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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后感2000字的范文大全赏析(精选20篇)

所属分类:读后感大全 发布时间:2025-05-02 23:13:48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范文2000字

大学生活丰富多彩,忙碌的我们似乎抽不出太多的时间出来饮一杯茗茶,静下心来细细品读一本好书。但鲁迅说得好,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在不断地寻找时间空隙来读书后,我终于将《傲慢与偏见》这本世界名著读完了。这本书也带给我很深的感触。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小说家简·奥斯汀的代表作之一。说起简·奥斯汀,大家想必都不会感到陌生,许多人多已经阅读过她的成名作《理智与情感》。但大家不一定知道的是她曾被誉为地位“可与莎士比亚平起平坐”的作家。是的,简·奥斯汀的小说不落俗套,她一反常规地在小说中展现了当时尚未受到工业革命浪潮冲击的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她破旧立新,一反19世纪浪漫主义潮流,继承发展英国优秀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引领英国社会一代写作风格走向。她的作品格调轻松诙谐,富有喜剧性冲突,她的作品往往通过喜剧性的场面嘲讽人们的愚蠢、自私、势利和盲目自信等可鄙可笑的弱点。简·奥斯汀一生一共有六部主要作品,都给后世留下了宝贵的财富。

《傲慢与偏见》以欧洲19世纪日常生活为素材,生动具体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相对闭塞和保守的欧洲大陆(英国)的乡村生活以及事态人情。故事围绕着贝内特一家5个待嫁闺中的女儿的感情及婚姻大事展开。这部小说通过对小说中班纳特5个女儿的感情及婚姻事迹的描写,实际反映了作者的爱情观,即作者认为为了权力地位与财富的婚姻是可悲的,而没有物质基础的婚姻也是不可靠的,男女之间的深厚感情才是维系婚姻最牢靠的纽带。

书中的女主角伊丽莎白聪明机智,有胆识有远见,并持有很强的自尊心,这在当时封闭的欧洲社会的是非常难得的,而也正是伊丽莎白这些珍贵的品质让伊丽莎白在感情以及婚姻上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也使得她和达西最后能共坠爱河,有情人终成眷属!

“没有爱情万万不可以结婚”,简对丽茨说的话被写在了书面上,不十分醒目却总让翻书之人在看书前忍不住多看两眼。

此书描写的是富裕青年达西与有才气的丽茨之间的爱情故事,丽茨因达西的傲慢对他产生了偏见,然而达西爱上了丽茨,丽茨却因偏见不接受他的爱意,后来经历了大大小小的事情,让丽茨看清达西是个善良正直容易替他人着想的人,消除了对他的偏见并最终爱上了他,俩人终于步入婚姻的殿堂。

丽茨与达西是因为真正有了“爱”才走到一起,丽茨并没有因为钱去接受达西的爱意,而是在解除误会后爱上达西才与他结婚,这印证着书头 简“没有爱情万万不能结婚”的爱情观,与之做对比的是夏洛特和柯林斯的爱情,他们互不相爱,结婚的基础则完完全全建立在金钱与现实上。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爱情观从那时起延续到至今,渗进了人类进步的历史之中。书中并没有说哪一个爱情观是对哪一个是错,它以最基本的现实状况让观众跟自己去判断和选择,但简奥斯丁她本人显然会毫不犹豫地站在丽茨这一边。

书中每个人都有他们的性格弱点,达西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外冷内热,却因不善于表达总给人高傲自大的印象;丽茨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却总爱固执己见。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于很出色的人物,但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却是因为这样的人物弱点才会让故事显得真实又有魅力,也是这样才能促成这样一个美好的爱情故事。简的高明之处就在于没有描写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大喜大悲的场面,有的是对人物性格的详细刻画和人物心理活动的描述。

我是非常喜欢这部小说的,简单优雅,有着英伦式的清新与温婉,每读一遍都会重新爱上达西和丽茨一次,先不纠结于这本小说的内涵、人格与历史背景,整部书活脱脱就是把英国十八世纪末与十九世纪初的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摆给你看,像是威廉透纳的一幅风景画一样,具有非常独特的艺术享受,那种感觉无以言表,但凡是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产生这样的共鸣。或许是因为他们拥有了爱情,我们每个人都为这份英伦爱情在感动和憧憬。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用这样的中国诗句来形容他俩相爱的感觉也非常恰当,把城隅换作庄园,美丽的丽茨低头摆弄着蔷薇含笑等待达西的到来,庄园远方的太阳缓缓落下,天边映射出一道道红霞,霞光投射在丽茨那被微风吹拂的发丝上,此时达西走来目光不再移开。

没有爱情万万不可结婚,幸运的是我嫁给你是因为我真正爱上了你,祝每个女孩都如我一样拥有爱情。

书中告诉我们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

事实上,不单单只是爱情,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傲慢与偏见往往成为人们交流的最大障碍,更是我们在正确认识和对待自己以及事物的绊脚石。因此,我们要克服我们心灵上的缺陷,克服傲慢与偏见,克服各自的弱点和毛病,从而走向开放,洒脱以及自由。人生路漫漫慢人生路,遇见即使缘分。与人相处难免会有小摩擦,而这些小摩擦,往往是因为我们自身的缺点所造成,因此我们应该努力完善自身,做一个最棒的自己。

简·奥斯汀通过《傲慢与偏见吧》这本小说表达了她的婚姻观:为了财产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但结婚不考虑财产也是愚蠢的。在《傲慢与偏见》中,夏洛蒂就是为了财产和地位而结婚,过着没有爱情的不幸福的婚姻生活,莉迪亚就是结婚不考虑财产的典型,嫁给了一个不务正业的骗子。

《傲慢与偏见》凭着其独特的蕴意,激励着多代人们追寻自己的美好爱情与婚姻,深受世界各国人民所推崇!简·奥斯丁也成为历史上又一文学巨匠!

高中生平凡的世界读后感2000字

我第一次读了《平凡的世界》这部小说。从那时起,我开喜欢上了这个英年早逝的作家路遥先生,后来我读了他的《烦恼人生》等作品。路遥的小说多是农村题材,但又不局限于农村生活的描写和城市的;交叉地带也有;发生的人和事。特别是着重表现年轻人的生活,通过他们反出新生活中一代年轻人的价值观。

这其中我最喜欢他的《平凡的世界》。每每有时间我都要重新去读,感想好多,可真要写读后感,却又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样去落笔。很害怕自己的拙劣的文字解读损害了路遥先生的本意。劳动者是幸福的,无论在哪个时代。《平凡的世界》就白纸黑字的告诉了我们这样的人生真谛。它响亮的提出,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有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只有作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这是一部用生命来写成的书。在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平凡的声音,荡气回肠。

首先,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 座村落中的一座。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可在逆境中人们的自卑与懦弱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它,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学会欣赏。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精神。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其次,这部小说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对农民的深刻理解。现代城市年轻人可能很难真正理解农民。农民的生活,农民的想法。农民经过的日子,农民的现在和未来他们也不会关心。但我是从农村走出来的,我对农民有着一种特殊的感情和理解。而且间接知识也能够带给我们启示和触动。这就是《平凡的世界》。小说能够深刻的反映农民的生活和喜怒哀乐,读完这部小说从某个意义上说我们也经历过了那个时代,也曾在田中挥汗如雨。也能让我们深刻的理解我们那些可敬可爱的农民的平凡与伟大我们生存的现实年代,每一时刻都在告别贫困的困扰,可生存环境的改变,面对层出不穷的新事物,面对不段涌现的新问题,在普通人的视线里,生活似乎也不是那么平坦得一马平川。面对新的困难,一样会有新的无奈;面对新的理想,一定会新的彷徨;面对新的世界,也一样会有新的自卑心理在作怪,人类的懦弱是本性,任何人都不能逃避。

人类在征服自然改造世界的旅途中,只有在困难和挑战面前,积极的去面对,才会有发展,才会有未来。困境里的自卑,无奈中的反抗,积极中的进取都是社会文明进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激励因素。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平凡人的一生,更要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有执着的追求和渴望,我们就应该像孙少平那样,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智,在自卑中寻找坚强,战胜自我,找一个坚强的理由让人奋进。 有人说:人生最大的敌人就是自,那么人性里的自卑并不可怕,为理想而拼搏的路上,有这样的自卑陪伴,我们并不会失落,只要正确的面对它,转为坚强的动力,那么,自卑中的所得都是胜利和拥有的感觉,自卑里的坚强都是催人奋进的凯歌,战胜自我,自卑也坚强!就如萨迦格言所说的;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一样哪怕在平凡的人也应为其所生活的世界奋斗。

世说新语读后感2000字

近来,高三毕业班的工作逐步接近尾声,我也终于静下心来好好地学习了《世说新语2·刘墉教育秘笈》一书,颇有齿颊留香、余味悠长之感,自觉受益匪浅。

《世说新语》在我国和韩国也有一定的认识,地位。学这门课前我只知道它的书名而已,可通过这门课我才学到它所提到的东西。对一名留学生来说读一本中国的文学品是非常不容易的。《世说新语》这本书实在很难,但我个人认为,作为学汉语的,学中国文化和文学的非常值得读一读。《世说新语》是南北朝时期(公元420年——公元581年)有关东汉到南朝刘宋人物轶事的杂史。

作者是宋的临川王刘义庆(公元403年——公元444年),梁朝的刘峻(字孝标)作注。在汉代时,刘向曾写《世说》,但已散失。《世说新语》原名也是《世说》,所以为和刘向的区别,又叫《世说新书》,宋代之后改为现在这个名字。 编著者刘义庆(403——444),南朝宋宗室,袭封临川王,曾任荆州刺史、江州刺史等职。《宋书?宗室传》说他“爱好文义”,“招聚文学之士,近远必至”。著有《徐州先贤传赞》九卷及《典叙》、志怪小说《幽明录》等。刘义庆以前的志人(轶事)小说有晋裴启的《语林》、郭澄之的《郭子》等,均已散佚。《世说新语》虽被保存了下来,但近代学者根据唐写本残卷考证,亦经后人删改,与原貌已有很大出入。

刘墉,是一双优秀儿女——刘轩和刘倚帆的成功父亲,也是台北青少年谘商中心的创办人,对于当今时代受教育的主体“新新人类”确实是了解深入,并且有前卫的理论、丰富的经验,更用积极的行动践行。全书总计48篇,内容丰富,有日常沟通的技巧,有特殊事件的处理,有学习方法的建议,也有心理健康的指导,生动实用,深入浅出,轻松幽默如话家常,谆谆教导又似醍醐灌顶。对于受教育者“新新人类”来说,本书确能引领他们认清自我,规划自己的人生,一步步走向成熟;对于教育者尤其是老师来说,确能指导我们更好地履行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职责,担负起培养新一代社会接班人的重任。

全书首起尾合,浑然一体。第1篇主要交代了教育对象的两个特质:第一,新新人类的平均寿命长得多;第二,新新人类要面对瞬息万变的世界。第一个特质意味着新新人类必须坚定终生学习的理念;第二个特质决定新新人类的个人意志品质,观念灵活,转变得快,适应得快。熟悉了教育对象的特质,才能因材施教、因时施教、因地施教,这是前提。第48篇则言简意赅地总结了教育新新人类的终极目标和根本方法(原则),教育的终极目标时“更懂事、更成熟、更体谅、更宽容”“行善、助人”“活得更积极、更快乐”,教育的根本方法(原则)是“教‘新新’人类做‘心心’人类,有爱心”。我以为,生活的目的是积极、快乐,教育的目的更该是积极、快乐。哭着过是一天,笑着过也是一天,何如“微笑每一天”?教育新新人类是用“心心”来完成的。

从《世说新语》的某些分篇中,可以看出刘义庆编著此书时的倾向性。如《德行》、《政事》、《方正》、《雅量》等篇,作者对其中的人与事大抵采取肯定的态度;《任诞》、《简傲》、《汰侈》、《尤悔》、《惑溺》等篇,则对所写人与事多持否定态度。其他各篇,虽然从题目中看不出明显的态度,但行文中仍有其倾向性。大体来说,刘义庆对汉末一些名士,都是歌颂或赞赏的;对魏晋的清谈家则有所肯定,也有所否定。如他比较赞赏的晋代乐广等人,尚清谈而又不违背“名教”;至於象阮籍等蔑视“名教”的人,则被斥之为“狂诞”。

第2篇至47篇,刘大师具体地谈到了教育新新人类的案例及方法,不只是教孩子如何考高分,更是使孩子们快乐、追求并体验成功,在“德智体群美”五育均衡发展,适应未来的时代。每一个案例都阐述了很多值得我们每一位教育工作者深思的理念和方法,下面我试举几例。

什么是成功?这是教育的出发点。真正的成功不是所谓的考高分,而是“从生下来起就能快乐、健康、积极地过好每一天”,“每一天都有收获”,“每一刻都在寻找快乐”。正是从这一角度出发,教育才变得灵动深入了。当然,这实在是一种理想状态,真正实施起来恐怕是要饱受诟病的。惟其如此,我们的教育才更需要我们去努力地贴近本质。

