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左右
一家废弃的杂货店,一扇破旧的铁卷门,一个锁得紧紧的牛奶箱……某天深夜却因为3个小偷的闯入而变得意义非凡。
翻看本书的前两章,你一定以为这是一个科学的、符合逻辑的推理故事,期待着作者慢慢揭开谜底。越往后看,你会慢慢意识到这不是通俗意义上的推理小说,作者叙述的重点也并未放在事件发生的原因上,重要的是离奇事件发生以后的进展。
这是一部充满温情的小说,是每个手握地图却依然不知自己身处何方的迷失者的指南针,更是对未知心存恐惧者的一剂强力的安慰剂。就像书中的浪矢爷爷所说:“很多时候,写信咨询的人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他们咨询的目的只是想确认自己的决定是对的。”作者想要通过书中的这些故事表达同一个主题:人生中难免有起伏,每个人都必须在低潮中成长和探索,最后总会有一个答案等着你,无论是好是坏,都有你走过的痕迹,都会影响着你自己和周围的人走下去的步伐。
除了感情上的细腻动人,本书漫画式的场景架构也让人印象深刻。废弃的杂货店、无心闯入的小偷、不断有信件投入的邮箱、来自不同时空的信纸、提笔回信的浪矢爷爷……作者不断用文字铺陈出带有漫画色彩的画面。作为通往不同时空媒介的重要道具――邮箱,作为承载情感的书写工具――信纸,在本书故事情节的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们担负着启蒙与励志的双重重任,也成为作者表达的出口。
有时伤害,有时相助,人们总在不经意的时候与他人的人生紧密相连。何以解忧?彼此都真诚以待,抱着微小却长存的善意,或许是解忧的不二之法。
明朝那些事儿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明朝那些事儿》记述了明朝两百多年的历史,将暗淡的历史焕发精彩。当年明月用他那幽默的笔风,从客观的角度,剖析人物的心理,带着读者去品明朝。
一个王朝的兴起,在于前一个王朝的腐败,一个王朝的灭亡,在于这个王朝的无能。每一个王朝都是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里,人们打打杀杀,从叔侄大战到闯王李自成,从蒙古部落到后金部,大人物被打倒,小人物赶上去。一个王朝灭亡,另一个王朝诞生,这像是在轮回,但其实是在进步。
一个国家的统治需要实力。没有实力就会被推翻。弱的迟早会被强的征服。只有这样推陈出新,社会才能发展,人类才能进步。一个经济繁荣,军事力量强大的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人民富有就不会造反,军事国防强大就不会有别国侵略。
一个国家是不能没有钱的。明朝亡于无银。国富则民强,国贫则民受欺。中国原来是世界上罕见的帝国,西汉时有丝绸之路,明朝时有七下西洋,各国的友好使臣,商人留学生不断的涌来,那时何等的强大。后来贫穷下去了,经济不能再使人温饱,军队不能够足以保卫领土,八国联军就来趁火打劫。
为人处事要讲气节,但有时候气节等于死心眼,我们要有气节,但不能死心眼。暂时的忍让是为了以后的长治久安。正所谓大丈夫能屈能伸。否则就是欠扁,很显然,明朝的大部分官员就是欠扁的。
在很多时候心态和信念是可以决定成败的。一支抱着必死决心的军队是一支无敌的军队。连死都不怕还有什么可怕的呢?相信自己能行,仗就打赢了一半,相信自己不行,那么仗就别打了,早点认输投降或者干脆自杀算了。所以说士气很重要,坚定信念调整心态,有决心才有动力。自信很重要,但过于自信就成了骄傲,一个骄傲的将军会让手下的千万士卒丧命。一个好将军就是一个高素质的兵。一次次血腥的战役磨练了他们的意志,从失败中吸取教训,从战友的尸体中获得总结。面对强劲的敌人,不断的战败,败久了就会产生恐惧,但不管有多么恐惧,下次依然要与他再战,因为国家需要。终有一朝打垮敌人所向披靡!那么一块好钢就这么炼成了。
什么物件都有气数,气数就相当于保质期。一个王朝在世界上存在多久,这段时间就是他的保质期。气数的保质期就相当于国力,国力有增无减时气数殆尽。国力如果永远强盛气数就永远不尽。所以我认为气数是可以左右的。
《红楼梦》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梦回红楼】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雪芹第一次以自己的身份对当今社会发出的悲叹之情。这是一个时代的悲哀,所谓的康乾盛世其实也隐藏着重重危机。那么,让我带你们梦回红楼,体会精髓之所在吧!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前面八十回主要描写贾府这个贵族大家族有兴盛到衰败的日常生活和这个家族中的少年男女们爱情和人生的失落及他们由锦衣玉食到家破人亡的悲剧命运。一书所反映的是清代康熙,雍正,乾隆时代的社会生活画面,正是历史上的所谓的繁荣的康乾盛世,那一层披着政治清明的屏障,种种漏洞与矛盾已经显现出来。这时中国自身的封建制度已逐渐被分解着,满族贵族的封建地主腐朽生活已经达到顶峰的地步,进而开始衰落和死亡着,满族的专制统治政权,也开始走下坡路。整个的封建统治阶级和整个的封建制度,已带着“日落西山”的景象。
“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这是宝玉对那时的“男尊女卑”的封建道德观念,以及女子的珍惜所说出的话。他是封建叛逆者,他厌恶封建社会的仕宦道路,尖刻地讽刺那些热衷于功名的人是“沽名钓誉之徒”、“国贼禄鬼之流”。当然,这种种种叛逆思想在当时被封建正统人物视作“草莽”,“不肖”。他出身在一个“钟鸣鼎食之家,翰墨诗书之族”,但偏偏放荡不羁,怨恨束缚他的自由的封建家族。在叛逆的道路上,他终于找到了他唯一的知己林黛玉。他对黛玉生死不渝的爱情,饱含着他对封建势力不妥协的斗争精神。但是,在罪恶的封建社会里,他和林黛玉终因势孤力单而以悲剧结束。他追求自由,渴望幸福,却一无所获,只好一走了之,出家当了和尚。这是他的不幸吗?还是他的解脱?
“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是对黛玉出场描写。黛玉本是衰落的“清贵之家”女儿,但是她很早就死了母亲,到了贾府后又死了父亲,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环境的恶劣、势利,是她成了一个多愁善感,自矜自重,“孤高自许,目下无尘”。她热烈的爱上宝玉,蔑视功名富贵,从来没有劝过宝玉去追求功名利禄。“多情女情愈斟情”。在那个令人窒息的封建大家庭中,她和宝玉的爱情只能是无声的渴望、过敏的猜疑和浪费的争吵。“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黛玉一生以泪洗满面,在生命和理想的绝望的边缘,却反常地出现了笑容,她以笑来结束她的一生。
《红楼梦》,就是我们中华民族不朽魂魄的一部分。阅读《红楼梦》,讨论《红楼梦》,具有传承民族魂,提升民族魂的无可估量的意义。梦回红楼,体会精髓之所在。
白夜行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我从不曾见过像这样的枪虾和虾虎鱼。
《白夜行》是作家东野圭吾的口碑之作,我很早以前就已经听说。等我把它从头到尾读完的时候,我才发现它远远不止一部推理小说这么简单。
这样的一本书,让人很容易就捕捉到它里面蕴藏的道德的沦丧与扭曲以及人性的丑恶与不堪。还有和这些一起让人深刻的那种比爱情更沉重、比亲情更酸楚、比友情更悲伤的情感。我开始感到词穷,不知道怎么去表述清楚这本书带给我的震撼。一朵不该孕育出来的恶之花,一份在背后无名的守护,一个像迷雾一样的完美之神,一种宿命轮回却叫人彻夜难眠的心狠手辣。各种令人难以置信的真相,不断交替的黑夜与白天,像织女手下的针线,编出了一场纠结与痛苦的戏,我独行在其中。
“门后站着一个男孩,十岁左右,穿着长袖运动衫、牛仔裤,身材细瘦”。这是桐原亮司第一次出现时书中对他的描写。我当时一下就被慑住了。在这样一个主人刚刚被刺杀的充满秘密杂货铺里,楼梯门突然就开了,有着一双阴沉黑暗的眸子,他站在那里。我心头蓦地一震,甚至是命案现场都没有让我觉得这样的不寒而栗。就像是凸透镜的焦点聚在他的身上,这个被呼作小亮的人,一开始就伴随着让读者骨寒毛竖的神秘感。他令人感到可怕。从故事的开始到结束,时间跨度为十九年,如果说故事好比一匹布,桐原亮司他就是将这匹布作成一件漂亮旗袍的人,尽管他扮演的是一个罪不可遏的角色。这么多年里,他弑父,他袭击女性,他杀害发现他身份的人,他是这么诡计多端阴沉冷漠。却不时让人对他心生怜惜。他是蛰伏于黑暗中的野兽,冷静而阴狠,一生只为雪穗而不断犯罪,不停隐匿。
他原是一个喜欢剪纸的男孩,到后来连在白天里走路都变成了一种奢求,最后是终于用他最心爱的剪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在一个人人团聚的圣诞夜里。他的一生都给了雪穗——就想到博尔赫斯的那句诗“我给你贫穷的街道、绝望的日落、破败郊区的月亮。我给你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我第一次没有假装爱憎分明,用道德的标准审视这一出出戏码。我甚至觉得如果让我面对面直视桐原亮司,那个低头下垂的人是我,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悲哀。所谓标榜的善恶在他阴郁的眼眸中,渐渐模糊了界限。就像有一书评所说“人性中的确存在某种成份,是可以让人做到如此地步而依然义无反顾的。它会带来不容于世的罪行,或达至个人的悲剧,却仍可具有荣光与尊严”。
