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的世界读后感范文1500字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以一个不为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无声有时胜有声。
读完《平凡的世界》后,我感到了自己的微不足道,曾经的抱怨、愤世不公是多么的幼稚。与主人公的经历比起来,我们是多么渺小,从小学一路走来,没有经历什么挫折,而我们称道的是考试失败,情绪失落等等,与少安、少平相比较我们又算什么呢?相信自己能飞!这是读完这本书后,我的第一个感受。在这部被誉为“第一部全景式描写中国当代城乡生活的长篇小说”的巨着中,作者围绕着主人公孙少安与孙少平兄弟俩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不断超越自身的局限,最终获得生活上的成功,谱写了一曲充满活力的生命之歌,向人们揭示了人生的自强与自信、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并以一幕幕催人泪下的苦难所展示出的人物的顽强坚韧的信念告诉人们:苦难与挫折只是个躯壳,真正广阔的生活意义在于我们对生活理想所持的生生不息的虔诚与热情中所体现的坚强的信念“相信自己能飞!”
少安与少平两兄弟同为黄土地的儿子,在“平凡的世界”中,他们以各自不同的方式探索人生。不向命运妥协,他们相信自己的双手可能改变命运。他们在一次次苦难中得到锤炼与升华,表现出当代农民的顽强与坚韧。小说广泛涉及了农村生活的各个方面,生动地记录了农村生活的巨大变化。它表达了昂首向上的奋发精神,展示了人的自尊、自强与自信。
没有一条小船不是经过风暴而顺利抵达港湾的。孙少安的成功亦不例外,在实现“飞”的壮举与体现自身价值的过程中,他也曾遭遇到不断的挫折和打击。为了扩大社员自留地,他曾被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典型来批判;曾为尝试着进行承包责任制的改革而遭到县委的严厉批评;最为残酷的是在第一次扩大砖厂时,因高薪聘来的烧砖师是骗子的缘故,他的砖全部被烧砸了。无力归还贷款,也付不出村中帮忙劳力的工资,那时,他就像一只被风暴打断翅膀的小鸟在冷风中簌簌地颤抖着。
真、善、美,永远是人们所追求的至高境界。书中的一个个主要人物,那么的真实,那么的善良。然而,人物的结局总令人伤怀,几乎没有一个结局是完美的:孙少安干出了点名堂,他贤惠的妻子却劳累至喷血;天润叶终于明白了李向前对她的一往情深,毅然与之结合,可向前却已是残废。孙少平以他独有的人格力量赢得了地位悬殊的田晓霞的爱,可田晓霞却再也回不到他的身边;润生义无反顾地与郝红梅结合,可她毕竟还带来孩子;金波呢,还不知道要追寻那梦中女子到何时。这一切的一切,总令人有些惋惜。特别是少平与晓霞,地位相差那么多,却能够心心相印,都愿他们会有个完满的结局,可作者路遥偏偏那么残忍!我有些明白:
我们心理上总不愿去接受悲剧,所以很多作品多以大团圆结局。然而,生活中是没有完美的。而正是这不完美,才是更能打动人的一种美。维纳斯正因为断臂才显得更美,把这种美称为残缺的美。正是书中人物结局如此安排,真、善、美的统一,使读者唏嘘不已。
我们应该相信:“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烧。”
西厢记读后感大学1500字
书在手,泪凝眸。观西厢,感上苍。
张生与崔莺莺可谓是郎才女貌,才子佳人。他们几经波折,最终结合在一起。
西厢,明月影,树斑驳,莺莺闺内叹息流。柳遮花映,雾障云屏,夜阑人静,海誓山盟。张生,怨不能,恨不成,坐不安,睡不宁。可爱的红娘,不遗余力,撮合两人的姻缘,直斥老夫人人的背信弃义,可爱可敬,可歌可颂。郑桓,求爱不得,顿生邪念,捏造谎言,企图与莺莺成亲。"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善恶最后终有报,是非曲折有人断。在白马将军的威势下,在铁的事实面前,他原形毕露,羞愧自杀。
读《西厢记》,心中几多波折,几番感动。突破痴男怨女的旧模式,我读到了一种至情、至爱,空气里,多了几分新鲜感。
现实,就是如此地残酷。我们看到了太多的背叛、谎言和眼泪。那冰冷的脸庞、无助的眼神、苍白的面色、随风摇曳的身姿,深深地刺痛了我的眼、我的心。我为之扼腕、为之叹息、为之流泪。静静地,我忘了时间,只剩下他的负心,你的伤心。
你有你的方向,他有他的方向,你记得也好,不记得也好,最好你忘记。抬起你高傲的头,重拾那遗失的美好。你要懂得,他只是你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不是你生命的主宰者。既然他不是你,你凭什么把自己的欢乐和幸福都给他呢?你或许会说,你爱他,你愿意为他付出一切。你爱一个人没有错,你痛也没有错。他错了吗?他有爱你的权利,也有不爱你的权利。似乎,他也没有什么可指责的。那是谁的错呢?自我安慰一下,可以说,天不遂人愿,天公不作美,有缘无分。在正确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是一种幸福;在错误的时间遇到错的人,是一种伤悲。你爱或不爱,悲或不悲,都是你自己的事情。他走了,但有更过的人还依然爱着你、关心你。世界不会因他的离开而灭亡,时间也不会因此而静止,你也不会就此消失。遗失的美好,不是指你们之间曾经有过的温柔,而是你心中的理想,你的坚持,你的爱。你只做你自己,不要担心自己的人品问题。如果,你人品不好,为何会有那么多的人爱你?甚至于挑剔的他,也曾经热烈地追求过你呢?萤火虫的光芒怎可敌明月的光芒?勇敢地迈出第一步,抚慰一下受伤的心灵,深呼一口气,寻找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也许,他一直在默默地陪伴着你,也许,你一直在默默地关注着他。不要再感叹自己的不幸,就那点小破事,能难住睿智的你吗?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多么优美的词句!
亘古至今,爱贯穿一切,它是人类永恒的主题。我愿爱洒满人间,有情人终成眷属。
祝恋人们幸福快乐,真爱无价!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精选1500字
《平凡的世界》一本看似平凡的书籍,但是就是这本书对我影响巨大。是她,让我再次以“平庸”的眼光看世界;是她,使我价值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是她,让我再次以平凡的眼光看待自己。也许你现在云里雾里,不过此书确实改变了我的思维方式。
记得书上有这么一句话“最平常的一件事都可以显示一个人人格的伟大”。其实我算是一个注意细节的男生,虽然有时候说话大大咧咧,但是我特别会观察别人的细微表情变化,并尽力采取措施处理它。没错,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过我是这样来看这段话的。任何性格都是双面性的,永远不要轻视任何一种性格,万万不可鄙夷我们的出身,他带给我们的财富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最平常的一件事都可以显示一个人人格的伟大。记得有那么一件事,文中贫穷的主人公读初中时喜欢一女生,但女生喜欢校长的儿子,主人公的哥们很伤心,替他揍了那个校长的儿子,当时所有人都会觉得他会告诉校长,并把主人公他们开除,联系下当时中国70年代的社会背景,当然还包过这件事中的错综复杂。出人意料的是,那位作风嚣张的公子哥并未把这件事告诉学校,主人公也躲过一劫。这就是魄力,因为当时我也没想到,也许你会觉得可能公子哥怕被打,不是这样,这就是那位公子哥的思维方式,作风高调但内心细致紧密,而且能忍,这就是大将风范。在我经历的生活领域中有那么一个人,平时生活特别节俭,他一个同学过生日,送礼物的话估计也会就表表心意,大家都觉得他估计也就不送礼物(因为以往都是这样,过生日的人做东,其他人负责吃饭就行),或者在路边随便买点东西当做礼物,毕竟礼轻情意重嘛;但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花了很大心思去准备那份礼物,也花了很大一笔钱(相当于他一个月生活费的四分之一),谁也没有想到,在所有人的意料之外,从此,我对他更是刮目相看。相信大家可能不太理解我的感悟,毕竟大家也不懂他们之间的种种,但可以确定的是他想做他同学永远的好朋友,仅此而已,仅是朋友,没有任何“邪恶”的目的。自那以后,他们的关系更进一层。很简单的一件事,所有人也就很快忘却,但自那以后,他在我心中的人格瞬间巨大化了。我认为那得需要多大的魄力才能够想到并且做到。那句话确确实实对我看待人生产生了显著的良性变化。
当然不仅仅是一句话对我印象深刻,此书带给我的正能量无穷,不管是情节的跌宕还是人物所呈现出来的真善美,都令我惊叹,感叹作者路遥的文学功底,使我不自觉地就看了他的其他巨作。文中主人公孙少平来自贫困的农村,后来通过自己的努力以及对待人生的“真”,虽然最后没有成就像读者期待的那样的一番事业,成为一个成功人士,然而那仅仅是读者的需求,我认为主人公已经成为成功了,即使最终仍是一个煤矿工人但他无怨无悔,通过自己的奋斗,敢于无视在列车上对他异样眼光的人群,面对人群赤裸裸的歧视时仍旧笑看人生。
在我心中有一股“孙少平精神”,他奋斗不息,坚韧不拔,始终坚守着劳动使自己变得强大的信念,对待感情更是透彻,面对已经大学毕业始终暗恋着他的邻家女孩的直接的表白,他毅然拒绝,而更愿接受已故大哥的遗孀,他懂得自己不能给予别人幸福就不要轻易接受,这是一种高度的人生责任感。对待爱情,他知道人只能按照自己的条件去寻找终生伴侣;对待友情,他知道只有自己诚心待人,别人才有可能对自己以诚相待:面对挫折,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合理的和美好的都能按照自己的愿望存在或实现;看待人情世故,他知道凡事不是一成不变的,包括人的关系……这就是孙少平,一个犹如蝼蚁之辈极其平凡的普通人,当你慢慢读懂他的时候,你是否会感到你自己是多么悲哀,多么地平庸。面对爱情,你只图自我私欲;面对亲情,只是毫无羞耻索取,从未真正地去将亲情魅力巨大化;对待友情,愚昧地不敢去接受,很多时候只是毫无止境去质疑,有时候更是以小人之心地度量自己的朋友,没有朋友,何来兄弟,可悲啊可叹啊!
