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第1篇】
用一颗真心去读《许三观卖血记》
《许三观卖血记》有一股温情在默默流淌,散遍全身,化作眼泪,触动了我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这是一个关于丈夫和父亲的最圆满的梦。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小说,余华并没有用很多华丽的词语,或许那些华丽的词放在许三观这样一个平凡的小人物身上也有些不合适吧!他只是把时间线拉得很长,围绕着许三观一次次卖血的经历写出了许三观艰难的一生,没有绚丽的情节,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和许三观传奇的一生。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择;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希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炒猪肝和温热的黄酒。前半部分是诙谐幽默的,时而蹙眉,时而忍俊不禁,虽然有点像乡村爱情式的家庭闹剧。一个总坐在门槛口无遮拦抱怨的“大喇叭”,一个自尊心极强却做了十三年“乌龟”的送茧工,人性都是不完美的。虽然时,常谈吐粗俗不堪,但仍是刀子嘴豆腐心,本性是质朴善良的。文化背景虽然没有《活着》那么浓厚,也没有它那么沉重,但却以诙谐生动的语言快节奏巧妙的描述了中国现代史初期的发展变化历程,使读者很快全身心的投入其中——走进那个社会。全书运用隐隐的讽刺手法,讲述着人性、生活与希望。苦难面前,小人物总是渺小的。我很喜欢也怜悯一乐这孩子。他不该承受那么多的…从文革批斗到一乐生病,我心情一直都是沉重的,甚至眼噙热泪,总在叹息。庆幸山河依旧,故人仍在。至于结尾,许三观像是一个老小孩,哭诉着不再肩负“使命”的失望与感伤,有些可笑,也可爱。一生中何止闯“三关”,还好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许三观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爱憎分明,却有一颗温柔的心,更是有着那种包容一切的大爱。
这本书带给我的十分之一的感动。但是想想也没什么,读一本书,重要的是它已经带给了我那么多的感动,让我看到那么多小人物的正直和善良,以及在那个贫苦的年代人们心中也一直保留的一份善意与坚强,让我相信世间始终存在着许多美好。但是这本书所带来的感动和思考却没有停止,一部好的作品就是这么真实的反映生活和社会,尽管这种记忆属于一代人,但是人物背后的人性和本质却还在继续鲜活的存在着,一个小人物的坎坷命运和与命运顽固斗争的背后作者想要表达的一种对社会的思考,这一沉重的思考也将会在文坛上永远的。
【第2篇】
人性与爱
书的名字叫做《许三观卖血记》,故事是以许三观卖血而展开的。拿到这本书的时候,那红与黑映入眼帘,这不禁让我产生疑问,这到底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它又讲述了怎样的故事?
文化大革命。“许三观说:‘你知道吗?为什么工厂停工了,商店关门了,学校不上课,你也用不着去炸油条了?为什么有人被吊在了树上,有人被关进了牛棚,有人被活活打死?你知道吗?为什么毛主席一说话,就有人把他的话变成了歌,就有人把他的话刷到了墙上、刷到了地上……因为文化大革命来啦……”在林彪、江青等人的煽动下,各地造反派到处揪斗“走资派”“反动学术权威”和“牛鬼蛇神”,许多人惨遭批斗,抄家和残酷的人身迫害。工厂、学校正常的生产学习停顿下来,社会秩序遭到严重破坏。许玉兰被批斗,被剃成阴阳头,随随便便一张字报就可能置人于死地。我们虽没有经历过,但能感到那是一场巨大的灾难,个人崇拜极其严重。
爱情。许玉兰和许三观的爱情是非常有戏剧性的。两人都不认识,却因许三观用小笼包子、馄饨、话梅、糖果、西瓜和不正宗的“传宗接代”让许玉兰嫁给了他。当许三观为了让妻子吃上一碗阳春面而去卖了血,给妻子送饭,把肉藏在米饭下面都能看出他们之间坚贞的爱情。这种淳朴的爱让我感动。
饥荒。许三观一家人因饥荒而每天只喝两次玉米稀粥,别的时间就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睡觉。“你们真是越来越笨了,连甜的味道都不知道了。”可见其生活之艰苦,在我们这个生活富裕的年代,人们还浪费粮食,殊不知,在那个年代,能吃一碗面,能吃一顿饱饭已经是很奢侈的了。当许三观把多的一碗粥分给三个儿子时,可以看出浓浓的父爱·。
许三观。这本书讲了许三观近四十年的故事,这四十年间遭遇了许许多多的苦难。使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个地方。一是当何小勇生死攸关的时候,许三观对一乐说:“一乐,你记住我今天说的话,做人要有良心,我也不要你以后报答我什么,只要你以后对我,就像我对我四叔一样,我就心满意足了。等我老了,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就很高兴了……”看到这里,我认为这正是对他内心的写照,他完全可以对一乐不负责任,但又养了一乐这么多年,最终他所要的仅仅是一份情而已。二是当一乐患肺炎病重的时候,许三观不顾生命卖了一碗又一碗的血,还差点因此丢了性命。这种父爱已超出了所有,他教导孩子正确做人,学会坚强。
读完这本书,书中的一点一滴都已深深印入我的脑海,对人性的批判,对正义的赞美,让我坚信好人有好报。付出不求回报的精神值得我们去赞扬。我希望人们可以永远保持一颗善良的心。把“做人要有良心”和“人命关天”这几个字放在心头,做一个正义的人。常对生活保持乐观、热情,不对困难、挫折低头,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一定会有彩虹。用自己心中的爱去感染他人,多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让爱传递下去。正如中文版自序所写: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第3篇】
当苦难成为惯性——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我出生在和平的时代,社会一直在进步。也许,我还不知道何为苦难,于此而言,我是幸运的。看,那是许三观,一位普普通通的工人,满脸堆积的皱纹写满了生活的疾苦,生活在一个艰苦的革命时代,对于这样一个小人物来说,实属不幸。
我的脑海中至今仍回忆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时的情景:一行三人走在路上,三观对这一切都是好奇的,瞧着他们肩上挑的担子,望着他们腰里别的大碗,对此,他一头雾水,全然不知各自的用途。他只是木讷的跟着阿方和根龙,仿着他们的动作乃至一言一行都学得分毫不差。诙谐的言语无不流露出三观的孩子性格,也许他只是初涉世事罢了。对了,他也是刚刚初尝父亡之痛的“小大人”啊!而三观表现出的木讷,我想更多是对经历过的苦难的麻木。当苦难成为惯性,思想就会麻木,许三观处于其中,却难以知晓苦痛,实为可悲可叹。
当我看到三观拿着卖血的钱去“请”许玉兰时,内心不由发出一阵冷笑,我曾想着:三观的血钱定会白白浪费掉,这个娶许玉兰的想法也不过是个荒谬的梦罢了。然而,令人惊异的是,当许三观提着一瓶黄酒和一条香烟上门提亲时,仅仅凭着几条荒谬的不能再荒谬的理由,便成功拆散了在当时看来天生一对的何小勇、许玉兰。着实荒唐,我曾为许何之恋而惋惜,也曾怒骂许三观这个“混蛋”。就此,一段没有任何感情的婚姻就此开始。我至今仍在回想那位老丈人为何会同意这段恋情,或许仅仅是为了物质的需求。当苦难成为惯性,生活的要求仅为那瓶黄酒,一条香烟足矣。为此,不顾一切,着实可怜。
1958年,人民公社所造成经济困难,三年灾害随之而来,许三观一家每天喝着在当时看着极为奢求的玉米粥,嚼着无味的野菜。我理解为,这才是真正的苦难,这不仅仅是对身体的折磨,更是对精神的打击。那天,许玉兰出乎意料的把糖放在粥中,满怀希望的让孩子们猜测,不料,无一人猜出。我感叹,却不知缘何。当苦难成为惯性,没人会思索甜味,只为生活也只能为生活,即便无奈,但也仍被迫“沉浸”其中……
文革开始,当许玉兰被当做妓女进行批斗,我曾以为这也许就是那场婚姻的终点,我从不曾想过这份感情回音苦难走的更近。我脑海中仍然印着这样的镜头:许玉兰胸前挂着牌子,狼狈地坐在椅子上疯狂却又无奈的咀嚼所谓的干饭,三观安静地站在旁边,当干饭见底,红烧肉露在外面,许玉兰感激地看向许三观,心中的不满一扫而光,只留下那份温情。许三观谈及:你已经掉到水里了,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凭借这一句话,我已经看到了两人感情的升温。当苦难成为惯性,爱随之升华,三观与玉兰的感情的交织,已经把苦难冲淡,这着实令人感动。
在那个苦难的时代,留下了太多的感动。当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不成却反而被人责骂、凌辱时,我为他而抱不平。当许三观嘴鸥一次走进饭店,桌子上摆满了炒猪肝和黄酒时,我惋惜于许三观一生对事的麻木。生活越来越好,人却忆着苦难,叹息的背后,又让我思索,究竟何为苦难?何为人生……
【第4篇】
周一一次课间回到教室,就发现一本血红的书摆在我的桌上,之后得知,这是阅读课上要求读的书。
今天已经是周日,我用了一周的时间细细品读了这本书,感触万千。书名是《许三观卖血记》,整个封面都已殷红的色调为主,卖血两字尤其用黑色加重,显得异常深邃,起初叫我读这本书,我是拒绝的。但经验告诉我,要敢于尝试新东西,因为现在我比较钟爱的作品,百分之六十当初是抵触的,接触后才发现了它们的优秀。
