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厢记读后感大学1500字
“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凝是玉人来。”,每当读到这句诗时,脑中总会浮现出关于崔莺莺的朦胧想象,那大概是一个身姿纤弱的大家小姐,斜倚在木质的门廊上,满目柔情的望着一轮圆月,等待着自己的情郎到来,这样的意像,充满了关于诗情画意的美好和一丝花前月下的浪漫,是属于中国古代独有的含蓄古典之美,让人忍不住心神荡漾,思绪在字里行间沉浮,被带向一个未知的远方。
很长一段时间里,说道西厢记,我总认为这就是一个关于情情爱爱的无聊故事,当年读红楼梦时,见贾母说:“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左不过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的那样坏,还说是佳人,编的连影儿也没有了。开口都是书香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生一个小姐必是爱如珍宝。这小姐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个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是佳人?便是满腹文章,做出这些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了。”,只觉得深感赞同,但是当我我真正拿起这本书时,就完全改变了自己的看法,不由自主的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
王实莆细腻优美的笔触下所描绘的崔张两人的爱情故事,乍一看有些老套,家境贫寒的张生上京赶考时路经河中作文/府,去古刹普救寺拜访时遇到了暂住在寺中的崔相国家小姐崔莺莺,崔小姐气质娴雅容貌秀美,惹得张生“眼花缭乱口难言,魂灵飞儿在半天”,为了接近佳人,张生在寺庙中住下,诗书应和之下两人逐渐暗生情愫,无奈崔府老太太百般阻拦,两人的爱情历经种种磨难,好在上天不负有情人,两人最终修成正果拜堂成亲。
其实比起这一版的故事,元慎的《莺莺传》似乎更贴合实际,在元的故事中,张生上京赶考后将莺莺抛之脑后,徒留莺莺苦等一生。王的大团圆结局或许是为了迎合观众,毕竟杂剧是要演出的,比起悲剧观众显然更容易接受喜剧,其实在我看来,我们每一位读者,也都希望王的版本才是真实的,才子佳人终成眷属,这也是我们对美好爱情的一种想象和期许。
西厢记中不乏精彩词句,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大概还属“我就是个多愁多病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貌。” 让我想起了87版红楼中,宝黛共读西厢时彼此那懵懂而爱恋的眼神,我想这样含蓄而深厚的爱情已经在现代社会中逐渐离我们远去,快节奏的生活逼着我们不断地前进,爱情变得越来越简单,却也越来越浅薄。那种“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爱情观,大概也只有在阅读这些经典书目时才能再领会一番,只是掩卷之际,还是会忍不住轻轻叹息,一分为卷中佳人,一分为孑然之身。
苏菲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高二
“我们也是星尘。”“我们是几十亿年前熊熊燃烧的那场大火所爆出来的一点火花。”——挪威 乔斯坦·贾徳《苏菲的世界》世上先有鸡后有蛋,还是先有蛋后有鸡?这个问题一直为人类所津津乐道。这个其实就是“我是谁”“世界从哪里来”等诸多问题的一个形象表述,都是人类在追问自我从何而来,是否存在的问题。我是谁?我是否存在?我花了十八小时五十五分钟时间阅读完了《苏菲的世界》电子书,这本书会不会随着虚拟数据的撤销而烟消云散?到时我该怀疑自己是否看过这本书,还是只是梦游了一番。
于是,非得去书店买一本纸质的《苏菲的世界》回来,才心理踏实的觉得自己确实在过去的十天时间里被乔斯坦·贾徳狠狠地“愚弄”了一把。在追着《苏菲的世界》超二分之一多的时间里,我跟着那个14岁的少女苏菲陷入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在神秘导师艾伯特的指引下,与苏菲一起开始思索,企图解开这些谜团。“许多人对于这世界的种种也同样有不可置信的感觉,就像我们看到魔术师突然从一顶空空如也的帽子里拉出一只兔子一般。”这小白兔就好比整个宇宙,“而我们人类则是寄居在兔子皮毛深处的微生物。不过,哲学家总是试图沿着兔子的细毛往上爬,以便将魔术师看个清楚。”
于是,一个又一个的欧洲历史上试图解释自己对人类、对社会、对世界,乃至对宇宙的看法,试图看清楚“魔术师”的哲学家轮番登场,随着神秘的艾伯特之口,他们的哲学主张在苏菲的世界里渐次展开——从远古神话、自然派哲学家,德谟克里特斯、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经过了中世纪对---义及真理的探索的哲学家,到文艺复兴时期的笛卡尔、斯宾诺莎、洛克、休谟、柏克莱,再到康德、黑格尔、祁克果、马克思、达尔文、弗洛伊德等等,这简直就是欧洲的一部哲学史,曾经,现在,乃至未来都将对人类的心灵世界造成巨大的冲击。
虽然,对书中的许多哲学观点还是一知半解,模模糊糊,但不可否认这真的是一本“将会唤醒每个人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关怀与好奇”的奇书。在我一直为苏菲所遇到的奇异的事情而疑惑不解的同时,我感觉苏菲就是一个邻家女孩,正经历着一段奇遇,那时,我的心情随着苏菲的心情而起伏不定。我渴望早点看清那个在明信片上出现的六月十五日生日的,有个糊涂的父亲——把生日礼物托给与她素不相识的苏菲转交——的十四岁女孩席德的真实身份。可是,随着艾伯特和苏菲意识到自己被席徳的父亲——一个联合国驻黎巴嫩的少校——控制并作为女儿生日娱乐的礼物时,我的心也随之纠结起来,那是一个怎样的“神”一样的人物呢?居然无处不在,无所不能?能耐大到能够预测到艾伯特和苏菲的行踪举动,并随意调动文学作品里的人物——小红帽、卖火柴的小女孩、吝啬鬼等等,来帮助苏菲理解某种哲学思想。那些时刻,我分明感觉到苏菲和艾伯特的世界是那么的触手可及,而席徳与她的少校父亲只不过是那面魔镜里的一个影像而已。
当以为是影像的席徳与她的父亲慢慢浮出纸面,真真切切的存在于地球上时,苏菲“突然领悟到了生命只不过是一场梦境而已”,于是,她陷入了“存在的焦虑”之中。我是真实的存在吗?“如果我们是虚构的人物,我们就没有权利相信任何事情。”但他们心有不甘,于是艾伯特和苏菲开始了试图反抗少校的控制的历程,最后在花园宴会上“消失”,“溜出到了故事外面去了”。
原来,苏菲和艾伯特只不过是少校艾勃特笔下文学作品的主要人物而已。说起来真的极具反讽意味。我明知道自己在阅读一部文学作品,作家乔斯坦·贾徳笔下的人物本就是作家虚构出来的人物,可我却为苏菲和艾伯特是否存在的命运而感叹,为少校操纵他们思想而紧张。既然苏菲和艾伯特都是艾勃特创作出来的故事人物,再退一步说,少校和席徳也是作家乔斯坦·贾徳创作出来的人物,一切看似真实的却并不存在,我又何必感叹他们谁是存在的谁是不存在的呢?萨特认为:“生命中的意义必须由我们自己来创造,存在的意义就是要创造自己的生命。”那些文学家创造出来的人物纵然再鲜活,富有生命力,却始终不是由人物自身创造出来的,归根到底,都是虚无。然而,他们又分明存在 ,苏菲和艾伯特逃出少校故事之后,开始了秘密赶往席徳的家,途中遇到了一个格林童话故事来的老妇人,老妇人带领他们走到一小块林间空地,那儿有几栋姜饼、糖果、糖霜做的棕色小屋,院子里有一群人在跳舞,“其中许多苏菲都认得,有白雪公主和几个小矮人、懒杰克、福尔摩斯和小飞侠。小红帽和灰姑娘也在那儿。许多不知名的熟悉的人物也围在火堆旁,有地精、山野小精灵、半人半羊的农牧神、巫婆、天使和小鬼。苏菲还看到一个活生生的巨人。”
原来,这又是另一维度空间的存在。从古到今,无数的文学家创造出来无数的生命,这些生命灵魂总该有个安顿之所吧?下午坐公交车时,看着车载视屏里的深海里五彩斑斓的鱼,脑海里盘旋着的都是这些鱼存在有何意义?难道就是为了在漆黑的海底游来游去?扩而大之,身边的花草树木、飞鸟虫兽,乃至自然万物,它们的存在又有何意义?寿命长如山川,短则如朝生夕死的蜉蝣,它们的存在是不是只是为了点缀这寂寥的宇宙?地球是不是就是一面魔镜,造物主透过魔镜能看到自己创造出来的作品在循着各自的轨迹活动?而现在人类花了几千年的时间才发明了电影电视,让人类可以看到动态的自我生命。
从这个层面来看,人类是否就是书中的少校,而造物主就是作家乔斯坦·贾徳?如果造物者是一个魔术师,我们地球上的所有生物包括自以为高人一等的人类是不是就是魔术师演变出来的一个又一个幻影呢?如果是这样,那我们人类与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又有何不同?终归都是一个个虚无的影像罢了。两者生存的空间也该是平行空间吧!炎热的夏夜,人们总喜欢仰望浩瀚的天宇,深情凝望那一颗颗或明或暗的星辰,可是, “当我们注视着银河中一颗距离我们有五万光年的星星时,我们看到的是那颗星球在五万年以前的情形。”此时,你是否有种失落?有种恍如梦境的感觉?是否想知道那些此刻映入眼帘的星星此刻是否还在?是存在还是虚无?如果此时,离我们最近的一颗距地球有四光年的恒星上有一个人正用一具强力的天文望远镜对着你看的话,他看到的将是四年前的你,而此刻的你将在四年后才被看见。此时,你是否觉得追问人的是否存在比追问我是谁更有意义?
