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鲁迅故乡读后感500字
在鲁迅的《故乡》中,鲁迅先生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底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如果我们生活在以前的时代里,我们能否不免俗的对抗这个世界呢?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贫穷愚昧无知,这都是当时黑暗社会的封建思想所导致。鲁迅先生敢于剖露出现实世界,实在不容易。通过《故乡》,我深刻体会到旧社会的黑暗与封建,同时也为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新时代感到庆幸!(杨静)
第2篇:鲁迅故乡读后感1000字
最近,在工作之余翻看鲁迅散文集,认真研读了其名篇《故乡》一文。读罢,我内心在感到温馨的同时,也对人生的奋斗之路也有了更深的体会和认识。鲁迅先生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至理名言,依然让人深思和遐想。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今天,我所理解的“路”,可能要比鲁迅《故乡》一文中的“路”更复杂些。
路,地上的确本没有路,只是靠人们脚下踏破坎坷与艰险才得以探索出来的。在我看来,路,是一种目标达到的标志,任何有路的地方,它的前方总有一个目标设在哪里。其实,路是与人们的欲望和追求联在一起的。
路,是意欲的延伸,是实现愿望的扩展,它存在人们的思想中。地球上的任何一个方圆,路的设置与修筑都是人们在头脑中,经过欲望与目标、认知与现实互动才得以形成的。路,是有用的,它的作用就是承载人们学会行走和实现通达的目标。
路,一直在考验着我们的心灵。当我们学会用脚走路的时候,其实心路就开始漫漫延伸。尤其随着年龄、知识的增长,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和目标,我们可能还要去学会走不同的路。路程的长短,曲折或平坦等,都与各自的人生境遇有关。这也提示着我们,要敢于分析和正视自己所选择的路,包括我们的欲求和情态。
不是每一个人的路都走得那么顺利。可能会风雨飘零、泥泞不堪,甚或跌落悬崖,横栽险壑。但只有树立行走目标,坚定理想信念,克服任何艰难险阻,才会走出属于我们自己的路。这条路,是别人难以尝试和开拓的。而且当别人行走在你用身躯和血泪夯筑的路上,都会钦羡你的脚印和路上的基石。这正是路的作用。
很多时候,我们只是看着别人走出了一条路,大家才学着一起走他一样的路。即使走得是同一条线路,同一个方向,同一个目标,但最终走出来的路却是不一样的。因为,我们选择的路与是个人的诉求、经历、气度、情状相关的。我们所走的路,兼备了共性和个性特征。共性的路,只是存在我们的内心,大家共同要探寻的,就像我们在学习之路上都要去实现成才,但真正成才的目标,在于我们每个人行走在脚下的路。这是个性的体现,别人也踏不上你的路。
只有学会走路,才会走出别人没有的路。我们将要走自己的路,而这条路的起点,就在我们的心头,它的尽头是漫长延伸的。我们只有坚毅地踏上去,无论人生碰到任何烦恼和“雾霾”,始终带着自信的云彩和星光,日夜赶路,才会走出自己的风采!
