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名著1000字读后感
夜阑人静的夜晚,躲开白天城市的喧嚣,让自己沉浸在一片静穆之中,在属于自己的小天地里细品沈从文先生的《边城》,思绪随着书中人物的变化发展起起伏伏。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这个三角恋爱的实情,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驾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仍然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回来,也许明天回来的人。
如诗的边城,诗意地演绎着人生,诗意地演绎着生活。书中所示的人性美浸透着完美,而翠翠的无限期等待又显示着不完美。她的爱情悲剧可以说是那个年代造成的,她和傩送本来完全可以结合在一起,培育出美丽的爱情之花,可惜二人却失之交臂,留下了悠长的遗憾
而现在谁会放弃自己的爱情呢?在当今这个社会谁主动放弃自己想要的东西,完美的爱情都是我们想要追寻的。在《边城》中傩送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亲情固然重要,但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也是可悲的。而翠又在不知道天保是因不能得到她的爱而忧郁出走落水身亡,不知道傩送是因为不能得到她的爱而离乡远行,也不知道爷爷突然离世全是由于替自己的幸福思虑奔忙而心力交瘁。后来在陪伴她的杨马兵向她说明后,她才如梦初醒,这实在让人不免为她感到惋惜和可悲。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结局怎样?给人留下了悬念,傩送最后回来了吗?她们俩最后在一起了吗?我不禁陷入了幻想之中,希望他们有情人能终成眷属。看过《边城》,让我对世间完美的爱情又一次产生了怀疑,对人性多了一份了解,但又明白了自己的幸福就应该去争取,争取了,得不到,也就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了。
四大名著读后感1000字
小时候,我最爱看的电视便是《西游记》,最爱看孙悟空除妖保师西天取经,最爱看猪八戒那搞怪的摸样,最爱看沙和尚一片护师的忠诚热血。
起初,我也不知道谁写了《西游记》,写它干什么,我只沉迷于五花八门的法术兵器和怪模怪样的妖魔鬼怪。每天都和小伙伴们扮演其中的角色,不过孙悟空这个角色是大家争着演的。
孙悟空可谓是《西游记》中的最大主角,我起初看《西游记》的原因便是我最爱孙悟空这个角色。金毛雷公嘴,威武霹雳腿,他有七十二般变化和能识别妖魔的火眼金睛,不用说,最厉害的莫过于他的如意金箍棒。
小时候,我每天都幻想我也是西游队伍中的一员,我也有很厉害的法术和兵器……
现在整本的《西游记》我都看了不止五遍了,虽然与小时候在电视上看到的故事情节有不一样的地方,但我依旧能从字里行间体会出西天取经这一路所遇到的艰难险阻,自然的,对这些取经人物的认识也更多了一些。
“俺老孙来也!”或许这句话是书中出现的次数最多的,几乎成了悟空的口头禅,这句话中蕴含着悟空的自信。悟空的通天本领是不容置疑的,每个妖魔都很厉害,都有自己的绝招和法宝,但悟空却每战必胜,也难怪,他可是战斗胜佛齐天大圣呀!他不但有通天本领,而且他还有一颗忠义的心。在十万八千里的漫漫大道上,哪一次唐僧遇险不是悟空第一个出手救他呢?特别是在“三打白骨精”中,他被师傅抛弃却依旧担心师傅的安危,此等忠义,天地可鉴啊!
说起猪八戒我就想笑,猪样人身,还是天蓬元帅呢!八戒八戒,头条戒律便是戒色,他倒好,取经路上色心不改,为此给师兄弟们添了许多麻烦,比如“四探无底洞”吧,那白鼠精幻化成一位美女,八戒见状一直在师父面前为她说好话,弄得大师兄又伤心又气愤。即便这样,我依旧喜欢他,因为他若不在取经队伍中,那这队伍就不会那么充满活力了。
最辛苦的人莫过于沙悟净了,他可担着担子走了十万八千里啊!然而他对师傅依旧忠心耿耿,在取经途中猪八戒好几次劝他分行李散伙,沙悟净却全都严厉回答“不分”。我想,要是现实社会中多几个像沙悟净那样忠厚老实的人该多好啊!
“西天如来点金蝉,收徒历险万里难,寻得极乐取真经,共别皇恩去雷音。”说的便是西天如来大弟子金蝉子转世——唐三藏。他可谓是佛家真弟子,他一心向善,一意向佛。十万八千里,漫漫西去途,软弱无能而又善心不变,糊涂枉人而又师徒情深。唐僧是这支取经队伍的领导,也是《西游记》获得好评的第二人物。
《西游记》是编织我童年梦想的丝线,是谱写我美好童年优美乐章,它是我的启蒙老师,让我懂得了凡事只要坚持就能成功,让我懂得了只要一心向善,便会有好报,让我懂得了衷心、讲义气,便能让人敬佩。
那一本厚厚的《西游记》已安放在我的书架上,有时我会望着它沉思,是否我也可以像吴承恩一样再创一部神话呢?
