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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共24篇)

所属分类:读后感大全 发布时间:2025-05-02 18:29:57

第1篇:乡土中国读书笔记600字

《乡土中国》,薄薄的一本书,费孝通先生在序言中将之称为小册子,只有短短185页,但读完这本书里面的十四篇文章却花了很长的时间,我想其中有两个缘由吧。

一是阅读时会引起很多的思考,因为这本书不是对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中提炼的一些概念,是对中国社会结构进行探索时的首创概念。费先生说:概念是我们认识事物的工具,书中每提出一个概念,就提供了一件工具,可以解释自身经历或道听途说现象的工具。读了一段文字,就要读者结合自身经历联想出大量的现象,从具体现象中去加深理解那些概念,“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作者简练的文字背后,是一个巨大的思考空间。

二是内容足够精彩,因而有不舍得读完的心理,才故意放慢速研读。作者在开篇即言: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视角,用“农村包围城市”的思路去理解中国社会,通过对作为基层的乡土社会的剖析来理解现代社会,无论是现代社会中留存的乡土成分,还是乡土社会中不曾有过的由陌生人组成的社会的新特征。其中在中国延续千年的乡土性对现代社会的影响最耐人寻味,正如费先生所说: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了。

从乡土社会理解中国,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最大收获,费先生提出和论证了的“差序格局”理论像是一把钥匙打开了中国社会格局的大门。在描述差序格局时,费先生说: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

书中还将差序格局与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相比较,从中映射出中西方两种截然不同的思维方式,可以帮助我们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站在乡土视角,由古及近、由下至上来看我们当下的中国社会,分析现象的本质,认识问题的根源,寻找进步的办法似乎都能找到突破口了。

第2篇:乡土中国读书报告800字5

夕阳西下,五六岁的小女孩拿着一个瓢,紧紧的跟在拎着水桶的爷爷后面,舀起一瓢水,浇在绿绿的叶片上,水混合着金色的阳光,缓缓流下。小女孩再蹦蹦跳跳的去舀一瓢水,继续轻轻的浇灌在下一株秧苗上……

这是我三十余年的生活里,每每想起都觉得温暖的回忆。这回忆里有中国人最离不开的土地,有温暖的夕阳,有前面引着路带着我走过沟壑的爷爷,还有那些待熟的秧苗,以及对成熟的果实的向往。

看《乡土中国》,最难忘的便是“乡土本色”。无论现在我在哪里,无论我生活在怎样的圈子,乡土才能给我最为温暖而安定的回忆。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而我,故土难离。

读大学之前,我没有想过我会到一个乘火车需要近30个小时才能抵达的城市读书。考研究生的时候,我没有想过毕业后我会到一个离家两千多公里的城市定居。

如今,我生活在一个小城,城市边缘有大片大片的耕地,一年四季各种农产品交替上市,人们总是津津乐道于本地出产的特色产品,说起的时候脸上就满是自豪。

冬天,冬笋破尖而出,挖出几颗,煎炒烹炸,任君选择。

春天,枝头上桃花烂漫,等着夏季的成熟与甜蜜。

夏天,杨梅、桃子、蜜梨、葡萄轮番登场,家家户户的餐桌上总是能看到他们的身影。

土地带给乡村人的满足,从餐桌上延伸到生活中,走亲访友时带的特产是熟人社会最常见的亲情友情交流方式。

土地带着乡村人的留恋,是无论距离故土多少公里,总有一碗菜让你马上能想起家乡。

随着网络时代的兴起,我们可以很容易的在网上下单买到各地特产,前不久我在网上订购了家乡特产红肠粉肠,欣喜的等着收货,切片,开吃,但又总觉得吃到的好像不是那个味道。

是的,我的家乡在美丽的哈尔滨,而现在我生活在几千里之外的浙江。再多好吃的海鲜水果也总是抵不过我对地三鲜锅包肉的想念,再多的美丽的风景也无法让我忘记家里午后的葡萄藤。

虽然我只在乡村生活过短暂的几年,但是故土难离,那些土地带给我的回忆总是无法忘记,那些回不去的地方,是故乡。(林小若)

第3篇: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000字

对于社会学的书籍,我没有很大的兴趣,但是当我读到《乡土中国》这本书时,我被深深的吸引了,他勾起了我的求知欲。通读《乡土中国》这本书,感触颇深。这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浓浓的乡土味的确是充满中国基层社会的,但是这种乡土味并不是城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响不知道往左还是往右的愚昧,而且经过证明,乡下人的学习能力并不比城里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和欲望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生活在农村,我们也知道,乡下人的生活的确离不开土。种地也的确是最为普通的谋生方法。土是乡下人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这是“土气”的一个重要特色,只有一群人在一个小地方,经过悠长的岁月,彼此都熟悉了,便因此而产生了信赖。正如费老所说的“陌生人对于婴孩的话是无法懂的,但是在做母亲的人听来都是清清楚楚,还能听出没有用字音表达的意思来。”这种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是最可靠的,因为这就是规矩。就像费老提到的孔子对于自己的学生因材施教,对待不同学生提出的同一问题,孔子总是能给出不同的答案。这是孔子基于对学生的了解,给出适合每一个人的答案。在我们社会的激速变迁中,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风俗来应付的。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但是我们的生活不能完全的排斥乡土气息,我们要做的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而不是一味的对“乡土气息”嗤之以鼻。

在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费老所讲的差序格局也真真切切的反映了中国社会的真实景象。一个人的家可以很小,小到只是自己和爸爸妈妈,一个人的家也可以很大,凡是可以扯上一点血缘关系的人都可以算作自家人。这种伸缩自如以我为中心的结构或许就是在《乡土中国》这本书里提到的最重要的概念差序结构。以血缘为纽带,如同石头投入水中的波纹,一层层波纹,一层层亲疏。群己、人我的界限就在这攀关系讲交情的社会关系中模糊了。我们一旦明白这个能放能收,能伸能缩的社会范围,我们可以明白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私的问题了。我常常觉得:“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这和西洋把权利和义务分得清清楚楚的社会,大异其趣。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是一种我所谓“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种格局和现代西洋的“团体格局”是不同的。但差序两个字也说明了,这种家庭结构不是混乱的,而是清晰、条理有秩序的。人伦这一儒家文化在中国古代文化中根深蒂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虽然中国的家庭的社会圈子可以推得很远,但始终免不了人伦差等的次序。从古代的臣子对皇上的忠诚,到延续至今儿女对父母的尽孝,人伦始终在发挥着作用,影响着传统道德观念。

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半个多世纪,但它折射出来的理论依然经久不衰。这样的经典读一遍收获是有限的,因此我还需要再多读几遍。(刘建)

第4篇:乡土中国读后感3000字

《乡土中国》是一部研究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与社会结构的社会学类作。

本书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理论上的概述和分析,作者也旁征博引,通过对中西方社会的比较,对中国古今社会的比较,还通过幽默形象化的语言,较为全面地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是了解中国和中国人的必读经典。

本书作者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也是我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费孝通先生。他曾任第七、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也曾任中国人民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还曾任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等多所大学教授。1980年获国际应用人类学会林诺夫斯基名誉奖,1981年获英国皇家人类学会赫胥黎奖章,1982年被选为英国伦敦大学经济政治学院荣誉院士,1988年获美国大英百科全书奖。其主要著作有《美国人的性格》《乡土中国》《江村经济》《生育制度》《中国乡绅》《中国文化的重建》等。

初次手捧此书,看着封面上的“乡土中国”四个大字,我印象中的乡土味便油然而生。

那是小时候爸爸下地回来后蹲在家门口的那块大石头上痛痛快快地一口气一口气地抽着的旱烟味儿。

那是妈妈忙里忙外忙得团团转时一边吩咐我们去一边玩,一边专心专意地坐在风箱前烧火做饭时烟囱里飘出的浓浓的炊烟味儿。

那是农忙时节跟随爸爸妈妈去田地里劳作时,他们在前面翻地犁地,我背着盛装着种子的小花布袋,在后面一、二、三地边数边把种子播下,被犁开的土地像小孩子张开的嘴巴,一颗颗种子顺应落下,一颗颗希望也由此茁壮地萌发时一家人的欢笑和着汗水的味儿,天地间弥漫着的清新湿润的泥土味儿......

读完此书第一章“乡土本色”后,我热着眼眶写下——

关于乡土,我首先能够想到乡音,乡民,乡情,土地,土生土长......

我想到了我们中国一直就是一个农业大国,而中国的农民一直就是一大群土生土长的人,他们一辈子守候着土地,呵护着土地,小心用心地侍弄着土地;在土地上耕种劳作,在土地上奋斗流汗,在土地上哭笑悲欢,;视土地为孩子,视土地为希望,视土地为生命。

所以,他们一如土地般宽厚、静默、仁慈,一如土地般孕育万物,大爱无声亦无痕。

他们坚强到可以忍受很多很多的苦难,割舍很多很多的喜爱,却惟独离不开土地。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他们叫乡人;一方水土厚实一种情,它们叫乡情;一方水土诞生一种语言,它们叫乡音;一方水土孕育一种文化,它们叫乡俗。

很小时就听过“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很小时就读过“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还有很多很多思乡思亲的诗......每次出远门,每每听到家乡话,便倍感亲切……

这所有的所有的情愁眼泪都是因为,他们曾经或者正在生长在同一片土地上,土地是他们心灵的归宿,是他们心灵的慰藉,使他们感到心安!

所以,中国是一个充满爱的国度,因为中国有一大群充满爱的农民,他们有情有意,对他们的根不离不弃。

我也生长在农村,小时候和亲爱的家人一起在田间土地嬉笑劳作的场面历历在目,让人回味无穷,留恋万般,还有爱我疼我的乡邻......

我想他们......

只是,后来,再读,再感受,我突然想到了一种现象,一个问题。

我所带的班级里,有四分之三以上的学生都属于留守儿童,他们的爸爸妈妈都在无奈中任由自家的土地荒芜,离开他们,丢下家中老人,独自出去外面打工挣钱。更可悲的是,家中老人逐渐丧失劳动能力,欲把自家土地无偿转包给别人耕种,甚至是国家对于农民所种的每亩土地给予补助,居然皆无人承包!无人愿意耕种!

农民辗转异地变成了农民工人,土地历经风雨却变成了荒漠沙地,长此以往,农民,土地,农作物,最原始的农耕农种工具和技术、方式何在?我们的后人们又将如何继承我们的老祖宗为我们遗留下来的宝贵的农民文化?

不过我又欣喜地发现,读了此书第十二章“血缘和地缘”之后,我对于刚才提到的现象和问题便有一点点茅塞顿开了......

我明白了所有出去打工的人们,在异地他乡和来自不同地方的人们构成了一种纯粹的地缘,而他们不论走得有多远,他们跟父辈,跟故乡的血缘都是割舍不断的。因此不论走到哪里,他们,还有我们,所有人的籍贯永远都得填清楚我们最古老的家的所在乡村,甚至要细化到某个生产大队。

我也明白了人们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转变。

整本书已读完许久,章章都记下了自己的粗浅的认识,有摘抄,有感动,也有感悟和启迪......可是合上书,却还是察觉头脑空空,纵观统筹整本书的阅读体会,我却无从下手。

因为自己很清楚,自己的学识有多么浅陋,尤其是对“社会”这样一个浩渺而宽泛的话题,自己就好比一个很年幼的孩童,在看一部很久远很古老的历史解说片,因为太少经历,所以对于里面的一些内容包括解说者的专业解说词,我实在是太难一一透悟!

