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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生读后感的范文大全赏析(20篇)

所属分类:读后感大全 发布时间:2025-05-03 08:08:45

红楼梦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范文

“开篇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这一句话点明了《红楼梦》在中国古典文学界的地位,在《红楼梦》中,最牵动人心的莫过于宝黛钗三人的爱情纠葛。

在这段感情中,大家可能会觉得最受伤的是林黛玉,明明她和黛玉是郎有情妾有意,凤姐也希望她和宝玉成亲。而她却在宝玉成亲之日含泪而终。实在可怜。对于林黛玉的死,我是惋惜的。但是,我是作者的话,我也会让林黛玉这样死去。为什么?

第一,大家都知道,贾宝玉的前身是赤霞宫神瑛侍者,林黛玉是绛珠仙草。前世,神瑛侍者用水救活了绛珠仙草,绛珠仙草就像来世用眼泪来报答这个神瑛侍者。所以在《红楼梦》中林黛玉是多愁善感的,动不动就落泪,这一切是有原因的。等林黛玉的恩报完了,她该流的泪流干,她自然要回归天界,没有再留在人间的道理。

第二、在宝玉成亲之日,还有一个人也死了,那就是贾府的靠山——贾妃贾元春,她的死无疑是为后文贾府抄家做铺垫,想想,那时若是贾府抄家了,林黛玉一个弱女子又会是怎样的结局?探春远嫁,迎春嫁给了孙绍祖后被虐而死,惜春做了尼姑,整个贾府就黛玉一个姑娘了,我想那时,黛玉的结局也不会比现在好太多。趁着现在贾府还没有倒台,死了还有人,有钱给她料理后世,这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说完了黛玉的结局,我们再说说谁支持宝黛姻缘。第一个便是贾母了,从“一对小冤家”,“两个玉儿”可以看出,贾母是支持“草木前盟”的。而且,贾母并不喜欢薛宝钗,贾母喜欢机灵的活泼的,像凤姐,黛玉,宝玉。而薛宝钗的性子恰恰相反。其次,贾母也批评过薛宝钗。在刘姥姥进大观园,贾母一行人去薛宝钗房中游览时,贾母的话中表达了一个意思:一个年轻姑娘的屋子,如此素净,让我们这些老婆子无地自容。但她并没有明确的表达出来,而是把事情推到了王熙凤头上来,说她照顾不周。但后来因为王夫人,薛姨妈的干涉,和林黛玉身体的原因,此事就此作罢。

第二个便是王熙凤了,其实,王熙凤支持“木石前盟”跟贾母有些关系。那就是她要讨好贾母,贾母对林黛玉那么的宠爱王熙凤不会看不出,所以也跟着贾母,支持“木石前盟”。但我觉得更大的是因为利益,王熙凤手里紧攥着管家权,利用这管家权,王熙凤明里暗里敛了多少财恐怕只有她自己知道。但倘若薛宝钗成了二少奶奶,加上王夫人的支持薛宝钗,这管家权归谁可说不准,薛宝钗那么精明能干,身体有那么好。可若是林黛玉成了二少奶奶,这管家权王熙凤便可以攥紧。林黛玉不会管家,且林黛玉体弱多病,也无法管家。这自然而然的由王熙凤继续管家。但无论是因为什么,但可以确定的是,王熙凤也不喜欢薛宝钗。纵观全书,王熙凤很少和薛宝钗有过交集,也不曾开过薛宝钗的玩笑,她们之间始终有隔阂。王熙凤也评价薛宝钗说:“不关己事不张嘴,一问摇头三不知。”反观她和林黛玉,关系就亲密很多,不然她也不会说:“既喝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做媳妇。”这话明摆着是支持宝黛婚姻,就连兴儿也说:“将来准是林姑娘定了的。”

但影响宝黛姻缘最重要的一点是——贾元春!贾元春是贾府的靠山,又是宫里的贵妃,说的话自然有分量。她在端午节礼物上就有玄机——薛宝钗和贾宝玉的礼物是一模一样的,这不明摆着是赐婚薛宝钗和贾宝玉吗?有人说,是元春不喜欢林黛玉,喜欢薛宝钗。实则不然,在元妃省亲的时候,大家作诗的时候说了:“终是薛林两位妹妹与众不同!”再就是元春赏赐龄官,这表面上是赏赐龄官,实则是暗赏林黛玉。史湘云也说了,龄官也说了,龄官像林黛玉。再看元春送薛宝钗和贾宝玉的礼物:宫扇两柄,红麝香串两串,凤尾罗二端,芙蓉簟一领。咱们重点看凤尾罗和芙蓉簟。“凤”,大家想想林黛玉住的地方的匾额是什么?有凤来仪啊!而“芙蓉”又不得不说另一个人——晴雯。晴雯死的时候,丫鬟们哄贾宝玉说晴雯去做了芙蓉花神,贾宝玉又写了《芙蓉女儿诔》,但大家都知道“晴为黛影”。这一切都暗示了,原本贾元春赏赐,黛玉和宝玉的是一样的。那么只有一种可能,王夫人调换了礼物。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古代封建制度严酷,不可能出现调换赏赐的现象。但话又说回来,即使王夫人调换了礼物也不会怎么样,即使被人发现了调换赏赐,贾元春是她的女儿肯定会帮着母亲说话,这件事也会不了了之。原著中说过,让贾宝玉去谢恩,在谢恩的同时,贾宝玉肯定会和元春说起赏赐事件。元春自己也是个苦命人,年纪轻轻就入了宫,她的爱情是悲哀的,是没有选择的。而贾宝玉是有选择的,他的心上人就是林黛玉,元春不会看着自己的弟弟娶他不爱的人。所以赐婚之事再无后文。贾母在清虚观打醮时,也用“宝玉年纪小”而搪塞了张道士的话。

不管怎么样,黛玉于宝玉的爱情以失败告终,但我相信,这也是她最好的归宿。爱情是美好的,幻想也是美好的,但现实是残忍的。但在我相信,终有一世,他们会终成眷属。

红楼梦读后感1000字大学生

如果五千年的文化成就是各有千秋的伟业,则《红楼梦》必是不赞一词,千秋万代的惊世巨著。

如果色彩斑斓的文化阵地是一代伟人梦想的天堂,则《红楼梦》必是其中最耀眼的一方。

如果历史遗留的文化巨著是大海里的浪涛,一浪高过一浪,则《红楼梦》必是浪涛的波峰,屹立在珠穆朗玛的顶峰,独现其风采,俯视其万物。

《红楼梦》的横空出世,使千篇巨著都甘拜下风,俯首称臣。

走进《红楼梦》,顷刻间大观园的大门为我们打开,使我们认识了温顺世故的袭人,出世孤高的妙玉,怯懦的迎春,忍气吞声的尤二姐,敢于反抗的尤三姐和晴雯,以及泼辣能干的探春。

红楼一梦,写尽了大观园的来历和曾经繁盛的景象,也写尽了大观园里豆蔻年华的热烈,但在那个年代,“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观念造成了大观园里的重重悲剧:跳井而死的金钏,孤守青灯泥佛的惜春,含冤而死的可卿,青春守寡的李纨,被折磨至死的迎春,还有远嫁的探春……在封建社会的残害下,那一个个灵动鲜活的生命,那纯洁如雪善良的心灵,那如天使般的笑脸,无不让人为之叹息。

