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
从小我爹就对我说过,我爹说身上的血是祖宗传下来的,做人可以卖油条,卖屋子,卖田地.,就是不能卖血。——余华《许三观卖血记》
即使生活不曾优待过你,你依然砥砺前行。这是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给我的大体感觉。作者平平淡淡的文字里,慢慢的构建成一幅画卷,让你感受到画卷里人物鲜活的生命力,他们面对每次苦难的强大求生欲望。正如作者的序言,书中的人物像是有生命般,自己讲述着他们自己的人生经历。透过话语这又像一场激动人心的电影,又像一段深植人心的过往,在脑海里飘荡着许三观血的一生。许三观最珍贵的是他自己的血,帮他渡过了一个个难关,跨过了一道道险阻的血。许三观卖过十一次血。是他自己身上的血。
卖血,不知不觉中成了解决问题的最优办。卖血的最本质,在我看来,是一种快捷的,不损害时间的赚钱的办法,所以,实质上,解决许三观一切困难的办法,似乎只有一个,钱。第一次卖血是因为好奇,跟随同村的龙根和阿方进城卖血。第二次卖血为了儿子一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要赔医药费。第三次卖血为了一直暗中喜欢的林芬芳。第四次卖血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之后一次又一次。书的最后,医院的血头早已换人,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嫌弃许三观的血,并嘲讽他年老的血只能用来当猪血让人来刷漆,让许三观痛哭流涕。为他的生活拼尽一切的血,承载着他风风雨雨而宝贵的血,挽救他家人生命的血却被血头说成一文不值。这难道还不足以让许三观潸然泪下吗?
余华的书,总是这样,平凡中让人胆战心惊,但又让人感受到生命的顽强,平凡,普通的生命却谱写着惊涛骇浪的人生,演绎着独特生命话剧。命运犹如一座大山压的每一个人都喘息不过来,但每一个生命都永不放弃,而且拼尽一切。如同红柳一般。
第2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许三观卖血记》中的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每当无奈时,就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随着岁月的流逝,许三观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他为了给儿子治病,坚持15天卖一次血,以还清欠债,最后导致大病不起。
《许三观卖血记》中的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每当无奈时,就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随着岁月的流逝,许三观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他为了给儿子治病,坚持15天卖一次血,以还清欠债,最后导致大病不起。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积极乐观的人。他读过多少书,在一种轻松的氛围里,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卖血,给了他很多改变。第一次卖血,他终于结了婚。娶上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虽然,他知道自己的老婆有一段历史,而且他也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他用他的乐观精神,度过了之后的十年平稳生活。其中,第六次卖血是在刚送走一乐后,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又来了,为了招待队长,万般无奈的许玉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第一次开口求丈夫:“许三观,只好求你再去献一次血了。”然而,这次卖血却遇到了麻烦,由于“血友”根龙连续卖血后死亡,让他感到了恐惧。就在这之后不久,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了,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到了63元钱,他一边让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到李血头。可李血头不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旅行路线,在六个地方上岸,“一路卖着血去上海”。这一路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40年以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他又突发奇想,想再卖一次血,可已经没有人要他的血了。“40年来,每次家里遇到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许三观开始哭”。
作者余华真切地体会到描写现实比形式探索有着更为感人的力量。余华通过《许三观卖血记》这样的文本回击了文学界对于先锋作家所谓的现实失语和玩弄形式的指责,确立了自己的能力和价值。意大利《日报》对这本书的评价是:”这本书给我们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因为其内容的典型性,和他发人深省的主题思想,这部小说不同于普通的喜剧或悲剧,他是一出悲喜剧,全书充满了精巧的讽刺手法的运用,使人悲喜交加。(边静)
第3篇:《许三观卖血记》学生读后感600字
刚到大学,在学校超市前会摆放各种类型的书籍,我好奇就买了一本《许三观卖血记》,看完这本书的我却发现这书居然这么现实而富有生命力。
这本书塑造了一个敢于与苦难作斗争、顽强坚韧的父亲形象,而这位叫许三多的父亲卖血的经历也成为本书主要的线索。我仔细数了一下,许三观前前后后一共卖过十一次血。每次卖血经历不仅仅是生活中的苦难与折磨,还是他面对生活中的苦难所不屈的精神与毅力。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因为卖一次血就可以获得好多的钱,所以就跟随同村的龙根和阿房进城卖血,卖完血后在胜利酒店学着龙根和阿方吆喝:“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尝到卖血的甜头后,许三观也开始了他的卖血之旅。第一次卖完血他把钱用在了娶妻生子上,第二次卖血他把钱用在处理他的大儿子一乐打伤铁匠铺儿子要求赔偿的医药费上,第三次卖血的钱用在了自己因为探望因摔断腿在家养伤的丝厂女工林芬,乘虚而入了她,最后想要补偿她,给她买了肉骨头和黄豆上,而第四次卖血则是为了在大饥荒环境下家人能不挨饿。再之后的大跃进、文革、知青下乡背景下为了宴请二乐的生产队长和治疗一乐的病许三观又去卖了血。
这本书中有温情、有无奈、有感人也有伤感。从小说整体来看,许三观是过去贫苦中国旧社会的代表人物之一,他们在面对困难时别无他法,卖血只是生存的一种方法。这无疑是对当时社会的一种讽刺,百姓辛苦拿血汗换来的钱都没有轻轻松松卖血换来的多,这不禁让我们深深的反思。余华的作品文字十分朴实但却能给人最直观的感受,推荐大家也看一看这部书,它值得我们品味。(李珈毅)
第4篇:许三观卖血记的启示2
《许三观卖血记》中,没有多么绚烂的情节,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是许三观的故事,是许三观一家人的故事,是一个小城镇的故事,从小人物入手,折射出中国社会的变迁。
“卖血”贯穿许三观的一生,从第一次为娶媳妇而卖血,再到后来为救一乐而频繁卖血,到最后自己的血“不值钱”。许三观通过卖血一次次渡过难关。
“从小我爹就对我说过,我爹说身上的血是祖宗传下来的,做人可以卖油条、卖屋子、卖田地,就是不能卖血。”许三观到医院去卖血,对于中国人来说,这是最高级别的牺牲,除非是走投无路,否则是不可能接受的。余华在本书中也阐明了一个在中国人的意识形态中根深蒂固的观点。但当根龙和阿方向许三观说出卖血的丰厚报酬后,许三观动心了。直到后来,来喜、来顺亦是如此,这也体现了中国人的矛盾心理。
余华用悲悯的幽默冲淡残酷的故事,能轻松地处理痛苦的处境而对笔下那些没有文化的普通的穷人不加丝毫的嘲弄。也是这种幽默给人物带来了生命、赋予了他们立体感和尊严。纵观本书,无疑让我感觉到每个人都是立体的,即使再恶的人心里也会有那么一丝的善念。
首先说说许三观,在得知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后,对一乐的态度明显改变,还扬言要让一乐回到亲生父亲何小勇那里去,最后让许玉兰尝尽了苦头。可是,在一乐闯祸后,许三观也甘愿卖血去向方铁匠赔礼道歉。说许三观不爱一乐是假的,在极度贫困的时候,他还是愿意带一乐去饭店吃饭。即使许三观恨透了何小勇,但在何小勇病重时,许三观还是愿意让一乐去帮助何小勇。或许如果一乐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许三观是最疼爱一乐的,可是即使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许三观却依旧爱他,会拼了命卖血去救一乐,在这一天天的相处中,许三观早已把他当作亲儿子来看待,许三观依旧存有一份善意。
许玉兰作为许三观的妻子,向读者展示了一个贫苦人家的女性形象,爱美但迫于贫困,因为何小勇而背上了妓女的骂名,被许三观数落,面对许三观对一乐的种种不公平,也无能为力,面对许三观和林芬芳的事情也无奈至极。
许三观和许玉兰将内心以及他们的卑鄙、残忍乃至性变态都展示在人们面前,而他们象征着中国无数个普通的家庭。
在那样一个社会,善良的人也是有的,而且很多,在许三观卖血无力时,有人会递上热茶,并把他安顿在酒店,在他冷的时候,会有人嘘寒问暖,得知情况后,来顺来喜都帮助他。
最后送上余华的一句话和我认为写许三观最生动的一段话:
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却看到了生活的种种幸福。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余华
写许三观: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
第5篇: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从好奇到责任,从表皮到心灵,从莽撞到稳重,许三观一生的变化,亦是爱情的升华,亲情的凝结。从他短暂却又漫长的一生,透视着这个世界最真挚的情感。
余华的作品,总是用最简单而内敛的文字,朴实而深沉的语言,描绘着这个世界所折射出的真实而又内敛的故事,给予我们巨大的震撼,更让我们沉浸到这个描绘的世界中去,和所有的人物产生共鸣,发出我们内心真实的声音。这就像夏日沉闷的空气,充斥在我们的鼻腔,挥之不去,但又深谙其存在。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在1995年创作的一篇长篇小说,用一种客观的语气,第三者的角度,描写了一个平凡的小人物许三观在面临爱情、家庭、责任时所做出的不同选择,侧面体现了这个社会背景下的真实状况,让我们在不自禁的难过和无奈中又感受到了温情和希望的转折。也正如法国杂志《读书》中所说:“这是一本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而故事的主人公就像一颗普通的栗子,坚硬的外表下埋藏着甜蜜又软糯的内心,悄悄地惊艳所有人,给他们甜蜜、愉悦和温暖。
看完这本书后,许三观是个怎样的人,似乎是浮现在我们大家脑海中的共同的问题。他和村子里的其他男人一样,都喜欢着漂亮张扬的许玉兰,心中幻想着和她结婚后的幸福生活;他也和其他人一样,对于卖血有着盲目的崇拜和尊崇,把它当作是对体力和身体结实的证明,渐渐踏上卖血之路;他也好面子,喜欢在卖血之后充当熟客似的在酒馆“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点着这个他们默认的补血补气的“药方”;他也更是个温暖和顾家的人,懂得在婚后体谅自己的妻子,关怀自己的三个儿子,在外人面前维护自己的家人,忙里忙外,心甘情愿,毫无怨言……正因为他是这样一个矛盾的体质,才使我们看到了这个被塑造的入木三分、有血有肉的人物。
整个小说以卖血为起,也以卖血为终。许三观一共卖过十二次血:第一次是因为好奇且为迎娶玉兰做打算;第二次是为解决一乐造成的事端;第三次是出于报复和极端的心理,让玉兰伤心难过,也为补偿芬芳;第五次是为了让全家可以在饥荒时期吃一顿饱饭;第六次开始就是为了重病的一乐筹钱治病;直到最后一次卖血,才是想为了自己庆祝,却最终没有成功。
故事通读下来,让我们不禁泪流满面,为这个平凡的男人的不易和大度感到心惊,也为在这个荒谬的年代没有产生一个荒谬的人而感到开怀,让我们在暗淡的世界感受到了迎面照射而来的一束光。
第6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
《许三观卖血记》是中国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
小说讲述了一个普普通通的许三观的卖血经历,他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娶妻、还债、治病等,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展现了当时人物的形象特点。在我看来,虽然这本书写满了许三观人生里的悲凉,但也折射出了他的一种无私的爱。
书中主人公许三观一生忠厚、善良、亦不乏担当和责任感。如:他为了给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子治病,在六个地方上岸,“一路卖着血去上海”。这一路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文革时期,妻子许玉兰被批斗,儿子们嫌弃她,只有许三观不离不弃每天为妻子送饭,在饭底下藏红烧肉。大跃进时的全民大饥荒,许三观一家人喝了57天米粥之后,而立之年的许三观为了生活再次卖血。直到老年,沈血头嘲笑许三观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难,而此时他的血已经没人要了,如果再有灾难他要怎么办?
