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500字范文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忠诚的仆人哈桑对少爷阿米尔的最真挚的话语,这样一句感人至深、催人泪下的话语,包含着一个孩子对另一个孩子的承诺。言必出,行必果。忠诚的哈桑,用自己的一生来兑现自己儿时的承诺。
哈桑是一个忠心的仆人,他与少爷阿米尔一起长大,而且是喝过同样乳汁(由同意奶妈哺乳)的兄弟,用他爸爸的话说,喝过同样乳汁长大的人就是兄弟,这种亲情连时间也无法拆散。
这两个男孩从小一起长大,一起生活。他们在同一个院子里的同一片草坪上迈出第一步,在同一个屋顶下说出生命中的第一句话。唯一的不同是,少爷说的而是爸爸,而哈桑说的确实少爷的名字阿米尔。他一生都遵循着“为你,千千万万遍”的承诺,爱少爷阿米尔胜过爱他自己。
淘气的他们从小一起玩耍,虽然只是作为种种恶作剧的帮凶,哈桑却总是在被逮到之后一个人默默承受着所有的责骂,即便是这样,他从不拒绝阿米尔少爷任何无理的要求,事事尊重并包容他。他总是恭敬地称阿米尔为少爷,即使心里早已当他是朋友,是兄弟。他从不会告诉任何人每一次的恶作剧都是阿米尔少爷的主意。能够帮助他热爱的少爷挡掉这些不必要的麻烦,他甘之如饴。
哈桑还是少爷阿米尔精神世界的倾听者。对父亲敬若神明的少爷,为了逃避爸爸的冷漠,希望用自己的作品来获得父亲的认可,可是父亲却丝毫不感兴趣,只是盯着他,却没有要看一看的意思。因为在他看来,有个喜欢诗书多过于打猎的儿子可不是什么好事情。父亲的冷漠让少爷很受打击。而目不识丁的哈桑则完全沉浸在少爷的故事中,脸上的神情会随着故事的情节慢慢变化,并高度称赞他,给予少爷足够的鼓励和肯定。“你肯定会成为伟大的作家,全世界的人都读你的故事”,并在自己的理解范围内为少爷提出自己的建议。虽然他提出的建议并不为少爷所采纳,但是能够安慰少爷,给少爷的生活带来一丝阳光也是有意义的事情,毕竟,在他的心中,少爷的需求高于一切,为了少爷,他愿意兑现“为你,千千万万遍”的承诺。
为少爷遮风挡雨在哈桑看来是分内的工作,为少爷的利益而拼搏是义不容辞的,哪怕是要赔上自己的生命或尊严。为了获得父亲的肯定,少爷决定在风筝比赛中一显身手。而哈桑,则是他斗风筝的助手。少爷面对人山人海的比赛现场开始打退堂鼓时,细心的哈桑一眼看穿少爷的心思并鼓励少爷,“今天是个放风筝的好日子”。无论何时,哈桑都是少爷阿米尔忠实的粉丝。激烈的竞技现场,哈桑是少爷阿米尔坚强的后盾。在最后一刻,少爷阿米尔的风筝占据了有利位置的时候,哈桑开心地欢呼“太棒了,太棒了,阿米尔少爷”这是发自内心的喜悦,因为对哈桑来说,阿米尔少爷的成功远胜于自己的成功。
在众人的鼓掌欢呼声中,哈桑却悄然而退,少爷阿米尔依然成功,而他却要为他的少爷锦上添花。他要让少爷阿米尔“用鲜血淋漓的手捧着战利品班师回朝,然后爸爸承认我的出类拔萃”的愿望成为现实。为此,他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为了捍卫住意义不同寻常的这支蓝风筝,哈桑即便是收到阿塞夫的强暴也毫不动摇。正如哈桑和少爷预料的,父亲双手紧紧拥抱着少爷阿米尔,少爷得到了他期盼已久的父亲的肯定,可是,忠诚的哈桑却失掉了自己生命中最最重要的东西,但他无怨无悔,因为他愿意为少爷兑现他“为了你,千千万万遍”的承诺。
哈桑忠诚地守护着少爷阿米尔,却只是换来了少爷的背叛。少爷阿米尔目睹了哈桑为了捍卫蓝风筝而受辱的过程,他在哈桑最需要他挺身而出的时候选择了逃跑,从此背上了深深的负罪感。为了逃避自己的愧疚,他诬陷哈桑偷盗,进而想把哈桑赶出家门。为了让少爷阿米尔如愿,哈桑承认了莫须有的偷盗罪名,离开了朝夕相处的伙伴。是啊,为了少爷阿米尔,哈桑背负了多少无辜,承受了多少委屈。但是,为了少爷阿米尔,他愿意兑现“为了你,千千万万遍”的承诺。
即便是在生命垂危之时,他也从未后悔过自己的选择,从未因自己受到的不公平待遇的抱怨,从未因受到的莫须有的罪名而难过,从未因自己在小小年纪受辱而悔恨,他始终坚信“为了你,千千万万遍”的承诺是值得的,是他今生无悔的选择。
在此,我唯有说,有友如此,夫复何求?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1500字
看《麦田里的守望者》,因为我最近想看些叛逆少年的故事,那种邪恶的、叛逆的、无所谓的男孩子,内心空洞的、无助的、脆弱的抗争着,最好还有好看的外貌,最近我迷恋这样的故事。
没想到,《麦田里的守望者》,我觉得和叛逆、邪恶完全扯不上边,或许有些颓废,但相信我,小说中的这个男孩子,霍尔顿·考尔菲德,是我看过的最善良的小说人物——嘿,真的,我不开玩笑。
他是彻彻底底的善良,以至于彻彻底底的脆弱,以至于不能融入这个邪恶的社会,他的善良简直让我感动,又压抑得让人想哭。
怎么可以那么善良?他恨人不用真皮箱子,因为他恨自己的真皮箱子让别人自卑,甚至藏起来。
他尖酸地嘲讽见到的一切,所有东西都看不惯,但又由衷地为所看到的一切感到害怕和难受,为他衰老的历史老师沉闷的生活,为旅馆里为他抬行李的老头潦倒的职业,为他死去的弟弟(这段令我心碎,是真的心碎,我不开玩笑),为他妈妈向店员问了“百万个愚蠢的问题”后为他买了冰鞋而他却被开除,为那个萍水相逢却勒索他的娼妓如何像一个普通姑娘一样去商店买东西,甚至为受人宠爱的钢琴手欧尼永远无法知道自己的钢琴其实有时候弹得很糟,这一切,他感到害怕和难受。
他憎恶没脑子的姑娘,但却比谁都尊敬她们,他爱那些真正聪明的姑娘,用心去爱,爱到让我无法相信一个青春期的男生会有这么细腻和温柔的情绪。
他长得漂亮,小说不止一次强调。
家境富裕。
敏感而聪明,热爱阅读,作文写得好极了。
是击剑队的队长,高尔夫打得可以拍体育短片,但被他拒绝了,因为他讨厌“混账电影”,为他讨厌的东西拍短片,会让他觉得自己是伪君子。
而这一切,居然都不能令他快乐,居然都不能令他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些他眼中的傻子、白痴、变态(我同意他的看法,并非偏激),却能自得其乐,这实在有点诡异。
如果你听我的意见,我说他是有道德洁癖的人。
他不像我们,我们有时自己就不道德,有时自己道德但也能理解别人的不道德,我们是自私的凡人,快乐的大多数,因此我们还喜欢这个世界。
还是那句话,人把一切都看得太透,就往往无法幸福。
霍尔顿承认,你必须想这一切“想得恰到好处”,才不会为这个世界难受。
塞林格绝对是把自己融入霍尔顿里面了,要是我写这么个完美的人物,我就绝对是把他当成一种理想写的,我要是塞林格,我写这么一个男孩的野心,绝对是让每个女孩子都爱他,每个男孩子都渴望成为他。
如果你了解他谎言后的绝望、粗口中的愤懑,如果你能了解他神经质举动下纯洁的心,如果你了解他面对世界的孤独与苦闷,即使你不能理解他,只要能了解到一些,你也不会认为他叛逆。
他的心非常柔软,却过于冷静,他说的话令你笑,但同时鼻子有点酸,他爱着你时,非常温柔和安静,他鄙视你时,是在鄙视你身上的他自己,而他对一些人真正的讽刺,足可令人警醒。
而这样一个人,似乎注定不能享受凡人之乐,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砸碎窗户或是突然跳踢踏舞的人,我多么理解和爱这种人,但却似乎注定不能得到快乐,更可怕的是,当他们真的被人理解和宠爱时,他们又会本能的抗拒,抗拒一切能让他们活下去的糊涂乐观,坚持能让人发疯的清醒苦闷。
还没有看完,不想那么快看完,很小心翼翼地在看,像吃到了最好吃的甜点,不忍心一口吃完,怕吃完了,余生空虚,怕吃完了,忘了刚入口那种沁入心扉的触动,没有撕心裂肺的爱与恨,但我撕心裂肺的为他而痛。
我也觉得,这是一部更基本的作品,超越阶级、超越年龄、超越国界,只要你曾经思考过,你就会有和霍尔顿同样的感受,我看了之后,已经觉得我的余生都无法忘记这部小说,这不是感动、不是会心、不是领悟,不是这些情绪,这是唯一一部直击心灵的小说,是比athena更athena的那个真实的athena在喋喋不休地跟我说话,禁不住流泪,不能不流泪,我听着我自己的声音;禁不住微笑,不得不微笑,面对同样的世界。
那个世界,几十年后依然一样,我们和霍尔顿同时代、同地域,这是反人类,这是爱人类,只要有人类,你都可以看麦田里的守望者,你都会觉得那是你自己在和你自己讲话,就是这样,心中永远有个霍尔顿,从此以后,在悄悄地和你说话。
三国演义高中读后感1500字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每当这首《临江仙》出现在我的视野里,耳畔就仿佛响起古典剧《三国演义》中杨洪基那深沉而雄浑的音调,令人神往,令人神思。心底平静的湖面也泛起美妙的涟漪,思想也像插上了翅膀一样随着歌声穿越千年时光,去追溯令人向往的历史……而这,都缘自《三国演义》——心中永远的经典。
《三国演义》是一部历史,一部详尽而宏大的历史。它记载了从东汉末年黄巾之乱到公元280年约110多年的历史。它以陈寿着《三国志》为模板,经过作者罗贯中大胆的艺术创作而完成的,使高深难懂的正史以一种生动、有趣、贴近生活的艺术表现形式展现在广大群众面前,并为人民所喜爱、传颂。《三国演义》又是一部小说,一部内容丰富蕴涵深刻的小说,作者匠心独运,以生花妙笔勾勒出桃园结义,过五关斩六将,火烧赤壁,借东风,长板桥等一系列生动的故事,为妇孺皆知。它妙趣横生的文字,以及驰骋于神出鬼没境界的畅快深深地打动了我,而它也成了我心中永远的经典。
《三国演义》被学者们列为“四大名著”之一,而它也确实无愧于这一美誉。翻开它,就犹如展开了一幅巨大的历史画卷。作者并不华丽却十分准确的文字就像点点笔墨给这幅画卷描绘出朵朵奇葩,使每一位读者都深深陶醉于其中。这里既有鼓角铮鸣,硝烟弥漫的战场,也有文臣武将争权夺利,勾心斗角的纷争,也不乏风花雪月、情意深长的爱情。引人入胜的情节让人忘却了这是在述说历史,而分明是在娓娓地讲述一个个美丽而动听的故事,我想这大概就是经典之作与众不同之处吧。
然而使《三国演义》更让人觉经典绝妙是在于它的战争前后经过的细致描写和塑造人物形象方面的独树一帜,这恐怕是包括《史记》在内的其它史书望尘莫及的,譬如赤壁之战,战争的起因是刘备兵败,曹操妄图吞并吴,诸葛孔明舌战群儒,智激周瑜抗曹是事情的经过,而后孙曹对峙,巧施连环计,火烧战船这一连串惊心动魄的情书掀起了故事的高潮,最后又以曹操兵败,关云长义释华容道这原本出乎人意料却又让人欣然接受的结果圆满地叙述完了这宏大的战争。而在人物塑造方面,更可以看出《三国演义的独到之处,刘备的仁德,张飞、赵云、许诸、典韦的勇猛,鲁肃的憨傻都被描写得淋漓尽致,而“宁可教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的曹操的阻险毒辣,“安居平五路”运筹帷幄诸葛亮的足智多谋,还有“降汉不降曹”“义拔云天”关公的忠义凛然更是被刻画地入木三分,读完《三国演义》,掩卷沉思,满脑是那杀声阵阵的战场,个个人物形象栩栩如生,不禁佩服作者自然流畅的文笔和巧妙的构思。那种宏大而一气呵成的气势,使人读完有种无可名状的快感,深深地感受到经典之作无法抗拒的魅力。