而晴雯却是这重重悲剧的典型代表,她性格倔强,敢怒敢言,敢爱敢恨,她不卑躬屈膝,也绝不向封建势力低头。她说:“难道谁比谁高些……即使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气。”她谁都不愿奉承,也不想奉承,宁愿得罪别人,也不受窝囊气,可见她是多么的狂傲。

抄检大观园时,在气势汹汹的势力面前,众人无不战战兢兢,俯首帖耳。唯晴雯不然,她“挽着头发,闯了进来,豁锒一声,将箱子打开,手提箱底,往地下一倒,箱里之物都被倒了出来。”这正显示了她对权势的蔑视,但也预示着她悲惨的结局。

然而红楼梦的主旋律在于宝黛之间的爱情故事。在大家的心目中,宝玉的形象简直坏透了,他被家长们看成是“不肖的孽障”、“混世魔王”。唯有和他从小一起长大,从不向他讲那些“混账话”的。在贾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霜刁剑严相逼”下生活的林黛玉,是她,也只有她,才是的知己。社会相逼,使他们产生了爱的火花,而他们的爱情却是不被支持的,他们爱的越深,当时的社会也就会对他们伤害的越大,他们俩的弱小力量加之黛玉有病在身,怎能和社会力量相较量的。最终,他们的爱情被当时封建社会酿成悲剧,黛玉离开了大家。

读完了《红楼梦》,仿佛走进了这座深宅大院,使我们把一切美景尽收眼底,开阔了眼界。我不得不拍手惊呼:“此书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

精选谁动了我的奶酪读后感500字大学生

这本书闲来无事时,随手拿来一本《谁动了我的奶酪》来看。当我读完这本书时,觉得自己好像也置身于这个迷宫里一样,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故事中有四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和两个小矮人。讲叙了他们在一个迷宫里寻找奶酪站,当他们寻找到了第一个奶酪C站后,小矮人就在这里坐享其成,再也不愿意去寻找新的奶酪站,而小老鼠们却一天天在观察奶酪站变化,直到有一天,奶酪C站已经没有奶酪了,两只小老鼠便又去寻找新的奶酪站,最终找到了另一个更大的奶酪N站,而小矮人却始终不肯接受所发生的变化,后来小矮人唧唧在经过不断的思想斗争之后终开走出了奶酪C站,开始寻找新的奶酪站,并最终来到了奶酪N站,哼哼却不听劝告,不肯接受现实,而不愿意离开C站。

读完了这本书,书中所描绘的四个活灵活现的角色时常在我的脑海里浮现。嗅嗅和匆匆能够及早地嗅出变化的气息,并迅速开始行动;哼哼则是因为害怕变化而否认和拒绝变化;而唧唧则是看到变化会使事情变得更好时,能够及时地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它让我记住了一句话:做好迅速变化的准备,不断地去享受变化。这样你会不断进取,从而迈向成功!如果你只是一味地去依赖你原先的“奶酪”,不去寻找新的“奶酪”,那你终究会一无所有,因为有一天“奶酪”是会被你享受完的,到那时,你就会产生疑惑:“奶酪”为何会消失了呢?谁动了我的“奶酪”?

生活的大海并不总是风平浪静的,此起彼伏的波浪会一层一层地不断地向你涌来。倘若只是因为寻得一块小小的“奶酪”就自鸣得意,认为可以享受一辈子,而不向新的目标前进,那么你就会有葬身大海的危险,因为他们总是会悄悄地夺走你的“奶酪”,而你也必须做好“奶酪”被夺走的准备。不要当“奶酪”没有时,还不知所措,只是呆在原先的地方,期待新的“奶酪”从天而降,这只是无意义的举动。只有越早放弃旧的“奶酪”,勇敢地闯入生活的迷宫中,尝试冒险,享受寻找新“奶酪”的过程,这样你才会越早享用到新的“奶酪”。世间的一切都处在变化之中。静止是相对的,变化才是永恒的。即使是至亲好友,总有一天也会分手;无论太阳多么明媚,总有日落西山的时候;雪无千日在,花无百日红,这些都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变化总是在发生。而我们应该做到的是:感知变化,预见变化,追踪变化,适应变化,做好迅速变化的准备,并不断地享受变化。

我认为自己就特别像哼哼那样否认和拒绝变化,永远都在原地踏步,这样是很难改变现状的。此时此刻的我更要经常闻一闻自己的“奶酪”,看它何时变质。因为我已经长大了,不可以像从前那样把自己困在旧“奶酪站”中,我必须踏出这个圈,去饱览群书,“山穷水尽”与“柳暗花明”仅仅是一步之遥。

生活在不断地寻觅中开始,却始终没有结局。也许最终我们要得到的已不是那份“奶酪”,而是寻求的快乐,在寻求中体现生命的价值。;让我们记住奶酪墙上的那句话吧:变化总是在发生,尽快适应变化吧。

最新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大学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

它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

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罗斯小姐;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虐待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这个世界永远鄙弃“恶”,“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善,只是在往后的人生中被周遭环境所潜移默化了。那么,只要我们坚守“善”,无论多么苦,要相信,善的归宿始终是善,而恶呢?

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

朋友,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善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善的归宿!

史记读后感1000字大学生

作为炎黄子孙的我们是荣幸的,这是一个有着优秀传统的神秘国度,这是一个物华天宝的泱泱大国,这是一个人杰地灵的文明古国。先贤给我们留下了浩如烟海的古文典籍,作为后世子孙的我们在茫茫书海中寻觅古贤人的踪迹,感慨曾经的惊心动魄,思量曾经的纷纷扰扰,而作为华夏儿女的我在品读<史记>之后,也真切地感受到3500多年历史中充塞的豪迈、悲壮与辛酸。不过在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同时更体会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我敬孔子,畏霸王,颂毛遂,服姜尚,笑幽王,憎纣王,悲韩信,怜李广。读书,读史,读人,亦是解读一种精神,苏武牧羊的爱国与执着,张骞出使的坚毅与无畏,陈胜举兵的大义与凛厉。品味全书,我心中只有一个人可谓为英雄---项羽。是的,就是那个四面楚歌,垓下自刎的落魄之人。鲁迅先生曾写道: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敢单身鏖战的武人。但我想项羽是个例外,遭汉军重围,一人杀敌数百,死战到底。乌江亭长敬他为豪杰请他渡江再待卷土重来。然燕鹊安知鸿鹄之志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大丈夫岂能苟且偷生!于是,他便成就了一代霸王的悲情,遗恨千古。然而,刘邦违背鸿沟和约终究成为其一生难以拭去的污点,他终究是个不顾手足之情的刽子手。于他,项羽不过就是冗长而虚渺的过渡之梦。梦醒之时,天下尽在咫尺。于我,他终只是个鸟尽弓藏、为权势而活的枭雄。成王败寇,战争俨然成为解救之法,英雄与枭雄无数次站在风口浪尖上角逐,其中一人的失败便意味着另一个人的成功。然而英雄无所谓清贫抑或富贵,不为名利所趋,所欲追寻的不过正义二字,为的只是黎民百姓与江山社稷安危。姬昌父子起兵反商,为的是因炮烙之刑无辜惨死的冤魂,为的是不让比干一颗赤胆忠心付诸东流,为的是维持天下秩序,国家需要周武王这样一位领袖。恰恰相反,淮南王刘长醉心权势,不满已有的封地,引发战乱,最终也不过是不成气候的过江龙。

