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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后感1000字的范文大全(精选20篇)

所属分类:读后感大全 发布时间:2025-05-02 04:50:45

谁动了我的奶酪读后感1000字左右

近来我在阅读美国著名作家斯宾塞.约翰逊写的《谁动了我的奶酪》一书,真是受益匪浅!读完之后心中的迷茫逐渐散去,的确,世界无时无刻不在变化,我们看到的太阳,早已不是昨天的太阳。但时间一直都在流转,岁月匆匆远行,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勇敢的面对变化,并随着变化而变化。适应才是最重要的。

《谁动了我的奶酪》讲的是两个小矮人和两只小老鼠的故事。文章主要围绕“奶酪”的获得、拥有、失去,不同的人产生的不同心态,由此产生迥不同的行动策略。是像嗅嗅和匆匆,迅速开始行动?还是像哼哼那样害怕变化,否认和拒绝变化?还是像唧唧那样看到变化会使事情变得更好,并能够及时地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其实,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生活和学习中有太多的变化,变化无时无处不在发生,无论我们是否害怕变革的到来。如果我们能够尽快调整自己适应变化,我们完全可以做得更好。当我们面对变化时,我们会害怕,会感到无所适从,这很正常。只要我们能够认真科学的对待畏惧,它甚至可以帮助我们避开真正的危险。我们无须拒绝变化,我们完全可以改变对变化的态度,在变化中享受变化,拥抱变化,迎接变化。

从另一方面来说,“奶酪”是一种通过艰辛努力而获得的优越状态。“奶酪”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拥有的核心能力。我们该如何把握和拥有呢? 换位思考,我们对于常常向往着孟郊的“春风得意马蹄急,一日看尽长安花” 的轻狂和喜悦,却难以体会“小楼昨夜又东风”的李煜伤感情怀。作为这种对比,我们就需要把握今天,把握机会,学会细心保护和精心呵护,不要等手中的“奶酪”变酸、变坏,在无可奈何之中又惊羡别人的拥有。

变化是永恒的。尽管还有如同嗅嗅一般因害怕变化而否认变化,怨天尤人的人在,但如唧唧一样及时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的人是越来越多了,这是时代和社会的发展所致。原有的“奶酪”总有一天会消耗,我们该如何面对?卡奈基在“人性的弱点”中说,不要为打碎的玻璃杯而伤心,我们也不要为记忆中的“奶酪”而向往,那只会是“白头宫女话玄宗” 的无奈和一厢情愿的神往。我们需要的是发现适合自己的道路,摆脱安逸,超越恐惧,恃机而动,寻找新的“奶酪”。生活并不会遵从某个人的愿望,改变随时会降临,但积极地面对改变却会让你发现更好的奶酪,不管我们是否意识到,新的“奶酪”总是存在于某个地方。

我们大学生更要学会去应对变化。从学校出去到社会,这是一个巨大的转折点。当学校的读书氛围不再,纯真友谊不再,安逸生活不再,取而代之的是那商味浓重的生活,勾心斗角的生活,繁忙谋生的生活,你是否能适应?适者生存!所以,请学会应对变化。你不可能阻止这些变化,但请记住,你有能力去适应,你,也必须去适应!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1000字左右

厄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蹶不振。在《基督山伯爵》中,男主埃德蒙本是一名善良,淳朴又经验老道的水手。他本来这次航海回来就要迎上人生中最幸福的事了,他同美丽的卡塔卢尼亚女子就要迈入婚姻的殿堂了。而又因为此次航行船长不幸发病去世,船主摩莱尔平时对他即为赏识,准备让他当船长,可谓是事业婚姻双丰收,但幸福的人总会遭人嫉妒,就在他与梅塞苔丝举办婚礼的那天,不辛发生了,宪兵过来不由分说就抓他走,可怜的埃德蒙此刻还不知道这正是他噩梦的开始,而他还对这美好的社会充满感激与希望,自认为只要自己清白一定会沉冤得雪,很快归来。

这本书的剧情就此展开,可怜的埃德蒙在狱中多少年都不可能想到他那莫须有的拿破仑党徒罪名是自己的情敌与船上的会计因嫉妒而给他安上的,更令他想不到的是他自以为对他亲切,可以为自己伸张正义的法官会因这个莫须有的罪名对自己不利而放仍不管,令其成为一桩无法推翻的无头冤案。埃德蒙在狱中足足待了十四年,在前几年的时候,他还对外面的社会抱有希望,可在一次一次希望中,迎来的只有绝望。他抱怨过,怒骂过,痛苦过,可一切都是徒劳,在伸手不见五指的牢房中,他已压抑的不成样子,就连狱卒都把他当成疯子,不愿搭理他。终于有一天,他压抑不住了,想要解脱,他就开始绝食,绝水,就在他生命就剩最后一口气息的时候,他听到了凿壁的声音,也许是上帝不想他就这么无辜的死去,为他带去了生命的响动,让他在死亡中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他仔细的聆听,他确信了,他不再孤独了,他对活着燃起了新的希望。他拼命地爬,抓起他倒掉的食物就往嘴里塞,他要补充体力,他要活着。

终于,两个隔墙相望的狱友相见了,埃德蒙对面的正是被狱卒们常说是疯子的法利亚长老,他自称有无数的宝藏。正是这个老人,给予了埃德蒙无穷的才智,无尽的财富以及他们向往已久的自由。

在埃德蒙逃出生天以后,他便一生只为复仇而活了,他化身为上帝惩罚邪恶的双手,无情地摧毁这世间的罪孽,使其无所遁形。在埃德蒙逃出后的情节中,正是全书中的高潮,他与敌人斗智斗勇,掌握一切的自信与敌人惊恐,无力形成鲜明的对比,复仇部分充分展示了“要使其毁灭,必先使其疯狂”这一手段,他摧毁了敌人最在乎,最怕失去的东西,让敌人充分感受到他曾经所受的苦痛。

这本书充分展示了人性的力量,人可以因妒而生恨去害人,也可以因善而生爱去救人。人的一生都在行善与施恶中度过,世上没有所谓的无善不施的圣贤,也没有无恶不作的魔头,凡事都有因果。所以我们要养成一颗知是非明事理的心,要懂得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的道理,这样才能在我们人生的不断选择中,走上路,走对路,最终安全到达幸福的彼岸。

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左右

1812年,在英国朴茨茅斯的一个贫困家庭,后来影响了无数人的作家狄更斯诞生了。当时的英国还处于动荡时期,饱受饥饿和严寒的狄更斯看到了英国社会最底层生活最肮脏、最悲惨的一面,这些让人难以忘怀的记忆给予了狄更斯无穷无尽的写作源泉,以至于后来,《荒凉山庄》、《董贝父子》、《艰难时世》等十四部长篇小说相继问世,而其中的《雾都孤儿》早已影响了好几代读者。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一个处境非常艰难的孤儿——奥利弗尔的故事。奥利弗尔的母亲在生下他的时候已经力竭而死,而母亲的唯一财产也被在场的一位老妇人窃取,因此,奥利弗尔不得不在济贫院生活了下来。上帝在此时仿佛显得十分刻薄,奥利弗尔这个可怜人儿在济贫院吃不饱、穿不暖;后来在棺材店被诺厄尽情辱骂殴打;好不容易支撑着瘦弱的身体逃了出去,却被一不小心进入了贼窟……但善良和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的,在参与一次入室抢劫时,奥利弗尔被房子的主人——罗斯小姐拯救了。而女贼南希不忍欺骗这个可怜的孩子,将奥利弗尔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想将他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贼,因此独吞财产的可恶阴谋告诉了罗斯。案发后,老费金、蒙克斯判处绞刑,而主人公奥利弗尔则被布朗洛先生收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奥利弗尔的命运竟然如此艰难!从济贫院到棺材店,再到贼窟,哪时不是一波三折,不是屡屡受挫?他的眼里有得不到父母关爱的失落、有找不到落脚点和幸福的绝望、有长期被人欺侮的自卑,还有许多许多描绘不出来的复杂心情……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体验着这种痛不欲生,只有绝望没有希望的生活?世界上还有多少孤儿正被诱使着一步步走向深渊?而对于这一切,有多少个人对他人伸出援助之手,有多少个人流露出讥讽和不屑一顾的神情?人间的情谊就是这样的吗?写到这儿,我不由得觉得痛心,还有一种对那些自我清高的人士表示的鄙夷。

