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2000字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
我摩挲着泛着油墨味的书页,我仔细地揣摩着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我甚至能感受到每一个符号里所蕴着的作者蓬勃的情感。很久没有看过如此能够让我为每一个文字所颤抖的书了,《杀死一只知更鸟》做到了。
在作者哈珀·李的笔下,我看到了经济大萧条下的美国,我看到了在那个贫瘠的时代里所谓的“人权”,我看到了在黑暗中透出的微弱的光。
在那个时代,大部分白人的心里,黑人就是如同他们肤色一般的存在。在洁白的他们眼中,黑人贪婪、低劣,他们认为黑人是社会动乱的根源。他们理所当然地将错误归咎到黑人身上,这也就是为什么当善良的“知更鸟”——汤姆·鲁宾逊被诬陷之时,几乎所有人不等审判便已经为他扣上了“有罪”的帽子。偏见,是杀死汤姆的那一把枪。
书中的另一只“知更鸟”,是与他人不同的、不善交往的“怪人”拉德利。人们将足不出户的拉德利描述成一个谋害双亲的“杀人犯”,在那扇吱嘎作响的百叶窗里,其实正闪着一双渴望与外界交流的眼睛。偏见,是关住拉德利的那一扇门。
因为偏见,人们误解了最单纯的善良;因为偏见,人们拒绝相信事实的真相。偏见者高高在上发表着和平自由的言论,丝毫不觉自己的话语似子弹一般穿透一个个弱小的灵魂。在这中间,我看到了从黑暗中射出的那一道光,我听到了为被偏见者发出的掷地有声的呐喊。“在这个国家里,我们的法庭是伟大的平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里,人人生而平等。”这是来自律师阿迪克斯平静却格外具有分量的言语。他是勇士,是敢于划破黑暗的勇士,执正义之利刃去刺穿偏见的屏障;他是父亲,是以身作则教导孩子们什么是勇敢的父亲,坚毅却又不失柔情。
在这本书里,以孩子的视角出发,我看到了活在偏见中的人们有多么的可悲,与此同时我也看到了在这无边的黑暗中闪烁着的跳跃的光点,微小,但明亮。所以,我用笔,试图唤醒着人们的良知。
“你不可能真正了解谁,除非你穿着它的鞋子陪他走上一段。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简爱的读后感范文2000字大学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面对富有高高在上的她的主人爱德华,简爱不卑不亢的发出自己的人生宣言。
而爱德华对简爱的评价却是这样的,简"如一只发疯的鸟儿拼命撕掉自己的羽毛。"这是一种强烈的自我释放,一种悲与爱交织起来的"支配一切、战胜一切、压倒一切"的力量。
简爱身材瘦小,相貌平凡,无金钱、无地位,却有着不平凡的气质和非常丰富的情感世界。她在生活的磨练中,抛弃了女性天生的懦弱与娇柔逐渐养成了坚强独立的个性。她不会在表兄残暴面前甘心被辱,而是据理力争。即使结果不尽人意,却始终如一没有低头;在魔鬼般冷酷的布洛克尔赫斯先生的折磨下,她不会表现出任何恐惧,而是从容的扛下来,独立坚强的活下来。
简爱是不美丽的,但却又是美丽耀眼的灵魂。虽然她没有美丽的外表,却有着美丽的品质,而这种品质深深的吸引着我,她无论身处社会的底层,还是身处上流社会,她总是不卑不亢,她表现出的那种自强,自尊,自爱让人不得不敬佩她,她身上闪现着一种独立人格的壮美与崇高。
我想,几百年来人们对简爱的喜爱的原因正是如此,这也许就是简爱魅力所在。读《简爱》我突然想到一种花——梅,简爱就像梅花一样,饱受风雪的摧残,依然傲放枝头。散发着自己独有的清香。
童年的简是苦难的,更得不到任何人的尊重。但是她并不甘心,她想努力争取超过别人,以证明自己不是一个坏孩子。面对困难,简不屈不饶,心怀美好。她为朋友海伦?彭斯的遭遇而打抱不平,并告诉她该爱的人就要去爱,该恨的人就要去恨,不能因为他的权利大或小而束缚自己的感情。成年的简是富有的,但她并不因为富有变得不可一世,她把自己所得到的的财产平均的分给的表兄妹,并以自己的爱获得最真的感情。简爱纯净的就像一杯水,缓缓的流经心田,洗涤着我们的心灵,她用自己想生活证明,面对生活中一定要倾注自己的真情和温情,并追求一份本真的.温馨、和谐和宽容。
有太多让我们遗憾的事 。报纸上,电视上,为了追求享乐向权贵,向金钱低头的人比比皆是,从而抛弃尊严,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在她们身上有着和简爱截然不同的品质,一种依附金钱,依附权势。以至于道德败坏,沦落到人人唾弃,在这里我不想用过多的语言批评她们,我只想说,从简爱的身上,我学会了自尊,自爱,自强、自立、平和宽容和充满怜悯爱心的精神世界也让我很好的体验到了人生的价值。
说来惭愧,曾经因为羡慕同学一身漂亮的名牌而迁怒父母为什么不是大款,以至于觉得自己是没有人疼爱的孩子,心里苦闷之际,为此更是让父母伤心。
读完简爱也让我更加明白了,人可以没有美貌,可以没有富有,但是觉不能没有高贵的灵魂,贫穷不卑,富贵不骄。心怀美好,用心体会平凡中的幸福。尽管我的爸妈不是大款,但他们会兢兢业业的努力工作,我的爸妈学历不高,但他们会不厌其烦的教会我做人。书上说,母爱如水,父爱如山,倘若真是这样,那我一定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了,由于我拥有了尼罗河和喜马拉雅山一切华丽的词语都比不上父母对我的爱。是那灯下的一杯牛奶,是那烈日下的一条毛巾,是那泪水中的一声鼓励……点点滴滴的爱渗透着每一个平凡的日子,诠释着平凡的幸福。
简爱她不美,但却有着独特气质吸引着所有的人。她自尊自爱,不依附于其他人才可以赢得别人的尊重和热爱,才会有真正的幸福!读《简·爱》让我感到一丝温馥和慰籍,让我明白爱的真谛。也让我清楚的看清了自己。从小生活在物资充裕,被爱包围的独生子我,我常常生活的很自我,只知道索取,不愿意付出,不要说陌生人,就连我们父母的爱,我们也享受的心安理得,甚至有一点不满还给父母的脸色看。读《简爱》让我明白了一个人要宽容和充满怜悯爱心。亲情和怜爱之心是人类最丰厚也是最重要的精神财富,缺了它,等于白活一世。学会爱人,感恩很重要。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2000字范文
他是法国著名浪漫主义作家;他是法国人道主义代表人物;他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领袖;他是法国文学史上卓越的资产阶级民主作家……被如此多耀眼光环环绕的他就是被人们称为“法兰西的莎士比亚”的文学巨匠:维克多·雨果。
在他精华荟萃的作品集中有一颗璀璨明珠,任由时光荏苒却依旧熠熠生辉,它就是被评论家公认为不可或缺的世界文学名著,属世界文学库中不可多得的精品——《巴黎圣母院》。
马克思哲学指出:“物质决定意识”,究竟是什么样的景象触动了雨果的内心,促使他完成了《巴黎圣母院》这一鸿篇巨制的呢?
四百多年前法国路易十一统治时期,宫廷与教会狼狈为奸压迫人民群众,人民生活水深火热,伟大的人民群众发起了英勇抗争,就是在这种黑暗、残酷的社会背景下,人道主义者雨果提笔激扬文字,创作了这一波澜壮阔的巨著——《巴黎圣母院》。这部佳作无情地揭露了专横、残暴的封建王朝和阴险卑鄙的教会势力对善良无辜者的残害,揭示了在禁欲主义的压抑下人性的扭曲和堕落的过程。同时,它也表明了雨果反封建反教会的民主精神和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思想。
这篇巨著主要讲述了丑聋人卡西莫多被巴黎圣母院的神父克洛德收养,做撞钟人,外貌正经的神父克洛德自从遇见美丽的吉普赛少女爱斯梅拉达后,被其美色所诱而神魂颠倒,指使卡西莫多强行掳走爱斯梅拉达,途中被弗比斯骑兵上尉队长所救,爱斯梅拉达因而爱上了弗比斯。但弗比斯生性风流,被怀恨在心的克洛德刺杀,但没有死。他嫁祸于爱斯梅拉达,令她被判死刑,行刑时,卡西莫多将爱斯梅拉达救走并藏身于圣母院中,乞丐群众为救爱斯梅拉达而冲入教堂,误与卡西莫多大战,爱斯梅拉达被由克洛德带领的军队绞杀在广场上,卡西莫多愤然将克洛德从教堂顶楼推落地下,最后卡西莫多抚着爱斯梅拉达的尸体殉情(故事中还有落魄诗人甘果瓦和丢失了孩子的可怜母亲“香花歌乐女”的衬托剧情)。
剧情那么精彩,卡西莫多和爱斯梅拉达这两个人物形象也深入民心,赢得了人们的一致赞扬,而我偏偏反其道而行,我心中的男主角是他——人人厌恶的衣冠禽兽副教主克洛德。
常言道:“人之初,性本善!”那大恶魔克洛德是如何从善良慢慢堕落成十恶不赦的大恶人的呢?我想,原因有三个。
第一,生活不顺:父母的变故使他在19岁就承担起抚养还在襁褓里的小弟弟的责任,他把他的满腔感情都倾注在了这个小弟弟身上。对弟弟的爱使他充满了怜悯心,收养了丑陋不堪的卡西莫多并抚养他长大。同时,他还帮助#from 本文来自高考资源网 end#教导培养穷学生甘瓦地,使后者成为作家。他对他的弟弟,卡西莫多和甘瓦地都倾注了深沉的真诚的爱。结果事与愿违,他所深爱的弟弟若望成了一个街头无赖,卡西莫多和甘瓦地都背叛了他。
第二,身份尴尬:他从小就做了修道士,在弥撒书和辞典中长大,长期的教义并没有使他思想淳化,单调刻板不人道的教会戒律也并没有能消除他内心的本能欲望,反而使他一直处于一种压抑的状态。所以,当他遇见爱斯梅拉达时,即使他那时贵为副教主,也无法抑制他情欲的萌动,这是人之本性。这种强烈的爱无时不压抑着他、折磨着他。他是一个有情欲的人,但同时他是一个副主教,身份的矛盾挣扎使得他彻夜难眠。克洛德对爱斯美拉达的爱是真心诚意的,是热烈的,无可替代的,他甚至愿意为了能与爱斯美拉达相爱,放弃他所有的一切,连同他信奉了几十年的上帝,这时,他的爱冲破了身份尴尬。
第三,爱情坎坷:爱情从来不是公平的!爱斯梅拉达有自己深爱的人:弗比斯,所以她一次又一次无情拒绝了克洛德,遭到拒绝的克洛德就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我得不到你,那我就要毁灭你!因此他先指使他的养子卡西莫多在深夜里去抢爱斯美拉达,失败后,又刺杀情敌弗比斯,并嫁祸于爱斯美拉达。当爱斯美拉达被卡西莫多抢救到巴黎圣母院内合法避难的时候,他再利用权势和阴谋让爱斯美拉达失去了巴黎圣母院对她的庇护,然后在一片追杀声中,用死亡作威胁,逼迫爱斯美拉达接受他的所谓的爱情。这时的他已经化身为爱情的魔鬼。
弟弟惨死,他崩溃地发出:“我不杀约翰,约翰实由我死”似的悲鸣;呆板的教条主义,野蛮的宗教裁判时时压抑着他:“永恒誓愿侍奉上帝是多么疯狂,守身独处是多么无聊,求知、宗教、修身养性尽皆虚空,而上帝又是那样百无一用”。心爱女人另有所爱,他绝望地咬牙切齿:“那好吧,你就死吧!谁也得不到你!”就是在这重重重压之下,克洛德一次又一次把灵魂出卖,化身为撒旦,成为黑暗势力作恶的工具,折磨着他人,同时也痛苦着自己。
雨果曾说,克洛德的悲剧在于:自己被宗教的教义所害,又用宗教来害人,加害于自己钟爱的人。这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悲剧,而且是那个时代对人们的压抑所造成的悲剧。追求自由的人的本性,宗教里的禁欲主义只会物极必反;同时,克洛德这种极端自私,只顾满足自己的情欲,丝毫不考虑对方意愿的人,根本不懂爱情。无视爱人的意愿,单方强加给对方的爱,不但是极端错误的,更是罪恶的!
