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山伯爵读后感600字左右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写的《基督山伯爵》。复仇、宽恕、等待、希望是这部名著的关键词。这本书告诉我:比复仇更博大的是宽恕;比绝望更美丽的是希望;比灾难更持久的是幸福。
这是一个关于复仇的故事。主人公是爱德蒙·唐泰斯。年轻的水手爱德蒙·唐泰斯被费尔南与唐格拉尔写的一封匿名信诬告,又被检察官维尔福陷害入狱,打入死牢十四年。在狱中,法利亚神甫向唐泰斯传授了各种知识,并把基督山岛上藏着一批宝藏的秘密告诉了他。法利亚神甫死后,邓蒂斯唐泰斯进长老的裹尸袋里伪装成尸体,当狱卒把他扔进海里,他用小刀割开布袋逃脱。迅速换上遇难水手服搭上过路船只,到了基督山岛。假装受了重伤滞留在基督山岛,找到了宝藏。转瞬间富甲天下,并改名为基督山伯爵。他经过精心策划,报答了朋友莫雷尔,报复了仇人费尔南、卡德鲁斯、唐格拉尔、维尔福。曾嫉妒他的费尔南和唐格拉尔,一个身败名裂,自杀了;一个破产、妻离子散。诬告他的维尔福疯了。诬陷他的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复仇报恩、惩恶扬善并不是故事的全部。当他完成了复仇后,他选择了宽恕。他宽恕了唐格拉尔,他最终认识到:宽恕比复仇更伟大。他给莫雷尔的儿子马克西米利安写的信中说到:世界上既无所谓快乐也无所谓痛苦,只有一种状况与另一种状况的比较,如此而已。只有体验过不幸的人才能体会到最大的快乐。我们必须体验过死的痛苦,才能体会到生的快乐。所以,享受生命的快乐吧!人类的一切智慧就包含在这四个字里面:“等待”和“希望”。
这个故事最值得我学习的是爱德蒙·唐泰斯坚持不懈的精神和他博大的胸怀。对于我的老师和亲人要感恩图报,对于朋友要热情帮助,对于有矛盾的人要化解宽恕。学习上遇到困难要知难而上,决不退缩!
小王子读后感600字左右初中
今年寒假,我在家里读完了《小王子》这本书。这本书的故事很有趣。它为我们讲述了一位飞行员因飞机故障,被迫降落在无边无际的撒哈拉大沙漠中,遇见了小王子之后听小王子讲自己所经历的奇妙之旅的故事。
小王子来自B612小行星。他是孤独的,在他心情低落的时候,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只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才是他的乐趣。他曾一天看了四十三次日落,因为他心里充满了无尽的孤独和忧伤。幸运的是一朵玫瑰花进入了他的生活,她是一朵美丽而且非常骄傲的花。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他离开了B612小行星,抛下了玫瑰,开始了自己孤单而又奇妙的旅行。
他先后访问六个星球,他刚来到地球时发现人类没有想象力。后来小王子在地球上遇见了一只狐狸,这可不是一直一般的狐狸哟!狐狸求小王子驯养它,但是小王子只是想去交朋友。所以狐狸把真理:“肉眼看不见事物的本质,只有用心灵才能洞察一切。”——作为礼物,送给小王子。
《小王子》是一本关于生活的寓言。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而《小王子》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在生活中,有时,我们不能太讲究实际,幻想也会让人感到身心愉悦,有了前进的目标。我们要像那个飞行员以及小王子一样,珍惜友情。我们更要学习小王子敢于承担责任,勇于探索人生,最终获得启迪的精神。
正如这本书所说:“纯真的感情,永久的守候,不变的宽容!”
悲惨世界读后感1200字高二
你有没有读过那么一本让你“欲罢不能”的书,就是忍不住想要一口气全部读完,好像它是你的精神食粮一般。
我有,维克多·雨果的《悲惨世界》!正如它的书名一样,主人公冉·阿让的经历渲染着浓烈的悲惨色彩。
冉·阿让因偷一条面包被判了五年的牢,后来又因为多次越狱未果,最终获刑19年才释放。出狱后,冉·阿让因为坐过牢无处可去,这一切的悲惨都让冉·阿让看不见希望。直到他遇见了米里哀主教,米里哀主教用善良与博爱感化了他,使他避免陷入歧途。
米里哀主教是冉·阿让的救赎,他在关键时刻拉了冉·阿让一把,让冉·阿让看见了光。
故事并没有这样结束,冉·阿让又因为“抢”一个小孩的钱,被抓了起来,但他没多久就在假释会上被释放了。冉·阿让隐姓埋名去了另一个城市,开工厂帮助了很多人,深受市民爱戴,并且成为了市长。看到这里,我们会认为冉·阿让是幸运的。不幸的是,误释放冉·阿让的沙威出现了,他一直都在苦苦追捕冉·阿让。沙威是一名对法律有坚定不移信仰并且冷酷正直的警探。他深深地怀疑冉·阿让是自己释放的囚犯,也一直在等待冉·阿让自己露出马脚。
然而冉·阿让一直以来都做得很好,直到假的“冉·阿让”被抓住,沙威来道歉。冉·阿让心中的善良没法让别人替他顶罪,他站了出来,告诉法官,他才是真正的冉·阿让。一时间,他名声狼藉,市民也开始讨厌他,毕竟没有人会喜欢一个囚犯。工厂倒闭了,很多人的生活也开始恢复落魄的模样。
冉·阿让逃了,因为他答应了已经逝世的可怜女人芳汀,去接被她寄养在一户人家中的女儿珂塞特。珂塞特是芳汀的私生女儿,由于寄养在一户黑心的人家中,她的童年很是悲惨。直到遇到了冉·阿让,在冉·阿让的保护下她成长成了坚强乐观并且善良美丽的少女。
我想,如果说米里哀主教是冉·阿让的救赎,那么冉·阿让就是珂塞特的救赎。
故事的结尾是,沙威在追捕冉·阿让的过程中,冉·阿让以德报怨救了他一命,沙威也放了冉·阿让一次。珂塞特遇到了与她相爱的人马瑞斯。后来,冉·阿让也安心地离开了。
这个故事的篇幅并不是很长,我用两天就看完了,看完后我还是有挺多感想的,因为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冉·阿让和珂塞特这种低阶层的人物真的很多。而且实际上可能很多人并没有冉·阿让和珂塞特幸运,至少他们的结局是挺美好的。
我现在觉得生在这个时代我们是格外幸运的。不对,确切来说是生在中国这片土地上,是一个中国人,才是格外幸运的。因为我们祖国的繁荣昌盛,很难让我们去想象这个世界上有些地区还存在战乱,人们还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
所以说,其实我们没有必要去羡慕别人,因为可能在别人的心里,他们追求的就是我们这样的生活,平淡幸福。我们总要心怀善意,无论是对这个世界,还是对这个世界的人。我之前看到一段很喜欢的话,“如果你不知道以后想要做什么,那现在就好好读书,将来报效祖国。”我也希望我们带着希望继续勇敢并且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创造更好的未来,为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
我也懂得了,救赎其实就是互相拯救。我们或许不会像米里哀主教一样博爱无私,或许不会像冉·阿让一样以德报怨,或许不会像沙威一样冷酷正直。但是我们可以选择善良,勇敢,真诚,也可以为世界或者祖国贡献出一分自己的力量。
我们不一定要成为别人的救赎,只要自己学着去发光发亮便好。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900字左右