人生如星尘 ,能在地球上驻足多久?物质终将逝去,灵才能在永恒之乡永生!在《苏菲的世界》里,乔斯坦·贾徳用巧妙的方法讲述了一系列深奥的哲学问题,真是让人佩服!即使被“愚弄”也心满意足!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1500字
《汤姆叔叔的小屋》,又译作《黑奴吁天录》和《汤姆大伯的小屋》,作者是美国女作家比彻?斯托夫人(1811-1896)。比彻?斯托出生在一个牧师家庭,曾经做过教师。她在辛辛拉提市住了18年,与南部蓄奴的村镇仅一河之隔,这使她有机会接触到一些逃亡的黑奴。奴隶们的悲惨遭遇引起了她深深的同情。她本人也去过南方,亲自了解了那里的情况, 《汤姆叔叔的小屋》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出来的。此书于1852年年首次在《民族时代》刊物上连载,立即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人们无与伦比的欢迎,仅第一年就在国内印了100多版,销了30多万册,后来被译为2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评论界认为本书在启发民众的反奴隶制情绪上起了重大作用,被视为美国内战的起因之一。林肯总统后来接见斯托夫人时戏谑地称她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这一句玩笑话充分反映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长篇小说的巨大影响。
故事从一个奴隶主与一个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 美国肯塔基州的奴隶主赛尔比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他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童年时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权,颇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是黑白混血种女奴莉莎的儿子霍雷,当莉莎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后,就连夜带着儿子往加拿大逃奔。她的丈夫乔治伺机逃跑,与妻子汇合,带着孩子,历经艰险,终于成功地抵达加拿大。
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知道并支持莉莎逃走,但是他自己没有逃跑。由于他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的基督教说教,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怨言。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哈力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吉林?克利亚的命,孩子的父亲尚德、克利亚从哈力手中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而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感情。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尚德、克利亚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尚德、克利亚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
尚德、克利亚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西蒙手中。西蒙把黑奴当作“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在这种植场有两个女奴为了求生,决定逃跑,她们躲藏起来。西蒙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把汤姆捆绑起来,鞭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但是汤姆最后表现出了他对奴隶主的反抗,什么都没有说。在汤姆奄奄一息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赛尔比的儿子裘奇赶来赎买汤姆,但是汤姆已经无法领受他过去的小主人迟来的援手,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裘奇就地埋葬汤姆,回到家乡肯塔基后,裘奇就以汤姆大叔的名义解放了他名下的所有黑奴,并对他们说:“你们每次看见汤姆大叔的小屋,就应该联想起你们的自由”。《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清楚的让我了解美国两百年前的黑奴制度。其中描写人性的部分特别深入,不管是白人黑人都一样有感情、有思想,也有善良或邪恶。作者用心刻画出忠诚的黑奴汤姆,表现出他不屈服威胁,坚持自己良知和信仰的精神。故事中对于黑奴在拍卖站所受的凌辱,以及遭受种种不人道的对待,都描述得极为生动。黑人和黑人之间的相互扶持,也显现出人性的光辉。
为什么有些人会存有种族的偏见呢?我们人类在生物学上不管是黑人、白人、黄种人学名都是一样,为什么要因肤色而互相汙辱呢?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1500字
霍尔顿如果不是个少年,而是个中老年人,那他可真烦人。《麦田守望者》里的这位主人公,看什么都不顺眼。他讨厌学校,讨厌同学,讨厌父母。他甚至讨厌那些喜欢说“祝你好运”的人,以及那些说“很高兴认识你”的人,以及在钢琴演奏中瞎鼓掌的人。他当然还讨厌数学物理地理历史以及除了写作之外的一切学科。一个甚至无法从学习中得到乐趣的人,可真烦人。
关键是他的痛苦也没有什么“社会根源”。生活在他的时代和国家,他既不能抱怨“扭曲人性的专制社会”,也不能抱怨“愚蠢的应试教育”,他只是用鸡毛蒜皮的方式讨厌着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而已。
但这一切唧唧歪歪,都可以以“无辜少年反抗压抑的社会秩序”的名义而被宽容,甚至被喝彩——据说后来美国有很多青少年刻意模仿霍尔顿——因为他是个少年。在青春的掩护下,颓废是勇气,懒惰是反抗,空虚是性感。有一段时间甚至有人为此类文艺作品起了个类型名称,叫做“残酷青春”。简直没有比这更无赖的词了:什么叫残酷青春?老年残不残酷?残酷到人们都懒得理会它的残酷。童年残不残酷?残酷到都孩子们都无力表达它的残酷。更不要说倒霉的中年,残酷到所有人的残酷都归咎于它的残酷。所以说到残酷,青春哪有那么悲壮,简直可以垫底。
但也许《麦田守望者》并不仅仅是一部青春小说。它是关于一个人在看透人生之注定失败后如何说服自己去耐心地完成这个失败的小说。小说里,中学生霍尔顿想:好好学习是为什么呢?为了变得聪明。变得聪明是为什么呢?为了找到好工作。工作又是为什么呢?为了买卡迪拉克。买卡迪拉克又是为什么呢?天知道。
当然他可以追求别的:知识、文学、音乐、和心爱的人坐在床边说话,以及思考“中央公园的鸭子冬天上哪儿去了”。但是,追求这些,他就远离了愤怒,而愤怒 ——只有愤怒——是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实仔细想想,霍尔顿面对的“社会”并没有那么可恶。无论是室友、女友或老师,似乎都不是什么黑暗势力, 只是一群“不好不坏”的人而已。如果作者以第一人称写他们,也许会是一个一模一样的故事。但这个社会最糟糕的地方,也许恰恰是它甚至不那么糟糕——这些不好不坏的人,以他们的不好不坏,无情剥夺了霍尔顿愤怒的资格,而愤怒——至少愤怒——是一个人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实满世界都是霍尔顿。16岁的霍尔顿,30岁的霍尔顿,60岁的霍尔顿。他们看透了世界之平庸,但无力超越这平庸。他们无力成为“我”,但又不屑于成为 “他”。他们感到痛苦,但是真的,连这痛苦都很平庸——这世上有多少人看透人生之虚无并感到愤怒,而这愤怒早就不足以成为个性、不足以安慰人心。事实上自从愤怒成为时尚,它简直有些可鄙。
所以《麦田守望者》最大的悖论就是逃跑。一方面,霍尔顿渴望逃到西部,装个聋哑人,了此一生;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想做个“麦田守望者”,将那些随时可能坠入虚无的孩子们拦住。整个小说里,最打动我的不是关于“麦田”的那段经典谈话,而是另一幕:霍尔顿经过两天的游荡已经筋疲力竭,过马路的时候,每走一步,都似乎在无限下沉,然后他想到了他死去的弟弟艾里。他在心里对艾里说:亲爱的艾里,别让我消失,别让我消失,请别让我消失。
《从头再来》里,崔健唱道:我想要离开,我想要存在。在同一首歌里,他又唱到:我不愿离开,我不愿存在。
我想霍尔顿也许不是真的愤怒,他只是恐惧。他只是对自己的虚空人生感到恐惧,而出于自尊心,我们总是把恐惧表达成傲慢。他还热爱小说呢,他还热爱音乐呢,他还热爱小妹妹菲比脸上的笑容呢。最后霍尔顿之所以没有去西部,也许并不是因为软弱,因为就算到了西部,也得找工作,也得去超市买1块钱3斤的土豆,身边还是会有无数喜欢说“很高兴认识你”和“祝你好运”的人。与其到远方去投靠并不存在的自由,不如就地发掘生活中那尚可期待的部分——小说音乐和小妹妹的笑容,善待因为迷路而停落到自己手心的那一寸时光,等那个注定的失败从铁轨那头驶来时,闭上眼睛,呼拉,干净利落地消失。
