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当你不被理解时,你是否还有勇气继续做自己?当你遭受偏见时,你是否能够忍气吞声并理性应对?身处红尘乱世,你又是否能够不追随大众,保持自己对事物独到的看法与独立的思考?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人与人之间想要完全地理解是不可能的,我们永远不会知道他人所思、所想、所作所为的是什么。我们所谓的读懂他人,无非是站在一个共同的区域上,试着从对方的角度去理解。然而理解所导致的偏差,却是我们无法预料的。彼此有不理解,自然而然也就会产生偏见。小群体之间的不理解,随着个体对大众的追寻,最终也有可能演变为阶层之间的偏见。人类虽然一直呼唤着平等,却始终难以构建起彼此之间理解沟通的桥梁。因为人类自我的局限性,我们很难完全摆脱偏见,却依然应当坚持正义。
主人公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身为一名白人律师,始终坚守着法律,坚持着正义,既不随波逐流,也不顾大众的不解,依旧坚持着给黑人辩护。他心中的尺度不是阶级种族之间的矛盾而是法律永恒的正义。
知更鸟作为小说最重要的一个意象,象征的正是那些天真善良却又不被理解的人。小说表面上只是塑造了一个美国本土阶级矛盾的问题,实际上更是整个人类社会不平等,不理解这一大矛盾的映射。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样的事情,更像小孩子的恶作剧,这样的恶作剧很大程度上源自孩子的无知幼稚,却表现了周围环境对其无邪心灵的严重推残。往往这种无知的杀戮比起那些刻意的犯罪更加让人可怕。想要挽救濒死的知更鸟,就需要一个像阿迪克斯一样的勇者。
这个世界同样也需要勇者,勇者并不是超级英雄,也不需要什么超能力。勇者就是那些敢为天下先的人,他们能够坚守自己的本心做正义的事。勇敢需要的是一种义无反顾的精神,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
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一个勇者必然有他所坚信的东西,所以他们即使输了终究会是一个胜利者,阿迪克斯正是这样一个人,他是维护法律的勇者,他是一个自己的英雄。做他人的英雄很难,但是我们都可以选择成为自己的英雄。
或许我们不能很好地了解这个人,但我们却仍然可以选择尊重他们。做自己的英雄,坚持自己心中的正义,这才是人类这一伟大的命运共同体该走的自我救赎之路。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吾感悟至此。呼唤平等,致敬勇者!愿我们岁月静好,做自己的英雄,守护自己内心的正义。(安田雨)
第2篇: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
回忆读完这本书后最初的感觉,我发现那是一种温暖,心里感到十分欣慰。当斯库特牵着阿瑟的手缓缓走过夜幕下的前廊时,我看到了这个小女孩的成长。从与哥哥、朋友频繁地谋划攻击“怪人”,到体贴、爱护他,个中缘由,我想不仅仅是出于阿瑟拯救哥哥于尖刀之下,这还与父亲对她的教导息息相关。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一部长篇小说。书中讲述的是经济大萧条时期一个律师家庭里两个孩子的成长故事。全书以小少女斯库特作为第一人称,借助她的视角,给读者讲述了一系列平凡却又震撼人心的故事。书共分为两个部分,前一部分讲述语调较为缓和,给我们展现出不同生活方式的人们共同生活在同一小镇里的画面;到了第二部分,小说中的各种矛盾就涌现出来,孩子们在这些矛盾中思考、愤恨,也在长大。
书的扉页印有一句话:“律师也曾是孩子。”不难读出,这句话里的这个律师一定是值得肯定的人物;而律师也曾是孩子,就不免叫人思考,从孩子到律师,到这样一个值得人们称赞的人物,他需要经历什么样的教育?从书中的这个律师对他孩子的教育,我们便可窥之一二。
书中的律师叫做阿迪克斯,是主人公斯库特的父亲。都说在每个孩子小的时候,父亲绝对是他们的偶像,在这个家庭里也不例外。“当我们争执不下时,我们就去找阿迪克斯。”而这位律师父亲都会告诉孩子们些什么呢,是严厉的教导,还是苦口婆心地讲述大道理?可能这个父亲有点不一样,在我的印象里,他从来都是孩子们的大朋友,听孩子抱怨,与他们一同看报。
阿迪克斯很开明,他能够包容其他父亲无法包容的事情。他允许斯库特光着脚丫子和哥哥朋友四处玩耍,允许孩子陪他读报到很晚了还不去睡觉,甚至孩子们对他的日常称呼往往是直呼其名他也并不会生气。但是他并不纵容孩子,他不允许斯库特总在学校里和同学们打架,也不允许他们做出任何侮辱“怪人”拉德利的事。
阿迪克斯总是很睿智,在处理孩子们的问题时尤为体现。他通过私下约定的方式劝说斯库特好好上学,通过让杰姆每天去给老太太读书解决他们之间的矛盾。很多时候阿迪克斯并不仅仅是在帮助孩子解决问题,他都是在寻找方法利用这些事情给孩子们上一课,教会他们如何做人、如何处世。
提到这本书,就少不了那场审判,那场“根本不应当在法庭上出现”的审判。住在垃圾场后面的尤厄尔家人指控黑人汤姆强暴了他家女儿,作为律师的阿迪克斯承担起为汤姆辩护的任务。最初斯库特向阿迪克斯问起这事儿时,阿迪克斯就坦白这是一场毫无胜算的辩护。然而最终的事实也证明了阿迪克斯的预言,尽管尤厄尔家人的证词漏洞百出、令人啼笑皆非,尽管阿迪克斯的证词慷慨激昂、说服力极强,尽管事情的真相早已在人们的心里扎根,但是陪审团在经历了可笑的六个小时的讨论后,依然给出了“汤姆有罪”的判定。
面对这场辩护,阿迪克斯明知自己必败,可还是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大量的精力去帮助黑人,以一己之力挑战整个社会。阿迪克斯和孩子们讲过,真正的勇敢就是明知做不到却又义无反顾地去做。我想阿迪克斯的这场辩护是将这句话体现到了极致。在当时那个“辩护黑鬼的人”还是句极其恶毒的骂人话的时代,阿迪克斯这样的父亲真的是太可贵了。在这场辩护中,阿迪克斯不仅仅是一个律师,他更是一个老师,他给孩子们展现了什么叫做良心。杰姆紧紧攒着栏杆流泪,我想这就是阿迪克斯的这堂人生课成功的最大证据。
唯一不能从众的,就是人的良心。
“只要你杀死了一只知更鸟,那就是在犯罪。”
孩子,我想你去保护它。(李梦银)
第3篇: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800字
本书以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发生在她童年时期的一些事情。小说以教育为主题,通过父亲阿蒂克斯的教导,女孩慢慢理解了正义与勇敢,同时也逐渐看清了社会的现实。
来说“正义”。所谓正义,是指善恶之间的较量,是要求人们遵循人性中最纯洁善良的部分。而所谓偏见,则是人性中的邪恶部分。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固执地为“黑鬼”打官司,为的就是尽其所能的去消灭人们心中的偏见。他代表正义,因为他相信种族不是一个人的道德评判标准,他相信法律应该对所有人公平。尽管最后他失败了,并且他的孩子们也因此受到了很多不公的待遇。书中阿蒂克斯对人人平等努力追求的理解,让我怀疑,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有些人多年的努力或许比不过某些天才的灵光一闪,有些人异于常人,但有些人需要通过很长时间的努力才能做到像普通人一样的水平。当时,有一种方式却可以让人们保持公平,那就是法律。我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不平等的,但法律的存在使得人与人之间平等对待,没有所谓的特殊存在,法律才是真正正义与公平共存的存在。
再来说“勇气”,儒家有句话说“知耻而后勇”。这句话中出现的“勇”,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勇气”的“勇”。所谓勇气,便是伸张正义,维护法纪,勇气更多是以表现的形式体现的。小说中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便是如此教导她的。但是儒家话语中的“勇”的含义是审视自己,承认不足,这表现的是一种度量。如果说伸张正义是对外的表现,那么审视自己便是对自我的反思。后者是前者一种升华般的表现。因为有时候承认自己的不足,比去表现自己的优点更加需要勇气。最后阿蒂克斯也能够承认自己,也算是真的将“勇气”的内涵全部诠释了出来。无论是对小女孩还是对作为读者的我们,都是一次十分有价值的教育。
在这本小说中,除了看到如何育人之外,更多的是让我对中西方价值观的异同有了对比。相同之处,便是个人修养,中西方都具有相同的普世价值观,只是叙述有所不同罢了。不同之处,便在人与社会的层次上。或许读书本身就可能会因为社会性质的差异产生常识性的理解不同,但是读书不是去和别人比不同的,而是通过读书去学习书中你值得提炼的事物。无论是读书还是教育,都应如此。(杨承金)
第4篇: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5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在我的书架上待了很久了,但一直没有来得及开始读,翻开的契机在于看了《令人心动的offer》这部综艺,李浩源的妈妈用这本书作为例子告诫他,身为律师应平衡好情和法的关系。美剧《良医》主人公肖恩也在剧中朗读过这本书的结局,进一步促使我读完它。
说实话,跟想象中有不同(刚开始以为是哲学性质的),不过令人惊喜的是,故事性的情节以及孩子视角的叙述没有让这本书枯涩难懂,利用碎片化时间读完,总计也就十多个小时(看书比较慢)。书中有很多经典语录,折射出来的道理也显而易懂,不评价文笔和行文结构,只谈谈学会的那些受用的道理。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没有必要把你懂的所有东西都说出来。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人比他们懂得更多。那会让他们很恼火。你说得再正确,也改变不了这些人。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就使用他们的语言。”感触很深,因为我很喜欢把自己的观念强加于人,看到别人一些“不对”的行为时,就会从内心深处不认可,从而想尽办法提醒或者直接明了地指出来。而未可知的是,那是他生活这么多年所形成的,甚至已经根深蒂固的观念,他并不一定觉得有什么不对;另一方面,我没有经历过同样的人生,没有任意评价的资格。所以大多数时候,遇到不一样的观点,不必强求,只需坚守对的自己(当整个世界说你是错的时候,你仍需有自己的标准)。
内而自省,外而不断学习吸收新的知识。
第5篇: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600字
“父亲说:你射多少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因为它们只唱歌给人听,什么坏事也不做。”
“斯库特,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阿迪克斯说的没错。有一回他告诉我,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对我来说,站在拉德利家的前廊上就足够了。”
从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发生在这个小镇上的事情,透过孩子的眼睛看透世态炎凉。
