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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后感1000字的范文大全赏析(精选20篇)

所属分类:读后感大全 发布时间:2025-06-20 08:58:14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1000字左右高中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曾经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达尔文物种起源读后感1000字

我一直对神奇的大自然充满着浓厚的兴趣,达尔文著作的《物种起源》正好满足了我对大自然的求知欲。

达尔文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书中描写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就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但毕竟整本书也就是在探讨物种的问题,这是假设有了生命以后的事情,达尔文把此书命名《物种起源》而不是《生命起源》是有其道理的。但不幸的是,有许多的人有意或者无意地把它当作生命起源的权威,实在是有点勉为其难。

进化论这个观点正是出自《物种起源》。它的出现有其适时的社会、政治、宗教背景。自十六世纪改教以来,尤其是十九世纪以来,社会大众对背道的天主教、英国国教等对大众思想的束缚产生了抗争,带进了人类思想的自我解放,科学研究的风气渐渐成型;同时,唯物论渐渐地成为人们认识自然的基础。所以,进化论成了一个时代的综合产物。如果仔细地读《物种起源》,我们就会大吃一惊:原来我们过去所“听”来的,大部分不过是“道听途说”而已;我们对 “进化论”所认识的,多是后人“强加”给达尔文的。甚至将达尔文“自然选择”、“物竟天择,适者生存”的温和陈述都延伸到“弱肉强食,优胜劣汰”、一个阶 级和另一个阶级的残酷斗争和无情打击、一个民族消灭另一个民族的社会“进化论”。

达尔文所倡导的是所谓的"创造进化论",这也是为部分基督徒所接受的理论。其实,达尔文所观察到生物物种的出现是由简单到复杂,由水生到陆生,最后有了人这样的一个次序,并不是什么新鲜的发现,早于他三千多年前写成的创世记在描写上帝创造生物物种的时候,就已经列出了同样的次序。

科学是神秘的,也是美丽的。它既是反映现实世界的本质和规律的知识体系,又是改造世界、造福自身的伟大力量。从我们学习的哥白尼的日心说、牛顿的力学理论、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蒸汽机的发明,到我们熟悉的因特网技术、基因工程,这些科学理论的诞生与应用都促进了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也深刻地影响人们的生活甚至精神世界。

读过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后,更加了解了达尔文的进化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仅仅是说大自然,我们人类的生活亦是如此。达尔文的著作不仅使生物学和人类学发生了革命,同时也改变了我们对人类在世界的位置的看法。 经过多年的探究、搜索事实,思考问题,再加上耐心的记录、总结,从而写成科学巨著。从这部书中,我不仅看到生物之间复杂的关系和大自然的奥秘,更看到了令我敬佩的科学精神,那是达尔文身上的遇到难题不放弃、永不放弃的坚持,对科研的执着,以及严谨、实事求是的精神,这些都源于他对科学的热爱。

读罢这篇文章,我对科学产生了很大的兴趣。而我更要学习达尔文的科学精神与品格。马克思说:“在攀登科学的山路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岩壁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是的,探索科学是一件艰苦的事业,但发现与探索科学的过程又是充满无穷乐趣的。而这乐趣又吸引科学家们不断探索,不断进步。人们发现科学,在科学世界里探索,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自身需求、征服自然,更是为了解决人类生存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从而让人们更好的生活,让社会更和谐。正如达尔文的进化论不仅阐释了生物的进化原理,也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思想。

现在,聪明的人类将科学知识应用到各种技术中,使方便、快捷的节奏悄然进入人们生活中。高铁缩短了人们出行的时间,互联网让世界变成了“地球村”,缩短了人们间的距离。袁隆平克服重重困难研究出杂交水稻,解决了中国乃至世界的粮食短缺的问题;钱学森历尽千辛万苦研制出原子弹、氢弹,增强了新中国的综合国力;吴孟超将毕生的时间都入到肝胆外科的研究中,至今未离开手术台,拯救了无数人的生命。他们热爱科学研究,不畏辛苦,为人类造福。然而,在充斥着利益的现代社会,有些人利用科学,用高科技研制有毒化学试剂加入食品中,试图谋取暴利。假烟、假酒早已屡见不鲜,爽口的饮料中有塑化剂,美味的饭菜加入了地沟油、苏丹红。入股额大家都利用科学,用于满足自身的欲望,不考虑他人、社会,那还不如回到古代,回到没有危害到人们健康的时代里。想到这里,真想告诉大家要正确对待科学。我希望每个人都能热爱生活以正确的态度对科学。热爱科学,是让它造福于人类,造福于社会。

所以,让我们热爱科学,用严谨、认真的态度、执着坚持的精神徜徉在科学的海洋中,让我们享受发现与探索的乐趣,让科学为我们创造美好的未来吧。

解忧杂货铺读后感1000字高中

就如东野圭吾所希望的那样,掩卷,我不禁喃喃:"我从来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

把脸轻轻的贴在书的扉页,就像是冬日里的暖阳抚着我的脸庞,就像在那没有车的时代,空气永远是新鲜的,冬季的白雪、春季花园的花香通过书面散发到我的心里,全然无了读毕东野圭吾其他作品后的彷徨、紧张、寒心。但其实,这本书还是具有日本文学作品特有的细腻与似乎与生俱来的淡淡的惆怅。

这本书可能会让人觉得有些复杂,但理清关系后又觉得简单。实际上它就像一个圆环,把30年紧紧的扣在了一起。在30年前,有人向浪矢爷爷开的解忧杂货店投了一封求助信,而这杂货店有穿越时空的魔力,让30年后的人为其回信,这30年间,他们每个人不经意间的举动却形成了一种羁绊,一个决定,一个事故,一首歌,环环相扣,悄悄改变了一个人的人生,悄悄改变着这个世界。

在书中,每一个人都是主角,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烦恼,爱情、家庭、事业等等,他们的烦恼焦虑在写给杂货店的信中都一一体现,而杂货店所做的就是解答他们的烦恼,他们间每个人都不互相认识,但是都很认真的为对方答复,这认真的一答一回之间却让我怀念起曾经被触动的瞬间,明明是不相识的两个人,之间却好像有了什么约定,承诺要互相帮助,承诺要一起为了梦想而去奋斗,虽然是在向对方发问,虽然是在向对方解答,其实也是在向自己发问,替自己解答,给了个机会让自己好好思考,反问自己的生活。这是一种幸福。

在这本书中,并没有绝对的坏人或者好人,不管是表面上好的或是坏的人,在文章中也都慢慢显露出人性中美好的一面:克朗在一次火灾中为救一个小男孩而丧命,小男孩的姐姐成了天才少女歌手后每场演唱会都要吊念克朗;因家庭变故的浩介,没有选择与父母一起逃亡,最后成长成一名雕刻师;因生活而去当陪酒小姐的晴美在得到建议后,成了商业界的女强人;而最后也是最先出场的三个"强盗",在杂货店经历一晚上后,幡然醒悟,决定弃恶从善,回归正途。渐渐的我发现,东野圭吾用温柔的笔触向读者画了一条清晰的线,叫救赎。