也许现在的神话都像珍珠一样琳琅满目,但我更爱这枚蓝色宝石——《西游记》。
小学五年级名著读后感1000字
《飘》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短暂的一生中唯一一部小说作品,她后来对人说,《飘》的写作占去了她近10年的时间。她用诗一般的语言将气势磅礴的南北战争和一段凄婉动人的爱情展现在读者的眼前。波澜起伏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单纯而又复杂的内心描写,让《飘》成为20世纪文坛上的一颗熣灿夺目的明珠。
郝思嘉的任性,白瑞德的神秘,卫希礼的温柔帅气,韩梅兰的柔弱善良。这就是我初读《飘》时对书中人物的印象,但是随着剧情的发展,我发现,他们并不是我原先想的那样。
郝思嘉:全书以郝思嘉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人的爱情纠葛。郝思嘉是一个复杂的人物形象。原本的她是农场主的大女儿,生活无忧无虑,每天和小伙子们调情,总喜欢展现自己最美丽动人的一面,虚荣和爱美充斥了她的心。后来,她坚定的喜欢着卫希礼,又因为希礼将要与梅兰订婚而草率的嫁给了查理。在这一点上我及其不认同思嘉的做法,太轻率,她还只有16岁,最后落了个早早当寡妇的下场,她能怨谁呢,难道是卫希礼的错吗?但是,当看到思嘉在战争中始终没有离开梅兰时,我就深深的喜欢上了这个勇敢可爱的姑娘。她有无数的机会可以抛下在亚特兰大的一切,回到母亲身边。可是,她为了将要生孩子的梅兰并没有这么做。当然,照顾梅兰是希礼在参军前嘱咐思嘉做的,可是在危急关头谁还会想着曾经对谁的承诺呢?窗外是焚烧城市的红色,窗内,思嘉同梅兰并肩作战,最终取得了胜利。以思嘉的勇敢而感到骄傲。
在家里,她和父亲像是朋友一样,各自都有不可以被母亲知道的秘密,思嘉也在父亲身上学到了对生活的坚强品格和对黑人仆人的慷慨关心。当父亲死了以后,思嘉把父亲的一块珍贵的手表给了一个贴身家奴。而当她在经营木材加工厂时,一个黑人奴隶投奔而来,她首先想到的是要保护他,应该说这些地方受父亲影响很大。相比之下,我更喜欢在战争中回到塔拉的那个整天为一屋子人寻找吃的的郝思嘉。虽然没有了华丽的衣服,却多了几分朴实;虽然没有了高贵的气质,却多了几分成熟;虽然没有了白皙柔嫩的双手,却多了几分勤恳。我很喜欢米切尔笔下思嘉的那双手。尽管那双手杀过人,尽管那双手上全是金钱。但是,我喜欢的是那双手上的血泡和老茧。那些是劳动者的象征。是思嘉在穷困的时候,面对一屋子的老弱病残而劳动的成果,那双手是美丽的,是惹人怜爱的。
思嘉的第二次婚姻是建立在金钱关系上的,虽然她伤害了自己的妹妹,但这次婚姻比上一次要有价值的多,她救回了父亲留给自己的农场,起码她是努力过的,尽管不是什么上乘的方法。我也不能清楚的了解思嘉的第三次婚姻到底是幸福还是不幸。虽然她失去了两个孩子,但是她找到了自己的真爱,只有瑞德才是她真正爱的人,虽然思嘉在最后才明白过来,但是我相信思嘉一定有能力把瑞德追回来。因为她是那么的有魅力,尤其是对瑞德,不是吗?
白瑞德:通读全书,最令我震撼的就是瑞德对思嘉坚贞不渝的爱。虽然瑞德不是什么上等人,但他拥有很多财富,以至于思嘉会主动找他,而他们每次见面都会互相嘲讽,对于瑞德对思嘉的嘲讽,我想一定是嫉妒心在作怪。瑞德本可以离开亚特兰大,带着一笔财富远走他乡,过这无忧无虑的生活。可是他放不下思嘉,毕竟他在战争中离开了她,虽然瑞德为思嘉做的已经够多,更因为他对思嘉的爱而使他又回到了亚特兰大,时不时的出现在思嘉的生命里,为思嘉解决困难。思嘉对他的影像是很大的。但是,瑞德这个浪子对梅兰小姐是很尊重的。我觉得在当时那个充满战争与邪恶的年代,正是梅兰那伟大的心灵感染了玩世不恭的白瑞德。使他明白,原来世界上还有另一种人和另一种生活。
对于白瑞德,我很欣赏他对思嘉的那份坚持,虽然最终达到了他的目的,可是他却累了,因为长期以来一厢情愿的付出而累了。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根细线,它连结着肉体和灵魂。有的人耽于肉体的生活,而忽视了灵魂的提升。他们找不到那根细线;有人专注于灵魂的超度而不需要那根细线;而世人大多既不愿委屈了肉体,又希望灵魂有所归依,细线是一个人的生命热情所在,且每一个人的生命热情有所不同。媚兰是最能触动瑞德细线的那个人。他渴望从堕落走向拯救,走向高尚美好的生活。
郝思嘉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是出于真心,是瑞德的付出,使找到了真爱。而梅兰总是在包容不能干的卫希礼,即使在死前也祝思嘉要好好的照顾他。生动的人物形象使人荡气回肠。《飘》不愧是令世人感慨的世界名著!