其实,再次回想鲁迅先生对“路”的定义,其所蕴含的希望和奋斗之义,也是我探寻人生之“路”的本源,正如鲁迅的精神为后辈人树立了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前行的路。(韩薇)
第3篇:故乡读后感
最早听到刘老师说读鲁迅先生的《故乡》时候,我竟一点也想不起内容,等看完了才发现,原来闰土,豆腐西施这些只记得名字的人物都是出自这篇文章。
用了一个晚上看了两遍这短短的文章,竟依稀记得当时老师让背诵的经典段落。几十年过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留在我记忆中的,大概只有这些了吧。
如今,人到中年,重读《故乡》,看到的不再是对闰土月夜下刺猹的细节描写,不再是学习用“圆规”来形容豆腐西施杨二嫂的用词生动形象,也不再是为了总结升华绞尽脑汁的拔高文中的“希望”。
“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都渐渐远离了我,但我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
再读《故乡》,心中首先升起一丝悲凉与无奈。
因为家庭的原因,7岁那年我们从母亲的家乡西安举家迁到千里之外的父亲的家乡江苏,一个西一个东,一个农村,一个县城。我的童年留在了两个不同的地方,一个留下了我模糊又单纯的幼年和童年,一个留下了我精彩又充满希望的少年。此后多年,在北方读了大学,南方安了家。生活在每一个城市的时间似乎都差不多,曾经有那么一瞬,在机场看着起落忙碌的飞机,我突然不知道哪里才是自己的家。
“夕阳西下的太平机场,安静,忙碌,没有离愁别绪,没有归心似箭,两地于我,都是驿站。”
这几十年间,唯一一次回到西安,是前年暑假带孩子旅游匆忙路过,当然也没有机会去到小时候的家,听母亲说,已经拆迁了。
再没有小时候的一起钻麦地打滚,一起爬树摘野果子,一起打着纸灯笼满村转悠;再没有门口那一声悠长的“甑糕”后,和外公拿着搪瓷小碗追出去的兴奋。
这些年,那些小伙伴们的样子早已模糊不清,隐约听母亲几次回来告诉我,有的进了城通过打拼日子过得还不错,有的留在了村里,早早结婚生子,为生计劳碌奔命,仿佛成了新时代的闰土。
这个地方留给我的所有的记忆都在当年和小伙伴那无足轻重的告别中,渐行渐远,再也回不去了。
工作后每年回江苏看望父母,回一次,家乡变化一次,直到现在,变得已经完全找不到当年熟悉的生活环境和人了。
父母的老楼也拆迁了,县城所有的建筑几乎翻新了一遍,比起当年那个半城半乡的地方,如今一个更加现代化的县城展现眼前,父母的新家就在我原来的小学旁边,那里原来是一大片绿油油的田野。
我依稀还记得当年放学路上的小树林,记得放学后趴在木材市场的圆木上一起写作业,记得暑假在收割完庄稼地地里拣麦穗。伙伴们也都各自长大,小学,初中,高中,一路有人掉队,一路也有人陪伴。
当坐上北上的火车,看着窗外一望无际的北大荒原野,我的心完全飞向了远方。鲁迅先生没有不舍是因为心中憋闷,觉得四面有看不见的高墙,而我,当时大抵是对未来有更多的憧憬,想寻找更多的希望。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再读《故乡》,我看到了与当年不同的“希望”。
再读《故乡》,我看到了与当年不同的“希望”。
当年不懂得希望是什么,机械地在老师的引导下勉强理解了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于是随着众多人踏出来的路循规蹈矩的走出了县城,来到了大城市。
当年的希望就是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当这些憧憬一步步变为现实的时候,我对自己一度没有了鲁迅先生所谓的“手制的偶像”——希望。
按部就班地走着大多人走的路,当有了孩子,我却也像鲁迅先生所说,不愿意他以后“都如我的辛苦辗转而生活,也不愿意他们都如闰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意都如别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
可是,在不断的辗转跌撞中,忽然明白,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路都没有走好,又怎能指导别人的路?
人到中年,犹如又一次站在了一个人生路口,当我开始停下来思考,朦胧中,眼前又浮现了那个夕阳西下安静又忙碌的机场。
于我而言,心在哪里,故乡就在哪里,希望也就在哪里。
第4篇:故乡读后感800字
其实文章一开始我都没有预料到会和闰土哥扯上关系,还以为是写幼时关于老屋的回忆呢,直到提到闰土我才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哦,是讲闰土哥的那篇文章呀!
