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让每一个人无不赞叹生命的顽强与人间的无私大爱。“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这部由卡勒德·赛尼写的名著让我的心灵受到激荡,它竟是这么的让人不忍卒读,有对国家与民族的思考,对善与恶的思考,对人性的思考。它更像一个警钟,有振聋发聩之效。
没错,这次我要分享的书名叫《追风筝的人》,这本书主要讲了12岁的阿富汗家少爷阿米尔和他的仆人阿桑情同手足。但是在一场风筝比赛之后,一切都变了样子,中间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情使他们间关系开始瓦解,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把阿桑给逼走了。不久过后,自己跟父亲逃到美国。成年后的他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对阿桑的背叛。为了赌罪,阿米尔返回了故乡后,希望能为自己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了一个谎言使儿时噩梦再度重现,最终离开了,看着阿桑拖着那风筝,他也便放心了的事情。
风筝象征着什么?美好的希望、心中的信仰和是非善良。哈桑曾是为阿米尔追风筝的人,阿米尔是他心中值得他肝脑涂地的好朋友,现在阿米尔才明白这一点,于是他开始做为索拉博追风筝的人,善良和勇气在他身上苏醒,他正在追寻他自己的那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说起哈桑:“有人说他追的是风筝的影子,但是他们并不像我这么了解他,他并不是在追风筝的影子,他就是知道,就这么简单。”近来,我渐渐明了,比起那些轰轰烈烈、海誓山盟的爱情,友情更让人感到温暖和安逸,它会随着时间的行进愈酿愈浓,愈酿愈烈。试想,谁是为你追风筝的人?为你,千千万万次?又要到夏天了,即将毕业的人又得挥手道别了,往昔不可追,曾一起许下的誓言还历历在目,明天就要背起行囊各奔东西了,临走时浅浅一笑,道声“朋友,珍重!”回过头早已泣不成声,因为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相逢,因为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单纯的依赖着这样一群人。
时间太有重量,友情岁月里你的安好便是我的晴天。友谊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讲都是珍贵无比的财富,我们还要学会去感激友谊,对世界上的每一件事物都要有敬畏之心,友谊不是一成不变的,并且我们要学会尊重对方,友谊使我们每个人那内心最纯洁的一块玉石。对那一些贫穷的国家,为此我们还必须要富有怜悯之心,并且我们还要学会去关爱,有时候“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是谁也不可能去取代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价值,我们要感激自己的生命的获得与给予,学会感恩。
你有没有被这个故事所温暖呢?是的,只要人人多献出一点爱,这个世界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为了这个世界的每一片温馨,就让我们多一点爱心,多一点包容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
西厢记读后感1000字大学生
“好句有情怜夜月,落花无语怨东风”。这是《西厢记》里的一句名诗。
《西厢记》,元代王实甫作。这部作品实际上来源于唐传奇《莺莺传》(又名《会真记》,唐元稹作)。传奇者,浪漫感情故事。
元朝是中国剧本创作的一个高峰时期。除了王实甫外,杰出的剧作家还有关汉卿,其代表作《窦娥冤》经久不衰。《西厢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剧之一(其余为《牡丹亭》、《长生殿》和《桃花扇》),剧中张生与崔莺莺的生死恋情历来为人们传颂。
《莺莺传》本是以杯具收尾,但在王实甫手下,张生(字君瑞)和崔莺莺却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张生出身于上层阶级,父亲是礼部尚书,但因病早逝,从此,家道没落。于是,前往投靠其父亲曾援助的同窗杜確,因为他镇守边疆,掌控十万大军。张生想从那里谋个一官半职。崔莺莺出身其实更优越。父亲是相国,但也在她幼时早逝。一家人只好举家迁移至浦东(今山西省西南永济市蒲州古城)。张生爱游山玩水,所以有一日特地去浦东普救寺游玩。因为有缘,所以那天,崔莺莺及侍女红娘也碰巧去该寺上香(普救寺是崔相国生前主持捐建的),两人邂逅相遇,一见钟情。迫于封建礼教,张生以读书为名,寄居于普救寺的西厢,希冀每一天多望崔莺莺一眼。之后,当地的地头蛇孙飞虎得知崔莺莺貌若天仙后,欲用其五万大军趁崔家上香的机会去普救寺“抢劫”。无奈,崔夫人提出解围者嫁其女的说法。值此危难之际,张生接下这一“光荣的任务”。他派一和尚送信给杜確,最终在他的帮忙下,压退了孙飞虎。可是,“却道妇人心易变”,崔夫人瞧不起张生,嫌弃他无名无财,便生出返悔之心,因为有损名门。可是,在感情面前,谁又阻止得了丘比特的情箭呢“崔莺莺夜听琴”,两人在红娘的帮忙下成就“好事”。莺莺的坚定,普救寺方丈的劝说,大
将军杜確的无形“胁迫”,都迫使崔夫人最终做出了让步。她以“金榜题名”来回复张生。苍天有情,张生果真中了状元。一切本已入彀中,谁又想半路杀出个“郑常发”。崔家与郑家定下过娃娃亲。此刻,他想与崔莺莺完婚。得知事情真相后,他诽谤张生,说他已经在外娶婚。崔家误信为真,便想让崔郑二人完婚。千钧一发之际,张生赶了回来。真相揭晓,郑常发自杀。张生与崔莺莺喜结连理。
《西厢记》表达了当时一些先进知识分子意识中对封建婚姻制度的不满和反抗,以及对完美感情梦想的憧憬和追求。时至今日,这一古老的感情传奇仍被人们传颂,因为,它折服过许多青年男女的心。
合上书本,潸然泪欲下。想人生最苦离别!可怜见千里关山,犹自跋涉!崔张二人可是深有体会。张生上京赶考,崔莺莺茶不思饭不想;而张生也有过“草桥一梦”。心灵相通,情何以再言只想说一句:真爱永恒。“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倘若现实的话,崔张二人将实现这一古老而虚幻的感情传奇。
回想,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文学”已没有以前那么兴盛、繁荣,正逐步走向平庸,异常是那些真正具有意义、价值的文学作品已屈指可数。那就多从古代汲取营养吧,本人拙见,《西厢记》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活着读后感800字大学生
最近再一次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还记得第一次看这本书时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以至于一口气把它读完了,当时的感受已经记不太清楚了,只是依稀记得一点点感受:人的一生就是一个历程,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位老人牵着他的老水牛走在夕阳下的情景,我不为他感到悲伤,我自己很平静。这个暑假我突然又很想看看这本书,这次是断断续续看完的,看完后仍然是一种静谧,一种对大自然对生命的静谧感,时光就那样就躺着,人的生命也一点点消耗着,谁也逃不了最终的结局,都会这样静静地离开……
