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血豺王小说读后感作文600字
前阵子,我读完了沈石溪的精品藏书——《混血豺王》,感触良多,于是想着赶紧写成读书笔记,如此在以后的日子里,也能细细回味其中的无诸多道理。
书中讲述的是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豺,它如何历经沧桑,终于回到自己的家园,并且登上豺王的位置。可是为了救数十只幼豺,它不惜暴露了自己狗的特征,最后被群体抛弃,死于猎人手下... ...
在我看来,白眉儿用它那颗忠诚的心谱写了它传奇的一生,让人不禁肃然起敬。我想,我也要谱写属于我的传奇!虽然,我没有白眉儿的勇敢,也缺少像它一般的智慧,但是,我有一颗热血的心,它鼓舞着我勇往直前。我坚信,我终究可以攀登上顶峰。
每一个生命都是一个传奇,每个传奇的背后都有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
掩卷沉思,细细回味,我想起了大科学家牛顿。牛顿小时候父亲去世,母亲离异,他靠着自己的努力,成为了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在学会上他经常受胡克(当时学会的会长)的排斥而得不到大家的肯定。但他毫不气馁,终于有一天,他拨开云雾,见到了青天!
老鹰或许是鸟类中寿命最长的,可以活到七十多岁。但是要想活到七十岁,就得在四十岁时做一件事。四十岁时,老鹰的喙将变得很长,翅膀变得很沉,脚趾慢慢老化。这时老鹰要每用喙啄岩石,直到把旧的啄断,长出新的。然后用新喙把脚趾一颗颗地拔掉,长出新的脚践。再把羽毛也拔掉,长出新的羽毛。这样老鹰才可以重返蓝天,活到七十岁。整个过程自是无比艰辛,我们完全能够想象。
抗金名将岳飞曾经说过:“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同学们还等什么,赶紧拿起“笔”,谱写一部灿烂辉煌的、属于自己的传奇吧!
混血豺王小说读后感作文600字
豺在恶兽中排行首位,似乎是恶贯满盈的代名词。所以,人们对豺恨之入骨。当遇到类似水牛这样的大型食草动物时,豺就会采取掏肠法。一旦遭豺掏肠,再强壮的牛也会变成一堆任豺宰割的牛肉,这大概是豺名声不好的一个原因。《混血豺王》就带我走入了一个豺的世界里。
这本书讲述了:在埃蒂斯红豺群中生活着一匹血管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的豺,它就是白眉儿。出于嫉妒,豺王夏索尔将白眉儿赶出了红豺群。而后,老黑狗的报复结束了它的猎狗生涯。回到豺群的白眉儿当上了豺王。被迫之下选择了自我毁灭。
白眉儿有猎狗的忠诚与豺的气魄。当疯牛向主人阿蛮星冲去时,你第一想到的就是救主人。所有狗能想出的办法你都用尽了,可是都没有对疯牛造成威胁。眼看疯牛就要顶向主人了。你不得不用豺的看家本领“掏肠法”。你用掏肠法制止了这头疯牛,救了阿蛮星。可是,阿蛮星却对你的身份起了疑心,因此与你亲昵时提高了警觉。阿蛮星没有像以前那样宠爱你,可是你依然对他百依百顺。你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忠诚的好狗。如果我是白眉儿的话,主人要是对我的血统起了疑心,那我就会抛弃他,再找一个宠爱我的主人。
一次豺狼大战,让你走上了豺王的宝座。在狼群的逼迫下,豺群不得不渡怒江。而你为了照顾兔嘴比其它豺落后许多。突然大花狼扑到了兔嘴身上,你奋不顾身的冲上去,撕咬着大花狼。最终消灭了它。你真是一匹与众不同的豺,豺都是自私自利的,而唯独你却懂得知恩图报。在你小时候兔嘴曾给予你温暖,而在兔嘴遇到困难时,你拔刀相助救了它。
你这种知恩图报,无所畏惧,勇往直前的精神令我敬佩,我会永远铭记这种精神的!