因此,我认为,雨果正是通过克洛德这一悲剧人物,揭示出禁欲制度的荒谬可笑及其对人性的扭曲摧残,揭露了教会的虚伪和罪恶,来宣告禁欲主义的破产;同时告诫我们:有一种爱,叫做放手!
是黑暗的社会造就了无情的克洛德,他的人生悲剧留给了人们太多的思考……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2000字大学
终于看完了那个平凡世界里的形形色色,心情异常的激动。有遗憾:本以为少平最终会发达,可他最终却只能成为一个普通的煤炭工人。但最终才恍然,平凡的世界当然会有平凡的故事,平凡的结局,一切并不是由他决定,作为平凡的人,有时我们为真无法改变有些东西,即使你很努力,因为这便是生活。
家,便是人无论处在任何地位,身在何方,还是时针停在任何的地方,什么时间;我们都会留恋与思念的地方,因为有我们永远需要报答与回味的亲人,这里有我们永远无法割舍与放弃的爱,无论你是富裕还是贫穷,无论你是健康还是疾病,家永远都不会抛弃你。
我为孙家在困境中一家人的互帮互助,互相理解,互相支持而感动。是的,所有的一切都是源于亲人之间那份血融于水的爱。
文化大革 命期间,劳动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每天只是为了填饱肚子而纠结,那些生活不仅是我想到我的父亲母亲,他们是那个时代贫苦人民的代表。我现常在想,如果父亲在恢复高考之前,没有担任村里的闲职务,没有在家为了工分而常年不能劳动,那么凭他优秀的成绩是一定可以考上大学,那么现在他就不会因为生活如此辛苦的和母亲拼搏。
在我的眼里,没有任何一个父母亲可以那样,永远不顾自己的身体,只为我们姊妹三人的学费去看别人的眼色,去流 血流泪,永远比别人干的多,比别人干的干的时间长,只是想多赚点。没有尊严,不顾形象。可无论如何,请相信你们的父亲母亲无论富裕贫穷,为了这个家,他们辛苦了一生,从身体强健的青年变成现在的白发苍苍。
对父亲母亲的爱我想自己是永远无法报答,只想努力学习,只想快点大学毕业,只想快点赚钱。让他们少辛苦一点,可纵是以后给他们丰厚的物资,可他们而额上的皱纹,老去的年华,虚弱的身体,谁来负责。
多给他们打电话,告诉他们天冷了注意身体;告诉他们你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身体很好;耐心去听取他们的罗嗦,即使你不按那样做;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让他们知道你已经长大,别再让他们担心。
及时行孝,别等没机会时才后悔!
无论别人是否会记得我,可有一点我会坚信,老哥永远不会抛弃我。他们会听我抱怨,安慰我;他们听到我的荣誉,会替我开心;他们给我建议,让我早点长大;在冬日里,戴着他们买的围巾,手套;穿着他们买的衣服,鞋;背着他们买的书包……只是觉得自己好幸福好幸福。
现在好想他们,好想过年。奶奶最近身体好吗?别急,照顾好自己,我马上就会回来;爸妈,注意身体,现在你们身体健康才是我们的安慰;老哥,虽然你们现在年轻,可在为未来拼搏时也要注意身体(千万谨记:别喝酒,明白?)
人类无疑是群聚的动物,如果我们没有朋友,请试想我们的生活将是多的混乱迷茫?
少平也是。金波,晓霞,师傅……我想无疑是他的朋友,他们分享彼此的幸福与痛苦;分享彼此不告与人的小秘密;分享对事物的态度与观点;分享彼此的幸福的小日子;分享彼此的经验。
痛苦时只需他们的肩膀靠一靠,无需语言;快乐时便与他们分享你的幸福,谈天说地;好久没联系他们时,一句:你死哪去了,以为你从地球上消失了。表面上是反击,可只有彼此知道那是一种无法言语的爱;习惯一上线便是:猪头,小狗,流氓,咖啡猫,豆豆等特殊的称呼给特别的你。
真正的朋友是基本不会发生矛盾,因为彼此太珍惜这份友谊,彼此太理解了解对方。记得自己在纠结痛时,星肖告诉我说:无论遇到什么事一定要告诉我们,朋友就是在……感谢。有你们是我的幸福。
永远的……
有人说:人的一生只会谈三次恋爱,第一次,你爱他,他不爱你;第二次,他爱你,你不爱他;第三次,便是与你结婚的他。是,相爱的不一定适合结婚,结婚的不一定是所爱的,生活也许总在如此悲哀。
少平最总貌似选择了大亚湾的惠英,明明和小黑子。那也许是对师傅的责任,对惠英的感恩,也许是对自己生活的认命。可是无论如何,他将最终属于大亚湾,成为煤炭工人。呵,这便是人生吧!无论是曾经花样年代,在物资上相同的郝红梅;或既是知己又是恋人的晓霞(记得那天在凌晨看到晓霞被洪水带走,少平的撕心裂肺的痛时,自己竟也泪眼朦胧,因晓霞,替少平,世界为什么如此不公平);或是当做妹妹的魅力之性的金秀。
无论曾经的爱情是多么热烈,可最终结局又是如何。一切都已是过去,只有大亚湾,惠英,明明才是他最终的选择归宿。
一直讨厌那种把感情当做儿戏的人(真想说脏话臭骂他们,出于素质,就算了),不爱请告诉他,早痛早好,没有一段感情不流泪。可注定不会爱他,注定会给他伤口,那就请早施舍吧!
感谢珍惜曾爱过你的他(她),没有一个人的爱是廉价的,也没有一个人的爱是多余的,你难道不知道,在他为你耗费青春时,也许属于他的幸福早已从他身边悄悄溜过!
我们永远不知道下一刻是灾难还是幸福在下一个路口等我们,就像我们永远不知道看似外表完美的苹果里面是好是坏,只有自己去品尝,自己去接受未知的结果。作为平凡的我们,注定会有一个平凡的世界。可我想我们要向少平学习,学会乐观勇敢的去接受面对生活的一切不幸,认真对待任何一份工作,热情对待每一个人。如此的话,同样会取得优异的成绩,受到别人的尊敬。
无论遇到什么正如自己经常会:闭上眼睛,即使流泪,也会告诉自己,淡定,深呼吸,为了自己的身体。正如可爱的兰彻:人的心是很脆弱的,所以我们要经常哄它:一切顺利。
加油!相信一切都会好的!平凡的出身,相信会有灿烂的人生。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一只交织着亲情、爱情、友情的风筝永远在两个阿富汗男孩心中挥之不去。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救赎的故事。
《追风筝的人》是美国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第一本小说。起初不能明白为什么要以一只风筝作为标题,直到读完整本书后才渐渐明白过来,这一个以风筝为引子展开的故事是那样的令人感动与惋惜。在主人公阿米尔眼里,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有着兔唇的人,那个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的人是那样的老实,忠厚而又那样的单纯。那是把他视做好朋友的人,可是却因为他的懦弱无能,他背叛了他的好朋友——哈桑。
书中描写了阿富汗一项古老的传统——“风筝比赛”,这是一种流行于广大阿富汗儿童的童年的游戏,风筝飞得最高,并且坚持到最后,就会在所有人眼中有着至高无上的荣誉。这个象征着尊严与成就的“风筝比赛”却给哈桑和阿米尔的友谊带来了一生都难以弥补的裂痕。那条充满罪恶,阴暗的小巷中发生的一切永永远远地伤害了哈桑以及阿米尔,使阿米尔在往后的生活中充满了自责与愧疚。
哈桑是这本书中最让我动容的人。他的一生太过于多舛了,混乱的家庭关系,被挚友背叛,这些常人无法原谅的事情在他的身上却得到了谅解。他视阿米尔为他一生追随的人,他将自己的姿态放得那样低,他甚至可以为阿米尔付出所有,因为他是那样的爱阿米尔。哈桑对阿米尔少爷的感情,是无谓回报的付出,是不辞辛劳的坚守,是无所畏惧的袒护。阿米尔因为嫉妒父亲对哈桑的爱护而诬陷哈桑偷手表以达到将哈桑赶走的目的,哈桑不但没有记恨他,反而为了保护阿米尔而被阿瑟夫侮辱,更是在阿米尔走后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而被杀害。从开始到结束,哈桑都没有一丝怨恨阿米尔。每一次想起哈桑对阿米尔说到“为你,千千万万遍。”我的心中那种无以言表的心酸和感动令我眼眶泛红,喉咙梗塞。“为你,千千万万遍”是哈桑善良纯洁的写照,是他对阿米尔郑重的情感表达,也是他对阿米尔矢志不渝的承诺。在他为阿米尔站出来时说的那一句“阿米尔是我的朋友”时,我不禁为这个善良的孩子感到心疼。
也许是这句话那忠贞不渝情感太过浓厚,让阿米尔对自己的背叛以及懦弱无能感到深深地自责和痛苦,所以阿米尔选择了疏远哈桑,因为他没有勇气面对哈桑。最后哈桑和父亲离开,两人一别,走上了各自的人生道路。二十年后,阿米尔在得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后,带着自己与父亲的罪行开始了赎罪之路。经过不懈的努力,他终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并且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阿米尔,在经过二十年的精神折磨后,终于找回了二十多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当他看到那张神似儿时玩伴的脸时,他明白,他无法再次逃避了。为了解救哈桑的儿子,他想尽各种办法,历尽千重苦难万种障碍,甚至不惜牺牲自己来得到心灵的救赎。他以自己的勇气和赎罪般的努力战胜了二十多年前的敌人阿瑟夫。他赢了,他战胜了他与哈桑及哈桑儿子的敌人,也战胜了自己心中的执念!
