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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读后感大全 发布时间:2025-05-03 05:37:31

呼啸山庄读后感1500字

这部名著很早就知道,不过不知道具体的内容,以前,我以为这部书就是个出自女子笔下的爱情故事,同时我还经常把它的名字和我家乡那个]园林混淆,不怕您笑话,在我没读前,我有时候把它的名字当成了“寄啸山庄”,现在,在这俩天内,这个词在我眼前出现了不知道几百次,我想应该再也不会混淆了。

书中的希刺儿子小林顿,我真不知道他怎么就是这样一个孩子?为什么极度地自私、虚伪、而且自幼就是没有半点的人类最宝贵同情心,对待任何人的言行举止只是为了他自己而掩饰,包括对他的表妹,这个曾经一度喜欢他的表妹一味地作为利用的工具。他和他来自画眉山庄的妈妈伊沙贝拉独处了十几年,难道这会令他养成这样的性格吗?我真的很难理解,不是因为我不喜欢这种性格,而是没法理解这个孩子思想和性格形成的过程,我只觉得这个人物形象有点不够自然。而小凯瑟琳则不同,感觉比较真实,继承了她母亲的自傲、坚强、任性,同时具备她父亲的柔弱的仁爱思想,就不再跟她母亲似的有时会野蛮。凯瑟琳在她那个父亲埃德加死后,在他所结识的人群中,唯有小林顿是她最为亲密的人。即使被逼,她也同意了和这个表弟结婚,她已经没有选择。虽然有个和她同心的耐莉,可是她只是个女仆人,不能给她以依靠,其实她也曾经梦想,小林顿能够奇迹般地和她站一条线。如果真的能够这样,我想笑凯瑟琳即使不继承她父亲财产,同时也被她这个公公希刺压迫着,她也会觉得满足,对于一个存在仁爱之心的女人,幸福的爱情比金钱来的重要。这一点和她的母亲有很大区别,她母亲思想中有一种虚荣,因而常常会主动出击,导致最终迷使自己;而小凯莉能够默默地承受,这并不代表她不会反抗,只是时候没有到。

读到后半部,希刺和耐莉或小凯瑟琳的对话和独白,看起来感觉是作者的旁白,因为这些话确实很对,而且切中要害。自从希刺出走并发迹以后,他的思想已经凝固了,就像《挪威的森林》中得直子和木月一样,他总是活在自己的记忆中。不过与不同的是,直子他们采取的是与世无争的放弃,去自残,而希刺是把它自己所受的一切痛苦又倒回去了,因为他的思想中,只有这样才能抚平他那北撕碎的心。也许在旁人看来,导致他心灵被撕碎的原因可以慢慢忽略,但是希刺他做不到,因为人和人是不一样的,他是希刺。

小哈里顿不象他父亲,反倒象是希刺和埃德加的综合,象埃德加一样的羞涩,却没有了希刺的专横;象希刺那样的执著,但又没有了埃德加那般犹柔。小凯莉对哈里顿上进心的嘲笑和讥讽,是她出于她的任性和自傲。她的评价是事实,哈里顿的确没有多少知识,小凯莉这样说符合她的性格,她是不是该这样做?这个问题的讨论对于小说本身已经意义不大,我们来引申到我们的生活中:因为别人的学识低下,就嘲笑他的无知,讥讽他的进取心,这样的态度足取吗?尤其是文化学术界。

到最后几章的时候,小凯莉对哈里顿的态度有所改变,这个变化有点突然,因为前后时间很短,作者没有明示因何产生这样的变化,看着这种变化,感觉有点类似她上一辈,就是她娘凯莉起初对希刺,因为自己的任性而伤害了对方,然后又因此而自责,而且还尽办法去补偿。凯莉和希刺不就这样吗?可惜,当时的凯莉和希刺被无情又专横的哥哥恩萧活活分开。而小说到最后的时候,哈里顿和小凯瑟琳的那个无情又专横的希刺,心中的那种的复仇心理已经开始疲惫。其实希刺20多年来的这种无休止的复仇心理,在他所痛恨的恩萧、埃德加死去后逐渐淡薄了,特别是埃德加的去世,画眉和呼啸俩个山庄,他确实得到手了,他已经没有了明确坚定的复仇目标。不过所有这些以后,他依旧那样活在自己的记忆中,他也感到了疲惫。

在这里,我只复制一段原小说的独白,希刺的话:“我那旧日的对头,并没有打败我,现在是我向他们代表人(就是子女)报仇的时候了,我可以这样做,没有人可以阻拦我。可是又有什么用呢?我不想再打人,我现在连举手也嫌麻烦。”显然,维持了二十来年的复仇心态已经转变了。在小哈里顿和小凯瑟琳身上,他看到了他和凯瑟琳的影子,他放下了举在空中20多年的手。

终于看完了这本书,看到倒数第2页的时候,我的眼睛有些湿润,因为我看到书上说,总有乡人说在黑夜中,在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附近,看到了希刺和凯瑟琳并肩走在一起。

在作者艾米莉笔下,一个对爱情怀着无比圣洁的心情的人,面对他失去了这种圣洁以后,他却采取了这人世间残酷的折磨,去报复他的对头,而且这种折磨居然伴随他度过了后半生,这个故事是多么的悲壮和凄惨?我们古代化碟的梁祝,或许能和他们比一下谁悲壮,但是又怎么能够比得上他们的凄惨?如果故事能够重编的话,失去凯莉以后的希刺,把完成了他为出人头地而出走的举动继续下去,再把这种执著和偏执的爱,脱离这个情感的怪圈中,那么,我想问:这样的希刺,在这个世间他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到?或许这个问题的答案,能够给我们读书的启示。

这则读书笔记名字应该是更长的:百合花在经历过盛夏、过深秋和寒冬后,终于在春天又开了。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1500字

关于朝圣,我从电视、电影中已经有所了解,不过,这种了解只停留在镜头中。2014年我和家人一起去西藏,路途中遇到很多朝圣者,或独自一人,或三两成群。坐在车里仍感觉不太舒适的我,当亲眼看到这种场面时,说实话,内心仍有些许的不理解:这些人为什么千里迢迢,抛下妻儿子女、丈夫父母,要用自己的身体去丈量脚下的路,难道心中的佛是他(她)们唯一活着的精神支柱?看到大昭寺内外那些虔诚朝圣者,看到布达拉宫周围那些口中念念有词且不停歇的转经者,除了佩服他(她)们的勇气和坚韧,更加敬佩他们为心中的信仰不辞辛劳、矢志不渝的精神,我无语。也许这就是文化的差异。

法国纪录片《喜马拉雅》中有这样一句经典“有信仰的人就是这样翻越一座座群山的”。我不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所以我对朝圣者的行为有些不理解吧。听导游介绍,朝圣者在朝圣过程是道德和灵魂的另一场旅程,朝圣关乎者朝圣者的前世今生甚至来世。信徒们认为,在一生的修行中,至少要磕十万次长头,叩首时赤脚,才算是虔诚。导游还说,其实藏民是非常有钱的,每家有几十头甚至上百头牦牛,身价上百万甚至千万呢!如果说,原来藏民生活不富足,需要精神寄托很正常,但是现在他(她)们这么有钱,为何依然如此,我想原因只有一个,为他(她)们心中的信仰。

其实,第一次在书店见到《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时,就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可能跟我曾经西藏之旅经历有关吧。可是它来自一个英国作家,难道国外的朝圣与我们一样?,如果不一样,他们又是怎样呢?