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迷离了我的双眼;百转千回,人情冷暖,一点点冰封我的思绪。可我从不曾怀疑这个缤纷的世界,重耳在外流亡十九载,却终登帝位,名垂青史;勾践卧薪尝胆,终于报了灭国之仇;孙膑膑足,撰述了<孙膑兵法>;吕不韦流放蜀地,留下了《吕氏春秋》,有生亦有死,有正亦有邪,有战争亦有和平,事物总有两面,我深信上天的公正。古今多少事,皆付笑谈中。

聊斋志异读后感1000字大学生

前段时间把《聊斋志异》看完了,有点遗憾,这么好看的中国经典名著现在才接触到。原著是言读起有些晦涩难懂,建议读白话的比较好。

先说说整体感受,这本书写了很多的人和鬼,人和狐狸或者狐仙的爱情故事,听起有些人鬼情未了后者有些恐怖,但其实还是蛮感动的。鬼或者狐狸身上也有人性的光辉,比如知恩图报等。除了爱情故事,这本书还有写真人真事的,比如其中有一篇就记录了清朝期间的一次地震。也有一些很诡异如梦境的'短小精悍之作,如《江中》。还有一些类似于寓言故事如《武技》。当然还有关于中国传统化中道教的东西,比如《崂道士》,其中崂在很多篇故事都有提到。一些也是作者自己或者别人的梦境。书里面的命名也很多有特点,基本以主人公的名字为标题,比如《聂小倩》,《阿秀》等。

这本书中的爱情故事,可以说是非常典型的“书里面的爱情故事”,真的很简单也很完美,很多都是两个人一见钟情,你情我愿就在一起了,相爱非常容易,浪漫也很简单。可能这就是书里面的特点吧。如果把现实因素参杂进去,比如两个人结婚要不要买房的问题,买了房一个月需要还多少月供,生了孩子需要打疫苗,疫苗如果是假的怎么办?奶粉是不是假的?孩子上学摇号等很现实的问题,估计爱情就没有那么美好了。

其中令我印象比较深的一篇是《花姑子》,这里面主人公是安幼舆和花姑子。安是陕西人,讲义气,喜欢放生。其中就放过一个獐子,而它就是花姑子。一天安在华迷了路,一个老头带他到屋里歇息,安看到花姑子容貌俏丽,二八芳龄,就产生了爱慕之心。于是他主动问花姑子想求婚,花姑子表现的很严肃。安就跪在地上哀求,但花姑子依旧没有答应。安回家之后对花姑子朝思暮想,也许得了相思病吧,饭吃不下,觉睡不着,自己眼花缭乱,脑袋昏昏沉沉,好像很快就要死了。没想到花姑子了,用手给他揉搓,安看到花姑子顿时神清气爽了(Exusee?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安像一个小孩子,眼睁睁看着花姑子,眼泪不住的往下流(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啊)。花姑子这个时候也很调皮,她歪着脑袋看着安躺在床上说:痴心人,怎么病成这样了?。说完坐在安的腿上给他按摩太阳穴(狗粮撒的也太狠了吧),安闻到了花姑子身上迷人的芳香,渐渐地他感到额头冒汗,全身出汗。花姑子给他留了几个蒸饼便走了。安吃了那几个蒸饼过几天就好了。过了几天花姑子了,给安说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报答你的大恩。但做夫妻可能不现实。这个时候安就很难受,闷闷不乐。花姑子看出了就说:如果你一定要和我相好,那就到我家去提亲吧。安心里当然高兴极了。但去了花姑子家之后没想到是花姑子很决绝地要结束这段爱情。老头因为安和女儿在一起骂了花姑子。安灰溜溜地回家了。安实在求爱心切,于是第二天就去里找花姑子的家,但不小心迷路了。半路被变成花姑子的蛇精骗走害死了,尸体赤裸裸的放在了悬崖底下(感觉好惨,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啊)。之后,花姑子救了安,并且怀了安幼舆的孩子。但两个人还是不能在一起,因为花姑子毕竟不是人,因为和安在一起她已经损失了十分之七的道行了。最后她留给安一个孩子。

知恩图报是人性的光辉,但没想到一个成了精的獐子也有这样的人性特点。安幼舆平时乐于做好事,也是给自己积累福报,也收获了爱情。但和花姑子的爱情却是蜿蜒曲折,一波三折。

《花姑子》算是一篇不完美的爱情故事。这可能启示我们如果想要收获爱情,需要多做善事做好事同时自己也要优秀。

谁的青春不迷茫读后感800字大学生

席慕容说“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我们在冲动时打开,迷茫于故事情节中,却依旧期待一个完美的结局。青春是一条河,我们都是摸着石头过河。也许途中会迷失方向,也许沿途会有风浪。但是只要坚定信念“心若在,梦就在”,我的青春可以一样绚烂。青春,不怕。

《谁的青春不迷茫》一书用日记形式的,记录一个北漂的从04年到12年的迷茫,孤独、自信与奋斗。他就是光线传媒资讯事业部副总裁,历任《娱乐现场》等多档王牌娱乐节目总监的刘同。刘同在书中讲到自己的梦想,自己的事业,自己的亲人和朋友,我们会很惊奇地发现原来有些故事也曾经在自己身上发生过,也曾过同样的心情。只是读他二十到二十五岁的人生对话,我深有共鸣;但对刘同三十岁的阅历故事我读起来却有晦涩之感了,所以这本书的后半部分我只是草草略读,可这并不妨碍我对这本书的喜爱。正如书中一句经典的话—— “活在自己的年龄里”。那才是快乐的。

在20岁到30岁这十年的过程中,每个人的道路不同却又有种种相似。我们期盼未来,我们试着挣脱过去,“当下使劲的样子”,我们会狼狈,会潇洒,会不知所措,也会自信满满。刘同告诉我们:“你觉得孤独就对了,那是让你认识自己的机会。你觉得不被理解就对了,那是让你认清朋友的机会。你觉得黑暗就对了,那样你才分辨得出什么是你的光芒。你觉得无助就对了,那样你才能明白谁是你成长中能扶你一把的人。你觉得迷茫就对了,谁的青春不迷茫。”

是啊,谁的青春不迷茫,成长不易,青春不难。“宁肯做一个草率的决定,也不要一直后悔地回忆”,有人说过“刘同无关完美”,但他用努力与汗水让自己更加完美,像功夫小子,无天资却有野心,跌一跤爬起来继续挥拳,每打输一架,回家舔着伤口日日勤练,择日返回再战一回。因为年轻,所以不怕。不怕转机,不怕突然,不怕失败,不怕迷茫。

也许前路依然望不透方向。但是,我们不能因为看不到而感到无望。时间里有悲伤,现实里有残酷,生活里有无奈,这是上天赋予青春沉重却珍贵礼物。张爱玲在散文《非走不可的弯路》中有言“在人生的路上,有一条路每个人非走不可,那就是年轻时候的弯路。不摔跤,不碰壁,怎能练就好筋骨,怎能长大呢?”既然“非走不可”又何必退缩?收拾行囊,背上你的正能量大步向前!

