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亚《亨利四世》读后感
莎士比亚《亨利四世》读后感
莎士比亚《亨利四世》读后感[书+BBC电影《空王冠》第一季02《亨利四世(上)、(下)》]
身不由己、行将就木的亨利四世,老奸巨猾又爱子心切;玩世不恭、不羁礼法的哈尔王子,心机深沉又英勇无畏。
《亨利四世》中的主角,实际当属哈尔王子(即威尔士亲王,即位后称亨利五世)。此时的亨利四世在谋乱四起、风雨飘摇中病痛缠身,已不复当年的辉煌,而哈尔王子才二十来岁,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但又不失城府谋略。
哈尔王子以浪荡公子的形象出场,这在《理查二世》的篇末已有暗示。亨利四世问手下的大臣有谁见过他那放荡的儿子,诺森伯兰伯爵称自己见到过王子,“他的回答是,他要到妓院里去,从一个最丑的娼妇手上拉下一只手套,戴着作为纪念;凭着那手套,他要把最勇猛的挑战者掀下马来。”
年轻的哈尔王子与盗贼为伍,称酒保作兄弟,终日不务正业。他混迹于市井,接受了无知小人对他、对国家的侮辱性的话语,并一一嬉笑回应。他甚至和福斯塔夫互相扮演父子,互称陛下,开着各种有辱王权的笑话,像个跳梁小丑。
但这其实是他的伪装,他以堕落为外衣,容忍污浊作为自己的表象,等到来日上台后,只要他一改前行,推翻人们对他的成见,便能一鸣惊人,大放光明。他说:“我要利用我放荡的行为,作为一种手段,在人们意料不及的时候一反我的旧辙。”
他的做法实际上与亨利王不谋而合,只是亨利王不知道罢了。亨利王称自己隐藏自我,“所以不动则已,一有举动,就像一颗彗星一般,受到众人的惊愕”,真不愧是父子。他的行为也确实成功地蒙蔽了世人,亨利四世在一次私人谈话里对他说:“整个宫廷和王族都把你视作路人;世人对你的希望和期待已经毁灭,每一个人的心里都在预测着你的倾覆。”在电影里,当看到哈尔油腔滑调的嘴脸后,亨利王愤怒地抽了他一巴掌。
他的韬光养晦与霍茨波的锋芒毕露形成了鲜明的对照。霍茨波能征善战,武艺超群。亨利四世赞美他少年英武,同时又对这位多次打胜仗的猛将多有忌惮,他私下对哈尔王子说,现在的霍茨波,就像当年起兵讨伐理查二世的自己。潘西家族因为亨利王的出尔反尔、鸟尽弓藏早有反心,于是霍茨波借着摩提默之事联合苏格兰起兵造反,进攻英格兰(亨利四世的领土)。
霍茨波素有威名,在他还是亨利四世的臣子时 ,年老的贵族和主教们都愿意听从这样一个毛头小子的领导,参加战争。他曾三次击败强大的道格拉斯,“一次把他捉住了又释放,和他结为朋友”。可以说,如果哈尔能打败霍茨波,就意味着获得将士们的拥戴,意味着人们对他的改观。
临战前,霍茨波的父亲忽然重病,他却乐观地将父亲的缺席视作前进的动力,展现了他年少轻狂又不惧风浪的一面。他在众人面前高喊着“末日将至,一同赴死,心甘情愿”, 令人心潮澎湃。但他年轻气盛,不愿意接受任何不好的评价,先是顶撞国王,又多次冒犯盟友他妻舅的丈人葛兰道厄,连他的叔叔华斯特都说他“粗暴、无礼、躁急、傲慢、顽固”。他不听人劝告,未等后援到来就开始发起进攻。他又素来瞧不起哈尔王子,他轻蔑地称哈尔为“那个善于奔走、狂野不羁的威尔士亲王”。
哈尔王子是勇猛的,他在内战爆发时亲自上阵奋战,身披数创仍奋勇杀敌。哈尔与霍茨波之战无疑是最精彩的几段之一。在救下父亲后,他和霍茨波在战场上狭路相逢,激战后终于将霍茨波杀死,赢得了荣耀。紧接着霍茨波的军队便军心涣散,因为他的军队“是借着他钢铁般的意志团结起来的”,他一旦身亡,众人便各自为政,士兵四下逃窜如丧家之犬。