以上种种,主人公许三观在面对伦理、自然、社会、亲情等因素所造成的不幸和苦难时,可见许三观是一个伟大的父亲,是家庭的顶梁柱,他考虑的永远都是家人,他的爱低调而深沉。他让我们相信,在当时,人性或许是自私的、狭隘的,但人性同样也可以是宽广的、伟大的。
闲暇之际,仔细想想我们的生活,你会发现其实生活真的很简单,虽然会有痛苦和损失,但欢乐与爱永远不会缺席,只要家人在一起,一切都是完整的,一切困难,都会迎刃而解。
第7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看完《许三观卖血记》后,我的心里像五味瓶一样,各种各样的感觉全都涌了出来,尤其是当看到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结果血管头却说,他的血现在只能当成油漆了,可怜这个许三观竟然在自己想为自己卖血的时候,却已经没有了这个机会。
讲述了许三观的人生因为卖血发生的改变。第一次卖血后娶了许玉兰,第二次卖血因为一乐打了人,第三次卖血是想给林芬芳的补偿,第四次卖血因为饥饿,想给全家人吃点好的,其实最感人的就是在他们饿得都受不了的时候许三观说要用嘴给每一个人炒一个菜,写的很生动也很心酸。第五次卖血是因为二乐,请二乐的队长吃饭,后来的几次是因为要给一乐治病,就没了命的去卖血。
许三观就是这样一个普通人,少年丧父,又失去了母亲,但是他的爷爷和四叔给他的爱一点也不少。在根龙和阿方的带领下第一次卖了血,拿了35元钱,并通过这钱娶了媳妇。本来平平静静挺好吧,但是又搞出了乌龟风云,让这个家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考验。每次考验都是以许三观卖血得钱来拯救。为了弥补儿子犯下的错,他尽管不情愿卖了第一次血。同时是为了报复许玉兰的出轨吧,他也出了一次轨,同时卖了第二次血。用许玉兰的话,我们两个这下就扯平了。
又到了大炼钢时代,锅碗瓢盆统一充公,赶上灾荒,勉强可以活着,一天只能吃两顿饭,为了饿的慢一点,喝完稀饭就要躺在床上,免得消耗体力。这些饭还都是玉兰未雨绸缪,之前一口一口省下来的。
路上遇到的人真善良,有人送他盐,送他茶水,还送他去旅馆,尤其是同住一个房间的老大爷,还把小猪送给他暖被窝。老大爷还特别小心翼翼的先问他:用不用小猪。因为老大爷怕城里人嫌脏,嫌弃小猪。这个小细节,特别真实,农村人面对城里人就是有这么一种难以名状的自卑。
人的愤怒是不分年龄大小的,哪怕他只是个不到十岁的孩子,他把对让他出丑的男人女人的恨意加在了孩子身上,但是令我意外的是如此不堪的事情发生,他对待妻子的态度着实算不上恶劣,只是整日发牢骚,挂在嘴边的埋怨永远都不会太让人痛心,可见十年来他跟妻子是有感情的,在那种苦日子下培养出来的共苦的情感就像是她是自己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样,人才不会去过分的怪罪自己呢。
时代的缩影,历史的印记。心痛之余也该反思,许三观也许是当时一代人的影射。那个时代离我们很远,远到没有记忆摸不到痕迹,却能在文字里变成力量,向我们述说着那个时代的故事。
第8篇:许三观卖血记的启示1
友人问我爱看谁的书?我回答他说“我喜欢龙应台笔下的平静,喜欢张爱玲笔下表达的寂寞,也喜欢余华笔下的坚韧。”
“余华”?友人很惊讶,因为他觉得余华的作品总是给人感觉太沉重。诚然,余华作品整体的风格就是擅用“质朴精干”的文字去叙述人物“微小尘埃”的一生,其笔下的《许三观卖血记》更是代表。
相较于之前看过的《活着》和《在细雨中呼喊》,《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在“阅读中”和“阅读后”给我的感触都不是特别深。但与阅读之前两本书不同的是,看完这本书我很难走出来,很长一段时间都在细细回味这个故事。故事情节很简单,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父亲早亡,被母亲抛弃的许三观是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小人物,而这个故事就是从这个微小的人物开始的。“生活是苦涩的”,许三观的生活更是如此。作为一个普通的丝厂工人,卖血是为了娶亲,是为了重病的儿子,是为了郑重款待贵客,是为了不被饿死,是为了生存。机缘巧合之下,许三观发现了“卖血”这条路,而这条路也为他今后的“末路生活”带来了一丝丝的生存希望。
命运从来不会留情,总会给平静的生活投下一颗重重的石头,生活中的人即使头破血流也得亲手抚平伤口,坚毅生存,固执活着;命运总爱捉弄人,卖血娶来的妻子被别人强奸,最喜欢的大儿子不是自己的孩子。为了让大儿子免受牢狱之灾,许三观第二次去卖血;为了让几个儿子不被饿死,许三观第三次去卖血;为了让下乡改造的大儿子回城,许三观第四次去卖血;为了救病重的大儿子,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
这本书很真实,从“许三观”这个小人物的故事,折射出了那个年代社会的生活——大饥荒、大跃进、文化大革命。这部书小人物的背景都是围绕“中国近代史”展开的。文字的力量太苍白,只有将文字组合起来成为一个故事,才能更好的让我们这些后代人体会到那个时代中社会的无奈和悲惨。如果说“收锅收粮”是大跃进和公社化的表现,那么“全家人喝稀汤充饥,喝完了躺床上不敢动”则是大饥荒的表现。“妻子被扣上‘妓女’称号,被迫剃成鸳鸯头,时不时出去批斗”这些都是文化大革命的缩影。他们生活在这个时代里,他们没有改变时代的能力,他们只能凭借自己的能力在这个时代中漫步前行。
爱过、恨过、吵过、打过,可是最后还在一起……或许就是家庭的意义,无论是大饥荒还是文革,他们谁都没有放弃彼此。拿许三观来说,哪怕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大儿子,虽然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思想挣扎,可后来还是把大儿子当作亲生的孩子。就连文革中被打成“妓女”批斗的妻子,遭儿子们纷纷唾弃的他们的母亲,他甚至都还召开家庭会议挽回母亲在儿子们心中的份量。无论生活多么苦涩,无论命运多么跌宕起伏,他们始终不离不弃,一起努力,直至最后过上好日子。故事最后,已经养成“卖血习惯”的许三观,在晚年生活中即使不缺钱,不再为生计发愁居然还想去卖血,他,他只是想为自己卖一次血……
无可厚非,读者在阅读余华的作品时总会心情沉重。但予我而言,他笔下那些“虽经历生活的摧残、命运的折磨,却还能够继续往前闯,用自己的方式与生活做斗争”的微不足道的小人物,更值得我喜爱。
第9篇: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1000字
许三观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偶然一次回村里看望爷爷和四叔,了解到:村子里没有卖过血的男人娶不到女人,在这个地方,“卖血”是衡量一个男人身子骨是否结实的重要指标。出于好奇,许三观跟着十九岁的根龙、三十多岁的阿方去卖了人生第一次血。透过阿方与根龙,他知道卖血赚钱很快,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相当于在地里干半年的活;每次卖血前,都要喝大量的水来稀释血液,喝到牙根发酸;还要和医院里的李血头处理好关系;卖血后要到胜利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来补血活血,这是犒劳自己最体面的方式。
通过卖血,许三观获得了人生的第一笔巨款——三十五块钱,并花掉其中的八角三分钱请“油条西施”许玉兰吃小吃,两人很快结婚,五年内育有三子,分别取名为一乐、二乐、三乐,此时的许三观过着平静而安稳的生活,“卖血”让他生活美满,家庭幸福。
然而,生活不会时时风平浪静,在人生下半场的一次次磨难中,为了保全亲人、守护家庭,他卖掉了身上的力气,卖掉了身上的热气,甚至丢掉了半条命。许三观的一生,可能是特定年代、特定地域的所有卖血者的一生,他们以卖血的方式来渡过生命中遭遇的一个个难关。
一、对家庭的守护
一乐长到九岁时,城里人的议论声传到了许三观耳朵里,当他知道自己并不是一乐的亲生父亲时,开始有意疏远这个自己最喜欢的孩子,并把所有的家务活都推给了妻子。不久,一乐打破方铁匠儿子的头,面对巨额的医药费,许三观没有主动承担,而是推给了亲生父亲何小勇,未果。最后,方铁匠带人抄家时,许三观为了守护这个小家,放下心中的郁闷,用第二次卖血换来一个家的完整。
遇上饥荒年月,一家人连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为了让家里人吃上一顿好饭菜,许三观去卖了第四次血,卖血换来的钱也没有用来吃炒猪肝,喝黄酒。因为他的心里装着家人,便不再关注自己的身体了,为了顺利度过接下来的苦日子,他也做好了常去卖血的准备。
二、对妻子的陪伴
文化大革命时,妻子许玉兰因为当年和何小勇的事情,成了被批斗的对象,被称为“破鞋”,剃了“阴阳头”,还要经常拉出去陪斗,低着头在街上最热闹的地方站着。许三观不敢包庇妻子,但还是在给她送的米饭下面,放了红烧肉,在开家庭批斗会时,他也教育孩子们不要记恨妈妈,做人要有良心。这是许三观对妻子尊严的维护,他以自己力所能及的方式陪伴着妻子。
三、对儿子的疼护
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个事实曾一度影响了许三观对大
儿子的态度,当一乐打伤方铁匠儿子需要付医药费时,他置之不理;当用第四次卖血的钱带孩子们去胜利饭店吃面时,他无情地拒绝了一乐,我们姑且把这当作是许三观做为一个普通人的正常心理吧。
然而,当得知在农村插队落户的一乐患了严重的肝炎,需要送到上海的大医院紧急治疗时,许三观放下了一切顾忌,表现出了一位底层父亲的责任与担当,为了挽救儿子的生命,筹集医疗费,他抛弃了尊严,向所有人地下了头,妻子许玉兰带着借来的六十三元先带一乐到上海治病。为了继续筹钱,这位苦难中的父亲一路卖血去上海,他一碗一碗地喝着冬天寒冷的河水,十天里卖了四次血,他四肢无力,头晕脑胀,甚至卖血后直接倒在了地上。这是多么朴素的爱子之情啊,每每读到这里,便会潸然泪下,幸好,血没有白流,一乐活了下来。
许三观一生卖过很多次血,为妻子、为儿子、为家庭温饱、为初恋情人······透过这部小说,我们看到了一个小人物为了活下去、为了守护家庭而做出的最原始、最朴素、最没有办法却在那个年代最有效的举动——卖血。和《活着》中的福贵一样,面对生活出的难题,他们都没有退缩,没有认输,而是以肉体相搏,最终赢得了精神。
第10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四篇2
