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
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按百分之十七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税负超过百分之三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作为软件企业的增值税税收筹划,认为软件企业的筹划点主要是在含增值税销售收入一定时,尽可能多退回。增值税的金额,因为按上述规定,该税在一定条件下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所以此退税
位置:首页>生活家居>软件企业退税问题 软件企业退税存在的税收风险
《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
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按百分之十七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税负超过百分之三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作为软件企业的增值税税收筹划,认为软件企业的筹划点主要是在含增值税销售收入一定时,尽可能多退回。增值税的金额,因为按上述规定,该税在一定条件下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所以此退税
生活家居时间:2025/8/20 13:06:18
生活家居时间:2025/8/21 13:26:03
生活家居时间:2025/8/20 12:58:36
生活家居时间:2025/8/21 3:15:57
生活家居时间:2025/8/23 1:48:24
生活家居时间:2025/8/22 12:29:17
生活家居时间:2025/8/22 10:00:03
生活家居时间:2025/8/23 23:14:30
生活家居时间:2025/8/24 23:22:27
生活家居时间:2025/8/23 3: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