书中的故事的确让人有一种悲痛,甚至说是一种苦难,但作者所采用的叙述方式确让我们感到平静,几乎没有大喜大悲,就是一位老人在话家常,讲述家人的故事,他们曾经生活过,然后他们死了。
余华在麦田新版序里这道这样一句话:"《活着》的福贵让我相信: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的确,在我们看来福贵这一生的确过于悲惨,但在福贵自身看来,他和他们有许多的经历,或快乐,或悲伤,或恐惧,他们经历过了,然后各自走向各自的归程,有的人可能走得快点儿,有的人可能稍微慢一点,但最终都殊途同归。曾经的我一直害怕讨论死亡的话题,我没有经历过,我害怕,我不知道在面对至亲在面对自己死亡的时候会是怎样的,但是如今我却有点看明白了,就像福贵说的"人是早晚会熟的",也就不再如此害怕,反而开始想想自己的这一历程该如何去度过。
前几天刚看到一票文章叫做"闲暇的重要性",文中指出工作不应该变成我们生活中唯一重要的部分,我们应该学会虚度光阴,近年来有很多人士开始认识到虚度光阴所带来的幸福感,但社会上更多的还是拼命工作和鼓吹拼命工作的人,这些人们为了工作放弃了一切,包括父母,爱人,子女,无法陪伴他们,无法正确处理家庭和工作的关系。曾经有一篇伤情的文章叫做工作了就没法陪伴孩子,看着让很多人唏嘘不已,人类的无奈也正在这里,每个人都在生活里挣扎。
我们到底应该怎样活着呢?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见解,生活永远是自己的感受,别人看到的不是自己的生活,所以不强求别人,也别委屈自己,做好自己就好,短暂飘渺的一生有很多问题想不明白都是正常的,自从有了人类开始,大家就在探讨生死的问题。就在探讨如何生活得更好更有意义,一致的方向是向着真善美出发,但个种情景只能由自己去体会,去成长,去经历。
大学生瓦尔登湖读后感1500字范文
第一次读《瓦尔登湖》是在大学,十八九岁的中文系少女,从这本书中读到的是梭罗的单纯与真诚,是他丰饶的内心,是他对大自然的热爱。第二次读《瓦尔登湖》是一年前,四十多岁的中年女人,从这本书中读到的是作者追问真心的勇气,是坚守初心的执着,是他对生活本质的洞悉,对世界的深情。
《瓦尔登湖》不是一部小说,不能靠曲折动人的情节,来抓住读者的心。《瓦尔登湖》也不是一本诗集,不能靠凝练的语言与新奇的意象,来引发读者无尽的想象。这,只是一本生活随笔集,没有什么情节,也没有什么华丽的辞藻。
人们把梭罗称为“自然主义文学的始祖”,或许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他感兴趣的生活主角是大自然,是大自然中的生灵,大自然中的声音,以及那些以自然状态生活着的人们。二是因为他对自然的书写,采用的是最质朴的形式,平实而简洁。作者博览群书,却让人感觉不到掉书袋的卖弄与晦涩。书中记录的生活是简单而真实的,一个人的生活日常,所思所想。书中记录生活的方式,也是最为素朴的,没有一丝粉饰,不带一点夸张。书中的语言,睿智、真诚、简洁、浅白,同时又时时透着几分幽默。
一个读完大学,喜欢哲学、历史和文学艺术的年轻人,突然做出一个决定,带上一点儿钱,带上一点儿最简单的生活用品,去瓦尔登湖边生活。在那里,他亲手搭起一座小木屋,一盏灯,一张小桌,几把椅子,两个煮饭的锅,几件餐具,成了他的全部家当。
他的新家,位置选得刚刚好。那里能够让他享受宁静,平日里少有村里人光顾,也听不到邻居的吵闹声;那里又不会让他的生活与世隔绝,旁边的小村离得不远,走路十几分钟就能去那里的小商店买些所需的东西;一条铁路就在不远处,一天中能听到几次火车的轰鸣声;在那里他能见到那个沉静寂寞而又快活的伐木工人,也能见到一两个因好奇而前来造访的村民。
他的新家虽然简朴,却有最美的房间装饰画,那是窗外随时扑入眼底的风景,有时是一片茫茫雪野上几行细碎的动物足迹,有时是向晚的余晖洒落在林间的空地上。他的新家有最美的后花园,有树林,有鸟鸣,有湖水的微波,有湖中自在的游鱼。
他家里有最可爱的宠物,啄木鸟在笃笃笃地啄树;知更鸟刚在屋子对面的松树上做了一个新窝;一只浣熊在林间游荡,几只山鹬在泥土里翻找虫子。他家里能听到最好听的音乐,那是鸟儿们在山核桃树林里歌唱;那是熟透了的果实突然落在地上,那是鹧鸪在拍打翅膀,那是一只苍鹘在唱着哀伤的歌。
梭罗有一支妙笔。这支笔,总能让人看到他所看到的,听到他所听到的,仿佛身临其境一般。这支笔,总能让你跟他一齐笑,跟他一齐思索,仿佛你就站在他的身旁。
有时,我会设想一下梭罗的样貌,一个身形高大瘦削的年轻人,眼睛不大,眼底却透着智慧与善意的光。在陌生人面前,他有些羞涩,有些沉默,有些不善言辞;在心意相投的朋友面前,他却能眉飞色舞,侃侃而谈,风趣而幽默。大部分时间,他不多言,脸上没有什么笑意,甚至有几分冷漠。读后感其实,他的心里住着热情、住着爱;住着雷霆风雨,住着风平浪静;住着冷静,住着幽默。这样一个人,我想和他相识,一齐坐坐,一齐聊聊。只是,不明白,他愿意不愿意。
四十多岁的我,工作二十年,上有老,下有小,每一天的生活充实而忙碌。可,有时我也会问自我,为什么活着,自我想要的生活是什么样貌的。走在大街上,看着身边的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有时会想,大家如此忙碌究竟是为了什么。或许很多人都会回答,为了生活,为了自我,为了家人。如今,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里,生活丰富多彩,商品琳琅满目,很多人已不必为维持基本生活而奔波劳碌。可是,或许你也像我一样,总能听到或看到身边太多的不满足,想要更大的房子,想买更豪华的车子,想用更高级的化妆品,想穿更大牌的服装,期望孩子能上最好的学校,盼着老公体贴又多金。
欲望像是一根导火索,一旦点燃就会四处蔓延,越烧越烈;欲望像是一种超强传染病,自身的免疫力稍低,就会被传染,且一发而不可收拾。人们忙碌着,为了这张似乎永远也填不满的欲望之口;人们焦虑着,担心欲望的肥皂泡会突然被碰破,期望的一切在瞬间成为泡影。
不明白,你是否也像我一样,有时会站在某处发呆,似乎迷失了努力的方向;不明白,你是否也像我一样,有时会突然追问,自我的存在有什么价值,自我真心想要的是什么样的生活。这时候,或许读一读《瓦尔登湖》是个不错的选择。或许,你我不必像梭罗一样,去找个与世隔绝的地方离群索居。或许,你我能够像梭罗一样,找个时间,给自我寻一片心境,体会一下简单生活的乐趣,听听大自然的声音,看看花开花落、草长莺飞。或许那时,我们心中的焦虑会少些,更少些,甚至会慢慢消失。
陶渊明有诗云“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问问自我的真心,想想自我的'初心,明白自我的真心,记着自我的初心,无论生活在何处,我们都能做到恬然沉静而内心笃定吧,就像梭罗一样。看一本书,掩卷细思之后,重返生活的我们,心境早已不一样。
或许,这就是梭罗送给我们的礼物;或许,这就是《瓦尔登湖》带给我们的惊喜吧。
《老人与海》读后感1500字大学生
假期闲来无事,又重新潜心拜读了一遍《老人与海》,读时却不禁感想颇深,仿佛不是在阅读一本枯燥的书,而是在阅读一颗生动的心,一颗赤红的心,一颗跳动的充满激情的心。那是数年前我体会不到的。我的感怀也由此开始。
简练,或者说精炼的文字,配上扣人心弦的叙述,即使不长的小说,也能成功,而牵动读者的心。《老人与海》在海明威的思绪中流转,充满炽热的液体,不曾冷却。