《海底两万里》写于一八七零年,是凡尔纳着名的三部曲的第二部,第一部是《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第三部是《神秘岛》。这部作品叙述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这事发生在一八六六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断定为独角鲸的大怪物,他接受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不幸落水,泅到怪物的脊背上。其实这怪物并非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潜水船是船长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布于世。书中的主人公尼摩船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非常吸引人的人物。尼摩根据自己的设计建造了潜水船,潜航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这好像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惟一目的。他躲避开他的敌人和迫害者,在海底探寻自由,又对自己孤独的生活深深感到悲痛。这个神秘人物的谜底到了三部曲的第三部才被揭开。这部作品集中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所有特点。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作者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读者推入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的细节刻画交替出现。读来引人入胜,欲罢不能。
就这样,我怀着一种崇敬的心情,开始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他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鹦鹉螺号的主人尼摩船长是个性格阴郁,知识渊博的人,他们一道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其中包括着名的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鹦鹉螺号从日本海出发,进入太平洋、大洋洲,然后到达印度洋,经过红海和阿拉伯隧道,来到地中海。潜艇经过直布罗陀海峡,沿着非洲海岸,径直奔向南极地区。然后又沿拉美海岸北上,又跟随暖流来到北海,最后消失在挪威西海岸的大旋涡中。在将近十个月的海底旅程中,鹦鹉螺号以平均每小时十二公里的航速,缓缓行驶。我觉得我自己也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客人们”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整个航程高潮迭起:海底狩猎,参观海底森林,探访海底的亚特兰蒂斯废墟,打捞西班牙沉船的财宝,目睹珊瑚王国的葬礼,与大蜘蛛、鲨鱼、章鱼、博斗,反击土着人的围攻等等。书中都包容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学。阿尤那斯在航行中流露出他对尼摩船长出类拔萃的才华与学识的钦佩。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小说从海面上“怪兽”出没,频频袭去各国海轮,搅得人心惶惶开始,到鹦鹉螺号被大西洋旋涡吞噬为止,整部小说悬念迭出,环环相扣。这本书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在旅行过程中我和尼摩船长以及游客们都可以说是随着事情发展,而有所变化,有时惶恐不安,有时轻松愉快。这本书的精妙之处还在于完全自然的知识启迪,虽然书中讲述了不少有关海洋的知识,例如红海一名是源于海中的一种名叫三棱藻的微小生物分泌的黏液造成海水颜色像血一样红。但是没有任何一个在读者接受起来十分刻意或困难的,只是一次旅行中的所见所闻罢了,这使人们对因景而生的各种想法和收获都得以牢固的保存。
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1815年,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
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
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
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圣经》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
一天晚上,在市长家的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
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
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但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己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而且刻意和他保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终于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通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通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
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爱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通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写,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但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老人与海的读后感500字精选
见识过“富贵”的人,领悟了人对于灾难的承受力。即便从家财万贯、百亩良田到穷困潦倒、食不果腹,也难以令“富贵”在艰难面前停下。到后来,他的亲人一个个逝去,最终只剩下他与老黄牛,也不曾对不幸埋怨过什么。如果说,这样一个故事可以我们明白“承受”,那么《老人与海》则可以让我们战胜!