教育是施教者和受教者之间的对话。对话如何达成效果的最大化?“拥抱是心灵的沟通”,看似肉麻,实则切实有效,大家都很熟悉,我校高考文科考生进入考场之前,很多都和自己的科任老师、班主任握手甚至拥抱。其实,这哪里是握手、拥抱呢?这分明是一次心与心的碰撞,是一次心与心的无声地交流啊!效果如何?学校的高考成绩便是明证。多弯下腰来和孩子说话,多低下头来和学生说话,这才是交心、和谐的切实有效的方式啊。

“别为孩子‘擦屁股’”!很多家长、老师,其实都有一种想法,怕孩子太小,阅历不丰富,办事没经验,所以,总是不敢放手,偶尔放手,还总是跟着身后,帮着擦未净的屁股。一直这样下去,孩子何时才能长大?正是因为孩子还小,所以需要加强磨练,丰富阅历,增长经验,逐步走向成熟。在磨练的过程中,犯错误在所难免,需要关注的是:错误犯了以后,谁该面对错误,如何面对错误?勇敢地担当,才是我们应该教育孩子一定要树立起来的意识。“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古人很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啊。

对有些历史人物,他虽然并不赞成,但对他们某些行动,却又持欣赏的态度。如对西晋末年“清谈误国”的王衍,有时也赞赏他不和人计较的“雅量”;对桓玄则称其早慧。总的来说,他还是依据世族士大夫的道德标准来评价人物的。 《世说新语》中所记载的人物言行,往往是一些零星的片断,但言简意赅,颇能传达人物的个性特点。如《雅量》篇写祖约和阮孚两人的优劣,只通过祖约料理财物和阮孚为木屐上蜡的两个细节,显示出一个是吝啬的守财奴,一个只是出於对木屐的癖好。淡淡几笔,人物性格就跃然纸上。

《忿狷》篇写王述性急,吃鸡蛋时用筷子刺不破壳就发怒,以至用脚踩,还放口中嚼破后吐掉,寥寥数语,把他当时暴怒的状况生动地表达出来。 在《世说新语》中,记言论的篇幅比记事的更多些。记言方面有一个特点,就是往往如实地记载当时口语,不加雕饰,因此有些话不很好懂。如《政事篇》记载王导对几个“胡人”弹著指头说“兰阇兰阇”,就是一句“胡语”;《排调篇》又记载他当著刘惔的面说“何乃渹”,“渹”是吴语冷的意思。此外象“阿堵”、“宁馨”等当时的俗语也屡次出现。它在记言方面的另一个特点,是常常能通过几句话,表现人物的性格。如《简傲篇》写桓冲问王徽之做什么官,他回答说:“时见牵马来,似是马曹。”又问他有几匹马,死了多少,他都答不上来,却用《论语》中的话来答对,活画出世族士大夫们狂放而不切世情的特徵。

《尤悔篇》载桓温自言自语地说:“作此寂寂,将为文(晋文帝司马昭)景(晋景帝司马师)所笑。”接著又说:“既不能流芳后世,亦不足复遗臭万载耶!”这几句话,也活画出一个野心勃勃的权臣的心理。后一句话是内心自白,很可能出於传说和想象。书中还有一些反映人物心理的语言,也很生动传神,如《忿狷》篇写王恬对王胡之发火,王胡之握著他手臂说:“汝讵复足与老兄计耶?”王恬拨开他的手说:“冷如鬼手馨,强来捉人臂”。言语间表现出一个很冷静,一个在狂怒,都很形像。 《世说新语》的文字,一般都是很质朴的散文,有时几如口语,而意味隽永,在晋宋人文章中也颇具特色,因此历来为人们所喜读,其中有不少故事,成了诗词中常用的典故。 读了一遍《世说新语》,内心颇感世事沧桑。

在这纷繁的世界上,保持一颗平常心是何等重要,可想而知。我非常欣赏那些在乱世中还能力挽狂澜的人物。这些人物都有自己独特的才能。我欣赏他们的个性。也许有的人会说这些人都太怪异了。是的,我也承认他们的行为怪异。但我更看重的是他们的能力。我欣赏他们的魄力。读过这本书我感觉到自己的行为的不随意。当然我愿意做一个真正的自己。做我自己。这本书中有许多经典的故事值得大家去深思回味。我愿与大家共同分享我的读后感。我觉得这本书中的许多事情似乎在我们身边发生过一般,只不过这些事离我们太遥远罢了。但是我在这里要说的是我最近发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几乎还会发生世说新语中所述的事。这是我读后所有所思的地方。这本书中的故事有启人深思的地方。

小王子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从小便被周遭的大人们认为我是个早熟的孩子:不吵闹,不缠人,只静静地在屋子的一角缩着看书,有好奇者过来问上几句,也居然答得头头是道。“一个内向的小大人。”

工作忙碌的父母和年龄差距太大的姐姐,似乎是另一个世界的人,熟悉,但很遥远。小小的心灵,自顾自地在强说愁的寂寞里浸润,暗暗盘算着十八岁时背着行囊去流浪的梦想。

于是在学校、家庭这个回路里循环往复着,成长着。话语,渐渐多了些,朋友,渐渐聚了些,可还是觉得孤独。“她不就是爱装幼稚吗?”无意中亲耳听见最信任的人这样的误解我,只觉得“朋友”二字充满虚伪。

于是回到沉默。有话直说和坦诚相见过于不合时宜,还是让它们蒙尘的好。流浪,在这个行色匆匆的城市里,每天犹如工蚁一样的来来往往,本身就是流浪。

于是在有机会选择自己职业的时候,我如愿以偿地和孩子们做了伴。他们是最直观最坦率的,可以毫无顾忌地为打碎了变形金刚而号啕大哭,也可以为得到一颗大白兔而破涕为笑。我喜欢和他们相处。身染疾病的孩子很可怜,工作衣兜里的几颗糖果,书店里看来的童话,能让他们笑着接受治疗。我的心情因此阳光灿烂。

在内心里,我想,我还是个拒绝长大的人吧。

也有夜雨淅沥的孤寂时刻,拿起电话筒,却拨不出一个号码,直到那一声长音终于变成不耐烦的嘟嘟嘟。有时想想,自己不过是想听听熟悉的声音而已,可谁在脱下面具后不是疲惫得不愿开口敷衍?还是点着小火炉,和书们聊天吧。

记得当我随手拿起这有着橙黄色封面的小书,便被上面写的“世界上阅读量仅次于《圣经》的书”弄得很反感。阅读量跟点击率一样,并不能完全说明作品的优劣。哗众取宠的广告人。

可是,它为什么会被人和《圣经》放在一起比较呢?

我自愿地成为了被黑猫抓到的老鼠之一。这举动让我后来无比庆幸。

《小王子》是一本童话式的寓言故事书。问世半个多世纪以来,曾被翻译成过百种文字,拥有众多的读者群,被改编成同名电影和电视剧后,也大受欢迎。它的作者,法国飞行员圣艾修伯里,在20世纪末,和小王子一起,成为50法郎的封面。

我之所以讲了这么多无聊的信息,无非是想迎合某些成人或者已经有成人特质的人,他们总是注重一个人的声望多于注重人的本身。无论如何,《小王子》值得关注。

故事的情节其实很简单。写的是一位飞行员,因机械故障在沙漠里迫降,和来自外星球的小王子相遇、相知、分别的故事。叙述的方式也很平淡,没有迂回起伏,没有绚丽辞藻,就象是个童心未泯的成年人,坐在你身边,缓缓地给你讲他的经历一样。

总认为,好的作品,是让人很放松地阅读以后,能有静静思考的余地的。《小王子》让我百读不厌。快乐时,悲伤时,苦闷时,迷惘时……小王子总是温柔地抚慰着我的心灵,让我平静下来,好好想想自己到底要的是什么,应该怎么做。

国王自以为统治全宇宙,可并不能满足小王子看落日的愿望,他常常宣判星球上唯一的老鼠死刑,但又不得不赦免它;爱慕虚荣的人不断地脱下高帽子又戴上,以为别人都在瞻仰着他;酒鬼忧郁地灌醉自己,为的是忘却喝酒的羞耻;惟利是图的商人不停地数着五亿一百六十二万颗星星,以为这就是他发现的财富;灯夫忙于按照规定点燃和熄灭路灯,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休息;地理学家坐在办公桌后,等待别人告诉他哪里有城镇河流高山大海。武断、自大、无耻、贪婪、墨守陈规、守株待兔……这些陋习,就象猴面包树的苗子一样,如果不及时除去,将会使我们心灵的星球日渐荒芜。

玫瑰说,她是这宇宙中独一无二的。是啊,当小王子为她盖上玻璃罩,为她浇水,为她赶走毛毛虫的时候,他们之间相互需要。对于双方来说,都是唯一的。一份相濡以沫的感情,没有不断的浇灌和呵护,没有时间的投注,没有责任的承担,不可能健康成长。

狐狸说,只有用心灵才能看得清事物的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见的。罗嗦的父母对儿女是无限的关怀,严厉的上级给下属的是难得的鞭策,逆耳的批评也许不尽属实,可是反省自身也十分必要。我们的眼睛已经越来越模糊了,但愿心灵之泉永不干涸!

小王子说,沙漠美丽,是因为沙漠的某处隐藏着一口井。饥渴交迫的人,终于在沙漠里找到了水井,生锈的轱辘发出的声音就象叮咚的泉水声一样悦耳,由于有了井,沙漠的美丽光芒才更神秘,更震撼人心。

每个人读《小王子》,都会因为不同的生活阅历和思想素质而得到不同的感受。我觉得,失去童心的成人是不喜欢,也看不懂《小王子》的,里面能让他们微微刺痛的部分,已经被迫不及待地跳过了。他们从来不用孩子的眼睛看世界。这不能不说是他们的遗憾,因为他们永远不会明白生活的本质。可是,愿意擦亮心灵的人们啊,当你在满天繁星的夜晚,仰望天空,你会知道,小王子就在其中的一颗星星上微笑着。那么,所有的星星都会朝着你微笑呢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范文2000字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在初中时已经接触过了。只是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几年之后,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班纳特家有5个女儿均未出嫁,而班纳特太太是一个神经质虚荣心十足的女人,将每个女儿嫁出去是她这一生的大事却从不费心管教女儿的举止,而班纳特先生是个顾家的老绅士,却放任妻子和女儿的不得体行为,宁愿躲进图书室寻求平静。简·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容貌美丽、性情温柔、沉静;伊莉沙白·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个性活泼大方、聪慧与美貌并俱;三女儿玛丽容貌不若其它姊妹出色,因此便在品德及知识上用功,但也造成她的自大态度;排行第四的凯蒂个性浮华,与么妹丽迪雅最热忠跳舞,举止常失礼而不自知;么女儿爱慕虚荣、注重享乐、跳舞和与军官斗闹取乐是她生活的目的。有一天他们家附近的搬来了一个有钱的单身男子彬格莱·查尔斯,他是一个个性温和、做人真诚不拘泥小节的富家青年,在一个宴会彬格莱却恋上了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与简·班纳特相互爱慕;而彬格莱的好朋友达西·费茨威廉个性拘谨严肃,不善言词常给人自大傲慢的印象,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伊莉沙白,但是因为班纳特一家本身并不是得体的家族令这两段恋情受到障碍,伊莉沙白一开始就对傲慢的达西存有偏见,主要就是描述他们这段关系的转变过程。

书中的时代背景会造就许多不同的爱情观:“彬格莱先生仪表堂堂,大有绅士风度,而且和颜悦色,没有拘泥做作的气习。达西立刻引起全场的注意,因为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贵,于是他进场不到五分钟,大家都纷纷传说他每年有一万磅的收入。男宾们都称赞他的一表人才,女宾们都说他比彬格莱先生漂亮得多。”人们就是以财富来衡量一个人的。在达西与伊莉沙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与平民的上的障碍;相较于现代这样的情形就会比较少发生。在我看法里我认为爱情是很美好的,两颗心的距离并不一定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分开而有所改变,青春和爱情,都是天底下最容易消逝的东西;一个女人在一生中能够被一个男人深深爱过,是一种怎样的幸福呢?或者说,一个女人在一生中错过一个深深爱她的男人,是一种怎样的遗憾?傲慢和偏见,就属于人类弱点中最常见的两种。而人性又太容易被扭曲、被异化,一不小心,或一旦陷入盲目,失去公正和理智,被感情所操纵,就会出毛病,伊莉沙白和达西也只是一个代表而已。而出身、财产、地位、教养、一旦沾上上流的边,就容易染上傲慢的毛病,对贫穷、低下、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而地位低、财产少的人,出于人类的一种自尊心,则以偏见对抗骄傲的优越者,这自然是另一种被扭曲的傲慢。不过《傲慢与偏见》与另一部《爱玛》中都以婚姻为其中心议题。就书中的人物而言,婚姻并非意味着男女间无法控制的热情而是双方与社会间的契约产物。小说人物全然融入其社会现实,依循社会规则,谱出故事情节。由于明白婚姻关系可提供阶级提升与经济改善的机会,财力与社会地位为决定结婚对象的相关条件。本文以社会女性主义观点切入,检视奥斯汀的社会背景,探索社会环境如何影响女性在面临婚姻时,内心的焦虑与挣扎。就社会女性主义者而言,物质环境为塑造女性婚姻意识的决定因素。事实上,婚姻,就小说人物而言,为一个阶级交换与经济交流的市场。为了达成结婚的目的,女性人物擅于把自己转化成商品,展示其外貌与才艺,吸引男性目光。此一时期女性受到社会价值的鼓励,利用其女性特质来赢得婚姻伴侣。然而,奥斯汀的女性人物在面临婚姻伴侣的抉择时往往呈现对婚姻无意识的不安。爱情是一条主线,然而婚姻与爱情还是有差别的,其中一点诚实,男女主人公就太缺少了。正因为如此才使得女主角不安。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再加上骗子韦翰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使得伊丽莎白完全相信了韦翰的花言巧语,可能于伊丽莎白的年纪有很大的关联,即使她是家中最居理智的女儿,毕竟年轻,对于一个人是好是坏,还只是看浅表的。最主要的可能是丽萃太过于在乎她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她非常不希望在别人眼里看来她是一个无知而虚荣,又没有教养的女人,可她也只是一个处在那种时代的而不甘于做一个配件的女人而已,她希望的伴侣能在心灵上与之共鸣,对于这个人的品格的要求超过了财富的要求,这一点是值得赞赏的,毕竟是在有一个爱钱的母亲的教育下长大的。不过对于这样一个母亲,她还是感到了自卑,才会在面对韦翰的谎言时,盲目的相信那个“高高在上”的达西是个卑鄙的人,从而使自己在他面前时的自卑心得到解脱。不过幸运的是伊丽莎白没有被这些真正的蒙住双眼。