在阅读这本书的两天半的时间里,我没有一刻不被作者对故事的高超且“运筹帷幄”的驾驭能力震撼。作为主角的两人一直隐藏在文字背后,内心描写为零,从头到尾的第三者描述。这个故事里我们不是侦探,我们是法官,静静地坐在位置上等待所有人物的出场,依据他们手里的证据,一步步地去佐证真相。在前面阅读的过程中,我是一锅九十摄氏度的水,没有沸腾,但无时无刻不在为沸腾铺垫。在我看到小小年纪的美佳最终被桐原祸害的时候,心里的这锅水终于烧开,满溢得到处都是。两位主角唐泽雪穗和桐原亮司的一生,从未得到过救赎与希望。但纵使是绵延无尽的白夜之行,终会不可避免地走向终点。但就在美佳受袭击的这一刻时,我好像就看到了雪穗的当年。美佳的木然好像在告诉我,所有的都不会结束,命运会再次轮回,原以为一条白夜的道路的岔路或许可能是另一条的开始。我远远地,远远地,看见了藏起来的悲哀。在故事的结尾,桐原终于被穷追了二十年之久的警察发现,在一棵圣诞树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令我过了很久仍然感到震撼的是雪穗的反应。在笹垣对着桐原的尸体问她这人是谁时。雪穗像人偶般面无表情。
她冰冷地回答:“我不知道。雇用临时工都由店长全权负责。”她好像丝毫不震惊,仿佛死去的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后来我逐渐意识到,在她这么完美无缺事事俱到的面具下,此刻的冷漠更像是漏了马脚。“只见雪穗正沿扶梯上楼,背影犹如白色的幽灵”。桐原亮司死了,枪虾和虾虎鱼的共生关系破裂。这场盛大的悲哀的舞台剧已经走向尽头。作为看客的我只能发出一声小家子气的叹息。“她一次都没有回头”。
看完书后,我有好长一段时间都沉浸在一种淡淡的悲伤当中。那种决绝的情感笼罩着我,仿佛我也看得见白夜,看得见白夜里有人默默地行走。
白夜行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范文(2)
许多人都曾推荐过东野圭吾的《白夜行》,但一直没有机会拜读。这个暑假,借着“51”读写挑战的契机,真正意义上坐下来,静静地读完了……
刚拿到这本书,纯白色的封面,两个灰色调的孩子手牵手占据着整个版面,格外醒目。我不禁好奇,这让万千读者为之着迷,究竟在讲一个怎么样的故事。
好奇心驱使着我翻开了第一章:一开始便是令人感到窒息的氛围,有人被谋杀了。而小说中的警察——笹垣润三,也开始了长达20__年的艰辛破案之路……原来,这是一部悬疑小说,顿时,我便失去了兴趣。但想着,总要看看完的心态,我继续往下看。不得不佩服,东野圭吾的确是写悬疑小说的高手,他有一种神奇的魔力,会驱使着你一直看下去。而我,也被这种魔力所蛊惑,跟着作者的脚步,越发想挖掘出真相……
故事是以20__年的时间跨越,不同的时间片段堆叠而成的。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你会越来越清晰,会笃定桐原和雪穗这两个小孩是案件的凶手,但你会好奇,为什么是他们,是什么造成了他们人性的泯灭,为什么桐原要杀害自己的亲生父亲,而雪穗也看着自己母亲的死无动于衷?故事以桐原跳楼,死在了自己的剪刀之下,而雪穗装作不认识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案发现场,戛然而止。
合上书,并没有因凶手终于得到惩罚,而感到欣喜;更多的是那难以言说的苦涩。童年的不幸,让桐原和雪穗走上了这条永远见不到太阳的灰色地带。面对母亲的出轨,父亲的恋童癖,甚至目睹了父亲对雪穗做的最不堪的一幕,那一刻,这个小男孩的心里该是何等地五味杂成,他插进父亲胸膛的那个伤口,其实也是他自己心头的伤。就像书中所说,20__年来,桐原一直都在黑暗的通风管里徘徊,他见不到太阳,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在白路上前行。但这对于他来说,就是一种奢侈,20__年来的暗夜前行,都是为了雪穗。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黑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雪穗曾对自己的店员说过这样一段话。我想,这东西便是桐原,桐原就像是那一道光,不足以照亮全世界,但却能照进雪穗的灵魂。同源和雪穗,彼此互利共生,他们是彼此心灵的唯一栖息地……原来这不仅是一部悬疑小说,更是一部关于爱的作品,不管是爱情、亲情,或是其他。或者说,他们如果还有一丝人性没有泯灭的话,那只有对彼此吧。
小说的的结尾,一直让我耿耿于怀。“雪穗像人偶般面无表情。她冰冷地回答:‘我不知道。’”“只见雪穗正沿扶梯上楼,背影犹如白色的幽灵。”“她一次都没有回头。”
整本书中,雪穗的表现永远是温柔的,是体贴的,是得体的,即使委屈跟哭泣,也是能做到以假乱真的。但她就是没有表现过这种冷漠。实际上,这冷漠的神情才是对情感的展现。对雪穗来说,亮司的爱就是她黑夜中唯一的一点光。也就是她最后残存的一丝人性和一点点灵魂。正是因为他们彼此之间有着深入骨髓的爱,所以亮司的死给她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使得她没有办法再做作的表演出惊慌的神态。但是亮司的死也带走了她最后的那一点灵魂。也就是在亮司死去的瞬间,雪穗的灵魂也死去了。所以,当雪穗离开的时候,她的背影就像个幽灵。不,她已经变成了幽灵,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不再有留恋,不再有人性,不再有灵魂,不再有爱。这样一个幽灵雪穗,当然不会再回头。
读完整部作品,还无法从这复杂的情绪中挣脱出来,如果可以,多么想让桐原和雪穗回到那个并肩走过的通往图书馆的路,共读那一本《飘》……
白夜行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范文(3)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
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
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
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
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白夜行》
东野圭吾说,亮司和雪穗为什么活得如此坚强?因为他们没有别的生存道路,不会迷茫。不迷茫,才可以那么坚强。
在东野圭吾的笔下,《白夜行》中的每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的灵魂,仿佛是活生生有血有肉地站在你的面前。
亮司和雪穗是在黑暗中长大的,他们没有见过光明,也不敢伸手触摸,他们就像是在白夜中行走,各自是对方的光。用笹垣警官的话来说,他们就像枪虾与虾虎鱼,互利共生。“枪虾通常是盲的。一个枪虾会挖一个洞,然后虾虎鱼会游来同住,而作为挖洞的回报,枪虾会受到虾虎鱼的保护,甚至得到食物。通常虾虎鱼坐在洞穴的入口处,枪虾忙着清理通道,当枪虾出来倾倒沙石时,它总把一根触须搭在虾虎鱼的身上,其他鱼来袭时,虾虎鱼一动身,枪虾就逃回洞中。”
自从桐原命案以后,为了日后能够堂堂正正地在阳光下生活,两个孩子假装不认识。然而,这起命案却在冥冥之中将两个人捆绑在一起,他们有着各自的默契,桐原为雪穗隐瞒黑暗的过去,雪穗则绝口不提桐原身上的命案。他们在黑暗中一路奋战,作为对方的光,雪穗在白夜中行,亮司便是雪穗的影子。
为了有一天能够在阳光下行走,两个孩子相互依靠,也许是因为从未见过光明,也许是因为桐原事件在他们的心中埋下了种子,这颗种子在心中慢慢生长成芽,由于当时并未摘掉,芽一天天成长茁壮,还开了花,而且是作恶的花。
在黑暗中成长,让他们不相信阳光下是真正的阳光,用黑暗的方法想要走向光明,便已经注定了悲剧。而最讽刺的是,在最后的最后,两个人也没能如愿手拉手走在阳光下,就如桐原送给友彦的剪纸一般。为了守住最后的秘密,亮司死了。她一次都没有回头。
雪穗的心早已麻木冰冷,也许以后就能无所顾忌地在阳光下行走,但也永远无法融化她冰冷的心。
雪穗是否真的爱亮司只有她自己明白,但是她更爱自己。
我们现在的世界,对于人类来说,或许是发展得越来越好。不只是吃饱穿暖,更加能够满足自己的愿望,或许是实现自己的人生抱负,完成人生理想,或许是看书旅游,享受人生……然而生活看似容易,却并不简单。正如雪穗和亮司,他们本可以早早收手,黑暗过去便会迎来光明,是不断滋生的恶意与欲望将他们推入深渊。
月有阴晴圆缺,欲望却不会有被填满的时候。当世界上有人在阳光下欢声笑语的时候,也一定有人在某个黑暗的角落里受苦受难。理查德•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提出,人们生来是自私的。因此,这个世界注定是不会存在绝对公平的,总有人追求自己的欲望做利己不利他的事。比如,利用手中的权力压迫他人、卖假货、行贿受贿……
有的人生来就活在黑暗中,活在没有爱的世界里,不会爱自己,更不会爱别人。
很久之前,网上火了一个“杀鱼弟”,大家纷纷为他娴熟的刀法惊叹,很少有人真正在意背后的原因,了解他的家庭,吃瓜群众只是吃瓜。而几年后当他再次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却是因为他喝农药自杀被救回。这时候,大家才开始了解他的家庭。原来他经常受到父亲的打骂,一家人利用他的走红开了专门的杀鱼店,以此赚取更多利润••••••他从小受到这样的教育,也只会以这样的方式对待社会、对待他人。是黑暗的生活将他逼入了绝望的深渊。如果他从小就生活在阳光下,得到的爱意满满,又怎会想喝农药自杀呢?