海的女儿名著读后感1000字
海的女儿是我自小就非常喜欢的文章,每次读都有着不同的领悟。
幼年时,读懂啦:小人鱼回到海底宫殿,她变得非常忧郁,她爱上了王子,她愿意放弃自己三百年的生命,只为拥有一个人类一样的灵魂。于是,他去找海巫婆。海巫婆给小人鱼一瓶使她的人鱼尾巴变成人腿的药。海巫婆警告她说,如果他不能嫁给王子,那么在王子结婚的那天早晨,她就会变成海上的泡沫。
作为代价,小人鱼失去了自己的声音。小人鱼来到王子的宫殿,喝下了药,她觉得好像一把利刃劈开了她的身体,她昏了过去。当她醒来时,那位王子正站在她面前。王子收留了她。小人鱼是宫殿里最美丽的人了,然而她是一个哑巴,既不能讲话。小人鱼为王子表演舞蹈,没人知道她的脚接触到地面时候,就像是在刀刃上新走一样。
可是,王子娶了海边那位年轻女子做妻子,他一直以为她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小人鱼的心都要碎了。姐姐们送来一把刀子,只要把它插进王子的心脏,王子的血会让小人鱼与恢复原形。小人鱼不愿意伤害王子,在天亮之前在王子的婚礼即将举行时,她跳进大海,化成了泡沫。
那时,这个故事告诉我,为了友情,感情、爱情,要勇于牺牲自己的精神。
如今,《海的女儿》告诉成年的我:人鱼是海底的公主,在海底她可以拥有很多,有父母的爱、有姐妹的关心。她却向往岸上的一切,特别是遇上自己的王子时,为了靠近他,她牺牲了一切。为了获得这个灵感她放弃了海里的生活,她忍受得这些痛苦把自已的鱼尾换成了一双人腿。后来她喜欢上了一个王子,得到一份人类的灵魂。那个王子和人间女子结婚了,她的希望没有了。
小时候读《海的女儿》,我以为,那是一个悲伤的童话。
现在读《海的女儿》,我坚信,那是一个幸福的童话。
美人鱼为王子割去长发,牺牲了甜美的歌。可是,她可以用微笑传达对王子的爱。她会有甜蜜的感觉……
美人鱼为王子离开王宫。可是,她的生活每一天都是幸福的,因为,她活在王子的世界里……
美人鱼为王子变成泡沫,虽然,她没有漂亮的长发,没有甜美的歌喉,她甚至连继续活下去的权力都没有。可是,她却是最美的泡沫,因为她可以守候王子,看到王子的幸福。
美人鱼有守候的幸福,王子有思念的幸福。放弃又何不是一种幸福?