冲动易怒的霍茨波,骁勇善战的霍茨波,对妻子不失温柔的霍茨波,一代名将就此陨落。
哈尔是善于伪装的,但他的内心亦有脆弱的一面。在父亲重病的时候,他表面上满不在乎、嬉笑如故,暗地里却对波因斯吐露真言。当波因斯问他“有几个孝顺的少年王子会在这种时候向您一样跟人家闲聊天”时,他说:“我是不应该悲哀的……因为没有更好的人,我只好把你当做朋友”,他的内心悲伤泣血,“却只好收起一切悲哀的外貌”,因为如果他流着泪,便会被世人说成“最高贵的伪君子”。可惜波因斯并不能真正理解他,波因斯只是个“下流的伙伴”,也不过是他的酒肉朋友罢了。
说到哈尔王子昔日的狐朋狗友,不得不提起福斯塔夫。福斯塔夫是这部戏剧中不可或缺的人物。他是个低劣的盗贼,是个不尊国王、不敬王法的盗贼,让这样一个人拥有“爵士”的名号是一种极大的讽刺。他在背地里不断的诋毁哈尔王子,说哈尔是个“浅薄无聊的小子”,他甚至说:“年轻的亲王把我导入歧途,他是我的狗。”他在征兵时收受贿赂,招了一群叫花子一样的炮灰上战场,又妄图窃走哈尔的战功。
当福斯塔夫得知哈尔将要成为亨利五世后,以为自己飞黄腾达的日子到了,于是匆匆赶到威敏斯特寺。他们在登基大典上再次相逢,此时亨利五世头戴王冠,风光无限,他说:“我不认识你,老头儿。”他称福斯塔夫为弄人小丑,将自己过去与混混为伍的荒唐视作令人憎恶的梦,他已完全丢弃了过去的自己,以及那些伴侣们,他不允许福斯塔夫出现在离他十里之内,否则就要将他处死。这着实证明了“政治家的嘴,骗人的鬼”的永恒真理。对此,华列克伯爵看得通透,他在亨利四世在世时便说过:“亲王到了适当的时候,一定会摒弃他手下的那些人们。”
当然,这也是福斯塔夫为自己的自私与贪婪付出了代价。他的低贱衬托出哈尔的高贵,他是哈尔的垫脚石,是哈尔心中的一个无关紧要的小人,也是一个少不了的丑角,因为他是千千万万个小人物的缩影,游走于下层社会里,妄自尊大又不知廉耻。哈尔几个旧识最终也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锒铛入狱。
哈尔善用人心,他在恰当的时候展现了自己的容人之量。亨利王去世后,曾经监禁过哈尔王子的大法官担心自己受到新王的报复,哈尔却耐心地听他为自己辩护,并且不计前嫌宽恕了秉公执法的大法官。然后他借此对着自己的臣子表达决心,表示要“一反世人的期待,推翻一切的预料”,从此洗心革面,让人们曾经对他的偏见一扫而空。无论这些行为是否发自内心,至少他表现出来的是这样。
在这部《亨利四世》中,亨利四世再一次露出了他虚伪的一面,他一面说着“我嫉妒我的诺森伯兰伯爵(霍茨波之父)居然会有这么一个好儿子”,一面又问大臣霍茨波“是不是骄傲得太过分”。他既想得到所有的俘虏,又不愿替有功之臣霍茨波赎回他的妻舅摩提默,因为摩提默是废王理查二世的血亲。
但他深爱着哈尔王子,这一点毋庸置疑,面对放浪形骸的儿子,他痛心疾首,“谁见了你都生厌,我却希望多看见你几面。”当看到哈尔在战场上毫不畏惧时,他欣慰地说:“虽然他只是一个羽毛未丰的战士……那种坚强的毅力远超过我的预料。”
亨利王临终时,仍一心为哈尔铺路,让自己其他的儿子,尤其是兰开斯特公爵(约翰王子)尊敬哈尔,毕竟能够不费一兵一卒计胜叛军的约翰王子,自不是等闲之辈。哈尔回宫后,看到病榻上的父亲气息全无,以为他已经去世,于是心情沉重地戴上王冠离去,在隔壁的房间里泪流满面。
亨利王醒来后,在斥责哈尔急切地拿走王冠的行为之余,于弥留之际教导他如何为政,如何巩固权利,扫除那些觊觎王座的奸佞。他心知自己得位不正,他说:“上帝知道我是用怎样诡诈的手段取得了这一顶王冠……在你确是合法继承的权利……愿你能够平平安安享有他它!”