没有人愿意生来就生活在黑暗中。
最大的残忍就是将一个一直生活在阳光里的人拖入黑暗。作家林奕含,本拥有完美的人生,是黑暗中的阴影挡住她人生中的光辉,她苦苦挣扎,却仍无能为力。
有些人活着,便已用尽全力,他们便是在白夜中行走的一群人,逆流而上,只为不让世界改变自己。
白夜行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范文(4)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你明白吗?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初初读到这段话,颇令我震撼。我以为这或许是为数不多的雪穗的真情流露的一面。没有看过电影版也没有看过电视版,但《白夜行》作为东野饱受好评的一部佳作,我终于连着3天看完了。
我虽然看过东野的小说不敢说很多,但总觉得他的叙述带有一种特点:他总是在叙述一些“碎片”,初看起来这些碎片似乎只是描述某一事件,而读者未必能再刚开始就发现这些事件背后带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而到了最后作者再揭露让人意想不到的发现。但我个人觉得最后那个推理结果似乎不是东野所想要叙述的目标,不似有些推理作家,以难倒读者或描述诡计为主,东野注意的是事件中的人。人与人之间的奇妙关系,爱与恨的纠缠总是让人着迷,不是吗?
雪穗与亮司,该是何种关系?我不觉得是单纯的共生,也不觉得是雪穗在利用亮司。雪穗爱亮司吗?这似乎很难回答。说否吗?雪穗的塑造未免冷血,她该是个有感觉的人,否则难以说出上面那话,但是她的心的大部分怕是死了吧,死在自己的亲生母亲把自己卖给那些猥琐的男人的时候,所以虽然亮司的爱温暖了她,但这温暖不足以温暖她的全部。而在小小的雪穗的心里,从那时起就埋下了要为自己而活的决定。只要能好好的活下去,利用与手段是无所谓的。
雪穗的人物无疑是复杂的,比方说她可以冷血地设计丈夫的女儿被亮司,却又可以温柔地安慰美佳,我想在她安慰美佳的时候,所想的该是自己被亮司的父亲猥亵时的痛苦吧,所以那时她才能如此温柔,那时她的心是温暖的吧。有人说雪穗在利用亮司,可能是觉得最后亮司死的时候,雪穗竟然对刑警说自己不认识他。可我想那时雪穗的心也已经随之死去了,这世界上再也不会有这样一个人爱着自己。而亮司为了雪穗,自然也希望自己的死能够让警方不要有任何证据来抓住雪穗。但雪穗身上具有那种能吸引人,使人臣服的魅力可以让她被称为所谓的“魔女”。
亮司呢,无疑爱的深沉。而更重要的是他的世界是雪穗支撑的吧。小时候的他目睹自己敬爱的父亲竟然在猥亵雪穗,又杀了自己的亲生父亲,这对一个小男孩来说可说是天崩地裂的感觉。虽然小说中没有详细描述此时的亮司和雪穗,可我想雪穗一定对杀死父亲后的亮司说了什么,从此使得亮司的世界就只剩下雪穗,他活着就为了雪穗吧。可他也是人,带有温度的人,不是丧心病狂的杀人狂,所以他也会在杀人后痛哭,这种生活对亮司难道不是一种折磨吗?所以我想死亡也是他最后最好的结局。
《白夜行》,白夜里的行走,这本书的确是成功的佳作,美就美在东野留给读者很多想象的空间,书中基本都是从第三者的角度来观察这两人,所以亮司和雪穗究竟是怎么想的,这点作者从来都没有回答过,似乎能抓住的只言片语又模糊不清。一本成功的书从来都是能引起读者讨论争议的书。
白夜行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范文(5)
有幸遇到东野圭吾的《白夜行》,文字言简意赅,泛着金属光泽,冷静客观的叙述,又如风干的腊肉,虽不华美,却有嚼劲。铺面而来的漫画感、扎实而写实的文风,落地有声,一扫之前我对日本文学的偏见。
《白夜行》故事简单,构思精巧,悬念扣人心弦。虽然是一本推理小说,却不乏味,一环扣一环,环环精彩。作者讲一个故事,往往不告诉我们这个故事为什么如此,每每尝试追问原因,总会想到黑泽明的《罗生门》,追寻什么呢?谁是真凶?谁是假敌?年轻的男主人公亮司,从黑夜走入白天,在梦幻的天亮之时,与女主人见面,生命就戛然而止了。大大的留白,使人意犹未尽。文中的那句“我的生活中没有太阳,有另外的东西代替了它”,是主人公的感受还是作者的感受呢?或许,是一个群体,在阳光下的黑子中,有更多见不得光的人与事乍现。
文中刻画的女人几乎没有哪位是幸福的,在这些绚烂如樱花的女人们身上,会看到春的残酷、秋的凛冽。每个女人身上都带有雪穗的影子。她们自卑、软弱,却也可以恶向胆边生,谋夺金钱和生命。而在雪穗的身上又浓缩着这些女人之恶。但凡恶女,大约都是:母性的破灭,没有温度,没有宽容,狭隘、嫉妒。那么,谁是恶之源?那些孩童时期,印证在每个细胞深处的伤害,需要有不断的新鲜的血液来弥补和修复,亮司如此,雪穗如此。不同的是,大约雪穗早已把灵魂出卖给魔鬼,外表绚烂如樱花,灵魂却罪恶至极。
《白夜行》反应的社会背景是日本大萧条时期,那时失业爆发,破产频生。大约如此,亮司家的典当行蔡做得风生水起,大笔的存款保障他父亲去做那苟且的勾当。相对比,雪穗的父亲去世,母亲和她居住在贫巷中,没有谋生手段的女人,带着孩子,可想而知生活的残酷。最终,贫困的拿拥有的交换金钱,富有的.拿金钱交换肮脏。比一比,谁更卑鄙和下流呢?大萧条挤压着的人性逐渐扭曲,各路牛鬼蛇神纷纷上马,民族整体的不安全感在此展现得淋漓尽致,这大约是集体无意识吧。
从一个阶级到另一个阶级的转变,这个出身底层的女子——雪穗,做了一件如《红与黑》中于连一样的行为,靠着男人不断改变自己的境遇。这种依傍之下,直至文章结尾,她都是光鲜的,这个带着面具的女人,如一缕幽灵,游荡于世间,是雪穗,也是另一群女性。
在日本,男权主导下的女性,这些恶意,大约是某些女性力争上游所需要的。她们拥有许多技能:插花、茶艺、地道的英语,但最终沦为家庭主妇,不得不依存男人生活,当生存困境席卷而来时,能做的,只能是善意伪装下的恶。
作者凭借老辣的笔锋,将那些浮游的情绪,乍现于面庞;将心底算计着的,狂躁着的,追寻着的,都一一道出。最终将那些梦幻的一切,敲碎给观众看。而正式这个破碎的时空,让读者惊叹不已!