与一个心灵高尚的穷人交往,不但不会玷污你的灵魂,反而会使你的智慧更添光彩。因为,穷不在于物质上的穷,而在于心灵上的穷。一个人即使再有钱,只要心灵是残缺的,他就是一个里里外外都极穷的人;反之,一个人即使再穷,只要流露出心灵的美来,他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光凭钱来判断一个人是很武断的,钱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人情味儿的东西,它能腐蚀人的灵魂。一个崇尚金钱的社会,真正正义、高尚的人如覆薄冰,得不到重用。而很有可能,那个年代动荡如同家常便饭,久久不能歌舞升平的一个主要原因,那绝对就是金钱的腐蚀力量。

在那个时代,穷人都受到了有钱人的冷嘲热讽,那种刻骨铭心的愤慨和憎恨一定给狄更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就是作家狄更斯体会到的,这也是每一个读者体会到的。这也是狄更斯写作的原因,他希望自己的书能唤醒每一个沉睡的人,终止愚蠢的做法,开始爱和情义的撒播。

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读后感1000字大学

和很多人一样,是因为村上知道了菲茨杰拉德,知道了盖茨比。虽然喜欢村上,然而我并没有追随喜爱的作家读书的习惯,于是虽然暗自确信我将会喜欢这本书,却迟迟没有找来看。还有一个原因,便是笼罩在此书头上的那个阴云般的硕大词语:“美国梦”。正如翻译者施咸荣那番令人作呕的序言导致了我始终没有看过《麦田里的守望者》,正如电影《美国美人》的海报一映入眼帘大脑里便浮现出“中产阶级”一词,“书写了美国梦的幻灭”这样的定性也使得我对《了不起的盖茨比》产生了由衷的排斥。美国作家向来具有密切关照社会生活的传统,所以,美国作家的作品是很符合某些评论家的口味的吧。

看过之后,小说的故事本身并没有引起我很深的感触,也许,是这样的感触已经经历太多——表现“资产阶级的势利虚伪冷酷”的作品,从巴尔扎克到卡夫卡,已经堆积如山。打动我的,是此书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菲茨杰拉德身上那股纯真的颓靡味道。美国文学幽默轻快的传统到了他这里,添加了浓重的抒情和感伤,添加了东方式的悲悯和关怀,从而具有了非同一般的滋味。小说中的对话很多,细节很多,这样的小说很难写得不乏味,到了菲茨杰拉德这里,却被处理得津津有味。神经质的女人活灵活现,妙趣横生的比喻层出不穷,辛辣的议论一针见血,然而,那些令小说节奏停滞下来的长句的感怀,又具有抒情诗一般的气质。人如其文,写出这样文字的作者,究竟有过怎样的人生经历?这让我深感兴趣。

于是找来菲茨杰拉德的生平资料,果然符合我的猜测。如果把作家的生活和创作之间的关系分几种类型的话,菲茨杰拉德无疑属于人生经历和小说一样精彩的那种。出身贫寒,飞黄腾达,生活糜烂,苍凉死去,他不仅是一个作家,更是一个现实生活中的理想主义者,一边迷醉于尘世享乐一边仰望天空的孩子,他是污泥中绽放的黑色玫瑰。其实他是诗人,或者说,他是那种诗人气质浓郁的小说家,这决定了他作品的质地。他小说中细节的出彩来源于诗人那种为人间事物重命名的能力。

我坚信,那些积累在人类文明大厦角落的沉甸甸的作品,其内核都是一样的。世世代代,大家书写着同样的主题,只是用不同的结构和语调。文学的魅力,就在于那种种美妙的说话方式;文学,保存着人类言说的能力。

“美国梦”这样一个词怎么可以概括《了不起的盖茨比》所具有的全部内涵,冲破现实阴云的笼罩,我看到的是大海彼端那隐约可见的绿色灯光,那是盖茨比看到的,那是广告牌里的大眼看到的,那是菲茨杰拉德看到的,那是很多很多人都可以看到的。有的人,随着时光的消逝渐渐看不到了,有的人能看到却不再相信自己看到了,有的人一直都看得到,一直都在指着灯光的方向喃喃自语。那是一个恒久的姿势,那个姿势是美丽的。

达尔文物种起源读后感1000字

在《物种起源》中,达尔文以丰富的研究资料,严谨的科学论述,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引人入胜的文笔,向全人类庄严宣告了物种发展的伟大理论——进化论。在此之前,人类有关物种发展的认识一向笼罩在唯心主义宗教统治的阴霾中。人们认为人类以及地球上的各种生命都是至高无上的神明所创造的,神主导一切!各个物种都是孤立的,其间没有任何亲缘关联。达尔文本是一位基督教信徒,而他由于偶然的机会发现了宗教中许多违背现实的东西,于是开始怀疑《圣经》是不是真正的真理。达尔文是个极为认真的人,这也是他能抛弃神创论而研究进化论的重要条件。

在那个年代,违背教会之难,难于上青天。但乌云遮不住真理的光芒;黑暗无法阻拦人类追求真理的脚步。总有那么一批坚持真理的人,不畏教会等反对组织的压迫,坚持真理,经过几个世纪,几代人艰苦卓绝的奋斗,真理最后战胜谬误,人类最后见到了科学的曙光。达尔文就是这样一个为追求真理而不懈发奋的人。

然而,科学与唯心的斗争是长期的。直到在刚刚过去的20世纪90年代,有的宗教人士才承认了进化论。1996年,在生物进化论日趋深入人心的环境下,罗马教皇约翰?保罗二世不得不改变了教会对达尔文主义的否定态度,教廷不得不抛弃了“上帝创造世界和人类始祖”的信条。

而事实上,如今仍有很多人(主要是一些宗教信徒)否定并驳斥进化论。我不久前还看到一篇文章,文中仍然以神创论否定进化论。

由此,可想而知,在一百多年前,达尔文要否定残酷的教会的理论是多么的困难。读此书,让我知道了对待科学必须要认真,对真理,就要百折不挠地坚持。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所体现的认真精神同样值得钦佩。当他谈论到一些问题时,由于版面的限制,无法进行再多的论述,虽然书中提到的事例已足以证实他的观点,但他仍告诉读者,他在其他的文章中已有或将有对此问题更深入的论证。我想,对这种问题,能够不敷衍,充分体现了达尔文对科学认真、严谨的态度。

水浒传读后感1000字精选

“路见不平一声吼啊,该出手时就出手……”每当听到这义薄云天、豪情万丈的旋律,八百里水泊梁山上一百零八位好汉匡扶正义,替天行道的画面就会在我脑海里浮现。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中国文学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可谓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书中的人物几百年来为人们津津乐道。我觉得《水浒传》之所以有如此高的成就,是因为书中塑造的人物形象个个栩栩如生、个性鲜明。

他们身上除了具有高义薄云、除暴安良的共性外,每个人身上还具有与众不同的鲜明个性,甚至两个人物之间的性格是截然相反的。这种对比式的人物描写是《水浒传》中人物塑造的一大亮点,比如书中先后出场的鲁智深和林冲。