作者似乎并不想这么简单的放过阿米尔。哈桑儿子的一次又一次自杀和对生活充满绝望的态度使得这个救赎之路愈发坎坷。在医院里,哈桑儿子命悬一线,他在病房外跪地祷告的情节将整个小说推向了高潮。“只有那些失去真主的人才能找到真主,真主真的存在,他必须存在。”这一句更是为整本小说灌入了灵魂。阿米尔的人格由此发生了蜕变。
故事的结局回归平淡,哈桑的儿子跟阿米尔回到了美国生活,但是他与阿米尔的心结依旧没有解开。当阿米尔在海边重新拿起风筝线的时候,他终于找回了自己。
我从这本书不只是看到了阿富汗的宗教问题以及政治问题,还看到了人性的弱点与本质。哈桑那种深入灵魂的全心全意为一人的态度在现在的社会中屈指可数,那种赤子之心能够炽热所有人。可是阿米尔在面对现实以及自己的罪行时表现出的懦弱不就是社会大部分人的缩影吗?我们缺乏的勇气使我们错过了许多本该拥有的东西。勇气也许并不能所向披靡,但是胆怯终究会碌碌无为。做人做事,最重要的不就是负责任吗?学会做人,首先就要学会担当,对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负责;也要勇往直前,对自己爱的人忠诚勇敢。不要让自己的懦弱伤害到你身边爱你的人,那样你将会在自责与懊悔中度过余生。
做一个追风筝的人,在奔跑中怀揣梦想与勇气,一路高歌,一生无悔。
《老人与海》读后感2000字
看了很多名著,一直都不敢妄加评论,并不完全因为怯懦,更多的是一种尊敬的心理;因为作为名著其实都有他深刻的一面,在看似平淡的书写里,透出的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传世名著以散文和小说居多的原因,诗歌和评论就因为其鲜明地个性和观点,使其成为时势英雄,最后或者被利用成工具,或者因为时间的推移成为花瓶式的摆设。
看榕树下作者“远处飘来一朵云”的评论,“一朵云”的年轻(我只是说思想),使她/他看到“冰山在海上移动之所以显得庄严宏伟,是因为它只有八分之一露出水面”,“一朵云”看到的也只是海明威所写的,露出水面的八分之一,那水下的呢,还有它的八分之七的根基呢;老人桑提亚哥出海挑战大海的时候,那是人类都会引为自豪的象征,勇于挑战和渴望征服浩瀚的大海,渴望和一条真正的鲨鱼面对面的挑战;一条船,一个老人,一片浩瀚的大海;鲨鱼出现了,大海只派了他的小小的鲨鱼出现了,老人和小船,大海派来的小小的鲨鱼,老人是人类的代表,老人眼里是条真正的鲨鱼;于是,老人抖擞精神,和鲨鱼进行着殊死搏斗,一场征服和反征服的搏斗,“大块的鱼肉”和后来的争夺,局部的胜利之后,当老人感觉胜利在握的时候,“鲨鱼忽然……”,老人最后是空着双手,幸运地“凯旋”。我最初看“老人与海”之后,只感叹了一句,人最终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征服了什么;依然还是这样的感叹,在9。11之后和之前,布什也许从来没看过他故乡的老人,给他的忠告;老人与海的挑战,进行了不屈不饶征服,但是你是不是想过,人是不是在不屈不饶的制造问题,然后再去解决他,到底这世界最后谁征服谁,征服了之后做什么,为什么要征服而不是……
中国古代文化的内涵,在与亲和力,而不是征服的力量,海明威参加过美国人的英雄思维,就是强调征服的力量,但是失明后的他,开始思考征服的意义,所以才有老人和海;美国在越战里的结果,海明威是越战里的老人,人类的生存意识是海,如果盲目的强调一个生命对另个生命的征服和占有,即使进行着不屈不饶的过程,结果只有海明威所写的,老人空着手回航:“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但永远不会打败他”,人如此,其他的生命呢?作品是没有局限的,作家却有局限的,作家的精神是没有局限的,作家的人却是有局限的,海明威留下思考的同时,他也留下了耐人寻味的话:我试图塑造一位真正的老人、一个真正的孩子、一片真正的海、一条真正的鱼和真正的鲨鱼。如果我能将他们塑造得十分出色和真实,他们将意味许多东西。
很多东西,在名著里都是留下很多东西的,思考思索是所有作家的天性和责任,我爱作家和文人,爱一切在生存的压力下不放弃思考的人们。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平凡的老人,一条普通的大马林鱼,在茫茫大海上发生了看似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经历。也许没有大海,就没有鱼;没有鱼,也就没有渔夫,同样也就没有折断不平凡的经历了。正因为有了大海,才让渔夫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却在海上拖了三天三夜才把鱼杀死,但又遭到了鲨鱼的袭击,贼后的结局可想而知,这条大马林鱼只剩下了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一切的肉体都不复存在了,剩下的只是一个躯壳,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任人摆布,但是谁又愿意去操控它呢?它只不过是一堆毫无利用价值的骨架。然而,一个悲剧性的故事里,却折射出一个“英雄人物”——老人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在别人眼中他是一个失败者。因为作为渔夫,捕不到鱼,还能算是真正的渔夫吗?而可贵的还是他却能在第八十五天决心驶向远方的大海去钓鱼,那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难道不令我们佩服吗?不论是鱼叉,小刀,短棍。一次次被鲨鱼带走,但他始终用尽一切手段进行反击,什么也无法摧残它英勇的意志。一句“我跟你奉陪到死”,夹杂在大海的咆哮声中,回响在我耳旁。一个人把生命都压了上去,与敌人做殊死的博斗,能不算英勇吗?我想鲨鱼正是宇宙间一切破坏性力量的化身,而老人正是正义的使者。
在人的一生中随时随地都存在这股破坏力量,人生是不停地循环着的,喜剧的落幕,不就是悲剧的上演;悲剧的落幕,也就意味着喜剧的再度登场。老人将大马林鱼杀死看似是完美的结果,但同时他还在“酝酿”这自己的悲剧。鲨鱼的袭击,就是应得的报应。一个人生活在世上总是有所追求的,无论追求的东西是好,是坏,追求的手段是正义,还是卑劣;也许能够得到就是最好的结果吧。在充满悲剧色彩的全文中仍有一丝亮点,那就是孩子。孩子带回了老人失去的青春,使他找回了自我。如果每一个人都拥有一分童心,一分天真,那么世界不再总是灰色,就算当时你享有的是最后的晚餐,也不会忘记在饭前洗手,饭后漱口了。回想起文中老人的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不正道出了本文的主题吗?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呢?难道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冷冷的海风里夹杂着一股血腥,也许人真正害怕的可能是这些吧!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2000字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著名科幻小说家儒尔·凡尔纳的代表作品。小说以博物学家皮埃尔·阿罗纳克斯作为第一人称,以他与两位同伴在捕杀一个疑似独角鲸的海怪的途中发生海难为背景,叙述了他们发现海怪其实为一艘潜水艇,接着跟随潜水艇环游世界海洋,最后有惊无险地逃出潜水艇的过程。全文的主要人物并不多,然而却个个性格突出,栩栩如生,加上小说涉及到的生物学、地理学、物理学、化学乃至艺术、文学等多方面的知识,再穿插进一些对于人生哲理的研究与探讨,可见其作者极为深厚的知识修养以及文字功底。
在此部小说中,最吸引我的亮点,无非是这位最富有传奇色彩的主人公一一神秘莫测的艇长尼摩先生。他自身具有的无比鲜明的特点,以及对人对事所幸存在的矛盾复杂的情感,无不是全小说重点描写的对象。在他的身上,人性的光辉与弱点并存,且冲突得极为厉害,这是我在以前的阅读过程中极为罕见的现象。通过他,我们亦可以学会以及反思许多东西。
首先,尼摩艇长是一位伟大的科学家。这一点毋庸置疑。他所制造的潜艇,外形坚固,装备精良,设施完善,应有尽有。它可以毫无困难地如鱼儿般穿过礁石满布的死亡地带,也可以破冰南下北上,直达高纬度的极地;它可以浮在薄薄的海平面之上悄然不动,也可以飞速下沉,闯入海底两万里的无生命环境。尼摩艇长为何有如此大的本事?因为他热爱海洋。在小说中,他曾说过:“大海就是一切!它覆盖了地球上十分之七的表面,大海的气息纯净健康。在这浩瀚的海洋里,人绝非孤独,因为他会感觉到在他的周围处处有生命在蠕动。大海只是一种超自然的奇妙生活的载体;他不是别的什么,而是运动,是热爱。”可见,尼摩艇长在海中的居所不是用冰冷的铁甲,而是用满满的情感建造起来的,倾入了他全部的心血!如此的建筑,怎能不成功,而大海又怎能不用自己最博大的胸怀来迎接它的到来呢!将自己所研究的东西看做自己的亲人而不是产品,将伟大的自然看做是自己的父母而不是自己的敌人,这正是科学家最值得崇敬的一点,而尼摩艇长毫无疑问,将这一点诠释至了完美。
仅仅从科学方面来说,尼摩艇长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现在的科学研究,包括我们日常的学习,太多成分上添加了明确的功利目的,而不是单纯的热忱。这样有目的的活动,容易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从而难以得到充分发展。爱因斯坦说,对一切来说,只有热爱才是最好的教师,它远远超过责任感。对一切要接受的知识报以充分的热情,以绝对积极主动的态度迎接生活所赐予的东西,相信在任何一个方面,我们都可以像尼摩艇长研究潜艇那样成功。
读到这里,我们又不得不为这位热爱着自己的研究的学者感到惋惜了。他有着让人望尘莫及的智慧,却一心想着用这种智慧来与人类作斗争一一当然,在他眼中,这是所谓的“和平”。在小说的结尾,我们认识到的,已经不再是一位才智过人的学者,而成为了一个满目仇恨,血腥残暴的复仇者。他为了自己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竟然可以将自己的潜艇化身为屠刀,再冷眼注视着被自己亲手屠杀的人们如何做着最后的挣扎,然后随着巨大的海洋漩涡沉入海底。正如作者所说,尼摩艇长成为了一个可怕的伸张“正义”者,一个名副其实的复仇天使!我无法了解到怎样的遭遇使得他产生了一种无法用时间磨灭的深仇大恨以至于离群索居,来到海底;也无法了解他口中的正义究竟有着怎样“崇高”的复仇目的。我只知道,作为一个人,无论曾经经历过什么,那怕是撕心裂肺的痛苦,也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向着自己的同胞举起屠刀!将自己所受的遭遇以牙还牙地付诸于其他人,只能展示出一颗黑暗的心灵。尼摩艇长的遭遇我们固然同情,但我们更应该同情的,是他已经不再受到阳光眷顾的灵魂。
和平在尼摩艇长眼中已经扭曲,我们不禁思考:何谓和平呢?这是一个千百年来人们所共同探究的问题。在我眼中,这个在人们看来难上加难的问题,其实有着最单纯的答案。没有战争,没有血腥,没有自相残杀,人们互助互爱,便为和平。只是要做到这一点,的确太难。古往今来,从石器时代的木棍弓箭,到古文明时期的手持长矛驰骋战场,再到近代的坦克炸药,以及一次可以“解决”掉数十万人的核武器,人们不断的地将精力花费在制造武器上,为了金钱与领土,水与石油,为了一切的欲望。人们可以在战争中强大,但更多的是毁灭。冤冤相报着,一代一代,永无止境。呼唤和平已不再是新鲜的话题,但是世界上的硝烟依旧在蔓延。个人的力量总是太渺小,我想如今,作为新一代的青少年所能做的,只有立下誓言,决不为侵略之战流下一滴血,今生为何平做出最大的贡献。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范文2000字
初读《傲慢与偏见》还是在初中,当时不仅是为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而着迷,更是被真实有趣的英国乡村中产阶级日常生活和美丽的田园风光所吸引。几年之后,再此翻阅,对书中所展现的社会大背景以及人物的性格有了更深的理解。
《傲慢与偏见》写于18世纪后期,此时英国正在进行工业革命,社会各阶级之间已经出现了很大的矛盾,但作者简·奥斯汀并没有通过描写大规模运动之类的来展现这些社会矛盾,而是选择在她生活的英国乡村这个小环境下,描写伊丽莎白与达西,简与彬格莱,丽迪雅与威克汉姆,卡洛蒂与柯林斯这四桩婚事,表达自己的婚姻观,通过讽刺经济利益对人们恋爱和婚姻的影响来展现社会矛盾。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故事开始时,自私势力的贝内特太太对彬格莱的吹捧,她重点不在于品行,外貌,学识等,而是兴奋于彬格莱5000英镑的年收入,这是多么滑稽可笑啊。还有威克汉姆为了钱财诱骗达西的妹妹私奔,从这些小切入点就可以深刻反映出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不良风气。
达西的傲慢到底从何而来?从表面上看,是因为他出身优越,相貌仪表堂堂,年收入又颇高。而我认为,这是由当时的阶级矛盾决定的。在第一次舞会上达西不愿意与乡村的姑娘们跳舞,看不起她们其中的任何一个,甚至美丽的伊丽莎白也被他拒绝。到后来达西和彬格莱的姐姐对简与彬格莱婚事的阻止以及独断专行、自私自利的凯瑟琳夫人对伊丽莎白与达西婚事的阻挠。所谓的“上流社会”对在乡村生活的中产阶级的歧视,特别是柯林斯对凯瑟琳夫人那阿谀奉承,虚伪愚蠢,奴颜婢膝的惺惺作态,无一不反映出阶级差距造成的深刻影响。而作者简·奥斯汀本人是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的一员,并且终身未婚,书中描写的社会生活状态正是对她自己生活的真实写照。具有鲜明的时代性。
这本书描写的社会生活十分有趣,人物更是性格各异,栩栩如生。我最喜欢的是伊丽莎白。伊丽莎白是作者心中完美女性的化身,她的美貌虽不及姐姐简,但她具有过人的胆识和果敢的气概。柯林斯为了更理所当然地继承贝内特家的遗产,于是向美丽的伊丽莎白求婚,伊丽莎白理智地判断自己的情感,果断地拒绝了求婚。在凯瑟琳夫人来询问她与达西的婚事时,她不惧地位的悬殊,阶级的差距,勇敢的表达自己的内心。这些片段都使我不由自主的喜欢上了伊丽莎白。但同时她的偏见也使她和达西的感情走了一些弯路。我们常说:不可以貌取人。但其实在生活中这一点很难做到,就像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一样,威克汉姆军官,英俊潇洒,玉树临风,又平易近人,幽默风趣。与达西的傲慢,不善言辞比起来,确实表面上要好很多。谁又能想到这位英俊的军官竟然是个恩将仇报的无赖赌徒,而看似冷血的达西却是个善良助人的绅士?就连聪明的伊丽莎白也被威克汉姆光鲜的外表给骗到了,听信谗言对达西产生偏见。这也教会我们一个道理,在了解朋友时,万万不可被外表所迷惑,要深入了解其人格,从多方面了解朋友。并且,朋友要自己去感受,从第三方了解到的情况并不一定是真实的。
