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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读后感大全 发布时间:2025-06-19 06:51:28

挪威的森林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还记得暑假里读的那本《挪威的森林》,那部残忍的剥开了我们的心扉,让我痛苦的看完了整本小说,久久不能缓过神来的压抑的小说。

如果你不想心痛,请不要翻开《挪威的森林》,因为这本书足以让你恐惧村上春树的所有作品,你会恼恨世界上居然有这样一个人,用这种方式诠释青春,残忍地拨动那根被你忘却的弦。

《挪威的森林》描写了一群患自闭症的现代孩子,他们的心灵被孤独磨蚀,他们是熙熙攘攘都市中的一群精神流浪儿。木月、直子、渡边、敢死队、绿子、永泽,无一不是孤独的俘虏。惟其四周喧闹,他们的孤独才是更显得致命而无奈。于是,绿子、渡边在孤独中苦苦挣扎;敢死队、永泽在孤独中自我炫耀;而木月与直子在孤独中自我完结。

生在此岸,死在彼岸;绿子在此岸,直子在彼岸;现实在此岸,梦想在彼岸;人生在此岸,心灵在彼岸;衰老在此岸,青春在彼岸……一切都不可解释,一切都在互相控制。

“害羞的时候往往摸一下发卡“的直子像蝴蝶一般优美的出现,像蝴蝶一般轻盈地隐去,最终像无法度过冬天的蝴蝶一般命中注定的消失了。她的心没有人能真正读懂,木月没有,渡边没有,玲子没有,甚至直子自己也没有。她在喧嚣的尘世中寂寞地煽动翅膀,陪伴她的始终只有寂寞。

“死的人就一直死了,可我们以后还要活下去”(作品中直子语),只是对于孤独者来说,失去了参照的生命无所适从,一切都只能在迷失中挣扎,从而导致了一切都只能任凭漩涡卷席的结局。无论时光如何流逝,每个人都只能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即使刻骨铭心的爱情也无法将他们从孤独中救赎。

在池内纪的《注定失去的恋人们》中说:“说注定失去含义固然暖味,但事实如此。同任何人都不发生关系,行云流水般的台词和动作的交接,无不来自各自的表演的虚构性。而其演技的天衣无缝又同远景的效果相得益彰。“既然每个人都只能从属于不同的空间,那么相互错过也就成为必然。心灵的呼唤最终无法传到对方的耳中,所以“我”只能“在那里也不是的处所呼唤绿子”,“目力所及,无不是不知走去哪里的无数男男女女。失去了坐标的“我”不知身在哪里,绿子也不可能知道“我”在哪里。

爱情的蝴蝶最终飞不过孤独的沧海。

于是“我”与直子,“我”与绿子,永泽与初美,玲子与玲子的丈夫,无一不在无可奈何中错过,恋人注定只能成为远方的风景,渴望而永不可及,纯净脆弱得让人心痛。二十年过去后,只剩下满怀青春的伤感与回忆。

青春就这样孤独地逝去了。

青春又这样伤感地留了下来,不过留下来的仅是青春的残片,因为残缺而更加动人。

人生成了空白,心灵成为空白,梦想成了空白。

戴望舒说:“你教什么智慧给我/小小的白蝴蝶/打开空白之页/合上空白之页?”其实,蝴蝶告诉每个人,青春年华只剩下了两个字:“寂寞。”

也许你不明白青春为什么是这样的。

然而村上春树告诉你,青春只能是这样的。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人处在一种默默奋斗的状态,精神就会从琐碎的生活中得到升华。”这是最美奋斗者——路遥的思想。路遥的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正好将这句话的精髓诠释在他的作品中,且深深地印在了无数读者的心里。

高中时代,我从语文老师的介绍中了解到这本书。原因是当她看到食堂门口的饭桶里装满了学生们倒掉的饭菜,于是在课堂上用哽咽的声音给我们读了《平凡的世界》第一部的第一章。主要介绍的是那个脸色黄瘦,身上穿着老土粗布衣,脚上拖着一双没有了鞋带的旧黄胶鞋的青年——孙少平。他在同学们拿着白面膜,吃着土豆粉条走进了宿舍之后才缩着脖子在泥地里蹒跚而行,来到饭场将乙菜(菜分甲乙丙三等,甲菜以土豆、白菜、粉条为主,每份三毛钱,乙菜每份一毛五,丙菜是清水煮萝卜,每份五分钱)盆子里的一点残汤剩水混合着雨水如同偷窃一般地往自己碗里舀……

还记得当老师读到“两颗泪珠从他脸上慢慢滑落的时候”,她声音颤抖起来。我的喉咙哽咽了,鼻子酸了,眼睛湿润了。我不是因为同情他吃着黑高粱面馍,而是因为他为了理想而默默地承受贫困给自尊心的伤害。孙少平,一个大男子汉,胸腔里跳着一颗敏感而羞怯的心。但物质条件的恶劣没有使他退缩,相反的是默默地奋斗,因为这里有他精神的食粮。

孙少平的出场深深地吸引了我,我向老师借了《平凡的世界》来看。我以为,只有一个孙少平会感动我,没想到其中还有许多性格鲜明的形象都使我震撼。孙少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田晓霞美丽善良、开朗大方,有思想有个性,是无惧世俗的自由灵魂。田福军则是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好官,他正直、有爱心、能干……他们在苦难面前选择勇敢地面对,把磨难当做前进的动力。他们是我人生各个阶段的灵魂导师,他们不平凡的精神,一直陪伴我成长。

先来说说孙少平吧,开场就把我感动得哭鼻子的人。他是一个不安现状、崇尚自由、追求理想的知识农民形象。平凡的是他的形象,他的身份,不平凡的是他的坚强无畏的精神。高中毕业后回农村当老师,被排挤后又到城里当揽工汉,最后去了环境恶劣的煤矿工作。他没有因为生活的苦难而苟且行事,自甘堕落,始终追求着精神世界的完善,他接连遭遇了爱情的伤痛和身体的毁伤,意志却没有被摧毁;他选择了平平淡淡的生活,却收获了心灵的高贵和精神的富足。他在我心中就是一个不平凡的精神斗士。

接着说说田晓霞,这个有才华,有个性,有思想,有主见的知识女性。她就是我的女神,我心中的明星。当少平和晓霞初次见面时,真不敢相信眼前这个姑娘竟像男孩子一样披着一件军绿色的外套,具有男孩子般率真洒脱的性格。不仅穿着打扮与别人不同,更是敢于冲破思想的藩篱,将命运掌控在自己手中。

爱情,是平凡的世界里最动人的旋律。田晓霞和孙少平之间近乎柏拉图式的爱情,纯真甜美。较之孙少安与田润叶的"平民式"的爱情,他们的爱情则带有浓烈的现代意味,更带着理想主义的浪漫色彩,让人心醉。

少平是农民的儿子,晓霞是县革委会副书记的女儿。少平是随时可能失业的揽工汉,晓霞是大学中文系的学生,少平是冒着生命危险工作的掏碳工,晓霞是纵笔凌云的省报记者。

作文

他们之间社会地位与身份地位的悬殊,判若云泥,他们之间的距离不言而喻。但是在他们的精神世界里,却互相获得了认同。他们是一对由世界名著熏陶出来的情侣,他们的每一次相遇都浸染着浓厚的书香色彩。这种产生于精神层面上的爱情让人欣赏。

田晓霞对爱情的主动,源于她洒脱的性情,也与她的爱情理念有关。在日记中,她表示真正的爱情是心甘情愿地与爱人在一起奋斗并不断地自我更新的过程,并且愿意为自己所爱的人牺牲一切。田晓霞的爱情理念让我对爱情的认识更深了一步,以至于让我在面对爱情的时候更加理智而沉稳。

田晓霞的爱情观让人感动,但是更让人震撼的是她壮美的离去。在陕南抗洪前线采访时,她为救落水的小孩而献出自己年轻宝贵的生命,也给自己超凡脱俗的爱情划上了句号。晓霞走了,但她不平凡的精神却永远的留在了我的心里。

最后,还想说说孙少安和田福军。这两个人在事业精神上给我满满的正能量。孙少安是改革的先觉者。做队长时,立志改变乡村贫困的面貌,虽然经历了重重困难,却始终不改初衷,成为村里的“冒尖户”,并带动村民一起脱贫,使双水村的光景越来越好。他勤奋务实、坚韧顽强、敢于担当,勇于奉献的精神令人钦佩。田福军是一个人民的好干部,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一心为民。作为下级,不卑不亢,在原则上坚持自己的思想,不阿谀奉承。作为上级领导,不怕吃苦走基层。其精神世界之丰满和人格力量之向上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成为当时混沌时代的一抹亮色,甚至也是当代社会领导干部的一个楷模。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就我个人的角度来理解这部经典,它之所以经典,首先在于它伟大的时代意义,其次它对于个人奋斗和自我精神追求的描写,充满了正能量,让我明白了生活的意义,让我懂得了应该如何面对未来的生活。今天与大家分享,和诸君共勉。

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这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辩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日瓦戈医生读后感2000字

《日瓦戈医生》是苏联作家帕斯捷尔纳克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背景设定在20世纪上半叶深陷在革命与战争动荡下的俄国,讲述了动乱年代下日瓦戈医生一家在内许多俄国人们的生活变动,以及他与妻子东妮娅,情人安季波娃(拉拉)的爱情故事,整本书时间跨度长达半个世纪,堪称巨著。帕斯捷尔纳克本人也因这部作品获得1958年的诺贝尔文学奖。

值得一提的是小说主人公日瓦戈医生与作者本人有诸多相似之处,不仅是从感情生活上说,也是从相对反动的政治立场上说。也因此不仅这本书的写作与出版几经波折,第一版只能在意大利出版,苏联政府对此颇为不悦,而且苏联作协要求他放弃诺贝尔奖时,他坚决不接受这样的要求,此举给自己带来了诸多麻烦。据书中译后记中所述,其时要求将帕斯捷尔纳克驱逐出境的运动声势浩大,最终印度总理尼赫鲁给赫鲁晓夫打电话,声称如果不停止迫害帕斯捷尔纳克,他将亲自担任保卫帕斯捷尔纳克委员会主席,事件才勉强平息。即使这样,他在获奖2年后的1960年便去世了,讣告上只写了苏联文学基金会会员这个头衔,官方最终也没有承认他的作家与诗人身份。不过私以为,有这等杰作传世,官方承不承认一个名号,又有什么要紧呢?背景介绍至此,下面就是感想了。

日瓦戈医生读完以后最大的感受是这本书里那种宏大的史诗感。起手分了数条线来讲述日后命运纠缠的几个重要人物从日瓦戈,东妮娅,拉拉,帕沙等人的童年时代开始讲起(不过这种开篇几章分述尚未产生关联的人物的写法,确实会显得混乱,容易让人熬不过开头几章就把书丢到一边了),人物的命运随着时间发展在作者的安排下螺旋缠绕在了一起,不断分开又聚拢,并且还不断的加入新的丝线,有着一面之缘的人们本以为是萍水相逢就此别过,但是在未来的某个时刻某个地方又会重逢,再续前缘;本以为已经摆脱掉的梦魇在未来又会重新将你握在手中,给你带来苦难。这种相忘于江湖的情节给读者颇有点与武侠小说相似的感觉,让人想起杨过那句:他日江湖相逢,再当把酒言欢,咱们就此别过。这种宏伟的叙事风格对于我而言真是一种无法抵抗的诱惑力,有所谓男人的浪漫这么个说法,那这也真当是我的浪漫了看着书中可爱的人物在那段革命层出不穷的混乱时代下聚散无常,心中产生的触动是一种无与伦比的奇妙感受。啃这种大部头的书实属不易,但是与能够收获到的这种内心的触动相比,这样的付出也算不上什么了。这种感受是那些中短篇或者网文之类的所有其他文学作品永远力有不逮,无法完美呈现的一种感受。要写出这样的感觉,没有非一般的才华和某种特定的时代烙印,是绝不可能做到的。感谢帕斯捷尔纳克为全人类奉上了这样杰出的一部作品,他确实值得拿一个诺贝尔文学奖。

大的感想说完了,最后还是不得不感慨一下日瓦戈和拉拉这一对两个有家室的一男一女,互诉衷肠,爱慕对方,而且这份爱情看起来真诚的不得了,但是他们也互相倾诉对于家人的思念与眷恋。虽然在中文译本中,二人互相表白时候和讲述对各自婚姻伴侣的感情时用的都是爱这同一个字眼,但是这显然是两种爱了,不知俄文原本有没有用词上的差别。说男人善变又花心,但是面对这两种爱的抉择,恐怕男人与女人都要同样纠结吧。

老高曾经讲过一个知青作家的故事:上山下乡时不少知青觉得已经这辈子没法回城了,为了生活方便就与当地山村里的女子结了婚,但是后来可以回城了便纷纷抛弃了这些山村里的女性,独自回城生活,但这个知青作家却把他山里的妻子一同带了回来,别人问他为何,答曰:没有爱情还有亲情,没有亲情也还有恩情。这当然是一个重情重义的感人故事。却不知这位作家最终面对城市中五光十色的诱惑,面对家中可能除了饮食起居之外再难有更多思想交流的糟糠之妻,会作何感想?一味顺从所谓内心的召唤,追求所谓真爱,结局一定好吗?用不能背叛的道德感或者所谓亲情维持的亲密关系,忽视自己内心的呼喊始终困于其中,又一定是一个好的抉择吗?红玫瑰成了蚊子血,白玫瑰成了黏饭粒,这真是一个无法摆脱的困局吗?人心啊人心,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也!