窗边的小豆豆名著读后感1000字
我看了《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小豆豆在上小学的时候非常顽皮。由于学校里的桌子是往上提的,而家里的抽屉是往外拉的,因此她每次上课都把桌子提上翻下,影响了其他同学,老师就让小豆豆转学了。
小豆豆来到一所叫巴学园的学校,她觉得巴学园的校长和蔼可亲,上课的教室就象是“电车教室”,吃午饭的时候老师还夸她带来了“山的味道,海的味道”。小豆豆在巴学园里认识了许多的新朋友,她和同学们一起去泡温泉,游泳。小豆豆觉得在巴学园比在前一所学校开心多了。可是最后一场无情的大火把巴学园烧完了,小豆豆很伤心。我觉得小豆豆虽然顽皮但是巴学园的老师会鼓励她,而不是责备她,我们都喜欢这样的老师。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小豆豆和爸妈去散步,看到一家卖小鸡的店。小豆豆请求妈妈给她买只小鸡,妈妈开始不同意,最后她都快要哭了,妈妈才同意买。但是回家后小鸡却一只一只的死掉了。这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我的身上。
海的女儿名著读后感1000字
《海的女儿》是一个纯粹的爱情故事,故事的结局以悲剧结束,给人们留下了惋惜的声音。其实,我不知道安徒生在童话里表达的悲剧爱情的意义是什么,因为我弄不懂这个童话到底是写给儿童的还是成人的。如果这个童话故事是写给儿童的,那故事的悲剧性很显然超出了儿童的阅读期待,让儿童无法在欣赏中体会到童话的完美性。一般来说,童话故事的爱情都是相当完美的,而且适合儿童的兴趣,基本都是王子公主的完美结合。读了《海的女儿》,我认为,安徒生这个童话故事应该是写给成人的,故事中的悲剧爱情和痴痴苦恋的意义,只有成人才能领会。
这是一个一厢情愿的单相思童话。童话中的主人公生活在海的深处,是一条美人鱼。她可以在海底世界里度过三百多年的岁月,然后化为泡沫,结束她一生的幸福。她的寿命比人类长几倍,但是她没有人类特有的那种“不灭灵魂”。她喜欢上了一个王子,为了得到一份人类的灵魂,她放弃了海里的生活,她忍受了这些痛苦把自已的鱼尾换成了一双人腿。那个王子和人间女子结婚了,她的希望没有了。她如果要继续成为“海的女儿”,就要刺死那个王子,然后就可以回到她的家人中去,回到属于她自已的世界。但她没有这样做却自已投入海中化为了泡沫。
健康,是一种只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的东西。用一座金山,换取一双明亮的眼睛,有人愿意做这个买卖吗?我想是没有的。用一座金山,换永远踩在刀山上那样的痛楚,有人愿意吗?至少我是不愿意的。失去了健康,拥有再多的财富又有什么乐趣?然而有时候,爱情,却比健康来的更加重要,对小人鱼,就是如此。巫婆显然也知道这些,对于小人鱼,重要的不是珍珠制成的花环,也不是象征着高贵身份的大牡蛎,而是她引以为傲的嗓音……但美人鱼却愿意用这一切来换一个不灭的灵魂。后面的故事,就如巫婆所说,是一个悲惨的结局。人鱼变成了泡沫。她没有得到王子的爱情,也没有将尖刀刺进王子的胸膛,以换回三百年快乐的生命。人鱼变成了泡沫,这是故事的悲剧结局。
安徒生在这篇童话里揭示的是爱情的悲剧性一面,还有人鱼公主的美丽与纯真。美丽、执著、纯真而伟大的人鱼,也许是安徒生心里的一个完美的人鱼!
世界名著读后感1000字
《三国演义》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描写了东汉末年魏、蜀、吴三个国家的兴衰史,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了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这五部分。读完《三国演义》,真是受益非浅!
《三国演义》是一本充满智慧的书。书中人物诸葛亮是智慧的代表,火烧新野、草船借箭、智取汉中、七擒孟获、智退司马懿无不体现了诸葛亮的机智才华。即使死后也能用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但智者千虑,终有一失,忘记刘备临终嘱咐,错用纸上谈兵的马谡而失去了街亭,致使多年伐魏无果,未能完成刘备的遗愿,带着对蜀国无尽的牵挂病死于五丈原。
也许,诸葛亮再多活十年,隆中理想就能实现。我们现在要努力学习,多学知识,争取象诸葛亮一样足智多谋,但也要注意劳逸结合,养成积极锻炼身体的好习惯,为将来实现理想奠定基础。
《三国演义》是一本企业家创业之书。刘备有很大抱负,找到张飞原始资助,又与气度不凡、武功盖世的关羽桃园三结义,拉起几百人队伍开工了,干了几年,业内小有名气,属中小企业,但不懂包装升级,仍原地打转。于是董事长刘备亲自出马,三顾茅庐,请杰出CEO诸葛亮出山,诸葛亮在隆中就将企业升级蓝图计划完备,没干几年,就打败诸多竞争对手,商标“蜀国”上市了,占市场份额30%。但传到富二代“刘禅”手上,只知吃喝玩乐,不思进取,几十年先辈创下的基业没几年就给玩没了。
而曹操堪称创业大师级人物,他既是董事长,又是CEO,集中了优秀企业家必备的优点。优点一:会抓住机遇、投机炒作。刺杀董卓,胆略过人,随后揭竿而起,“曹家”有名了;优点二:重视品牌的建设。挟天子而令诸侯,实现了品牌的跨越式升级,成了垄断国企,中小企业已无法与他竞争。优点三:知人善用、用人之长,爱惜人才。曹操有许诸、典韦、张辽、徐晃、曹仁等千员猛将,谋士无数,在魏国发展的过程中从来不缺乏人才。即使这样,在竞争对手关羽走投无路时仍收留并待为上宾,赵云单骑入百万军中救幼主时曹操不忍用箭伤之。在打败袁绍后将手下通敌竹简全部销毁,将心比心,很有情商,气度如虹。优点四:善于总结成败原因,拿得起、放得下。经历过火烧赤壁等无数次失败仍谈笑风生,总结得失,鼓舞士气。不过,曹操疑心重,杀了名医华佗,而害了自己。