混血豺王小说读后感600字
当我们降临在这个世上时,是谁含辛茹苦地呵护我们?当我们面对挫折时,是谁在一旁谆谆教导我们?是母亲,母亲总是在一旁默默地鼓励你。
沈石溪的《混血豺王》诠释了什么是豺之间的母爱,就是以母命换子命。
那一年冬天,一群饥肠辘辘的豺,正在冰天雪地中寻找食物,有白眉儿带领的豺群,现在它们一个个正饿的眼睛发绿,到处寻找可食之物。结果找到了一个野猪窝,豺群找到了食物,可是野猪不好惹,只要被它的獠牙顶到肚子就活不了了,唯一的办法就是选苦豺把野猪抓瞎了,再引出来,选苦豺就是在豺之中找一只最老最没用的豺,去做一些为大家做贡献的事情。
此时白眉儿跳上了最高的石头,它扫过了最老的母豺时,立刻把脸转了过去,可大家都不约而同地把目光转向了老母豺,原来那只豺是白眉儿的母亲,白眉儿把目光朝向了自己的母亲,这眼中含着无奈。虽身为豺王的母亲,却逃不过当苦豺的命运,出于求生感,它缩了缩身子。它想:如果自已不死,它的儿子豺王就得死,身为母亲,它傲然地走到了洞口。回头瞟了白眉儿一眼,这一眼,含着一个母亲对子女的不舍,含着一个母亲对子女的怨恨。然后,它毅然地走进了洞里。
世界上最伟大的东西是母爱,在绝望之际,是母爱让你脱险,母爱一一是最值得你珍惜的爱。
混血豺王小说读后感600字
混血豺王?混血婴儿都少见,豺怎么可能是混血的呢?不信,看看不就知道了。
上本书中《双面猎犬》讲到主“人”公白眉儿是猎狗洛戛在追猎中和母豺达维娅结合,生下的。后来,白眉儿又不幸地失去了双亲,在豺群中过着下等苦豺的生活。豺王夏索尔为铲除异己,借故逼它出走。白眉儿只好跟随了人类,成为了一只猎犬。
这本书中讲到:白眉儿在一次狩猎中遇到了埃蒂斯红豺群中的一只名叫兔嘴的残疾老母豺。兔嘴曾在他饥寒交迫的童年帮助过自己,它不忍心咬杀曾给过它温暖的兔嘴。偷偷的放跑了它,它的行为虽然瞒过了主人阿蛮星,却瞒不过与它并肩狩猎的老黑狗黑虎的眼睛,他识破了白眉儿豺的本性,于是老黑狗蓄意报复,让白眉儿在主人阿蛮星面前原形毕露,暴露出豺的本性,它无法再在猎户寨生活下去,被迫逃离主人,重新成为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地位最低的“苦豺”。
不久,在一场惊心动魄的豺狼大战中,白眉儿力克群狼,由苦豺一跃成为埃蒂斯红豺群的新一代豺王。然而,它面前永远有一个难以解开的死结:究竟是要做一匹自由的野豺,还是要做一条忠诚的猎狗?这让它百思不得其解。
有一天,阿蛮星被豺们围困在树上。夜晚,他看见主人要逃跑,他闭上眼睛假装没看见,但是一只公豺察迪却发现了,想到以前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它不惜咬死了察迪,救了阿蛮星。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阿蛮星想让白眉儿重新回到他的身边,白眉儿心中犹豫不决,但想起阿蛮星忘恩负义,拒绝了阿蛮星的好意,白眉儿最终死在了他的枪口下。
虽然白眉儿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是它的身上也有我们值得学习的品质。
混血豺王读后感作文600字
《混血豺王》是作家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主要内容为讲述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豺王在草原上的一生。白眉儿是猎狗和豺狼的混血儿,它既当过猎犬也当过豺王。
这本书看得我是惊心动魄。我喜欢作家沈石溪写的动物,我突然感觉自己很恨人类,甚至要打自己了。人类还不如动物,还是动物善良,人类凭什么要杀害豺!我还发现豺是有灵性的动物,不像我们以为的那样野蛮、可怕。混血豺王白眉儿和兔嘴形影不离,兔嘴曾经救过小时候的白眉儿。你知道兔嘴是怎么牺牲的`吗?