写到最后写的有点激动了,最后为大家推荐一首可能有点年代的俄文歌曲《Якоря》,讲述了年轻的水兵眼中的水手生活天空中笼罩着淡淡的迷雾,伴着波涛沉入梦乡;曲风平和而悠扬,充满了类似《莫斯科郊外的晚上》里的那种俄式温情与浪漫,但是又多了几分扬帆起航的昂扬。希望它能给大家带来内心的平静与安宁,就像副歌中反复吟唱的那样:起锚吧,起锚吧,驶向远方的命运;起锚吧,起锚吧,驶向未知的生活。

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1815年,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

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

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

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圣经》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

一天晚上,在市长家的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

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

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但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己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而且刻意和他保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终于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通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通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

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爱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通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写,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但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简爱的读后感范文2000字大学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看了《简爱》思绪万千,激情澎湃,我总会被里面的每一个情节,每一句话深深打动,曾和张哥说过,张哥说:“可能简爱里有我的影子,我才如此热衷,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因为书里面有我们自己的影子而热衷于那本书。”如:他爱《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红与黑》中的于连。我冥想,果真有我的影子吗?也许有一点点,可是自己和简比起来,终是没她优秀,也没她理智和坚强的。好几次想写《简爱》读后感的,只恐自己才疏学浅,道不尽其中的韵味,只能记其一二,留作纪念。

《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以充满激-情的笔法,塑造了简爱这样一个谦谨、坚强而有独立精神的形象。简爱幼年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又进了孤儿院受尽折磨。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她与罗切斯特的爱真诚炽热,又坚决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最后历经种种磨难,终于获得真诚珍贵的爱情。

看过的爱情小说很多,也总痴情与别人的故事,但唯独《简爱》让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每次翻开总会激-情满满,思绪万千。简爱勇敢、独立、坚强、外表朴素却心思绵密,机智、敏锐,每一个眼神都具有穿透力、洞察人的内心。貌似平静,但内心深处有着十分绚烂而甜蜜的幻想,有着火样的热情与如水的柔情。

简爱一直以来都是我的偶像,当我身处逆境时,深受挫折时,我总会想起她,想起那个简爱:他告诉我无论经历什么,无论遇到了什么,都不要放弃自己,不要对生活失去希望,即使在痛苦中也要努力,努力让自己向上,认真地生活。

印象中有一段是这样的:罗切斯特装成一个巫婆,对简爱说:“你冷,你不舒服,且很蠢,你冷是因为你孤孤单单一个人,你不舒服是因为多少甜蜜以及美好的东西都与你无缘,你蠢是因为你明知道有一份幸福在等着你 你却不愿向他靠近一步”罗切斯特用心细致地观察发现了简爱当时的处境和简爱的所思,所想。罗切斯特也是让我很喜欢的男主人公,若没有他对简爱细致,用心地爱,也成全不了他们那么刻骨铭心的爱。

当简爱想到阻隔在她和她主人之间那条很深,很宽的鸿沟--------财富,地位,世俗时,她的眼泪再也不听她的意志,夺眶而出,当罗切斯特说:“有时候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尤其像你现在在我身边时。仿佛我左肋下的哪个地方有一根弦与你那小身躯里同样的地方一根同样的弦打成了结,纠缠得紧紧的,解也解不开,一旦我们分开,我真怕这两根纠缠着的弦套被绷断,那时候我会紧张不安,我的心会痛得流血。而你呢------你会把我抛在一边,忘得干干净净吧?”……后来简爱反驳说:我一定得离开,你以为我会留下来,成为你眼中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吗?你以为我是一架机器——一架冷漠无感情的机器吗?你以为我能受得了别人把我仅有的一片面包从我口里夺走,把仅有的一滴救命之水从我杯里泼掉吗?你以为,因为我贫穷、卑微、矮孝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了吗?——你错了,我也有和你一样的灵魂,和你一样的一颗心!如果上帝曾给我一点儿美丽、丰富财产,我也会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是用我的心灵和你的心灵对话,站在上帝面前,我们是平等的。我被深深震撼:简的感情是多么丰富而又理智。当我们深爱一个人时,很多时候,为了怕失去,我们委屈自己,不敢说出心里的话,甚至忍受自己在他眼中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简爱不能忍受,在我的感情世界里我也不允许自己忍受别人不在乎我,假如不在乎,我宁愿自己像简爱样,即使心里痛苦,绝望也要逼自己离开。纵使我不美丽,贫穷,卑微,但我也是有自尊的,我也渴望平等。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2000字大学

让人时而悲伤,时而欢笑,激动、喜悦、难过、神伤,一心都沉浸在那片遥远又熟悉的黄土地。《平凡的世界》,一本那样平凡而真实的书,只是讲那黄土高原上一个不起眼的双水村的小寨,没有惊天动地的撕杀,只是在默默的诉说里倾诉着融融的亲情,没有荡气回肠的情节,只是在那个年代那个环境里娓娓诉说着平凡的世界里平凡人们平凡而又特殊的人生,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的海誓山盟,只是把爱的种种用那峡北风情徐徐道来,可是却能让我们热血沸腾。《平凡的世界》里全是那些我们所熟悉的情节,双水村、垭子口,黄源县,以及那些窖洞,普通的人平凡的世界,一种温馨瞬间袭来,无形中己温暖了我们的心。

整个故事是以少平的出场而展开的,伴随着饥饿与贫穷,为了馒头,为了学费,甚至为了尊严,为了生存下去。他们的贫穷不是我们这些现代人所能理解的,我们无法想象出生活在黄土地上的少平一家,为了修一个能遮风挡雨的新窑,为了给让少平和兰香有学上,为了给少安找到媳妇,为了给老人治病,面对着那一片片田地时内心的汹涌与期待,粮食的收成,决定了一家人所有的幸福,粮食的事,却是天说了算,而他们早已习惯了天不肯多给的同情。不停地等,不停地盼,一次次的充满希望看着一望无际的田地,不断的毫无保留的付出,只为了能离贫穷,远一点点。

其中穿插了各种交错复杂的爱情故事:少平与红梅的懵懂,与晓霞的爱情悲剧,少安与润叶类似兄妹的爱恋,润叶对向前的责任,金波对蒙古姑娘的罗曼蒂克……这些爱情背后的悲伤与无奈,让人感觉好沉重。

为什么爱,要被赋予那么多的责任和意义呢。但他们又是幸运的,不放手润叶,少安又怎能收获到淳朴的农村爱情呢;不放手过去,田润叶的曲折爱情也不会以美满的婚姻结束;金波的草原恋歌爱情,虽以遗憾结束但他最后还是了结心愿;田润生一生默默无闻,却为了爱不怕家人的反对,不怕周围人的眼光,最终获得了一份超凡脱俗的爱情;少平与晓霞最后虽生死两隔,但爱永远在,他们在一起时的那份超越物质世俗心心相印的烂漫爱情永远活在少平心中。

最让我感动的是润叶和李向前的感人肺腑的爱情经历:阴差阳错润叶和她不爱的李向前完了婚,婚后关系不和,两地分居,但当李向前因得不到润叶的爱而酗酒出车祸锯掉腿时,润叶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她毅然负起了妻子的责任,去医院侍奉他,照顾他,他们的爱情从这开始开花结果了。这是一种什么爱情?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烂漫的故事,但这却是一种伟大高尚的爱情,是归于平凡却踏实的爱情,李向前虽然失去了一条腿,但他终于得到了真爱,我们怎能不为之感动和钦佩呢?

小说着墨最重的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我们可以看见少平上高中读书的劲头,回家种田的精力,建窑烧砖的拼命,以及后来到外面去挖煤,再到矿山的从不放弃,但他从没叫过一句苦,从没喊过一声累,他不是超人,瘦弱的肩膀也有压垮的时候,也想放弃退缩之后一了百了,是什么支撑着他不断向前永不退缩,坚持奋斗下去。从这个意义上,少平的世界是不平凡的,因为他有自己内心的力量支撑自己闯过一切磨难。

关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这是怎样的一种认识啊,他接受过文化,但由于出身农家,没有幸运地进入大学,因此并没有充分的条件参与到目前社会发展的潮流之中。

但另一方面他又不甘心把自己局限在狭小的生活天地里。他顾不得感叹阔论或愤世嫉俗地忧患人类的命运,他首先得改变自己的生存环境啊,同时在艰难的日子里不愿放弃最主要的精神追求。他既不鄙视普通人的世俗生活,但又竭力使自己对生活的认识达到更深的层次······尽管生活逼迫他走了这样一条艰苦的道路,但这却是很不平凡的,也给他带来了许多对生活新鲜的看法和理解。也正因如此,他收获了田晓霞的钦佩和烂漫爱情。

对于劳动的认识,书中这样写道:“一个人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得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这绝对是一条精辟的理论,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的理论。“只有劳动才可能使人在生活中强大。无论什么人,最终还是要那些能用双手创造生活的劳动者。

对于这些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生平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课题。”在刚来到煤矿时那些县社领导的子弟们个个极力炫耀自己的家当,而孙少平却只有一个破黄提包,可半年后,为了解决最起码的吃饭问题,他们以很便宜的价钱向孙少平出售了当初他们所炫耀的东西。

此时,他们放下了父母的官职所赋予他们优越架势,甚至带着一种惶愧的自卑,把孙少平看成了本宿舍的“权威”。真的叫人难以置信,半年前初到煤矿,他和那些人的差别是那么大。如今,生活毫不客气地置换了他们的位置。是的,这一切正是孙少平用劳动“掠夺”过来的,被征服者丧失的不仅是财产,而且还有精神的被占领。

孙少平,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其实,他也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一个比普通农民多读了几本书的人。可他又不是平凡的,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之为平凡呢。

第三次读《平凡的世界》,不由感慨——这就是生活!

人与人之间命运从不相同!孙少安兄弟与田润叶兄妹自出生起,就决定了各自不同的运行轨迹,但《平凡世界》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平,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

没有用永恒的痛苦,没有永恒的幸福。生活像流水一般,有时是那么平展,有时又是那么曲折。就拿少安来说吧,出生于贫穷的家庭,应该是苦的;奋斗的过程,苦中有甜;最后少安富裕了,按说幸福的日子来了,可是同甘共苦的妻子却病倒了……什么样的生活你都要接受!正如苏轼所说“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啊!