亨利四世胸怀抱负,他在内乱四起时亲赴战场杀敌、身先士卒,终于平定战乱,他老谋深算,以篡位之身端坐王位,于临终之前为最喜爱的儿子铺平道路、扫除障碍。他或许并不是最完美、最理想的君王,但他无疑是一个才干出众的好国王、一个望子成龙的好父亲。
亨利四世的时代是战乱的年代,是人才辈出、风起云涌的年代。从《理查二世》到两部《亨利四世》,莎士比亚以豪壮又不失细腻的笔调,写下了一代明君从崛起到陨落,一位王子从深藏不露到改头换面;谱写了一个历史阶段的潮起潮落、王朝更迭,以及上至帝王将相、下至酒徒脚夫的世间百态。
“愿得醉乡封骑士,不羡他人万户侯。”
最迟江山
2018.12.12
PS:1.电影《亨利四世》里,年老的亨利四世居然比《理查二世》中年轻的亨利四世头发还多,换了个演员感觉真是奇怪。
2.很喜欢朱生豪先生的翻译,不拘泥于英语的语法细节,而是沿用了汉语的习惯用法。
赛伦斯喝着酒唱着的歌谣,“何以长年,大笑千场”,“愿得醉乡封骑士,不羡他人万户侯”,真的很有意境,美不胜收,古风词从英国人的口中唱出,却丝毫没有违和感。
3.强推朱生豪先生的译本,可惜译者32岁便英年早逝,他翻译了31部莎翁作品,有6部未能完成。
《莎士比亚悲剧集》读后感1000字
《莎士比亚悲剧集》读后感1000字
近期读完《莎士比亚悲剧集》朱生豪译本,收录《罗密欧与朱丽叶》《哈姆雷特》《奥瑟罗》《李尔王》《麦克白》。
先说莎剧给我的总体印象:牛逼。这些故事完全是为了娱乐群众,有打斗,有血腥,有浪漫,有幽默,有死亡,集所有热门梗于一身,并且这些“热门梗”横贯历史,不分民族。在表层的娱乐之下,角色在语言行为中表现的哲理,既体现角色思想,又引人深思。莎翁对于语言的应用也格外考究,莎剧金句频出,还为英语提供了许多新词汇。
我其实是第一次读后三部悲剧。最先读也读最多遍的是《哈姆雷特》,初读在高中时期,人教版语文课本有选段,因为“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这句实在太震撼,英文原文“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a question”也朗朗上口。
题外话,近两年我迷上加里·奥德曼,他在九十年代和蒂姆·罗斯演过《君臣人子小命呜呼》。导演是汤姆·斯托帕德,也是英国剧作家,这部偏偏是他根据《哈姆雷特》所写的荒诞剧(剧本英文名是Rosencrantz and Guildenstern Are Dead,是《哈姆雷特》的结尾)。趁着加里刚拿了小金人,如果对《哈姆雷特》、荒诞剧和实力演技派有点兴趣,推荐去看。
这部电影的牛逼之处不再多说,说多了怕吹爆屏幕——它其实提供了另一个角度去理解《哈姆雷特》,或者说,理解(莎翁定义的)命运。
谈谈其他几部。《罗密欧与朱丽叶》在我眼里简直算喜剧,恋人最后死在一处,两家父母化干戈为玉帛,高中时研究戏剧时读的。《奥瑟罗》属于我目不忍视的那类故事,看着太痛苦了,他杀了他妻子——因为深爱,因为妒忌,可他的妻子并没有背叛他;即使最后诽谤者得到惩罚,我还是为这个故事本身而痛苦,因为诽谤者利用的是人性弱点。
《李尔王》中,李尔王同样有人性的弱点,爱好花言巧语,而不是真实行动;所以他赶走了小女儿,又轻易将权利交给另两个女儿。我喜欢被两个女儿驱逐后的李尔王在暴雨中发疯,他疯癫时才看清自己,看清世界,从神坛走下,来到人间。那一段的力度与痛苦可谓震撼。