年轻就会犯错,知错能改就好。一切都不晚,相信这本书带给我的财富会使我一生受用不尽!
活着读后感范文1500字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余华在1995年前后,也就他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活着》是余华创作的一个分水岭。一方面我们可通过《活着》继续一个真理:写作是需要天赋的。余华在自己的创作风格转型期间完成了一部伟大的作品。同时,也因为另外一个真理,"写作是不能完全依靠天赋的",余华的先锋性写作在经过了十多个年头后,于1995年左右的时候彻底陷入了低潮。事实上,这在中国文坛还是具有一定广泛性的。1980年以后露面的作者中,都曾经被先锋的这样的标签贴过,不过他们在90年代前后,悄然进入了他们曾经不屑的主流文学。当然余华等少数几人坚持的时间甚至还要更久一些。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这个开头如果对照余华的自身经历的话,会发现惊人的真实性,事实上,当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是余华写作的最初动因)。
作者在将这个作品雕琢之前,可能称不上是在创作。在余华的创作陷入低迷的时候,写作其实仅仅是一种习惯而已。《活着》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对于读者和作者而言,与所有好作品一样,是一种偶拾,或者是一个运气。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在后来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以现实主义为标榜的中国主流文学评论,对《活着》给予了尖锐的批判。例如:认为作者将主人公富贵最终的活着类比为一种类似牲畜一般的生存,并予以唾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尤其是当海外市场对《活着》给予了高度的评论评价后,有关《活着》的另外一些见解渐渐出现。例如:《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富贵的命运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结尾那个与富贵同行的老牛暗示一个另高贵的人难以接受的事实:其实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它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追寻,探究的本质不过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
事实上,后一种可能是非常大的,因为余华在冰冷中叙述残酷是他的拿手好戏。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
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哈利波特读后感1500字范文精选
我希望把我从书里得到的快乐分享给大家,也希望能够把我得到的启示分享给大家。
哈利开始的生活并不好,他的父母被伏地魔杀害,他从小被寄养在姑姑家。可是他的姑姑讨厌魔法,讨厌他。但是种种的阴差阳错却让他成功到魔法学院报到,开始了一段不平凡的生活。他机智、勇敢、善良、正义、乐于助人,它拥有两个与他患难与共的小伙伴。罗恩虽然有时表现的傻乎乎,但是他讲义气,能够与哈利共同挑战困难。郝敏是一位麻瓜家庭出生的小女孩,他天资聪颖,爱读书,爱钻研,懂得一些哈利与罗恩不知道的知识,她是哈利的得力助手,能在关键时刻为哈里指点迷津。在魔法师的世界里是讲究高贵与低贱的,出生于麻瓜家庭的他虽然被别人讥笑,但她始终不放弃,走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三位小主人公虽然总是碰壁,走的道路虽然曲折,但是,情在左,爱在右,将这一路点缀的花香弥漫,有泪可掬不觉悲凉。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
文章作者罗琳也许和一般的作家文笔一样,但可真正吸引人的,是让我们在一个不道德的时代,看到了德行的力量。故事对个人的责任、勇敢、忠诚和忍耐等性进行了探索,并赞扬了这些品质。
记得有位名人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是啊,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记住这么一句话吧: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明又比脚更长的路。
哈利那勇敢、坚强,遇到困难不屈服的品质令我十分钦佩。我想,我们现在的青少年大都是独生子女,受到爷爷奶奶还有爸爸妈妈的宠爱,在生活和学习上遇到一点点困难就畏难却步,总习惯躲在爸爸妈妈温暖的怀里。比起哈利,我们真是无地自容。
这本书吸引我的还有哈利那些美好的性格:他对亲情的珍惜以及为他人着想的可贵精神,他对友情的忠诚,他在妒忌者面前的绅士风度,他对待挫折的积极态度,他在困难面前的毫不气馁,让我深深为此折服。
每当我翻开《哈利波特》,我仿佛也进入了魔法世界,和他一起欢乐、悲伤,我爱看《哈利波特》,不仅因为他惊险刺激,充满了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而且因为它告诉了我们一个人生哲理,爱能打败一切。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非常喜欢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哈利小的时候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己侥幸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父母被杀了,可怜的哈利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住在他唯一的亲人姨妈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是一名巫师,现在要到魔法界去学习。就这样哈利不平凡的一生开始了……和罗恩?赫敏成为朋友,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认识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父母、哈利最痛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满爱又充满恶的世界里哈利度过了一生。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己的父母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赞叹:哈利是一个多么勇敢?果断的人,自己和两个伙伴对付一个法力高超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等),伏地魔有很多食死徒为他效力,有些已经年纪大的'巫师都怕他。哈利一年级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却敢于与他战斗,六年级的时候与伏地魔面对面地战斗,那时虽然他已经长大了,可是论法力还是不如伏地魔。七年级的时候,他和他的两个伙伴一起在外面没有上学,寻找着可以打败伏地魔的魂器(他们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在哈利六年级的时候因为寻找魂器而死的)……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就会越觉得痛苦,不如勇敢地去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1500字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在我的生活中,书籍就是一座花园,一本本好书便是那一朵朵艳丽的花儿。倘佯于经典名著这丛不败的鲜花中,我似饿了的蜜蜂尽情吮吸着它们的精华。其中《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朵“七色花”深深地吸引着我。
漫步在书的世界里,在我望眼欲穿的那一刻,“七色花”在我眼前含苞而绽。恬静的红,冷落的紫,苦笑的绿与白......如“锦绣”般呈现在我眼前。
恬静的红--艾乐吉林
天真可爱的艾尔吉林拥有着天使般美丽的脸庞和纯洁的心灵。她能够不分彼此地,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无论是白人,黑人。好人或是坏人。这在当时社会背景下是很难得的一种精神。
但我真正欣赏她的并非是这些,而是她在临死前还不忘为社会再造福音。她似乎感动了所有的奴隶,也感动了所有的读者。一位十几岁的女孩,一颗纯洁的心灵也为主人公汤姆叔叔带来了许多温暖。
冷落的紫--汤姆叔叔
汤姆叔叔是一个逆来顺受,任由奴隶主摆布的人。他信仰上帝,他追求自由,他认为上帝能够帮助他逃离苦难。他曾说过:他的身躯是属于主人的,但他的灵魂是属于自己的。他为了自己的主人一家能够平安,放弃了逃跑的机会,让奴隶贩带走了。他的乐于奉献和舍已为人精神都让我为之振撼。
而且汤姆叔叔还十分能干,精明......任劳任怨地替谢比尔先生管理庄园。
苦笑的绿与白
依丽莎一家人善良且又胆小怕事。虽然他们夫妇是这样子的人,但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小哈里不被卖掉,而去努力斗争,后来他们离开了肯塔基,从而获得新生,但这过程是艰难的。