王勃笔下流淌出的千古传唱的《滕王阁序》,其间曾说,“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不仅是一个人的志向,也是老人圣地亚哥的真实写照,是他的灵魂的最恰当描述,是一种生命意义,是一种悲剧一般的壮丽,还是一种对人生的洞悉。当这个世界的天平不向每个人倾斜时,总用人会被象征倒霉的另一端所高高抬起,没有信心,厄运会轻易吞噬空虚的心灵。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呢?难道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冷冷的海风里夹杂着一股血腥,也许这才是人真正害怕的。唯有不羁的灵魂,才是与大海的对抗,与自然的对抗,与世界的对抗,与命运的对抗,这样的灵魂才能做到,真正的伟大,即使他不曾成功过。
《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个故事,一位老渔夫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同行看成失败者,可是他坚持不懈,终于钩到一条大鱼,大鱼把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最终被老人杀死了,绑在船的另一边。老人在归途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但他仍然斗志昂扬,像一个角斗士在大海这残酷的角斗场是顽强地展开搏斗,历经了重重艰难险阻。虽然老人捕的鱼,在归航的途中只剩下了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但丝毫没有减退老人的坚强意志。
远涉千里,深入大海。为的只是一条鱼么?说到底,人的真正胜利也只能是精神的胜利。人在物质上无论取得多大的成就,都不能赢得我们崇高的敬意。而只有精神和气魄的胜利,才使我感动,才使我和追随老人的孩子一样,为他的悲壮落泪无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外在的肉体可以接受折磨,内在的意志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一方面倒下,恰恰是另一方面的站起,在一个宛如梦境的场景中,必定会出现胜利的结局,这是圣地亚哥的魂,也是他无论如何都不会倒下的精神层面。我认为,这,才是伟大的定义。
老人,外表的丑陋,内心的壮丽,和奋勇。无论如何,都没有人敢说他不是英雄。
英雄或许要有强大的肉体,令人称颂的作为,四方流传的美誉,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甚至可以说可有可无。一个英雄,拥有的,便是精神力量的巨人。所谓英雄者,敢为人之所不敢为,敢当人之所不敢当。所谓英雄者,坚强刚毅,屡败屡战。他左右自己,成为一个永不会被击倒的人,他在精神领域,没有失败的记录,也没有失败的预兆,甚至没有失败的概念。自信,坚持,不懈,拼搏,一个老人的故事,一个英雄的启迪。
那我呢?或许我觉得,所谓英雄离我太遥远,但是距离产生美。而美又是在我们身边的。我不是英雄,也许永远不会是。但是没关系,我有英雄之志,这就足够了。它告诉我的,并不是事迹,而是精神和品质。它的存在是一种高尚的品德。或许我正碌碌无为,但我不会让我迈向成功的步伐停滞,也不会让我追梦的凤凰坠落。不屈服于困境,不低头于失败,脚踏实地坚持不懈,把不值得变成值得,把不可能化作可能。这就是我要做的,我该做的。若是这样,我才告诉自己,自己是强大的,是成功的,向老人一样,永不言弃亦永不言败。
浮想联翩之间,才领悟到,所谓老当益壮,壮的意义,我想就是一个英雄的努力,他在现实中失败,却在精神上达到了巅峰。
红楼梦读后感3000字大学生优秀范文
初读《红楼梦》之时,仅为小学六年级,那个时候仅仅是被小说的内容而吸引。我喜欢一系列有趣的情节,喜欢黛玉葬花的唯美场景,我喜欢宝玉顽皮自由的样子,喜欢黛玉楚楚可怜、清高的姿态,但我不喜欢的是永不知趣总是和黛玉抢宝玉的宝钗,不喜欢精明能干却中饱私囊的王熙凤,也不喜欢没有见过世面的刘姥姥进大观园时对什么都无比好奇的样子。当时的我一直都以为所有的故事中男女主才是故事的核心,一个好的故事也只需要男女主就够了。后来啊,看的书多了,知识层面也丰富了,才发现那时的自己也真的是孤陋寡闻了。
后来,我又读了一遍这个故事,这个如同于宫廷剧的故事,一个家族的从兴昌到灭亡的故事,再读时带给我的感受,与初读时相比,却已截然不同。
这个故事如同神话一样奇幻地向我们展开而来,故事中的主人公是在京城大户中含玉出生,因此取名为贾宝玉,宝玉天性顽皮,不爱读书,因有众多的姐妹,虽说并不都是亲血脉,但她们一起跟宝玉读书写字,倒也关系处的很不错。贾母有个女儿,嫁出去后生了个女孩,唤作林黛玉,她从小体弱多病,但却聪明秀丽,父母视她如珍宝般抚养,岂料黛玉的母亲早年因病去世,父亲怕照管不周,黛玉便被接到了贾府,由此开始了和宝玉的一段感情故事。话说宝玉黛玉第一次相见时都互相感觉对方眼熟,这里便也为下文两人的爱情做下了铺垫。不久后,宝玉生母王夫人的同母姐妹薛姨妈也带着她的儿女入住贾府与王夫人叙旧,她的女儿薛宝钗,生得肌肤润泽,举止娴雅,悟性十分高,与宝玉黛玉这些人便也很快地玩在了一起。林黛玉进了贾府后,贾母疼爱她,众姐妹与她交好,宝玉对她自是更加关怀备至,她倒也是舒心。这样的地方,知己陪伴左右,欢声笑语,我想我也是羡慕的吧。
事情没有永远的平静,一切的沉默不是爆发,就是灭亡。不久后,贾府也倒发生了一件大事,便是大小姐元春入宫为元妃娘娘,初得此消息时,所有人都因此而高兴不已,但没有人知道这也是悲剧的开始。宝玉和黛玉日日相处,情义愈深,后来也便难舍难分,起初认为这是正常的兄妹情,倒也无什么。后来黛玉听说到宝钗小时候有个和尚说她是金命,必须要嫁个有玉的男子,黛玉一想到宝玉有玉,心中便不快。自此后,宝玉只要和宝钗有交往,黛玉知道后便不想理睬宝玉,常常心中不开心,加上初来时,贾母对她关怀备至,她与宝玉迎春探春一行人十分交好,日子过得也是称心如意,可偏偏又来了个宝钗,长得美若天仙,论起吟诗作画,一点也不逊于林黛玉,而且宝钗善解人意,不比黛玉这般总耍小脾气,因此贾母和众姐妹自然会分一些关心给宝钗,这就另黛玉闷闷不乐,再想起金玉良缘便更加不开心,日子久了,便日日以泪洗面。后来经过一番相处沟通后,两人都互相明白了彼此对自己的心意,倒也给了黛玉心中一些慰藉,可是贾母却丝毫没有让两人在一起的意思,黛玉晚上睡了后做梦梦见贾母让她嫁给别人,宝玉为了证明自己对黛玉的爱,便掏心证明,梦醒后发现宝玉这一晚上睡觉时大哭心疼,这让黛玉心中也久久不能平静,本就体弱多病,一咳竟然咳出了血。后来偶然有听到丫鬟说宝玉定了亲,本来她就一腔心事,这下更是千愁万恨,涌上心头,一想到自己的爹娘都去世了自己孤苦一人,就想着与宝玉为伴,可曾料想,宝玉也定亲了,便一心想着求死,之后便眼不见心不烦了,从此就开始折磨着自己的身体,宝玉来看望她两人相互寒暄,却是亲极反疏了。贾母王夫人以为她是旧病复发,又不知她的心病,黛玉后来吃饭也愈来愈少,不肯吃药,身子果真虚弱之甚。后来黛玉听着宝玉成亲之事有假,病竟好了,贾母等人对宝玉黛玉的情意也猜出了十有八九,但她们最终商讨还是认为将宝钗许配给宝玉最妥。
一段安静日子后,祸不单行的日子也真正来到了,元春忽然暴病去世,宝玉突然丢失了玉而神魂失散,像个呆子,大老爷王子腾赶着进京,路上遇病而亡,寻玉无果后,王夫人因担心宝玉也倒在床上,在接二连三的事情下,贾政也被皇上派去做江西道台,家中事情繁多,却又不敢延期上任。此时贾母最终做了决定,将宝钗许配给宝玉,为宝玉冲喜,却将这件事彻底保密,为了让宝玉服从安排,欺骗他娶的人是他心心念念的林妹妹,人算不如天算,黛玉最终还是知道了这件事,她这次也真的是非死不可了,她已经没有了活下去的期盼了,最终在宝玉拜堂的那一晚,黛玉也含恨走了,在她最爱的人娶了别人的时候她离开了这个世界。宝玉最终也知道了自己娶的人是宝钗,他也知道了黛玉死了,他也清醒了过了,前所未有的清醒。后来,贾府被抄,贾母也没熬过去世了,凤姐自知罪孽深重,也撒手人寰。可能宝玉仍旧放不下他的林妹妹,他也不想在留在这个已经没有他值得留恋的家里,他也走了,正如他说的“走了走了,不用胡闹,完事了!”