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爱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浅浮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扰扰尘世,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偶难见。然而没有爱情不要勉强人结婚,只要人品正直,追求美德,不放松向喜之心,不苟且、贪图一时之利欲,追求两心之和谐、相应,运用彼此的智慧,克服心灵上的缺点,终得如愿以偿。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是自己内心中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要和别人能够更愉快的生活,就必须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并磨去他,其次是了解别人的内心,最后再互相深入彼此,如此一来,你会发现到社会上每一件人、事、物都是如此美好、光明,更进一步激发出你内心深处的感动,发挥出自己的专长去替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服务,毕竟我门是万物之长,如果人们不再用心去关怀身边的人,不再去付出自己的一臂之力,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拚吧!

西游记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优秀范文

孩子时代看四大名著,是看的连环画,主要是看故事情节紧张不紧张,再大一点时,能够看小说时,主要看内容的描写如何了,现在再看时,主要是结合那时现实社会看了,这个暑假里,我有辛又看了一遍四大名著,并进行了一番研究,觉得又有了新的发现,感慨多多,于是写下一些算是读后感吧!

一、唐僧师徒

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三个徒儿本领高强,为什么听话与唐僧呢?并对手无缚鸡之力的唐僧佩服的五体投地呢?我觉得有以下几大原因:

(1)唐僧虽然没有降妖伏魔的本事,但他毕竟是取经使者啊,有着一定的权力,据说还是仙胎投身,与观世音菩萨有染,上有靠山,下有脚力,更得观世音菩萨的紧箍咒,所以敢不分青红皂白,对有正义感的孙悟空进行一票否决,对另两个徒儿有杀鸡敬猴的威力,以制他们也不感乱来,要想出头,嘿嘿没门。

(2),孙悟空是石胎投身,不吃人间烟火,更不懂人间的道理,不知人间的尔虞我诈,当时大闹天宫的那些英雄气概荡然无存,一心想立功求德,重翻天庭做个仙官,于是一路锄妖降魔,不料碰到唐僧一路是人妖不分,一路就是不让悟空能够有超越自己的机会,于是悟空只能对唐僧一路拍马奉承,以至磨掉了锐气,降妖时还得求曾经是自己手下的败将——天兵天将来帮忙了,创新精神全没了。

(3)八戒以前是天上的天蓬元帅。想必本领是不同凡响,既然是元帅,自有他的能耐,然而,由于酒后误事,是个好色、好贪、好懒、好馋的四好之徒,到了人间还不改之恶习,给人家抓住了把柄,也就得乖乖的听话了。

(4)沙和僧是任老任怨的老好人,一路是我挑着担,我牵着马,一路坎坷,一路风沙,几番风雨,几番劳累,不敢越雷池半步,是个说一不二的人,是个最得领导欢迎的人,永远也不会超越领导,爬到领导头上的人。

想来想去,这是吴承恩老前辈的极妙组合,这样的一个极妙按排,使得这样的一个班子,一个集体,永远是谁也不侵犯谁的利益,个个安份守纪,无需创新,无需拼搏,遇难有观世音菩萨保着,成功了是自己成绩,取经回来,则顺理成章的上天成拂了。

二、妖魔为何吃不到唐僧肉

唐僧师徒去西天去经,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几番生死,几番磨难,前后因果皆为唐僧肉而起,唐僧肉实为人间极品,因为与观音菩萨有染,据说是仙胎凡体,尝一尝,品一品,有长生不老的功能,所以实在是有无穷的诱惑啊!八十一难,为何妖怪总是吃不着呢?我总结有以下几大原因。

其一,妖怪太讲排场,总想搞个什么仪式,只是缺少红绸子,不然搞个什么现在流行的剪彩还真是风光呢!这个请姥姥,那个请舅舅,还有什么七大姑、什么八大姨,少一个不行,那豹子精收了师徒的兵器还要搞个什么兵器展览,结果是错失良机,给孙猴子有机可乘,唐僧肉没吃着,反到丢了性命,实在是可悲啊!要是捉来就宰了,吃了,那孙猴子总有天大的本事,那天兵天将总有天大的法宝,又有什么办法可救呢?

其二、怪只怪那妖怪太讲卫生,吃一口就能长生不老的,为何还要洗一洗,泡一泡,说是要去去腥味,去去臊味,还要饿上一饿,排掉体内垃圾,吃一口不算,非得次整个的,吃还得吃出个什么样式来,什么蒸啊,炒的,如果在现在吃唐僧肉,也许还会搞个什么满汗全集,搞个什么人体宴呢!

其三、是妖怪贪心太大,捉了一个唐僧就够了呀,却偏偏还嫌少,还要把猪八戒,沙和僧,孙猴子一起捉齐了一道吃,可是那猴子就不好对付了,说是不捉到那猴精,吃下去也会不安心的,怕呢!其实是当了妖魔,做了亏心事,怕半夜鬼敲门啊!于是,这些妖怪都只能白白地馋了一回,最终命丧于金箍棒下。

其四、有些妖怪还有些热爱生活,有点想修炼成仙得道,心地不是太坏,捉了唐僧并不想吃,总是想风风光光的,体体面面的成回亲,做回夫妻,也难怪啊,谁叫那唐僧长得如此美貌呢!确实是个美男子,那个女妖不动心呢?如果也来个到手就搞定,破了那唐僧的处男之身,那唐僧又能如何呢?都是仪式害了她们,假如那唐僧是个女的,长得貌如天仙,我想,那些妖怪门也许不要长生之道,也要与那貌如天仙的女子了,恩爱一番,云雨一番了。

细细想来,那吴老前辈还得感谢那些妖怪呢,不然的话,要是拿来就做掉,也许写不到十回二十回就写不下去了,那名著就胎死妖腹了,是妖怪的贪、色和面子问题成全了他。

由于妖怪们的种种错误,也如此的成全了唐僧师徒四人,从此得道高升,名扬四海了。

小王子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为自己尽早读到这本书而感到庆幸。《小王子》是一本清澈心灵的书,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而《小王子》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

我对简单、干净的故事有种天生的爱好。在诗歌阅读上,我喜欢简短,也许是懒惰的缘故,也许不尽是。简单、留白会少去很多压迫感,会给人静谧如幽谷的感觉。

《小王子》的故事简单,文字素淡。我很轻松地就读了两遍,没有丝毫的倦意。童话也许就是对平淡生活的一种恩赐,他让你轻松地阅读,同时在轻松间也给予你一些东西,比如生活的纯真与美好,比如简单与清澈。

故事中的小王子对生活抱着认真的态度,他勤勉地疏通火山口,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然而小王子是孤独的,在他心情低落的时候,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只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才是他唯一的乐趣。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他的生活,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在谎言被揭穿后会反复咳嗽,她是一朵美丽而且非常骄傲的花。她恋着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诚地爱着玫瑰。然而一件小事最终却使他们分开,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爱生起怀疑,他离开了自己的星星,抛下了玫瑰,开始了自己孤单的旅行。

小王子在旅行中接触着新的人和物,比如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比如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但是小王子厌恶着他们的生活,他一路上只是感觉到大人的怪异和不可理喻。

而直到他来到地球,他碰到了小狐狸,并且在小狐狸的要求下驯养了她。她认为,如果小王子驯养了她,她的生活一定会是欢快的。她会辨认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的脚步声会使她躲到地下去,而小王子的脚步声就会像音乐一样让她从洞里走出来。小王子与小狐狸在一起的日子里,小王子懂得了玫瑰的独一无二,并且他开始认为玫瑰驯服了他,他必须对玫瑰承担起责任。小王子在狐狸那里学会了爱,认识到了他所要追求的东西,他要离开小狐狸去承担他的责任。小狐狸送走了小王子,并且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小王子说::“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

小王子来到地球上的一处玫瑰园,这里有五千朵跟他的那朵一模一样的花。

他感到自己非常不幸。他的那朵花曾对他说她是整个宇宙中独一无二的一种 花。可是,仅在这一座花园里就有五千朵完全一样的这种花朵!

小王子以为自己受到了欺骗……会突然感觉自己一点意义都没有,不是了不起的王子。只有一朵毫不起眼的花和几座火山……而且其中一座还可能是永

远熄灭了的。

小王子哭了,小王子也曾迷惘

狐狸告诉小王子:“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独一无二的花在小王子的心里……是那朵已经把他驯服的了的他的花……

“你们很美,但你们是空虚的。”小王子对她们说,“没有人能为你们去死。当然罗,我的那朵玫瑰花,一个普通的过路人以为她和你们一样。可是,

她单独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她是我浇灌的。因为她是我放在花罩中的。 因为她是我用屏风保护起来的。因为她身上的毛虫(除了留下两三只为了变蝴蝶

而外)是我除灭的。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有时我聆听着她的沉默。 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小王子的爱情像他的人一样的清澈,纯真的让人嫉妒……小小的星球上的一朵花就是他的全部。

小王子最后发现自己无法回去,他在降临地球的地方反复徘徊,并且深深想念着他的花儿。在不能回去的日子里,小王子会望着自己的星星。可是,最终忧伤脆弱的小王子无法忍受想念的痛苦,他要急切地回去,最后他选择了以蛇的毒液结束自己的生命,尽管他害怕痛苦,但是他认为这样就能抛下自己笨重的身体回去。最后小王子就像一棵树一样轻轻倒了下去,柔软的沙地,连一点声音也没有。

小王子是否回到了自己的家,是否过着快乐幸福的生活,我们不知道,但是我们会在心底祝福,正如小狐狸说的,眼睛是什么也看不到的,应该用心去寻找。在心中,我们能找到小王子和玫瑰的幸福。

《小王子》的故事是哀伤的,一个关于爱情的伤痛。爱得认真并且真诚,痛得切骨而且难以忍受。

小王子的爱情,纯净淡雅,诚恳认真。如果死能够使他回到自己的星星上,如果死能够让他和所爱的人相会,他会义无返顾地选择死去,因为他深沉地爱着她,因为他的心被玫瑰所驯服。他也是这么做

的,他轻轻地倒下,正如他无人知晓地来到地球。

梭罗说,人在过着静静的绝望的生活,他是远离人群的,阳光下去找寻一切颓废的根源,一无所获,这是一个落满灰尘的天堂。有幸的是我们的心中还有一个关于小王子的故事,忧伤但美好,小王子的忧伤是因单纯的爱恋;美好,是因为爱恋给人的感动和希望。

因为小王子的故事,我们在静静的生活时,心里有着希望和温存,有着感动和关于驯养的责任。

世说新语读后感2000字

今天晚上,我又读了《世说新语》识鉴门的几篇文章,其中有一篇使人的品质得到了很大的体现。

原文是这样的:王浚冲、裴叔则二人总角诣钟士季,须臾去后,客问钟曰:“向二童何如?”钟曰:“裴楷清通,王戎简要。后二十年,此二贤当为吏部尚书,冀尔时天下无滞才。”

译成现代文是:王戎、裴楷二人儿时去拜访钟会,呆了一会儿就离开了,有客人问钟会:“刚才那两个孩子怎么样?”钟会说:“裴楷清明通达,王戎简约扼要。二十年后这两位贤才将成为吏部尚书,希望那时天下没有被埋没的人才。”

读完这篇文章,让我认识了一个善于发现人才,并且具有优秀品质的钟会和一个清明通达的裴楷,一个简约扼要的王戎。文章以钟会和客人的对话为主线,阐述了裴楷、王戎的品质,也写出了钟会的善于发现人才的能力。文章第一句中“须臾去后”,意思是呆了一会儿就离开了,写出了王戎和裴楷在钟会家中待的时间短,也一定衬托出了钟会发现人才之迅速。钟会话中的最后一句:“后二十年,此二贤当为吏部尚书,冀尔时天下无滞才。”突出了钟会善于发现人才,能从儿时的表现想到二十年后的作为,坡有一定功底。也写出了王戎、裴楷的一部分优良品质,儿时已有所体会。“当”字有一定的肯定意味,突出了钟会的能力强。后一小句“冀尔时天下无滞才”这是钟会的愿望,也是为国家兴亡所想的,写出了钟会关心国家的未来和国家的下一代。

像看故事样的读着《世说新语》,不知不觉的就看到了后面,感慨颇多。试着谈谈我的点滴体会。

中国是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历来具有深厚的道德及传统的美德。然后,如今看来,某些美好的东西已经成了历史。今日的中国,人们的道德观念金钱观念传统观念似乎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一些报道和文章中我们可以知道,中国的香港澳门台湾人在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美德方面要比大陆人好很多,在尊重老人,爱心事业等方面真的值得我们好好学习。当然,我说的是整体状况,也并不是说我们就一无是处,我们身边也不乏雷锋式的人物。我只是想说,现在下一代人的思想道德等方面也到了非重视不可的地步了,不然,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将会无法传承,就连国人的国际形象也大损。

前两天在报纸上看到了这样一则新闻:“71岁农村妇女每月捐款1000元”。说的是济南地区双港镇郭黄庄村郑金玉大娘的故事。用她自己的话说是“我是家庭妇女,没退休金,但几个孩子都孝顺,每个月都给钱,我一个老太太,能花什么钱?每个月拿出一点钱来捐助孤儿和困难群体是可以做到的。”多朴实的语言!就这样她一坚持就是许多年,累计捐款已达10多万元。

也在前两天,电视上看到了一个报道:公交车上两个年轻人为了争一个座位差点动起了手,一旁的一位老太太站起来,让坐于年轻人,而这个年轻人就真的坐下了。老太太说,“只要他们不打起来,我让个座,算不了什么”。又是一“爱幼”的典范!但尊老又去了哪里?