于是,我便粗略地阅读了四十页左右,读完后相当讶异,感觉这本书分明是“毁三观”,语言和描写甚至可以说是下流,故事流程令人匪夷所思,根本不符合现实的逻辑,书中人物更是愚昧的可怕。但我认为,一本书能够正当的出版并诗人翻看至今,闪光点是必不可少的,便决定耐心地细度下去。
仔细读完,我对这本书的看法便如两级反转。我不由得佩服起作者强横的实力,他成功的把这个故事刻在我的心里,尤其是许三观这个人,想必我一生也无法忘记,他复杂的如同两根卷缠在一起的耳机线,却又简单的像一张白纸。
先来谈谈他的简单,许三观这个人没有梦想,他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他信仰的不是圣光,而是生存,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生活。且不论他在那个年代活得怎样,至少他现在是“活”不下去的。在当今社会,人们都有追求梦的本能,想升官需要梦想(野心),国家想发展人民需要梦想,就算上个综艺节目主持人也要问你“你爹梦想是什么?”,没有梦想的人就像咸鱼,让人唾骂。许三观就是个咸鱼精,我本以为他的结局会很悲惨,可万万没想到,他在特定的年代遇到一群特定的人,最终迎来了特定的happy end。人们都说“熟能生巧”,或许正因为他太过简单,抛弃了所有只留下生活,以至于最后支配了生活。
再来谈谈他的复杂,这个人无疑是矛盾的,从他身上我们能看到许多影子。许三观真可谓是敢爱敢恨,尤其体现在一乐身上。一乐曾是许三观最疼爱的儿子,然而许三观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后,他的地位便一落千丈。有一次许三观在粮灾时卖血给家人改善伙食,全家人一起去饭店吃面条,却只给一乐吃一个烤红薯,结果一乐一气之下四处认爹,谁答应谁就要给他卖面条。当时我感到许三观真是没爹,可谁又能想到,许三观之后会一个月卖六次血给一乐治病。这时,那种无边的父爱已经超过了狭隘的血缘。
还有一个地方能够体现它的矛盾,许玉兰让他做了乌龟,他便甩起脾气,把一家的重担全压在许玉兰身上,而出了林芬芳事件后,他又愧疚的揽起重担,可见他是一个追求公平的人。然而他这样的人,在关键时刻却教自己的儿子一乐做人要讲良心,去让一乐帮完全愧对于自己的何小勇喊魂,他的善显然已经超越了他对公平的渴望与向往。
许三观做了一辈子乌龟,而我却认为,他是只“象龟”,曾听过那句“每一只象龟心中都有一处温暖的水坑”,世界上最年长的象龟叫“孤独的乔治”,它曾住在博物馆里,全馆仅此一只象龟。象龟是有领地意识的动物,他们会认为自己出生的水坑是自己的家,所以乔治千方百计想去追求自己的水坑。终于,在前几年乔治去世了,尸体是在附近的神秘海域找到的,他逃出了囚笼,却没能爬回自己的水坑……许三观心里也有一处水坑,也就是他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所以他才会去卖血组成家庭,去卖血拯救家庭。幸运地,他爬进了自己的水坑,在经历磨难与变故后,他对家庭生活幸福美满起来。
许三观向医院买的是血,卖给我们的,是感悟与成长。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
【第1篇】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动乱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最大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第2篇】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余华曾说:“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是的,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当这本书以它血红色的封皮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想着血红色一定暗含着什么,当我慢慢读懂这本书的时候,我了解到了:这血红的封皮凝聚着余华日日夜夜的心血,流淌着许三观承担责任的血液,展露着在贫穷时代人们内心的无助与期盼。
许三观,社会最最普通的小人物,他善良、有责任心、疼爱孩子,尽管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但他依然对一乐付予无私的爱,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文章的开头便于卖血有关,许三观第一次与根龙、阿方卖血,不懂他们做事的道理,提出许多疑问,作为小人物的许三观在年轻的时候对这个社会概况一无所知,他的内心单纯而可爱。可是随着他不断经历各种大大小小的苦难:自然灾害、文化大革命、接受一乐不是自己孩子的事实、为了二乐卖血与队长喝酒差点丢掉性命、一乐得病等等,这些苦难这些生活的压迫使许三观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他开始顺应这个时代,在卖血之前喝水,给李血头送礼物,向这个不平等的时代低头,在那个革命时代的中国,人们开始变了,他们由原来的朴实变得可以为利益不惜一切代价,他们为了自己的生存不得不向利益的主宰低头。在当今这个和平的时代,这样的事例也会发生,人们的贪婪,人们的自私使他们想要更多的物质,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可以不折手段。人生本就是多苦难,可是人与人面对苦难的方法不同,是选择直视困难还是逃避无从所知,有些人宁愿放弃自己的原则,放弃坚持已久的从幼年生根的那颗初心,开始顺应时代的变迁,成为行尸走肉,没有理想,没有精神的追求,只为物质的满族。
人生多苦难,人性易改变,在这个复杂的社会,我们要坚持梦想,不忘初心。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爱在一步步升华。这本书因卖血而写,又因卖不成血而结束。故事中有我们常忽略的亲情,有令人羡慕的爱情,有万分感慨的社会状况,有着那些无从感知的人的本性。
这也正如余华所说的那样:“这本书表达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开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第3篇】
简简单单的缩影
小说是以刻画人物为中心,通过细节以及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体。没错,《许三观卖血记》便是当时社会的简单缩影。
这个社会里,苦难与温情共存,黑暗与友爱交替。小说的描写,让我重回到了那个社会,去见他卖血之后憔悴的面容,去体会卖血背后的心酸与喜悦,去体会悲悯之情与人性光辉。
这本书描绘了许三观从二十岁左右到将近六十岁所经历的社会变化。书中的文字就似一条绳子,把我们拉回那个时代,当时生活可是真苦。包含着历史那段沉重的记忆,天灾人祸所导致的大饥荒和一次文化精神的大浩劫。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全民大炼钢铁运动被概括的淋漓尽致。
“三个孩子喝完了玉米粥,都伸长了舌头舔起来了碗,舌头像巴掌似的把碗拍的噼啪响。”和许三观的抱怨“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过完?小崽子苦得都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不难想象,人们当时的生活是多么的艰苦,物质生活是多么的匮乏。为了改变这现状,他又一次的走上了卖血的道路。
许三观,一个普通的市民形象,是家中的顶梁柱,承担着养家糊口的责任。他靠着卖血度过了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命运的枷锁。确实他这11次的卖血不都是因为生活。第一次是因为好奇,证明自己身体结实,同时也掌握了一些卖血的方法与技巧 ,这为他以后的卖血埋下了伏笔。从此他与卖血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整体上表现出人性美与善良。当他得知自己最喜欢的一乐不是他的儿子时,很愤怒,自己给何小勇白白养了九年的儿子,当了九年的王八自己却不知道。当一乐打了别人,要求赔钱时,他想把一乐送走,可小勇就是不认,许三观出于无奈又去买血,且继续养着一乐。在大饥荒时,他又次买血,可是当他带领家人去饭店吃饭时,把一乐自己丢了下来,说,我卖血的钱可不能花在你身上,你又不是我儿子。但当一乐长大后,去农村插队,得了肺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时,为了救一乐,他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方登岸,“一路卖着血带一乐去上海治病”,这连续六次的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其中就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导致昏迷。四十年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缺钱的时候,他想起了卖血,当他的血不再要时,他哭了“四十年来,每次家里有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以后没人要他的血了,家里有灾祸了该怎么办呢?”
