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书作文600字
在星期六天,我读了一本书《女生日记》。
《女生日记》讲的是:主人公冉冬阳一个六年级的女学生虽然她不是很漂亮,也不是很聪明才聪明。但人人都很喜欢她,爸爸妈妈老师和同学,这是为什么?因为因为她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女孩子。同学马加父母双双出了车祸,她主动去照顾马加不满一周岁的弟弟小马达。因为此事还放弃了一直梦寐以求的愿望去海南旅游。梅小雅的父母离了婚,她妈妈也下了岗,生活非常困难。冉冬阳竟想到号召同学捐款。资助梅小雅妈妈开杂货店,使梅小雅能够继续上学。冉冬阳还是个孝顺的女儿,她十二岁生日的时候。想到的是自己的生是就是妈妈的受难日,于是自己千辛万苦买来十二朵粉红色的康乃馨送给妈妈。
由冉冬阳想想我自己,虽然也会帮助同学,可每次都得做完自己的事情之后,虽然我也会帮妈妈,爸爸做家务,可是有时也会推脱,特别的就是生日,总是习惯性的向妈妈爸爸索要礼物,还请好朋友庆祝,爸爸妈妈为我们烧满一桌菜,现在想一想真不应该,我们是开心了,高兴了,可是爸爸妈妈呢?多累呀!
冉冬阳也是个体谅老师的好学生,老师生病了,冉冬阳带领班里的几个同学来看望老师,他们带着装有全班48个人的48朵花和48张贺卡的花篮,表达了同学们对罗老师的关心和想念。罗老师病好了,全班同学长时间的敲击着桌板,敲出一阵阵欢乐的鼓点,以此来表达我们欢迎罗老师的心情。他们这样爱老师,老师又怎么会不爱他们呢?
冉冬阳是同学们的好伙伴,妈妈的乖女儿,老师心目中的好学生,可是读了《女生日记》后,才发现我和冉冬阳相比,还差得远极了。我要向冉冬阳学习,去关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做一个懂事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女生日记》是一本好书,作者以日记的形式,把女孩子渴望长大又害怕长大的矛盾心情刻画得入木三分,感动了我这个和书中主人公一般大的女孩。从中,我明白了聪明漂亮并不是魅力女孩的标志,如冉冬阳般的温柔善良才是女孩最宝贵的品质,同时我也知道了成长即是烦恼,也是一种快乐!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50字
最喜欢的书《城南旧事》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听着这首优美、婉转、动听的歌曲《送别》,我走进了《城南旧事》主人公小英子的世界……
《城南旧事》这本书,展现了老北京的热闹的市民生活,也生动地展现了作者美好的童年生活,让人回味。后来,这本书还被拍成了电影呢!《城南旧事》让人陶醉其中。
在《我们看海去》这个故事里就能体现出英子的那份友善。英子认为,在她眼中是好人或是朋友的,都应该拥有自己好的生活和人生,有美好的未来。通过这个故事,我也知道了,好人也好,坏人也罢,善良也好,丑恶也罢,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架天平——道德天平。我们应该如天平一样公正的心去衡量、评判他人的行为。
童年,它像夜空中的繁星,璀璨照人;它像海贝里的珍珠,光彩夺目。童年的夜空闪耀着七彩虹光,给人无限遐想。
作者用轻松朴实的笔调,勾勒出一幅幅图画,追寻着微小的记忆,回忆着童年。书中的一切是那么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骆驼队,缓缓流过的人群,缓缓流逝的岁月,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天真,却又饱含着人间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如同一曲娓娓道来的诗篇,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人间的凄苦。作者借描写英子的童年充分展现对纯真岁月的充分留恋,在英子的眼里,虽世态茫茫,但寒来暑往,斗转星移,落叶残阳……一切的一切是那么美好,令人快乐,令人向往。
小说的末尾,英子的父亲用微弱的声音对英子说,你已经大了,要学会照顾好弟弟妹妹,帮妈妈做事;年仅13岁的英子,懵懵懂懂的,觉得爸爸讲的话使她很不舒服,但还是应允了她父亲的请求。读完,我的心不禁地颤抖了。英子,这个家里最大的孩子,当时她刚小学毕业,爸爸就撒手离开了这个世界。幼小的心灵过早体验了生离死别所带来的撕心裂肺般的痛楚,这种哀凄有多少人能承受得了?有多少人在面对亲人离去的打击时,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冷静下来,勇敢地去面对未来没有亲人遮挡的风雨呢?何况,英子还只是一个需要呵护的小女孩。小说的结局很悲情,我们却也能感受到英子对未来的坚定决心。“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这一句话把.