因为迷恋网络,中小学生弑父(母)的报道,屡见不鲜。我们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难道还不值得我们的思考吗?冀尔时天下无滞才”,愿这美好的愿望在今天成为更美好的现实!

我最喜欢的一则是《道旁苦李》一文。它讲的是七岁的王戒在和小朋友们玩的时候,看见路旁李树上结了很多李子,多的都快把树枝压断了。孩子们争先恐后的去摘李子,而王戒一动不动。有人问他原因,他说:“长在路边树上还会有那么多李子,定是苦李。”摘到李子的孩子尝李子,果然苦。

这个故事暗藏玄机,不但夸奖了王戒小小年纪便有很强的推理能力和善于思考的好习惯,还侧面指出“路边苦李,没人青睐”。借苦李传达出无用的事物活人就会被人所弃的道理。而故事中的王戒从小就脱颖而出,终后为竹林七贤之一,成为西晋大臣。

许多父母在处罚孩子时,犯了两个最大的错误,一是他们要罚,确舍不得,下不了手;二是他们会处罚,但是他们没有自己一定的原则,好像随他们心情好坏来执法,让孩子摸不清。刘墉以自己教育孩子为例,特别是提到他的母亲,在刘墉想打儿子确又碍于母亲而没有真打的时候,提醒刘墉,真要打,真要教育孩子,就要打重点,狠不下心,下不了手,损了父亲的威严,更关键是丝毫起不到教育的效果。刘墉以自己年迈的母亲为例,告诫我们教育孩子得把握好度,作父母的得有自己的原则。

古人所谓明刑弼教,刑罚的目的是帮助教育,害怕孩子做危险动作时受伤,于是在他不听话的时候处罚他,目的是使他不受伤,你能把 他打成一身伤,当然不能,所i以处罚绝对不可以过分,否则就变成是你在伤害他了,常此以往,不仅达不到教育的效果,可能还会使孩子渐渐远离你。同时处罚又得有自己的原则,什么事情该罚,什么事情不该罚,不能随自己心情而定,有一套严格的标准,而且要经常让孩子知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如此想到我们高中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其实也是有很大的共性的。

对于高中生,首先制定班规,详细完备,让学生清楚我们的原则底线,同时也让学生明白你犯什么错误会相应得到什么样的处罚,而一旦学生犯错,一定要处罚,当然这处罚要严格遵守事先的规定,不可过于随意。高中生又不比小孩子,处于青春期叛逆期,他们有很强的自尊心,所以我们在处罚的时候一定要照顾到学生的自尊心,这样才可以达到好的教育效果。

读完这本书,引发了我许多的思考。在生活中,要细于观察,善于思考,并进行推理判断才能实现有价值的人生。

《世说新语》,“读其语言,晋人面目气韵,恍惚生动,而简约玄淡、真致不穷,古今之绝唱也!”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有一次到xx旅游,在一个小城镇停留,我和朋友们偶然间看见简奥斯汀的博物馆,带着对作者的憧憬,我们决定进去领略一下她的故居和历史。而有意思的是它的顶楼是一个喝下午茶的地方,走进去一看这里的人比楼下博物馆的人可多了许多倍,狭小的空间却坐满了来品尝下午茶的人们,这里的顾客大多是热爱简奥斯汀的文字。女服务员们穿的非常“古代”,她们穿着带有简奥斯汀时代的女仆装,对我们说让我们等一会儿。本来繁复的旅游计划,因为看见这个温馨的古代式下午茶而让我们放弃了所有的计划,决定在这里享受明媚的午后时光。过了一小会儿,我们坐在白色的桌子旁,点了丰富的三层套餐。在等待食物期间,我看见这里每一个桌子旁都有一幅画和一本书的主题,非常契合这里的氛围和装修风格,似乎回到了那个十八世纪末的夏天。

我一直非常喜欢简奥斯汀的文字,时不时的会反复读她的小说,我幻想着里面的女主角坐在这里与她的家人和好友们闲话家常,同享轻松惬意的时刻,那一定是一幅非常美好的画面。这里的餐具非常讲究,茶具、茶壶、过滤网、三层点心架、饼干夹、糖罐、奶盅瓶全都晶莹剔透。在这里,我们一直呆到晚饭时刻才起身离开,早已记不得吃了什么,却一直记得当时的心境,还有温暖的环境。当天晚上我就捧着在简奥斯汀故居买的原版《傲慢与偏见》重温起来。

这是我第一次读原版的《傲慢与偏见》,一直以为十八世纪末的英文用词晦涩难懂,却欣喜的发现这是一本多么有趣的小说,简奥斯汀对文字所倾注的情感,对生活细致入微的描述,让我仿佛走进了那个活泼风趣的田园村庄,与绅士共舞,与友人骑射。

其实,“一曲关于爱情、财产和婚姻的咏叹调”这句话是我在学校图书馆推荐书目的介绍上看到的,在此借用作为题目。

《傲慢与偏见》的作者简·奥斯汀是英国著名女性小说家,出生在英国汉普郡斯蒂文顿镇的一个牧师家庭,从小过着祥和、小康的乡居生活。她从未进过正规学校,但对生活具有敏感的观察力的她却写出6部小说,被誉为地位“可与莎士比亚平起平坐”的作家。

《傲慢与偏见》写的是班奈特一家五个女儿的故事。班奈特太太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把五个女儿都体面的嫁出去。大女儿简美丽善良,但性格内向,与新搬来的邻居宾利先生相恋,却不敢表达自己感情,差点让她错失了一段好姻缘。二女儿伊丽莎白聪明、有教养,但对宾利先生的好朋友达西先生有偏见,认为他很傲慢。三女儿玛丽古板木讷,沉迷于阅读陈腐的书籍。四女儿吉蒂和小女儿莉迪亚性格外向豪放,不懂礼仪。

全书描写了四段婚姻:伊丽莎白的好朋友夏洛蒂为了财产,为了以后能有优渥安定的生活,不成为家人的负担,嫁给了伊丽莎白的表兄科林斯先生。没有任何感情的婚姻,使夫妇两人过着貌合神离的生活。班奈特家的小女儿莉迪亚只为一时的头脑发热,相信爱情,就跟无所事事、不务正业的骗子威克尔先生私奔,让家族蒙羞。后来,在达西先生的资助下,威克尔先生还是娶了莉迪亚,但婚后两人还是过着无所事事的生活。至于男女主角,本来,伊丽莎白对达西先生存在着偏见,而达西先生则对乡村里的人表现傲慢。但经过一系列的事情后,两个人终于互相了解,缔结美好的姻缘。而姐姐简与宾利先生在经历了一连串风波后,算是好事多磨,大团圆结局。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曾经说简·奥斯汀的小说缺乏激情。的确,《傲慢与偏见》没有写什么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它描写的只是乡村里几户乡绅家庭的故事。但却能从这几户人家的平淡生活中反映出那个时代人们的价值观,对爱情、财产和婚姻的不同看法。

不可否认,简奥斯汀笔下的女人无疑都是丰满的,她们有的热情,有的保守,有的自私,有的良善,她将女人的千百种面貌反应出来,在那个相对守旧的年代,却又遥相呼应现代的繁华闹市。很多电影、电视剧都将《傲慢与偏见》翻拍成现代版的“达西与伊丽莎白”,因为这样的爱情同样生活在我们周围,这样的人物也好似我们的朋友一般亲切,简奥斯汀让这些几百年前的人物扎根于我们心中。

很多读者在读到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时,都是很憧憬的,辗转、浪漫、激情无疑让许多年轻读者对爱情充满了向往。伊丽莎白的果敢、聪明、善良,对规矩的不妥协,对财富的蔑视,都成为了简奥斯汀笔下女主人公最美丽的瞬间:温柔坚定,聪明豁达,即便是承受终身寂寞的代价亦从未妥协。她透彻的了解一切失望和瑕疵,却宽容的理解了它们,她是那么值得珍惜的好姑娘,就像简奥斯丁;而夏洛蒂,凉薄清醒,果断的把握时机,选择一场不需要爱情的婚姻;那么简,柔弱善良,被动矜持,眼睁睁的看爱情消失也没有挽留的勇气。还有许多女性在简奥斯汀笔下流淌,她们都是那么的活泼生动,呼之欲出。在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的英国乡村生活是多么的恣意,却又小心谨慎,简奥斯汀完整地还原了那个时代英国中产阶级的生活,却又理想化的给爱情上足了砝码。

简奥斯汀的女生依然活在我们周围,从她的文字中我看到了女性的可爱动人,以及田园乡村背景下伪善刻薄与浪漫情怀的和谐共存。

《傲慢与偏见》,一段曲折但结局美满的爱情,冲斥着每个观众的心灵。相信爱情的力量能指引人改正自我,也相信拒绝不了成长的我们会渐渐改变,不断地扩宽我们狭隘的心房,成为一个稳重成熟的人。对于如今思想开放的我们,这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我确实应该努力去挖掘自己,在表现更真实的自己的同时,也要梳理好自己的头脑,不要一直活在自己的偏见之下,尝试思考事实的真相。

红楼梦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范文

君如陌上尘。我用我的眼睛翻阅着书,固执、浮华的尘埃早在时光的流逝中被抹去,昨天的梦朦胧地露出了红楼。

看完后心中有一丝悲哀,忽觉秦氏对凤姐说的那番言语,实是有理:“月圆则亏,水满则溢。”世上无事可“永保无虞”。就像这朝朝代代,总是从初期到全盛再到衰败。身边的小事亦是如此,一生中总有顺心与阴暗的时期,所以人生给予的感觉就饶有滋味。有人时常觉得人生凄苦,可没有这苦,又怎会感受到成功到来时的快乐?若纨绔子弟只知玩乐,终老一生,死前才去遗憾,“人生何其短,吾还碌碌无为终老此生。”家道中落,未尝不是好事,死前至少可以说,“因曾度此落魄生活,故吾此生没有白活。”

穿越时空,回首那漫长而凄惨的爱情历史,一个孤独的大家庭的历史,也是无法过去的。宝玉和黛玉相遇了。命运已经注定在那一刻。正是在这个大花园里,宝黛的感情开始酝酿。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天命注定,但与贾母的心意不同。书中所有的故事,不论是家族的衰败还是男女的情爱,他们都在谈论真理。人生就像扁舟,浩瀚的大海像世界一样宽广。在这片大海中,小船应该如何航行穿过有风浪的大海,我认为只有积极地迎接浪涛的冲刷,稳步地迈出每一步,才能让自己的小船变成一艘大船,经受住更大的波浪。有一句名言说过:“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对你笑;你对它哭,它就对你哭。”如果我们心情豁达,乐观,我们就能够看到生活中光明的一面,即使在漆黑的夜晚,我们也知道星星仍在闪烁。

书中还有对道德、对人性的深层领悟。贾瑞,一个有着很大的淫心的人,情欲令他一步步堕落,直至违反道德、违反法律的大事件爆发。有时我们打开报纸,看到许多荒谬的新闻,各式各样的犯罪与事件,常会在心里说怎么会有这样禽兽不如的人。可是当你看了《红楼梦》贾瑞这一章,我们就能体会到人的脆弱与无奈。平常我们有很多道德、法律、礼教的学习,我们也很认真的用这些法则,禁止自己做违法和不道德的事情。但我想说的是,我也许有那个犯罪的欲望,只是我的理性控制了我的感性,获得了内心的平衡。正是因为如此,你会对那个控制不住感性冲动的人,有一种悲悯。