可是,从书名上看,故事似乎有点压抑。上年龄的我现在喜欢看类似喜剧的东西,不太喜欢过于悲惨或者悲观的书或者电视剧,只是不想有太多的思考或者感悟。于是,这本书,我拿起又放下,如此犹豫两三次,最后告诉自己:要遵从第一感觉,果断拿下!

书中的哈罗德,他“没有准备好就上路”了,只是为了感动上帝,让患癌症的奎妮出现奇迹。这就是他这么迫不及待进行朝圣的理由,再加上加油站的女孩善意的支持,更加坚定了哈罗德朝圣的信念:“如果有信念,你一定能把事情做成。”、“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于是,带着坚定的信念,相信他的朝圣能换回奎妮的生命,哈罗德开始了他朝圣之旅。在朝圣过程也是他思考人生的过程,包括与父亲、母亲、妻子、儿子及与同事奎妮相处时的点点滴滴。

不善言辞的哈罗德在朝圣途中,遇到各种各样的人,或慷慨解囊者,或免费提供食宿者,或跟随者,当然还有嘲笑者。路人的经历和诉说让哈罗德重新回想自己对儿子的愧疚,这是他尘封已久的痛,更是他跌入人生低谷之源,还是奎妮替他背黑锅后离开的真正原因。怀着对奎妮无私付出的感恩,也觉得奎妮是因为自己才患有癌症的,哈罗德更加坚定了突如其来朝圣的想法。虽然在朝圣过程中,也曾有放弃的念头,但由于走出丧子之痛的妻子莫琳的鼓励,他坚持住了。

哈罗德的朝圣没有换回奎妮的生命,但让病入膏肓的奎妮带着期待多延长了几个月的生命,最后她很安详地离去了。这个结局背离了他朝圣的初衷,但是换回了哈罗德名存实亡二十年的夫妻感情,这不得不说也是哈罗德朝圣的另一个收获吧!

回归自己,我也是曾有梦想的人,也有为梦想奋斗的念头及实现梦想的条件。如今的我仍然躺在梦想的温柔乡,迟迟没有迈出第一步。之所以能一口气读完这本书,正是哈罗德勇敢为自己信念不停步的行为,!

“三步两步便是天堂,但很多人始终迈不出这一步。”记不清这句话出自哪里,我想很多人之所以没有迈出这一步,与他信仰是否坚定有很大的关系,如我一般。

BBC主持人爱德华.史提顿这样评价:《一个人的朝圣》让我们看见,即使是性格上的弱点也能带来振奋和救赎。所以,你我不必担心自己的弱点,更不必害怕自身装备,也不必患得患失、瞻前顾后,从现在开始,向心中的信仰朝圣吧!

雾都孤儿读后感1500字以上

查尔斯·狄更斯是十九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创作初期的一部重要作品。

小说是以伦敦为背景,以一个孤儿的遭遇为主线,描写了形形色色的人物和事件,真实地反映了伦敦、甚至当时整个英国社会生活的许多侧面。它不是单写了一个孤儿的辛酸经历,它更写了当时整个英国社会中所有的下层人民的困苦,同时也写了上层机构的腐朽和荒唐。

值得指出的是作者写作时,正值《济贫法》在英国颁布不久,狄更斯此作在抗议社会不公,唤起舆论,进行改革,对处于水深火热的贫民得到社会救助起了积极的作用。

书中班布尔,身为教区干事,(后为救贫院院长),却把他所担任的济贫工作,作为发财的工具,他在那可怜的孤儿身上,从仅够维持最低生活保证的救助款中,采取减少他们的饮食标准,对孤儿们进行打骂虐待,造成孤儿大量的死亡。其无法无天,已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小说的主人公奥立弗。特威斯特是出身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这九年吃的是猪狗食,又瘦又小的他侥幸活了下来,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这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难逃亡伦敦。奥立弗的苦难是教区干事班布尔一步一步对他施虐的结果,班布尔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逃往伦敦后,奥立弗落入贼巢,开始了更为悲惨的生涯。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最后得知他正是奥立弗父亲年轻时的好友)救出,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奥立弗的遭绑架和他的同父异母兄弟蒙克斯(原名爱德华。黎福德)有关,因为他们的父亲立下一份遗嘱,确定了奥立弗的继承权,但是要符合一个条件,他在到达法定年龄之前不能有不光彩的、下流的、卑怯的或是违法的行为玷辱他的姓氏。所以蒙克斯用钱买通贼集团头目,把他诱入堕落,以使奥立弗从法理上丧失继承权。而班布尔夫妇(其时一为救济院院长,一为救济院总管)也被蒙克斯收买,毁灭了关于奥立弗出生的有关物证:他母亲留下的小金匣和戒指。

班布尔夫妇身上散发着腐败的恶臭,他们根本不把奥立弗这样的孩子当人看待,对于可怜的救济费用,层层克扣,致使这些孩子营养不良,心灵受到极大的创伤,不少孩子成了腐败的牺牲品,如本书中的小狄克,一个死在救济院中的善良孤儿。这种腐败构成了社会一大祸害,加剧了社会的不公。使孤儿们的权利得不到有力的保证。对社会罪恶的形成,他们难逃其咎。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当时英国社会的道德沦丧,已经到了严重的地步,对于上层社会的这种丑行,唯一办法是对上层社会的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防止他们滥用权力。

小说也对生活在社会底层,即使是那些以偷盗为生、寄居巢穴的人们也并不一味指责,而是指出了他们所产生的社会应负的责任。在他们身上仍然有可能产生人性的光辉,如南茜多次对奥立弗施以援手,对这个小弟弟暗加保护,并且以自己的死召唤出来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即使是作为首恶的教唆犯费根和杀人犯赛克斯这种罪孽之身,他们心灵麻木、堕落、冷酷,他们人性中那一点对光明的追求却在最严酷的现实中表现出来。费根在死囚室中待死与奥立弗见最后一面时,作者似乎用了象征的笔触,让一个纯真的少年如天使一般“导引”了那个罪孽深重然而又可悲可怜的的老朽罪犯。赛克斯杀了南茜出逃途中遇到一场冲天烈火,他在无所不在的恐惧和惶惑的折磨下忙着去扑火,要“逃避记忆,逃避自己”,作者对这两个人的安排耐人寻味。