大卫科波菲尔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今年寒假,我读了查尔斯·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看完后,我被主人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大卫·科波菲尔。他的童年生活十分凄惨:父亲在他未出生前就去世了,8岁时母亲改嫁,继父摩德斯通先生严酷残暴,他的姐姐莫德斯通小姐也一样铁石心肠,不近人情。之后他被送往学校——钱国最糟糕的学校之一,那里的人也并不友善——残忍的校长,狡诈的朋友……大卫在学校里饱受煎熬,然而他那善良的母亲却只能忍气吞声。
不久之后,大卫的母亲便去世了。这是他的继父便霸占了家产,还把大卫送去工厂工作,尽管他当时仅有十岁。读到那里,我不免为大卫的悲惨童年感到万分同情与难过。相比之下,我的童年简直太幸福了。我享受着父母的关爱,在学校里又和蔼的教师与友爱的同学,我是多么幸福啊!可是大卫却生活得如此悲苦,这是多么的可怜啊!
然而大卫却没有放弃一切期望,他逃离了工厂,准备投奔他的姨婆——一位貌似严肃却有着菩萨心肠的人。在她的帮忙下,大卫开始了全新的生活:他被送往一所正规的学校并且在那里完成了学业。然后就做了一名律师。尽管大卫此刻生活得很好,但它周围仍有心怀歹意的人——尤赖亚·希普。
大卫的生活还真是一波接一搏。他摆脱了残暴的继父却又碰到了很有心机的系谱。我想,如果换做是我,也许早就放弃了,然而大卫凭着他坚定的毅力,勇敢地走下去了。
邪不胜正!大卫同善良的米伯考以及知心朋友阿格尼斯等人战胜了尤赖亚·希普。
这是多么令人高兴的事啊!大卫最终打败了敌人,战胜了困难与挫折。
如果你认为从此大卫的生活就会无忧无虑,一帆风顺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
大卫与他最喜爱的朵拉——一位最最可爱的女孩,金发碧眼,甜美漂亮,天真无邪……结了婚。然而,朵拉却因病是时,所以大卫十分痛苦。在经历过太多波折后,大卫发现,原先在她生命中还有一位十分关心他的人,那就是恬静温柔的阿格斯。从此他们便幸福的生活在一齐……
荆棘鸟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有这么一种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以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刺上,在那荒蛮的柳条之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这就是荆棘鸟的传说。
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麦卡洛笔下克利里家的沧桑和感情历程正向我们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爱交织在命运里,梅吉和她的母亲一样逃不脱命运的束缚,选择了同样的方式去爱。她和拉尔夫神父之间那场刻骨铭心的`爱情让人觉得是荆棘鸟最动听的歌唱,久久不能忘怀,但最终还是曲终人散。
我不相信命运,但我却坚信爱可以超越一切改变一切。我不欣赏主人公对命运的妥协,但却感动于他们对爱情的执着。
忠实温雅的帕迪,始终以含蓄的方式爱着"从天上掉下来"的妻子;外表冷漠的菲奥娜,一生未走出早年遭受爱的背叛的阴影;暴烈而备受苦恼折磨的弗兰克,在监狱里埋葬了出人头地的梦想;温柔内向而倔强坚强的梅吉;欲爱不能,欲罢也不能的拉尔夫神父;骄横张狂,满腹尖酸的玛丽夫人;还有温和的戴恩和古怪的朱丝婷……个个有血有肉,栩栩如生,极富个性的人物,谱写了《荆棘鸟》爱与命运的交响曲。
很少有一部作品让我读了以后感觉那么深刻,特别是关于荆棘鸟的传说。当荆刺刺进鸟儿胸膛的那一刹那,我也感觉到莫名的心痛。鲁迅说过: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了给人看。可是我不知道荆棘鸟的人生算不算是一种悲剧。
小说的结尾这样写到:鸟儿胸前带着荆刺,"它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她被不知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但是,当我们把荆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么做。我们依然把荆刺扎进胸膛。"
这就是《荆棘鸟》的故事……
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当你占有了一本书,这本书也占有了你。
每个人都有自我的感情故事。我们这本书的女主角——茶花女,也同样有自我刻骨铭心的感情故事。身为巴黎交际花的玛格丽特,原先只是个贫苦的乡下姑娘,不知是什么不得已的苦衷,走上妓女这条路,之后成为巴黎上流社会著名的“交际明星”。玛格丽特有着一种不一样于那一类人的气质,而其卓越的风姿更是衬托出了这种气质的与众不一样。因为几乎每一天身边都会佩戴茶花,所以大家都戏称她为茶花女。也许茶花是她对自我的渴望。
当一个妓女萌发感情的时候,这种感情起初像是一种宽恕,最终却几乎变成了对她的一种惩罚。茶花女的感情在青年阿尔芒·杜瓦尔真挚的感情下产生了。阿尔芒自从在歌剧院见到玛格丽特以后,就疯狂地爱上了她。在茶花女得肺病期间,阿尔芒每一天跑来打听病情,却不肯留下自我的姓名。在玛格丽特的圈子里,仅有身体健康才会有朋友。在她的四周,没有人对她付出真情,没有人是因为为了她而爱她。这位漂泊无依的妓女,因为阿尔芒为自我的吐血生病悲痛难过和理解她的工作时,被他的痴情深深地打动了。
从此,阿尔芒成了唯一的这样一个人:在他面前她能够自由地思想和说话。阿尔芒的真挚感情让玛格丽特产生了对真正生活的渴望,她决心摆脱百无聊赖的巴黎生活,和他到乡下生活。她背着阿尔芒卖掉了披肩、钻石、马……唯一的要求就是得到始终不渝的感情。像玛格丽特这些飘忽不定的人一样,她也有着离奇的欲望和不可思议的感情。在这段期间他们享受着浪漫,几乎过着神仙般的日子。
好景不长,阿尔芒父亲的出现打破了拥有的幸福生活。父亲的强烈反对,使得玛格丽特为了阿尔芒和他的家庭,只好做出牺牲。她像最高尚的女人一样冰清玉洁,别人有多么贪婪,她就有多么无私。像玛格丽特这样的高级妓女,作为情妇,就算会倾家荡产,男士都会感到无比的骄傲;可是说到作为妻子,则成伤风败俗。玛格丽特也懂,她心如刀绞地回到原先的生活。这无疑是自我给自我判了缓期执行的死刑,在她最终给他的一封信写到“她以往一度享受过您的感情,这个姑娘一生仅有的幸福时候就是您给她的,她此刻期望她的生命早点结束。”到之后愤恨的阿尔芒不断地羞辱她,但她依然爱他,最终承受着精神与身体的双重折磨而死。
是她,茶花女,证明了伟大的感情是经得起任何事情的考验。玛格丽特是一朵在黑暗中盛放的雪莲,雪白无瑕,透着白光。可是这光却那么微弱,飘渺,最终还是被黑暗这股强大的力量吞食掉。她也是一张弓,外表被剥食得一无所剩,而内心坚固、圣洁,为了能将箭射得更远、更准,她在不断绷紧自我,直到毁灭。
就像一百个读者有一百个哈姆莱特一样,我也有自我心中的茶花女,并且潜在地影响着我的人生足迹!