除了许三观,我最欣赏许玉兰,许玉兰在家里其实也是不可缺少的一个角色,少了她,家就少了一份温暖。她是婚前很会花钱人,当然是花别人的钱,但是婚后却是一个勤俭持家的贤妻良母,虽然她也会坐在自己门槛上哭天抢地骂许三观。但她真的很会过日子。她会把许三观的新手套攒在一起给孩子织毛衣,他会大声地对菜贩砍价还不顾菜贩的脸色淡定地挑选每一颗菜,她还会在荒年来临之前就每个月积攒一些粮食,她会在最后许三观只想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候大骂几个儿子的不孝顺,挽回丈夫的尊严。总之,许玉兰是个好妻子也是一个好母亲,尽管在结婚时她犯了禁忌,但是也磨灭不了她为了这个家而付出的青春与快乐。
许三观在生活的压迫下一路走过来的,路上有心酸有快乐,也因为这些心酸和快乐才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人生道路。当然还有千千万万个像许三观一样的家庭正在人生路上不断的前行着。
这是一首很长的民歌,揭露社会现象弘扬真善美,轰击假恶丑。这是一块重石,在我的心中激起了涟漪……
【第4篇】
穷与爱
今天20××年9月11日上午我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读了他我仿佛被带入沉着,冷静的境地。这本书充斥着矛盾,语言虽谈不上散文诗歌的辞藻华丽,但却完美地揭示了那个时代,那个充满着“错误”与“可怕”时代的真实面目。我也想劝解此书的读者不要用现代道德去衡量那时生活的酸甜苦辣咸,也不要以自身“高等的”素质去议论那个时代的人伦往事。时代不同,思想不同;时代不同,精神需要不同;时代不同,素质涵养不同;时代不同,生活方式就不同。
我不想因为许一乐事件骂许三观是自私小人,我只想说他是恪守时代道德的人。没错,他时后爹,他不愿将血花在别人儿子身上,这难道不正常吗?那思想是没有被教育,被唤醒的。封建道德的理论依然支配着他的躯体。即便是现在,在农村,因为一亩三分地的事,因为一棵玉米的事,因为......打得不可开交、头破血流的事不是比比皆是吗?后爹后妈虐待儿女的事也不是充满新闻头条吗?然而许三观又是美的,无偿抚养他,为了给他看病不要命地卖血,这又显现出许三观的人性善良。他的人性被唤醒,思想在进步,道德在更新。
这就是穷与爱,另有别样地对待一乐因为穷,不要命地卖血救一乐因为爱。穷与爱就像是月光和日光,基调不同,但都洒在地球的每个角落。这就是那个时代的主旋律,因为穷,而有了无限的爱,因为无法抵抗而有了无敌的爱。
我喜欢许三观,我不厌恶何小勇,我不鄙视许玉兰,我不反感何小勇的妻子......因为他们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市井小民,一点点大时代的泡沫。他们穷,他们是那个时代的体验者,是新时代的实验品,他们不是敢在惊涛骇浪面前敢说洒脱的伟人,不是勋章挂满前胸的将军。然而,他们最值赞扬的就是他们拥有人类最美好的东西----爱,方铁匠对许三观的宽恕何小勇的妻子为一乐拿出积蓄......
接下来写些什么呢?文革?文革在文章中占了不小的篇幅。是的,没错,文革对于普通的人来说是一场灾难,他几乎让每一个人的黑眼珠都透着白色的恐惧,黄色的脸上有红色的污泥,它是需要强大凝聚力才能发展起来的灾难。然而,在历史潮流中他却又是必然的,在某方面,它却又像是对一座刚刚建成投入使用的高楼的一次精修。好了,不说啦。
我很爱这个故事,那个时代虽是黑白时代,但生活依然多姿多彩,依然有微风低语,轻松旋律的情景。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这篇小说让我看到的不只是许三观的生活,还有活在那个时代的千千万万的人,也许他们微不足道,人与人之间的性格也不尽相同,但在那个时代背景下,我看到他们类似的、复杂的人性。
小说开头便给我极大地震撼,“爷爷说‘你没有卖血,你还说身子骨结实?我儿,你是在骗我。”这句话从一个精神不正常的人嘴中说出,更有震撼力。难道能卖血等价于身体好吗?不只是许三观神经不正常的爷爷,还有村里的桂花,桂花的母亲,以及四叔,甚至全村人都有这种思想,催生出这种思想的,只能是生活的重压和思想的愚昧,这就使我在刚读完第一页就感受到一种沉抑的气氛。
这本书中包括许三观都是一个个小人物甚至小人,各种缺点在他们身上暴露无遗,但在这种缺点之下有着光辉的爱情亲情,对生活的执著还有那份善良,正是这些让这些小人物变得有血有肉,有了灵魂。书中许三观在荒年卖血只是为了让家人吃上一碗面,但他又不肯让一乐吃,用他的话来说是卖血的钱不舍得花在别人的孩子上,我们看到了许三观的自私,逼一乐在大街上认爹要面条,但许三观又觉得良心过不去,到处找一乐,最终把哭的稀里哗啦的一乐背在肩上,温暖的街灯打在父子二人身上“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是的”这温情的对话让我鼻子一酸。
在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很多不统一的地方,除了对一乐的言行,还有对何小勇态度的变化。当何小勇被车撞了,“许三观光着膀子,穿着短裤从邻居家中进进出出,他见了人就说‘这叫恶有恶报,善有善报…..”此时的许三观身心舒畅。但何小勇的女人需要一乐去喊魂时,许三观又对一乐说“何小勇性命难保,救命要紧,怎么说何小勇也是个人,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此时,我们在这位生活的巨人许三观的性格中,看到了那份善良,那份不能说是无私,但足以称之为伟大的善良。
在这个卖血的故事中,只有两个阶级,买血的和卖血的。卖血的也包括他们的家人,他们善良但又有污点,自私却又伟大,他们都是生活的强者,是值得尊重的,这一群体的人性引起了我的思考,相反,以李血头为代表的一类人收下卖血人的各种福利,趁机捞钱,乐此不疲,三年自然灾害时“全城人脸上都是灰颜色,只有李血头的脸上还有红润。”这种人应该永远遭到人们的唾弃。作者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完美地刻画出这两类人,衬托出卖血人阶层人性的光辉,那就是哪怕做了坏事,身上有无数缺点、污点,也要一心向善,追求平等和正义。
前几天的抽血检验身体,抽那么一丁点血后,我的左臂就好久不敢再动。这让我突然想起了当初读的那本书《许三观卖血记》-创作于1995年的一篇长篇小说。这也是我读余华的第二本小说,它与《活着》一样,描述的都是社会底层的普普通通的人,过着大众的生活,平凡而又真实。小说的语言自然朴素,并不需要太多华丽的辞藻来修饰,因为他描述的是许三观的一生。
主人公在经历了年轻、成熟逐渐走向衰老,从二十岁左右到到六十岁,他的人生跌宕起伏,不计其数的生活小事让他心烦意乱。在复杂艰难的社会中,面对亲情和爱情时,他却成就了包容并用深深爱上的家人们,,可最终他还是迎来了衰老,但至少他的一生并不平凡。
社会之生存
二十世纪的中国经历了不同时期的变化,人民公社、大跃进、炼钢铁以及长达十年之久的文革等。不同的时期,许三观的家庭生话也不同。当每次读到“许三观对许玉兰说:......的时候,我都能感到当时公社化对人们思想上的转化,他们紧跟着那个时代的潮流。家中的东西都被收了上去,城里的工厂、政府和寺庙等都改成了大食堂,全体开始大炼钢铁。“人是铁,饭是钢,这钢铁就是国家的粮食,就是国家的稻子、小麦,就是国家的鱼和肉所以炼钢铁就是田地里种稻......”然而这样的日子他终究熬过了。
亲情的养成
等待着他们的又是自然灾害,没有足够的粮食和钱,他们每天只能喝稀粥,为了家庭的生计,他再次去卖血。然而内心狭隘的他却只给一乐买了烤红薯,自己带家人去吃面条。他对 一乐的身世一直耿耿于怀,但当一乐离家而去时,他有不忍心伤害,找回并也带他去吃了面条。直到何小勇去世后,他与一乐建立了难以分离的父子情。最终,当一乐得了肝病时,他不得不在短短几天内凑够医疗费,因此他有走上了卖血的道路。由当时很长时间卖一次到每天卖一次,他差点死在卖血路上,但这一切他都不在乎。当初的狭隘的爱上升到一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爱,也许是无私,也许是伟大,他为儿子 不顾自己的命。由此可见,许三观对一乐的爱并非只是养着他还深深地爱着他。
爱情之延续
当初十分简单地与许玉兰结婚,糊涂的生下三个儿子,而大乐非自己亲生。他们的爱开始变得乏味,变成了双向奴役。然而,在文革十年内,他们的爱发展到高潮。文革让许多红卫兵都厌倦了,而街头许玉兰的大名却一直出现在街头。因此,每次的批判大会它都会成为会上的批斗,每天她都会站在凳子上低着头,身前挂着一块木牌“妓女许玉兰”。许三观并没有嫌弃她,每次给她送饭时都会偷偷把红烧肉藏在饭的下面,当卫兵查后再拿出来,竟然细致到如此小的事情上。起初他们只是因为许玉兰吃了许三观的东西才走在一起,那时候的他们没有爱情,但经历了社会的变革,亲情的变化,以及何小勇和林芬芳等一系列事之后,他们在磨难中见证了爱情,拥有了爱情。当他老的时候,他无法再次卖血,但他们拥有彼此。这种爱情也许会让他们陪伴自己到老。