在书中恶人的代表无一不落个悲惨的下场,善良的奥立弗经过一番周折,最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老绅士收奥立弗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善良的奥立弗随着他禀赋的发展,一切迹象都表明他未有负老绅士的期待。而蒙克斯携了分得的一份财产去到新大陆的一个僻远之地,他在那里挥霍一空之后又重新走上了老路,后来犯了又一桩欺诈罪被长期监禁,最后在一次旧病复发时死在监狱之中。

班布尔先生和班布尔太太由于劣迹败露被革去职务后,每况愈下,陷入极其困窘的境地,最终被收容在他们自己曾一度在那里逞尽威风的救贫院中。

抗议社会不公,反腐败,特别是要求对社会制度的迫切改革乃是本书的主题。

狄更斯的创作方法,人们称他为浪漫的现实主义,他的这种浪漫手笔体现了他的作品充满生气和乐观的情绪,对社会、对人生、对人类仍抱有一种无法泯灭的希望。在《雾都孤儿》中,这一浪漫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得到了充分验证,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狄更斯善于以白描的手法塑造人物,如腐败的班布尔先生在事发后,一副哭丧相,四下张望,可怜巴巴地说:“我希望这件事件不舍得致使我被革去教区的职务。”其与当初趾高气扬的样儿成了鲜明的对照。幽默与讽刺夸张的艺术手法是他作品成功的保证。如班布尔夫妇,其个人品性经作者一经放大而倍加清晰、深刻。他们的恶劣表现理所当然受到极大的谴责。狄更斯的语言是质朴的、生动的、大众化的,但其表现力是惊人的。除了他对生活的深刻体验和社会敏锐的观察,他的作品的成功也得益于他的语言和笔调。《雾都孤儿》就是例证之一。

《我与地坛》读后感1500字

“最后的练习是沿悬崖行走,梦里我听见,灵魂像一只飞虻在窗户那儿嗡嗡作响,在颤动的阳光里边舞边唱,眺望就是回想。”似是于恍惚之间,白日唯唯诺诺地隐去,夜色张牙舞爪着降临。此时,夜黑暗得无比苍凉。二十一岁便瘫痪在轮椅之上,这样的史铁生也许不幸,但幸好,他还有地坛。这一生,便有了寄托之所。

那是第一次,一个孤独的灵魂与一个孤独的荒园碰撞。史铁生先生,二十一岁那年进了医院,没有死却再也不能站立行走,对未来充满恐惧又怀着希望。地坛,一段孤寂的历史,历经四百多年的风霜,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被剥蚀,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已经褪淡,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

这两者的相遇似乎有些宿命的味道:地坛似乎是专为史铁生而设,为他历经了这四百年的孤独,为这样一个失魂落魄的人准备好了这一切。让史铁生能在其中或呆坐,或呆想,可以推开耳边的嘈杂理一理纷乱的思绪,去窥看自己的心魂。

这么一个长满荒草的废殿颓檐,仿佛一只温柔的大手,从先生的痛楚之处轻轻绕过,细细触摸,滋润平每一条皱褶,而后带来了澄明的希望。这地坛里又最纯澈的自然之景,有相依相偎的夫妻二人,有热爱唱歌的小伙子,有漂亮却弱智的女孩和守护着她的哥哥。当一份孤独与另一份孤独相逢,两份孤独的相依相偎,让结果却变得温暖起来。可是究竟是什么让地坛有了如此力量,将一个二十一岁高位截瘫的小伙子哺育成了一代大家?

然后,先生写道“我想那就不必去地坛中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我终于找到了答案,先生所说的“我与地坛”绝非那样一个荒芜破落的古建筑群,或者说绝不仅仅是那样。地坛,该是先生心中的地坛。史铁生参悟了地坛上的每一寸景物,以轮椅上的坐姿,谛听亘古不变的古柏诉说生命之渺小,苦痛之微不足道;仰望盘醒的燕蝶,诉说生命的奇妙。凝视残垣断瓦,看它们展示历史的风尘与博大。从它们这幼小却伟大而神性的景物中,先生有所明悟,构造出自己心中的地坛,豁然开朗。当人的心胸如地坛般宽阔,所有的痛苦一定无处遁形。

万幸,他还有母亲,有着世上最博大的关怀和爱。

一个长到二十一岁忽然瘫痪的儿子——她惟一的儿子,这样的母亲注定是最艰难的母亲,可这样的绝境恰恰练就了最刚强的母亲。为了治好儿子残疾的腿,她四处奔波,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弄来些稀奇古怪的药。吃洗喝敷熏灸,她虔诚地抱着希望“再试一次”“又是再试一次”。为了给儿子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她跑遍各处机关,陪进笑颜,卑躬屈膝,还有顾及和忍受儿子不定时的歇斯底里。她最担心的该是儿子的心理状态,当儿子不在家时,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安,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当儿子逾期未归时,她又怎样焦躁地找寻着,正应了那一句“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我的车辙,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她若知儿子为了她那句“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有多勇敢,多顽强,也一定会万分欣慰吧。

至少,先生还有梦想,有矢志不移的信仰。他写道:“凭心神去追回被冷淡的梦想,风吹雨洒,会看见天堂尚远,而梦想未变”。

不错的,天堂尚远,而梦想未变。于是,他开始坚持,开始沉淀,于是,他振作精神,执起笔来撞开一条生路——一条救赎之路。愈沉淀,愈是清明澄澈,仿佛原本急不可耐的生命是一杯混入了泥沙的水,可只要将其静置,泥石沙硕便会一点一点地沉入杯底,最终得到的是上层一尘不染的清水心境。这时的史铁生,已能用坐在轮椅中这更低的姿态去观赏地坛内外平凡却伟大的人,以一个生活智者的身份传递着一剂又一剂生活的良药。在这大千世界前,先生始终微笑着。

“谁说我没有死过?出生以前,太阳,已无数次起落,悠久的时光又被悠久的虚芜所吞没,又以我生命的名义,卷土重来。”我们一定都曾迷惘而不知所措,踽踽自由地夜行,那便去吧。去向往的地方,去光明的地方。因为万幸还有寄托、爱与梦想。那便去一切心魂由衷的所在。

简爱读后感1500字大学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永垂不朽的名篇巨作,但最令我难以忘怀的还是《简爱》,不仅是因为作者入木三分的刻画出一个个鲜活人物,更因为简爱作为一个普通女性的坚韧,那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对待生活的态度。

19世纪英国文坛“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说《简·爱》,以19世纪早期英国偏远乡村为背景,用女主人公简·爱的视角以自叙方式讲述了一个受尽摧毁、凌辱的孤儿,如何在犹如儿童的人间地狱的孤 儿院顽强地生存下去,成为一个独立、坚强、自尊、自信的女性的成长故事。

今天我又重温了这本书,在合上书的时候,不经意间已泪流满面。第一次与这本书见面,还是在上小学的时候。那时候的我懵懂无知,只感叹于结局的美好,而忽略了主人公的内心。而作者对于主人公内心的描述一次次震撼了我……简爱给了我超然的力量!