只能跟随着内容,跟随着自己的心,让一些能够在突然间或者经过慢慢咀嚼消化后,能够让心间变得敞亮或者温暖的整体感觉流露于笔下,让自己得以悉数此书带给我的收获。

读罢此书,我真正读懂了乡村里的人们。懂得了他们平日里少言寡语,并不是因为他们脑子愚昧,而是因为他们在更多的时候习惯于在劳动中,在实践中,寻找生活的真谛和乐趣。或者还可以说他们乡邻之间总有一种无法割舍的乡情,他们更多的是面对面交流,语言亦如他们一般简洁、闲散、朴实,甚至不用语言表达,直接把所有的情感融进一个拥抱、一碗饭、一件衣服、一个手势......

坦荡、直率、包容、善良,这就是他们的大智若愚!

所以说文盲并不等于愚昧!

读罢此书,我明白了中国传统社会之所以稳定和谐,是因为在传统社会里,人们的生活靠的是是一套传统的办法,人们之间的社会交往靠的是礼节,而那些传统的办法和礼节都是祖祖辈辈遗留下来的最宝贵最安全最受用的规则。而传授这种规则的教育便是教化,而掌握这种教化权力的便是人们的师长。

所以,古人三字经里有“出则悌”,意思是逢着年长的人都得恭敬,顺服于这种权力。而最难得的便是,久而久之,这种恭敬和顺服便都成了自愿。这便是传统社会中的“长老”统治。

因为恭敬和顺从,人们便需要通过对自身的克制和制约,来规范自身的行为,这也正是乡土社会的本色。

这也让我联想到了,平时管理学生的时候,只有做到让学生对老师充分信任和尊重,他们才会自觉地做到对老师恭敬和顺从,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

一切贵在自觉!

读罢此书,我也不由得想起了我们的父亲和母亲,他们之间没有浪漫的卿卿我我的爱情,却有着相敬如宾的深情;没有太多言语,却有太多默契去各自承担家庭事务;没有太多的激情,却有太深的亲情!这便是乡土社会中的“男女有别”

读《书》诵《诗》,与古人居;读《诗》诵《书》,与古人谋。读《乡土中国》,让我沐浴在一种缓慢、宁静、温暖、祥和的古老的乡土气息中。

那些时候,大片的土地和大片的树林带给人们,也带给孩子们无限的希望和快乐!

那些时候,车马总是很慢,书信却总是很长,人们的思念更深,情更浓厚!

那些时候,人们时时约束,处处节俭,却总在内心最深处保持着对美好生活的好奇和期盼!

然而,社会不断发展,一切都终将会走向进步,惟愿乡土社会的种种弊端:落后、束缚,会随着越来越猛、越来越新的时代洪流得以荡涤,而那份最温暖最真诚的人与人之间的情谊却能够永不被冲淡,永不被泯灭!

而我也希望自己能够永远带着乡土的味道,前行在通往每一个明天的路上!(赵丽珍)

第5篇:乡土中国读后感2000字

本书收集的是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后期,费孝通先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的十四篇文章。此书略薄,正所谓浓缩的精华,先生用通俗易懂、高度概括、简洁明快的语言,为我们透彻地讲解了“乡村社会学”的内容。通览全书,可以感受到一股浓浓的、亲和力极强的“乡土气息”。跟随作者的脚步,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事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对现代社会仍然具有珍贵的价值,值得我们去学习借鉴。

一、特具的体系:比较视野下的乡土中国

在本书中,费孝通先生围绕“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的问题展开,将中国作为一个整体与西方现代社会进行对比,叙述中国乡土社会的特点。费老说:“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究竟什么是乡土社会?它是中国基层社会中“一种特具的体系”,这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生活的方方面面。费老在文中并没有没有明确指出乡土社会的概念,但是我们可以推测出,“生于斯、死于斯”,“终老是乡”的一种固定的“熟人”社会,并且具有强调血缘关系和伦理观念的特征就是乡土社会。费老讲了乡土社会的特征,其核心特征可以归纳为两点,潜在规则的礼治原则和作为外在形态的差序格局。这是中西方基层社会的最大区别。

二、社会性质:底色的“土”与本色的“乡”

在《乡土本色》中,费孝通先生开篇提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由此可见,“乡土性”是针对中国社会而言的,不单指乡村社会,还应包括中国传统的城镇。费老首先从人地关系的角度,把传统基层社会的“乡土本色”概括为“乡土性”。何为乡土性?乡土就是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土的本意是泥土,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因为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长期以往,增大了人对土地的粘附性。由于受到土地的束缚,人们安土重迁,过着生于斯,长与斯,死于斯的社会生活。接着作者指出人地关系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就是人与人在空间排序关系上的“孤立和隔膜”以及在时间上的“熟悉”,而人与人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缔结的生存状态,又直接构成了中国基层社会独特的习俗和生活方式的规定性。随着社会的发展,近百年来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交流方式、交往方式也发生了巨变。但是乡土社会的特征没有完全褪去,而是将“乡土性”的特点适应性的保留了下来。

三、社会交往:乡土社会中的语言与文字

《文字下乡》中主要讲在交流方式上,受西方社会影响下的现代社会和乡土社会的不同之处。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比如说“眉目传情”、“指石相证”,就抛开了比较间接的象征原料,而追求直接的会意。中国社会基层,有语言而无文字。在一个乡土社会中生活的人所需要记忆的范围和生活在现在都市的人是不同的。乡土社会的特点就是“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落叶归根”就可以解释乡土社会中生于斯死于斯的世代黏着性。不论在空间和时间得到格局上,这种乡土社会,在面对面的亲密接触中,在反复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的人们,并不是愚到字都不认得,而是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乡土社会是一个面对面的社会,有些话可以当面说明白,并不需要借助于文字,但并意味着不必推行文字下乡。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作为现代化工具的文字使得我们开始逐渐远离乡土社会。费孝通先生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也必须下乡。

费孝通先生的这一观点,可以拓展至文字下乡背后的乡村教育。时至今日,尽管乡村教育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教育资源不均衡的城乡空间分布,形塑起来的社会格局深刻影响着现代化进程中的乡村社会。而作为交流媒介的语言、文字,在信息技术的深刻影响下,业已引起社会交往的巨大变迁。这一变迁对城乡的影响深度存在何种差异?这一差异又将如何影响城乡间的社会结构?费孝通先生健在的话,也许也会思考这一问题。

四、社会结构:差序格局中的乡土中国

《差序格局》讲的是中西方社会关系、社会结构的不同之处。费老以西方现代社会为参照,把中国传统社会与西方社会在基本结构及各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比较,提出的“差序格局”这一本土概念。西方现代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可以被归纳为一种“团体格局”,就像“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在中国传统社会,“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关于差序格局和团体格局中费老所用的两个比喻,揭示出中国传统社会特点是一种规范特殊性、公私界限不明、社会关系等级化的伦理型交往。在西方现代社会中,每个人的人格是独立的、平等的、互惠的。团体格局中讲契约、法理,以契约信用和法律来判断行为的正当性,以法理保护社会公平公正。社会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在“团体格局”中,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

而差序格局中的道德体系出发点是以自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从己外推以构成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每一根绳子都被一种道德要素维持着。中国的法律和道德,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在现代社会中,差序格局依然存在,但也或多或少发生了变化。血缘、地缘关系弱化了,体现的更多是业缘关系。人们为了生计,一部分年轻人不得不背井离乡,加大了人口流动性,固定的“熟人”社会由于交流、联系的减少渐渐疏远。从乡村向大城市发展,造成了中国乡村的“空心化”,弱化了血缘和地缘的联系,业缘成为影响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因素,整个社会呈现一种松散的状态。

五、社会秩序:人治、礼治与法治

《礼法秩序》讲的是中、西方管理方式的区别。人们总是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人治”,而西方社会是“法治”。其实不然,中国传统的社会并不是“无法无天”的,乡土社会是一种“礼治”的社会。费老说:“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西方社会的“法治”并不是指法律本身能统治,能维持秩序,而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法律还得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依靠国家的权利来推行的。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

礼不同于“从外限制人”的法律,也不同于以舆论话语限制人的道德,而是一种由主动服膺于传统的行为构成的秩序;礼从内作用,但同时是外在于个体的社会秩序,也作为社会秩序从外作用于人,目的在于“克己”;礼治秩序在规模较小的乡土社会里可以满足人们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的需要,但现在社会要求规模更大的团体合作,此时,“礼治秩序”要过渡到“法治”。现代社会中,由于“熟人”社会渐渐过渡到“陌生人”社会,人们交往范围的扩大,交往复杂程度增大,导致人们之间的信任感弱化,必须依靠社会契约来作为和交往、合作的保障,所以法律制度也凸显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尊法、守法成为人们交往的准则,对人们也产生必不可少的制约。随着“依法治国”观念的深入,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渐提高,“法治”社会将更有利于现代社会的发展。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距今已是70多年了,当今的社会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政治制度、意识形态等都与费老那个年代大相径庭。重拾费老的《乡土中国》,深刻理解中国传统社会本质,才能更好地应对当今社会的变革与发展。

第6篇:乡土中国读书报告800字4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时,第一反应是——作为一个由五千年文明的国家孕育的子女,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书,值得我们去读。

文章开篇即提到“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说明中国从根本上讲是一个农业大国,而作为农民,自然而然的被视为“乡下人”,因为“乡下人”这个称呼,从褒义上来讲,它表示的是农民淳朴,忠厚,本心做人的性格:从贬义上讲,则带着几分蔑视,意味着农民的愚昧、木讷、迟钝、没见识、没文化、落后的常态。

中国封建社会时期,自己自足的小农经济是经济基础,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明,其实早就奠定了中国社会“乡土性”的文化基础。农民的生活离不开土地,自古以来,农业的发展是在土地的基础上。农民播种、耕田都要依靠土地。所有的农业都离不开土地,所以,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下人对于农业的无土栽培。同时也说明了土地对中国社会有重要意义。

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说明并阐述了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生活在一个狭小的圈子里,人们在生活上社会作业都是与一些熟人。这就意味着人与人是直接接触的。而作为文字,字是人与人之间间接接触的工具,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所以,在乡土社会这一熟人社会中,“文字”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人们喜于用语言表达和交流,所以文字下乡必定会受到一定阻碍。文字作为一种知识和经验的传播媒介,要在乡土社会中得到广泛使用,就必须要使文字渗透到乡土社会中。也就是现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

《乡土中国》这本著作反映了中国的实际状况,又是具有很强的理论深度的著作。在中国学术界,具有较大的影响。成为许多学者研究中国问题的必读书目。

回顾宋朝时著名的《清明上河图》,还原出来的中国乡土社会特有的“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祥和、安定的社会。而今,在党的领导下,老百姓的日子期盼更富足、祥和的社会生活更让人期待。全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主义价值观,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已成为新一代中国社会的必然发展方向!