阿迪克斯,一位品格高尚的父亲,一位真正的绅士,他的教育方式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与孩子的平等对话,言传身教地教会斯库特和杰姆什么是尊重,什么是真正的爱。坚持自己的价值观,为了心中的正义与社会的旧观念抗衡,如他所说,哪怕是一小步,也算是在进步。
怪人拉德利,传闻杀死了自己的父亲,没有一个小孩敢靠近他的院子,可是怪人拉德利会为邻居的孩子准备小礼物,在斯库特和杰姆遭遇危险时挺身而出,善良的拉德利是无辜的受害者,被小镇居民口头伤害。
黑人汤姆,一位热心且绅士的黑人,却被一位白人女子告白不成反遭诬陷,最终在牢里被枪杀,他是无辜的知更鸟,在法庭旁观席上只有孩子们会为他遭受到的不公哭泣。
老尤厄尔,诬告汤姆,报复替汤姆辩护的律师,最终误伤自己。如何看待老尤厄尔的一生,阿迪克斯这样解释:“首先他们都是人,有他们生活的环境和盲点,你无法改变他们,但必须承认他们的存在,理解他们的行径”。我们理解恶人不是为了宽恕,而是学会悲悯,放下仇视。
还有很多个活灵活现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人物,他们的家庭观念,观点,价值观在不断碰撞、交织、较量,组成了社会。
在这个小镇上有偏见,有傲慢,有伤害,也有爱。
第6篇: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后感500字
知更鸟主要捕食害虫,是农业上的益鸟,叫声啭鸣似笛,在繁殖季节由早至傍晚鸣叫,甚至夜晚,受人民喜爱。
故事背景:美国南北战争结束后二战前,南方残留着浓厚的种族歧视,小镇上的黑人劳工汤姆被白人农民尤厄尔诬告,尤厄尔诬告汤姆强奸了他女儿马耶拉。阿蒂克斯做了汤姆的辩护律师,镇上的人们都不理解甚至瞧不起阿蒂克斯,说他“替黑鬼帮腔”。
在庭审现场,阿蒂克斯的发言感染了所有观众,告诉了他们何为平等,何为公正,但由于陪审团成员的种族歧视倾向,无辜的汤姆最终还是被判有罪。由于尤厄尔在法庭上颜面扫地,遂向阿迪克斯的幼小的儿女发起了报复,邻居阿瑟救了他们并杀死了尤厄尔。
阿瑟·阿德利,请允许我称呼他的全名,一个被镇上的人视为精神病的人,一个被小孩们视为魔鬼的人,但他却是一个最可爱的人,默默的关注包容着那些胡闹的孩子,给予他们一些小小的礼物和帮助,在孩子们遇到危险时挺身而出,这才是真正的好人,所以请尊重阿瑟的生活方式:他只是一个隐士。
阿迪克斯是一个坚持平等和正义的律师,在黑人汤姆受到冤屈时,顶着全镇人的谴责和笑话毅然帮黑人辩护,作了他认为正确的事,并因为受到辱骂而不悔,从而赢得了家人和朋友的尊重。所以请尊重阿迪克斯的理念:他在坚持着平等和正义。
请不要跟随其它人的流言蜚语当一个乌合之众,因为你可能会杀死一只美丽的知更鸟,阿瑟是,阿迪克斯也是,他们在向人们传达着宽容和平等。
请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只要无损他人,哪怕你无法接受但也不要妄加诽言。也请尊重别人的信念,只要无损道德法律,哪怕你不认同也不要贸然反对,就如你期盼别人尊重你一样。
知更鸟是每一个心存善意的人,也是每个人心里坚持的那一抹美好,比如阿瑟坚持的包容友爱,阿迪克斯坚持的平等与勇气,也请大家珍惜自己心中的那一抹美好,永远都不要杀死心中那只知更鸟。
第7篇: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00字
阿迪克斯告诉孩子们,“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在斗地主里面,唯一一张会站在其他牌的角度想问题的牌,就是替用。
消除偏见,《杀死一只知更鸟》里还提供了另一种方法,就是自我怀疑。好的替用每一把牌都会问自己一个问题,我是谁?我是6还是王?如果是6,我该与3457组成连牌走,还是与另外三个6组成炸弹走?到了下一把牌,我又应该成为谁?
但是替用的使用也是有限制的,比如它不能单独做一张王走。现实生活中,我们就发现自己只能代替比自己低段位的角色,就像只有10的能力的替用,就只能替10以下的牌,比如普通员工无法站在老板的角度思考问题,小孩子不能站在父母的角度思考问题。
《道德经》说“知其雄守其雌”,没有能力不能知雄也就没有能力守雌,比如有赚年薪百万的能力,为了不那么过度消耗自己可以选择做年薪五十万的工作,这是“知其雄守其雌”,但如果只有年薪五万的能力,总不能去找年薪两万的工作,那还不得饿死自己么?
那么,如何扩展自己作为一张替用的替牌范围,对别人、对自己有更多的理解与包容呢?求是书友会下学期的书目给你答案。《人类简史》《未来简史》告诉我们种族主义、宗教战争等集体大规模偏见的产生过程;《你当像鸟飞往你的山》就两个字:教育。《当下的力量》提供了类似禅修的方式,从大脑中解放出来,回到未显化的状态。《终身学习》是养成成长型思维模式,《了凡四训》就更牛了,教你如何逆天改命用一张替用把一手烂牌打赢。
当一个人行动像风那样随意自在,不困在片面、有限、自我中心的存在之自我,他就能成为好的替用,能理解任何一张其他牌的意义,他就从他人和自己的对立立场里完全解放了,他就是自由的。
石老师提出偏见是不能被消除的,有阴有阳才能构成世界,但是偏见却让我们只看到阴阳的对立而看不到太极图中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那两个点。
庄子《齐物论》里写人睡在潮湿的地方会生病,但泥鳅不会。人爬上树就惊惧不安,猿猴不会,那谁的习惯才符合标准呢?人喜欢吃肉,鹿喜欢吃草,猫头鹰喜欢吃老鼠,谁才知道真正的美味呢?毛蔷和西施是公认的美女,但是鱼见了却存入水底,鸟见了却要飞走,谁才懂得真正的美色呢?国王喜欢鸟,把它养在黄金笼子里,喂它最好的食物,鸟却死了。
人与人的偏见尚且不能消除,人类对于动物对于自然的自以为是的偏见就更不能消除了。君子和而不同,唯有自审尽心,向少一点偏见靠拢吧。
第8篇: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500字
我读外文书籍总是记不住人名,就跟读普通无脑小说一样,只看个大概情节,并不能吸收书中全部精华,所以我总觉得自己看了一本书跟没看一样。但朋友也说,读书是个潜移默化的过程,我也看出了他想叫我不要太忧心的意思,不然反让读书变成了我的一种苦恼。
然而在我习惯记读书笔记后,我发现我会对书中人物、情节更有印象。我习惯先画一个人物图,以主人公展开,看到新出现的人物便标明其与主人公的关系,或者直接在图上空白处写下次要人物的名字和职业等特殊标签。此外,我还会摘抄书中一些使我有感悟的佳句,想着或许能在某次写作中运用到。
《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我开始记读书笔记后阅读的一部作品。一听书名,我以为书名都起的这么有诗意(估计是受了一家耳饰店的影响)的一部作品是一本中国名著,看到作者才知并不是。为了提高阅读质量,我细细默读每一个字,很快,这本书就把我吸引了进去。我不舍得在一些软件上去看“书透”,更不舍得看别人对这本书的见解。我希望阅读完一部作品,我能先思考自己的感悟,再去消化别人的见解。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就感觉到了斯库特一家人是知识水平比较高的一家人,阿蒂克斯是一位律师,有一套自己的教育方式,杰姆是一个不需要阿蒂克斯担心的绅士小男孩,斯库特是一个总被姑姑挑剔但被父亲宠爱的活泼小女孩,杰克叔叔是一名医生,会为了挨打的斯库特的一句伤心话而反思自己变得忧郁,虽然姑姑嘴上满是凡事以家族荣誉为重,不断要求斯库特做一名淑女,可她还是会心疼自己的哥哥,会在哥哥需要卡波妮时自己撑起传道会,这种淑女气质甚至都让斯库特钦佩。
梅科姆也一定是一个繁华的小镇,它曾是一个政治中心,虽然慢慢没落,但也难掩它的不凡。镇上的每个人都形象鲜明,富有特色,受不了公诉人对黑人汤姆的咄咄逼问而哭的迪儿,在阿蒂克斯家和在黑人群中用不同口音说话的卡波妮,恶贯满盈的尤厄尔家族,胆小别扭帮过阿蒂克斯的坎宁安家族、最恶毒的却死前有勇气戒掉鸦片的杜博斯太太、长舌妇斯蒂芬妮小姐、让别人误以为自己酗酒的多尔夫斯•雷蒙德…我甚至不想读完这本书,我希望里面的故事可以一直进行下去,这些形象饱满的人物不要离我而去。
“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阿蒂克斯是爱着这个小镇的,爱到他不惜以一己之力来改变人们根深蒂固的观念,让白人对黑人宽容一些,让大家明白真正的平等是什么,他更希望自己的子女能从身边的人身上学习到他们身上的美好品质。他是书中我最喜爱的一个角色,他为人温和有礼,向大多律师一样秉持正义,和泰特警官、莫迪小姐等少数人一起为小镇的平等而努力着,他们互相理解,是彼此坚持下去的动力。阿蒂克斯对子女的教育也是我喜爱他的理由。他明道理懂事故,在孩子们伤心失落时鼓励他们,他们迷惑不解时开导他们,他们犯下小错时指引他们,他会对斯库特安慰说“我们家的阳光已经够了”,他会为杰姆的伤而像真的老了一样,他以身作则,让孩子们懂公正明法理,教孩子们做善良的人,他是一位我敬佩的律师、我爱戴的父亲。
要说书中最令人牵肠挂肚的人物一定就是怪人阿瑟先生了。很少人知道他长什么样,他一年四季都在家中,甚至最后他因救杰姆斯库特而杀人终于露脸时,他都是“脸像手一样惨白”。他在树洞里面给杰姆斯库特惊喜,不责备他们兄妹俩老是想一睹他的真面目而打扰到他的事情,最后甚至救了他们的命。也许是因为他的不出现所以人们把许多脏水泼在他身上,又可能是因为别人把许多恶性事件嫁祸给他所以他才闭门不出,但这又怎么样呢,只不过是人们的欲望在没有限制的时候被引发了而已。我想,他羞涩的笑容不只给杰姆和斯库特,还是为了感谢泰特警官阿蒂克斯这些理解尊重他的人。
书中黑人与白人、个体与集体的矛盾是最冲突的。汤姆的无辜事实证据确凿,却经过陪审团一下午的探讨,还是变成了有罪。阿蒂克斯为黑人打官司为汤姆伸张正义却遭到其他人的唾弃甚至是报复。汤姆最终因越狱而死,但谁又追究真相呢,不过是一个如蝼蚁般的黑人在牢狱中死了罢了。最低等的白人都有凌辱黑人的权利,最好笑的是,低等白人还沾沾自喜自鸣得意。阿蒂克斯失败了,因为他做的事挑战大多数白人坚守的道德观念的事情,甚至因此让自己的子女受伤,但他又是成功的,这无声的战争的号角已经吹起,胜利的曙光总要从东方升起。
第9篇: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200字
这本书引发了读者们对勇敢、偏见、教育等问题的思考和讨论,于我而言,感触最深的却是,在阿迪克斯为人处世中表现出的珍贵品质——尊重。
他尊重懵懂的孩子就像尊重独立的成年人,尊重风烛残年的瘾君子就像尊重勇敢自尊的勇士,尊重势单力薄的残疾黑人就像尊重身边平等的同伴,尊重拉德利深居简出的习惯,尊重亚历山德拉对家族规矩的执着……不论身份差异如何,他表现出的尊重总是那么真诚,这是因为他能够“穿着他人的鞋子走来走去”,设身处地去理解他人的选择,去感同身受别人的情绪。这种发自内心的尊重,是一个人对这个世界最大的温柔,是最细微处的善良。
如今,发达的网络日渐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摩擦碰撞有增无已,学会尊重尤为重要。
第10篇: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2000字
用了一周的时间,我读完了这本书,《杀死一只知更鸟》。之前的十来年时间,它站在我的书架上,满面尘灰。万幸,我没有错过这样好的一本书。
作为一个养育孩子的母亲,我曾不止一次地思考,正义是什么,教养是什么,固有的偏见该如何摒弃,勇气从何而来,以上一切,我该如何向孩子进行诠释,以至于他幼小的心灵能够建立一个认知的轮廓,继而去摸爬滚打,把这个轮廓描述清晰。读过《杀死一只知更鸟》,可以帮助我把那些碎片化的认识,逐渐明朗和加深,能够让我有一些粗浅和成形的认识,作为谈资,等待合适的时机,慢慢和孩子倾诉和交谈、讨论。