“花和尚”鲁智深为人坦荡,武艺高强。他爱打抱不平却又性格鲁莽,仗着一身好武艺,总是由着性子做事。华州城外,只因一言不合便勃然大怒,单枪匹马闯入城内,结果吃了他一生中唯一一次牢饭。

但鲁莽也有“好处”,若不是他一时兴起,三拳打死镇关西,恐怕连“鲁智深”也没了,只剩一个“鲁达”。要不是他在野猪林里飞杖隔过水火棍,林冲怕已被害死。当然,鲁智深的鲁莽急躁或许是一个绿林好汉必备的特点。确实,《水浒传》中的许多人物都和他一样“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

但也有一些人物却恰恰相反,他们行事谨慎,能忍则忍,只到无路可走时才最终被“逼”上梁山。其中的代表当属“豹子头”林冲。他紧随鲁智深出场,是鲁智深的好兄弟,却与鲁智深有着截然不同的个性。

林冲本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本来生活安定,家庭美满。只因高衙内看中了他的妻子,被三番五次设计陷害,妻子岳父全都自杀,他也最终被逼上梁山。从白虎节堂,东京牢内,沧州路上,直至柴进庄上,无不体现一个“忍”字。直到风雪山神庙,他终于不再隐忍,这才上了梁山。由此我们不难看出,他是一个逆来顺受、生性软弱的人。

鲁智深和林冲似乎是两个极端,剩下的都是“中间派”,不过是有的偏“莽”多一些,有的偏“忍”多一些,比如“行者”武松。

在书的十五到十八章,他表现出来的形象是顺从的。但宽容不代表软弱,经历了孟州城事件后,他对朝廷失望,从飞云浦到蜈蚣岭,一夜之间连杀十九人。可以看出他既不像鲁智深那样鲁莽急躁,也不像林冲那样一味隐忍,做事比较有分寸。

还有许多对比的地方。比如李逵和燕青,一个黑大壮,一个“小白脸”。再如王英夫妇,一个下流好色,一个漂亮高傲……无数的人和事在一百二十回中交织融合,真是相得益彰,相映成趣。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1000字左右

《海底两万里》主要讲述了19世纪连续发生了许多奇怪的轮船触“礁”事故,人们纷纷认为在海底存在着巨大的“海怪”。于是“我”应邀到“亚伯拉罕林肯”号上一同捕捉“海怪”,“我”阴差阳错的进入了“海怪”的肚子里,发现那其实是一艘装备先进的潜水艇,之后在里面呆了10个月。期间“我”参观了海底世界,在海底的平原和森林中漫步,游览了珊瑚王国,参观了尼摩艇长那椰子般大小的珍珠,还去了南极探险,与大章鱼搏斗……

读罢这本书,我感触颇深,尤其是对书中的几个主要人物。

首先是书中的“我”。“我”聪明、勇敢,在捕捉“海怪”时“我”没有一丝畏惧,当“我”被尼摩艇长俘后,“我”依旧没有胆怯地向尼摩艇长提出要求。另外,“我”还十分细心,能在一大堆贝壳中发现一个左旋贝。而且“我”很乐观,在被囚禁于“鹦鹉螺”上后。“我”并不消极地只想着逃跑,而是饶有兴趣地参观潜艇上先进设备和奇妙的海底世界,这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其次是“我”的仆人康塞尔。他对主人无比忠诚,什么事都是主人说了算,不管危险还是怎样,只要主人下命令,他就会立刻去干。当主人从船上掉进海里时,明知已经救不上来了,可他还是从船上跳下来,到海里去陪主人,这是多么忠诚的仆从啊!

然后是加拿大人尼得.兰,他性格急躁,脾气火爆,但他同时也十分厉害,能用捕鲸叉一下刺中鲸鱼的心脏,这需要多少年的艰苦练习啊!同时,他对“我”也非常忠诚。在南极探险返程极度缺氧的时候,他还把氧气罐中仅存的一丝氧气留给了“我”。

最后是尼摩艇长,他性格怪癖,他对陆地非常反感,但同时他又与陆地保持着一定的联系,不为人知。另外,他终年生活在海里,过着与鲁滨孙差不多的与世隔绝的生活。他还喜欢探险,他不停地在世界各地奔波。同时,他具有极强的报复心理,当海上的船只向他的潜水艇开炮时,他立刻指挥潜艇将船撞得粉碎。尽管如此,他的人性还尚未泯灭,他不顾自己生命危险,将一位锡兰采珠人从鲨鱼口中救出。他还将从海底挖出的金子送给陆上的穷人。这更给尼摩艇长增添了神秘的色彩。这样就使人物更丰满、更完整,使读者的阅读兴趣大大增加,这也是在写作中塑造人物时值得我们借鉴的。

这本书在写法上还有许多特点,同时也值得我们学习。

首先,这本书中有非常多的“暗示”,即在上文中为下文做铺垫,埋下伏笔,给读者一些提示,让读者先猜想一下,然后迫不及待地读下去。

第二,书中还给读者留下了许多想象的空间。提出一个问题,但不做回答,让读者自己去想象。

此外,这本书剧情曲折,运用多种修辞手法,使描写生动形象,令人有穿梭于海底的感觉,这是多么值得我们学习!

生命是什么读后感1000字

我常常想,生命是什么?

是那飞蛾求生的欲望告诉我?是那瓜苗不屈向上破砖缝的精神告诉我?还是那代表生命的心跳在告诉我?

是的!它们都在用行动无声地告诉我:它们有多么热爱生命!

即使那只飞娥早已知道,自己是逃不出人类掌心的,可它仍不放弃,极力挣扎,鼓动双翅,没有放弃一丝一毫的希望!即使那截瓜苗生活在没有阳光、泥土的砖缝中,都不怕困难,在这么恶劣的生活环境下努力成长,尽管它只活了几天;即使那代表生命的心跳声是如此短暂,可我们依然可以用它来为人民服务!

再查查本文作者杏林子的资料,我感慨万千:杏林子12岁就患上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大部分关节遭到损坏,手不能抬、肩不能举、头不能转、脚不能行。这一切使她的生活行动都困难重重,但凭着她坚强的毅力和数十年来的自修,杏林子被评为第八届“台湾十大杰出女青年”之一呢!现已有小说、散文、剧本等四十多本了。最震撼人心的是:杏林子做出了要把全部稿费捐献给“残障福利基金会”的决定。

是啊,生命是自己的,我们可以让它有价值,也可以让它黯淡无光。所以,我们要对自己负责。我们应好好珍惜生命,让有限的生命创造出无限的辉煌!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1000字大学

《基督山伯爵》是法国作家大仲马的压卷之作。这是一部以”复仇“为主题的书。本书开始于一场阴谋。“法老号”大副唐太斯受船主莱克勒委托,为拿破仑党人送了一封信,遭到两个卑鄙小人腾格拉尔,费尔南和法官维尔福的陷害,被打入死牢。在狱中,狱友法里亚神甫向他传授了各种知识,并在临终前把埋于基督山岛上的一批宝藏的秘密告诉了他。唐太斯越狱后找到了宝藏,成为巨富,从此化名基督山伯爵——一位睿智机敏,城府极深的复仇之神。他经过精心策划,报答了恩人,惩罚了仇人,最后将宝藏的秘密告诉了曾有恩于他的莫雷尔船长之子--玛西米兰。本书以复仇为引线,层层推进,紧密相联的情节发展中,抽丝剥茧般地一步步展开伯爵的复仇计划。

在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信念是不会绝灭的,它们有时会打一个瞌睡,但在完全睡熟之前,却会更加有力的复苏过来。人在顺境中,觉得祷告不过是空洞词语的堆砌,而一旦遭难受苦,他就领悟了向上帝祷告的语言多么崇高神妙。伯爵在暗无天日的牢房里生活了14年,他愤怒、绝望,向上帝祈祷。他坚守自己的信念,等待并怀揣着希望,成功复仇。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是我在读完《基督山伯爵》的另一感受。中国有句俗话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以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地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话。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之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让人读来如此痴迷。