《简·爱》所展现给人们的是一种化繁为简,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着我的的心灵。

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然而简爱的人生追求有两个基本旋律:富有激情、幻想、反抗和坚持不懈的精神;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和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正如书中简爱的所言: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经受了苦痛的折磨。也许正是这样才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她以顽强的意志以成绩优秀完成 了学业。为了追求独立生活,她受聘在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故事的重点是身份低下的家庭教师简·爱与男主人罗切斯特之间历经磨难的爱情。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 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作者以简·爱鲜明独特的女性视角和叙事风格娓娓道来,真实而有艺术感染力。特别是简·爱的独特个性和思想,爱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她有顽强的自尊心。在打 动身为贵族的男主人公的同时,也紧紧抓住了我们读者的心。

一个贫穷,低微,相貌平凡,身材矮小的普通人。一个从小受尽舅妈家欺负,辱骂的孤儿。一个只配在义塾读书的穷孩子,以为只能做家庭教师来维持生计的“仆人”。她普通吗?确实普通。她才华横溢吗?我无从得知。但,从1847年起,她震惊了英国文坛,数百年过去了,她仍经久不衰,受到世界各地读者的青睐。她——简爱。她之所以能一直活在人们心中,必有她的魅力所在。那,是什么呢?

是个性,是坚持。

简爱从小寄人篱下,受尽了舅妈家的欺负,过着近乎于乞丐和仆人的生活。但她不甘忍受他们的欺负,并不像一般人那样在角落里流泪,可以对舅妈和表哥大打出手,破口大骂。在其为罗切斯特先生做家教时,她可以顶撞主人,无视主人多年的阅历,到最后居然要罗切斯特道歉。也正由于她的个性,她才能在古代英国说出平等的真谛“就好像我们都已经离开人世,两人一同站在上帝跟前——因为我们本来就是平等的。”

真正的个性不是外表的出彩,而是心灵真正的强大。

虽然我们现在还没资格谈论爱情,但他的行为深深地震撼了我。她能够再昔日的真爱欺骗她,而后又在一次事故中烧伤了手,致手残疾,又烧瞎了眼睛,已经基本成为废人时,重新回到他的身边,做他的手与眼,同时与他结为夫妻他们曾说,“我们的蜜月将照耀我们一生,他的光辉只有在你我的坟墓上才会黯淡下去。这是多伟大的坚持,这是多神圣的举动。他的行为诠释了爱这一名词。

她向我们诠释了 只有真正的个性和坚持,才能铸造一个真正的伟人。或者,只有作品有了真正的灵魂,才会留下一部传世的作品。

谈谈作者吧,作者用她短暂的一生,谱写了一部传世的名著。她的辛勤与努力,使他塑造了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简的故事受到人们一遍遍的传诵向我们说明

辛勤的作者+真正的灵魂=传世的作品

简·爱作为爱情小说的女主人公是以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出现在这部十九世纪的文学作品中的。以往爱情故事的女主人公都是些美丽温柔、高贵贤淑的女子形象。而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矮小“,但她拥有的 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使那些外在的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是简·爱并不因为自己的贫穷和外貌而自卑,相反,她勇敢坚定:”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 一颗心!“”我现在不是凭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仿佛我们都已离开了人世,两人一同站立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

也正因为此,简·爱敢于去爱一个社会阶层远远高于自己的男人,更敢于主动向对方表白自己的爱情——这在当时的社会是极其大胆的。幸福不再是某个人、某个阶层的专利,她属于芸芸众生的每一个人。只有两个相互 对等的灵魂才能组成一份完整的爱情,所以简·爱坚持,自身的独立与追求爱情的完整是不能分离的。后来,简·爱含着悲痛离开了罗切斯特,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她决不能允许自己和一个有妇之夫结合在一起。那会是一 份不完整的爱。如果她继续留在罗切斯特的身边,那她也就不会还是原来那个独立、平等的简·爱了。如果说简·爱的这次离去是由于无法改变的现实而不得不做出的一次理性选择的话,那么她最后的归来则是她出于坚持感 情的追求的又一次理性选择。

在这里,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苍白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简·爱勇敢果决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简·爱藐视财富、社会地位和 宗教的威仪,她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她的信念和行动展现出来的力量,深打动了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使生活在金钱万能的社会中的人们的灵魂得到净化。简·爱是,一个对自己 的思想和人格有着理性认识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幸福和情感有着坚定追求的女性,一个不再只是盲从于男人和世俗要求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价值和情感做出了独立判断的女性,一个坚强独立的女性。夏洛蒂·勃朗特创造 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简·爱发出了一个属于女性自己的声音——对于平等、独立、完整、自由的坚持和追求。

我身材矮小,长相平平,常自卑地低下头,你若是我,你会怎样?没有如果,你用经历告诉我,即使如此,你也会勇敢地抬起头,笑对人生,在舅妈家受欺凌时,你没有逆来顺受,而是坚决维护自身利益,在罗沃德孤儿院,你结识了自己的好友——海伦和谭波尔老师,当她们离去,你也离开了这个不再有感情的地方。你不亏待自己,强迫自己做不喜欢的事情,就连最后,你也没有跟着圣·约翰走,而是选择了一贫如洗的罗切斯特先生。

我想这种尊重自己、爱惜自己的态度也正是你的魅力之处。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不正是爱自己的表现吗?人无完人,却都有独特的一面,做一个独特的自己,一个真实的自己,就应不顾外人眼光,抬起头来,谢谢你——简,是你让我学会爱自己!