今天,花了一天时间,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很少有一本书一天时间读完,既然只用一天的时间读完了,说明这本书还不错,起码能够引发我的阅读兴趣。
读作者余华的书,已经是几年之前的事情了,读的第一本书叫《活着》,虽然已经记不得主人公的姓名了,但主人公一生悲惨的遭遇至今让我印象深刻,似乎普天之下所有的灾与难都降临在了主人公的身上。小说最后,一个老人和一头牛在庄稼地里的镜头至今让我难忘。可以说,余华的作品是悲情的,是悲剧的,是悲伤的,《许三观卖血记》也不例外。
《许三观卖血记》主要讲了一个名叫许三观的人一生卖血的故事。整篇小说,从头至尾围绕“卖血”这一线索展开。为了娶到许玉兰,卖血;大儿子许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需要赔偿,卖血;自然灾害,为了让儿子们吃一顿面条,卖血;为了补偿跟自己有了不正当关系的林胖子,卖血;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请吃一顿像样的饭,卖血;为了给一乐去上海治病,一路卖血,差点丢了性命。应该说,许三观的一辈子,是靠卖血支撑下来的。
许三观的一生又是悲催的。卖血娶来的媳妇是个二手货;大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却不得不养育长大;文革期间,媳妇不得不遭受所谓“妓女”的批判,期间不但要遭受公家的批判,还要遭受家庭的批判,着实是一场灾难;许三观自己莫名其妙地跟林大胖子发生了意外关系,又着实狗血;卖血需要送礼、儿子知青返城需要送礼,从古至今,亘古未变......总之,小说里,将人性的丑恶与社会的病态描摹的淋漓尽致。
当然,小说中也有很多打动人心的地方,许三观一生卖血,多为生活,多为妻儿,却很少为自己,卖血过程每一次吃盐喝水,都让人潸然泪下。只是到了最后,许三观想为了自己卖一次血,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只是,此时,已暮暮垂老的许三观已经无法卖血,这让卖了一辈子血的许三观一时无法接受。
一部小说,能够反应社会现实,能够揭露人性弱点,能够打动人心,就值得一读。
第11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四篇3
初读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为故事主人公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而紧张,担心他在每次的卖血中因为输出过度而死去。再读《许三观卖血记》留下更多的是对当下美好生活的敬畏和对父母感恩。
书中故事从上世纪四十年代末,写到了九十年代初,横跨四十年。许三观是个一个普普通通的送茧工,对许三观来说,他唯一能对付生命和尊严遭遇践踏时的方式就是“卖血”。许三观先后11次的卖血开启了他漫长人生的救赎。
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卖血得到三十五元钱,在胜利饭店吃了人生中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口温过的黄酒,娶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许玉兰。许三观的第二次卖血是他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家的儿子头上砸了一个洞后,需要赔对方钱,可是许三观家却没有这么多钱,在许三观得知大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亲儿子时,还是去卖血还了方铁匠家的钱。自然灾害时期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而卖血;儿子们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又卖血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许三观每次卖血后都会去胜利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办法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上了,才会有办法,在没有上绝路前,不是没有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已经根深蒂固的认为,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所以,当他六十岁得知自己已经老到没人再要他血的时候,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许三观的一生能够说是传奇、平凡、操劳的一生。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第12篇:许三观卖血记的启示3
再一次合上《许三观卖血记》发现泪水早已淌湿了书页,我的心仿佛被什么东面抽走,随看我的泪水飘回那个年代,飘到那条河边。
抽我的血吧!许三观呐,我多想去到你的身边,陪你在大冬天里将一大把盐塞进嘴里,将一大勺河水贯进胃里。我多想陪你在阳光下暴晒两个小时,将脸晒红去卖血,我多想在你十来天卖四次血时能搀扶你一会儿,陪你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
在我看来。你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你身上的每一滴血。都凝结了深沉的爱,谁敢说一乐不是你的亲生儿子?你身上的每一滴血,都是一次验证。是你,用白己的血“喂”了三个孩子。你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感动,更是一种对爱的思考。或许是由于我天性冷漠.觉得平常里父母并没有那么疼爱自己。把他们对我的好当成理所当然。如今仔细一想,才发觉他们是如此爱我。父母倾尽一切把他们所有的、最好的给我们,却只要我们一个笑容。一个拥抱作为用回报。世上的父母都是如此疼要自己的子女,所以身为子女的我们,应有一颗感恩的心。
所幸,此次余华笔下许三观一家最后能团圆在一起,不似《活着》里福贵的悲惨命运。从许三观的一次又一次卖血中,我们可以看出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渴望让自己和家人过上好日子。其实,许三观是幸运的。他不像阿方和根龙那样因卖血失去了性命,他们那一代人,经历了大饥荒,又经历了文革。无论受了多少难,吃了多少苦.也不放弃生的希望是让人最为震撼。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千千万万个中国农民,千千万万个中国人为了自己的理相生活而奋斗。活着不易啊!曾经有多人是靠着卖血而活了下来,而如今又有多少人因一点儿小事就放弃生命,我们是应该珍爱自己,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要相信人有无穷的力量,就像《老人与海》里说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
书中最让我讨厌的,莫过于二乐的队长与城里的李血头。两人吹嘘着自己有多么公正廉洁,却接受别人的“好处”。在大家都受看苦难时,仍要剥削别人,却大声歌赞着自己的“善行”。我恨不得给他们揍下一拳。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寄生虫。才给当时生活已经很艰难的人们雪上加霜,当官仍至做人还是光明磊落着好。倘若满城的官员都像这两人一般,那么百姓无疑处在水深火热中。希望所有当权着都能秉着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拿群众的一针一线,真心为人民,与人民友好相处。要是所有官员能做到“酌贪泉而觉爽”,那么便是百姓莫大的福气了。
书中结尾处,许三观哭了。隔十一年没有卖血的他因被嫌弃老卖不了血。而他是想为自己卖一次血,再去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他的三个儿子都不懂父亲为什么哭了,认为父亲这样在街上哭丢人现眼。对啊,许三观哭什么呢?儿子们都长大了,有人给钱的花,他再也不用为了生存,隔三差五地去卖血。那么,他为什么哭呢?看到这儿,我一直觉得很奇怪,直到我看到了这么一句话:"世上最大的孤独莫过于,你放了盛世烟火,人们都在欣赏这美丽的烟火时,唯独忘了你”.许三观大概是觉得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也没有人记得曾经他为了这个家,卖了那么多血。当他因自己的血没有人要而难过时,儿子们并不懂得他的内心。好在他的妻子许玉兰知道,这是一个男人为自己以后不能担当起这个家的恐惧。
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我感受到了人生百态,悟出了人情冷暖。书中人物情节仍一遍又一遍地在我的脑海中回放.抹一抹眼角的泪水,挺直腰板,觉得自己成长了不少。我原受到了文字的巨大魁力,并被他所深深吸引。我感觉到他正把我拉向另外一个世界,另外一个我不曾涉足,却时刻冲击着我的视角和灵魂的世界,这个世界唤醒了我!(陈依婷)
第13篇:许三观卖血记的启示5
初识《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时我还在读高中,那时候买过新东方杨洋老师的语文网课,他就曾经介绍过这本书的一部分内容,当时还是挺感兴趣的,打算读一读,后来犯懒搁置了。
直到昨天王先生跟我说,如果在家没什么事情可以读读书,比赛看看我们俩谁微信读书的时长更长。本着不能输的信念,今天打开了微信读书,恰巧翻到了这本书,读完之后总想像小时候老师要求的那样写篇读后感。于是有了今天这篇推文。
书丛许三观回村看望爷爷,以及与四叔的交谈里第一次得知卖血开始,到他老得不能再卖血结束。许三观的卖血之路串起了整个许三观的人生。
第一次卖血的许三观稀里糊涂跟着同村的人一起,完成了这一项在村里人眼中证明身体好的仪式。这次“初体验”中,他学会了卖血前要喝水,卖血后要吃炒肝喝黄酒等“窍门”。这次卖血之后,身体好又有钱的丝厂工人许三观打败了竞争对手何小勇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生了三个孩子一乐、二乐和三乐。
