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斯通纳读后感1500字
一个勇者有过的失败不失意的人生: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
斯通纳是本书的主人公,全名叫威廉·斯通纳,《斯通纳》便是讲述斯通纳一生的故事。斯通纳出身农场,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斯通纳就读于密苏里大学,大二时受斯隆教授的影响,由农业机械专业转为英国文学专业,之后又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然后留校任教,由助理讲师最后成为拥有终身教职的英国文学系教授,还担任着系主任。
斯通纳的友情。与其关系最好的朋友是费奇和戴夫·马斯特斯,可惜戴夫在一战中死于法国,斯通纳一生中无数次回忆起这位好朋友。他们相识于大学时期,便成了一生的好友,多么难得。拥有相伴一生的挚友,是多么幸运的事情,这是我人生中非常珍视的部分。
斯通纳的婚姻。斯通纳的妻子叫伊迪丝,刚与斯通纳相遇时,她漂亮、优雅,让斯通纳为之动情。通过努力,斯通纳终于抱得美人归,这让斯通纳多么激动!可是,他却在结婚一月便意识到自己婚姻的失败,他痛恨自己的草率,但是却不可挽回,三年后他们生了一个女儿格蕾丝,希望借此机会能够缓和二人之间的关系,但伊迪丝并未尽到一个妻子的责任,斯通纳独自承担了女儿生活的一切。
斯通纳的亲情。女儿的生出,给斯通纳痛苦的生活带来慰藉,斯通纳与女儿格蕾丝度过一段最美好的时光,他们一起在书房中,斯通纳看书、研究、写作,格蕾丝一个人趴在小桌子上写作业或者画着幼稚的画,偶尔他们交谈几句,说笑着。由于斯通纳与妻子伊迪丝的婚姻关系不和谐,导致伊迪丝将对丈夫的恨意,转移到了对小格蕾丝的控制上。她故意打断斯通纳与格蕾丝相处的和谐,从中作梗,她希望格蕾丝能够按照她的意志来成长,从此格蕾丝的生活变得压抑、沉重。不幸的童年经历,让格蕾丝的性格变得叛逆、任性。她明知自己不爱爱德·弗莱,但是为了逃离这个令她感到压抑、沉重的家,这个像监狱一样的地方,她选择故意怀孕,而这时的她只有十七八岁。多么令人痛惜!
作为父亲的斯通纳,一直都明白妻子伊迪丝对格蕾丝的所作所为,他想让格蕾丝前往哥伦比亚大学读书,远离这里。可是,格蕾丝却没有这样选择。在伊迪丝的控制下,格蕾丝跟爱德·弗莱结婚了,但是他们互不相爱,婚后六个月,爱德选择去参战,很快便战死在太平洋战场上,而此刻格蕾丝的孩子还未出生。孩子出生后,随了他父亲名字叫爱德,但是基本跟随爱德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格蕾丝从此染上了酗酒,她似乎从十岁以后就变不再开心,就是一个死去的小孩了。原本活泼可爱的格蕾丝,最后却成为了一个悲剧,这悲剧的根源与其父母的婚姻悲剧息息相关,甚至她就是父母婚姻悲剧的牺牲品。她原本是一个多么美丽的、活泼的小女孩啊!