男主角达西也十分有个性,他从小就受到良好的教育,他慷慨大方,助人为善,是英国贵族的典范。他面冷心热,虽然看起来冷冰冰的,拒人于千里之外,但他的内心充满了爱与仁慈。在威克汉姆挥霍完遗产,想拐骗他的妹妹离家出走从而获得金钱的情况下,达西还能宽容大度的原谅他,并且给予他金钱,实在是仁至义尽。达西在被伊丽莎白拒绝后,了解到了伊丽莎白的妹妹丽迪雅和威克汉姆私奔,在贝内特家面临危机的时刻,他不计前嫌,亲自到伦敦与伊丽莎白的舅舅一起寻找丽迪雅并商量计策解决问题。而这一切他都没有告诉伊丽莎白,这种不求回报的爱深深打动了我。俗话说“金无赤足,人无完人”,达西的傲慢他最大的缺点,达西第一次向伊丽莎白求婚时不仅倾吐出他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同样也滔滔不绝地吐露自己的傲慢心情,并且谈得毫不逊色。他觉得她门第低微——他是降格要求,是家庭方面的障碍,使得理智与情感发生冲突。他说得热情激动,好像是他自贬身价之故,不过这却不大可能对他的求婚有利,他流露出来的胜券在握的神情更是火上浇油。对于自尊心强烈的伊丽莎白来说,听到这番告白是愤怒高于惊喜,自然少不了对达西的斥责。这也是文中最有意思的部分,把达西的那份傲娇毫不保留的表现出来,让人忍俊不禁。
相较于伊丽莎白和达西的个性,简和彬格莱两个人的性格则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他们都没有主见,听从他人的安排;并且都较软弱,不善于反抗。彬格莱因为姐姐们和达西的劝说,中途放弃了自己对简的爱慕,离开的乡村。而简在面对彬格莱时也是犹豫不决,羞于表现自己的真心,导致两人错过了许多机会。好在最后两人在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帮助下认识到了自己的真心,重新走到了一起。我们也许会讨厌简和彬格莱这种羞于表达、无主见的性子,但在生活中,拥有这种性格的人不在少数。这类人往往在生活、学习、工作中不突出,易随波逐流,易受他人鼓动影响。而他们要做的就是寻找到自己的目标,认清自己真正想要的做的是什么,并坚定的走下去。
合上这本书,仔细品味一番,我看到了什么?理智、人性、尊严、爱情……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的爱情故事,但围绕该故事的是另外三个故事,总体上是通过描写四对恋人的经历来阐述作者自己的爱情观。
最差的一对是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和魏肯先生。莉迪亚为人轻浮,喜欢追求年轻帅气的军官,爱慕虚荣,是班纳特太太的心肝。在姨母家小住的时候日日与军官们狂欢,最后竟在魏肯的引诱下与之私奔。魏肯是更复杂的一个人,他是达西先生家里的管家的儿子。管家去世后,达西的父亲答应要好好培育他,并给他留了一个牧师的位置。但魏肯本人好赌,且不务正业,用这个牧师的位置跟达西交换了一笔钱吃喝玩乐去了。在积蓄花光之后,靠人借钱捐了个军官去做。他处处污蔑达西为人刻薄,给伊丽莎白讲很多达西的坏话,造成伊丽莎白最开始很讨厌傲慢的达西。
魏肯开始追求的是伊丽莎白,但发现对方没有多少遗产可继承时,就改追求富裕却不美貌的另一位小姐。在另一个地方从军时,整天和军官们一起和莉迪亚狂欢,最后由于赌债过高偿还不起所以决定潜逃。临走的时候顺带带走了莉迪亚,那个小姑娘还天真的以为能和帅帅的军官私奔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
后来在达西的努力下,帮魏肯还掉所有的债务后,又给了他一大笔钱,魏肯才答应和莉迪亚正式办理结婚手续,挽回莉迪亚的名誉。夏洛特和伊丽莎白的表哥柯思林是很现实的一对夫妇,甚至都不知道他们算不算得上是恋人。
柯思林怀着“伟大”的心情决定向班内特的一个女儿求婚,弥补自己得到班内特先生全部遗产给他们造成的不便。在追求伊丽莎白时,非常自信的认为对方嫁给自己是一件可以令对方很自豪的事情。伊丽莎白言辞拒绝他,他还坚持的认为是由于女方的羞涩,这时候自己应当给对方充足的时间考虑,直到伊丽莎白说自己“愚蠢”时,他才恍然大悟,一个“愚蠢”的姑娘是不适合牧师夫人这个职业的。于是在同一天,他又跑去向夏洛特小姐求婚。夏洛特知道自己没多少遗产,而自己所想要的平静的生活,所以虽然没有爱情,但柯思林能给自己这种生活,她就答应了,即使对方看起来是那么的肤浅和无知。她坚信婚姻是一件很磨人的事情,对对方的了解越少,生活越能持续下去。
之后是宾利先生和伊丽莎白的姐姐简的爱情故事。两个人的个性很相似,都是温和的人,不善于拒绝别人,对好友的建议看的很重。两人相识没多久就陷入了爱情,但简表现的太淑女了,甚至于把自己陷入爱情的征兆都掩藏的很好。这让达西误认为对方并没有跟自己的朋友宾利那样陷入狂热的恋情,而且对方没有一点家产,自己有必要阻止朋友陷入不划算的婚姻中。虽然后来达西自己也承认了错误,但这个观点还是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宾利的决定,因为宾利离开简去了别的地方。直到伊丽莎白非常强硬的指责了达西这个“弱智且冷酷”的错误后,达西向宾利道歉,宾利才重回庄园,和简旧情复燃。最后就是我们的主角伊丽莎白和达西了。
伊丽莎白在舞会上认识达西,却因为对方不屑于跟自己跳舞而坚信达西是一个非常傲慢的人。于是在后来达西来邀请她跳舞时,也被她讽刺的拒绝了。听魏肯说了那么多达西的坏话,虽然未经查证,但她深信不疑。后来去柯思林和夏洛特家小住的时候遇上在姨母家的达西。这时达西已经开始疯狂的迷恋伊丽莎白,并向她求婚。但结果很显然,伊丽莎白非常坚决的拒绝了他,姐姐的爱情被他们搞坏事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另一个就是他对魏肯的“绝情”。
达西情绪非常激动的写了一封很长很长的解释信给伊丽莎白,解释自己跟魏肯之间的恩怨,是由于魏肯诱使自己的妹妹和他私奔开始的。收到信后,伊丽莎白刚开始完全不能接受对方的“狡辩”,慢慢的才开始反省自己。后来伊丽莎白去姨母家住随姨母去旅行时经过达西的庄园,正好碰见达西。二人关系有所好转,但这时魏肯和妹妹莉迪亚私奔的事情传开了。伊丽莎白很受打击,急速赶回家了。达西想方设法找到魏肯,并花钱买通他,要他和莉迪亚结婚。事情成功之后达西和宾利重新回到伊丽莎白家临近的庄园,再次向伊丽莎白表露心声,有情人终成眷属。
情节是这样子的,关于见解,你可以借这四个爱情故事发表一下自己的爱情观。多数人推崇达西和伊丽莎白,因为他们的婚姻是建立在理解和信任上的,并且两个人都很有自己的观点。我最喜欢的是伊丽莎白的父亲告诉伊丽莎白的那句话:除非你找一个真正让你信服的丈夫,不然你的生活很难幸福。剩下的就靠你啦!你可以对不好的爱情观提出强烈的批评,比如对莉迪亚和魏肯,建立在金钱和虚荣上的婚姻不会持久。也可以对夏洛特的爱情观提出质疑,不了解对方的婚姻,犹如死水,人生也将失去意义。至于简和宾利,幸福美满,但这样的爱情似乎不堪一击,因为他们都太缺少自己的主见。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2000字
读了《鲁宾逊漂流记》,感触颇深。特别是由书中人物的命运想到了学校的安全工作,想到了学生的自护能力的培养,想到了学生真正的安全所在……
鲁宾逊是本书的主人公。在一次航海中,鲁宾逊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 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支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鲁宾逊是一个善于帮助别人的人,他从一帮食人族手中救下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就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鲁宾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起劳动,共同生活。后来,一艘英国船只经过荒岛,鲁宾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乘船离开荒岛,返回英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鲁宾逊从落难荒岛到返回英国,这段时间竟长达二十多年之久。
鲁宾逊的开拓进取的精神是当代年轻人所没有的,是值得我们所有人去学习的。我想到了自己,读过《鲁宾逊漂流记》,我深深地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同时鲁宾逊的精神与意志也使我坚定了以己之长补己之短的决心。更由此想到了现在的学生,如果面对着这么大的灾难,也许是悲观失望了,也许是沮丧了,也许是在埋怨命运的不公平…… 不会有如此巨大的拼搏精神,敢于与险恶的环境挑战,敢于在如此的环境中顽强拼搏,生存下来。我们的教育中,不应该融入这种精神吗?
鲁宾逊遭遇海难漂流到荒岛上以后,没有怨天尤人,坐叹命运的不公,而是利用自己的双手和头脑让自己过上富裕的生活。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会花费很多精力与时间,但是他有耐心有毅力,从不放弃,鲁宾逊的无限勇气与坚韧不拔的实干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成功的要决在于坚持不懈地奔向目标。鲁宾逊的这种对于目标的坚持不懈的奋斗精神是值得称颂的。 鲁宾逊在外漂泊多年,历经磨难,终于得到了可观的财富,最终完成了那个时代的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从鲁宾逊的人生经历中我体会到了“自我保护”的真正内涵。鲁宾逊的人生是充满探险与挑战的人生,鲁宾逊的人生是勇于挑战的人生,从鲁宾逊的身上我看到了人类生生不息的生命力,看到了他勇于向自己的目标前进的战斗力。 生命的可贵在于坚持不懈地向自己的目标努力,也许在通向成功的路上你会遇到无数的艰辛与困苦,象鲁宾逊一样,会有惊涛骇浪,甚至是飓风,更或许有失去生命的危险,遇到艰辛的时候再坚持一下,度过这一段前方有成功的喜悦在等待勇于探索的人们! 我们的学生,在这意外的磨难面前,往往是束手无策了,不知道如何去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灾难。怎样学会自我保护呢?鲁宾逊是最好的榜样。由鲁宾逊的遭遇,我想到了在我们周围发生的意外灾事。如:地震、洪水、房屋倒塌、火灾、车祸……这是现实生活中都有可能发生的,在预防的同时,发生了怎么办呢?我们要教育学生,要学一些应变的能力。
每个人的人生都具有两重性,;鲁宾逊也不例外。鲁宾逊在孤岛上生活了17年后的一天,他在海滩上发现了一串人的脚印,他躲进自己的堡垒,惶惶不可终日。不久,他发现海岸上有人骨并且有生过火的火堆,当他最后知晓是来自外岛的野人曾在此举行过人肉宴后的七年中,他一直保持高度警惕。在他的充满挑战的一生中,鲁宾逊也会有胆怯的一面,是面对陌生脚印的担忧,是面对茫茫前路的茫然… …但是,最后鲁宾逊以自己的聪慧与才智战胜了一切的危险,度过了所有的波折。在离开家乡后的第35个年头,九死一生的他在历经磨难后终于重返久别的故土。倘若当时鲁宾逊摆脱不了悲观和绝望,不珍惜生命,一开死了之,我想就没有以后这样的故事了。由鲁宾逊推而广之,我们每个人都会有抑或高兴抑或忧愁之时,很多时候,一个人所取得的成绩的大小只在于其自身。我想,假若每个人都有鲁宾逊的意志,那么成功对于我们而言就是指日可待的事了。要让我们的学生真正地安全成长,光靠着预防是不够的。如果,我们只是把孩子紧紧地呵护起来,哪儿也不能去,什么也不能干,什么都怕,那么,我们的民族不是倒退了吗? 关键还是得教育学生,怎样学会生存,怎么应变可能发生的灾难性事件。在大自然中生存,学生是勇敢的,学生是顽强的,学生是善于应变的,那么,他们才是真正的安全的。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东西。而学生时代是人生最灿烂的季节,让我们去珍惜生命,爱护生命,让我们象鲁宾逊一样,勇于面对暴风骤雨,勇于前进,安全直达成功的彼岸!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范文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在初中时已经接触过了。只是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几年之后,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班纳特家有5个女儿均未出嫁,而班纳特太太是一个神经质虚荣心十足的女人,将每个女儿嫁出去是她这一生的大事却从不费心管教女儿的举止,而班纳特先生是个顾家的老绅士,却放任妻子和女儿的不得体行为,宁愿躲进图书室寻求平静。简·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容貌美丽、性情温柔、沉静;伊莉沙白·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个性活泼大方、聪慧与美貌并俱;三女儿玛丽容貌不若其它姊妹出色,因此便在品德及知识上用功,但也造成她的自大态度;排行第四的凯蒂个性浮华,与么妹丽迪雅最热忠跳舞,举止常失礼而不自知;么女儿爱慕虚荣、注重享乐、跳舞和与军官斗闹取乐是她生活的目的。有一天他们家附近的搬来了一个有钱的单身男子彬格莱·查尔斯,他是一个个性温和、做人真诚不拘泥小节的富家青年,在一个宴会彬格莱却恋上了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与简·班纳特相互爱慕;而彬格莱的好朋友达西·费茨威廉个性拘谨严肃,不善言词常给人自大傲慢的印象,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伊莉沙白,但是因为班纳特一家本身并不是得体的家族令这两段恋情受到障碍,伊莉沙白一开始就对傲慢的达西存有偏见,主要就是描述他们这段关系的转变过程。