寇第斯曾说:“书籍乃世人累积智慧之不灭明灯,”读三国,就时刻能感受到它的光辉带来的温暖,它字里行间蕴含着一股震撼人心的力量。读三国,让人深刻体会到它透露出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匡扶社稷,兼济天下”的思想。这种思想与我内心深埋的理想交织、碰撞,产生共鸣,激荡出串串亮丽的火花,鼓励我为实现生命的价值而拼搏、前进……
《三国演义》,一部丰富而深刻的巨作,仅凭我的三言两语又怎能细说?如今,硝烟散去,英雄不在,千年古事已俱付尘灰,只剩那“暗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古鼓角铮鸣”的淡淡哀伤。但心中永远的经典——《三国演义》却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忘。有人说:“每一本书,都象一盏奇特的灯,不过它照的不是黑夜,而是求知者的心灵。”而《三国演义》更是一盏灯,一盏明亮而永不熄灭的灯,它不仅照亮了我的心灵,更照亮了我的人生。
《三国演义》——心中永远的经典。
水浒传读后感1500字大学生必备
读了《水浒传》,书中那一百单八将个个性格鲜明,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其中最深刻的是"智多星吴用"和 "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
"智多星吴用"几次献策,真是神机妙算。吴用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巧妙地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快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宋江二打祝家庄失败,第三次攻打祝家庄时,吴用利用连环计攻克祝家庄;宋江闹华州时,吴用又出计借用宿太尉金铃吊挂,救出了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吴用一生屡出奇谋,屡建战功。受招安后,被封为武胜军承宣使。宋江、李逵被害后,吴用与花荣一同在宋江坟前上吊自杀,与宋江葬在一起。他有勇有谋,有情有义,真不愧为"智多星"呀!
"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
,是一位非常直率、暴烈如火,却侠骨柔情,嫉恶如仇的英雄,他是救穷苦人于水火的真汉子。他往往在人们面前表现出一副粗鲁、野蛮,可他到了冲锋陷阵的时候,可毫不含糊,挥着62斤重的禅杖上阵杀敌,勇不可当。下面我举个例子,就能看出鲁智深的行侠仗义精神的影响力。
鲁达三拳打死郑屠之后,便亡命天涯。一日,在代州雁门县的十字街头正好遇上了他曾搭救过的金老,金老的女儿嫁给了雁门的大财主赵员外,赵员外既然取金老的女儿,鲁达自然成了他的大恩人,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赵员外和五台山的关系非同一般,寺里的智真长老是他的弟兄,而且他祖上便曾舍钱在寺里,是寺里的大施主。赵员外还曾向寺里买了一个名额,寺里曾许过愿让他剃度一僧。于是,赵员外就把这名额给了鲁达,有了名额还不够,赵员外还向寺里缴纳一笔"集资费",那集资费便是赵员外带鲁达上山见智真长老时特意准备的一担"段匹礼物"。如果没有赵员外的一个名额和一担集资费,鲁达便有天大的本事也进不了五台山山门,更不会成为后来大名鼎鼎的花和尚鲁智深了。“杀人须见血,救人须救彻”,鲁智深有一种“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气概,有一种愿意为普通人两肋插刀的仗义精神,他这一点尤其让我感动。鲁智深代表着我们民族的脊梁,得到了人民的支持和拥戴。
除了鲁智深,其他水浒英雄的反抗各不相同。阮氏三雄的造反,是由于生活不下去,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积极参加劫取"生辰纲"的行动,从而上了梁山;解珍、解宝是由于受地主的掠夺和迫害起而反抗的;武松出身城市贫民,为打抱不平和报杀兄之仇,屡遭陷害,终于造反,勇猛地向统治阶级进行冲击,他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过来的。如此种种,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情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一点上,许多人是共同的。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受地主的掠夺和迫害起而反抗,结果被逼上山落草,勇猛地向统治阶级进行冲击,他们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过来的。这样,《水浒传》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荒淫无道。它以杰出的艺术手法,深刻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乱自上作”和“官逼民反”。
《水浒传》是部庞大、复杂的小说,它生动地描写、反映出了梁山起义的发生,发展壮大直至起义失败的整个过程。它明确地描写出了当时起义的社会根源,并成功塑造出了那些栩栩如生的起义英雄的形象,且通过他们不同的反抗道路展开了起义过程,也具体地揭示了起义失败的内在原因,读后令人深思和慨叹。
纵观历史,总是先有乱世而后有盛世,有盛世而后出佞臣,而后又是乱世。历史总是如车轮般循环地向前滚动,像螺旋形不断上升。我们不能说《水浒传》稍为夸大,也不必说宋朝多么无能,但是,身在和平的时代,我们可以品香茗读名著,观历史汲教训,这未必不是莫大的幸福。
活着读后感范文1500字
余华的《活着》是在高三那年暑假看的,还记得那时是带着高考失意后极压抑、极悲苦的心情来读这部小说的,却竟也是匆匆掠过,像水面上因无意搅动的波痕轻轻地晃荡几下便很快随之平静了。近日又看了根据《活着》改编的电影,关于福贵关于家珍,关于由那个败家子到孑然一身的老人的经历才又一点一点地在心里复苏。于是找出了原著,再一次地让自己沉浸。
很惊异于余华的叙事才能,用那样简洁朴实的笔触,似乎很轻巧地就让一个人的一生在你面前轻轻地展现:本是地主的徐家,经由福贵他爹的挥霍,家产缩水了一半。致命的一击是由福贵来完成的,他赌输了所有的家产,送掉了她爹的命,也给了自己一个赤条条的未来。她善良的女人家珍,却依然死心塌地跟着他。但这种“穷却活得高兴”的生活并没有过多久。福贵在为他娘进城请郎中的途中被抓去当了壮丁,这一去就是两年多。福贵在战争中看到了太多死亡与分离,包括老全死时睁圆眼睛的神情,包括解脱前春生的失踪。可福贵活了下来,回到了家乡,重与妻子儿女团聚。可面临的事实依旧残酷:娘已病死,女儿凤霞也因一场大病变得又聋又哑。在此后漫漫的岁月中他又相继失去了他的儿子有庆,女儿凤霞,女人家珍,女婿二喜,孙子苦根。最后只剩了七十多岁的他,和一头同他一样老,叫一样名字的牛每天在田间耕作……
这就是一个人的一生了,有一种极强烈的感觉在心中冲撞,人生难道就是由这反反复复的悲喜交织而成?像一条不断上下波动,又不断向前延展的曲线。很多时候,你以为再也受不住挺不过去的时候,生活会给你一点点微明的希望,诱使你去去抓住它,而当你一把这点希望经营得足够大,你知足的心也觉得他从此可以让你幸福的时候,命运又像一个极阴险的小人不动声色地来到了你身旁,只轻轻一戳,你幸福的生活图景又像一个肥皂泡似的“扑”的就没了,你只能在心中拼命呐喊,拼命回忆,拼命遗憾,失去的却是再也不能重新拥有了。
当我读到有庆死时,喉咙便堵得难受,眼泪不觉得就涌出了,这样一个可爱的生命本是他们,全家的希望所在啊!却因为给县长的老婆献血,硬是被活活抽干了,马上由一个活蹦乱跳的生命变成了一具小小的尸体。我很难受,为他那还没来得及盛开便匆匆凋谢的人生,为福贵和家珍的黑发人送白发人。那一刻,我是真的有些绝望了。有庆死了,福贵和家珍该如何去面对那个不再完整的家呢?本来就已极其虚弱的家桢由该如何承受这样大的一个悲苦?结果有些出乎我的意料,没有了有庆,日子也依然是要过的。痛苦过后是对命运的坦然接受,好像这是一件极自然的事。当一天一天心灵的疼痛成为每天的必修课,你会习惯于这种疼痛,而此时也就是你无言又无奈地承担命运的时候了。
接下来,幸运之神偏向了凤霞。她出嫁了,快生孩子了。福贵和家珍的生活重心开始移至了凤霞身上,生活又开始有了盼头。看着凤霞幸福的婚后生活,他们有一种很大的满足。然而命运依旧没有放过凤霞,她生完孩子后大出血,死在了死过有庆的那个医院里。福贵又一次遭受了重大打击,家珍却没能再挺过,三个月后也走了,这时,富贵生命中最亲最重要的三个人都已离他而去了。这次,我并没有流泪,我知道余华又一次让黑暗降临,但他不会忘记放些明亮的星星点缀于天空。他会让福贵倚赖着这些星光继续活下去。
果然凤霞留下的苦根,半子二喜又成了他生活意义的所在。他依然能在经常性地往返于城里和村里的时候感到亲情的温暖。有庆、凤霞、家珍都去了,心虽是痛的,但这种痛会由时间慢慢消退。福贵实在是个很不幸的人,它怀抱着的生活的希望由大到小,由小到没。后来二喜在工地被两排水泥板给夹死了。而最后,竟连苦根也因吃豆而噎死了。是真的赤条条无牵无挂了。
这个可怜的老人,我不知道他究竟是靠了怎样的信念活下去的。或许他根本就没有什么信念,也许对他来说,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希望,我也不知道这种状态与他究竟是幸或是不幸,它自己也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
张艺谋的电影《活着》的结尾很像鲁迅作品《药》中的那个花环,他可能实在觉得命运不可能如此的极端,于是让结尾的画面定格在很温馨的那一刻:福贵、家珍、苦根。福贵说,苦根长大了,会坐火车,坐飞机……给了人很大的遐想空间和可以憧憬的未来。但我却更喜欢原著。余华是刻意的,刻意地让那么多的苦难都加在了一个人的身上,刻意地把全人类的命运放大到了极致让我们去思索。人生就是这样一个状态,像一个钟摆,在幸与不幸之间不停摇摆,只不过有的人摆动的幅度大,有的人摆动的幅度小而已。前者人们会说他们是经历坎坷,命运多舛的人,后者人们会认为他们的生活幸福而又安定。
不由得想到了自己。未来对我来说也是朦胧而又不可把握的,我不知道是否有一个像余华一样的人为我设置好了将来。(我实在是个太肤浅的阅读者,竟从中读出了宿命论。)过去一直认为,命运是需要抗争的,幸福也是要靠自己争取的。每当我妈颇有感慨地说:“命啊,都是已经注定了的”时,我会很不屑一顾。但现在想来,既然人生就是这样一个在幸福与不幸之间行走,又不断地向这样一种命运妥协和屈服的过程,那我们自身的努力又有什么价值呢?或许,或许这种自主地把握本身也就是命运的一部分?
