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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读后感大全(精选15篇)

所属分类:读后感大全 发布时间:2025-05-02 20:24:23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博斯科姆峡谷谜案读书笔记_优秀读书笔记1

博斯科姆峡谷谜案是收录在《福尔摩斯冒险史》中的一个故事,这一次,福尔摩斯用他敏锐的洞察力和高超的推理能力帮助一位年轻人洗去冤屈,并找到了真正的杀人凶手。

一天,福尔摩斯接到了一桩看似平淡无奇的案件,这个案件已经被警察认定为儿子杀父的恶性事件。案件中的父亲名叫麦卡锡,据他的仆人回忆,当天麦卡锡在下午三点有个重要的约会,他必须独自赴约,然而从那以后就没有见过他。案件中有三位目击证人,他们都说当天看见麦卡锡在路上走着,几分钟后他的儿子腋下挟着一支枪也走在同一条路上,最后一位目击证人是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她说看见父子俩在博斯科姆湖旁边发生口角,然后有些害怕就赶紧跑回家了。然而不久后,他们就收到麦卡锡死亡的恶讯,种种证据都在指向同一个人,那就是麦卡锡的儿子,于是警察立刻逮捕了他。但是,福尔摩斯却从小麦卡锡的证词中发现蛛丝马迹:小麦卡锡解释自己拿枪是为了到对岸的养兔场去看看,当时并不知道父亲在那里,在回忆父亲临终前说的话时他只听清楚两个字“拉特”,以及脑海中模模糊糊地记得在他听到父亲从远处传来悲惨叫声后,他跑向父亲身边,当时他的左边不远处似乎有一件灰色外套,但是当他背对着外套在父亲前跪了几分钟后,再站起检查时,外套竟然不见了。当验尸官询问他与父亲争吵的原因时,他坚决不愿意回答。这些证词听上对小麦卡锡十分不利,甚至一度被怀疑它的真实性。福尔摩斯却认为从另一种角度看,这些证词恰恰是对小麦卡锡十分有利的,因为如果他十分缺乏想象力也许无法编出父亲临终前所说的奇怪的遗言“拉特”,以及外套凭空消失的怪事。但是如果这些都是他编造的,那么他为什么不再编造一段可以赢得陪审团同情的吵架原因呢。这样看来,福尔摩斯是暂且完全相信他说的话。

福尔摩斯与华生二人迅速来到了案发现场,并对现场进行了深入调查。福尔摩斯从未让人失望过,任何细节都逃不过他的法眼,他从死者的伤口位置看出凶手是个左撇子,从地上一双脚印深浅的不同发现凶手应该是右腿有残疾,以及从他鞋子的款式和大小判断出凶手的身高以及穿着特点,只要找到全部符合这些特征的人就可以破案了。

随着这个案件即将解决,它背后隐藏的十几年前的一桩黄金大劫案也浮出水面。麦卡锡生前有一位老友名叫约翰·特纳,特纳年轻时曾在巴勒拉特与同伙们劫持了一车黄金,麦卡锡正是当时的车夫,他目睹了一切,但是约翰·特纳没忍心杀死他,放了他一条生路。后来特纳回到英国,拥有了这批黄金成为了有钱人,但是当他再次遇到麦卡锡后却过上了胆战心惊的生活,麦卡锡用当年的事情来威胁他,并向他索取了土地、房屋、以及大量金钱等,如今他竟然想让特纳的女儿嫁给自己的儿子妄想继承财产,特纳再也无法忍受,于是把他约到湖边乘机杀死他。如今,特纳患上了很严重的糖尿病,所剩之日不长了,因此他并不想隐瞒什么,全部一五一十地告诉了福尔摩斯。

又是一桩为了继承财产而发生的凶杀案,贪婪会造成人性的扭曲,不过幸好有福尔摩斯,他用自己心中的那份正义感坚持查清楚事情的真相,挽救了一个无辜者的性命,犹如绞断了绑在他脖子上的枷锁,给了这个故事一个圆满的结局。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福尔摩斯,那么就会少很多冤假错案,让更多冤屈免遭牢狱之灾,也会使更多的真凶被绳之以法。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五颗柑橘籽读书笔记1000字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在早期侦探小说中比较家喻户晓的作品,文中的侦探福尔摩斯给我最深刻的影响就是他身上的责任感与正义感,他说过不希望在探案的过程中参杂任何个人情感,因为情感会影响一个人的判断,他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不会因为身份地位的好坏而区别对待,这也使他赢得了很多尊重。

新的案件开始于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福尔摩斯和华生和往常一样,一个在整理资料,另一个在阅读。忽然,有委托人上门,他名叫约翰·奥彭肖,在他身边接二连三的发生着令人匪夷所思的凶杀案,他的伯父和父亲先后遇难,而在他们发生意外之前都收到过一个奇怪的信封,信封中有五颗干瘪的小柑橘籽,信封上面写着几个字“K.K.K.”以及“把文件放在日晷仪上。”他的伯父死在一个小水坑里,父亲死在一口很深的矿井里,没有任何谋杀的迹象、没有打斗的痕迹、甚至周围没有脚印,这被验尸官判断为“意外死亡”。前不久,他也收到了这样一个信封,但是警察却认为这是场恶作剧。福尔摩斯建议他根据信封上的指令立刻采取行动,并让他回去等候消息。