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我们总是在摸索中成长,在跌打中茁壮。用心走好每一天,坚实出信仰的力量,青春的路上依然会有多彩的音符流淌。青春,我准备好了!

因此,青春,不怕!

大学生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

决定为《追风筝的人》写一篇书评前,我在豆瓣网上读了大量书评,看到了大多数书评都在赞誉哈桑的单纯、忠诚、纯良和正直。

或许,许多人会感动于小说第一页的一句话——"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

听上去,这是多么忠诚的爱。

然而,当我读到这句话时,却痛苦起来,我讨厌这个句子,以及这个句子中对哈桑这种情感的赞誉。

因为,这让我想起最近常在我脑海盘旋的一个词汇——爱的炮灰。有时,我们会甘愿做一个人的炮灰,觉得那样才有爱一个人的感觉;有时,我们会要求别人做自己的炮灰,以此来证明这个人的确爱自己。

当阿米尔——抑或作者——在怀念"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时,其实就是在渴望哈桑做自己的炮灰。

阿米尔少年时的确有这样的渴望,他和哈桑有过以下一段对话:

"我(哈桑)宁愿吃泥巴也不骗你。"

"真的吗?你会那样做?"

"做什么?"

"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

"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不过我怀疑,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

哈桑的反问令阿米尔尴尬,他宁愿自己没有质疑哈桑的忠诚。然而,哈桑不久后还是做了炮灰。

那是阿米尔12岁哈桑11岁时,他们参加喀布尔的风筝大赛,这个大赛比的不是谁的风筝飞得更高更漂亮,而是比谁的风筝能摧毁别人的风筝,最后的唯一幸存者便是胜利者,但这不是最大的荣耀,最大的荣耀是要追到最后一个被割断的风筝。

这一次,阿米尔的风筝是最后的幸存者,而哈桑也追到了最后一个被割断的蓝风筝。阿米尔无比渴望得到这个风筝,因为他最大的愿望是得到父亲的爱,他认为这个蓝风筝是他打开父亲心扉的一把钥匙。

哈桑知道阿米尔的愿望,为了捍卫这个蓝风筝,他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被也想得到这个蓝风筝的坏小子阿塞夫和他的党羽鸡奸,这是阿富汗男人最大的羞辱。这时,阿米尔就躲在旁边观看,孱弱的他没胆量阻止阿塞夫的暴行,也不情愿跳出来让哈桑把那个蓝风筝让给阿塞夫。

于是,哈桑就沦为了阿米尔的炮灰,他付出了鲜血、创伤和荣誉,而换取的只是阿米尔与爸爸亲近的愿望得以实现。

阿米尔明白自己的心理,他知道胆量是一个问题,但更大的问题是,他的确在想:

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是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

哈桑知道,阿米尔看到了他被凌辱而未伸出援手,但他还是选择一如既往对阿米尔奉献他自己。

所以,当阿米尔栽赃哈桑,造成哈桑偷了他的财物的假象时,他捍卫了阿米尔的荣誉,对阿米尔的爸爸说,这是他干的。

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仍是在做阿米尔的炮灰。当时,他被拉辛汗叫回来一起照料阿米尔的豪宅,但塔利班官员看中了这栋豪宅,并要哈桑搬出去,哈桑极力反对,结果他和妻子被塔利班枪杀。

做阿米尔的炮灰,这主要还是哈桑自己的选择。

对此,我的理解是,我们爱一个人,多是爱自己在这个人身上的付出。如果自己在这个人身上的付出越多,我们对这个人就越在乎,最终会达到这样一个境界——"我甘愿为他去死".

或许,喜爱《追风筝的人》的一些读者会对我这种分析感到愤怒,觉得我并不理解这样一种伟大的情感,但通过哈桑的儿子索拉博的言语,我们会看到,导致这种奉献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深深的恐惧。

读后感800字大学生

有这样一句歌词唱到“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狂欢是一个人的孤单”。最初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总不能明白其含义。后来反复琢磨设身处地去考虑,倒是有些懂了的苗头。正是因为孤单,才使一群不甘寂寞的人儿齐聚在一起,彼此消磨着对方的时间,去宽慰自己的颤抖的心灵。而与此对立的,纵使这群孤单的人聚集在了一起,在纸醉金迷中沉沦,自己内心的墙依旧把自己圈存在哪只有自己的密闭的空间内,所以他们注定孤单。

正如同我刚开始对那句话的不了解,我在读《百年孤独》这本小说的时候,发现孤独二字在文中出现的频率并不高。但当我合上书本,再去细细品读,却又看到了隐藏在字里行间的隐藏着的孤独,甚至乎那个时代的孤独。

孤独之处首先体现在故事中的人物身上。故事中的第二代贝丽卡,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阿玛兰妲以及从他们身上展开故事中联系到的相关人物的结局都不约而同地体现出孤独二字。

就好比布恩迪亚上校,在他身上当真发生着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谁会猜想到当初那个延续着父亲没做完的事业在实验室里炼金的`寡言的男人,有一日会成就那样一番大事业,征战沙场,杀敌无数;又有谁料到原本对梅蕾黛丝充满爱意,对家庭充满关怀的男子会在战争中渐渐迷失其本性,变得麻木不仁;更不会有人料到其结局竟是那般。

原本与梅蕾黛丝结为夫妇,孝顺的布雷迪亚本是感性的,如果一定要把孤独往那个时候的他身上套,大概只有他一人在实验室里炼金的时候了。但战争,因对那处“世外桃源”的冲击而爆发的战争却使他彻底改变。冷血,孤僻,对周边的人充满警惕。他禁止一切人在其划定的范围以内出现,包括其母亲。用武器围成了人墙,把自己包围其中。

至于其他人的孤独,我搞不懂为什么阿玛兰妲要让自己笼罩在孤独中,一直费尽心机想要博得意大利技师皮埃特罗的喜爱,到手了却死活不要,让皮埃特罗落得自尽的下场。后来又有了情人赫里索多上校,两人情至深处又断然拒绝其求婚,终使自己在悲伤与孤独中渡过。我想也许是因为她失手害死了梅蕾黛丝而产生的愧疚感,让她诅咒,也不允许自己得到幸福吧。

红楼梦读后感1000字大学生

俗话说:“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一直以来我认为《红楼梦》是一部忧伤的书,它不像《水浒传》和《三国演义》那样涉及历史、军事、神话而吸引我。但妈妈说:“《红楼梦》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总有它的与众不同之处,不妨一试。”就这样,今年暑假,我开启了我的《红楼梦》阅读之旅,没想到它的情节是如此的跌宕起伏,令我爱不释手。