就像当初得知高考分数,得知自己将与重点失之交臂的时候,真的以为心中的伤口会难以愈合了,真的以为自己已经彻底地失去了理想,真的以为自己是天底下最最不幸的人了。可最终我还是像福贵一样不得不接受了这一切,告诉自己:“放开吧,即便你怎么折磨自己,也是回不去了,不朝前看,不朝前走,难道就在失意的沼泽中永远不爬出来了吗?”我无可奈何地向命运妥协了,屈服了,可我不忘又为自己造了一个希望,一个可以让自己在四年内有不竭动力的希望。可我依旧不知道这希望是否会结出丰硕的果实,不知道假如希望再次破灭会不会是再一次的心碎与愈合。但我不会放弃,因为除了坚持我别无选择。
《活着》真的是一部很耐读的小说,你可以在其中追问生命的意义,你可以看到其间迸发的人的强烈的求生欲,你可以看到历史进程对人的个体生命所产生的巨大影响。但我却从中读出了人生悲观的底色和永不绝望的个体的精神。
小桔灯读后感1500字
冰心是知名的女作家,而我对于她的认识是从《小桔灯》开始的。在我的印象中,第一次读《小桔灯》是小时侯在妈妈的钢笔字帖中。我记得,我那时基本上能够通读整篇文章,但是其中所蕴涵的精华,却略知一二。现在重读《小桔灯》,感觉上深了一点,也更容易理解了。
其实,不久前,我刚刚读过冰心的一些其他的小说,散文。可对于她的《小桔灯》,却让我忍不住反复看了好几遍,可我说不出来它和其他作品有什么区别。可是一看到它总能够想起小时侯的事情,所以它给我的印象却十分深刻。
可是过了这么多年,直到如今,我还没有弄清楚它是叙事散文还是儿童小说,但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我已经了解到这篇文章为我国当代儿童小说创作提供了可贵的经验,是令人深思的文章,而且它也给我带来了深刻的教育。
这篇文章结构清晰,文字短小精悍,带给了我们人生的道路上的启迪。
它是先通过对小姑娘简朴的外表和简练的对话的淡描,袒露出她的一颗纯洁机敏的心。再者描绘了小女孩在浓雾迷茫中,在大黄果树下的破陋的小黑屋里,如何敏捷地用大红橘子制灯,穿灯,提灯,点灯的一系列动作,以及送灯时那一段意味深长的话语。
通过作者的那段简短的独白“我提着这灵巧的小桔灯,慢慢地在黑暗潮湿的山路上走着。着朦胧的橘红的光,实在照不了多远,但这小姑娘的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鼓舞了我,我似乎觉得眼前有无限光明!”令我回味无穷,而且我明白了,常言的“光明”不一定要是强烈刺眼的光源所散发出的光芒,有时,内心的镇定、勇敢、乐观向上的精神,也会给我们带来一大片光明,带来冲击黑暗的光芒。而文中的那盏实在照不了多远的小桔灯,在小姑娘的精神映照下,顿时光华四射,驱散了眼前的黑暗,成为作者和我心上的明灯。
如果我们再回顾这篇文章的前奏,你会发现,要是没有“我”对小女孩的热心帮助,那“我”怎么能领悟到这么意味深长的道理呢?
在生活中,我们做人不能够太苛刻、多疑,要心态平和,用一颗赤诚而宽大的心胸去包容,去温暖这世界。文中的“我”对于小女孩所发出的声音并没有产生怀疑,而是十分热心地帮她找到电话号码,找到医生替她母亲止痛。如果要是没有“我”对她的偶然回忆和对她母亲病情的担心,而且买了一些大红橘子去探望她以及她母亲。“我”就不会见到她所谓的年夜饭――红薯稀饭,看到她对母亲的孝心,以及对别人的友好关心,心思缜密,(指送小桔灯)和有礼貌。“我”也就不会从内心产生对小女孩的敬佩,领悟到这影响我们一生的美好启迪,它不仅仅照亮了作者的路,也照亮了祖国新一代今后的路。
读完这篇文章,虽然不能准确地用言语来表达我的感受,但我想我们都有同样的人生启迪:眼前的黑暗并不可怕,即使手中是微弱的灯光也不必担心,重要的是心中燃烧的那团火所发出的光芒是否能够冲击黑暗赢得胜利!
呼兰河传读后感1500字高中生
“正月十五正月正,家家户户挂红灯……”
耳畔仿佛响起了荒凉的歌声。从那安静且了无生气的大院子里,从那间破旧的草房里,就像一朵红花开在了墙头上。越鲜明,就越觉得荒凉。
《呼兰河传》是萧红的小说名篇,也是萧红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它用平淡又带着孩童稚气的笔调,慢慢涂抹出萧红记忆中的家乡,一个平凡的北方小城,一群善良又愚昧的百姓。
呼兰城东二道街上的大泥坑和围绕大泥坑发生的趣事,真是令人忍俊不禁。跳大神、放河灯与野台子戏,读来新奇,还保留着一股古朴之气。在那个年代的人们,心里还念着古时候传下来的规矩,使人动容,虽然这些又带些许封建迷信的味道,但是让人觉得,这么长的时间淌过,还有一些事、一些人是没变的,怀念又心安。
通读全书,其中最让人痛心的故事是小团圆媳妇的故事。她是一个十二岁的普通的小姑娘,被赶车的胡家接来做小团圆媳妇。之前,她的大娘婆婆是不主张接她来的,她来了之后也只是多了一张吃饭的嘴。可见,就算是小团圆媳妇来了也不会有什么好的生活过。她黑乎乎、笑呵呵的,长得很高,于是她的婆家让她说自己十四岁。在那个年代里,女子长得高了居然也是一件羞事。
“过了没有几天,那家就打起团圆媳妇来了,打得特别厉害,那叫声不管多远都可以听得见……邻居左右因此又都议论起来,说早就该打的,哪有那样的团圆媳妇,一点儿也不害羞,坐到那儿坐的笔直,走起路来,走得风快。”难道因为坐得直、走得快就应该挨打吗?
邻居们对团圆媳妇也没有一丝心软和心疼,反而说该打,而这样的邻居也大多是女性,想必她们的少女时期也是挨打挨过来的,对待下一代时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却不能想到去帮助她、拯救她。可见,数千年重男轻女的思想和对女性心灵与身体的束缚甚至已经将她们压得接近扭曲了。
然后,天天夜里跳起了大神,她的婆婆说,小团圆媳妇病了,跳神给她赶鬼。但是怎么赶都不管用,“于是有许多人给他家出了主意,人哪能够见死不救呢?于是凡有善心的人都帮起忙了。他说他有一个偏方,她说她有一个邪令。”足以见到,左邻右舍们还是有着善心的,谁都想救救这个可怜的小姑娘,有人说吃一个全毛的鸡,有人说吃黄连和猪肉。人们心中的善良和愚昧像是一枚硬币的的正反面,他们不知道,小团圆媳妇落到这种地步,是因为他们心中的愚昧纵容了胡家的人。多荒诞啊!问题竟全部出在每一个出主意救人的人身上。
来了一个画帖的云游真人。小团圆媳妇的大娘婆婆说:“……我只打了她一个多月,虽然说我是打的狠了点,可是不狠哪能规矩出一个好人来。……有几回,我是把她吊在大梁上,让她叔公公用皮鞭子狠狠地抽了她几回,打得是有点狠了,打昏过去了。……”让人不忍卒读!才十二岁的小姑娘,每天遭受的是婆婆的毒打,就算身体不出问题,心理也会有很大的阴影了。
吃了多少偏方,看了多少方士,都没有用。小团圆媳妇活活被胡家折磨死了。临死,她的婆婆心疼的还是钱,却不在乎那条鲜活的人命。
整个《呼兰河传》的故事基调,从这个故事开始,就渐渐的悲凉起来,诉说着那个年代下人们扭曲、萧索的内心,深刻地揭示了封建主义对人们的荼毒。茅盾说,《呼兰河传》真是一串凄婉的歌谣。正是如此!