老人与海,本就是渺小与庞大的对比,然而老人却从未怕过、怨过、恨过。瞧过“鲁滨逊”机智的人,都明白孤独的可怕,独自一人应对生存的艰难。而将一切更为残忍的遭遇放在一个老人身上的时候,其映射出的感受便不言而喻了。他航海八十多天,一无所获,看着丰收的同伴,听闻他们的讥笑,却毫不在意。没错,他是乐观的,这乐观不仅仅在于以后可能产生的“收获”,而是他对苍天、对浩海、对星空的不惧。是的,“拥有”在他眼里不那么重要,他所追求的就是搏斗,无论对方是大马林鱼还是鲨鱼,无论是手抽筋还是几天几夜的煎熬,他所需要的就是搏斗。以此来证明自己,不畏年老、不畏磨难、不畏天地给予的一切创伤。
海明威是个很厉害的人,他将人们对苦难的应对方式描写的淋漓尽致。但人终究有一颗柔软的内心,在遇到苦难时,人们会想起自己最想见的人,会突然有很多想对对方说的话。然而,当周围空无一物的时候,也就无所谓了,想想也罢、说说也好,只要不服老,不认输,也就没什么干不成的。
老人象征着柔弱、无力、沧桑。而比他小船还长的大马林鱼自然是天赐的幸运,它一直潜在水里,老人不知道它有多大,它什么时候会浮上来,它是否会逃跑?而将它抓住又能得到什么?在这一切未知的前提下,他紧紧抓着鱼竿,拼命的祈祷,想让这大鱼跳起来,跳起来它就死了,又祈祷它千万别下潜,下潜它就跑了。更可恶的是,该死的双手随时会抽筋,之前坚持了一次,如果抽筋还来,那老人只有割断鱼线了。
最终,老人经过了几天的奋战,拖着疲惫的身躯把它抓住了。那条大马林鱼比他的船还长,老人只得将它跟船绑在一起,想着回去以后的巨大收获。“好事儿不能说出来,说出来就不会实现了。”这位暮年老者,携着疲惫的身躯和随时会抽筋的双手,又遭遇到鲨鱼。同时也证明了“祸不单行”,鲨鱼不是一条,更不是两条,是一群!奄奄一息的大马林鱼狂摇着尾巴,它败给了老人却不肯败给鲨鱼,直到大马林鱼被啃掉半巨身躯,依旧在残喘着。老人拼了命地保护他的猎物,先是用鱼叉,鱼叉断了换刀子,刀子不好使换棍子,最后换成舵柄,舵柄断了就舵柄的把手扎鲨鱼。直到最后,老人累倒在船上,仍旧带着那副巨大的鱼骨回去了。
老人告诉人们一个事实,没有不可战胜的!所有人都曾在困难下退缩,因为他们不知道“大马林鱼”有多长,不知道“大马林鱼”还可能救他的命,更不知道,只有“大马林鱼”才能发掘自己的潜力,才能无谓的告诉自己,能战胜的不仅仅是“大马林鱼”,即使是“鲨鱼”甚至是更大的,再大些的都可以!
虽然老人老了,手容易抽筋,容易感到疲惫,没有多大的力气,但他却总梦到狮子……
追风筝的人的读后感800字精选
《追风筝的人》一出版,媒体界就好评如潮,市场响应异常热烈,其景象在图书出版界实属少见。著名作家伊莎贝拉·阿连德对此书的评论:"《追风筝的人》是一个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处女作,霸占了美国两大权威畅销书排行榜《纽约时报》排行榜、《出版商周刊》排行榜长达80余周,声势超过红透全世界的丹·布朗的《达·芬奇密码》。这本小说太令人震撼,很长一段时日,让我所读的一切都相形失色。文学与生活中的所有重要主题,都交织在这部惊世之作里:爱、恐惧、愧疚、赎罪……"
《追风筝的人》的故事从一出身就有着相似际遇而在生活中身份却悬殊的两个少年开始讲起。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无法面对哈桑,于是用计逼走了哈桑。不久阿富汗爆发战争,阿米尔被迫与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次回到故乡,希望能踏上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小说如此残忍而又如此美丽,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我几乎是一口气看完这部小说的,故事娓娓道来,轻笔淡描,情节却是引人入胜的。小说以第一人称视角描述整个故事,详细描写主人公在阿富汗的童年生活又掺杂着阿富汗历史事件描写,给人以强大的故事真实性,让人不知是在看一本虚构的小说还是在看一本来自阿富汗小人物"阿米尔"的传记。
正如作家伊莎贝拉·阿连德所说的,文学与生活中的所有重要主题,都交织在这部惊世之作里:爱、恐惧、愧疚、赎罪……在种族不平等的阿富汗,小说人物关系看似简单却又错综复杂。一出生就间接导致母亲去世的阿米尔希望能得到父亲的爱,但只看到父亲对家里的小仆人哈桑疼爱有加,他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只是越加妒忌哈桑,在小说的高潮部分,阿米尔决定在风筝大赛上利用哈桑,替他赢回父亲的爱,而就是这次风筝大赛,令后来的一切都改变了……因为"爱",阿米尔却在后来的日子里带着令自己痛苦的"恐惧、愧疚…",也在成家后踏上了"赎罪"的路。
小说中最让我震撼和喜爱的人物就是哈桑,哈桑让人又喜爱又心疼又同情。哈桑对阿米尔忠诚得令人感动,愿意为阿米尔做任何事,为他追风筝,被阿米尔背叛后也只是默默承受,这种承受来自他对阿米尔的兄弟之情,单纯的他始终相信他与阿米尔是存在友谊的,即时是在种族不平等的阿富汗,即时他们是所谓的主仆关系。在当时的时代、环境背景下,哈桑逆来顺受,面对压迫,也只是像待宰的羊羔一样默默承受,他的悲惨命运是落后、战争造成的,是不幸的,令人悲悯。
故事的最后,主人公阿米尔鼓起勇气,第一次像男子汉般的回到了故乡,在满目苍夷和被塔利班统治的残酷现实中,找到了老朋友,在得知惊人秘密后,他赎罪般的努力,最终令人感动的,正如他父亲所期许地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阿米尔的一生始终会有个追风筝的人在他的心头萦绕,让他缅怀一生。而在《追风筝的人》读者心里也有个风筝,跨越种族、跨越文化,只是单纯人性的感动。
雾都孤儿500字读后感范文
现在的我们生活在密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经想过,在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饥饿、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
也许谁也不会想到,世上还有这么可怜的一个孩子。奥利弗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后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凄惨生活,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待遇,逃到了伦敦,无独有偶,又被小偷所骗,越近了他们事先安排好的陷阱。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的。他为自己的美好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最后,遇上了好心的人,他们帮助他寻找到了幸福的生活。
在别人眼里,奥利费是一个具有悲惨的身世和遭遇的人。他们认为这种无辜的人就应该为别人做事,但就是这种人,他们的心中却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
我们在一片乐地上生活,但有些人却在峭壁上挣扎。命运给予他们的是不公,但他们却用自己努力的汗水和顽强的斗志向命运示威。面对他们的是困苦,寒冷,嘲笑。他们的努力诠释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无论前进的到路有多艰险,成功是永远属于正直和善良的人的!