我很佩服作者曹雪芹,他能把书中的人物写得那么栩栩如生,仿佛就站在我面前。无论是宝钗蹑手蹑脚地扑蝶,最后香汗淋漓、娇喘细细;还是晴雯天真率性,要求撕扇来解气;又或是湘云醉卧青石,被芍药花飞了一身,每一个人物都如此生动传神,跃然纸上。在这本书里,人们最记得的人,莫过于林黛玉了。她强烈的自尊心,让她在寄人篱下的处境下,变得敏感多疑,因此曹雪芹用“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唯恐被人耻笑了她”这样的句子来描述她在大观园里的生活。看似简单的句子,却好像把林黛玉的一言一行生动地展现在读者的眼前。“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也许有人会说花谢是自然规律,而黛玉以花自喻,对落花的哀悼其实也是对自己的哀悼。曹雪芹用这样巧妙的方式暗示了林黛玉的悲惨结局。主人公贾宝玉更是一个性格鲜明的人物。表面上看他好像不学无术,不读圣贤书,还要嘲讽热衷功名的人是“国贼禄鬼”。然而作者塑造贾宝玉这个人物就在于流露他对当时社会现象的种种不满,对孔孟之道的批判与挑战。不得不说当时的曹雪芹思想觉悟是很高的,他能够写出贾宝玉这样一个封建叛逆者形象,让我十分佩服他。这本书的剧情引我入迷,曹雪芹高超的写作手法更是《红楼梦》吸引我的地方。

《红楼梦》这本书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写作手法。比如王熙凤出场时的特点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这样写,一下子就表现出了她身份地位的与众不同,更是写出了她的泼辣性格。又比如写《林黛玉进贾府》这章时就是通过林黛玉的视角对贾府众人的容貌、性格进行了描写。再比如刘姥姥二进大观园时,刘姥姥一句“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引得众人大笑。作者根据每个人身份地位的不同和性格特点可以写出多种笑态:湘云豪爽开朗,所以笑得一口茶喷出来;黛玉天生娇弱,因此是扶着桌子叫“嗳呦”;宝玉在贾母面前爱撒娇,才会笑得滚到贾母怀里。而佣人只能躲出去蹲着笑或忍笑……我觉得以后我在写作时可以学习《红楼梦》中的这些手法,并且多注意一些细节描写。当然,所有的细节描写都是源于生活,只有在平时的生活中注意观察,才可能写出精彩而又令人难忘的文字。

我读《红楼梦》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我的心情也随着书中情节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红楼梦》不愧是中华文学史上一颗耀眼的明珠,值得大家细细品味!

简爱读后感1500字大学生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

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

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

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她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却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但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收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所以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爱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地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而且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她也没能改变她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

然而通过这件事,简爱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更加高大起来了。简爱的身上到处都有闪光点。她善良而又宽容,那种视金钱如粪土的精神,更是当今社会的人所应该学习的。

《简爱》这本书能够照出我们身上的不足,让我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把曾经失去的东西找回来。让我们有信心、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并且战胜困难,为我们的人生添上绚丽的一笔。

呐喊的读后感800字大学生范文

鲁迅先生的代表作《呐喊》是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也是我最喜欢的作品,可以说它是中国的名著,也是世界的名著,书中收集了许多我们所熟悉、津津乐道的文章,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藤野先生》一文是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即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所看到和听到当时一幕幕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景象为背景,文中较大篇幅叙写了他的老师藤野先生如何的一丝不苟和对先生的欣赏,只是在鲁迅先生看来:学医只能医治身体上的疾病,而思想精神上的疾病不是医学所能拯救的。文章从一个侧面描述了鲁迅先生强烈爱国意识的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文中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依旧振聋发聩。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这篇文章遗留给我们更多的是一个“精神胜利法”的渊源,读者想必也能理解“自欺欺人”是如何的要不得!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活着读后感800字大学生

长久以来,余华的作品总是尖锐,毫不留情地敌对现实,如一把匕首,血淋淋地割开生活中最丑陋,最血腥的生命本相。终于在《活着》中有了转变,我们得以看到在生命既定的苦难中,一个人是怎样的击碎命运的定数,也看到了人性的温存与力量在一切苦难的暴风骤雨中,力挽狂澜,创造了“活着”的奇迹。

也许是余华看惯了潮湿、阴暗的角落,即便是在他转型后的作品《活着》中,作家还是不动声色的将人物推向一个又一个的灾难,然而与以往的作品不同,作家已经开始向读者“展示高尚,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所以在这部以苦难与死亡为主题的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了人性的力量与温情。也看到了在命运既定的困难中,是什么可以扭转乾坤,搅动起命运的旋窝,化腐朽为神奇。

作为一个拥有一百多亩沃田的地主家的独苗少爷,也许在浪迹于赌场妓院的少年福贵心中:他这一生是注定富贵的,一百多亩地,哪是那么容易花光的呢!所以他充分暴露了他的性之恶,忤逆父母,虐待妻子,极尽荒唐无耻、顽劣放荡之能势,结果却不知道命运注定他生在富贵家,却也注定他一生与厄运相伴,一切皆是定数。

虽然活着“是一个死亡的故事,但却不乏温情”,而这温情便是福贵可以一次又一次的经历生离死别后仍会大彻大悟,而后通达乐观的活着的变数,不得不说,福贵有一个好老婆,那般逆来顺受,死心塌地,任劳任怨的家珍。当福贵浪荡于妓院赌场时,“她也只是在心里打鼓,从不说我什么”,就连福贵自己也坦白地承认“家珍是个好女人,我这辈子能娶到这么一个贤惠的女人,是我前世做狗吠叫了一辈子换来的”。是这种温情,悲伤的极限处善待生命,默默地承受着生命之重而无怨无悔地活着。

知也未知的命这便是余华的命运观。正如他所说:“谁创造了诞生和死亡,创造了幸福和痛苦,创造了平静和动荡,创造了记忆和感受,创造了记忆和感受,创造了理解和想象,最后创造了故事和神奇。”

生命其实是一个圈,走来走去也走不出这个圈,由生到死,这个是命运唯一可以掌控,而圆的直径,便是人的变数,即便命运又奈之何?