林海雪原读后感1500字范文
《林海雪原》是作家曲波根据自己的经历创作的长篇小说。书里所写的是关于1946年冬天,东北民主联军一支小分队,在团参谋长少剑波的率领下,深入林海雪原执行剿匪任务的过程。着重描写侦察英雄杨子荣与威虎山座山雕匪帮斗智斗勇的传奇故事。
“以最深的敬意,献给我英雄的战友杨子荣、高波等同志。”这是《林海雪原》全书的第一句话,“也是我怀念战友赤诚的一颗心。”这是曲晓波在作品前给读者的话中的第一句话。这一句话我觉得在表现曲晓波对战友赤诚的一颗心的同时也体现了我对林海雪原战士们的一颗崇敬的心。
英雄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但英雄的精神却常在心中,崇拜英雄的一颗心依然在热烈的跳动着,这部作品是一部力量之作,是一部激动人心的作品。记得上小学时就常听人讲《林海雪原》的故事,那时的我认字有限,“鸽”与“鸡”都分不清,还闹了不少小笑话,但我还是借了一本《林海雪原》,靠查字典读完了全书,书中的人物形象及其情节,虽然不能诠释,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伴随我成长。
如今,怀着激情,再次读《林海雪原》,望着“林海雪原”四个字,感觉这仿佛是由鲜红的热血所凝成,在封面上的皑皑白雪的映衬下,显得更加鲜艳,更加火红。在那上面,我仿佛看到了一个个亲切和蔼的解放军战士,为着自己的理想,更为了祖国——伟大的共产主义事业,在深山老林中奋斗的身影。他们的笑容与灵魂,生死与鲜血,爱与恨和深山老林皑皑白雪融为一体,脉搏永远与郁郁葱葱的老林跳动。战士们的赤子之心已被那片深爱的土地和可亲可爱的乡亲们所见证,更为今天的人们诠释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理想”深意!
穿山风的狂卷,密集的枪弹雨林,吓不退他们,因为战士们的心中只有一把火,一个信念,这就是真正地解放人民,理想信念支持着他们在狂风暴雪中一次次站起,直至最后的胜利。 他们对自己人生的目标,执着地追求,不畏层层险阻,即使是到了“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地步,也甘愿拼死一搏,或许他们认为:面对自己的人生,那高高在上的理想,唯有拼过,才了无遗憾。就像《老人与海》中的老人,《绝顶》中的肖顿河,都为着自己心爱的理想而前进,虽然他们最终都失败了,虽然只是在这茫茫大千世界中留下一副白骨或几行轻轻的痕迹,但在我们的眼中,他们在精神上确实高大的伟岸的。
我认为,那些耻笑他们对生命无谓浪费的人,必定是一个懦夫,即使表面不是,但是在他们的内心深处大概也是脆弱的。因为只有懦夫,才会耻笑勇者,他们永远不明白倾尽自己一生去追求的感觉,既没有这种气魄,也没有这种理想。《林海雪原》读后感。邓小平曾说过:“一定要经常教育我们的人民,尤其是我们的青少年,要有理想。”一个没有理想的人,会对自己应走何路,前途是什么感到茫然,像只在迷途中徘徊的羔羊,在黑暗中消逝。若没有理想,莱特兄弟不会发明飞机,圆了人类飞向蓝天的梦;若没有理想,袁隆平不可能养殖出杂交水稻,解决中国人多粮少的难题;若没有理想,又哪来中国几千年的悠远文化;若没有理想,中国不会在一次次失败中站起,夺回自己的领土……理想,是人生的灯塔,更是人生的彼岸。有时为了它,历经几多沧桑几多岁月。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范文精选
我花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断断续续的看完了《平凡的世界》这本巨着,当合上它的最后一页时,我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浪漫的彩虹,飘渺的世界!印象中最喜欢小说中的这句话。当泪水浸湿这句话的时候,我知道我又感动了。为里面主人公的困苦,被他们那种至高无上的亲情所打动。孙少安、孙少平、孙兰香之间的兄妹之情,三兄妹与父母之间的感情,那种亲密,那种无私而伟大的爱,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环境都不会动摇。一家人相互理解、相互体贴,在风雨中,在困境中,在挣扎中走完了一生的一段又一段,山水为之而动容!孙玉厚一生有几个这样出色的儿女,真是太值得骄傲了。孙少安的不怕吃苦,和那颗有社会感知力、有经济的头脑使他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苦苦挣扎而不至于失败,甚至取得了辉煌的成绩。辉煌这个词来形容他,这样不算是很过分的。但孙少安的成功离不开秀莲的体贴、理解和支持。如果孙少安不是取到这样的妻子,他的成功谈何容易。想起了一句话:每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伟大的女人。再看孙少平与田晓霞的爱情,他们的爱没有地位的隔阂,没有权力和金钱的支配,那种高尚与纯洁如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爱,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也许,一次浪漫的邂逅,一次目光的交融,就是永远的合二为一,就是与上帝的契约;纵使风暴雷电,也无法分解这种心灵的粘合。哪怕,即使,两个民族,天各一方,语言不通,甚至相互间连名字都不知道,竟也牵挂得神魂颠倒。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再看,田润生与郝红梅的爱,金波与与边疆姑娘的爱,田润叶与向前的爱,孙兰香与吴仲平的爱,友情之爱,亲情之爱,乡情之爱,对生活的爱贯穿着整部作品,让我感动让我流泪。
这真的是一部很平凡的作品,写出了平凡世界中各层人物在不同地位上生活的苦苦挣扎。是的,太平凡,太真实了,让我觉得这些人就生活在我身边一样。晓霞死了,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一个多才能干的美丽姑娘,一个有着显郝地位却又抛弃一切功名利碌而不顾一切去爱的伟大姑娘,一个处于人生最辉煌时期、最美好时代的年轻姑娘,她在一次采访中英勇牺牲了。她和少平的那个约定还没有实现,就走了。我替少平感到痛苦,仿佛感觉到了他的悲伤,仿佛看到了一颗破碎的心。无独有偶,秀莲也得了肺炎去世。少安没了妻子,少平没了爱人,他们生命中两个最宝贵的,最至亲至爱的女人走了,永远地离开了他们。生活啊,你为什么这样残酷?感动的不只是他们之间那种不至死不谕的爱情,而是这两位女性的伟大。想想看,秀莲也真够可怜。她不嫌弃少安穷,连一分财礼也不是就嫁给了少安。她不怕苦不怕累,体贴善良勤劳能干,和少安一起吃了许多的苦一起经历了许多的风风雨雨,还没过上几天好日子,当生活刚刚好转,刚刚有起色的,幸福的生活才刚刚开始的时候,就这样突然地去了,留给我的是遗憾和悲伤。禁不住又怀疑了,这就是生活的本来面目吗?而少平,我完全理解他为什么不愿在大山里生活,而要到外面去闯荡去经历去受苦。是的,我完全能理解。麻木、甘于现状、甘于落后,这是多么的可悲。这个年轻的小伙子引起了我心灵的震憾和共鸣。可就是这样一个出色的青年,他连最起码的幸福都得不到,不仅女朋友死了,最后他为了救一个旷工而受伤毁容。欣慰的是,他是那样一个坚强。他从不为自己的地位、自己命运的坎坷而怨天尤人。他那种对生活的态度、对人生的态度不得不令我折服。但更令我佩服的是孙兰香,她是一个让人骄傲的女大学生。比较一下,我和她一样年纪的时候,我又做了什么,她又做了什么。现在想来,每每读到她,我心里是一阵惭愧。怪不得少平说,他从不为妹妹兰香的交往担忧,她妹妹比谁都配。
《平凡世界》中的王满银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生性爱逛,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他把孙玉厚的大女儿孙兰花取了回家。如果说他是一个本分的人、勤劳的人,那么他应该算是有个比较幸福的家。孙兰花很爱他,不让他下山干活,拉扯两个孩子,还把他侍候得周周到到,可他不懂得珍惜。一年到头地跑去外面流浪,可他做的生意除了能养活自己之外,再也没有什么了,有时候甚至连自己的温饱都解决不了,弄得狼狈不堪。可他就是喜欢流浪,不愿回家。有一天。他突然从镜子里看到他的眼角的皱纹,头上也有了白发,他才真正意识到自己是谁,他需要的是什么。他需要的是一种平静的生活,需要的是一个温暖的家,而不是一个到处流浪的孤雁。人到中年,会对自己的前半生做出反思,从而调整心态去对待生活。有时候,往往一个极偶然的因素,就可能会改变一个人的生活,甚至整个人生。是的,我相信。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500字范文
当我看到《追风筝的人》这个书名,引发了我无限的联想。又看到它的封面——黄昏的天空。层层斑斓彩云中有一片通透的蔚蓝天空,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风筝在余晖中翩翩起舞。这是一个梦啊!因为一个书名,因为一个梦境,我买下了它。而事实证明我这次的决定是对的。
然而有一点我错了。这不是什么童话故事,也并非喜剧。
故事的开始,在阿富汗。说起这个我们的邻国,并不是一个太平世界。我们总会把它与塔利班、战争、难民、死亡联系在一起。让我们想起的总会是一张张狰狞的脸、惊恐的脸,没有轻松,更不会有笑容。就是战争,进一步推动了悲剧的发生。
似乎一切都是注定的。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从小一起长大的主仆,或者说伙伴。阿米尔少爷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爸爸,而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那将是他们一生最重要人的名字。阿米尔为了得到爸爸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哈桑为了自己的主人,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
是阿米尔错了吗?他胆小、懦弱、自私,看到哈桑被阿塞夫一群人欺负,却佯装不知道。但他在逃跑的那一刻,心里是多么复杂。最终他确定“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只是必须付出的代价,使我必须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事实不是这样的,哈桑还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然而这个被爸爸一生深埋的秘密揭开时,哈桑已经死在塔利班的枪下。
是哈桑错了吗?当我们读完这本小说,无不为他的不幸所悲伤,为他的忠诚、纯真、善良所感动。但经历了一系列事情,看到主人对他的态度,哈桑还会认为这一切值得吗?他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献身?难道他也认为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低贱的仆人吗?还是为了朋友阿米尔,他情愿付出一切,我们不得而知。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无论是阿米尔还是哈桑,都没有错,他们原本都是纯真善良的孩子。因为种族,使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被逼向世界的两极。
这个故事震撼了每一个人的心灵,他向我们再一次发出最深的呐喊:
我们要和平!我们要平等!