在主人们未将把小哈里卖掉时,曾向依丽莎保证过,他们是不会将其卖掉的。但结果却恰恰相反。于是她开始质疑,又回想起以前的事,她觉得虚伪,便开始苦笑,但最终他们是笑到最后且这不是苦笑,而是对自由到来的欢笑。依丽莎的笑让人们看到了希望,看到了光明。
幽暗的黑--托普西
托普西和所有的黑奴有着同样的遭遇。我同情她的原因是:她从小就在奴隶主的打骂中成长,令她养成了说谎,偷东西的坏习惯,把她原来那美好,纯洁的心灵玷污了。
但幸运的是她遇到艾娃,这个心灵纯洁的女孩感化了她。她正渐渐地为“由幽暗的黑转化为纯洁的白”而努力。
······
儿时,我曾看过这朵"七色花",但那时只是懵懵懂懂。如今再阅读。我的思绪似从微雨中洗去了它的尘垢,让这朵花那甜软光泽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也让那浓郁的芳香再度扑入我的鼻间。
这朵“花”,对当时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美国废奴运动和美国内战中以林肯为代表的正义一方获得胜利,产生了巨大的作用。
这就是“七色花”的故事。了解它的人会更多,这故事会在不同的人和不同的时间内流传。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500字范文
就在这样一个毫无预料的早晨,我读完了这本书,这本在我手机里放了很久很久的书,两个月了吧,从我刚开始找到这本书开始,我也许是被它奇怪的名字吸引了,也许是被它的作者吸引了,一名阿富汗的作家,或者我是被它的内容,两个男孩在阿富汗的成长故事,那样简单的概括,在我看来实在是不能作为这本小说的简介,简单的字里行间无法透露出故事中始终隐隐存在的那巨大的悲伤,像是一片灰暗的天空,压得人永远透不过气。
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需要追吗?为什么要追风筝,原来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孩子会把使出自己积蓄了一年的力量来使自己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必须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成为胜利,同样,你必须把你走位的风筝都打败,你才会成为万种瞩目和赞叹的焦点,那样会有无限的荣誉和光亮集聚你一身,这在我看来,是一场孩子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爸爸,因为父爱,他只有通过这样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再来说说追,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高潮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从翻开这本书开始,一直就觉得故事中隐藏着让人透不过气的难过,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可以看的出来"我"一直在为过去所干得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不是我们能够体会的,但阿米尔却是一直煎受着折磨,确实,对于他一个在当时只有13岁的孩子来说,那样的事情他不会处理,他唯一的想法就是不想再让自己受折磨,而这折磨的根源就是哈桑,和哈桑那为他而愚蠢的奉献精神,他觉得只要将哈桑赶走,永远不出现在他眼前,他就不用在受到良心的谴责了,但他,当时的他却不知道那错了,如果他没有在当时及时的承认错误,他真的会后悔,忏悔一辈子,这样的悔恨也许将陪着他一起走进坟墓,他将无法释怀。
从"我"的角度来描写哈桑所为"我"受的苦难,更加让读者觉得切身体验,小说中,我们一直是从"我"的眼中看的哈桑,那样一个为了阿米尔少爷肯认命,付出一切的小孩,也许在他的骨子里,也许他与身俱来就被教育成了那样的性格,我最感动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样的话能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口里出来,真的是让人揪心的疼,一直到了后来,他心中一直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不再理会他并且还不断的在他的伤害他,他都没有背弃他,一直护着他,原谅我,我真的被这孩子给震撼了,为他我一直觉得心里挺难受的,总觉得嗓子里有东西卡住了,让我有点哽咽。
故事的后来还在继续,阿里和哈桑一起离开了,接着俄国占领阿富汗,阿米尔和爸爸也被迫离开,离开了故土,踏上了去往美国的路,后来他和爸爸也一直在美国生活,并且他在美国还娶了妻子,有了安定的生活,只是爸爸去世了,阿米尔的爸爸一直是一个铮铮的铁汉子,我一直这样看到。
很多年后的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又重新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哈桑已经死去了,但那个孩子和哈桑一样,像是以前的哈桑一样,但唯独少了一样,就是不再微笑了,眼神一直那样的空洞,那个孩子一直悲伤着。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的放风筝得机会使得那可怜的孩子轻轻的拉扯了嘴角,其实不管那孩子经历了多少,他永远也只是个孩子,就该简单的生活才对。
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从风筝中来,又回到了风筝中去,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1500字
《百年孤独》是一部深思、灵感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但当你读完她,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苦苦在世上挣扎,人们渴望真情,但是怕孤独的恐惧又无时无刻的侵袭人们的孤独,让人仓皇不安,让人为了逃避恐惧而越来越远。一本《百年孤独》,一个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百年的岁月,如同长江黄河滔滔如流,最终在百年之中,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终点回到起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画着一个圆形的轨迹。
孤独的宿命围绕着这样一个家庭,一代代相同的名字,似乎也预示着他们相同的命运。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每个人的精神历程都是一个圆,他们从小就孤独,冷漠,古都似乎是这个家族每代人共同的特点,成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同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终点最终回到起点,让人感觉到巨大的苍凉与悲凉。
读这样的小说,感觉就像看作者站在一个高的平台上,去俯视整个布恩地亚家族的命运,听作者讲述一个已然逝去的故事。隔着距离从外看马贡多,无论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是一个孤独的岛屿,而凑近了看家族七代人的悲欢离合,便可发现一个个更为悲凉的孤独的灵魂。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认为打破孤独进行种种艰苦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终以失败告终,如书中乌苏拉在非常孤单之时,只好去找她那不中用的被人遗忘在栗树下的丈夫,对他说:“你看看这个空荡荡的家吧,看看我们那些散在世界各个角落的儿女吧,咱们又像当初那样只剩你我两个了。”而霍基?阿卡迪奥对她的悲叹却是充耳不闻,她这些话好象是在讲给一个死人听,对于乌苏拉来说,岂止只是剩两人,其实只是剩她一个人孤独的生存着。生性孤僻的阿卡迪奥,在他生命的最后两个小时,他童年时代就一直折磨着他的恐惧突然消失了,在对人生的回顾中,他终于明白自己是很热爱过去最北他憎恨的人们,面对死亡,他感受到的不是害怕而是怀恋,他似乎时有所觉悟了,或许那种一之折磨他的恐惧便是对孤独的恐惧,人的存在就是选择,就是选择他的独特生活行动的方式,一直以来他都试图以自己的方式驱散这种恐惧,但最终未能如愿。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于整个民族的团结。“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爱情,不通人道,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他们的孤独并不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孤独寂寞,而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竟可以将一个昔日曾经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在此,马尔克斯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一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事实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回报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愚昧和落后为伍。这样的作品现在读来仍有它的意义,在一个快节奏的现代社会,每个人都固守着一份自己的孤独,事实上,这种孤独会使人走向冷漠,最终如马孔多城一样灰飞烟灭,消失于无形。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1500字