当你占有了一本书,这本书也占有了你。
珍妮姑娘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珍妮姑娘》的作者是(美)西奥多。德莱塞。作者是出生于1871年8月27日的一个天主教家庭。
《珍妮姑娘》以一名美丽、单纯、善良、出生低贱的女子珍妮为主人公,讲述了她跟52岁的参议员白朗特和车辆巨头之子瑞福特之间的情感纠葛。18岁得珍妮在白朗特得追求下,为了改善家庭景况而跟他在一齐,谁知还没等结婚,参议员就一命呜呼了,珍妮被敢出家门,产下私生女。她20岁在主人家做女仆时,又遇见豪门甘家得二少爷瑞斯特,狂热得追求使得珍妮又与之同居。二人感情和谐,但瑞斯特迫于家庭得压力,与其是巨额遗产得要挟,不得不与珍妮分离,和他人结婚。小说以多年以后,珍妮应对瑞斯特死时得痛苦为最终一个场景,以舒缓而深情得笔触结束了全文。
读完此书,深刻体会到了珍妮一家得贫穷,他们一家几乎都靠着赊帐来过日子,正如书中所述:玉米粉做羹,是聊胜于无的吃法,再加上点牛奶,就差不多就当筵席看待了。而恰巧珍妮是美丽而天性善良,具有吸引巨富、豪门公子得秉赋。就如书中所言,她得身上有着一种质朴单纯和妩媚娇俏得结合,……。倒不是那种风月场上滚爬过得女子得欲擒故纵和花样叠出,而是出于某种珍妮自我也无法把握得天性。这两个不可改变得客观,注定了珍妮悲惨可怜得命运。
52岁的参议员白朗特,应当是爱珍妮的,打算和珍妮结婚,为珍妮撑起一片无忧的天空。只是珍妮没有那个福气。就在珍妮为了举步维艰得家庭奉献出自我得贞洁后不久,传来白朗特得死讯。留下的仅有一个可怜得遗腹子。在那样得年代产下私生女是绝对不被人们认可得,就连珍妮的父亲也不原谅她。珍妮第二次与甘家得二少爷瑞斯特的感情应当是互相得爱恋,恋得火热而和谐。而他们所生活得社会与环境却不允许他们得结合。书上是这么描述的,在生物界有一种纯乎自然得界定,每种生物都按照自我种类得规律在指定得范围内生存。正如鱼不能离开水,鸟就要在天上飞一样,倘使有生物试图脱离其基本的环境,那结果是可想而知得的。与其在男女问题上,如若跃出界限,……众口铄金,
积毁销骨。那个人是再也不能自在的生活了。最终珍妮只能远远离开,离开得平静而毫无怨言。
《珍妮姑娘》强有力地鞭策了资本主义的残酷现实,真实动人地描述了处于美国社会地层的普通人民的悲惨生活情景,撕去了资产阶级的伪善面纱。同时,也表述了在那个金钱社会,珍妮仍能真诚地对待每一个人,她用宽容的心包容了一切,微笑着应对一切不幸。也许在物质生活中,她是一个弱者,但在精神上她绝对是一个强者。
在当今时代,我们需要珍妮那种对生活进取乐观、对挫折坚韧不拔的精神,待人接物需要她那颗如金子般可贵的真诚之心、豁达之心。人生之途并非坦荡,生命之程并非没有尽头。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怀抱真诚,点燃生活的活力,生命之途就会不虚此行,世界将更加完美。
珍妮姑娘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如果,想要热烈的如同火焰般的感情,也许美丽能够博取一时的欢心,当感情和利益权衡的时候,大部分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
珍妮也许是这样的人吧。在帮佣的时候,意外地结识了白沙特议员,并成了他的情人,最终建立了婚约的关系,然而,在她将从下流社会越到上流社会枝头变凤凰的时候,白沙特议员却死了。空留下了珍妮和她的女儿,一个和白沙特的私生女,没有任何地位,没有任何过错。
瑞斯特也许是珍妮生命中的第二缕也是最终一丝的绝望。英俊、潇洒,典型的温柔王子形象,健康的小麦色肌肤和上流社会的地位,注定了一个天之骄子的存在。他并不是一个专情的人,他能够给珍妮爱意,理解她的女儿,却不肯放弃自我的自由,给她以任何的名分,却又在她走的时候,深情的挽留。我看不懂他,他到底是在追求“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还是在追求“亲情诚可贵,感情价更高”。也许,正是他的无奈的恳求与偏执,珍妮才背上了不贞贱妇的骂名。也许,正是他的恳求与偏执,才造成了珍妮的悲惨结局。
就这样说吧,珍妮,也许只是为了得到永恒爱意的贪心的小女人。却因为软弱到没有了主见,才被基维拉太太这种精明的人趁虚而入。能够在芝加哥的一个小城镇上默默地看着自我心爱的瑞斯特和别人结婚,并且只是做出的悲痛欲绝。不得不说,珍妮十分的死,在一棵树上吊死,直到那树上的名字已经被岁月的痕迹腐蚀掉,还死守着一笔一笔的画着。
太悲痛,太过绝望,说,这是我的先生,可是自我不是甘太太,瑞斯特·甘的太太。
也许西奥多·德莱塞主要是塑造一个悲惨的女性形象。然后又珍妮的如水浮萍的命运,来说出一番大道理。也许,珍妮在支撑,一向在用这懦弱的似乎为别人着想的悲伤,来支撑着日渐碎裂的家庭关系,也支撑着日渐冰冷的感情。善良的过分等于残忍,这是《VampireKnight》里面的一句经典的话。也许,里面的人每个人都太善良,太天真,所以,将自我的残忍也理所当然的当成施舍的善良。
她再也听不见,再也感受不到了。当自我最爱的人被送进棺材,她已经麻木到,无法再去帮忙。
悲痛的火在那一刻轻轻燃烧,然后烧过了整个躯干,无法再做到如何去悲伤地守候着,无法明白,自我做错了什么。
为什么,这是命运吗?扪心自问,突然想用庄子的《庄周梦蝶》中的一句话:到底是我梦到了蝴蝶,还是蝴蝶梦到了我来改掉以后,来形容,这位可怜的姑娘:
到底是珍妮梦到了感情,还是感情梦到了一个名叫珍妮的姑娘?
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左右
《红楼梦》通过四大家族由胜而衰的过程和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展现了一段错综复杂的家族兴衰史,揭示了封建末世的人间百态。
其中元春省亲、宝钗扑蝶、黛玉葬花等经典情节,充满了诗情画意,被广为传诵;所塑造的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聪明灵秀的贾宝玉、稳重端庄的薛宝钗等大量人物,形象丰满,风采各异。曲折生动的`故事情节令人抚怀感叹,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令人永远难忘。
透过他们的人生遭遇,看到的不仅是一场场悲欢离合、命运浮沉的人生大戏,更是一部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书中的人物之多、场面之盛,在中国古典小说创作史上是空前绝后的。
掩卷沉思,泪水长流。宝玉和黛玉悲剧式的结果,让我感怀不已。可冷静思考,生活在封建社会的他们,结果自然是注定的。想到自己,成长在一个日新月异的美好新社会里,生活在一个幸福美满的和谐大家庭里,我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保持浓厚的学习兴趣,持之以恒地刻苦学习、增强本领,用最优异的成绩去拥抱美好的未来!
珍妮姑娘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我有幸在暑假读了《珍妮姑娘》这本名著,我对美国这位德莱塞作者以前从未所闻,可是我却被那些质朴无华描述人生哲理的话语所感动,我想到他必须是个哲学家和心理学家,他对书中人物的描述皆是入骨三分,他用细腻的笔触刻划了珍妮那勇于自我牺牲、勤劳、善良和质朴的人生,以及她痴情于雷斯脱的那份执着之情被细致地描述了出来,从头到尾,无一点虚伪和藻华,我觉得珍妮是此书的中心人物,可是她本人的不幸起到了关键,整本书的渗透出珍妮那悲惨的命运,从巴斯被捉的那一刻起,她就开始她人生的苦难之旅,一生都无法看透与摆脱,自从她与那所谓“正人君子”的白兰德有了女儿,在这种进退两难之时,白兰德却因病而死,珍妮满心以为白兰德会回来实现他对她的承诺,但珍妮错了,至此,珍妮生下了那个可爱而无知的悲惨的小生命,
而她为了家中的生活不得不再去做工,却所以而结识了留斯脱,留斯脱用他的才貌及风度迷惑了珍妮,珍妮再一次陷入了那“感情”之梦,可是在他俩共同生活的几年中,留斯脱既没有打算与珍妮结婚也未对未来有任何表示,他只是一味留恋珍妮给他的舒适及好处,可是当他面临资产的丧失和以前女友的相见,他动摇了,他打算与珍妮分开,去拿回他的资产,与前女友结婚,珍妮对此心知肚明,但尽管她对留斯
脱的感情如此深厚,还是决计为了他的将来要与留斯脱分手,分手后的五年中留斯脱得到了他的一切,可是却拒绝与珍妮的见面,在失去女儿的几年痛苦煎熬之后,又传来雷斯脱的死讯。我看到此,觉得珍妮实在是值得同情的一位好女子。因为她在短时期内失去了她最亲、最可爱的人。珍妮的一生是可悲的,但也是完美的。因为她完成了一个人生在世界上所应具备的贤美的品质。我喜爱这个主角,可是如果珍妮生地这个新社会,我想起码应当有怨恨的本领,因为留斯脱说到最终是她所恨而不是所爱。
书中除开珍妮,葛哈德及葛婆子是作为能够使人忍受的、心地善良的人之外,其他的人物都能够从侧面直接反映出他们极端自私和狭隘,白兰德与雷斯脱是显而易见的,珍妮家中的兄弟姐妹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珍妮与雷斯脱在芝加哥共同生活时,他们都一一离开父母,并且再也没有回来过,也许他们都很厌恶珍妮的所作所为,可是他们对于父母的关爱也不屑一顾,这着实让父母心痛。
另外,从深层方面去看,能够看到的是资本主义黑暗的一面。全书着重动人地描述出美国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悲惨,也让人们了解资产阶级的虚伪面容。
巴黎圣母院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巴黎圣母院》是法国著名作家维多克,雨果发表的长篇小说,描写了15世纪光怪陆离的巴黎生活,反映了当会社会的腐败。
故事主要讲了外貌其丑无比,身体残疾但却有着一颗美丽纯洁的卡西莫多以纯真的不惨一丝杂质的爱情如同守护珠宝一样守护着美貌绝伦,心地善良的爱斯梅拉达的故事。这个故事悲惨又感人。故事中这两个主人有着纠结在一起的不幸身世,虽然他们俩外貌上有着天壤之别,但并不能掩盖他们共有的纯真善良的天性,而小说中其他人物皆露出了卑劣的本质。
其中有一位就是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弗罗洛,他也深爱着爱丝梅拉达,甚至比卡莫西多更早。她披着甚至人员的神圣光环,道貌岸然,但他内心丑陋,充满了自私的占有欲和谐而无别毁灭欲,导致最终毁了自己也毁了美丽的爱斯梅拉达。另外一个任务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就是徒有华丽外表,内心也跟弗洛罗一样恶心,丑陋的人物,他叫夏托贝尔,“粗鲁”“肤浅”“花心”用这些词来形容他都不为过。
他用极其卑鄙,恶劣的手段玩弄爱斯梅拉达一片痴情,也邻人十分讨厌。这本书以宏大的气势与大量篇幅描述了巴黎圣母院的历史与特色,并从侧面反映了15世纪法兰西波旁王朝内部的倾扎与腐败。也正是在这种邪恶势力下,卡西莫多惨遭社会抛弃,始终因为外貌而遭人唾弃,而外貌真的有这么重要吗?其实并不是这样。一个人的外貌尽可以说明它的基因遗传如何,并不嫩说明他的内心是否美丽。
就像书中的弗罗洛和夏托贝尔一般,都徒有华丽外表,但内心却跟外表相反,自私自利,做事只为自己的生存着想。卡莫西多虽然其貌不扬,但他善良忠诚,这样的人才是对社会有用的人,可惜的是,在强大的社会偏见下,卡西莫多一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微不足道,最后也只有选择殉情这一悲惨结局。
书中的弗罗洛刚开始其实内心也是善良的,却因为长时间内心自我突破而不能自拔从而变成了一个可怕的人物。我们人要保持善良的天性,要为整个社会做贡献。而如今,太多人因为钱和利益失去了善良的天性,这种现象是可怕的。我们要学会自控,要明白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不能因为名利而冲昏了头脑。
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要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即使是这个看钱看脸的社会,善良才是王道!