书中的时代背景会造就许多不同的爱情观:“彬格莱先生仪表堂堂,大有绅士风度,而且和颜悦色,没有拘泥做作的气习。达西立刻引起全场的注意,因为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贵,于是他进场不到五分钟,大家都纷纷传说他每年有一万磅的收入。男宾们都称赞他的一表人才,女宾们都说他比彬格莱先生漂亮得多。”人们就是以财富来衡量一个人的。在达西与伊莉沙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与平民的上的障碍;相较于现代这样的情形就会比较少发生。在我看法里我认为爱情是很美好的,两颗心的距离并不一定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分开而有所改变,青春和爱情,都是天底下最容易消逝的东西;一个女人在一生中能够被一个男人深深爱过,是一种怎样的幸福呢?或者说,一个女人在一生中错过一个深深爱她的男人,是一种怎样的遗憾?傲慢和偏见,就属于人类弱点中最常见的两种。而人性又太容易被扭曲、被异化,一不小心,或一旦陷入盲目,失去公正和理智,被感情所操纵,就会出毛病,伊莉沙白和达西也只是一个代表而已。而出身、财产、地位、教养、一旦沾上上流的边,就容易染上傲慢的毛病,对贫穷、低下、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而地位低、财产少的人,出于人类的一种自尊心,则以偏见对抗骄傲的优越者,这自然是另一种被扭曲的傲慢。不过《傲慢与偏见》与另一部《爱玛》中都以婚姻为其中心议题。就书中的人物而言,婚姻并非意味着男女间无法控制的热情而是双方与社会间的契约产物。小说人物全然融入其社会现实,依循社会规则,谱出故事情节。由于明白婚姻关系可提供阶级提升与经济改善的机会,财力与社会地位为决定结婚对象的相关条件。本文以社会女性主义观点切入,检视奥斯汀的社会背景,探索社会环境如何影响女性在面临婚姻时,内心的焦虑与挣扎。就社会女性主义者而言,物质环境为塑造女性婚姻意识的决定因素。事实上,婚姻,就小说人物而言,为一个阶级交换与经济交流的市场。为了达成结婚的目的,女性人物擅于把自己转化成商品,展示其外貌与才艺,吸引男性目光。此一时期女性受到社会价值的鼓励,利用其女性特质来赢得婚姻伴侣。然而,奥斯汀的女性人物在面临婚姻伴侣的抉择时往往呈现对婚姻无意识的不安。爱情是一条主线,然而婚姻与爱情还是有差别的,其中一点诚实,男女主人公就太缺少了。正因为如此才使得女主角不安。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再加上骗子韦翰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使得伊丽莎白完全相信了韦翰的花言巧语,可能于伊丽莎白的年纪有很大的关联,即使她是家中最居理智的女儿,毕竟年轻,对于一个人是好是坏,还只是看浅表的。最主要的可能是丽萃太过于在乎她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她非常不希望在别人眼里看来她是一个无知而虚荣,又没有教养的女人,可她也只是一个处在那种时代的而不甘于做一个配件的女人而已,她希望的伴侣能在心灵上与之共鸣,对于这个人的品格的要求超过了财富的要求,这一点是值得赞赏的,毕竟是在有一个爱钱的母亲的教育下长大的。不过对于这样一个母亲,她还是感到了自卑,才会在面对韦翰的谎言时,盲目的相信那个“高高在上”的达西是个卑鄙的人,从而使自己在他面前时的自卑心得到解脱。不过幸运的是伊丽莎白没有被这些真正的蒙住双眼。
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爱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浅浮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扰扰尘世,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偶难见。然而没有爱情不要勉强人结婚,只要人品正直,追求美德,不放松向喜之心,不苟且、贪图一时之利欲,追求两心之和谐、相应,运用彼此的智慧,克服心灵上的缺点,终得如愿以偿。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是自己内心中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要和别人能够更愉快的生活,就必须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并磨去他,其次是了解别人的内心,最后再互相深入彼此,如此一来,你会发现到社会上每一件人、事、物都是如此美好、光明,更进一步激发出你内心深处的感动,发挥出自己的专长去替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服务,毕竟我门是万物之长,如果人们不再用心去关怀身边的人,不再去付出自己的一臂之力,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拚吧!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2000字
这是一个看似渺小的人类向所谓命运的挑战,这是一个固执而坚忍不拔的灵魂与自然抗争,这是一本给予我无限幻想和振奋我心的书——《鲁宾逊漂流记》。
鲁宾逊,出生于中产阶级,属于衣食无忧的富家子弟。然他不满足于现状、不甘于碌碌无为,竟舍弃安逸舒适的平庸生活,出海远航。我不禁赞叹起鲁宾逊的雄心勃勃、志存高远。设问能有勇气放弃安逸而去遵从内心的召唤、挑战命运的人能有几个?鲁宾逊的胆量和志气着实让我钦佩不已。他敢于冲破现状,敢于和所谓的命运抗衡。他并没有安享富贵,而是愿意遵从自己内心的渴望,去追逐自己的梦想。鲁宾逊的爽快和志气,他对于自己的梦想的执着、对于外界的好奇和胆量,愿意自己去打拼的勇气……哪一点不值得我去赞叹和学习?身在温室的花朵,更应该具备他的这种品质。
然而初次航海便遭遇不测,鲁宾逊一船人几乎全部遇难,仅鲁宾逊一人侥幸漂上一孤岛,苟且残存。待他苏醒,发现这孤岛一片荒芜,自己又一无所有。但是鲁宾逊并没有我想象般绝望自弃,丧失希望、枯坐等死:他在恸哭之后迅速打起精神,在船的残骸中寻找可供给其使用的物品,并且在荒芜的孤岛上寻找安身之处。他的坚强和镇静让我吃惊,更让我钦佩:无论多大的灾难降临,他都可以迅速从打击中恢复过来。因为他并没有在意于逆境带给他的痛苦和创伤,而是努力寻找摆脱和自救的方法。面对如此惨烈的灾难,鲁宾逊可以那么快地振作,那么在学习上遇到一点点小小困难就弃之而去的我,是不是应该汗颜呢?这些小小的挫折比起鲁宾逊所遭遇的,那么微小不值得一提。而可笑的我面对时的态度,远远不及他那般坚强和冷静!
再说在孤岛求生初期,鲁宾逊的“家”几次被风雨破坏抑或是自然损败,一次甚至是在主任尚未出门时塌方!看着好容易修筑好的“家”就这样摇摇欲坠、险些毁于一旦,如果是我,必定会选择放弃,会因“天不作美”而绝望。然而他不同于我。他怀着坚韧不拔的毅力,一次次将“家”修补,一次次改进和完善自己的家园,甚至有点乐此不疲。这实在让我为自己对鲁宾逊所作所为的揣测而汗颜,敢情我的想法真是太幼稚了!敢问这般毅力能有几?只有有毅力的人,方可战胜逆境,拨开乌云见太阳啊。
当鲁宾逊安顿自己的安身之处后,他便开始潜心于家中的家具的打制、锅碗瓢盆的烧制,甚至是对于羊、狗和鹦鹉的饲养、葡萄等水果的储蓄。他愿意花上很多天去耐心地捉摸、研究怎样烧制一个缸,也愿意屡次推翻重做直到终于做成一把像模像样的椅子。也许在孤岛上时间的确无法衡量,但是鲁宾逊的耐性和努力尽善尽美的品质仍旧是值得我去学习去感动的。他凡事力求完美,相当专注,会“钻”会思考,且做的时候相当有耐性,不怕屡次重来,不怕“毁坏”自己辛苦几天的劳动成果。而我们,在做事情的时候能有鲁宾逊的认真么?能做到他的力求完美么?能像他一样“钻”么?尤其是在理科方面,总是了解皮毛就洋洋得意,有没有试着“钻”一番,耐性去解决一些看起来很复杂的题目呢?扪心自问,我没有过。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大开了一次眼界,也让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只要我们像鲁滨孙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事情我们不会成功呢?又有什么事情能比鲁滨逊所遭受到的更糟呢?
这部小说是笛福受当时一个真实故事的启发而创作的。1704年苏格兰水手赛尔科克在海上与船长发生争吵,被船长遗弃在荒岛上,四年后被救回英国。赛尔科克在荒岛上并没有作出什么值得颂扬的英雄事迹。但笛福塑造的鲁滨逊却完全是个新人,成了当时中小资产阶级心目中的英雄人物。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很多人都只想满足于现状,最好是不经过任何风波就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他们却不知道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经不过任何打击和挑战的。有些人虽经过了一番考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一旦东西失去了,他们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因为他们怕再一次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而大费周折。《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
的确,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而是按照他父亲的只是做事、生活,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会有金钱,还有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但他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了,虽然他一次次的遇到困难,有一段日子甚至还被当成奴隶。但他勇于向世界挑战:他离家出走,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奋斗;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在荒岛上用自己的双手开辟出属于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去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拼命去救他,就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去追求: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自己想过的生活,经历大自然的挑战和重重磨难。
我们也应该向鲁滨逊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一个依靠自己的双手生活的自我。
“有时我会发生疑问,为什么苍天要这样作践他所造出的生灵,害得他这样不幸,这样孤立无援,这样沮丧无聊,以致使人找不出理由对这种生活产生感谢的心情?”从这句描写中,不难看出鲁宾孙初登孤岛时的绝望心情。他需要面对的不是凶猛野兽,而是人类最大的弱点--孤独。他,在这种环境与可怕情绪的摧残下,依然活了下来,是什么给了他活下去的勇气?没错,是求生的意志,是生命的本能,是生的动力呀!“我希望世上的人都要从我最不幸的处境中取得一个经验教训,这教训就是:在最不幸的处境之中,我们也可以把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看,从而找到聊以自慰的东西。”鲁宾孙拥有把逆境转变为对自己有利环境的能力,他懂得如何总结好与坏、利与弊,并善于利用目前的利扭转逆境,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除了强烈的求生意志,还有鲁宾孙自己的冒险精神、毅力与冷静的头脑在起作用。他与我一样,与父母有隔阂,有远大的志向与抱负,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奋斗,可是,换作是我能否有他那样的毅力与勇气呢?他用双手为自己建立了一个堡垒似的安全的家,储备充足的食物和弹药,勇敢地抵抗入侵者。真让我汗颜,若是我在这样的环境下,也许会吓得手足无措,更别提防御工事和建造一个家了。我还在父母的庇护下,家庭的温床里,做自己的春秋大梦。虽然我与鲁宾孙的年龄无法相比,可单单在精神上,我却是逊于他许多的。几乎没有挫折,我的道路是平坦的,可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我一直抱怨这抱怨那,懒惰地生活在吃饱穿暖无风无浪的生活中。
鲁宾孙会成为青年们崇拜的人物,是因为他是有活力、有创造意识、不怕艰苦、善于团结人的一个发展、进步人物。不得不承认,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是我的也是大多数青少年的缺点。是的,要培养扭转逆境和在艰苦环境中生存的能力,我得从现在开始,反思自己,锻炼自己了。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2000字
这本书看完好几天了,那感觉就像是有一团说不清是什么的东西一直堵在心里,很想找人和自己探讨,很想让它澄清。书里面的经典情节很多很多,那里面展示的很多,我不能一一的重复,就这样借着几个点,简单的说几句好了。
让我印象深刻的场景是作者笔下的当时的那些建筑,那些奢华的象征权力的教堂,人们还不知道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以及为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做什么事情,一切都假借神圣的宗教,一切都假借神圣的教堂来展现,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也就是个人的才华,或者展示自己的能力,我想那时的人们,把人性深深地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的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从那许多的错综复杂的毫无章法的建筑群,我们不难看出,当时人们的内心是怎样的压抑,怎样狂躁,那些像雨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出来的教堂的尖顶,正是人们扭曲的灵魂在对着苍天做这无声的哀号!
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心灵深刻的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空的阴云,那阴云是邪恶的,你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的报复。可是你不能,因为如果你想刺痛那些邪恶,你就先要将代表着真善美的上帝打倒在地,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还有比人丧失本性更悲哀的么!