第7篇:乡土中国读后感400字

近日,我有幸拜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本书是费孝通先生所作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费老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

全书下来,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乡土”二字。什么是乡土,这是费老在书开篇便着重讨论的问题。我们从泥土里来,也离不开泥土,所以我们常常用“土生土长”来形容一个人在本地方的成长历程,以及我们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风俗人情、道德家庭观、社会管理意识,都与土地有着无法分割的关系。我们都知道,农村是我们最基层之处,或许读懂了农村,便能理解传统中国,乡土里埋藏了中华民族的灵魂。但随着时代的变迁与发展,我们现今的中国乡土或非以往的中国乡土,时代发展之迅猛,不仅让乡土性的表面发生了变化,其更深层的地方也悄然改变。

无论社会如何发展,身处当下的我们都应该在深刻了解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结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正确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辩证地看待我国乡土性的过去与变迁,推动我国更好的迈步未来!(邹佳妮)

第8篇:《乡土中国》读后感800字

思修课的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几本社会研究学的书,我的眼球就被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所吸引了,费孝通先生在这本书中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各个方面分析、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和本色,他让我懂得了中国乡土社会有着太多的思想羁绊,人们固执地认为他们所在地社会很安定、美好,不愿意做出改变。

费孝通先生说种地的人搬不了地,长在土里的庄稼也行动不了,所以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像是半身插在了地里不流动。对于这句话我深有体会,我总想让我妈在闲暇时多出去走走,但她总不愿意,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在农村种地的人,不在家种地还能干什么。我想现在还有挺多人还在受着土地的束缚。

在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每个人都是在一个熟悉的社会里成长,没有陌生人。在经历了长期的共同生活,慢慢的衍生出了各种各样的规矩,“这不是见外了吗?”这是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听到的语句,这是出于一种对于熟悉的规矩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中国乡土社会的信用不是建立在契约之上的,而是建立在熟悉的规矩之上,如果社会的信用是建立在一种熟悉地规矩之上的,什么事都是约定俗成,这就跟我们现在说所的道德绑架有些类似,这对于我们要去建立一个信用社会和一个法治社会是很不利的。

还有些乡土社会里的规矩慢慢演变成了乡土社会里的传统,人们从上一代学到的知识不假思索就运用到自己的身上,周而复始,只知道到了什么时间该做什么样的事,只要方法有效就不必问原由,这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定性思维,思想的不到扩充,思想就局限在了一代传授给一代的思想之中,这是可悲。

不是说中国的乡土社会就是那样思想落后、固执不前,其实只是说中国乡土社会知识的匮乏。不过现在的乡土中国传媒工具的普及,乡土社会的思想较以前来看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还是有些固执的思想存在,我们要想社会能够全面的发展,我们什么东西都不能落下,一起进步、成长,我们才更容易去构建我们想要的社会。(苏燕清)

第9篇: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全书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向读者们展示了中国传统社会盘根错节的组织关系。本人有幸阅读了费老先生的作品,并有所感触,在这里分享给大家。

中国社会是具有乡土性的,作者在这里定义了土地的重要性,我们以农业为生。农民向土地索取生存所需,所以敬畏土地。农民聚集在一个空间内,无需具体的规范、原则,更习惯于通过超越语言地形式形成习惯,放在时间维度来看也就是礼俗。乡土社会是一个礼俗社会,是没有法律传统的,传统相比于现代社会更为重要。因为,乡土社会中社会变迁小,农人一年一度,周而复始。越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越值得保守。于是“言必尧舜”,好古是生活的保障。

从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程来看,可以说我们党很早就认识到了礼俗、好古的乡土社会特点。乡村之于革命,是革命的基础和动力;而革命之于乡村,则是千年乡村秩序和乡村生活的大颠覆。在革命的逻辑中,这种颠覆是历史的必然,合情合理;但在中国传统农民生活的逻辑中,则是对现有的信仰、原则和传统的背离或放弃。因此,现代革命进入乡村的最大问题,是农民能否有决心背离传统,亲近革命和接受革命的问题。这正如黄琨研究所发现的:“贫困并不是农民参加革命的唯一理由,革命农民固然出于对物质利益的渴求,但传统的价值判断和道义准则仍在考虑之列,革命所面临的风险也常使他们迈不出革命的脚步。”与通过暴力手段进行强行改造相比,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着人民的立场,保护着人民的利益,想人民所想,这样才成功地突破了这个千年传统所积淀出来的心理和精神的“防线”。而其秘诀在于:在努力使乡村成为现代革命的舞台,使农民成为现代革命的力量同时,也用现代革命的逻辑改变乡村,改变农民。简单地说,就是把革命动员与乡村的革命性改造有机结合起来,在乡村改造中动员农民;通过动员起来的农民实现乡村改造。(卓玮桓)

第10篇:《乡土中国》读书笔记2000字

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所讲的“乡村社会学“一课内容整理集结而成,是研究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重要代表作品之一。这本书的开篇《乡土本色》奠定了全书的基础。“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开篇第一句就说明了这本书是对中国乡土本色的一种探索。作者从”土“字入手,向我们展示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

乡土社会是充满着地方性的,无论是从时间上还是从空间上,作者多角度、多方面的向我们展示了乡土社会的本色。在乡下,种地是很常见的。人们依靠种地来解决生活来源同时也依靠种地来谋生,所以,乡下人是离不开泥土的。也正是因为这样,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所以我们经常会说到一个词“安土重迁”便是于此有着很大的关系。作者也在书中写到:“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农民,他们对自己的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这是他们世代生活的地方,又怎会轻易的离开。

我的家是在农村,所以我在很小的时候就跟着爸爸妈妈去地里干活了,也不能说是去干活,更大程度上是在地里玩耍,在田间地头里奔跑。在城市里生活的孩子的童年和在乡下的不同。我们会在地里捉蛐蛐、玩泥巴,有的时候还会为了捉一只蝴蝶在田里跑上一下午。当然,我最喜欢的就是和小伙伴们一起去爬山。乡下的孩子好像天生胆子大,我们会专挑最难走的路爬山。甚至有的时候,还会在遍布荆棘的草丛里穿来穿去。因为我们从小长在这里,对山有一种自然的亲近感,我们不怕迷路,甚至总是会热衷于去寻找一些自己从来没有走过的路,来一次探险。在这样的一种生活状态当中,我们是最亲近自然的,人与人之间的状态是最舒服的。无论是人与人之间还是人与自然之间,通过长时间的相处形成了一种默契,每个人之间都通过熟悉得到信任。这种信任不需明言,一个动作,甚至一个眼神,我们都可以捕捉到背后的真实意思。在我印象中,每次一有人家要盖房子的时候,总会有亲朋好友来帮着一起盖一下房子。不为别的,纯粹就是互相之间帮一下忙。而在这种淳朴的民风之中,信任是最常见的。

因为地理范围的制约,在乡村生活的人和在城市生活的人所用到的知识、经验是不一样的。“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这句话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当一个人遇到一些难题的时候,通常会选择去问一下村里年长的人。我们世代在这里生活,所需要的知识和经验都是一代又一代的人传下来的,经过了岁月的洗礼。正如费老先生在书中提到的:“时间的悠久是从谱系上说的,从每个人可能得到的经验说,却是同一方式的反复重演。”就像农业上的谚语一样,经过了一代代人的实践,总结成经验保存下来,那么后代的人直接用就可以了,不必知道这是如何来的,只要知道如何用就行了。

那么在这样的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之间用语言就可以传递出世代流传来的经验了,不需要用文字将这些经验记录下来。这也就是作者在书中提到的“这种乡土社会,在面对面的亲密接触中,在反复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的人们,并不是愚蠢到字都不认得,而是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生活中的需要。”因为乡村的这样的一种熟悉性、经验性,所以“在这种社会里,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了。”

在看到本书当中的《无诉》一篇时,使我印象深刻。在书中,作者提到“乡土中国是不需要法律的。”为什么会如此说呢?原因在于乡土社会在长期的发展过程当中形成了属于自己的一套规则。这套规则在代代相传中,慢慢发展成为约束人们行为的“礼”。因为人们之间的这种熟悉性,所以形成的这种规则在世世代代中流传下来便被认可。而这种礼是不需要去专门学习的,因为它已经融入到生活当中的方方面面。最常见的比如说尊老爱幼、待人和善等。一般在乡下每当有冲突发生时,人们很少会想起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在他们看来,一方面用“打官司”这样的一种方式所需要的成本是他们无法承受的,另一方面,受自古以来“恶诉”思想的和“以和为贵”的影响,他们是不愿意去“打官司”的。费孝通先生曾说,中国是一个熟人社会。在《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一本书中提到,法治是为陌生人社会而构建的,这样的社会是不存在长幼之分的,所以都可以为了权利而斗争,不会受到道德的桎梏。所以,在乡土社会当中,人们一般是不愿意通过“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通常会用“私了”。这时候,年长的人说的话往往会更被人们所信服。而在国家大力建设法治社会,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了解乡村社会的这一特性,对于我们建设法治中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此外,作者还在书中提到了“差序格局”即由亲属关系和地缘关系所决定的有差等的次序关系。“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关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正如作者在书中提到的,每个人都是他所在的范围的核心,就像把石子扔进水里一样,形成一圈圈的波纹推出去,这个人的影响也是在一圈圈的推出去,直至淡化。正是因为这样,这个圈子可以说有大有小,有的可以小到只在一个家庭,有的可以大到有一个庞大的组织体系。而这可以收缩的圈子通常会随着处于中心的人的势力的变化而变化,所以我们对于人情冷暖特别有感触。“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说的大抵如此。而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也可以很好的理解这个,比如亲属的远近。差序格局不仅是对中国乡土社会的这样的一种关系的写照,而且对于研究中国的乡土社会有着极大的影响。

乡土社会是不断变迁的,在现代化高速发展的这样的一个社会当中,如何更好地处理传统乡村与现代社会中之间的矛盾,对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所以,研读一下费老先生的这本书是很有必要的。(张晓娜)

第11篇:乡土中国读书报告800字1

很早便听说了费孝通先生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中国农村的主要特征,涵盖了人文环境、社会结构、权力结构等内容。为何要讨论中国的基层社会呢?值得注意的是,这本书初次出版于1948年,正处在我国从乡土社会转向现代化都市社会的过程中,同时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中西方的文化差异,并进行对比和解读。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也许我们现在生活在城市,但上一辈或上几辈定在农村生活过,因此乡土社会是我国的基层社会。正如书中所说,“因为只有直接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小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像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一般”。简单来说就是乡土社会人口流动性较小,村子里的人祖辈都生活在一处,彼此间很熟悉,甚至是亲戚。就连我这个生在城里的孩子,每次回老家见到任何一个人总能发现我们之间存在着某种亲戚关系。先辈的经验以及礼俗也得以通过语言流传下来,并不需要依附于文字。由此可见,乡土社会的特性决定了文字在乡下的非必要性,我们若是因为多识得几个字而沾沾自喜,那便是肤浅了。