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左右
平凡,这个词十分抽象,它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于这浩瀚无穷的世界,我们类是多么的微不足道。无论是悲与欢、穷与富、强与弱,对于这历史的长河不过是些平凡的小事罢了。我素来对平凡都是这样认为的。可读了《平凡的世界》后我改变了这样的看法。
小说以陕北黄土高原双水村孙、田、金三家的命运为中心,反映了从“__”后期到改革初期广阔的社会原貌。
合上书轻轻思考,自己在学习和生活中的不顺心,又算得了什么呢?
孙少平在变革的时代中经受着各种社会冲突对自己内心世界的反复冲突,而且通过每一次冲击迫使他进行着不断的思考。人在平凡的世界中的生活是扎实,真正的读书人在平凡的世界中的生活应是定目标、正确方法加上持之以恒的努力,这些才是我认为的平凡的世界里平凡人真正实践经历的社会生活。
美国石油大王洛克菲勒曾说过:“在这个世界上,永远没有穷富世袭之说,也永远没有成败之说,有的只是找奋斗找成功的真理。我坚信,我们的命运由我们的行为决定,而并非完全由我们的出生决定。”
记得原来,我还不是很喜欢阅读,当我花时间、花精力去读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喜欢阅读,读了平凡的世界,我被那个热爱读书的孙少平震撼了。于是,每次下课,班里又多了一个读书的,她同别人一样,在那里静静地读着...
当我翻开第一页的时候,就被一个雨雪描写的场面吸引了:“...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玲玲的飘洒着...”可能这本书给我的第一个感受就是过度而非常自然的由春天到夏天,夏天到秋天...相同季节不同的手法描写,让我大览宏图。
好在,生活中没有永恒的痛苦,但也没有永远的幸福。生活就像双水村的流水一样不紧不慢的哗啦啦的流,失落顺水流走了,幸福也随波飘远了。闭上眼,就似乎能看到那一年一度的热闹如春节的打枣节。那红火劲竟压过中秋端午。那一天里,所有双水村的人们似乎忘掉了一年的烦恼和忧虑。人们在山林间随意吼着两声信天游,打下一粒粒肉厚核小的大枣子,笑着唱着闹着。这时的双水村,似乎连空气都弥漫着甜甜的枣香,还弥漫着幸福的味道。
大卫科波菲尔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情不是所起,一往情深”。你不知什么是爱,你不知爱会什么时候降临,你不知面对爱应该怎么办。
而在《大卫·科波菲尔》中主人公似乎找到了他的爱,大卫尚未出世时,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又很胆小,很渴望爱情,又嫁了。从那以后他的人生才真正开始。
幼年时,大卫跟着奶妈辟根果去度假在那,大卫接触了艾米莉,这个女孩的父母是渔民,却因一次大雨中遇难了,过世了,而大卫失去了父亲,让他们俩有着共同点。大卫心中似乎有一种情愫。
后来,母亲去世了,他找到姨婆贝西小姐,贝西小姐脾气古怪,对男生很讨厌,但身为女性她也有博爱、心软、善良。她收留了大卫,并告诉他永不卑贱、永不虚伪、永不贱忍。这让大卫在一个健康环境下成长。这么有能力的女人却重情,他的丈夫抛弃了她,他爱上了别人,因为没钱收养情人,结果变成了流浪人,贝西小姐没有绝情,当他要钱的时候都是大方地给他。
在这期间大卫认识了朵拉,朵拉像他母亲一样美丽又善良,大卫刚看见她时,就对她一见钟情。也许他知道这就是爱情吧。她对朵拉关心至极,读后感.把她当做整个世界。即使朵拉并不聪明并不懂事,但在大卫眼里朵拉就是它的一生。朵拉也深爱着大卫,但却因为身体原因去世了,在临终前把大卫托付给她的朋友艾妮斯。
艾妮斯就像一个完美的人,无可挑剔。艾妮斯对大卫的爱是深深的、长久的'。她以一个守护者的身份陪伴着大卫到最后,大卫也懂得她,他们结婚了。艾妮斯在事业上、生活中总是他的知音。
爱到底是什么?情又是什么时候产生?当丈夫死了克拉拉为什么选择再嫁?而贝西丈夫出轨,为什么她却包容自己丈夫。也许爱情和婚姻完全不同吧。爱情是精神满足,但婚姻却是物质上的需求,就像大卫明明是深深爱着艾米丽,艾米丽也是深深爱着大卫,但为什么艾米丽最后要把大卫托付给艾妮斯。后来大卫因为艾尼斯有能力、感性,他们却结婚了。对我来说这些事还很远,当一份爱情摆在你面前时,你是否会选择珍惜?他们的爱很复杂、很难懂。但他们的爱都是纯洁的、都是美丽的。即使他们不知道怎么面对,怎么处理,如何珍惜对方。
如果遇上爱,别慌,请用心感受。
《红楼梦》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
迷离虚罔间,清人曹雪芹作了一个梦。梦里,
有个叫做“大观园”的女儿国,是清白女儿的 伊甸园。温柔的女儿,多情的女儿,善良的女
儿,聪慧的女儿,俱婷婷地立在这里,欢喜着,忧愁着,抚掌而笑,默默垂泪。
黛玉跟着进士贾雨村读书,会识字断章,娇怯羸弱的身子隐不住逼人的才气和多情。进了大观园,这一切都自然地显现了出来。自是立着,便是一番别样娇美,及见了别样风流的宝玉,竟都有一种宛若隔世而相识的感觉。猛然,宝玉看着她:“可也有玉没有?”黛玉有些疑惑,却也乖顺地摇摇头。不料这竟引来痴狂的宝玉摔了被视为命根的佩玉。夜阑人静,黛玉暗自垂泪。冥冥中,她找到了自己命中注定的这个人。注定,她一辈子的眼泪都是要给他的。
黛玉是平凡的,亦是不俗的。周身是纯然的灵气,宝玉引其为唯一的知己。在共同的成长过程中,两个情趣相投的人都意识到对方在自己心目中的重要。静静地爱着,单纯地以为一切都可以如此这般地平静下去。即便有“你纵为我知己,奈我薄命何”的忧虑,也只当是有生之年,知己长相伴了。葬花的林妹妹,咏月的林妹妹,抹泪的林妹妹,俱在宝玉的心里了。那样的善良、多情,尤其是别样的纯净和灵气——在宝玉心中,她是无人能及的。即便是她的爱耍小性子,他都体谅了,包容了。
可是这样的一段情,经注定没有好的结局。自平静的生活里加入了一个怀着“金玉良缘”的薛宝钗,宝黛一段情便风波不定。宝钗的深明大义、恪守礼制,都是林黛玉所不及的。又由于黛玉终日抱病,贾母断是再疼她,也不愿让宝玉娶了她。爱谁,宝玉是可以选择的。但是娶谁,却由不得他作主。便纵一个想得心力憔悴,一个哭得柔肠寸断,也只被当作少年无知而已。
任云淡如许,玉色凄凄,都只为风月情浓。举案齐眉,胸意难平。宝黛相爱着,爱得荡气回肠,惊心动魄。但是世事并非他们所能把握的。作为一个名门旺户,事事都须循着礼制。身居内苑,初涉世事的他们都未尝意识到这一点。直到使自己爱着,贾母宠着,却不料宝玉命中是“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
“虚无缥缈,人生在世,难免风云流散”。泪淹没了誓盟。
黛玉的一生都是在梦里的,正如宝玉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失父丧母,孤苦伶仃的黛玉在贾府找到亲人,找到知己。她把自己的一切感情,一切的眼泪,都洒在了这里。