百年孤独读后感1000字左右
夜阑的寂静,让时间感觉凝固,翻完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最后一章,我如释重负地叹了一口气。心中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像一个孤独的行者历经辛苦,终于走完了那段漫长而又煎熬的旅程,却陡然间迷失了方向,让人感到茫然而陌生,弥漫的孤独感油然而生。
《百年孤独》是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一部作品能。初读《百年孤独》时,只觉得它晦涩婉转、深不可测,读起来不知所云,往往是昏昏欲睡、两眼无神、托梦周公。但是它却有一种魅力,即使晦涩难懂却还是深陷其中,让人读了一遍又一遍,欲罢不能。在读了四五遍之后,感觉脑海灵光一闪,书中呆板的人物突然活现在眼前,那遥远的家乡“马贡多”仿佛浮现在眼前,一个历经百年的家族由刚开始到繁盛时期再到衰落,一切都是那么地生动,让我融入故事的情节之中。
《百年孤独》讲述了一个历经百年孤独的家族最终走向消亡的故事。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每一个人都无法逃脱被孤独所折磨的命运,但集合成就是一部完整的家族与民族的孤独史。
这本书将一个原始的部落,完全暴露在时代进步的潮流里。科技、政治、战争、商业一次又一次地冲击着这个可怜的小镇马贡多。从开始的吉普赛人带来的微不足道的雕虫小技,使他们知道了磁铁、冰块以及外面的世界。随后政治的介入、镇长的出现让这个和平的小镇开始慢慢地质变,紧接着两党派的纷争波及了整个马贡多,到处都是战乱、流血和纷争。而代表着垄断资本主义的香蕉公司也借机趁虚而入,使这个小镇得到了暂时的虚伪的繁华,但又迅速在泡沫经济中衰败。作为马贡多的开创家族布恩迪亚家族,一次一次地遭受着这些外来的冲击,在这些冲击下变得繁盛,最终却走向灭亡。
书中以复杂的人物和离奇的情节鹤立于拉美文学史之林,其中的现实魔幻主义及“将来时的过去式”的描写方法让人耳目一新。曾有人评价《百年孤独》充满了极致的夸张、现实与虚幻结合、超越时空和地域、时间与空间的互换等种种怪异的写作手法,让人无从追寻,更不可预知。许多中国作家深受其影响,例如莫言、阿来、贾平凸等作家的作品中品出马尔克斯的创作手法,他是许多人的文学先父。
马尔克斯采用的环环相套、循环往复的叙事结构来展现了一个家族的历史。其中的情节或时间,特别是人物的名字,七代人几乎名字都是相同的,马尔克斯将他们全部拖入一个循环的时空中,让布恩迪亚家族经历循环的命运,让读者感受布恩迪亚家族的荣辱兴衰。最后故事中借用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的预言“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结束了这个家族的命运。
《百年孤独》是一部繁杂和令人唏嘘的百年家族史,同时也是一部百年变迁的地方兴衰史。马尔克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用小说的主题:“人的孤独、封闭造成的落后和愚昧,最终会使整个民族走向消亡的道路。”以此来希望拉丁美洲整个民族的团结。
读完《百年孤独》后,深刻地体会到了一个民族是不能够停滞不前,愚昧自闭,必须以创新的脚步、善于“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学习能力来顺应时代的潮流,跟上时代的脚步。
阿q正传读后感1000字高中
《阿Q正传》的作者鲁迅,这个名字早已刻骨铭心了。
我很喜欢鲁迅,读他的作品,就像是读社会,读人生,读我们自己的灵魂。他的作品都是文学中经典。
《阿Q正传》的主人公阿Q ,作为一个农民,一个社会最底层的农民,他经历了残忍、坎坷,甚至被一个“吃人”的社会吞灭。阿Q在未庄仅充当一个打打流浪汉,做做零工的角色,他是一个弱小者,孤孤单单的生活着,没有一个朋友,也没有任何亲人,没有人来帮助他,也没有一个人将心比心的替他着想。人家只是在需要他的时候用他,不需要了就一脚踢开。别人高兴时就拿他搞搞恶作剧,不高兴的时候就对他凌辱、暴打。但他总能乐观地去面对一切,不停地为别人的残忍找理由,使自己不堕落。他不明白世界上还有兄弟朋友的情谊这东西,只知道天地间有一种赵太爷之流的上人,最强者,有像小尼姑这样最弱者。他理所当然的受强者这支配,但也给弱者一点苦头吃吃,因为未庄向来就是这样。其实,未庄的人拥有一双双无聊的眼睛的背后,是一颗颗僵死的心,是令人窒息的恐怖。在这恐怖背后,是一具具麻木的灵魂,把这奋发向上的社会装饰成黑洞洞的地狱。
阿Q是一个知识分子,他身上装满了未庄的文化,但他却做了赵太爷的牺牲品。在那个时代,只有像赵太爷这样的上层社会的强者才能呼吸。阿Q在未庄几乎没有了尊严,有几次根本就呆不下去了,没钱的窘迫使他更加的麻木,面对求生的欲望,他离开未庄,做上了小偷。即使是同行也看他不起。后来,引来了革命的消息,他参加了革命,要过好日子,要让虐待他的人一个个倒下。但是,最终他还是没有成功,而被推上了断头台。因为这个社会,不允许他爬起,他没有任何说话的权利。
鲁迅把当时社会的残忍展现的淋漓尽致,让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当时社会的可怕。其实,鲁迅活的很沉重,很痛苦,因为他太了解这个世界了,他的痛苦来源于生活。鲁迅,在那样的社会,他不是建设者,而是毁灭者。只有毁灭,才能看到真相,没有毁灭,我们永远不会安逸,只会麻木不仁。而《阿Q正传》这篇文章,正是毁灭了阿Q,也可以说,一个阿Q倒下了,我们看到了真相。
如今的社会,早已脱离了当时的阴气,变得活力四射,每个人都在积极向上,都有了自己的地位,有了自己的人格和尊严。所以,只要我们勇于创新,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我们一定不会成为阿Q, 阿Q也不会白白地倒下,我们要做社会的主人,踏平‘吃人’的社会。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900字左右
今年寒假,我读了《海底两万里》一书,他教会了我很多,使我知道了著名的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和海底的美丽景色。
《海底两万里》是“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的一本着作。书中故事离奇曲折,惊险万分。海底森林,珊瑚王国,去南极点,杀章鱼群……
这本着作叙述了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在海底旅游的故事。故事发生在一八六六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公认为是独角鲸的大怪物,阿龙纳克斯教授被邀请去参加追捕,在途中不慎落水,恰好落到独角鲸的脊背上,其实这并非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结构精密的潜水艇,是尼摩船长在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布于世。
当我看到船员们处在危险中的时候,阿龙纳克斯船长说:“我是船长,我有责任保护你们”,当时,船长的话深深地打动了我,这种舍己为人的崇高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我不由得想起妈妈来,是啊,天下的母亲也是一样的,他们为了自己的孩子,是会奉献出一切的,哪怕是在最危险的时候,她们想的都是要保护好自己的孩子,这就是天下间最可贵的——母爱。