《一个人的朝圣》看完很久了,一直想说点什么,无数次提笔放下,放下再提笔,在纠结与矛盾中挣扎了很久,终于决定还是要对自己说点什么。
其实这是个很沉重的话题,在这个谈死还早谈爱已老的年龄,人生阅历终究太过浅显,讨论生命无常有些苍白,只能就来时走过的路作一些回顾,对未来要走的路尽可能希望它漫长一些,平和一些。
这本书讲述了退休老人哈罗德突然间收到旧时好友奎妮在人生尽头的告别信,哈罗德于加油站无意中听到“等待”可以治愈一个人的疾病,于是他决定从家徒步去遥远的圣伯马丁疗养院看望奎妮。一路上不停的有人加入他朝圣的队伍,又不停的离开,他从一个人变成了一个团队,最后又回归到一个人。
在这场艰苦的徒步旅程中,一路风餐露宿似苦行僧。不断的思考人生路上所有的恩怨情仇,直到最后决定跟往事告别,与自己和解,而奎妮也终于等到见哈罗德最后一面,了无遗憾的归去,哈罗德与近二十几年形同陌路的妻子莫琳也重新旧好,开始新生。作者蕾秋的写作手法细腻温和,平铺直叙,读过后内心阵阵暖意,但又时不时的疼一下。为奎妮,为哈罗德,为莫琳,为哈罗德死去的儿子戴维,也为浑浑噩噩过了这么多年的自己,温暖与疼痛交替,绝望与希望并存。
记得两年前在去川西的途中,亲眼目睹一位朝圣的大叔,三步一磕,双手合一嘴里念着六字真言,眼神里只有远方,只有信念,只有纯粹。我当时真的就觉得信仰的力量太伟大了,能让一个壮年男子放弃一切,去做一件很多人眼里并无多大意义的事。这一路走来凄风苦雨自不必说,在完成朝圣之后对实际的生活又有哪些具体意义呢,其实你我心知肚明。都说藏区的天空最美最纯净,因为那里世事安然人心纯良。我们身处繁华尘世间,一颗心被世俗沾染了贪嗔痴,偶尔想要逃离,还自己清净纯白,却发现无处可逃。
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而我恰恰相反,用理性思考人生,以感性规划未来,缺少信念的未来如梦幻泡影吹弹可破。这样的人生早已偏航,就像哈罗德所说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吃,说话,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两脚走路无非是一只脚搭在另一只脚前面,人生也正如此,一步搭着一步如大象过河,深浅自知,应该试着学会像哈罗德先生那样,纠正已偏航的人生。
哈罗德的行走既有对奎妮的内疚,更多的是对自己的救赎。退休后的哈罗德内心深处的愧疚与自责如影随形,他不停的往前走,往事就会在脑海里在眼前不断浮现。读后感一次又一次的回忆,让他前半生的残缺不全有了可以缝缝补补的机会,直到奎妮归去,他才明白人生有时候在于自己错误的坚持了自己想走的路,以至于常常莫名其妙的迷路走错,等醒悟过来再折回重走。其实,一个人的朝圣是对自己内心的救赎,与自己和解,还一个重生的自己。生活离平淡无奇有多遥远,又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而我们要做的就是珍惜当下,珍惜眼前人。活着,认真过好每一天。
心烦意乱的时候,也在想是不是出门行走一次,也许归来时云淡风轻。有人说一个人走在路上太寂寞,但我总觉得一个人的寂寞好过两个人的疏离。比如哈罗德路上遇见很多人,热闹的背后是哈罗德无法言喻的酸楚,所以他选择在一个不为人知的清晨悄然离去。心静才会脑清目明,很多时候我们选择了错误的坚持,根本原因在于这颗心的纷乱繁杂。摒除一切贪嗔痴,让生命回归最初的柔软纯真,才会云开见月。
天空一直都在,是云来了又去。冬天的风吹在脸上生生的疼,窝在一个熟悉的地方久了,人心似结了冰,好在还有书籍可以温暖,这个冬天遇见《一个人的朝圣》将不再寒冷。
昨天看见一句话:希望我走时心如止水。多年以后,当生命归于尘土,希望我也心如止水,于人于己与尘世已无亏欠。
所以生命原本就是一场修行,一个人的朝圣。
万历十五年读后感1500字
历史沧桑,到头来什么也剩不下,永生的愿望随同历史的波涛一起消逝在我们目光尽头。又是一个长假,终于又拿起了读了一半的《万历十五年》,重新翻开读到孤单的将军——戚继光,读到首辅张居正,读到万历皇帝。曾有人感叹道:“历史竟然可以这么写!”是的,在读本书时,我也有同感,这本书不是单纯的描述历史,而是生动的分析历史。本书的英文名字叫做1587,“A Year Of No Significance”,直译到英文就是“1587,无关紧要的一年”,这正是这本书的读到所在,我想本书说到的末端小结也许正是某些重大的历史事件的结证。
整本书读起来很有意思,作者黄仁宇先生由于为了写一个论文从此结缘于明史,而他的著作更是让读者对历史长胜了浓厚的兴趣。在书中我也看到了一位皇帝的无奈,虽然贵为一国之君,但是有很多东西去不由他抉择。旁人可能觉得皇帝是一个十全十美的职务,但是在立储这件事上它却无法平自己的意愿行事,这体现出了皇帝的苦恼。由此,万历皇帝走上了怠政的道路,他是在和文官集团怄气,但他应该知道,实际上文官集团的力量是一个皇帝难以约束的。我终于知道,一个不好的皇帝往往是由于一些原因。从书中我们不难看出,万历少年是一个有为的君主,他曾经励精图治,打算开创一个“万历中兴”,但由于一件件事的不能决断,他终于无法忍受。而立储之事就成了他的一个爆发。他终于在这件事上开始怠政。而一个王朝也由于君主的怠政而渐渐走向没落的深渊。
读到张居正是,我更是感到了世态炎凉,生前的荣华和身后的悲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清算张居正的行动中,凡是和他有关的人都受到牵连,不是流放边关就是把官回乡,其中戚继光就是其中之一,戚继光是一个大英雄,但是它也蒙逃脱历史的惯性发展,它便是牺牲品。戚继光和张居正一样是很有作为的,戚继光发明的战法确实令人惊叹,这让我知道早在明代就有人发明了各兵种协同作战,并使用火器。弗朗基和大将军炮,在当时也有一定的应用,但是他们哪里知道,西方国家已经有了大船,火炮。1587年,这一年正值西欧历史上西班牙舰队全部出动征英的前一年。
《我与地坛》读后感1500字
史铁生的文字,很安静,很沉寂,很萧瑟,却也很坦然。一切尘埃落定,他的笔下,记录着春夏秋冬,记录着变或不变,记录着时光,记录着人世间的爱与奉献;在古老而沉静的地坛,感官被戏剧的放大着,一切的悲或喜都像在放大镜下被他详细咀嚼,也正是在这种状态下,他才可以摆脱世界的目光,摆脱尘世的束缚,只有自己,思考着to be or not to be。
关于人生 ——“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 完美可以在巅峰时带来幸福感,缺陷却可以在低谷时带来坦然。相信地坛也有玉砌雕阑、门可罗雀的时候吧,那门壁上炫耀的朱红,那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磁铁般吸引着世人的目光还有那眼底充斥的向往,无不是它傲视周围的资本。可是当浮华褪去,时代更迭,当钦羡的目光统统散去,它会庆幸,坍圮所带来的坦然,自己用年华沉淀下来的那份古朴与率直,正如大地般,源源不断的向它输送着一份踏实。
地坛如此,人亦如此。
人只有在真正失去后才会思考什么叫拥有,只有在不幸过后,才能正视什么是挫折。 他真的很幸运。在这嘈杂的世界上,还有一块圣洁的处女地供他栖息徜徉,审视自己的生活,直面人生的苦难,寻找活着的意义。让他有机会看到时光,看清自己的身影。
关于母爱 ——“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 母亲的爱是坚韧而无声的。 母爱韧如丝,她需要加倍的承受儿子的不幸,还要承受因“长大了的男孩子的倔强或羞涩”所带来的恐惧; 母爱润如水,于无声中恰如其分的滋润着儿子心田每一隙干涸、脆弱而敏感的角落。 就这样,日复一日的照顾着儿子的起居,揣测着儿子的想法,理解着儿子的倔强与敏感,母亲从未给儿子带来多少麻烦或不快。因为母亲的默默承受所带来的舒适感,甚至让儿子忽略了母亲的心情,仿佛不存在般,直到多年以后,母亲已然离去,这个迟迟没有参透人生的“少年”,终于听见了母亲的埋藏多年的呼唤,同时,也看到了天边那一道暖意的曙光。 有过车辙的地方,也有母亲“茫然又急迫”的脚印。爱如空气,而母亲永远只是远远的看着,看着……
关于角色 ——“由谁去充任那些苦难的角色?又有谁去体现这世间的幸福,骄傲和快乐?只好听凭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我常以为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我常以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我常以为是懦夫衬照了英雄。我常以为是众生度化了佛祖。” 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一句话,已道明一切。 休论公道,不是说不公道,而是说在上帝的角度,每个人的价值是一样的,绿叶举出红花,丑女造就美人,众生度化佛祖。找到合适自己的角色,站对了人生舞台,为梦想奋斗过,哪怕是永远的平平碌碌,永远的默默无闻,依旧是高尚而值得敬佩的。 红花固然绚烂,但是一片绿叶,又何不是为世界增添了一份阴凉呢? 史铁生终究是幸运的。上帝很公平,在让他失去了身体的支撑点后,赐给他一座园子,一个精神上的栖息地、心灵上的避难所。祭坛石门中的落日,寂静的光辉平铺的一刻,地上的每一个坎坷都被映照得灿烂,永恒与变迁的对比,使人世更无常了些。