第二次卖血的许三观是为了填补非亲生儿子一乐惹下的祸,第三次是为了给他睡过的断腿女人买肉骨头和黄豆等补品,第四次是在饥荒时期为了让全家人吃饱饭,第五次是为了下乡插队的一乐二乐过得好一点,第六次是为了二乐早点调回城里,这几次的间隔比较长。剩下的几次密集频繁的卖血是为了给没有血缘的一乐治病。
许三观的这几次卖血,以及他的人生中,充满着亲情爱情与奉献,使得整个故事的构架虽然不庞大不华丽,但足够温情。
亲情
许三观有三个儿子,一乐非亲生,但他大多数献的血都是为了一乐。一乐闯祸,一乐下乡,一乐生病。我开始不能理解,不是亲生的儿子,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对他那么好?等到我读完了整本书才大约能理解了。一乐毕竟从出生到九岁都是他当成亲生儿子在抚养,比起母亲许玉兰,一乐也跟许三观更亲,有这层感情在。当年许三观在父母去世以后去乡下找爷爷时也被四叔像亲生儿子那样对待,这算是传承。一乐在何小勇家房顶说的话也让许三观感动。所以他会一边嚷嚷着让一乐的亲爹何小勇给一乐善后,一边又默默的卖血填补一乐;会在饥荒年代卖血后只让一乐吃红薯,最后还是带他吃了面条。会在一乐生病时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卖血给他治病。
爱情
从开头看许三观和许玉兰是没有爱情的,许三观图许玉兰漂亮,许玉兰图许三观有钱。可是许三观会在知道许玉兰有过一次不齿的经历,还生下了孩子后也没有选择和她分开。会在一乐闯祸搬空了家里后卖血把她的嫁妆把她的家赎回来。会在徐玉兰挨批斗时在孩子面前处处维护她,给她送饭做红烧肉。而许玉兰会在许三观在大街上哭被儿子嫌弃而教训儿子。两个人的爱情其实是藏在生活的细节里。
奉献
许三观的一生活在奉献里,在他卖血之路上,仅有两次为了自己,一次是为了结婚,另一次是报复似的睡了别的女人,为了给那个女人买补品。其他的,一次又一次都给了孩子,给了整个家庭。他犯过错误,不应该在婚姻里不忠,但他是个好人,心地善良,即使无知,也在奉献着所能做到的一切,爱,金钱,责任。
等到了老年,在自己不能卖血了的时候,在大街上哭得像个孩子。不知道这是因为他不能奉献自己而难过,还是觉得这一生活得没有自我而难过。
整个故事的时间跨度很长,包括了建国历史中的错误时期,饥荒时期,读这本书也能或多或少感受到时代的无奈和辛酸。值得一读。
第14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
读完这本小说令我印象深刻,小说的内涵也十分丰富,由于人物描写生动,情节跌宕起伏,令人回味无穷。
全文以卖血为线索,小说的主人公许三观在整本书中一共卖了7次血。开篇就提到卖血是一件不见光彩的事情,主人公分别在报答四叔,娶许玉兰,帮一乐闯下的祸圆场,为了家里人可以吃一顿正常的饭菜,帮助林胖子,等等困难时期忍着羞辱一次次卖血解决问题。本文男主人公与女主人公生活上的摩擦是更是本文的亮点,我觉得这也是最能打动我的一点,作者通过接近生活使我们能够更加进入角色。可能在一开始我们会去怪罪许玉兰的不守妇道与许三观的自私自利,但是当我们读下去的时候会逐渐发现这些往往是意料之中和最接近人类本质的,在那个时代这些事情的发生都是合乎情理的,更加值得我们关注的应该是,在日后男女主人公能够抛弃以前对对方的种种看法一起齐心协力共度难关。本书很好的表现了一位文革时期前后的百姓形象,由青涩到逐渐成熟的成长。
前前后后卖血这件事情没有改变,但是我认为卖血的缘由发生了改变,主人公的目的由自私自利逐渐变得照顾家人关心他人,小说也不仅仅是卖血这一件事能够体现主人公逐渐的成熟,从一开始记恨何小勇甚至希望他消失到为了“救”他而逼迫大儿子一乐去认何小勇做父亲,从一开始对一乐的排斥到逐渐接受把他当成亲儿子对待等等都是逐渐走向成熟的过程。
由于本文丰满的内容与对人物细致的刻画,给我们呈现了一位愿意为了自己的家人不断改变和不断成熟的男子形象,小说中也令我们感受到了好人有好报,人与人之间,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家人之家的和谐关系与美好。(冯锦)
第15篇:许三观卖血记的启示4
这篇文章以许三观卖血为时间线,描述了许三观一生因为生活所迫的卖血历程。
“许三观是城里一丝厂送茧工,在他父亲生活的乡下有这样一种说法,看一个男人身体是否强健就要看这个男人是否卖血,如果能够经常卖血并且还能吃很多饭的人,那么这个人身体一定很好。卖血成为了那个年代判断男人身体状态的一个要素,也成为女孩子判断这个男人是否值得嫁的一个重要因素。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走在路上巧遇进城卖血的阿方和根龙(两人是许三观父亲的同乡),出于好奇便跟着他们二人一起去卖血了,卖血后在胜利饭店,学着阿方和根龙的样子,神气的对着跑堂的说“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就这样许三观开启了他的卖血历程。
第二次,因为一乐闯祸,将方铁匠儿子脑袋打坏了,卖血补偿了方铁匠儿子的医疗费用;
第三次,林芬芳受伤,许三观去看望林芬芳时,和林芬芳做了不该做的床上运动,卖血买了补品补偿林芬芳;
第四次,经历了人民公社、文明大革命后,又闹饥荒吃了很久的玉米粥,为了给孩子们吃上一顿好的、一顿饱饭,许三观选择卖血只为孩子吃上一顿面条;
第五次,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回家后因身体不适不想回乡,许三观卖了血,给一乐买了船票,给了一乐三十元钱,让一乐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回城。
第六次,二乐乡下的队长来了,许三观为了招待好队长,争取让二乐早日被调离乡下回城,卖血后给二乐的队长准备了好酒好菜等。(这一次卖血与上一次卖血仅间隔了一个月,正常要隔三个月才可以卖血,卖血时许三观遇见同去卖血的根龙,得知了阿方因为卖血身体败了,卖血后又得知根龙因卖血离开了人世,心情复杂的许三观躺在床上想了很多,也想到了自己今后的结局是否和根龙是一样的。)
第七次、第八次是因为一乐肺炎去上海医院治疗,为了凑钱给一乐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去上海,还曾卖血晕倒反被输血,差点因为卖血把自己的命搭进去。
第九次,是在去上海的路长遇见来顺、来喜,带着他们去卖血,就像当年阿方和龙根带着许三观卖血时的情形一样。
第十次,也是最后一次,许三观唯一一次为了他自己想吃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去卖血,结果却遭遇了医院血头的侮辱,以失败告终。”
全文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们都猜测许三观会不会像阿方那样,因为卖血而身体败坏,或是像龙根因卖血而亡,值得庆幸的是,许三观走过来了,走过了那些挫折与磨难。那些因为生活遭遇的苦难最终岁月给了他一个完美的答复,他身体健康的活着,日子也越来越好了。
许三观这一生卖血的经历从开始的试一试,到后面一次次被生活逼迫着去卖血,生活的苦难就像一个深渊,好似无底洞一样的望不到头,吞噬着他。他为了这个家,为了孩子可以不要命的卖血,我们看到最多的也许是许三观一次次被生活所迫去卖血,但是我看到的更多的是他为了他的孩子,为了这个家,一次次的在卖血,我不能说许三观是一个多好的人,但是他绝对是一个好父亲。
第16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
对于卖血我的最初印象来自一则社会新闻:父母没办法供小孩读书,悄悄卖血赚钱。那时候我才知道竟有这种赚钱的方法。许三观卖血记主要写他是通过卖血来解决人生遇到的一次次困难。
我们都知道献血一般是正规医院去采血而且有控制血量。但是卖血是被国家禁止的,你想卖血只能通过特殊的渠道,但是卫生条件就不能保证。所以会有感染疾病的风险,卖血的人抽完血后因血液减少过多会感到乏力一般需要休息3个多月才能慢慢恢复。卖血不仅有感染疾病的危险还会严重损害健康。有人会说了这个人有手有脚完全可以凭自己的劳动来挣钱为什么要去卖血呢。许三观有一份在城里丝厂送茧的工作,但这点工资并不能娶到老婆也不能吃一顿好饭。卖血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贫穷。贫穷有多可怕。贫穷意味着吃不饱,闹饥荒的时候许三观一家人每天只能喝2次稀饭,为了保存力气吃完饭得马上回床上躺着。贫穷让人变得麻木,有一次许三观的老婆许玉兰为了改善家庭伙食,特意在稀饭里面加了糖,她问孩子今天的稀饭有什么不一样,孩子们只摇摇头。她只能苦笑着说,吃苦多了就忘记了什么是甜,吃到甜的东西想不起来那个叫做糖。贫穷无法抵抗突如其来的风险,比如重大疾病的医疗费。许三多的孩子一乐得了肝炎,因为没钱治病他只能一路卖血去上海。因为卖血次数太多差点丢掉性命。
但可贵的是贫穷的生活并未将许三多击倒,卖血给他带来了希望。我们更能体会这种没有办法的办法下维持生计的温情。吃不饱饭的时候,许三多用嘴做饭给孩子们,他想象着怎么做爆炒猪肝,怎么做清炖鲫鱼。他告诉自己的孩子人要有良心。所以他一直养着不是自己亲生孩子的一乐。当一乐的亲生父亲重病了也是他让一乐给他招魂。许玉兰在文革被批斗成妓女,被剃头,许三观也没有嫌弃她,天天给她送饭。
中国传统思想佛家思想就说过人生的本质就是苦。我们逃不过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取蕴。贫穷不可怕,人生的苦难也不可怕。最怕的是对人生失去希望。
第17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两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1
许三观第-次卖血的理由很简单:为了证明自己“身体好”。
在这之后,许三观一家--再遭遇各种天灾人祸,为了挽救他苦心经营的家,许三观走投无路的时候总是通过卖血来解决:
赔偿医药费、遇到饥荒,以及为了一乐二乐的前程,甚至在--乐生大病时做了个疯狂的决定,他一路卖血筹钱一路奔至上海,在途中几乎死掉。。。
小说结尾,许三观一家的生活不再有大风大浪,从此平静地流淌着。
但许三观突然想去尝尝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为了这一个简单的欲望,他竟想到去卖血。但医院嫌他老了,血不好了,拒绝他卖血的要求。
许三观不胜伤心,老泪纵横。想他这一生,什么困难都通过卖血克服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祸怎么办?”