书中都包容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质学。阿尤纳斯在航行中流露出他对尼摩船长才华与学识的钦佩。但在精美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利用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行为。
书中刻画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阿龙纳斯,是一个对知识勇于探索,永不满足的人,宁愿把安全抛掷脑后,勇于到海底观察并作笔记;康纳尔,一位对主人忠实的小伙子,对动物分类了若指掌;尼德兰,一位既暴躁又勇敢的人,他曾救过尼摩船长的命;尼摩船长,是一位带有神秘色彩的人物,拥有无比的智慧,又具有极高的探索精神!
《海底两万里》给了我极大的震撼,它带着我进行了一次海底旅游,遇到了一些惊险万分的奇事,和一些奇怪的鱼儿,更有一些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值得去读。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500字初中
读一本好书,就像一位老师,把你带入浩瀚的天地;读一本好书,就像一双眼睛,带你浏览广阔的世界。我十分喜爱读书,其中很欣赏的就有这部《麦田里的守望者》。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霍尔顿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无心读书,只能被开除,又想离家出走,远离尘嚣,过田园般的纯朴生活,可是在当时的环境下,他的理想一一破灭,后来在他天真可爱的妹妹的话中,他最后还找到了自己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起初,我在读的时候对它的印象并不深,直到后来我了解到了50年代美国情况后再读这本书时感觉就不一样了,这也让我知道了越读越懂的道理。我喜爱这本书不仅在于它生动的情节与细致的描写,更在于它所包括的丰富内涵。就比如说乘火车这一章中,我见到的人和事就告诉了我们,母爱是一种本能,那应该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真情流露,是全然的、不求回报的付出、陪伴与支持。以及兄妹情中,我为妹妹买唱片中的一处,可以深刻感触到这样一点是:那些为我们默默付出与支持的人,时刻温暖着我们的心,使我们走得更远更精彩。
而这本小说却正是剖析了从主人公的憎恶虚伪到最终屈从社会现实的心路历程。虽然霍尔顿的结局并不佳,可是他有理想,只是无法实现。而有些人呢?只是碌碌无为,漫无目的生活,这样的人生有意义吗?
理想是一盏明灯,每个人都应该拥有自己的理想,生活和学习才会有动力,让我们大家都来做一个真正有理想有目标的人吧!
谁动了我的奶酪读后感1000字左右
近来我在阅读美国著名作家斯宾塞.约翰逊写的《谁动了我的奶酪》一书,真是受益匪浅!读完之后心中的迷茫逐渐散去,的确,世界无时无刻不在变化,我们看到的太阳,早已不是昨天的太阳。但时间一直都在流转,岁月匆匆远行,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勇敢的面对变化,并随着变化而变化。适应才是最重要的。
《谁动了我的奶酪》讲的是两个小矮人和两只小老鼠的故事。文章主要围绕“奶酪”的获得、拥有、失去,不同的人产生的不同心态,由此产生迥不同的行动策略。是像嗅嗅和匆匆,迅速开始行动?还是像哼哼那样害怕变化,否认和拒绝变化?还是像唧唧那样看到变化会使事情变得更好,并能够及时地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其实,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生活和学习中有太多的变化,变化无时无处不在发生,无论我们是否害怕变革的到来。如果我们能够尽快调整自己适应变化,我们完全可以做得更好。当我们面对变化时,我们会害怕,会感到无所适从,这很正常。只要我们能够认真科学的对待畏惧,它甚至可以帮助我们避开真正的危险。我们无须拒绝变化,我们完全可以改变对变化的态度,在变化中享受变化,拥抱变化,迎接变化。
从另一方面来说,“奶酪”是一种通过艰辛努力而获得的优越状态。“奶酪”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拥有的核心能力。我们该如何把握和拥有呢? 换位思考,我们对于常常向往着孟郊的“春风得意马蹄急,一日看尽长安花” 的轻狂和喜悦,却难以体会“小楼昨夜又东风”的李煜伤感情怀。作为这种对比,我们就需要把握今天,把握机会,学会细心保护和精心呵护,不要等手中的“奶酪”变酸、变坏,在无可奈何之中又惊羡别人的拥有。
变化是永恒的。尽管还有如同嗅嗅一般因害怕变化而否认变化,怨天尤人的人在,但如唧唧一样及时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的人是越来越多了,这是时代和社会的发展所致。原有的“奶酪”总有一天会消耗,我们该如何面对?卡奈基在“人性的弱点”中说,不要为打碎的玻璃杯而伤心,我们也不要为记忆中的“奶酪”而向往,那只会是“白头宫女话玄宗” 的无奈和一厢情愿的神往。我们需要的是发现适合自己的道路,摆脱安逸,超越恐惧,恃机而动,寻找新的“奶酪”。生活并不会遵从某个人的愿望,改变随时会降临,但积极地面对改变却会让你发现更好的奶酪,不管我们是否意识到,新的“奶酪”总是存在于某个地方。
我们大学生更要学会去应对变化。从学校出去到社会,这是一个巨大的转折点。当学校的读书氛围不再,纯真友谊不再,安逸生活不再,取而代之的是那商味浓重的生活,勾心斗角的生活,繁忙谋生的生活,你是否能适应?适者生存!所以,请学会应对变化。你不可能阻止这些变化,但请记住,你有能力去适应,你,也必须去适应!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1000字左右范文
这本书看完好几天了,那感觉就像是有一团说不清是什么的东西一直堵在心里,很想找人和自己探讨,很想让它澄清。书里面的经典情节很多很多,那里面展示的很多,我不能一一的重复,就这样借着几个点,简单的说几句好了,
让我印象深刻的场景是作者笔下的当时的那些建筑,那些奢华的象征权力的教堂,人们还不知道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以及为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做什么事情,一切都假借神圣的宗教,一切都假借神圣的教堂来展现,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也就是个人的才华,或者展示自己的能力,我想那时的人们,把人性深深地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的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从那许多的错综复杂的毫无章法的建筑群,我们不难看出,当时人们的内心是怎样的压抑,怎样狂躁,那些像雨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出来的教堂的尖顶,正是人们扭曲的灵魂在对着苍天做这无声的哀号!