夕阳下携手同行的恋人,不知道曾经度过多少的风风雨雨,人老了,情深了。那种素朴的,风雨无阻的真情,不会随时光流逝,可时光却把人从中年送到了暮年…… ——“但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有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那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
简爱读后感1500字大学
手捧一本并不算厚重的《简爱》,但它在我眼中却沉甸甸的,很有分量。合上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我眼前顿时一片光明。结局总算是美好的。
小时候的简爱寄人篱下,受尽耻辱与虐待,痛苦不堪。她从小被舅妈嫌弃,被姐妹蔑视,被表哥残暴地毒打。但是,也许因为这个灰暗的童年,才让她在之后的生活中拥有了坚贞不屈的性格、对未来的坚定信念和独立自主的人格与尊严。
慈善学校牢沃德的八年时光,简爱成长为富有才华的的教师,为寻找不同于当前循规蹈矩的生活,来到桑菲尔德庄园,担任起家庭教师。这时,她遇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简爱并没有因为她只是一个小小的家庭教师而感到多么的自卑,而是认为他们是平等的,有同样的尊严、内心与灵魂。她在桑菲尔德得到了温暖的待遇,慢慢对罗切斯特先生产生了好感。就在他们即将结婚的时候,她却得知罗切斯特先生早已有了一个妻子。简爱痛苦地选择了离开。
在新的旅途中,简爱遇到了三个兄妹——约翰,戴安娜,玛丽。简受到了他们三个人的照顾,约翰也向她求婚了。但是约翰并不爱她,只是认为简爱适合做他的妻子。简爱的尊严让她断然拒绝了他的请求。最后她竟然发现自己与他们三人是表兄妹。
简爱放不下罗切斯特先生,她断然回去寻找他。但是罗切斯特此时已经残疾,财富也大大消减。简爱没有为此离去,而是留在他身边照顾他一生。
故事到这里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但我却仍然意犹未尽。简爱倔强的性格和独立的个性让我震撼。小时候她受尽屈辱,但是她没有对现实低头,而是勇敢地面对。一个人可以受辱,但绝对不能不反抗。简爱就是这样,在那样一个尊卑分明的时代里,她选择了昂起头,争取尊严和平等。她对里德太太进行反抗,为的是争取自己心中的那一份信念——对平等的追求。
小说中很有名的一个片段,便是简爱反驳罗切斯特的话。她说:“我一定得离开,你以为我会留下来,成为你眼中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吗?你以为我是一架机器——一架冷漠无感情的机器吗?你以为我能受得了别人把我仅有的一片面包从我口里夺走,把仅有的一滴救命之水从我杯里泼掉吗?你以为,因为我贫穷、卑微、矮小、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了吗?—你错了,我也有和你一样的灵魂,和你一样的一颗心!如果上帝曾给我一点儿美丽、丰富财产,我也会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是用我的心灵和你的心灵对话,站在上帝面前,我们是平等的。”
读完这段话,我被深深地震撼。常人在爱上另一个人时,为了怕失去对方,总是将内心封闭,所有的事情都留给自己。但是简爱却不是这样,她有把所有的想法说给罗切斯特的勇气,她可以在罗切斯特面前大声说出她对尊严、爱与平等的渴望。
简爱用她自己的故事告诉我,无论遇到了什么困境,什么挫折,都不能放弃自己。在困境中,你唯一要做的就是扬起头,努力向上,朝着自己的方向生活。
尊严与爱是最美的东西。在《简爱》这本书中,我深深体会到了他们伟大的力量。
三国演义高中读后感1500字
一千多年来,有多少豪情志士对三国风云津津乐道。又有多少智者谋士把三国中的计策视为经典。一本《三国演义》将三国时期争雄的场面刻画的淋漓尽致,令后来者爱不释手。我想这应该归功于历史与文学相结合后所散发出的无限魅力。三国的历史就好比是一块璞玉,而罗贯中用文学的方式将它细细雕琢成一部经典。
记得小时候读三国总是喜欢里面战斗的激烈场面。除此之外,再也无法对三国有一点更多的理解。时隔几个春秋,当我再次从书柜中拿出这本曾给过我无限憧憬的书时,那一份欣喜感再次升腾了起来。就和我当初第一次翻开这本书时的感觉一模一样。只不过岁月的流逝中,我的心不像儿时空荡荡,而是多了些对历史的感慨和社会的认知。
品三国就是要慢慢咀嚼每一个字,因为每一个字都是一个历史片段的再现。《三国演义》给我最深感触的是“忠,义”二字。关羽的忠肝义胆使他流芳千百。身在曹营心在汉就是对他一片忠心的完美写照。而后戏曲中用红色来表现关公也就自然了。但之后他在战争中放曹操一马,或许就是他满身的义气使然。这个义或许就是罗贯中写下的书名中的那个义。但这也只是我作为后来者的一种猜测罢了。当然,对忠义的表现还有许多人。赵子龙单骑救幼主。诸葛亮的一篇出师表浩气长存,最后也将生命的终结点留在了蜀国。忠义二字说来只是嘴唇的开合,做来却是用鲜血和生命去谱写。
有红就会有黑,有光明就会有黑暗,有忠义就会有奸恶。似乎万物都是相对而生的一样。在三国争霸的狂沙漫卷中,以曹操为代表的奸恶之人大有人在。我认为曹操奸恶的来源是他那满腹的疑心。从他单凭个人判断就杀掉准备杀猪犒劳他的朋友到中反间计杀掉他的水战大将,这无一不体现了他疑云重重的内心。这或许也就是京剧中用白色衬托他的原因所在吧。奸恶之人还有不少,曹丕谋权夺位,司马家族最后趁势而起,使得三国的风雨终归停息。奸恶之人或许是封建帝制王朝的衍生物,不仅仅在三国,上溯到秦朝的赵高,下寻到秦桧,吴三桂之人。这也许是历史的一部分吧。
走出三国的情感篇章,去读读一些人也还是不错的。这也是《三国演义》位列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的原因。每个人特点鲜明,总是令我这种三国迷再三回味。
先说说诸葛亮吧,作为一个时常羽扇纶巾笑谈间的智者。这个形象已经深入人心。在他的身上,少了些许杀气与莽撞。多的是一些草船借箭的智慧和大摆空城计的沉稳。正如他的名号卧龙一般,虽是卧榻之龙,但毕竟是龙。他与蜀国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他的智慧与谋略就好比是一根粗壮坚实的木头撑起了蜀国与魏吴两国相抗衡的蓝天白云。但伴随着刘备的死去,众多蜀国名将的生老病死。诸葛亮在偌大的蜀国显得有些孤掌难鸣,蜀国好像诸葛亮的白发一样,显得不再有生机。终于,伴随着诸葛亮的逝去,蜀国在阿斗的欢笑声中退出历史的舞台。
作为一代枭雄曹操,也是《三国演义》的一大看点。虽是挟天子以令诸侯,但却有他的过人之处。否则何以一统北方,举魏国之力与吴蜀开战。尽管被一把火烧了个精光,但他的雄才大略值得每一个成大事者的人去借鉴。作为军事家,曹操在三国里面或许不如诸葛亮,周瑜等人。但作为一名文学家,他却对建安文学的发展和建安风骨的形成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从一方面来说,曹操就是一个文武全才。从曹操的诗中,到处都是他的理想与抱负。这让我想起了西方千百年后的拿破仑,这两人的经历真的有点相似。起初出身并不优越,凭借自己的努力成为一个国家的掌权者,最后陨落天际。
三国的历史值得每一个人去品去赏。虽不用做到如易中天教授那样,但我们也应明白这一段历史。它里面有着人间最真实的东西。成功者的黯然失色,理想者的满腹离骚,忠肝义胆者的死心塌地,奸恶小人的长于应变。还有许多东西,是几行字能表达的清的,回到书中,或许你还能找到迷失的自己。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1500字高中生
要进去的人,先把希望留在门外。——但丁
《巴黎圣母院》说的是一个女人和四个男人的故事,这个女人叫艾丝美拉达,那四个男人是副主教克洛德、敲钟人卡西莫多、卫队长弗比斯和诗人格兰古瓦。
艾丝美拉达是个天使,年轻漂亮,天真善良,人见人爱。卡西莫多外表丑陋而内心善良,弗比斯外表光鲜而内心卑劣,克洛德是个伪君子,而格兰古瓦是个庸人。
艾丝美拉达为了救格兰古瓦一命而假装与其结婚,其实并不爱他。克洛德派卡西莫多绑架艾丝美拉达却被弗比斯无意中救下,从此艾丝美拉达爱上了弗比斯。弗比斯在和艾丝美拉达约会时被暗中跟踪的克洛德刺杀,艾丝美拉达被诬为杀人犯。卡西莫多从刑场救下艾丝美拉达到巴黎圣母院寻求宗教避难。无赖汉冲击巴黎圣母院想救下艾丝美拉达却遭到不明真相的卡西莫多的顽强抵抗。克洛德诱骗格兰古瓦趁乱劫出艾丝美拉达欲行非礼遭拒愤然告发。艾丝美拉达被弗比斯等人抓住施以绞刑(弗比斯并非抓人者但艾丝美拉达却因他而暴露,他虽非刽子手却没伸手援救)。卡西莫多把克洛德推下巴黎圣母院的高塔。弗比斯成婚了。卡西莫多也成婚了。格兰古瓦领走了艾丝美拉达的山羊嘉利。
克洛德深爱着艾丝美拉达,但这与他副主教的身份不符,他的爱表现为残忍的自虐和疯狂的嫉妒。先是嫉妒格兰古瓦和艾丝美拉达的婚姻,再是嫉妒弗比斯获得她的芳心,最后是嫉妒卡西莫多做她的保护人。他的表白,集中表现在第八卷第四章和第十一卷第一章。他的刺杀弗比斯,是一只狼要吃掉另一只狼,然而却要羔羊去绑作文/缚刑场,仿佛羔羊死了,就能消除他的食欲一样。可怜的艾丝美拉达,成了《复活》里的玛丝洛娃,成了《白痴》里的纳斯塔霞。
无赖汉冲击巴黎圣母院,也不全是为了救下艾丝美拉达,还冲着里面的金银财宝,就像希腊攻打特洛伊并不是单纯为了抢回海伦一样。克洛德的弟弟就参加了这次暴动,他当无赖汉是出于对伪君子哥哥的背叛(他光问哥哥要钱很惹克洛德烦,他公然嫖妓也引起了克洛德的嫉妒吧),当然,他在哥哥被摔成肉泥之前,就被卡西莫多撕成了碎片。
其实,克洛德的弟弟本不是无赖汉。正如其实,艾丝美拉达也不是埃及人。
弗比斯成婚了,和百合花,当然,仅限于肉体。
卡西莫多也成婚了,和艾丝美拉达,当然,仅限于灵魂。
格兰古瓦、克洛德、弗比斯爱艾丝美拉达,都是爱她的肉体(卡西莫多当然也爱她的肉体,但更多的是报答罐水之恩),艾丝美拉达爱弗比斯,也只是迷恋他的皮囊。都说“美丽的肉体那么多,可爱的灵魂却稀少”,可爱的灵魂有谁稀罕呢?都说“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但又有多少人输在起跑线上。道理很简单:德才兼备,我为什么要找个“缺德”的?才貌双全,我为什么要找个无貌的?尽善矣,为什么就不能找个尽善尽美的?选美先得走秀,博士还得面试呢!