这是一种幸福的救赎,在帮助了别人之后自己的心却得到某种解脱。而这种救赎的承载体则是爱。这种爱是不分人物不分时空不分界限的,是出自人性本身的一种善,它能够在温暖别人的同时又温暖自己,这何尝不令人感动呢?想想也的确如此,在生活中,我们不可避免的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这让我们焦头烂额,出于没头绪也好,不信任自己也罢,我们总想着能够依靠下身边的某人,希望得到一些建议或是安慰,而这些人,不就是在充当着解忧杂货店的角色吗?他们或许不能给我们一些真正有用的回答,但是就在他们什么也不说只是默默倾听的过程中,让我们更加看清自己的内心,就如浪矢爷爷说的一样:"很多时候,咨询的人心里已经有了答案,来咨询只是想确认自己的决定是对的。"在我们求助的过程中,求助者得到了救赎。

相反,对于被求助者来说,倾听别人的过程中,自己也会开始思考,反思自己的生活是否也可能有同样的事情发生,理清了生活中一些隐性的羁绊。来求助的人"他们的内心都是破了个洞,重要的东西正从破洞里逐渐流失。"而被求助者慢慢把自己的真心贴到那个洞上去,不仅堵住了那个洞,又堵住了自己的洞。被求助者也得到了救赎。

当拾起求助者的信,把它铺开在桌上细细阅读,然后拿一张信纸和一只圆珠笔,一字一句的写下自己的见解和建议,这到底是为谁解忧?

解忧杂货店,是一家号称能够"找回现代人内心流失的东西"的杂货店,闯进了我的生活,慢慢吹掉我心上的尘土,斩断我道路上多余的牵扯,让我能看清事物的本质,更坚信自己选择的道路。没错,《解忧杂货店》无意间也成了我的救赎。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000字

本周看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今天又把电影版的小说也看了一遍,选择这部小说,还是因为它是财经主持人芮成钢在一档节目中提及的,说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今天看完后,果真不假。

这部原著小说被选入美国高中语文教材。所以在美国,但凡受过中学教育的人,没有不熟悉这个故事的。作者菲茨杰拉德(简称菲氏)创造了尼克.卡拉韦这一角色,他既是叙事者,又是故事中的人物。有了这样一个“身兼二职”的人物,也使作品具大的客观性,效果更集中。

1922年春天,尼克离开中西部来到东部,偶然住在了富豪盖茨比的隔壁。他发现盖茨比的巨型豪宅中日夜欢歌纵饮,而他本人却心事满腹,总隔水凝望对岸住所夜里闪耀的绿光。因为那里住着他初恋的爱人黛西。盖茨比走过漫长的道路才站在这豪宅的草坪上,他第一次认出黛西家的绿光时,觉得自己的梦似乎近在咫尺,几乎不可能抓不到。他没想到,其实那个梦早已离他远去,把他抛在后面,抛在这个城市后面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中……

在故事开展的整个过程中,尼克只记事,而不作评论,他对盖茨比本人及其生活态度一直抱着矛盾的心态,既吸引又反感。但是在故事结束时,他又站到了盖茨比这一边。他赞美他,认为汤姆等等一伙人都比不上他。盖茨比所迷恋的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起和盖茨比一样的梦想,她不过是一个以享乐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

盖茨比本人也是咎由自取,也许他并不是什么上帝之子,有的只是某种了不起的品质,即为自己误导的梦想顽强拼搏的意志。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得到它,然而并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多么可悲啊!盖茨比一心向往的未来已经不复存在,他那个在农业社会培育的梦想?美国梦已经烟销去散。

虽然这部小说的结局带有怀旧伤感的情调,但我们也能感受到作者菲氏所在的美国当时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完成,原来的价值观念和生活准则都必须改变。不管他的梦想如何高尚,带有“美国梦”的特色,但它是荒诞的,城市中无美可言,而出自盖茨比的柏拉图式自我观念中的美也是不可企及的。

以前,我对美国梦都只有一个很模糊的概念,直到看到《了不起的盖茨比》葬礼上,盖茨比的父亲小心保管的那张少年盖茨比认真执行的日程表,我突然领悟到,所谓美国梦,就是只要你努力,你就可以过得更好。自诩为上帝之子的盖茨比,坚信自己命里有非凡的安排。他是愚者中的愚者,也是勇士中的勇士。他是真正以梦为马一路披荆斩棘的人,他当然了不起。

阿q正传读后感1000字高中

《阿Q正传》最初发表于《晨报副刊》,后收入《呐喊》。是鲁迅的一部中篇小说。鲁迅在谈到这篇小说的写作动机时曾经说过,主要是为了揭示“国人的灵魂。”鲁迅在这篇小说中表现出来的改造“国民性”的思想;鲁迅对阿Q表现表现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态度。

小说的中心人物是乡村流浪汉阿Q的。《阿Q正传》通过阿Q和他周围人的冷漠形象地揭示了中国农民的麻木和不觉悟,揭示了人性的弱点。也折射出中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致命弱点。

阿Q是一个贫苦的流氓无产者的典型。

阿Q是个受压迫的农民。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无名无姓。有个姓氏却被赵太爷剥夺了。只能靠打短工为生活。——“别人舂米,他便舂米;别人插秧,他便插秧。”

阿Q性格的最主要的特征是“精神胜利法”。所谓的“精神胜利法“就是在现实中无法获得满足只好在精神上、在幻想中寻求自我安慰。小说中的《优胜记略》和《续优胜记略》都是他的这种精神胜利法的表现“行状”。归纳起来,精神胜利法的主要特征有:自欺欺人、自我安慰。阿Q只求在精神上战胜对方,既自尊自大,又自轻自贱,死要面子又欺软怕硬,麻木健忘而糊涂终生。比如,被人打了,就用“儿子打老子”来自我安慰;别人说他混得差,他就用“祖先比你阔”来搪塞。具有惊人的健忘症。前面被人打了,转身之间忘得一干二净。转嫁痛苦,耍无赖。畏强凌弱是他性格的重要特点之一。刚刚被强者假洋鬼子用“哭丧棒”打得鼻青脸肿,转眼之间就去欺辱小尼姑,强行摸小尼姑的头,还说“为什么和尚摸得,我摸不得”。偷了别人家的萝卜,却要萝卜说话。等等。

但“精神胜利法”不是阿Q最根本的特征,他的根本性格是缺乏起码的自我意识和个性意识。

阿Q的身上还有封建的正统思想和传统意识。他认为,凡是革命都是与他作对,革命党捉住都要杀头。这体现了阿Q身上的保皇意识。他自己虽然经常受到别人的侮辱,但却以欺侮女人为乐。并且认为“女人是祸水”,自认为“男女之大防甚严”,超过了古今的圣贤。尽管到处流浪,还要传宗接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就是这种宗法家族思想的体现。

阿Q参加革命,其实对革命并不了解,一个把自由党变成了“柿油党”的流浪汉眼中的革命,是完全根据自己的本能来确定其含义的。在阿Q的眼中,革命就是古代戏曲中的场面——“银盔银甲。三尖两刃刀”;所谓的革命,就是抢得财产,把秀才家的宁式床搬来;就是抢得女人,把秀才老婆和女儿等女人抢来,享受他得三妻四妾式的帝王生活;就是仇杀,把秀才等杀掉,把王胡杀掉;就是欺压别人,让小D搬东西,搬不快就打。所以,阿Q的革命一旦成功将比失败让人更加可怕。