经历了这些大风大浪,卖血几乎成了他的精神支柱。即便以后生活不会再有波澜,但精神支柱倒了,便没有了继续生活的勇气。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第一次看的时候才十三岁。说实话真的就是强迫自己读下去的,“卖血前一定要喝满八碗水。"卖血后--定要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黄酒一-定要温--温”或许是我太过愚钝,直到第三遍读才能勉强读懂。贫穷饥荒,--场革命。一盘炒猪肝,二两温黄酒。正如余华书中写道"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
不管是许三观为许玉兰9在饭底下藏红烧肉,还是二乐背着一乐在雪地里狂奔,或是许三观挥着手嘱咐两个萍水相逢的人卖血一定要隔三个月以上,都让人感受到艰难年代里人性的温度。
小人物的一-生穿插进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沉重的历史进程,许三观的故事不仅仅代表许三观,也代表张三李四王五,代表那个年代千千万万的中国人。一个人的品质其实被无数人悄悄拥有着。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2
这是一个平凡至极的人精疲力尽的一生。
卖血在我们看来匪夷所思,确实生存在那个时代的许三观赖以生存的方式。卖血让他娶妻生子;卖血让他可以在闹饥荒时,让全家吃上饭;卖血让他可以在儿子重病时,救活他的命……他就这样,一次次用自己的血让家里渡过难关,卖血对于他来说,是有恩情的。
许三观是改革开放前一个普普通通的底层工人。那个时代的饥荒饿死了很多人。在饥荒年里,他们全家只能喝玉米稀粥。孩子伸长舌头“嗒嗒”舔碗的声音,是让一个父亲心酸的声音。许三观为了让全家吃顿饱饭去卖了血。可他也是肉体凡胎,也有自私的一面——他不愿让非亲生儿子一乐花卖血钱,于是在带妻儿去吃面时,只给一乐买了红薯,并没有带上他。他认为自己的付出应该在亲人身上,他不愿意替别人养儿子。可当后来一乐一次次哭诉只认他一个父亲时,他被触动了。哀痛的记忆百转千回,记忆里最懂事的一乐总是在他手边待着。他回心转意了,意识到一乐与他有没有血缘关系并不重要,他们的心紧紧靠在一起,拴住他们的不是血脉,是一份真真切切的父子情。一乐病危时,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让一乐得以去大医院治疗,一个月内身体早已透支的他卖了四次血,为了救儿子不惜自己的生命。
许三观一路从黑暗的社会跋山涉水,见识了李血头的自私自利;一乐生父何小勇的冷酷无情;文革的动荡;饥荒的残酷……他代表的是当时许多和他一样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底层劳动人民。有血有肉的他们在糟糕的境遇里以顽强的意志作斗争,为家庭负责任。在应接不暇的动荡与浩劫里,每个人都自顾不暇,于是自私和市侩几乎成了那个时代为人处世的标配。许三观就特殊在,面对一乐一声声“爹”中,放下心结,忤逆本能——对亲情的自私,为了救一乐愿意搭上性命。这是父爱的升华,让书里书外的人都明白,父子不仅是单纯的血脉。
《许三观卖血记》里荒凉而真实的情景,让人叹惋,又感恩如今的太平盛世,让我们不必经历那浩荡的文化革命和粮食极度缺乏的荒年,更不用为了生存卖血。于是更加对那个时代坚强的人民有止不住的钦佩。
文章的最后,是那响起过很多遍的声音,“二两黄酒,一盘猪肝,黄酒温一温”。两个老人迎着夕阳愈走愈远。
这是一湾泉水,流淌着最真实朴素的生活,这是一束光,打开所有可打开的……
第18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四篇4
对于余华我并不了解,但我了解他的小说。他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却让人很震撼。小说没有什么扣人心弦的情节,但让你不得不一口气读下去。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达到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
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尽管一开始不舍得用自己的卖血钱给一乐买一碗面,但结果找到一乐以后,骂骂咧咧一通,最后还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胜利饭店,并温和的说要带他去吃面。后来,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
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人,一个平凡的故事,向我们展现了当时社会底层人民的平凡的生活,和他们坚忍不拔与生活作斗争的精神。不管我们的境遇有多糟糕都不能放弃,要继续生存下去。
第19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法国《读书》杂志曾介绍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曾读过《活着》,而今又读了《许三观卖血记》,隐隐被这样的农民形象所震撼。人一生要遭遇多少苦难,走过多少分路,见证多少生死离别?该怎样在这样的绝境中默默承受,而又继续活着?富贵一直接受着死亡;许三观一直依靠卖血度过绝境。
再读许三观,再次被作者笔下的英雄许三观所震撼。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
少年丧父,又失去了母亲,但是他的爷爷和四叔给他的爱一点也不少。在根龙和阿方的带领下第一次卖了血,拿了35元钱,并通过这钱娶了媳妇。想平静地过日子,但生活总是和这个家庭开玩笑,让这个家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考验。每次考验都是以许三观卖血得钱来拯救。为了弥补儿子犯下的错,他尽管不情愿卖了第二次血。同时是为了报复许玉兰的出轨吧,他也出了一次轨,同时卖了第三次血。用许玉兰的话,我们两个这下就扯平了。
尽管知道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却视若己出,就连绿了他的何小勇被车撞的时候,许三观尽管叫着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在许玉兰要求他去救何小勇时候还说去救就是孙子。但是在对一乐说的时候,仍然包含了满满的善意,尽管那是个让他当了十几年乌龟的男人,他有无数理由让自己不去管他,同时也不会有人去指责他,他还是去选择了救人。他也是恨何小勇的吧,但是爱盖过了恨。
随时代变化,家里吃不上饭时,许三观又去卖血带家人去吃面。起初他并不想带一乐去,但当一乐在大街上叫着谁带她去吃面谁就是他爹时,他又心软了。我想再大的困难也无法打倒这样一个温暖坚强的人吧。
许三观爱自己的妻子,文革时候冒着别人的指指点点给妻子送饭,晚上给站了一天的妻子泡脚。爱自己的孩子。为了弥补一乐的错去卖血,为了儿子们生活好一点再次去卖血。尽管他得知了阿方卖血卖败了身子,根龙因为卖血死在了他眼前。但是为了孩子他还是选择一次又一次的卖血。这就是本书最动人之处吧。
令人印象深刻的还有最后许三观的嚎啕大哭,伤心于自己再也没有帮助这个家度过困难的法宝了。这种从未出现过的无助于失落,真正的击溃了这个一直坚强的男人。
总的来说,许三观是平凡的,只能通过多次卖血,以生命来衬托这个家的延续,来对抗生活的绝境。他是那个时代农民的化身代表。象征那代人从悲叹和绝望中产生对生活的挑战。但他又是不平凡的,他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对于不是亲生的儿子他视若己出,这一点违反使他成为了本书中的英雄。成为了本书中精神的标杆。
第20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500字
很多年前看过余华的《活着》和《兄弟》。他的作品没有华丽的字句,但简洁的笔触和朴实的文字却饱含情感,总能让我边看边笑,笑着笑着就哭了。
《许三观卖血记》主要描写了一个在新中国的大历史事件背景下发生的家庭传奇故事。许三观是那个年代的背景里最平常的小人物,他是蚕丝厂的送茧工,没有太多文化却非常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血,对于中国人来说,这是最高级别的牺牲,除非是走投无路,否则是不可能接受的。故事中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精神的折磨、身体的摧残,许三观依靠自己的能力度过了一次次的艰难时刻。
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缘起于许三观卖血赚钱后他想娶媳妇,他看中许玉兰。许玉兰当时正在和何小勇谈恋爱,但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加许三观轻松搞定老丈人,最终许玉兰还是嫁给许三观,并生下了三个儿子,日子平淡而幸福。当孩子们长大,城里人风言风语地传大儿子一乐不像许三观像何小勇,为此,许三观知道了徐玉兰的不贞,他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许玉兰的心情呢?她现在是许三观的妻子,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是个好妻子好母亲。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婚前的失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