由许三观的第一次主动卖血给医院到后来各种因素逼迫他不得不去,他经历了无数的考验,见到许多的血头,喝过很多的井水,吃过很多的盐。在磨难中,他拥有了生存的欲望,一次次挺了过来,最终成为一个乐观,怀有爱,是一个真正的汉子。
我爱上了这本小说,他显示出人的善与恶,美与丑,这些都是在我们生活中可以看到的。但是他们的不屈不挠,生活中怀有的希望,我们不会忘,这也使他收获了爱的结晶。我们更应该用实际行动继续爱下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900字
【穿越时代之旅】
当《许三观卖血记》的文字最初映入我的眼帘时,我的脑海中只浮现了两个字“粗俗”,以至于我实在对它没有多少好感,但随着渐渐深入,一个个人物像是都活了过来,就好像我穿过了悠悠时光,置身于那个年代,成了一个已然入戏的旁观者,人物的一段段经历牵动着我的一根根神经,让我无法自控。
或许我无法想象到那个时代的艰苦,但我却曾从曾祖母那里听到过她所经历的那个时代。在那个新中国成立不久、尚在探索阶段的年代里,吃饱、穿暖是百姓最大的愿望,每个疲惫行走于路上的人都是在为生计而奔波。而从文中讲述的全国性饥荒中,我深切的体会到了这一点。许三观和亲人每日仅靠喝粥度日,对于控制不住的食欲只能靠凭空想象来满足。在想想我们所处的物质如此丰裕的今天,我们难道不应该为现在的生活而感到幸福,继而更加珍惜吗?
许三观也许只是但是社会大海里一颗不起眼的砂砾,但他
的身上却折射出了人性的光辉。也许他粗鲁,无知,有着许许多多的陋习,但这不能掩盖他内心的人性美。面对一个可能是妻子外遇而得来的儿子,我想许多人都应该充满了厌恶,因为他可能和你流着不同的血液而厌恶。当然,许三观也不例外,但他只是一开始因为小市民的心理作祟而排斥一乐,但却无法割舍他与一乐的感情以及他埋藏于心底的那份父爱。因此他会在一乐出走后担心,会划破自己的脸以斩断人们对一乐的闲言碎语。其实最令我感动的是他为了孩子一路卖血去上海。明知连续不断的卖血可能会导致死亡,明知自己救的孩子可能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依然这么做了,怀揣着对一乐的爱在死亡的阴影里苦苦挣扎。
而许玉兰与许玉兰的婚姻在一开始时未免有点让人啼笑皆非,但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他们在经历了风风雨雨后居然能相守到老。有一句俗语“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但面对文革时的艰辛,他们用实际行动证明了悠悠的时光可以让寸草不生的石头开出爱情的花朵。在许玉兰被批斗时,许三观用一碗藏着肉的米饭告诉我们;真正的爱不一定要轰轰烈烈的,只要能在人生的风雨中相互陪伴,不离不弃,便能奏出这世间最美的爱歌。他们之间没有“你如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这样的誓言,但却有这世间最真挚的爱。
而书中的李血头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回扣,甚至能让许三观免除检查血液是否健康这一项内容,极其震撼我的心灵,这是对生命的一种极不负责。在当代社会里,也有人身居高位做着违法之事,习主席上台后大力扫除这些现象,为中国社会注入了活水,我相信,祖国的明天将会更美好。
这本好书,让我仿佛穿越了时光,走到了那个年代,看到了那段往事......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500字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今天是星期六,因为无聊而想寻找一本小说来打发一下时间 ,也好让自己过得不那么颓废。
因为曾经因为姐姐阿z的原因,知道了有一名叫余华的作家,也因此知道一本其代表作之一的《许三观卖血记》。
首先,该本小说的线索全程围绕着许三观卖血而展开。一开始,许三观因为阿方和根龙的介绍而进行了第一次的卖血,从而赚得了35块钱。因为许三观认为这钱卖的血,而不是汗,所以把这钱视为娶媳妇的本钱,就如许三观所说:把好钢用在刀刃上。自然而然的,许三观娶了一女人许玉兰。后来,俩人有了三个儿子,分别叫一乐、二乐、三乐,其中,一乐是何小勇的种。尽管这样 ,许三观仍为救肝炎的一乐而三个月卖血五次。在四十多年里,许三观前前后后多次为撑起一个家而卖血,可谓是真正的血汗钱。
许三观,一开始看上许玉兰而表现得像一个痞子。但结了婚,有了孩子,他不得不在着艰苦时代撑起一头家,让家人都好好活着。血,小说中的许三观多次卖血都是因为家人。他,是一个好丈夫,一个好父亲,一个愿意为家人而焚烧自己的一家之主。
在小说的最后,三个儿子都在城里娶了媳妇,有一天,年过六十的许三观突然想吃炒猪肝和喝黄酒,就去医院卖血,但新的血头嘲笑鄙视道:你的血只配让工匠拿去刷油漆。听了这话后,许三观一人在路边涕泗横流。仅仅这一次,许三观是想为了吃猪肝,喝黄酒而去卖的血。
故事的最后,是一个温馨而圆满的结局。回顾许三观的前半生,历经坎坷,但最终还是坚持了下来。而我想的是,许三观只是当时千万无数父亲的一个缩影,他,为了家人而变得‘无所不能……
我是一名标准零零后,是二十一世纪的新青年。我没有经历过主人公许三观的时代,但我想,我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是经历过的。我曾听我奶奶说:干活干渴了,去奢侈地买了一碗绿豆糖水,喝了一碗之后不解渴,但终究还是不敢奢侈下去。我想,我是生在了一个多么好的时代!像许三观这样的人,我相信,一定还会有,但数目会越来越少……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6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600字
初识《许三观卖血记》,我的第一反应是许三观会是一个尝到卖血甜头而不断成瘾,致使最后死于非命的人,所以看整本书都有种胆战心惊的感觉,生怕许三观遭遇不测。事实上,许三观没有因为卖血死于非命,但也是当时社会的一个普通而又普遍的人物,是当时中国社会的缩影。许三观的父亲死了,母亲跟别人跑了,他和乡下的四叔最亲,他在城里的蚕丝厂上班,靠自己的劳动赚钱,只能勉强维持生计。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是一天下班后许三观碰到了阿方、根龙俩人,俩人带他卖了血,赚了三十五元钱,带他第一次下馆子吃猪肝,喝黄酒。有了第一次卖血,很快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每一次卖血都反映出许三观这样的小人物式的贫穷、愚昧和内心的麻木。其中一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有一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强奸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还有一次卖血是因为文革后闹饥荒,家里揭不开锅,许三观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却唯独不带一乐,因为他是何小勇的儿子,这再次反映了许三观的愚昧;再一次卖血是一乐、二乐去插队,许三观给了他俩一人十五元。最后几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肝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中途差点丧命。尽管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许三观还是拼尽全力去救一乐。小说在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给予光环。
而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只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试想前几次的卖血,许三观要么是为了一乐,要么是为了自己所谓的“报复”,都是身不由己。他从没有为了自己真正想要的去卖过血,或者说他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这让我觉得许三观这个人物是可悲的,又是可怜的,他的一生都没有真真正正为自己活过。
当然最后的结局还是令人欣慰的,没有让这个悲剧式的没有自我的人儿连性命也丢掉。人一旦没有了生命,那一切就不复存在了,所有他做过的事情也都没有了意义。许三观的悲喜交加的人生也折射了当时中国的社会现实,贫穷之下温饱无法解决,何谈追求,更何况是为自己而活,活出精彩。按理说,当下人们大多没有了温饱的困扰,应该考虑如何为自己而活了。可仍然有不少像许三观这样再普通不过的人被生活役使,无可奈何,无法为自己而活。他们的生活经历决定了他们仍然有着小市民的愚昧和麻木。当所有的一切都变好的时候,人却不适应了,不知道如何生活了。一个时代造就一代人,是时代造就了许三观式的一代人,他们过惯了苦日子,思想麻痹,当美好生活向他们张开双臂的时候他们却躲开了。