起初,书的基调是灰涩的,全书以一个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娓娓讲述了她和她的世界。就像每个人的童年都有一些害怕的人,“怪人”拉德利和关于他的种种神秘传说,让三个小孩杰姆、斯库特和他们的好朋友迪儿既害怕更着迷。长舌妇斯蒂芬尼小姐,到处散播着不知从哪里来的小道消息,视觉效果上与神奇校车的卷毛老师一样古怪的卡罗琳小姐,固执地推行和普及她的“杜威十进分类系统”,还有那忠诚得过份严厉的黑人女佣卡波妮以及让人“望而生畏的恶魔”杜博斯太太……仅仅看过第一章,会觉得这个故事会这样萧瑟而萧条下去。
但是,妙就妙在有别于峰回路转的大逆转,光彩和亮点东一下西一下,不知不觉就有滋有味起来,及至通观全书,才猛然发现,那些我们曾经以为狰狞的面孔、古怪的性格、可怕的过往,都只是偏见和假象。被流言蜚语缠绕成魔的怪人拉德利实际上单纯、善良,用自己的方式和孩子们开着小小的玩笑,在树洞里藏他们喜爱的小玩艺,识破却不说破孩子的好奇心,并在关键的时刻挺身而出,救了孩子的性命;“凶悍”如卡波妮,被这个家庭信任而依赖着,并不可思议地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养育着主人的两个孩子。在不欠人情的坎宁安家族的沃尔特来家里做客,并往盘子里浇满糖浆时,卡波妮不动声色地维持了沃尔特的颜面,“有些人吃饭习惯跟我们不一样”“可是你不能因为这个在饭桌上给人家当面提出来。那个男孩是你们家的客人,就算要他吃桌布,你也随他的便”。一个身份低微的女黑佣,却用最平实的日常语言把“教养”讲明白了;保守偏执又刻薄的杜博斯太太,因无法理解阿蒂克斯为黑人辩护的行为而喋喋不休地谩骂和羞辱,并因此引来杰姆的愤怒与报复——把她院子里的山茶花苞全都打断。杰姆由此被罚每日为杜博斯太太读书。这个毫不愉快的过程结束的时候,杜博斯太太去世了。此时,父亲阿蒂克斯把杜博斯太太的秘密和盘托出,这个被病痛折磨以致吗啡成瘾的老太太希望自己离开这个世界的那一刻“无牵无挂,不亏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以巨大的毅力戒掉了吗啡,“是一位了不起和尊贵的女士”。
全书最大的魅力来自于律师阿蒂克斯——男孩杰姆和女孩斯库特的父亲,一位真正的绅士,不畏偏见、充满正义、信念坚定。在书中,他坚持为黑人辩护,明知这是一场打不赢的官司,义无返顾,不惧世俗,出自他高尚的良知,“如果我不这么做,在镇上就抬不起头来,就无法在议会代表这个县,甚至都没有资格教导你和杰姆如何做人”。对于由此产生的后果和对孩子生活的冲击,他要求他的孩子“关于这件事,你在学校里可能会听到有些人出言不逊,但是请你为我做一件事,如果你愿意的话——那就是高昂起头,放下拳头”,他说,“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经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正义给了他勇气,去争取不可能中的可能,“总不能因为过去这一百年我们一败涂地,就放弃争取胜利吧。”在他为黑人汤姆的辩护里,有一段慷慨激昂的陈词,在辩词中,阿蒂克斯高呼平等,要求摒弃虚伪和压迫,希望每一个个体和生命,都能够被平等地尊重和理解,每个人能抛除固有偏见,去接纳和包容我们不曾深入了解的世界。这是阿蒂克斯所追求并试图教会自己孩子的东西,是他的信念所在。然而,奇迹没有发生,不出意料地,阿蒂克斯输掉了官司,当他作为一个法庭上的失败者要离开的时候,所有的黑人纷纷起身肃立。塞克斯牧师从远方飘来的声音对斯库特说:“琼.露易丝小姐,站起来。你父亲就要走过来了”。过程远比结果重要,事情已经悄悄起变化……
“杀死一只知更鸟”,书名耐人寻味。阿蒂克斯对孩子们说,“你射多少蓝鸟都没关系,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因为“知更鸟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它们只是衷心地为我们唱歌。”“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教科书般的标准答案告诉我们,人生来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然而,事实是,每个人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因为肤色、种族、姓氏、地域被打上各种各样的标签,分为三六九等,所以我们生活中有如许多的如知更鸟般的人物,不知疲倦地工作,无辜无害,却因为多如牛毛的标签被不公平对待。试问,在这个问题上,谁能豁达且心无芥蒂呢?卡波妮带两个孩子去黑人区教堂,遇到挑衅的质问为何带白人的孩子来黑人教堂时,卡波妮只有一句回答“难道不是同一个上帝吗?”道理何其简单,理解何其容易,行动起来却诸多不易。
全书有一个很温暖的结尾,斯库特挽着儿时视为洪水猛兽的怪人拉德利的胳膊,把他送到家门口。站在拉德利家门口——一个她从未站立的视角、拉德利的视角,环顾她再熟悉不过的街区,她仿佛看到了拉德利眼里的小镇——一切都变得温柔起来,洒满了晕黄的柔和的光。
这样,全书就打通了,豁然开朗了,用我们熟悉的中国语言来理解,作者表达的就是“和而不同”吧,尊重个体差异,接受不同的看法,凡事多从别人的角度去揣度和理解,因为“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除非你钻进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
掩卷长思,钱穆先生说:我们读好的文学作品,其实是在仰望一个更高的人生,接触合乎自己喜好而境界更高的性格。对此我不能认同更多。今天,我仅能以只言片语记录下我此刻的些许感受,却在这个手不释卷的过程中,收获了关于一位完美父亲的刻画,以及对正义、教养、勇气的智慧。铿锵有力、春风化雨,这就是文字的力量吧。
第11篇: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00字五篇2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今天,利用闲暇的时间,阅读了哈珀·李的《杀死一只知更鸟》。其中深刻细腻的写作手法和近乎完美的主人公阿迪克斯的形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条黑狗在夏天的日头底下备受煎熬;套在大车上的骡子瘦骨嶙峋,站在广场上热浪滚滚的橡树荫下,甩动着尾巴驱赶苍蝇。男人们挺括的衣领还不到上午九点钟就变得软塌塌了;女人们中午之前洗一次澡,下午三点钟睡完午觉再洗一次,等到夜幕降临,扑过爽身粉的女人们一个个浑身上下汗湿甜腻,就像撒了糖霜的软蛋糕。”这是一处关于“闷热”的细节描写,用黑狗、骡子、男人、女人这种很生活化的场景构成了一幅闷热无比的画面,特别是“男人们挺括的衣领还不到上午九点钟就变得软塌塌了”中“挺括”“软踏踏”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表现出热的程度之深。再加上“不到九点”这一时间点,就更加突出当时的燥热了
“石子路上每响起沙沙的脚步声,都像是怪人拉德利来伺机报复;黑夜里每传来一个黑人的笑声,都像是怪人拉德利在路上游荡,来抓我们;昆虫在纱窗上发出扑棱棱的声响,是怪人拉德利正在发狂地用手指撕扯铁丝;窗外那两棵大楝树也不怀好意,摇摆,盘旋,如同恶魔附体。”这是两个小主人公在夜闯怪人拉德利家后,狂奔而出的心理描写。沙沙的脚步声、黑人的笑声、扑棱棱的声响、大楝树摇摆、盘旋种种声音汇合在一起,让读者身临其境感受到那种处处害怕的氛围。脚步声、笑声、扑棱棱声、树摇摆声本来都是无生命的物体,都是稀疏平常的大自然声音,是小主人公内心的恐惧让他们一个个都被赋予了可怕的意义。
“脸色跟脏兮兮的枕头套一个样,嘴角闪荡着一道口水,像冰川一样缓缓下滑,落进她下巴周围深深的沟壑里。她的脸颊上星星点点地布满了老年斑,黯淡的眼睛里嵌着两颗小小的黑色瞳仁;手上疙疙瘩瘩长满了瘤结,指甲根部的糙皮好长好长,把指甲都盖住了。她没有戴下面的假牙,上嘴唇显得格外突出。她时不时地用下嘴唇去抿上嘴唇,下巴也跟着往上提,这让那道口水淌得更快了。”这一段分别从脸色、嘴角、下巴、脸颊、眼睛、手、嘴唇对杜博斯太太进行了形象的描写,“脸色跟脏兮兮的枕头套一个样”这里非常的形象生动,脏兮兮的枕头是生活中常见的事物,很容易就能产生联想。特别是动词的选择“闪荡、缓缓下滑、布满、嵌着、长满、抿、提”等将杜博斯太太衰老、虚弱的样子刻画的淋漓尽致,尽显细节感。
阿迪克斯是一个非常平和、智慧,懂得克制的人。当斯库特不解的问,为什么不能和同学们一样称呼黑人为“黑鬼”时。阿迪克斯只是淡定的说:“从现在起,从所有人里减掉一个好啦……”多么睿智的回答;“她说阿迪克斯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只是掏出手帕擦了擦脸,站在那里任由尤厄尔先生破口大骂。骂得难听至极,打死她也不会重复。”文章多次出现,阿迪克斯淡定、超然地面对他人对他横加的指责和嚣张跋扈的挑衅。我想这就是一个“圣人般”的形象,面对别人的非议甚至暴力,还能够从他人的角度出发,不仅能够忍受,也能够理解,这是何等的非一般的境界。“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事实”,阿迪克斯对于这个复杂的世界有自己独特的看法,他看到了世界的虚无和繁杂,他知道一件事需要剥离层层的包装才能达到本质,他知道必须有一双智慧的眼睛才能拨开云雾看到太阳。
“灵魂、热流、咒语、秘密符号,随着我们一天天长大,这些阴影就像晨雾一样在太阳的照耀下消失无踪了。”文中的斯库特和杰姆在父亲耳濡目染的教育下慢慢长大,哈珀·李“黑人民族文化意识”也在不断的觉醒。阴影终究散去,光明终会来临。
第12篇: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00字五篇3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题记
我很庆幸遇见了这本书,坚强和软弱,正义与邪恶,它让我见证了人性的污秽与光辉,教会了我勇敢和正义的坚守。
这本书的题目是最引人芳心的,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他告诉孩子们,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他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他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就像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并未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也因此,他们更需要有正义感的人为他们挺身而出。后来,人们都喜欢给孩子取名斯库特,那也是主人公女儿的名字,那代表着正义无畏与勇敢。
故事的主线是女孩斯库特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残疾黑人鲁滨逊辩护,它发生在美国经济大萧条期的南方阿拉巴马州,没错,那也是黑人白人泾渭分明、种族歧视和隔离极为严重的三十年代。在这样的一个时代,打官司黑人胜辩白人是不可能的,从未有过。故事的最后官司真的输了,原告方心生怨恨,对他的孩子下了毒手。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主人公要坚决接受这一场没有悬念的官司?在书中,他是这样说的“你勇敢吗?真正的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它很好的向我们诠释了勇敢的含义。同学们我们扪心自问,你勇敢吗?就好像你明明知道你考不到前200,但你依然用心学习,明明知道体育考试跑不进3分钟,但你依然每天坚持练习,明明知道的你能力不如你的某个同学,但你依然在努力尝试超越它。