当天,福尔摩斯查到了“K.K.K.”应该是一个美国南部的白人秘密组织,他们以主张白人霸权为主,迫害黑人等少数民族,而这个组织在奥彭肖的伯父被杀害当天就已经解散了,那么信封中所说的“文件”一定是对于他们其中很多人不利的一个重要文件,以至于他们总是英魂不散地跟着奥彭肖和他的家人们。就在第二天福尔摩斯正在吃早饭时在报纸上得知了惊人的消息:奥彭肖意外死亡。这让福尔摩斯的自尊心严重受损,如今,就算是委托人已经不在了,他也要把这个案子彻查到底。他发现这三个信封上的寄信地址都是在船上,于是他查阅了案发时间附近的所有船只停靠港的记录,发现了一艘名叫“孤星号”的船十分可疑,于是他对此船展开调查,随后便锁定目标。就在他做了精细的准备等待着目标被逮捕,但是却迟迟没有消息,后来听说“孤独号”发生意外,有人看到水面上飘着它的残骸,这便是这些残忍暴徒最后的命运。

善恶到头终有报,那些人做梦都不会想到,他们的计划已经被别人知晓,他们更不会想有一个比他们更加狡猾、更加坚决的人即将逮捕他们。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位十分有责任感和正义感的大侦探,就算在委托人已经死亡的情况下,心中的那份责任也可以驱使着他抓住真凶,他绝对不是一位没有情感的“木头人”,而是正义的化身,在坏人面前他铁面无私,在受害人面前他化身救世主,他是一位值得我们尊敬的侦探。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400字

【第1篇】

我从小就佩服爱动脑子的人 ,早就听说福尔摩斯就是这样的人,今年暑假我有幸把整套的《福尔摩斯探案集》通读了一遍。

探案故事的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福尔摩斯这个人物机智、有正义并十分勇敢。他破起案来精力过人,尤其特别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困难,他叼起大烟斗,转动脑筋,思考一会,所有的疑难问题,都会被他迎刃而解。

其实,在我的实际生活中,十分缺乏福尔摩斯的遇事冷静与认真动脑。许多奥数题看似十分复杂,读多少遍题都不能解决,于是我就变得急躁起来。有时妈妈及时提醒我:福尔摩斯是怎么做的?我便冷静地思考,多从从事物的不同角度、各个方面去综合起来,再加以分析。这就是我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的。

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是那么的努力。从华生的观察我们就清楚的知道,福尔摩斯所拥有的广博的知识与破案经验,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的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得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他会因为案件没有头绪而彻夜不眠地分析问题,这种勤奋的精神正是我缺少的。从他身上,我发现了许多闪光点,所以在为他解决的谜团拍案叫绝的同时,我更是受到很深的感染。我一定会积极的向他学习。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会更勤奋的。

【第2篇】

住在伦敦贝克街221B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可以说是享誉世界家喻户晓的名侦探了。他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 作品《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主人公。寒假里当我读完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

那些离奇的探案故事、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杀人的桔子核》.......每个故事都有一个出人意料的结局。而我印象最深的是福尔摩斯本人。他破案时总是能抓住别人忽视的某个细节开始推理,从“一团乱麻”的案情和疑点中找到突破口。他能从看似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我喜欢福尔摩斯,他知识渊博又爱好广泛,善于在生活中观察,获取线索从而破案。我们现在整天被手机游戏和抖音视频所吸引,对身边的事缺乏关心。我们要学福尔摩斯仔细关心身边的事,发现更多有趣的事儿,而不是像个傻子似的呆在家里玩电脑游戏。多观察不仅能丰富生活还能为写作文积累素材,帮助学习,一举两得。在学习上遇到难题时也要像他一样保持冷静的头脑,要有刻苦专研的精神。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600字

【第1篇】

七月二十六日那天,我看完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书,这“侦探小说之父”——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笔下的夏洛克·福尔摩斯,竟让一个沉浸在《哈利·波特》魔幻世界里的女孩,爱上了侦探小说,这真实一个奇迹!故事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又幽默的风度把我深深的打动了。他个子不高,体形却十分消瘦,但是他却十分熟悉拳术,这无疑为他打造了一种神秘感;他总爱抽烟斗,因为他可以使福尔摩斯平静下来。他还有一个奇怪的特点,他从不喜欢看那些正儿八紧的书。不仅他的生活很特殊,就连破案也很棒。这些让我彻底成了这个英雄的崇拜者,用自己满腔的敬佩来祭奠这位天生善观察推理的侦探!

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与推理能力极强,就如在《血字研究案》中,他总是能以他的实践及推理给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福尔摩斯的果断推理和大胆的想法,令我大开眼界,无论是那敏锐的察觉力,还是那绝伦的推理,都让我为之陶醉。在所有的案件中,我觉得《荣苏号》一案和《墨氏家族的成人礼》一案也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的这一特点,这两个案子中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它们都有奇怪的语言。先来看看《荣苏号》一案吧!在这个案子中那封信是隔两个词、两个词写得。在普通人眼里,一般最多只会想到隔一个词的写的方式,而我们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智慧把这个密案的关键点给解了开来。而最有意思的《墨氏家族的成人礼》一案,福尔摩斯也从墨氏家族那看似简单、古怪的成人礼问答中,整理发现了至关重要的不但是死者的“藏身之地”,同样为墨氏家族发现了多代未发掘的秘密宝藏。