三国演义读后感1500字大学生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着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着。《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等人其中有庸主献帝刘协,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等等,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国家的统治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
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还有赵子龙长坂坡单骑救主,巧用苦肉计黄盖受罚、三江口周瑜纵火等等。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各具其态,有长有短。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初中生水浒传读后感1500字
宋仁宗在位期间,奸臣高俅等人当道,用花言巧语欺骗皇上,逼得林冲宋江等人不得不上梁山,虽然落草,但他们仍然替天行道,劫富济贫。
这是《水浒传》中起义的基础,起义后林冲李逵等猛将一路打下了许多城池,一些心怀善念的将军也来投奔梁山泊,渐渐地聚集了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共一百零八位虎将,正应天宿,从此势如破竹,一发不可收拾,直打到东京附近,不曾折一将,后收招安助朝廷攻打辽国,凯旋而归,接着又去打江南,当初一百零八位将领浩浩荡荡地出发,归来时竟仅剩三十左右,乃是十去八也,他们受赏后也不得安宁,自杀的自杀,毒死的毒死,还有的不愿领赏,逃过了一劫。
最感人的是当宋江服下慢性毒药后,为了不愧对“忠义”二字,便连夜使人唤取李逵星夜到楚州。李逵知道了便道:哥哥找我必有话说,便来到楚州,径入州治拜见。宋江道:“朝廷使人来将毒酒赐予我吃,一个月内必死,如何是好?”李逵大叫一声:“反了吧!”宋江道:“到时再议吧,先吃酒。”不想那接风酒里已下了慢药。当夜,李逵饮酒了。第二天送行之际,宋江猛地抱住李逵:“大哥对不起你啊!我为人一世,只主张忠义,宁朝廷负我,我不负朝廷,所以防你起义我已在酒菜中下了毒,回至润州必死,此处楚州南门外,有个蓼儿洼,风景与梁山泊无异,我死之后,必葬于那里你死后,也可来那里,好与我阴魂相聚。”说完,坠泪如雨。李逵痴痴地望着宋公明:“罢!罢!罢!生前服侍哥哥,死了也只是哥哥部下一个小鬼”言讫泪下。辞别之后,觉得身体有些沉重,回到润州,果然药发身死。他临死之时,吩咐从人:“我死了,可千万将我灵柩送到楚州南门外蓼儿洼,和哥哥一同埋葬。”说完,便死了。宋江李逵死后,托梦给吴用花荣叫他们来蓼儿洼看他们,吴用花荣赶来,见二人坟墓,大哭一场:“哥哥走了,俗话说‘蛇无头而不行’,如今空留吾等有何用处?不如随仁兄共赴黄泉,也留个清名于世!”说完双双吊在树上,自缢而死。
读到这,我忽然觉得眼前一片模糊,豆大的水珠滴到书上,泛开了淡淡的黄,我抹了抹眼角,那不是水,是泪。我抬起头,试着把眼泪憋回去,却感觉眼前浮现出那排山倒海似的军队,为首的,不是别人,正是梁山泊好汉。此刻,千言万语涌上心头,全都化作泪水奔流而去。一个个好汉的身姿历历在目,我不禁感慨万千:
想当年鲁智深倒拔杨柳树之时,谁人能想到他会“逢夏而擒,遇腊而执。听潮而圆,见信而寂”?
想当年宋公明率军踏平辽国之时,谁人能想到他会“当风雁影翻,东阙不团圆。只眼功劳足,双林福寿全?”
哎!这还真是应了智真长老的话:“六根束缚多年,四大纠缠已久。堪叹石火光中,翻了几个筋斗。阎浮世界诸众生,泥沙堆里频哮吼。”
哎!只可怜这势不可挡的一百零八将,戎马一生,到头来,全都化作南柯一梦。
而这些死去的将领最痛恨的人,便是高俅、杨戬、蔡京和童贯,是他们害死了梁山好汉们;是他们让这个国家民不聊生;是他们闭塞贤路,谋害忠良;也是他们用花言巧语蒙蔽皇上,为所欲为!而在这四个人的背后,则是混乱的秩序,腐败的朝廷。可以这样说:只要有这样的朝廷和秩序,就一定会有高俅这样的人,而只要有高俅这样的人,就一定会有第二个“梁山泊”。但谁也不能保证会出现另外一个呼保义来阻止他们起义。所以,清代爆发了辛亥革命,一举推翻了封建社会的统治,成为了一个与世界接轨的新中国。而我们在这样美好的环境中成长,一定要好好学习,成为国之栋,不让“水浒悲剧”再次发生。
三国演义高中读后感1500字
每当我翻开《三国演义》,首先就浮现杨慎的《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伴随这篇雄伟而悲壮的词,《三国演义》以它雄伟而悲壮的身影浮出,浮出的它令人神往,令人神思。心中沉睡的神情也随着它的浮出猛然苏醒,思想也像插了翅膀一样伴随着它穿越千年时光,去追溯那令人向往的历史……而这一切,都源于它——心中永远的经典。
它以‘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张作为中国五千年历史象征的横幅拉开了一段详尽而宏伟的历史。它记载了从东汉末年黄巾之乱到公元280年司马炎建晋约110多年的历史。虽说它是罗贯中以陈寿的《三国志》为模板而创作的一部小说,可能有很多地方与正史相否,但它却以一种生动、有趣、贴近生活的艺术表现形式展现在广大群众面前,并为人民所喜爱、传颂。它被作者罗贯中以兵法三十六计汇融于字里行间,既有情节,也有兵法韬略。因为这样,它又是一部兵书。它也因此被列为‘四大名著’之一,它的确无愧于这一美誉。
然而使《三国演义》更让人觉经典绝妙是在于它塑造人物形象方面的独树一帜。“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叙述了一代枭雄,被称奸绝的曹操——雄才大略,残暴奸诈;他既是一个政治野心家阴谋家,也是一个生性多疑的疑虑家;他是一个‘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明主,却又是一个凶残杀戮的暴君;他讨董卓,剿黄巾,诛袁术,灭吕布,平袁绍,定刘表,而确定中原的霸主地位。最后他也因他多疑而烟消玉陨。‘降汉不降曹’,讲述了一代名将,被誉义绝的关羽——威猛刚毅,义重如山;他既是一个军事战术家谋略家,也是一个骄横跋扈的骄横家;他被尊‘五虎将’之首,却又是一个蛮横无理的统领;他温酒斩华雄,斩颜良,诛文丑,挂印封金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水淹七军而威震华夏。最后他也因他骄横跋扈失荆州,败走麦城,壮死于江东。‘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描述了一代名相,被颂智绝的诸葛亮——雄心壮志,神机妙算;他既是一个军事家政治家,也是一个忠心耿耿的管家;他被誉为“卧龙”,一生足智多谋;他隆中决策,火烧新野,舌战群儒,草船借箭,智算华容,三气周瑜,七擒孟获,安居平五路,北伐中原而露出一统天下之壮志。最后他五丈原诸葛禳星,陨大星归天。不仅这‘三绝’栩栩如生,其实还有许多人物。譬如‘成也刘关张,败也刘关张’的刘备,‘粗中有细’的张飞等等。
翻开《三国演义》,就犹如展开了一幅巨大的历史画卷。在这画卷里,作者通过大胆的艺术改造,叙述了‘三分虚,七分实’的历史巨著。这种宏大而一气呵成的气势,使人读完有种无可名状的快感,深深地感受到经典之作无法抗拒的魅力;这画不仅描绘出了无烟寂静的斗争,也显现了硝烟弥漫的战场。这里既有七侠五义,同样也有儿女情长。引人入注的细节让人忘却了这是在述说历史,而分明是在清晰地描述一个个美丽而动听的故事,我想这大概就是经典之作与众不同之处吧。
读三国,让人燃起熊熊的斗志之火;读三国,让人深刻体会到它透露出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匡扶社稷,兼济天下”的思想;读三国,鼓励世人为实现生命的价值而拼搏、前进……
《三国演义》确实是一部蕴意细长的经典巨著,我们世人又怎能凭借三言两语而论述?如今,硝烟以散去,光阴以逝去,英雄以过去,唯有留下了那“暗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古鼓角铮鸣”的淡淡哀伤。不管历史如何去改写,历史的潮流如何去进展,它却不回随时间的流逝而被世人健忘。因为它的魅力影响着世人,因为它的意义提醒着世人,最后它又以经典这个赞美而埋葬世人的心中。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精选1500字
经过记过难眠之夜不倦努力,如痴如醉,读完了路遥小说平凡的世界最后一页,古人说开卷有益,合上书卷闭起眼睛已发生的故事好像就在昨天,梦幻中,绊缠绕,头脑中难舍难弃,在我那平静如水的心境中激起无数涟漪,荡起层层波澜。
书中主人公孙少安带领一家人,从贫穷“饿着肚子劳动”过日子,一年一年长大,与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田润叶“忍泪分手”,同爱人秀莲相亲相爱成为眷属,艰难过日子,并肩携手,为脱贫致富,不畏艰苦辛勤劳动的经过,深感生活的艰难人生坎坷。
以其弟少平为中心所牵扯的周围一群人和场景,耐人寻味百读不厌。和蔼可亲的曹书记一家人,充满田园风格的信天游,活泼热情的金波一家人,给人留下美好的印象和回忆。活泼潇洒,温柔体贴的田晓霞的不幸早逝,遗留下的古塔山杜梨树下的盟约,几经海誓山盟梦幻亲爱的人就在身边。“一串银铃似的笑声,笑声远去,消失。”令人心碎,茫然之余,深感人生短暂,生命可贵爱情伟大。最后放弃了多情贤惠的美丽姑娘金秀的爱恋,同师傅遗孀惠英嫂的结合,高尚的人品令人佩服。
作家在作品中,教育我们怎样做人,人在短暂的一生中怎样生活,“爱情不应该是利己的,应该是利他的,是心甘情愿的与所爱的人一起奋斗并不断自我更新的过程。”
合上书卷轻轻思考,虽然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有些不顺心,饱受世俗偏见不公平冷遇,与书中人物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
在那茫然的心灵深处“一洗尘泥飘飘欲仙了”。勇敢投入生活,潇洒看尘世平平常常过一生。
正像歌中唱的那样:让我们荡起双桨,小船推开波浪,水面倒映着白塔,四周环绕着绿树红墙,小船轻轻,飘荡在水中,迎面吹来凉爽的风。让我们以饱满的热情面对困难的挑战,为家庭的幸福而努力地拼搏吧!