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我愿变成只小羊,守在她身旁。格兰古瓦坚持创作竟然小有所成,应该也会有他的婚姻吧,他或许还会偶尔想起艾丝美拉达,但不知嘉利会不会被摆上婚宴的餐桌。庸人自有庸人的幸福,就像弗比斯。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00字大学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之一。她的作品以那个时代中平乏琐碎的事为题材,一反当时流行的女性感伤小说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简•奥斯丁一生共出版六部作品,都给后世留下了宝贵的财富。司各特说过“奥斯丁的作品不是向读者绘声绘色地描绘一个假想的世界,而是真实,生动地再现读者身边每天都会发生的事情”。奥斯丁的作品很好地展现了真实生活中丑美善恶。
这本书主要着墨于伊丽莎白与达西之间的爱情故事。“傲慢让别人无法来爱我,偏见让我无法去爱别人”这正是俩人刚相识的模样。活泼开朗的伊丽莎白因达西的傲慢对他产生了偏见,但达西却喜欢上了伊丽莎白的聪慧,坠入爱河。而伊丽莎白因偏见认为达西可恶极了,在面对达西第一次“傲慢”的求婚时伊丽莎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在伊丽莎白读了达西的信后,解了事情真相,终是消除了对他的偏见。“连年怨阔别,一朝喜相逢”用以概括二人的相爱经历再合适不过。当二人再相遇的时候伊丽莎白已经爱上了他,性格截然相反的两人终因为爱走到一起。在故事最后的最后伊丽莎白问达西怎样爱上她时,达西说“我也说不准究竟是在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看见了你什么样的风姿,听到了你什么样的谈吐,便是使得我开始爱上了你。那是在好久以前的事。等我发觉我自己开始爱上你的时候,我已是走了一半路了”。达西的话打动了伊丽莎白,同样,也打动了我。“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这样的诗句用来形容他俩相爱的感觉可以说是非常恰当的了。
《傲慢与偏见》一书中,不论是达西和伊丽莎白这类为人赞扬的人物,还是像柯林斯和威克姆这类被人所贬低的人物,无一不被刻画的非常的真实。作者采用了对比的写法,让我们看到各式各样的婚姻类型。伊丽莎白是因为了解真相后真心喜欢上了达西,并不是因为达西的富裕;而夏洛特和柯林斯结婚的基础则完完全全建立在金钱与现实上。二者的婚姻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与对比,在这个充满物质的社会中,很多人的婚姻都会以经济为基础,这样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爱情,就是相知相爱,相守相伴。也许不会轰轰烈烈,但爱的真实,爱的彻底。就像达西与伊丽莎白间的爱情并不是顺风顺水的。
除了对比以外,作者还以细致的心理描写来展现人物形象,并通过幽默讽刺的语言,更加丰满了这些人物的性格。本书最值得赞赏的就是作者运用的反讽的手法,本书开卷第一句话便是“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而在我们阅读的过程中完全可以推翻这个“真理”。真正的真理不是有钱的单身汉需要娶太太,而是没钱的单身小姐需要有钱的单身汉。作者无一不在讽刺着资本主义的婚姻的可笑。
简·奥斯汀通过《傲慢与偏见》这本小说完美地表达了她的婚姻观,即在财产的基础上结婚是错误的,但结婚不考虑财产也是愚蠢的。在本书中,夏洛特就是为了金钱结婚的典例,她过着没有爱情的婚姻生活;莉迪亚就是结婚不考虑财产的典例,嫁给了一个空有外表的骗子。所以我们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不能因为金钱、外表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
由伊丽莎白与达西起初相遇时的误会我们不难看出,傲慢与偏见往往成为人们交流的障碍。“如果你果真聪明的过人,那么你傲慢的就会有分寸”没有分寸的傲慢,是一种无知和无礼的表现,更是幼稚和自负的可怜。适当的傲慢是骄傲,而过度的傲慢则成了虚荣。因此,我们要学会放下傲慢与偏见,平等待人,多为他人着想。人生路漫漫,遇见即是缘分。人与人相处难免会有小摩擦,我们更应多方位思考,不能因为个人的偏见影响了本该有的判断。
再说说本书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她有强烈的自尊和一定的反抗男权精神。在面对自己的表哥柯林斯的求婚时,即使是在金钱的诱惑下,她也不为所动。而达西第一次表白时,那傲慢的态度激起了伊丽莎白强烈的自尊心,愤怒地拒绝了他。从伊丽莎白这两次拒绝中可以看出她极具独立人格,追求自己想要的的爱情。不单单只是婚姻,对于我们来说,也都应该勇于追求自己内心所属的事物,不能被金钱名利等所诱惑。
你是你,我是我,我们两个人是不同的两个个体,我们珍惜在一起的每一个时刻,也尊重每一份冷暖自知的独立状态。这是我认为爱情和婚姻最好的模样。
“人生而平等,我必须,我也可以平等地追求爱。”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00字大学
用了三天时间把《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看完了,其实我读书是很慢的,别人读350页的书也许就需要两三天,而我要磨蹭到四天左右才能看完,但是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此读得也比较痛快。
初读《傲慢与偏见》,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当初朋友给我介绍这本书时,就说读这本书一定要有耐心。我想这个忠告是正确的。刚开始接触时,并不觉得此书有何过人之处,情节平淡,人物刻画也没有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过目即忘。然而越是读到最后,越是被吸引得舍不得撒手,犹如裹着糖衣的糖果,入口时平平淡淡,什么味道也没有,等到糖衣渐渐溶化,丝丝甜味便溢了出来,最后,是满口的甜蜜。
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这本书,各种版本看了一遍又一遍,电影也不知看了几回。然而每次重温,总有新的感觉出现。
一开始确实是对故事情节抱有较大兴趣(这也是我反复看的主要原因),后来随着对其熟悉度的加深,自己知识的拓展,慢慢了解了许多故事内外的事情。
这本书没有讲什么离奇的故事,把整本书贯穿下来的就一种东西——婚姻,三个女儿的婚姻,而其主要的就是从二女儿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来体现一个真正美好的婚姻的观点,大女儿简的婚姻算是美好圆满,她和宾利属于一见钟情,而在宾利住在泥地别墅的这段时间里,两个人也算了感情一拍即合,但是出于女孩子的矜持,简也没有把她对宾利的感情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她毕竟不像丽迪亚一样,所以终究还是要控制自己的感情。这就导致宾利的好朋友达西对他们的感情产生了错觉,以为宾利是一厢情愿,简对宾利并没有感情,而且简的家人毕竟还是有些粗俗,和宾利门不当户不对,所以就和宾利姐妹一起将两人分开了一个冬天。而达西着情于伊丽莎白,但是由于听信了威克汉的胡言乱语,所以对达西一点好感都没有,当达西跟她求婚的时候,伊丽莎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达西只好写了封信把两件事情的真相告诉伊丽莎白,伊丽莎白这才对他的印象有所变化,而且对威克汉厌恶起来。丽迪亚是个比较放荡的女人,她和凯蒂着情于那些军官,而有一次丽迪亚收到邀请,与民兵团一起外出,结果凯蒂嫉妒起来,殊不知丽迪亚和威克汉竟私奔了,直到达西出手帮助了此事,才让丽迪亚和威克汉结婚,但是两人结婚后连糊口的钱都没有。柯斯金和夏洛克的婚姻不能说幸福,但是至少没有丽迪亚和威克汉那么惹人嫌,柯斯金原本一厢情愿追求伊丽莎白,但是伊丽莎白很果断地拒绝了,当柯斯金遇到了夏洛克,第二天竟就和夏洛克求婚了,而夏洛克想到柯斯金有一定的收入,于是就同意了他的求婚,两人就这样结为夫妻。简和宾利则在夏天重逢的时候旧情复燃,幸福地结了婚。
这部小说中描述了这么多人的婚姻,其中最圆满的婚姻可以说是伊丽莎白和达西的了,两个人一开始互相讨厌,但是达西渐渐被伊丽莎白的灵性所吸引,伊丽莎白却一直认为达西傲慢,对他也有一定的偏见,但是当误会解开,两人才发现是惺惺相惜的,再没有比对方更合适自己的人了。在他们的婚姻中,展现了伊丽莎白不低头于贵族的性格,和对婚姻有独特的见解,她讨厌一切以金钱为目的的婚姻,她只想找到适合自己的人。这应当是婚姻最初的目的也是最终的目的。
作者简·奥斯汀,是一个我非常欣赏的女作家,不只因为她的才华,也是对她人生经历的一种同情。《傲慢与偏见》可以说是她自己人生的写照,为自己量身定做的小说。然而不同的是,两种截然相反的结局。奥斯汀一生没有婚嫁,我想这大概是那段刻骨铭心却没有结局的爱情所造成的。而幸运的是,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在冲破层层阻碍后,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或许也是奥斯汀为自己的遗憾补上的完美句号。
小说中塑造的人物和各种世故情态也是当时社会风气的一种体现。在当时的英国社会,女子以婚姻为自己的最高人生目标,班纳特太太更是把每个女儿嫁出去作为她一生唯一的大事。在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和平民上的障碍,而女子结婚,却也不失为变平民为贵族的好方法。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1500字
《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说白了就是讲一个反叛少年——考尔菲特·霍尔顿被学校开出之后,在回家路上的所见、所闻、所感。
嗯,这还是一部长篇小说,而且作为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长篇它就只讲了一件他回家的事。
这样说,我们难免会觉得这小说有些无聊,甚至单调。
其实不然,《麦田里的守望者》让我感受不到上述其一,唯有感受和思考。
读完《麦田里的守望者》第一个感受就是深深的无奈了。
虽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讲的故事是以1951年的美国为背景,但是我在其中发现了现在中国的影子。
在《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中,霍尔顿回家的途中可以是说历经坎坷。
伪君子,各种“假人”,暴力,性以及变态。
现在中国社会,哼,难道不于此相撞?相当的类似,面对这些病态,只好深深的无奈罢了。
突然,我想到了近期比较火热的影片——《青春期》,是的,这是描写中国社会病态的电影,相当的符合隐藏在表面下的社会。
这样,我想为何会让我们的青春的世界周围变得如此丑恶。
我想了想,对,是我们上一代人的“废墟”。
在《麦田里的守望者》之中,上一代人对他的摧残不小。
首先,是众多校长对他实行开学处理,为了学校,哼;社会上的混混揍他、敲诈他;他认识的伪君子教他往腐朽上走,等等。
是的他的厌学,他的反叛,他的恶习从根源是开始来自万恶的社会。
现在我们身边的社会也是如此。
又那《青春期》来说吧,女主角小宇,她得不到家人的关心——因为离婚;她又收到社会上的男朋友的摧残;甚至社会上的混混还欲强暴她。
哼,万恶,万恶,只可以说是万恶了!这个废墟,简直就是魔笼,让我们厌恶,又让我们欲哭无泪的被玷污。
万恶的流年啊!将吾等推上了青春的浪尖!