当我看到《最后一案》时候,我知道这个就是我爸爸说的有关莫里亚蒂教授的一案。这位教授也是一个高智商的人,组织了一个犯罪组织,拥有一支非常强的犯罪队伍。整个大英帝国这么多案件中,有百分之六、七十都是莫里亚蒂教授的犯罪组织干的。谁能把这位犯罪王国的拿破仑——莫里亚蒂教授组建的犯罪组织捕捉起来,就能得到四、五十件神秘悬案的答案,而福尔摩斯凭借自己的智慧、勇气和毅力做到了。

读完福尔摩斯最后留给华生医生的信后,我意识到福尔摩斯这位鼎鼎大名的大侦探已经离我们远去,但是 “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却已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中,因为从福尔摩斯身上我学到了太多,认真观察事物、坚持、执着、冷静、正义、钻研、乐观……

【第2篇】

“瞧,在壁炉旁坐着一位面色苍白,自称是名刑侦顾问的人,右手手指轮替敲打壁炉台,他的鹰钩鼻和前突下巴构成了脸部十分坚毅的线条。他是谁呢?他就是‘ 夏洛特.福尔摩斯’——我心目中非常崇拜的大侦探。从我刚开始通过动画片及漫画接触了柯南道尔及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我就被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毅力深深地吸引了。我就想:我一定要买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记得那时我刚刚上小学三年级,和妈妈一起去凤凰书城看书,我翻来找去,就是找不到我想看的书。这时,已经挑好书的妈妈走了过来,看见漫不经心挑书的我,便问:“还没挑好书呀?”“嗯,这些书讲的故事太乏味了,都读不懂。”突然,我看见了妈妈手中拿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不禁两眼发光,那不正是我梦寐以求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吗?妈妈见我原本无精打采的样子顿时生龙活虎起来,就猜想我一定是被《福尔摩斯探案集》给吸引住了,便又帮我拿了一本。我便开始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读到惊险刺激的环节时,我的心情和主人公一样激动;读到破案失败的环节时,我替他们而感到伤心;就这样,我和主人公一起破了一个又一个案子,我自己仿佛都成为里面的一个人物了。

就在我和主人公共同哀乐的时候,妈妈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涵涵,已经五点半了,应该回家吃饭了!”我一听,便央求妈妈帮我把这一套书买下来,妈妈没同意,因为我的家里已经有好多类似的书了。我很依依不舍的和妈妈回家了,走之前,我在心里默默地对书说:你等着我,我下个星期再来!

第二个星期日,我快步走进书店的大门,向书店工作人员打听《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在哪儿?工作人员说这本书暂时缺货,就在上午,一群大学生把它全部买走了,要想买的话,只能到下周日了。这时,悲伤在我心里悄悄地落了根,看着书店周围的环境,感觉多么陌生,多么格格不入。我在心里大声的喊着:我不是让你等我的吗,你为什么违背承诺?也许,《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对我的影响是很大的。我伤心急了,但我不能放弃,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我喜欢的书消失在别人的手上。

于是,第三个星期,我早早的来到了书店门口,这时,书店还没开门呢!我就坐在石凳上等书店开门,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书店的门,生怕们开时我没注意到,书让别人买走了。终于,书店的门开了,我以火箭般的速度第一个冲进去,在货架上寻找着我心爱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终于,我在离收银台不远货架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了那本让我如痴如醉的书,我便立刻付了钱,兴高采烈地抱着书一蹦一跳的回家了。走在回家的路上,花儿在灿烂地微笑,鸟儿在快乐地欢叫,我的心情啊,像吃了蜜一样甜。

回到家,我看着那本《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上面有一些灰尘,但里面的内容仍然那么生动,那么有趣!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歪唇男人读书笔记_高中读书笔记1200字

暑假期间,我利用闲暇时间阅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福尔摩斯是一位智商超群的私家侦探,他擅长易容术,在“歪唇男人”这个故事中,有一位同样擅长用易容术来伪装自己的男人,但是他最终没有逃过福尔摩斯的法眼。

一天晚上一位名叫凯特·惠特尼的女士来找华生和他的夫人求助,他那位爱吸鸦片的丈夫已经失踪四十八个小时了,他请求华生帮忙寻找,华生来到了他平常喜欢去的鸦片馆里,他果然在那里。随后华生在那里碰到了福尔摩斯,他也是来调查一位失踪的名叫内维尔·圣克莱尔的绅士。礼拜一早上,圣克莱尔出门办事,他出门没多久后他的夫人就收到一份电报,让她去取包裹。她在路过上斯万达姆巷时突然在一栋楼房的三楼看到了他的丈夫,他正在向她挥手,面部表情十分惊恐,然后又突然消失了,好像有人从背后拉着他一般。待她带着几位巡警来到三楼后发现屋子里只有一位面目可憎的跛子,警察认为是圣克莱尔夫人看错了,就在这时,突然发现桌子上有她丈夫答应给儿子带的积木以及屋里圣克莱尔的衣服,所有迹象都表明她的丈夫遇害了,因此这位跛子就被逮捕了。

福尔摩斯接到这个案子后感到十分好奇,看似平平无奇的事情竟然让他无从下手,这也使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仔细想想这个案子漏洞百出,一个跛脚的乞丐是如何制服一个身体健康的壮年男子,而且屋内都是圣克莱尔先生的衣物,而且衣服上面没有任何暴力事件拉扯过的痕迹,那么他是没穿衣服离开的吗。或者说他是被跛子杀死然后被脱出扔出窗外的,但无法解释这堆衣物是怎么回事。而且悲剧发生的时候潮水涨到了最高点,圣克莱尔先生不大可能靠游泳逃生,因此我认为他大概已经死了,但是却没有找到他的尸体。这个案件疑点重重,在看书的过程中我停下来反复思考,仍然没有想到合理的解释。