黛玉走了,因为她仅仅拥有的宝玉已经不是她的,她却已无力挽回,所以她含恨走了。宝玉走了,因为他一直心心念念的林妹妹已不在了,他应该很痛恨大家的谎言,可他却不能怪罪于他们,所以他就让自己也走了,也不用再计较胡闹什么了。
第一次看到黛玉死的那晚上,我哭的泪流不止,我对黛玉感到同情,明明在自己都要死了的时候,说爱她的姥姥也还再误解她,只是想让她遵循自己的安排。我也感觉这样的故事真是可笑,在黛玉死的时候恰好却是她最爱的宝玉娶了别人的时候,而宝玉还不知道。我也心疼宝钗,因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嫁给了并不喜欢自己的人,最后落下孤身一人的结果,以前恨她是因为有她所以宝玉黛玉不能在一起,可是她也是最可怜的那个人,就算没有她,还会出现第二个宝钗,第四个宝钗,她不过是个牺牲品罢了。
宝玉他厌恶读圣贤的经典,拒绝走封建时代的路,可以说他是封建家庭的反叛分子,可能他有一丝毫的能力让所有的事都可以不同,但他还是输了,他的爱情甚至他的灵魂却在封建迷信的摧残下夭折了。
黛玉她是宝玉的知己,同宝玉一样,对封建教条有天生的反感,可是她无力对抗,只能含泪而终。宝钗她是封建淑女的典范,谈吐不俗,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博得赞颂,可她却也是封建迷信的牺牲品,她将自己的一生都搭在了里面。
我喜欢作者曹雪芹对这篇文章最开始的写法,也喜欢续写者高鹗后来对这些人最终命运的安排,我也明白了所有的故事结局不一定都是好的,所有的故事也不能仅仅只有男女主人公,也许是前面欢声笑语中的明示与暗示让我记忆这么深刻,也许是这种悲剧式的结尾给了我这么深刻的影响,总之从书中明白的一些道理,我却是永远也不会忘了。
他们的爱情是伟大的,也是卑微的,他们没有了彼此就根本没有了灵魂,这样的感情值得我们感动,值得我们赞颂。可我不明白的是,黛玉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要让自己的爱成为所有人思想的牺牲品,为什么就想早早结束自己的生命而不去做努力,以前感到她可怜,现在仍旧觉得她可怜,无非还加了一些痛恨罢了。对于宝玉,我认为他是有能力做抗争的,可是恰好他病了,所以也失去了机会,当他真正意识过来时,他却已经失去了最爱的人,所以,我也痛恨命运的不公。
最终黛玉因病而逝,宝玉尘缘已尽,贾府不复存在,从前的吟诗作对,其乐融融,欢声笑语,包括痛苦与灰暗也都消失了。也许这个故事正如它的名字一样,不过是“红楼”这个地方的一场梦罢了,一群人在这里经历了欢声笑语,生死离别,直到最后终究曲终人散,该在的人都不在了,那个地方也不是曾经的'地方了,以前发生的种种事情,不过就是一场梦而已,梦醒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生活又岂不是这样,复复杂杂的人生不过就是一场场简单的梦,一场美好的梦,需要梦的参与者的努力,这份美好才能更加持久。一场坏的梦,需要梦中人的去坚持解决梦中的问题,才会让这场梦变成一场好梦,不管好梦坏梦,人生就是需要我们去敢于努力,敢于坚持,敢于反抗的,那样我们的人生才会更加持久地美好。
大学生读巴黎圣母院有感1000字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喜欢读书,书带给我许多许多,书使我认清了整个世界。
一个美丽的少女,一个丑陋的敲钟人,一个邪恶的副主教,在庄严、肃穆的圣母院里演绎了一个美与丑、善与恶的神话。是的,这就是鼎鼎有名的维克多雨果先生写的几乎没有人未曾读过的《巴黎圣母院》。同样,它也是我的最爱。
爱斯梅拉达是书中下流社会的宠儿,娇媚、可爱、善良、热情……人见人爱,用世界上最美好的词语来形容她也丝毫不过分。而这样的美人却在圣母院前靠卖艺生活,这是何等的不公平啊!凭她的美貌,最美的公主都比不上她,可只因为她出身贫贱,他连自己爱慕的弗比斯队长都得不到。这是一个怎样的社会!黑暗笼罩着一切,一切。
此书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运用强烈的对比,描绘出当时巴黎黑暗,本末倒置的社会。与爱斯梅拉达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奇丑无比的敲钟人卡西莫多:鼻子四面体,嘴巴马蹄形,左眼细小,被棕色眉毛堵塞,右眼被大瘤遮盖着,牙齿残缺不全,乱七八糟;驼背、鸡胸、罗圈腿;他出现,是个驼子;他走路,是个瘸子;他看人,是个独眼龙;跟他讲话,是个聋子。总之你能想象出他有多丑就尽情的想象吧!但他心地善良,他的内心是美丽的,是一尘不染的。他像保护宝贝那样守护着爱斯梅拉达,试图使她远离一切伤害。但在强大的黑暗力量下,他失败了,爱斯梅拉达最终还是没逃过被邪恶势力残害致死的命运。卡西莫多最终选择了殉情,即使死也是快乐的。故事情节是曲折的,离奇的,结局是悲惨的。雨果通过这个悲惨的故事描绘出15世纪光怪陆离的巴黎生活的社会图景。借庄严的圣母院反衬出主教、贵族的邪恶与变态,也表达了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
美和丑并不是绝对的。心灵美的人外表不一定美,相反外表美的人心灵也不一定美。例如徒有美丽外表的弗比斯,内心却如一包烂瓢,他是一个是一个粗野、浅薄的花花公子他就是外在美丽、心灵却极度歪曲、丑陋的典型代表。爱斯梅拉达唯一的缺憾就是爱上了他——这个表里不一的人,而却惧怕着心灵美丽的卡西莫多。她天真幼稚,一片痴情,最终既害了自己,也害了心地善良的卡西莫多。
这本名着带给我很多很多,我们要看重内在美,而不应过多追求外在美。爱一个人的方式是多样的,但最不可取的就是副主教弗罗洛“爱他就一定要占有她!无法占有就毁灭她”的思想,爱一个人就应该真诚的祝福他,就像卡西莫多那样。
哦,圣母院里,思绪纷飞……
聊斋志异读后感1000字大学生
暑假期间,又捧起《聊斋志异》读了起来。这部倾注了蒲松龄毕生心血的小说集,每每读起,总是让人感慨颇多。
在题材的选择上,《聊斋志异》最大的特点就是一个“异”字。《聊斋志异》几乎很少写现实生活中的世态人情,大多写花妖狐鬼的故事。在蒲松龄的笔下,这些花妖鬼狐不再是狰狞恐怖的,反倒是敢爱敢恨,敢作敢当,甚至是可爱的。正是以这些花妖鬼狐为载体,蒲松龄曲折地表达了对现实世界的不满和批判。
在这些故事中,有请天子关心民命的《促织》,有请二郎神主持公道的《席方平》,有请侠客义士救困扶弱的《红玉》。这些,表现了蒲松龄对封建统治阶级还存在在一定的幻想。
但,更多的是批判。《促织》里描写了各级贪官污吏对上献媚、对下狰狞的面目,无情地对封建统治者进行了揭露;《窦氏》中描写了一位农村姑娘,被恶霸蹂躏抛弃后,在阳世冤屈难伸,就化为厉鬼将仇人杀死;《王子安》则告诉人们科举制度是怎样侵蚀人们的灵魂的。
在所有的故事中,我是最喜欢描写爱情故事的。在这些故事中,鲜明地表达了作者反对封建礼教和封建婚姻制度,歌颂纯真爱情的思想。在作家笔下,那些花妖狐魅所幻化的少女,尽管性情各异,但大多美丽聪明,善良无私,不图富贵,不慕权势,以才德取人,爱得忠诚,爱得坚贞,历经祸患而不渝。她们来去自如,不受封建戒律拘束;不矫情,不虚伪,勇敢追求自己的爱情。
比如《婴宁》。婴宁是一个狐女,在坟墓里长大,她天真无邪,纯洁透明,不受庸俗的世间人情污染。王子服同样是一个思想单纯、感情真挚的男子,作家让着两个人自由的结合,曲折的表现了他对世俗婚姻的不满。
当然,由于作者生活在封建时代,他的思想也难免有些局限性,比如有些篇章宣扬因果报应、生死轮回,有些篇章宣扬封建伦理道德,这都是我们在阅读时需要剔除的。
西游记读后感1000字大学生优秀作文
一个故事,一条大道,一个决心,师徒四人降妖除魔,天竺取经。
没错,西游记!这个家喻户晓的神话故事,也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他被翻拍成了各种形式的电视剧、动画片、电影,人们都沉浸在影视剧的情节中,反复的看着剧中人物的奇迹相遇,不如关上电视、电脑,翻开书,让我们的想象力遨游在文字的世界里。
西游记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才到了天竺取得真经的故事。可是,众所周知,孙悟空一个跟头就十万八千里,他为什么不背着唐僧飞去天竺呢?是的,孙悟空是有上天入地的本领,可是如果他这么做了,没有这九九八十一难,他们师徒真能取得真经吗?在西游记的结尾,唐僧只经历了八十难,所以拿到的只是白纸,可当他们经历了最后一难后,白纸上才显现出真经,这就是我们现实生活的真实写照。不经历足够的磨难,我们怎能成长?不体会过失败,我们怎能成功?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我们会在磨难中一点一点成长,一点点看清自己,一点一点变得优秀。
读书可以使人明智,再读西游记时,我深深的感到羞愧,羞愧自己的小肚鸡肠,羞愧自己的狭隘心胸,羞愧自己的半途而废,羞愧自己的意志不坚。唐僧师徒四人在取经途中,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经历了无数的妖魔鬼怪,多少次都差点成为妖精口中的一道菜肴,虽然,有时也会迷茫,也会失望,可是他们从未想过放弃,意志坚定、信念不移,最终取得真经。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孙悟空虽然顽皮,但他懂得感恩,对唐僧忠心耿耿,一路上尽心尽责的护送师傅,而我们呢?父母给了我们生命,又任劳任怨的将我们抚养长大,我们又做了什么呢?妈妈唠叨几句,我们便不耐烦,父亲责骂我们几句,我们却还要顶回去,父母辛苦赚钱,供我们上学,我们却拿着父母的钱肆意挥霍,不懂得珍惜。孙悟空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尚且懂得感恩,而我们又做了什么呢?