康德曾说,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么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到了伤害。可他依然不放弃。因为他的目的是为正义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会失败,不会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试一试。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在那个种族纠纷盛行的年代,阿迪克斯用善良与正义为孩子们做了榜样,让他们得到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很多“世风日下”的情况,看见老人摔跤谁也不敢扶,怕碰瓷;公交车上小偷偷东西没人敢站出来等种种情况。我们也应该感谢中国,没有种族歧视,但也有很多的地域歧视,说上海人小气,说北京人官僚,说东北人野蛮,说福建人精打细算等等。我想说请不要这样去评论任何一个地区的人,如果不团结,还谈什么振兴中华?这里再借助书中的一句话“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有种勇敢叫做坚持,有种善良叫做正义。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众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一句心中所想,坚守正义与良知。所以,请为正义代言。(吴萱)
第13篇: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500字
今天,我看了一本小说类的书——《杀死一只知更鸟》。在这部小说里,知更鸟是一个象征,许多人都像,一只知更鸟一样,被世俗、被种族歧视等扼杀。
知更鸟,它只是哼唱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从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仓里做窝,它也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瓜果蔬菜,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它虽然是小说,但是内容里却涵盖了许多富有深意的内容,其中,包括了教育问题,民主问题,种族问题……
这部小说对知更鸟的着笔不多,今天只有两处提到了知更鸟。
第一处,就是叔叔给杰姆买了一把猎枪,杰姆想用猎枪试试手的时候,他的律师爸爸说了一番话:“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为我们尽情的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第二处……
孩子们本来也都像知更鸟一样,无忧无虑,但是种族歧视和世俗的眼光,把他们的天性,慢慢的,磨灭,扼杀了。主人公斯库特,有着男孩子个性的女孩,不拘小节,但是,在世俗的眼光下,她是一个没“家教”的孩子,在社会环境的压迫下,她不得不向世俗屈服,改变性格,做起所谓的淑女来。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中,世俗,种族歧视,蒙蔽了成人的双眼,遮住了成人的良心,是非不分,把无辜的人送上了断头台。(杜鑫悦)
第14篇: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00字
我是无意中因为《罗马假日》这部电影认识了好莱坞明星格里高利·派克,然后因为他,发现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电影。当时由于剧荒,才点开这部名字并不吸引我的电影。看完之后,我立马被这部电影圈粉了,其原因有三:里面有一位睿智又充满教育智慧的爸爸、用儿童的纯真视角讲述了一个复杂真挚的故事、引人深思的主题思想和令人身临其境的场面。因此,我在阅读这部小说时,边读文字边对照电影场景,真是别有风味,其乐无穷。
我记得看过一部电影,胡军饰演的项羽跪在秦二世的仪仗队旁暗暗发誓:大丈夫当如此。这跟我看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感受到的震撼是一样的,不过,我暗暗发的誓是:做父母当如此!
小说比电影更详细,因此我就通过小说中的细节来说明主人公“阿迪克斯”是怎样的睿智。他的两个孩子可以不喊他爸爸,而是直呼其名“阿迪克斯”。小说的背景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在那时孩子对父母直呼其名绝对是离经叛道的行为。在小镇居民眼中这位律师父亲在教育孩子方面比这离经叛道的行为还有很多——允许女儿满大街疯跑、允许女儿不穿裙子、允许孩子不刻板地遵守各种礼仪、认真倾听孩子的心声、耐心解答孩子的疑问、能用威胁解决的从不动手打孩子……最让人感动的是阿迪克斯总是把“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活得堂堂正正,才能够直视孩子的目光”“如果我不站出来,你觉得我还能面对自己的孩子吗”这样的话放在嘴边,时刻用父亲的身份约束自己的言行,努力通过自己的正义行为来赢得孩子的信任。因此在黑人永远有罪的法庭上,阿迪克斯挺身而出为无辜的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也因此阿迪克斯平静地擦掉了罪魁祸首白人鲍勃·尤厄尔吐在脸上的报复性的口水,他要用自己的行动来教育孩子什么叫“穿上对方的鞋考虑问题”——虽然鲍勃·尤厄尔罪无可赦,但是阿迪克斯的辩护确实当众揭发了其罪行,导致其少的可怜的一点儿名誉也一扫而光,站在对方的角度看,确实值得愤怒报复。
读小说时你会发现作者是以一个八九岁的儿童的视角来讲述故事的。20世纪初的美国,白人对黑人的歧视态度坚不可摧,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位白人律师为无辜的黑人辩护,这个故事中的婉转隐幽并不是一个八九岁儿童所能理解的。这个复杂的故事却被作者恰到好处的用一个纯真的儿童视角展现出来了,其中的精彩绝伦只有你自己亲自阅读才能发现。
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都营造出一个身临其境的氛围感,也让人陷入沉思,久久不能平静。小说中对小镇环境的细致勾勒和对人物外貌的传神描摹都自然而然地把读者带回到20世纪初的梅科姆镇。而小说的主题思想——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真的有让人沉思的力量。
小说的结构也独具匠心,可以用“首尾呼应”来形容——小说以“刺探怪人拉德利”开篇,又以“怪人拉德利救人”结束全篇。
最后用文中的一段话结尾: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歌唱。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第15篇:《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2000字
故事的开始,是神秘的拉德利先生。这位一直躲在家里从来不出门的先生,成功地引起了杰姆与路易斯的兴趣,他们想了各种各样的办法,拉上了自己的小伙伴迪儿,就是想要一睹拉德利的面容。在小朋友的世界里,充满了各种魔鬼与天使的故事。显然,在他们的心里,拉德利是恐怖的代名词,但是这丝毫没有减少他们一探究竟的勇气,每一次尝试,都给他们带来心跳加速的快感。他们自己想像出来的恐怖与这种快感相比,显然微不足道,于是“让拉德利出家门”变成了学习之余重要甚至比学习更重要的事情,但即使是经过无数次的努力,不知道什么原因,拉德利一直没有露面直到故事的最后。然而,这个隐身人,在整部小说里,却用我们意料不到的方式在表现自己,这种方式包括放在树洞里的小礼物、偷偷在邻居家着火里帮路易斯盖毛毯、最后危急关头的拔刀相助,孩子们毫无恶意的恶作剧,悄悄地俘获了这位神秘邻居的心。
这是一部1961年获普利策奖的小说,然而60年后的今天,在全世界最先进的美国,因种族歧视而引起的社会问题依然非常严重。站在现在回望过去,杰姆与路易斯的父亲阿克蒂斯非常了不起。他是一名白人律师,某一天他接受了法院的委派,为一位被控强奸罪的黑人汤姆进行辩护。在那个鲜明的黑白肤色定义人品地位高低的年代,一个白人律师为黑色肌肤的嫌疑人辩护,这是很多人都接受不了的事情,要知道,他们连住的地方都隔得远远的。人们觉得阿克蒂斯肯定是疯了,杰姆两兄妹在学校里被老师同学羞辱,甚至连他们的姑姑为了这个事情跟他们差点断绝关系。
这摆明了是一件徒劳无功的事情,那个时代的美国,白人与黑人打官司,黑人永远不可能赢,然而即使如此,开庭之前汤姆还差点被坎安宁家庭(“受害者)私下处死,是阿克蒂斯挺身而出救下了汤姆,才有了后面的法庭辩护。精彩的法庭审理过程,揭开了整个事件的真相。所有在法庭现场的人都明白这是一场诬告,但是人们选择了保持沉默,陪审团裁定汤姆有罪,汤姆最后不明不白地被射杀了。赢了官司的鲍伯.尤厄尔还不满意,女儿勾引黑人的事实让他的心理完全变态了,他把矛头指向了为汤姆辩护的阿克蒂斯和他的孩子们,用卑鄙下流的极端方式,当然最后没有得逞。鲍伯莫名其妙的仇恨,也许阿克蒂斯早就已经想到,路易斯不止一次地问过自己的父亲:那你为什么还会去做?明明知道这个官司一定会输,明明知道做这个事情会给自己和家庭带来羞辱,明明知道还有潜在的危险,为什么做出这样的选择?小说中,阿蒂克斯说“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要坚持自己内心的正义,即使会付出很大的代价。公平与正义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基石,即使法庭审诉最后失败了,阿克蒂斯也用他自己的方式坚持了公平与正义,更可贵的是,这种坚持迸发出来的力量,就像星星之火,点燃了周围人追求美好善良的信念。
最先被点燃的,是他的两个孩子。杰姆作为哥哥,比妹妹更早理解自己的父亲在做一个什么样的事情,他坚定地站在父亲旁边,承受了比自己的年龄沉重得多的压力,这种经历让他迅速成长。而路易斯也从开始在学校里受到羞辱后对父亲的埋怨与不理解转变成理解与支持。种族冲突的背后,小说也让我们看到作为一名父亲,阿克蒂斯是怎么教育自己的孩子的?当孩子们对拉德利充满好奇,想出各种办法来探究他的生活时,阿克蒂斯告诉他们要学会包容,允许别人跟自己不一样---不一样的思想、个性、生活方式等等,不能去干涉别人,要允许别人按他自己的方式生活;当孩子们跟仆人去黑人生活的场所时,阿克蒂斯从来都不会阻止,他用这样的方式在告诉孩子们,人人生而平等,没有谁生来就比别人高贵;当路易斯在学校受到侮辱和挑衅想要去打架时,他告诉她”不要打架,昂起头,迎过去,做个绅士”,武力解决不了问题,但懂得克制的教养可以;当他毅然决然地决定为汤姆辩护时,他用自己的行动教会了孩子们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勇敢不应该是纯粹的无所畏惧——那样的勇敢只是一种鲁莽。真正的勇敢还应包括一种使命感,一种对自己坚持的事抱有的退无可退的决绝。”他从来不跟孩子们讲大道理,也没有过份的宠溺,而他的言传与身教,却会影响孩子们人生的信念。当勇敢,善良,公平,正义这些在书本上看起来都非常美好的词,变成冲突的现实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时候,在危险来临时、利益冲突时、强弱悬殊时,我们应该选择什么?