读完《三国演义》这部名著,我感到它里面蕴含着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我现在只能理解一点点,等长大了,一定会理解得更多。
阅读能够学到课本中学不到的知识,我渐渐喜欢上了阅读,今后就让良好的阅读习惯陪伴着我们茁壮成长。这是我在暑假里阅读《三国演义》后的感受。
名著读后感1000字左右
从来没有一本人物传记能看得我如此激动,那一本,便是《阿甘正传》。或者多数人知道《阿甘正传》,都是因为那部家喻户晓的同名电影。然而我却选择看书,只因从书中,才能真真正正还原出阿甘这个人。医院的检查报告上对他的鉴定是智商轻度低下,学校的档案上认定了他不是正常人,在所有人心目中他是一个傻的,可是在我的眼中甚至所有读者的眼中,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智若愚的天才。
他智商只有两位数,然而他的一生却充满着传奇。他成为了大学美式足球明星英雄,世界级乒乓球员,摔跤选手,象棋高手和商业大亨。他不了解“成人”社会中的明争暗斗,不懂“成人”心中的尔虞我诈,他用自己的思维看待这个世界。他热爱生活,一直向前,他心中存义,排除万难帮助他的朋友,他信守承诺,克服一切困难为逝去的兄弟完成遗愿。他的真诚折射出外在世界的险恶复杂与庸俗市侩,从阿甘的眼中,反映是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美国社会的缩影。读这本书的同时,我也在看《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中批判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庸俗,主人翁鄙视一切外在事物,并抵制这些华而不实的黑暗的人性,同是表现社会现实,《麦》书却让我感觉到少了一份阳光和人性可贵的真诚,更愿意读《阿甘正传》,只因阿甘那份执著和向上的'精神。故事越往下走,越是觉得阿甘根本不像一个智商只有两位数的傻瓜,而更像一个学习能力高超的天才。中级光学中的计算对他来说易如反掌,只是看了几盘象棋对弈便掌握了方法并打败了冠军级的大师,这些看起来常人要花很长时间才能掌握的东西他却一下子就能学会并且学得十分优秀。这些都是对于一个被认定为白痴的人是感到匪夷所思的。或许因为阿甘眼中的这个世界是简单的,因此他能把所有的事情都简单化了,而我们这些所谓的常人,却将这个世界的一切都复杂化,甚至高傲地自以“高智商”地去改变这个世界。有时候想深一点,我们是否有点自欺欺人呢。
阿甘的眼中的世界是美好的。他不会阿谀奉承,不会耍计谋,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发自内心,他所表达的情感都是真挚的。我从心底里喜欢阿甘这种性格,即便他有时候的行为显得如此的笨拙。成人世界中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的不真实,有时候又是那么的黑暗。阿甘的心境就如小孩子一样,让这个险恶的世界里多一份爱,多了一份真诚,多了阳光,多了温暖。
世界本来不复杂,只是人心将它变得很复杂。世界上又有多少个能像阿甘那样,保持着那个原本的模样,不带着面具,不揣测人心,真诚待人呢?糊涂并不是一种罪,或许糊涂,才能让自己感受到这个世界本来的美好。
世界名著读后感1000字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鱼。有一次他钓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碰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都吃完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在生活中,我们碰到了困难,也许会迎难而上;但也会畏难止步,比如说张海迪阿姨,她小时候双脚就已经残废,但是她并没有向挫折屈服,而是以积极、乐观、自信的态度去挑战挫折。她天天把词语贴在床头、墙壁上、厨房……经过张海迪阿姨的不懈努力,她终于战胜了挫折,而且还获得了荣誉,为祖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伟大的胸怀,应该表现出这样的气概—用笑脸迎接悲惨的命运,用自信的勇气来应付自己的不幸。”是啊!当我们碰到厄运和不幸时,与其埋怨命运的不公,还不如鼓起勇气,振作精神,以刚毅的态度与厄运抗争。
老人不也是这样的吗?老人没有被任何困难压倒,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老人也说过医生令我最难忘的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当你碰到困难时,你一定不要被挫折压倒啊!一个人的一生中不可能没有失败,但我们假如能够从失败中获取有益的经验,发现成功的曙光,把失败看成是通向成功的必经之路。那才是从失败中获取的最大的收获。毛主席曾经说过:“失败是成功之母。”曾任美国总统的林肯一生遭到无数次失败和打击。然而,他英勇卓绝。他从0832年失业后,他经过了13次竞选,然而有12次的竞选是失败的。他在最后一次,也就是1860年的时候林肯终于当选为美国总统,他终于成功了,这是一件多么令人兴奋的事情,他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
我们碰到挫折时,应该要勇敢面对,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我们有了这种奋不顾身、不怕困难的勇气,就有了征服困难的精神力量。正如歌德所说的:“你若失去了金钱—你只失去了一点儿;你若失去了荣誉—你就失掉了许多;你若失去了勇气—你就把一切都失去了。”
现在我们努力起来,让老人、让他们永不言弃的精神感动并激励着我们每一个人吧!