如果作者仅仅是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曲折的故事情节,那它就太平凡了。故事的精彩在于它细腻的景物和心理描写,每个细节都值得去细细品味。还不只是这样,通过阿米尔的视角和内心独白,我们看到他的世界。每一次聚焦都是那么精准,就像自己亲眼所见。我竟产生这样的想法,我可以拿它来拍一部电影了。
“为你,千千万万遍。”我听见自己说。
然后我转过身,我追。
他只是一个微笑,没有别的了。他没有让所有事情恢复正常。他没有让任何事情恢复正常。只是一个微笑,一件小小的事情,像是树林中的一片叶子,在惊鸟的飞起中晃动着。
但我会迎接它,张开双臂。因为每逢春天到来,它总是每次融化一片雪花;而也许我刚刚看到的,正是第一片雪花的融化。
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
我追。
结果,阿米尔解脱了,在二十六年的的挣扎折磨之后。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幸福的结局。
然而对我来说,还没有结束。我会记得这本书,反复回味着其中闪烁着的人性的光芒。
读水浒传读后感1500字通用范文
《水浒传》作者以其高度的艺术表现力,生动丰富的文学语言,叙述了许多引人入胜的故事,塑造了众多可爱的个性鲜明的英雄形象。
《水浒传》继承与发展了中国古代小说与讲史话本的传统特色。故事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变化莫测。每一故事的高潮,都紧扣读者的心弦。如“拳打镇关西”、“智取生辰纲”、“宋江杀惜”、“武松打虎”、“血溅鸳鸯楼”、“江州劫法场”、“三打祝家庄”等等,数百年来一直脍炙人口。但《水浒传》并不是单纯为了追求故事情节的离奇而迎合群众的,而是紧紧围绕着“官逼民反”这一思想,把故事情节和人物性格融合在一起。武松、林冲、卢俊义三人都武艺高强,是梁山第一等好汉,三人都受过官府的陷害,被充过军,而武松和林冲、卢俊义的表现却大不相同。林冲、卢俊义在充军的路上受差人任意摆布,忍气吞声,有时还向差人乞怜哀告。两人又都是受骗被捆在树上低头受死。
武松则相反,第一次充军孟州,一路上反而是两个差人服侍他。二次充军恩州,押解他的两个差人被人收买,再加蒋门神的两个徒弟,合谋在半路上害死他,四个带刀的凶手,对付他一个带枷的犯人,反被他轻而易举地给收拾了。他还不解恨,一口气奔回孟州,杀了张都监、张团练和蒋门神等,才算出了一口恶气。
林冲、卢俊义不是武艺不精,原因在于,他们一个是北京首富,一个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各有家室,不幸遭受冤枉,只希望服刑期满,重振家声。两人又是懂法度的人,又存有幻想,在公人面前是怀怒未发,忍一口气。而武松,无家室之累,久走江湖,养成强悍的性格,无所顾忌,也就无所畏惧,加上他受欺被诬,不断被人暗算,所以报复心强,手段也狠。林冲、卢俊义和武松,表现截然不同,但他们二人也有些不同,林冲的反抗性还较卢俊义为强。
又如鲁智深、武松、李逵三人,他们都是性情刚直,好打不平,不畏强暴,不避危难;但他们又各有其特点,鲁智深是军官出身,阅历较深,富有正义感,痛恶社会的不平,他虽然性格急躁,行动莽撞,但在斗争中有时又很细心机智。拳打镇关西,没想到三拳把他打死了,他立刻想到要为此吃官司坐牢,自己单身一人无人送饭,于是假装气忿,“指着郑屠尸道:‘你诈死,洒家和你慢慢理会。’一头骂,一头大踏步去了。”这样便脱身而去了。在大相国寺菜园子里,几个泼皮要算计他,故意跪在粪窖边不起来,引起他的疑心,走到跟前没等泼皮上身,一脚一个把两个为头的踢到粪坑里去了。这些都说明他是个粗中有细的人。武松性情刚强,好打那些不明道理的人,死也不怕。在行动上有时表现得粗鲁蛮横,象是有意的寻衅生事,如快活林对蒋门神;有时是装出假象迷惑与麻痹对手,如十字坡对孙二娘。
他为了替兄报仇,考虑得极为周密,从调查情况入手,到杀嫂逼取口供,杀西门庆,自首县衙,一步步按着他的安排都作到了。这又说明他很有心计。
而李逵则和两人大不相同,憨直、刚强、粗心、大胆,极忠于梁山事业,反抗性,打起仗来,赤膊上阵,勇猛无比。他是个真正的粗人,一味蛮干,不计后果,又有几分天真,好管闲事,又常常惹出事端,在江州因夺鱼和张顺撕打,被张顺骗到水里,淹得他两眼发白;去蓟州搬取公孙胜,路上偷吃酒肉,受到戴宗的惩治;斧劈罗真人,被真人罚到蓟州大牢里受苦;打死殷天锡,连累柴进坐牢,差点送了性命。作者对这个人物的性格特点把握得十分准确和细致。《水浒传》对这些英雄人物个性特点的描绘,真正作到毫发不失,这就更加强了这些形象的动人力量。
《水浒传》的语言是以口语为基础,经过加工提炼而创造的文学语言。其语言特色是明快、洗炼、准确、生动。无论是作者的描述语言,还是作品人物的语言,许多地方都惟妙惟肖,有浓厚的生活气息。写景、状物、叙事、表情,极为灵动传神。《水浒传》叙事,善于白描,简洁明快,没有滞拙的叙事和冗长繁琐的景物描写。偶有写景文字,又极精彩。如武松不听酒家劝告,乘着酒兴单身上山,看了庙门上的告示,才知真的有虎,他稍为犹豫了一下,还是硬着头皮上了岗子。
这里作者只用了两句话衬托此时的气氛和心情:“回头看那日色时,渐渐地坠下去了”,武松“踉踉跄跄直奔过乱树林来”,既写出了老虎活动的时间,又写出了老虎出没的环境。两句话就把一种恐怖悲凉的气氛和心情和盘托出,让人感到此时此地不知什么时候会突然跳出一只活老虎来。《水浒传》的叙事,要言不烦,恰到好处,而又绘声绘色,鲜明生动。“武松打虎”是历来传诵的好文章,写得极为传神,写人虎相搏,写老虎一扑、一掀、一剪三般拿人的本事,和声震山岗的吼声,一只活生生的真老虎就跃然纸上。几经搏斗,老虎威风渐减,最后如何被武松按住,如何挣扎,如何被武松打死,写得活灵活现,十分逼真。通过这些描写也就更好地突出了武松的英雄形象。
《水浒传》人物语言的性格化,达到了很高的水平,通过人物的语言不仅表现了人物的性格特点,而且对其出身、地位以及所受文化教养而形成的思想习惯有时也能准确地表现出来,所谓“人有其性情。……人有其声口。”如李逵第一次见宋江,就问戴宗:“哥哥,这黑汉子是谁?”戴宗责备他粗鲁,他不服,等戴宗向他介绍了情况,他还说:“莫不是山东及时雨黑宋江!”他心里怎么想,口里就怎么说,他是个粗人,见人不懂得什么客套和应酬之事,不受礼节的约束,他刚上梁山便大发狂言:“便造反怕怎地,晁盖哥哥便作大宋皇帝,宋江哥哥便作小宋皇帝……杀去东京,夺了鸟位。”象大宋皇帝、小宋皇帝等话,只有李逵才说得出,是极富个性化的语言。其他如阮小七的心直性急,吴用的足智多谋,宋江的谦虚下人,通过他们的对话,无不令人如闻其声,如见其人。鲁迅曾经指出:“《水浒》和《红楼梦》的有些地方,是能使读者由说话看出人来的。”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范文精选
每个时代有英雄或者说代表人物,但平凡的人才是时代的负荷者,才是这个世界的主人翁。平凡,这样一个洗尽铅华的词,从口中读出来,无端端的就让人有历经磨难之后的淡定从容而又宽厚良善之感。
《平凡的世界》,书如其名,没有任何传奇色彩的跌宕起伏,也没有武侠小说中的刀光剑影血雨腥风,更没有时下一些爱情小说的缠绵悱恻深刻动人,甚至一点华丽矫情的词藻都没有。整部作品平淡而又质朴,在路遥的笔下,一个平凡人的生活图景就浸润在这几十年的时光里,普通,但又蕴含着劳动人民特有的淳朴与坚强。书中为我们描绘了一个黄土地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们,他们在这个荒凉的土地上贡献了一生。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苦难与拼搏,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等这些平凡的元素为我们展现了劳动人民琐碎而坎坷的生活。作者为我们阐释了平凡和苦难,这才是生活的意义,人生就如同一个苦行僧的修行过程,我们要尝尽困苦,才能修习圆满。人性的真善美,人性的丑恶,人情世故都在这个平凡的世界里一一折射出来。轻易地,我就对文中的人物产生了共鸣。因为自己的家乡就在农村,感觉里面这些平凡而深刻的人物形象不经意间就会与自己的乡亲们重合。看这本书的时候,淡淡的熟悉感一直充盈着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日三餐,粮食作物,播种收获,父母儿女,还有不时的分别与团聚。家庭中有过节时的欢悦,有结婚时的喜庆,也有丧礼是的悲凉,还有亲人去世的哀伤,更有日常生活中小口角和平时的小娱乐,这就是乡村人的生活。虽说人生如戏,但戏台上的情节是紧凑的,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几乎所有的事情都融合在几幕剧里。但人生充满着琐碎的矛盾纠葛,缠绕而又纠结的小细节,你牵着我,我绊着你,剪不断,理还乱,欲说还休。那些刻骨铭心的爱恨情仇是存在的,但平凡人遇到的几率又有多大呢?电视剧里的这些情节抵不过日常生活中的细水长流,天冷的一句嘘寒问暖,天热时的一碗绿豆沙就足以慰藉我们干涸的心灵。
《平凡的世界》展现的是一个自强不息的群体的奋斗史。少安敢于和现实顽强抗争但又不时地屈从于命运的安排,面对深爱的青梅竹马的润叶,毅然斩断情丝,和陌生的外乡人秀莲结婚;在办砖窑厂时既雄心勃勃,在遇到困难时又不时灰心丧气。而少平勤劳朴实,珍惜亲情友情,富有同情心,胸襟开阔,面对困难更是艰苦奋斗,坚持不懈。同时他对生活充满理想和激情,但又脚踏实地。他放下了读书人的架子,去做社会最底层的工作,在劳动中体会充实;但他又从不放弃自己在知识上的追求,一直保持学习的上进心……正如书中所说的那样“人生时刻处于零公里处,那么要旨还在于我们不断的奋斗,并且将这种精神提升到生活所要求的那种高度”。
当然,书里面也流淌着深厚的爱与情。对那片苍凉而又贫瘠的黄土地的爱,对父老乡亲的深厚感情,这里有亲情,有友情也有爱情。少安与润叶的爱情,少平与晓霞的爱情,润叶与福堂的亲情,晓霞与福军的亲情,少平与金波的友情,润叶与晓霞的友情……那么深的爱,那么厚的情!亲爱的大地,亲爱的双水村,亲爱的父亲,亲爱的弟弟,亲爱的朋友……原来,所有人世间的真情都蕴含在这黄土地上平凡的生活里!这是时下流行的偶像剧里的矫揉造作的感情完全不可比拟的!