即使上学的时候学过了,但是再次读到成年之后的闰土哥见面那句“老爷”,心里还是有股说不出的难受。少年时候不懂事,但是却纯真而快乐,相互真心相待;可是等长大了懂事了,两人之间却堆砌出来一堵无形的墙璧,再也无法像小时候那样哥弟相称了。
不过虽然可惜,但这种发展却是合乎常理的。每个人成长的环境和接触到的时候都是迥然不同的,这些截然不同的境遇造就了每个人完全不一样的生活和观念。迅哥和闰土的经历即使放到现在仍然比比皆是。我们小时候那么亲密的朋友们,当分别接受完各自的教育之后再聚首,又能说得上几句话呢?只不过现在我们的隔阂只是观念和思想上的,而迅哥和闰土则是思想和阶级上的——这种隔阂比我们现在要的要深刻的的多多了。
圆规——原豆腐西施——倒真是个让人讨厌的家伙,而且这种人在任何时代也都不缺。挟富济贫的典范,只不过挟的是别人的富,济的是自己的贫。自私自利,强词夺理,迅哥还特意强调她的高颧骨薄嘴唇,让人一下甚至只从外貌上就能感觉到这个人牙尖嘴利、胡搅蛮缠的作风。尤其是最后她从草灰里找出碗来的桥段,她声称是闰土藏进去的,但我感觉,更像是她藏进去好伺机偷走的,结果因为草灰被送给闰土,她无奈只得掏出来,并栽赃给闰土。
虽然长大了之后没有什么好的事情发生,但是小时候迅哥和闰土那些快乐的时光会永远以幸福记忆的形式存在于这两个人的心中,并且以宏儿和水生现时的玩耍为体现。迅哥希望新的一辈能和他们一样平等而单纯地一同玩耍,更希望他们成长之后仍就能平等地相处,而不必再重复他和闰土长大后的悲哀和隔阂。可惜的是,就像那句歌词唱的:我们不一样,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经历。而不一样的经历则造就了不一样的我们,经历决定了我们双方是否能在一个思想的水平线上。不过好歹迅哥的一个愿望应该是已经实现了,就是不管我们如何思想不一致,也不再有人张口喊老爷了。
不过,我觉得月下刺猹的想象画面会作为一种纯洁的童年友谊的象征一直存在下去。
第5篇:鲁迅故乡读后感
闰土长大后之所以过的不好,是因为他没读过书,没有知识。
文中有句话: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四角的天空。这句话中的“院子”便是学校,就是说“他们”和“我”都在读书。而闰土没有去,他在海边。
像闰土这样的生活乍一看很有趣,很自由。所以作者当时很羡慕闰土的生活。
但这样的生活带来的是什么?闰土长大后过的好吗?不好。他这时的生活很困难:多子、饥荒、苛税。他本也不可能过好。因为:福祸相依。闰土儿时的生活为福;长大之后的生活为祸。
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
如我自己。三年级寒假时,我一直在和爸爸攻克数学;因为当时我的数学在主科中是垫底的,所以攻克起来很困难:放假之后,我每日起床后就几乎离不开学习桌半步,三年级下册的数学课本终日不离桌面,接着便是四年级上册的。那时提前学数学对我来说像是在走一条坑坑洼洼的路,可走这条路的我是个瞎子:一步没走好,掉进了“坑”里,好不容易摸索着爬上了“坑”顶,一抬脚又是一个“坑”……我就这样艰难地走着这条路。可以把这看作“祸”。
这所谓的“祸”渐渐有了效果。我的眼前渐渐有了光亮,使我看到了周围的环境,看清了哪是“坑”哪是路。数学提前学习容易多了,开学后听课、做题都变得轻松多了。我学数学的路变得畅通无阻,而这一切的“福”,都是缘于三年级寒假的“祸”。
又如《塞翁失马》。故事的顺序大概是这样的:丢马——马带骏马归——骑马摔断腿——躲过招兵。换成“福、祸”顺序为:祸——福——祸——福。并且,上件事中的“祸”造就这件事中的“福”;这件事中的“福”又引出下件事中的“祸”。故事中,塞翁一直在说:“这不一定是祸(这不一定是福)。”就是因为他懂得:福祸相依。
福与祸是一件事的两个面,有福必有祸,有祸必有福。此两者不能独存,它们是相依的。“祸,福之所倚;福,祸之所伏,孰知其极。”这就是:福祸相依。
第6篇:鲁迅故乡读后感2000字
《故乡》这本书名字,你听上去可能有点陌生,但《故乡》的主人公闰土,你一定熟悉,语文课本中的《少年闰土》这篇课文,就是从《故乡》里截取的片段。《少年闰土》这篇课文看上去非常美好,还掺杂着童真,那《故乡》岂不是也是如此呢?
事实反而相反,《故乡》整本书主要情感是凄凉的,掺着旧社会的险恶的,他讲了“我”(鲁迅)回到故乡搬家,与儿时伙伴闰土重逢,与儿时的杨二嫂相见的故事,篇幅虽短,但却让人回味无穷。
我最敬佩的是鲁迅先生高超的环境与外貌描写,文中有一段环境描写是这样的“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缝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荒村,没有一些活气”,从阴晦,冷风,呜呜,缝隙,苍黄,横着,荒村,等平平无常的词,组进一个句子中,得到了一个奇妙的效果,我仿佛看到了鲁迅坐在船内,从缝隙往外一望故乡一片荒凉。我心禁不住与鲁迅一同悲凉起来。
短短一个环境描写像一个钩子,将我的心紧紧抓住,让我骤一惊的是,原来环境描写也是可以表达感情的,这更让我对鲁迅产生敬仰!