把《红楼梦》和《基督山伯爵》两部著作作比较,基督山伯爵的复仇之路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对“天”的一种诠释,这与《红楼梦》有异曲同工之妙笔。但对人物的安排却大不相同,一个成功复仇,一个遁离尘世。基督山伯爵虽成功靠的却是天降的财富,脱不开拜物教的思想,于是也失去了对命运进行更为深入的思考的机会;贾宝玉虽失败却参透了命运的玄机,获得了人在物外的大彻大悟。我想,这当是《基督山伯爵》的文学价值一直为人诟病,而《红楼梦》却得到了文学界一致肯定的原因吧。

世界上无所谓幸福,也无所谓不幸,只有一种境况与另一种境况相比较。只有那些曾经在大海里抱着木板经受凄风苦雨的人,才能体会到幸福有多么的可贵。我会把从书中所珍视的“等待与希望”运用到生活中去,帮助我更好地追逐幸福。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1000字大学

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各种挫折,困难都会出现在我们的人生里,但是只要我们对生活抱有希望,那么任何挫折都会被我们打败。

《基督山伯爵》是法国作家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材料来源于警察局里一份名为《金刚石与复仇》的案卷。这是一个蒙冤和复仇的故事,大仲马运用他点石成金之笔,将一个现代生活的悲剧改造成了一部艺术作品,俘虏了不少读者。

故事情节大致如此:主人公唐泰斯是个正直善良的小伙子,远航归来,打算结婚,并且作了代理船长,前程似锦。可是他的才干受到船上押运员邓格拉斯的嫉恨,在邓格拉斯的策划下,他的情敌费尔南向当局告密,诬陷他是拿破仑党人,于是飞来横祸:在他举行婚礼时被逮捕,恰巧他的案件牵连到检察官维尔福先生的父亲,检察官为了父亲,昧着良心将唐泰斯定罪,把他关进伊夫堡阴森的地牢,唐泰斯在狱中曾满怀希望,以为维尔福会释放他,然而希望破灭,他起了轻生的念头。

这时他在狱中掘错地道和他相见的法利亚神父,法利亚神父是一位集人类智慧于一身的奇人,而且他掌握了一个宝窟的秘密,法利亚神父将唐泰斯造就成了一个学识渊博,无所不能的人物。法利亚不幸中风死去,唐泰斯计上心来,钻进了包裹法利亚尸体的麻袋,终获自由,随后唐泰斯根据法利亚的指示找到了宝藏,成了亿万富翁,改名为基督山伯爵。他得知摩莱尔船主曾为营救他出狱真心实意的出过力,并资助过他的父亲,是他的恩人,在船主处于破产境地,准备开枪自尽时,他及时地伸出了援助之手,给船主还清债务,并送给船主一条崭新的船。接着基督山开始实施他的复仇计划。使他的仇人都得到了应得的下场。

我觉得这部作品最吸引人的地方,便是大仲马那堪称神奇的想象力。书中有许多情节的设计都出乎人的意料,例如,基督山神秘的行踪,超乎想象的能力,以及渊博的知识,都足以让人叹为观止。主人公唐泰斯的经历可谓是艰难困苦。在伊夫堡阴森的地牢里,过着非人的生活;15年没有见过太阳,没有呼吸过新鲜空气;与亲人失去联系,那是常人无法想象的痛苦,但基督山伯爵却从未放弃过希望,生活的痛苦并未改变他正直善良的性格,只是加深了他对恶人的仇恨。他曾不相信任何人,却并未怀疑人性的善良。

基督山最后有一个好的结局,使恶人得到恶报,使好人得到幸福:漂亮善良的希腊姑娘海蒂融化了基督山冰冷的心,伯爵再一次有了新的希望。

在书的导读结尾处有一句话给了我深刻的启示:活着不能没有希望,生活的斗争不能没有智慧。

水浒传读后感1000字初中

路见不平一声吼啊,该出手时就出手……”每当听到这义薄云天、豪情万丈的旋律,八百里水泊梁山上一百零八位好汉匡扶正义,替天行道的画面就会在我脑海里浮现。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中国文学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可谓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书中的人物几百年来为人们津津乐道。我觉得《水浒传》之所以有如此高的成就,是因为书中塑造的人物形象个个栩栩如生、个性鲜明。

他们身上除了具有高义薄云、除暴安良的共性外,每个人身上还具有与众不同的鲜明个性,甚至两个人物之间的性格是截然相反的。这种对比式的人物描写是《水浒传》中人物塑造的一大亮点,比如书中先后出场的鲁智深和林冲。

“花和尚”鲁智深为人坦荡,武艺高强。他爱打抱不平却又性格鲁莽,仗着一身好武艺,总是由着性子做事。华州城外,只因一言不合便勃然大怒,单枪匹马闯入城内,结果吃了他一生中唯一一次牢饭。

但鲁莽也有“好处”,若不是他一时兴起,三拳打死镇关西,恐怕连“鲁智深”也没了,只剩一个“鲁达”。要不是他在野猪林里飞杖隔过水火棍,林冲怕已被害死。当然,鲁智深的鲁莽急躁或许是一个绿林好汉必备的特点。确实,《水浒传》中的许多人物都和他一样“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

但也有一些人物却恰恰相反,他们行事谨慎,能忍则忍,只到无路可走时才最终被“逼”上梁山。其中的代表当属“豹子头”林冲。他紧随鲁智深出场,是鲁智深的好兄弟,却与鲁智深有着截然不同的个性。

林冲本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本来生活安定,家庭美满。只因高衙内看中了他的妻子,被三番五次设计陷害,妻子岳父全都自杀,他也最终被逼上梁山。从白虎节堂,东京牢内,沧州路上,直至柴进庄上,无不体现一个“忍”字。直到风雪山神庙,他终于不再隐忍,这才上了梁山。由此我们不难看出,他是一个逆来顺受、生性软弱的人。

鲁智深和林冲似乎是两个极端,剩下的都是“中间派”,不过是有的偏“莽”多一些,有的偏“忍”多一些,比如“行者”武松。

在书的十五到十八章,他表现出来的形象是顺从的。但宽容不代表软弱,经历了孟州城事件后,他对朝廷失望,从飞云浦到蜈蚣岭,一夜之间连杀十九人。可以看出他既不像鲁智深那样鲁莽急躁,也不像林冲那样一味隐忍,做事比较有分寸。

还有许多对比的地方。比如李逵和燕青,一个黑大壮,一个“小白脸”。再如王英夫妇,一个下流好色,一个漂亮高傲……无数的人和事在一百二十回中交织融合,真是相得益彰,相映成趣。

西游记读后感1000字大学生优秀作文

一部古老的神话故事,但却引起了大多数人的喜爱,那就是《西游记》。小时候,我只是看动画片。但现在,我不仅看与读,而且还学会了思考。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神话故事。这一路上,他们求取芭蕉扇,翻过火焰山、三打白骨精历经了千难万险,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妖魔鬼怪的阻挠,终于取到了真经成了仙。这本书通过这些故事,体现出孙悟空不达到目的不罢休的追求精神。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个磨难让我想到了它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让我觉得自愧不如。记得小时候,我与父母一同登山观景,我兴奋极了,本来说一定要爬到山顶。好不容易爬了一小时,我们离山顶已经很近了,可我听登山的游客说景色并没有那么好,再加上我已经汗流浃背,望望山顶,我便坐在亭子里开始打起了退堂鼓,不愿再爬了。后来,听父母说,站在山顶,就如站在仙境中一般是啊,每个人的审美观不同,何况我怎能轻易放弃了自己的目标呢,也就等于放弃了我之前所挥洒的汗水!山顶就离我那么近,可我还是错过了!我应该像故事中的师徒四人一样,要持之以恒,不半途而废,正所谓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执着的像着自己的目标前进,相信未来的一天,我也能够取得那传说中那属于自己的真经!