孙悟空还有个宽广的胸怀,取经途中,被唐僧多次误解甚至赶走,可在他并没有怨恨,尽心尽责,努力保护着师父。在我印象中,最深刻的便是三打白骨精的片段,白骨精三次化为人形来迷惑唐僧,都被悟空看破,可是唐僧一次次被迷惑,尽管悟空多次解释,他却相信自己的眼睛,赶走悟空。当得知道唐僧有难时,悟空仍然义无反顾的去救师父。再想想我们,平时因为一点小事就斤斤计较,就和同学、朋友、家人产生矛盾,怎能不感到羞愧?
《西游记》让我懂得感恩,懂得宽容,学会坚持,学会成长。在以后的生活中,我要如孙悟空一样,坚定信念、战胜困难、跨过失败、背着梦想、砥砺前行。
最新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大学生
与《简爱》一样,《雾都孤儿》中的孤儿院也是那么的黑暗和凄惨。简一直倔强地与不公抗争,而奥列弗只是说出了所有孤儿的心声:再添一碗!就被无情地赶出了孤儿院。
其实,从孤儿院中离开,奥列弗并没有太多的感觉,离开了那个阴冷潮湿的地方有什么不好呢?可是命运,在棺材铺中展开的学徒命运,亦是天不佑善人。同样是被天主赐予人间的少年,有的是前途无量,而有的却要在生与死之间挣扎。棺材铺老板的儿子是如此的不成材,却可以享受衣食无忧的生活,而奥列弗只能默默地忍受着永无止境的饥饿、侮辱甚至殴打与辱骂。
终于有一天,奥列弗熬不住了,他进行了对命运的抗争,当然这也需要他用性命来一搏——他逃出了棺材铺。像寓言里的丑小鸭一样漫无目的地,孤独地在马路上走着。他害怕被抓,害怕回到过去的痛苦的日子里。可是现实是,他依然饥饿着、寒冷着。可想而知,在这样一个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若是哪一个好心人能够稍微伸出援手。若是我,我愿一生感激。奥列弗就遇到了一个“好心人”!
带他到温暖的火炉旁,给他吃美味的火腿,给他睡温暖的床,奥列弗好久都没有那么美美地睡一觉了。一连几天,“好心人”都把奥列弗好吃好喝地待着,还让年龄相仿的少年们给他表演好玩的“魔术”。奥列弗很开心。这么“苦尽甘来”的生活,若是我,那真是要甜到心里,掉进蜜罐里了。若是我,即使后来成了小偷,我也要继续抓住这难得的有吃有喝的生活。
而是事实上,奥列弗就不!
他没有成为“好心人”所期望的人,他违背了“好心人”的命令,他的善良,使他不愿伤害收留了自己的另一位真正的好心人。这位真正的好心人对他没有索取,只有给予,让他知道,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别有所图的帮助,不是每个人都是利欲熏心的窃贼!真正的好心人用自己的行动感染了奥列弗,使他最终没有成为以德报怨、忘恩负义的败类。奥列弗依然是善良的、正直的,这是他的本性,也必将跟随他的一生。
上帝用他精巧的手腕创造出了一出跌宕起伏的人间悲喜剧,“好心人”自己钻进了绞套,被正义就地正法,而真正的好心人被正实是奥列弗的外公,这种戏剧性的结局成了整部书的亮点。让读者在此经受着道德的与亲情的双重洗礼,并在书中祖孙团聚的那一刻留下了挂着眼泪的笑脸。
我含着眼泪写着感想,庆幸奥列弗没有成为猥琐的小偷,事实上我一直为他捏着一把汗,我担心奥列弗会在一念之间做出错误的决定,成为一个与道德相悖的人。这实在是因为,许多人,包括我自己,真不敢确定,若同样处在那个环境下,会做出怎样的决定。而此时,我这一个揪着的心舒展了开来。正义与善良,是书里书外所有人的共同愿望。
活着读后感800字大学生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红楼梦读后感1000字大学生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小说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
有人把莎士比亚比作高山,我认为曹雪芹是一个大海。山再高,终有人可以登上它的顶峰,而大海,要想探究她的深底,却非常之难。“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曹雪芹在写这部书时,用了“谐音寓意”的手法,他把贾家四姐妹命名为元春、迎春、探春、惜春,这是谐“原应叹息”的音;在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时,警幻仙姑让他饮的茶“千红一窟”,是“千红一哭”的谐音,又让他饮“万艳同杯”的酒,这酒名是“万艳同悲”的谐音,这样的手法几乎贯穿了全书。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这黛玉低吟着的悲凉试句一直被古往今来的独孤人士吟唱至今,这句诗出自曹雪芹的手笔,似乎也暗示着<<红楼梦>>这部小说的悲凉结局和它之中蕴涵着的封建社会独有的苍凉和无奈。
《红楼梦》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巨大的,这首先体现在典型形象的塑造上,它探索到人物灵魂的深处,描写了不同人物的精神面貌,塑造出不同的典型。这一大群性格鲜明,有血有肉,真实可信的人物形象,在读者面前展现出一道瑰丽的艺术画廊。在这一人物群中,不仅有大家闺秀,豪门公子如主人公: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
《红楼梦》中除了众多的人物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之外,还有就是作者所要表达的一个主题,他没有明说,但通过这成百的众多人物的神志,语言,动作,心理活动表现的惟妙惟肖,一个庞大的繁荣的贵族大家庭,到后来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下场,我们不难看出封建资本家的无能以及封建社会的黑暗和不长久,文中描述了如林黛玉,贾宝玉等“叛逆者”的形象,他们的爱情没有结果,甚至可以说凄惨,但他们代表的是新生命,敢同顽固势力作斗争的新主派代表,我们都江堰市知道林黛玉的眼泪,但也知道她的尖酸刻薄以至使别人都嘲笑她挖苦她,我们也知道贾宝玉“潦倒不通世务,愚须怕读文章,行为偏僻乖张,哪管世人诽谤”纨绔子弟的形象,他们鲜明的人物性格也使黑暗中有了一丝亮光,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谁的青春不迷茫读后感800字大学生
《谁的青春不迷茫》,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在眼花缭乱的书架中,青春、迷茫这几个大字挤进我的眼帘,下意识看了看封面,几个大字陆续重新在我眼前:孤单、无助、迷茫出于内心的一种冲动我买下了它。
拿回家后,细细品味,不甚欢喜。书上太多感触到我,原来我们都一样,虽然无助迷茫,但……现在,我们依旧在路上。
刘同,中国新生化的作家,一个80后的年轻人。他的《谁的青春不迷茫》在不同的时期,会有不同的感受。
“经过这些年,你会发现,每次低头,都是对自己的肯定。我们不是变得现实,而是能够接受现实,我们都一样,正处于期盼未来,挣脱过去,奋斗当下的过程。会狼狈,却更有潇洒,但更多的是不怕,不怕动荡,不怕转机,不怕突然,不怕变化。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一样的青春,一样的迷茫,还好我们还在路上”。看了这段话,很有感触,也许你认为它太过矫情,但它反映出现的我正在出于拼搏,迷茫的阶段。这时候的我,对学习生活充满激情,充满力量,想证明我可以。奈何空有一场热情,这世事纷纷扰扰,不能静心。连夜晚都布满弥红灯,华灯上,人群扰,旁人闹。连思考的环境都没有。有时候望着被灯染红的夜,吹着燥热的风,我常想:我将来要做什么?这样的努力才能成功?我,到底要怎样学习?究竟,我因什么而学,为谁而学?父母、老是、金钱?不!都不是。夜这么长,明天的我,究竟该干什么?而回应我的只有耳边吹过的一缕清风……