斯通纳的婚外情。凯瑟琳也是密苏里大学的年轻讲师,也是斯通纳出轨的对象,她美丽、热情,让斯通纳为之着迷。凯瑟琳也许才是真正爱过斯通纳的人。这种畸形的婚外之情早晚会被败露,不被世俗所容忍,当凯瑟琳明白斯通纳不可能离婚,也不可能放弃教职,她便独自离去,再未与斯通纳相见。也许,真正的爱是成全。在凯瑟琳出版的一部著作中,她写着“献给威·斯”,足以说明一切。如果用现在人的价值观来评判,这种爱是不值得的,凯瑟琳的爱建立在对斯通纳妻子伊迪丝的伤害的基础之上,可是斯通纳也是个悲剧婚姻的受害者。
凯瑟琳是斯通纳爱着的人,可是他却不够勇敢,他没办法放弃格蕾丝,放弃教职,放弃名誉,他很懦弱。斯通纳也爱过伊迪丝,但是这种爱不够的,就像斯通纳在晚年时想:如果当时他爱伊迪丝更多一些就好了。是啊,他如果更爱伊迪丝一些,伊迪丝会不会好一些,也会对他更好一些,会不会就不会牺牲格蕾丝。斯通纳晚年时,也就是他得了癌症快要死去的时候,伊迪丝竟然开始关心起他来了,到了人生最后的阶段,曾经互相折磨的种种似乎都可以不再计较,反而产生一种坚定的支持和同情,愿意去关心斯通纳了,可是斯通纳是要死了的……
纵观整部小说,整体的节奏是缓慢、压抑,讲述一个普通人一生的故事,他的生老病死、他的求学教书生涯、他的亲人朋友,还有他的婚外恋情,看小说中的人物悲欢,去探索普通人的情感,去探求人的终极追求“爱”,我们该如何爱人,如何对待他人与自己,过好这并不完美的一生,太多遗憾、太多妥协、太多悲怨、太多凄苦还有疲惫,可是依旧要好好地度过,最后入土为安。
第2篇:《斯通纳》读后感
“大学老师是些什么样的人?”现在还有人对这一问题感到神秘、甚至感到兴趣吗?美国一个教授作家约翰·威廉斯的小说《斯通纳》,写了大致20世纪上半叶一个大学老师的经历。
斯通纳是美国中部一个农民的儿子。上世纪初,他父母在日渐贫瘠的土地上艰辛劳作,生活艰难,他从小也就一边上学,一边帮着父母干活,到19岁的时候已经就有点驼背了。他也就可能像他父亲一样度过农民的一生了,但是,有一天父亲和他谈了最长,虽然也就几分钟的一次话,说他“琢磨着”要让他上大学,斯通纳也就这样带着家里赊来的25美元,来到了密苏里大学农学院,一边读书,一边寄宿在附近一个亲戚的家里干活挣取食宿。
然后,可能是一个文学课老师触动了他,他大二停了农学院的课,开始主要上文史哲的课程,还学会了古希腊语和拉丁语。后来他幸运地留校做了助教,出版了一本书之后,又获得了终身教职,但直到退休前夕也还不是一个正教授。他也成家生女,虽然和妻子长期不谐;介入了校园政治,和一位系主任也长期不对付,他有过几个好朋友,也有过一次铭心刻骨的外遇。教学也越来越吸引学生,甚至变成一个言说的传奇,但也仅此而已。变成文字出版了的有价值东西可能影响人们许多年,但授课所产生的感染则往往是人走灯灭。他到他六十多岁退休的前夕,发现了癌症,他走了,人们也就渐渐把他忘了。
他是一个凡人吗?可以说是,但又不是。他既不是那种富有创造性的天才;也不是道德高尚的圣徒,或者说在各方面都能为人师表,他是一个尽职尽责的好人,虽然有些事情做得也不是特别智慧。但是,我们从他身上,还是能发现一些与众不同的地方,尤其是一些很适合做大学老师的特质。
在大一的课堂上,当他的英国文学概论老师斯隆朗读出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的第73首的时候:
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见每年的这个季节
黄叶或尽褪,或三三两两
……
他心里一定有什么东西被触动了。但是,当老师问他这首诗的意思,他只能结结巴巴地反复说“意思是……”,却再也说不出什么了。但他的内心一定有了某种深深的感动,才导致他后来弃农学而转向人文,不然不会作出如此的选择。但他那时还只是被感动,尚不能清晰地表达这种感动,更不要说去感动别人,他后来是通过更多的学习和体悟、更多的训练和实践才渐渐获得了一种通过授课也能感动别人的能力。
所以说,作为大学老师——抱歉,我这里是指真正的大学老师,他们在大学中一定要达到某一数目,并且处在比较中心的地位,一所大学才配称得上一所大学——