……

其实一直以来有个问题困扰着我,为何我们的文化与西方文化相差如此之大?不敢说我从《乡土中国》中找到了确切答案,但确是汲取了一些想法。我们的乡土社会是依赖于农耕的,所以世世代代居住在同一片土地上,祖辈的礼仪文化通过一代代的言传身教得以延续。因为周围都是熟悉的人甚至亲戚,所以“面子”就显得很重要,也由此衍生出了礼俗。例如向别人借了钱,不仅要及时归还,还要再多送对方些东西以示感谢,否则便是失了礼数。这些礼俗也好,亦或是道德准则也好,可以说都是模糊的共识。并不需要法律的要求,每个人自出生就会从长辈那里了解到这些共识。所以我们可以说,社会格局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文化差异。

第12篇:费孝通简介

费孝通(1910.11.2-2005.4.24),江苏吴江(今苏州市吴江区)人,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费孝通先生长期从事社会学、人类学研究,著有《江村经济》、《禄村农田》、《生育制度》、《乡土中国》等。其中在其导师马林诺夫斯基指导下完成的博士论文《江村经济》,该书被誉为“人类学实地调查和理论工作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成为国际人类学界的经典之作。

人物生平:

费孝通,江苏吴江人。4岁进入母亲创办的蒙养院,开始接受正规教育。1928年入东吴大学,读完两年医学预科,因受当时革命思想影响,决定不再学医,而学社会科学。

1930年到北平入燕京大学社会学系,1933年毕业后,考入清华大学社会学及人类学系研究生,1935年公费留学前,偕同新婚妻子王同惠前往广西大瑶山进行调查,在调查时迷路受伤,王同惠出外寻求支援,不幸溺水身亡。伤愈后,回家乡农村休养时,进行了一次社会调查。1936年夏,费孝通去英国留学,1938年获伦敦大学研究院哲学博士学位,完成论文《江村经济》。

1938年回国后费孝通继续在内地农村开展社会调查。1944年费孝通访美国归来后不久,参加中国民主同盟,投身爱国民主运动,曾任清华大学教授,著作有《生育制度》、《乡土中国》及译文《文化论》、《人文类型》、《工业文明的社会问题》等。1955年到贵州进行民族识别,参加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1992年费孝通发表《行行重行行——乡镇发展论述》,收入自己80年代以来考察沿海乡镇企业的主要研究报告,就中国乡镇企业的发展及其在改革和国民经济中的位置提出了精辟的见解。

费孝通长期从事社会学研究,为社会学学科建设做出了许多奠基性的工作,是中国社会学的开创者之一,为社会学、人类学的一代宗师,1980年荣获国际应用人类学会的马林诺斯基荣誉奖,1981年荣获英国皇家人类学会的赫胥黎章,1987年荣获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奖。先后被聘为英国伦敦大学、伦敦经济学院荣誉院士,香港大学的文学博士。

2005年4月24日22时38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4岁。

主要作品介绍:

费孝通的早期调查报告以《江村经济》为代表,是第一期学术活动中最成熟的著作。第二期学术以理论总结为主,《生育制度》是理论探索的开端,也是一部承上启下的著作——是前期学术的总结、后期学术的开始,紧接其后的就是《乡土中国》。

1.《江村经济》

1936年,在吴文藻的安排下,费孝通前往伦敦追随马林诺夫斯基学习社会人类学。在去之前,他回到故乡一个叫“开弦弓”的村子进行了考察,搜集的资料带到英国,写成了博士论文,就是后来的《江村经济》。开弦弓——太湖东岸一个默默无闻的小村庄,它的一切从1936年改变,被誉为“中国农村的首选标本”而名扬海外。

学者郭大水通过与西方社会学早期经典名著的比较,认为费孝通教授的《江村经济》有两个重大突破。在理论上,它用社会变迁是昔今后三维一刻综合体的理论,融合了迪尔凯姆的“社会事实理论”和韦伯的“社会行动理论”,形成宏观社会惯例与微观人们意向性反应之间有机统一的社会学视角。这为证明社会学学科独立性和学科之间地位的平等性,提供了学理基础。在方法上,它用询问为主的实地调查方法,通过问与答的双向交流,直接地探寻“研究对象逻辑”,为建立“询问——建构——反馈”的社会科学研究路线及其方法论提供了实践范例。

同时,学者郭大水认为,《江村经济》对中国社会主要有三大历史性贡献:

第一,《江村经济》基于其研究视角的独立性,极好地表现了宏观团体性惯例与微观个人意向性反应相统一的理论自觉。这对克服社会学在多元范式幌子下的理论对象迷失和独立视角的模糊不清,具有历史性的贡献。

第二,《江村经济》继承了自然科学方法的基础,展现了社会学研究方法的科学特征,进一步发展了询问技术,从而使社会学研究的分类和解释工作,既具有自然科学的严密逻辑性,又具有发现对象规律的直接测量性。

第三,《江村经济》体现了费孝通教授的“价值中立”与“勇于担当”的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精神气质,体现了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之间的相互关系,表征了社会科学学者的社会责任。如果没有“勇于担当”的品格,进行研究是痛苦的,也不会做到价值中立,而会找寻各种理由去人为地挑选裁剪甚至编造数据资料。

2.《生育制度》

《生育制度》出版于1946年,是费孝通最为得意的著作之一,也是其前半生学术生涯的总结之作。这本书通过具有“费式特色”的叙述语言和研究方法,向人们展现了费孝通关于种族绵续的一整套制度的功能主义的分析,费孝通在实际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大量的实际案例,对“性爱—结婚—成家—生育”这一过程做出了独到的分析和解释。

《生育制度》一书从功能主义的角度出发,对婚姻、家庭、生育、社会结构进行了考察。首先,书中所论述的“生育制度”指的是“男女们结合成夫妇,生出孩子来,共同把孩子抚育成人的这一套活动”。由于“性不一定导致生育,生育不一定保障抚养”,简言之,人类的生物本能不能保障新社会成员的出生:而个人的生存依赖社会成员的分工合作,社会分工体系的正常运作则需要有足够数量和质量的社会成员。在这里,个人的需求的满足就和社会的新陈代谢联系起来,因此,“生育制度是人类种族延续的人为保障,为了维持种族延续和社会结构的完整性,人们结成婚姻关系来确保双系抚育的形成。”这种人为保障的形式就是规范化了的婚姻制度。由于社会具有基本的性别分工,对社会的适应必须能对性别分工有深入的了解,因此婚姻需是男女结合而成,这种双系抚育才能使新的社会成员在长期的熏习后更好地进入社会。为了使双系抚育能够长久稳定地实行,社会又用多种方式加强存在婚姻关系的男女间的联系,例如加强他们之间经济关联,神化婚姻之意义等等。

“家庭基本三角”是费孝通在本书中的重要创见。在家庭中,基本的三角由父母和子女构成,其中子女是那个关键的“第三点”。子女对家庭来说可谓是至关重要的,家庭的长久存续依赖亲子关系,家庭的基本三角即是构成社会的最小单位的基本结构。

3.《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出版于1947年,是费孝通在课堂讲稿的基础上整理而成的。从篇幅上看,不到百页,但它却涵盖了整个中国乡土社会文化的整体性考察,真正称得上是短小精悍的学术名著。全书基本上是理论的概括,所举实例个案也都精悍简洁,没有做过多的交代,在理论的周延和论证上都非常严密。可以看出,前期的田野调查给了作者学术的视野和自信,理论的准备也非常充分。

全书渗透着马氏的人文世界四分法的结构,首先理清乡土中国的物质基础,而后从功能论的角度考察在此基础上生发出来的文化性格,乡土生活中的语言沟通问题,人们的生活习惯和信仰,继而考察家族———乡土社会的组成结构,乡土社会的权力形式与运作等。在具体论述过程中,作者运用社区比较分析的思路,拿西方的社会团体与乡土社会的家庭进行对比,社会团体的群己权界公私分明,而中国家庭以自我为中心的差序结构,生发出公私不明的模糊状态等等。可以说作者通过考察理清了诸多乡土社会的问题,弄清了来由,还原乡土中国的本来面目。相比于带有浓厚感情色彩的乡土中国的模样,例如沈从文笔下那带有田园牧歌式满带乡愁味道的湘西,左派作家笔下地主欺压农民的人间地狱一般的存在,梁漱溟笔下那个温情脉脉的理想国。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更为理性客观,更接近乡土中国的本来面目,是我们了解乡土中国的一把金钥匙。

当下,费先生当年所描绘的乡土社会与我们已经渐行渐远,乡土社会上生长出来的文化也已支离破碎。如今的乡村到底是个什么样子,还有待当代社会人类学者去作实际的田野考察,才能切实知道。

总述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这句诗涵盖了费孝通崇高的人格和卓越的学术成果,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是其精神可以透过文字融通时间和空间,跨越学科界限,成为永恒的遗产。费孝通的一生,经历了中国社会的重大变迁,在他的身上,饱含着“天下大同”爱国主义的情怀。他的《乡土中国》让世界重新认识中国特殊的社会结构;他的《江村经济》让世界从不同角度定义中国的生产方式。他“行行重行行”,怀着一颗“志在富民”的仁心,推动了多个区域经济的布局和发展。他提出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已经成为政府和学术界定义中国民族关系史的核心理论框架。他提出的“文化自觉”理念、他对全球化时代中国国际地位的战略思考、他的“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和谐世界设想,都将指引着我们坚实地走向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我们现在追忆费孝通先生,在感慨其命运之坎坷与成就之卓著的同时,更要继承其优秀的学术传统,进一步推动社会科学学科的发展,让我们的知识能够在实践中得到应用,为社会、为人民做实事、做好事,这也是纪念费孝通先生的最好的方式。

第13篇: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1000字

最近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著作中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是当时农村社会的一个缩影。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通过阅读这本书,可以了解中国农村变迁之前的样貌。

本书一共十四篇,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利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深度剖析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

首先是乡土本色,“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个“乡土性”带有三方面特点:其一,“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其二,不流动性。其三,熟人社会。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村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的安稳生活,以至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的社会,这才是“乡土社会”“乡土”的原因。

接下来是文字下乡,“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社会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费先生说,文字是传情达意的工具,讲究文法、艺术,但是在面对面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必要的,存在着空间和时间上的间隔,在乡土社会中,人们的相处之间有着自己的“行话”,有着“无言胜似有言”的效果,乡土社会中的文盲体现了乡土社会的本质,乡下人是没有文字需要的。

在差序格局中,作者把当时的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就像捆火柴一样绑在一起,而中国则是家庭,就好比丢了一块石头在水里,荡出一层一层的波纹,具有伸缩的能力,有着“人情冷热、攀关系、讲交情”的特点,而西方的就是权力问题,作者说人和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个差序,也就是伦。

后面作者还讲到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在乡土中国中,长老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能是唯命是从。最后作者讲到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名实之间的距离随着社会变迁的快速发展而增加,但是在乡土社会中变迁的速率是很慢的。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断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的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90后的我没有经历中国传统社会,对中国的一些独特现象不了解,《乡土中国》帮助我对中国的传统乡村社会有了一定的了解。(刘慧洁)

第14篇:《乡土中国》读后感600字

大家就是大家,这么谦逊,这么年轻的时候为讲课写的稿子都能成书,还是经典的社会学启蒙书籍,真是让人再次感慨:自古英雄出少年

对于书里面讲的差序格局代表什么,具体如何推理的还是有点不理解。我觉得中国人还是很讲究天下为公的,对民族大义这类的道德感还是很强烈的啊,总之就是不太理解为什么用这一套理论解释为什么中国人经常公和私不分,界限模糊。这不是后面一章讲“系维着私人的道德”里应该讲解的吗?