中国名著1000字读后感
额仑草原是一个战场,又是一个圣地。这是一个狼性冲天的地方,《狼图腾》用蒙古人最洁净,最豪放的语言,带领我们穿越历史的千年迷雾,描述了一个北部的草原圣地……
我不想讲述这一本书的内容,因为这本书中有无数个狼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寓意深刻。不得不说,在中国儒家思想推崇的华夏农耕文明之下,被厌恶、被唾弃的狼在这本书中是成功的。是狼的狡黠和智慧,狼的军事才能及顽强不屈的性格,才让狼在这个冰天雪地,危机四伏的额仑草原上走下来。
狼是草原民族的兽祖、宗师、战神及楷模;蒙古人是富有狼性的人。当年成吉思汗冲进京城时凭得是什么?是那小小的几千战士?不,凭得就是那一种桀骜不驯的狼性,凭得是在冷酷无情的草原上历练出的毅力!而狼就是蒙古人最好的导师,正是这种精神和毅力,才带来了武则天,大清王朝。
中国人是农耕主义的民族,文章最后很客观的描述了这一点。认为炎黄子孙来到华夏定居时,可能狼性尚存,但是当他们后来面对肥沃的土地和儒家大力推崇的“安居乐业”的农耕主义下,人们确实变得软弱了。后来,蒙古人大举侵犯,占领国都这就等于给炎黄子孙输血。输入狼血,才就造就了一个大元朝。但是,面对华夏大片土地和强大的儒家农耕精神,蒙古民族也被软化了。所以元朝也是败得最快的。到了清朝,被满族人统领江山,为什么小小的满族可以统领汉族?是因为满族人懂得将狼性和农耕文化结合起来,一边与蒙古族通婚,以增加狼性血统,而且保持骑射搏击之术。一边大力推举农耕,增加国家的财产和粮食。所以才可以统领江山三百年。
最近,有人发现了一条原始的龙,用贝壳拼成的,但我发现其本身并非是现在的龙身,而像一只捕猎的巨狼神化的样子。而1971年在内蒙古三星他拉也出土了一条玉龙。我一瞧,这根本不是龙啊!尤其是头部,完全是狼头,长吻,翘起的嘴角,特别是眼睛,圆眼吊睛,完全是狼独有的特征,还有后面的“龙角”,其实是高耸的狼鬃。这些都是蒙古狼的特征。也只有把狼视为图腾的蒙古人,才可能雕出如此精美的作品。这就说明,龙图腾极有可能是狼图腾演化过来的。而且龙图腾是上下拱动的飞行,而狼飞奔时身体也是上下拱动。
这就表示龙并不是由水中的鱼、蛇、蟒、鳄这等低级卵生动物演变过来的。因为鱼、蛇、蟒、鳄行进时是靠左右摆动身体前进,这是本质的区别。狼和龙之间,还有一只叫“饕餮”的神兽,饕餮是传说中的龙的第五子。从正面看,它也十分像狼,圆眼吊睛,而且非常贪食。但是青铜器时代的人们很崇拜“饕餮”,为什么呢?是因为当初人们也爱贪食吗?可饕餮的吃相毫无神圣可言。然而与狼联系起来就明白了,贪食是狼的一个特征,一种代表,真正的狼是威武不屈,桀骜不驯的精神,这才是人们崇拜的理由。然而,后来农耕文化和儒家之人十分不解,为什么那个时代的人们要崇拜饕餮。于是他们将它改造,名为龙,让饕餮退位给龙!