红楼梦读后感1500字最新范文
一句“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写出了作者的辛苦与心酸,也表达出了知音难寻的无奈与苦闷。这就是我喜欢读的一本书——出自曹雪芹先生笔下的《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个悲剧,它不仅是曹雪芹先生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一个繁荣的荣国府走向衰败。曹雪芹先生历时十年完成这部著作,用细腻和巧妙的文笔描绘了一个繁荣一时的荣国府。
然欢宴虽好,终有散时。散,本不可悲,怕只是酒中欢笑太真太纯,悲欢相去甚远,到底让人沾襟。总角之忆,喜笑盈间,便是凡夫俗子回想起孩时之喜乐哀愁亦会感叹不舍,何况曹雪芹这般顿悟了并忆之如水思绪强人。孩啼时代便会听得出生时的祥瑞,虽不及攀龙附虎,终还是有些异样的。想及于己,真也有儿时之闻,十五六七也真真把它放与心间,及长便知每家子皆有那些祥瑞的,现在想及也不觉彼时愚蠢,倒觉记忆可爱无邪至极。我想曹翁之笔下宝玉便是他幼年常闻之祥瑞的映射了,总要去摔那祥瑞,恐是悲叹命运终了甚落于始发吧。
尔后便是童年趣事,儿女相伴,一点也无关男女之事的。嬉笑结社,床第之言,想及怎不叫人心生温暖,乐极而叹。
世上最无奈的事,莫过于女儿出嫁,女儿嫁了便要受男人这般浊物玷污,变为女人,就不觉好了。这便是书中常有的思想,心中所想定是儿时常记挂脑中的,写及十二钗,只觉有赞美之意,虽有熙凤之贪等不好的意思在里面,然那终将是人之常情,远不可归于歹,故十二钗便是所有不坏之习性的集合,便是史湘云没有城府的,看了最惹人喜爱,若要娶妻度日,则另当别说,若要以文会友,则又另当别说。总之无一不好,怪不得那宝玉要作养脂粉,是不是雪芹少有所遗憾呢,要借宝玉之口表达。
红颜薄命,本意不是咒语,只是红颜配上薄命方能引人悲叹,倒是作者爱如此,所以红颜也便薄命了。只是雪芹先生只写了红颜之可怜,这便是后文一命接一命的呜呼,是远不如留着欢颜在的。未尽倒也不然,未尽里面不是尽是美好么,我看是永恒之美好。红楼一文雪芹我想是终了的,续了好似不永恒的。续也就罢了,可怎将个个都写死了,从小丫环到老太君,都死了,不寒人。合该是要散的,又何必去制造美好?
当我看完了《红楼梦》后,我感到无比的心酸,我甚至有点怨恨高鹗为什么把这《红楼梦》的结局写得这么悲惨,这与《红楼梦》前部分的那生气、繁荣的景象一点有不符合。但后来我渐渐的明白了,当时的社会就是这么黑暗,这只不过就是社会的演变过程罢了。
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林黛玉,虽然很多人都不喜欢她那生性猜疑,多愁善感的性格,但我却似乎明晓其之苦衷似的。她自小双亲逝去,又寄人篱下,她感到自己的世界有多么的孤独,为了保护自己,她只能用刻薄的语气去对待他人,这也是她养成生性猜疑的情感的因素。林黛玉在凄凉中死去,身边只有服侍她的一个丫鬟在默默地为她哭泣。这时我也想起了她那被预言的悲惨的一生。
贾宝玉,一个外表看上去柔弱带点天真的男孩子,其实也有刚强男子的一面,也许到最后谁也想不到他会去出家,是因为他看破了红尘吧,他是一个渴望得到自由的人,当姐妹们成家后都抱怨着生活中的事,他的内心渐渐地成熟了,更何况在那种“指腹为婚”的时代,对他来说更是一种水深火热。同时他又是一个痴情的人,他对林黛玉可以不顾一切,从这也可以看出林黛玉之死对他的打击有多大。我不禁替贾宝玉感到惋惜,美好的青春就这样被断送了。
《红楼梦》中的人物命运几乎都是悲惨的,从林黛玉的“堪怜咏絮才,玉带从中挂。”到王熙凤的“一从二令三休”再到薛宝钗的“可叹停机德,金簪雪里埋”都能体现出来。曹雪芹先生曾惨痛的写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谴愚忠,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红楼梦》一书让我感慨万千,它让我第一次走入作者的笔下,体会作者的心酸。岁月流逝,生命的年轮在不停的轮转,但又有谁能读懂这曹雪芹的梦中泪。
平凡的世界暑假读后感1500字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让我不得不喜欢这本书,它让我读懂另外很多。
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同步提高的确是个很好的口号。可是当前这个社会明显是偏重与物质文明的。到大学已经大半年了,我感觉我的确变了很多。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现实生活中要保持一颗平静的心实在是太难了。我们有太多的束缚,如宿友都找到了男朋友而你没有时,同学都去聚会而你缺席时,别人都在狂欢而你却一个人静坐时,你还能从容的享受精神生活吗?尽管你不喜欢聚会,不喜欢唱歌,但是你别无选择。无奈,的确。这就是生活,有得有失。当少平得知晓霞死亡的消息时他能接受吗?当少安收到润叶给他的那封告白时,他的痛苦你能理解吗?生活真如歌德所说的那样,我们每个人都在推着石头到达山顶,然后石头滚下来,我们接着把它推上去,周而复始。
已经有无数人写过《平凡的世界》读后感,我在这里只想写一下他们的爱情。这本不平凡的书里讲述着凄美的爱情故事,每个都很感人。最终他们不能在一起,就是那个时代的错,让有情人不能钟情眷属。这不得不让人心痛。孙少平是幸福的,因为有田晓霞的出现。即使他们最终不能到一起,他们都是幸福的。这也是孙少平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凡一点,他遇到了田晓霞。然而,现实生活中能有多少人能找到自己的真爱呢?对于很多人来说,孙少平的爱情是让人羡慕的。再说我们的少安,他小时候因为无钱读书而退学,他与润叶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惋惜。
是的,没有浪漫。少安,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对于家他没有一点点的自私。为了家里能够维持下去,他放弃了润叶。尽管书中说他对润叶是一种兄妹之情,但是我们不会忘记他接到润叶给他告白信时他的那种喜悦,甚至抓狂。润叶这么好的人,少安没有理由不喜欢。只是我们的少安责任心太强,他在潜意识李认为自己给不了爱人幸福,因此他不敢去谈爱情。
他只有婚姻,没有爱情。他的老婆必须是能够与他一起撑起这个家的。再说到少安的事业,可以这么说,少安是一个很精明很勤劳并且思想很先进的人。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能够发家致富并不超出我们的意料,他的经历却是几经坎坷,几度起伏。多么的现实啊,付出才会收获。有得当然有失,事业上如日中天时他的妻子却病入膏肓。这又是平凡的世界一大绝笔。
这个老实的少安啊,让我揪心,让我为他心痛。这个生活在黄土高坡的男人,他有情有血有肉,遇到爱情时,他为了自己肩负的责任,他放弃了属于自己的爱情;这个坚强的男人,他对自己的妻子温柔体贴,即使她不是自己的梦中情人;这个身为别人哥哥的人,他可以充分理解自己的弟弟,并鼓励他去追求自由与梦想,而他自己却留在黄土高坡上守护这个家;这样好的男人,令我很感动,让我为他著迷。
看完平凡的世界,心中莫名的惆怅起来,只因为这些人凄美的爱情。无论男人还是女人,他们都很执着,很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情,让我不得不反思自己了。生活在21世纪的我,胆却爱情,不敢面对爱情,更不用说勇敢去追求了。我想我要学习孙家兄弟,学习他们勇敢的精神,勇敢地去追求自己的爱情和生活。
平凡的世界暑假读后感1500字
我不算是个爱读书的人,尤其是名著。小时候因为看不懂而逃避,家里不算是缺书的,那时候老爸很爱读书,昏黄的灯光下一读就是深夜。我宁愿用翻跟头来打发空闲的时间,所以,即便在这种的环境下懒惰的我也注定跟这些名著无缘。
初识平凡的世界是在大概三年级的时候,在我的印象中,它只是有着黄色的封皮,只是偶尔听老爸讲里面有两个孙姓的兄弟很有能耐,还有就是老爸口中所说的这是个很感人的故事。我恐惧那些密密麻麻蝌蚪一样的小字,再者老爸对我放养式的教育,对我从不硬性强求,所以我不爱读书,从来不爱。
我爱买书,可宁愿把它烂掉在角落里,对文学一部分是热爱,一部分是自大。乃至于唐诗宋词在年少轻狂的时候从来不刻意来背,那时候总有一股狂傲劲,指着诗词歌赋,口里说着这东西,写得很一般嘛。
越长大越觉得自己肤浅。无知填满了我的中学时代。
近日实验室无聊,正值新剧《平凡的世界》热播,一直热衷于拳击比赛节目的xx竟然也打开这个电视剧来看了,我还很纳闷,这80年代反映农民生活的故事有这么吸引人吗?还不得不说,这故事一沾就让人脱不开身了。