阿Q性格有着深刻的文化根源。它与中国历史,特别是近代中国屡遭外国侵略的屈辱历史相联系。是那种虽然破落,但还自认为是天朝上国的鸵鸟精神的折射;它也是中国小农经济社会的产物。中国小生产者的保守落后、不觉悟等弱点使阿Q这样的农民更容易染上“精神胜利法”。同时,阿Q的性格还与传统的儒家文化尤其是道家和释家文化相连接。回避现实和不敢面对现实,是阿Q和传统的道家和释家文化的相通点。

《阿Q正传》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鲁迅写作这部小说的目的,就是要揭露“国民的劣根性”,因此,阿Q的性格就是现代中国国民性的象征。小说特通过阿Q身上的“精神胜利法”揭露了中国的民族劣根性,揭示了病态社会人们的病苦,“以引起疗救者的注意”。阿Q时代属于过去,但阿Q性格包含的内容并未绝迹,所以现在阿Q是现代中国国民的灵魂。鲁迅对阿Q性格的揭露,意在对整个旧社会的批判,对整个旧的意识形态的批判。这体现了鲁迅深刻的启蒙主义的思想。

《阿Q正传》具有很高的艺术成就。

童年的秘密读后感1000字

在读全书的过程中,有一种情感一直在深深地吸引着我:成人对儿童缺乏理解。“教育和生活本身的目的就是一个理性的人能够支配自己的行动,使得他的行动不仅仅因为感官的刺激而本能地应用,而是受理性本身的控制。如果一个人无法达到这个目的,他就不能获得理性的人所渴望的那种人物角色的统一。”成人无法理解儿童对感兴趣事物的热爱,他们对一切都习以为常,并认为自己了解这些事物。所以他们感到乏味和疲倦,他们对工作不再热爱,开始被动行事,儿童的那种专注、探索、发现和创造也自然随之消失。

成人总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教育孩子,根本不管孩子的感受和想法,常常是大人和孩子产生冲突的原因。虽然孩子在年幼时对父母的这些强迫没有反抗能力只能接受,但长期如此对孩子的个性发展有很大的影响。这种冲突所产生的后果几乎会无限扩展,就像一块石子扔进平静的湖面时传出去的波一样。在成人的眼里,孩子热衷于一些琐碎的、毫无用处的事物,他们为此感到不可理喻,他们认为孩子的自由探索行为是很幼稚的,这个过程是很缓慢的,他们企图将一切事情代劳。但对于孩子来说,这些探索是可喜、有趣的,他们从中得到了满足感。比如,孩子会要求自己系鞋带,他们会完全沉迷在这些在大人看来是再简单不过的工作中,在一遍遍的尝试、重复中探索、发现、兴奋着、愉悦着,但大人们看不下去了,最后穿衣穿鞋等基本生活技能完全由成人代劳。而蒙台梭利很重视儿童的基本生活技能训练,她做了专门用于训练儿童系绳子的工具。

《童年的秘密》中还提到:新教育的基本目的是发现儿童和解放儿童。试想今天,我们在解读孩子的“一百种语言”,在创造的幼儿教育中发展孩子的多元智能,在关注孩子的生活世界中努力为孩子创造回归以人为本的生态式教育环境……所做的一切不正是源自于发现儿童的渴望,我们所孜孜追求的不正是真正意义上的幼儿的解放和童年的真义吗?

作为教师,我们无疑是深爱着自己的学生的。然而,很多的时候,我们总是在抱怨,我们那样的辛苦那样的劳累那样的甘于清贫那样的不计名利,而学生们面对我们的良苦用心却似乎总是无动于衷。其实,这一切的尴尬都只因我们对学生的爱过于武断、包办与专制。对学生,爱是立场,爱的智慧则是境界。

苏霍姆林斯基说:要像对待荷叶上的露珠一样,小心翼翼地保护学生幼小的心灵。晶莹透亮的露珠是美丽可爱的,却又是十分脆弱的,一不小心露珠滚落,就会破碎,不复存在。学生的心灵,就如同露珠,需要教师和家长加倍呵护。这种保护就是一种教育。

以上就是我读《童年的秘密》一书的主要感受。我想每个童年秘密的发现、教育方法的实施、孩子的点滴进步都将成为我今后不断努力、不断前进的动力!

百年孤独读后感1000字左右

读第一遍的时候,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根本不解其义;读第二遍的时候,我把七代人进行了排列,终于使书中的人物对号入座;读第三遍的时候,我连同《百年孤独》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了解,于是,我被深深地震憾了,为作者,为书本,为拉丁美洲。20年来,我在孤独中体会其中的孤独,并饱受折磨。为了排遣孤独,我不断地向我的朋友推荐《百年孤独》,分享孤独,理解孤独。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孤独是自闭的。《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孤独是需要反省的。读完书本,掩卷深思。《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书的涵义无疑是深远的:他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摆弄的正确途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无论是文章架构,还是内容选择;无论是叙述方式;还是表现手法;无论是典故引用,还是故事编排,无不采用其极,令人匪夷所思。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可谓是眼花缭乱。作者的匠心独运,文章的跌荡起伏,俨然是对读者最大挑衅。在不可思议的奇迹中,在现实交错的生活中,在血淋淋的现实中,在荒诞不经的传说中,使读者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进而理解孤独的本义,理解《百年孤独》的奇特。

孤独是需要摒弃的。“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是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对照《百年孤独》的现实与背景,我们不难发现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由此,我们想起了晚清政府闭关锁国以至惨遭蹂躏的结局和新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而重新崛起的历程。《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夙愿: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作者的苦心和夙愿梦想成真。

名著包法利夫人读后感1000字

家庭决定出身,性格决定命运。爱玛是一个怎样的女生呢?

爱玛,一个农民的女儿,在修道院受过贵族化的教育,读过许多浪漫主义小说,她瞧不起当乡镇医生的丈夫,梦想传奇式的感情。但是她的第一个情人是个道德败坏的乡绅,第二个情人是个自私怯懦的文书。她的偷情没给她带来幸福,倒给投机商人带来了可乘之机,使她成为高利贷者盘剥的对象。最后她债积如山,无法偿还,丈夫的薄产早已被她挥霍殆尽,情人又不肯伸出救援之手,她在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的状况下,只好服毒自杀。

一个人的出身,不就应受到指摘。父母将她送去修道院理解大家闺秀的教育,以致于使她整天沉浸在贵族社会的“风雅”生活的幻梦中不能自拔。此刻,跳入我脑海的是许多父母将自己的孩子送去参加各种艺术课,盼着子女成名成家。学习一门自己喜爱的艺术,着力点如果放在陶冶情操方面将终生受益,但若执着于非成名成家不可,就与爱玛有些相似了。这就引出了问题的本质,在做重要选取之前要先对自己有清醒的认识,认识自己,才能做正确的事。很显然,爱玛并不了解自己抑或是不够理性,否则她不会深陷于情人的愚弄、欺骗的怪圈中执迷不悟。