福尔摩斯回到住处思考了整整一晚,第二天他提出想要见见这个跛脚乞丐,他来到巡捕房找到那位正在睡觉的乞丐,那乞丐简直脏到让人难以容忍,福尔摩斯拿出一块洗澡海绵来在他脸上一擦,这人的脸就像树皮一样脱落了,那道可怕的伤疤以及歪嘴都不见了,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巡官大吃一惊,这不正是失踪的圣克莱尔先生吗,这个案子就这样结束了。

圣克莱尔先生原先是一位记者,有一次为了写一篇关于乞丐的文章而扮演乞丐,起初只是为了体验生活,但后来他渐渐发现当乞丐所得到钱和他每天东奔西跑赚的辛苦钱是一样多的,因此他开始堕落起来,开始乔装打扮成另外一个模样,每天早上到城市的商业区乞讨,晚上又打扮的衣冠楚楚,就这样几年后他买了房子、还结了婚,但是没人知道他是什么职业,就连他的妻子也只知道他是在城市里做生意的。

当金钱和自尊同时摆在眼前时也许有些人会选择自尊,而另一些人会选择金钱,他们就像圣克莱尔先生一样,为了钱,一位俊秀的男子宁愿乔装打扮去扮演一位身体残疾的乞丐,作为一个正处于壮年时期的、身体健康的男人,难道不应该靠自己的双手、靠自己的努力去赚钱吗,美好的生活是靠我们每个人的努力争取而来的,一时的享乐和满足并不能真正改变我们的生活,也许当你意识到自己做错事想要挽回的时候会发现为时已晚。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400字

我从小就佩服爱动脑子的人 ,早就听说福尔摩斯就是这样的人,今年暑假我有幸把整套的《福尔摩斯探案集》通读了一遍。

探案故事的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福尔摩斯这个人物机智、有正义并十分勇敢。他破起案来精力过人,尤其特别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困难,他叼起大烟斗,转动脑筋,思考一会,所有的疑难问题,都会被他迎刃而解。

其实,在我的实际生活中,十分缺乏福尔摩斯的遇事冷静与认真动脑。许多奥数题看似十分复杂,读多少遍题都不能解决,于是我就变得急躁起来。有时妈妈及时提醒我:福尔摩斯是怎么做的?我便冷静地思考,多从从事物的不同角度、各个方面去综合起来,再加以分析。这就是我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的。

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是那么的努力。从华生的观察我们就清楚的知道,福尔摩斯所拥有的广博的知识与破案经验,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的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得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他会因为案件没有头绪而彻夜不眠地分析问题,这种勤奋的精神正是我缺少的。从他身上,我发现了许多闪光点,所以在为他解决的谜团拍案叫绝的同时,我更是受到很深的感染。我一定会积极的向他学习。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会更勤奋的。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_高中读后感900字

通过整个暑假阅读《福尔摩斯》系列书籍,我对夏洛克·福尔摩斯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他是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笔下的第一位侦探,身高约六英尺,身材消瘦,有一双灰色的眼睛,脸上的棱角分明,一只长长的鹰钩鼻显得他格外的机智、果断。《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共有八本,书中讲述了一件又一件离奇的杀人案,但在福尔摩斯神一般的推理下,探案过程显得并不是那么曲折。

全书以华生医生作为第一人称叙述,也许作者认为以一个旁人的眼光去评价福尔摩斯会显得更加客观可信。在案件“血字的研究”结束后的几个月里,福尔摩斯处于闲暇状态,但是作为一名优秀的侦探,他常常严格要求自己,不允许自己的脑子停止思考。他常常说,在没有案件的时间里,他的大脑也需要一定的刺激,但是他的做法是我非常不赞成的,他往自己体内注射可卡因,每日三次,一连三个月,这似乎不是我曾经认识的那个福尔摩斯,我们都知道可卡因是一种毒品,虽然在那个时代,可卡因并不像现代人们眼中的那种恶魔,人们还只是把他当做一种药品去使用,也许并没有在意它的危害性,但是毒品终究是毒品,其作用只是暂时的,一旦产生依赖性后果则不堪设想。住在他家里的华生医生对此事印象深刻,刚开始也是感到十分震惊,时间久了便对他大失所望。我实在无法理解一个头脑如此理智、思维能力强、自制力强的人能做出如此让人难以理解的事情,就此事,我查询了大量的资料。对于柯南·道尔让他笔下的神探注射可卡因此事,有的人却说柯南道尔描写福尔摩斯注射可卡因时并没有涉及伦理、道德、犯罪等事,只是单纯的对他自己的身体有危害,也许柯南·道尔比当时的人们更清楚毒品的危害,可是他似乎想用这样一种方式让一个神探变得脆弱、有弱点和瑕疵,这会使人物更加真实,因为毕竟不可能有十全十美的人。