我不清楚自己该做什么,将来的我会怎样,自己究竟为谁而学。我们口口声声说自己,难道我真的喜欢学习吗?真是每一次我考试失利后的迷茫。看了刘同的书后,我明白了,因为他告诉我“你觉得孤单就对了,那是你认识自己的机会;如果你觉得黑暗就对了,那是让你发现光芒的机会;如果你感到迷茫就对了,敢问,谁的青春不迷茫。”
谁的青春不迷茫,成长本不易。千万别在青春拼搏时选择安逸,也许前方的道路依然看不见方向,望不到尽头。但那又怎样?不能因为暂时的迷茫而对未来充满失望甚至否定自己曾经的努力。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我们总在摸索中成长,在跌倒后成长,用自己的双手双脚开创属于自己的彩色未来。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一样的青春,一样的迷茫。但依旧在路上……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有一次到xx旅游,在一个小城镇停留,我和朋友们偶然间看见简奥斯汀的博物馆,带着对作者的憧憬,我们决定进去领略一下她的故居和历史。而有意思的是它的顶楼是一个喝下午茶的地方,走进去一看这里的人比楼下博物馆的人可多了许多倍,狭小的空间却坐满了来品尝下午茶的人们,这里的顾客大多是热爱简奥斯汀的文字。女服务员们穿的非常“古代”,她们穿着带有简奥斯汀时代的女仆装,对我们说让我们等一会儿。本来繁复的旅游计划,因为看见这个温馨的古代式下午茶而让我们放弃了所有的计划,决定在这里享受明媚的午后时光。过了一小会儿,我们坐在白色的桌子旁,点了丰富的三层套餐。在等待食物期间,我看见这里每一个桌子旁都有一幅画和一本书的主题,非常契合这里的氛围和装修风格,似乎回到了那个十八世纪末的夏天。
我一直非常喜欢简奥斯汀的文字,时不时的会反复读她的小说,我幻想着里面的女主角坐在这里与她的家人和好友们闲话家常,同享轻松惬意的时刻,那一定是一幅非常美好的画面。这里的餐具非常讲究,茶具、茶壶、过滤网、三层点心架、饼干夹、糖罐、奶盅瓶全都晶莹剔透。在这里,我们一直呆到晚饭时刻才起身离开,早已记不得吃了什么,却一直记得当时的心境,还有温暖的环境。当天晚上我就捧着在简奥斯汀故居买的原版《傲慢与偏见》重温起来。
这是我第一次读原版的《傲慢与偏见》,一直以为十八世纪末的英文用词晦涩难懂,却欣喜的发现这是一本多么有趣的小说,简奥斯汀对文字所倾注的情感,对生活细致入微的描述,让我仿佛走进了那个活泼风趣的田园村庄,与绅士共舞,与友人骑射。
其实,“一曲关于爱情、财产和婚姻的咏叹调”这句话是我在学校图书馆推荐书目的介绍上看到的,在此借用作为题目。
《傲慢与偏见》的作者简·奥斯汀是英国著名女性小说家,出生在英国汉普郡斯蒂文顿镇的一个牧师家庭,从小过着祥和、小康的乡居生活。她从未进过正规学校,但对生活具有敏感的观察力的她却写出6部小说,被誉为地位“可与莎士比亚平起平坐”的作家。
《傲慢与偏见》写的是班奈特一家五个女儿的故事。班奈特太太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把五个女儿都体面的嫁出去。大女儿简美丽善良,但性格内向,与新搬来的邻居宾利先生相恋,却不敢表达自己感情,差点让她错失了一段好姻缘。二女儿伊丽莎白聪明、有教养,但对宾利先生的好朋友达西先生有偏见,认为他很傲慢。三女儿玛丽古板木讷,沉迷于阅读陈腐的书籍。四女儿吉蒂和小女儿莉迪亚性格外向豪放,不懂礼仪。
全书描写了四段婚姻:伊丽莎白的好朋友夏洛蒂为了财产,为了以后能有优渥安定的生活,不成为家人的负担,嫁给了伊丽莎白的表兄科林斯先生。没有任何感情的婚姻,使夫妇两人过着貌合神离的生活。班奈特家的小女儿莉迪亚只为一时的头脑发热,相信爱情,就跟无所事事、不务正业的骗子威克尔先生私奔,让家族蒙羞。后来,在达西先生的资助下,威克尔先生还是娶了莉迪亚,但婚后两人还是过着无所事事的生活。至于男女主角,本来,伊丽莎白对达西先生存在着偏见,而达西先生则对乡村里的人表现傲慢。但经过一系列的事情后,两个人终于互相了解,缔结美好的姻缘。而姐姐简与宾利先生在经历了一连串风波后,算是好事多磨,大团圆结局。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曾经说简·奥斯汀的小说缺乏激情。的确,《傲慢与偏见》没有写什么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它描写的只是乡村里几户乡绅家庭的故事。但却能从这几户人家的平淡生活中反映出那个时代人们的价值观,对爱情、财产和婚姻的不同看法。
不可否认,简奥斯汀笔下的女人无疑都是丰满的,她们有的热情,有的保守,有的自私,有的良善,她将女人的千百种面貌反应出来,在那个相对守旧的年代,却又遥相呼应现代的繁华闹市。很多电影、电视剧都将《傲慢与偏见》翻拍成现代版的“达西与伊丽莎白”,因为这样的爱情同样生活在我们周围,这样的人物也好似我们的朋友一般亲切,简奥斯汀让这些几百年前的人物扎根于我们心中。
很多读者在读到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时,都是很憧憬的,辗转、浪漫、激情无疑让许多年轻读者对爱情充满了向往。伊丽莎白的果敢、聪明、善良,对规矩的不妥协,对财富的蔑视,都成为了简奥斯汀笔下女主人公最美丽的瞬间:温柔坚定,聪明豁达,即便是承受终身寂寞的代价亦从未妥协。她透彻的了解一切失望和瑕疵,却宽容的理解了它们,她是那么值得珍惜的好姑娘,就像简奥斯丁;而夏洛蒂,凉薄清醒,果断的把握时机,选择一场不需要爱情的婚姻;那么简,柔弱善良,被动矜持,眼睁睁的看爱情消失也没有挽留的勇气。还有许多女性在简奥斯汀笔下流淌,她们都是那么的活泼生动,呼之欲出。在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的英国乡村生活是多么的恣意,却又小心谨慎,简奥斯汀完整地还原了那个时代英国中产阶级的生活,却又理想化的给爱情上足了砝码。
简奥斯汀的女生依然活在我们周围,从她的文字中我看到了女性的可爱动人,以及田园乡村背景下伪善刻薄与浪漫情怀的和谐共存。
《傲慢与偏见》,一段曲折但结局美满的爱情,冲斥着每个观众的心灵。相信爱情的力量能指引人改正自我,也相信拒绝不了成长的我们会渐渐改变,不断地扩宽我们狭隘的心房,成为一个稳重成熟的人。对于如今思想开放的我们,这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我确实应该努力去挖掘自己,在表现更真实的自己的同时,也要梳理好自己的头脑,不要一直活在自己的偏见之下,尝试思考事实的真相。
西厢记读后感1000字大学生
“东风摇曳垂杨线,游丝牵惹桃花片。”在如此浪漫多情的时节里,张生遇见了崔莺莺,便一见钟情。我始终记得张生对莺莺的第一评价是“解舞腰肢软又软,千般婀娜,万般旖旎,似垂柳晚风前。”我想,这次相遇,就早已注定他们将拥有一段美好而又残酷的爱情故事。
崔莺莺是一个大胆,美丽,善良,温柔的贵族小姐。生为一个相国小姐的她,从小就在妈妈的管教下受到了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接受过很多的封建道德教育。当她与张生恋爱,她从一个乖乖女变成了一个“违背道德”坏女子,就构成了思想与行动上的矛盾,在我看来,崔莺莺能与张生相爱,挺不容易的。但在这样的坏境下,她还能不顾一切地与张生相爱,我想这是非常难得的。这样的女子,放在我们现代来讲,令许多年轻人汗颜啊!许多年轻人曾信誓旦旦,许下海誓山盟,可是最后呢?最终在世俗盛名之下,大多不过是当年的风流韵事化作如今的浅斟低唱。想想那“情切切,意绵绵”,想想那“别后相思隔烟水”,想想那高楼碧袖,碧玉红笺,都如过眼云烟,浮华似梦,崔莺莺对张生的爱是纯洁美好,不含一丝杂质。
当她与张生离别时,她从不像其他的女子希望自己的丈夫金榜题名,衣锦还乡。在她的眼里“情”字是第一,名利功禄,是是非非,她统统都可以不管。“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在回复张生的诗里,她将自己不甘寂寞的苦闷心情写得淋漓尽致。她也自然而然地流露出她对张生的爱恋,但最终没有勇气与张生见面。在“听琴”的时候,她的心被张生琴中那份热切的呼唤深深的感动着,但她那一颗被封建道德教育束缚的心控制着她,尽管她早已泪水涟涟。此时此刻,她心中的爱情正与封建教育进行激烈的争吵,最终爱情战胜了封建传统思想。