对于中国的婚姻关系讲的很对,就是干事业型的,男女结合为的是传承血脉,抚育子女,而感情的波动对稳定婚姻关系不利。所以当我们现在也学着让理解和亲密关系成为婚姻的基础时,离婚率越来越高。这种变化到底给个人带来的幸福更多还是不幸更多呢?其实很难讲,太复杂了,每个人所拥有的资源不同,也决定了新的变化对他个人是更幸福还是更不幸。

时代的潮流永不停歇,个人为了活的更好只能适应,而且还不能适应的太慢,不然就会被时代的车轮压过!

这个快速变化的时代,虽然乡土社会残留的特质还在中国依旧强大,但也继续在走向衰退,这证明了文化基因和传统的强大惯性,也说明我们终究会创造新的传统来应对这个陌生人的现代社会。

乡土中国代表着中国的传统社会,这是我们文化的起源,那是一个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农社会,社会结构变化很小,人们根据上一代的经验就可以活的很好,老人也有了长老的地位。可怜以后的老人真的是没什么用处了吧,我们的孝文化还能传承下去吗?

第15篇:《乡土中国》读后感4000字

费孝通先生在此书开篇第一句就言明:“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正是希望通过《乡土中国》一书来探讨回答:“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法国社会学家孔德曾经说过:“凡在上级的必然以下级为基础,因此也可以用下级来解释上级。”农村是整个中国的基层,中国现存与新兴的很多阶层都是从农村分化出去的,因此研究乡村问题对于我国现在以及未来的发展都十分重要。

什么是“乡土”,这是费孝通先生在全书开篇就着重讨论的问题,在费孝通先生看来“泥土”是与我们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格分不开的,正是土地塑造了中国几千年的荣光,但也是土地束缚了我们向上飞的翅膀。在乡土社会里,“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是生活的常态,一块能用脚步丈量其长短的土地,可能就黏着一个家庭几代人的一生。固定的生活模式、熟悉的生活人群、不流动的生存空间、在各自孤立的社会圈子中形成了的“熟人社会”,是一种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乡土社会中的每一个人从长大到死亡都是在一个熟悉的圈子里,人们从熟悉得到信任和安全感,契约与法律在乡土社会中反而成了多余之物,因为维系着乡土间信任关系的是一种由熟悉而带来的可靠性,但这种“约定俗成”却往往格格不入于当下这个由陌生人所组成的社会。

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之中,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则是变态,哪怕是被迫离家迁徙,乡土社会的“根”还是不变的,他们就像被风吹出去的种子一样,在落地生根以后,仍然会在新的村落中延续旧的习惯。

在乡土社会之中,文字也是多余的,但这并不意味这乡土社会没有文化,更不意味着乡下人是“愚”的。在乡土社会的人们更加重视文字的有用性。我们对文字的定义是:记录思想,交流思想,承载语言的图像与符号。但是乡土社会是一种“面对面社群”。相对狭窄的人际交流结构与封闭式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得乡土文化只需要横向之间或者纵向几代人之间经验上的传习,而文字却是因为人们在传情达意的过程中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阻隔的限制而产生的,归根到底,中国的文字并不是在基层中发生的。乡土社会是一种近乎于“重复”的社会,在这种社会中单凭语言已经足够传递世代的经验。词不一定要文,中国古代的劳动者并不是缺乏创造力的,以《诗经》为例,《诗经》的风部集合了各地民歌,其中就包括最脍炙人口的《蒹葭》、《关雎》、《桃夭》等等,这些民歌在乡间口口相传,但若无尹吉甫采集、孔子编订,可能这些名篇就难以传世。在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中,文字的实用性会大打折扣,因此在我们初步推行文字下乡的过程中会遇到困难也就成为能够预料的事情了。

在费孝通先生看来,中国人“私”的毛病也是有章可循的。费孝通先生运用社会结构分析法,提出了差序格局的概念。在差序格局中,每个人都是以“己”为中心来结成社会关系网络的,但是这个网络的大小并不是固定的,而是具有伸缩能力的,《增广贤文》里曾言:“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正体现了这个社会圈子会因为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变化的特点。书中以《红楼梦》中的贾府为例子:在贾府鼎盛之时,只要沾亲带故之人都可以包容进这个圈子,但到了风雨飘摇之时,便树倒猢狲散,缩成一团了。圈子的大小与“血缘”、“地缘”、“经济水平”、“政治地位”、“知识文化”水平都休戚相关,在这种由一个个社会圈子所组成的社会之中,群己的界限就模糊了,公私的范围也就有了相对性,“克己”也就成了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德行。

若是追寻其中所包含的文化渊源那么与其相对应的并不只是讲究“为我”与“贵己”的杨朱学派,也包括讲究“推己及人”的儒家。中国的传统思想中,充满着一种自我主义的价值观,儒家讲究的从“身”到“家”到“国”再到“天下”这是一种循序渐进的推论,如同水波涟漪逐渐扩大,但是究其根本一切的开端都是以“己”为核心的。与主张“兼爱”的墨家不同,在儒家的道德体系中是“爱有差等”的,一切的道德体系都是以差序格局为中心。“克己复礼”与“修身为本”也就成了差序格局中的道德体系出发点,团体道德的观念的缺乏,就导致中国人的道德观念中往往缺少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概括性,其价值标准都要基于差序人伦和亲疏远近而定,道德和法律都会有一定程度的伸缩性。这就形成了我们常说的“人情社会”。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中国人强调“人脉”与“关系”的重要性。

在家庭方面,西方社会的家庭有明显的团体界限,是一种以夫妻为主轴的团体性社群,其主要功能就是生育,而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之中,却体现着一种很强的差序格局,中国的家是一种事业组织,其组织的大小是以事业的大小为依据的,在结构上呈现一种以父子或婆媳为主轴的单系差序格局,在这种事业型组织中,感情就成为了效率的阻隔,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等都是对家庭纪律的维系,这种负责与服从关系,就成为了事业社群的特点,夫妻之间的关系更像是合作伙伴,情投意合并不是男女结合的首义。在乡土社会中,一切足以引起破坏秩序的力量都会被遏制,夫妻之间的感情淡漠,男女两性之间的相隔也就在所难免了。

在解释如何维持差序的熟人社会正常运转之时,费孝通先生提出了“礼治”的概念,“礼治”既不同于“人治”也不同于“法治”,礼指的是社会公认的合式的行为规范,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在乡土社会中的人能够沿着前人的脚印行走,传统的办法与经验足以应对当前出现的问题,人们对于传统往往心怀敬畏之感,哪怕是一国之君也要讲究敬天法祖,效仿祖宗之法做人办事,并常常要出席各种仪式性的活动来表现自己的“富于好礼”。

在“无讼”一章中,费孝通先生解释了为什么法治难以下乡。在乡土社会中理想的礼治模式是一种“无讼”的状态,即每个人都守规矩,不需要外在的监督。打官司是一件羞耻的事情,如果有官司要打,那就意味着有人破坏了传统规矩,意味着当地的教化不够,“各打五十大板”的处理方式在传统诉讼中并不少见,在乡土社会中,判案的教化的意义重于明辨是非,更多的是要达到一种“以儆效尤”的目的。同时“合情合理”也比“合法”更能被接受,抽象的礼治秩序取代了法律,判断是非的标准是“善”和“恶”而不是“合法”或“非法”。在处理难以分辨的案子时,名官海瑞曾经提出过:“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这也显示了乡土社会中所包含着的伦理观念。但这与现代司法体系中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相距甚远,在传统差序格局中,并不承认有一种可以施行于一切人的统一原则,而现行法律却强调平等主义。因此在推行法律下乡的过程中,就出现了一些负面效应,即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却不能有效建立起当代法治秩序,既冲击了旧有的道德观念与“长老”权威,又让一些心怀不轨者有了可乘之机,钻了法律的漏子。

乡土社会中所存在的长老权力是属于教化权力。费孝通先生在“无为政治”与“长老统治”中共提到了四种权力:横暴权力在社会冲突中产生,同意权力在社会合作中产生,教化权力在社会继替中产生,时势权力在社会变迁中产生。

横暴权力是一种霸道的权力,往往是属于一国君主或者战争中的胜利一方,但乡土社会的小农经济难以滋生强健的帝国,农业的剩余价值低,越是雄才大略的君主就越有可能产生暴政。例如,隋炀帝开凿大运河,从长远来看,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这个政绩却给当时的隋朝人民带来了深重的苦难,缺乏储蓄的农业经济承受不了巨大的工程项目,频仍的对外战争也会掏空国家的家底,因此为了皇权的长久维持,一种“无为而治”的思想就限制了横暴权力的发展。人们都更多的主张将关乎乡土社会中人民切身利益的公事交给同意权力去做,但是同意权力产生于发达的社会分工与合作体系,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缺乏分工的需要,而最后一种的时势权力则是出现于社会极大变迁动荡之中的,普通的乡土社会中既不需要也不希望有太多“乱世英雄”的出现,因此在社会继替的过程中产生的这种既非横暴又非同意的教化权力就成为了最适应于乡土社会的一种权力。被教化者没有选择的余地,他被迫进入这个规定好了的世界。这种权力是文化性的权力,是一种教化的过程。在这种权力在从亲子之间扩大到成人之间需要一种稳定的文化环境,稳定的文化是传统的保证。而乡土社会正巧是一个变动缓慢的社会,在这种缺乏变动的社会之中,长幼之间就发生了社会的差序,德高望重的长老在很大程度上就能代表着权威,这种长幼之序也点出中国亲属制社会的基本原则。

同时,在这种不流动的亲属社会中,血缘关系就在这个重视身份的社会中显得尤为重要。血缘作为一种不能选择的稳定力量,能够保证乡土社会在一代又一代的承继中延续发展。在乡土社会中地缘关系也是依附于血缘关系而存在,即使出现了区位上的分裂,也阻隔不了人们骨子里的血脉相连,我们的祖籍就像是一种血缘的空间投影,即使少小就离家远行也不能认他乡作故乡。在他乡里扎根总是困难的,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要有土地,二是要与当地村民通婚,不然就只能算作寄居这里的一个“外客”,哪怕几代都居住于此,但却也只能算作“客居”。

亲密的血缘关系往往限制着很多社会活动,在这个限制了竞争与冲突的社会中,商业很难发展。亲密社群中相互欠人情是一种表示亲昵的手段,人们之间的交易更多的是通过“馈赠”的方式来完成。在乡土社会中的人们宁愿走到十几里之外的集市进行交易,也不愿意与邻居进行交易买卖,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在发达的社会中,在更大的城镇,与陌生人相处也成了生活的重要课题,单靠人情维持的社会就被打破了,契约精神也就产生了,理性也就压过感性成为了现代社会的特性。