在华生质问福尔摩斯注射可卡因一事中,福尔摩斯却并不感到愧疚,他说他只是因为这玩意可以提升醒脑,让他的大脑变得活跃起来,并没有在意它的副作用。从二人的对话中我可以看出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谦虚的人,虽然以他的经历、学识来看,他不需要多么谦虚,但是他的严苛以及偶尔的虚荣心让我感到很不舒服,让人感觉他是一个很难沟通的人。因此相比起福尔摩斯,我更喜欢华生这样更有人情味的人。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600字

福尔摩斯一直以来都是我的偶像,而这次得到这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更是非常高兴。一拿到手,我就狼吞虎咽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是一个叫华生的医生作为讲述故事的人,他作为福尔摩斯的助手,记录了许多案子,他挑选出能显示出福尔摩斯办案能力的案子,将生硬的地方进行润色,然后写进书中。其中我认为比较惊险的有“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最后一案”、“临终的侦探”、“魔鬼脚跟”等等。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有人利用传说,将一只大狗用人工装成传说中的鬼狗,吓死了一位当地最受尊重的老人——同时也是自己的亲人,他还想杀死另外一个继承财产的人,并想用自己的真实身份去夺得财产。但被福尔摩斯识破,犯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为了打败一个犯罪集团,与这个集团的头头——一个很有名的教授——莫里亚蒂发生了斗争。最终,福尔摩斯粉碎了这个犯罪集团,但他与莫里亚蒂同归于尽,我一想到一名如此厉害的侦探就这样牺牲了,我就好伤心,好难过。可谁知道福尔摩斯并没有死,他运用之前他学过的摔跤,将莫里亚蒂摔下悬崖,我高兴地跳了起来。激动的不得了。

看完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本书太吸引人了,我的心随着它其中的内容起伏。我觉得福尔摩斯是一个很有才华、很有能力的人,他虽然对跟犯罪没关系的事一无所知,但是对有关犯罪的事无所不知。他的所有知识都是用于抓住犯罪之人,或者阻止犯罪。,对于那些他认为愚蠢的警察,他很不屑,那只是因为他聪明过人罢了。

这本书太好了,相信大家也会喜欢的!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波西米亚丑闻读书笔记_高中读书笔记900字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侦探小说中杰出的作品,作者柯南·道尔缜密的思维和细腻的描写使它成为世界文坛上脍炙人口的佳作,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通过非凡地破案天赋向读者展示了一次又一次精彩的推理过程,然而新的故事“波西米亚丑闻”与以往的案件不同,它没有离奇的凶杀案,却让人有些不知所措。

故事从福尔摩斯收到一封信开始,信中的委托人自称是欧洲某王室成员,派了一位蒙面的神秘人与福尔摩斯见面。然而什么事情都逃不过福尔摩斯的一双慧眼,见面不过几分钟,福尔摩斯就通过这个神秘人的言谈举止认出他就是国王。接下来的一切变得非常简单了,原来,在国王还是一位王储的时候他结识了一位年轻的女士,两人非常相爱,但由于他后来成为国王,两人身份地位相差悬殊,国王只能与其他王室的贵族结婚,于是两人被迫分开。但是这位女士有一张两人之前的亲密合影,并且她用这张合影来威胁国王,合影一旦被泄露国王的婚事就泡汤了。国王尝试过许多办法:雇小偷、搜身等,但是都没有找到这张照片,于是国王来找福尔摩斯,拜托他无论如何都要拿回照片。

如此看来这张照片对于这位女士来说非常重要,如何快速找到一个女人最珍爱的东西?这个问题让国王及其他的手下都无能为力了,但是福尔摩斯却非常有把握地说:“我会让她自己拿出来给我看。”如果是别人说出这句话我一定会嘲笑他的大言不惭,但是这句话出自他的口中我反而很期待他的精彩表现。

福尔摩斯先找到了这位女士的住处观察了一天,清楚了她平时的时间安排后上演了一场“意外事故”。他先假扮成一位老人,雇了一群群众演员,人们在女士回家下马车时一拥而上,他也混入其中,然后借着一小块红颜料假装受伤倒地,仆人看他受了重伤,就先把他抬到房间里,于是他就顺理成章的被带入女士家中的起居室里,在这个时候华生在外面往屋里扔烟雾弹,并大喊“着火了!”当一个人意识到发生危险时,他本能的会抱紧自己最珍爱的东西,这是一种本能反应,在烟雾与叫喊声中即使她有钢铁般的意志也会动摇,最终福尔摩斯知道了照片的藏身之处。

这个案件仅仅用了不到三天的时间就解决了,我认为这一计划的精妙之处更在于福尔摩斯的易容术,用华生的话来说,福尔摩斯的化装术已经达到出神入化习以为常了,就连他见了都要再三观察以后才敢确认。一个案件的解决就是一次宝贵经验的累积,我很期待下一个精彩的故事。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红发会读书笔记_高中读书笔记1000字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福尔摩斯和华生是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塑造的两位主人公,他们是平民百姓眼中的救世主,是众多侦探小说迷眼中的天才侦探,更是现代人眼中侦探形象的代表,他们合作默契,侦破了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案件。