或许我本身就有悲天悯人的情怀,看到可怜之人会油然而生出怜悯。读许三观会有一种同情,会替他担心,怕他最后为了生存不得不榨干自己的鲜血。读他悲喜参半的一生会让我想到五爷爷。五爷爷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为人厚道,四邻八舍没有不称赞他老实厚道的。因为种种原因,他一生未娶。自己孑然一身,孤苦无依。小时候的我看到他去集市上买东西吃,总担心他会被人骗;看到他吃东西吃很香,总担心他撑着。他来我家,我就各种好吃的都拿给他,我常常担心五爷爷老了自己冻死在家里。五爷爷是家里的老小,有爹妈疼有哥哥姐姐宠,而且很有学问,而且当时还是盐厂的工人。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没有娶妻,最终什么都没捞着,只能回家收破烂。后来听爷爷说是因为精神上的原因,五爷爷精神很容易脆弱。五爷爷从盐厂回来后就一直靠收破烂为生,他不舍得吃不舍得穿,前前后后攒下了好几万块钱,临了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夺去了他的生命,所有关于他的一切都随着他呼吸的停止离开了。他曾经吱吱作响的铁门早已锈迹斑斑,曾经载满废纸箱的电动三轮车再也没响过。人们唏嘘感叹命运如此不公,可时间久了,也会忘记那个总是笑呵呵的老实憨厚之人。
既然生命如此短暂,祸兮福兮不可知,何不尽情挥洒热血,用心生活,为自己而活,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呢?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是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人公许三观从青年到老年的人生经历,以卖血为线索,有喜悦,有磨难,有无奈,有愤怒。
作者余华以一种平实却富有温情的语言叙述了生活在那个特定年代的以卖血度过难关的一代人的酸甜苦辣,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仿佛将身处21世纪的我们拉回到上世纪那个带些灰尘的灰暗色调,尘封已久的老旧画卷里,画里没有林立的高楼大厦。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我挺难过心酸的,因为那个年代的人,如果没有钱娶媳妇只能卖血,没钱吃饭也只能卖血,饥荒也只能卖血,卖完血然后去饭店喝点黄酒,吃一盘猪肝来恢复自己的能量,突然觉得自己生在这个时代真的很幸福,不用为自己的吃喝玩乐而发愁,真本书很值得去看。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800字
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
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敬佩的光。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无数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很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主人公——许三观。他为了赚钱,去卖血;他为了娶妻,去卖血;他为了买家具,去卖血;他为了还债,去卖血……
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十分紧缺,许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饥饿所带来的不仅是对肉体的吞噬,更多的是对精神上的折磨。在饥荒面前,主人公仍不屈服,恰恰相反,他在哀伤、悲愤后学着站起来面对现实。
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十七章。这时一乐肝炎重病住院,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寄托了希望,搭上了性命,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父亲的伟大和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无与伦比的父爱,更多的是为求继续生存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
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许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同情。许三观有着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顽强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无数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来到这世上是上帝给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游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200字
【第1篇】
关于人性的思考----《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这篇小说让我看到的不只是许三观的生活,还有活在那个时代的千千万万的人,也许他们微不足道,人与人之间的性格也不尽相同,但在那个时代背景下,我看到他们类似的、复杂的人性。
小说开头便给我极大地震撼,“爷爷说‘你没有卖血,你还说身子骨结实?我儿,你是在骗我。’”这句话从一个精神不正常的人嘴中说出,更有震撼力。难道能卖血等价于身体好吗?不只是许三观神经不正常的爷爷,还有村里的桂花,桂花的母亲,以及四叔,甚至全村人都有这种思想,催生出这种思想的,只能是生活的重压和思想的愚昧,这就使我在刚读完第一页就感受到一种沉抑的气氛。
这本书中包括许三观都是一个个小人物甚至小人,各种缺点在他们身上暴露无遗,但在这种缺点之下有着光辉的爱情亲情,对生活的执著还有那份善良,正是这些让这些小人物变得有血有肉,有了灵魂。书中许三观在荒年卖血只是为了让家人吃上一碗面,但他又不肯让一乐吃,用他的话来说是卖血的钱不舍得花在别人的孩子上,我们看到了许三观的自私,逼一乐在大街上认爹要面条,但许三观又觉得良心过不去,到处找一乐,最终把哭的稀里哗啦的一乐背在肩上,温暖的街灯打在父子二人身上“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是的”这温情的对话让我鼻子一酸。
在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很多不统一的地方,除了对一乐的言行,还有对何小勇态度的变化。当何小勇被车撞了,“许三观光着膀子,穿着短裤从邻居家中进进出出,他见了人就说‘这叫恶有恶报,善有善报…..’”此时的许三观身心舒畅。但何小勇的女人需要一乐去喊魂时,许三观又对一乐说“何小勇性命难保,救命要紧,怎么说何小勇也是个人,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此时,我们在这位生活的巨人许三观的性格中,看到了那份善良,那份不能说是无私,但足以称之为伟大的善良。
在这个卖血的故事中,只有两个阶级,买血的和卖血的。卖血的也包括他们的家人,他们善良但又有污点,自私却又伟大,他们都是生活的强者,是值得尊重的,这一群体的人性引起了我的思考,相反,以李血头为代表的一类人收下卖血人的各种福利,趁机捞钱,乐此不疲,三年自然灾害时“全城人脸上都是灰颜色,只有李血头的脸上还有红润。”这种人应该永远遭到人们的唾弃。作者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完美地刻画出这两类人,衬托出卖血人阶层人性的光辉,那就是哪怕做了坏事,身上有无数缺点、污点,也要一心向善,追求平等和正义。
【第2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前几天的抽血检验身体,抽那么一丁点血后,我的左臂就好久不敢再动。这让我突然想起了当初读的那本书《许三观卖血记》-——创作于1995年的一篇长篇小说。这也是我读余华的第二本小说,它与《活着》一样,描述的都是社会底层的普普通通的人,过着大众的生活,平凡而又真实。小说的语言自然朴素,并不需要太多华丽的辞藻来修饰,因为他描述的是许三观的一生。