今天,我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我很喜欢它,它给了我无限的乐趣。

说到这本书,给我感触最深的是孙悟空这个人物,他英勇顽强,作战勇猛,顽皮可爱,爱憎分明;尤其在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中,当白骨精第三次变成了一个老公公时,当唐僧猛念紧箍咒时,他忍着剧痛,为师父打死白骨精,更体现了他对师傅无限的爱。

当然,说到孙悟空,不得不提起他的兄弟猪八戒。他虽然有些好色,贪吃贪财,却又无时无刻,不停地照顾师傅,当孙悟空身体不舒服时,他就细心地关照师兄。

师徒四人中,最朴实,最善良,最勤劳的,就谁是沙僧了,他当两个师兄身体不好时,照顾得也可以算是无微不至。当然,他也是师傅最好的徒弟。

那么,说起唐僧这个人,他虽然有些固执,好坏不分,但他一心一意取经,不贪财,不贪色,善良体贴。

给我感触最深的故事,就要数乌鸡国辨妖了,尤其是后半部分,孙悟空忍痛辨出妖精当唐僧念过紧箍咒后,他已头痛不堪,但依然忍着疼痛,帮助两位师弟除妖。

大战红孩儿是我最喜欢的故事,当红孩儿用三昧真火把孙悟空烧得痛苦难堪时,又被龙王的凉雨水激了一下,激得他腰酸背痛,腿软筋麻,但他在被师弟救回时,仍是想着师傅,丝毫没有顾虑到自己的身体。

《西游记》是一部很好的书,推荐大家去看,看我国古典名著,传扬优秀文化!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1000字左右范文

什么是美?什么是丑?读完雨果的《巴黎圣母院》,我从中找到了谜底。

爱斯梅拉达美吗?当然美。她能歌善舞,魅力四射,可恶怡人;然而令她真正登上美的殿堂则是因为她心肠仁慈、对恋情的矢志不渝。沙多倍尔美吗?他俊秀洒脱、风骚倜傥、伶牙俐齿;然而他真才实学、摆弄情感,是一个地隧道道的纨绔子弟,你能说他美吗?敲钟人加西莫多美吗?他独眼、驼背、跛足、哑巴,形容丑恶,令人避而远之,然而他心灵纯粹高贵、勇敢机灵、嫉恶如仇,你能说他不美吗?克洛德美吗?他学识广博,申明显赫,然而他心坎阴险、手腕卑劣,是一个一本正经的伪正人。这样的人怎能谈得上美?那群乞丐,衣衫破烂、龌龊肮脏、位置低下;然而他们敢作敢为、极富正义感。他们不也令人肃然起敬,布满着动听的美感吗?由此可见,美更重视的是心灵,是内在,是品格;而不是表面,不是言辞,不是地位。

这是何等朴实的情理!然而世间又有多少人清楚其中的真理。君不见,大巷之上,身着奇装异服,发染五彩之色,满口粗言俗语,招摇过市而自认为美者,有之;公共汽车中,目中无人地大声喧闹、接听手机而自以为张扬个性者,有之;娱乐圈内,作为大众人物的明星大腕吸食毒的品、闹事斗殴、生涯腐烂而自以为洒脱、不可一世者,有之……试问这些人能明确什么是美,什么是丑吗?恐怕是他们以丑为美、妍媸不分吧。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人人都有寻求美的权力。从前常以“东施效颦”来讥讽那些本身前提差而敢于追求美的人,这种观点将被扔进历史的垃圾桶。美的内涵跟着社会的发展、时期的提高越来越丰盛、越来越多元化。人们由于思维的解放,能够勇敢地追求合适自己、别树一帜的美。但美与丑之间就不辨别的尺度吗?答案是确定的。适应国情,合乎社会公德,切合自身身份、年纪,能给别人带来愉悦的,是美的,应该鼎力倡导与宣传;一味追求独树一帜,却不顾社会公德、不顾本人国度的详细国情、不顾自己的身份春秋、不顾别人的审美感触,这样的行动就是丑的,应当鼎力批驳与反对。超短裙青春靓丽,充斥美感,然而学生不宜穿、年事偏大的人不宜穿、有着特别文明气氛的人也不宜穿。聚啸山林的梁山英雄的一些粗暴的行为习惯,在他们身上,在当时的社会可能有着一种阳刚之美,然而放之于当初、放之与某些人身上,恐怕就不妥。

美由心生,丑也有心出。一个人只有占有崇高的品德、高尚的心灵,那么在他(她)身上就会爆发出无可比拟的美感;反之,一个人假如内心昏暗、灵魂丑陋,那么即便领有潘安之貌、相如之才,他(她)也不会跻身美的殿堂。《巴黎圣母院》中这场美与丑的对决,孰胜孰败,众心知之。

阿q正传读后感1000字高中

鲁迅,作为一位“横眉冷对千夫指”的批判性作家,在小说中毫无保留的对阿Q所处的那个“吃人”的社会进行了辛辣的讽刺。他把一切人都描写成可怕的恶魔:赵秀才、假洋鬼子、吴妈,哪个不是在间接或直接地吞噬着阿Q的灵魂?读完以后我所感到的是内心无限的寒冷阴森。而在电影中却还尚存着一丝温情,像那么一缕阳光,透射如黑暗的时代,照耀着一片净土。

人物改变最大的是管土谷祠的老头儿。在小说中,作者一笔带过“管祠的老头子也意外的和气。”偏偏是这一句话,道出了老头儿对阿Q的不屑与轻蔑。而电影中老头儿一出场便是一个慈祥父亲形象,他留着大白胡子,时常温柔地劝导阿Q。他担心阿Q,在他去押牌室时嘱咐他早点回来;他关心阿Q,在被赵家赶出门后替阿Q还了钱。也只有他一个人真正为阿Q的死难过,结尾处他似乎喝醉了酒,一个人形单影只地走上桥。而阿Q也只对他一个人好,他掏心掏肺地讲出自己偷盗的故事。他在梦中革命,令人搬箱子时的那句话:“你年龄大了,歇着。”因为有了这么个不起眼的老头儿,因为有了这么个爱他的“亲人”,土谷祠似乎真的有家的感觉了。而仅仅多了这么一个形象,我便更加体会到阿Q的可怜可悲,更加“哀其不幸”了。

第二个有改动的人物形象是吴妈。小说中的吴妈就是个爱嚼舌根子,从内心瞧不起阿Q的市井妇女的形象。她因阿Q一句“和你困觉”的大喊感到厌恶得无法忍受,甚至要上吊。结尾处也丝毫不念旧情,看着押送阿Q的士兵,呆呆地,内心毫无波动。电影中吴妈却是一个善良贤惠的妇女形象。她温柔体贴,把阿Q当成朋友一般看待。她帮阿Q做饭,给阿Q打油灯。在阿Q生命的最后时刻,她看清囚犯是谁后的那一脸无奈与悲哀,似乎想责备阿Q的傻,却又悲痛地说不出话,只好默默地转过脸去,似乎是不让阿Q看到她脸上的泪痕。这样一个吴妈,不再令人反感,她成为了少有的真正关心着阿Q的人。这更让我感受到这个世界仍然有那么一点温情藏在人们心中。

结尾处,电影中的旁白说了这么一段话:“阿Q并没有断子绝孙,他的后代至今都没有断绝。”而小说中并没有。我想它是想提醒我们:或许我们每一个人都是阿Q的子孙——也许在我们身上的某个角落,藏着些许阿Q精神。

小说和电影出品的年代不同,一个是黑暗笼罩的时代,一个是新中国万象更新的时代,每个时代反映的思想是不同的。我更喜欢电影版《阿Q正传》,因为从中能感受到温情和希望。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1000字左右范文

这本书看完好几天了,那感觉就像是有一团说不清是什么的东西一直堵在心里,很想找人和自己探讨,很想让它澄清。书里面的经典情节很多很多,那里面展示的很多,我不能一一的重复,就这样借着几个点,简单的说几句好了,

让我印象深刻的场景是作者笔下的当时的那些建筑,那些奢华的象征权力的教堂,人们还不知道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以及为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做什么事情,一切都假借神圣的宗教,一切都假借神圣的教堂来展现,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也就是个人的才华,或者展示自己的能力,我想那时的人们,把人性深深地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的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从那许多的错综复杂的毫无章法的建筑群,我们不难看出,当时人们的内心是怎样的压抑,怎样狂躁,那些像雨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出来的教堂的尖顶,正是人们扭曲的灵魂在对着苍天做这无声的哀号!