《麦克白》据说有不少奇闻。传言排练《麦克白》的剧组不能直呼麦克白姓名,否则片场就会发生危险意外,仿佛“麦克白”是个被诅咒的名字。在故事中也正是这样。被三女巫告知命运的麦克白,何尝不是被诅咒了呢?我感慨的倒不是他自知罪孽深重,被冤魂纠缠,因而疯癫残暴;而是麦克白原本很爱他的妻子,第一时间将预言告诉他的妻子,而他真的成为了国王后,他妻子死了,他不过说,“她迟早要死的,总会有听到这个消息的一天”。麦克白和他的妻子,为这个王位耗尽了一切。到结尾,这故事只剩下灵魂上的沉重——这就是悲剧了。
莎士比亚《暴风雨》读后感700字
莎士比亚《暴风雨》读后感
华东师大一附中王元秋
《暴风雨奏鸣曲》是贝多芬的一部著名钢琴奏鸣曲,它是贝多芬耳病加重,个人生活中又遇到很多困难和挫折的时期的作品。与外界更为熟悉的《悲怆》类的作品有些不同,尽管第一乐章沉郁焦虑,但到最后第三乐章却透着雅致、细腻、甚至热烈。
想要了解《暴风雨奏鸣曲》,就先要知道莎士比亚的《暴风雨》。这是贝多芬对自己的学生说的话。
两位人类艺术史上举足轻重的大师,怎样通过作品实现了对话?于是我找来朱生豪译的版本一读。
《暴风雨》描写了这样一个故事:弟弟安东尼奥为篡夺爵位和那不勒斯国王联手阴谋陷害自己的哥哥---米兰普洛斯彼罗和三岁的侄女米兰达公主,使他们被迫流亡到一座荒岛,在那里苦苦生活了十几年。公爵在孤岛上潜心研究魔法,终于可以呼风唤雨。于是趁安东尼奥、那不勒斯国王和其王子乘船出游享乐时唤起一场剧烈的狂风暴雨,让那不勒斯国王的王子被淹死(假相),安东尼奥和那不勒斯国王在面临暴风雨即将给他们带来的死亡面前,在饱尝失去自己的骨肉的巨大悲伤面前,他们方才醒悟,才发现生命中有远远比金钱和权力更重要的东西,对自己以往做过的事情感到羞愧和悔恨,发誓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公爵的女儿米兰达也终与那不勒斯的腓迪南王子走到了一起。
普洛斯彼罗其实不算真正的复仇,因为他选择的是宽恕,他认为这更“道德”,更“理性”。戏剧最后,普洛斯彼罗摒弃了所有的法力,让自己成为一名凡人,回到了故土,获得了自由。获得自由的不仅仅是普洛斯彼罗,还有曾经服从于他的精灵爱丽儿,身负罪恶的普洛斯彼罗之弟、那不勒斯王,以及那不勒斯王之弟怀有邪恶念头的塞巴斯帝和意图谋杀普洛斯彼罗的管家等人。普洛斯彼罗的宽恕,确实让荒岛上原本不平静的秩序复归宁静,更收获了他的爱女米兰达和腓迪南的幸福,可谓皆大欢喜。
《暴风雨》是莎士比亚创作的最后一部剧作,在这部剧作里已经看不到太多其他剧中的剑拨弩张,血腥杀戮也许这个时候的他已知道,即使是仇恨也只是过眼烟云。而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凡夫俗子,在平凡的生活之中,都会经历属于自己的“暴风雨”。这些“暴风雨”构成了我们生命之中的关键事件,比如疾病、比如遭遇挫败,在这些关键事件中,我们都是主角,我们都会面临普洛斯彼罗类似的问题,“to be, or not to be”,最终如何选择?是让自己陷于其中难以自拔,还是自我拯救终得自由?都要取决自己,遵循自己的本心,试着在纷繁复杂的现实面前,放下一切,聆听心灵深处最真实的声音,为自己指出一条正确的道路。如同普洛斯彼罗所说“让我们不要把过去的不幸重压在我们的记忆之上”,唯有放下过去,才能轻松面对当下和未来。
有人认为,《暴风雨》中的普洛斯彼罗正是暮年的莎士比亚自己,看淡荣辱,消解恩怨,顺应天时,安分守命,返璞归真,一派知天命的豁达与洒脱。不管是或不是,普洛斯彼罗的选择,应该多少给我们以启发。再回到贝多芬的音乐中,从低沉到热烈流畅的表达,也的确是与莎士比亚灵犀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