爱玛有着怎样的性格呢?有浪漫情怀,喜爱文学,但也被其毒害,天天幻想着白马骑士的到来。可这一切与她的生活相隔十万八千里。她生活圈子的人们,每一天来来去去,为生活奔忙。父母不忍心让她在田庄上操劳,她整天无所事事,日子过得和钟摆一样单调:没有什么可兴奋,没有什么可感受,于是她期盼感情的降临。爱玛天天沉浸在幻梦中,但她的父亲—卢欧老爹并不糊涂,偶然的机会包法利给卢欧老爹治疗腿疾,老人家极力促成了这桩还算令他满意的婚姻。如果卢欧老爹能够及时将自己的人生经验传授给她,也许她不会误入歧途。不幸的是,卢欧老爹只能帮女儿选取适合的婚姻,却无法将选取的缘由让女儿明白。婚姻成为了爱玛不幸人生的始发站,婚后的爱玛发现,包法利根本不是自己心目中的爱人。他既无才干,又无雄心,举止无风度可言,谈吐和人行道一样平板。按照此刻的眼光,包法利大概属于经济适用男,长相普通,收入一般,既没有花前月下的心思,也缺乏营造浪漫的财力。没有时刻和精力去琢磨如何讨好女生,但对老婆忠贞不二是肯定的。如果爱玛能明白,过日子才是正道,也就不会发生后面的惨剧。遗憾的是,爱玛想要绮丽的感情,包法利能给予的却是平淡婚姻。

从感情来看,包法利和爱玛的确不适宜。且看他们刚刚结婚后的情形:包法利刚刚出门,可又觉得自己爱她爱的不够,于是又折回房间再看看亲爱的爱玛……,爱玛是什么想法呢?应对丈夫的热情,她想,结婚以前她以为自己有感情,但是应当从这种感情得到的幸福不见来,她想必须是自己弄错了。包法利的爱如燃烧的干柴那样浓烈,爱玛却丝毫感觉不到应有的幸福,只有被骚扰的腻烦。

之因此出现这种局面,爱玛首先就应问问自己,结婚前思考爱不爱的问题了吗?没有。她只想到这是逃离原有生活的捷径。人是个性的动物,缺乏物质,毫无幸福可言,拥有物质也不保证必须幸福,是否幸福与物质的满足有必须关联,但不会超越心灵共振的喜悦。爱玛与包法利之间的问题,即属于精神层面的不匹配。

应对这样的局面,解决方法有好多种。能够尝试着彼此多一点了解,尽管这种尝试对爱玛是不得已的痛苦,对包法利则是过分的折磨;退而求其次,他们还能够选取离婚,但爱玛并不具备自立潜质,这显然不是她敢于尝试的解脱之路。两条路她都没有选取,而是选取了婚外恋。

在婚姻中玩火的女生不止她一个,还有俄国的优雅女生—安娜。卡列尼娜。她们之间有共同之处,都玩婚外恋,最后都选取了自杀。不一样的是,爱玛是一个乡村医生的妻子,有一个爱她的本分的丈夫,她婚外热恋着他人,却先后两次遇人不淑被抛弃;安娜则是来自上流社会的官太太,她的丈夫是一个虚伪的政客,她恋上的是一个很爱她的军官。对安娜的死,让人看到了一个真性情的女生大胆追求真爱未成的遗憾。而对于爱玛的死,留下更多的则是人们对自己、感情和人生的思考,尽可能多了解真实的自己,避免误入伤人害己的感情漩涡中。

生命是什么读后感1000字

1944年,奥利地物理学家薛定谔出版了一本石破天惊的书,叫《生命是什么》,书中有一系列天才的思想和大胆的猜想。它奏响了揭示生命进化里遗传微观奥秘的先声。本书的作者王立铭教授以薛定谔为偶像之一,以同名科普著作有意向偶像致敬。

生命是什么?本书一开始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从孤独的地球人好奇地寻找外星人,想象外星生命的存在模式,再回归到地球生命本身,引出了本书的主题——生命是什么?作者视野广阔,以进化论为原则,以生命的演化为轴线,从先哲探讨生命本质(亚里士多德的“灵魂论”和贝采里乌斯的“活力论”)谈起,之后各国科学家登上历史舞台,用一个个精彩的科学故事展现了人类尽管步履蹒跚,却从未停步地探索生命科学、尝试解析生命本质的曲折历程。本书从生命的起源写到自有意志,涉及到了分子生物学和社会学,不仅让读者感受到了大自然生命现象的神奇和诗意,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地球生命和人类智慧。

回顾书中描写,我们的地球形成于46亿年前的星云涌动,最早的地球生命诞生于40亿年前的一系列化学反应。生命的诞生需要“物质”、“能量”、“自我复制”、“细胞”、“细胞间的分工”五大元素作为驱动力。能量在混乱无序的大自然中建立有序的生命结构;自我复制保证了物质生命抵抗演化过程中的衰退和凋谢;细胞则让两者合一,为地球生命提供了安身窝。此时的地球生命仍然停留在非常简单的形态中,而以细胞分工为基础的多细胞形态让地球生命变得无限的可能。当细胞分工达到辉煌顶点,很可能是人类大脑和人类智慧。而人类智慧的形成同样需要五大元素:感觉、学习和记忆、社交、自我意识和自由意志。说到底,地球生命和人类智慧都是演化的产物,逃不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演化规律。

不久前看过一段视频——梁冬对话华大尹烨——尹烨直白地表达了自己的生命观:生命的本质是化学,化学的本质是物理,物理的本质用数学描述,数学的本质是用某种语言表达……如今看来也不难理解。他的观点也正好呼应了薛定谔曾经自信的思想:物理学和化学原则上可以诠释生命现象。

以上解决了从何而来的问题,那么未来呢?其实,随着人类对生命活动的理解越来越深,随着生物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人类已经开始尝试改变演化的进程和方向了。例如转基因技术,在过去是异想天开,现在虽然争论不断,但也并不陌生了;又如试管婴儿技术,本质上说人类干预了自然繁衍的规律,发明者也从恶魔变成了“送子观音”。还有近年来的“基因编辑”技术,让人类拿起“上帝的手术刀”,通过剪切错误的DNA位点,修正正确的位点。所有这些都是人类主动参与生命演化过程的证明,表达了人类想变成生命主人的渴望。

所以,作者非常自信地说,“我们踩着穿越古老时间的鼓点而来,我们带着人类智慧的荣光而去。”非常理解生物学家的这种自豪感,但曾经科幻电影中出现的生物技术一旦变为现实,到底是魔盒还是神灯,谁又能说得清楚?毕竟我们对真实世界的认识是有局限性的——了解了“已知的已知”和“已知的未知”,仍遥不可及的“未知的未知”。

而我读完本书的最大感受,莫过于人类的渺小。人类自诩是高等生物,但在大自然面前,我们仍然只是一个物种而已,没有那么高大上,没有那么了不起的,应当保持对大自然的敬畏和谦卑。也许在遥远的外星球上,真的有更高级的生命形态。说不定在他们眼里,地球人类也只是一群卑微、短命的生物而已,简单得如同草履虫。

我们从何而来,去往何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祁同伟说,谁都知道,我们从娘胎里来,到坟墓里去。而党员老陈说,我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前者说的是客观的生命历程,而后者赋予了生命的意义。

理解生命科学,最终是为了认识我们自己,通过学习来提升自己对于生命的觉知性,看见自己的局限性,并接纳自己。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1000字左右高中

刚一掀开书本,就被作者塞林格生动的语言深深吸引,全书用主人公的口吻平铺直叙,使用了大量的口语,使其有着一种通俗易懂却又不失发人深省的感觉。

《麦田里的守望者》以回议的方式写的是一个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十六岁少年——霍尔顿,在第四次被学校开除之后,深夜离开学校,来到美国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人物,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烦人种种丑恶,他想逃离这个现实的世界,但想到自己也许会得肺炎死去,决定冒险回家和妹妹菲芯诀别,他向她诉说了自己的理想和苦闷,他想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霍尔顿决定假装成一个聋哑人去西部谋生,最后,在妹妹的劝说下,他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回到家之后人霍尔顿就生了一场大病。