当她收到了张生的情诗时,终于鼓起勇气回了一首《明月三五夜》。“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凝视玉人来。”读到这里,我笑了,我想:崔莺莺是幸运的,因为她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爱情。正如沈从文所说:“我这一生中,行过许多路,走过许多桥,看过许多云,喝过许多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最好的人。”的确,崔莺莺是幸运的。不知大家有没有想过,当她写下《明月三五夜》,短短20个字,意味着崔莺莺从此走上了叛逆的道路,去追寻自己的爱情。
世上有许多人选择用名利去填满生活,花花世界,游走一场便洋洋自得。而有些人选择去爱自己爱的人,用心去填满生活。我所理解的爱情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彼此明白对方的缺点和优点,能包容对方的缺点和优点。爱上对方的人而不是对方拥有的钱财。在这个繁杂荒乱的世界里有个爱你的人,共渡生计之苦,陪着你晃晃悠悠地度过余生,就这样慢慢变老。
史记读后感1000字大学生
我从初中开始读《史记》,直到如今,床头总还是摆放着这本书,虽然读了不下五遍,却仍然觉得,《史记》所蕴含的知识还远远不止我所理解的。
在中国这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泱泱礼貌古国里,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先贤们留给我们浩如烟海的精神财富——古文典籍。其中,满天星辰中,《史记》是最为璀璨,最熠熠生辉的一颗。细细品读完《史记》,能够是人感到3020xx年前,群雄蜂起,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
《史记》是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书中记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时间跨越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宝。
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司马迁发愤写作,用了整整20xx年时间,在他60岁时,最后完成了一部52万字的辉煌巨著——《史记》。这部前无古人的著作,几乎耗尽了他毕生的心血,是他用生命写成的。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读《史记》,使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危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皇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灵,其中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最为引人深思。
在司马迁笔下,有多少英雄以他们的汗与血,情与志来尽忠书写“精忠报国”这四个熠熠生辉的字。“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荆轲受命大厦将倾时,壮志未酬咸阳宫;“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卫青霍去病漠北决战,扬大汉雄风。这一幕幕波澜壮阔的史剧,已退色成书页发黄的史书,窸窣作响。而就是这书页轻微的翻动之间,那精神的钟鸣绵延至今。声声清晰,声声震撼,余音袅袅,激荡心间。钱学森粪土万户侯,弃洋归根,献身航天;邓稼先隐姓戈壁滩,呕心沥血,新捐国防;袁隆平水稻伴青春,而使天下苍生皆得饱。《史记》传递着那古老、悠扬的钟声——精忠报国,一首在中华历史长河中荡气回肠的英雄交响曲。它让我领悟什么叫做“精忠报国”豪情壮志。
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百姓与其团结一心,风餐露宿,最后制服水患,而使华夏民族能一代一代生息繁衍;句践卧薪尝胆,越国百姓与其同甘共苦,奋发图强,最终雪耻复国,而成诸侯强国。这天,这精神依然在发光,在弘扬。曾记得,在年初暴风雪肆虐的日子里,正是全国上下万众一心让我们挺过难关——武警战士扑在高速公路上顶着寒风奋力除雪,疏导交通;电力职工在高空连夜抢修受损电网,甚至付出年轻的生命;出租车司机在油价高涨的日子里,免费接送受困市民。古往今来,在困难挑战面前,尤其是在事关民族利益的紧要关头,众志成城往往能成为每个国人心中的一盏灯,指引我们跋山涉水,绕过道道弯,迈过道道坎,直至胜利的前方。众志成城,每个中国人心中的一道长城。
培根道: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之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搞笑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搞笑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应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在迅速发展的当今社会,我们的科技越来越先进,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完美,但是我们依旧需要中华名族聪慧的祖先给我们奠定精神基调。在我们构想宏伟蓝图时,给我们前车之鉴。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在传统与现代的有机结合中找到我们的幸福未来。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左右大学生
读了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让我知道了原来在遥远的欧洲不仅有罗密欧与朱丽叶那样悲壮的爱情,像莎翁那样的古典哥特式的美,原来也有市井家,回归生活的美。简单,精致,如同“两寸牙雕”,却窥视出了整个社会。
弗兰克奥康纳说:“我认为简。奥斯汀是英国文学最伟大的技巧局将一样,她在文学方面炉火纯青,就像莫扎特在音乐方面的完美无缺一样。”《傲慢与偏见》的语言如同掠过竹林的风,带给我竹林般的清凉,泉水般的清澈,让人可以随时随地的沉浸其中。那细腻的语言,缜密的思维,为我拉开了英国田园风光的帷幕,不经意间勾勒出了一个浪漫纯美的童话,却又那么的贴近生活。
这是一部描写爱情与婚姻的小说。小说围绕班奈特太太如何把五个女儿嫁出去的主题展开。书中一共写了四队青年男女的结合,作者一一加以比较,批判,爱憎分明的阐述了自己的爱情与婚姻观。富有傲慢的达西和睿智具有反叛精神的伊丽莎白,温柔体贴的简和有权有势的宾利,以及莉迪亚和威克姆,夏洛蒂与柯林斯。
贝内特夫妇五个女儿待字闺中,没有子嗣,依照当时的法律,他们死后家产须由远房内侄柯林斯继承,因此把五个女儿嫁到有钱人家,成了贝内特太太的心愿。于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了整个故事的架构。虽然作者在作品中没有重大的社会矛盾,但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的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风波。其实小说中的班奈特太太是当时社会大多数人的缩影,爱情对她们来说是不可靠的奢侈品,她们只看重物质,看重权势。所以当富有单身的宾利来到内瑟菲尔德庄园,便成了众人注目的焦点和谈论的话题,以及小说中对军官们到来,小镇人民细微的表情和言语的描写,将当时社会风气展现的淋漓尽致。