冰心曾说:“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凄凉。”这爱情,这友情,再加上一份亲情,不正是我们所追寻的真善美吗?我们的人生有了这三种最美好的品质的浇灌,一定会使我们的心灵之花开的娇艳而又馨香。
少平,少安,润叶,晓霞,金波,兰香等,还有那个山村里面所有的人际关系,世故的,淳朴的,农村特有的风情和地域色彩。朴素平淡的语言,些许带着点忧伤,塑造了这些深刻的人物形象,诉说的是那个时代,崇尚艰苦奋斗,坚信承受苦难是成功的必然。那一个个可爱的人儿,有着中国农民那一颗质朴的心,敢于拼搏,敢于吃苦的精神。
平凡也可以如此的伟大。在这片亘古而苍凉的黄土地上见证了这样一个真理。我们平凡,但我们有热情。我们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热爱人生中一切美好而又苦难的品质。我们追求真善美,但面对苦难,我们依然能挺直脊梁,直视它!上苍是公平的,他让我们历经磨难,是锻炼我们的心智与意志。人生的结局都是我们自己精心设计的。纵然英雄们都是百折不挠英勇不催的,浑身都笼罩着一层神圣的光圈。但我们平凡人多了一层朴实,多了一份亲切,有了生活中琐碎的缠绕,无端地让我们的人生真实起来。我们用真诚的心去体验,用真挚的心去生活,我们的每一步都走得踏踏实实,我们才是生活的主宰。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用全副身心去享受,去对待,去珍惜。
浮云流水,白驹过隙,从呀呀学语到记事开始,从少年到青年,到现在回首长叹,人生在成长中思考。人生的每一步都在成长,都在进步。我们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小虾米,但是世界是由我们这些平凡人撑起来的,只要我们有着坚定的信念,有着坚忍不拔对抗困难的精神,有着敢于拼搏的热血,有着对真善美的追求,我们依然可以创造一个不平凡的世界!
灿烂千阳读后感1500字范文
“人们数不清她的屋顶上有多少轮皎洁的月亮,也数不清她的墙壁之后那一千个灿烂的太阳”这是诗人赛依伯的诗作《喀布尔》里赞美阿富汗喀布尔这座城市的诗句,从诗句中也能想象出未遭战火蹂躏的阿富汗有多美!书名《灿烂千阳》取自其中。
《灿烂千阳》犹如一部阿富汗民族的血泪史,胡赛尼将阿富汗这个动荡不安的国家,最黑暗血腥的几十年,毫无保留地抖露出来,暴露在阳光下。它让全世界了解了阿富汗,了解了一个积贫孱弱的民族数十年的纷繁动乱与内忧外患;无数平民百姓在历史大河里载沉载浮、无力挣扎;以及阿富汗女性如何在最不利的条件下,隐忍着伤痛与传统家庭伦理奋勇对抗。
两个普通的阿富汗女性,呈现给我们整个阿富汗女性的悲剧以及阿富汗国家动荡不安,民不聊生的境况。
玛利亚姆出生在一个被父亲抛弃了的单亲家庭,童年时代活在母亲永无止境的仇恨中,同时也让她一直都幻想着渴望着父爱,没有人教给玛丽雅姆反抗和自由,在被迫嫁给拉希德以后,玛丽雅姆默默地忍受着家暴、羞辱、奴役。
丈夫拉希德形象威严,观念保守,信奉男权至上,并把女性当成生育和做家务的工具。他要求女性为他洗衣做饭、生养男孩;要求凡事服从丈夫,对妻子稍有不满,就拳打脚踢,甚至棍棒相加;他限制女性自由,强迫女性戴面纱穿黑袍,禁止她们在没有自己陪同下出门。她一生战战兢兢地服侍着丈夫,但这一切都没有换来丈夫的半点尊重,面对丈夫的屈辱,她不是没有不满,只是她并不知道如何反抗。
甚至在试图从拉希德的魔爪里救下莱拉的时候,玛丽雅姆也怀着也许拉希德会醒悟的希望,但是当她从拉希德的眼神里只看到了穷凶极恶的魔鬼脸庞而没有看到一丝悔改时,她意识到了自己别无他路可走。忍耐不会让恶魔醒悟,忍耐只会姑息甚至造就恶魔,玛丽雅姆已经忍耐地够久了。
对于她这样隐忍了一辈子的人,她的反抗是杀死了这个她顺从了一辈子但却都不为所动的丈夫。判决那天,玛利亚姆只要想到,莱拉从此将会和她的两个孩子重新过上幸福的生活,她便觉得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值得的。当她坚定默然地走向死神的那一刻,她才觉得自己是真正地活着。带着这个世界的偏见,她再也可以不用畏惧了。
在这场暴力家庭下和玛利亚姆相依为命的莱拉,出身于阿富汗中产家庭,从小受到良好教育,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恋人,除却战争,童年度过的算是比较快乐。
但战争改变了这一切,她的两个哥哥在武装冲突中丧生,她和父母在搬家过程中遭遇流弹,父母双亡,她本人则被玛利亚姆及其修鞋匠丈夫收留。当她知道自己怀孕的时候,为了她和塔里克的孩子,她选择忍受屈辱和痛苦。就这样以一种强悍的神经来支撑她在拉希德眼皮子底下不动声色地瞒天过海。
不像玛利亚姆的隐忍,莱拉在受到屈辱时会反抗,即便这么做会遭受到拉希德的暴打;她会偷偷集资,策划一场不为人知的逃离计划;会在战后选择回到那个可怕的地方,为了参与故乡重建。
就像莱拉的爸爸小时候对莱拉的教导一样:我知道你还小,但我希望你现在就明白并且记住这个道理。婚姻可以等待,教育却不行。你是一个非常、非常聪明的女孩,真的是。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都可以如愿以偿,莱拉。这一点我很清楚。我还知道等到这场战争结束了,阿富汗将会像需要它的男人一样需要你,甚至比需要它的男人更加需要你。因为,如果一个社会的女人没有受过教育,那么这个社会就没有进步的可能,莱拉,没有可能。
面对严酷的社会环境,她们的微弱的个人意志无法和残酷的时代抗衡。无止境的忍耐,是无数个玛丽雅姆们和无数个莱拉被教育着用于自保的方式,她们被驯服或被强迫着一而再而三地低头。可是她们并没有因此就一味的臣服,做一个沉默的弱者,而是以或许温和或许强烈的姿态进行着抗争。
文章最后写道,每个阿富汗人的故事都充满了死亡、失去和无法想像的悲哀,这让她吃惊不已。然而,她也看到,人们找到了一种苟且偷生、继续生活的办法。
就像,人们数不清她的屋顶上有多少轮皎洁的月亮,也数不清她的墙壁之后那一千个灿烂的太阳。
愿世界和平!
论语读后感1500字大学
刚进高中,对各种新奇的选修课程充满了好奇,看到国学一门科,却丝毫不知这教的是什么,直到发下一本《学庸论语》,才恍然大悟,原来教的是中国古代经典啊!
其实,很早就接触过《论语》这本书。小时候,妈妈听说读《论语》很有好处,就买来一本读。那时候全然不知读的是什么意思,只管往下读,只觉得顺口。每天半小时,读着读着,就变得滚瓜烂熟。再读《论语》,感悟颇深,便写下了这篇作文。
常常在生活中遇到许多困惑,感觉生活有太多的不如愿,太多的烦恼。也许是因为我们总是看不清事物的本质,心胸不够开阔吧?而《论语》却能让我们的心平静下来,看懂生活,看透一切,不再为生活小事而烦恼。
儒家思想在历史上曾那样兴盛过,汉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使它成为了当时的正统思想。但在新文化运动时,却有人喊起了“打倒孔家店”,儒家思想受到了极大的打击。而今,我们又拿起了《论语》,因为在追求物质的现代,保持一颗宁静深远的心,一颗高洁的心,一颗不因外物而变得浮躁的心,实在太重要了;我们又拿起了《论语》,因为它对人生的解析、对道的解析,那样精美绝伦,深深吸引了我们。
《论语》告诉我们的知识,永远是最简单的。《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我们,怎样坦然地对待一切,怎样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生活,也许我们一下子感受不到《论语》带给我们的进步,却可以得到心灵的平静,那就足够了,《论语》的作用是不会立刻发挥出来的,但在这个浮躁的社会,还有什么比心灵的平静更重要的呢?心静下来了,才能做出理智的判断、正确的选择。
既然作为学生,自然最关注学习,不妨就来谈一谈《论语》中讲学习的部分吧!我最喜欢的是“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几句。词句间,透着多么谦虚、实事求是的态度啊!对学习的爱、尊重、敬畏早已体现得淋漓尽致。我不禁感叹古时候人们对学习的那种认真的态度。在我们现在的学习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只有热爱学习的人,才能学得更深入;只有敬畏学习的人,才能学得更仔细认真,更一丝不苟。而只有当我们以最谦卑、最认真的心去对待学习的时候,学习才会回报我们,让我们掌握知识,沉浸于学习的快乐之中。
《论语》带给我们的感悟,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讲完的,不是普通的词句所能表达的。那一点一滴深厚的人生哲理,早已渗透入我们的心。抽出一些时间,在明媚的阳光下,细细品读《论语》,品读那人生的味道······
论语读后感1500字大学
在这个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论语》如同沙漠中的绿洲一样,滋养我们的精神世界,使我们内心平和,在炎炎夏日中收获一丝清凉。这就是经典的力量,它可以在潜移默化中塑造我们的性格,让我们能更加平和地对待工作中的压力,将压力转化为动力。
作为一名实习生,在公司总部机关人力资源部实习的这段时间让我感触良多。首先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公司快速紧张的工作节奏。从公司领导到每一个同事,都在为“振兴华北”的共同目标努力奋斗,同事们虽然劳累但是充满了信心,这信心是对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信心,是对美好幸福生活的信心。
其次,让我深感震撼的是大家在紧张的工作之余每天坚持学习。局副总经理、华北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程文彬曾在加强总部机关作风建设会议上指出:勤于学习,学无止境。程文彬在强调对标学习和开放性学习的同时,强调“系统内、部门内要互相学习,年轻人向老同志学,老同志互相学,学习的氛围一定要建立起来。”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公司众多优秀的同事是我学习的榜样,我要对标学习,不断提升自己。孔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就告诉大家要想办好事情,就一定要做好准备,公司组织的“书香大讲堂”、经验交流分享会等学习活动,虽然和大家目前的岗位工作没有直接的联系,“短期收益”不明显,但日积月累,就会获得“长期收益”。
《论语》中讲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要想读好这本书,就必须学会运用这句话。在日常工作、学习中,要将学习和思考结合在一起,做一个会思考问题的员工,做一个有悟性的员工。这样,更有利于自己的快速成长和进步。