看完这本书后,最让我觉得难得的是主人公在污浊的环境中仍能保持一颗与世无争的心,他渴望朴实和真诚,他有着自己的思想和灵魂,他有勇气拒绝成人世界的虚伪和肮脏,也许正是因为他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世态人情,他才有了这个相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他希望自己能够为孩子们做些什么,他希望自己没有的童年可以让他人拥有。但是青春期特有的心理:玩世不恭,冲动敏感却又使得他一无所成,他没有能力改变这一现状,只能抱着那些虚无缥缈,不切实际的幻想去自欺欺人,最终他还是向这个社会妥协了。

由于作品的感染力极强,引起了我的思考和共鸣。青春期这是一个由孩童到成人的过渡期,著名的德国儿童心理学家夏洛特?彪勒曾把青春期称之为“消极反抗期”。在这期间,少男少女们总有着叛逆的心理,追求新鲜,愤世气俗,不思上进。和赛尔顿不喜欢读书,不喜欢受人束缚,但是除了这些我们还能做什么呢?打架,抽烟,喝酒,一些禁止学生的行为?多么可笑啊,它们也许能满足你一时的好奇和新鲜感,但绝对不会对你的将来有任何一点的好处,只会让你变得庸庸碌碌,一事无成。

每个人都有着对理想的渴望,但是如果不靠奋斗和努力,能换来什么呢?只有空白,任何的梦只有经过汗水的浇灌才会发芽结果。现实是残酷的,生活在这个社会里,不是我们改变环境就是环境改变我们,那么你们选择的是前者还是后者呢?麦田里的守望者也许是那么的简单纯粹,但它也同样需要付出,主人公有着美好的理想境界,却是垮掉的一代,因为他并没有资本去实现。

《麦田里的守望者》它道出了青少年的心声,增加了青少年对生活的认识,给予了我们许许多多的思考。它就像是海市蜃楼,看起来是那么的真实靠近,实际上却是遥不可及……

百年孤独读后感1000字高中

在与世隔绝的马孔多里,浓缩着一个世界,浓缩着世界上的各类人,也浓缩着世上所有的孤独。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乃至于朝夕相处的妻子乌尔苏拉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昔日的炼金梦想在看透生命的他的眼里已成虚无,他只能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至于乌尔苏拉则是一位任劳任怨的劳动者。在那个时不时闹得天翻地覆的家中,她永远是这个家庭的经济支柱和精神支柱。她从没有唱歌的乐趣,也没有游玩的雅致,各种劳动如同拼图一般拼凑出她那紧凑而又孤独异常的一生。她无处不在。她的身影出现在家具的迷幻倒影中,出现在朴实无华的天地中,出现在糖果小作坊的喧嚣声里。她又虚无缥缈,就像是来到人间通过劳动来赎罪的亡灵。到最后,伴随着她的死亡,她的名字也被丢到了记忆的深渊之中。作者写出她冗长的一生,同时也是对哥伦比亚所有孤独的劳动着的赞歌。

至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这位最为孤独的前行者,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大大小小的起义,却又为了重归原先的生活毁掉了自己创造的战争成果。他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官至革命军总司令,却只换来了一条以他名字命名的马孔多街道。他的一生如飓风般浩荡壮烈,又如死水般宁静孤独。就像那些在哥伦比亚为自由而战的人们,不论生时建立了多大的功绩,死后依然被大多数人遗忘。

一个村庄中,有着一个世界的万象。这个孤独的村庄在雨季无尽的雨水中,在旱季无边的干旱中,在漫天飞舞的蝴蝶和遍地横行的蚂蚁中,品尝着人间的各种苦涩和孤寂。

但是,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百年孤独读后感1000字高中

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

一直深刻赞同xx的《我也不想这样》中的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所以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后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逐渐的,有人在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梅梅;有人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雷贝卡;有人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比如阿兰玛塔;有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苏拉,比如俏姑娘雷梅苔丝;还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我的上将奥雷良诺。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 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史记读后感1000字大学生

中国文学家鲁迅曾经说过:《史记》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在寒假里,我阅读了《史记》,想与大家分享一下我读完这本书后的感受。

《史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位列“二十四史”之首。内容涉及哲学、政治、经济、文学、美学、天文、地理甚至医学占卜等方面,几乎囊括了当时人类思想活动的全部内容,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鸿篇巨著。司马迁以酣畅淋漓的笔触,浓墨重彩地展现了无数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他将历史、人物和主题统一起来,以“不虚美、不隐恶”的客观态度记述历史,字里行间流露出一种积极进取的精神和一股浩荡于天地之间的凛然正气。

读《史记》,我了解到王侯将相的命运浮沉,如《吕不韦列传》记载了一个故事,也让我十分印象深刻,它为我们展现了千古第一皇帝——秦始皇和眼光独到的吕不韦的命运浮沉变化;读《史记》,我知道一些经典掌故的由来,如酒池肉林、指鹿为马等;读《史记》,我初窥到古代天文之门径,如《史记》有章“天官书”是专门记载星象的异象,如慧星在北斗,就兵大起……;读《史记》,我还明白到孝悌之义,如《五帝本纪第一》中,舜这个孝顺、亲近百姓的贤明君主的故事让我惊讶……

读完《史记》,我百感交集,史记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使我彻夜难眠,我从《史记》中汲取历史中的教训与成功的秘诀,从而使我对历史的态度发生了改变:一开始我认为历史具有一种高不可攀而不可侵犯的尊严,是史学家才会研究的东西,学习历史仿佛离我们这些小学生很遥远;读了它之后,我觉得历史近在咫尺,与我们息息相关。《史记》也早像“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一样家喻户晓。

我闭上眼睛,感慨万千,仿佛自己回到了古代,看见司马迁在监狱中生不如死的样子,但他却化悲愤为力量,更加努力地写《史记》。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如今,《史记》已家喻户晓,十分出名。睁开眼睛看看现在,早已不见像司马迁一样的人。每天睡醒了吃,吃完了睡,还不分时间地玩手机,生活与猪没什么区别。我们常常在日记和作文中矫揉造作,说什么以后要认真学习,不碰电子产品,但我们当真做到了吗?我想,应该没有多少人能实现自己的承诺吧?就连我自己也没有。寒假开始的时候,我曾经许诺尽量少碰电子产品(除了学习),但我整天抱着个手机,百无聊赖地翻看视频,生活变得十分无聊。还说什么每天积累五个英语单词,背诗什么的,统统没有实现。

其实想想看,自己和古代人比起来,有什么不一样?我细思恐极——社会在进步,人们的思想竟然在退步!似乎我们都像古代人,好好学习就能成为君王,而得过且过,就算当上了君王,也是一个昏庸无能的皇帝。所以,读史可以鉴古今,知往来,更能发人深省!从学习方面想,好成绩是靠自己争取来的,就像启一样,用自己的实力取得君主之位。从为人处事方面想,学会与人交流,宽以待人,才能像舜一样,成为受人拥戴的贤君。

总之,“以史为鉴,可知兴替”。如果把历史当作一面镜子,就可以知道世代历史的兴衰治乱的规则,在为人处世中牢记相关的道理,成为一个更加优秀的君子!