其实,我想,我们上一代人的青春不也是这样一点点的被玷污的吗,只是没有这么严重罢了,只是没有这么早罢了。
难道黑色的毒水严代代相传?
这样,青春的浪尖是我们变成了万恶的流年。
怎么办?我思考,“麦田里的守望者”似乎是答案!
霍尔顿说:“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
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
我呢,就是站在那混账的悬崖变。
我是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
主人公霍尔顿想到了孩子!对,在文章中说明了,他认识到了孩子的可爱,从艾里到菲比,他都爱!他也曾今采取了行动——将菲比学校的写的、刻的下流词语都消灭掉。
可是,事实上,他做不到!连博物馆的木乃伊旁都有,呵!妥协?
看样子,上代人肯定是妥协了不少人了。
《麦田里的守望者》中什么老师就有一句混账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的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
哼!如果这样,那个“罪恶的流年”就代代相传了,代代相传。
哼,妥协,妥协?!
我记得《青春期》中小宇说,她想做一名幼儿园教室,对,这就是不妥协,这就是真正去实践的守望者!
我承认,我是有着理想主义的情绪,但是,我们这代去齐心,去努力教育好下一代人,让和谐、健康传下去,这也不是不可能的!
对了,不仅是这样,我们还必须知道一句话,一句我信奉,并努力接近的一句话:你若想改变世界,请先改变自己。
最后,我想说:
青春的浪尖,望我们去改变万恶的流年!
大学生瓦尔登湖读后感1500字范文
合上《瓦尔登湖》墨绿色的封面,一股清凉的湖水已然汇入心间,澄澈见底,将心境荡涤得如一泓秋水,不染纤尘。正如徐迟先生在《序言》中所说:“《瓦尔登湖》是一本静静的书,一本寂寞的书,一本孤独的书,是一本寂寞、恬静、智慧的书。”它只适合在“寂寞和恬静”时阅读,静静地读,读得静静。我想,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瓦尔登湖》是属于心灵的。
这本书的封面上有这样一幅耐人寻味的图片:两行向远方延伸的铁轨中间,立着无数挺拔的大树。这是否是本书在以一种含蓄的方式暗示着我们别的一点什么?梭罗说:“来到这片树林是因为想过一种经过省察的生活,去面对人生最本质的问题。”我在想,在现实的世界里,现代文明改造和穿越自然环境之前,是否也该多一些自省与自察?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瓦尔登湖》又是属于现时代的。
由此,《瓦尔登湖》在阅读空间中占有两个起点和终点,那就是心灵和现时代。
梭罗原是个要在人世有所作为而不是个出世的人,然而在两年多的湖边生活后,他看破了“红尘”,感到人世扰扰,荣华富贵,不过是一个人的贪婪,他要对之心平气和,一无所求。当然,一个人从对人世有所求到无所求,这是一场艰难的心路历程。今天,我们观照梭罗的这条起伏的心灵历程,不知能否多一分理解和感悟。在这个丰富多彩的时代里,要一个人对生活无所求,那是苛刻,但对“所求”多一些节制,则是理性。我们无法也无需戒绝自己对生活的“所求”,但同时是否也该有些出世的精神来面对这个不复简单的世界?在越来越考究的生活中,心灵的罗盘仍固执地指向简单和质朴。因此,斑斓的VCD节目和浓酽的咖啡之外,读一读《瓦尔登湖》,让心沾染一点湖水的静谧清凉,多一分恬淡与洒脱,少一分浮躁,其实不是时髦,而是必需。
种豆、筑屋、焙制面包,对大多数享受城市文明的人来说,都是遥不可及的梦想。在今天,城市生活越来越便捷和考究的今天,又有谁向往这些呢?而且在地皮越来越紧张,自然生态环境日益萎缩的今天,有此梦想的人又能到何处实现呢?
现代生活给人类提供了几乎随心所欲的舒适,水泥建筑抒情地摩天,水泥路面光洁少尘,而地下水却在不断地下沉,天空出现臭氧空洞,酸雨腐蚀我们的视觉。我们在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同时,又给自己埋下了生态陷阱,因而只能用回归自然来安慰自己的无奈。我们的祖先在被自然奴役时,敬畏自然,崇拜甚至神化自然,而作为子孙的我们,却颠倒过来,蹂躏、奴役、称霸自然。
然而笑容还没来得及绽放,历史这块魔方已经从正面翻转到反面:水土在流失,大地在沙漠化,物种在减少,人间变成污染的烟尘世界,自然又在嘲弄企图称霸地球的人类了。
如果我们少一些贪婪,少一些索取,如果人间多一处瓦尔登湖,人类就会多一条后路。这该是《瓦尔登湖》的一句隐语吧。《瓦尔登湖》是吉林人民出版社“绿色经典文库”中的第一本,这样的定位,也是编者的一番良苦用心吧。
梭罗在书中这样表述:“不必给我钱,不必给我名誉,给我真理吧。”我想,这真理该是:热爱自然,创造生活。
再次翻读《瓦尔登湖》时窗外的绿叶已经淡淡泛出一点秋意,近段时间突然疯狂地喜欢上了大卫。梭罗,那距离康科德两公里的瓦尔登湖畔,那独自在自己建造的小木屋里渔猎,耕耘,沉思,写作的简朴生活。从1845年到1847年,大卫。梭罗-瓦尔登湖畔一个孤单的灵魂,在大自然的湖光山色中将思想和文字精心地打磨。
与我再次如期邂逅的文字此刻正静静地躺在电脑桌旁,因了翻译家林志豪先生的生花妙笔,这本由海南出版社和三环出版社共同出品的著作方深深地吸引着我。也许当生活简单到一日三餐,简单到最后的财产是明亮的湖水和日月星辰,充满了智慧的文字才能像潺潺流水清澈流淌,这些属于作者自己的经历,一段从生活必需品如何获取作为起点,然后才开始启程前往梦中胜境的旅程。而当这求索着的灵魂将故乡的牌位轻轻供奉在宁静的瓦尔登湖畔,真正的精彩才幻化为迎风铺展的画布,一点一滴圆润丰满,最终造就了这部包括结束语在内分为二十个篇章的自然随笔被后人赞誉为“能够塑造读者的书籍”。
一本适合在夜深人静,万籁无声之时细心品味的好书是难得的,《瓦尔登湖》这样的经典更是不会例外,当我在舒缓而纯净的文字中慢慢行走,总会有一些花朵般绚烂的灵光突现迫使我停下来,如果说一篇优美的文字是我们风沙苍茫的旅程上一处小小的绿洲,那么《瓦尔登湖》赐予我们的是一片辽阔的草原,我们既可以让自然和人的心灵探索野马般狂野地奔腾,又能让个人体会到自力更生过简单生活的那些经验和感悟,是如何在清晨闪动着露珠的光芒。当然,一个经历足够丰富的读者,还会从这本宁静的经典中品读出对现代生活的揶揄和讽刺。我们可以认为这是一本简明的书,因为她不晦涩,文字和文字间串联成水晶珠链一样的风铃,使得思想不得不化为清晨刮起的阵阵微风,她时刻在直面我们的经历,我们的阅读和思索。晨昏照耀下的树林和季节变幻间的乡村和田野,水天一色下翩飞的欧鸟和树丛里惊恐逃走的小兽,其实它们不仅属于作家,在我们看似沉闷平淡的生活里,何尝不是处处可以一窥它们的背影,而前提是我们必须相信:我们正拥有一个比晨起时更早,更神圣的黎明!