印象深刻的是这样的几个人物,代表美丽善良的姑娘--爱斯梅拉达。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貌,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那个落魄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齐莫多,送上的水和怜悯,对待爱情的牺牲等,我们看到她是美丽的,她的身上心灵上没有污垢,她是没有被污染的。可是,这样的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是怎么样的对待呢?流浪,在最肮脏的环境里面生活,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被玩弄,被抛弃,被诬陷,被威胁,最后,作了彻底的牺牲。
书中描写了一个那样的社会,和在那个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物的状态,麻木的如那个弗比斯,最底层的如老鼠洞里的那几个隐修女,疯狂的副主教,还有尽全力反抗的最丑陋的卡齐莫多,副主教和卡齐莫多形成了人性上的鲜明对比,同样爱上了美丽的姑娘,同样的遭到了拒绝,他们的爱都是那么的热烈,那么的诚挚,可是,一个是占有,一个是奉献,已占有为目的的,当目的无法达到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毁灭,毁灭别人;以奉献为目的的,当无法奉献的时候,想到的也是毁灭,毁灭自己。
我想这也就是世界名着的真正魅力所在,他让人看到的不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他深刻的揭示了人类内心深处的一些活动,无论放在什么时候,什么社会,人的共性是始终存在的,对美好的向往,对美好的追求,对美好的赞美,人是一个天使和魔鬼的综合体,人和人的经历没有相同的,也就是说,社会本身就不可能让所有人享受到同等的待遇,这种不一样的待遇,让多少人的内心失去了平衡,失去了对美好的追求阿!林林总总的肮脏的巧取豪夺,充斥着我们的眼睛,振荡着我们心灵,我们该怎么办?
我想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答案。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范文
有一次到英国旅游,在一个小城镇停留,我和朋友们偶然间看见简奥斯汀的博物馆,带着对作者的憧憬,我们决定进去领略一下她的故居和历史。而有意思的是它的顶楼是一个喝下午茶的地方,走进去一看这里的人比楼下博物馆的人可多了许多倍,狭小的空间却坐满了来品尝下午茶的人们,这里的顾客大多是热爱简奥斯汀的文字。女服务员们穿的非常“古代”,她们穿着带有简奥斯汀时代的女仆装,对我们说让我们等一会儿。本来繁复的旅游计划,因为看见这个温馨的古代式下午茶而让我们放弃了所有的计划,决定在这里享受明媚的午后时光。过了一小会儿,我们坐在白色的桌子旁,点了丰富的三层套餐。在等待食物期间,我看见这里每一个桌子旁都有一幅画和一本书的主题,非常契合这里的氛围和装修风格,似乎回到了那个十八世纪末的夏天。我一直非常喜欢简奥斯汀的文字,时不时的会反复读她的小说,我幻想着里面的女主角坐在这里与她的家人和好友们闲话家常,同享轻松惬意的时刻,那一定是一幅非常美好的画面。这里的餐具非常讲究,茶具、茶壶、过滤网、三层点心架、饼干夹、糖罐、奶盅瓶全都晶莹剔透。在这里,我们一直呆到晚饭时刻才起身离开,早已记不得吃了什么,却一直记得当时的心境,还有温暖的环境。
当天晚上我就捧着在简奥斯汀故居买的原版《傲慢与偏见》重温起来。这是我第一次读原版的《傲慢与偏见》,一直以为十八世纪末的英文用词晦涩难懂,却欣喜的发现这是一本多么有趣的小说,简奥斯汀对文字所倾注的情感,对生活细致入微的描述,让我仿佛走进了那个活泼风趣的田园村庄,与绅士共舞,与友人骑射。其实,“一曲关于爱情、财产和婚姻的咏叹调”这句话是我在学校图书馆推荐书目的介绍上看到的,在此借用作为题目。《傲慢与偏见》的作者简·奥斯汀是英国著名女性小说家,出生在英国汉普郡斯蒂文顿镇的一个牧师家庭,从小过着祥和、小康的乡居生活。她从未进过正规学校,但对生活具有敏感的观察力的她却写出6部小说,被誉为地位“可与莎士比亚平起平坐”的作家。
《傲慢与偏见》写的是班奈特一家五个女儿的故事。班奈特太太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把五个女儿都体面的嫁出去。大女儿简美丽善良,但性格内向,与新搬来的邻居宾利先生相恋,却不敢表达自己感情,差点让她错失了一段好姻缘。二女儿伊丽莎白聪明、有教养,但对宾利先生的好朋友达西先生有偏见,认为他很傲慢。三女儿玛丽古板木讷,沉迷于阅读陈腐的书籍。四女儿吉蒂和小女儿莉迪亚性格外向豪放,不懂礼仪。全书描写了四段婚姻:伊丽莎白的好朋友夏洛蒂为了财产,为了以后能有优渥安定的生活,不成为家人的负担,嫁给了伊丽莎白的表兄科林斯先生。没有任何感情的婚姻,使夫妇两人过着貌合神离的生活。班奈特家的小女儿莉迪亚只为一时的头脑发热,相信爱情,就跟无所事事、不务正业的骗子威克尔先生私奔,让家族蒙羞。后来,在达西先生的资助下,威克尔先生还是娶了莉迪亚,但婚后两人还是过着无所事事的生活。至于男女主角,本来,伊丽莎白对达西先生存在着偏见,而达西先生则对乡村里的人表现傲慢。但经过一系列的事情后,两个人终于互相了解,缔结美好的姻缘。而姐姐简与宾利先生在经历了一连串风波后,算是好事多磨,大团圆结局。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曾经说简·奥斯汀的小说缺乏激情。的确,《傲慢与偏见》没有写什么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它描写的只是乡村里几户乡绅家庭的故事。但却能从这几户人家的平淡生活中反映出那个时代人们的价值观,对爱情、财产和婚姻的不同看法。不可否认,简奥斯汀笔下的女人无疑都是丰满的,她们有的热情,有的保守,有的自私,有的良善,她将女人的千百种面貌反应出来,在那个相对守旧的年代,却又遥相呼应现代的繁华闹市。很多电影、电视剧都将《傲慢与偏见》翻拍成现代版的“达西与伊丽莎白”,因为这样的爱情同样生活在我们周围,这样的人物也好似我们的朋友一般亲切,简奥斯汀让这些几百年前的人物扎根于我们心中。很多读者在读到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时,都是很憧憬的,辗转、浪漫、激情无疑让许多年轻读者对爱情充满了向往。伊丽莎白的果敢、聪明、善良,对规矩的不妥协,对财富的蔑视,都成为了简奥斯汀笔下女主人公最美丽的瞬间:温柔坚定,聪明豁达,即便是承受终身寂寞的代价亦从未妥协。她透彻的了解一切失望和瑕疵,却宽容的理解了它们,她是那么值得珍惜的好姑娘,就像简奥斯丁;而夏洛蒂,凉薄清醒,果断的把握时机,选择一场不需要爱情的婚姻;那么简,柔弱善良,被动矜持,眼睁睁的看爱情消失也没有挽留的勇气。还有许多女性在简奥斯汀笔下流淌,她们都是那么的活泼生动,呼之欲出。在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的英国乡村生活是多么的恣意,却又小心谨慎,简奥斯汀完整地还原了那个时代英国中产阶级的生活,却又理想化的给爱情上足了砝码。简奥斯汀的女生依然活在我们周围,从她的文字中我看到了女性的可爱动人,以及田园乡村背景下伪善刻薄与浪漫情怀的和谐共存。
《傲慢与偏见》,一段曲折但结局美满的爱情,冲斥着每个观众的心灵。相信爱情的力量能指引人改正自我,也相信拒绝不了成长的我们会渐渐改变,不断地扩宽我们狭隘的心房,成为一个稳重成熟的人。对于如今思想开放的我们,这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我确实应该努力去挖掘自己,在表现更真实的自己的同时,也要梳理好自己的头脑,不要一直活在自己的偏见之下,尝试思考事实的真相。
《三国演义》暑假读后感2000字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我对词中的英雄一词发生了疑问,《三国演义》中讲到的人物骁勇善战,然而,群雄逐鹿于乱世之中,谁才是真正的英雄呢?书中写到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关羽、张飞、许楮、典韦,下至因行间而贻笑千古的蒋干,无不个极其态。
有人说,孔明是真正的英雄。因为他足智多谋,处事果断,上通天文,下知地理,是千年难见的一代贤相,火烧新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六出祁山无不体现这一点。然而,我认为孔明完全可以有更大的作为。刘禅无能,根本扶不起来,孔明却把自己的一生,死死的绑在了蜀国这辆毫无希望的战车上。
还有人说,关羽是真正的英雄。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又读过《春秋》,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我倒觉得曹操是一位真正的英雄。尽管书中说他大逆不道,奸诈多疑,还敢挟天子以令诸侯。但能者居上,为何偏偏姓刘的能当皇帝?他是政治家,牢牢抓住天子,使他做任何事都变的名正言顺;他是军事家,不计前嫌,招贤纳士,以少胜多的官渡之战,使敌我力量发生了巨大变化;他是文学家,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己这样脍炙人口的诗句。当然喽,他太多疑,以至于刚愎自用。但功大于过,曹操无论在哪一方面都称得上英雄。
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可能是因为他的儿子。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
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和27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
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自古英雄,有胆略还需有情义。曹操在这一点上更值得称道,当初刘备在曹营,曹操已知刘备野心,若诛之,也无后来蜀魏之争,可是曹操并未加害于他,直至刘备逃走;曹操安抚关羽,对其厚待有加,与刘备之对关羽,有过之而无不及,以至于后来关羽念旧日情分,放其一条生路。曹操不失为一条有情有义的汉子,虽说后来他也做了不少错事,但那是形势所迫,非彼亡便我死,何有顾他人之理?既有乱世争雄,便不免牺牲,历史上的事纠缠不清,也不可以怪罪于一人之上。至于后来曹操见到关羽头颅吓出病来,则更可以证明其非冷血之人,若是真冷酷无人性,区区一个关羽,又能奈其如何?
