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严歌苓《无出路咖啡馆》有感
读严歌苓《无出路咖啡馆》有感
最近读了严歌苓的《无出路咖啡馆》。故事讲述了一个大陆军官漂洋过海到美国求学遇到的种种困境。无论是宁愿卖肾也不愿出卖理想的刚烈的里昂、始终目标明确、不甘平庸,一个小包袱闯上海的“我”的母亲、还是面对贫穷不得不向现实低头但又保持自尊和坚毅的“我”,故事中的人性格迥异,却都血肉分明。而此刻,我想提提其中一个不起眼的角色。
刘老板可以说是整本书中结局最好的角色。他到了美国依旧过上了富足的生活,一生活在“我”母亲凄美的谎言中。
母亲一只小包袱闯上海,机缘巧合下认识了刘老板。颇有心计的母亲很懂得把握刘老板这类有点品位,又有点资产的儒商的口味,很快就吸引了他的目光。可她就像只野惯了的猫,温柔的外表下藏着不安于室的心,她不会满足于征服像刘老板这样人畜无害的人,她更渴望被强者征服,她想要得到的是一只豹。在与刘老板好事将近的时候,她头也不回地坐上了军区的大卡车,成为了一名战地护士。
命运的安排,使她成为了李师长的文书,她找到了想要被征服的那只充满雄性魅力的豹。可当时李师长在乡下早已娶妻生子,即使两情相悦,也只能挥泪作别。母亲再一次坐上了军区大卡车,这次,她回到了刘先生的弄堂。磅礴的大雨没有模糊刘先生的视线,她一下车便被认了出来。刘先生没有责怪她当年的不辞而别,而是告诉她,自己想去美国发展,问她是否愿意一同前往。
美国,在母亲的眼里那是一个没有贫穷、没有饥饿、只有自由、平等、灯红酒绿、碧海蓝天的国度。这是她当下最好的选择,她答应了作刘先生的未婚妻。只是造物弄人,在出发前往美国的前一天,李师长的吉普开进了这条小弄堂,持机关枪的警卫将母亲的住处包围得严严实实。
李师长来带她走了,他终于情难自控,决定将她写入未来的人生中。而对于母亲而言,刘老板这个退而求其次的选择,早就被荷尔蒙所取代。他们在阁楼里你侬我侬,来接母亲的刘老板一身白西装,被粗鲁的警卫挡在门外,他当即明白了一切,含泪独自上了飞机。若干年后,母亲在给刘老板的书信中声称,当初是李师长强行将她禁锢,逼她就范,自己始终是喜欢刘先生的。刘先生信以为真,并为自己面对枪口和爱人时选择逃避的懦弱感到愧疚不已。他的余生,一直活在凄美中,活在这只是错过,而不是不爱的谎言中。
汲汲于自己的悲戚往事而无法自拔,外加生活的单调重复,有了闲时就用来关注一个已经在生命中渐行渐远的人,然后陷入自怨自艾自我怜惜之中。和很多失恋的年轻人一样,一个谎言,瞬间把刘老板的愤怒化为愧疚,对不起别人的人让别人觉得对不起,母亲简简单单的一段话,就让自己的行径变得正大光明,让始乱终弃变得凄美动人。刘先生深信不疑,即使最后中风变得神志不清,记忆也是回到了三十多年前,和母亲在一起的时光。他一声一声地唤着“菁妹”,好像她从来忠贞不渝,好像她从来不离不弃。
自怨自艾会让人上瘾。自怜最容易成为最具破坏性的非药物麻醉。刘先生对母亲上瘾,他沉溺于自苦、沉溺于悔不当初。母亲就像他的一个执念,也许母亲明确的拒绝反倒能让他对母亲的感情形成一个闭环,而母亲为了让自己良心好过而美化的答案,反倒能让刘先生浮想联翩。那些如果的事,他咀嚼了一生。那个凄美的谎言,美得让原本残酷的真相变得朦胧起来……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800字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
她依然是我十多年来最喜爱的一位作家,偶然从她的第一本《陆犯焉识》开始,紧接着从《天浴》、《扶桑》到《小姨多鹤》、《妈阁是座城》,从《霜降》、到《老师好美》、《谁家有女初长成》···一发不可收拾。严歌苓的文字有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和冲击力,她塑造故事总是“翻手为苍凉,覆手为繁华”,不需要听外面的评价,读着读着你就能感受到她太会写故事了,而她的故事,又几乎都被拍成了电影。第一次好奇去看她的照片,隔着屏幕的第一眼,脑海里跳出来的两个字:优雅。严歌苓从头到尾有一种淡淡的朴实和真诚,那种浸染在文字里,沾染了一身书卷气的平静、宁和掩盖了她本身所经历的的岁月沧桑,可是这种朴实和真诚里又有着一种严歌苓式的犀利。相由心生,大概这也是读她故事给人感觉的热烈与冷静,繁华和苍凉,时而通畅流利,时而曲折揪心般复杂的所在。听严歌苓讲座,她说话的语调总是不急不缓,温和平静,甚至于还有些拖着小女生气息的尾音,这和她的作品又像,又不像。
后来我才知道,严歌苓新作《芳华》的英文名就叫做:You touched me.