第一,他们有一种被感动,乃至也感动别人的能力。首先,他们能够发现和欣赏具体知识或作品后面的美和真,其次,他们能通过口头或书面的语言把这种感动传达给别人。这不一定都是通过他们自己的独特创造,但他们至少能够理解这种创造。他们有的还能通过创作感动别人,如这本小说的作者威廉斯;有的却还主要不是通过创作,而是通过授课来感动别人,如这本小说的主人公斯通纳。
第二,他们还有一种对教师工作、研究工作本身的热爱,就像斯通纳的文学老师斯隆说的:“前提是你得发自内心喜欢这种事儿。”他们当然也要考虑生计,要考虑养家糊口,但他们对他们的工作也有一种作为目的本身去热爱的动力,即他们有一种自动力。他们不仅仅是作为手段地去热爱知识、而且还是热爱其中的真和美。所以,真正的大学老师其实是这样的人:你不需要打卡,不需要考评,你给他们闲暇,他们自己就会不可遏止地要去读书、写作、或者上课和学生交流。重要的是大学要找到这样的人,容纳这样的人。一所大学找到了足够多的这样的人,大学其实就可以基本“无为而治”了,或者只需一种服务性的管理,它却还是能够成为一所好大学。
这就要说到大学的本质了。人们一直会说大学是培养人才、甚至于培养“国家栋梁”、“文化精英”的地方,说大学应该是学生本位的;但这可能只是说到了大学本质功能的一个方面,甚至不是先决的方面。斯通纳的朋友马斯特思曾经有一次很郑重地讨论他所理解的“大学的本质”,他说大学其实是一个“庇护所”,是这样一些人的“庇护所”:这些人无力、或者不愿在外面的世界上竞争,不想在政界、商界竞争,甚至就是外面世界竞争的失败者,是外面世界的“弃儿”,但他们也得活下去啊,大学就是让他们按其心愿活下去的一个场所,“大学就是为这个世界的弃儿而存在。”大学不仅是各类精英的一个养成所,还是一个在校园之外近乎是“无能之辈”的庇护所,甚至像养老所,这真是有点诡异,而就是由这样无能之辈来培养各类精英,这就更加诡异了。
但这可能并不诡异,外面的世界是一个功利的世界,一个大多是和物和权打交道的世界,但大学的本质或核心却不是这样。前面说到的感动和热爱都是非功利的,非物质的,非手段的,即它们触及到精神,触及到知识和真理的目的本身。由这样一些能够意识到目的本身的人来在大学里教授知识,甚至也创造知识,可能是最好不过的了。
当然,上面所说的大学老师们并不一定都能成为创造者,但他们至少是精神的传承者,是薪火的传承者。他们触动学生,他们也互相触动。触动最深的学生也就可能成为教师,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一种传承。
他们是幸福的吗?当然是的。多少人只能将自己的工作当作一种致富或谋生的手段,而他们却是做一种工作本身就是一种自在目的的工作,他们会因这工作本身得到最大愉悦,然后才是其保障。
仍以斯通纳为例,他的确有许多不幸,他所在的系主任长期压制他;他的妻子和他的生活很不融洽——他的妻子其实是有点艺术气质的人,但终究两人性格不合或对婚姻准备不够而总在冷战;这种冷战甚至影响到他的孩子:他的很有天分、但也需要保护的女儿后来一事无成且酗酒。但他最后和系主任还是达成了某种妥协的和解,和他的妻子达到了更大的和解。他的一生基本还是幸福的。他有很少但很好的几个朋友。他吸引了许多的学生。他热烈地追求过,挚爱过,也得到过挚爱。而最重要的,他从田野里走了出来,找到了他一生衷心热爱的工作——大学老师。所以,斯通纳在退休的告别晚宴上会说:“我已经在这个大学教了将近四十年书,我不知道,如果我不做一名教师我还能干什么……,我要感谢你们所有的人,让我来教书。”
但我们还不知道今后大学在外部世界金钱和权力的夹击和侵蚀下会怎样演变。如何让大学始终保有这样的一批人可能将变得十分关键。斯通纳认为系主任的得意门生沃尔克就是属于“外面那个世界”,“我们不能让他进来。因为我们这样做了,我们就变得像这个世界了。”我对这一道理不怀疑,但对所指的具体对象倒是有点怀疑。门生且不论,那位系主任看来倒不像是“外面的人”,而也是一个够格被大学“庇护”的人。也就是说,即便都是够格被称为大学老师的人们,也还是会内斗的。而且,由于涉及到对真善美观念的不同理解,斗争起来可能还更加固执,于是他们也可能会互相排挤。这当然是不幸的,因为他们还要和外面的世界及大学里真正的外人抗争。好处是有些思想辩论和斗争会促进知识的发展,虽然这样的斗争最好是始终限制在观念的领域内。(何怀宏)