日曲卡雪山红毛豺群要到达野猪岭,那时候正下着雪。什么食物也没得吃,只能吃草,豺吃草可是会觉得很苦的,就吃不下去。每走几步,就有一只小豺崽倒下去,很多豺都会疯狂地抢食小豺崽的尸体。大家饿得实在受不了的时候,兔嘴就自己一头撞在岩壁上,让其他豺吃,在其他豺狼正在疯狂的抢夺兔嘴的尸体时,白眉儿却一口也没吃。
看了这本书,我认为我们作为人类应该感到羞愧。许多动物灭绝很大原因是人类造成的。侵犯野生动物的领地,使很多动物失去家园,只能到人类居住的地方抢食物吃,可人类却为此要杀害动物。我想把所有房子都拆掉还给动物,给动物多一点生存空间。我看完《混血豺王》那天,触动很大,我平时很喜欢吃肉,那天却一点也不想吃了。
我不能改变现状,但是我想我可以从自己做起。我本来喜欢吃鱼和肉,我准备以后不再挑食,多吃蔬菜水果。拆房子是不现实的,但我要爱护动物,不破坏森林,保护环境。
混血豺王读后感作文600字
星期天,我怀着满腔的期待趴到窗户外注视着外面,哇!爸爸终于回来了,只见他手上的那本书,我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爸爸手上拿的正是我期盼了3天希望得到的书《混血豺王》我此时就像一只饥饿的狼,渴望得到食物。那天,我用了一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突然感慨万分。原来动物也有这么伟大的爱。
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只狗和一只豺的混血儿“白眉儿”原本在猎户寨变成了一只猎狗,再一次捕猎当中遇到了一只豺,他不想伤害自己的伙伴便巧施妙计把豺给放走了,却被自己的仇敌老黑狗给发现了,老黑狗用自己的生命揭穿了他的谎言,使得主人把他赶出了猎户寨,他用开始了豺的生活。后来阴差阳错的博得了众豺的信任当上了豺王。有一次猎户寨的猎人们来到了豺群的据点,绑架了许多的幼豺,为了救这些小生命,“白眉儿”暴露了自己是狗的特点,被逐出豺群,最后暴毙荒野。
看完了以后,我差点哭了起来。“白眉儿”为了让豺群生存下去,牺牲了自己。这种精神非常的伟大,豺在人们心中留下的都是坏的印象,却忘了动物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是什么动物都是如此的。生活中,有些人成天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的利益,却忘了自己对这个社会应当有的回报和奉献,只有这样,才能让世间充满温暖,和谐。只要每个人愿意奉献,不管那人的工作高低贵贱,但他肯为社会付出,不求回报,那这种人才是最伟大的,最值得我们去尊敬的人!
我从今天开始,我要不求回报的为社会做出贡献,可能我现在什么也做不了,但是只要持有这一颗心,那么他才是最了不起的人!
混血豺王读后感作文600字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说:“书籍是一颗颗耀眼的星星,各具所长,只有你找到属于你的那颗星星,你就会受益匪浅。”
这些天我一直在看《混血豺王》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受。里面的剧情更让我感动。讲的是一条猎狗洛戛,在追母豺狼――达维娅。它们都漂流到一个孤岛上,共进退,最终达维娅怀孕,生下白眉儿……可是与一条猎狗产生关系,是非常耻辱的事。当洛戛给达维娅送肉骨头吃,达维娅假装亲近它,将长长的豺嘴伸进了洛戛柔软的颈窝,只听咔嚓一声,血管爆裂,他的眼珠子鼓了出来,没来得及哼一声,就死了。达维娅虽然说是豺,但也不是十恶不赦的豺狼,它未免有些心疼,就将它给埋了,带着自己的儿子远方到豺狼群……
其中有一段时间,达维娅的奶水不够,就想出了一计,将黑蝴蝶的孩子咬死,而黑蝴蝶伤心欲绝了好几天,但它的奶水像柚子一样饱满,正在往树皮上蹭,达维娅将白眉儿推到黑蝴蝶的怀里,黑蝴蝶先是一时的犹豫,又两眼发光,立马将奶水给白眉儿喝。但是达维娅不舍得咬死,尽自己最后的力,在自己的腹部下挖了一个洞,将黑蝴蝶的孩子放在自己的腹部下,让它活活被饿死。可黑蝴蝶仍然不知情的喂着白眉儿,真可谓是用心良苦!母爱真伟大!