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心灵深刻的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空的阴云,那阴云是邪恶的,你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的报复。可是你不能,因为如果你想刺痛那些邪恶,你就先要将代表着真善美的上帝打倒在地,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还有比人丧失本性更悲哀的么!

印象深刻的是这样的几个人物,代表美丽善良的姑娘——爱斯梅拉达。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貌,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那个落魄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齐莫多,送上的水和怜悯,对待爱情的牺牲,等,我们看到她是美丽的,她的身上心灵上没有污垢,她是没有被污染的。可是,这样的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是怎么样的对待呢?流浪,在最肮脏的环境里面生活,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被玩弄,被抛弃,被诬陷,被威胁,最后,作了彻底的牺牲。

书中描写了一个那样的社会,和在那个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物的状态,麻木的如那个弗比斯,最底层的如老鼠洞里的那几个隐修女,疯狂的副主教,还有尽全力反抗的最丑陋的卡齐莫多,副主教和卡齐莫多形成了人性上的鲜明对比,同样爱上了美丽的姑娘,同样的遭到了拒绝,他们的爱都是那么的热烈,那么的诚挚,可是,一个是占有,一个是奉献,已占有为目的的,当目的无法达到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毁灭,毁灭别人;以奉献为目的的,当无法奉献的时候,想到的也是毁灭,毁灭自己。

我想这也就是世界名著的真正魅力所在,他让人看到的不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他深刻的揭示了人类内心深处的一些活动,无论放在什么时候,什么社会,人的共性是始终存在的,对美好的向往,对美好的追求,对美好的赞美,人是一个天使和魔鬼的综合体,人和人的经历没有相同的,也就是说,社会本身就不可能让所有人享受到同等的待遇,这种不一样的待遇,让多少人的内心失去了平衡,失去了对美好的追求阿!林林总总的肮脏的巧取豪夺,充斥着我们的眼睛,振荡着我们心灵,我们该怎么办?

我想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答案。

悲惨世界读后感1000字优秀范文

《悲惨世界》是由法国大作家维克多·雨果于1862年所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涵盖了拿破仑战争和之后的十几年的时间,是十九世纪最著名的小说之一。故事围绕主人公一生所发生的事,融进了法国的历史、革命、战争、道德哲学、法律、正义、宗教信仰。反应了当时的法国社会现实。

雨果,众所周知的大文豪,阅历丰富,可生活背景却不是很好。这不是重点。让我们一起进入雨果笔下的悲惨世界。

小说的主要人物是冉阿让,这个人经历了波折的人生。年轻时为了姐姐和她的孩子因偷了一个苹果而被关进监狱,几次因为逃狱而被抓回。前后在狱里呆了十九

年。这是令人费解的。只不过关了他两三年,每次都是还有几个月刑满时而逃,这是何苦呢,这么多天都忍了过来,怎么这几个月就那么冲动?从第二次逃狱时,他

曾经历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可是,人的本能就是对自由的渴望,错误的行为始终都占着上风。真令人感到又同情又悲哀。

在第十九年时,他再次逃了出来。不知道还有多长时间刑满,他不想那么多了,他逃了出来。警察局下了通缉令,每人愿意放掉这个在逃的罪恶的苦役犯。他是一个堕落的人,从青年进去,出来时变成了中年。这个人没有,没有灵魂,他是一个行尸走肉,一个堕落的人。

逃出来后没人收留他,没有人给他一顿饭,一口水,他得到的是人们的唾弃和辱骂。他绝望了,这个时候,卞福汝主教收留了他,但他又偷了主教的东西,主教并

没有怪他,反而在警察面前掩护了他。他被感动了。灵魂开始回到他的身上,经过一番思考,他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堕落,并决心做一个高尚的人。读到这,我们也为

他感到庆幸,他终于重新做人了。

他开始信教,他也希望升入天堂。他成了一个好人,他隐姓埋名,成了尊敬的马德兰先生,又做了

市长。后来,因为一件偶然的事件,他为了救别人误认为是冉阿让的人而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他从一个令人尊敬的人又滑落到令人唾弃的人。大家遗忘了他做过的好

事。他又开始浪迹天涯。后来花重金收养了贫妇芳的女儿珂赛特。他俩以父女相称。冉阿让成了割风先生。珂赛特长大后和马吕斯相爱了。马吕斯是一个反抗皇上的

人,他推崇共和制。他们俩后来得到马吕斯的外公和割风的祝福。婚后,割风告诉了马吕斯自己的经历,告诉了他自己是冉阿让,一个苦役犯。马吕斯开始厌恶他。

后来,马吕斯无意中知道冉阿让救过自己的命和他做的种种好事,他和珂赛特一起去接冉阿让。可是,冉阿让已经到了风烛残年,在他俩的呜咽声中,冉阿让安详地

闭上了眼睛。

合上这本书,我陷入了沉思。雨果笔下的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形态饱满。冉阿让变好是因为主教,他感谢主

教,他参加了主教的葬礼。他救助穷人,宽宏大量。他放了沙威警官,放了这个处处相逼自己的人。沙威疑惑冉阿让为什么放了他,他明明可以杀了他。也许你们和

沙威的法律意识是一致的,冉阿让就是个苦役犯,就改遭人唾弃,就该呆在监狱里,而不管他做过什么事。有人曾想过吗?他做的好事也不能洗刷曾经他身上的污泥

吗?这个世界难道就这么不公平?他现在有的是一颗善良的心,他只是有着不好的过去,注意,是过去。那么,为什么要让他在江湖上隐姓埋名一辈子而不能光明正

大地做人呢?也许这就是“悲惨”的体现吧。

现在,我们的世界是和平的,是友谊的,是快乐的。我沉思,要珍惜现在的世界。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1000字左右

“复仇,不是一条路,而是一座森林,就像在森林里容易迷路,忘记自己从哪儿进来的。”

常人看来,复仇似乎是一个很阴森可怕的词语,其中隐藏杀气。很多时候,复仇是残忍的,因为它与鲜血分不开。不过,并非所有复仇都阴森可怖,杀气腾腾。复仇是分轻重与方式的,也讲究一种“度”。每个人的复仇方式不同,如果追根溯源,那就是理念的不同。有些人一心想着复仇,最终失去的方向,全然不记得自己是为何而复仇的了。像这样,只能称之为“屠杀”。因为,复仇不能过度,更不能迷失自我。