龙和狼同为图腾,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而现在呢?草原消失了,狼群没了,难道狼也要成为神话了吗?那有谁还会向往那草原上美丽神圣的腾格里呢?那些永不磨灭的狼性又飞去哪里了呢?当主人公陈阵看到小狼飞奔时,飞去那千万年来蒙古狼灵魂的聚集处-——腾格里时,所有的人都看到了自己心中的狼图腾,看到了人们千百年来向往的额仑草原,看到了永远神秘的腾格里。那狼图腾和蒙古人豪放的性格会永远烙印在我们的心中。
《狼图腾》不是一本书,这是一个对草原、对狼痴迷的、让人悲伤的哭诉,是献给天堂里伟大母亲的礼物。虽仅仅一连串的故事,却体现了作者发自肺腑的感受。
如果我们没有这本书,只有那些恶毒的谩骂和唾弃,那么狼,尤其是蒙古狼——这个中国古代最神秘的图腾,就会像宇宙中那些神秘的、黑暗的物质一样,远离我们,漂浮在腾格里。漠视着我们对他的无知和愚昧,渐渐地变成一个遥不可及而又神秘的,一个曾经出现过的高贵图腾。但是它会在我心中留下了那神秘的烙印,让我去细细品味。
窗边的小豆豆名著读后感1000字
假期里,我在网上读了《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这个充满童稚可爱而又不懂规矩的孩子吸引了我,“小豆豆”是个特别的孩子,她会在上课时站在窗边呼唤宣传艺人,会和小草聊天,会对小燕子打招呼;她爱交朋友,无论是美丽的美代,还是患了小儿麻痹症的泰明,或者是永远也长不高的高桥君,还或者是她家里的那只叫洛基的小狗。她喜欢他们,他们也喜欢“小豆豆”,为了美代她会放弃漂亮的蝴蝶结;为了泰明,她会让他笨重的身体骑在自己的身上爬上自己的树,让他也能看到在树上可以看到的世界;为了高桥君,她会停下自己飞跑的脚步,陪着他一起走;洛基每天都送“小豆豆”上学,为了洛基,她会捂着被洛基咬伤的耳朵对妈妈说:“不关它的事,别骂它。”;她还会帮聪明的阿泰削铅笔,无论他是否喜欢自己。
我为这个孩子的天性感动,更被那位陪着“小豆豆”成长的“巴学园”的小林宗作校长的耐心和创意所感动。你见过能听一个五岁的孩子唠叨四个小时的大人吗?我没见过,但是小林宗作先生就是;你听说过学校建议家长让孩子们穿最差的衣服来学校吗?而他的目的竟然是为了让孩子们没有顾及的去玩耍,太让人觉得奇怪了,小林宗作先生却能想出这样的建议;你能想象一位校长先生陪着大家在学校的礼堂里搭帐篷“野营”吗?很难想象,可小林宗作先生做到了!我觉得每个老师都应该来读读这本书,来探索孩子的内心世界,你会发现小林校长这种教育方式很适合孩子的成长,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才是教育孩子的出发点。
为了让学生提高学习兴趣和个性,“巴学园”选择了让学生自己选择的学,喜欢学什么就去做哪一科的内容。而这也正是我们的学生所理想中的学习方式。他们的菜普更是让我佩服的不得了,太有创意了,能抓住小孩子的心理特点。饭后散步对于我们大人来说是多么惬意一件事呀,可对于孩子们来说又是非常好奇的一件事呀,既能学到自然常识,又能了解到一些历史知识,“巴学园”是每一个人包括大人理想中的学校。
世界名著读后感1000字
讲述人类与自然的故事我也曾看过,可是相比之下《鲁滨逊漂流记》更真实,更贴切。主人翁鲁滨逊并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可是他所做的一切却很清晰,因为他都是用自己的双手做成的。
鲁滨逊这个人物是世界文学中第一个资产阶级正面典型。他出生于一个有着幸福生活的中产阶层生活的家庭,原本他可以安乐地过完一生,可是从小便想遨游四海的念头促使他离开了家,展开了一段刺激的人与自然的生活。鲁滨逊在荒岛上度过了二十八年多的艰苦生活,他利用一艘破船上仅存的一点点人类文明所遗留下的生活资料向大自然展开顽强的斗争。其中,以安顿家园,造独木舟的情节可看出鲁滨逊善于发现和利用的特点。而拯救“星期五”,搭救船长,降伏__的事件,刻画了鲁滨逊坚韧不拔地与大自然作斗争的顽强精神,从而塑造了一个反映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精神面貌的形象。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很多人都只想满足于现状,是不经过任何风波就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他们却不知道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经不过任何打击和挑战的。有些人虽经过了一番考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一旦东西失去了,他们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因为他们怕再一次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而大费周折。《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
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有金钱,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扞卫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向世俗挑战:离家出走;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他勇于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舍身去救他——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挑战和磨练,我想:我们也应该这样,要敢勇于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