没过多久,达维娅死了,最后一刻黑蝴蝶将达维娅咬翻,它的头颅咕噜咕噜滚到别的地方,一下子就看到了自己的孩子,黑蝴蝶傻眼了。张口就想咬白眉儿,可是却没有咬下去,将它赶走了,白眉儿开始了流浪……
看到最后我想着,也许黑蝴蝶明白做母亲的用心良苦,放过了它……这让我想到,深夜干到12点的母亲,原本还不算太老的她,可现在却有了许多白头发,在阳光下闪着白光……
每位父母都不容易,有时要从父母的角度体谅他们,就像达维娅一样,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
混血豺王读后感作文600字
前几天,我在新华书店买了一本叫做《混血豺王》的书,当时看见书名很特别,而且又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所以很想看看,就买了下来,没想到这本书真的很好看。这本书讲了一只由猎狗与豺生的叫做白眉儿的狗,因为主人对它的误会,被赶出家门,变回了豺,又因为消灭了侵略他们领地的大花狼而成为了豺狼。
在一次意外中,他救了他以前的主人,而它的主人却背信弃义,原本答应不让人回来复仇,却反悔了,豺群虽然躲过了屠杀,但小豺们全被猎人捕走了,猎人们又想利用小豺来消灭大豺,幸亏白眉儿救了所有的豺,但他却在众豺面前暴露了自己狗的本性,而且一条腿断了,众豺发现他狗的本性后遗弃了它,它的妻子还把它的另一条后腿咬断了,最后它被猎人射杀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触很深,感到了人类的虚伪与丑陋,而且我还懂了一个道理——无毒不丈夫,有时不要太仁慈,要狠毒一些,白眉儿就是葬送在了自己的仁慈下。
读完这本书,我还认识了豺的另一面,它不只是心狠手辣的屠夫,也是顾家的好丈夫(好妻子)、好父母。
我认为这本书很好看,而且我还想读一读沈石溪的其他作品,希望了解更多的知识。
混血豺王读后感作文600字
动物中的一些故事有时也可以突破其它小说,是因为那自然纯洁的美,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入一体的原态的生命。我品味阅读了动物小说也不也不就是为了这个吗?混血豺王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
故事讲的是一只豺,她就是一个“混血儿”,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使它既不能当狗又不能当豺,痛苦的活着,后来立了功被阿索星收留,但又被老狗陷害而被追杀,然后它再次返回豺群,因为杀了狼的头领,击退了狼群成了豺王。后来为了救出阿索星把自己的战友悄悄的咬死。可忘恩负义的阿索星因为知道了豺的老窝想把他们一网打尽,于是便联合左右两村,拿着火枪开始了大规模的灭豺行动,豺为了逃命把自己的孩子藏好,虽然大部分豺都逃了出来,但万万没想到狗的嗅觉如此之好,幼豺一只不剩全部被抓走了,豺王便学着狗的叫声迷惑猎人救出所有的豺,但由于学狗叫而被豺群们发现他是狗的血统,而被逐出豺群咬断双脚,最后被猎狗活活咬死。
豺王的故事是如此的悲惨,其实命运就是这样会作弄人,事情总有正反面,为了自己的目标而努力,我们做事只要不昧着良心,不以牺牲别人的幸福为代价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就好,经历过了,我努力了,也不算是失败。
混血豺王小说读后感作文600字
读了沈石溪老师的《混血豺王》,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小说中白眉儿的形象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半豺半狗”的白眉儿真的是不知道自己该选择做豺还是选择做狗吗?思来想去,我发现无论白眉儿选择做豺还是选择做狗,它始终如一选择“忠诚”。
白眉儿选择做一只忠诚的狗。小说最开始就这样写道:“白眉儿在山路上小跑着,不时回头用充满感激的眼光望阿蛮星一眼。它知道,自己能有今天,全靠主人的栽培。村长的爱犬,本身就有一定的地位和权势,再加上它忠贞骁勇的品性,才会越来越受到村民们的喜爱和狗群的拥戴。”它对主人的忠诚天地可鉴,当主人阿蛮星遭到牯子牛的反抗,差点把阿蛮星撞死的那一刻,白眉儿用豺独有的狩猎方式——掏肠子救下了自己的主人。为此,白眉儿也暴露了它豺的身份,这样的牺牲与冒险,就是白眉儿做为一只忠诚的狗的最好表现。