失落的一角读后感800字大学生

掩卷沉思,失落了一角的圆,就是某一段人生,它是存在于从任意角度都可以看到的我们每一个人的人生。这本书原是我先生为女儿挑选的,却使我成了一个间接受益者。它让我很感慨,有一种灵魂被清洁、甚至被升华了的感觉。

它符合我的很多经历,比如:寻找工作、选择伴侣、结交朋友,等等。但是主人公要端正得多——它目标明确,却不急躁。它从容地面对风霜雪雨,悠闲地和虫儿说话、闻闻花香、与甲虫赛跑,小心却不紧张地对待每一个有可能的“对象”并宽容地处理和它们之间的“缘分”,而且在这些过程中注意不断地修正自己,这种精神难能可贵。拿得起放得下让我受益颇深。

那得不到的永远最美,历尽艰辛最终的结果也未必尽如人意。通往理想之路不可过于执着,不应该的沉重负担也许会错过沿途美好的风景,那才是经历本身的丰富因素,才是最重要的和最有意义的。

《失落的一角》应该和《失落的一角遇见大圆满》比对着阅读,会有很多收获。失去了一角的圆去寻找它失落的那一角了,而它那失落的一角却在另一时空经历着另一种人生:它们的初衷是相同的,相互之间不懈地努力着寻找对方,区别只在于一个主动、一个被动。由于被动,失落的一角遭遇了一些尴尬,尽管它后来变得很主动,也没能改变被冷落的命运。直到它遇见了大圆满。人生很多时候是需要导师来指点的(导师的身份并不重要),这能使受教者的人生可以快速地转向一个光明的境地。大圆满就是这样一个导师。它让失落的一角明白,与其如此等待或者寻求依赖,不如学会独立、靠自己强大起来。

故事的结局也许并不能让人满意,然而生活中也不是随处可见皆大欢喜。分离是一种无奈的遗憾,却不可因噎废食、沉浸于痛苦不能自拔。失落的一角经历了现实的打磨,变成了大圆满,生命不再有缺憾;而失去了一角的圆却永远地行进在寻找那失落的一角的路上,看似悲哀却快乐而充实。它们各得其所,也不失为一种美好。

佛说:每一颗心生来就是孤独而残缺的,多数带着这种残缺度过一生,只因与能使它圆满的另一半相遇时,不是疏忽错过就是已失去拥有它的资格。人间正道是沧桑,只要内心能够保持宁静,即宠辱可忘、处变不惊了。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一只交织着亲情、爱情、友情的风筝永远在两个阿富汗男孩心中挥之不去。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救赎的故事。

《追风筝的人》是美国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第一本小说。起初不能明白为什么要以一只风筝作为标题,直到读完整本书后才渐渐明白过来,这一个以风筝为引子展开的故事是那样的令人感动与惋惜。在主人公阿米尔眼里,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有着兔唇的人,那个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的人是那样的老实,忠厚而又那样的单纯。那是把他视做好朋友的人,可是却因为他的懦弱无能,他背叛了他的好朋友——哈桑。

书中描写了阿富汗一项古老的传统——“风筝比赛”,这是一种流行于广大阿富汗儿童的童年的游戏,风筝飞得最高,并且坚持到最后,就会在所有人眼中有着至高无上的荣誉。这个象征着尊严与成就的“风筝比赛”却给哈桑和阿米尔的友谊带来了一生都难以弥补的裂痕。那条充满罪恶,阴暗的小巷中发生的一切永永远远地伤害了哈桑以及阿米尔,使阿米尔在往后的生活中充满了自责与愧疚。

哈桑是这本书中最让我动容的人。他的一生太过于多舛了,混乱的家庭关系,被挚友背叛,这些常人无法原谅的事情在他的身上却得到了谅解。他视阿米尔为他一生追随的人,他将自己的姿态放得那样低,他甚至可以为阿米尔付出所有,因为他是那样的爱阿米尔。哈桑对阿米尔少爷的感情,是无谓回报的付出,是不辞辛劳的坚守,是无所畏惧的袒护。阿米尔因为嫉妒父亲对哈桑的爱护而诬陷哈桑偷手表以达到将哈桑赶走的目的,哈桑不但没有记恨他,反而为了保护阿米尔而被阿瑟夫侮辱,更是在阿米尔走后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而被杀害。从开始到结束,哈桑都没有一丝怨恨阿米尔。每一次想起哈桑对阿米尔说到“为你,千千万万遍。”我的心中那种无以言表的心酸和感动令我眼眶泛红,喉咙梗塞。“为你,千千万万遍”是哈桑善良纯洁的写照,是他对阿米尔郑重的情感表达,也是他对阿米尔矢志不渝的承诺。在他为阿米尔站出来时说的那一句“阿米尔是我的朋友”时,我不禁为这个善良的孩子感到心疼。

也许是这句话那忠贞不渝情感太过浓厚,让阿米尔对自己的背叛以及懦弱无能感到深深地自责和痛苦,所以阿米尔选择了疏远哈桑,因为他没有勇气面对哈桑。最后哈桑和父亲离开,两人一别,走上了各自的人生道路。二十年后,阿米尔在得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后,带着自己与父亲的罪行开始了赎罪之路。经过不懈的努力,他终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并且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阿米尔,在经过二十年的精神折磨后,终于找回了二十多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当他看到那张神似儿时玩伴的脸时,他明白,他无法再次逃避了。为了解救哈桑的儿子,他想尽各种办法,历尽千重苦难万种障碍,甚至不惜牺牲自己来得到心灵的救赎。他以自己的勇气和赎罪般的努力战胜了二十多年前的敌人阿瑟夫。他赢了,他战胜了他与哈桑及哈桑儿子的敌人,也战胜了自己心中的执念!

作者似乎并不想这么简单的放过阿米尔。哈桑儿子的一次又一次自杀和对生活充满绝望的态度使得这个救赎之路愈发坎坷。在医院里,哈桑儿子命悬一线,他在病房外跪地祷告的情节将整个小说推向了高潮。“只有那些失去真主的人才能找到真主,真主真的存在,他必须存在。”这一句更是为整本小说灌入了灵魂。阿米尔的人格由此发生了蜕变。

故事的结局回归平淡,哈桑的儿子跟阿米尔回到了美国生活,但是他与阿米尔的心结依旧没有解开。当阿米尔在海边重新拿起风筝线的时候,他终于找回了自己。

我从这本书不只是看到了阿富汗的宗教问题以及政治问题,还看到了人性的弱点与本质。哈桑那种深入灵魂的全心全意为一人的态度在现在的社会中屈指可数,那种赤子之心能够炽热所有人。可是阿米尔在面对现实以及自己的罪行时表现出的懦弱不就是社会大部分人的缩影吗?我们缺乏的勇气使我们错过了许多本该拥有的东西。勇气也许并不能所向披靡,但是胆怯终究会碌碌无为。做人做事,最重要的不就是负责任吗?学会做人,首先就要学会担当,对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负责;也要勇往直前,对自己爱的人忠诚勇敢。不要让自己的懦弱伤害到你身边爱你的人,那样你将会在自责与懊悔中度过余生。

做一个追风筝的人,在奔跑中怀揣梦想与勇气,一路高歌,一生无悔。

双城记读后感800字大学生

《双城记》被誉为描写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同。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同,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尽管在那个时代,这些小人物本身并不能引起世界的关注。但是作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些小人物和大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有小人物们的力量所引发的。

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一个血的印记。在那个混乱的时代,充满不确定;在这种无秩序的状态下,人性的一切表露无疑。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透过为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作者狄更斯只想传达出——-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替代爱——-贵族的暴虐对平民造成的伤痛不会因为鲜血而愈合,平民对贵族的仇恨也无法替代对已逝亲人的爱。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

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的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出社会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它仍然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