我是在近半剧情后杀出来陪xx看的,当时的剧情正赶上改革开放承包个人责任制,农村里面队里土地鸡鸭牛羊神马怎样分配遇到了一个难题,按理说这样的剧情还是吸引不到我的,因为一集没完,就接着往下看,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当看到女汉子秀莲为了她男人掂起铁锹,拿起木棒的时候我被吸引了,乖乖类,这女人真性情,似乎她男人打架的时候她总挡在他的前面。她男人孙少安不是孬种,不是不能打架,但秀莲就是要挡在他前面,在她眼里,谁也不能打她男人。至此,秀莲是我喜欢的第一个角色。
在80,90年代,打架是很正常的事,民风朴实。土地上解决不了的事,食物上解决不了的事,琐事处理上矛盾的事,都是用拳头来解决的。没上学的时候看着老爸跟人家打架是家常便饭,砖头,铁锹,钉耙,总之跟电视里剧情大差不差。因为爷爷是队长,打架总是不可避免的,至今总能令我感动的是队里有一大家人要找爷爷麻烦,老爸把爷爷锁在屋里自己拎着砖头冲到人群里,那个年代打架是最容易出人命的。贫穷的年代,一旦沾上丁点的利益劳动人民便不可控制。
孙少安无疑是个人才,至少不输声望。他吼一嗓子就能镇住这帮“刁民”,我一直疑惑他是怎么做到的,他打架不算太狠,他也不算太聪明,这些惯有的镇场子的把戏他都不怎么具备。可是他为啥就能管得住这些村支书福堂都管不住的百十号乱糟糟的人呢。看到后面我越来越明白,原来以德服人才是软化人内心最重要的不可缺失的东西。打架只是在某些事不可为的情况下而为之的。
孙少安开起了砖窑,硬撑着一副空架子来让村里没工作的人来他那里上班拿工资,这一点我开始佩服少安,他再怎么不怕事敢打架对我没有任何敏感性可言。但就是这股普普通通的淳朴劲,就是这敢为人先,从不服输,坚信黄河水总有清的一天的一个糙汉子,让他升级为我喜欢的第二个角色。
田晓霞,像秀莲一样,也是一出场就升级为了我喜欢的角色。喜欢她的理由只是那一瞬间,孙少平衣着破破烂烂站门口找她,打扮时尚,撑着花布伞的田晓霞就是因为看到了孙少平淋雨站在外面,不顾他衣着怎样,不顾他多落魄多狼狈,她把伞递给同学就冲动的向他跑去,至于她也不打伞的理由就是简单的一句因为孙少平也没有打伞;她可以在和他坦然的走在大街上,哪怕他显得再穷酸,再手足无措;她为他坚守着爱情,完全不顾他只是个底层的煤矿工人,而她是个地委书记家的千金,省城的大记者。她调皮,她纯真,她热心肠,她忠于爱情。至于她洪水中救了一个女孩生命牺牲自己性命甚至尸骨都找寻不到,总能让人泛起热泪。
孙少平,他是要坐着火车去外面世界闯荡的人,他的老实注定他“闯荡”不了世界,但正因为他的老实他收获了身边所有人的赞誉,走过一路,鲜花绽放一路,甚至包括起先对他一直抱有成见的安锁子。他老实,但他不是怂包,也不是笨蛋。相反,他勇敢,智慧,坚守梦想。尽管他哥哥孙少安可以把家里担子全部揽在身上,但始终影响不了他生来就带有的负责任的态度——给妹妹兰香寄生活费,给家里老爹寄钱箍新窑。直至后来,他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出路,开始把他视为第四个喜欢的人。
田福军,他是个孤独的人,他的正直注定了他的凄苦。他给女儿放行却因此丢了女儿的生命,黄口大桥坍塌一事他虽然知道别人栽祸却也亲手把妻子送到警察手里。他兢兢业业,他克己奉公,他不图名利,只为了对得起头上的并不算很大的乌纱帽。他是个大写的人,却也是个孤独的人。
甚至不得不提下那个煤矿里的河南师傅,煤窑出事的那一瞬他果断不顾自身安危救下了徒弟安锁子的命。这个人最是朴实,他最大的幸福感就是下班之后能够喝上两口小酒,吃上两口热菜,睡觉的时候能有个婆娘可以搂着。可是救下人的下一刻他死了,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死了,却偏偏给人太多感动。
平凡的世界是一颗催泪弹,它不该让煤矿师傅死,不该让晓霞死,不该让秀莲死。可是这些个平凡的人却注定有着这样的遭遇,他们以他们的死唤回了多少良知,唤回了多少现今社会正缺少的正能量。它要让晓霞活着多好,和少平这么般配的一对;它要让秀莲活着多好,这个女人可以继续为她的男人擦眼泪;它要让河南师傅活着多好,让他可以继续下班之后喝上一口小酒。
多想这些平凡的人可以继续平凡的生活着,不需要他们多伟大,只需要平平凡凡,开开心心的活着多好。可是我们书写不了生活,生活也注定无时无刻留着遗憾。从极尽细微处出发,却能给人最大感动,名著当之无愧为名著。
呼兰河传读后感1500字高中生
《 呼兰河传》是萧红的一部自传体长篇小说,这本书主要是作者萧红回忆了自己难以忘却的童年,整本书都以自己独特的个性展现出来。
我最喜欢的是他书中运用的讽刺手法,我们看到的是呼兰河城的封建,乡人的愚昧无知。在第五章中作者介绍“小团圆媳妇”的悲惨经历,“团圆媳妇”也就是“童养媳”。书中的小团员媳妇原本健康活泼,但在这个封闭的小城里,婆婆是要调教的。婆婆为了让她守规矩,也为了让自己舒心,就任意打骂她。终于,小团圆媳妇在极度恐惧中病倒了,然而这个时候,许多民众怀着“好心”来为她想办法治病,甚至那一向“勤俭”的婆婆也愿意花钱给她治病,她最后平静地离开了人世。记得书中这样写到:“这时候看热闹的人们一声狂喊都以为是小团圆,媳妇死了,大家都跑过去拯救他,仅有心慈的人流下眼泪来。”那为何一开始要用如此滚熟的热水给他洗澡?在听闻小团圆媳妇的死讯后,二伯和老厨子去城外帮忙埋葬她。回来时却一直在讨论菜是否好吃,对于埋葬的过程,却只字未提。作者这样写道:“好像他们两个是过年回来的,充满了欢天喜地的气象。”多么讽刺啊!乡人的愚昧无知,作者通过冷漠的方式记叙,对封建陋习进行了深刻的嘲讽。
萧红的一生十分坎坷,在1940年时,萧红创作了《呼兰河传》。著名文学家茅盾先生曾评价道:“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在书中,也不是所有章节都在讽刺封建社会,在萧红童年时,她也曾是一个十分可爱的小孩子呢!呼兰河城里边住着他最爱的祖父,他们家有一个大花园,花园里有花蝴蝶、蜂子、蚂蚱……还有冰凉的黄瓜,他她经常丢了黄瓜去追蜻蜓,玩腻了,便去祖父那里胡闹一阵,只记得那时的天很蓝,云很美。在菜园里,她不用被外祖母打骂,也不必遭到父母的冷落,对她而言,祖父与菜园便是整个世界。尽管在如此黑暗的社会下,萧红也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孩子。秋后菜园被封闭了,她便同祖父学念诗,先是胡乱大嚷大叫地叫了几十首,后来便开始讲诗,在讲道“两个黄鹂鸣翠鸟”时,一开始以为那是黄梨便十分欢喜,等他知道那不是好吃的黄梨,而是两只鸟时,便不再喜欢这诗了。你看,小孩子的世界就是可以如此简单。在她的童年里,除了菜园,念诗外,她很喜欢吃。记得有一回,大门洞子家的猪掉井里了,祖父就把小猪卖给她烧了吃。还有一回是吃掉井里的鸭子,后来他为了再吃到美味的鸭子,她竟叫小伙伴们一起帮他赶鸭子掉井里,真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啊,可她不知道多年后的她经过岁月的冲刷,那段时光是最美好的。整本书萧红一直用小孩子的口吻来记叙童年,却让我们看到了残酷的社会现实,可见,萧红的一生过得并不顺畅。
有一本书叫《呼兰河传》;有座城,叫呼兰河城;有一位刚烈女子叫萧红;萧红为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他的童年,更是旧封建社会的真实写照。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1500字
美国女作家哈丽叶特-比彻-斯托夫人(1811-1896)的长篇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副标题《低贱者的生活》)是开美国废奴主义文学先河的作品。该作品为黑人指出了宽恕和勇敢复仇两条道路,这部小说不仅是世界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而且是美国南北战争的导火线之一,对美国历史及世界文明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林肯总统戏谑地称她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这一句玩笑话充分反映了这部长篇小说对历史的巨大影响。
小说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汤姆和另一个奴隶乔治。哈利斯两人及其家人的人生际遇和最终命运。汤姆是一个具有双重性格复杂的人物。他勤恳忠厚,任劳任怨,可以说是个忠于主子的仆人,又是一个极富同情心、乐于助人的人。同时又由于笃信基督教义,心甘情愿地忍受残暴奴隶主的虐待、摧残和奴役,认为现实生活中的肉体上和心灵上所受的折磨与创伤,都能够凭借主的护佑予以抚平。汤姆先后服侍过谢尔比、圣克莱和勒格里等三个奴隶主。前两者对他比较“宽厚”,而勒格里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典型暴君。在勒格里的种植园里,汤姆一方面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上帝,一方面又无时不在盼望着他原来的主子谢尔比来把他赎回去,但最终他还是惨死在勒格里的皮鞭下面。当原主子谢尔比的儿子乔治。谢尔比兴冲冲地拿着前来赎他的时候,他已经奄奄一息,“哦,乔治少爷,你来的太晚了。救主已经赎了我,就要领我回家了。我也盼着回去呀。天堂比肯塔基还好着哪。”他最后连死还是信奉着基督教。乔治少爷在汤姆叔叔死后给他庄园里的每个奴隶颁发的自由证书,他说,正是在他墓前,朋友们,我面对上帝作出了决定:无论是谁,将不会由于我的缘故而冒离乡背井、亲人分散的危险,像他那样孤苦伶仃地死在种植园里。因此,在你们由于自由而欢欣鼓舞时,应该想到这归功于那颗苍老但又善良的心,善待她的妻子和儿女,以报答他的情意。每当你们见到汤姆叔叔的小屋时,都要想到你们的自由。让它成为纪念他的一块丰碑,是你们牢记,应该追随着他的步伐,像他生前那样,具有诚实、忠厚皈依基督的精神。