红发会讲述了小镇上的一位小当铺的老板有着一头颜色纯正的红发,小当铺里的生意不好,所以他只雇了一位伙计,这位伙计精明能干,是个好帮手,但由于当铺生意不好,他愿意只得到一半的薪水,这样优秀的伙计想必不会有老板会拒绝。然而有一天这位伙计突然向老板推荐了一个职位,据说有一个名叫伊齐基亚·霍普金斯的美国百万富翁在死后留下了一大笔遗产,他想用这笔遗产的利息给当地像他一样的红头发的人们提供轻松且薪水很高的岗位。由于这些年来当铺的生意不好,只能勉强维持生计,而此刻正好有一个好机会可以每年额外获得两百英镑,这令当铺老板十分心动。据介绍这个组织名叫“红发会”,而他们让当铺老板做的工作非常简单,就是每天去办公室抄写四个小时的《大英百科全书》,但前提是无论任何理由都不能缺席。就这样,他一连抄写了两个月。一个周六的上午,他照常去上班,却发现办公室的门被关上了,门上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红发会已解散”。当铺老板认为此事很蹊跷,其中必有隐情,但又想不出原因,因此他来找福尔摩斯。

经过询问,福尔摩斯发现当铺老板的这位伙计十分奇怪,他酷爱拍照,而且常常出没于地下室。后来福尔摩斯专门走访了这家店铺,装作问路的样子和这位伙计聊了几句,然后他又仔细观察了当铺周围的环境,他甚至趴在地上敲击人行道,这一系列奇怪的举动似乎使他对此案已经一清二楚了,但是跟在他后面的华生先生却依然是一头雾水。文中的华生先生似乎是读者的化身,因为此时此刻我的思绪显然和他是一致的,找不到一点头绪。晚上十点左右,福尔摩斯、华生、一位警官以及一位银行的行长四人来到了一家银行的地下室,最终凶手被抓获。

原来,这是一场匪夷所思的银行盗窃案,而那位精明的伙计是这次盗窃案的幕后主使者,他来应聘伙计是因为这家当铺与银行很近,他经常出没于地下室,而且每天几个小时,一连几个月,这让福尔摩斯联想到他是否在挖一条通向其他楼房的通道。因此福尔摩斯在当铺周围的人行横道上敲击,是为了听秘密通道的方向,就连他假装去问路也是为了看这位伙计的膝盖情况,果然,被他猜中了,地道是通向附近的一家银行。他们为当铺老板介绍轻松赚钱的工作也是为了找个借口把老板支开,等地道挖好后他们就可以立刻采取行动了。

这一个个环环相扣的推理令人惊叹不已,而福尔摩斯只用了一天时间就解决了,可见这种小案子对于他来说小菜一碟不足挂齿,从头到尾没有一个环节出错。就像福尔摩斯曾经说过的那样:“越是稀奇古怪的事,最终表明越是没什么神秘可言。”这种在生活中注重每一个小细节的好习惯值得我们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500字

在古今中外,描写与形形色色犯罪活动作斗争的文学作品中,由英国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无疑是其中数一数二的佳作。历经百年考验,至今仍广为传诵,在世界文学史上,这是极为罕见的。在中国,它也是译本最多,销量最大的外国小说作品之一,同样取得了无与伦比的成功。而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也以他独有的魅力吸引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叙述了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乙住着一位智勇双全的侦探——福尔摩斯。他具有卓越的智慧和才干。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狐狸一般的敌人斗智斗勇,伸张了社会的正义,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正如他说过的一句话:“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几片泥点,一团烟灰,一段经历,甚至是人的手型,如果他们遗留在了某一个犯罪地点的话,对于福尔摩斯来说,利用这些常人看似无解的蛛丝马迹,寻找罪犯的踪影,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这本书中的故事,向我们读者展现了大量的医学、地质学、化学、地理等知识,大大扩展了我们的视野,增长了我们的知识。不得不说,这的确是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劳里斯顿花园谜案_高中读书笔记1500字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由英国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一部以夏洛克·福尔摩斯为主人公的侦探小说,书中详细的记录了福尔摩斯是如何通过一点点细微的线索一步步推理最终抓获真凶的过程。

劳里斯顿花园谜案可以说是一个令许多调查过众多杀人案的警官、侦探都束手无策的案件。这个案件发生在一栋很久都无人居住的旧宅子中,当天晚上巡逻的警察由于看见屋内有亮光而走进去看个究竟,竟然发现地上有一具尸体。

随着尸体的发现故事也就此展开。首先,福尔摩斯凭借通往那栋住宅附近的道路看出,当天晚上只有一辆马车从此经过,而且轮胎压过的宽度要比出租轮胎宽(伦敦的马车一向如此),由此推理出这是私家马车。从路面上的脚印他看出当天晚上是两个人,一个身材比较高大,而另一穿着比较精致。我相信大部分人并不相信可以从脚印找到什么线索,我也是如此,因为走过那条路的人不止他们两个,还有后来查案的警察以及福尔摩斯和华生,但是对于福尔摩斯这位受过专业训练的侦探来说,在刑侦学中,没有一个分支会比足迹追踪更为重要,我相信除了后天的训练之外,这也是一种天赋。在福尔摩斯进入房间后,他发现死者的面部表情十分恐怖,由此他推断出也许在死之前死者已经知道自己必死无疑了,因为他看到过许多因为心脏病等突发疾病而死的人,面部不会出现如此惊恐的表情。然后,从死者口中他闻到一股酸味,由此推断出死者是服毒而死。由于死者的钱财都在,所以福尔摩斯推断这不是谋财害命,而从现场的痕迹看来,凶手杀过人后还在现场逗留,因此可以推断出凶手对死者有私人恩怨。随后警察在墙上发现了用德语写的血字“复仇”,但是复仇的原因是什么呢,福尔摩斯就此提出两点猜测:一、政治谋杀,二、情杀。而他更倾向于后者,在警察检查尸体时发现地上的戒指后他更加肯定了自己的猜测。随后,福尔摩斯对室内进行详细勘察,他发现现场没有打斗过的痕迹,但是地上却有血迹,不是死者留下的就只剩下凶手了,由此他推断出凶手是一个血气过旺的人。后来,福尔摩斯调查了死者生前的婚姻状况,知道了他有一个情敌。