爱情是现实的。少安为什么没有选择田润叶?不是不喜欢,而是少安很现实,他在“爱情与面包”两者间,选择面包,于是和善良朴实能干的秀莲结合,生活虽然不浪漫,但踏实,温暖;少安与田晓霞的爱情浪漫,但不现实,所以,他们的爱情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悲剧性的结局。

作为自然人,晓霞和少平之间是平等的,他们有着共同的兴趣爱好,共同的人生追求,共同的性格特征;而作为社会的人,一个是领导的女儿,一个是山沟沟里农民的儿子;一个是省上的大记者,一个是掏煤的工人。社会身份的巨大差异注定了他们走不到一起,就算能够在一起,无论对于孙少平还是田晓霞来说,婚姻将会是涂抹了蜜汁的黄连。所以,田晓霞牺牲了,少安与王嫂结合一起,这就是生活,爱情就是得现实地生活!

读《平凡的世界》,让我读出生活的千姿百态,万般滋味。但最重要一点,读《平凡的世界》让我懂得珍惜:每当我骑车去学校的路上,呼吸着带着海水腥味的空气,眺望着远方的天空,海似乎有了生命,天上飞鸟似乎能够与我交流。什么是幸福,我想这就是一种吧——平凡充实的幸福。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决定执笔写《追风筝的人》读后感前,我在豆瓣网上读了大量书评,看到了大多数书评都在赞誉哈桑的单纯、忠诚、纯良和正直。

或许,许多人会感动于小说第一页的一句话——"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

听上去,这是多么忠诚的爱。

然而,当我读到这句话时,却痛苦起来,我讨厌这个句子,以及这个句子中对哈桑这种情感的赞誉。

因为,这让我想起最近常在我脑海盘旋的一个词汇——爱的炮灰。有时,我们会甘愿做一个人的炮灰,觉得那样才有爱一个人的感觉;有时,我们会要求别人做自己的炮灰,以此来证明这个人的确爱自己。

当阿米尔,抑或作者在怀念"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时,其实就是在渴望哈桑做自己的炮灰。

阿米尔少年时的确有这样的渴望,他和哈桑有过以下一段对话:

"我(哈桑)宁愿吃泥巴也不骗你。"

"真的吗?你会那样做?"

"做什么?"

"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

"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不过我怀疑,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

哈桑的反问令阿米尔尴尬,他宁愿自己没有质疑哈桑的忠诚。然而,哈桑不久后还是做了炮灰。

那是阿米尔12岁哈桑11岁时,他们参加喀布尔的风筝大赛,这个大赛比的不是谁的风筝飞得更高更漂亮,而是比谁的风筝能摧毁别人的风筝,最后的幸存者便是胜利者,但这不是的荣耀,的荣耀是要追到最后一个被割断的风筝。

这一次,阿米尔的风筝是最后的幸存者,而哈桑也追到了最后一个被割断的蓝风筝。阿米尔无比渴望得到这个风筝,因为他的愿望是得到父亲的爱,他认为这个蓝风筝是他打开父亲心扉的一把钥匙。

哈桑知道阿米尔的愿望,为了捍卫这个蓝风筝,他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被也想得到这个蓝风筝的坏小子阿塞夫和他的党羽侮辱,这是阿富汗男人的羞辱。这时,阿米尔就躲在旁边观看,孱弱的他没胆量阻止阿塞夫的暴行,也不情愿跳出来让哈桑把那个蓝风筝让给阿塞夫。

于是,哈桑就沦为了阿米尔的炮灰,他付出了鲜血、创伤和荣誉,而换取的只是阿米尔与爸爸亲近的愿望得以实现。

阿米尔明白自己的心理,他知道胆量是一个问题,但更大的问题是,他的确在想: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是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

哈桑知道,阿米尔看到了他被凌 辱而未伸出援手,但他还是选择一如既往对阿米尔奉献他自己。

所以,当阿米尔栽赃哈桑,造成哈桑偷了他的财物的假象时,他捍卫了阿米尔的荣誉,对阿米尔的爸爸说,这是他干的。

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仍是在做阿米尔的炮灰。当时,他被拉辛汗叫回来一起照料阿米尔的豪宅,但塔利班官员看中了这栋豪宅,并要哈桑搬出去,哈桑极力反对,结果他和妻子被塔利班枪杀。

做阿米尔的炮灰,这主要还是哈桑自己的选择。

对此,我的理解是,我们爱一个人,多是爱自己在这个人身上的付出。如果自己在这个人身上的付出越多,我们对这个人就越在乎,最终会达到这样一个境界——"我甘愿为他去死".

或许,喜爱《追风筝的人》的一些读者会对我这种分析感到愤怒,觉得我并不理解这样一种伟大的情感,但通过哈桑的儿子索拉博的言语,我们会看到,导致这种奉献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深深的恐惧。

哈桑为什么甘愿去做炮灰?

当知道了哈桑是自己的弟弟后,阿米尔去了喀布尔,从已成为塔利班官员的阿塞夫的手中将索拉博带回了巴基斯坦,而代价是险些被阿塞夫打死,如若不是索拉博用弹弓将阿塞夫打成独眼龙的话。

在巴基斯坦,阿米尔求索拉博跟他一起去美国。索拉博一开始没答应,并说出了他的担忧:"要是你厌倦我怎么办?要是你妻子不喜欢我怎么办?"除了阿米尔,幼小的索拉博已没有其他亲人,这时,他作为一个孩子产生这样的担忧不难理解。

不过,在我看来,这更像是索拉博在替父亲说出他的心声。原来,哈桑之所以做炮灰,为了阿米尔的一个蓝风筝而被凌

辱,为了阿米尔的豪宅而和妻子一起被枪杀,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他担心阿米尔会厌倦自己,会不喜欢自己。

这就很像一些家庭,那些最不受宠的孩子,反而常是最"孝顺"的孩子,他们在成年后为了得到父母的欢心会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以至于严重忽略自己的配偶和孩子的幸福。

绝大多数孩子学会说的第一个词汇是"妈妈",而哈桑说出的第一个词汇却是"阿米尔".这个细节的直观理解是,哈桑将阿米尔视为最亲近的人,象征性的理解则是,阿米尔是哈桑的"心理妈妈".

所有的孩子都渴望获得"心理妈妈"的爱,为了达到这一点,他们不惜付出任何代价。

哈桑不例外,阿米尔也不例外。阿米尔说出的第一个词汇是"爸爸",那么爸爸就是他的"心理妈妈",为了获得他的爱,阿米尔可以付出一切代价,并最终不惜将哈桑牺牲。

阿米尔渴望哈桑做他的炮灰,哈桑则主动愿意做阿米尔的炮灰。

然而,任何一个人都不值得另一个人做炮灰。

因为,奉献者的生命重量会压得接受奉献者喘不过气来,后者会发现,除非他给以同等分量或更多的回报,否则他心中总会有歉疚。

或许,亏欠感是我们最不愿意有的一种心理,而如何处理亏欠感便成了左右我们人生道路的一个关键。

哈桑是阿米尔的爸爸和仆人阿里——其实她和阿米尔的爸爸也是自幼一起长大,也是情同手足的妻子偷

情而来的私生子,他无法公开承认哈桑是自己的儿子,这令他心怀歉疚。为了弥补这种歉疚,他的办法是用他的财富和力量慷慨补偿所有需要帮助的人。

对此,拉辛汗形容说:"当恶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

这是少数人处理歉疚的办法,尽管这不是的办法,但这仍然称得上是勇者的道路,而更多人的办法是阿米尔的道路——贬低或逃避自己亏欠的人。

当躲着看哈桑被阿塞夫凌

辱时,阿米尔一时成了"种族主义者",他先是觉得为了用蓝风筝赢取父亲的爱,牺牲哈桑是必须的,接下来,当心中出现一刹那的犹豫时,他对自己说"他只是个哈扎拉人(阿米尔是普什图族人,很多普什图族人对哈扎拉族人有歧视)",这就是贬低。通过贬低奉献者的生命价值,接受奉献者的愧疚感降低了。

这种贬低心理是很常见的,我们既可以在文艺作品中,也可以在自己生活中发现这样的故事——那些只付出不索取的人,他们很少会得到接受他们帮助的人的尊敬,甚至一些人对恩人的仇恨胜于对其他所有人的仇恨。

有些人的愧疚感会彻底丧失,于是一切人均被他们贬低为炮灰。阿塞夫便是这样的人,他没有底线地凌

辱一切弱者,因为他的世界中只有他一个人是人,其他人都不存在。

阿米尔知道,自己身上有阿塞夫的影子,所以他梦见阿塞夫对他说:你和哈桑吃一个人的奶长大,但你和我是兄弟。

不过,阿米尔毕竟不是阿塞夫,他无法逃脱愧疚感的折磨,这种愧疚感显示他仍然是一个有良心的人。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2000字范文

翻开书的第一页,眼前跳出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单词:ANATKH。

在圣母院的两座钟塔之一的暗角,伟大的作者发现墙上有这样几个由于年深日久而发黑并且相当深的嵌进石头里的大写字母。如果说作者是这篇著作的母亲,那么这个神秘的单词就是他的父亲。这些字母所蘊的悲惨,宿命的意味,深深的打动了作者,结果就是这本书的诞生。

奇怪的字母,使人产生一种想挖掘真相的冲动。拥有这样充满神话色彩的背景,果然不让人失望。也许,我们伟大的作者成功地诠释了这些希腊字母ANATKH—命运,确实不可否认它背后的故事在作者的笔下成为神话,震撼了了一代又一代人;又也许,简单地说它只是个希腊单词,可能是一个不经意的动作刻上去的,几百年来无人察觉;也可能并没有特殊意义。而作家的思想是永远不会停止的。作家看到它,就像看见了灵感,狂热的心不断跳动,思想反反复复,该是在预示着不平凡的事将要上演……。

说了这么多,都是关于ANATKH的前奏,其实看了这本书后才知道主题并不是谈命运,它拉开故事的序幕。正如这些字母藴含的悲惨,宿命的意味,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命运,恰恰都是悲惨的结局。

书中ANATKH是我们神圣的副教主在墙上刻下的。这个除了自然法则之外便不知道世界还有别种法则的人“这个所凭感自然流露的人。他心里的强烈感情的湖泊永远是干涸的,他十分习惯每天早上挖些新的沟渠把其中的水排掉”。这个道貌岸然的家伙!我忍不住这样称呼他。好在他的丑陋扼杀了他的命运,可以说他死在了自己的手里。

可能命运让克洛德多活了些时间,他扭曲病态的灵魂又多害几条人命。可怜的敲钟的人和美丽的波希米亚姑娘是不幸的受害者,这不该是他们的命运,可这仅仅是在我看来。这就是他们的命运,在这样的一个“有教养”“文明的社会”里注定他们要受到惨无人道的凌辱迫害。至于比埃尔、甘果瓦,“他从所有那些疯疯癫癫的学问里又回过来搞他的悲剧,那更是疯癫之忧了,这就他所谓得到一个悲剧的收场”弗比斯也得到一个悲剧的收场,他结婚了。不明白弗比斯的婚姻为何会是一个悲剧,不过作者肯定有他的道理。

一切从一个蕴含着悲惨,宿命的意味的单词ANATKH开始,一切又悲惨的结束,可谓从悲剧开始,在悲剧中结束,这就是一出完美的悲剧,宛若经历了漫漫几个世纪,又像是发生在作者一瞬间的思考中。冥冥之中命运似乎做了些什么。