小时候,总会有很多梦想,但是伴随着年龄的增长,中考的来临,压力的增大,这些梦想渐渐离我远去,每天忙忙碌碌地生活,有时问自己,你的理想是什么?目标在哪里?答案竟连自己都不知道了。这时我想起了你,你不也多次遇到困惑吗?正如婚礼前发生的那个意外,它让你震惊,让你痛苦,更让你有了前所未有的困惑,面临人生重要的抉择:离开还是停留?最终你认清了生活,选择了前者,正是你这种在曲折的人生中,崎岖的道途上仍然坚持自己理想的精神,鼓励我重新找回目标,驾着理想之舟在生活的浩瀚之海中勇敢前行。

有时困难重重,挫折连连时,我就会对生活感到灰心丧气,失去对生活的热爱,但是,也正是你,让我感到生活还是如此美好。紫丁香、夜莺、常青藤……这些平时被我忽视的景色在你的笔下组成令人心旷神怡,陶醉不已的画面。我才发现,平凡的生活处处是美好,只是我不曾多加留意。其实,打动我的不仅是大自然的美,更是你对生活那份不灭的热情。

爱自己,爱生活,这一切都是你教会我的,这一切也是活在世上必须先要懂得的。

我爱故我在,是你教会我爱,谢谢你——简

社会的压力从来都不会消失,不幸的生活、不幸的人随处可见,尤其是女性作为弱势群体则更需要更多如简爱般坚韧的女子昂首走出,用双手与智慧建立一片鲜花盛开的新天地。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1500字

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总是让我想到“人”这个问题上来。如果那个时代的真实情况就是书中描述的那样。那人就的确是一个不好定义的“东西”。

“人”怎么可以贴上标签,在市场上明目张胆的出售呢?就算是作者在书中对奴隶制度揶揄“你们是受过教育的,他们胸无点墨;你们高贵,他们卑贱;你们文雅,他们粗俗;你们才华横溢,他们愚昧笨拙”,可是我们作为“人”在同一世界生活着。如果弱肉强食是人类生存的严格准则,那人的每个“缺点”都可以作为“非人”的标签,那么人类的最终结局又将是怎样可怕呢?遗憾的是,那时代的美国仅仅将“肤色”作为一种标签。黑人的生活不堪入目。

奴隶主——单从称呼上来听,是不会让人有任何的好感的。他们抢占了别人的肉体,甚至在某种程度上霸占了别人的灵魂。可是内心有一丝善良的奴隶主对那些心无寄托的黑人来说仍是个福祉。阿瑟?谢尔比便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拥有奴隶,可是却不戕害他们的身体。所以,谢尔比便在某种程度上拥有了汤姆的灵魂。忠厚的汤姆虽身为奴隶,却对谢尔比的仁慈感恩戴德,甚至对于自由的追求都放弃了。可是我觉得不管奴隶主如何仁爱,只要奴隶制的枷锁一天不除去,像汤姆这样的人便永远得不到在世界上的平等地位,他的结局便是一个鲜活的证据——在危难的是时刻,仍被谢尔比作为手中的一件商品拿来出售。

汤姆被出售后,虽然厄运并没有那么快的降临,但却是一个死亡时刻的端倪。忠实可怜的汤姆在被迫抛妻别子后遇到了心地善良、仁慈孱弱的圣克莱。他虽然是个奴隶主,可是在他心中,奴隶仍是一个“人”,他们仍然享有一定的法律保护。属于汤姆的曙光仿佛已经到来。圣克莱的女儿伊娃(伊万杰琳),仿佛是汤姆、也是奴隶制度下的所有黑人的光明使者。我总是隐约觉得作者在书中描述的伊娃不是世间的凡人,因为那样的灵魂,一个学富五车的人尚不一定有,更别说是个孩子了。

伊娃的那一段独白是故事中最感人的一段,她向苍天发出的最哀婉、深沉的呼唤:“我想让你们记住,还有一个美丽的世界,耶稣居住的世界,那个世界属于我,也将属于你,你们每个人都能变成天使,永远变成天使,耶稣肯定会保佑你的。”这是从一个有稚气的孩童嘴里说出来的。也许伊娃便是耶稣的替身,把所有的苦难包揽在一个人的身上,从而给别人光明。但幼小的伊娃终究却在疾病的折磨下死去了。

有着丰富、真挚感情的人在那个惨无人道暗无天日的时代,必定是生存不下去的。伊娃的死让圣克莱心如死水。人世间再也没有什么值得他留恋的了,最终被人误伤而溘然长逝。可怜的汤姆又一次遭受“商品”的转卖,黑人的命运最终仍旧摆脱不了奴隶制度死亡的指定时刻。

勒格里——汤姆的又一个主人——这凶暴残忍的种植园奴隶主,将奴隶制的罪恶推向了巅峰。在基督教义思想的庇护下,汤姆的内心已经达到了坚不可摧的地步。“为那些伤害过你的人祈祷”是这个基督教徒所采取的生活。而勒格里信奉的则是“不相信肉体的摧残改变不了一个人的心”。在那个黑白颠倒的时代,黑暗的制度下,汤姆和勒格里这两种直接相对的精神必然会表现的淋漓尽致。最后两者都赢了,两者又都输了。天国的大门终于朝汤姆打开了,可肉体却被勒格里摧毁了;暴力终于摧毁了坚不可摧的肉体,可是自己也被人性的审判吓倒而呜呼入了地狱。让人欣慰的是,勒格里会因人性的残暴而心虚惧怕,凸显了人性的重要性。一旦失去了人性,肉体只一个虚无的东西,你可以将他击得一败涂地。

与之相反,伊莉莎和哈里斯却是奴隶制下最坚强的人。他们没有听凭命运的摆布,而是把奴隶制度——这一束缚人的标签撕得粉碎。“对于我们这样奴隶生、奴隶养的人,还能谈到什么国家,法律只是压榨我们,让我们低三下四。”哈里斯看清了,作为一个奴隶,是没有自己、没有未来的真相。所谓的“国家”、“法律”也只是榨取他们的一种称谓。要想真正的获取人的自由,必须要跟奴隶主、奴隶制度进行殊死的搏斗。伊莉莎也是,作为一名女性,在奴隶制下她并没有听之任之,将自己的孩子任人摆布。最终他们成功了,逃到了加拿大,成了自由人士。

这个故事有催人泪下的情节,有让人义愤填膺的地方。读完之后,总让人免不了进行对“人”的思考。可以说奴隶制度是人类发展到黑暗、罪恶的一个最深谷。但是人类的发展不就是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吗?没有这样的经历,人们怎么能知道自由和人权的重要性。

大学生瓦尔登湖读后感1500字范文

再一次合上《瓦尔登湖》,似乎一股清凉的湖水已然汇入心间,澄澈见底,把我满脑子的杂想荡涤得如一泓秋水,不染纤尘。

说实话,我到现在也没有完全读“透”这本书,我所能感知的、体会的,不过是皮毛罢了。说起来,这本书与我挺有缘的,它是学校颁发的奖品。但当时得了一等奖的奖品才是这本书,而我是二等奖,不知怎的,阴错阳差,辗转之中这本书到了我的手上,我也与它结下了不解之缘。