其中描写一乐和许三观之间的故事最让我难以忘怀。一乐很爱许三观这个爹,许三观也很喜欢一乐,可事实是许三观却不是他的亲生父亲。一乐说过,他最爱的是毛主席,第二爱的就是许三观。在一次全家去饭店吃面时,许三观唯独没带上一乐,一乐伤心透顶。为了一碗面条,一乐跑去认亲爹,乞求亲爹给他买面条,可亲爹不认他,还将他推出了门外;有几个认识许三观的人,看到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低着头一路向西走去,他们看到那个孩子的眼泪不停地掉到了地上,有时掉在鞋上,那个孩子哭得那么伤心。一乐一路向西走,碰到方铁匠,一乐对方铁匠说:许三观不是我的亲爹,何小勇也不是我的亲爹,我没有亲爹,你给我买一碗面条吧,我吃了你的面条,你就是我的亲爹。“我仿佛看到一个瘦弱的少年那么伤心那么痛苦那么委屈的样子站在我面前。一乐跑出去一直没有回家,后来许三观和徐玉兰一起出门找他。终于,许三观找到了一乐,许三观大骂:“他妈的,你把你妈急了个半死,把我吓了个半死……“那种又爱又恨的心情体现得淋漓尽致,许三观虽然嘴里一直骂着一乐,可是一边骂咧咧一边还是背起了一乐,并带他去面馆吃了面条。还有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差点丢了性命……
故事的结尾应该算是一个很好的结局。许三观一大家子都过上幸福的生活。卖血是为了娶亲,为了赎回抵押的物件,为了不被饿死,为了儿子,最终还是为了生存和爱。故事整体很朴实,有点压抑但又很温暖。
看完合上书本时,我问办公室的伙伴们:以前贫困的人真的靠卖血维持生活吗?答:当然,那个年代,因为卖血,很多卖血者感染了艾滋病和肝炎病毒……我:这么说,许三观和他的家人都还算幸运的。
不同年代的人看不同背景下的中国历史,真的觉得好不可思议。主人公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媳妇。那时候卖400毫升血可以获得35元钱,而35元钱在那个年代可以买很多很多东西,是一笔非常高的收入。那时候的婚姻是那么草率,但那时的婚姻却比现在的长久,也许那时就只是为了生活,情感并不是最重要的。
文化大革命我们这辈都没有经历过,只听爷爷辈讲述过,什么下乡插队、知青、粮票、工人、成份、卖血、饥饿这些名词对于吾辈来说,只是几个字,只是一段历史,而对于经历过的人来说,却是真实的生活。书中徐玉兰竟然仅凭一张大字报就被随意抓走,然后各种批斗大会上批斗,并在批斗大会上头发被剔成阴阳头,打她;戴红袖章的人还让许玉兰身上挂着一个“妓女许玉兰”的木牌,站在人最多最热闹的地方站在凳子接受群众的批斗,还要进行家庭批斗,真是不敢想像那是一种什么场景,那是一种怎样的羞辱。
没经历过真的没资格去评判那个年代里发生的那些事。
第21篇: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再读余华老师的作品,我想我是勇气可嘉的,看过余华小说的人都说余华的作品都是笑里藏着刀,却刀刀致命。三年前通读了他的作品集,从一本《兄弟》开始,我便一发不可收拾,诙谐幽默的笔头下刻画了无比鲜明的人物,好像全书里的每个人都是余华,又好像富贵只是富贵,许三观也只是那个许三观,图书馆四楼的书架上偶然看到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突然的激动之余,没有什么会挡住我重温他的脚步了。
许三观是蚕丝厂的送茧工,他的老婆叫许玉兰,自己开了油条小吃店,由于长相较好,人称“油条西施”,许玉兰在嫁给许三观之前,有个相好的叫何小勇,许三观跟徐兰之所以会结婚,是因为许玉兰他爹觉得许三观姓许,他们以后生出来的儿子也姓许,家里就有后了,而如果嫁给何小勇,那么许家就得断后。许三观之所以会娶许玉兰,是因为她是“油条西施”,长得美,他们一共有三个儿子,分别是一乐二乐三乐,其中二乐跟三乐,是许玉兰跟许三观亲生的,而一乐,据许玉兰交代,是何小勇的亲儿子。主要人物交代至此,故事和感动慢慢上演。
中国是个古老的国家,风云激荡了几千年,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的大部分农村家庭里的人都在用难以言说的方式维持着生计。余华用自己生活的年代作为背景,描绘了一副小众简单却精彩绝伦的生活画卷,画卷里的每一个人物都被刻画得很深刻形象,但他又不是用多巧妙的构思技巧和华丽的语言来展现的,恰恰相反,作者一直在用一种“简单的重复”来描绘,把许三观这个狡猾又善良、容易自我满足的憨憨形象写得深入人心。全文中,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许三观第七次去卖血。为一乐筹集医疗费,一路从家卖血卖到了上海,我特别害怕许三观在这一章节就死掉,因为他卖了太多血了,尽管我知道书的结尾、许三观的结局如何,但每次阅读的感受大不一样。第一次看的时候毫无期待,但对许三观了解的越多,分析的越深,我就越想去保护这个男人,小心翼翼的翻阅每一章节,生怕我把书翻完了,许三观就会离开这个美丽的世界一般。整本小说的文字和人物语言异常简单,气氛轻松愉快,甚至有些令人捧腹大笑的滑稽情节。余华对“卖血”这条线索的基调铺设的颇有技巧,如果不仔细观察,会让读者觉得一起都是顺其自然发生的,实际上,阿方,根龙,来顺,来喜等人物的出场方式别具匠心。许三观最后知道自己的血没人要卖不出去的时候,这个从来靠卖血救命维持生计的男人第一次崩溃了,他的那引以为傲的身上留着的血啊,遭到了别人的嫌弃和质疑。他敞开胸口的衣服,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上,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里,流进了胸口。
许三观的血不能再卖了,他没有因为卖血而丢掉性命,他活的很好
许三观的血没人再要了,他只是个躯壳。
许三观无法再卖血了,许三观不再是许三观了。(赵存梅)
第22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我不是一个顺着文学史发展史规规矩矩读书的资深专家,相反是一个读书随缘的散漫人,但是有一点就是一定要买纸质的书本才读的下去。是为了看《活着》,顺带捎了《许三观卖血记》。
是一贯余华的写法,语言朴素没有任何波澜,深读感伤、残忍,但却明白故事的真实性,这种小说往往后劲很大。它的评价很多也很高,谈历史背景和文学经验,自知学识差的太多,本文仅从三点进行个人观后感分享。
第一是:贫穷;贫穷所带来的愚昧这些大的标题不用多说,单凭开篇许爷爷说卖过血的人才叫强壮一句足以。贫穷的限制却是无法全部描述的,许三观在人生最无奈,最需要钱的时候想到的只有卖血一条路,这让我很警示,我们是否受到了限制,限制不是单只吃穿用度这些可被物化表现的范围,更重的是思维,思维的被限制。因为贫穷,没有更多的机会去和大千世界有接触,遇到麻烦处理的方法往往单一或者是拙略,这样的限制很可怕,甚至无意识到这样的限制更可怕。
第二是:成长的角色与责任;许三观的卖血我总结为五次和若干次,在五次的卖血中,他分别经历了一个小伙子、丈夫、家庭支柱和父亲身份的转换,卖血的用途是娶媳妇、为孩子打人赔钱(妻子与他人所生)、为女性朋友购置礼品、解决家中粮荒和为两个孩子工作安排,这是一个很经典的男性成长角色转变与责任变换,前三次的卖血事件中,能够清晰的感觉到人物个体属性强(以自我需求和意愿为重),很形象的展现了年轻时的他成婚多年发现孩子一乐非亲生,事态发展挑战到传统思维时人物的情感厌恶甚至一度把孩子推出家门、对妻子恶语讥讽,到与多年前的女性发生关系后卖血为其购买物品一系列的场景。生活总是会磨平棱角,社会属性逐渐增强,他虽然还带着对非亲生孩子有偏见的意识但在粮荒时卖血养活全家人时没有放弃一乐,第一层体现了对家人的责任,第二层是对这个非亲生孩子的养育亲情替代了非亲生的意识挑战;第四、五次,发生在一个月中,是看着身形单薄的孩子插队下乡的背影时卖血和为了落实孩子工作需要请领导吃好一顿时,这时候的他是一位老父亲,没有了任何自己的利益和需求在。最后的若干次,是去往上海大医院为病重的孩子筹钱时,步行一路向东走,三天换一个地方卖一次血,历经各种波折,几度以为这个人物会死亡,献血过多休克急救被输血急救时,人物第一想到的是不要血,因为血换钱,输进来血就要拿卖血的钱换出去。
第三是:善良是生命的加分项;许三观的身上真实性很强,年轻时谈论感官情欲、自身情绪、面子,在开始了家庭生活,作为丈夫和父亲后,这个人物的社会属性在一步步扩大,在一乐的亲生父亲遇到生死的时候大方让孩子去救,在妻子因为“破鞋”这些罪名被成天批斗,自己送饭、开导,教育孩子尊重母亲,从未去落井下石或者避开放弃,这是难能的,善良让这个平凡的人物有一种伟大和值得敬佩。历史潮流是无法改变的,每个时代都一个大势,这与乔叶长篇小说《认罪书》的背景一致但人物表现可以形成鲜明的对比。他宽和善良,去爱与守护家庭、家人,这样的爱温暖着别人的时候,自己的生命也添加了色彩。
第23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四篇1
在这本书里,从余华先生笔下质朴的文字里感受到了血液的温度,看到了平凡的小人物也泛着熠熠生辉的光,也看到了中国人骨子里的善良。许三观是那个时代的剪影,是最能触动人心的平凡人,是爱情与亲情的最好代表。
爱情是许玉兰受批斗时藏在白米饭下的红烧肉,是脚站肿了每天都会给她泡脚按摩的时刻;是许三观年老卖不了血后的三碟炒猪肝和一瓶加四两的黄酒,是彼此相互搀扶走来的那段路。
亲情是二乐背着一乐在严冬的黑夜疾走,是许三观不要命地卖血给一乐治病,是许玉兰吃了一块红烧肉后说剩下的留给孩子的。
以及陌生人给予的许多温暖:是“天这么冷了别喝冷水,我们这有很多热水”的村民,是用额头贴额头来看许三观有没有发烧的几位年轻人,是把小猪放进许三观被窝让许三观更暖和的老人家,以及来喜、来顺各卖一碗血给许三观的感动。
“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
“一乐看到胜利饭店光明的灯光,他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
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他突然温和地说道:
“是的。”
一乐是许三观最喜欢的孩子,只因长得不像许三观像何小勇就被大家说是许玉兰和何小勇的孩子,到底是不是许三观亲生的呢?这说不准。但许三观许多次献血都是为了许一乐,包括最后不要命似的十天卖四次血也只为了许一乐的医药费。这个时候谁能说他不是许一乐的亲生父亲呢?