主人公在经历了年轻、成熟逐渐走向衰老,从二十岁左右到到六十岁,他的人生跌宕起伏,不计其数的生活小事让他心烦意乱。在复杂艰难的社会中,面对亲情和爱情时,他却成就了包容并用深深爱上的家人们,,可最终他还是迎来了衰老,但至少他的一生并不平凡。
社会之生存
二十世纪的中国经历了不同时期的变化,人民公社、大跃进、炼钢铁以及长达十年之久的文革等。不同的时期,许三观的家庭生话也不同。当每次读到“许三观对许玉兰说:......’’的时候,我都能感到当时公社化对人们思想上的转化,他们紧跟着那个时代的潮流。家中的东西都被收了上去,城里的工厂、政府和寺庙等都改成了大食堂,全体开始大炼钢铁。“人是铁,饭是钢,这钢铁就是国家的粮食,就是国家的稻子、小麦,就是国家的鱼和肉所以炼钢铁就是田地里种稻......”然而这样的日子他终究熬过了。
亲情的养成
等待着他们的又是自然灾害,没有足够的粮食和钱,他们每天只能喝稀粥,为了家庭的生计,他再次去卖血。然而内心狭隘的他却只给一乐买了烤红薯,自己带家人去吃面条。他对 一乐的身世一直耿耿于怀,但当一乐离家而去时,他有不忍心伤害,找回并也带他去吃了面条。直到何小勇去世后,他与一乐建立了难以分离的父子情。最终,当一乐得了肝病时,他不得不在短短几天内凑够医疗费,因此他有走上了卖血的道路。由当时很长时间卖一次到每天卖一次,他差点死在卖血路上,但这一切他都不在乎。当初的狭隘的爱上升到一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爱,也许是无私,也许是伟大,他为儿子 不顾自己的命。由此可见,许三观对一乐的爱并非只是养着他还深深地爱着他。
爱情之延续
当初十分简单地与许玉兰结婚,糊涂的生下三个儿子,而大乐非自己亲生。他们的爱开始变得乏味,变成了双向奴役。然而,在文革十年内,他们的爱发展到高潮。文革让许多红卫兵都厌倦了,而街头许玉兰的大名却一直出现在街头。因此,每次的批判大会它都会成为会上的批斗,每天她都会站在凳子上低着头,身前挂着一块木牌——“妓女许玉兰”。许三观并没有嫌弃她,每次给她送饭时都会偷偷把红烧肉藏在饭的下面,当卫兵查后再拿出来,竟然细致到如此小的事情上。起初他们只是因为许玉兰吃了许三观的东西才走在一起,那时候的他们没有爱情,但经历了社会的变革,亲情的变化,以及何小勇和林芬芳等一系列事之后,他们在磨难中见证了爱情,拥有了爱情。当他老的时候,他无法再次卖血,但他们拥有彼此。这种爱情也许会让他们陪伴自己到老。
由许三观的第一次主动卖血给医院到后来各种因素逼迫他不得不去,他经历了无数的考验,见到许多的血头,喝过很多的井水,吃过很多的盐。在磨难中,他拥有了生存的欲望,一次次挺了过来,最终成为一个乐观,怀有爱,是一个真正的汉子。
我爱上了这本小说,他显示出人的善与恶,美与丑,这些都是在我们生活中可以看到的。但是他们的不屈不挠,生活中怀有的希望,我们不会忘,这也使他收获了爱的结晶。我们更应该用实际行动继续爱下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读的第一部余华的作品。
两年前我走进书店,随意一瞥,被那排整整齐齐排在书架上纯黑书皮的书所吸引,什么样的书会用纯黑色做封面呢?我很好奇,便径直走去拿下一本,那是《许三观卖血记》。
书的开头直接写许三观年老痴呆的爷爷对许三观说,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卖血,他便好奇走入医院,这是他人生首次卖血。
许三观一生共卖出了十二次血,由好奇到最后的无奈,由卖血治病到卖血救命,由血到泪,事情都是被现实给逼出来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仿佛成为一种庄重的仪式。
纵使在那个温饱都保证不了的年代,纵使许三观为生计为生存艰难奋斗,他都保持高度幸福。正如余华所写:“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却看到了生活的种种幸福。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那个时代,人们感情纯粹,人心淳朴善良。没有吃不了的苦,只有享不到的福。
大饥荒时,许三观一家五口连着57天喝那稀得不能再稀的玉米粥,家人已面黄肌瘦,他便用“嘴”做菜:“猪肝先是切成片,很小的片,然后放到一只碗里,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的油一冒烟,把猪肝放进锅里,炒一下,炒两下,炒三下……”许三观一本正经的“做菜”把三个孩子馋的流口水,让凄苦的日子有了温情。
贫穷饥荒,一场革命。一盘炒猪肝,二两温黄酒。许三观用自己的血液和生活的信念,生存、生活。为了平等,为了尊严,为了爱。故事的发展就像慢慢展开的卷轴,不张扬,只是细微地表达诉说着。让人体会到普通百姓的生活苦乐,又在苦乐中带着绵长的温情,仿佛经历了他的生活,会觉得心酸却无奈。
许三观哭了,那是希望撕裂的声音。血头嫌他年老不再接受他的血,他担心家中再出变故,无法靠卖血摆平,他觉得自己没能再为家中创造价值,于是他嚎啕,无知、无奈……我小心翼翼地读到了末尾,长舒一口气。幸好,结局不是那么悲惨,但一种怅然若失感油然而生,有些苦涩悲凉,若细细回味,又透着许多温暖。不管是许三观为许玉兰在饭底下藏红烧肉,还是二乐背着一乐雪地狂奔,还是许三观挥手嘱咐两个萍水相逢之人,卖血要隔三月以上,都让人感到艰难时代人性的温度。
我想到一句话:“如果你觉得日子安稳,一定是有人为你负重前行。”许三观便是那个负重前行的人。每个人的人生或明媚或昏暗,或平庸或跌宕。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它有温情有感动有释怀,你转角不经意一瞥,便成为你生命里沉甸甸的回忆。我读完了书,仿佛喝了一杯温水,没有大苦大悲大起大落,却也不甜不淡,波澜不惊。
但我读懂了黑色封面的含义,那是厚重的孤独……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本来这个题目想叫做被嫌弃的许三观的一生,后来想想,似乎也不太合适。他从来没有嫌弃过自己,最终也没有被生活所嫌弃。
卖血,这个听起来有些惊悚的事情,贯穿着平凡工人许三观的一生。为了想娶媳妇,为了赎回被人拉走的家当,为了补偿昔日未娶到的女人,为了在饥荒年里嗷嗷待哺的一家四口,为了讨好那个贪得无厌的生产队长,为了那个不是亲生儿子胜似亲儿子的孩子治病。
每一次卖血都带着他对生活的一点点期盼,把这当成了救命稻草。卖完血后敞开肚子吃的那一顿爆炒猪肝和黄酒,又像是生活亦或只是他自己,对自己的一点慰藉。
而他的一生也被时代的脉络牵引着,建国之初的清贫,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暴乱,三年饥荒的贫瘠,上山下乡的无奈。他每次流出身体的血,都像是被融入了时代的脉络中,牵引着他,也湮灭着他。
本该是一个残酷又冷漠的时代,却被作者埋下了温情的伏笔。
许三观的老实善良,对许玉兰虽埋怨但不离不弃,对一乐从内心的接受和奋不顾身,被命运捉弄压抑却忍受而不抱怨;许玉兰的泼辣热烈,虽然是个刀子嘴的女人,但是心灵手巧省吃俭用,为一家人操持一生;还有一乐的成长与懂事,二乐背着病重的哥哥风雪夜里赶回家,三乐二话不说掏出了所有收入给哥哥治病,还有借钱的方铁匠、给他送热茶的路人、夜里借小猪给他取暖的好心人、摇桨的来喜来顺……
生活并没有放弃他,而是在他的失去与得到中不断做着平衡。文中最让我感动的一幕是许三观去接回离家出走的一乐,一边背着一边骂骂咧咧,却在儿子问他是不是要去吃面条的时候温和地答道:是的。
他接受了这个不是他亲儿子的孩子,忍受着别人的嘲笑。他嘴硬,敌不过心软。还有许三观在去上海的途中从医院卖血出来,蹲在墙角下晒太阳的一幕,也无比动人。而最后的最后,生活终于宽待了他。在他被人嫌弃卖不了血以为再也没了应对灾祸的能力时,生活却告诉他,再也不需要了。
被嫌弃的、在抗争的那些,都不需要了。因为阳光已经来临,似那一盘盘想怎么点就怎么点的爆炒猪肝,似那每一次都被温热好的黄酒。余华的文字功底、叙事能力真的让人惊叹,最近虽然也看了几篇以小人物为主的小说,但是他的文字更来得游刃有余,文字的立意与内涵更显深刻。
正如国外的评论所说:“余华的天赋就在于,他能用悲悯的幽默冲淡残酷的故事,能轻松地处理痛苦的处境而对笔下那些没有文化的普通的穷人不加丝毫的嘲弄”。
文章的深刻,不在于高高在上地嘲讽,而是能够弯下身子感受与共情。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_叙事读书笔记3000字
早在高中的时候,老师就推荐我们假期读余华先生所写的《许三观卖血记》,那时的我对看书不感兴趣,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给我的第一感觉是:这肯定是一个关于儿子卖血养活老母亲或者老父亲的故事,而且全书可能只会在最后的时候写得很感人,全书也只会写一次卖血的过程。所以,那时的我错过了这本书。