《瓦尔登湖》是美国著名作家梭罗的代表作,写于19世纪美国经济迅猛发展的时代。贪婪的人类疯狂地霸占有限的自然资源,身处欲望旋涡中的人们难以摆脱,欲望创造了一切又毁灭了一切。

身处这样的环境下,深受爱默生自然主义影响的梭罗,只想亲近自然,回归本心。这个身材不高,但很坚实,有着浅色的皮肤,敏锐的五官,看起来似乎有些严肃的梭罗,这个被同时代的人认为是一个行为怪异的偏执狂梭罗,真的逃离了城市的喧嚣,搬去了瓦尔登湖畔隐居。他自耕自食、真正地去体验了极致简朴的和接近自然的生活。

《瓦尔登湖》有点像游记,又不是真正的游记,他写的无非是自己的日常生活,是一本极其私人化的书。如今有些人则将私人化写作当成是一种认知狭隘的表现,但我却认为这种认知才真是有点狭隘了。哪一个人写作的初心不是为了写出自己的想法呢?而每个人的想法都不相同,文章的表达与深意自然也有所不同,私人化写作也是其中一种。既然如此,又怎么会有狭隘之说?

作者在去那里生活后,首先亲手搭建了一座木屋。那座木屋仅仅十几个平米,这意味着他没有足够的生活区域,各种生活区域不能明确区分,他需要在床上活动甚至吃饭,设施也相当不完善。最特别的地方便是他的木屋以及他的生活完全向公众敞开。他从不锁门,过路的人甚至动物都可以自由进出,屋中的食品和用具随便取用,即使他并不在家。在梭罗的木屋中,新鲜有趣的玩意儿随处可见,趣味无穷,给人温暖和快乐。

这段短暂的逃离,使平时远离俗事的他用起工具来像一个合格的农夫,他只用两只眼睛估算两棵树的高度,结果都能十分准确;他也能像一个牲畜贩子一样估计出一头牛或一头猪的重量。这些看似俗而且粗笨的工作,使他真正融入了大自然之中。乡村生活让人保持了淳朴,而这是人最可贵的品质之一,它让人活得不虚标,能够控制贪欲,懂得知足。最重要的是享受生活中的细节,能够细细品味大自然的馈赠。

梭罗在这本书中记载的是他的小日子,似乎是不食人间烟火,但又烟火味十足。他让自己慢下来,将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再反过来看我们的日子:早出晚归,忙于谋生,有一点闲暇的时间就泡吧、玩手机、聚会,仿佛日子于我们而言,就是日复一日单调的流水账。一切的欲望,无论是贪食、好色或是追求财富,都只是同一个东西,一个贪心不足的胃口。当一个人忙于俗务时,便会忘记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或者根本顾不上精神境界。工业革命,商品革命,将文明进程推上了一个新台阶,然而却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人与自然应该怎样亲密接触呢?“精神”应该怎样加快脚步,去追赶上物质的进步呢?这是一个大命题,也是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命题。

《瓦尔登湖》中的很多语句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的每一句话都能引起我的深刻反思。如“知道自己知道什么,也知道自己不知道什么,这就是真正的知识。”是啊,只有当自己明白,认识自己,才能达到这种境界。但大多数人往往知道自己知道什么,却忽视自己不知道什么,这也算是一种悲哀了吧。“所谓的听天由命,是一种得到证实的绝望。”在当代生活中,很多人都相信“锦鲤”这一说法。所谓“锦鲤”,就是变相地听天由命,是自己不做任何努力,光靠想象甚至是幻想来渴望达到自己目的的一种消极的手段。只去仰望星空,却不脚踏实地,你永远也不会走出这个绝望!因而,改变命运并不是傻傻地等待,唯有努力,唯有改变,自己的人生才能被自己牢牢地抓住,才能被自己主宰。

其实,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这本书,有人觉得它太静了,不符合自己的品味;还有一些人,是为了吹嘘,为了炫耀才去阅读。真正能读懂这本书的人,能全身心投入这本书的人,消耗的不仅是时间与精力,更是要降低自己的欲望,然而有几个人能去做出这个改变,走到这个地步呢?

如果你有时间,不妨也读读《瓦尔登湖》这本静悄悄的书,走进大自然鸟兽草木之间,从而获得一种简单、独立、大度和充满信任的生活,不断走向更高的生命境界。

红楼梦读后感1500字最新范文

曹雪芹的终身是悲惨剧的,晴雯亦然。晴雯给我最大的感触便是:她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凭仗理性活着的人。她既不是一件礼品也不是一件东西。她有血有肉,不肯被人区别对待。即便她身份卑微,在贵寓也不过是个下人的身份,但她所做的种种举动却在标明,她的心里并没有视自己为下人,她的每一次从容不迫都让人对她越加敬服。

在她的行为中似有一种风骨在的,恰似文人。她的骨子里淌的是反奴性的血。简而言之,《红楼梦》中的每一个人都有曹雪芹的心绪,宝黛的百般无奈,荣国府的兴衰荣败,而晴雯这反奴性而招惹的是是非非的悲惨剧形象,正是在暗喻自己在面临封建实力时也曾有过抵挡,然结局也相同苍凉,故著晴雯一角聊表余志。

研讨红学的学者们一向分为两派并苦苦争辩,一为“喜晴派”,一为“厌晴派”。当我看到宝玉私见晴雯,晴雯剪去指甲赠与宝玉并说下那一席话后当夜死去的那一段时,一会儿就站在了“喜晴派”中。由于我注意到一

个细节——晴雯剪指甲。一方面,晴雯作为下人,是需求常常做粗活的,所以下人通常是不被答应留指甲的,另一方面,长指甲在古代是被王爷娘娘之类的身份显赫的人用以夸耀身份尊贵的。

而晴雯作为一个下人,她的指甲则显示了她的抵挡精力。且“身体发肤,授之父母”,晴雯的指甲送给了身份显赫的宝玉,也提醒了她的抵挡精力。无疑,晴雯的终身尽管崎岖且时间短,然而其“真性情的人”的身份,必定是《红楼梦》最光芒也最漆黑的一笔。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部红楼,每个人都是一段传奇,或跌宕起伏,或平平淡淡。”我倒觉得:“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晴雯,或温柔,或怪癖,或妩媚动人,”晴雯,你虽死在书里却入了我的梦里,活在了我的心里。