我十分佩服福尔摩斯,他可以把无数琐碎的线索串起来,最终得到一个完整且无漏洞的故事,我常常想,这究竟是一个怎样高智商的人才拥有如此强的逻辑推理能力呢?福尔摩斯曾经说过:整个生活其实是一条环环相扣的链条,只要看到了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也就知道了。

关于劳里斯顿花园谜案的背景着实令我震惊。

在北美大陆的中部,有一片贫瘠、可怕的沙漠,这片沙漠上有一群无辜的难民正在逃亡。由于天气炎热、缺少水源,大部分人都在中途渴死了,只剩下一位沧桑的男子和一名小女孩,就在两人都精疲力尽、准备等待死亡的来临时,一群自称是摩门教徒的人发现了他们,而这些人救他们的前提是要求他们也信奉教义。在死亡面前任何事情都显得十分渺小,希望活下来的二人别无选择,只能无条件地答应。

男子把小女孩当做亲生女儿一样疼爱,由于他的聪明才智,使他能够很好的经营农场,渐渐的,男子成为了小镇上的富翁。随着小女孩一天天的长大,变得更加美丽动人,后来与小镇上的一名外来的年轻人相爱了,但是摩门教徒的首领却借着不允许教徒与摩门教以外的人通婚为由拒绝了,他们还准备逼她嫁给一位摩门教长老的儿子。据说这位长老的儿子已经有好几个老婆了,女孩当然不愿意。后来,三人借机逃跑,但是他们却穷追不舍,最后还是被抓了回来。他们杀了女孩的父亲,逼女孩嫁了人。其实,可恶的摩门教首领,只是为了女孩儿父亲的钱财,他们也常常借着教义的名义掠夺百姓,这已经扭曲了教义本身的意义,但是没有人敢去反抗,因为但凡被发现就是一顿毒打。

女孩婚后整天以泪洗面,没过多久就抑郁而终,但是当年的那个年轻人却没有忘记,他决定要复仇,仇恨像熊熊燃烧的大火一般在他的心里燃烧了二十年,没有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消去,就这样,在那样一个交通、通信如此不发达的年代,他一直在苦苦寻找着自己的仇人,渴望有朝一日能将他亲手解决,于是就有了这样一宗恐怖的杀人案。

我实在无法同情死者,因为这是为他曾经的所作所为付出应有的代价。我认为,在那样的一个年代,法律只是一种用来制约弱者的武器,因为一个人,无论他做过多少伤天害理的事情,只要他足够有钱、地位足够高,他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而在这种情况下那些受尽残害、受尽欺凌的弱者则只能选择用手中的武器为民除害。这让我想起福尔摩斯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能保证毁灭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500字

【第1篇】

你们一定知道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吧!他非常聪明,而且善于观察,善于发现。我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

在我十岁时,妈妈送我了一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爱不释手,立即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

这套书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所写的,书中记录了福尔摩斯侦破的许多离奇、惊险的案件。其中最离奇、惊险的得数《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了。书中情节曲折惊险、结构完整严密,故事一波三折、扣人心弦,故事描写得栩栩如生,读起来有种让人身临其境的感觉。在读这套书的同时,还可以在离奇的故事中培养我们的逻辑推理能力,开拓视野,增长知识,强化思维。

在读这套书的时候,我惊奇的发现,福尔摩斯之所以能侦破许多离奇的案子,不仅仅是有过人的天赋,还由于他有敏锐的观察力和惊人的毅力。其实,每个人的智力没有多少差别,重要在于后天的勤奋与努力。我们要刻苦学习各类知识,时刻培养和增强自己的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说不定有一天,你会成为第二个福尔摩斯!

【第2篇】

寒假里,我阅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首先被柯南道尔设计的情节深深吸引,欲罢不能,也被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强烈震撼。

福尔摩斯具有高超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的结果。他专门在紧靠大英博物馆的贝克街租了间房子,在那里,他利用一切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知识。

福尔摩斯十分重视调查研究。每个案子他都要到现场进行仔细的勘察,即使是未烧完的纸团、灯花的形状,也未曾放过。他思维缜密,就像弈棋的高手,深谋远虑地搬动他的棋子一般。他先提出设想,再提出矛盾和问题,带着这些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深入分析推理。

福尔摩斯对待案子十分热情认真,一丝不苟,仔细观察。他常常不避艰险,废寝忘食深入虎穴,侦查查情。他认真地观察人物动作的任何细节,就算是家具的摆设,家禽家畜的鸣叫,也与案情联系起来考虑。正因为如此,他对案情的判断都能拿出令人信服的事实依据。

福尔摩斯善于运用心理学。他观察人们的心理,把心理与证据材料密切联系在一起,进行周密的推理,梳理案情,抓住要点,进行充分的研究,然后再做出判断。

他还十分善于从各种案例和报刊杂志中搜集和储存资料,只要案情需要,他都可以信手拈来查阅参考,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这种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善于学习、不断积累的好习惯,只有这样,才能对人和事物做出正确的判断。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身份案读书笔记_暑假读书笔记1000字