在那样的时代背景下,隐身人拉德利的父亲选择了将孩子关在房间里,用一扇铁门将他与社会隔开,让他待在没有邪恶和黑暗的地方。鲍伯选择了邪恶,让自己的女儿编造谎言,诬告一个如“知更鸟”一样的黑人青年;小镇上的大部分人选择了沉默,他们知道事情的真相,可是他们不敢发言;而阿克蒂斯选择了直面,他让孩子们去经历,去了解现象背后的本质。每一个选择都有这样那样的理由,可是读到最后,看到拉德利从黑暗中出手救下杰姆和路易斯,鲍伯终于得到了报应,我的心里暗暗松了口气。无论正义和善良的力量多么渺小,只有心里有光,脚下才有路。
第16篇: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我想这是一本打动心灵的书,故事很日常,也很朴实,但是却有很多深思的空间。这是一个关于信仰、尊重、平等人权甚至对于教育儿女也具重要意义的故事。
白人律师的一双儿女及同伴对喜欢隐居的邻居拉德利的好奇和多次窥探,白人律师发现后教育他们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并禁止他们去打扰。甚至于对于女儿邀请同班同学来家里做客吃饭的举动表示吃惊甚至想要质疑时,家里的保姆及父亲制止了女儿的举动,教育女儿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不打扰。白人律师对于因儿子的鲁莽而使得邻居要求白人律师儿子帮忙读书以便戒掉除玛卡的瘾的行为,白人律师也是选择了让儿子去承受,也让儿子明白有些人在很努力的生活,活得有尊严。
美国的种族歧视严重,黑人和白人的案件,白人都是胜利(案件的输赢跟事实无关,只跟肤色有关),白人律师为黑人强奸白人案件辩护。如果一个白人和黑人发生关系更是不可原谅,“被强奸”的白人女孩难忍寂寞,想要勾搭残疾黑人汤姆,结果被父亲发现,白人女孩无法忍受世俗的责难,只好和父亲一起说谎黑人强奸,白人律师揭开了这场谎言,让大家了解事实真相。最终陪审团考虑了很久,但还是判决黑人有罪,最后黑人还是被枪杀了。理由是逃跑,因为黑人在自己因为没有做过的事情而被歪曲事实去承担责任的时候内心很煎熬。他的家人也因为他的事情收到很多社会异样的眼神,所以他选择逃跑,在逃跑的过程中,对于一个残疾人,狱警完全可以不采取开枪的方式,可还是选择对残疾人开枪。也许是白人对自己世界沾上黑人气息愤怒的宣泄。
关于正义和平等,这世界上有些人,是天生为我们做出力不讨好的工作,比如白人律师、法官、警长、报社的负责人。法官明明可以选择一个年轻的,符合世俗眼光的律师来为黑人,但是却选择了白人律师。狱警也是多次为白人律师帮忙,协助,甚至最后选择隐瞒真相去保护一个隐居的人。报社的负责人更是,出版的刊物的真实,以及在关键时的出力。有时候很多人为迈出一步付出了背后无人知道的努力,虽然只是一小步,但总算迈出去了,甚至正式通过这不断的一小步才逐渐完成一大步。白人尤厄尔虽然赢了官司,却失了面子。毕竟在种族歧视严重的社会里,多少人能忍受舆论的眼光?尤厄尔因此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开始展开报复,比如去法官家盗窃,还想杀死白人律师一双儿女,结果危机时刻邻居拉德利救了他们,最后警长为了保护拉德利平静的生活不被打破,不会因此事导致其喜爱的隐居生活被打扰,谎称尤厄尔自己摔跤摔在刀上死去。设想一下,如果一个人因为做了一件好事,而生活受到坏的影响,那是一件多么糟糕的事情。如果被大家知道是拉德利救了律师的一双女儿,邻居和县里的人肯定会议论,同时争相拜访。而拉德利想要的生活就是平静,对于他来说,要应付一堆拜访的人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如果因为做了一件好事,而所有的平静都被打扰,那是多么不值得。
白人律师说过无论什么情形,我们都不要去杀死一只知更鸟,因为知更鸟并没有做出什么对我们不好的事情,只是唱歌给我们听。很触动,故事情节也多是出人意料,白人律师因为信仰而坚持,甚至和全社会白人的观念作斗争,他说不想做一个言行不一致的人,不想无法坦荡的面对儿女和自己的职业,如果只是跟其他人一样违背基本事实去辩护,他无法面对自己的真心。当然最终他没有胜利但却赢得了黑人的敬仰,通过孩子对案件审判结果的视角表达白人黑人之间的不公平,这在成人眼里的理所当然,也许只有孩子会愤怒和不满。我们能够对希特勒对犹太人的屠杀充满愤怒,却无视自己家乡人白人对黑人的恶毒。比如残疾人、傻子,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在小孩眼里的残疾和傻子等等不完美,并不是一件异常的事情,可是世俗的眼光总是异样。只有孩子才会用最纯真的眼光去看待一些在大人眼里不平常的事情,比如不平等、阶级等等。
所以也延伸出,我们为“魔鬼”辩护,在世人看来究竟是怎样的行为,是否是“反人类”,是否是“违背本心”,但是其实从律师的职业操守来看,我们只是在做自己的本职工作,是在按照自己的职业道德做我们应该做的事情,所以每个人应当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在自己的岗位上尊重别人,也尊重自己。(朱秀婷)
第17篇: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00字五篇4
2018的最后一周,我终于良心发现,认真读完了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
小说以一个小女孩斯库特的口吻,讲述了20世纪30年代初美国巴拉巴马州梅科姆镇发生的故事。此时的美国处于大萧条时期,黑人仍遭受着普遍的歧视和压迫。
小女孩的口吻和语气非常幽默自然和真实,书中每位人物的形象都能跃然纸上。
斯库特和哥哥杰姆从小便失去母亲,由父亲阿迪克斯抚养长大,家里还有一位黑人保姆卡波妮。
阿迪克斯是位白人律师,非常善良温情,他对孩子的教育始终是不慌不忙,循循善诱,从小便在孩子心中种下了民主平等公平的种子,教他们尊重所有人。
而刚看小说时,我差点以为卡波妮是他们的后妈,因为她对两个小孩的管教非常严格和有技巧,让两个孩子从生活中学会做人的基本常识。
读这本书,其实也是在跟随着斯库特和杰姆慢慢长大,跟着他们一起慢慢理解大人世界,慢慢走出稚嫩的内心。
小说主要有两条主线:一条是关于有精神问题的神秘邻居拉德利的故事;另一条是关于黑人汤姆被诬告,由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为其辩护的故事。
在阅读中,第一条线逐渐隐形,而在小说结尾处再度出现,与第二条故事线共扣一个主题,形成一个升华点和泪点爆发地。
阿迪克斯身为白人,努力为遭到白人少女及其父亲诬陷的黑人汤姆辩护,却因镇上种族歧视的偏见辩护失败,最终汤姆惨死。而怪人阿德利足不出户,却与斯库特和杰姆悄然结下友谊,在小说结尾的关键时刻救下兄妹二人。
读完这本书,我的两个最大的感受是温情与无奈。
我感动于阿迪克斯对孩子的教诲,他始终给孩子最好的示范,始终让孩子以善良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感动于阿迪克斯作为白人律师为正义振臂欢呼,在法庭上为汤姆全力辩护,即使这一战线上的拥护者寥寥无几,胜诉几率很低;感动于怪人拉德利对斯库特和杰姆兄妹的默默守护,而最终阿迪克斯和警长赫克也为了保护拉德利这一只“知更鸟”作出努力。
我无奈的是阿迪克斯的努力终究抵不过深植于白人心中的种族歧视,阿迪克斯为汤姆尽力辩护后汤姆父亲送来的礼物更是让我觉得痛心,他们用这样质朴的方式来感激阿迪克斯所作的努力,而自己只能默默忍受种族歧视带来的不幸。
“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在杀死善良无辜的人。知更鸟什么都没做,只不过是一种最早报晓的鸟儿,又是最后唱小夜曲的鸟儿。它鸣声婉转,曲调多变,它既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除了专心歌唱,什么都不做。而人们却对其无端的残害。”
感谢2018遇见的最后一本书,如此震撼人心,如此发人深省~
第18篇:《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3000字
儿子上初中后,我发现孩子语文老师推荐的阅读书目都很好,真都是老师精心挑选的。我就和儿子说,老师推荐的书目我也很喜欢,我也要有选择的读一下,于是便遇见了这本书,《杀死一只知更鸟》。
这本书读得感觉非常不一样,没有特别引人入胜的文字,尤其是刚开始,作者是以一个小姑娘的视角来描述这个世界的,读得时候也得像变成小姑娘斯库特一样,和她一起来观察思考生活。前三分之一的内容有点枯燥,仿佛是孩子的生活,我还和儿子说,老外的书开始看不懂。要不是“每一个当爸爸的人,都应该读读这本小说,思考一下怎么当个好爸爸”推荐语,我可能就放弃了。但读到中间的时候,我感觉到好故事开始了,尽快读完了这本小说,结尾是在凌晨3点读完的。读完后,小说里的人物故事久久在脑海里浮现,阿蒂克斯·芬奇的形象也清晰高大起来,小说获得普利策奖、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售出超过三千万册的原因也清楚了。感觉这是非常有意义的一次阅读,把自己的一些体会整理一下,也是再咀嚼一下书中的营养。
故事梗概
故事发生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黑人汤姆·鲁滨逊被人诬告强奸罪,杰姆和斯库特的爸爸辩护律师阿蒂克斯·芬奇尽管握有汤姆不是强奸犯的证据,并不顾周围人的反对,全力为黑人汤姆辩护。在此过程中,杰姆和斯库特也感受着父亲做法带来的困惑和压力。尽管阿蒂克斯·芬奇说服非常有力,但都无法阻止汤姆被扣上罪名送入监狱,因为绝望越狱被射死于乱枪之下。事后,杰姆和斯库特还险些被人杀死。
该怎样做一个好的父母
从孩子到这个世界上来就带着对这个世界的新奇,随着孩子的长大,我们也慢慢思考到底要做一个怎样的父母。经常看到家长对孩子的指责,自己也站到高处似的给孩子做指点,然而这样感觉不对,实际上我们甚至还没有做好我们自己,自己本身就存在很多问题,在社会中自己还是在努力过程中,权力金钱不代表成功,那些当不了孩子的指路灯塔。这个问题我相信不只是家长的苦恼,也是现在孩子的苦恼,家长给予孩子太多压力了。读完这本小说,感觉主人公阿蒂克斯确实给了我们很多启示。