日瓦戈医生读后感2000字

《日瓦戈医生》是苏联当代作家帕斯捷尔纳克的长篇小说,是20世纪俄罗斯文学留给世人的一部经典。

尤里·日瓦戈是西伯利亚富商的儿子,但很小便被父亲遗弃。10岁丧母成了孤儿。舅父把他寄养在莫斯科格罗梅科教授家。教授一家待他很好,让他同女儿东尼娅一起受教育。日瓦戈大学医科毕业后当了外科医生,并同东尼娅结了婚。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瓦戈应征入伍,在前线野战医院工作。十月革命胜利后日瓦戈从前线回到莫斯科。他欢呼苏维埃政权的诞生:“多么高超的外科手术!一下子就娴熟地割掉腐臭的旧溃疡!直截了当地对一个世纪以来的不义下了裁决书……这是从未有过的壮举,这是历史上的奇迹!”但革命后的莫斯科供应极端困难,日瓦戈一家濒临饿死的边缘,他本人又染上了伤寒症。这时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叶夫格拉夫·日瓦戈劝他们全家搬到乌拉尔去,在那儿至少不至于饿死。1918年4月日瓦戈一家动身到东尼娅外祖父的领地瓦雷金诺村去。这里虽然能维持生活,但日瓦戈感到心情沉闷。他既不能行医,也无法写作。他经常到附近的尤里亚金市图书馆去看书。他在图书馆里遇见女友拉拉。拉拉是随同丈夫巴沙·安季波夫到尤里亚金市来的。巴沙·安季波夫参加了红军,改名为斯特列利尼科夫,成了红军高级指挥员。他躲避拉拉,不同她见面。日瓦戈告诉拉拉,斯特列利尼科夫是旧军官出身,不会得到布尔什维克的信任。他们一旦不需要党外军事专家的时候,就会把他踩死。不久日瓦戈被游击队劫去当医生。他在游击队里呆了一年多之后逃回尤里亚金市。他岳父和妻子东尼娅已返回莫斯科,从那儿又流亡到国外。随着红军的胜利,党外军事专家已成为镇压对象。首当其冲的便是拉拉的丈夫斯特列利尼科夫,他已逃跑。拉拉和日瓦戈随时有被捕的危险。他们躲到空无一人的瓦雷金诺去。坑害过他们两人的科马罗夫斯基律师来到瓦雷金诺,骗走了拉拉。斯特列利尼科夫也到这儿来寻找妻子,但拉拉已被骗走。斯特列利尼科夫悲痛欲绝,开枪自杀。瓦雷金诺只剩下日瓦戈一人。他为了活命,徒步走回莫斯科。他在莫斯科又遇见弟弟叶夫格拉夫。弟弟把日瓦戈安置在一家医院里当医生。日瓦戈上班的第一天心脏病发作,猝然死在人行道上。

《日戈瓦医生》可以称得上是一部史诗了,1905年革命、一次世界大战、二月革命、十月革命、新经济政策……《日瓦戈医生》里所涵盖的这一切历史事件似乎都可以满足企图领略历史沧桑的人们的渴求。难怪美国人埃德蒙·威尔逊会喜不自禁地把它同《战争与和平》这部巨作相提并论。读完《日瓦戈医生》,可以发现,在其字里行间浸透着强烈的批判意识。在政治动荡的年代里,对文化操守的坚持是最可贵的,它对人类一切功利的思维与行动都具有一种透彻的批判意识。这种坚持文化操守的批判意识往往会被人扣上"保守"的高帽。狄更斯在《双城记》里对法国大革命的表现可谓是充满了"感伤的保守主义情绪",高尔基这只呼唤暴风雨的海燕也在暴风雨真正到来之际又突然变得顾虑重重,还有我们的鲁迅,亦曾被年轻一代斥为"封建余孽"。然而,当我们后辈人经历了历史的荒诞性的"洗礼"之后,难道没有理由钦佩这些文化先哲们深远的目光吗?对鲁迅,甚至对高尔基的那些指责如今似乎都成为我们的笑谈了,难道40多年前对帕斯捷尔纳克的非难就不是荒唐的吗?这种对历史与现实的超越了普通政治层面的思考,这种克服了狭隘的民族主义情绪和政治功利主义情绪,以人类最广泛的永恒的、共同的情感为旨归的批判与超越意识,是文学经典的重要特质。

我始终认为,要成就一位伟大的作家,是必须有最底层的生活体验打底,要经历不为人所道的痛苦与挣扎,在现在浮夸而网络文学盛行的时代,还会有那样完美的小说诞生吗?不过时代不同,所反映的生活也不是单一的,也许完美的小说还是会诞生的吧?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2000字

《海底两万里》是一个从结构上来说,是一篇出色的悬疑小说。“我”阿罗纳克斯和忠实的仆人龚赛伊和尼德友在一场海怪风波中,莫名其妙的结实相伴,误入尼莫艇长的鹦鹉螺号潜水艇中,成为了探索深入海底的海洋世界的海洋学家。

在神奇的海洋中,可以把海洋里的任何物质提取出来,转化成所需要的物质。这本书大量运用了先描写后解释的手法,令我对海洋科学的产生了极大的乐趣,给人身临其境的真实感,此外,这本书中,作者用了大量的职业术语,深奥又不常见,难以全部理解。却神奇营造出一种诗意,拼出了一个奇妙的海底世界。

我很高兴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一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等等。让我知道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知识,尤其是光的折射、珍珠的分类、采集、潜水艇的构造……这些东西如今都已变成了现实,我感叹作者儒勒。凡尔纳的想象力,竟能在还未发明电灯的社会中预料到未来世界,把科学与故事结合,创造出一个神奇的海底世界。

这本书讲了尼摩船长带着一群人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去很深很深的海底探险。他们经过了很多艰苦,度过了很多难关,发现了很多以前没看过的鱼类和深海动物,他们在海底做了许多科学考察。他们在海底探险的时候找到了很多珍珠,还发现了海底火山。

法国博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因参与追捕名噪一时的海中“巨怪”而来到太平洋,不料却被那怪物俘获。这怪物居然是一艘潜艇——“鹦鹉螺”号。阿龙纳斯教授在七个月的时间里看到了许多奇妙的东西,例如海底森林城,珊瑚王国,沉船残骸,神奇的宝藏以及从未见过的海洋生物。这些发现让科学家惊叹不已,获得了从没有得到的知识和体会,最后他都舍不得离开这个怪物了。然而,因潜艇船长尼摩再一次复仇行动中用潜艇的巨大推进力撞沉了一艘大船,引起了科学家的恐惧。逃离了“鹦鹉螺”号。就是这样一个惊险浪漫的故事吸引了我。

其中最令我感兴趣的是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我觉得尼摩船长和船员很勇敢,他们勇于面对困难。遇到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会奋不顾身的去救助。因为他们很团结很勇敢,所以才会完成了去深海探险的愿望。我以后要学尼摩船长去探险,想去奇妙的大自然探险,学习更多的知识!

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是个谜一样的人物,他性格阴郁,却又知识渊博。他可以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国债;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地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收容所有厌恶陆地的人;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会逃避人类,施行可怕的报复……尼摩船长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他的心中充满无尽的痛苦,却也是一个善良的人。

在南极缺氧的时候,当时只有潜水服上的储蓄罐里还有一丝空气,那时由于缺乏空气,他们几乎虚脱。这时,尼摩船长没有去吸最后一丝空气来维持生命,而是把生还的机会留给了教授。他为了别人的生命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的行为感动了无数读者,也感动了我。

在文章最后,尼摩艇长和鹦鹉螺号被卷进大漩涡中,而给读者留下的疑问和及大的遐想的空间。让我们载着鹦鹉螺号,潜入“大海深处”,继续领略自然的奥秘,感悟人生的哲理吧!

通过这本书我看到了一个奇妙的海底世界:有会喷火的巨大的海底火山,有可怕的海蜘蛛,有一片片神秘的海底森林,有一片片多彩缤纷的珊瑚礁,还有一群群美丽的鱼儿。通过这本书我看到了一个惊险的海底世界:有许多牙齿锋利的鲨鱼袭击船员,有超级庞大的巨型章鱼袭击“鹦鹉螺号”,还有可怕的海底冰山和冰封。

读完这本书,我首先被这本书的作者儒勒。凡尔纳丰富的想象力和预言能力深深的震撼了。在他创作此书时,人类还没有发明出潜水艇,可他在小说中却成功地塑造出了“鹦鹉螺号”潜艇,更令人惊奇的是:在小说发表二十五年后,人类发明出真的潜水艇时,竟和书中的十分相似。

其次,我还被小说里的探险者们深深的感动着,当面对一次次的考验时,他们沉着、冷静,最终,他们凭着坚韧的意志力和过人的智慧,完成了这次冒险。

人的一生总会有大大小小的困难,我们不要放弃,用它来磨练一下自己的意志力,不是更好吗?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作者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也要重视防止被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儒勒。凡尔纳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面对这早在两百年前的先知者的呼吁,我陷入了更深层次的思考:此书只是让读者感受丰富多彩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吗?不,它是在启发我们,让我们的心灵对自然科学有更大的收获。

儒勒。凡尔纳是在告诉我们: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只有当时具备一定的科学背景,才可能有来源于现实或高于现实的想象,否则不是科幻只是空想;而如果连想象都没有,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更不可能有科学的进步。

《老人与海》读后感2000字

假期闲来无事,又重新潜心拜读了一遍《老人与海》,读时却不禁感想颇深,仿佛不是在阅读一本枯燥的书,而是在阅读一颗生动的心,一颗赤红的心,一颗跳动的充满激情的心。那是数年前我体会不到的。我的感怀也由此开始。

王勃笔下流淌出的千古传唱的《滕王阁序》,其间曾说,“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不仅是一个人的志向,也是老人圣地亚哥的真实写照,是他的灵魂的最恰当描述,是一种生命意义,是一种悲剧一般的壮丽,还是一种对人生的洞悉。当这个世界的天平不向每个人倾斜时,总用人会被象征倒霉的另一端所高高抬起,没有信心,厄运会轻易吞噬空虚的心灵。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呢?难道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冷冷的海风里夹杂着一股血腥,也许这才是人真正害怕的。唯有不羁的灵魂,才是与大海的对抗,与自然的对抗,与世界的对抗,与命运的对抗,这样的灵魂才能做到,真正的伟大,即使他不曾成功过。

《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个故事,一位圣地亚哥的老渔夫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同行看成失败者,可是他坚持不懈,终于钩到一条大鱼,大鱼把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最终被老人杀死了,绑在船的另一边。老人在归途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但他仍然斗志昂扬,像一个角斗士在大海这残酷的角斗场是顽强地展开搏斗,历经了重重艰难险阻。虽然老人捕的鱼,在归航的途中只剩下了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但丝毫没有减退老人的坚强意志。

远涉千里,深入大海。为的只是一条鱼么?说到底,人的真正胜利也只能是精神的胜利。人在物质上无论取得多大的成就,都不能赢得我们崇高的敬意。而只有精神和气魄的胜利,才使我感动,才使我和追随老人的孩子一样,为他的悲壮落泪无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外在的肉体可以接受折磨,内在的意志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一方面倒下,恰恰是另一方面的站起,在一个宛如梦境的场景中,必定会出现胜利的结局,这是圣地亚哥的魂,也是他无论如何都不会倒下的精神层面。我认为,这,才是伟大的定义。

老人,外表的丑陋,内心的壮丽,和奋勇。无论如何,都没有人敢说他不是英雄。

英雄或许要有强大的肉体,令人称颂的作为,四方流传的美誉,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甚至可以说可有可无。一个英雄,拥有的,便是精神力量的巨人。所谓英雄者,敢为人之所不敢为,敢当人之所不敢当。所谓英雄者,坚强刚毅,屡败屡战。他左右自己,成为一个永不会被击倒的人,他在精神领域,没有失败的记录,也没有失败的预兆,甚至没有失败的概念。自信,坚持,不懈,拼搏,一个老人的故事,一个英雄的启迪。

那我呢?或许我觉得,所谓英雄离我太遥远,但是距离产生美。而美又是在我们身边的。我不是英雄,也许永远不会是。但是没关系,我有英雄之志,这就足够了。它告诉我的,并不是事迹,而是精神和品质。它的存在是一种高尚的品德。或许我正碌碌无为,但我不会让我迈向成功的步伐停滞,也不会让我追梦的凤凰坠落。不屈服于困境,不低头于失败,脚踏实地坚持不懈,把不值得变成值得,把不可能化作可能。这就是我要做的,我该做的。若是这样,我才告诉自己,自己是强大的,是成功的,向老人一样,永不言弃亦永不言败。

浮想联翩之间,才领悟到,所谓老当益壮,壮的意义,我想就是一个英雄的努力,他在现实中失败,却在精神上达到了巅峰。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2000字范文

伟大的小说不仅仅在于它情节的曲折惊险刺激;更在于它塑造的人物,它揭露的事实,它反映出的人性,给人的巨大震撼。

1482年,法王路易十一统治下的巴黎城沉浸在“愚人节”的狂欢的气氛中。巴黎圣母院前面的广场上,来自埃及的吉卜赛少女爱斯梅拉达以动人的美貌和婀娜的舞姿博得了人们热烈的喝彩。她把人们给她的赏钱,分给穷苦的孩子们,并对他们说:“把这些钱全部拿去,你们去过节吧!”孩子们问她:“那你怎么办?”她说:“别管我,我天天都在过节。”是的,这就是她——爱斯梅拉达。

但是,命运之神却在这个时候把一切都定格了。在众多的观众中,一个面色苍白的中年人,穿着黑色的教袍,躲在玻璃窗后面,也在偷看爱斯梅拉达翩翩起舞。他就是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炼金术士弗罗洛。当他看到色艺双全的吉卜赛女郎边唱边跳,她那轻快的舞步,绝妙的舞姿,把他埋藏在心底十多年的欲念突然唤醒了。他无法自控,无法把俘虏了他的灵魂的魔鬼赶走。为了排遣心中的烦闷,他到广场上驱赶正在叫卖的摊贩,声言不准在教堂前面胡闹。而这一切只为了他那无私的心理.