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么高贵的举动!相较於代表的温柔和爱,多法石太太则是杀戮和血腥的象徵。由于亲人惨死在代尔那的父亲和叔叔的魔掌下,她终其一生为仇恨而活;为置代尔那一家於死地,无所不用其极,最后终於让自己死於擦枪走火的意外。多法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但也叫人不禁感叹恨的力量,将本该快乐幸福的女人塑造成复仇女神。十八世纪末的法国,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阿修罗地狱。教训和意义不能因为岁月而被遗忘。如果我们无法从其中获得一些什麼,相同的悲剧依旧会重演。两百年后的今天,希望活在这个世代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

西厢记读后感1000字大学生

《西厢记》是元代著名剧作家王实甫的代表作品。是我国家喻户晓的古典戏剧名著,描绘了青年男女对自由的爱情的渴望,写出了生活在压抑中的女性的青春苦闷和莫名的惆怅,表达了“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美好愿望;从而对封建道德教条的某些方面造成有力的冲击。

崔莺莺是一个美丽,善良,温柔、含蓄,深受封建礼教的濡染,又有着对爱情生活的向往贵族小姐。她是一位具有时代叛逆性的女性形象,她在追求理想爱情时,能够与封建礼法进行抗争,这是难能可贵的。她不由自主的对张生一见倾心,月下隔墙吟诗,大胆地对张生吐露心声,陷入情网之中而不能自拔,饱尝着相思的痛苦。同时她也越来越不满于老夫人的约束,并迁怒于红娘的跟随。她对张生的爱,纯洁透明,没有一丝杂质,当张生被迫上京考试,她悔恨的是“蜗角虚名,蝇头小利,拆鸳鸯两下里”。长亭送别别,她给张生把盏时的感触是:“但得一个并头莲,煞强如状元及第”。她给张生最郑重的叮咛是:“此一行得官不得官,疾便回来”;她担心的是张生不像她那样爱得专一,一再提醒他“若见了异乡花草,再休似此处栖迟”。总之,在她的心中,情始终是摆在最重要的位置上,至于功名利禄,是非荣辱,统统可以不管。她对张生的爱恋,一开始却是胆怯和动摇不定的,一方面她具有少女的情感和欲求:另一方面,她作为一个相国小姐又是在那样的母亲的管教下成长起来的,同时又接受过较多的封建道德教育,这就构成了她思想和行动上的矛盾。她回答张生的那首诗“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表达了她不甘寂寞的苦闷心情,同时也流露了她对张生的爱恋。在“听琴”的时候,她被张生琴中热切的呼唤深深地感动着,以致于泪水涟涟,但是她又没有勇气与张生见面。此时在她的心中,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对张生的爱恋激烈地冲突着,最后爱情终于战胜了礼教。因此当她接到张生的情诗时,终于大着胆子写了一首题为《明月三五夜》的回诗,约定张生于十五日晚上相会。“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凝是玉人来。”短短二十个字,标志着莺莺决然走上了叛逆的道路,寻求自己的爱情。这是难得可贵的。

记得著名诗人裴多菲曾说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崔莺莺敢于追求自己的爱情,她让我明白了真正的爱情是那样的美好,是那样的值得期待,真正的爱情是存在于人间的,并且是可以追寻、应该而且必须去争取才能够得到的。真心的希望,如作者心中的美好希冀一样“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

读后感800字大学生

《资治通鉴》是我国北宋史学家司马光用时十九年才完成的编年史巨著,作者按照时间顺序根据历发生的重大事件编写而成,当时的皇帝宋神宗认为这本书中记载的故事可以作为一面镜子,就像“前车之鉴”,可以让后人更好地治理国家,因而将此书命名为《资治通鉴》。

长平之战。赵王受秦国反间计,命赵括代替廉颇为大将,但赵括只知死读兵书不知随机应变,纸上谈兵使四十五万人白白丧生,赵国损失惨重。从中我们借鉴到了学习知识不能“死”,而是要“活”,要懂得随机应变,懂得准确运用。

楚霸王项羽。诛杀宋义,威震楚国,声名大震。鸿门宴,义放刘邦,虽破釜沉舟,置之死地而后生,大破秦军却在乌江之夜闻得四面楚歌最终无颜面对江东父老,自刎乌江。得民心者得天下。善于用人的汉高祖刘邦,手下三杰韩信、张良、萧何辅佐刘邦完成大业,可见得民心的重要性。

再看唐太宗李世民。结交豪俊,收天下英雄为己用,在波澜壮阔的农民战争中看到人民群众力量的伟大,便吸取隋朝灭亡的教训,爱民如子,轻徭薄赋。他善于纳谏,听取正确的治国方法,最终开创贞观之治。唐太宗的成功又一次证明了纳谏与得民心的重要性。所以,我们需要在平时生活中广交益友,善于听取别人真诚的劝告。虽然忠言逆耳,良药苦口,但是它们却对自己有很大的利处。

历史是一本集错本,而且是铁皮封面的,其中穿插的竟都是刀光剑影。但是这样的血教训就让我们能够更加的改正自己的错误,让自己不在犯古人犯过的错误。真的感谢司马光先生,假使没有《资治通鉴》,时到今天,恐怕全世界没有一个人能提供一个轮廓;作为一个读者,我是何等幸运。问题是,读史者的幸运,不一定是造史者的幸运。因为我在其中听到了太多佞臣的假话谎言,和太多人民的哭声喊声。这就让我在缅怀历史的同时,也该从中学到些教训,不能让历史重蹈覆辙。即以历史的得失作为鉴诫来加强统治,所以定此名为《资治通鉴》。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傲慢与偏见》描写了英国18世纪末到19世纪出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和世态人情。伊丽莎白·班内特是文中女主角,聪明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这些对当时一个待字闺中的小姐是很难能可贵的。而正是由于这些品质,才是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见解,并使他与男主角达西组成理想美满的幸福家庭。

读这本书第一遍,能体会到最多的是伊丽莎白对达西的情感的变化。从讨厌到感激,再到喜欢,到深爱,这一过程里将她的偏见同达西的傲慢紧密联系在一起,使得人物的形象异常生动。虽然作品反映的是两个多世纪前的人物,但好像,这就是我们生活之中的场景。我们也都因为戴上了有色眼镜看人,所以才会有很多或傲慢的行事风格、或偏见的主观臆断。

优越的生活条件和上流社会的濡染让达西不愿意同陌生的人,尤其是和自己不是同一等级的陌生人多接触,他的生活让他习惯了优雅、高贵,所以造成了他在旁人眼中不可一世的傲慢形象。而伊丽莎白生活在一个乡村的中产阶级家庭,生活状态自然是要实际得多,她在开始,自然受不了达西那种无意识的傲慢。再加上威克姆对伊丽莎白的误导,她对达西的厌恶达到了连话都不愿多说的地步。当达西向伊丽莎白表露心迹的时候,她在不了解事情真相的情况下一味偏袒威克姆,并指责达西拆散姐姐简和宾利先生的美好姻缘。而在明白达西与威克姆之间的纠葛之后,对自己之前愚蠢的偏见感到羞愧万分,而且对达西的好感泉涌而来。突然之间,对一个人的情感出现了巨大的逆差,这都是伊丽莎白理性和感性的交叉性格所决定了的。