潇湘妃子的多才是大观园里人尽皆知的。满身的凄苦,满心的惆怅,却只念些“已觉秋窗秋不尽,那堪风雨助凄凉”;“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竟应了自己一句“是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痴痴的宝玉以为自己娶的是林妹妹,欢喜万分地急着搬离了怡红院,坐立不安,只待新娘的到来。张灯结彩,喜气非常。
但他满脸堆笑,揭开新娘红盖头的那一刻,却不知朝思暮想一心期盼的林妹妹竟在凄清冷静的潇湘馆“香魂一缕随风散”。她的泪确是为他流尽了:“宝玉,你好……”言未尽,命先绝。
宝玉说,“我有一颗心,前儿已交给林妹妹了。她要过来,横竖给我带来,还放还我肚子里头。”他没有等到林妹妹,因此便没有那颗心了。
前前后后,大观园的女儿们,连同宝玉,都四散了。远嫁的探春,出家的惜春,跳井的金钏,自缢的鸳鸯,触壁的司棋,被劫的妙玉……失了凡心的宝玉则“俗缘已毕”,顿悟出家。他做到了对林妹妹唯一的誓言:“你死了,我当和尚。”只苦了宝钗带着尚在腹中的胎儿独守空闺,一生无依。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人俱散,梦已了。往后多少的故事,皆与这些梦中的人无甚关联。有温柔的,善良的,多情的,都化成一抔土,一缕香。千红一“哭”,万艳同“悲”。
巴黎圣母院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看过《巴黎圣母院》后,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剧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这篇小说不仅从人道主义揭露了当时黑暗社会的本质,更告诉我们很多深刻的人生道理:首先,一个人的外表并不决定一切。内心才扮演着比外表更重要的角色。人不能过分追逐外表美,心灵的纯洁真诚才是我们一生需要具备的。同样,衡量一个人也要从他的内在品质出发,不能以貌取人。因为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漂亮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人心。这一点,小说中的人物已活活地做了例证。他们的结果,也是给我们的警示。
其次,人活在世界上,要有积极的人生理想、奋斗目标,不能随波逐流、浪荡荒废,在任何时刻,都要有人格尊严,能明确自己的任务。不能因为放纵自己而被污浊了有责任的心灵。最后,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爱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出色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这些,故事中的人物都向我们展示了发人深思的反面悲惨后果。
《巴黎圣母院》这本书对我来说,以后我还会继续读下去,因为其中有太多值得我去思考和回顾的东西,我相信自己会在不断的努力后,成为一名真正的不错的对《巴黎圣母院》有研究的人。当然我要读的书还有很多,我会一直努力读书下去的,我相信自己会做的更好!
《巴黎圣母院》是雨果第一部具有思想力量和艺术魅力的现实主义作品,充满了人道主义和浪漫主义色彩,小说以15世纪路易十一王朝统治下的马黎为背景,以不同寻常的紧张情节,夸张的人物形象,描写了善良的无辜者在中世纪封建专制制度下,遭受摧残和迫-害的悲剧。
圣母院,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让人的心灵深刻的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
印象深刻的是这样的几个人物,代表美丽善良的姑娘--爱斯梅拉达。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貌,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那个落魄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西莫多,送上的水和怜悯,对待爱情的牺牲。我们看到她是美丽的,她的身上心灵上没有污垢,她是没有被污染的。在教皇的黑暗统治下,在虚伪卑鄙的副教主,轻佻放荡的弓箭队长中间,既然有一个如此震撼人心的形象!这形象深深的刻在我的心上,使我懂得了美的真正含义。这是一种经过重重磨难而发出来得美,这是一种凝结着善良与勇敢的美。这是一种反抗,一种对当时残暴统治的反抗。可是,这样的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是怎么样的对待呢?流浪,在最肮脏的环境里面生活,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被玩弄,被抛弃,被诬陷,被威胁,最后,作了彻底的牺牲。
卡西莫多,虽然外表十分丑陋,但本性善良,一开始听信副主教的唆使劫持爱思美拉达,但后来他被爱唤醒,把他的养父副主教推了下去,救爱思美拉达,并与她静静地死去。当时的社会,注定这个聋子,只会受到讥讽与嘲笑,永远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他的命运与爱思美拉达一样悲惨,一样化为尘埃。
社会的黑暗,人性的黑暗,铸就了悲剧。悲,悲封建专制的残暴,悲人性的泯灭,悲命运的不公,悲世俗的无奈,悲死亡的降临。在这个幸福的时代,我们要珍惜,我们要吸取教训,努力创造美的世界,摈弃俗气,争创美好未来!
明朝那些事儿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明朝,是一个变化多端的朝代,是一个十分离奇的朝代。从起始到灭亡,一切都是那么怪。
第一阶段,明兴(1328——1398),朱元璋建明。这个阶段,元末战火纷飞,民不聊生,名将辈出,各地农民相继起义,朱元璋打败张士诚和陈友谅,与元决战。元原本以为这个人只是想在战争中捞点好处的乡巴佬,元朝也太蠢了,你看看,元官吏的压迫使朱元璋家破人亡。朱元璋选二十四名将,其中有徐达、常遇春、李文忠、冯胜、周德兴、汤和等人。一举攻破大都,元灭亡。朱元璋杀开国功臣,又经历了蓝玉案、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恒案,一并称为“洪武四大案”。朱元璋用自己天才的军事和政治才能,战胜了所有的竞争者,获得了最终的胜利,直到他遇到了最后一个敌人——历史规则!