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心灵深刻的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空的阴云,那阴云是邪恶的,你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的报复。可是你不能,因为如果你想刺痛那些邪恶,你就先要将代表着真善美的上帝打倒在地,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还有比人丧失本性更悲哀的么!
印象深刻的是这样的几个人物,代表美丽善良的姑娘——爱斯梅拉达。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貌,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那个落魄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齐莫多,送上的水和怜悯,对待爱情的牺牲,等,我们看到她是美丽的,她的身上心灵上没有污垢,她是没有被污染的。可是,这样的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是怎么样的对待呢?流浪,在最肮脏的环境里面生活,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被玩弄,被抛弃,被诬陷,被威胁,最后,作了彻底的牺牲。
书中描写了一个那样的社会,和在那个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物的状态,麻木的如那个弗比斯,最底层的如老鼠洞里的那几个隐修女,疯狂的副主教,还有尽全力反抗的最丑陋的卡齐莫多,副主教和卡齐莫多形成了人性上的鲜明对比,同样爱上了美丽的姑娘,同样的遭到了拒绝,他们的爱都是那么的热烈,那么的诚挚,可是,一个是占有,一个是奉献,已占有为目的的,当目的无法达到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毁灭,毁灭别人;以奉献为目的的,当无法奉献的时候,想到的也是毁灭,毁灭自己。
我想这也就是世界名著的真正魅力所在,他让人看到的不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他深刻的揭示了人类内心深处的一些活动,无论放在什么时候,什么社会,人的共性是始终存在的,对美好的向往,对美好的追求,对美好的赞美,人是一个天使和魔鬼的综合体,人和人的经历没有相同的,也就是说,社会本身就不可能让所有人享受到同等的待遇,这种不一样的待遇,让多少人的内心失去了平衡,失去了对美好的追求阿!林林总总的肮脏的巧取豪夺,充斥着我们的眼睛,振荡着我们心灵,我们该怎么办?
我想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答案。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600字左右
《基督山伯爵》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小说,故事讲述19世纪法国皇帝拿破仑“百日王朝”时期,法老号大副爱德蒙·唐泰斯受船长委托,为拿破仑党人送了一封信,遭到两个卑鄙小人和法官的陷害,被打入黑牢。期间狱友法利亚神甫向他传授各种知识,并在临终前把埋于基督山岛上的一批宝藏的秘密告诉了他。被陷害入狱十四年后,唐泰斯越狱后找到了宝藏,成为巨富,从此化名基督山伯爵(水手辛巴德、布索尼神父、威尔莫勋爵),经过精心策划,报答了恩人,惩罚了仇人。
在小说中,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几近完美。在与仇人面对面复仇时,他没有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他的良知从未泯灭,他的人格亦未扭曲,他始终保留高贵善良的心。当他帮助莫雷尔一家摆脱困境的时候,当他从一个该诅咒的家族中救出他的一个女儿的时候,当他答应梅尔塞苔丝不杀仇人之子的时候,这个高贵的心灵映出了金子般的光辉。基督山性格里贯穿始终的节制,即面对财富、美色、仇恨的不贪婪,亦让我印象深刻。在达成一生最大的心愿后,他悄然地放弃了原有的财富,只身远走他乡。
觉得这个人物在小说中几乎完成了从人到神的蜕变过程。因为掌握巨大财富的支配权,基督山伯爵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似乎整个社会都在围着他转。这固然有它揭示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社会现象的积极意义的一面,但从文学创作角度出发,塑造这样一个完美的“超人”,不能不说是作品的一个败笔所在。