我一直不太相信平常给一个人灌输太多的法律规则、道德教训,他就不会做有违理性的事情。贾瑞就是最明显的例子,平常教训的太严,反而让它一碰到这样的事情就一发不可收拾。所以我一直觉得,美德教育是最重要的东西。因为你对人性有所了解以后,会有一种人性上的开放与活泼。在严格的教育里,当一切都变成了道德、法律的时候,一个孩子在认识人性的时候,其实是很难把握的。可是如果他读了很多的小说,他对小说里的人性和各方面事情有了解后,它在整个成长的过程中就不会孤单,因为他看到小说里的人也遇到或发生过同样的问题,发生在自己身上就不会太慌张。

也是这样的原因,我觉得像《红楼梦》这样的小说,或者描写人性的电影,对人的一生有重要的影响。一个社会里如果只有道德和法律,是管束不住人性的,人性最好的管束方法不是教训、处罚,而是了解、知情,当你对人性本身有一个全面认知以后,你会会心一笑。

在这一回里,你看到了贾瑞的真实状况,你对人性有了深层的领悟。也许贾瑞是用一种赎罪的方式,把他的情欲带到了死亡。人世间每一个的生命,都自有其贵贱贫富,可在曹雪芹的眼中,已经毫无差别了。每个人在受他自己命运的苦。不同命运的苦,都是不自知,同贾瑞的不自知一样,王熙凤也不知。

我也记得秦可卿的死,大概在第十三回,王熙凤对她是很疼爱的。作者在写完贾瑞的死后就写到她,让我们看清了王熙凤这个人的好恶。这一次是关于葬礼的奢侈和送葬行列的浩大,四大郡王全部到齐,从这里可以看出,在古代封建社会丧礼不是个别人、个别家族的事,而是整个家族在社会里的社交跟门面。曹雪芹在家破人亡后写这部小说时,回忆当年的繁华富贵,这其中包括丧礼的风光,他有一点茫然,感觉到认识的'空幻,所以在他笔下,死亡也好像一部戏一样。

同时红楼梦中的现代管理元素也堪比现在,就像秦可卿很聪明的想到,应该趁家里还有能力的时候,多在祖坟旁边购置一些田产,因为一旦有人犯罪,家产全部充公时,祖坟上的田产是不能充公的,因为孝道不可以伤害。这样会让自己以后有退路。曹雪芹没有想到这一点,所以他在被抄家时根本没有一个归宿。所以他把所有的感情都放在了红楼梦里。他很遗憾,当家庭富裕时,没人想到这一点,所以他在困难时没有地方可去。秦可卿出生时名声不好,她会为自己想退路,会让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过得完日子。

这样的一本书,写了各个阶段的不同,各个地方的勾心斗角,人心的叵测,都会超出其它书的吸引人。曹雪芹在写这本书的时候,倾入了许多自己的感悟与悔恨,他悔恨在家富人兴为什么没有想到很多,为什么只有在日子都过不下去的时候才想到周全一时的办法。但我希望人生会像这样,像他这样,大起大落都蚕食而尽。毕竟人生不会风顺,走的每一步,也许都是对下一秒的全盘付出。

最新漂亮朋友读后感及心得体会2000字

当我拿起这部作品看到男主人公杜洛华的行为时不由地想起了司汤达的小说《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来,但是莫泊桑的杜洛华要比司汤达的于连幸运得多、成熟得多、老练得多,他能够在上流社会中、在情妇中如鱼得水,如果说于连是一个靠女人往上爬的男人,那么杜洛华就要称之为情场的能手老手、足智多谋的,是只真正的老狐狸了,他的丰富的经历附于了他的心计。如果说于连的悲哀在于他最终没能实现踏入上流社会的小人之志而落得离开人世;那么杜洛华的悲哀则在于他这种卑鄙小人——他的灵魂也是卑鄙龌龊,通过种种下流手段,甚至造假,欺骗别人爱情来最终实现了小人之志。

漂亮朋友是莫泊桑在1885年发表的第二部长篇小说。是一部具有异常丰富的社会内容和深刻思想意义的批判现实主义的力作。小说写的是一个在资本主义世界纵横驰骋的“当代英雄”杜洛华——一个乡下酒馆老板的儿子,靠服役时的战友,现任《法兰西生活报》的政治主编的弗雷吉埃的推荐到其报馆工作,后靠他的前妻玛德莱娜(弗雷吉埃的遗孀)、德·玛海勒(情妇)、华尔特夫人(报馆老板的夫人、杜洛华的情妇、苏珊娜的母亲)、妻子苏珊娜的影响力与对他的爱使自己顺利地进入上流社会的故事。

读完这部作品之后我不禁感叹在这个点儿花哨,有点儿庸俗,不愿意放弃自己曾经身为轻骑兵的潇洒身份;他有挤身上流社会的渴望,有对美丽的女人有强烈的占有欲的杜洛华的心中他到底爱着谁,他的内心追求的到底又是什么呢?我的回答却告诉我他内心追求的只不过摆脱现在的生活地位快速成为上流社会中的一员而已,他爱着的又是什么呢?他爱着的唯有自己的前途、上流社会的地位和金钱利益,在他的情妇与妻子中的任何一位都只不过是他通往自己目标的助推力与阶梯。他的成长环境没有给予他什么优越的条件,让他无力去改变自己的现状,无力帮自己从所居住的贫民窟一样的阁楼里逃出来。他唯有靠自己那年轻的美貌来获取自己的地位,可以说他有着一身招摇撞骗的本领和取悦、勾引女人的特长,在他的故事中不难看出他有着能够看透人心的本领,他的虚伪是他前进的步伐,如果说他的心中还有爱的话,我想那就是他对父母的那一点点的有爱之心了。

杜洛华是一个现代冒险家的形象,除了这两把杀手锏之外并无多少才能,因为在当时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时代政治黑暗、社会腐败、上流人物堕落,谁寡廉鲜耻,良心丧尽,谁就能飞黄腾达,根本无需要真才实学。在杜洛瓦的盛大婚宴上,教士用献媚的词句向他祝福:“你们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你们最为富有,也最受尊敬。特别是您,先生,您才华超群,并通过您的道德文章而给芸芸众生以指点和启迪,成为民众的引路人。你身上肩负着伟大的使命……”教士的话代表社会、官方、利益集团对这个冒险家的赞许,但从中也透露出了对他的种种行为的无情的、辛辣的讽刺。

在杜洛华的情妇与妻子身上可以看出上流社会女人的感情的单纯、放纵与复杂,她们不满足于自己所拥有的单调的生活,她们想要寻找一些别开生面的生活与情调,她们想寻求的是那种刺激与放荡的生活,想接触一些不属于自己圈内的生活与人物,想拥有一份让自己总远无法忘怀的出轨。如若要说他的情妇中最想获得寻求刺激生活的莫过于德·玛海勒,她虽已经身为人母但在她的身上仍然具有少女一样寻求刺激的快乐因素,在她的内心里只要拥有刺激、放荡的生活她就可以大胆的尝试,而杜洛华的出现正好弥补了她那份探险的心。

而弗雷吉埃的遗孀、杜洛华的前妻玛德莱娜则是一位相当有才华且自信满满的一个女人,她靠自己的那少有的文采、聪慧及广泛的社交圈让弗雷吉埃登上了《法兰西生活报》报馆的重要位置——政治专栏主编,弗雷吉埃死后她成为杜洛华的夫人,她又让杜洛华靠自己的文采、聪慧登上了报馆的重要位置——接替了弗雷吉埃的政治专栏主编位置,成为备受尊敬的专栏作家,但可惜的是她虽有才华却无法猜透杜洛华的心思,在她与外交部长拉罗什—马提厄私通时让杜洛华抓了个正着并把她抛弃。

可是她没有因为弗雷吉埃的死、杜洛华的抛弃而放弃自己的生存或做一些有失自己身份的事情来,而是潇洒平静地离开。可以说她是个心不依附于男人身上的女人,丧偶,离婚,不忠与背叛对她来说似乎显得无动于衷。为什么她能如此不为人所伤、不为事所动呢?我想,原因在于她并不爱她的丈夫们,在她那里婚姻只是一种合作关系。在她经历了丧偶,离婚,不忠与背叛之后还依然能够再与哪个男人像签合同一样地获得结婚证书。

可以说这样一位有才华的女人嫁给杜各华也只不过是想让自己的文采、联慧有人赏识罢了,在她离开杜洛华之后继续培养了一个与弗雷吉埃、杜洛华写作风格非常相似的年轻人,这难道不是她的过人之处吗?我想她在与弗雷吉埃相处的时候就可能已经有了婚外情,只不过弗雷吉埃没有杜洛华的聪明、阴险和狡诈而已,就算弗雷吉埃知道自己的妻子与谁通奸他也不会说出来的,因为他要保持自己现在享有的地位,他要靠夫人的广泛的交际圈来维持现有地位和获得更高的地位。而玛德莱娜只不过把男人看成是自己的才华的显示器罢了。

要说这里感情最单纯的莫过于华尔特夫人了,她在遇到杜洛华之前一直紧守着妇道成为《法兰西生活报》报馆老板犹太商人华尔特的好妻子,可惜的是她没有能够坚守住自己的妇道成为了杜洛华的情妇、抛弃的对象并且最后成了杜洛华的岳母,这一切她都是在痛苦中经受忍耐的,她与杜洛华有一段幸福快乐的幸福和回忆,可那只不过是一时的,像她这样一位四十岁的半老徐娘来说恋爱,也可以说是最后一次的爱恋来说,她是浓意到了极点,她有少女一样的热情,可她没想到的是她只不过是杜洛华报复华尔特的一个工具,是他向上爬的一个阶梯而已。

“报纸从它诞生之日就是各个阶级和党派斗争的工具和喉舌。”在这部作品中,报纸是操纵在财阀和政客手中的工具,《法兰西日报》的后台老板是一批众议员,聪明的、老谋深算的在上流社会各界有脸面的犹太商人华尔特先生在议院中形成一股强大的势力。

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战争与和平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战争与和平》是一部带有浪漫主义色彩的小说,这部长篇巨制中,值得我们细细品味。

小说从家庭生活场景和战争场面的描写入手,站在宏观视角,描绘了19世纪俄国的社会生活。

首先,小说人物处理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战争与和平》多出运用对比的手法,用其浪漫色彩的语言来劝勉世人。并不写一些“高大全”的人物,小说中,有渐渐由有许多不良嗜好一步步蜕变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的比埃尔;也有在国难当头只是仍然寻欢作乐,沉浸在奢华糜烂的生活中无法自拔的艾伦等贵族。

在描述他们的时候,作者是想通过描写来表现自己心中美好的愿景的,但是他还是会从一个人不成熟的一面写起,这样也更加的真实动人。也许有人会说,像小说描写的比埃尔参加决斗,娜塔莎甘愿离家出走追求所谓的爱情是一种不好的,不应该写的东西。那就有失偏颇了。我国近代的学衡派,观点保守,他们也认为西方一些小说描写一些社会中的负面信息,这样是令人作呕的,是不良的。但是大家细看小说又会发现,其实,在比埃尔参加决斗之后,又描写到他的对手其实在家中是个孝子,是个对待自己姐妹很和善的人。小说中还写到比埃尔在决斗前后内心的斗争与挣扎……这写情节真切地反映出,描写不良的事情,有没有经过作者自己的真实的、诚实的思考,托尔斯泰在写这部作品的时候,有没有经过这样的思考是显而易见的。大家可以试想一下,如果有作家只是单纯描写不良的事情,而命运在之间穿插或者是引导读者作出理性的思考,那么这样的作品就只能是一种宣扬腐朽、落后文化的载体。

描写出他们渐渐“成长”的一面,这也使得小说的任务形象更加丰满。小说中的人物娜塔莎据说原型是托尔斯泰的母亲,但是在小说中,也写到娜塔莎遇见所谓的爱情时迷失了自己,无法理性进行判断,险些被恶人诱拐,差点就酿成大错。比埃尔呢,在小说的上半部分,是一个贪图享乐,脾气暴躁的人,但是他通过各种方式,找到自己身上的不足,下苦工夫改变自己,使得自己的性格更加趋于完善,也许,他是作者美好的期望吧。

其次,这部小说还在分析历史的成因有不同于一般思维的特点,用哲学的角度分析历史的成因以及历史人物活动与历史演变的关系,而不再是用以往其他人的那种唯心主义的眼光片面地看待历史的演变过程(小说中提到的英雄人物决定历史进展显然是唯心的、不合逻辑的),这又是它与其他小说不同的一点。悲伤而有冷静,欢乐而不是风度。它从一个全面、客观的角度来看待社会生活中的人与事,虽然这部小说被划分在浪漫主义小说中,但我觉得,《战争与和平》是一部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结合的比较好的作品。

从小说的写作方面,我想谈谈我的几点看法。

第一,在人物刻画方面,小说善于设置矛盾冲突来展现人物性格。《战争与和平》中刻画了两种人物,借用哈代小说的说法,一种就是灵肉性人物。比如娜塔莎;还有一类肉性人物,比如艾伦。这两类人物,在平静的生活中展现人物性格仍远远不够,在激烈的矛盾冲突中,更能浓墨重彩地展现人物性格并展现当时社会文化特点。小说通过这种渐进的过程给读者的冲击更加强烈,就像平静的海洋亲眼见到波浪时,还是会被那壮阔的景象所深深折服。