这些小贩哪里把他放在眼里,群起而攻之。正在这时,从教堂内冲出来一个相貌奇丑、身材高大、力大无比的男子,他推开众人,救回了神甫。他就是卡西莫多。原来他是一个被父母遗弃在巴黎圣母院门前的畸形儿,弗罗洛出于怜悯把他抚养成人,因终日敲钟而震聋了耳朵。为了(奉献),这不是他的错.欢乐的人们正在物色“愚人教皇”,爱斯梅拉达一眼看中了又聋又丑的钟楼怪人卡西莫多。人们给他戴上王冠,披上袍子,还给了他一支口哨,让他坐在高高的轿子上沿街游行。卡西莫多正高兴地吹着哨子,忽然看见脸色阴沉的弗罗洛站在轿前。神甫打掉他的王冠,把他拉回圣母院。为什么?也许只为了那无法忍受的卑微吧!

弗罗洛是不幸的。他是个可怜的,可鄙的,无知的,副主教。他善,因为教会的禁欲主义,因此收养了人人唾弃的卡西莫多。然而,他不是神,是人,拥有人性,需要情爱。人性越是压抑越是反弹的厉害。没有享受过世俗之情的弗罗洛在艾斯梅拉达婀娜多姿的舞姿刺激下勃然爆发。可怜的是他完全不懂得怎么去爱。压抑的人性折磨着这个可怜的,被教会扭曲的灵魂,终于变成了畸形,终于撕破了脸皮,无耻地说:“在我和它间选择一个”。他是时代的产物,只有当时那个畸形的社会才会造就这样畸形的人——确切地说,时代造就不了如此极端的人,但是也说明,人性永远不该如此压抑。然而哪怕现在,学生的人性得到足够的尊重了么?

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心灵深刻的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空的阴云,那阴云是邪恶的,你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的报复。可是你不能,因为如果你想刺痛那些邪恶,你就先要将代表着真善美的上帝打倒在地,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还有比人丧失本性更悲哀的么!

卡西莫多也是不幸的。自卑,把他的爱造就成只会奉献不会索取的爱——这种爱,完全享受不到爱的快乐,是痛苦的爱。爱斯梅拉达的水壶,滴水之恩,卡西莫多干枯了的心灵便刹那间绿芽遍生。然而他是个......是个,除了心灵,其它都不属于人的人。极度畸形,形状,就像魔兽争霸中低多边形造型的人物般粗糙。因此他自卑,只能说:“如果你愿意我从那儿掉下去,你甚至不须讲一个字,只要一眨眼就够了。”他的丑陋畸形的外表,始终是横贯在他和爱斯美拉达之间永远无法跨越的鸿沟。最后只能通过死亡的方式跨越了这条鸿沟,有人说这是一对最美的情侣,我想那可能就是唯一的方法了。感动于这一幕,不禁想到巴金家中投湖殉情的丫头鸣凤,难到爱情的终极奥义是为爱殉情?这两个主人公有着纠结在一起的不幸身世,外貌上的巨大反差无法掩盖他们共有的纯真善良的天性,在他们这种至善至美的天性的照耀下,小说中的其他人物皆露出了卑劣的本质。

然而也有两个真实的人物,甘果瓦和弗比斯,对爱斯梅拉达没有爱的两个人。

然而弗比斯是个混蛋。多亏雨果把他描写成一个典型的花花公子模样——年轻、英俊、漂亮,定了婚还在外面找女人,多么具有讽刺意味。他和爱斯梅拉达幽会,完全不是因为爱上了爱斯梅拉达,而是为了,泡,爱斯梅拉达。一个玩弄女人的老手在此可窥一斑。爱斯美拉达是一位能歌善舞的十六岁美女,由于从小被吉普塞人从家中偷走,在流浪艺人中长大,所以不被当时等级森严的上流社会所认同和接受。当她在深夜被人打劫时,被英俊潇洒的皇家卫队队长弗比斯英雄救美,便一见钟情地陷入爱河,而他也被她的美貌所俘虏。

弗比斯,不是法律所能约束的——因为法律不能对人的感情进行约束。唯有道德的力量。然而,弗比斯,哪怕完全没有道德,又能把他怎么样呢——他毕竟的确只是例行公事,执行任务而已。戴了这么一顶帽子,弗比斯逍遥到今天。

雨果用他辛辣又浑厚的笔,表达了对在教会压榨下苦苦挣扎的圣母院副主教弗罗洛的悲天悯人,对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弗比斯队长的嘲讽,对苟且偷生的潦倒诗人甘果瓦的鄙夷,对虚伪狡猾又残酷的路易十一的憎恶,和对卡西莫多和爱斯美拉达,这一对外表有天壤之别,内心却如一善良纯洁的悲剧人物的褒扬与惋惜,把美与丑的对比推倒了及至。让我们重新审视究竟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美丽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心。所以,人不必为了自己先天的不足而自暴自弃,更不要过分地追求外表美,拥有一颗善待他人、无私奉献、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充满责任的心灵才是每一个人应该具备的。同时,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爱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精彩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

河水永恒的呜咽,清风无休止的叹息,悲剧曾留的记录--《巴黎圣母院》不愧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佼佼者,雨果不愧为19世纪浪漫主义文学的领袖。

日瓦戈医生读后感2000字

这篇小说的感情基调平和而略带灰暗,大师们往往喜欢用平实朴素的笔调来表现一个大时代的特征。

在读俄罗斯的严肃文学作品时,往往会感到很压抑,帕斯捷尔纳克笔下的《日瓦戈医生》便是如此,在读到结尾时,总有一种眼泪要呼之欲出的感觉,是因为日瓦戈命运的悲惨,还是为伟大革命的血腥残暴而感伤?

大变革时代可以造就英雄,开创人类历史新纪元,但大变革带给普通人的往往是痛苦和绝望,《日瓦戈医生》讲述的就是普通人在俄国革命时代的悲剧人生。日瓦戈从出生之后,经历了俄国19xx年革命、第一次世界大战、二月革命和十月革命,短短的十几年之间,俄国更换了三个政权,而三个政权的残酷战争更是让俄国人的生活雪上加霜。

帕斯基尔纳克塑造了日瓦戈医生这一形象,向世人展示了俄国普通人在20世纪初的生活状况,同时也表现出了他对革命的态度。本人非常佩服俄罗斯作家的使命感,就是所谓的'弥赛亚'精神。明知批判革命会对自己不利,但就是要写出来,本人认为这是受俄罗斯文学传统的影响,从沙皇时代起,俄国文学家就具备了这种使命感。帕斯捷尔纳克就是这样一位俄罗斯作家,他在国外发表《日瓦戈医生》后不久,即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但也因此遭到苏联社会的强烈批判,被开除出作协,帕斯捷尔纳克也在两年之后黯然离世。

在革命初期,日瓦戈是持欢迎态度的,但当他亲眼目睹革命的血腥暴力和一部分革命者的虚伪面目后,开始厌恶革命。日瓦戈越来越感到这一切都是骗人的,他认为人应该为现在的生活而生活,不应该为了未来的生活而牺牲现在的生活,因为谁也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样的。然而事实是,无论日瓦戈的思想多么有道理,多么先进,这都不能改变什么,革命是大势所趋,一个人在时代面前的呼喊如同螳臂当车一样毫无意义。

如今我们身处太平时代,在大好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应该珍惜眼下的幸福生活,做好自己的工作,为国家,为和平添上自己的一份力量。切莫浪费这美好的年代,需知'我荒废的今日,正是昨日殒身之人祈求的明日'.

感情方面,应该说日瓦戈在帕斯捷尔纳克笔下表现地是俄罗斯式的爱情。日瓦戈在和妻子托尼娅感情很好地情况下,又和拉莉萨保持暧昧关系。妻儿被驱逐出国后,日瓦戈又在莫斯科娶年轻的玛丽娜为妻。如此混乱的关系,如果在中国,肯定被骂地狗血淋头了。此时我不禁想起我国诗人徐志摩,有多少人拿他和梁思成比较,他的花心和梁思成的专一;有多少人来开他的玩笑,'我想和你一起睡觉,这是流氓;我想和你一起起床,这是徐志摩',我在微信上不知道多少次看到朋友们转的这些消息,而且点赞的人奇多。诗人的世界,我们不懂,但在我们欣赏诗人的佳作时,是否要考虑尊重诗人本人一下?这在侧面也反映出当代人们的文化素养有待提高,因为在谈及文学大师时,人们感兴趣的不是他们的作品,而是他们那无可紧要的私生活。回到日瓦戈医生身上,他很爱妻子和拉莉萨,后来他承认,爱拉莉萨更多一些。俄罗斯的家庭观念和爱情观念也是偏向于传统的,虽然日瓦戈和拉莉萨很相爱,但双方都认定不能在一起,坚决要找回自己的家庭。世界上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在文章结尾,我希望用四句诗来慰藉日瓦戈医生: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日瓦戈医生是一位非常有思想的人,文中指出,他写地极富哲理的小册子影响了很多人,但这与他有什么关系,日瓦戈医生想做地只是找回家庭,有时间写写东西,过简单幸福的生活而已。他的去世,如此安静,又如此突然,只愿他能在天堂得到幸福。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平凡的世界》全书共三册,作者路遥,整部小说是以孙少平和孙少安兄弟二人的生活轨迹为主线的,讲述了改革开放初期,居住在黄土高原地区的双水村的平凡人们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是如何面对生活、感情以及命运的。书中蕴含了丰富的情感内容,展现了平凡人的人性美。在贫困的道路上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坎坷,孙少平和孙少安两兄弟依靠他们坚持不懈的毅力和自强不息的精神摆脱贫困,把握自己的命运。孙少平和孙少安虽然生活在同样的社会环境下,但是两人改变生活的方式不同,哥哥孙少安作为一队队长,依靠自己微薄的力量改变乡村的平凡人,而弟弟孙少平则渴望了解外面的世界,想要运用知识改变命运。不管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作者都能把这些情感表达的很丰满而且很美好,比如孙少平和田晓霞谈恋爱时的那种纯真的美好。特殊的社会环境造就特殊的人物,但是精神是一直流传的,孙少平和孙少安两个人坚持不懈的毅力和自强不息的精神仍然值得我们这一代人学习。读完《平凡的世界》有三点考虑:第一,我们和父母怎样有规矩地相处?第二,爱情的本质纯真美好,但却夹杂了太多现实的因素,我们该如何权衡?第三,特定的社会环境下如何进行自我的角色定位?