翻看全书,不能不佩服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和布局谋篇的编故事才能。在这部将近一百多万字的小说里,既有节奏紧张、大起大落的高潮,也有节奏相对舒缓、充满浪漫传奇色彩的小故事。大仲马在小说中还不时穿插一些典故传说、奇闻轶事、异域风情和大海、岛屿的景色描写。所有这些,也许就构成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所说的“大仲马情趣”吧!如果单纯以故事情节论,我以为《基督山伯爵》确实是难得一觅的好书,并且让人大开眼界、回味无穷。
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左右
假期看了由查尔斯原创,理查德改写的《雾都孤儿》。感觉受益匪浅,同时也感受到了西方的一些文化气息。在这里,我将自己的体会与大家分享一下。
《雾都孤儿》这部书大致分为14个部分,它向我们描述了奥利弗坎坷的人生。从小,奥利夫就受到命运的摧残。刚出生便与自己的生母阴阳相隔,而众人又不知道奥利夫的父亲是谁。幸好有一家专门收养孤儿的机构将奥利弗收养,但这并不意味着奥利弗就会生活得很幸福。相反,奥利弗所在的这家济贫院也是一个靠出卖孤儿劳动力来牟取暴利的机构。由于孩子们都还太小,因此没有人会对他们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进行反抗。终于有一天,奥利弗长到9岁了。他开始意识到自己每天都受到那些济贫院管事们的压榨,虽然只是在潜意识中,但是他有一天却在吃过正常饭之后向打饭者又要一碗粥。虽说这个要求并不过分,而且孩子们正在长身体,多吃一些也符合生理上的需要。但是执事们却被奥利弗的这一行为吓坏了。他们意识到这是孩子们反抗的开始,他们要将这些萌芽遏制住。为此,他们要将奥利弗驱逐出济贫院,条件是谁将奥利弗带走,谁就会得到奖赏。
从此,奥利弗的生命开始了第一次的转折。棺材铺的老板班布尔先生将奥利弗领回去做童工。老板对奥利弗很好,因为奥利弗很聪明,可以说是一点就通,为此老板更加器重他。有什么活都带着奥利弗一同前往,这引起了老板身边人的记恨,原本已过上暂时安逸生活的奥利弗又受到老板娘以及两个雇佣工人的压迫。可以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奥利弗再一次反抗起来,与老板娘等三人进行了“殊死搏斗”。终于,奥利弗逃脱了饱受压迫的乡村。转而开启了他的第二个人生转折点,他的“梦中天堂”——伦敦。
伦敦是一个令人神往的大都市,多少人梦寐以求来到伦敦大展宏图。奥利弗却误打误撞的来到了这个人间天堂,在这里他遇到了他的恩人,拯救了他的生命。起先,奥利弗遇到了比他大几岁的神偷,神偷见他孤苦伶仃便将他领到了老偷费金那里。费金是一个神秘的人物,他见到奥利弗,仿佛认识他似的给奥利弗好吃好喝,还对奥利弗很好。但随着故事的一步步发展,我们看到费金要求奥利弗与其他两个孩子一起去偷他人的贵重物品时,奥利弗却怀着一颗善良的心,不忍下手。最后误打误撞的与被偷者布朗洛先生待在了一起。布朗洛先生发现奥利弗与他认识的一位女士长得十分相像,但却随即打消了奥利弗可能是那位女士孩子的念头,因为奥利夫的身份地位与那位女士极不相符。所以在神偷们将奥利弗带回费金住处后,布朗洛先生并没有追查奥利夫的下落。但是,奥利弗却被其他人深记在了心里。正在奥利弗受到坏人们的追杀与迫害之时,梅丽太太等人及时赶到将奥利弗“解救”出来。
最后真相终于大白,原来奥利弗在事实上属于一个私生子。他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因为想独得父亲遗留下来的财产而雇人杀害奥利夫。但是他万万想不到他父亲的朋友布朗洛先生早就发现了他的阴谋而使他没有得逞。故事以大团圆的方式收场。虐待奥利弗的班布尔夫妇失去了,进了济贫院得到应有的惩罚。费金的盗窃团伙也各自逃到海外隐姓埋名。布朗洛先生收养了他好朋友的儿子——奥利弗。最后,奥利弗与布朗洛先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伊索寓言读后感300字范文精选
读了《伊索寓言》首先应当先知道它的价值,它与我国古代的寓言有所不同,《伊索寓言》在艺术上广泛运用了拟人的手法,让人格化了的动物充当寓言的主人公,利用它们的特点突出主题。
而在《狼与狗》中,狼却表达了对自由的向往,是下层社会人们的思想意识的体现。
大多数寓言是直接叙述故事,最后用故事中某个角色的话点明主题。但也有些寓言,如《狼和小羊》基本上是在对话中展开的,通过对话提示主题,在另一些寓言中,如《衔肉的狗》故事,没有出场人物的对话或语言,完全是白描式的直接陈述,让动物用自己可笑的行为表达一种观点:不要贪得无厌!