白眉儿选择做一匹忠诚的豺作文。小说最后一章《自我毁灭》中,白眉儿为了从猎人的枪口下救出被困的幼豺群,不惜暴露它狗的身份,冒死救出了幼豺群,然而等它身负重伤重返埃蒂斯红豺群与大家汇合时,迎接它的却是众豺们冷冷的敌意,甚至连昔日的妻子蓝尾尖也不愿再跟随她。白眉儿遭到了埃蒂斯红豺群的驱逐,遍体鳞伤的白眉儿无家可归。这时,阿蛮星带了猎人和猎狗包围了白眉儿,他希望白眉儿重新做他的狗,但面对阿蛮星的凶残、忘恩负义,面对自己的亲人,白眉儿选择做一匹忠诚的豺,忠诚于它的亲人,忠诚于他的族群,忠诚于它的内心。
混血豺王小说读后感作文600字
暑假里我阅读了许多好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著的《混血豺王》了。
《混血豺王》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匹来自埃帝斯红豺群的公豺——白眉儿。白眉儿的母亲达维娅在生下白眉儿后生了一场大病,身体非常的虚弱。因此,达维娅为了让出生仅半个月的白眉儿能在自己死后活下去,巧设毒计将母豺黑蝴蝶所生的幼豺杀害,并将幼豺风笛的尸体塞在自己事先挖好的土坑里,把谋害小风笛的秘密掩埋在自己的身体底下,瞒天过海。让母豺黑蝴蝶心甘情愿的做了白眉儿的养母。过了半个月,秃鹫飞临埃帝斯红豺群,在啄食达维娅的尸体时,小风笛的残骸暴露出来,达维娅生前的罪恶谋杀也暴露在了光天化日之下。那时,白眉儿受尽了白眼、鄙夷、欺凌、屈辱,成为了埃帝斯红豺群中的苦豺了。白眉儿虽然是苦豺,但它是优秀的猎狗和母豺的产物,身体极其健硕,自己也十分的努力。这引起了豺王夏索尔的嫉恨。白眉儿一次一次地用自己的机警和聪慧逃脱了夏索尔的圈套,但是夏索尔的圈套防不胜防,白眉儿终究还是掉落了圈套,被逐出了豺群。白眉儿坚强地忍受着各种挫折,经历着各种生死的考验,最终历练成了豺王。
看了这本书后我感觉到,有些人不要说生死考验了,就是遇到一些小小的挫折也都会经受不住。比如:有些人高考落选了,就要跳楼自杀;有些人工作不顺利,就要退缩;有些人遇到挫折,就闷闷不乐……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成功的,关键就是各自的心态好坏。
《混血豺王》这本书我很喜欢,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励志,给了我许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混血豺王小说读后感作文600字3
我满含热泪的把《混血豺王》这本书读了一遍又一遍,善良、勇敢、坚强,甚至知道感恩的豺王的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这本令我泪如泉涌的好书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
书中的白眉儿是一只半豺半狗的动物,当猎狗的时候是一只孝敬主人的好猎犬,当豺的时候是一匹誓死保卫豺群的好豺,有一次它和主人捕猎的时候救了曾经给它温暖的母豺兔嘴,结果被老黑狗发现并赶了出去。无奈之下它只好重新做豺,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力克群狼成了危震山林的豺王。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有一次人类捉走了好几只幼豺。于是白眉儿露出了善良的本性救出了幼豺,结果自己却死在了枪口之下。结束了壮丽的一生。
白眉儿它伟大,它光荣。它这种无畏、奉献、善良的精神感动了我。它是勇敢的,它明知道自己这次是有去无回还去救幼豺。救幼豺它完全可以逃跑而活下来,但它要舍弃自己的生命,保护自己的豺群。
它是坚强的,它失去父母、被豺群抛弃还坚强的活了下来;它知道感恩,它明明明白救兔嘴是会被发现的,但它还是要去救……
总而言之,白眉儿拥有了人类所有最珍贵的品质。我们有哪些人能拥有了白眉儿这种品质呢?