第二,小说善于描写恢弘的场面,给人以壮阔之美。和《德伯家的苔丝》相比较,我们就可以发现,《德伯家的苔丝》描写的故事情节属于半封闭状态,似乎与外界的联系很少,无论是某个小说人物遭到非议什么的,都是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对其产生非议,而不是所谓的“当时社会上”的人。这就有种不太真实的感觉。人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每个人的一举一动都或多或少会引起其他社会上的人的反应,而不是单纯地只是几个人在那里发议论。我认为这是《德伯家的苔丝》在叙述中出现的不足。因为作者他已经将故事情境和人物遭遇做了较为真实的处理,而单单在社会环境这一方面处理成与世隔绝的状态,显然有逃避现实之嫌,就像在编织一个梦一般的童话。在《战争与和平》中,作者将人物的一举一动放到“当时的社会”这个大环境中去,在给人真实感的同时,也是作品的意义更加特别。据说,俄国人是喜欢《战争与和平》的,因为他里面塑造了别佳、安德烈等几个安国人物形象,他们为他们的祖国抛头颅,洒热血,使得“战争”时期向“和平”时期过度,为当时的社会稳定作出了卓著的贡献,宣扬了爱国主义思想。但是我觉得,爱国主义思想是一个国家在任何时期都应该有的,而且,引申开来,小说这种渐进的叙述方式也向我们传递了一个信息:爱国主义思想的培养不是一蹴而就的。看看小说中的人物别佳,他不在战争的场面中时,更多展现为是一个关心周围人的人。当他请求参加军队时,当他冲锋陷阵时,他展现出的更多的是爱国主义。我就在想,如果只会空谈爱国主义,是无法达到使被教育者真真正正地培养出爱国主义思想的。只有在孩子小时候就教育他关爱周围的人,在他们长大后,自然而然会热爱他们的祖国。

西游记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优秀范文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老是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

记得小时候,常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妈总是笑了一笑,摸摸我的头,说:“你啊,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想,大概每个孩子都得到过这样的答案。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孙悟空。

我们可以回想自己的童年,捧着一本《西游记》的连环画,津津有味地看着,当孙悟空打败了妖精,我们总会为他欢呼;当他受到了冤屈,我们也会感受到一种深刻的共鸣;当孙悟空被唐僧误会,被逼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但当唐僧遇到危险,猪八戒赶到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时,他也毅然去救唐僧。记得那时候看连续剧,当看到此片段时,眼中便充满泪水。因为我知道,当时的我就是孙悟空。

这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就好像是我们的化身。当他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时候,就象征着一个小生命的诞生。当他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地和群猴们玩耍时,就好似我们那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多姿多彩。当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就好似一个调皮的孩子,不小心跑进了大人们的世界,并且搞得一团糟,大人们想哄住他,便封了他个弼马温,没哄住。又封了个齐天大圣,还是没有哄住。而后如来出现了,伸出他的飞掌将孙悟空束缚在五指山下。严慈的父亲,终于压服了他调皮的儿子。度过了漫漫的五百年后,观世音的出现给了孙悟空新的希望,踏上了漫漫西天取经之路,也踏上了漫长的人生之路。

唐僧师徒四人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共遇到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这就好像我们成长道路上布满荆棘。最终,他们战胜了难关,取得了胜利。“工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是再恰当不过。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也会取得最终的成功。

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学习。学习就好像是要去取得真经。在学校里,有着形形色色的人。有的像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任何事情都马马虎虎,有的则像沙僧,诚恳老实,踏踏实实。有的像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而唐僧则是心地善良,不愿气馁的人。若我们在学习上能个个都是唐僧,孙悟空,沙僧,有对学习的信念,那一定会取得成功。

随着年龄的增长,《西游记》带给我们不再是对神话的幻想,它令我善良,宽容,嫉恶如仇,有面对困难的勇气。

感谢吴承恩,是他用他那超凡的想象力为我们编织了一个美丽的梦,一个充满离奇,曲折,梦幻的梦……

“妖为鬼域必成灾。”西行途中的妖魔,决不仅仅是一般困难的化身,而大都是代表着一些危害人民、无恶不作的封建黑暗势力,具有一定的现实生活的真实内容。过去曾有人把妖魔指为“农民造反者”,而现在仍有人把妖魔美化为“敢于触动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秩序的‘娇魔’”。这些说法,实在非常牵强。实际上,《西游记》里的妖魔都是一些超越了常人的“特殊”阶层,他们与仙佛一样,是可以长生的,是拥有法力的,而这里的所谓法力实际上就相当于现实中的权力。

所以与其将他们看做是“农民造反者”,更实际的划分应该是将他们看做“神”这个大范围的一员,他们其实就是“神”里面的蛀虫。不但不为民谋福利,而且时常劳民伤财,大肆搜刮剥削。孙悟空,就是这些蛀虫们的克星。他对付这些人从来都不手软,尽管许多时候并不被唐僧所理解,他仍是义无返顾地将他们扫除。哪怕事后又被满天仙佛将“妖魔”领了回去,甚至招致唐僧狠心驱逐,除害护航之心全不曾改。

从东土到西天十万八千里,遇到的妖怪头子就有几十个,但他一条金箍棒打遍西天世界,令妖魔鬼怪闻风丧胆。并且他同妖怪斗争,大多数都是主动进攻,只要一听说妖怪扰乱人间,就决不放过。收伏八戒之后,他就对引路的高才说:“以后但有妖精,多作成我几个,还有谢你处哩。”第67回驼罗庄主人请悟空捉妖,悟空当即向上唱个喏道:“承照顾了。”八戒在一旁就这样说:“你看他惹祸!听见说拿妖怪,就是他外公也不这般亲热。”很能说明悟空斗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此外,作者一再通过书中人物之口,赞扬孙悟空“专救人间灾害”,“与人间报不平之事”。在通天河畔,他不仅救下了两个“祭赛”妖精的幼儿,而且除灭了妖怪,免除了老百姓世代的灾害。比丘国、朱紫国等故事,都是孙悟空主动进攻,为民除害。他每次捉住妖怪头子之后,总要把小妖消灭干净,以免给百姓留下祸患。可见,孙悟空已经脱离了专为自己斗争的性质,而是为了受苦受难的老百姓、为了弱者而斗争。

孙悟空的形象实质不仅在于敢斗,更在于斗则必胜,故为“斗战胜佛”。

他取得斗争胜利有两个法宝:一是武艺高强--这在大闹天宫中表现得尤为精彩;一是善于斗争,亦即有勇有谋,斗智斗勇。他经常变成蚊子、苍蝇、蟭蟟

虫,钻到妖精洞里去弄清妖精的底细(如黄风怪);或者根据蛛丝马迹推断妖怪的来历,然后根据这些妖怪的特点,寻找相应的对策(如黄袍怪);有时他又化为妖精的丈夫或妻子去欺骗妖精(如三调芭蕉扇)。或者赚来妖怪的法宝,反置妖怪于死地(如计盗紫金铃)。他还善于运用钻到敌人肚子里去的战术来制服妖精(如黄眉怪)。他机智灵活,随处设计,常常令妖怪防不胜防。

最终,当取经事业完成之后,取经集团所有成员都修成了正果。但我们应该注意到的是,所谓的“正果”应该只是一种喻意,和佛教的教义并不完全一致。五人中,孙悟空成佛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呢?如来给他的“政治鉴定”认为孙悟空成佛是因为其“炼魔降怪有功”,可见他得成正果,完全是因为“有功”,即完成了造福人类的事业,为人类群体做出了贡献。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完成了伟大的事业,最终达到了造福于人群的目标。

暑假读红楼梦读后感2000字

俗话说得好,“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其意白见。但碍于《水浒》、《三国》等从牙牙学语起就阅读,再读已无多大意义。无奈之中,捧起那“石头”硬啃起来,倒别有一番“胭脂”味。下有几条真(天真)知拙(笨拙)见,以供茶余饭后消遣。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并不只是单单一本爱情小说所能概括。作者为写此书,寒窗几十载,对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整部书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助,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怪不得至今还有许多红学家专门研究此宝。此书所现之人情世故,官场是非,在今天都屡见不鲜内涵之深,可真谓看一遍两遍不少,读十遍八遍不多。对于我精读此书是对吾之文学素养起巩固、提高,以致于升华之用,大有相见恨晚之情。

其次,这也是一部悲剧,我细读一些中外文学名著,大凡流传下来的,几乎无一例外全是悲剧。从卡西莫多到宝玉,从羊脂球到阿Q,以致于今日泰坦尼克中的杰克和露丝,都是悲剧人物。正义战胜邪恶只能在动画片中存在,没有哪朝哪代的赞歌流传下来。特别是中国的《水浒》、《三国》、《红楼》都遵循着开业艰难后,强劲攀升,接着平稳走势,最后直线下跌的原则。这又恰与工商管理硕士MBA教程中所描述的一般产品发展规律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生的规律又仿佛与此紧密相连。一种文明当其跃上顶峰就必将走向衰亡。的确,照现在的环境发展,人类终究有个尽头,难道这是宇宙亘古不变的定理吗?难道这是继柏拉图哲学中“事物模样的精神模式或抽象模式一定”理论之后,又一种新模式。待以后有时间再细细思考此问题,作个中国的苏格拉低。

第三,我以为程伟元、高鹗的续写不成功。虽基本符合上面的曲线原则,没有生搬硬套强加于前文之嫌,但终究是焊接产物。他俩根据原作的暗示,追踪前80回的情节,完成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悲剧,安排了其他一系列人物的命运结局,使《红楼梦》成了一部完整的书,从而推动了《红》在社会的传播,扩大了它的影响。可是,后40回写了宝玉中举和家业复兴,违背曹雪芹的原旨;在人物描写和情节构思方面有一些歪曲和庸俗的笔墨,和曹雪芹的原著有很大距离,近来又有人写了后40回,竭力鼓吹完美,但再怎么样也只能阿里基斯追乌龟,红楼梦的后40回将是一个永远的迷。

第四,也就是《红楼梦》鲜明的人物形象。就拿王熙凤这个给人印象最深的人物来说,她“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目光四射,手腕灵活日理万机,指挥若定。宁国府秦可卿的丧事,特意邀请她去主持操办,她一去就看出宁国府的五大弊端,并提出一整套治理整顿措施。王熙凤威重令行,旁若无人,形成“脂粉须眉齐却步,更无一个是能人”的局面。这位王夫人的内侄女争强好胜、追慕虚荣,具有很强的权势欲。贾府这位年轻俊俏,素有“凤辣子”之称的女当家伶牙俐齿,处处讨贾母、王夫人的欢喜,曲意奉承,插科打浑,无所不至。总之,王熙凤是一个集漂亮、聪明。能干、贪婪、狠毒于一身的复杂形象。作者还按照生活的逻辑,表现人物,阐发主题的需要,对众多的辅助人物作了精心的安排,使每个辅助人物不但具有自身的意义,而且能体现出多方面的意义和作用来。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就是这方面的一个范例。刘姥姥的一进大观园安排在小说的第六回,当时情节尚未充分展开,作者借刘姥姥这一辅助人物,从社会最底层这样一个视角,来写贾府的显赫气派。通过刘姥姥这样一个乡下的穷老婆子的眼睛,写出了凤姐的虚骄、矜持。刘姥姥第二次进入大观园的时候,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人之间的关系正处在微妙的阶段,贾府在表面上正处于繁花似锦的时期。作者将刘姥姥和贾母这样两个地位悬殊的老太太作了巧妙的对比。贾母趁此机会极大的满足了自己的优越感;刘姥姥则为了讨得一些封赏,心甘情愿的出乖露丑,充当老爷太太、少爷小姐的笑料。刘姥姥第三次进大观园时,贾府大势已去,刘姥姥救了巧姐。这样,刘姥姥无意中成了贾府盛极而衰的见证人。

最后,还是说说它的艺术成就,鲁迅曾经指出:“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鲁迅所谓的“都打破了”指的是“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以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红楼梦》没有把人物写某种思想或性格的化身,更没有把人物当作说教的工具。作者以细腻的笔墨展现了生活本身所固有的生动性、丰富性和复杂性。《红楼梦》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单线结构。它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关系为中心线索,同时展开贵族大家庭的其他人物、事件的描写。在紧紧抓住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恋爱、婚姻悲剧的同时,展开广阔的社会环境描写,从而写出了产生这一悲剧的社会根源。

其实,关于红楼梦中可论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我才刚究出些皮毛而已。但碍于自己阅历浅薄,知识贫乏,无奈只得就此搁笔。再不赘述,还恭请学姐在将来的学习生活中,循循善诱,多多指教,xx自当感激不尽。

小王子读后感2000字

每当提起《小王子》这本书,周围的人总是似笑非笑地对我说:“哟,都读大学了,还看小王子啊?”,我不可置否地笑笑,算是回答。在他们眼里,似乎只有鸿篇巨制才值得反复阅读,像《小王子》最多只能算是儿童读物,是不值得仔细读的。我只能说,这些人离纯真的时代,真的已经很远很远了。就像作者所说的,“所有的大人都来自童年,尽管很多人都忘了这一点。”