有时真的分不清实际与幻景,到底是我入了书里,仍是晴雯活在了我的梦里?如果是我入了书,我倒甘愿活在书中的国际里,说着晴雯的故事,流着观者的泪,不甚欢欣,不甚爽快。

一曲离愁,道不尽儿女情长,原以为韶光未老,不曾想流年最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怎么办物是人非事事休,臆想当年,却只道其时是寻常。绛珠之所以美,由于还有神瑛,他对社会制度的恨,对宦途经济的恨,对一切女儿的爱,都是绛珠愿意为他美的原因,所以把终身的泪都给他,仅仅尘俗的牵绊让他们失掉里永久在一起的时机,只要存亡两相望了。

雾都孤儿读后感1500字以上

这是一本简短精炼的小说,比起那些长篇大论的书籍来,摆放在书架上略显得单薄。但它的寓意和它带给我们生活的信念和力量是不能磨灭的——

书中的主人公是济贫院的孤儿奥利弗,出生之前父亲就去世了,而母亲也在他出生的时候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他就这样理所当然的被送去了济贫院,在那里饱受摧残。自大的唯利是图的区长,自私的女管理员,冷漠小气的大厨。在济贫院里的孩子每天只能喝粥而且每餐只有一碗。这让他们日日与饥饿为伴,这样的生活持续到奥利弗9岁。他被送去做学徒,在一家棺材店里,可棺材店的老板也是一个伪君子把金钱视作生命。全书极力写了形形色色的人,但他们都有同一个特点就是自私与唯利是图。只有少数人有着美好的品质。这也许就是狄更斯当时英国的社会状况。

于是奥利弗决心离开店里,独自一人去了雾都——伦敦。在伦敦它碰到了机灵鬼(书中是有他的名字的,可只出现了一次,大部分时候用“机灵鬼”替)。机灵鬼是乎是一个好人,给他食物和住处,奥利弗也认识了机灵鬼的上司老费金,也就是他日后最痛恨的人之一。奥利弗在和机灵鬼上街的时候亲眼看见机灵鬼从一个人口袋中掏出手绢的时候他才翻然醒悟——原来费金和机灵鬼就是社会上最见不得光的叫做“贼”的存在。奥利弗是入了贼窝了!后来奥利弗有幸受到的一位老绅士的接济(就是东西被机灵鬼偷了后来嫁祸奥利弗的绅士),当被露西(女贼)抓回贼窝。在老绅士留下了对奥利弗不好的印象。

最后奥利弗在一次被强迫的盗窃行动中负伤,被贼伙在逃命是丢下不管。这却使奥利弗遇见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几个好人。他们都可怜奥利弗同时也想解开他的身世之迷。最终邪恶终究不敌正义,露西最后改邪归正可却死在了另一个贼的手里。贼窝中的贼死的死,被抓的被抓。费金最后上了绞刑架,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奥利弗也与他的姑妈相认。奥利弗历经磨难最后找到了光明获得了人间的温暖,从此奥利弗不再孤单一人,完美的结局——

这是本书是主人公奥利弗的磨难史,也是一本当时英国的悲剧。书中所有的反派人物都是当时英国社会的缩影。麻痹自大,唯利是图,残酷冷漠……这些不良的品质腐朽了人们的心灵侵蚀人们的意志。在书中凸显了一个鲜明的特点:外表强大的,其实心灵很软弱;外表软弱的却有一颗坚强的心。像克里斯(贼团中的一员)外表强悍无比连贼头费金也不放在眼里,常常对追随他的露西施暴。最后在他杀了露西后却像一只老鼠一样逃窜。最后在自己的精神压力下被正义的群众逼的.用一种滑稽的方式自杀了。还有机灵鬼,他在没被抓前不可一世,在被抓后仍是奋力的耍着嘴皮子。但却摆脱不了被抓的事实。坚强的不用说有如奥利弗,在如此的饿困中最后摆脱了一切的灾祸,不仅是他遇到了好人,还有就是他坚强的心灵。

本书中最悲情的人物非露西莫属了,他在贼窝工作多年,在遇到奥利弗时也露出了她善良的本性。她痛恨贼团她想帮助奥利弗,而且他也这样做了。但他自己却不能摆脱贼窝,因为她的心灵已经受到了污染,即使还有善良的一面会闪光,却再也找不回那颗纯洁的心灵了。最后也只能在克里斯手中惨死。在此要再次庆幸奥利弗的心灵没有被费金他们玷污。

小说就是小说,不能与生活相提并论。这本小说也没有特别奇巧的构思,没有人神共泣的华丽语言。但它却传达了一中信念。是这种坚强与善良的信念感动了我,给了我面对生活与学习的莫大勇气。也就是因为全书明确的立场与对真诚与善良的称颂令我赞叹。它将现在那些略显颓废的文字与读本华丽的击倒,它带来的信念与力量将会令灾厄的种子夭折与摇篮之中……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1500字

莎士比亚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英国伟大的戏剧家和诗人。本·琼森称他为“时代的灵魂”,马克思称他和古希腊的埃斯库罗斯为“人类最伟大的戏剧天才”。虽然莎士比亚只用英文写作,但他却是世界著名作家,他的大部分作品都已被译成多种文字,其剧作也在许多国家上演。他对文学史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人们尊称他为“莎翁”。

莎士比亚的代表作有四大悲剧:《哈姆雷特》、《奥赛罗》、《李尔王》、《麦克白》。著名喜剧:《仲夏夜之梦》、《威尼斯商人》、《第十二夜》、《皆大欢喜》。历史剧:《亨利四世》、《亨利五世》、《查理二世》。正剧、悲喜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我们必修四的教材中就有《哈姆雷特》的选段。看了课文之后,我对这部戏剧产生了好奇,于是就利用休息的时间读了这本书。