现在上了大学,感觉时间过得好慢,所以把浮躁的心静下来,想要看一下这样一个名字的后面究竟有着一个怎样的故事。
翻开这本书,我看到了关于这本书的相关信息:这本书荣获美国巴恩斯-诺贝尔新发现图书奖(2004年);并入选韩国《中央日报》100部必读书;入选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力的10部作品"。
于是,怀着一种敬仰,我认真的读了这本书。
小说的开头就出现了卖血的故事,许三观回乡下看望爷爷遇到了根龙和阿方去卖血,学到了一些卖血的知识包括卖血之前要多喝水,卖完血之后要去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等等。以后许三观每次卖完血都会到饭店里去学着根龙他们的样子要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基本上,炒猪肝和黄酒贯穿了整部小说,让我在心里形成了一种印象,只要许三观吃炒猪肝喝黄酒,那就表示他又去卖血了。事实上也正是这样,到最后许三观的生活不那么紧迫,也不需要靠卖血来维持生计的时候,他想吃炒猪肝想喝黄酒了,于是就去医院卖血。以前卖血是为了家里渡过难关,这最后一次是为自己吃炒猪肝喝黄酒找一个理由。
跟着根龙和阿方卖完血回到四叔家,跟四叔说只有四叔对自己好,想给四叔一点钱但是又不舍得,接着说了打算娶媳妇的事情,这一点表现出了人的质朴和真诚,很真实,虽然不合情理但是却很能说服人。只要我们心里想着我们最尊敬的人,知道自己应该用一种什么方式表达自己的感情就可以了,不需要一定要靠给钱这种方式表达。
许三观看上了许玉兰,就请许玉兰吃东西,一段滑稽的经历之后两个人就结婚了。在许三观跟许玉兰结婚之前,作者写了许玉兰和何小勇的一段故事,为后面的故事做好了铺垫,伏笔很深。
许玉兰为许三观生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后来三个儿子长大了,大家都说一乐越长越像何小勇,刚开始许三观不信,拿着镜子看自己,看一乐,还让三兄弟站在一起看有什么不一样的,结果给自己一个结论:三个儿子长得一样就行了,跟自己不像没什么。
但是许三观还是没能抵住大家舆论的压力,也怀疑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于是许玉兰说了自己被何小勇逼上床的事情。之后许三观对许玉兰和何小勇的态度有了转变。许三观开始让许玉兰做男人活儿,故意为难许玉兰,在一乐打了方铁匠的儿子以后也不管不问,要许玉兰去找何小勇要钱赔给方铁匠。看到这里的时候,我感觉许三观有点过分,毕竟许玉兰是被何小勇强迫的,而且已经过去九年了,一乐喊了许三观九年的爹,人都是有感情的,为什么说变就变呢?但是仔细一想,我觉得我们应该理解许三观,把自己当成许三观去体会他当时的那种心情,许三观就变成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会喜会怒的有着七情六欲的活生生的人。
在最后何小勇不认一乐是自己儿子的时候,许三观不忍心自己的家被方铁匠搬空,那是他们结婚将近十年的全部家当啊。不得已,只能去卖血。
似乎作者是有意的安排,让许三观强奸了林芬芳。因为在后面的***时期,许玉兰被人诬陷成妓女,只因为曾经被迫跟何小勇上过床。作者在写***时期的时候也写很多滑稽的故事,在那个时期,法律被视为一纸空文一样被践踏,只要一张大字报就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轨迹。那是一个报仇的好时期。虽然作者没有去写***给了人们怎样的苦难,但是通过许玉兰被批斗,在广场、在学校、在工厂,甚至在家里,足以表现当时人们的一种惊恐的状态,因为没有证据靠着墙上的大字报就可以随便抓人,小说里这样写:
没过两天,一群戴着红袖章的人来到许三观家,把许玉兰带走了,他们要在城里最大的广场上开一个万人批斗大会,他们已经找到了地主,找到了富农,找到了右派,找到了反革命,找到了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什么样的人都找到了,就是差一个妓女,他们说为了找一个妓女,已经废了三天的时间,现在离批斗大会召开只有半个小时了,他们终于找到了,他们说:"许玉兰,快跟着我们走,救急如救火。"
这一段话基本揭露了***大家没事找事,唯恐天下不乱。是如此的深刻。
而作者之前所写的许三观强奸林芬芳的事情在这个时候就派上了用场。因为没有人去诬陷许三观,而许三观在许玉兰被批斗的时候对许玉兰倍加关怀,还自我批评。这说明了许三观内心最许玉兰的深刻的爱。俗话说:夫妻本是同龄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在那个动乱的年代,自保已不足,还可以反省,对许玉兰的照顾无微不至,原谅她与何小勇的事。虽然不轰轰烈烈,不惊天地泣鬼神,但是若我们置身其中,能否感到一种人间最真切的温情和最真切的疼爱呢?
在***之前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时期,许三观无不体现了一个丈夫对妻子,一个父亲对儿子的爱,比如许三观带着老婆孩子去各个大食堂吃饭,然后总结哪家食堂肉多饭多。之后遇上了自然灾害,家里的锅碗瓢盆都被炼钢了,生活拮据,为了让孩子们吃顿好的,许三观又去卖血。在许三观带着二乐三乐去饭店吃面条的时候,一乐只能拿着五毛钱去买烤地瓜吃,一乐想着自己被许三观忽视,赌气离家出走。许三观开始没有什么反映,在许玉兰焦急的寻找一乐时,许三观也很悠闲躺着。这也让我感到不可思议,毕竟是自己养了这么大的孩子了,何必是因为一碗面条破坏原本安定的家庭呢。但是作者总是这样,就在我恨许三观做得太绝了的时候,安排许三观去着急去寻找一乐。看到了一乐,让一乐其在自己背上,带着一乐去吃面条。我想:人性总还是善良的,总是有感情的,人与人之间,总还是温暖的,哪怕真的没有血缘关系,但是感情早已跨越了那个界限。
过了很多年,一乐二乐先后响应毛主席的号召去农村,许三观卖血给他们钱,这时的一乐已经把许三观打动了,一乐只认许三观做亲爹,一乐只认对自己好的许三观是亲爹,而许三观感动了,他把一乐当成自己亲生儿子。许三观以前卖血赚的钱不愿意花在一乐身上,但是这次许三观是为了一乐二乐去卖血。把卖血的钱分给了去农村的一乐二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许三观卖血请客,冒着生命危险陪二乐的队长喝酒。这就是一个父亲。
在得知一乐的肺炎之后,许三观也是最着急的一个,到处卖血赚钱,但是,一个人卖完一次血一定要休息三个月才能再卖,许三观已经管不了这么多了,只要能筹够钱给一乐治病,自己的身体坏了又有什么关系。许玉兰带着一乐先去了上海的大医院,许三观则沿途到处卖血,"我这次出来,在林浦卖了一次;隔了三天,我到百里又去卖了一次;隔了四天,我在松林再去卖血时,我就晕到了,医生说我是休克了,就是我什么都不知道了,医生给我输了七百毫升的血,再加上抢救我的钱,我两次的血都白卖了,到头来我是买血了。在松林,我差点死掉……""我连着卖血是没有办法,我儿子在上海的医院里,病得很重,我要筹足了钱给他送去,要是没钱,医生会不给我儿子打针吃药。"我想,对许三观来说,现在没有了对一乐的任何偏见。在当时的背景下,没有亲子鉴定,只是因为大家都说一乐长得像何小勇,于是就认定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没有别的证据,许三观也认着这个道理,恐怕到自己年迈,也会觉得一乐真的不是自己生的,但是许三观在一乐出事之后没有再计较这个,在他的眼里,一乐究竟是谁生的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自己跟一乐有父子情,而且是真情,这就够了。此时的许三观是柔情的,是一个柔情着的伟大的父亲。
许三观的每次卖血都是为了自己的家人可以度过面临困难,只有在紧急的时候才去卖血。而卖一次血就可以赚到三十五元钱。这在当时来说可能抵得上半年的收入了。许三观对钱对生活是淡定的,是高尚的。对家人是有爱的,有感情的。
整部小说的故事背景选择了一个动乱的年代,动乱之中,真情未泯灭。在我看来,这是作者给我们奉上的一顿"真情大餐"。
余华的作品无疑是经典的。在如今这个浮躁的社会,静下心来感受一种真情,是多么的享受,这种真情在我们的社会又是多么的珍贵。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一开始试读了几页后,便很快被吸引了,又舍不得花16元去买书的我,读完了另一本书获积分奖励,终于买下这本书。
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故事。在那个艰苦的年代主人公许三多为了生活,为了赚钱,为了娶妻,去卖血;为了买家具,去卖血,为了还债,去卖血,为了救儿子的命,去卖血。
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几处。