四大名著读后感1000字高中
在成长过程中,无数本书滋养着我,伴我度过漫漫长途。我对书如鱼和水,紧紧系在一起不可分开。臧克家说过“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当一本书真正住进你的心里,你就会有这种感触。
小时受爸爸的影响,对书很感兴趣。爸爸便买来了几本名着以陶冶我的情致。但我太小,只是随便翻翻。
上学后发现小时爸爸买的书竟是四大名着,便来了兴致,随手拿了一本《水浒传》看看,却一下被吸引住了。小时的零碎记忆在一页页纸中被重现,记忆也随之深刻起来。当合上最后一页时,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灵久久地被那一个个英雄豪杰所震撼着,感动着。
在这昏暗迂腐,官官相护的年代,无数好汉被处处欺压。但乱世出英雄,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他们义聚梁山泊,汇成了一股连朝廷也不敢忽视的势力。在一次次征战中,他们为了义,救出兄弟,杀除贪官,却也冲为了朝廷眼中的最大贼。在几经波折下,朝廷招了安,让他们四处奔波扫平其他势力,但结果却是,在百经沙场后散的散,死的死,就如同一部戏完结后的惨淡收幕。
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角色印我的脑海,挥之不去。急公好义的宋江,智慧多谋的吴用,豪迈大力的鲁智生,武艺高强的林冲等等,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他们是天上108位星辰,来到人间替天行道。他们豪气冲天,为了兄弟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在宋江的带领下,他们打倒贪官污吏,济世救民,颠覆了我们心中所谓的“义”。何为真正的义,谁也说不清。但他们却说明了一点善、正即义,民心所向即义。他们用自己的义,反对朝廷的腐败。
但当他们实力达到顶峰时,宋江却不顾反对要朝廷招安即使有义,却依然要顾到忠。不是所有义都是大逆不道,也不是所有忠都不能与义并存。也是他们四处征伐,扫灭那些本与他们同道的贼。从那一刻开始,故事就发生了戏剧性的扭转。即使如此,朝廷依然是朝廷,它永不会为了你一点战功,而天真地以为你以忠顺。所以,当他们得胜归来时,硬生生地拆散了他们。
直到现在,我依然为他们的结局而感叹。但转念一想,觉得又能怎样呢?或许那已是最好的结局了。那个时代成就了他们,却也毁灭了他们。但到最后,他们的情也依然存在,想起吴用、花荣随宋江自杀,我眼中便盈满了泪水。
在书的世界中,我忘记了时间,只是为那一个个故事感叹,在书的世界中,我忘记了空间,任思绪随那些好汉心神往之。
书,带着我的灵魂在一点一滴中升华!
海的女儿名著读后感1000字
走过了童年,本以为已经远离了童话世界,直到有一夜,看到了《海的女儿》,眼眶里禁不住又湿润起来,才发现自己还是沉醉其间,未寻的出路;走过了高高低低的路,遇到了林林总总的人,经历了许多世事,以为心中的童话已经随稚气一同洗脱,不经意间又误入了自己构造的美丽虚幻中。
握着格林和安徒生的不眠故事,才明白童话不止是孩子的特权。古刹青灯,清贫孤独,杨柳岸,晓风残月,不是最终的归宿。循着儿时的小路,又回到了那曾经的心灵花园,这片天空下,没有琐碎的灰尘连索自我,没有浅谈的风月撩人心深,只有缓缓道来的真挚与美满。梦想与追求,它教会我们“古井天波“般的平和宽容,“藤葛翩然“的洒脱豪放,“大江东去“式的生声不息,“傲霜斗雪“一样永不低头,当在一次离开家园时你会体会更理解情感与理智,理想与现实,真实与虚幻的意义。
童话的美感不仅是一条荡涤心灵的小溪或是指人前路的孤灯,那是一种“带着错觉性的感受,它代替我们说出了已经感到却又不善于表达出来的美感,只有独具想象力,并甘愿逆足深陷才能留下童话的不朽印记
“有一个古老的传说”,笔者这么说,他愿意让我们相信这个世界的真实存在或是曾经存在(事实上我们也接受了这种假设)因而建筑在这个世界上的美德也有了坚实依托。希腊神话中有工人整日推石上山的西西佛斯,中国有个涉千山跨万水的夸父,我不想区别神话与童话的种种,只想信用这种潇洒的毫无保留的执着,叩问童话中我们在追求的时候曾经如此执着吗?
当我们在生命结束的时候,就变成了水山的泡沫,我们甚至连一座坟墓也不给我们心爱的人,我没有不灭的灵魂,我们从来得不到一个死后的生命,我们象那绿色的水草一样,只要割断就在也绿不起来了,相反的人类有一个灵魂,它永远活着,即使身体化为尘土,它仍是活着的,它面向晴朗的天空,一直开向那些闪耀的星星。
只要当一个人爱你,把你当作比他父母还要重要的人,就想”海的女儿”,她为了他,她离开了她的族人和家庭,她交出了她美丽的声音,她每天受着没有止境的苦痛,然而他却一点儿也不知道''
人是没有不灭的灵魂的,而且永远也不会有这样的灵魂,除非她获得了一个凡人的爱情,她的永恒的灵魂,不过我们可以通过善良的行为为而制造出一个灵魂,我们飞向炎热的国度里去,哪儿散布着疲惫的空气在伤害人们,我们可以吹起清凉的风,可以不花香在空气中传播,我们可以散布健康和愉快的精神。
往生命的终极眺望,我们的发肤骨血,终会在某个月白风清的夜晚”溟灭”―甚至不会有一颗流星应我们的生命的沉浮而陨失,但我们心中曾固守的一方花园将恒久流传,成为另一段不朽的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