堂吉诃德读后感高中1000字

作为《堂吉诃德》的作者,塞万提斯本人具有相当坎坷的人生经历。我个人认为书中的佩莱斯上尉的经历,在一定程度上便是他自己的写照。常年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塞万提斯见识了太多发生在贫苦百姓身上的故事,也见识了新旧文化的种种交融和冲突,也因此。

在《堂吉诃德》这部书中,虽然堂吉诃德自认为游侠骑士,自认所见到的全是城堡宫殿和贵妇公主,这部书记录的又恰恰全是市井小民的喜怒哀乐。再来谈本书的主角一骑士堂吉诃德,初看堂吉诃德,认为他只是一个小丑状的疯子骑士,用其好笑的行径逗乐读者。然而看久了,便渐渐感到了这个人物的复杂性和矛盾性。堂吉诃德并不是一个傻子,相反,他博览经书,对事有独到的见解,在不谈“骑士道”时思路清晰而敏捷———这在本书中多处都有提到,甚至是特别地强调。

我不认为塞万提斯如此强调只是为突显堂吉诃德受骑士小说的影响之深,我认为这更是为了烘托堂吉诃德这个人物的丰富内在。我更愿意把堂吉诃德视为一个对信仰热烈的追求者。他所追求的信仰便是他认为的游侠骑士的骑士道,因此他会攻击任何不相信骑士道的人,他会与想像中的巨人决斗,他会为了瞳想中的心上人拼上性命,他会根据约定而好好回到家中。这一切只因那是他的信仰的正义。而堂吉诃德的悲剧正在于,他所信仰的骑士道是封建腐朽的产物,而他又身处于新旧思想交替的时代。他深感世道对平民百姓的不公,有着变革的强烈想法,同时他又深信腐朽的骑士道。在这种深刻的矛盾下所诞生的堂吉诃德,是一个可怜又可爱的人物。

有人说,读《堂吉诃德》,第一遍是笑,第二遍是哭,第三遍是思考。初读这本书,我会认为堂吉诃德很可笑,可读到后面却又会感到他的可悲。最令我记忆犹新的一个情节是,堂吉诃德救一个被老板鞭打的小伙计安德列斯,然而因此安德列斯不但没得到报酬还被痛打了一顿。当他再次见到堂吉诃德时,竟说:“下次您如果见到了我,哪怕我被切成碎块,也请您别来救我,帮我。”情节令我心寒,一心想帮人的堂吉诃德,却得到被帮者如此评价,实在是让人笑不出来。在小说结尾,堂吉诃德的结局无疑是令人深思的,他在临死之际意识到自己的疯狂,恢复了理智,痛斥了骑士小说。“狼狈相骑士”变回了“善心人。”堂吉诃德不“疯”了,这似乎是一个很不错的结局,然而这个结局却令人悄然若失,因为这意味着堂吉诃德最后的妥协,他放弃了分的信仰,于是实际上,在他死前,那个“狼狈相骑士”就已灰飞烟灭,这何尝不是最大的悲哀?

这便是我眼中的《堂吉诃德》,一个看似荒诞,却又令你笑,令你哭,令你思考的故事。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1000字大学

故事由法老号上开始,由于船长去世的不幸,唐泰斯得有了成为船长的机会。与此同时,他也即将与美赛苔斯结婚,那一切一切是多么的美好。然而,却在两个小人和法官的陷害下,在监狱中度过了十四年。正因为如此,才有了后来基督山伯爵的复仇。

在整个故事中,我感触最深的不是唐泰斯的不幸,而是那他复仇时的那一切一切。在获得那一大笔财富后,他以基督山伯爵名义出现,一步一步地实现他的复仇大计。而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梅赛苔斯去求唐泰斯别把她的儿子杀死的那一幕,唐泰斯明确知道在决斗中不杀死她的儿子就等同于要自己去死,然而他却答应了。那句“怎么!难道这座准备了 那么久,花了那么多心血建造起来的大厦,就这么毁于一旦”使我有了很多很多的想法。

唐泰斯处心积虑的那一切,以及他的生命,竟然能为了一个已经与仇人结婚的旧情人的请求而放弃,顿时,我觉得他好伟大。我思考着,他是多么艰辛的走到今天的这一步,就算他杀死阿尔贝,那也是没错的,然而他却没这样做,虽然在后来决斗取消了,但他的决定依然是那么的可贵。在某些时候,我们必须懂得放弃,即使那是花了那么多的心血,即使那是关乎自己的一切,但那是必须的,我们无法选择。

当然除了复仇,伯爵也有他的另一面,那就是报恩。他暗中对那在以前帮助他的人,一 一进行报答。当然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莫雷尔,在他几乎自杀的时候,伯爵救了他,然而在二十四 年后,莫雷尔的儿子马克西米利安准备自杀时,也是伯爵救了他。与其说这是巧合,倒不如说这是命中注定的。这正正告诉我们一个不变的道理,此刻你帮助了他人,他人一定会铭记于心。世上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把我们所做的一切都记录下来,那只手是赏罚分明的。“世上本来就没有幸福和不幸,只有相比较的境遇。只有经历过苦难才知道幸福的滋味,只有曾经想过将要死去才知道活着的快乐,“等待和希望”。在唐泰斯的经历中,确确实实把这句话体现了出来。他经历了十四年的不幸,然而就在这种苦难的等待后,他才有了希望,他才有了他后来的一切。

在我们的生命当中,有着不少的挫折,有着不少的阻扰,但只要我们不放弃,等待与希望,我们最终就能迎来光明。就像马克西米利安,因为他答应了等三个月后才自杀,他才知道原来他爱的人还在,最终与爱人在一起,并得到了伯爵的一大笔财富。明天的阳光依然灿烂。是的,明天一定是光明的,只要你坚强地穿越今天这个雨季。今天,注定是个黑暗的日子, 再多的伤心难过也只会耽搁美好的明天,因为已经到来的再也无法避开,你所能做的,是充满着希望的,去等待!

在困难面前,我们能做的不是哀伤,而是坚持,是等待,只有我们坚持下去,等待下去,才有希望,才有那美好的明天。不管遇到什么样的挫折与打击,都要勇敢的活下来,不要放弃上天给予你的宝贵生命。相信命运,命运是不会亏待每一个人的。只要你活着,那就有机会,只要你能等待,希望最终有机会成为现实。

昨天是情人节,一个人过的,总想写点什么,想来想去还是写下自己看书的感想嘛,有时候想想,自己在情感上遇到的困难,和唐泰斯的经历相比又算得了啥子,我的生活真的需要的是”等待和希望”啊!