努力去做一个自由的人既幸福又卓绝,因为选择和放弃从来都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歌德巴赫猜想。当美国诗人弗罗斯特在他的名作《林中路》中深入探讨了这个命题,其实他没有给出我们答案;然而大卫。梭罗却在他描述瓦尔登湖的美丽文字中,宁静又雄辩地给出了自己的一种回答。
月光一样的隐居也许是我在这本书里读到的最大的收获,当我们也能在心中勾勒出自己的“瓦尔登湖”,我们就会在自己的人生里获得这样恬然的生活姿态,月光般明亮却内敛,月光般平静却非凡,隐居只是一种选择,是否选择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日夜风尘仆仆的路途上,心内心外都要撒满一路月光。
万历十五年读后感1500字
《万历十五年》虽然以此为题,但实际上万历十五年但是是个引子,黄仁宇只是借在这一年发生的一些不大不小的事情展开文章,把万历十五年作为叙述的线索和落脚点,全面地展示了明代后期万历年间从皇帝到官员国家暗藏的症结,显示了在落后的制度里无论怎样的个人,身处在何等位置,做出怎样的发奋,无论是他个人,还是他所想改变和摆脱的社会环境,都被沉重的制度牢牢禁锢着,让个人成为了这制度的牺牲品。既然个人凭一己之力已无法做出任何改变,这制度让明王朝离开了世界的中心,甚至无法跟上白山黑水边上一个小部落的节奏,明王朝已经到了沉没的边缘,落日沉沉,败落已经是无可奈何的事了。
看起来黄仁宇只是选取了几个独立的人物作为章节来撰写,而实际上他选取的这些人颇具代表性,作者总是把他们放在一个更大的社会制度与背景中来叙述,他们看起来是个人,他们认识到了自己时代前进与滞后的碰撞中所出现的问题,也付出自己的发奋,他们都是作者认为那个时代中的佼佼者,但无论是坚持道德的力量维持复古亦或是某种程度追求自由和变革,结果对于个人命运或者个人的社会追求来说都是失败的。正因单凭一己之力无法对抗制度,每个人都是制度链条中的一分子,当他想改变这链条时,他无疑会被链条上的其他人所残酷打压,维持守旧平衡的群众力量是强大的,而想阻挡时代的前进也是个人办不到的。因此即使某个人意识到了现实与社会制度的格格不入,他也无法把自己的想法付诸实际,只能感受着社会的暗流涌动而束手无策。
第一章从小事切入万历的宫廷生活和处处被安排好的成长环境,他最终清算了自己坚持原则的老师和首辅张居正,想获得自主的权力,最后发现皇帝只但是是制度的执行者而已,并不具备自主权。而第二章里继任的首辅申时行则发奋在皇帝与文官集团之间折中共济,留意谨慎地维持文官集团内部的平衡,使国家机构能够正常运转,但这种处世态度并不为文官集团理解。第三章皇帝为立储一事与群臣对抗,认清了自己所处的环境无法实现自己的个人意志,最终对百官采取疏远、消极应付的态度,由此带来的后果就是百官失去了效忠的好处,也采取消极敷衍的做事态度。第四章进一步借内外政的大事证明了皇帝不能以个人意志做出决定而实际决定于群臣,活着的皇帝个人和他已死去的祖宗没什么区别。第五章清官海瑞期望恢复洪武皇帝时的制度和风气,然而这样做无疑与社会时代相悖离,虽然道德值得敬佩但无法真正施行。第六章从一代抗倭名将戚继光的角度叙述了明朝武官处于被文官压制的境地,而无法有所作为。第六章社会名人李贽的思想与社会的冲突,其实是儒家内部思想派生出的心学与传统朱熹理学的对立,然而李贽的思想虽然批判时弊,但并不能建立新的思想体系,故而本质上无法改变社会反而显得自相矛盾。
总而言之,作者的观点是认为明代当时的制度已然极为落后,财政与组织上极为松散,导致国家实力名不副实,而微薄的薪水也导致文官阳为道德,阴为私利,实际主导国家的文官集团都处在此种阴阳冲突之中不能自拔,而任何企图的改变都遭到了强烈的攻击和反对。皇帝、首辅张居正和申时行、海瑞、武官戚继光、思想家李贽从个人的角度应对混乱的现状期望有所突破和改变或者凭借道德的力量恢复平衡,但种种发奋在对抗现实的庞大群体时都显得无可奈何和无能为力,正因他们既然无法改变制度,就无法避免的遭到来安于此制度的文官的攻击,因此即使是小的改良也无法推行,留意谨慎地持续平衡也不可能,国家此时的衰落已不可避免,唯一的问题只是时刻而已。
根鸟读后感1500字
哪怕有风浪
穿越过就是阳光
梦的翅膀带我去翱翔…..
翻开书页,一个曲折感人的故事;合上书本,一次灵魂的感悟与净化。今天,我走进了曹文轩纯美小说中的《根鸟》。
一个少女到石崖上采花,不料失足掉进了峡谷。她出现在了一个名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出发了,他要去寻找梦中的大峡谷,寻找梦中的女孩!荒漠、草原、大山、峡谷、小镇......他恍惚,他迷乱,他摇摆,他清醒,他执著,他一往无前。根鸟在现实与梦幻之间成长,他以梦为马,度过了他的成长阶段,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这就是《根鸟》这本书的大致内容。
一开始,我有些迷惑,是什么,让他如此执著?仅仅是因为小时候的那个梦吗?然而,待我再阅一遍后,我愕然地发现:我错了!根鸟的执著,是因为他有一个扶持别人的梦想,并努力去实现它!正是因为要实现这个简单的梦想,他就一直走呀走,义无反顾地放弃了家乡的一切,放弃了米溪所有的优越条件,放弃了秋蔓,放弃了金枝!
啊,一个梦想的力量是多么大呀!海伦.凯勒因有梦想而创作出了巨作;贝多芬晚年虽耳聋了,可他却不放弃梦想,写下了不朽名作《第九交响曲》;霍金虽患了“肌肉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可他仍获得了沃尔夫物理学奖……
小时侯,我曾经有过一个自认为很神圣的梦想——长大想当一个作家。但是,在一次作文练习中,我精心构思的一篇作文竟只得了“及”!我失望极了,曾经追求的那个梦想变的黯然失色,仿佛离我是那么遥远。为了这,我颓废了好几天。有一天,我看书时无意间发现了《我的梦想》中的一句歌词——“只要有梦想,没有什么,能够挡住你前进的步伐!”这一句话一下子照亮了我的内心。渐渐地,我心中又重新充满了希望,心中的梦想又燃烧起来了!
我不能因此而放弃梦想!我怎么能因一个小小的挫折而停止步伐呢?我在心里暗暗为自己打气:去完成你的梦想吧!我,继续开始了追求梦想之路。我请教老师,学习同学;我观察生活,勤记笔记,坚持写日记。我还向《东南商报》等投稿。在一次次失败与彷徨之后,我终于迎来了梦想的第一缕曙光——作文得了优。我的文章频频被老师当做范本张贴在教室,继而,我写的《我得了第三名》在报纸上发表。最近,喜讯传来,在省“中行杯”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郑文达四种,我荣获优秀奖……
在一刹那,我明白了!明白了为什么我会成功,明白了为什么根鸟找到了梦中的大峡谷,同时,也明白了一些名人是如何完成世界巨作的原因!因为他们心中有梦想!梦想如前方的灯塔,指引着他们义无反顾的踏上了寻“梦”之路,不断前进、前进......因为他们心中有梦想,就有了努力的目标和信心,就有了前进的动力,就有了无穷的力量,就永远不会害怕失败。正是凭借着这样的力量,故事里的根鸟,依靠着他的梦想,终于找到了梦中出现的那个长满了百合花的大峡谷!
梦想是希望,人生因梦想才美丽,人生因梦想才五彩斑斓。梦想并不是遥不可及,用心过好眼下的每一分钟,不懈努力,永不言弃,积极面对,必将书写出灿烂的人生!
梦想在彼岸等待着我们,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