《平凡的世界》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孙玉厚一家,其儿女有孙少安、孙少平、孙兰香。孙玉厚是典型的农民,为人善良朴实,对儿女的关心爱护是有目共睹的,儿女不开心孙玉厚更不开心,儿女惆怅孙玉厚更惆怅。大儿子孙少安因为猪饲料的问题受到指责批评时,他害怕自己的儿子出事暗中保护他;二儿子孙少平想要去外面打拼时,他给予支持;女婿王满银因贩卖老鼠药被劳改,他并没有责备大骂,而是默默的承受着这些。从这些事件可以看出孙玉厚对于儿女的关爱是无微不至的。虽然父亲不善于表达,但是都会在行动中体现。说到这里我想起我的父亲对我的关爱,我的父亲属于严父类型的,平时对我的管教很严格,但是有一个细节让我一直记忆犹新,我的父亲每天早上会给我泡一杯红枣枸杞水。对于严肃的父亲来说,他不会说这是我给你泡的水,只会用行动来表现。我们现在这个时代,有的时候不知道怎样跟父母相处,相处的界限范围在哪里,这是我们需要反思的问题。父母对我们的关爱就像孙玉厚对儿女的关爱是一样的,虽然嘴上不说,但是一切都在行动中。作为子女的我们不能认为父母对我们的关爱是理所当然的,在父母面前肆无忌惮没有一点规矩。因此,我们应该像苏格拉底所说的那样,"要用希望孩子对待你的方式去对待父母",学会守规矩,学会尊重,学会感恩,运用理性的方式跟父母有效沟通,和睦相处。

爱情,是甜蜜的行为;爱情,是纯真的美好;爱情,是神圣的象征。路遥在书中描述了不同人物阶层之间的爱情,孙少平的初恋其实就是一场暗恋,暗恋对象是同样家境清贫的同班同学郝红梅,在这段感情中我们可以体会到初恋懵懂的、青涩的、害羞的感觉,最终"初恋情人"郝红梅选择了与出身医学世家的顾养民,并由此走向了她跌宕坎坷的一生。少平在上学期间遇到了同学田晓霞,看到这里我们不禁遐想少平会坚持初恋还是移情别恋?作者让少平离开了红梅,与田晓霞开始了友谊般的爱情。田晓霞是知识分子,考上了大学,大学毕业后当了记者,这让少平觉得他们两个人的社会地位、阶层不一样。爱情里掺杂了现实的元素,使得他们在相处时出现了很多的隔阂。最后,二人之间的爱情以田晓霞牺牲的悲剧告终。孙少安与双水村大队党支部书记田福堂的女儿田润叶是青梅竹马的一对,在我们看来青梅竹马的爱情是任何因素都阻止不了的,但是作者却让少安和润叶分开了,田润叶嫁给了李向前,李向前每天戒酒消愁出了车祸失去了双腿,这时润叶意识到自己应该放下与少安之间的感情,跟李向前好好生活。孙少安娶了贺秀莲,秀莲最后被查出肺癌,少安为了家庭努力拼搏。此外,文中还有对兰花、金波以及金强等人的爱情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出,作者所描述的爱情有青梅竹马般的、初恋般的、友谊般的等等,将爱情的情窦初开、海誓山盟、刻苦铭心描绘得淋漓尽致,但是美好的爱情中掺杂了现实的元素,到底会怎么样?作者在描述人物感情时,都会根据人物的设定来设置感情线,会考虑到特定的社会环境下人物内心的真实情感以及大环境下现实元素所带来的影响。在我看来,爱情是需要必要的现实元素保证的。爱情也是具有阶段性的,从刚开始的情窦初开到彼此磨合再到最后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爱情本身是纯洁美好的,但是掺杂过多现实元素的爱情就变得苍白无力,曾经的情有独钟,相见恨晚,海誓山盟都不复存在。我们身边就有很多这样的例子,谈婚论嫁的时候就会考虑有没有没房子、汽车和存款,如果没有这些现实的元素那两个人就好聚好散。美好的爱情是一个你,一个我,一条狗,而现实的爱情是一栋房,一辆车,一堆钱。就像少平和红梅无果的初恋,虽然爱情是美好的但是不考虑现实要素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现实生活中的爱情需要考虑以下三点:首先,我们的爱情是需要基本的现实要素的;其次,现实要素要有限度不能无节制;最后,爱情中的现实观要找到适合自己的,不能人云亦云。

西游记读后感2000字高中作文

四大名著中,我最喜欢的书要数《西游记》了。光是电视剧就看了不下于十遍,每次看都有新的心得。第一遍看是看热闹,后几遍则是增长知识,陶冶情操,培养高尚的品质。不得不说这真是一部名副其实的“名著”。

《西游记》是明代作家吴承恩的著作,是根据唐代的玄奘到遥远的古印度天竺去讲述佛教的事而改编的。里面又加上了机智灵巧,能七十二变的孙悟空;懒惰贪吃、忠心耿耿的猪八戒;任劳任怨、一心向佛的沙和尚。他们共同保护他们的师傅—唐僧去印度取得真经,在我国佛教史上写下了辉煌的篇章。

《西游记》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世界,人们无不在作者丰富而大胆的艺术想象面前惊叹不已。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世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的投影。

《西游记》中有很多精彩片段,其中最耳熟能详是《三打白骨精》。白骨精非常狡猾,她想长生不老,就想捉住唐僧吃唐僧的肉。于是她想了一个办法,想借助孙悟空不在这一机会对唐僧痛下杀手,因为唐僧一向是以慈悲为怀,所以这个办法很容易成功。果然孙悟空去为唐僧化缘了,白骨精发现这是天赐良机,便变作一个年满十八岁的女子走到了唐僧面前,用花言巧语哄骗了唐僧和剩下的两个徒弟。刚要下手,孙悟空就回来了,他用火眼金睛认出来是白骨精举棒便打,不料,白骨精把假尸留下,真身回到了白骨洞。唐僧本想把孙悟空赶走,在两位徒弟的劝说下,孙悟空便留了下来。故事中唐僧第一次误会了孙悟空。接下来,白骨精接二连三的变化,都被孙悟空识破。到了第三次变化,孙悟空忍无可忍。举棒打死了白骨精。唐僧以为孙悟空接二连三的行凶,把孙悟空赶走了。这次唐僧真的误会了孙悟空,本来孙悟空的目的是保护唐僧,没想到却错以为行凶杀人。只因为孙悟空有火眼金睛,而唐僧却没有,所以彼此间产生了很多矛盾,很多误会。

《西游记》中的四个主要人物各有各的特点。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他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孙悟空那种正义大胆、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横扫一切妖魔鬼怪的大无畏气概,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他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表现出人民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

说到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这个形象同样刻画得非常好。猪八戒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心里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有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甚至还藏了点私房钱,塞在耳朵里。他的毛病实在多,这正是小私有者的恶习。作者对猪八戒缺点的批评是很严厉的,但又是善意的。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

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活络、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行端正,会念真经,不怕“千刀万剐”,有坚定的信念;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大本事,但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心当好后勤,不好出风头。

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人生旅途中绝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就像《西游记》中描写的那样,每走一步,都可能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但艰难险阻不会吓倒我。对待学习,我要学习孙悟空那机智勇敢不屈不挠的精神和唐僧的目标坚定;在生活中要像唐僧、沙僧那样忠厚老实、心地善良。但有时,也应学学猪八戒的“懒”,忙里偷闲,给自己一点休闲的空间,使自己得到全面的发展。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一个同事递给我一本书说:“现在还看书吗?建议你看看这本《追风筝的人》(卡勒德·胡赛尼著),看了才知道真正的阿富汗和阿富汗人。”于是我带着好奇心从这本小说走进了阿富汗和阿富汗人的世界。

荒凉的戈壁、起伏的山岳、繁华的街市、一望无边的枯树林、满天飘飞的风筝……两个男孩形影不离,勾肩搭背,打闹玩耍。他们一个是普什图族的富家少爷,叫阿米尔,一个是哈扎里族仆人阿里的孩子,叫哈桑。哈桑不爱说话,憨厚老实,他有生理缺陷,“嘴唇从中间裂开”,也许正是这一点加上他的身份,小主人并没有从内心喜欢他。但哈桑依然对主人忠心耿耿,每当那些邻居的孩子欺负他,总是哈桑挺身而出,将他们挡回去。

喀布尔有个传统民俗:追风筝。放飞的风筝在空中追逐,孩子们施展技艺,尽力用玻璃线将别人的风筝线割断,然后追赶飘落的风筝作为战利品。有一天,当阿米尔追到战利品时,被阿塞夫三个恶棍围住索要,阿米尔很害怕,而身边的哈桑却猛然掏出弹弓对准高大的阿塞夫。弱者吓退了强者,卑微者保护了高贵者。

一年一度的风筝大会再次到来。阿米尔在哈桑的帮助下幸运地赢得了风筝大赛的殊荣,当哈桑追到那只败落的蓝风筝,再次被那三个恶棍围堵,他遭到强暴。阿米尔目睹整个过程,不但没有施以援救,反而选择了逃离。哈桑为了小主人,独自承受着精神和肉体的双重伤害,选择了沉默,隐忍。然而更大的伤害却是来自小主人阿米尔。他开始躲着哈桑,萌生了让哈桑离开庄园的想法,好为自己的懦弱无能寻求解脱。阿米尔把自己的手表放到哈桑床铺上,以此来证明哈桑是个盗窃犯。阿里无法忍受阿米尔对其儿子的诬蔑,为了尊严,他选择了离开。虽然阿米尔爸爸一再真诚的挽留,阿里还是决定带着哈桑离开了这个他们衣食所寄的庄园,连同他们两家四十年的友谊。

没有任何辩解,沉默,隐忍。读到这里,我感叹不已,也许这就是一个弱势者面对冤屈和不公所能作出的无奈回应。即便受到不公平对待,哈桑依然坚守着真诚与善良。他说过一句可以让人掉泪的话:“为你,千千万万遍。”我又由此看到隐忍的内心却有着强大的精神力量。我国唐代人李翱讲了一个寓言:说有两匹马并驾而行,一匹骏马,一匹瘦马。骏马仗着力量强大咬破瘦马长鬃之颈,使其流血不止。瘦马若无其事,仍行走自如。骏马回家后却浑身颤抖,水草不沾。原来它因为咬了弱马而感到羞愧。瘦马在受侵犯时虽然没有还击,却产生了比体力更大的力量,那就是精神的力量。忍让可以感化卑劣,宽容可以唤醒良知。

作为一个富家少爷,阿米尔对哈桑的感情从最初开始便是矛盾着的,有着阶级意识的普什图人和哈扎拉人,永远只能是主仆关系,不能成为朋友。这,在阿米尔内心世界里一直是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所以,他在没有人的时候才和哈桑玩;所以,他不会让哈桑在有客人的时候出现;所以,他很久很久不敢承认自己和哈桑的友谊。

然而,对于哈桑来说,阿米尔是他最好的也是唯一的朋友,他可以,为他,千千万万遍。只因,他是他的朋友,唯一的,最好的朋友。因此,他可以为他去捡风筝,哪怕是被人围追截堵,以致伤痕累累;他可以答应阿米尔任何要求,哪怕是受到父亲的责骂,亦一言不发;他可以承担阿米尔的栽赃陷害,受冤负罪,不吭一声;不管何种场景下,自始至终,千千万万遍。

多年以后,移居美国的阿米尔时刻为童年的无知卑劣之举感到忏悔,为了赎罪,他回到战难中的祖国,冒着危险要帮助哈桑。不幸的是,哈桑死在残暴的塔利班手里,他的妻子受到羞辱,他无力保护;沉默隐忍,最终还是没有让他平安度过余生,他与妻子双双结束了苦难的一生。这让阿米尔感到无限的感伤,哈桑的声音在他耳边一次次响起:为你,千千万万遍。而他为哈桑,兔唇的哈桑,那个为他追风筝的人,那个在危难面前挺身而出保护了他的人做了什么呢?