百年孤独读后感1000字高中作文最新

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百年孤独》

一本书,诉说了一个家族百年的兴衰;一本书,表达了一个作家内心的愤懑;一本书,控诉了一个时代血腥的历史。它,就是《百年孤独》。

初读这本书时,我并没有被这本书所吸引,它似乎只是在简单地记叙着一个家族的历史,没有惊心动魄的描写,没有曲折离奇的情节。

家族开始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和乌尔苏拉,他们为了躲避亡魂而来到了一片滩涂,并在那里建立了小镇马孔多。起初小镇是美好的、单纯的:人们生活美满,村庄欣欣向荣,没有纷争,没有灾难,甚至“没有人死去”。但从第一批吉普赛人到来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不再忙于治理村庄,利益、暴力、征服等欲望一点点显露出来:买磁铁、买放大镜、买六分仪……。从吉普赛人和意大利人的到来,再到香蕉公司的建立,最后外来的所有都在大雨中化作一片沼泽,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

了解作者所处的时代的人都会想到,马孔多就是一个微缩的哥伦比亚,而外来的人们就像是传来的现代文明。现实中的哥伦比亚因为外来文化,在短短70年间爆发了几十次内战,死伤数百万,对文明无疑是一场灾难。而正是不断输入的文明成果激发了人们的欲望,最后招致灾难。

在阅读中不难看出,从第二代起,家族中的男人们就开始被欲望所操控着:放纵的生理欲望、崇尚暴力战争、统治欲、创造欲……甚至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只因为无端的恐惧,就发动了大大小小32场政变,虽然赢得了荣誉,却卑微地死在树下。而其他的男人要么因战争死于刀枪下、要么痴迷于炼金、要么死于放纵的欲望。相比之下,家族女人们则像是美的代言词:美丽、热情、纯真、善良,可以说没有她们,也就没有这个家族。即便如此,所有人都逃不过孤独的晚年: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被绑在树上、布恩迪亚上校在作坊里做小金鱼、阿玛兰妲终日在房里织殓衣、阿尔卡蒂奥第二在房里研究羊皮纸到死……

我很好奇,当初加西亚·马尔克斯是怀着怎样的一种心情来写下这些的。对外来者的愤恨?还是对本土人的不满?又或是对人生的迷茫?我们无从得知,但我们所知道的是:欲望,是孤独的起始。

生而为人,不可能没有欲望,那样只会是个空壳人,毕竟欲望是前进的动力。但如何控制好欲望、积极地利用它,是我们要用一生来学习、领悟的。但你若是被欲望所驱使、浑浑噩噩地去过这一生,那么最后回头时你便会像奥雷里亚诺家族一样两手空空、终日与孤独作伴,最后在悔恨与无力中死去。当今社会,许多人被欲望所支配着,为了一己私欲不择手段、毫无底线,往往害了自己,更多的时候给无辜的人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痛。所以我们要学会做欲望的主人,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不要被欲望冲昏了头脑,否则后悔莫及的就是你。

最后,我想把书中的一句话送给你们:

“我们趋行在人生这个亘古的旅途,在坎坷中奔跑,在挫折里涅槃,忧愁缠满全身,痛苦飘洒一地。我们累,却无从止歇;我们苦,却无法回避。”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000字左右

这是我第一次读完某本书想迫不及待的写一些东西,这种感觉快要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了,书中给了我太多的震撼,这种震撼催促着我的内心想写一些东西来缓解内心的这种感觉。读完这本书后,让我的内心产生了很多疑问:在满地都是六便士的这个城市,有谁会在意天上的月亮呢?在思特里克兰德完成那副旷世之作后,为何会嘱咐塔莎在其死后将它烧毁呢?什么是真正的爱情等等,这些疑问一直在我脑海里回荡。

当我读到思特里克兰德放弃弃了自己温馨的家庭和稳定的工作,毅然决然的去追寻自己绘画的理想的时候,尽管在其后的生活过得异常的艰辛,但我却好似读懂了老思,在某些时代,能为理想放弃现在所拥有的的一切是多么不容易,尤其是对于一个天才来说就更为困难了,天才在又些时代是不为社会所接纳的,所以天才要想继续存活下去,只能变成一个疯子。这也许就是老思理直气壮的告诉别人自己抛弃妻子和优渥生活的原因了吧。

刚开始我看到老思抛弃了陪伴自己多年的妻子的时候,我对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充满了深深的怜悯,但后来读到后来的勃朗什.施特略夫与塔莎的时候,我忽然明白了,其实无论是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勃朗什还是塔莎,她们三者是一样的,不仅仅她们都没获得真正的爱情,没有将老思变成她们想象中的样子,而是她们三者都没有真正理解爱情的真正内涵,就像书中老思所说:“要是一个女人爱上了你,除非连你的灵魂也叫她占有了,她是不会感到满足的。因为女人是软弱的,所以她们具有非常强烈的统治欲,不把你完全控制在手就不甘心。女人的心胸狭窄,对那些她理解不了的抽象东西非常反感。

她们满脑子想的都是物质的东西,所以对于精神和理想非常妒忌。男人的灵魂在宇宙的最遥远的地方邀游,女人却想把它禁锢在家庭收支的账簿里。老思虽然有着宇宙般深远的思想,但其也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没有经受过欲望的考验,所以他需要女人来发泄这份欲望,在欲望消失之时,他就不再需要了,这就是里特里克兰德太太她们三者的命运如此相似的原因了,因为从始至终老思把她们只是当做他发泄欲望的工具或容器罢了。

一直到后来老思来到塔希提岛上,在这里,他获得了自己灵魂真正的解放,创作出了自己灵魂想要的东西:那副超越所有物质的灵魂画作。他又开始被这个世界推崇,其作品在拍卖会上获得了巨额的价值,在他死后甚至成为了印象画派的巨匠,但这些已与他无关,这也许就是疯子吧。

这是一个缺乏理性的时代,所以,我感觉作者毛姆想要告诉我们的是:在这个时代人们永远不会同时得到月亮和六便士,或者说月亮和六便士是一样的。在月亮与六便士之间我们要做出理性的选择,同时,生活在这个时代的我们,应多用一下我们的理性思维,少一点道德批判与道德绑架。

阿甘正传读后感1000字大学

《阿甘正传》的主人公阿甘,也许天生就注定不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他的智商仅为70。他是街谈巷议中的“低能儿”,他被同学排斥、嘲笑甚至玩弄。是奇迹忘了眷顾他吗?不,也许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奇迹。

在人生的每个阶段,阿甘都有一个目标指引着他。他从不懈怠,直到目标完成、新目标的出现。然而他唯一能依靠的,只有他的双脚和鞋。但他没有任何畏惧!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点,他什么都不顾,他只知道自己凭着直觉,在人生的道路上不停地跑,虽然不知道在漫漫长夜中什么时候会天亮,但他坚信,跑着跑着,天就亮了。他说过,“我不为任何理由而奔跑,只为了自己。”就这样,他跑过了儿时同学的歧视;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跑过了炮火纷飞的越战泥潭;跑过了乒乓外交的战场;跑过了摔跤赛场。他跑遍了全美国,最终到达了他人生的终点,达到了一个许多人也许终其一生也难以企及的高度。

阿甘生活在那个风云莫测的时代,却用他纯净的目光,单纯的心灵给予我们质朴而纯粹的感动。他以纯真的角度为我们诠释了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常常把世界想象的太复杂,觉得生活太压抑,这时不如吃一块巧克力吧,平静一下,再用最初的目光看看这个世界。终有一天,你会发现,其实每一天我们都那么耀眼。因为每一个生命都是上帝创造的奇迹,无论你承认与否。

我们总习惯用我们的思维去思考世界,我们总以为人生反复无常。然而正是有了这些磨难才铸就了我们人生的辉煌。苦难和辉煌并存,这并不是个悖论。浪花因冲击而壮丽,读后感火把因燃烧而光彩,梅花也正因为有了寒风的作伴才有了人们对它高洁的赞誉。生活之所以不能称心如意,往往是因为我们开错了窗。试着换种角度,换个心态,选择另一扇窗吧,我想,会有不一样的风景。

其实我们总在最深的绝望里才能遇见最美的人生。上帝在给予我们磨难的同时也给予了我们希望。但我们往往只看到了磨难,其实希望就藏在我们内心的最深处,无论你承认与否。磨难,或许这是你的悲哀,但亦是你的福祉。黑夜给了我们黑色的眼睛,而又有多少人会用它去寻找光明呢?