那再看他人:孙权不过仰仗父兄基业,建功甚少;周瑜虽年少有为,但气度狭小,意气用事;关羽,太骄傲;张飞,勇有余而谋不足;吕布,一见利忘义之徒也
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西游记读后感2000字高中作文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老是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
记得小时候,常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妈总是笑了一笑,摸摸我的头,说:“你啊,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想,大概每个孩子都得到过这样的答案。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孙悟空。
我们可以回想自己的童年,捧着一本《西游记》的连环画,津津有味地看着,当孙悟空打败了妖精,我们总会为他欢呼;当他受到了冤屈,我们也会感受到一种深刻的共鸣;当孙悟空被唐僧误会,被逼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但当唐僧遇到危险,猪八戒赶到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时,他也毅然去救唐僧。记得那时候看连续剧,当看到此片段时,眼中便充满泪水。因为我知道,当时的我就是孙悟空。
这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就好像是我们的化身。当他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时候,就象征着一个小生命的诞生。当他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地和群猴们玩耍时,就好似我们那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多姿多彩。当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就好似一个调皮的孩子,不小心跑进了大人们的世界,并且搞得一团糟,大人们想哄住他,便封了他个弼马温,没哄住。又封了个齐天大圣,还是没有哄住。而后如来出现了,伸出他的飞掌将孙悟空束缚在五指山下。严慈的父亲,终于压服了他调皮的儿子。度过了漫漫的五百年后,观世音的出现给了孙悟空新的希望,踏上了漫漫西天取经之路,也踏上了漫长的人生之路。
唐僧师徒四人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共遇到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这就好像我们成长道路上布满荆棘。最终,他们战胜了难关,取得了胜利。“工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是再恰当不过。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也会取得最终的成功。
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学习。学习就好像是要去取得真经。在学校里,有着形形色色的人。有的像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任何事情都马马虎虎,有的则像沙僧,诚恳老实,踏踏实实。有的像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而唐僧则是心地善良,不愿气馁的人。若我们在学习上能个个都是唐僧,孙悟空,沙僧,有对学习的信念,那一定会取得成功。
随着年龄的增长,《西游记》带给我们不再是对神话的幻想,它令我善良,宽容,嫉恶如仇,有面对困难的勇气。
感谢吴承恩,是他用他那超凡的想象力为我们编织了一个美丽的梦,一个充满离奇,曲折,梦幻的梦……
“妖为鬼域必成灾。”西行途中的妖魔,决不仅仅是一般困难的化身,而大都是代表着一些危害人民、无恶不作的封建黑暗势力,具有一定的现实生活的真实内容。过去曾有人把妖魔指为“农民造反者”,而现在仍有人把妖魔美化为“敢于触动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秩序的‘娇魔’”。这些说法,实在非常牵强。实际上,《西游记》里的妖魔都是一些超越了常人的“特殊”阶层,他们与仙佛一样,是可以长生的,是拥有法力的,而这里的所谓法力实际上就相当于现实中的权力。
所以与其将他们看做是“农民造反者”,更实际的划分应该是将他们看做“神”这个大范围的一员,他们其实就是“神”里面的蛀虫。不但不为民谋福利,而且时常劳民伤财,大肆搜刮剥削。孙悟空,就是这些蛀虫们的克星。他对付这些人从来都不手软,尽管许多时候并不被唐僧所理解,他仍是义无返顾地将他们扫除。哪怕事后又被满天仙佛将“妖魔”领了回去,甚至招致唐僧狠心驱逐,除害护航之心全不曾改。
从东土到西天十万八千里,遇到的妖怪头子就有几十个,但他一条金箍棒打遍西天世界,令妖魔鬼怪闻风丧胆。并且他同妖怪斗争,大多数都是主动进攻,只要一听说妖怪扰乱人间,就决不放过。收伏八戒之后,他就对引路的高才说:“以后但有妖精,多作成我几个,还有谢你处哩。”第67回驼罗庄主人请悟空捉妖,悟空当即向上唱个喏道:“承照顾了。”八戒在一旁就这样说:“你看他惹祸!听见说拿妖怪,就是他外公也不这般亲热。”很能说明悟空斗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此外,作者一再通过书中人物之口,赞扬孙悟空“专救人间灾害”,“与人间报不平之事”。在通天河畔,他不仅救下了两个“祭赛”妖精的幼儿,而且除灭了妖怪,免除了老百姓世代的灾害。比丘国、朱紫国等故事,都是孙悟空主动进攻,为民除害。他每次捉住妖怪头子之后,总要把小妖消灭干净,以免给百姓留下祸患。可见,孙悟空已经脱离了专为自己斗争的性质,而是为了受苦受难的老百姓、为了弱者而斗争。
孙悟空的形象实质不仅在于敢斗,更在于斗则必胜,故为“斗战胜佛”。
他取得斗争胜利有两个法宝:一是武艺高强,这在大闹天宫中表现得尤为精彩;一是善于斗争,亦即有勇有谋,斗智斗勇。他经常变成蚊子、苍蝇、蟭蟟
虫,钻到妖精洞里去弄清妖精的底细(如黄风怪);或者根据蛛丝马迹推断妖怪的来历,然后根据这些妖怪的特点,寻找相应的对策(如黄袍怪);有时他又化为妖精的丈夫或妻子去欺骗妖精(如三调芭蕉扇)。或者赚来妖怪的法宝,反置妖怪于死地(如计盗紫金铃)。他还善于运用钻到敌人肚子里去的战术来制服妖精(如黄眉怪)。他机智灵活,随处设计,常常令妖怪防不胜防。
最终,当取经事业完成之后,取经集团所有成员都修成了正果。但我们应该注意到的是,所谓的“正果”应该只是一种喻意,和佛教的教义并不完全一致。五人中,孙悟空成佛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呢?如来给他的“政治鉴定”认为孙悟空成佛是因为其“炼魔降怪有功”,可见他得成正果,完全是因为“有功”,即完成了造福人类的事业,为人类群体做出了贡献。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完成了伟大的事业,最终达到了造福于人群的目标。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2000字
曾经有这么一句话“没有读过这本书的人生跟读过之后的人生,真的很不一样。”刚开始还不信,读着读着我信了,是真的。书中关于一个小镇,一家人,一个案子的记录,教会了我们最重要的两件事——勇敢和教养关于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阿蒂克斯在为汤姆辩护前,清楚大概率会败诉,但他遵从自己的内心,为了事实的真相和不公,站上了法庭。这就是勇敢。同样阿蒂克斯“以身着则”教会了孩子“勇敢”,如同他自己所说“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做家长很失败,可是我就是他们拥有的一切。在杰姆仰视别人的时候,他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地活着,以便能坦然面对他……”杰姆和斯库特并没有用拳头去对抗班中同学的“流言蜚语”,像父亲教的那样,像绅士一样,昂首走在同学们的面前,忽视他们口中难听的词汇。
其实勇敢的前提是“在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心”。凡事要对得起自己的心,你在心底都不认同自己的做法,就不可能勇敢地行动。生活中我们慢慢被社会大熔炉所融化,凡事差不多即可;过得去就行;别人都这么做,那我也这样做。我们随波逐流地生活着,慢慢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勇敢”也悄悄地出走。以后的生活工作各方面都问问自己,这样做你内心过得去吗?问心无愧,勇敢地做自己坚定的事,哪怕有千万人阻挡关于教养1、待人之道卡波妮是阿蒂克斯的“大管家”,她在日常的点滴生活中教会了孩子包容,如何待客。接受不同的做法,不去评判。“有些人不像我们这样吃饭,可是你不能在饭桌上给人家当面指出来。那孩子是你的客人,就算他要吃桌布,你也随他便......”
2、家人相处生活中,我们似乎常常把坏脾气留给家人。当我们和家人意见相左时,我们会开始质疑他们为何要如此对我们?为什么他们不理解我们的观点?亚历山德拉姑妈和斯库特就有这样深深的矛盾,姑妈希望斯库特穿裙子、做家务、不要总是在外野着。斯库特非常不满,但是阿蒂克斯告诉他“你可以选择自己的朋友,但你不该也无法选择自己的家庭。无论你是否对家人心存感激,家人一直都是你的牵绊。而当你对家庭丧失感激之情时,会让你看上去很愚蠢。”2、学会包容不要去教别人如何做事,做人。强加给他人的观点和思想,终究只是你的主观臆断。要是我们总是站在自己的角度看他人,就很难理解为什么他人会有如此“怪异”的行为。所以要想办法“穿进他人的鞋子中思考问题“,了解他们的所有背景和经历,理解他们怪异和不同的做法,这才是真正的包容。“在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你会发现,绝大多数人都是好人”未来的人生路上,努力理解他人。相信哪怕曾经有过矛盾的敌人,也都是好人。
世说新语读后感2000字
魏晋南北朝是中国经历了秦汉400多年统一之后的又一乱世,一乱就又是快400年。乱世,史家之不幸,诗家之大幸。皇帝们忙着争江山守江山,没空抓意识形态。于是,脱了缰的“名士”们,就在允许的自由范围内放浪形骸,狎妓、嗑药、裸奔、群殴……如同全国上下都在办行为艺术展,比较著名的有“竹林七贤”。
相比之下,闲散刘宋宗室刘义庆还是个正经人——他召集了一批文人,记录了从汉末到刘宋时期,名士们的那些正经的、不正经的故事。比如对“竹林七贤”,《世说新语·任诞》就写道:“七人常集于竹林之下,肆意酣畅,故世谓竹林七贤。”肆、意、酣、畅,大家随意感受一下。
不过,此文的主角并不是在书中一抓一把的“名士”,而是一位几年前刚被掘了墓的乱世枭雄——曹操。
大多数中国人了解曹操是通过《三国演义》,小说家的倾向性让曹操坐实了“坏人”的位置。而《三国志·武帝纪》)中记载曹操“少机警,有权数”,自幼博览群书,善诗词,通古学,武艺过人。简而言之,是一个有政治抱负且会武术的文艺男青年。
而当翻开《世说新语》,曹操一生的各个细节暴露,一个更加血肉饱满的曹操便冉冉升起。小歌星唱的“若是英雄,怎么能不懂寂寞”,倒真是略懂曹操。
曹操出生于一个显赫的宦官家庭,祖父曹腾,是东汉末年宦官集团十常侍中的一员,父亲曹嵩是曹腾的养子。
作为“官三代”,曹操小时候也是一个爱好恶作剧的洛阳少年。《世说新语?6?1假谲第二十七》记载:“魏武少时,尝与袁绍好为游侠。观人新婚,因潜入主人园中,夜叫呼云:‘有偷儿贼!’青庐中人皆出观,魏武乃入,抽刃劫新妇,与绍还出。失道,坠枳棘中,绍不能得动。复大叫云:‘偷儿在此!’绍遑迫自掷出,遂以俱免。”
这讲的是,曹操和袁绍这对好基友,闲得没事偷看人家娶媳妇,还声东击西劫持了新娘。被人发现后,身手敏捷的曹操逃出去了,袁绍却陷入了荆棘丛。鄙视归鄙视,曹操最后还是救出了(猪一样的)队友。
但曹操不相信永远的朋友,他后来凭借官渡之战统一北方,正是因为打败了昔日好友袁绍。然而,当他在袁绍坟头哭的时候,也未必不是真感情。在此,不妨问一句:“还记得当年我们一起抢过的新娘吗?”
魏晋时期,名士们有个爱好——看相,以自己慧眼识人为荣。曹操就属于大家特别爱看的类型。《世说新语·识鉴》记载,曹公少时见乔玄,玄谓曰:“天下方乱,群雄虎争,拨而理之,非君乎?然君实是乱世之英雄,治世之奸贼。恨吾老矣,不见君富贵,当以子孙相累。”比曹操大45岁的乔玄不愧为东汉名臣,一句“乱世之英雄,治世之奸贼”算是为曹操定了性。
不过,也许是曹操的长相一点都不含蓄,因为连匈奴人都看出他不是一般人。《世说新语?6?1容止第十四》记载:魏武将见匈奴使,自以形陋,不足雄远国,使崔季珪代,帝自捉刀立床头。既毕,令间谍问曰:“魏王何如?”匈奴使答曰:“魏王雅望非常;然床头捉刀人,此乃英雄也。”
这讲的是,曹操觉得自己长得不行,在外交场合有损国格,就让相貌俊美的崔琰(字季珪)代替自己接见匈奴使者,自己扮作侍卫提刀站在一旁。崔琰的长相是没得挑,史书记载“声姿高畅、眉目疏朗、须长四尺”。但匈奴使者居然不是外貌协会成员,观后感是,魏王美则美矣,但旁边那个提刀的才是真英雄。
匈奴人说这番话时的自信程度,就像道观门口的算命先生看到奥巴马,说:“这位兄台,你面色发暗,恐近期有一劫。”曹操听后,想必是十分得意。但也不知为什么,崔琰后来为曹操所杀。
曹操不相信下属,这些人对他来说无非是工具,为了目的,工具可以随用随丢。
《世说新语·假谲第二十七》记载,魏武常言:“人欲危己,己辄心动。”因语所亲小人曰:“汝怀刃密来我侧,我必说‘心动’,执汝使行刑,汝但勿言其使,无他,当厚相报。”执者信焉,不以为惧,遂斩之。此人至死不知也。左右以为实,谋逆者挫气矣。
这讲的是,曹操和身边人说:“你假装要持刀杀我,我就说我有预感。放心,事后亏待不了你。”结果,不明真相的亲信为了配合他演一场戏,让谋逆者相信他有特异功能,稀里糊涂就丢了性命。
其实,曹操也有柔情的一面。他写过一首《塘上行》,诗中借思妇的口吻写道:“蒲生我池中,其叶何离离。傍能行仁义,莫若妾自知。众口铄黄金,使君生别离。念君去我时,独愁常苦悲。想见君颜色,感结伤心脾。念君常苦悲,夜夜不能寐……”很难想象如此缱绻,会出自曹操的手笔。
但曹操不相信女人,不是项王,也不期待虞姬。
在《世说新语》中,曹操的婚恋故事是不堪的:夺袁熙妻甄氏,可这姑娘最后嫁给了自己的儿子曹丕(《世说新语·惑溺》);去世后,曹丕又把他宫中的宫女侍妾一个不落地接收了(《世说新语·贤媛》)。不过,曹操估计也不在乎这些,他在接收别人的妻子时,对对方的儿子也宽容对待;在临终前,又人性化地让大小老婆们全都改嫁。
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正月,曹操病死于洛阳,终年六十六岁。这年十月,曹丕代汉称帝,国号魏,追尊曹操为太祖武皇帝。又一段历史拉开了序幕。
战争与和平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在合上书的一刹那,闭上眼睛,有一股浩大而包容的清风久久拂过我身:风中没有战争的鲜血和硝烟,没有身体的伤痛和心口的疮疤,没有生与死的泪水,没有爱与恨的目光。唯有一股永恒生活的气息,从质朴的文字间向我吹来,以历史的面貌和丰富得难以猜透的本质,告慰了我的灵魂。
有人将托尔斯泰与陀思妥耶夫斯基进行对比,认为托尔斯泰是一名伟大的艺术家,却不是深刻的思想家。虽然我还没认真比较研究过二者的差异,也无此等功力;但我觉得,托尔斯泰作品的思想性也许较陀氏逊色,但比之二三流作家仍能做到俯视。他的作品不光折射了历史,更充盈着对于人民的同情与关怀,同时把人性中美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想起了安德烈和娜塔莎的爱情,那样真切而易碎,美妙与不幸共存:如同一面镜子,反射着当时社会人们的生活与内心。如果是浪漫主义的写法,也许安德烈会不顾老公爵的阻挠,和娜塔莎私奔;也可能与她私定终身,最终双双走向悲剧的结局。但托尔斯泰描写的是生活本身。在那样背景与环境下,作为一名带有贵族荣誉感和责任感的公爵,安德烈必然会答应父亲的要求,与娜塔莎定下一年的婚约;而娜塔莎作为一位情窦初开却没有经验的小姐,也必然会投入到对其大献殷勤的阿纳托利的怀抱中。作者安排的只是波折的情节,而人物就像真实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做出必然的、最合理的选择。这让他们那样富有感染力,我读到他们时,忘记了作者而体验到生活本身带给我们的感动。
当安德烈在战场上负重伤时,历经磨难后成长了的娜塔莎来到他的床前:
“请您宽恕……”“宽恕什么呢?”“宽恕我的行为。”娜塔莎吻着他的手,颤抖着说。安德烈看着她的眼睛:“我比过去更加爱你,爱的更深。”
这只是很朴素的一段对话,但在了解了二人过去辛酸的恋情以后,在了解了二人因为战乱,生活的改变引起的灵魂的成熟以后,我读出了一种真正的精神性的爱。安德烈经历了生死的一瞬,他终于觉醒,了解到“神圣的爱”的本质含义,也宽恕了所有伤害过他的人。他的人性也渐渐被金黄的神性所浸染,迈向了宗教所追求的一种完美的精神世界。如果说先前安德烈爱上舞蹈时美丽欲滴的娜塔莎有情欲的因素,那么现在他面对娜塔莎“消瘦,苍白,嘴唇肿胀的脸”,表达的则是对于一个美好心灵的热爱。使我们醍醐灌顶的这种爱之涵义的表述决非说教似的灌输,而是像一条温暖的河流,从安德烈或托尔斯泰那里直接流淌到我的心中。
读了这部书,我印象最深第一是这种“神圣的爱”,第二就是俄国农民的生活和思想。作为一名“忏悔的贵族”,托尔斯泰有着他关心底层人、体谅农民的一面。这不仅表现为力图还原他们的自由身份,他躬身垄亩,作为一名观察者和不完全的实践者,与那些农民呼吸着同样的空气,甚至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建立了一套思想体系。这种思想力图使俄国走向贵族与人民思想上的大同,结合为一个接近“同呼吸,共命运”状态的一种共同体。
在书中出现了普拉东这样一个农民的形象,他和皮埃尔同处在战俘营里,用他的乐观和淳朴感动了皮埃尔,使他重拾了信仰。作者将普拉东描绘为一个圆形的形象,说他身体的各个位置都是圆形的,说他是“一切俄罗斯的、善良的和圆形的东西的体现”。我想这是一种象征,象征着作者观察到的许许多多俄罗斯底层的农民:他们贫穷,落后,然而快乐、圆滑,可以在任何艰苦的条件下生存。我读到这里不由得想到鲁迅笔下的阿Q:同样处于底层,同样以一种快乐的姿态示人,甚至连死亡都一样,被上位者所枪决。二者的共同点让我看到了普拉东本质的愚昧和低微,但割去了他的阶级属性,从人性的角度来讲,他又是那么单纯和快乐,以致我难以对他下任何干脆的断语。在当时的情况下,革命的火焰尚未燃起,农奴制难以被轻易根除:这种快乐的处世态度,究竟是该提倡还是反对?若反对,农民岂不是失去了幸福的权利?