然而,故事还有更让人惊讶的隐情。当父亲病逝,阿米尔从美国再回老家时,通过父亲的朋友拉辛汗得知,哈桑竟然与他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原来让他倍感荣耀的父亲竟然偷了仆人阿里的妻子,阿里是不能生育的,他同阿米尔父亲一起守着这个秘密四十年!这是男人的奇耻大辱,阿里也默默地忍受着。埋藏了许多年的秘密被揭开了,我们对哈桑的同情又转向哈桑的“父亲”阿里身上。事实上,阿里的父母当年就是不幸双双被阿米尔的爷爷飞车撞死的,为了赎罪,阿里被他们领到家中成了仆人。就这样,这家三代地位低微的人默默地为他们的主人忍受着一切苦难和耻辱。

故事的尾声又有令人震撼的一幕。阿米尔为了心灵的救赎,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但是,已堕落为塔利班的小头目阿塞夫把阿米尔和索拉博逼进一间屋子,为了显示自己的威风,他要与往日的仇敌了结恩怨,他声称双方只能有一人活着走出屋子。就在阿米尔的生命受到威胁时,阿塞夫惊讶地看到小小的索拉博有力拉开弹弓对准了他,一粒铜弹深深地钻进他的左眼。就像三十年前的哈桑保护主人一样,他的后代又以弱小之躯保护了别人。应该说,阿米尔是幸福的,有这样一家几代人忠心耿耿地保护着他,他曾经的卑劣受到宽容,他的良知被唤醒,他的心灵得到救赎,他追到了在他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做人应该要宽厚无私,正直善良。他终于明白了一个民族得以存在的理由。书的结局深情地写道:“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我追。”

作家胡赛尼以温暖细腻的笔法揭示出人性的本质与心灵的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他的笔又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唤醒我们对弱者的尊重,对一个苦难民族的敬畏。读完这本小说,我的耳畔时时响起那微弱而又高贵的声音:为你,千千万万遍……

暑假读红楼梦读后感2000字

今年暑假我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读完第一章就已经爱不释手了。

它主要是以宝黛二人的感情杯具写的,它以生动的描述,写出了那时候大家族的悲欢离合。在这个故事中,我最喜爱的人物就是林黛玉了,正因我觉得她美丽、聪明,又很好学,还知书达理。但是,她的缺点就是太多愁善感。我最不喜爱的人物就是薛宝钗,正因她明知黛玉多愁善感,没有母亲,还在薛姨妈怀里撒娇,感觉好像是故意的。我不太喜爱《红楼梦》的结尾部分,正因太悲惨了。

读了《红楼梦》,让我对中国历史产生了很大的兴趣。我还要学习《红楼梦》中人物的优点,从自身找找有没有和里面人物同样的缺点,并把它改正。这是我第一次看《红楼梦》,有些地方还不是太懂,以后有时刻我会再好好阅读它,坚信会有更多的体会和感想。

《红楼梦》塑造了一个跛足道人,他的眼睛正是大观眼睛,因此他看到了一个欲望无穷、沽名钓誉、巧取豪夺的泥浊世界,“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世人都说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他所唱的《好了歌》,正是荒诞歌。甄士隐为《好了歌》作了注解。他的解,是对泥浊世界和荒诞人生的“解构”。原来,这个金玉其外的人群舞台,演的但是是一幕幕荒诞戏剧:“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红楼梦》有一首荒诞主题歌,还有一个荒诞象征物,这就是“风月宝鉴”。

宝鉴的这一面是美色,宝鉴的另一面是骷髅。贾瑞死在美女的毒计之下是惨剧,而追逐骷髅似的幻影幻象则是几乎人人都有的荒诞剧。难道只有贾瑞拥抱骷髅?人世间在仕途经济路上辛苦奔波、走火入魔的名利之徒,哪一个不是生活在幻觉之中的贾瑞?总之,揭示世道人生甚荒唐的荒诞性,是《红楼梦》极为深刻的另一内涵。

如果说,林黛玉之死是《红楼梦》杯具最深刻的一幕,那么,贾雨村的故事则是《红楼梦》喜剧最典型的一幕。《红楼梦》的大情节刚刚展开,就有贾雨村“葫芦僧判葫芦案”。熟悉《红楼梦》的读者都知道贾雨村本来还是想当一名好官的。他出身诗书仕宦之族,当他家道衰落后在甄士隐家隔壁的葫芦庙里卖文为生时,也是志气不凡才会被甄氏所看中并资助他上京赴考中了进士,还当了县太爷。被革职后浪迹天下又当了林黛玉的塾师。聪明的他透过林如海的关联和推荐,便在贾政的帮忙下“补授了应天府”。但是一下立刻任就碰上薛蟠倚财仗势抢夺英莲、打死冯渊的讼事。

贾雨村开始应对事实时也正气凛然,大怒道:“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的人命就白白走了,再拿不来的!”并发签差人立刻把凶犯族中人拿来拷问。但是,站在桌边上的“门子”对他使了一个眼色,雨村心中疑怪,只好停了手,来到密室听这个听差叙述讼事的来龙去脉和保乌纱帽的“护官符”,而讼事中的被告恰恰是护官符中的薛家,又连及同在“护官符”中的贾家,甚至王家,这可非同小可。最后,他听了“门子”的鬼主意虽口称“不妥,不妥”,还是采纳了“不妥”的处理办法,昧着良心,徇情枉法,胡乱决定了此案,放走凶手,之后便急忙作书信两封给贾政与王子腾报功,说一声“令甥之事已定,不必过虑”。为了封锁此事,又把那个给他使眼色、出计谋的门子发配远方充军,以堵其口。

王国维在评说《红楼梦》的杯具价值时,指出关键性的一点,是《红楼梦》不把杯具之因归罪于几个“蛇蝎之人”,而是“共同关联”的结果,如林黛玉,她并非死于几个“封建主义者”之手,而是死于共同关联的“共犯结构”之中。而“结构中人”并非坏人,恰恰是一些爱她的人,包括最爱他的贾宝玉与贾母。他们实际上都成了制造林黛玉杯具的共谋,都有一份职责。这种杯具不是偶然性的杯具,而是人处于社会关联结构之中成为“结构的人质”的杯具。

《红楼梦》的忏悔意识,正是意识到自己乃是共谋而负有一份职责的意识。《红楼梦》正正因有此意识而摆脱了“谁是凶手”的世俗视角,进入以共负原则为精神支点的超越视角。可惜王国维未能发现《红楼梦》美学价值中的另一半--喜剧价值同样具有它的特殊的深刻性,即同样没有陷入世俗视角之中。

贾雨村在乱判葫芦案中扮演荒诞主体的主角,但他并不是“蛇蝎之人”的主角。当他以生命个体的本然应对讼事时,头脑十分清醒,决定十分明快,但是,一旦讼事进入社会关联结构网络之中,他便没有,并立即变成了结构的人质。他应对明目张胆的杀人行为而发怒时,既有良心也有忠心(忠于王法),但是良心与忠心的代价是必将毁掉他的刚刚起步的仕途前程。一念之差,他选取了徇私枉法,也因此变审判官为“凶手的共谋”。可见,冯渊无端被打死,既是薛蟠的罪,也是支撑薛蟠的整个社会大结构的共同犯罪。说薛蟠仗势杀人,这个“势”,就是他背后的结构。

贾雨村在葫芦戏中扮演荒诞主角,表面上是喜剧,内在则是一个士人没有、没有灵魂主体性的深刻杯具。总之,《红楼梦》的内在结构,是杯具与荒诞剧兼备的双重结构。也能够说,《红楼梦》的伟大,是大杯具与大喜剧融合为一、同时呈现出双重意蕴的伟大。一百年来的《红楼梦》研究只重其杯具性,忽略其荒诞性,这天正需要我们做一补充。

王国维说《红楼梦》是哲学的,指的不是《红楼梦》的哲学理念,而是它的生命哲学意味和审美意味,即由《红楼梦》的主人公贾宝玉、林黛玉及其他女子等美丽生命所呈现的生命形上意味。也就是说《红楼梦》的永恒魅力和美感源泉,不在于它与社会形态变动相连接而产生的意识形态,而在于它呈现了一群生命,一群空前精彩的诗意个体生命。这些生命,也带有儿童的天真和原始的气息,在你争我夺的功利社会里都在内心持续一种最质朴、最纯正的东西。

《红楼梦》塑造林黛玉等一群至真至美的诗意女子形象,是中国文学前无古人、后启来者的奇观,也是世界文学的奇观。《红楼梦》女性诗意生命系列中最有代表性的几个主要形象,如林黛玉、晴雯、鸳鸯等有一共同特点:不仅仅外貌极美,而且有奇特的内心,这便是内在诗情。

贾宝玉称她们属于净水世界,这不仅仅是概括她们的“柔情似水”的女性生理特点,而且概述了她们有一种天生的与男子泥浊世界拉开内心距离的极为干净的心理特点。她们的干净,是内心最深处的干净,她们的美丽,是植根于真性情的美丽。因此,曹雪芹给予她们的生命以最高的礼赞。

他透过贾宝玉作《芙蓉女儿诔》礼赞晴雯说:“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这一赞辞,既是献给晴雯,也是献给其他所有的诗意女子。《芙蓉女儿诔》出现于《红楼梦》的第七十八回,至此,曹雪芹的眼泪快流尽了。

他借宝玉对所爱女子的最高也是最后的礼赞,包含着绝望,也包含着期望。那个以国贼禄鬼为主体的泥浊世界使他绝望,但是,那个如同星辰日月的净水世界则寄托着他的诗意梦想。《红楼梦》的哲学意味正是,人类的诗意的生命应当生活在泥浊世界的彼岸,不好落入巧取豪夺的深渊之中。

人生只是到人间走一遭的瞬间,最高的诗意应是“质本洁来还洁去”,如林黛玉、晴雯、鸳鸯、尤三姐等,回到宇宙深处的故乡时,不带俗世中浊泥与尘埃,乃是一片身心的明净与明丽。《红楼梦》充满杯具氛围,正是正因它本身就是这样一曲悲绝千古的诗意生命的挽歌。

《三国演义》暑假读后感2000字

我读完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以后,受益菲浅。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东汉末年,汉室衰弱,黄巾起义,各路英雄乘剿黄之机发展势力。曹操挟天子令诸侯,实力最强。连年混战,弱肉强食。宫渡之战,曹操灭袁绍,统一北方。赤壁之战,吴国大将周瑜大败曹操,使曹操暂无力侵犯长江以南,形成三足鼎立,相对稳定的局面。三国是曹操的魏国,孙权的吴国和刘备的蜀国。曹操死后,曹匹称帝。大将司马昭统一全国,结束了三足鼎立之局面,夺魏为晋,建立晋朝。

在三国演义中说起最奸诈的人,人们首先想到的必然是曹操,曹孟德。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当之无愧。他的名言,您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也是深入人心。当时全国14个州:幽州,并州,冀州,兖州,豫州,徐州,青州,雍州,凉州,荆州,扬州,交州,益州,司隶(司州,就是首都)。曹操占10个。他一生中先后战胜了袁术、吕布、张绣、袁绍、刘表、张鲁、马超等割据势力。曹操说:假使国家无有孤,不知当几人称帝,几人称王。他够狠,败走华容道时,道路泥泞马不能过,他立刻下令以伤病士卒填坑,完全无视生命;他够奸,官渡之战,荀攸来投,问他:"袁氏军盛,何以待之?今有几粮乎?"公曰:"尚可支一岁。"攸曰:"无是,更言之!"又曰:"可支半岁。"攸曰:"足下不欲破袁氏邪,何言之不实也!"公曰:"向言戏之耳。其实可一月,为之柰何?"攸曰:"公孤军独守,外无救援而粮谷已尽,此危急之日也。今袁氏辎重有万余乘,在故市、乌巢,屯军无严备;今以轻兵袭之,不意而至,燔其积聚,不过三日,袁氏自败也。"除了自己,估计他谁都不真正信任,古代帝王称孤道寡,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他够勇,基本都是亲自率兵,偷袭乌巢时,亲自带少量精锐打袁绍旗号偷袭后部,这相当危险,一旦露馅必死无疑,做大事儿不惜身……

作为曹操的敌人是悲哀的,而他在有生之年却很遗憾,没用达到统一。应运而生的对手刘备,刘玄德可以说是他宿敌。当年青梅煮酒,他对刘备说,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但他并不向他说的那样,意识到了刘备的威胁,他这么说完全是迫于即将和袁绍展开的决战二进行的拉拢人才行为。(刘备当时只是寄人篱下,凭什么说他是英雄,靠他的双手过膝,两耳垂肩?0.0)