在阿甘的身上,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也许人生就像那空中白色的羽毛,或迎风搏击,或随风飘荡,或翱翔蓝天,或堕入深渊。但请永远不要放弃自己的梦想,一步一步地努力,纵使明日天寒地冷、路远马亡,我们也应坚持自己的信念,永不气馁。愿能与君,共勉。

解忧杂货铺读后感1000字高中

没有停顿一口气一个上午把东野奎吾的《解忧杂货店》看完。每个看似孤立的故事和人生,都因为不同的人生遭遇而曾经交织在一起。故事开始于三个处于下层阶级做了很多小偷小窃的青年人,因为偷来的车坏了而暂时躲在杂货店里,却无缘无故收到别人的求解信,原本自认为没有资格帮别人解忧,但是内心又不安不顾他人的忧虑,于是认真的思考如何解决他人人生的问题。于是接下来一系列事情的发生,甚至他们发现可以和过去的人们通信。

由发现他们可以和过去的人通信开始,故事就多了一些温暖的悬疑,每一封信都高度浓缩了每个普通人的生活,亦是我们常常会碰到的,梦想与责任的选择,人生道路的挣扎,陪酒与正常工作的迷途,男朋友和奥运比赛的矛盾,要不要跟随欠债父母逃亡的犹豫……每一个选择都是那么的严重那么的折磨身心,于是这3个同样在逃亡的人,小心翼翼的给那些40年前的人忠告,小心翼翼的透露一些未来的征兆。同时故事交叉回到40年前浪矢雄治仍活着的时候,他对待每个小孩恶作剧般的问题都饶有兴致绞尽脑汁的回答,甚至后来对每个来信述说烦恼的人感同身受和回复。两个时空的交叉顺气自然,甚至轻而易举的将曾经受过杂货店爷爷亦或这3个逃亡的人帮忙的人现今的状态描述出来。满足我们的好奇心又增加了故事的完整性。

这期间我们都可以感受到,其实每个人都一样,我们都希望对这个社会有用,所以即使那3个逃亡的人仍然会觉得自己有价值是因为解决了别人生活中的困惑,所以即使杂货店已经没有多少人来消费,老人家坚持不关门,可以帮助别人总是好的,也是自己价值的体现!

甚至到后来我们都发现被帮忙的大多数人都来自丸光园孤儿院,然后原来这家孤儿院的创始人曾经是浪矢雄治的爱人,被父母拆散。为了怀念浪矢雄治,他的爱人在离他的家乡不远处开了这家孤儿院,回报社会,同时一辈子没有结婚。这两个不是以圆满为结局的情人,以各自的力量在这个世间促进别人的圆满。

他们都是善良的人,他们都曾被这个社会不公正的对待过,他们都曾在挫折面前看不到前方的路,然后因为解忧杂货店而重拾生活的信心,甚至解忧杂货店其实没有做什么,只是在人们失落的时候给与生活向上的力量。而后靠自己的努力一路照亮生命的道理。然后以感恩的心创造美好的生活。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左右

放下了手中的书,“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哈桑写给主人公阿米尔的话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浮现。

故事是这样的:主人公阿米尔从小便与仆人哈桑一起玩耍,他们总在白杨树上玩镜子、用弹弓玩耍、在“病玉米之墙”上聊天……他们情同手足,然而,他们的性格大不相同:阿米尔胆小懦弱,哈桑坚强勇敢,而阿米尔的父亲更欣赏后者。因此随着阿米尔的成长,阿米尔对哈桑的嫉妒也随之加深。最后,他们的关系因一场风筝比赛而破裂。比赛胜出之后,哈桑在去拿战利品的路上遭到一群阿塞夫人的强暴,但是阿米尔却因为懦弱没有去救哈桑,而是躲起来眼睁睁的看着哈桑被强暴。后来,阿米尔总是害怕看到哈桑,于是他设法陷害了哈桑一家:在生日会上污蔑哈桑把礼物偷了,顺势把他们赶了出去。

因为战争的爆发,阿米尔一家只好逃离阿富汗到美国生活。阿米尔在美国读书、挣钱……认识了索拉雅,并与她组成了自己的家庭。原本以为生活就这样一直下去,可有一天,拉辛汗——阿米尔父亲的朋友打电话给阿米尔,并告诉他“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为了救赎自己当年犯下的错误,阿米尔再次回到了阿富汗。回去之后他偶然发现:原来哈桑从没责怪他,一直当他是自己真正的兄弟!为了拯救哈桑的儿子索拉博,阿米尔历经重重困难,最后成功救起并收养了他。可索拉博因为不幸的遭遇不和任何人说话,直到他在公园里追风筝时才对阿米尔露出了微笑。

故事中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哈桑对阿米尔的友谊。在刚出生时,哈桑会说的第一句话便是“阿米尔”,这也意味着哈桑对阿米尔的爱。再后来,被阿米尔陷害后的他并没有因此而埋怨,而是表示理解并写下了“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样一句话。他愿意为阿米尔做千千万万的事,愿意为阿米尔而牺牲,这样的友谊是多么伟大啊!

友谊是世上难能可贵的情感,就比如我和我的好伙伴吧。她总是帮我,有件事令我印象特别深刻:那是一次期末考后,我拿着成绩回到家。妈妈一看到我的成绩便问:“怎么考的这么差?是最近总是玩手机吧?”我小声地回答:“没有……是这次有点难……而且……”“行了别说了,下次再这样就别怪我惩罚你了。”妈妈说完便转身离去了。看着妈妈的背影,我越想越觉得委屈。于是我出了家门,在附近的街市漫无目的地走着。走着走着,突然倾盆大雨,雨中还伴随着几道闪电。我立即跑到一个屋檐下,勉强避一下雨。就这样躲了半个小时,大雨依旧倾盆而下。我拿出手机,本想打给妈妈叫她带伞,想了想还是打给了我的好朋友。“什么!你现在在外面啊?雨那么大,你没被淋湿吧!”她惊呼道。“没有,你可以来接一下我吗?我没带伞。”“好的我知道了,你在那等我!”说完便挂了电话。

过不多久,便看到她一路小跑着过来了。她看到我,皱着眉头问:“你怎么一个人出来了?”“我……就出来走走。”我含糊着说。“别骗我啦,看你这表情,发生了什么事啊?”于是我便把事情跟朋友说了。“哎哟,我还以为是什么事呢,别伤心了啊,既然这次没考好,那咱们下次考个好成绩就好啦!这样伤心是没用的。还有啊你这样出来,你的家人会担心的,下次可不许这样了。我送你回家吧。”说完我们俩便慢慢地向家的方向走去。“谢谢你。”我感激地对她说。“谢什么呀,这是应该的,谁叫我们是朋友呢!”她笑着回答。

虽然我们之间的友谊很平凡,但也正是因为这些平凡的小事,温暖了成长路上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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