自新中国建立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绵延几千年的传统农业社会在短短不到百年间遭遇风云激变,但是基于农民与农业生产生活的需要而形成的各种“习俗”和“人际关系”却仍根植于中国现代社会之中,所以要研究中国人的“国民性”就必须要从根基出发,从中国的乡土社会出发,这本书给了我很大启示。

马克思曾经说过:“它(西方资本主义)正在按照它自己的面貌来为自己构建一个新世界。”现如今的中国正在积极融入这个时代,但是任何文化都有其自身的稳定性,在社会飞速发展的现代,风俗习惯等精神文化层面的演变往往要慢于物质文化层面的改变,我们应该要正视社会变迁过程中存在着的文化滞后问题,但这种文化滞后并不等于“中国人的劣根性”。

“麻木、冷漠、自私”似乎成为了旧时代中国人身上撕不下来的刻板标签,但是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里探讨的问题如:中国人为什么如此重视礼法、为什么讲究落叶归根、为什么讲究长幼有序、为什么故土难离、为什么“私”、为什么乡村文字工作落后、为什么法治落后、为什么在乡土社会里“皇权”却成了挂名的权力…却挖掘了形成所谓“中国性格”的深层原因。(赵国栋)

第16篇:乡土中国读后感1000字

当下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城镇化进程日益加快。借这篇报告的写作之机,我想就寒假返乡的所见所闻和《乡土中国》的阅读理解,对这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差序格局”是费孝通先生针对中国乡土社会结构与西方社会提出的新概念。中国的乡土社会的乡土性、不流动性和地方性,造就了由私人社会关系远近决定社会范围的独特社会结构,进而衍生出了因时因地富于伸缩的社会范围。

然而,在城镇化刻不容缓,乡村边界一退再退的今天,“差序格局”的产生原因——取资于土地的传统农业社会已近不复存在,更多的是没有土地、转向现代社会谋生的“新农民”。

同时,现代法治社会对传统乡土的侵蚀也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最典型的例子即为“长老政治”的趋于败落。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这么说:绵延数千年的“差序格局”是否也随之消失净尽了呢?

答案是否定的。他们仍然聚村而居,垦地种菜,生活并未因远离土地发生较大改变。我返乡后的经历或许可以为此做出一定解释。

本次春节撞上新冠肺炎疫情,作为外地返乡人员的我自然在回家路上遭遇了一定的困难,而其中又以在门禁上发生的一系列琐事最具典型性。

我所居住的商品房小区主要为回迁的原李家壕村村民,我祖父母所居住的另一个小区则主要由我所隶属的原红庙坡村民构成。问题就出在我出于必要往返于两个小区之间的时候。

我首次返回小区时被保安拦下,签了一份居家隔离承诺书并测了体温,确认无明显症状后居家隔离十四天,顺利拿到出门条。但在我持有出门条和身份证的前提下,保安仍然拒绝放行并与我发生争执,说什么都不肯放我——这个对他而言完完全全的陌生人——出村。此时,我在这个小区居住已久的姑姑为我解了围:她认出了我,并向保安确认了我的身份。保安顺利放行。

而在另一小区,保安认得我,因而简单查看出门条之后就爽快地挥手放行。同样的剧情发生在两天之后我出门买菜时,不过这次的关键人物换成了同样认识我的另一位村民。

这很有趣:一个试图进入社群的陌生人,会因为不熟识而被排斥,但在另一成员确认他处在以自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里后,又能被迅速接受——这实际上是社会关系的绵延。如同两个石块投入水中泛起的涟漪,本就不甚清晰的界限被迅速模糊、抹平,两个以个人为中心,社会关系为主线的社群自然而然地在同一点相交。

关于我和保安之间产生的纠纷,其实可以用差序格局下的伸缩性来作出解释:规矩既然可宽可严,那么自然应有作出伸缩的标准:这标准就是社会关系的远近,往往以血缘、业缘、地缘三大关系为限。远到“一表三千里”,近到父系一方的祖父母,都可以划归血缘;业缘和地缘的边界则更加模糊。

这实际上可以作为“差序格局”仍然存在的又一证据——这就是扎根实际研究的理论魅力。即使时移世易,但经典不会蒙尘:它永远历久而弥新。(马颖博)

第17篇:读《乡土中国》有感1000字

《乡土中国》共分为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等共十四篇,经过我两个星期的阅读,已经对前三章有了一定的理解,感受到了中国浓厚的乡土文化,对中国乡土社会有了基本的了解,也认识到那些世世代代生活在农村的人的一些特质,下面我就针对阅读后的感受做一个简单的综述。

一、开篇,费先生便提出“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认为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才是中国社会的根基,说乡下人“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乡下人以种地为生,生于斯长与斯。中原人到了草原上依旧要锄地播种,不管天气如何还要试着种地,想家时可以带一捧家乡的泥土煮汤喝,“土”是他们的命根,又讲“村里的人过去什么姓,现在还是那些姓,不太变动”。土地是固定的,不流动的,而这种不流动表现在人与人身上,就是乡土社会中农民聚村而居。

由于他们聚村而居,彼此之间相互熟悉,即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人与人之间信用的维持依靠的不是法律,而是人情。“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文中提到了两种不同的社会,“有机的团结”即礼俗社会,“机械的团结”即法律社会,说到“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法产生的,而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特性注定了他们彼此特殊的交流环境。

二、文字下乡。“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先生认为这句话是有问题的,认为这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正如城里人到了乡下连狗都不会赶是一样的,有人说乡下人愚是因他们不识字,是文盲,但如果一个人没有机会学习,怎么能说他学习能力不如别人呢?

语言本质上是一种象征体质,文字更是,在人与人无法直接接触到的情况下用文字来传递信息。“乡土社会”中的人是在熟人里长大的,他们天天见面,面对面接触,不需要文字也能在这种社会里生活的很好。费先生说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会,有话可以当面说明白,不必求助于文字,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因此文盲并非因为愚,而是因为乡土社会的本质。

三、再论文字下乡。上篇从空间维度讲述乡土社会是“面对面”的社会,因此不需要文字,而本篇着眼于时间格局。认为只有当生活发生变化时,感到记忆不够时才需要借助外在工具即文字,而乡土社会不流动性强,缺乏变化,因此从时间格局来看,乡土社会也没有文字需求。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所讲的中国传统的乡村生活正是我小时候所切身经历的,就是一个人情社会,在乡村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举办红白喜事,同村甚至邻村关系要好的大家都会提前帮忙,这次你帮我,下次你家有事我又来帮你。总之,这本书读起来让我很有代入感,将学术与生活紧密联系在了一起。(付卫萌)

第18篇:乡土中国读书报告800字2

《乡土中国》向我们介绍了中国乡土社会的一些基本特点,论述了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们从泥土里来,也离不开泥土。以及中国人的人际关系,道德观念,家庭观念,管理意识,都与那一方泥土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它从中国乡土社会出发,透过重重叠叠的表象挖掘其所蕴含的规律。

作者费孝通开篇以乡土本色为题,简要地介绍了乡土社会的基本特征。他认为中国社会基本上属于乡土社会,是乡土性的。以土地为本的乡土社会世代定居是常态,即使有时迫不得已变动,最终也会恢复旧有的生产秩序。人们在熟悉的环境中长大,他们的行为由世代相传的社会习俗指导着。在这种社会里,语言足够传递世代的经验,甚至连语言都并不是传情达意的唯一象征体系。

在分析乡土社会秩序何以维持的基础上,费孝通从更深的政治层面和精神层面进一步剖析了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他把权力划分为四种类型,即社会冲突中发生的横暴权力,社会合作中发生的同意权力,社会继替中发生的长老权力以及社会急剧变迁中发生的时势权力。这四种权力所构成的权力体系在费孝通的笔下仍未得到清晰的定义。在乡土社会中,既有不民主的横暴权力,属于专制的,也有民主的同意权力,属于社会合作的,类似于民主协商。横暴权力的起源是“尖锐的社会冲突”,体现为“权力在社会不同团体或阶层间主从的形态中。政府、国家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利用公权力对被统治者进行强有力的控制”,其目的是“为了维系其合法地位,维持国内政局”。同意权力的目的就是“在保证原则的前提下尽力达成社会共识”,于是法律或类似的成文体系便出现了。同意权力所起到的最佳效果,便是人们遵从法律法规的原则,恪守契约精神。而乡土社会中存在着一种介于横暴权力与同意权力之间另一种权力——“长老权力”。它的表现形式往往体现为“教化”,即以一种长辈对晚辈教导的方式进行乡村伦理的规范。

第19篇:乡土中国读书报告800字3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的社会学著作之一,代表了费孝通先生早期社会学研究生涯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社会学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它把社会作为—个整体,综合研究社会现象各方面的关系和其发展变化,包括人们对人际关系的知识和理论。它最根本的任务是解决一个生在社会里的人,怎样学会做人的问题。这是对社会学高度和本质的概括。

书中开篇提到中国社会基础是乡土性的,对于为何是乡土性,费先生举例娓娓道来,书中多次提到乡土本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小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像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一般。土里土气,我们再熟悉不过的词语,现代人更倾向于将该词作为贬义词,土里土气却道出我们祖祖辈辈的农耕生活,中华民族更倾向于扎根于泥土,是与泥土无法分离的民族。

费先生在后面介绍到语言文字在一个无比熟悉的环境里不满足于获得的认同感而想要逃离,逃离语言的束缚也是一个部分。语言是一种表达的工具,但并不完善,有时它无法准确表达我们的情感,也许在此时,“无言胜有言”。书中有一个例子,费先生出国时,祖母给他带了一包灶土,治水土不服。让我体会到什么是暖暖的乡土。

书中最为印象深刻的是差序格局,费先生谈到:“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这也为理解中国传统社会中的人伦奠定了基础,人伦中“伦”是指人与人的关系如水波纹,有差序,伦是有差等的次序。也体现孔子所提的以德报怨,以德报德的差序层次。这也是一个能放能收,能伸能缩的社会范围。

书中将中国传统社会与西洋社会进行对比,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让我们更加深入了解我们传统社会中的差序格局。因为该书,第一次对日常熟悉的社会现象进行根源性思考,体会到中国乡村的无穷魅力。

第20篇:读《乡土中国》有感800字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阅读完这本书,说实话,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懵。各种新的学术名词如潮水般涌来,没有太多的乡土经历,也没有情感共鸣,只能硬着头皮看。

才开始的进度是十分缓慢的,基本上一个小时磨一到两页都是常态,搜索生僻名词,进行简化备注,理解和比对,最后一章看完了,还要合起来梳理一遍。每一篇,都是精彩的阅读理解,每一字每一句,都是费老先生的呕心沥血,“锱铢必较”。

首先,什么是“乡土中国”?我的理解是——民以食为天。不管是历史的延续,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农耕文明的传承,还是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孕育出的多样性生命,都绵延流淌着中华儿女对这片黄土地的热爱与眷念,或是那“剪不断”的乡愁……简单来说,我想,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