西方文化中,就有很多关于复仇的故事与名著。其中,最为经典的有两个——《哈姆雷特》与《基督山伯爵》。两者的复仇精神也是相同的,讲究宽恕,认为宽恕是复仇的最高境界。

一次恰到好处的成功的复仇,是要有长时间的准备的。《基督山伯爵》中的主人公基督山就是这么做的。

虽说从表面上看,这个准备很好做,只需等待时机的成熟。可这对于基督山来说,没有那么简单,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等待就是一种煎熬”。小说中有所描写——“爱德蒙贪婪地注视着这堆岩礁,它们渐渐染上了变化中的暮色……热血不时地往他脸上涌,他的额头泛出红色……任何一个赌徒把他的全部财产押在一盘骰子上时的急躁不安的心情,也会像爱德蒙在他希望即将实现时的感受这么强烈。”所以,别把基督山看成一位神,他也是有人性中贪婪的一面的。可他高贵的地方在于他克制住了,他没有使复仇的火焰占据内心。

复仇不能过度,这一点基督山做得很好。当他在面对陷害自己坐了十四年牢的家伙,他的做法是宽恕:他给了他一顿丰盛的晚餐,并放了他。基督山不让他死,让他痛苦地活着,去感受自己的罪过,背负着深重的罪孽,用一生向上帝赎罪。因此从一定意义来讲,基督山是基督的化身。由于上帝施恩,他才从这个坟墓走出来,他要替上帝来复仇。上帝为此派他前来,他便来了。再换个角度看,这又象征着基督教。基督教讲究宽恕,其中有这么一段祷告——“求你今天赏给我们日用的食量,求你宽恕我们的罪过,如同我们宽恕别人一样;不要让我们陷于诱惑;但救我们能免于凶恶,阿门。”

《哈姆雷特》也类似,在哈姆雷特与雷欧提斯都中毒剑倒地时,他们互相宽恕了对方。因此,这场剧才能显得更震撼人心,也更能净化人们的心灵。

然,中西文化复仇的定义不同,中国不会用宽恕来终结一场复仇,而会斩草除根,不给对方留任何后路。许多武侠小说中的情节亦是如此。可如果只顾复仇,那便失去了活着的意义,因为复仇根本不是最终的目的,经由苦难让自己感知,进而让被复仇者醒悟,最终达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甚至达到“惠泽天下”,这种人性高阶的殿堂才是人生更有意义的所在。所以,不要让复仇毁了自己。

学会宽恕,它是人类之心最高贵的地方。

谁动了我的奶酪读后感1000字左右

看完《谁动了我的奶酪?》一书,确实是一本能引起思想共鸣、发人深省的好书,书中描述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和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对于奶酪发生变化所持有的态度和采取的做法正是每个人在面对不同的环境时常常遇到的,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消极颓废、牢骚抱怨、探索发现、努力开拓”等或积极或消极的思想和行为一直以来都伴随在不同的人生阶段,我们做的每一件事都可以在他们身上找到对照的影子,很多本来可以做好的事情在消极因素的作用下没有做好,很多原本做不到的事情在积极因素作用下反而取得了成功,关键在于我们的选择,是选择向嗅嗅匆匆那样立即采取行动,还是向哼哼那样抵制变化,或者向唧唧那样逐步适应变化。

决定选择的因素有很多,有饥饿的压力、辩证的思考还有直觉的判断,但我觉得在这个故事中很少言语提及的“鞋”是影响选择非常重要的因素,我认为他们的鞋不仅仅是物理意义上的鞋,更是一种生存技能、一种前行工具。最初的他们都是穿着鞋子不断的奔跑找到了奶酪,虽然都是在误认为奶酪C站奶酪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前提下做出的对处置鞋子的判断,两者的态度是截然不同的,嗅嗅匆匆将鞋子两端的鞋带系好挂在肩膀上,而哼哼唧唧却将鞋子丢在一边,穿上拖鞋,想当然的以为再也不用穿着鞋子奔跑着去寻找奶酪了,鞋子好像已经无关紧要了,穿着宽松的拖鞋享受美味的奶酪再发出“人生至此、夫复何求”感叹。然而,当环境发生变化奶酪被人搬动了之后,时刻将鞋子带在身上的嗅嗅匆匆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反映毅然冲入迷宫寻找新的奶酪,而将鞋子束之高阁的哼哼唧唧却需要长时间的思考和适应,到底该何去何从。

这也是大多数习惯了安逸生活、习惯了固定模式、习惯了一成不变的人的真实写照,无论是企业家、还是上班族,之前大家用掌握的技能在茫茫迷宫中找到一块看似“稳定、保险、永不会消失”的奶酪,享受奶酪存在带来的满足、享受拥有奶酪带来的光环。在奶酪充足的相对轻松的工作和安逸的生活中,原先找奶酪穿着的跑鞋已不知所踪,大家都换上无法奔跑的拖鞋,逐步形成思想保守、盲目乐观、固步自封、不思进取的心态,任何人想创新、想变化都会招致围攻、招致抵制,大家都同化成一个模样,享受着已不在新鲜的奶酪却不自知。

然而当环境发生变化已没有奶酪可供食用的时候,穿久了拖鞋的我们已不再具备当初寻找奶酪时掌握的技能,已完全没有当初寻找奶酪时一往无前的勇气、所向披靡的激情,但对重新冲入迷宫寻找奶酪的犹豫归根结底还是来自于没有跑鞋的惧怕,来自于对能否有能力找到奶酪的疑问。

环境的变化是永恒的,是我们必须直面必须接受的事实,我们能做的就是将跑鞋系在肩上,并常常对鞋子进行保养,时刻准备着重新冲入迷宫去面对工作中不断变化的形势,不断去寻找应对的新方法,才能真正让奶酪变得用之不完、取之不竭。

阿甘正传读后感1000字大学

老实说,我很赞同一句话。人一简单就快乐,一世故就变老。做个简单的人,享受阳光和温暖,生活就是如此。

在我眼里,我完全不觉得阿甘跟我们正常有什么差别?反而我更加的从他身上感受到了许多的我们正缺少而逐渐迷失的一切。是的,刚开始我不能不用着同情的心去看待他,智商这么低?给欺负也不还手?给当傻子看?后面逐渐的发现我内心一点一滴的给阿甘感动着。

我是被感动的,他对巴布与中尉的友情,纯洁的让人伤感。巴布死了,一个时阿甘最好的朋友,也跟阿甘是这么的纯洁单纯。然而阿甘还是做到了对巴布的承诺,买下了船做船长,完成巴布身前的愿望。中尉是个地地道道的大男人,愿意死在战场上也不要苟且偷生的过着残疾的生活。然而阿甘在后面用自己的行动让中尉懂得了活着的意义,也改变了中尉的一生。

我是被感动的,他对珍妮的爱情,从头到尾都是始终如一的专一而深沉。我并不认为一个智商低的人就会不懂得什么是感情什么是爱情。阿甘正好完全的诠释的告诉我们他的爱情,简单与那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深沉。永远站在珍妮的身边支持保护,哪怕珍妮总是抛弃他,他仍然为珍妮的一句话努力做好自己,永远为珍妮而等待不改变,最后让流离的珍妮找到了自己最终想要的生活和自己的生活。

我是别感动的,他对他妈妈的亲情,乖巧而懂事,这份爱也是那么纯净的深沉。

怎么说呢?内心给阿甘一点一滴的感动着温暖着。反而我真的觉得他是幸福与幸运的。就凭着他那份简单的头脑,让他的生活过的如此的幸福。我为他脱离脚器飞奔,进入美国大学橄榄队,拿到越南英雄章,练就了一手好的兵乓球技,拥有妈妈巴布中尉珍妮还有他的小儿子,拥有好的生活资金与追求者。不仅他在丰富自己的生活意义,也帮助了许多人明白自己寻找生活的意义。

然而其实在阿甘的身上,有着我们都慢慢失去与迷失的东西。让我们真正的明白自己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告诉我做人坚强勇敢,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不需要理会别人如何的看法,不必介意别人的针对。对。阿甘总在幸运之神中幸运的,然而不是他的巧合,而是他自己的人生价值在改变自己。似乎不用说的太明白清楚,我们也该自己知道自己该怎样做了?