也许信仰也是一方面,支持起被压迫的农民的是例行的晚祷,即使他们不知晓宗教的意义,但仍能感受到一种慰藉作用。我想,这可算做另一种精神胜利,但那个时代俄国的农民是没有条件进行反抗的,因此他们比阿Q值得同情得多。想到面对苦难却难以做出反应的这一人群,一种无奈之感会油然而生。就像当时的托尔斯泰,面对农民们的满足和乐观停止了物质上的施舍,开始痛苦地反思自己与他们的不同点以及改变的可能。
他反思的结晶我并不了解,但列宁评价说:“作为一个发明救世新术的先知,托尔斯泰是可笑的,所以国内外的那些偏偏想把他学说中最弱的一面变成一种教义的”托尔斯泰主义者“是十分可怜的。作为俄国千百万农民在俄国资产阶级革命快要到来的时候的思想和情绪的表现者,托尔斯泰是伟大的。”这或许是一个革命者能给予他的最公允的评价了。
不管怎样,托尔斯泰伯爵尽管没有领导革命,甚至没有像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预言到革命,但他的作品却成为革命的土壤,鼓舞着一代代的年轻人。他以自己贵族的身份,深入浸泡到农民“兄弟”的现状和心灵中去,并揭示出这些苦痛却不渺小的灵魂。这种行为本身就值得每一位人类赞美,他正是自己所写的“神圣的爱”最为深刻的践行者。
每一位伟大的作家,其人就像其作品一般崇高而令人钦佩。我想,即使不阅读这样的巨着,只要能理解托尔斯泰的行为,体察到他的生活,也足以为其所倾倒了。就如维特根斯坦所说:“他是一个真正的人,他有权写作。”
骆驼祥子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祥子,北平城里一个普通的人力车夫,他坚壮,沉默而有生气。坚壮是人力车夫的本钱,有了它就有了生计。与其他的车夫相比,祥子是沉默的。祥子的沉默,不仅是因为天生的口齿不灵便,而且祥子也不愿学城里人的贫嘴恶舌,他要花更多的时间去思考去看自己的心。跟普通的车夫一样,祥子是被抽着转的陀螺,但是祥子知道并始终记得,自己要买一辆车,一辆能使自己独立自由的车,并且祥子坚信,只要自己肯咬牙,事儿没有个不成!
整整三年,祥子不抽烟,不喝酒,不,终于买到了最完全最新式最可心的属于自己的车。在买车的时候,“祥子的手哆嗦得更厉害了,揣起保单,拉起车,几乎要哭出来”。自从有了这辆车,祥子的生活过得越来越起劲,同时,他有了对生活的`更大的希望——“他要开车场子”!
兵荒马乱的时候,幸福总是不长久的,祥子也一样,因为祥子连人带车被大兵抓走了。祥子在军队里受够了苦,“走,得扛着拉着或推着兵们的东西;站住,他得去挑水烧火喂牲口”,“汗从头上一直流到脚后跟”。费劲千辛万苦,祥子终于从奴隶的囚笼中逃了出来。祥子逃出来了,牵出了三匹骆驼,没有车。卖了骆驼,回到了北平,回到了这座给了祥子一切的古城。
尽管丢车给祥子的打击几乎使他绝望,但祥子毕竟是祥子,祥子是没那么容易打到的,“自己只要肯卖力气,还是还有数不清的钱,吃不尽穿不完的万样好东西”。
进了城后,祥子变成了“骆驼祥子”。为了能够重新买车,骆驼祥子还是一个劲儿的自苦,“他还是不吃烟不喝酒,索性连包好茶叶也不便于和喝”,“他还是喝呢一个子儿一包的碎末”。名字上冠了“骆驼”两字后的祥子跟单单的祥子有些地方不一样了,“以前他不肯抢别人的买卖”,“现在,他不大管这个了,他只看见钱,多一个是一个,不管买卖的苦甜,不管是和谁抢生意”。但是,祥子还是有良知的,并没有彻底掉进钱眼里,“我要不是为买车,决不能这么不要脸!”
为了买车,祥子并不是什么都做的。被虎妞引诱后,祥子满可以就此赖在人和车场,娶了虎妞,不要说百来块的一辆车,将来继承了刘四爷的一切,整个车场不都是他的?可惜祥子不是这样的人,“就是他们父女都愿意,他也不能要她;不管刘老爷子是有六十辆车,还是六百辆,六千辆!他得马上离开人和厂,跟他们一刀两断,祥子有祥子的本事,凭着自己的本事买上车,娶上老婆,这才光明正大”,“假若他有了自己的车,生活舒服了一些,而且愿意娶亲的话,他必定到乡下去找个年轻力壮,吃得苦,能洗能做的姑娘”,“一旦要娶,就必娶个一清二白的姑娘”,而不是“丑,老,厉害,不要脸”的虎妞!
逃离了人和厂,祥子到了曹宅,对祥子来说,好比在沙漠里遇见了绿洲,他的买车计划也稳步地进行。
祥子把赚来的钱一块一块地放在闷葫芦罐里,他既不随着高妈把钱放出去,也不听方太太的去银行立个小折子,更不要向刘四爷借钱买车,他要“慢慢地省,够了数,现钱买现货”。但就在祥子的闷葫芦越来越满,就快够买车的钱的时候,他的血汗钱却被孙侦探诈走了……
“买车,车丢了;省钱,钱丢了;自己一切的努力只为别人来欺侮!谁也不敢招惹,连杀野狗都得躲着,临完还得被人欺侮得出不来气”,祥子心灰意冷,顾体面,要强,忠实,义气,都有什么用!过去,祥子是小马儿,将来,还不是成为老马!“反正自己跳不出圈子,什么样的娘们不可以要呢?虎妞就是虎妞吧,什么也甭说了”。祥子想开了,他又回到了人和车厂,他认了命,“有吃就吃,有喝就喝,有活儿就做,手脚不闲着,几转就是一天”,“顶好学拉磨的驴,一问三不知,只会拉着磨走”,祥子成了个大东西。
老天并没有因为祥子的遭遇而露出丝毫的怜悯之情。
虎妞在刘四爷的七十大寿上与刘四闹翻了,她一切的好计划都落了空。祥子在虎妞的安排下搬出了人和车厂,并和虎妞结了婚。在家里,祥子面对着又老又丑又骗过他的虎妞,他待不下去,他逃了出来。但是,“立在天桥,祥子发现,他什么也没有,什么也不是;在那两间小屋里,他有了一切。不管她怎么样,他觉得自己是有了家。一个家总有它的可爱处。他不知道怎样好了。”随后,他又买了车,邻居二强子的“小寡妇”,尽管是用老婆的钱买的,但是祥子终于又可以拉车了!
不久,虎妞真的有了孕,“生命的延续不过是生儿养女,祥子的心里不由的有点喜欢,即使一点也不要一个小孩,可是那个即将来到自己身上,最简单而最玄妙的‘爸’字,使铁心的人也要闭上眼想一想,无论怎么想,这个字总是动心的”。有了孩子,祥子对生活又有了奔头。好景又不长,将要做爸爸的喜悦被虎妞的难产淹没了,虎妞带着孩子死了。为了给虎妞做后事,祥子又把车卖了。“车,车,车是自己的饭碗。买,丢了;再买,卖出去;三起三落,象个鬼影,永远抓不牢,而空受那些辛苦与委屈。没了,什么都没了,连个老婆也没了”。二强子的女儿小福子,不难看,能干,又懂祥子,祥子也很喜欢她,但是他负不起养育小福子两个弟弟和一个醉爸爸的责任,留下一句承诺,他逃走了。
这一次,祥子终于成了“车夫样的车夫”,不比别的车夫好,也不比他们坏,完全入了辙。吃烟,喝酒,,车夫们做的事情祥子样样都做。“汽车迎头来了,卷起地上所有的灰土,祥子不躲,不论汽车的喇叭怎样地响,不管坐车的怎样着急”,在巡警眼中,祥子也是头等的“刺儿头”。受夏太太的引诱染上脏病后,祥子更加不是原来的祥子了。他懒,不肯努力,自怜自私,愿意快乐一会儿就多快乐一会儿,对车也不爱惜了,脾气也大。
但是祥子又意识到“要强并没有用处,可是毁掉自己也不见得高明”,他知道自己还有希望,他的希望就是曹先生和小福子。
正如所愿,曹先生给祥子带来了未来,但是,当祥子带着好消息去找小福子,小福子却因受不了艰苦的生活自尽了。“什么也没有了,连小福子也入了土”,“一领席,埋在乱葬岗子,这就是努力一世的下场头”。祥子不再去努力不再去奢求未来了,他吃,他喝,他嫖,他赌,他懒,他狡猾,他没了心。“祥子,多么体面的祥子,变成了个又瘦又脏的低等车夫”!他也不再去拉车了,而且他最恨拉车,他去骗钱,甚至出卖人命,只要有钱,什么事,他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