刘备,从一个卖履织席的小贩到与曹操孙权分庭抗礼,真正的一代枭雄,他的奸诈比曹操有过之而无不及,他真正做到了大象无形,大音希声,某江山社稷于而不留痕迹。

他是三国之中逃跑第一人。动不动将兄弟,讲师,家眷置之不顾,三十六计选上计。三国志中对他的评价是:先主之弘毅宽厚,知人待士,盖有高祖之风,英雄之器焉。他的确跟他的先祖刘邦有的一拼。当初项羽为了威胁刘邦投降声称要煮了刘邦之父,刘邦回答:“吾与项羽俱北面受命怀王,曰‘约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桮羹。”刘备的愚民政策很强大,可以跟金家媲美,同样的事,他和别人做能达到不同的效果。举个例子,董卓迫于联军压力,火烧洛阳带百姓迁移,得到了凶残暴戾的恶名;刘备迫于曹操的压力,火烧新野带百姓迁移,得到爱民如子的美名。这和后来诸葛亮出祁山,掠夺富户入川目的是一样的,在他们眼里老百姓是生产力,是士兵的来源。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刘备对自己的亲人都可以做到弃车保帅,何况……说到这不得不说说益州原本的主人,刘备的同宗刘璋。在他和刘备对弈的最后阶段,他有一战之力可他却选择了放弃,他说“吾父子在州二十余年,无恩德加以百姓。百姓攻战三年,肌膏草野者,以璋故也,何心能安?”他让百姓免于战火,可是后世却没人说他仁,对他的评价都是懦弱。益州到了弘毅宽厚,知人待士的刘备手中,穷兵黩武,没几年就成了全国最穷的州郡,这真是讽刺啊。

然而刘备这样的一代奸雄,最终还是败了,甚至将命都丢到了白帝城。

夷陵之战。刘备打着为关羽报仇的旗号,举倾国之兵与孙权决战。为关羽报仇?刘备是这样的人么,很明显不是,他在关羽死后不报仇,偏偏在曹丕称帝,加封孙权九西锡之际,一切不言而喻(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下,刘备甚至很恨关羽,是关羽荆州方面的擅自出击,破坏了庐中对,使蜀一蹶不振,从此无缘问鼎)。刘备疯了么?为何要打孙权?都知道当时的势力格局是魏>吴>蜀,吴蜀不论谁胜,笑到最后的都是魏国。这跟华容道关羽放曹操的原因是一样的,曹操灭亡,孙权势力强于刘备,那么孙权就笑到最后了。刘备可以做的只有等,等什么呢?等到路中对中所说的"待天下有变"(诸如司马懿反魏之类的事发生)。孙权没用确定刘备的意图,因此他无论如何不敢和刘备进行大规模的决战。三国演义中将刘备的失败归咎于连营700里,这是曹丕说刘备的,曹丕差刘备远了,根本没资格说刘备。三国志-陆逊传中,他的对手给了我们答案,原文如下,逊上疏曰:"夷陵要害,国之关限,虽为易得,亦复易失。失之非徒损一郡之地,荆州可忧。今日争之,当令必谐。备干天常,不守窟穴,而敢自送。臣虽不材,凭奉威灵,以顺讨逆,破坏在近。寻备前后行军,多败少成。推此论之,不足为戚。臣初嫌之,水陆俱进,今反舍船就步,处处结营,察其布置,必无他变。伏愿至尊高枕,不以为念也。"舍船就步暴漏了刘备的目的,都知道赤壁之战的主战场是在水上,刘备如果真的不顾曹魏,要跟孙权拼个两败俱伤,那么就不可能舍船。这明显是吃饱喝足,收手的行为。孙权知道即使再次将荆州全部拿回,刘备也得乖乖和他联合抗魏。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刘备毕竟老了,再强大的枭雄也抵不过蹉跎岁月。他受不了打击,一病不起,亡于白帝城。都知道这么一个故事:有个富翁辛苦了一辈子,终于衣锦还乡,过上了每天晒晒太阳,钓钓鱼,享受的生活,可是他却发现一个贫穷的渔夫过得正是他此时的生活……这是正常的版本,然而历史是残酷的,故事并没有完,富翁嫉妒渔夫,于是他在渔夫身边不远处丢下一袋金币,渔夫果然发现了那袋金币,高兴得难以置信,他停下钓鱼晒太阳,赶紧藏好了这一袋金币,他兴奋得一夜未眠,开始构思今后的人生,他要用这带钱,购房娶妻,办置产业……第二天他赶紧去取钱,可是找遍全家也找不到,是富翁派人偷走了那袋钱,你说渔夫会怎么样呢?

看来古人的智慧让人佩服,读到这些故事,我不禁想到:诸葛亮为什么有这么多的智慧呢?是他天生的就聪明吗?我看还是他喜欢博览群书的缘故吧。

《三国演义》这本书告诉人们:用智慧可以战胜困难。同学们,大家好好学习吧,智慧可以战胜一切困难呦!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一个同事递给我一本书说:“现在还看书吗?建议你看看这本《追风筝的人》(卡勒德·胡赛尼著),看了才知道真正的阿富汗和阿富汗人。”于是我带着好奇心从这本小说走进了阿富汗和阿富汗人的世界。

荒凉的戈壁、起伏的山岳、繁华的街市、一望无边的枯树林、满天飘飞的风筝……两个男孩形影不离,勾肩搭背,打闹玩耍。他们一个是普什图族的富家少爷,叫阿米尔,一个是哈扎里族仆人阿里的孩子,叫哈桑。哈桑不爱说话,憨厚老实,他有生理缺陷,“嘴唇从中间裂开”,也许正是这一点加上他的身份,小主人并没有从内心喜欢他。但哈桑依然对主人忠心耿耿,每当那些邻居的孩子欺负他,总是哈桑挺身而出,将他们挡回去。

喀布尔有个传统民俗:追风筝。放飞的风筝在空中追逐,孩子们施展技艺,尽力用玻璃线将别人的风筝线割断,然后追赶飘落的风筝作为战利品。有一天,当阿米尔追到战利品时,被阿塞夫三个恶棍围住索要,阿米尔很害怕,而身边的哈桑却猛然掏出弹弓对准高大的阿塞夫。弱者吓退了强者,卑微者保护了高贵者。

一年一度的风筝大会再次到来。阿米尔在哈桑的帮助下幸运地赢得了风筝大赛的殊荣,当哈桑追到那只败落的蓝风筝,再次被那三个恶棍围堵,他遭到强暴。阿米尔目睹整个过程,不但没有施以援救,反而选择了逃离。哈桑为了小主人,独自承受着精神和肉体的双重伤害,选择了沉默,隐忍。然而更大的伤害却是来自小主人阿米尔。他开始躲着哈桑,萌生了让哈桑离开庄园的想法,好为自己的懦弱无能寻求解脱。阿米尔把自己的手表放到哈桑床铺上,以此来证明哈桑是个盗窃犯。阿里无法忍受阿米尔对其儿子的诬蔑,为了尊严,他选择了离开。虽然阿米尔爸爸一再真诚的挽留,阿里还是决定带着哈桑离开了这个他们衣食所寄的庄园,连同他们两家四十年的友谊。

没有任何辩解,沉默,隐忍。读到这里,我感叹不已,也许这就是一个弱势者面对冤屈和不公所能作出的无奈回应。即便受到不公平对待,哈桑依然坚守着真诚与善良。他说过一句可以让人掉泪的话:“为你,千千万万遍。”我又由此看到隐忍的内心却有着强大的精神力量。我国唐代人李翱讲了一个寓言:说有两匹马并驾而行,一匹骏马,一匹瘦马。骏马仗着力量强大咬破瘦马长鬃之颈,使其流血不止。瘦马若无其事,仍行走自如。骏马回家后却浑身颤抖,水草不沾。原来它因为咬了弱马而感到羞愧。瘦马在受侵犯时虽然没有还击,却产生了比体力更大的力量,那就是精神的力量。忍让可以感化卑劣,宽容可以唤醒良知。

作为一个富家少爷,阿米尔对哈桑的感情从最初开始便是矛盾着的,有着阶级意识的普什图人和哈扎拉人,永远只能是主仆关系,不能成为朋友。这,在阿米尔内心世界里一直是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所以,他在没有人的时候才和哈桑玩;所以,他不会让哈桑在有客人的时候出现;所以,他很久很久不敢承认自己和哈桑的友谊。

然而,对于哈桑来说,阿米尔是他最好的也是唯一的朋友,他可以,为他,千千万万遍。只因,他是他的朋友,唯一的,最好的朋友。因此,他可以为他去捡风筝,哪怕是被人围追截堵,以致伤痕累累;他可以答应阿米尔任何要求,哪怕是受到父亲的责骂,亦一言不发;他可以承担阿米尔的栽赃陷害,受冤负罪,不吭一声;不管何种场景下,自始至终,千千万万遍。

多年以后,移居美国的阿米尔时刻为童年的无知卑劣之举感到忏悔,为了赎罪,他回到战难中的祖国,冒着危险要帮助哈桑。不幸的是,哈桑死在残暴的塔利班手里,他的妻子受到羞辱,他无力保护;沉默隐忍,最终还是没有让他平安度过余生,他与妻子双双结束了苦难的一生。这让阿米尔感到无限的感伤,哈桑的声音在他耳边一次次响起:为你,千千万万遍。而他为哈桑,兔唇的哈桑,那个为他追风筝的人,那个在危难面前挺身而出保护了他的人做了什么呢?

然而,故事还有更让人惊讶的隐情。当父亲病逝,阿米尔从美国再回老家时,通过父亲的朋友拉辛汗得知,哈桑竟然与他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原来让他倍感荣耀的父亲竟然偷了仆人阿里的妻子,阿里是不能生育的,他同阿米尔父亲一起守着这个秘密四十年!这是男人的奇耻大辱,阿里也默默地忍受着。埋藏了许多年的秘密被揭开了,我们对哈桑的同情又转向哈桑的“父亲”阿里身上。事实上,阿里的父母当年就是不幸双双被阿米尔的爷爷飞车撞死的,为了赎罪,阿里被他们领到家中成了仆人。就这样,这家三代地位低微的人默默地为他们的主人忍受着一切苦难和耻辱。

故事的尾声又有令人震撼的一幕。阿米尔为了心灵的救赎,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但是,已堕落为塔利班的小头目阿塞夫把阿米尔和索拉博逼进一间屋子,为了显示自己的威风,他要与往日的仇敌了结恩怨,他声称双方只能有一人活着走出屋子。就在阿米尔的生命受到威胁时,阿塞夫惊讶地看到小小的索拉博有力拉开弹弓对准了他,一粒铜弹深深地钻进他的左眼。就像三十年前的哈桑保护主人一样,他的后代又以弱小之躯保护了别人。应该说,阿米尔是幸福的,有这样一家几代人忠心耿耿地保护着他,他曾经的卑劣受到宽容,他的良知被唤醒,他的心灵得到救赎,他追到了在他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做人应该要宽厚无私,正直善良。他终于明白了一个民族得以存在的理由。书的结局深情地写道:“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我追。”

作家胡赛尼以温暖细腻的笔法揭示出人性的本质与心灵的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他的笔又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唤醒我们对弱者的尊重,对一个苦难民族的敬畏。读完这本小说,我的耳畔时时响起那微弱而又高贵的声音:为你,千千万万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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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寒假里,我读了《作文里的奇案》这本小说,它是法国作家伊夫 格勒韦的著作。《作文里的奇案》是一部视角独特的侦探小说,在法国荣获了包括拉图侓文学奖在内的6个奖项,是非常值得一读的课外文学作品!小说的主人公埃尔万 G卡桑德拉K是一名面临中考的中学生,学习压力巨大。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和同学们接触到了一桩离奇

  • 《风雨哈佛路》读后感大全(10篇)

    读后感大全时间:2022/5/26 8:04:36

    今日晚上我们看了一部电影——《风雨哈佛路》。主人公是一个小女孩,她的出身很惨。爸爸妈妈吸毒,从小就无家可归,经历着和别人不一样的生活,靠捡路边垃圾桶里的东西吃。她不爱上学,四处流浪,但她觉得有她妈妈的地方就是家。她一向在爱着她的妈妈,她的妈妈也一向爱着她。直到她妈妈去世,她觉得自我的人生不应当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