第二阶段,明盛(1403——1449),这一期间朱棣起兵造反,史称“靖难”。除此之外,他还北征了蒙古,打败瓦刺,平定安南,国力日渐强盛,又做了两件大事,即修永乐大典、郑和下西洋。先讲永乐大典,此书共3亿7千万字,它的内容包括经史子集、天文、地理、阴阳……涵盖了中华民族数千年来的知识财富,它绝不仅是一部书,而是一座中华文明史上的金字塔,是文化传承、自强不息的精神。再说说郑和下西洋,郑和与西洋各国建立了良好关系,虽然彼此之间的生活习惯不同,国力相差很大,但大明没有对这些国家另眼相看,它以自己的文明和宽容从心底征服了这些国家。
第三阶段,明衰(1465——1627)。这个阶段是中明三大征的发生时间,第一征土木堡,第二征京城保卫战,第三征朝鲜保卫战。这三征使大明元气大伤,晚明的灭亡无法避免。还有内斗,这期间有六名天才角逐,分别是徐阶、严世蕃、陆炳、杨博、高拱、张居正,徐阶等死了陆炳,除掉了严世蕃,却被高拱一竿子打翻,张居正又用一记黑枪结果了高拱。还搞出来个四党之争,齐、楚、浙三党形成联盟,东林党和三党僵持不下,直到汪文言的出现,汪文言以布衣之身,操控天下,最后,汪文言把三党拆解并逐个击破,东林党胜利了。
第四阶段,明亡(1627——1643)。现在的明朝,战乱纷飞,官府疲于应付,全国大部分经济萧条,各地人民纷纷起义,重现元末景象,六个猛人被派去镇压起义军,最后奄奄一息的明朝被李自成击败,女真入关,自立国号为清。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明朝灭亡的起因有很多,有人说万历,有人说天启,有人说嘉靖,说法不一而足,但原因是官吏无能、经济萧条、皇帝不管事等等。但它还是一个十分诡异的时代,比如建文帝丢帝位后死没死等一系列谜案,明朝这个朝代,非常诡异,也非常伟大。
后记:《明朝那些事儿》共九部:《第一部·朱元璋:从和尚到皇帝》《第二部·朱棣:逆子还是明君》《第三部·太监弄乱的朝代》《第四部·妖孽横行的宫廷》《第五部·内阁不相信眼泪》《第六部·帝国,风雨欲来》《第七部·拐弯中的帝国》《第八部·人间再无魏忠闲》《第九部·1644最后的较量》。
《红楼梦》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
——题记
红楼梦一梦古往今来,赚得了多少叹息,多少惆怅,可是又有谁读懂了曹雪芹背后的凄凉
,午夜梦回他是否会想起自己的年少,想起那大观园的喜怒哀乐,然后轻轻一声叹息,面上平静如初,实则内心百般波澜。
有友人问我,在这本书中
你认为曹雪芹更偏爱林黛玉还是薛宝钗?我轻笑不语,其实无论是黛玉还是宝钗都不过是那颗顽石命中的一片浮云,片刻间便烟消云散,干净的不留下一丝痕迹,无论当初发生了什么,都是对的,可如果一旦结束便真的是结束了。
都说红楼梦最著名的便是那一首“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是呀!全书写的都是荒唐的言辞,却浸透了作者辛酸的眼泪!都说作者迷恋儿女痴情,可又有谁能真正理解书中的意味?“荒唐”不仅指作者在书中引出了“炼石补天”“青埂峰”等荒唐故事,而是指出全书描写的当时社会的腐朽,残酷,互相倾轧以至于走向灭亡的道路。这书不仅是曹雪芹对而是生活的迫忆,更是对现实生活的不满和讽刺,“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作者借顽石说自己不能匡时济世,被弃置世间,半生潦倒,一事无成,所谓无才,貌似自惭,实则自负,是作者愤激之言,是一种“缚将奇士做诗人”的慷慨;以顽石为喻,表现自己不肯随世俗
同流合污的傲骨,作者把那块石头称为“顽石”也大有深意。顽石的特点便是棱角分明,执拗死硬,毫不通融。人如果具备这种品格就必然同当时那个黑暗卑劣的社会不相融,那这个社会就一定会排斥他。作者自己深深懂得他绝不是为了给世人消愁,解闷儿来写这部书的,而是把自己一生“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经历,加以艺术的概括和提炼。塑造了众多类型的人物,来表明他对人性和社会的认识,寄托他难以言语的感慨,既是赞歌,又是悲歌挽歌。
作者是以泪和墨写下这本书。作者担心他这部呕心沥血之作不被后人理解,预料到有人会嘲笑他愚痴。百年后世人对红楼梦可谓是褒贬不一,鲁迅先生说《红楼梦》:“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可是无论怎样,认识任何一个事物都必须要有辩证统一的眼光,坚持一分为二,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但《红楼梦》在中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
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
史记大学生的读后感1000字
读者,其用心专也,韵者,其美极而触魂也!——题记“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翻阅沉甸甸的历史,蓦然看见,那一抹鲜艳,带着成熟稳重,披荆斩棘,正向我走来。那是历经磨难才重生的凤凰;那是千锤百炼的坚强;那是灵魂冲击才有的不朽篇章;那是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的史书,一部永垂不朽的史记。初读《史记》,读出一个顶天立地坚强的男子汉,或许一开始他就不该站出来,顶撞君王,是大罪。他是被深深地激怒了,但他没有停止在愤怒上,而是还在此基础上对他所要加以叙述和研究的到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为止的一部中国通史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思考,并得出了自己的一些结论,这是司马迁之所以不仅成功为一位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成为一位伟大的历史家的原因所在。鲁迅有一句名言:“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
司马迁不正是在“痛定之后”,以史记这部大作长歌当哭吗?很难想像,如果司马迁在巨大的悲痛之后不继之以理智的思考,而会成文学家兼历史家。晚清的刘鄂在《老残游记。自叙》中指出:“《离骚》为屈大夫之哭泣,《庄子》为蒙叟之哭泣,《史记》为史公哭泣,《草堂诗集》为杜工部之哭泣,李后主以词哭泣,八大山人以画哭泣,王实甫寄哭泣于《西厢》,雪芹寄哭泣于《红楼梦》。”于是,在报任安书中,我看到一个无奈而又理智的司马迁,一个身心俱残而又顶天立地的司马迁。司马迁一腔抑郁,发之《史记》,将悲痛而屈辱的灵魂投入到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之中。
于是,绝代文章横空而出。我似乎看到了太史令坚强的身躯,化作天边耀眼的彩虹,霎得,红遍了整个天空。再次捧起那泛黄的《史记》,读出一个报国无门贤能者的忧伤。司马迁是忧伤的,他的心痛汉武帝不听谏的小肚鸡肠,所以,他是懂得屈原的,要不然,他不会将屈子愁闷的心情写得如此淋漓尽致,他又怎么会有抒一肚子的愤懑牢骚之气,满纸俱是怨辞。当屈原“举世浑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一个忧伤的灵魂与另一个无助的灵魂悄无声息的碰撞,不禁发问,那仅仅是一部述史的史书吗?无法控制不安的思绪,带着灵魂的触动与颤抖,再次品味他的《史记》,这一次,我读出了一个中华民族的魂魄,千百年来不变的精神。无论是太史令,还是屈平,还是项王与信陵,我都看到他们人性的善良,一诺千金的男儿形象。
是司马迁完美的追求,还是他本来已经完美的文字,千年的民族之魂,在他笔下,闪闪发亮,是《史记》,让我看到一种人性的韵味,人性的光辉,那么美好,那么灿烂!我不禁怦然震动《史记》之韵味,非桂花树凋零的悲哀,也非纳兰性词的凄凉,它的韵味,是甜香赛芝兰之悠长,踏雪寻梅的不变的情怀。读《史记》之韵,读出司马迁的韵味,那是任何一个时代都光芒绽放的灵魂,带着一丝不羁,带着万般男儿忍辱负重的尊严,书写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春秋,反复咀嚼,齿留余香。
对《史记》的感动,不仅仅在于它灵动的文字与丰富的情节故事,更重要的是他所蕴含的人格魅力与精神的升华。正是因为这种力量对《史记》的认识,也进入了一个精神的境界。司马迁作《史记》,是用灵魂与命运作斗争,用自己的精神作出一部千古流传的史记。读《史记》之韵,是上古文化与艺术的完美结合!读《史记》之韵,是人格与灵魂的震动!读《史记》之韵,是美丽与感动的撞击。品读史记,其韵无穷细细聆听《史记》叮咚的琴韵,内心却经历了跌宕起伏的感动。
史记大学生的读后感1000字
《史记》是中国史学上第一本记传体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遍大江南北,经受了各种打击,呕心沥血在公元前91年完成的旷世巨作。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撰些时代中各领域英雄豪杰和记载国内外少数民族的列传,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历代英雄人物的气概与豪迈。
比如说列传中的刺客列传里的聂政、荆轲等人。以前,我认为刺客不过就是那些品行不正,只知道搞偷袭的人,但史记上的叙述,让我明白,有些刺客是不仅仗义疏财、劫富济贫,而且对君子赤胆忠心,像有些为了自己的国家去行刺君王,是冒着生命危险的,随时都有可能被处死,真可谓是有去无归。虽然如此,但他们依然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的赤胆忠心的最好表现。
在《史记》里,我认识智勇双全的蔺相如,立木取信的商鞅,巧言退兵的陈轸,少年有为的孟尝君,错失良才的魏惠王,贪利失地的楚怀王,其中最吸引我的是不从浊流的屈原。
屈原是楚国著名的大诗人,他知识非常渊博,口才也很好,无论是对外交际,还是管理内政,他都能处理得有条不紊,楚怀王很赏识他。可是,屈原的才华受到了上官大夫的嫉妒,只要一有机会他就在楚怀王面前造谣生事,楚怀王听得多了,也就信以为真,渐渐地疏远了屈原。德才兼备又清高孤傲的屈原,怀着悲愤的心情,写下了长诗<离骚>,多年来屈原报国的愿望未能实现,最终跳进汨罗江自尽了。
读了《史记》后我才明白,原来在古代所谓的品行不正,也大多都仅仅是行不正而品正。他们一心只为王,他们如果没有那品不正的王,一定是英雄,这让我深刻的了解到了一个决策者的重要性。包括屈原等人在内,都是因为社会腐败、堕落的现象,导致有些人只想着个人利益,才会让那些真正为国家着想的忠臣落到悲惨的下场,也许在古代,皇权才是最重要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