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权利公约》最基本的权利可概括为四种: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共有54条公约,以下列举部分公约:
1、每个儿童有固有的生命权,各国应最大限度地确保儿童的生存与发展;
2、每个儿童都有自出生起即获得姓名和国籍的权利;
3、尊重儿童维护其身份包括法律所承认的国籍、姓名及家庭关系而不受非法干扰的权利;
4、法庭、福利机构或行政当局在处理儿童问题时,应将儿童的最大利益作为首要考虑事项;
位置:首页>生活家居>幼儿的权利有哪些 幼儿权利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儿童权利公约》最基本的权利可概括为四种: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共有54条公约,以下列举部分公约:
1、每个儿童有固有的生命权,各国应最大限度地确保儿童的生存与发展;
2、每个儿童都有自出生起即获得姓名和国籍的权利;
3、尊重儿童维护其身份包括法律所承认的国籍、姓名及家庭关系而不受非法干扰的权利;
4、法庭、福利机构或行政当局在处理儿童问题时,应将儿童的最大利益作为首要考虑事项;
生活家居时间:2023/5/22 15:14:34
生活家居时间:2023/5/22 15:15:12
生活家居时间:2023/5/22 15:15:14
生活家居时间:2023/5/22 15:15:53
生活家居时间:2023/5/22 15:14:26
生活家居时间:2023/5/22 15:14:32
生活家居时间:2023/5/22 15:16:02
生活家居时间:2023/5/22 15:16:13
生活家居时间:2023/5/22 15:16:17
生活家居时间:2023/5/19 7: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