小说的另一个重要人物乔治。哈利斯,则与汤姆的作为截然相反,血淋淋的现实教育了这个才华横溢的青年,使他懂得上帝和宗教对于改变自己的奴隶地位毫无用处,只有依靠自己的不屈和反抗,才能获得自由和幸福。因此,乔治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敢于反抗的黑人奴隶的典型,应给予积极的、正面的评价。他为了自由和幸福,乔装打扮,在废奴人士的协助下,终于历经苦难和危险,偕同妻子伊丽莎和儿子哈利逃亡到加拿大。后来,他在法国接受了高等教育,萌生了朴素的民族主义决定去利比亚,为了自己苦难的同胞缔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国家。
斯托夫人长于叙事,这部小说沿着汤姆叔叔和乔治一家两条线索的发展,又穿插以伊丽莎白跳过浮冰的逃亡,黑人老妇普露的悲惨之死,凯西和艾米琳的机智多谋和伊娃致之死等许多动人故事。
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时,我觉得汤姆和乔治。哈利斯都值得读者去加以褒扬,从他们身上可以看出宽恕和勇敢复仇都是充满人性关怀的。但是其中唯一的遗憾便是汤姆叔叔在勒格里这个彻头彻尾的坏蛋面前的忍让与怯弱,让人感到他很愚昧。或许,小说是通过塑造这样一个人物形象来给予当时社会人们以警醒,换句话说,如果小说换一个结果,即汤姆叔叔被乔治少爷所救的话,那么也许故事便不再显得凄凉又唯美,或许根本不可能唤醒人们的意识,而使得处于奴役的黑奴全奇希望于救赎,那么这部小说可能会失去它所产生的既成事实的影响力。总之,这是一部值得读者去思考的小说。大家有兴趣可以去感受感受,那样对于美国的废奴运动会有更深层次的领悟。
根鸟读后感1500字
“当山风将根鸟吹醒时,他看到那些白色的鹰仍在空中飞翔着。他让整个身体伏在地上,将脸埋在百合花丛中,嚎啕大哭……”,这是《根鸟》中的一句话,我非常地喜欢,这也是故事最后的结尾。在读完的这一刻,我感到自己仿佛就是根鸟,那种心灵深处深深地情感,过往的心酸,委屈。在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不禁也潸然泪下。
《根鸟》是作家曹文轩的畅销作品之一,其构思奇妙,且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想象,情节一环扣一环,高潮起伏,描绘出了一个个精彩的画面,每每读一处,都能够让人产生联想,且想一直往下读一探其究竟的欲望。
一如故事的开始:一个少年和父亲生活在一片深山老林里。有一天,这个少年扛着猎枪去打猎,这是他第一次打猎。他一只猎物都没有打着,这让他感到很沮丧很焦虑。突然,他看到了一只白色的鹰,但这不是他要找的猎物。非常有趣的是,在他寻觅猎物的过程中,这只白色的鹰始终跟着他。这让他忍无可忍,他扣动了板机,打下了那只鹰。在鹰的脚上,他发现了一个布条,布条上是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写的求救信,她被困在一个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里。从此,他的梦里总是出现一个姑娘的面容和一条开满百合的峡谷。终于有一天,他告别了父亲,开始了自己的漫漫追寻之旅。
有人说,这是个不可能的故事,太虚假了。是的,因为,没有谁会像根鸟一样为了一个不切实际的梦幻和一个来路不明的求救信而抛下一切去追逐它,但是根鸟却执着地踏上了这旅途。这让我佩服,在我们这个时期,青春,筑梦的季节,现在的我们不缺乏梦想,不缺乏想象,更不缺乏构思,但是最重要的是也许有的人会缺乏动力,缺乏实际行动,更缺乏勇气和恒心。
要知道实现梦想的过程是艰苦的,一如根鸟寻找大峡谷的过程:遭人陷害,误入鬼谷,若不是独眼老人的暗示,他差点把红珍珠当做美味而将永远无法逃脱这地狱一般的地方。在烧毁红珍珠的那夜,他疯狂了,独眼老人在危急的时刻告诉他:“走吧,孩子,你别忘了,你是一个背负着天意的人!”。后来他没有放弃,更是因为父亲的遗言,他一把火烧了房子,继续了他的寻觅。后来他遇见了秋蔓,在米溪度过了一段幸福的生活,在他要定居下来的时候,他被梦唤醒了,他想起了自己的方向和目标。后来他遇见了金枝,在这个叫鹰店的小城,为了面子,喝酒,赌博。他开始止步不前,欲乱沉迷的他不再相信有金枝的存在,更不相信会有什么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直到板金的出现,他终于又鼓起最后的勇气,向西,去寻他的梦,他的大峡谷。
从根鸟追寻他的梦的过程中,也让我懂得了“勇敢”的真正含义:勇敢,不只是在起跑线上那一刻起点的冲动,更不是我们做任何一件事的三分钟热度,它是一种恒心的表现,一种坚持不懈,只有能够坚持到最后的人才是真正地做到了勇敢。一如我们的学习,也许是这一刻的我们会决心要干些什么大作为,但是,请不要忽略了过程,它需要毅力,当你成功的时候,也许就喜极而泣了。
在故事的结尾处,我觉得,在我们未来追逐梦想的路上,我们更应该要像根鸟一样,去追逐,去付出行动,不放弃,无论这个梦是多么的遥不可及,当自己因沉醉于某种心态而止步不前时,我们更应该想方设法让自己清醒,请相信,总有一天会到达目的地,靠的就是那勇气,那心中的信念,当你真正到了成功的那一天。我们,也就算是真正地成长了,那,才是一种真正成熟的表现,就算付诸再多,也值得。
有那么一句话:勿忘初心,方得始终。
哈利波特读后感1500字范文精选
一个棕色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孩子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在这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多的如天上的鸟一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F,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还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5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神奇”。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活着读后感范文1500字
读完《活着》之后,内心十分沉重、压抑的,同时富贵的坚强活着与坦然面对深深的震撼。人都是害怕困难,惧怕死亡的,坚强乐观的活下去,实现灵魂上的超越。富贵的一生诸多坎坷,起落盛衰。读他,跟随富贵走过他的一生,我感受到活着更深刻的意义。人靠记忆来慰藉,靠倾诉来释然,靠平静来概括,靠回回首彻悟。
枯草衰杨,曾为歌舞场。富贵年少家庭富足,无需为生计费心劳累。生在地主家庭的富贵衣食无忧,读私塾不需要走、有长根背着,享受穷人无法享受的尊宠。在富足安逸的生活当中,富贵不知道自己的活着的意义,抛弃娇妻,留恋柳巷。在酒醉淫逸当中自甘堕落,毫无廉耻,顾忌,由青楼女子背着自己串街走巷,成为县城当中的笑话。在这里他不知道这种快感、逍遥都是昙花一现,也无法体会到烟花易冷的凄凉。在纸醉金迷的世界里,富贵给自己挖了一个坑,这一掉进去就从来没有出来过。
淫和赌相伴而生,相对烟花柳巷的柔情,赌场挥洒如金的紧张和刺激更加人你沉沦。在如梦如幻的赌局当中,富贵输掉了祖辈积累的家产,从一个富贵之家变得一贫如洗。得知富贵输掉家产之后的老父亲并没有像以往一样暴跳如雷,反而十分的平静。平静的表面下是波涛汹涌的的百感交集。知道事情无法改变的状况下,老父亲决定给富贵上完最后一课,将家产换成铜钱让富贵调到县城去还债,富贵跳着一筐一筐的铜钱,肩膀磨出了血,明白赚钱的不容易,痛哭流涕,从此以后踏实的生活。
身份的巨变让富贵尝尽了生活的艰辛,老父亲被气死,妻子被岳父带走。富贵只能租种龙二从他手上赢走的五亩田地养活一家人。从一个福少落魄到自己耕种田地去养活一家人的艰辛可想而知。人往往在最容易活着的时候不安分的活着,而在最不容易活的时候又竭力的活下去。看着年迈的母亲蹒跚的跟着自己富贵的内心刺疼着,聪明伶俐的凤霞跟着受累,富贵内心也是深深的自责。亲情是人内心当中无形的线,看着亲人为自己所累时,人的自责会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富贵也是如此。富贵的人生从圆滑的曲线变得曲曲折折、颠簸不平了,但他一直竭力的活者。相比较之前短暂刺激的快乐,现在的他是真实、充实的。