生活充满了艰辛,但生活不全是艰辛,它也充满了爱。三个孩子最后都成家立业,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了,许三观和许玉兰仍然过着平凡琐碎的日子,不再需要许三观去卖血来撑起这个家了,这些日子却也是最幸福的。
苦难才是现实,也正是因为苦难,才能让我们更加珍惜眼前的幸福时光。
第24篇: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600字
很久之前看完过,最近偶然翻到,再看了一遍,更多的,是对于未来生活的热情吧。
算是,当时一个人物的一生吧,所经历的事情,跨越了很长的一个时间段,有的更多的是对于小人物命运在大时代潮流下的记录,一种,对于周围环境的绝对适应与妥协,偶然翻起时代的浪花,可能,也是一辈人的缩影。
许三观,秉持着朴素的世界观,对于未知的事情有害怕,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更多的是一种一往无前。
想要娶豆腐西施作为媳妇,想到就去践行,路上认识同道卖血的伙伴,所拥有的,几近是跨越一生的友谊,喝井水,卖血,吃猪肝,黄酒一定要温一温。
是一种怀念,同时,也是一种纪念吧,始终温一温黄酒,也算是,平凡生活的一种抗争与仪式感。
娶到了老婆,尽心对待,会有自己的打量,更多的,还是一种爱。
知道一乐不是自己的孩子,说的更多的是一种抛弃,是一种气愤,还是会养着,还是会疼着,尽管,口上不免念叨很多遍。
一乐离家出走,会去寻找,会去温和,会去带他去吃面条,弥补一家人没有一起的遗憾。
路灯下的,是一个父亲对于孩子的温情。
顾小勇遭遇不幸,尽管曾经无比痛恨,还是会让孩子帮忙喊魂,也算是未尽的义务。
念叨很多,口中话很多,对于生活的抱怨很多,可还是会过好自己的生活,还是会让一家人在一起,还是会保护好这个家庭。
没有太多的文化,没有太多的言语,更多的感情潜藏在日常的生活中,埋藏在日常的关心中。
遭遇文革,妻子被批斗,被指责,他竭尽全力想要去保护,用尽全力的,保护那个女孩。
可是他没有更多的办法,帮她剪去阴阳头,在她中午的时候,送上饭菜,白白的米饭下面,埋着冒着油的红烧肉,不曾舍得给孩子吃的红烧肉。
别人问起,也只是无所谓的白米饭,大概这也是一种潜藏的爱意吧。
说道家庭的批斗,更多的是反思自己,反思自己的生活,用自己的行动,为孩子上了正确的一课,只是言传,只是身教,用自己经历塑造孩子的世界观,这也是一个父亲能够做到的最大程度的教育。
之后,就来到了孩子的生病吧,为了孩子,几近不要命的卖血,卖一次换一个地方,只是为了能够卖到更多的,只是可惜,身体在途中还是垮了。
为了孩子的那份期望,超过了对于自己身体珍惜的渴望,大概这时候,就已经把家人看的比自己重要的多了,不再认为自己卖血的钱就要好好保存起来犒劳自己,更多的,是为了家庭奉献。
再到之后,再也不需要卖血了,反而,好像生活少了几分期待与渴望。
又好像,没有了那份保障,通过出卖自己的血液,改变生活,在生活的转折处,带来大的改变,没有了这样的一份生活。
多的,是一种惆怅。
我们,也在近似白话的叙述中看完了他的一生,看完了,平淡却又精彩纷呈的人生,有自己的坚持,有自己的向往,不曾向命运真正的妥协,也不曾,放过岁月。
大概,这样一份生活,又何尝不是平凡生活的写照。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给我温一温”,大概,这就是生活。
第25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两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1
余华的文字不是浮在空中的,是踩在地上的,甚至可以说是扎根在坚硬的泥土以下的。它们就长在现实中间了,风是风雨是雨地承受着、生长着。看余华的故事就像是在看纪录片,少有剪辑的痕迹,客观地、事无巨细地叙述着、暴露着。就像余华在序言里自己说的:这就是我成为一名作家的理由,我对那些故事没有统治权即便是我自己写下的故事,一旦写完,它就不再属于我,你作为一个读者,都是偶然。
余华说:这是一个关于公平的故事。通读全文,我并不全部认同来自作者的观点。在我看来,这个社会中活着的的人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生存下去的平衡。拿许三观来说吧,在书里就是他发出了: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这一句抱怨“不公平”的感叹。但只是一句抱怨而已,就像大家每天说的“哦好累啊”“怎么还没下课”“他们没课真好”一类的感叹一样,情感是真挚,也是真的无足轻重。许三观在他的社会中生存,做着丝厂的工作,拿着‘汗钱’、在家庭需要有重大变故的时候卖血,得到‘血钱’。他能得到与他的付出相应的回报作为生存的资本,他的家庭甚至生活得很不错——许三观能力可以让家里在灾荒的时候吃上面条、可以让许玉兰穿上精致的线衣(虽然是用工厂的手套拆下的线做成的,但节省的能力也是一种生活的技能不是吗?)、可以熬过一乐的病。没有被所谓强权在物质上有过克扣过,不顺心事无非是来自那些爱嚼舌根子的领居对他们家伦理关系上那些奇特之处而不依不挠。所以在我看来把作品的主旨提到“公平”实在是有一些过分了。
也许是《活着》让作者厌烦了无休止的、单调的死亡,余华在这部作品里讲的是如何生存。许三观的故事里,他有无数种死亡的理由:如果年幼的他在丧父失母之后没有遇到自己的四叔、如果在哪一次卖血的时候不幸染上了血液传染病、如果和何小勇或者是林芬芳的丈夫冲突的时候居于弱势、如果在为一乐治病途中短时间失血过多、如果被水撑爆了膀胱、如果……可是他没有。就像他们说的“身上的血就和这井水一样,你不去打水,这井水也不会多,你天天去打水,它也还是那么多……”生命也是如此,挤压一下,原来也足够延续苟活。
“卖血”也许不是对许三观生命的消耗,相反,是他活下去的动力。他卖血的初衷并不是因为他预先想好了自己想要干什么,而是因为他听到了桂花的妈妈、自己的村里人说:身体好的男人,都去卖血了。在他朴实简单的价值观里,早早把卖血和活着划上了等号。所以他会在生活安定下来之后,六十几岁了决定再去卖一次血。卖血是许三观对自己活下去的证明,就像井的存在就是出水一样。
许三观是一个很能“将就”的人,也是一个很“倔强”的人。他生活在典型的中国社会里,人们都对伦理问题津津乐道。可是,我觉得许三观并不在意,或者说,在表面应付之下,心里并那么不在意。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在嫁给许三观之后被何小勇强暴并生下了大儿子许一乐。那真的是许三观最爱的孩子,虽然立着“非亲生”的一根刺。许一乐懂事、率真,许三观几次尝试着让自己屈服于舆论的压力一走了之,但终于失败了。从一碗面到一条命。他打心底爱着这个自己拉扯大的孩子。
他的“将就”更突出的表现应该是在和妻子许玉兰的婚姻身上。我原本以为这段强买强卖的婚姻是绝对不会长久的,作者却给他们了一个好的结局。许三观可以罔顾何小勇对许玉兰的追求强行娶走她,他知道一乐的身世后嫌弃许玉兰却没有抛弃她,甚至到后来,在生活的磨合中又迸发出了对这个女人的可以叫做爱吧。看到后来,我才相信他是真的喜欢许玉兰的。许三观其实是知道道德的人,但是他却突然做出了出轨林芬芳的事,这也许就是作者所说的“公平”吧。妻子一次,自己一次,扯平了,就又可以把日子过下去了。这次出轨在吵吵闹闹的时光里很快背埋没过去,但是在家庭批斗的时候突然提出来,不让自己的儿子嫌弃母亲,才看出许三观行动的初衷。
许三观在对“血钱”的支配上有着莫名的倔强。虽然卖血挣的钱不少,够他娶妻、治病。但是他从来不乱花这些钱。他可以花工资给一乐买红薯却不打算花“血钱”给他买一碗面。虽然都是纸币硬币上的数字,许三观却次次强调卖血赚三十五块钱,而工资只提一两嘴。在他看来,这些钱是卖命得来的,吃猪肝和喝水自然是不一样的。
许三观是一个典型的普通市民男子形象,也许不伟大,但是有担当。他没有参加革命的报复,但是他总是倔强的用自己的能力把家庭生活的水平拉倒最好。在艰难的岁月里也有阿q那样的精神,在饥荒的时候“画饼充饥”,安慰着家人饥肠辘辘的漫漫长夜。他本质不坏,但他做的事也不全是正确。他不可怜,他在自己的生存方式中找到了物质与精神平衡,而且还自认为过得很不错。
“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2
上大学后余华这个名字逐渐走进我的阅读视野,很多同学看过他的作品后也很有感触,都会极力推荐。余华很多人熟悉的作品就是《活着》,这也是我看他的第一本书,活着本来就是一件不简单的事,想要更好的活着,你就得更努力!这本书看过之后我会觉得过于现实和悲伤,并迷茫于自己的人生。余华眼里苦难与重复是孪生,《活着》是以“死亡”的形式出现的,而《许三观卖血记》就以“卖血”的形式出现。所以在读《许三观卖血记》的后面部分时我一直端着一颗紧张的心,害怕许三观会因为卖血而死,但很开心结局没有,他活到了六十岁,许玉兰依旧陪在他身边,三个儿子也很稳定。
在这本书中我很喜欢主人公许三观这个角色。他是一个俗世中人,但他又有违背他安身立命的纲常伦理,而我觉得正是这一点让他没有止于悲剧。当初他用钱和传宗接代的理由说服了许玉兰的父亲,拆散了当时互有好感的何小勇和许玉兰。当时我还觉得他们不会长久,可是许三观婚后对她很负责,从未抛弃过她。在她被别人写大字报举批斗时,他没有划清界限不管不顾。他为她泡脚、送饭、给她打掩护。儿子嫌弃许玉兰时,他替她解释,并大胆承认自己的过错。三个儿子中他最喜欢的就是一乐,当他得知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时,他会骂骂咧咧,会差别对待一乐,为的是自己心中的那份尊严。可当一乐闯祸时,他还是卖血赔钱。当他狠下心不让别人看不起时,还是因为一乐的走失去找他,带他去胜利面馆吃面。仔细想想,在当时的情况下他本就自顾不暇,自私自利也不为过,但他还是让爱战胜了他所追求的平等。
许三观在生活的磨难下卖了十一次血,第十二次因为想为了吃炒猪肝和黄酒去卖血,可血头嫌弃他岁数大,不要他的血。许三观彻底崩溃哭了,这场哭的描写让我印象很深刻。他的泪水“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了一张网。”形象的描写让我切身的体会到了许三观的心碎和崩溃,不得不感叹余华不饰文采但却触人的描写!