于丹老师讲到:“《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尽管现代社会竞争压力大,但只要我们坚持阅读经典,并且在生活中不断践行“忠恕之道”,践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最基本的做人做事准则,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热情为大家提供帮助,提升自我,尊重他人,那么不管外界的变化多么复杂,我们都能收获内心的平静和愉悦。
《论语》最让人感动的是其所蕴含的人文情怀。孔子是一个讲求孝道的人。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如果问大家是否知道父母的年纪,相信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脱口而出,父母总在不知不觉间老去。“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太忙,从来都不是理由,别找借口,也别留遗憾,放下手头的事情,给爸妈发个短信、拨个电话,聊聊家常。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精选1500字
寒假,我拜读了路遥先生的这部反映建国初期社会状况的着作——《平凡的世界》。
看完《平凡的世界》后,已将近子夜,脑中已经差不多混沌一片,想不起来是什么样的感受,只是闭上眼睛便看见孙少平在悟得了人生的意义以后,幸福的向着属于自己的地方跑去,在他的脑海中,是那个美丽而善良的惠英围着红色的头巾带着系着鲜红色红领巾的明明站在山坡上迎接着少平的归来,他们是那样的幸福,那样的安宁,那样的坦然,那样的纯净。
虽然相比于大都市中的一切,以及妹夫吴仲平为他安排的前程那样让很多人憧憬的荣耀,但是,他们的幸福,他们的人生,作为普天下最为简单、最为原始、最为朴实的一种状态也是最为安全最为幸福的一种状态,那里的城堡中的主人就是他们自己,平凡的人生就是如此,没有闪亮的星,但是却因为有了素雅的云,一切仍旧具有朴实无华的美。
《平凡的世界》无疑是一部家族式的史诗,与当下流行的电视剧《闯东关》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都是以一个家族的纠葛变迁为窗口,了望的是整个国家的变迁与沉浮。只不过,看完平凡的世界后,心境却与闯关东完全不同,前者给人的是一种宁静,而后者给人的以一种激荡。一个是君子淡如水似的豁然开朗,一个却是英雄当如是的大气凛然。
在当下的浮躁社会中,很显然,大气凛然已经有点由于锦上添花的美而变得让人有些疲惫,但是平凡的世界不一样,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人生,本来就是如此,这就像是一杯清水给茫茫浊世带来了几分清凉与慰藉,让在繁忙与俗物中苦苦纠缠的人们可以暂且抛下一切烦恼,可以忘记自己现今的荣辱,而回忆起曾经最为纯真最为朴实无华的那个年代,让人们懂得,即使作为一个平凡人,亦会有平凡人的人生之幸福所在。
《平凡的世界》对人物描写的造诣之高可以说是空前绝后,并且贯穿人生的哲理于其中,发人深省。所有的人物都处于一个社会的变局之中,谁也无法预料下一步情节的发展。老实善良的少安,终于不再局限于背向蓝天面对黄土的以农为本的生活,开砖窑、包砖厂,谋求新的致富之道;热情洋溢的少平终于背乡离井,以矿山为归宿。都是人生旅途上,开始迈出了新的一步,他们不是生活中的强者,他们身上不可能没有旧的传统,但他们能够冲破旧有的樊篱,选择应走的道路,求得自身来自价值的确立。
这既是对历史性变化的追踪,也是当代青年选择人生道路的情绪体验。要说本书的成功之处在于人物的塑造,无庸质疑绝对是大众认可,不过在细品这部书后我发现路遥先生原来还在书中加入了不少的浪漫主义元素,这在孙少平在失去了田晓霞后精神迷离而遇见外星人,以致于出现第三类接触这一场景的充分体现了出来。孙少平含混不清,心智丧乱。凭借自己的一点阅读与外星人交谈,当然内容的确是太“内性化”了。竟能使外星人使用黄原方言进行沟通,尚且不说路遥先生用笔之高,光这一点便可看出孙少平用情之深,人物性格一览无余。希望得到满足,还有比这种手法更无奈又更好的吗?
这部书还有一大看点便是它的时代性。从建国初期直至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再到后来,无一不体现了社会鲜明的时代感。农村生产体制的改革,把孙少安拥上了可以施展本领的舞台。然而面对纷至沓来的矛盾,他的内心里又布满着起伏不已的冲撞,这种冲撞打破了他艰苦创业的稳定心态和持重而行的品格,使他在时代转变中走上了重新选择的新路。
孙少平在变革的时代中经受着诸种社会冲突对自己内心世界的反复冲突,而且通过每一次冲击迫使他进行着不断的思考。这思考中溶入他对社会,对人生的观察和体验,也渗透着他对自身价值的估价,能从中感受到一种人格的力量。一种在复杂时世中不随波逐流、不寄人篱下、不甘平庸的生活追求和人生追求。从中流露出深沉、深厚的人性美和人情美。书都是读书人写的,所以读书人总是喜欢把自己的影子或者写成怀才不遇,或者写成大器晚成,或者写成心远世事的高人隐士。这其实只是读书人的理想,或者说是一厢情愿,而其实这些都是不真实的,都只是阿Q式的自欺。人在平凡的世界中的生活是扎实、踏实、现实、真实,真正读书人在平凡的世界中的生活是有既定目标、正确方法、坚定信仰与持之以恒的努力,这些才是我所认为平凡世界里平凡人真正实践经历的社会生活,否则只会被这生活吞没自失其身。
读完路遥先生的这一着作后,我的心如同书名一样,平静又平凡地接受了平淡的结局。但是,在这平凡的世界里,却隐藏着一些不平凡的东西。当生命的搏斗,命运的抗争,精神的洗礼,社会的变迁,爱情的萌动等第诸多人性交织在一起的时候,就是一种不平凡。
平凡的世界暑假读后感1500字
重新读《平凡的世界》感触依然很深刻,还记得第一次看这本书是在中考后的长长的暑假里。花了一个暑期的时间,在姑夫上班的诊所二楼,就这样,一个安静一个喧闹的世界就这样被一道楼梯隔开了,楼上是我每天呆着时间最长的地方,每每翻动一页纸张,就会有很大的满足感,因为那时候的我看着这又小又密的文字,觉得里面的故事,里面的人物需要用很多很多的时间才能把它看完。
重新再重读这本书,是在大一暑假我们去太行山艺术采风的那段期间,用手机阅读的,想着晚上没事的时候就可以躺在床上重新回味一下,也回忆我那时候的所谓的转折之旅。
书中的人物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孙家两兄弟,在那片深沟万壑的土地上,他们为了生活生机,不得不一辈子在那片寸草不长的土地上辛苦的劳作。两人的命运悲喜交加。代表着那个时代见证。
“无奈”是我每每看到书中故事结果的感叹,书中穿插了各种交错复杂的爱情故事:少安的淳朴的农村爱情;少平的浪漫爱情;田润叶的曲折爱情;金波的草原恋歌爱情;田润生的超凡脱俗的爱情;他们都是被生活所压迫的受害者。很多时候,我都在想,人得一生到底是为何而活着。少平的生存意念是强大的,他没有被贫困恐吓,在他面对师傅的离去,晓霞的永别,到最后自身的面容尽毁,他对生活的挑战还是一如既往的迎接,少平是让我深深的感动的,他的自尊,他的理想,他的吃苦耐劳,是平凡中的一员,能列入学习楷模的一员么?我不知道。可是我看到的是社会上的一种普遍的现象。
时间的风沙吹过每个人朦胧的双眼,终究湿润了那深邃的眼眸,成就了泪水的滑落。
岁月也在每个人的容颜上留下了一道道深深的刻印。经历了这些生离死别的痛苦,平凡的人儿归于一切的平静。
安静的生活,安静的时光。我一直在心中勾勒的叫铜城大亚湾的矿区。那里留下了孙少平多少的回忆啊。每当他在那陡坡上安静的抽起烟来,思考他的生活的时候,夹杂着多少的迷茫的思绪啊。
总之,风暴过去之后,大海是那么平静,遥远,深沉。重读的时光里,我花了好长的时间才把它细细的阅读完。每个睡前的晚上,总要花半个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平凡的世界》带给我的是对生活的重新审视,价值与时间的衡量。
路遥在后记中写道“希望将自己的心灵与人世间无数的心灵沟通。”很荣幸在我的及笈之年里有《平凡的世界》的出现。从此便忘不了路遥这号人物的存在。他的城与乡。或许在多年之后,我又会再拿起这本重重的沉甸甸的生活读本,坐在五月散发出阳光余热的藤椅上,慢慢的翻动章页,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生活,带给我会是怎样的心态与感悟。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1500字
这的确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而且这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的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位65岁的酒厂退休老人。本来他以为人生就那么过去了,直到收到那封信——失散多年的好友奎妮突然而至的那封病危告知信。在出门给奎妮寄回信的过程中,他在经历了艰难的思想斗争后,最终在加油站女孩“只要你一直走,她就会一直活着”的一句话的鼓励下,在没有携带手机、钱包,没有做任何准备的情况下,他只穿着一双家常的帆船鞋就踏上了漫漫“朝圣之旅”。
读了《一个人的朝圣》这部小说的开头,我误以为这是一场为了友谊、为了挽救老友的生命而进行了一场奋不顾身的感天动地的“朝圣之旅”。然而。随着旅程的不断推进,跟随着主人公哈罗德对自己曾经的工作、家庭生活的片片回忆,以及通过他在旅途中疯狂对抗、挑战自己身心疲劳、身体病痛极限的描述,我才猛然发现,这是一场真正意义上的心灵救赎之旅,是主人公哈罗德30多年来身陷遗憾、愧疚、绝望的生命孤岛中的一次奋不顾身的心灵“突围”,最终他让自己的心灵成功上岸。
为了表达对老友奎妮的多年深厚友谊的敬重,哈罗德怀着“只要一直你在走,她就会一直活着”的信念,选择以步行的方式从自己的家出发,跨越大半个英格兰,徒步到贝里克郡圣伯纳丁疗养院探望老友奎妮。但当他千辛成苦到达了疗养院门口——他本次旅行的终点,在即将按下门铃的那一刻,他却犹豫了,因为他想到当他走进疗养院,将礼物交给奎妮后,他又要回到那个他几乎遗忘的生活里去,回到那个常常让他彻夜无眠的主卧里去,而妻子莫琳早已与他分房睡了。