阿甘很简单,却做出了许多成功让人感动的事迹。阿甘证明一个人的价值不是靠智商而决定。阿甘妈妈让我知道,爱是不分智商?珍妮让我明白再怎么追逐也不要迷失自己。巴布让我知道幸福就是这么简单。中尉让我明白到如何明确自己的人生价值……阿甘是幸福的,拥有好的生活与创造了不同的生活价值。然而又是不幸的。他爱的人都一个个的离开他而去。巴布走了,妈妈走了,珍妮走了……剩下的就是他与他的聪明小孩在夕阳西下湖里静静的钓鱼,温馨的两父子一致的小歪头背影,让人内心莫名的伤感。

从阿甘身上感受的实在太多了,然而我却词穷的不只如何去诠释阿甘带给我的震撼与那份感动那份激励。

阿甘,我敬佩你!

水浒传读后感1000字大学生必备

他,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戒刀两口,擎来杀气横秋;顶骨百颗,念处悲风满路。

水浒传中的武松可以说是一个形象最为突出的人物之一,景阳冈打虎、斗杀西门庆、醉打蒋门神、大闹飞云浦、血溅鸳鸯楼……尽显英雄本色。他敢作敢为、恩怨分明、有仇必报,豪爽的性格深深吸引了我。

如此光明磊落,行侠仗义之人,最终为何选择出家?带着这样的疑问,我再次走进了《水浒传》。

“小人因与哥哥报仇雪恨,犯罪正当其理。”

武松父母早亡,他跟着哥哥武大郎相依为命。后来武大郎娶了潘金莲,本以为一家人其乐融融,可悲剧也开始了,潘金莲背叛武大郎,不断和西门庆来往,她听了王婆的建议,毒死了武大郎,武松得知后,愤而报仇,杀死了潘金莲和西门庆,被流放孟州。

孟州的张都监请武松来家,还将丫鬟玉兰许配给武松,武松也没拒绝,也想成家立业。可没想到张都监和玉兰将其灌醉后诬陷他偷盗。武松又被流放到恩州。在途中遇到两个心怀不轨的人,从而得知蒋门神等人都在张都监家里,他赶回孟州,先到张都监家里,不分青红皂白,将丫鬟、管家等人都杀死了。到了鸳鸯楼,二话不说,举起刀就砍。不一会儿,张都监、蒋门神等人就成了刀下鬼。他在墙上用血写下了八个字“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经历了这些事后,武松对家庭似乎没有那么向往了。而他的好友们也相继离去。

最与他亲近的是张青,孙二娘,施恩,宋江和鲁智深。可最后,鲁智深坐化了,孙二娘被杜微飞刀杀死了,张青死于战乱之中,施恩也在常熟之战中落水而死,武松也在讨方腊中断了左臂。而宋江得知武松断臂后,只冰冷冷地说了一句“任从尔心”,竟然随便武松干什么了。这是一个结拜兄弟该有的口吻吗?这是一个曾经一起南征北战、出生入死的好兄弟该有的口吻吗?这是一个梁山老大对为自己立下功劳的兄弟该有的口吻吗?当然,武松明白一个好汉断了手臂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不能再替天行道、为民除害,不能再在江湖上呆下去了,也意味着人生不再为自己所愿。

此时的武松,因为兄弟的离去,自己的断臂,他已经心灰意冷了。

“我平生只打天下硬汉,不明道德的人。”

其实,早在孙二娘把武松打扮成头陀时,成了行者,便说这是“前缘前世”。

现在看来这算是“剧透”了。武松已经看破红尘,看破世俗,对这世间不再留恋。似乎出家对于他来说才是最好的结局。

武松是孤独的,也是值得敬佩的,与那些沉浸在金钱和美色的人相比,他更是值得尊敬的。他本可以带上金钱,过着一辈子衣食无忧的日子,但是他不愿意。他不愿意苟且的活着,如果没有用自己的双手在有生之年创造出自己梦中的天地,他也要在佛经声声中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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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前有一个叫愚公的人,他的家门前是太行、王屋两座巍峨的大山。愚公一家从来都没有看过外面的世界,他们决心把这两座大山挖掉。说干就干!第二天一大早,愚公一家就拿着镐头、铁锹开始挖山了。有一天,有个叫智叟的老人路过愚公家,看到他和他的儿子们正在卖力地挖山,不由得嘲笑:“果然是愚公啊,愚到家喽!”愚公立即反

  • 《文章》读后感(共20篇)

    读后感大全时间:2022/6/29 8:20:50

    没有人生来就是英雄,总有人用平凡成就伟大。2020年的春节,一场突如其来瘟疫笼罩着祖国的九州大地,谁也不会想到,今年从武汉蔓延至全国各地的新型冠状病毒是如此的恶毒,无情的夺去了很多人们宝贵的生命。然而,以八十多岁的钟南山爷爷、七十多岁的李兰娟奶奶等为首的抗疫专家、抗疫英雄们为我们日夜奔波的劳累着,不

  • 《三国演义》读后感精选(20篇大全)

    读后感大全时间:2022/6/29 8:58:40

    最近我看了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东汉末年爆发“黄巾起义”至东吴灭亡,中国统一的故事。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桃园三结义”、“草船借箭”、“火烧赤壁”、“空城计”等故事······认识了很多英雄人物,比如:刘备头脑灵活、能说会道,但很自大,目光短浅,不听诸葛亮的预测,结果战败,被火

  • 关于《再见了亲人》的读后感大全(精选3篇)

    读后感大全时间:2022/6/29 9:37:30

    星期五,赵老师带领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叫做“再见了亲人”。这篇课文的主要类容是:“本文记叙了1958年中国人民志愿军最后一批官兵离朝回国时,在车站上同朝鲜人民依依惜别的动人情景,表现了志愿军和朝鲜人民比山高比海深的真挚情谊,赞扬了中朝两国人民用鲜血凝成的伟大友谊。在这篇课文中,我最喜欢的句子有:“是

  • 有关中外名著读后感的优秀范文大全赏析(20篇集锦)

    读后感大全时间:2022/6/29 10:19:20

    "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追风筝的人》,这本书已经读过三遍了,每一遍都会被深深的感动。我始终在追寻,到底触动我的是什么?那柔软细腻的笔触,那毫无矫揉造作的描写,那关于童

  • 关于《细节决定成败》的读后感大全(精选8篇)

    读后感大全时间:2022/6/29 11:06:10

    细节是什么?名牌鞋里的一粒沙?胜利之路上最意外的绊脚石?都不对。汪中求先生在书中一下点中要害:“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的多数情况总还只能做一些具体的事、琐碎的事、单调的事,也许过于平淡,也许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的不可缺少的基础。”随着经济的发

  • 《在人间》读后感大全赏析(精选20篇)

    读后感大全时间:2022/6/29 11:44:00

    这是19世纪的*作家高尔基的一部著作。这本书就是对自我最苦难的下层生活的艺术记录。读了这本书,让我第一次很深入地接触到了在高尔基时的社会和人们是怎样的。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他4岁丧父后,她的母亲便改嫁了,于是他住到外祖父家。11岁时,母亲去世,外祖父所开的染坊破产,家境逐渐走向贫困,自私、势利的外

  • 《赢在执行》读后感(共6篇)

    读后感大全时间:2022/6/29 12:23:50

    最近读了余世维先生写的《赢在执行》这本书,看完之后感慨颇多,受益匪浅!余教授对“执行力”的定义非常简练:保质保量地完成自己工作和任务的能力。虽然看起来很简单,做起来难,但这是执行力的根本,在其位谋其事,如果我们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每项工作或上级指派的任务,就叫做执行力。作为一名公司员工来说,对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