余华在新序中说“我知道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养育了我的写作,给了我写作时的身体、写作时的手、写作时的心跳。而文学给了我写作时的眼睛,让我在曲折的事件和惊人的现实那里,可以看到更为深入和更为持久的事物。”生活中每天都会发生各种不同的事情,而真正让人记住的可能不是事件本身,而是在文学描述下的细节。《许三观卖血记》让我感受到了每一次磨难中展现的爱与温暖。
第26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0字
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美好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许三观卖血记》有一股温情在默默流淌,散遍全身,化作眼泪,触动了我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这是一个关于丈夫和父亲的最圆满的梦。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小说,余华并没有用很多华丽的词语,或许那些华丽的词放在许三观这样一个平凡的小人物身上也有些不合适吧!他只是把时间线拉得很长,围绕着许三观一次次卖血的经历写出了许三观艰难的一生,没有绚丽的情节,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和许三观传奇的一生。
书的内容并不深奥,使用大量的口语对话,语言简洁质朴,读来比较轻松。主人公许三观是一名普通的丝厂工人,一生艰难困苦,每每遇上难关就靠卖血渡过的经历,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记忆。我似乎也能感受到他那种沉郁的无奈和悲凉,被他善良、知足、乐观、顽强的意志深深感动。捧书在手,初读一遍,意犹未尽,再读一遍,细细体味,三遍读时,边翻边写。在此只选卖血一事,管中窥豹。
许三观一生共卖过十二次血,每次四百毫升(最后一次没有卖成),从二十出头直到年过六十,持续了40年。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二十多岁时,他回到村里,听四叔说,这地方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没有卖过血的男人娶不到女人。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和在地里干半年活挣得一样多。四叔还说,人身上的血就跟井里的水一样,你不去打水,这井里的水也不会多,你天天去打水,它也还是那么多。于是,许三观便跟着村里的阿方和根龙一起,到县城的医院卖了两碗血(四百毫升)。阿方和根龙教着许三观,卖血前要喝水,一连得喝上十多碗,直喝到肚子又涨又疼牙根一阵阵发酸,为的是让身上的血变多点。卖血后要去馆子吃顿好饭,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这样才踏实。这次卖血后,许三观没有头晕不适,只是感觉少了些力气。他用卖血的钱办了件大事情,娶了媳妇许玉兰。
读完《许三观卖血记》,发现这是一个美好的故事。故事里的人,活得简单而直接,事情有时会因为荒唐的思路进行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后用来娶媳妇),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接下来,许三观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择;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希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炒猪肝和温热的黄酒。前半部分是诙谐幽默的,时而蹙眉,时而忍俊不禁,虽然有点像乡村爱情式的家庭闹剧。一个总坐在门槛口无遮拦抱怨的“大喇叭”,一个自尊心极强却做了十三年“乌龟”的送茧工,人性都是不完美的。虽然时,常谈吐粗俗不堪,但仍是刀子嘴豆腐心,本性是质朴善良的。文化背景虽然没有《活着》那么浓厚,也没有它那么沉重,但却以诙谐生动的语言快节奏巧妙的描述了中国现代史初期的发展变化历程,使读者很快全身心的投入其中——走进那个社会。全书运用隐隐的讽刺手法,讲述着人性、生活与希望。苦难面前,小人物总是渺小的。我很喜欢也怜悯一乐这孩子。他不该承受那么多的…从到一乐生病,我心情一直都是沉重的,甚至眼噙热泪,总在叹息。庆幸山河依旧,故人仍在。至于结尾,许三观像是一个老小孩,哭诉着不再肩负“使命”的失望与感伤,有些可笑,也可爱。一生中何止闯“三关”,还好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书中有的情节,令人在捧腹之余又延伸出了些许思考。许三观能娶到有名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就是因为他对许父说,他和玉兰都姓许,嫁给他,许家就有后了,跟倒插门一样,许父听后欣然答应婚事;方铁匠带着人来抄许家的时候,临出门,许玉兰要求他们喝了茶水再走,一行人先是回绝,后因许玉兰的一句:“你们喝了再走,专门为你们烧的水。”一行人又特地回来到厨房去喝水;许三观与林芬芳发生关系之后,送去了黄豆、肉、绿豆和菊花,被林芬芳的丈夫发现,他背着东西来到许家,然后张口大骂许三观强奸了自己的妻子,嚷嚷过后,又把东西背了回去;自然灾害时,全家没有吃的,许三观就以画饼充饥的方法,用语言为家里每个人炒了一盘菜,还强调专门为谁炒的菜,别人不能咽口水;
许三观时代,每次卖血前要喝十多碗水,为的是让血变多,至于血变多后也会变稀,病人输上的效果会打折扣,他们并不关心。许三观在赶往上海的途中,买来喜的一碗血时,来喜没有喝水,让许三观只花一碗血的钱,就能输到两碗血的浓度,这份不掺水的浓血,是因为朋友间的情谊,陌生的病人可就没有这个待遇了。另一方面,是卖血人的健康没有保障。许三观卖血的时机总是家中有灾祸要用钱,却从不考虑他当时的身体条件怎样。前三次卖血时,他年轻身体好,间隔时间也长,卖血后并无不适。第四次卖血时,他已饿到严重营养不良,卖血后他眼前发黑,只靠睡觉来补。第五至十一次卖血,他在短时间内频繁卖血,甚至为了不被拒绝,就到多个地方换着卖血,直到身子发虚、冷得哆嗦、四肢无力、晕倒在地,差点丢了性命。最后靠输了些血,身体才渐渐好转。现在,生活条件好了,没有人会为了挣钱去卖血。无偿献血回归到公益属性,对献血者没有经济回报,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献血者、用血者的身体健康和血液质量。为此,国家对献血的条件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比如,身体健康,年龄在18-55周岁(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可放宽到60周岁),两次献血间隔期须满6个月,等等。献血前,还要对献血者进行健康征询,请献血者自我排查有无不适合献血的情形,还要通过体检和血液检验,确保献血者是健康的。献出的血液,必须要再做一系列的检测,确保不会给病人传染疾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的事情放在现在就是不可能的事,因为无论他走多少家血站,贫血和低血压都会在献血前筛查的时候被挡住,自然不会发生后来那一连串危险的情况。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许三观卖血的时代已经远去,但他为生活而奋斗的顽强品质,以及他和千千万万的献血者对他人、对社会的奉献和爱心,永远值得我们尊敬。许三观生活在城市里,他有着自己的道德准则,许多事他表面上骂骂咧咧,实际上内心善良,最后还是会去做。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许三观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爱憎分明,却有一颗温柔的心,更是有着那种包容一切的大爱。这本书带给我十分的感动。但是想想也没什么,读一本书,重要的是它已经带给了我那么多的感动,让我看到那么多小人物的正直和善良,以及在那个贫苦的年代人们心中也一直保留的一份善意与坚强,让我相信世间始终存在着许多美好。但是这本书所带来的感动和思考却没有停止,一部好的作品就是这么真实的反映生活和社会,尽管这种记忆属于一代人,但是人物背后的人性和本质却还在继续鲜活的存在着,一个小人物的坎坷命运和与命运顽固斗争的背后作者想要表达的一种对社会的思考,这一沉重的思考也将会在文坛上永远的。
第27篇: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1500字
即使生活不曾优待过你,你依然砥砺前行。这是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给我的大体感觉。作者平平淡淡的文字里,慢慢的构建成一幅画卷,让你感受到画卷里人物鲜活的生命力,他们面对每次苦难的强大求生欲望。
正如作者的序言,书中的人物像是有生命般,自己讲述着他们自己的人生经历。透过话语这又像一场激动人心的电影,又像一段深植人心的过往,在脑海里飘荡着许三观血的一生。许三观最珍贵的是他自己的血,帮他渡过了一个个难关,跨过了一道道险阻的血。
许三观卖过十一次血。
第一次卖血是因为好奇,跟随同村的龙根和阿方进城卖血。卖血后在胜利饭店,学到了龙根和阿方那一句“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这句话也成了许三观生命中的一句话,像是胜利凯旋的战歌。从此许三观开启他卖血之路的征途。随后,许三观用这次卖血捷足先登取了许玉兰为妻。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是吵吵闹闹,平淡朴实,家长里短,相濡以沫,共同进退……这是他们婚姻生活平实的面貌,一起携手渡过一次次难关。在文革时期,许玉兰被污蔑为妓女而遭到批斗。许三观则一直守护着许玉兰身边,为她送水送饭,为她按摩因站了一天而麻木的双脚。在一次家庭批斗会上他们也打开彼此的心扉,也珍惜患难与共的情感。
第二次卖血为了儿子一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要赔医药费,但对于一乐不是自己亲儿子令许三观很不是滋味。对一乐又爱又恨的矛盾心理一直折磨着许三观,他爱是因一乐的行为和性格与他如此的像,他恨是因所有的人都说一乐不像他,不是他亲生的。
第三次卖血为了一直暗中喜欢的林芬芳。丝厂女工林芬芳因摔断了腿而在家中养伤,许三观去她家中探病,乘虚而入得到了她。为了报答林芬芳给她买肉骨头、黄豆他又卖了一次血。
第四次卖血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在大饥荒的环境下,吃了五十二天玉米粥的许三观一家实在受不了了,他为家人走进了医院。让我倍感温情的是许三观背上一乐去胜利饭店吃面条,他对一乐感情的矛盾和他的做法深深的触动了我的每一根神经。许三观是他四叔背回家的,而他背着一乐回家。从许三观能放下执念接受了一乐,也让我感觉到许三观温情的一面。许三观用菜刀在自己脸上划了一道口子,又伸手摸了一把流出来的鲜血,他对所有的人说:“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也让我感受到许三观的温暖。
在之后的大跃进,文革,知青下乡的背景下,许三观先后为了得了肝炎病的一乐下乡和宴请二乐的生产队长去卖血。最后,为了治疗一乐的病许三观又卖了五次血。从林甫到长宁,在卖血的路上许三观也体会到路人给他的温暖与真情。命运多舛的许三观面对着生活不间断给予他的苦难绝不放弃,也让我感受到他的责任,亲切,善良,坚韧,乐观。
这也让我想到在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互联网给我呈现了许多在底层生活挣扎奋斗的可爱的人。如在北上广深生活在城中村的人们,他们和每座城市如此近又显得如此遥远。曾在自媒体看过《巡逻现场实录》的节目,有一期描述巡警发现了某房屋的合租房。而每间合租房里都有两张上下铺的钢架床,安全通道则拥挤不便,节目巡警的说法这是危及生命安全的合租房。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的人又何尝不是为了在这些大城市生存、梦想、目标、人生卖血呢?
书的最后,医院的血头早已换人,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嫌弃许三观的血,并嘲讽他年老的血只能用来当猪血让人来刷漆,让许三观痛哭流涕。为他的生活拼尽一切的血,承载着他风风雨雨而宝贵的血,挽救他家人生命的血却被血头说成一文不值。这难道还不足以让许三观潸然泪下吗?平凡,普通的生命却谱写着惊涛骇浪的人生,演绎着独特生命话剧。命运犹如一座大山压的每一个人都喘息不过来,但每一个生命都永不放弃,而且拼尽一切。(董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