在思想上,《伊索寓言》也有很大的地位,其中的寓言寓意深刻,经常被人们引用。《伊索寓言》问世后,引起了巨大的反响,被翻译成多国文字,介绍到不同的国家。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从思想上说,伊索寓言的故事中,也有些内容不是很恰当的,这主要是由于时代的限制和国度的不同。这些故事所包含的道理,在当时伊索他们看来十分正确,但在现代看来,却并不如此。当然,从整体上看,伊索寓言仍是当之无愧的古希腊寓言中的精品,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左右
与《简爱》一样,《雾都孤儿》中的孤儿院也是那么的黑暗和凄惨。简一直倔强地与不公抗争,而奥列弗只是说出了所有孤儿的心声:再添一碗!就被无情地赶出了孤儿院。
其实,从孤儿院中离开,奥列弗并没有太多的感觉,离开了那个阴冷潮湿的地方有什么不好呢?可是命运,在棺材铺中展开的学徒命运,亦是天不佑善人。同样是被天主赐予人间的少年,有的是前途无量,而有的却要在生与死之间挣扎。棺材铺老板的儿子是如此的不成材,却可以享受衣食无忧的生活,而奥列弗只能默默地忍受着永无止境的饥饿、侮辱甚至殴打与辱骂。
终于有一天,奥列弗熬不住了,他进行了对命运的抗争,当然这也需要他用性命来一搏——他逃出了棺材铺。像寓言里的丑小鸭一样漫无目的地,孤独地在马路上走着。他害怕被抓,害怕回到过去的痛苦的日子里。可是现实是,他依然饥饿着、寒冷着。可想而知,在这样一个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若是哪一个好心人能够稍微伸出援手。若是我,我愿一生感激。奥列弗就遇到了一个“好心人”!带他到温暖的火炉旁,给他吃美味的火腿,给他睡温暖的床,奥列弗好久都没有那么美美地睡一觉了。一连几天,“好心人”都把奥列弗好吃好喝地待着,还让年龄相仿的少年们给他表演好玩的“魔术”。奥列弗很开心。这么“苦尽甘来”的生活,若是我,那真是要甜到心里,掉进蜜罐里了。若是我,即使后来成了小偷,我也要继续抓住这难得的有吃有喝的生活。
而是事实上,奥列弗就不!他没有成为“好心人”所期望的人,他违背了“好心人”的命令,他的善良,使他不愿伤害收留了自己的另一位真正的好心人。这位真正的好心人对他没有索取,只有给予,让他知道,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别有所图的帮助,不是每个人都是利欲熏心的窃贼!真正的好心人用自己的行动感染了奥列弗,使他最终没有成为以德报怨、忘恩负义的败类。奥列弗依然是善良的、正直的,这是他的本性,也必将跟随他的一生。
上帝用他精巧的手腕创造出了一出跌宕起伏的人间悲喜剧,“好心人”自己钻进了绞套,被正义就地正法,而真正的好心人被正实是奥列弗的外公,这种戏剧性的结局成了整部书的亮点。让读者在此经受着道德的与亲情的双重洗礼,并在书中祖孙团聚的那一刻留下了挂着眼泪的笑脸。
我含着眼泪写着感想,庆幸奥列弗没有成为猥琐的小偷,事实上我一直为他捏着一把汗,我担心奥列弗会在一念之间做出错误的决定,成为一个与道德相悖的人。这实在是因为,许多人,包括我自己,真不敢确定,若同样处在那个环境下,会做出怎样的决定。而此时,我这一个揪着的心舒展了开来。正义与善良,是书里书外所有人的共同愿望。
百年孤独的读后感800字高中
就在最近,我读完了马尔克斯写的《百年孤独》。最开始,我选择这本书时其实是受到了一些早期其他歌曲中出现百年孤独的字眼,所以我才去书店买了回来看。
在我刚开始读《百年孤独》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觉得太深奥了,有很多地方都读不懂,而且很多事情很荒谬。这本书中的人名反复出现,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这是只有在电视剧中才会发生的。从生活实际出发,这些事情根本不可能会有。但是这些竟都写在了这本书中,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成立了一百多年的世家中,男士,叫来叫去就是叫阿卡迪奥或叫做奥雷良诺,一点新意都没有。
且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这些都太奇怪了,甚至使人感到有些害怕。虽然凭借我的阅读水平还不能很好地向大家详细解释什么,但我相信我只要我再细读几遍一定能够读出一些更深的东西,只是我现在实在是没有这个能力。
人物给我印象较深的是霍·布恩蒂亚第二和奥雷良诺第二这对孪生兄弟。首先,他们叫的不一样,不像别的那么复杂,记都记死了。然后就是他们继承了父辈的名字却表现出了完全相反的性格。霍·布恩蒂亚第二像奥雷良诺上校那样深沉而奥雷良诺第二则像霍·布恩蒂亚那样不羁——以至于乌苏娜常常怀疑他们是否是在幼年时交换了名字。这样的怀疑并不离谱,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名字不一定要和性格一样嘛。这是一个深深的讽刺。然而最后两兄弟死去时又搞错了墓穴仿佛这样才是正确的归属,一切是命中注定的。
虽然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着波折,但这个家族仍然一代一代地承传着,并且一直传承了下去。只是最后,当家族中的男子死去时,让这个百年世家终于陷入了衰败。不过好在的是,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开窍了,因为他最终发现这一切的一切都只不过是这的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这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
即便合上手中的书,那些情节还会在我的脑海中一幕幕地涌现出来。这本书实在让我受益匪浅,难以忘怀。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读后感800字精选
这个暑假里,我又读了一遍美国女作家海伦·凯勒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因为它使我百读不厌,里面记述了她一生中的精彩故事。
海伦·凯勒在很小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这使她又聋又盲。但在她家庭教师安妮·沙利文的帮助下,她学会了读书和写字,而且凭着超强的毅力,学会了英、法、拉丁、希腊五国语言。完成了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学院的全部课程,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获得文学学士学位的聋盲人。她获得了哈佛大学的荣誉学位,成为历史上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女性。海伦·凯勒一共写了十四部书,美国把她列为美国十大英雄偶像之一。
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感到一股前所未有的心灵震撼。连健康的正常人都很难做到的事,而又聋又盲的海伦·凯勒却做到了,她创造了奇迹。啊!这是怎么样的一种坚韧不拔的意志力啊!她的那种顽强不屈的精神力量令我敬佩。
有一次我和妈妈在看一个电视节目,里面我看见一位没有双手的大哥哥,他在用脚趾头弹钢琴。这何尝不是用坚强的意志力来做到的呢!我还看见一位像天使般的大姐姐唱了一曲非常好听的歌,她自我介绍的时候我才知道她居然八岁就得了可怕的癌症但她顽强地与病魔抗争了十八年,终于战胜了病魔,还当上了一名护士,来帮助更多得癌症的病人。在她的脸上,我看到了坚强的笑容。他们也像海伦·凯勒一样用顽强的生命力创造了奇迹。
可是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些人,拥有健康的身体,却因为生活中的一点小挫折,就自暴自弃。就像去年有位同学,因为考试的成绩不理想,就跳楼自杀了。这是多么可惜的呀!不知道珍惜自己的生命,这是多么可悲啊!
海伦·凯勒让我明白了我拥有健康的身体是多么的幸运啊!我们要珍惜宝贵的生命,珍爱这个美丽的世界,不管碰到什么困难,都应该坚强地去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