这个暑假我利用课余时间阅读了英国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的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渐渐学会留心生活中的小细节。随着上一个案情的结束,这一回,福尔摩斯遇到一个与身份有关的案情又名《失踪的新郎》,这是福尔摩斯冒险史中最短的一个案件。

故事的内容大概是女主人公的未婚夫在婚礼当天神秘失踪,至今也没有他的讯息。女主人公是一位十分朴素且随和的富家千金,为什么这么说呢,据她介绍,她的父亲生前有一个相当大的企业,然而随着她母亲与一位名叫詹姆斯·温迪班的年轻男子结婚,这笔遗产的所有权也归为她的继父所有。但是她的生活依然很富有,因为她的叔叔遗留下一大笔遗产给她。她的继父只比她大了五岁,在生活上却总是禁止她外出活动,不希望她与外人交朋友。一次,她的继父去法国出差,她与母亲参加了一场舞会,她与一位名叫霍斯默·安吉尔的先生相遇,这便是她后来的未婚夫。据女主角回忆,她与这位先生第二次见面后就订了婚,他留有茂密的胡须,戴着一副茶色眼镜,由于女主角近视,所以对他的外貌印象并不十分清楚,只知道他说话总是轻声细语。等到女主角的继父回来后,两人不能再见面,只能靠书信交流。待她的继父再一次出差后,两人便决定秘密结婚,但是就在婚礼当天,新郎神秘失踪。

在新郎失踪后这位继父对于此事表现得满不在乎,还总是安慰女主角,希望她把这件事彻底放下,不要再继续调查了。对于这位继父的表现,我灵光一现,所谓的“新郎”会不会就是继父假扮的?而这只是我的猜测,并没有证据,于是我迫不及待的想知道福尔摩斯的推理过程。

果然,事情被我猜中了,茂密的胡须是为了掩盖自己的长相,茶色眼镜是为了隐藏自己眼睛的特点,而细声细语地说话是为了不暴露自己的声音,最重要的一点两人从未同时出现过,“新郎”和“继父”是同一个人。福尔摩斯为了验证他的推测,他先找到了这位继父工作的地方,给他发了一封信约他见面,随后不出所料的收到了回信。福尔摩斯把这封回信与女主角之前带来的她的未婚夫的回信做了仔细的对比,他发现这几封信都是用打字机打的,那个时代的打字机与人的字迹一样,都有明显的个性,因为长时间的磨损,有些字母会有点模糊不清,而在这几封信中字母的磨损处都惊人的相似。福尔摩斯把自己的想法对詹姆斯·温迪班先生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但是他却不承认,并且有些惊恐失措地逃走了。

借福尔摩斯的一句话说:“从某些方面看,这案子并非一点意思也没有。”是啊,年轻男子为了得到巨额遗产与老妇人结了婚,婚后竟然为了防止老妇人女儿的另一笔遗产流入他人的口袋而想出如此对策,真是冷血的恶棍,为了钱财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因此,当我们在生活中与他人交往时,无论男女,都要擦亮双眼,不要被“恶棍”所欺骗。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300字

【第1篇】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哦然的机会你,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过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物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就像我一样,有时考一个好成绩,结果骄傲起来,于是下一次考试成绩不理想。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也经常出现问题。很多事情只要细心就会干成,那破你连看都没看过。

但是骄傲并不是代表没有自信。如果福尔摩斯手里掌握着许多证据,如果没自信,不敢行动再多的证据也是杯水车薪,毫无意义 。无论是在困难的事情,只要你敢去尝试一下,就会有成功的机会正像贝弗利·希尔斯说的一样:失败了,你可能会失望,但如果不去尝试,注定会失败。所以无论是什么事,都要勇于尝试。

只有细心自信加上勇于尝试,才能获取成功的希望,什么事情都做不成。

【第2篇】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这样,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留心观察周边事物和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他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还很冷静,有时他找不到线索时,会很冷静,头脑很清醒,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我们做事时也要像他那样,很冷静,福尔摩斯真是我们的好榜样啊!

他在破案时,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一般人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其他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们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敢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自私,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第3篇】

高高的个子,敏锐的思维,坚守的意志,再加上一双让犯人闻风丧胆的正义之眼。这就是闻名天下的神探——福尔摩斯。

一桩桩错综复杂的谜案,一次次惊心动魄的经历。每一次福尔摩斯都以超群的智慧和丰富的经验将案件侦破。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血字研究》。这是作者柯南道尔于1887年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

故事大意是这样的:福尔摩斯在地下室碰到了好朋友华生,他们决定在贝克街住下来。这时,警长打来电话,让福尔摩斯去侦察一件案子,福尔摩斯超乎想象地在乱七八糟的环境中找出了凶手。

我觉得福尔摩斯破案有一大秘诀:细心。每次他在破案的时候,非常善于观察,不放过身边每一个细节,哪怕是一滴水,一个小洞。如果我也能像他一样,每次在考试的时候细心些,认真地读题,然后再做出正确的回答,那我的分数不就能高起来了吗?每次考试我都会因为一些小细节而扣分,比如小数点没加、少一点、多了一个字母等等,这些错误都让我与高分无缘,以后我一定要努力改正。

福尔摩斯身上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品格,希望大家有时间都去读一读,品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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