我最喜欢的还是鲁迅先生的外貌描写,例如这句:“他正在厨房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这可见他的父亲十分爱他......他见人很怕羞,只是不怕我......我们便熟识了”。作者抓住闰土这人物的主要特点,从紫色的圆脸,看出闰土的健康;从小毡帽,明晃晃的银项圈看出乡下人独有的朴实,从他见人怕羞只是不怕我,看出闰土热情友好......,短短几句话,一个健康,可爱的乡下孩子,生灵活现在纸尖,让人不得不喜欢,这样有趣好玩的外貌环境描写在文中还很多,建议你同我一样,拿起书,细细读!细细品!
课文《少年闰土》最后一句“我也曾送闰土一两次东西”,但从此没有再见面。其实鲁迅还是有和闰土见面的,只不过少年闰土早就变成了中年闰土罢了。而这次见面记录在《故乡》中。
当鲁迅等着要见闰土时,闰土并没有马上出现,先出场的是杨二嫂,这位杨二嫂年轻的时候叫“豆腐西施”,是一位皮肤很白,很美丽的青春少年,而且性格娴静。但是三十年过去了,现在的杨二嫂变了一个瘸脚伶仃,毫不在意形象冷冰冰的女人,原文中把她比作“圆规”实在合适不过了。
她性格变了,变得尖刻,世俗,贪婪。杨二嫂来到鲁迅家,是想白白要走他们的家具。鲁迅告诉她,家具是拿来卖的,杨二嫂很生气,说鲁迅有三房姨太,出门八抬大轿,这么有钱却如此小气。临走时,她还顺手牵羊,拿走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当然,杨二嫂这些话是道听途说的假话,当时的鲁迅只是教育局的小人物,没有啥权势,可有可无,怎么可能那么阔呢?
再说闰土,昔日的英雄少年早就变成饱经风霜的中国农民,昔日哥弟称呼的伙伴,竟分明且恭敬地叫我“老爷”......是什么让美好的“豆腐西施”变成了“圆规”一样的杨二嫂呢?是什么让儿时的小英雄变成了一个苦难深重的农民呢?
是生活的压力,是整个旧社会的环境。那个时代是动荡和混乱的,辛亥革命推翻了皇权,但地主阶级,封建残余,军阀给普通农民造成的伤害很深。老百姓完全没有选择生活和创造生活的权利。面对整个环境的沉重,离别的伤感和故乡的人翻天覆地的变化,给文章蒙上了厚厚的压抑,但又因为有了一个有希望的结尾,《故乡》的颜色就变了,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儿子水生,简直就是三十年前父辈故事的重演,宏儿和水生的友谊,像黑暗中的一把火。照亮了我们的希望。
鲁迅最后一段很重要的议论,他觉得社会如此黑暗,自己却对未来抱有希望,这跟闰土把希望寄托于神灵,是一样的无奈和无助,但是,人还是要怀抱希望的,就像在记忆中,总是会有深蓝暗夜的天空挂着金黄的圆月,这样的月光,就能支撑我们去面对现实的黑暗!
我想我能记住鲁迅先生这句充满正能量的名言:“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在我们迷茫无助时,要想起这句话,寻找方向,在我们遇到挫折,困难时,要想起这句话,面对它,击败它:在我们受到指骂时,我们要想起这句话......是的,即使希望可能很渺茫,但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我在《故乡》这本书中收获了鲁迅现实高超的环境及外貌描写,还有鲁迅先生坚强不屈,怀有希望的品质。这本书篇幅虽短,但却让人回味无穷!读了这本书,我不仅写作水平得到了提升,还收获了一个可贵的精神。
你想知道水生和宏儿怎样成为朋友的呢?你想知道杨二嫂后面还会回来吗?快和我一起拿起《故乡》这本好书,寻找答案,得到写作,人生双重收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