关于教育方式。作为家长,有的时候好像是只是孩子的监督员,发现看孩子身上的问题好像是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摆着。而对自己的问题却从来没有审视过、反思过。孩子还小,他的问题可以改,而我们却成年了,很多毛病却改不了了,为什么还腰杆那么硬的指责孩子。
阿蒂克斯对孩子的教育方式非常值得学习,他好像在教育引导孩子,但好像又没有,他就是在做好自己,让两个孩子在生活中去思考领悟出生命的方向。他的思想在儿子女儿被人追杀后他和警官泰特先生对话中反映的非常清楚,“如果我们掩盖了事情的真相,那就等于完全违背了我一直以来教育杰姆如何做人的原则。有时候,我觉得自己作为一个父亲很失败,简直一无是处,可我就是他们所拥有的全部。在这个世界上,杰姆最先看的人是我,然后才去看别人,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活得堂堂正正,能够直视他的目光……如果我默许这种事情发生,坦率地说,我从此以后再也无法坦然面对他的眼睛,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是我的一切”。他坚守着骨子里的善良与正义,履行自己作为一个律师可以具备的最高职业道德,同时扮演用心良苦、循循善诱的最佳父亲角色。我们现在的家长,都很关注最新的育儿理念,最新的育儿资讯,最擅长的是告诉孩子这样做那样做,却独独缺少了身体力行的能力。身教要远远大于言传,你想让孩子成为什么样的人,自己得先成为这样的人,所以教育要做的就是做好我们自己。除此之外,没有捷径。
关于对待孩子的态度。阿蒂克斯不用世俗眼光去要求孩子,反而时时处处用平等、鼓励的态度,去引导两个孩子积极思考、面对成长中遇到的大小事情。对于两个孩子的疑问,他们从不回避和敷衍,他们尽可能回答得诚恳和公正。两个孩子在他的启发和引导下,也逐渐以独立、宽容和理性的视角来看待发生在小镇上的一件件事,和同龄的孩子相比,斯库特和杰姆有着更强的换位思考和分析判断的能力。
当其他人歧视黑人时,这两个白人孩子可以光明正大地坐在黑人席位当中,当其他人诋毁拉德利时,他们可以大大方方牵起拉德利先生的手,他们比一般的孩子更懂得欣赏人性中的善良和正义,并以此为标准去决定和谁站在一起。
何谓勇敢?何谓善良?何谓坚持?什么是勇敢?被小伙伴欺负了,教孩子打回去,或许在有些人看来就是勇敢,这也是我们作为家长要给孩子解释的问题。杜博斯太太去世之后,阿迪克斯教育杰姆的一段话,清晰地表达了他真正的信念:“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不要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
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这就是父亲眼中“真正的勇敢”,“勇敢”不是跟他人发生争执时要争个你死我活,而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在非议中仍能坚守自己的原则,战胜自己。阿蒂克斯决定为黑人辩护后,对自己的孩子说的:“你在学校里可能会听到有些人出言不逊,但是请你为我做一件事,如果你愿意的话-那就是高昂起头,放下拳头。不管别人对你说什么,都不要恼怒”。当看到这些话时,真的会让人心中热血沸腾而且又充满了力量。
知更鸟会给人类带来优美的音乐,“它们从来不在人们的花园觅食,也不在玉米地筑巢,它们就这样一心一意给我们唱歌。”阿蒂克斯说“杀死知更鸟是一种罪过”。被阿蒂克斯解读为象征着纯洁、美好的知更鸟,就是善良的化身。而无邪的孩子、善良却被歧视被诬告的黑人,都是“知更鸟”,他们柔弱无害、善良正义,对世界抱有最大的善意,收到的却是世人的冷漠和恶意,甚至沦落至死。杀死知更鸟的,正是存在于社会上的歧视、偏见和罪恶。他用行动告诉孩子,维护善良,坚持正义,这就叫真正的勇气。阿迪克斯说:“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总有什么东西让人丧失理智——即使他们努力想做到公平,结果还是事与愿违。在我们的法庭上,当对立双方是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的时候,白人总是胜诉。这些事情很丑恶,可现实生活就是如此”。
但明知如此,他还是选择了坚持。越是这样,越是弥足珍贵,越是让人敬佩不已,每个孩子心中都应播撒这样的种子。阿蒂克斯用他的言行教育了我们,这看来也是为什么在美国电影协会评选的“100名银幕英雄”中,阿蒂克斯律师名列英雄第一名,当之无愧。
半个世纪过去了,我们还把《杀死一只知更鸟》奉作经典,是因为在这个的故事里面,有太多我们的缩影,生活在这个时代里,很多的时候我们都不得不置身社会的大染缸中,面对世俗偏见,身不由己。这本书就是告诉读者不要对人性失去信心,生而为人,与其随波逐流,不如做一个勇敢的人,在经历了岁月的磋磨以后,依然能够坚持心中所爱,哪怕它远在天边。这种人性的光辉才是人生中最宝贵的灯塔。
写到这里,觉得电影《无问西东》里的台词又浮现出来,经典的东西总有精神的相似,这段电影台词很长,却非常能说明读完小说的感受,觉得还是全部抄录下来,“看到和听到的,经常会令你们沮丧,世俗是这样强大,强大到生不出改变它们的念头来。可是如果有机会提前了解了你们的人生,知道青春也不过只有这些日子,不知你们是否还会在意那些世俗希望你们在意的事情,比如占有多少,才更荣耀,拥有什么,才能被爱。等你们长大,你们会因绿芽冒出土地而喜悦,会对初升的朝阳欢呼跳跃,也会给别人善意和温暖。但是却会在赞美别的生命的同时,常常、甚至永远地忘了自己的珍贵。愿你在被打击时,记起你的珍贵,抵抗恶意;愿你在迷茫时,坚信你的珍贵,爱你所爱,行你所行,听从你心,无问西东”。
当当图书推荐语里写到:“既然必然有一天,我们都要独自上路,也终究有一天,我们不能够陪伴和保护我们的孩子,因此,每个人都应该读这本书,尽快了解,最应该坚持什么,最应该给予孩子什么”。“不管世态炎凉,在我们所有人的内心深处,我们始终敬重正义、勇敢与体面,这也正是我们能一直优雅前行的动力”。如果你在童年读过这本书,那你真的是很幸运;如果你在成为父母之前读到这本书,那你的孩子很幸运。
第19篇: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00字五篇1
整本书都是平常抽碎片时间阅读完的,每读完一个阶段你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哈珀•李的《杀死一只知更鸟》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孩子的正义纯真,孩子的不断成长,见证了那个社会。前半部分以家庭教育为主,中间部分是突出欧洲种族歧视现象的根深蒂固,直到文章结束,才明白作者为什么要将本书取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
知更鸟这种鸟在他们国家是被保护起来的动物,他们总是唱着优美的歌声旋律,从来不破坏庄稼,所以猎杀知更鸟是违法的。
而在本书中的主要人物关系中,黑人汤姆,就是那只知更鸟。他安守本分、乐于助人,白人尤厄尔撒谎陷害他,可最后在审判上永远是白人取胜,最后汤姆死了。
迫害汤姆的尤厄尔在小说中充当的就像一个麻雀的角色。迫害完汤姆他不甘心,要去报复律师阿迪克斯的孩子,因为律师阿迪克斯一直是站在黑人汤姆那边,这个时候另一个知更鸟角色“拉德利”的出现才阻止了这场厄运的发生。
拉德利在整篇文章的一个角色,是一个怪人,不说话不出门没人知道他在家干什么。但从来不给这个小镇上增添什么麻烦,长年累月隐居在自己的小黑屋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导致律师阿迪克斯的孩子们对这件这座房子都充满了深深的恐惧和幻想。经常想象怪人拉德利会不会是一个怪物?
当时间一年一年过去,孩子们却慢慢跟这个从未谋面的怪人那个人建立起了深深的联系,门前的一棵橡树洞里,他们接受过拉德利送来的礼物糖果、皮筋、两枚徽章和口香糖,当然,他们怀疑过是怪人拉德利放的,还为杰姆缝好了被栅栏撕破的裤子,有一天橡树的树洞给封了起来,男孩杰姆伤心的哭了起来,虽然从未谋面,但他们之间已经建立起深厚的联系。
孩子们的爸爸,律师阿迪克斯是一位三观很正、行为规范言行一致的爸爸,孩子们是他的一切,他想把世界上所有最好的观念、善良美好都教给孩子,让孩子心中去保留那份最真诚的善良和美好。
对儿子杰姆,他说,“我一直努力把自己活得堂堂正正,能够直视他的眼睛……杰姆最先看的人是我,然后才去看别人。”
那个恐怖的晚上,在那个监狱门口,他教育两个孩子:“带枪就等于邀请别人来射你。”
甚至面对仇人的伤害,他只是对孩子们解释道:“他总得找人出口气,我宁愿他的发泄对象是我,而不是他的那一屋子孩子。”
当时的欧洲种族歧视严重,可他们选择了做那一小部分人,成为同类白人当中的反派,他告诉孩子们:生而为人,身体里流着同样的血液就应该受到同样的尊重和平等对待,坚持心中那份纯粹的善良。这是我觉得作为一个父亲最高贵、智慧、最难能可贵的一面。
到最后因为尤厄尔要去迫害律师的孩子(杰姆和斯库特),这个时候拉德利冲出了他多年隐身的房间救了孩子,没错,是拉德利杀了尤厄尔,但因为夜里一片漆黑,加上尤厄尔是那只麻雀,所以镇上所有的人都想让这件事情就这样过去,那只麻雀他该死,一命还一命。警方也求着律师阿迪克斯不要再去追查此事了。可这位父亲想着不去管这件事情的话跟他一贯言行一致的作风违背,他不想让自己的女儿觉得她在撒谎,所以内心痛苦万分。这时候女儿斯库特对爸爸说:这就好像杀死一只知更鸟。
我觉得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才明白这本书取这个名字的意义在哪,拉德利长年累月隐蔽在自己的房间当中,不给任何人添麻烦,最后他救了自己的孩子,他就是那只善良的知更鸟,但是如果你要坚持审判他杀了尤厄尔这件事,那等于就把它推在聚光灯之下,他会立刻暴毙。他是一个好人,从来不惹麻烦,情急之下杀了全镇上所有人都讨厌的尤厄尔,保护了孩子。但要是站在律师的角度他就是一个杀人犯。
如果不停止这场审判那么会出现的结果就是:永无止境的审判!