还记得第一次看《小王子》的时候,确实是把它当做一本儿童读物。书的内容很简单,说的是一个小王子,住在一个和他差不多大小的星球上,他有三座火山,两座活火山,一座死火山,还有一朵性情奇怪的玫瑰花。没有任何突兀离奇的情节,甚至连童话该有的浪漫和夸张都没有,胡乱地看了一遍后,这本书就被尘封了。如今,斗转星移,经历了一些人事的变迁之后,我已不是当年那个满怀梦幻的小女孩,再度拿起这本书,认认真真地看了一遍。这一次,却让我感慨万千,原来,很多事,《小王子》已经教过我们。

如果你对大人们说,我看见了一栋用红砖盖成的漂亮房子。窗口爬满了天竺葵,屋顶还有鸽子呢,他们可能感觉不到,除非你说;我看尽一栋房子,它价值两万美元!他们便会赞美说,哦,那可是个漂亮房子!这就是大人和小孩截然不同的价值观,小孩的世界永远是充满想象的童话,而大人的世界里似乎只有数字;小孩子会很关心一只甲壳虫背上有几个黑点,而大人只关心存折上的数字有没有上升;除此之外,他们还会大声呵斥小孩去做他们眼里所谓的正事,比如说背枯燥的数学,语文。很多小孩就这样放弃了许多本可以成为画家或音乐家拥有的辉煌生涯,并永远也不知道泥土有多么芳香;小孩子会用有没有趣去衡量一件事,而大人只在乎这件事有没有用。于是,许多小孩子就这么孤独的,不被理解的成长为大人,而那些忙着干正事的大人们,永远也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人,坐着特快列车出发,却不知道自己找什么。他们挤来挤去,东转西转……不值得这么麻烦。

人似乎从一出生起就开始在寻找,拼命睁开眼睛,打量这个看似新奇的世界。等到可以行走的年纪,就急不可耐的向外面的世界奔去。为了寻找自己想要的风景,拼命加紧自己的步伐。从幼儿园到小学,再到初中,然后用尽各种办法升入重点高中,又削尖了脑袋往名牌大学挤。本以为可以松口气,可大学的竞争更激烈,因为出了这扇大门,我们面临的便是生存问题。于是我们更忙了,忙着过级,忙着拿各种各样的证,忙着考研,忙着考公务员,忙着出国留学……我们身上背负的东西越来越多,背弯的已经直不起来看路边的风景。

我想,可能直到倒下去的的那天,我们都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其实,最美好的东西,我们都曾拥有过。就像小王子,为了他的追求之路,离开了他的星球和他深爱的玫瑰花,开始了他的探险之旅。可是,在游历一些稀奇古怪的星球,遇到一些匪夷所思的人后,小王子才明白,其实他最想要的,还是他的星球和那朵独一无二的玫瑰花。可是这一切都明白的太晚太晚,小王子回到最初降落的地方,请求蛇将他带回去,于是,只一瞬,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小王子的身体像一颗树般倒在沙地上——他追求之路的起点,也是他生命的终结点。

这其实也是我们的人生。我们不懂得珍惜,于是开始不断寻找。当我们寻找时,就已经在失去。当我们一无所有时,才发现曾经拥有那么多美好。然而一切都已经太迟,我们再也无法回到原来的地方。

西游记读后感2000字高中作文

在我挺小的时候便把原版《西游记》看了个遍,对那部电视剧也是挺了解的,什么“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真假美猴王”等故事情节,我能说一打出来。而如今可能有点故事重温的意思,在这个暑假中,我抽了点空闲时间,找来那最经典的《西游记》认真地看了起来,还别说,感受还颇多。

首先,这个角色得分个先后主次。四个主角,最当先讲就属“唐二愣子”这榆木脑袋的家伙,别看他长得眉清目秀,可做事总不会动动脑子。打个比方说吧,有一次他被一妖怪抓住了,那妖怪估计也没啥文化,竟然不知道他所抓到的和尚就是唐僧,原本只想教训教训他,再把他赶出自己的领地。

结果在他询问唐僧身份的时候,唐二愣子竟没思考片刻就说出自己是唐僧。这下,那妖精可乐坏了,日思夜想的唐僧肉居然就送到了自己的嘴边,唐二愣子可就要吃苦头了!幸好他还有个本领极强的大徒弟——孙悟空,不然这像中彩票头奖几率似的次次幸免于难的好事咋会落在他头上?说他是“唐二愣子”其实一点也不为过:他曾经多次误解过孙悟空,把孙悟空气回老家那也不只是一次。

“昏庸”本是用来形容贪腐的统治者的,如果拿来形容唐僧有点大材小用的话,那便把“昏庸”二字拆开:昏——唐僧不明事理,做事也不够谨慎;庸——唐僧作为师傅不仅缺乏本事,还缺乏领导者那双识别人才的眼睛。这榆木脑袋虽然固执了点,也并非一无是处:对于西行取经将要遇到的重重困难,他愣到从来就没有打算过逃避困难,却一直坚持不懈地去完成自己的使命。

面对取经那漫长的征途,悟空曾建议由他自己背着唐僧,踏着筋斗云直接飞去西天,而他却愣到坚持一同跋山涉水,要由自己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地去西天取经,因为他不想不劳而获,要由自己的汗水换来成果;遇到了要吃他的妖怪,他没有以恶报恶,而是愣到要以自己的行动去感化那些妖精;途径一些比较有钱的大国,曾有过皇帝想让他留下来过富贵生活,而他却愣到了执意要去取经,不想去过那荣华富贵的日子…我说:这“愣头愣脑”的榆木脑袋,有的时候还真是值得我们学习!

对于孙悟空,用妖精们的惯用话来说,那就是一个“猴脸雷公嘴的和尚”。孙悟空虽然长得没有唐僧那么眉清目秀,但自从遇到唐僧开始,直到最后取到真经时,他已经完成了一个从顽皮的猴子到有责任心的猴子的一个蜕变,经过西天取经的种种磨练,他最终成为了一个富有极强责任心、智慧、机警的猴子。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借用这句话,世界上也没有十全十美的猴子。悟空也有一些缺点:对于别人他喜欢炫耀,有一次就是因为他炫耀他师父的袈裟,才引起了一场麻烦;他但凡遇到不好对付的妖精便向各路神仙求救,缺乏独立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于师父的误解他不能去包容和忍让……

在各个主角当中,猪八戒的缺点可谓是最多的:他爱占小便宜,办事也偷懒,几次化缘都偷偷跑去睡大觉了;不能认识自己的错误,对于孙悟空的批评他不但不听,反而还记恨于心,所以就时不时地在那榆木脑袋的唐僧面前搬弄是非,捅孙悟空的篓子,以至于破坏师徒之间的感情;他贪图荣华富贵,面对国王的盛情邀请,他还曾打算放弃取经;他也贪恋美色,也因此误了几件大事;在他犯了错误之后,总是会为自己推脱责任;看到孙悟空比他强很多,他便心生嫉妒,总想让师父把孙悟空赶走,然后自己就可以成为大师兄。

说了这么多缺点,难道猪八戒就没有优点了吗?其实,他擅长与人交际、处事机警、内心善良,这些也算是他的优点。虽然他的缺点多于优点,但同样也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沙僧是师徒四人中最不爱出风头,一直默默无闻奉献的一位。他对师父忠心不二。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本领没有大师兄强,所以甘愿无私奉献,从来不发牢骚。当孙悟空不在时,在师父身边,他就是把师父照顾得最妥当的人。当然,沙僧由于太软弱,一直被好逸恶劳的猪八戒欺负,取经路上的脏活累活几乎都是他做的。

至于那些无恶不作的'妖精,他们大多都是天上神仙的坐骑或者宠物,都是偷偷地带走他们主人的几件宝物,就溜到人间占山为王了。虽然他们跑到人间来作恶,是他们自己的不对,但更多的是他们主人的过失,因为他们主人的管教不严,才以至于唐僧师徒四人遭受如此多的劫难。

那些妖孽做了坏事,到最后将要被绳之以法时,就通过他们的后台大老板走后门来躲避惩罚。虽然这些妖精在人间做尽了坏事,但最后都没有被予以严惩,这是为什么?这就是因为他们有个神仙主人的后台大老板,孙悟空碍于情面以及各位神仙的劝阻,才无奈地姑息了那些作恶多端的妖孽。

“多行不义必自毙”,凡是身后没有靠山的妖精不是被悟空一棒打死,就是被捉了回去,那些妖精没有一个能逃掉惩罚。借用唐二愣子的一句名言:“善哉善哉,阿弥陀佛”。

小王子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读了《小王子》,我对这句话有了新的认识。因经历不同所悟则不同,因对写作背景及作者生活经历了解的深浅则感悟也不同。

如果没记错的话,看过《小王子》的电影应该是在2015年,影片中妈妈对女儿非常严格,将她每年每天每时乃至每分应该做的事规划好,她没有朋友,所以看似完美的人生却过得很不开心。自从遇到一位爷爷,给她讲了《小王子》的故事,让她的生活中有了发自内心的欢笑。心想以后我不能把自己的孩子禁锢在大人为之规划好的人生中,要让孩子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空间。

我再次与《小王子》结缘,缘于校长对《小王子》读本推荐,以及他对这本书深刻的感悟,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静下心来,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而且边读边想边写感悟,感触很深:

以前,我们听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世界上并不缺少美,而是缺少一双发现美的眼睛。”而从小王子的身上我知道了一个更高的境界“看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重要的东西眼睛是看不见的。”这本书可以说是献给大人的,也可以说是献给小孩的,因为大人曾为小孩,而小孩终成大人。

在大人的世界里会认为大人应该对孩子宽宏大量,而实则小孩的世界大人不一定能懂,所以书中竟说小孩对大人应该宽宏大量才是。这让我想到校长所说的一种方式,低段的孩子,你让他画一幅画,可以让他说说自己画的什么,说不定一个有创意的故事就出来了,让我们在孩子们的宽容中慢慢走进孩子们的心灵,陪他们慢慢长大。学校陈主任的课中讲到:让孩子们把他心中的故事画出来,根据自己画的来讲,一个个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也就自然而然流露出来了。这种集绘画、想象、语言表达于一体的教学方式,让我深受启发。

“正因为你为你的玫瑰付出的时间,使得你的玫瑰是如此重要。”同样,作为父母,作为老师,我想:正因为你为自己的孩子付出了时间,使得你的孩子如此重要;正因为我们为班上的孩子们付出了时间,他们对于我们而言也是很重要的。所以无论成绩好坏我都慢慢去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希望为他们的成长尽自己的一切努力,希望他们能成为一位正直的人,希望给他们留下意义非凡的童年。

突然之间,朋友圈就火了一个词语:“仪式感”,怎知这“仪式感”来源于《小王子》,熟不知,早在七十多年前就体现了仪式的重要性,它让我们生活有了期待。为了有仪式感,这次在假期结束前,我为孩子们挑选了不一样的奖品,精心为孩子们准备了教材中推荐的书目比如:《小狗的小房子》、《一只想飞的猫》、《父与子》等十一本书作为奖品,且写上书中的名言警句署名并赠送给他们,这样既拉近了与教材的距离,激发了孩子们的兴趣,更多是为了告诉了孩子阅读的重要性。在颁奖仪式中我穿插颁奖音乐,还有获奖感言,让获奖显得既高兴又很庄重。在激动人心的音乐中,在老师真实而又激进的话语中,孩子们红了眼眶,或许是感动,或许是喜悦,或许是自己要努力的证明……无论得奖与否,你们在我心中都是最美。只希望你们更加奋勇向前!所以在以后,我要将这份仪式感延续,是《小王子》让我更加懂得仪式感的重要……

《小王子》这本书吸引我的不仅仅是给我思想的启迪,还在于其语言的魅力。当我们还在表达:我不知道该如何去安慰你时,书中换了种说法:“我不知道如何才能接近和抵达……这个神秘的地方,这片眼泪的土地。”像这样看似很浅显却意义深刻的语言多么富有诗意呀!再如我们笔下普通而又千篇一律的拟人句:玫瑰花是一位害羞的小姑娘,迟迟不肯露面。书中却说:可是她躲在花萼里,迟迟不肯露出美丽的容貌。她仔细地挑选颜色。她慢慢地披上衣裳,将花瓣一片一片地调整好位置。……是的,她就是这么臭美!语言如此美妙,如此细腻,瞬间捕获了孩子们的心灵。这样的表达方式,就七十多年后的今天,也可谓是很高明,值得细细品味和揣摩。这也得感谢译者,只有对作者了解非常深入才能将他语言的精髓呈现出来。

有些道理没有亲身经历过真的很难体会。比如小王子在遇到爱喝酒的人时,爱喝酒的人会说他羞愧喝酒,可为什么会羞愧喝酒呢?哦,原来是羞愧酒后所说的不该说的话,所做的不该做的事。这对于一个没有喝醉酒经历的人来说是很难体会“羞愧”二字的奥秘。

“星星对于不同的人来说有不同的意义。”教书也是如此,有些是为了谋生,有些是为了过渡,有些是为了体现人生的价值,而我却是为了自己一个美丽的梦想——为人师表,在短暂而又漫长的职业生涯中,只希望自己不忘初衷!