人一旦真实的活着,那不真实也变得真实。
当富贵的妻子家珍带着儿子有庆回来时,他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昔日里被自己痛打痛骂的妻子竟好端端的站在门口,带着那份执着的微笑,富贵终于明白了自己有多么的肤浅。女人是水做的,有着太多的柔情和牵绊,而女人又是坚强执着的,有太多的深情。在人拥有时,人就会很容易忽略她的存在,在他失去时,他才想起她的好,此时的富贵再也不会不顾及妻子了,他开始变的疼爱自己的妻子了。他们的爱情不再是奢侈的形式,而是情深似海的患难夫妻,为了一家人活着,他们真实的在劳作。
而人生总是悲喜杂居,没有纯粹的喜,也没有纯粹的悲。
他们的母亲因老累过度卧病在床,富贵进城请医治疗,没想到被国民军拉壮丁,富贵欲逃不能,看着离家越来越远,富贵越来越感伤,这也许是上帝故意搞的一处闹剧,活生生的让一个人经历些许的生离死别,尔后彻悟人生。
在战火纷飞时,富贵更想活。之后遇到解放军,他幸免回家,看着那依旧的茅草屋,富贵感到前所未有的亲切;看着眼前的一双儿女,富贵也许才真正体会到活着有多么的重要。眼泪是思念的载体,是欢欣的背面,是情意绵绵的流淌,夫妻两人劫后余生相逢是让人感动的人生场景。富贵在死亡中的挣扎是有价值的,是对生的期盼,是超越了孤独和痛苦的勇敢。
但命运似乎并不赞赏他的坚强和勇敢,无情的夺取了有庆年轻的生命,富贵心中那升起的希望之火又被浇灭,看着静静躺在病床上的儿子,富贵的坚强被失子之疼冲磨的所剩无几,单富贵还活着,他还有家人,随后女儿,妻子,女婿,小外甥相继离去,留下他孤独一人,怀揣着思念,忍受这寂寞,经历着孤独。但这些并未将他打倒,因为他还有老牛,在凄清的岁月,他和老牛有着十分的默契,他把思念全都寄托在牛身上。人就是这样,在没有任何人可倾诉、可理解的情况下,他往往将感情转移到他物,人是情感动物,再怎么受打击,野磨灭不了他真实的性情。富贵经历了太多的不幸、悲伤和痛苦,我想,他已经超脱了那样苦楚的生活,他在真实的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人明白了死亡必然中的偶然,懂得了死其实是另一种的生,那么人就活的真实、宁静、淡然,就像富贵在静静的午后讲述自己的一生,其实,富贵一生的悲催不是他一个人造成的,而是一个不成熟时代的,20世纪50-60年代的中国,有着太多的躁动与不安,个人的命运在时代的潮流中显得摇摇摆摆,难以把握,那是一个不成熟、不理性、不民主的时代,而人总是被动接受那个时代,人权也许遭到了上天都难以容忍的程度,富贵是那个时代的不幸儿。个人虽然超越了生死,但却难以超越时代,而富贵却在那个悲催的时代里好好的活着,带着那份别人不懂的释然。
呼啸山庄读后感1500字
这是我很早以前读的一本书了。但是到了现在,我依然印象深刻。印象深刻不是因为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多么引人入胜,而是因为全书都透露着一种令人窒息的仇恨。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爱与恨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做希斯克利夫的弃儿,他被恩萧先生收养,在恩萧先生死后,受到恩萧先生儿子亨得利德长期虐待和压迫,因此性格扭曲。可是恩萧的女儿凯瑟琳跟希斯克利夫青梅竹马,他们相恋了。
但是最终凯瑟琳嫁给了富有贵族林顿,希斯克利夫愤而离家出走,三年后他回来了,展开了他的复仇计划,他用卑鄙的手段毁灭了两个家族,用上一代的恩怨惩罚下一代。在《呼啸山庄》中,我们看不到阳光,看不到浪漫,只看到了仇恨和人性的阴暗。但是到了故事的结尾,这一切仇恨都随着希斯克利夫的死而划上了句号,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回归,看到了爱的美好。
关于这样一部作品,可以领悟的是在太多太多。虽然整个故事里大多都是在冷酷无情之中进行着的,可我们仍然可以从这样的生活中看到人类不灭的希望与爱缠绕在人们的四周,让人们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都不可也不能忘记那份爱的真切与重要。
希斯克利夫的结局是很凄凉与悲哀的,但同时也是一种解脱,对他是一种没有痛苦的结局,他可以无忧地与自己所爱的人长久地呆在一起了,没有任何人的打扰与烦恼,是一种人们都向往的生活,虽然他没有看到自己胜利的结局,可是如果他真的看到了自己所希望的那样的结局的话那么他的内心会舒服吗?会得到欣慰吗?我想这是不可能的,只有这样的结局对他才是公平的,才是完美的。
有的人因为爱与恨而做出了让自己悔恨终生的事,而有的人却是因为爱与恨而得到了更大的收获,其实爱与恨只是一念之隔,至于你怎么看待爱与恨都是在于自己是如何想的,不要因为爱而忘记了别人,也不要因为恨而输掉了自己的人生,人生常存善念会让自己活得更加精彩与美丽,同时在自己没有能力给“敌人” 回报的时候就要学会忍耐,学会接受对方,但在自己有了能力回击的时候也要给对方一个机会,一个可以让对方更强大的机会,只有这样自己才会在挫折中不断地进步,其实遇到挫折与敌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丧失心志任由事态的发展而不去努力丰富自己阻止事态更严重地发展下去。
人生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显得更加完美,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使我们生长得更快,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让我们有生的欲望,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使我们感到彼此的珍贵,更因为有了挫折才会让我们更加努力地丰富自己,我们不要因为一次小小的挫折而放弃自己放弃希望,也不要因为“敌人”的打击而永远活在恨之中。
其实人都是在挫折中长大与生存的,正是因为这些挫折才会让我们感到生活有太多的乐趣,在我们的心中并没有完全的敌人,最大的敌人其实就是我们自己。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范文1500字
歌舞升平总是梦,平平淡淡才是在真。
到了我们这个年龄,十七八岁,刚在不知不觉中走过了花季,又在懵懂中迎来了雨季。在这转变中,不能说我们失去了青春的热情,但是我们也都进入了人生的多雨期。更多的挫折,学习的、人际的、情感的,很多方面我们都开始前所未有的经历。而我们的思想从这些经历中得出的不同感受,不同启示和不同教训,将决定我们今后人生的轨迹,是平缓,压抑或是跌宕的。
我们中,大部分人,选择了——平凡。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多年以后,我才发现,平凡的不是这本小说,而是我自己的见识。在这平凡世界中的平凡的芸芸众生却创造了一个个不平凡的奇迹。
诚然,这本书里的一些人物是有些理想化的,但这恰恰告诉了平凡世界中的我们,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实现梦想一定不是一帆风顺的,痛苦,这是第一个映入我脑海的词汇。从少安与少平这两兄弟记事起,痛苦就像他们的影子,与他们形影不离,生活上的贫困让他们只能在痛苦与痛苦之间选择。 这篇著作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黄土高原,自古以来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著: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路遥说:“生命从苦难开始,只有在苦难中才能诞生灵魂的歌声。”的确,生命总有缺憾和苦难,人们的种种挣扎和奋斗就是为了弥补这些缺憾和苦难。而个人的精神和意志、生命周围的亲情和爱情无疑在作品中成为挣扎和奋斗的支撑点,是最后走出苦难,诞生灵魂之歌的基础。
这个世界以平凡而起,平凡而终,留下的是每个人的那一抹不平凡。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但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
我们也可以看出全书字里行间流淌的浓浓的爱意,对土地,对父老乡亲的亲情、友情、爱情。特别是孙少平,也是我最佩服的角色。一个出身卑微,家境极端恶劣的农村少年,一个忍辱奋进,不卑不亢的学子,又或者说,农村的孩子,因自卑而上进,以上进求尊严。少平平凡的一生,分化于农田、城市工地,还有煤烟四起的地下坑道中。田晓霞的出现,给了少平的生活更加丰富的内容。关于她的章节,我都会一遍又一遍的通读因为有她出现的时候,总会让人觉得生活充满了阳光,有了她,少平就算生活再苦也还是幸福的。田晓霞是少平的一个梦,她的牺牲,让人认识到这就是生活……总之,世间所有的真情都在这里得到了体现。我想起冰心曾说:“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凄凉。”这爱情,这友情,再加上一份亲情,便一定可以使你的生命之树翠绿茂盛。多年以后,我才发现,平凡的不是这本小说,而是我自己的见识。在这平凡世界中的平凡的芸芸众生却创造了一个个不平凡的奇迹。