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和知更鸟的命运一样,并没有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引人深思。一个人或者一个民族,如果不能从愚昧、偏见、固执,走向文明、公平、理性,那么这个人或者民族是没有希望的,连真善美都不能得到赞美的民族,正义又怎么能伸张?
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杀死一只知更鸟。
第20篇: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题记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名著《杀死一只知更鸟》,深有感触。
故事发生在大萧条时期美国南方静谧的小镇,小镇中发生的几桩离奇的疑案彻底打破了几个孩子平静的生活:事件的真凶,怪人的谜底,传言背后的真相……在父亲阿迪克斯的指引下,他们在迷雾中寻找真相,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经历了暴风骤雨般的成长,也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在那个大部分白人都带有严重种族偏见的年代,为黑人说句话都要被人议论一番,更别提为白人眼中的“黑鬼”辩护了。可当接到法院为黑人嫌疑犯辩护的任务时,阿迪克斯还是毅然决然地承担起这一重任。在旁人看来,这简直不可理喻:为一个已经被默认为有罪的黑人嫌疑犯辩护,有何意义呢?看到这里,我的心理也对此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可阿迪克斯并不这么想,他无视了那些人的表面背后的议论和有意无意的讥讽,专心地为法庭做着准备。与此同时,他的孩子——杰姆和斯库特也正遭受着同学和邻里的冷嘲热讽。终于,他们质问阿迪克斯:“为什么要替黑人辩护?”阿迪克斯仍然保持着一贯沉稳的声音,说出了那句令看过这本书的所有人永远铭记的话:“你们记住,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看到这句话,我的心,被深深的震撼了。
闭上眼,回忆起书中前半部分的内容,那一件件小事中,他不也是这样教导着孩子们的吗:当所有人都在嘲笑怪人拉德利时,他让孩子们不要对拉德利另眼相看;大部分白人对黑人仆人当奴隶看待,他却对仆人卡波妮十分感激,并让孩子们尊敬她;坎宁安家的小孩不懂得饭桌规矩,阿迪克斯却对他十分包容,并不因为他是坎宁安家的小孩就另眼相看……他永远用那温和的语气,用他坚毅的目光,面对人世间的冷暖。
孩子们在他潜移默化的影响下,也变得勇敢正直——当阿迪克斯被丧失理智的白人团团围住时,斯库特挺身而出,用孩童的语言,告诉了他们应该坚持正义,成功为父亲解了围。原来,爱是会传承的,正义也是会传承的!这一刻,我不禁热泪盈眶,也下定决心,我也一定要把这份“正义”传承给我身边的朋友们,或许,在遥远的将来,我也会将它传承给我的孩子们。
阿迪克斯教育孩子们的,正是“正义”二字。可生活中,却有许多人并不是这样:公交车上的乘客目睹小偷“肆意妄为的工作”却无动于衷;路遇摔倒老人急忙退避三舍;商家往产品里掺杂有害物质……在义与利面前,仍有许多人选择了利。但是,我相信,阿迪克斯和孩子们也相信,即便过程再曲折,正义一定会获得最终的胜利。
最后,我想再度引用那句话——“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所以,就让我们一起坚持自己的原则,坚持正义,像故事的主人公一样,永不被这世上的邪恶所击败!
第21篇:《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2000字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要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杀死一只知更鸟》哈珀·李
我写东西是不喜欢有长长的前言的,然而这一次却毫无抵触的摘了原著里的这一段对话,这应该是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一段话了。这段话来自书中主人公的父亲阿迪克斯,是一位律师,是一位在当时种族歧视还很严重的美国南方,为一个被指控强奸白人女性的黑人辩护的律师。这样一个身份,就好像和说出这样一段话的形象特别符合,没有违和感。然而这段话,给我留下印象的原因却并不是认同,相反,最初我对这句话充满了迟疑,这个关于勇敢的定义让我反复推翻又建立自己的三观,我也差点因为这句话放弃了这本意义深刻的书籍。
本来讲,这段话表述出来的这种勇敢好像更接近于一种一意孤行的愚蠢,一种飞蛾扑火的白给。我第一反应是不太理解这种知道必输的结局依然坚持去做的行为,看到书评里有人说医生就是具备这样一种勇敢的职业。而熟知我的人知道,我在思想上是一个喜欢“抬杠”的人。作为一个普通人,我认为医生的伟大不符合这段话的假定条件“明知会输”,而且就某种医学思维来讲,之所以有治愈不了的疾病是因为目前的科技水平还不足以解决对应的问题,你看医学界不是还一直坚持探索化验分析研究么。他们的伟大是那种义无反顾舍我其谁,是那种对人类智慧的理性自信,是相信一定有办法的坚定执着。在面对当前的“不治之症”的时候,他们也会说“对不起,想吃点啥就吃点啥吧”,他们的放弃好像也显得比普通人更客观更冷静,但其实在心里,无论是哪位医生都会因为一条生命的逝去而懊恼和不甘,进而更是坚定了继续努力的决心和意愿。
所以我又重头读了一遍这本书,试图去理解它入选“88部塑造美国的图书”之一的理由,试图去理解那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悲壮式勇敢。我认认真真读了阿迪克斯在法庭辩护时的那段慷慨陈词,彰显了法律应有的人道和公正。但现实的顽固远远超出人的想象,尽管现场大多数观众都觉得阿迪克斯会获胜,但法庭最后仍然判定汤姆有罪,随后,汤姆因企图逃跑而被杀死。这场关于正义和善良的抗争,终于还是败下阵来。当阿迪克斯作为一个失败者准备离开的时候,法院里后三排的黑人全体起立,在斯科特旁边的一位黑人对她说了一句话:“斯科特小姐,请起立。你的父亲要经过这里了。”突然一下,就是这简单的一句话,甚至比最后的结果要重要得多。某些改变,就这样悄悄地发生了,我开始想,这件事,到底该怎么定义,它真的是必输的吗?真的是输了吗?我觉得未必,这种勇敢输在了当下的时代,赢在了未来的希望。
在那场庭审里,黑人青年汤姆·鲁滨逊被诬陷强奸了白人女孩梅耶拉·尤厄尔。在当时的美国南方,白人普遍对黑人存在偏见,一个白人女孩被黑人强奸的新闻一传出去,所有人都笃定地认为一定是黑人的错。人们不愿去承认生活的真相,更不愿去看见和理解别人的难处。只有阿迪克斯愿意去放下所有的偏见,去了解事情的真相。把思维代入那样一个时代背景,替黑人辩护确实是一场必输的局,阿迪克斯坚持“但是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他有底气,所以才不慌不忙,手握真理的人,往往表现得平静而克制。阿迪克斯是一个多么有魅力的父亲啊,他对孩子们的教导,不是单单口头上告诉他们善良和正义,而是身体力行引导他们去认识这个世界的复杂之处。当他们被周围的人敌对,他教给孩子的,不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不是隐忍克制、忍气吞声,而是试图让他们去理解敌对产生的原因,并且学会辨别是非。这是一种中庸、克制、理性的人格,当整个世界都说你是错的,你仍然有自己的标准,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但是,要想改变一些东西,总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件事甚至给阿迪克斯一家拉来了不少极端分子的仇恨,尤厄尔先生对阿迪克斯怀恨在心,阿迪克斯差一点遭遇攻击,而斯科特和哥哥杰姆,也在一天夜里,从学校回家的路上,遭遇了尤厄尔的袭击。在那样一个时代里,世界就是那样满目疮痍,看不到本该真正正确的规则,而大多数人们却选择自欺欺人。大家似乎都习惯于对伤害自己的偏见和规则视而不见,却转而去把伤害施加在那些比自己还处于劣势的人。这样的鄙视链带来暂时的安全感,但只要鄙视链存在,那个时代就注定无法给人们带来一种真正的安定。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可能连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害怕什么,但却总是陷入惶惶不可终日的焦虑中,难以自拔。在这样的一个环境里,阿迪克斯清醒的显得有些突兀,就像是在一副灰白色的画卷里突然出现的一抹绿色。他平静地、客观的,与自己对话,他教导孩子,在大多数情况下,大多数人公认的准则是应当遵守的,但如果这样做违背了良心,就不应当遵守。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可以不遵守。面对旁人骚扰、子女质疑甚至来自尤厄尔先生的生命威胁,他依然坚持寻找真相,为真相发声,在法庭上阐述事实,宣扬真理,他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这座小镇产生良好的影响,他相信总会有人理解和铭记他的行为,这一次会输,也可以输,但他不会因为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已经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我可以想象出一种场景,一个穿着打扮体面,神情谦逊的中年男子,横眉冷对千夫指,站的笔直,言辞肯定,像他说的那样,“抬起头来,放下拳头,用头脑和别人斗”。
我开始品味这种充满理智的高尚的勇敢,阿迪克斯,一个活的真实又有点不真实的人,更像一个人,又不像是一个人。他让我想起了作家烟罗在《星星上的花》说的那句“我一生孤勇,一生只用于一处”。不可否认,每个时代都需要这种勇敢,需要有人替时代发声。面对谎言,面对欺凌,面对伪善,总有一些人得站出来,告诉大家什么是真相,别让大家稀里糊涂地就真的相信了自己给自己编织的谎言。我也对自己发问,我希望自己能够成为阿迪克斯那样睿智通达的人,看透生活的本质后,依然能用力拥抱生活,给身边的人点亮一星微光。我也许不会慷慨激昂的发声,也许不敢愤世嫉俗的呐喊,但我会努力的,坚持自我,尊重规则,热爱生命,把自己活成自己理想中的样子。我会教导我的孩子,积极地面对生活,正确的理解人性。如果有一天他发现了生活是有狭隘、邪恶与善良、理性,交织着前行的事实。我会告诫他生活永远都大于人们的想象和理解,要坚守本心,秉持真理,保持勇敢。面对生活里种种是非不平,要有智慧和勇气,正视自己心里的矛盾,打破自身狭隘的立场,努力去站在生命全局的角度去思考,从而更真实的探索感知这个世界更多的秘密。
最后,愿大家满腔热忱,各自勇敢,将生活过的坦坦荡荡。(杜航)