小王子读后感2000字

看着扉页“小王子”三个字,只觉得一股神秘、清新的气息扑面而来,翻开书页,嗅着淡淡的墨香,在书中开始一段梦的历程……

“我”是一个飞行员,因为飞机故障而降落在寂寥无人的撒哈拉大沙漠,一天早晨,在“我”睡醒之后,“我”遇见了小王子,他可爱,气宇不凡,亦有着淡淡的忧伤。

“我”亲爱的小王子硬缠着我,要“我”帮他画一只绵羊,就这样,“我们”相识了。

慢慢地,“我”发现这个从天而降的小王子了解我,和“我”一样讨厌大人。小王子告诉“我”,他B612星球上的唯一居民,再来到地球之前,他已经到过许多其他的星球,“我”静静地听着那些星球上的故事,听着小王子讲述那朵B612星球上独一无二玫瑰花。

与小王子相处的日子很开心,可是他毕竟属于另一个星球,终究要离开我。终于,“我”亲爱的小王子在恳求一直毒蛇咬死他后,回家了……

读完《小王子》恍若在梦中,一种淡淡的忧伤在周围弥漫,只觉得心被扯了一下,隐隐的疼。《小王子》的故事是哀伤的,一个关于思念的故事。思念得认真、真诚、痛得切骨。“我”对小王子的思念纯净淡雅,小王子的思念诚恳认真。

永远记得文章的随后一段话:仔细看看这幅风景图吧,记住这个地方,如果有一天你们去非洲沙漠旅行,你们要能把它辨认出来,如果你们有可能经过那里,那么,我请求你们,别走得太匆忙,就在那颗星星底下待上一会儿吧!这是,如果有个孩子朝你们走来,如果他笑了,如果他有一头金发,如果你们问他问题他不回答,那么,你们肯定能想到他是谁。那就请你们行个好!别让我那么伤心,赶快写信告诉我:他回来了……这是一种多么沉痛的思念:如果你遇见了他,一定要告诉我,因为……亲爱的小王子,我想他了……因为我以被他驯化……

“驯化”这个词是小王子来到地球上遇见的第一个生物——一只狐狸告诉小王子的。这只可爱的小狐狸认为,如果小王子驯养了他,那么他平淡的生活会变得快乐起来,他会辨认出小王子与众不同的脚步声,他会为拥有麦子的颜色而欢欣,因为看到麦子,他会想到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驯化,他那颗孤独的心有了张望的方向。

“驯化”让小王子明白了什么是独一无二,什么是无可取代,当你驯化了他,他的身上已经有了你独有的记号,你会在世间万物中一眼认出他,你的心里会装满对他浓浓的思念,只因为他是你的唯一。即使世间有千万个他,只因为被你驯化,他便是独一无二。

亦因为驯化,小王子对地球上成千上万的玫瑰笑着挥挥手,因为即使外形一样,但是它们没有内涵,于是,柔软的沙地,无声的倒下,他回到了他的星球,陪伴他的玫瑰,因为他想它了,思念源于“驯化”。

因为已被玫瑰驯化,小王子在他降临地球的地方日夜徘徊,想尽一切办法回到B612星球,因为已被小王子驯化,作者每次仰望星空的时候,会深深的思念小王子,会喜欢倾听星星的思绪,星星的心……

“剪不断,理还乱”思念是世界上最难斩断的线,正如“我”对小王子的思念和小王子对玫瑰的思念。即使“我”已经离开,即使穿越生死,“我”的思念一直都在……

思念的心宛如宝石,灾难、流变,乃至岁月都无济于事,一切的一切都休想磨去哪怕半点光泽,而只能越发将其打磨得熠熠生辉。

生命,戛然而止,那又如何,我对你的思念坚强的期望朝阳憧憬月辉;自由的翅,被捆绑,那又如何,我对你的思念在天地之间纵情驰骋无畏飞翔;风尘流变已经将山河易容,那又如何,我相信,你会把我的思念铭记珍藏……因为我们都被彼此“驯化”,因为你是我的唯一!不幸能夺走一切,但它夺不走思念,夺不走我心中那份真挚的爱恋。

思念是最美丽的种子。因为思念,小王子不顾一切的回到星球,照顾他心中唯一真爱的玫瑰;因为思念,“我”请求读者帮“我”找到“我”亲爱的小王子,即使我在地球的另一端;因为思念,当作者在飞行任务中离奇失踪后,人们想象着他驾着飞机飞向了小王子的星球;因为思念……

无论未来变换得怎样惊天动地,怎样难以思及,可如丝的思念却可穿透茫茫岁月、茫茫得失,亘古不变,它始终震撼着我们的心。

我愿意现实如同传说一样,作者——安托万驾着那架失踪的飞机飞到了B612星球,见到了他亲爱的小王子,让他的思念有一个圆满的结局,让他不再哀伤……

亲爱的小王子,亲爱的安托万,在那个遥远的小星球上,你们好吗……

三国演义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公元22年,诸侯并起,天下纷争。山清水秀的竹林间,茅舍内,一位中年男子头戴纶巾,手握羽扇,身在茅舍,心系天下,看兴亡成败,胸中尽万点河山,道:人和者,得天下也。于是三顾茅庐的佳话造就了一代伟人,军事家诸葛亮。诸葛亮谦虚、谨慎、认真又尽职,或许谈不上雄才大略,但在实务管理上几乎是第一流的,人格、担当、技巧也的确无懈可击,也可称得上是中国史上杰出的政治人物,诸葛亮以其卓越的政治军事才干,建蜀国,兴汉业,历经图治,呕心沥血。以其智,以其情,以其义,展现了一代蜀相伟大的胸襟气魄,令天下人为之敬仰。

罗贯中笔下的诸葛亮有通天彻地的才干,深谋远虑,有扭转乾坤的力量,呼风唤雨。他神机妙算,料事如神。诸葛亮在益州从无到有,不但建立了整个法令制度,也能发扬赏善惩恶的正名上下的王道,使整个社会公平正直,明察秋毫。有益于国家,虽然是仇家,也会赏赐;违法犯纪,虽是至亲,也会处罚。刑罚虽严峻,但是没有人因此而埋怨,这种公平的统治,很难有人能相提并论。

草船借箭,三气周渔,借东风赤壁之战。六出祁山,七擒孟获,司马面前摆空城。威镇八方,真乃神人也。他调兵遣将,知人善用。赤壁之战中,明知关羽乃情义深重,知恩必报者,亦派其扼守要道,结果华容道上关羽顾念旧恩,宁舍己而放走了劲敌曹操。有人说,此乃孔明之过也,错失良机。然而却不尽然。因为刘备急切地加以阻止:云常乃性情中人,必放曹操,贤相怎可让其扼守要道?时,孔明听罢曰:此乃天意,天不灭曹。若魏国亡,东吴势必崛起,此乃一劲敌,又占地利只势,蜀国必难与其相抗衡,势必亡矣。今三分天下,呈三足鼎立之势,我等趁此良机,兴农业,固粮仓,养精蓄锐,方可破敌。而云常经此一战,必更忠心效蜀,此乃臣之大计也!由此看来,放走曹操绝非偶然,亦非孔明之败笔,实乃形势所逼,无奈之举也。是为刘备的汉室兴亡着想。

诸葛亮不但具有大公无私,令人钦佩的人格和政风,而且他谦虚下人,广纳各方意见,对人才的培养更实不遗余力。

在《出师表》中,诸葛亮特别强调斟酌损益,进尽忠言,裨补缺漏,有所广益。另一篇《视听》中更表示:为政之道,务在多闻,是以听察采纳士下之言,谋及庶士则万目当其目,众音住其耳。故人君以多见为智,多闻为神。是以人君拒谏,则忠臣不敢进其谋,而邪臣专行其政,此为国之害也。

诸葛亮不但说,而且也彻底地去作。出任宰相后,他特别在丞相府中,成立参署,的机构,其目的在于集思广益以采纳更多人的意见。他客气地表示,自己资性鄙暗,所以有时无法完全理解和采用,温他和查和、徐庶、崔州平及胡济四人的关系始终和好,因此相当鼓励大家不疑于直言的精神。

最令人感动的是第一次北伐失败,诸葛亮在汉中前线向北征军团公布的檄文,公开表示希望今后请将士能勤于攻击诸葛亮的缺点,才算忠于国家的人。他曾听从杨洪的建议,急速派兵驰援在汉中和曹操陷人苦战的刘备,以稳定北方防务;征求邓芝和孙权的策略;遵从马稷攻心为上战略,以为南征蛮夷的主要精神指导。或许这些也是他个人心中早作的决定,但他绝不居功,让优秀的部属不要被自己的光芒所掩盖,使每个人才都能乐于发挥自己的智慧,用心于公事。三国鼎立中,蜀汉力量最小,但人才最多,所以才有力量屡次向曹魏攻击。这些优异的人才,的确都是因诸葛亮不居功、不情才;虚心纳谏。的作风。才能获得。北宋大政治改革家王安石在《诸葛亮诗》中便写道:区区庸蜀文吴魏,不是虚心岂得贤广。明代大儒方孝孺也评论道:诸葛孔明之为相,敏然虚己,以求问己之示,秦汉以下为相者皆不及也。

诸葛亮不仅在培养人才上有一套,在驭用人方面也是值得我们共同学习的。如用魏延。其时三足鼎立,蜀国力量较为弱小,诸葛亮苦撑危局,自然注重网罗人才。蜀中名将除关张赵马黄外,还有一位就是魏延。诸葛亮在对其的使用上可谓煞费苦心。魏延也算能够骁勇善战,屡建功勋。但此人头后有反骨,不够忠诚,诸葛亮料定他日后定会谋反,但国家正值用人之际,此人不可不用,尤其在关张赵马黄等人凋零之后。况且你如不用,就有可能为敌所用。诸葛亮一边用他,一边又防范着他。待到诸葛亮操劳过度,病危之际,密令魏延断后。当夜魏延忽作一梦,梦见头上长出二角,得知乃大吉之兆,遂起兵谋反,果应孔明之言。还是诸葛亮早有安排,并留下锦囊妙计,才有马岱砍下魏延首级之举。知道其有谋反之心,还要用之,如走钢丝一般,诸葛亮成竹在胸,自己在世其有惧怕之心还不敢公然造反,不用可惜。在其造反之前杀之,又让将士们寒心。只有在其身边埋下伏兵,待其反时一举杀之,一般而言,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但在特定形势下,如何变通的取得最佳之效,实乃大智慧也。

鲁迅在评价诸葛亮时认为他太神而近乎于妖。对前人的评价,我不能深入领会。在我看来,即为妖,那意味着贬义。我以为不然,尽管诸葛亮的才智近乎神话,但称其为妖不免过于尖酸刻薄,他只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一个重情义的人。

街亭之战中,马谡争先,一再狂言不休,没有引起他的注意,这是他的失察。派王平,岂知马谡怎肯听王平之言,这是再度失察。结果失去战机,失去所的之地,失去了将得的胜利,失去了锐气,失去了灭魏兴汉的大业,失去了政治家、军事家所应有的明智,可谓一失足成千古恨。此乃孔明人生的一大败笔。这当中固然有孔明失察之过,却也不尽其然。看,马谡请兵时,孔明虽有疑虑,但因素对其有好感,抹不开面子,故委以重任,究其根源,乃一情字2022。事后孔明挥泪曰吾与汝义如兄弟,汝之子即吾之子也,不必多嘱。这一哭,一挥手之间,深深的自责,贻误战机,用人不当,也害了马谡,累及其全家,可见其情之深。对马谡家属的安置照顾,又可见其义之重。孔明二哭,当参军蒋琬求情时,孔明流涕而答曰:惜孙武所以能制胜于天下者,用法明也。今四方分争,兵戈方始,若复废法,何以讨贼耶?合当斩之。

这一哭,又交织着多少情感。马谡将斩,虽心中不忍,奈执法严明,为不得不斩而哭,恨自己知人不能善用而哭。街亭失守,战局不能扭转,兴汉渺茫,于是悲从中来,怎不流涕?马谡斩毕,孔明又大哭不已,蒋琬问曰今幼常得罪,既正军法,丞相何故哭耶?孔明曰:吾非为马谡而哭,吾想先帝在白帝城临危之时,曾嘱吾曰:马谡言过其实,不可大用。今果应其言,乃深恨己之不明,追思先帝之言,因此痛哭耳!大小将士,无不流涕。这一哭,多少悲愤涌上心头,眼前曾经的茅林溪水;沙场点秋兵;与先帝纵马与广袤的田天地之间,谈古论今往事历历在目。思旧恩,悔自己不听先帝之言,枉费先帝一片苦心。深恨己之不明,失去了兴汉大业,对不起先帝的知遇之恩,一片深情,又是一个情字2022。

说孔明不明,我认为只有一点。先帝白帝城托孤之时曾说:幼主刘禅昏庸无能,贪图享乐,万不得已之时,丞相可取而代之,兴我汉室。然尽管先帝如此之说,孔明决不违情犯上,依旧忠心耿耿,一生为蜀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此怎可情义二字2022所能尽表?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对于历史人物,由于立场的不同,后代的评价带有高有低、有好有坏、有正有邪,但数千年来,人们对诸葛亮的评价却都是正面的,或许有程度的高低,但基本立场则是清一色的赞扬、钦敬及仟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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