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也能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他有着多么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然而,就如萨迦格言所说的,“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烧”一样哪怕再平凡的人也应为其所生活的世界奋斗!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1500字高中生
很早就触碰过《巴黎圣母院》了,因为我有个每天看电视剧却只让我看名着的妈妈,记得那个时候,看了好久也没发现什么支持我看下去的动力,便把它扔一边去了,要不是这次的寒假作业,估计它会一直尘封下去。
我本来还以为,隔了这几年,我总该对这本书看法不一样了吧,可是觉得开头的确够冗长的,在跳过好多历史介绍,终于找到连得紧密点的叙述了。(前面那些东东就算靠注解也无法看懂,这就是以前我“唾弃”它的原因吧。)
读到后面,我终于被它吸引住了,时刻担心着艾斯梅哈尔的命运,她为了素未谋面的格朗瓜尔不被绞死,宁愿嫁给他当卡西莫多被绑在广场上示众,所有人辱骂他,听到他痛苦的呻吟,不但不同情,还将其当做笑料时,她却不计前嫌,“含着笑把葫芦对着卡西莫多缺牙的嘴。”而刚才还冷血的群众,却被这个场景感动了!原来他们并不是麻木不仁,只是他们的怜悯对外表丑陋的人“免疫”而已。她是个痴情的人,看到弗比斯离去,就算会被士兵发现,也要喊出他的名字。然而弗比斯却可以,和未婚妻一起看着她走向刑台,她呼喊着他的名字,他追着未婚妻解释。最终,她还是死了。当时的世界已经容不下这个美丽善良的姑娘了。
卡西莫多,无论书中把他描绘得如何丑陋,也无法阻止我对这个角色的喜爱。他就像一个没人疼的小孩,只要谁施舍给他一点点恩惠,他就可以死心塌地地对谁好。然而,人们却是如此吝啬这样的一点点。所以我们也很容易理解,为什么艾斯梅哈尔只是给了他一点水喝,他便可以感动到泪流满面。他似乎就是个悲剧式的人物,相貌丑陋也就罢了,可他还天生独眼,驼背,瘸腿。又因为从小就做敲钟人而成为了一个聋子。当他看到艾斯梅哈尔爱抚着山羊加里时,会说出:“我的不幸是因为我还是太像人了。我真宁愿完全是个牲畜,如同这只山羊一样。”这样的话。他会对着墙上粗俗的人像自言自语:“啊!我为什么不像你一样是个石头人。”他可以深深藏起自己对艾斯梅哈尔的爱,他知道自己是不可能和她在一起的,他只希望自己可以一直默默陪在她身边保护她就行了。为了她去找弗比斯,为了不让她伤心就算被她责备也不愿意告诉她弗比斯已经结婚了。为了她竭尽自己的智慧与力量阻止丐帮闯进巴黎圣母院。可最终他的命运却是亲眼看着他爱过的两个人在他面前死去,而他选择了和艾斯梅哈尔的尸体一起长眠。
似乎书中的每个人物的结局都是悲剧,而风流成性的弗比斯的“悲惨结局”却是:他结婚了。这与艾斯梅哈尔以及卡西莫多的痴情放在一起,变成了绝妙的讽刺。书中最经典的就是对比了,例如卡西莫多和他的养父副主教克洛德·弗洛罗两个人物,一个外表丑陋但心地善良,而另一个道貌岸然却心如蛇蝎,一个对艾斯梅哈尔默默守护,而另一个却想尽办法要得到她。人物的心灵展露无遗。
全书中最让我受触动的场景还是隐修女迪居尔死死护住艾斯梅哈尔的时候“刽子手同士兵们进了小屋,母亲没做任何抵抗,只是朝她女儿身边爬过去,不顾死活地扑在她身上,把女儿紧紧抱在怀里……当刽子手把姑娘扛在肩头准备往上爬的时候,躺在地上的母亲突然睁开眼睛不出一声地站了起来,像一只扑向猎物的野兽似的扑到刽子手的手上,一口咬住怎么也不肯放。有人把她使劲儿一推,只见她的脑袋重重撞在石板地上,死了。”这就是一个母亲在最后时刻拼死也要保护女儿所做的一切,这个时候她只记得她是一个母亲,抛下其它所有的身份,她的任务,就是保护她仅有的一个女儿,一个失散了十五年之久现在却又要分开了的女儿,一个她曾经视为仇敌就因为她是从埃及来的女儿(因为她的女儿是被一个埃及人偷走的。)
每读一本书,便接受一次精神的洗礼。以后,当我再遇到一个“卡西莫多”的时候,相信,我不再和以前一样,心里不住地厌恶了吧,因为,一个人的外表并不能说明什么,关键是他拥有的,是不是一个善良的心灵。
活着读后感范文1500字
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悲惨的一生。福贵曾经是一个阔少爷,家境很好,但到了他爹这一代,家道开始衰败,他爹爹生活奢侈、挥霍。而福贵比起父亲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吃喝嫖赌,无恶不做,终于在一次赌博中,上当受骗,把自己家的土地全部输给了别人。他的家境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起了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母亲由于过于劳累,生病在床,一次,福贵去给母亲取药,被国民政府抓住,作为庄丁送上前线。战场上,他亲眼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一次次的死亡,他思念自己的亲人,渴望能够活下去。两年后,他幸运的回到了家,母亲原来已经死了。悲伤之余,唯一能让他高兴的是他有了一个儿子,但是,他不幸命运这时候才刚刚拉开序幕。福贵家庭虽然贫穷,一家人却生活的非常幸福,儿子有庆也在健康的成长,一次学校组织给县长的太太献血。有庆由于先天的营养不良,再加上抽血过多竟然死去。福贵又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自此,全家完全沉浸在了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一直到又聋又哑的女儿出嫁时,全家才有了一点欢乐。然而,上天并不怜悯这可怜的人,仍旧一次一次的把难以忍受的苦难向他降临。先是自己的女儿难产而死。接着是自己的妻子难以忍受丧子、丧女的双重打击而去世。福贵只得和女婿二喜以及外甥苦根生活在一起。然而更加让人难以意料的是,二喜却在劳动时,不慎被两块水泥板夹死。自己的唯一一个亲人--外甥苦根最后也意外的离老人而去!!最后,和老人相依为伴的只有一头老牛。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贵不紧不满、平静宁和的叙述出来的,该长哭当哭时,他无动于衷,该唏嘘感慨时,他不肯多谈半点。老福贵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冷漠的叙述之中,我的心中却引起的最强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谁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换作是我们,我们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老福贵却活了下来,而且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老福贵是这样说的: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子,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知道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知道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知道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起的……
我真的不想折腾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但是面对着这样欲哭无泪、欲叹无声的叙述,谁的感情不像一锅煮沸的水呢?
人为什么而活着?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觉得作者余华说的更有道理。
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意义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倾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