第22篇: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800字
每一个在黑暗中生长的人,都期待光明。
在大一上半学期一次与外校法学系同学的交流活动中,一位学姐声情并茂地讲述并推荐这本书给我们时,我就被它的故事情节所吸引。学姐仅仅介绍了书中的主要表达观点的情节——“我”的父亲阿蒂克斯为无罪的黑人汤姆辩护,但结局却让人心痛。
不知道自己当时以什么样的心理,仔细阅读了这本书,更为当时欧洲大陆对黑人的待遇而感到不公。事实的黑与白与肤色的黑与白被无辜地一一对应,“黑”色成为原罪,无辜的人们被伤害,他们渴望着法律上的自由与公平,就像知更鸟渴望自由与生命一般,全文很自然地叙述了作者的所见所闻,令人潸然泪下。
在这篇文章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律师阿蒂克斯,他作为父亲,既不过分娇纵子女,又给子女应有的自由;作为律师,他坚守律法,不因肤色而变更自己的想法,坚持为黑人脱罪,坚守正义。面对坎安宁家族的威胁,用自己的身躯挡在前方,不惧死亡,坚守自己内心的正义。
在这篇小说中,最吸引人的情节无疑是那一场针对汤姆的法庭审理。在审理中,阿蒂克斯沉着冷静的质问让我钦佩。尽管所有证据都可以证明汤姆是无罪的,但是在那个时代,肤色和种族歧视足以使一个黑人死上千万次——没有任何理由。对于当时不懂社会黑暗的孩子而言,这样的判决无法让人接受,就像迪儿为之恶心,杰姆为之愤怒,不过这也说明人们的观念在不断改变,就像莫迪小姐说的“我们已经迈开一步,哪怕只有一小步”,这也正是当时那个时代的黎明曙光,是黑人的曙光,也是法律发展史上的黎明。
作为一个刚刚接触法律的学生,试问自己的内心,我们想学习法律的真正初衷是否是为了维护这世间的公平与正义。随着时代的发展,各个国家的法律都在不断完善,当时社会的弊端也在不断的改善,文化的不停发展让大部分人都不再有肤色和种族的歧视,却也随之而来了一系列新的问题,衍生出律师这一职业,制定出各式各样的法律制度,不就是依托于我们律师去解决这些问题吗?我们更应该向阿蒂克斯学习,纵然我们会面临很大的麻烦,也总要坚守自己心中的正义。在黑暗中,有人期待光明,也总要有人带来光明。(姚睿)
第23篇: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1500字
在我看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值得所有人阅读的好书,而且越早读到越好。读罢此书,或多或少都会有收获,可能是关于家庭教育,可能是关于如何理解他人、与人相处,可能是关于怎样面对偏见与不公。两年前听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更多的感触在教育。而前几天重读后,印象最深的则是三个孩子的眼泪。同为眼泪,所代表的情绪却不尽相同。
在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的庭审现场,迪儿哭了起来,刚开始只是静静地哭,之后抽泣声越来越大,被斯库特带了出去,遇到了雷蒙德先生。他为什么哭呢?我们可以从他与斯库特、雷蒙德的对话中得到答案。迪儿说,“斯库特,这些我都懂。是他说话的样子让我恶心,恶心透了”“我才不管呢。那样不对,不应该那样对待他们。谁都没有权利那样对人说话——真让我恶心”,雷蒙德说,“他的本性还没有被破坏。等他再长大些,就不会觉得恶心,不会再为此哭泣了”“为了人给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这样做时甚至想都不想。为了白人给黑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甚至都不愿停下来想一想其实他们也是人”。
迪儿哭的原因就是因吉尔默先生对汤姆的态度而感到恶心,包括一直叫他“小子”、冷笑等等。在孩子眼里,没有白人和黑人的区别,眼前的人都是人,没有人可以那样对另一个人,给他人带来苦难。如果没有环境的影响或社会的规训,小孩子应该永远不会认为黑人比白人低一等而歧视一部分群体或作为被歧视的群体生活。本性不被破坏就是还葆有童心,有对人的一视同仁以及对道德的朴素感知。
“这回轮到杰姆哭了。”判决宣布前,杰姆踌躇满志地说,“不过也别担心,我们已经赢了”“就凭我们听到的这些,什么样的陪审团会判定有罪呢”。可泰特法官宣读的结果却给了杰姆重重一击,让他的脸上布满了愤怒的泪水。“这不公平。”“阿迪克斯,这不公平。”“他们怎么能这么做?他们怎么能这样?”
杰姆哭是因为他觉得这不公平。在孩子眼里,汤姆就是无罪的,不应该得到这样的结果。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阿迪克斯说,“我不知道,可是他们做了。他们以前做过,今天又做了,他们将来还会做,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只有孩子在哭泣,孩子以眼泪抗议不公,孩子不会像一些大人那样对系统性的歧视熟视无睹,不会因为种族歧视长期存在就习以为常。他们对公平与正义有不掺杂其他因素的直观感受与理性思考。不公平就是不公平。审视自己,面对不公的存在,可曾掉泪、可曾不满、可曾抗争,还是小时候的那颗童心早已被蒙上厚厚的灰尘。
在亚历山德拉姑姑拒绝斯库特与沃尔特一起玩,还骂他是垃圾时,斯库特也开始了愤怒的抽泣。斯库特说,“我不在乎,杰姆,因为她骂沃尔特是垃圾,我才忍不住的,不是因为她说我让阿迪克斯头疼。”在这一段情节中,斯库特哭泣的原因就是因为她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人,就是人”,她不接受姑姑对坎宁安家人的诋毁。而杰姆说,“我像你这么大时,也是这么想的。”长大到底意味着什么?是不再愤怒吗?不再哭泣吗?那我宁愿永远不要长大。
“你好,怪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斯库特面前邻居阿瑟的形象被她突然涌出的眼泪弄模糊了。她凝视着站在房间角落的阿瑟先生,看到他紧张的神情消失后露出的羞怯的微笑,眼泪夺眶而出。斯库特为什么哭?书中并无明确答案。或许是因为终于见到了“怪人”,但他并不是想象中可怕的怪物,而是一个会紧张、会羞怯的人,还救了她和杰姆。也许斯库特还想到了阿瑟先生为杰姆缝的裤子,为她自己披上的毛毯,放在树洞里的礼物……这里的眼泪是孩子真挚情感的流露,是对温暖而善良的邻居的喜欢与感动。
孩子的眼泪里藏着的是他们水晶般的童心。珍惜孩子的眼泪吧,珍惜那水晶般的童心!我们无法抗拒长大,也无法抗拒被世俗所影响,但我们可以与自己的内心不断对话,保持清醒的头脑,留住真挚的情感和朴素的道德感知。
第24篇: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00字五篇5
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天生就是来为我们做那些不讨人喜欢的工作。阿迪克斯就是其中之一。
作为一名律师,他为黑人辩护,不顾流言对抗根深蒂固的社会偏见,明知结局,但在良心上他并未选择从众;作为一名父亲,他教导一双儿女,没有礼教、没有敷衍,而是引导他们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感受着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而这些跟知更鸟有什么关系呢?
故事是从一个六岁小女孩的视角展开,前半部分平淡无奇。只是孩子们的童年生活,充满好奇与恶作剧。就像我们小时候,总会好奇附近的某处空宅子,渴望离开校园撒野于大自然,困惑一些似懂非懂地流言蜚语,也恐惧那些奇怪的人和外面未知的世界......
至少在读完第一部分,我只得到这些信息——知更鸟和蓝冠鸦不同,它们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
然而,随着故事推进,终于拨开云雾见青天,方才明白文中说的“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所谓何意,因为知更鸟就是善良的化身啊。
隔壁那位不曾露面的“怪人”阿德利并不恐惧,其实很善良,树洞里的小礼物能够见证;脾气古怪的老奶奶并不是巫婆,而是在与毒瘾、顽疾做抗争之时,希望孩子帮她分散注意力,那朵洁白晶莹、完美无瑕的山茶花能够说明;黑人也不是黑鬼,并不低人一等,他们一样辛劳经营,善良可亲……
其实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正所谓,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我特别喜欢这个父亲——阿迪克斯,尤其他在庭审时的表现。
当白人小姐在法庭上大喊让在场的每一个绅士为她主持公道时,道德就成了一种不需要人们对此作出思考的行为规范。人们倾向于与自己群落内的人保持一种“一致性”,而不是思考事情本身的对与错。
不过,这样的一种道德观,其实质意义上就是非道德的,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正义感,其本身也是伪善的。然而阿迪克斯并没有选择从众,而是遵循了内在的良心。正是这样的正义和坚守,让人生敬。
在孩子们的成长过程中,阿迪克斯也很出色。当姑姑要对孩子们回避某些敏感话题时,他却说既然孩子们已经处在这样的环境里,就该学会怎样面对;当面临疯狗来袭的危险时,他也能毫不犹豫举起早已不碰的猎枪;当女儿问他“痛恨希特勒总可以吧?”,他的回答是——痛恨任何人都是不可以的。正是这样的风度和宽容,让人感动。
小女孩是幸运的,她所困惑的都有了回声。
阿迪克斯是明智的,他允许孩子看见罪恶与丑陋。
因为故事讲述的是大萧条时期的美国南方小镇,有它的时代特征。小女孩曾问——“为什么邻居那么痛恨希特勒,转过身对自己家乡的人却那么恶毒呢?”,答案是——因为你是孩子,没有见过大千世界,思维推理没有受到太多干扰,所以能理解白人带给黑人的痛苦。
回看今天,我们或许终其一生都不可能遇到像黑人、同性恋、宗教信仰等问题,但这不能否认我们没有偏见,甚至歧视。想想从孩提时代一路走来,经过世事洗礼,是否也曾融入过那些似是而非的“一致性”,让自己的选择合理化呢?明知这种“一致性”就是一种合理的偏见,是否也曾欺压甚至杀死过一些知更鸟呢?
再想想是什么样的家庭环境教养出暴戾?
是什么样的教育体制抹杀了想象?
又是什么样的社会风气造就了冷漠?
事实上,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握着偏见的子弹,都曾指向某个无辜的生命,且不曾反思,不曾自我怀疑,因而也正在杀死越来越多的知更鸟。
一个人,未经风雨,保有纯真与善良很是容易。
难得是,不管历经多少磨难,内心都不会滋生恶意。
最后,就用一句影评结束吧——最伟大的人也无法对抗固执的偏见,但是最固执的偏见也无法对抗那些善意的人们心中的温柔。
诚如这般,愿我们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