第3篇:斯通纳读后感
斯通纳的原生家庭是农家,父母都是农民。斯通纳也本没有什么自己的思想,做任何事情似乎都是被动的。
他的父亲或许只是认为让他学农才能更好回家种庄稼,能够改变穷困不堪的生活,才咬紧牙关倾其所有让他上大学。好在那时,上大学也不是很难的事。说上就上的事情,斯通纳就上了。
斯通纳的农学成绩是优秀的,但文学成绩很差,以至斯隆老师提出的最简单的问题,他都回答不出来。就像现在农村的孩子,理科成绩往往很好,但语文、英语就是学不好,就是因为少儿时读的书太少了,先天不足啊。
当然,斯通纳有着父母农民一般的吃苦、耐劳、坚韧、顽强的持久能力,虽然不具备多大的天赋,但还是被斯隆老师认为是当文学教师的料,于是在斯隆老师的建议下,他瞒着父母转系了。
父母感到空前的失望,本以为他大学毕业就可以回到小农场干活,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没想到儿子根本没有学农,而是学了无甚用处的文学。
父母哭泣之后,还是支持他读了文学研究生。
毕业了,斯通纳留在大学里开始了他教书生涯,其间对一个漂亮女生一见钟情,展开追求,居然成功了,伊迪丝就成为了他的妻子。
一结婚就知道,这是一个糟透了的婚姻,但斯通纳还是忙完家务再忙教学,一直了无情趣地维持着,甚至对于无性婚姻的现状也坚忍地接受着。
伊迪丝只是为了有个孩子,才“放荡”了那么一小段时间。怀上女儿格蕾斯之后,又使婚姻处于无性状态。
格蕾斯出生了,伊迪丝根本不抚养,连为女儿换尿布之类的事情,都不做。斯通纳做,在做中感受到天伦之乐。
斯通纳对教书倾心全力,也使得他忘却了婚姻的痛苦。
但他凭着学术良心,坚持学术道义,明明知道系主任劳曼克思有意让一个学生的论文答辩过关,但他坚决不让。
这个学生连起码的文学常识都不知道,只是能将劳曼克思给他的答案背得滚瓜烂熟,表达得无比畅通而已。随便问一个简单的问题,就露馅了。
就因为斯通纳坚拒系主任的建议,不畏系主任的威胁,由此结下来一生的梁子,让他倍受排挤、打压。他无怨无悔,显示了一个学者的尊严。
斯通纳一生中唯一幸福的一些日子,是与凯瑟琳相恋的日子。这一婚外恋最终传到了妻子那里。
然而,妻子一点儿不妒忌,一点儿也没影响到她的日常生活,似乎反而得到了心理上的安适,得到了灵肉上的解脱。
而劳曼克思则开始谋划利用斯通纳婚外恋一事进行卑劣的报复(有意思吗?大学里不乏有这么样的人,自己学术不良,一旦有点小权,就忖思害人)
凯瑟琳为了不拖累斯通纳,悄然离去,不知所踪。
多年之后,斯通纳在一本著作中,找到了她,看到了扉页上的献辞——“献给威·斯”。
爱并没有消逝,而是永恒。
面对如此炽热的爱情,斯通纳并没有勇气与相爱的人浪迹天涯,而是继续着自己无爱的婚姻。
在无爱的家庭里,他的女儿格蕾斯也逐渐显露出她母亲那样的性情,最终实在受不了,就决定逃离这个“地狱”,轻率地与一个人结婚生子——这又是一个无爱的婚姻。她的丈夫为了逃避家庭责任,就去参军,死在了战场。
当斯通纳临死时,格蕾丝还只是高三学生。
人的一生就是这么过了,短暂得如同一呼一吸。
人,活得有何意义?
他的父母劳累一生,穷苦终身。
父亲直接死在农田里。
朋友马斯特思为了看欧洲,借为了国家而战的民族情绪,还未曾毕业就死在了战场上。在这一点上,斯通纳并没有在狂热的时代潮流中迷失,而是坚持了自己内心发出的声音。
老师斯隆愤世嫉俗,抑郁而终,值得这样活吗?
斯通纳不求名求利,非常平淡地过完了一生,在学术上也无什么建树,只不过是履职勤勉而已——一个中规中矩的老师而已。
他的人生有何意义?
他憋屈地活着,忙碌地活着。
这不正是你我他的一个现实写照吗?
有何意义?
没有意义。
或许使自己忙碌(碌碌无为)就是人生的意义。
或许忙碌能够让人忘掉追寻人生的意义,这本身就是人生的终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