当一棵大树即将枯萎,一颗新的种子又会破土而生,而那洗尽铅华的大树便也会“返璞归真”。就像马尔克斯写《百年孤独》,用一个小小的村庄来讲述一段灿烂恢宏的历史,这都离不开他对拉美故土炽热的深沉的爱。

生于何地,心总在何处。根在人心里早早埋下了魂,人回归的是心,浮心无处寻,但总会有归地。

“一次去,一场沧桑,失乡的人是不该去拾乡的,如果你心里还有情,眼底尚有泪,那么故乡不会只是地理书上的一个名词。”三毛虽然看似漂泊在大漠,但她的内心却比谁都要安定。

动物的意识中是没有过去和未来的,它们只生活在现在。而人生活在一个延续的历史中,不仅是个人的延续,也是代与代之间的延续,乡土之情,正是人类的伟大之处。

土地给了我们太多,而现在,它想归根了。沧海桑田,高楼大厦,“钢筋城市”中,劳动号子消失殆尽,泥土的清香逐渐远去,农耕情怀被戳破了一道口子……而土地,睡进了厚厚的混凝土里,冰冷县城没有了呼吸,“乡土”成了爷爷奶奶的梦境,变成了孩子们的想象。

“花开彼岸本无岸,魂落忘川犹在川,醉里不知烟波浩,梦中依稀灯火寒。”我们依旧生活在这片土地,只要根在,情就会在。若这世上再没乡土,但我们还在,我们的记忆还在,我们可以歌颂,我们可以传承,我们可以让这乡土绵延不绝。我想,土地会笑的吧。

“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王艺淋)

第21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这是一个矛盾的社会。

工作之前我生活在区县,后来就来到了主城。我小学生活在农村,中学整个村被拆迁到城乡结合部,出去读四年大学回来发现家里成了城市中心的棚户区,我亲眼目睹了整个城镇化的进程。

费孝通在乡土本色一篇中写道:在我们社会的急速变迁中,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从现在的流行语“土豪”、“土鳖”也可以看出土这个词多少带有贬义的色彩。世世代代农耕文明所依赖的土为什么现在带有了贬义?

前两天凌晨十二点多,我住的小区的一楼那家和顶楼那家吵起来了。一楼那家将公共绿化的小树苗拔了,把两个平方左右的公共区域并在了自己花园里面,准备种菜,顶楼这家大半夜下楼准备挖点绿化里的土上去种点什么,被底楼的女主人看见了,两人据理力争,一个人说这是公共绿化,一个人说这是她开垦出来的。吵得整个小区的人都探出窗围观。第二天微信群里有不少人不约而同地对底楼那家口诛笔伐。

可是难道顶楼的那家去挖公共绿化就是对的吗?

群起而攻之倒也不至于,并不能说底楼有多大的错,这件事倒深刻反映了中国人的乡土性——无论走到什么地方都想要挖点土种点菜。倒不是为了省钱,至于你要说他侵占了公共空间,他可能就会说你也可以侵占。

这说明在农村的规则并没有城市的规则那么界限清晰。

费孝通在无讼一篇写道: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成了内在的习惯。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利,而是在身内的良心。每个人知礼是责任,社会假定每个人是知礼的,至少社会要使每个人知礼。所以子不教成了父之过。

的确,在农村你偷了别人的腊肠别人也就骂一上午,骂得到处都知道,而大家都比较迷信,受不了诅咒,所以很少有人去偷别人的。而在城市里,你要是偷了别人的腊肠,别人就要报警。在城市里有明确的规则,很多农村的人从小就习惯了乡土性的规则,要适应城市规则的确不容易。

另外,这也反映了这部分人对城市化的不信任,认为城市里的蔬菜都不是有机的,都是农药堆出来的。而在乡土社会中,费孝通认为血缘和地缘让人与人之间充满了信任。现在人们进入陌生的城市,什么都是陌生的,不再讲血缘和地缘,而是讲契约讲法律。

可是,这中间就出现了矛盾,一方面,人们或从言语上更甚者或从行动上体现了对乡土的嫌弃。这或许是因为人们在社会中向上流动时,为了摆脱或者掩盖自身的乡土性而作出的潜意识的改变。另一方面,人们又从言语以及行动上体现出对乡土生活的向往,大家喜欢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喜欢无拘无束的田园生活,也喜欢梭罗的瓦尔登湖,甚至行动上在农村在山野兴建别墅。人们为了得到城市里的现代化服务放弃了很多自由,可是无时无刻不向往乡土社会的自由。

费孝通在差序格局一篇写道: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

这就是差序格局,具有很强的伸缩性。费孝通认为差序格局里个人权利或者势力越大,波纹就越远,每个人对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波纹往外人们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庭,为了家庭可以牺牲党,这是一种私德,但是人们不会承认,他也可以说他为了小团体牺牲大团体是为公的,而波纹向里也可以成立,人们为了国家可以牺牲家族,为了家族可以牺牲自己,这是公德。乡土社会里公德和私德没有明确的界限。而欧美则是团体格局,大家在社会中都是一样的分子,家族意识淡薄,然后大家组成各种各样的团体,信奉天主教东正教犹太教等,这种社会就没有私德和公德,只有契约和法律,社会的利益总是为了每个人,不然就会闹革命。

这种格局不仅在以前存在,也影响着这个社会。很多人为了私德牺牲公德,为了家族牺牲社会的利益,权利越大波纹越大,绝对的权利滋生绝对的腐败。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和四五十岁的人吃饭,人们问到你姓什么的时候,假如你俩同姓,他就会问你是哪个辈份的,然后一推族谱,或许你还是他长辈。从这些现象中可以看出他们喜欢自己的波纹越来越大。

可是到了年轻一代,人们接受了很好的教育,法律制度更加完善,这种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开始弱化,人们清楚地划分出公和私。而且,城市化让每个人都很分散,大家不再讲家族讲姓氏讲血缘讲地缘,大家都是陌生人,不再以自我为中心,不再有想扩大波纹的欲望,只想认识几个灵魂共鸣的知己,社会变得原子化。此外,互联网+物流经济催生了新的宅经济,人们只接受固有的社会联系,花很多的时间在家和网络上,人与人之间缺少联系,变得淡漠。

这是我想说的第二个矛盾,在社会剧烈变迁的过程中,老一辈掌握着很大一部分权利和财富,按差序格局生活;年轻一辈受到现代化思想的影响,脱离了差序格局,与老一辈人产生代沟,资源的流动性变差。问题就在于离散化的年轻一代如何和差序分得很清楚的老一代完成交接。

费孝通在家族和男女有别里写道: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在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不肯像一样人一般的在表面上流露。从社会关系上说感情是具有破坏和创造作用的。感情的激动改变了原有的关系。如果要维持固定的社会关系,就得避免感情的激动。其实,感情的淡漠是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示。为了秩序的维持,一切足以引起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遏制着。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

这就解释了现在离婚率为什么越来越高。现代社会的人更在意男女之间的沟通,沟通就容易导致激动,激动导致冲突,冲突容易导致摆脱束缚。生育率便变低了。

和乡土社会不同,现代城市的女性社会地位提高,工作待遇也提高,摆脱了对男性的依赖,那么生育就不再是一种事业,而是一种欲望。有的人甚至没有这种欲望。现代社会的这种欲望应该基于爱情,人们常用爱情的结晶表达美貌幸福的结果。可是,中国根深蒂固的保守委婉的文化限制了女性的主动权,很多女性会保持矜持,等待白马王子,而且前文所述的无论男性还是女性都变得离散化,等待中的爱情便不容易发生。所以,这种欲望便由于社会压力被迫变成了现实。这种现代化和文化的矛盾便是我想说的第三种矛盾。

第22篇:《乡土中国》读后感1000字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家费孝通的代表作,现在是作为高中生整本书阅读的必备书目,也是我们教学中的重要内容。然而,如果仅仅以高中生的阅读来看待它,显然是低估了它的社会价值和时代价值。全书共14张,从乡土中国的社会结构到权力结构,从中西方文化的对比等多个角度着眼,探讨了中国文化形成的基本形态。

作为一个从泥土里摸爬滚打长大的泥娃娃,乡土带与我的,是清新的芳草味与幽幽的炊烟香;但除却那些自然的馈赠,乡里人与乡土的陋习则带给了我无尽的反感。

乡里人不识字,也没见识。明明没读过几份报,没看过几本书,却要装成高深莫测的样子聚在一起聊民生谈天下。

乡里人斤斤计较,睚眦必报。今天这家的鸭子闯进了自家的田,明天就必须把自家的鹅赶到他家的地里去;明明是鸡犬相闻的邻居,偏偏结了八辈子的仇;妇人们没事就爱串门,对别家新嫁过来的媳妇品头论足,又说说自家的婆婆的坏话,咒这家笑那家,乐此不疲。

乡里人迂腐讲究,忌讳多。作为坚信科学的二十一世纪唯物主义者,倒不是我不尊重祖宗的规矩,只是有些太过离谱,损人不利己的东西,早早抛弃才好。乡里人不仅要求自家人遵守,还要别人认同,遭到了否定还摆一副臭脸色。

难怪城里人会嫌弃乡下来的,没见识、自私、胆小懦弱、迂腐落后。书中讲的有道理。没见识是因为不识字,不识字是因为没必要识字;自私是常态,是为了更小的“公”而自私;陈腐规矩是老祖宗传下来的,那些讲究如同印度妻子殉葬,缅甸成年礼杀人一样,是传统。这些能成为乡土社会不适应新格局的原因,也能当做乡土社会几千年沉淀的结果,但绝不能成为乡土社会就此止步不前的理由。

“从土里长出过的光荣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乡土的落后已是现存的事实,如要正本清源,须得下一番狠功夫。面对泥沙俱下的乡土社会,在好的改革也会出现漏网之鱼。我爱这一方乡土,也希望它能改头换面。而都市在前领跑,乡土却止步不前。乡土改革进行得热火朝天,重点放在了发家致富上,但私以为,思想的改革着实是刻不容缓呀!