那个一贯喜欢塑造边缘化的女性人物的严歌苓在《芳华》里却一反常态,着力刻画了那个年代部队文工团里主人公“老好人”刘峰的形象,刘峰对林丁丁的后背触摸导致“好人”刘峰结束了他的英雄时代,而刘峰对小曼的托举触摸则给了小曼最需要的尊重和信心。他们都因为那一记触摸,走向了完全不同的生命轨迹。
面对那人格几乎近乎于完美的老好人刘峰后来众叛亲离,她说,“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小说的最后,刘峰罹患癌症,小曼在他病床前照顾了三年,直至去世,这是小曼对刘峰当年touch的回报吗?我想,那远远不止是回报,更多的是在人生际遇不经意的偏离和嘲讽中似冷似热的依恋。
这么多年来依然对严歌苓毫无抵抗力,还是因为她的每一本书读完都能叫人倒吸一口凉气,心塞很久。这种心塞不会给人带来痛苦和不快,而是真正的从作品里迸发的力量让人进入对人物,对时代,对现在的人性的种种思考。
人果然还是自私的动物,面对刘峰“老好人”的完美,人们一边享受着他的善意,又见不得他的出类拔萃,总想从他身上寻出一些蛛丝马迹,好佐证这一类人也有如同他们自己一样的狭隘,卑劣和阴暗的一面。好人往往都是这样,无论在那个时代都是可有可无的,善良总是最廉价,我们从小受着那些“向雷锋学习”的教育,做好事要不留名···可是,一旦被贴上“好人”的标签,那些肆无忌惮地猜疑和背叛随之都来了。而面对这些,你,只能是一个好人,否则你之前的种种,都会是“作秀”,此时那些人就终于可以扬起他们的嘴角,嘲讽道:“看啊,这就是那个好人···”
命运无常,人性多变。书中最后的结局在人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好人没有好报,这个“活雷锋”并没有被时代所包容,落水之后还引来一顿痛打,何小曼又何尝不是呢?所以,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慈悲。
严歌苓《一个女人的史诗》读后感400字
严歌苓《一个女人的史诗》读后感
故事是从小菲(田芳菲)找不回毛衣怕回家挨揍而选择去革命开始的。这个革命开始的太过随意,却真正体现了小菲做人单纯的性格。因为脸皮厚被分到了文工团,甩开膀子来演戏,被都汉看上;因为脸皮厚,一看就被欧阳萸迷倒了而一生开展追逐;因为脸皮厚,在文革时代才得以生存下来。
小菲与惯常故事中那种让人怜爱的女主角不同,她为爱疯狂,为了爱的人可以说是“上刀山下火海”,陪他走过文革,走过病痛。虽然到最后都没有完全真正的得到欧阳萸的爱,但她是他生命中最不割的存在,当年老了,当经历过各种磨难后,他们俩一起轧马路,走到护城河边,他把她的胳膊拉紧一些。
文字是历史最好的见证。看这本书,还是看杨绛传,都可以从这些文字中感受到曾经那残酷的历史,他让多少人含冤,让中国损失了多少精英,那时候的人们真的是水深火热,活下去变成唯一的信念,受着心灵和肉体的多重折磨。
小菲和杨绛一样,她们都是那个时代最伟大的女人,她们有不输男人的成就却甘愿为了爱的人无私奉献,在他们意气风发时默默支持,在他们贫穷落魄时不离不弃,竭尽全力。杨绛更多的还拥有幸福,因为女儿是听话的,钱钟书是爱她的,他们是心意互通的,而小菲就显得更加的伟大和可怜,女儿叛逆且不把她放在眼里,丈夫爱的是他人,而她依旧无怨无悔,牺牲自我,以他的快乐和健康为重,是特别了不起的女性。
都说天下是男人打下来的,一个男人是家庭的主心骨,但真正成功的男人背后往往都有一个比他们更伟大更成功的女性。
女人不止半边天。
《第九个寡妇》读后感300字
严歌苓小说《第九个寡妇》读后感:弱者生存
写故事不容易,把故事写得真实且如史诗般凝重感人则更不容易。
写故事需要写作者对故事有深刻的了解,而严歌苓,显然是少数几个洞悉了故事本质的作家之一。中国当代有很多美女作家,文字轻巧灵动的该是舞蹈演员出身的严歌苓了。严歌苓会舞蹈,会写作,爱过渣男,离过婚,上过战场,做过保姆,有美有才又努力,征服了各路大导演李安、张艺谋、高晓松、冯小刚。很多作品如:《扶桑》《天浴》《少女小渔》《梅兰芳》《金陵十三钗》《归来》《一个女人的史诗》《小姨多鹤》《芳华》等影视剧本,都出自严歌苓之手。
然而,严歌苓还有一部小说重要代表作,在被搬上荧屏时,故事的年代有了重大改变,几乎是面目全非了,完全背离了原创的初心。没错,我说的就是严歌苓的长篇小说《第九个寡妇》。
原著《第九个寡妇》是一部史诗般的小说,很让人动容。但是改成电视连续剧改成《野葡萄》之后,这个在原著里发生在1949年到1978年之间的故事,全都变成了截止于1949年民国期间的故事。电视剧追求高清唯美的画面,让人有种视觉享受,但时代背景变了之后,失去了原著的批判价值,主题就远不那么深刻,情节远不那么震撼人心了。
优秀的严肃文学作品被改编成娱乐至上的影视肥皂剧。这是对严歌苓作品改编之中最最失败的一篇,实在是不堪与改编成功之作《芳华》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