一:许三观看上了许玉兰,为了说服许玉兰父亲“我姓许,你女儿也许,以后我们生的儿子也姓许。但如果嫁给了何小勇,只能姓何了,那你们许家就断后了。”简单又忍俊不禁的理由,农民的思想传统得来又非常简单,此时许三多这个人物形象已经开始跃然纸上了。
二:他记恨大儿子许一乐是许玉兰与初恋何小勇所生,此时他的形象虽不讨人喜欢,却很贴近生活。最后方铁匠搬走了家里所有家具作为还债,许三乐不得不再次去卖血,换回了家具,为了给许一乐这个非亲生儿子还的债。心中虽有不甘,但父爱无法掩饰。
三:这本书的每一个人物都是善良的,不得不佩服作者余华。方铁匠上门要讨债,许三观还叮嘱许玉兰烧水泡茶接待(我还以为会拳脚相对呢)。方铁匠说,我儿子住院两个礼拜了,我也没上你们家闹,只希望你们尽快给医药费,我儿子等着救命呢。这些家具,我也不会立刻卖掉,你们凑够钱了,我就把家具给你们送回来。许三观儿子得了急病需要钱,所有曾经有矛盾的人物,都二话不说就借钱了。(许一乐打破方铁匠的儿子的头;面对老公的私生子,何小勇老婆及两个女儿也慷慨解囊)。
四:这不是一本讲述私生子女纠缠两家的情感大片。文章最后也没清楚交代,许一乐的生父到底是谁?许三观还是何小勇?这一切都不重要了。许三观虽经过思想挣扎,却 “就算是你不是我的儿子,就算再骂你,你饿了还是要给你买面吃。”。许三观的形象立刻丰富起来,他传统他爱计较,但他爱妻子爱孩子,父爱无私。
五:何小勇那个可恶的男人不愿意与亲生儿子相认,让许三观“白白养了九年”,有一年他被车撞了昏迷不醒,算命先生说要亲生儿子站在屋顶上哭喊,他的灵魂才能回来。此次何小勇的老婆上门求人了。许玉兰不给她好脸色看,谁让他当初不肯相认呢。但许玉兰转身,却去求许三观。许三观也不给许玉兰好脸色看,我白白给他养了九年他不肯相认,我又继续给他养了三年,别人都骂我是龟孙子没出息。他这是恶有恶报,活该。一副见死不救的模样,但转身,就去劝儿子许一乐了,无论如何他都是你亲生父亲,这是一条生命攥在我们手里了。这些个人物形象表面上很刁钻,内心却善良得很。最后许一乐去了何小勇家的屋顶,却哭不出来。许三观便跪在地上苦苦哀求他。原来无论许三观曾经多么恨何小勇,却也是真心想救他的。最后许一乐哭了,他便用刀子在自己脸上划一刀,以后谁还敢说许一乐不是他许三观的儿子,他就跟谁动刀子!他窝囊了这么久,这一次真的超级勇敢!他的形象瞬间变得高大起来。
六: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父爱,真的很伟大。他可以为了让你过得好一点,即使只是那么一点点,他都愿意付出大大的代价。这完全不是等价的交换。
七:大儿子许一乐肝炎重病住院,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寄托了希望,搭上了性命。父亲真的可以比山还高,比海还深,以及许三观表现出顽强意志力。
八:最后一章,许三观还去卖血,却被医院拒绝“死水比活水多”“你的血只有油漆酱会要”。许三观大哭了,“以后家里要是再遇上灾祸,我可怎么办呢?”父亲即使年纪大了,却依然为这个家在操心,他不放心。这应该当今社会很多老年人的心理吧,年纪大了认为自己成了社会和家庭的负担,再也不能做贡献,导致的心理落差。而故事的结尾却是很美好的,孩子和妻子哄着他,满足他的愿望,吃了一盘又一盘的炒猪肝。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12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200字
此时此刻,整本作品已经读完。心里的感受呢可谓是五味杂陈,百感交集。作者的写作文风依旧如故。文字很朴素,但当我读起的时候却总有一种久违的沉重感。不得不说我深深地被作者的这种文字魅力所折服了。
整部作品里,许三观共成功地卖了十二次血,后面六次卖血,都是是为了给一乐看病。不妨当作一次而论。最后一次,卖血失败,姑且不论。根据每次卖血的目的性不同,我们可以看成是卖血七次。
第一次,只因为同村人对许三观说:身体健康的男人都去卖血了,卖一次血三十五块,抵得上你干地里活半年。身体败掉的人才不去卖血。就这样,为了证明自己身体没有败掉,许三观踏上了第一次卖血的路途。
第二次卖血,是一乐为了替弟弟出头而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为了给方铁匠的医药费,而进行了第二次卖血。
第三次,则是因为睡了摔断腿住院的林芬芳,为了给她买补品进行了第三次卖血。这一次的卖血的经历,颇具戏剧化了。
第四次卖血的原因让人深刻。大跃进的时候,在吃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粉和的稀粥以后,为了让一家五口吃上好吃的,进行了第四次卖血。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卖血后,许三观带着二乐三乐去饭店吃面条。而只给一乐五毛钱买烤红薯吃。理由很简单,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自己卖血的钱说什么也不能用到外人身上。一乐在吃完红薯依旧饿肚子的情况下,难免会失落哀伤。去找何小勇,何小勇不认他,于是在大街上,到处说谁请他吃面条,他就认谁爹。可以看出当时一乐的心理有多无助多伤心。在到处找不到一乐的时候,许三观终于着急了,在邻居墙角找到了他,然后背起一乐走向胜利饭店。看到这里,我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活着》里福贵背女儿凤霞去收养她的人家时的情景,文字里透露出的都是一种无声的父爱关怀。同时,我也想起了读书时候学过的一篇课文朱自清的《背影》,大有异曲同工之妙。
第五次卖血,是因为大乐二乐知识青年下乡务农,许三观卖血的钱给了大乐他们,只为了让他们能够讨好生产队长,以后可以早点抽调回城里。
第六次卖血,则是因为二乐的生产队长来家里,家里只剩两块钱没钱招待好队长。为了二乐,讨好生产队长。进行了第六次卖血,来好生招待生产队长。
自从一乐回乡以后不到一个月,便病倒了,检查出肝炎,须转到上海大医院治疗。于是许三观又想到了卖血。这次李血头说什么也不肯收。建议去其他医院卖血。许三观于是从林浦一路卖血到上海,经过六个医院卖了六次。所幸,一乐无碍。许三观喜极而泣。从这点可以看出许三观对一乐的疼爱绝对不亚于他对两个亲生儿子。这便是第七次卖血事件。
一乐事件过后,一家五口日子便越过越好,一乐二乐三乐各自成家。许三观六十多岁的时候,想起以往卖血的时候,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便朝医院走去,打算再卖一次血。但是这次不一样,以往是卖了血才去吃炒猪肝喝黄酒。这一次刚好相反,为了吃炒猪肝喝黄酒想去卖血了。可是他实在太老了,老到医院都不要他的血。许三观哭了,不要他的血了,以后他家再有灾祸该怎么办啊?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4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最近,拜读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完以后,内心有一种深深的苦闷,久久挥之不去。
故事的主人公叫许三观,他短暂的一生,都围绕“卖血”二字展开。许三观生活的年代非常穷苦,人们很难赚到钱,于是便通过卖血来满足家人的温饱。一开始,他是不卖血的,但村里的人都去城里卖血,然后用卖血的钱娶了媳妇。在他生活的小村庄里,卖血不仅是一种潮流,更成为了人们判断男子身体是否强壮的依据。后来,他跟着村里的根龙、阿方去城里卖血。他们无知,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结实!卖血前,他们要喝许多水,目的是让血更多一些。卖完血,又会到饭店里去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温过的黄酒……平日里,他们是没有机会下馆子的,只有每次卖血之后才能理直气壮地去。他们装作经常下馆子的样子,用手指敲着桌子喊道:“来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随着两杯黄酒下肚,他们脸上僵着的肌肉也慢慢舒展开来,伴着落日余晖,他们畅聊着这卖血换来的钱该怎么花……此刻,他们又是满足的。
许三观靠着卖血,娶了媳妇,生了娃,日子不紧不慢的过着。可生活总会给你设置一道又一道考验,他无力、彷徨……每到走投无路的时候,许三观就会去卖血,他没有别的挣钱的方法,他只能通过卖血来勉强度过难关。他所能做的只有变相地妥协,然后挣扎着活下去。
经历了种种磨难,最后他还是过上了比较满意的生活,而根龙和阿方却因卖血而失去了生命。也许这就是人生的真相,大部分人都是挣扎着活在这世上,幸运儿只是少数的。活着本身就极其不易,所以,切记要好好珍惜,珍爱自己,珍爱身边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