正如艾青所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我依然深爱那片田地。那片让我驰骋其中的,留下烂漫笑声的天地。

如今,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城市化进程有条不紊逐步推进。但是,我们的文化却长久地承袭于乡土中国。研究乡土文化,就是研究我们国家和我们自己。我们从何处来,所以将向何处去。

我生于田垄,长于稻泥;我愿环住一湾秋水,拥紧一簇稻花;我在烈日之下奔跑,于长空之间遨游;我躺在雨后的泥土上,嗅着新雨的清香;我与跳水的鲫鱼作伴,我以偷食的斑鸠为友;我同乖巧的家犬嬉戏,我随回程的水鸭同归。我守在这一方泥土上,传诉着浓厚的乡情,所以,乡土呀,怎可抛弃得下!(杨晓康)

第23篇:乡土中国读后感1000字

乡土中国读后感1000字1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巍巍古国,五千年的屹立;乡土中国,亿万人的传承。乡土中国,于开阖博大处海纳百川,于细谨微小处亦有讲究无数,是中华文明于五千载春秋代序中坚定的后盾,亦是五千载日新月异中无言的坚守,在《乡土中国》中,费孝通先生娓娓道来,地理环境、文化生态等造就的乡土文明,几千年来的文化形态培养造就的独特国民性格和文化习惯,感受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感受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浸润的文化传统,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的发展规律,深刻认识当下社会,深入理解乡土社会,感受乡土中国。

乡土本色

土,泥土。这是乡下人的根脉,赖以绵延的奥秘。君不见远行的游子常备上一包家乡的土,嗅其味便可治愈水土不服;君不见生命垂危的老人硬撑着最后一口气也要拜托家人将自己的尸骨埋葬在家乡的土地,以求落叶归根;君不见那扑鼻而来的土气,正是人们心中家乡的味道,足以使归乡人热泪盈眶。

土,土地。这是乡下人的饭碗,赖以生存的宝藏。上古后稷于小包山上教授农民“适时播种,适时收割。”农业便与中国结下不解之缘。战国时期铁犁牛耕的推广,木石锄的创造何不是中原人民的智慧结晶,男耕女织的精细生活,水稻大麦的丰收图景,中国人在土地上生根发芽,繁衍生息,发展壮大,农业文明的滋养,亦是土地的滋养,王安忆曾说:“风刮起黄土,底下还是黄土,我们都是黄土的孩子。”黄土之上,土地之上,我们无比地深爱着这片生养我们的土地,正如艾青曾言“我对这片土地爱的深沉!”生于斯长于斯,亦是造就了中国人安土重迁的民族性格,爱土地重土地,亦是培养了中国人朴实勤劳的人格特点,这也正是中国人的乡土本色!

家族传统

自古以来,中国人就及其重视“家”的概念,家的构建、家的传承、家的兴盛……也因此衍生出很多有关家的词汇,家族、家庭、家教、家风、家和万事兴等等,古语有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可见,家在中国社会中的重要地位,一个家族的兴旺与否亦是考验着家族中每一代传承人的智慧,对家的管理,一直都被人们高度重视,费孝通先生亦是给出了相似的理解,认为在乡土社会中,家庭的主要功能是作为事业组织,家庭的主轴在父子之间,生育在这里是次要的,要为家族事业让步,事业要求纪律,排斥私情,追求稳定,排除一切未知因素,造就了男女有别的历史性局面,解释了中国传统的实用精神和现世色彩。

亚普罗式的乡土社会和浮士德式的现代社会造就了不同历史阶段的中国社会,亦造就了乡土社会中的家族传统。

礼法秩序

礼,礼仪,礼貌。中国人讲究礼,不难记起幼时父母便教育我们要讲礼貌,长大些我们亦是懂得礼仪、规矩。

“礼之用,先王之道,斯为美”,中国人形容政治混乱为“礼崩乐坏”,自古以来,礼在中国的安邦定国大计中都是意义非常,最初的礼是带有阶级性质的礼,中华典籍《礼记》便详细规定了各等级的用度、行为以及规格,在当时社会中,为国家稳定、长治久安提供了一种模板,中国人自古便是很有礼貌的,这种礼貌甚至可以上升为民族自豪感,礼治亦是乡土中国的重要特点。

管子言“虽有巧目利手,不如拙规矩之正方圆也。”有分有寸,是中华儿女的气度,亦是中华文化的风度。一餐饭,长者为尊,幼者承欢膝前;一餐饭,除却山珍海味,还有捧饭安著的晚辈,严谨的礼节,中华之礼,是长幼有序,温文有礼。

礼的现代意义与现实内涵在今天实则已划为内化为德,道德。在法治社会的今天,我们更是要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提升人的内在修养,并通过法律的强制手段对人们的行为加以约束,让礼法秩序在现代社会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品读《乡土中国》,感受至深,回味无穷,对中国社会,乡土社会有了更深的理解,这种乡土味,这抹中国风,这份家国情,萦绕心间,久久难忘。

乡土中国读后感1000字2

初次接触《乡土中国》这本书是于高三备考阶段。语文老师在分析以该书为背景的题目时联想到了过去的乡下生活,在他描述的那个“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童年环境中,我对《乡土中国》这本书产生了巨大的好奇,奈何时间原因,至此才得以读毕。

我自小就知道中国人存在自我主义,我还知道中国人克己尚礼讲求交情,我知道中国人崇尚传统……读完此书,我终于明白了这些问题的根源所在。

中国人存在自我主义,与“差序格局”密切相关。在差序格局下,团体的界限并不清晰,无论是在亲属关系还是地缘关系中,团体以个人为中心,其覆盖的范围是任意的。作者在原文中提到“一说是公家的,差不多就是说大家可以占一点便宜的意思,有权力而没有义务了。”这说的就很恰当,不然人民公社“大包干”最后是怎么失败的,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又是怎么成功的?一个是降低了人民干活的积极性:当人们知道干多干少都有政府给的同样饭碗时,那干与不干就没有质的区别,故索性选择后者;另一个则提高了人民干活的积极性:当明白了干得多自己就得的利润多,自己获利大时,有谁不想多干呢。

说明中国人从“私”的角度出发的还有一点:古人崇尚克己、慎独等这样的修身准则。这些准则的出发点是自身而不是别人,主要是强调对自己的约束,通过完善自身的品质品德来影响教化他人。说到教化,那还要提到中国的“尚礼”。礼既不等于道德,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对人的约束;更不等于法律,法律是从外限制人的,不守法所得到的罚是由特定的权力所加之于个人的。礼是“合式的路子,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

作为一种传统,礼并不是简简单单用文字传承,而是祖祖辈辈通过讲话、行为甚至是一些特殊的表情传达的。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中国依然很多乡下人还是文盲。“生于斯,死于斯”,很多人生活的社会是“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他们彼此都很熟,不需要什么特定的文字进行信息传递,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其本身也是存在缺陷的,能传达的情意也是有限的。所以改善文盲率还是很困难的,这也就造成了文盲率始终不能降至为零的原因。

最后我想说,作者以深厚的理论知识作为支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浓浓的乡土气息,在我读罢顿感一份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我体会到了乡土所造成的对我们民族的“束缚”:当人与人发现同为老乡时,我们之间没有了距离感;当人与人交往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持着作为中国人的独特品质;当人与人交流过程中,可能一个动作就心领神会……这就是我们的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读后感1000字3

当我用费老的视角观察世界和思考某些问题时,一些难懂的问题顿时就有了解答。当中感触最深的便是——为什么我们一定要不忘初心。

如果没有费老的点拨,也许我会认为初心是根本而非目的,是起点也是终点。一个人不是为了目的而活,而是为了追求幸福和美满而有了目的。不忘初心,不是为了某个目的而起了偏执之意,而是要我们始终记得出发的目的是这份初心。

当然这也没有错。但当我问起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坚守一份初心的时候,我有了新的解答。那是因为,我生来就扎根在这个历史上乃至当今社会仍有面朝黄土背朝天下地耕种插秧的乡下人的土地。是因为我脚下的每一寸土地,在中国人眼里,就是土地,那就是家。国家,在中国人眼里不是一个country这么简单,那是因为中国人觉得有家才有国。这时候初心一个词变得宏阔起来。它撑起来的是一个民族爱国的精神,扎下去的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深根。这是第一个点。

同时,初心也是我们的源。书中说,归根结底,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中国》这本书始终在将乡土社会和后现代社会作比较。春节晚会中有一小品,讲的是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的轶事,其中一句话打动了我——“谁从前还不是个乡下人”。没有错的。现代社会中的城市无疑是从乡村发展而来,多少人外出打拼为了家里人能过上好日子,反倒在过上好日子时忘了自己最初的样子,忘了源头,忘了出发时的初心。反观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保持着那种不抬头就能走到目的地、不指名道姓只听声音就能知道是谁的熟悉感,他们有着自然而然的信任感,有规矩,无需法律框定,是有机的结合。相比现代社会更多发生的是陌生人的聚集,我们反而需要一部部法律去保持秩序,需要一张张契约去建立信任,是机械的结合。这说明乡土社会是自然的、基础的,任何一个人的成长都必然存在于一个环境中,而这个环境的根就是乡土社会。乡土就是根本,这便是我们要保持初心的理由。

有了乡土,自然就有了乡情。想通了这个,也就能明白四川的朋友吃着火锅激动到流泪,漯河的朋友爱吃双汇火腿肠,东北的朋友看到冬日的大雪想念亲人......书里说,治水土不服要用家乡的一捧土煮汤喝;余光中的《乡愁》,句句道着乡情的重量。中国人自始至终是心向家的,不论年少时是想飞多远多高,最终着陆的地方都是原来那个家。

如今,我等西交学子扎根大西北,在这西北地区教育之高峰埋头苦学、精益求精,便是坚守我们怀中的一份初心。《乡土中国》带给我的不仅仅是面对人生问题的新解答,也是看待世界的一份宽容和坚定。

前路漫漫,我将怀揣西交学子的那份青春的热忱与赤诚,答好人生中的每一份答卷。

第24篇:乡土中国读后感800字

今天看完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记录一下读后感。

从王小波的杂文集知道了费孝通,依稀记得有篇论述农村同性恋研究的文章,引入费孝通关于农村社会的研究结论,作为佐证,不知道为何就一直记得这个作者和这本书。正好在找书看的过程中发现了这本书,一共也就一百来页,看起来毫无压力,于是带着好奇,开始了。

我看书的习惯就是必须从头看到尾,前文,目录,正文,后记,必须全部读过才算是安心,这样的好处是从前文,后记中可看到写书的一些背景,更有助于理解书本,坏处就是会效率低些,但是我觉得一本值得看的书,前文后记也是非常值得了解的。看书最重要的是先看目录,对于作者如何论述有一个框架的了解,就像是勾勒出了树干和树枝的轮廓,看的过程中将一些点作为叶子,点缀在树上。初看目录,可能因为对论述主题的生疏,无法全然明白和记住结构,没有关系,看的过程中,读完几章后再回头看就会觉得清晰,读完全书再看一遍,如果脉络已深深印入了你的脑海,说明书已经融入了你的记忆,倘若对于某个章节还能有更生动细节的回忆,那就是你和这本书的缘分所在了。

分享了自己看书的一点心得,回到乡土中国这本书。首先,这本书主要论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征,成因,演化等。乡土社会在这里可以理解为农村社会。这本书的妙处在于语言平实,逻辑清晰,章节之间环环相扣,从土地,到人和土地的固定连接,到人形成家庭,形成社会,让你读的过程中,深深感受到乡土社会的特点,进而通过这个切入点,了解中国社会的特点,以及和西方社会的区别。做产品讲究don't make me think,这本书也可以用这句话来形容。它的内容是值得我们思考,寻味的,而它的论述过程很自然,让你省去了诸如考虑这句话啥意思,这篇和上篇啥关系的总结,验证的过程,会有非常顺畅的阅读体验,丝毫不费力的跟着作者去思考社会学,这样本来会特别让人难以理解的科学。

看完后记,了解到作者的人生可谓命途多舛。在和妻子一起下乡调研过程中,妻子不幸意外去世。wen ge被打压,失去了研究生涯的黄金时期。乡土中国产生于这个中断之前。通过这本书,和这样一个社会学研究者相遇,和这样深入浅出的,朴实无华,逻辑严谨的文字相遇,是一件幸事,希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写出这样的好文章。厚积薄发,大道至简。(唐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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