与舅舅、舅母一同参观达西在彭伯利的庄园,从仆人口中得知达西实际带人亲切的品质,在看着达西的塑像时,内心油然而生一股温存感,她已经爱上了达西。达西突然回到彭伯利庄园,让伊莉莎白既惊喜又窘迫。书中写她的窘迫是因为对达西深深的误解的歉疚,但我认为,那是她害怕被达西知道她已经爱上达西。

其实,达西对伊丽莎白的绵绵情意,远超过她的想象。不然,当伊丽莎白得知妹妹莉迪亚与威克姆私奔的事,是达西花了不小的代价才解决时,内心对达西的感激同好感不会上涨得那么不受自己控制。

至此,伊丽莎白的心路历程清晰可见。

最让人信服的掩饰物。人们以敷衍、奉承、阿谀来祝贺新人,祝他们有钱人终成眷属。

在本书中有两个人物是此种婚姻的忠实奴隶。一个是夏绿蒂,一个是韦翰。

夏绿蒂从小受到的家庭教育是注重门第、讲究地位。她的父亲威廉。卢卡斯爵士自称与詹姆士宫有莫大联系,这样的吹嘘在乡间邻居间引起的轰动与崇敬已使他的虚荣心十分满足。在这样的熏陶下她与班纳特家的财产继承人柯林斯结了婚。柯林斯不仅为人做作、举止粗俗,唯一可取的便是溜须拍马之功。但他可以继承班纳特家的财产,且自己有一份田地和一份牧师的俸禄。仅仅为了这些,当柯林斯向伊丽莎白求婚失败后的三天中,夏绿蒂一直借看望好友伊丽莎白为由,与柯林斯朝夕相对,终于在第三天使柯林斯向她求婚。她成了柯太太,却不惜失掉伊丽莎白多年的友情。其实她也有不得已的地方,没有丰厚的嫁妆意味着没有幸福的婚姻,年龄颇大的夏绿蒂只有把握住这次对她而言难得的机会。起码,她将来的生活有了着落,可以成为班家大宅未来的女主人。于是,她与认识不到三天的柯林斯结了婚。婚后,她不断忍受着丈夫令人生厌的怪异行为,她唯一的安慰是使她的新家有条不紊,并在世人面前构建一个美满的家庭。生活是残酷的,拥有金钱的代价是失去跟多更为宝贵的东西,比如青春、爱情、幸福、快乐…

韦翰是个十足的流氓,他自恃外表轶丽,一心想通过婚姻来发家致富,可是,他忘了婚姻是相互的,金钱的交易也是相互的。他是个一穷二白的人,自是富家小姐不会光顾。但最终他还是通过不与丽迪亚结婚为要挟,向达西敲诈到了一笔可观的收益。于是又一个婚姻,又一个为了金钱的婚姻铸就了,这次不单出卖了幸福,还有灵魂,韦翰的灵魂被他自己彻底出卖了!婚姻既已变成手段,那幸福也是奢望了。

在这本书中伊丽莎白一直是以一个正面人物来写的,她理智、活泼、爱打趣,善于对人冷眼旁观并直看穿其心思。书中常有她发表的见解和看法,作者通过她来表达自己的意图和观点,但表面上看来她是爱情的忠实追随者,直到最终获得真爱。但仔细想想也不难发现伊丽莎白或许说作者本身都难以逃出金钱性婚姻的怪圈。首先,作者在安排角色上让达西拥有俊朗的外表、高尚的品格,最重要的是,无论他与伊丽莎白的情节发展多么跌宕起伏,有一点是事实,他是一位年薪一万英镑的绅士,与皇家有密切联系,有自己的庄园、家产、田地,总而言之,达西非常非常富有。所以,伊丽莎白当初拒绝柯林斯求婚的原因很简单--有更好更富有的在后面。同时,伊丽莎白之所以对达西改变态度的转折点是在她看见了达西硕大的庄园之后,彭伯里女主人的称号无可避免的是一种诱惑。正如伊丽莎白所说,她是绅士的女儿,达西是绅士,他们是处在同一阶层的。地位相差并非非常悬殊,更何况,她出自乡绅之家,也算是半个富家小姐,小型的资产合并在所难免。她和达西的婚姻不被达西亲友所接受,只因为达西原可以找一个比她富有得多的妻子罢了。

这样的婚姻是一种悲剧,婚后所要面对的残酷现实是免不了的。夏绿蒂在尽力扮演好一位主妇的同时却一直怀念着深爱的昔日情人,她后悔当初因为那人的贫穷而未与之步入教堂,正如她所说:"没有爱情的婚姻,不管因为受到尊重或者拥有殷实的家产而显得多么荣耀,都比不幸强不了多少。"韦翰与丽迪亚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伊丽莎白与达西相处和睦,但不断来自邻居、亲友和珈苔琳。德。包尔夫人的冷言冷语,让她心烦意乱。

如此的婚姻悲剧在那一时代是很普遍的。究其根本原因,很简单。

失落的一角读后感800字大学生

画面上是大片的空白,还有黑色线条组成的图形。每一页的文字自然少到不能再少。

可这又是一本不简单的书。书名叫《失落的一角遇见大圆满》,作者是美国的谢尔·希尔弗斯坦。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可以用黑笔一笔画成的三角形,它就是那“失落的一角”。

失落的一角和许多害怕孤独的人一样,觉得自己被抛弃了,不能到处行走,好孤单。它渴望有人把它带走,找到属于自己的依靠。

于是,它耐心地等待。等待中,它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有些合适却不能带它滚动(那是个正正的方形);有些能滚动但又不合适,显然不属于它;有的太愚蠢,根本就不知道啥叫合适;有的太脆弱,自身都难保;有的太贪多;有的太挑剔……所有的都不适合它。

无数次的希望和失望让它学会了躲避,学会了主动。于是,它把自己打扮得更有吸引力,试着让自己更醒目,可还是失败了。

终于,它碰上了一个合适的,以为尘埃落定,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谁知,它自己却在不觉中长大,变得不合适。它再次迷失了自己,迷失了方向,再一次成了“失落的一角”。

就在继续的寻找与失落中,有一天,来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大圆满”,一个完整的圆。失落的一角满怀希望,希望能和大圆满一起滚动。大圆满却说“你或许可以自己滚动”,又说“棱角会磨掉,形状也会改变”。说完,它走了。

经过好长的时间,失落的一角终于尝试着慢慢站了起来,但随即重重地倒下。再起来……前倾……倒下……在无数次的“起来”、“前倾”、“倒下”中,它的尖角被慢慢磨去,形状慢慢变化。

终于,它开始颠簸前行,开始一蹦一蹦,开始自由滚动。自由行走,不再依附他人,这是多么快乐的事情!它创造了奇迹,成功了!

无数的人被这个简单到不能算故事的故事打动。有人说,从书中读到了放下依赖和等待,不断向前。有人说,从书中读到了相信自己、磨炼自己的信心。有人说,从书中读到了千磨万凿方能成功的哲理……那么,你又读到了什么呢?

这本书还有一个前传,书名叫《失落的一角》,同样看似简单却耐人寻味。

到这期为止,我们的“图画花园”即将落下帷幕。你觉得,这是失落的一角,还是大圆满?

标签: 大学生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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