不竟想起在战争时期涌现出的英雄,攻下堡垒而堵枪口英勇就义的黄继光,为了将敌人引进埋伏圈而牺牲的机智勇敢的王二小,还有那不畏俱敌人严刑拷打不屈不扰的刘胡兰……他们都像白眉儿这样不顾自己的安危英勇奋战、奋不顾身,为人民浴血搏杀,为祖国的'胜利而奋斗。
而我们呢,联系一下我们的生活实际,我们一点儿也没有做白眉儿这种品质。比如说上一次,有两个同学为了争着要拿到最好的东西居然不分青白吵了起来,最后还是两败俱伤。我们是不是应该要学学白眉儿?它为了豺群连自己的生命都可以舍去,而我们呢?就连一点点代价都不愿舍去。难道我们人还不如动物吗?
读了这本书,我决定,我一定要学习白眉儿,先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做起。做到感恩父母,做到遇难题一一定要去勇敢的面对。还要做到那种舍已为人的宝贵精神。
《混血豺王》这本书使我受益不浅。
混血豺王小说读后感600字
有一匹豺,血管里流的一半是豹血,一半是狗血;有一匹豺,在整个豺群走到生死攸关时,挺身而出,救了整个豺群;有一匹豺,伟岸又忠诚,智慧又胆大,更是优秀豺中的佼佼者……他,就是本书的主角——混血豺王白眉儿!
《混血豺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一部长篇作品。动物小说之所以比其他小说更有吸引力,是因为它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自然生活中最原始、最自然的现象。而书中的白眉儿,是一个能屈能伸的英雄,让我很受启发。当他被主人阿蛮星抛弃时,他心甘情愿地做一只受人鄙视的苦豺;而当他经过豺狼大战后,又利用自己的二级前扑、空中断喉的招式荣登王位;它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丈夫!
相反,上一届的豺王夏索尔与白眉儿的性格简直是天壤之别。他的狭隘、他的妒忌之心让他不仅失去了豺群之心,还断送了自己的王位。白眉儿与夏索尔相比,显得谦虚、宽容、大度,让我看到了具有英雄气概与王者风范集一身的豺王。
我们生活中也有与这类似之事。你看,有些人看见比自己有才华、有能力,就产生嫉妒之心而终日不快乐。三国时,吴国统帅周瑜,他就是这样一个人,见诸葛亮神机妙算、足智多谋、气宇轩昂,就千方百计陷害诸葛亮。而诸葛亮,并没有对周瑜的诡计而暴跳如雷,依旧羽扇纶巾,淡泊明志,宁静致远。最后,心胸狭窄的周瑜被诸葛亮活活气死。
《混血豺王》给我带来的启示,意义深远。只有具有身先士卒,为群众当牛马,足智多谋,有高尚品质的人,人民才会把他抬举得很高很高。
《混血豺王》让我想得很多很多……
混血豺王小说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本好书,我看见了这本书,它就深深的吸引着我,它就是——《混血豺王》 !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有着一半是狗,一半是豺的双重性格的人物,这也让他既做过猎狗,又当上了豺群里的豺王,他就是白眉儿。艰难的童年让他有着一颗早熟的心灵,也让他有了奇特的一生 ......
这书本中的主人公——白眉儿的很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例如:他在帮助主人赶黄牛的时候把自己的性
命都快搭了进去,但还是拼死救了主人。对主人忠心耿耿。还有在他做上了犲王的宝座后还不忘帮助童年时帮助过他的母豺兔嘴,在群豺缺少过冬食物,其他豺要吃了残疾的兔嘴的时候他立刻站了出来帮助兔嘴解围,宁可牺牲自己也要救帮助过自己的伙伴。最重要的是他还出卖了自己的双重性格,冒着生命危险去解救小豺们,小豺得救了,但是他已经躺在了冰冷的地上长眠了。
面对白眉儿我想到了现实的生活当中,如果不是利益关系在现代社会是不可能对一个人忠心耿耿的,并且还是冒着生命危险的。在现在社会长大的我们,大家好像都变得很自私,哪怕今天我帮助了别人,以后我遇到了困难,那个人恐怕不一定会来帮助我。有些人好像只想得到别人的帮助,却不懂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道理,这样下去,我想没有人会去帮助别人了。那我们的社会会变得很自私很冷漠。妈妈常说他们小时候的人都很诚实,很淳朴,大家相互关心,相互帮助。我也想生活在妈妈小时候那样的社会。不过那也只是想想的,我现在只有让自己努力成为一个像白眉儿一样不自私,会关心帮助别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