童年,是一朵美丽芬芳的花朵,增长一岁,花瓣就掉落一片,花瓣掉光了,我们的童年也就过完了,《城南旧事》讲的就是英子的童年和童年过去的感想。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
【第1篇】
我在这里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他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白狼》。
你们认识沈石溪吗?他可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呢!沈石溪的原名是沈一鸣他醉心于大自然文学,已经出版了500多万字的作品。
《白狼》里写了许多个有关动物的短篇小说,跛脚小苦鼠、聪明绝顶的母白狼、机智的乌鸦王、善良的黑蟒蛇……一切都是那么奇特!
我简单的讲一下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在西双版纳的一个村寨,有许多人在庭院里养孔雀。一户人家养了两只孔雀,一只雌的,一只雄的。他们一直恩恩爱爱,不久便产生了爱的结晶——四只小孔雀。可因为一次黑山猫的袭击与雄孔雀金鼎的见死不救,他们没好的家庭破碎了。雌孔雀绿散将对金鼎的爱全部都转移到了那救过它的沾满孔雀羽毛的木弩上了,那不人家希望两只孔雀和好如初,真爱爱但绿伞却因为以往那四只小孔雀的伤痛与对那把孔雀弩的痴情,仍对金鼎的追求视而不见。春天其他人家的雌孔雀下许多小孔雀,而绿伞产下的四只蛋,因为没有被真正的雄孔雀爱过,永远也变不成小孔雀了。
这个故事我并不觉得有趣,我只是对绿伞的痴情感到疑惑。看动物小说会不知不觉地增加我们的情商,并更了解那些动物们,所以我建议大家看《白狼》这本书。
【第2篇】
在我的书架上,躺着许多本书,有《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有《草原上的小木屋》,还有《一千零一夜》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就属《坏人知道我有多厉害》这本书了。它里面写了一个个刺激的故事,深得我的喜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男孩胡小闹和长安在狭路间被人贩子捉住,带到一座荒岛上。在小木屋里,他们和两个也被人贩子抓来的学生相遇了,一个是初中生,叫林子,一个三年级,叫白冰。四个人组成了“患难同盟军”,决定要齐心协力,打败人贩子。于是,四个人逃出了小木屋,开始荒岛求生,他们逃进了看不到尽头的茂密森林,遇到了一个个难以想象的生存危机:迷路、冰雹雨、小虫子飞入耳朵中……“患难同盟军”在森林里摸索着前行,你拉我一把,我扶你一下,互相支持着,鼓励着,最终,他们用智慧引来了警察,重新开始了美好的生活 。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的故事惊险、刺激,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回味无穷的故事告诉了人们许多道理。有时候,它是一位老师,教我一个个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有时候,它是我的小伙伴,陪伴我度过一个又一个美好的夜晚。总而言之,读了坏人都知道我有多厉害之后,我真的受益匪浅。
我喜欢这本书,它里面的人物生动,我喜欢白冰坚强、善良的品质,喜欢胡小闹、长安的机智,喜欢林子的勇敢,憎恨三个没有良知的人贩子……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要阅读更多的书籍,成为一个知识渊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