《哈姆雷特》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因父王突然去世,怀着沉痛的心情回到祖国。不久,母后又与国王的弟弟、新国王克劳狄斯结了婚,更使他感到难过。新王声称老国王是在花园被蛇咬死的,而老国王的灵魂显灵,告诉哈姆雷特自己是被人害死的,凶手就是他的亲弟弟克劳狄斯,目的是为篡夺王位、霸占王嫂。鬼魂请求哈姆雷特说,要是他确实崇拜和挚爱他父亲的话,那他一定要向那卑鄙的凶手复仇。哈姆雷特担心泄露心事,于是作出了一个奇特而大胆的决定:假装发疯。哈姆雷特借一个戏班子进宫演出的机会,自己改编了一出描写阴谋杀兄的旧戏“贡扎古之死”,让戏班子演出以试探新国王。戏未演完,新国王就做贼心虚,仓皇而去。这样,哈姆雷特相信新国王的罪行属实。新国王下在坐立不安,奥菲利亚的父亲---宫内大臣波洛涅斯为他献计,让王后将哈姆雷特叫到房中谈话,自己躲在帷幕后偷听,以便探明情况。与母后谈话时,哈姆雷特发现帷幕后面有人,以为是新国王,便一剑刺过去,结果杀死了波洛涅斯。新国王知道事已败露,又想出借刀杀人的办法。他派哈姆雷特去英国,并让与他同行的两个老同学带上一封密信,集中要英国国王在哈姆雷特上岸时将其杀死。没想到哈姆雷特已有察觉,调换了密信,反让英国国王杀死克劳狄斯的这两个特使;他自己则跳上海盗船,回到丹麦。哈姆雷特这才知道:奥菲利亚因为父亲被杀、情人远离而发了疯,落水溺死了。奥菲利亚的哥哥雷欧提斯与哈姆雷特带领一批人冲进宫来,要为父亲和妹妹报仇。新国王利用雷芡提斯与哈姆雷特决斗的机会,在雷欧提斯的剑上蘸了毒,同时还准备好毒酒,以便将哈姆雷特除掉。最后,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都中了毒谋剑,王后饮了毒酒,奸王克劳提斯也被哈姆雷特刺死。哈姆雷特留下遗嘱,让好友霍拉旭完成他的心愿。赞同在这部剧中,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很不理性,例如当他在愤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这或许会让人觉得他太冲动了,然而就是他这种不理智的行为,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从心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这样不完美的人,才是也个有血有肉的正常人。

戏剧中有许多经典的语句,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倾听每个人的意见,但只对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接受每个人的批评,可是保持你自己的判断;你可以怀疑星星是火把;你重重的顾虑使我们全变成了懦夫,炽热决心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种考虑下,也逆流而退,失去行动的意义;可以怀疑太阳会移动;你可以怀疑事实是谎言;可是不要怀疑我对你的爱意……这些话中充满着哲理,当然,整个故事对我们也有着莫大的启发,在一个“脱了节”的时代哈姆雷特立志重整乾坤,但他又耽于沉思、自责、自我怀疑,加之犹豫与孤独,于是一再拖延复仇计划。他身上集中体现着文艺复兴运动中人文主义的优点和缺点及他们的迷惘、矛盾和痛苦,反映着16—17世纪初人文主义思想的危机。哈姆雷特的精神苦闷具有超越时空的意义,他已经成为世界文学画廊中不休的经典形象。

《哈姆雷特》被誉为莎翁戏剧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颗钻石,它是莎士比亚的骄傲。他通过“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我们看”的方式来揭示人类的深层灵魂以及对人类前景的再思考。哈姆雷特的变化过程正是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是我们每个人都无法避免的。当我们没有踏入真实的社会中的时候我们都是踌躇满志的王子,在我们的眼中一切都是美好的,我们有太多的梦与想。当我们慢慢地成长起来到了青春年少的时候,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情也是如此,更何况我们在这个时候是比较敏感与心萌动的时代,也仍然保留着童年时代的那颗童心,对有些事情仍然抱有美好的憧憬,当事情的结局不如自己的梦想之中或理想的时候,我们就会变得郁郁寡欢甚至是自暴自弃,那时周围的一切对我们来说都是那么的丑恶与讨厌,让我们觉得个社会、世界是特别的残酷,当我们经历了一些残酷的事情之后,或许就会左思右面想,迟迟不肯行动,顾虑太多,到头来只是错过一次又一次的机会,有时我们错过了机会反而还会给我们自己找借口以此来摆脱我们的内心的失望与空虚,更会以此来向别人证明自己的无奈与清白。在我们考虑不周全或鲁莽的无奈的行动失败之后仍然还会给我们自己找种种的借口以此来完善自己的面目,可是我们却不曾想过这样做反而到头来只会弄巧成拙。(经历也是一种财富,让我们学会时刻呵护自己的心灵吧,慢慢的成长,在以后的岁月里,在前人的教导下,慢慢的走向属于自己的那片天地,期许着与自己的梦想更贴近些吧。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范文精选

有人说,人生有三重境界,这三重境界可用一段充满禅机的语言来说明,是: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我觉得自己读《平凡的世界》仿佛也经历了这三重境界!

第一次读《平凡的世界》,那还是在大学校园里。我几乎一口气读完,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是我许久没有遇到过的好书,它如此吸引我的原因,我想不外乎两种感情--亲切又激情。

和孙家兄弟一样,我也是农民的孩子,自卑又自尊,平凡却又渴望不平凡,努力想让世人感受到自己的存在,可是,现实与理想又是那样的遥远,情绪不免有些狂躁偏激,而又迷茫,读完后的我精神上从未有过如此的充实,书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地不断在我脑海中浮现:孙少安、孙少平兄弟俩,金波、田晓霞……哪一个不是通过劳动体验到了创造的幸福?我觉得这本书是为我而写的,他们直面生活,热爱生活,不断追求自己的幸福精神,让我热血沸腾!是的,人可以贫穷,因为我们有时无法选择;人可以地位卑微,因为我们也曾经努力过;人也可以动摇,因为我们无法避免受伤。但是人决不能没有精神!每个人都像天上的星星,能有名的星星毕竟少数,无需渴望你在他人眼中的亮度,尽管努力发光就好。“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烧”《平凡世界》就像一只熊熊燃烧的火把,照亮我前行的方向!让我懂得:人们总会在许多地方遇到坎坷和磨难,但是,只要认真面对生活,努力过好每一天,那么,在平凡的世界里,也会有不平凡的的人生。

第二次拿起《平凡的世界》,大概是参加工作六七年之后。工作平稳,内心热情不失平和,读出的味道和第一次大不一样,感受只有两个字--唯美!

景色唯美!“人们惊异地发现,街头和河岸边的柳树不知不觉到抽出绿丝;桃杏树的枝头也已经缀满了粉红的花蕾。如果留心细看,那向阳坡的枯草间,已经冒住了一些青草的嫩芽。同时,还有写别的树枝条也开始泛出鲜亮的活色,鼓起了青青的苞蕾,像刚开始发育的姑娘一样令人悦目”,读着这样的句子,即使处在严冬里的人,也会不知不觉行走在春天里。作者的景物描写精致自然,不管是萧瑟还是充满希望的景色描写,都能带着读者水到渠成走进故事情节。

精神唯美!努力奋斗、执着追求幸福的孙少平,不甘人后、勤劳致富的孙少安,死于洪灾的省报记者田晓霞……,这些可歌可泣的劳动者们就是在路遥笔下显得丰满而又光彩照人。

爱情唯美!少安的农村爱情,淳朴务实;少平的现代爱情,浪漫凄美;田润叶的爱情,曲折美满;田润生的爱情,超凡脱俗……包罗万象的爱情,各有各的特色,各有各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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