“人生最可怕的事情不是一个人孤独终老,而是跟那个让你孤独的人终老。”哈罗德和妻子莫琳因为儿子的死,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分别成了让对方孤独的人。原来哈罗德的儿子戴维曾经是剑桥的学生,也曾经令他们非常骄傲,但不幸的是,年轻的戴维因为酗酒吸毒最终因抑郁症而自杀。妻子莫琳将儿子的死因全部归咎到哈罗德作为父亲的懦弱和缺位,哈罗德也因此始终抱着过去的遗憾和后悔不肯放手,30多年来陷入无限的痛苦之中。妻子莫琳也患上了臆想症,常常觉得儿子还在身边,与儿子对话,半夜去儿子房间给他盖被子,失子之痛是他们不能言说又不能忘却的暗伤,他们夫妻也因此而无法再亲密。一次哈罗德因失子之痛喝醉酒打碎了酒厂老板母亲留下的珍贵遗物,事后却因性格懦弱不敢承认,是奎妮替他承担了责任而被解雇,且从此失去联系。
30多年后,奎妮以一封临终告别信的形式重新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是这封信让一生懦弱的哈罗德勇敢地开启了一场改变他人生命运的旅行,也是这封信让他通过这一场朝圣之旅寻找到了人生的出口,挽回了他冰冻多年爱情,重新获得了家庭的温馨。
在旅途中,哈德罗经历了新奇、犹豫、坚定、痛苦,受到了形形色色的人们的帮助,让习惯回避别人的他,感受到给予与馈赠的温暖,也因此他发出“给予和馈赠都需要一定的勇气”的感慨。当然途遇的一些人也曾对他的行为产生了质疑,但是值得庆幸的是哈罗德并没有理会那些质疑。在旅行的过程中,他发现,“在行走中自己愈加贴近生活的本质,日子可以如此简单,只是不断地将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
在哈罗德的行程中,还“遭遇”了一个逐渐“成长”起来的、陪他行走的庞大“朝圣团”。因一个过客的电视报道,致使哈罗德有了很多的追随者,但那些陪同他朝圣的人们最终均以各种理由一一弃他而去,最后连那只活泼泼的小狗也离开了他,跟着一个年轻女孩上了一辆公交车,剩下他一个人继续前行。所有的这些描述,也是一个浓缩了的世间百态,但是哈罗德在此过程中表现出的温和、宽厚,也充分展现了哈罗德高尚的人格。
旅行中,哈罗德回忆起了“日常生活里他会想起,却意识不到自己想起,觉得不必想起的点点滴滴”。父母对他的爱的缺失,促就了哈罗德的孤僻内向,胆小懦弱,不与人亲昵的性格,至使他在拥有了儿子后,看见摇篮中的儿子却变得不知所措;在儿子成长中,他不知道该如何与他交流;儿子溺水,他也踌躇不定,不相信自己有能力将其救出;儿子长大,他在儿子面前更加惊惶无助。在他的生命中,他没有结实地抱过、更没有亲过自己的儿子。许许多多本来应该和儿子一起做的事,他都没有做,尽管他无比渴望与儿子在一起。这一性格也呈现在他的工作中,特别是看着好友奎妮替他背了黑锅,被公司辞去了工作,他心里难过,却不知道如何去解决,甚至都不敢见奎妮一面。与妻子莫琳的关系也是如此,虽然彼此都爱着对方,但是由于哈罗德的木讷与封闭,导致两人的关系越来越僵,越来越疏离,直至到了名存实亡的地步。
经历了这场朝圣之旅,他开始不再逃避,不再躲闪,通过反思自己,忏悔自己,洗礼了自己的身心,最终“成了他早该成为的那个男人”。旅行的最后,我们从他妻子莫琳的眼里看到了经历这场 朝圣之旅后的哈罗德的改变: “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而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句经典的话是这样说的:“人生至少要有两次冲动,一次奋不顾身的爱情,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读这本书,我首先为主人公哈罗德感到庆幸,他的一生就经历了人生的这两次冲动。从妻子莫琳的回忆中,我们看到年轻时的哈罗德,尽管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但当在舞会上看到美丽大方的莫琳后,奋不顾身勇敢地穿过整个舞厅走向莫琳,以一句幽默风趣的话吸引了莫琳,赢得了莫琳的爱情,而且让她成为了自己的妻子。30多年后,他用87天627英里的一段长长的说走就走的旅行,再次走回到了莫琳的心里。
哈罗德的经历,还让我想起了一则哲理对话:一个老禅师问小和尚,如果你进一步则死,退一步则亡,你应该怎么办? 小和尚思索半晌不能回答。 老禅师微笑道,你可以往旁边去啊! 其实,生活就是这样,当我们深陷命运的泥潭进退两难时,不妨向旁边跨上一步,去寻找生命的出口。哈罗德就这样“向旁边跨了一步”,试想,如果哈罗德忽略了那个“徒步去看奎妮”闪念,而只是简单地将给奎妮的回信投入邮筒中,也许就不会有他与妻子莫琳破镜重圆的美好结局。
在旅途的终点,在疗养院,哈罗德见到了为了等待他的到来而坚强地活着的老友奎妮,将礼物交给了她,在并在妻子莫琳的陪伴下,送走了安详离世的奎妮。是的,哈罗德的朝圣之旅并没有挽回老友的生命,但是他确挽回了自己的爱情。
小说的结尾,非常唯美:“他们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走向海岸,两个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越走越远。只是刚走了一半,肯定有谁又想起了那句话,再次激起一轮狂笑。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
《我与地坛》读后感1500字
一个故事,一个有关一个残疾人的故事。他年纪轻轻就落得残疾,他不能和常人一样在操场在欢笑的跑来跑去,陪他只是他不得不带着的轮椅。他丧失了很多常人的快乐,但他还是很坚强。母亲的激励,自我的感慨,虽说也有惆怅的时候,但一次次的停过。他叫史铁生。
《我与地坛》给人一种沉重的压抑感,凄凉和沧桑。它在无形之中,浓缩了人世种种无常,有一种缩命的味道。史铁生身处荒芜的古园,即地坛。思索的是人世和人生。然而,有许多思索似乎是多余的,因为“一个人出生了,从他开始泣哭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将会死去。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目”.但人总归要活着,而且是一如既往的活着,无论上天注定了什么样的结果,无论上天给予了什么样的归宿,既然已给予了生存,就必须思索如何生存,这是无可奈何的事。人世的情,无论亲情、友情还是爱情总染着无奈的色彩,有人老别世的,有相遇陌生的,有聚散匆匆的等等。这或许是老天的安排,也或许人世本如是,不可言说。
母亲对他来说真的很重要。面对她那个被命运吓怕的儿子,她不曾放弃过。每天的鼓励与支持。她无时不期待她的儿子可以幸福,即使她自己承担着如此多的痛苦。她把她的痛苦埋在了心理,她用她无私的母爱,一点点打动自己那心已冰凉的儿子。一天又一天,一次又一次,终于她的儿子明白了,她的儿子懂事了。但,造化弄人,她自己已经不在了。留下了,她的儿子一个人的苦思。他的儿子一次次的希望时间可以重来,但逝去的不在回头,看着地坛从开花到落叶,从抽芽到朽去。没有了母亲的陪伴,只有自己孤单的一个人。
看着大雪覆盖着熟悉的地坛,也许只能感到那种无能为力。时光匆匆,多少人不在后悔,今天做的明天后悔,明天做的后天后悔。无奈的摇摇头,只能但看这白雪皑皑的地坛。
熟悉的人不在了,空有这不变的风景,人生好像一场梦。快醒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自己一直在错下去。每个人如同过客,指不准哪一天自己就到头了,也许你会感叹自己还有好多事没有做,也许你还会不舍这尘世。但有谁可以去改变,超脱轮回。
行文匆匆,人世也匆匆,在时光的流逝中,有些随意,如老人家喝酒的闲适;有些消散,如鸟儿不知何去何从。总之,事事匆匆,物是人非。在光阴如飞的日子里,给自己留些幻想,留些平静的安逸。或许更好。
人生总逃不过无奈,岁月飞逝,孩提时代的无忧无虑一去不复返,面临的是人世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无谓的哀号,永不如无言给人以巨大的震撼,因为无言的背后,有一个人世的无常,默默地忍受一切。没有人把这个世界想个明白。
铁生早老了,身体的病痛一次次打击着他,但,在他眼前,落日的黄昏,永恒与变迁的对比,使爱情更无常了些。夕阳下携手同行的老人,也不知道曾经有过多少的日日夜夜,度过多少的风风雨雨,人老了,情深了。那种素朴的,风雨无阻的真情,不会随时光流逝,但时光却把人从中年送到了暮年。
相遇无奈,友谊无常,在人生的路上,有许许多多的人本就陌生,陌生地相遇,又陌生地离去。而其中总有些味儿,奈人寻觅,或许是甜的,或许是苦的。
看不透,看不清,那些是过眼还是云烟。不懂,不清,那些是哭还是乐。尘世有太多的的不确定,也许不是可以说的出的。心有话,到了嘴边也许不再是那个味了。
死亡,总会来,它难已预料。命运,总神秘,它让人心酸。
夕阳还在照在那习惯了的地坛,一辆轮椅远去了,也许它不会再来了,也许它不会再出现在这习惯他的地坛,但他的文章已经永远留在这里。
记住,曾经有个地方,叫地坛。记住,曾经有个人,就史铁生。
哈利波特读后感1500字范文精选
《哈利·波特》是我一直爱读的书。我每一次翻开它,对它的认识都会更深一刻。
哈利的成长同时也伴随着我的成长。
他11岁时,收到了一份他永远都无法想象的礼物并拥有了两位愿意与他冒险的朋友,让当时的我明白了友谊是什么;他12岁时,用勇气拯救了他和别人的未来,让当时的我明白了勇气有多么重要;他13岁时,冒着巨大的危险得到了他最渴望的亲情,让当时的我懂了只有努力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他14岁时,靠着自己的努力和朋友的支持与鼓励证明了自己并非爱出风头、一无是处的“救世主”,让当时的我明白了努力是证明自己最好的方式;他15岁时,他的勇敢让他失去了最亲的亲人,让当时的我明了勇气并不是一个人的所有;他16岁时,他的勇气让世界上所有人失去最信任的领袖邓布利多,17岁时,他为他的莽撞行为担起了责任,依旧不畏一切地加入了那场最激烈的战斗。
一个仅仅17岁的男生,为了他身边的所有人,加入了一场战争,与黑暗斗争,他没有考虑后果,他只想过当前。这是他的勇气,也是他的责任。
他只有17岁,谁会责怪他导致邓布利多死去,虽然光明失去了领导,但他曾经拯救过这个世界,他一个17岁的男孩,做的已经够多了,没有任何人可能责怪他。
可他责怪自己。
他认为是因为他,黑暗才会再次出现,光明才会无法抵抗,他让所有人失去了邓布利多,他认为不可能有人能代替邓布利多带领大家消灭黑暗,他唯一能够赎罪的,就是替邓布利多拯救这个混沌的世界。
他认为,这是他的责任。
这是他的勇气,也是他的责任。当他毅然决然的冲上前线时,我看见了,属于哈利·波特的闪光点。
无数人看到了哈利·波特的勇气,赞赏他的勇气,而我更赞赏他的责任感。
勇敢是哈利·波特的标签,责任感则是他在我眼中最亮的闪光点。
拥有勇气的人不在少数,但能够为自己鲁莽的勇气买单的人却不多。
勇气使一个人更出众,而责任感使一个人更耀眼。
如果一个人拥有三分勇气却拥有七分责任感,那即使他不是救世主,不是英雄,他也是闪闪发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