也就不那么显得可爱了,生活把他推向了痛苦的深渊。

作者设置“傻子”形象更能吸引读者,让读者与“我”融为一体。在《尘埃落定》里,二少爷的“傻”与大少爷的“聪明”形成对照,我们厌恶着大少爷的愚蠢,鄙视着大少爷的无情,仇恨着大少爷的残暴,与此同时,我们的情感也情不自禁地与二少爷融为一体。二少爷的“傻”还与他本身所创造的奇迹形成反差,谁能想到一个世人公认的傻子竟然能够在一次次斗争中出奇制胜,并领风云之先。二少爷在情感上的“傻”与在政治上的“智”也形成了一种对比,形象地刻画了一个虽然不免狡诈,但始终一腔真情对待妻子的情种。拥有一个无比美丽的妻子虽然给傻子带来了荣耀,可塔娜的轻浮与不忠,给他的更多的是伤害。所有的一切都形成了一股巨大的反差,形成了一股巨大的审美冲击,让读者们与他同呼吸,共命运。时而为他欣喜万分,时而为他扼腕叹息,时而为他忧心忡忡,时而为他愁绪满怀……在一次次的高峰体验中,读者们也得到了终身难忘的美的享受与智慧的启迪。傻子并非真傻,他是因为聪明、超脱而傻,傻则无爱无恨,只能看到基本事实,能够不偏不倚地审视生活。

傻子二少爷最适合当土司,可麦其土司和茸贡女土司都不肯让位给他们唯一的继位者傻子,傻子从而成为一个无望的继承人。究其原因是作为旧的传统观念的守护者,无法容忍与他们格格不入的具有超前意识的傻子。傻子作为新事物的代表必然受到旧势力的压制。傻子二少爷与塔娜的婚姻经过了痛苦的历程,最后结局更加悲惨。他们婚姻的失败暗示了一个家族、一种制度失去后代而将自行消亡的悲惨命运。众望所归的傻子的悲剧隐含的是历史与时代的悲剧。小说结尾傻子坦然面对复仇者的仇杀,正是为土司制度的结束画上了句号。

傻子是个具有矛盾性格的人物,他自幼愚傻,弱智,长大后却超乎常人的聪明。他外表痴傻,其内心是非常有远见的。他大事不傻,小事糊涂。从这点来看,他具有我们望尘莫及的本领,是个令人羡慕的人。“傻子”被作家阿来用来还原了一段充满智慧、富有情感的历史进程,其间虽然有阴谋、凶残、苦难,智慧的较量,情感的纠缠,但我们仍然能够感到丝丝似乎不易察觉的温暖与喜悦,当然更多的是为这一颗小小的尘埃感到一种无以名状的悲凉!作品的主人公傻子也许他有先知先觉的能力,也许他能深入的思考人生,可是他毕竟不能改变悲剧的命运。“凡是东西腐烂的地方,都会有新的东西长出来。”腐朽的土司制度如大厦将倾,他又能做什么呢?只能半梦半醒装聋作哑,只能等待着“尘埃落定”那一刻的到来罢了。

第9篇:读《尘埃落定》有感

回顾过去,中华五干年文化源远流长,历史长河中总有一些鲜为人知的事迹,等待我们的探索。

《尘埃落定》写了国共内战时期,处于西藏的各个土司之间的各种纷争,本文主角是一个被世人觉得的一个“傻子”。

从小享受在土司家族之中,受着优厚的待遇,从自己的视角看着一家人的生活,也写了自己逐步长大的成长经历。

自己从小被侍女侍奉着,长大后凭借自己的想法和行动把本该发生的战争转变为了和谐的局面,在河流两岸成立了长长的集市,给大家创造和谐发展的条件。

读完这本书后我才发现,有时候聪明人也未必聪明,而傻子也有聪明的时候。

像主角的父亲麦其士司,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竟设计杀害己方的人,从而占据别人的妻子。

有了不顺心的事,见人就乱发脾气,最后他因为自己的行为使整个麦其家族被共产党消灭了。

而主角的母亲因为长期吸食鸦片,到了最后竟已上瘾,一生中也没有做什么好事,也一起随着土司消失在了麦其家族之中。

而他的哥哥擅长打仗,但总是手高眼低,好几次都中了敌人的埋伏,差点去了性命。

还有其中的侍女、奶娘、银匠、管家等,都体现了封建社会人们的思想。

在所有人当中,我最欣赏主人公“傻子”,像他母亲说的那样,他也有不傻的地方。

确实,当时的形势那么严峻,因为他们家有粮食不给邻国借,因此修建了堡垒,进行粮食之争。

唯独他,开仓放粮,给那些到此的饥民吃炒面,让他们有了活下去的希望,将堡垒拆了半面墙,在河的一边成立了市场,专供邻国来进行贸易。

他的方法使他的家族更加强盛。

但时光易逝,国共内战中,国民党惨败向西撤退,他的父亲不听劝阻收留了国民党残余,最后被共产党一举歼灭。

而主角本应可以和他的妻子好好地生活下去,但因为当年他的父亲得罪了人,他安然地躺在床上让别人杀害。

一切的一切如同尘埃一般,当风吹过来时,便可脱离地面,飞向更高的天空,而转眼间,但又落到了地面,时间长了,一切的事迹也都被抚平。

像尘埃永远被封压在大地之下一样……

第1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500字

记得那个土司的女儿,可以令全部男人神魂颠倒的女人。她的漂亮,让傻子对她一见钟情。从那时起,傻子就知道了自己原来已经产生了爱情。

爱情什么?傻子的脑子里很不清楚,因为他是一个傻子,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就在别人都嘲笑他的时候,他遇到了塔娜,和他的侍女一样名字的女人。

她的美丽,是茸贡土司最有效的武器,这个武器也确实有效,她为茸贡土司带来了粮食。作为当初的承诺,塔娜不得不嫁给傻子,然而这并不是她所期望的。

她哭泣,她在傻子的怀里哭泣,只为她的母亲,那急需的粮食。

傻子的心痛了,不知为何,自己已经得到了梦寐中的女人,得到了自己的爱情,难道不是吗?为何自己的心还是那么痛?这是他的傻子脑袋想不明白的。

很久以后,塔娜的一次次背叛,让傻子明白一个道理,“同得到时的悲伤相比,得不到时的悲伤根本算不上悲伤。”

即便聪慧如傻子,糊涂如傻子,也明白了这样的道理。

多么美好的爱情,却因为这样的结局,变得越来越不好,越来越让人心痛。

如此,我也联想到了这世间的爱情。总是在你喜欢他的时候,他对你无所谓,当他失去你的时候,才知道以前是多么美好。

如果喜欢一个人,那么他在你心中的地位是无可比拟的,是你在这世间可以想的到的最美好的人。然而,当你得到他的时候,你才明白,那不是你所期许的爱情,他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美好。与其那时候伤心,不如让感情放开些,或许得不到才是你所期待的那样美好。

第1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我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就应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明白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我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貌: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我。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明白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我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期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透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以前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以前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我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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