然而作者奥斯汀是一个具有批判精神的女性,于是她塑造了一个追求纯粹的爱情,多少有些藐视权贵的伊丽莎白。虽然小说写于19世纪初叶,但是她所阐述的爱情观与婚姻观放在当下中国却也依旧是那么热点的问题。看到社会中充斥着的拜金主义,炫富事件,小三,包养等心中竟升起一种荒凉,但这也并非真爱的缺失,而是社会问题。我个人认为这种狂热的拜金主义是因为社会制度的不够完善,本来在一个市场经济国家,对金的崇拜,对物质的追求是很正常的事,然而在中国却显得有些病态了,因为在中国没钱你便无法在这个社会生存下去,在“生存”这把悬于头顶的大刀压迫下,拜金现象自然变得严重,人间的真善美也在死亡的威胁下大大贬值。而在国外,特别是欧洲,因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哪怕你没钱,你还可以生存,所以在国外对艺术,对学术的追求热情远高于中国,同样在那样一个安逸的社会里,爱情观也让现代中国青年向往。
在我看来婚姻的奠基本来就应该是爱情,如同伊丽莎白所追求的一样。面包与玫瑰的选择,若二者不可得兼,取玫瑰而舍面包也。这种选择或许是因为我还没有面临生活的压力,但是追求爱,追求美的确是发自内心的呼吁。
但这只是个人的做出的选择罢了,在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基本假设。那便是人的欲
望是无限的,而资源是有限的,所以人们总是在不停的面临选择,而我只是出于个人偏好更侧重精神,愿意承受更大的机会成本而已。同样,有些人更侧重于物质,这只是一个选择,没有对错可言。然人毕竟是社会性动物,当大部分人做出了同样的选择,那这个选择便成了一种风气,久而久之,便成了一种习俗。之所以将题目设为“两寸牙雕”,不仅是因为《傲慢与偏见》的精巧细致,更是因为通过这个“牙雕”窥见了当时的风气,抛开爱情不谈,还有其他的一些感慨。
首先让我感慨的是当时人们对法律的敬畏和遵守因为整个故事的构架便是在依据当时法律贝内特夫妇死后财产由远房内侄继承这个源动力的作用下进行的,可见当时法治发展的水平。
其次是平等,“傲慢与偏见”这个书名便是在平等的观念下产生的,达西因为在交际舞会上不肯与他人跳舞,让伊丽莎白认为他十分傲慢,以至于产生了偏见。要认识和结交朋友都必须与他人一同跳舞,随时更改舞伴,尽兴而为,虽然这个平等具有局限性,但这些应该便是现在欧洲国家自由,平等,法治等观念的雏形。这些从两寸牙雕中观察出的细末,让我回眼中国的当下,期待能发现更多的进步雏形。
大学生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
一直以来对阿富汗这个神秘而又多灾多难,饱经战火的国家充满了向往。当我从报纸上的书评上看到《追风筝的人》这本书的时候,便迫不及待的买来一睹为快。
小说其实是男主人公阿米尔寻找心灵救赎的回忆录。
阿米尔从小生活在阿富汗一个富足的家庭里,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有一个同样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的信任跟包容.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
在阿富汗,一直都有冬天赛风筝的传统,并且按照惯例,那些被击落的风筝可以被看作是胜利者的奖赏,哈桑聪明机灵,是个追风筝的能手。某年冬天的赛风筝会却让阿米尔和哈桑友情彻底的决裂。那次的比赛,阿米尔成了冠军,哈桑为小主人去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
习惯了哈桑的一诺千金,阿米尔知道他肯定能顺利完成任务,他满心欢喜地等着哈桑为自己带来战利品,可哈桑迟迟没有回来,阿米尔只好出去寻找。可却在找到哈桑的那一刻惊呆了。原来,追到风筝的小哈桑遇到了麻烦:正被几个曾经找过阿米尔麻烦的坏孩子胁持,对方逼迫他拿出风筝,而哈桑不愿意,于是,势单力薄的他因此遭受了自己人生最大的耻辱——被这几个坏孩子强暴了!而即使在这样,
他死命地保护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残酷的一切,站在巷口的阿米尔全部看在了眼里,可是,他却没有勇气上前制止 !
那次事件之后,阿米尔内心就开始被羞愧与痛苦所折磨,他知道自己很对不起朋友,自己懦弱,虚伪愧对朋友的忠诚。这样的感觉一直把他压不过气来,终于,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
几年之后,阿米尔随父亲去了美国,先前优越的生活没有了,在美国的日子,他们过的很窘迫,可父亲还是一贯地有担当,靠着父亲卖力的打苦工,阿米尔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开始工作,恋爱,结婚,直到父亲去世。对他而言,平淡的生活正好是他用来淡忘过去回忆的良方。
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回到阿富汗,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孩子,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跟哈桑的儿子谈到他父亲追风筝的时候,阿米尔充满了钦佩和尊敬.
他带着哈桑的小儿子一起去放风筝。
很多人把目光聚焦在阿米尔的自我救赎之上。其实每个人的生活很平淡,可能没有那样的事情让你来面对与阿米尔类似的困境:犯一个禁锢着自己一生的错误,为此感到遗憾,难堪,让我们总是为此耿耿于怀。也没有人太多的人回象小说里的阿米尔那样,在自己犯了错的多年以后,还能有重新赎罪的机会。这种太过巧合的事在小说中读来自然流畅,但现实中并没有太多机会去体会,也不会有太多的人愿意有这种机会来体会。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你也许会像阿米尔童年的时候那样,有一个亲如弟兄的人,可能你们身份不同,职业不同,甚至是国籍不同。当他们全心全意对你的时候,你是怎么想的,你是觉得这是必然的呢,还是这是你应得的,你有没有好好想过自己应该如何珍惜这样的一个人。而不是在自己犯错之后找个借口与这个人断绝关系呢?
也许很多人会说:我也一样对他的阿,我也一样为他着想,也一样愿意尽我的一切力量去完成他的愿望。但是真正当一件足以影响你们一生的事情发生时,你是否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放弃你那个最亲的人。
人们往往会忽视那个永远躲在角落,但是却是永远对你最亲的人。觉得他们都跟我那么亲了,根本用不着费力来维持这种关系,而是随随便便,马马虎虎的对待他们,比如说我们的父母。曾经有人当面对我说过:“为什么所有人的意见你都能耐心听取,唯独你父母的意见你却一点也听不进取。”想想以前,无数次为了一点小事跟父母摆臭脸,难道我这样做的资本就仅仅是父母总是无条件的支持你,在我最不开心的时候,本想来开导的却最后总是成为我的出气筒,事后又总是来嘘寒问暖,我们却为了自己那一点小小的自尊而不理不睬。我们就是这样对待那些对自己全心全意而又别无他求的人的吗?虽然长大后象阿米尔一样尽量找机会弥补,而父母也像阿哈桑一样仁就毫无怨言的和我们生活在一起,但是当初为什么要为了自己那个小小的风筝,那个现在想来毫无价值的自尊心而忽视自己身边的人。
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他想要追逐的风筝,有的人追到了,有的人没有追到,有的人凭借自己的力量追到了自己心中的风筝,有的人凭借他人的力量追到了那个风筝。但是,请记住,在你追逐你心中的风筝的时候,不要忽视了自己身边的人,忽视那些往往躲在角落里,毫不起眼但却是最最关心你的人,给他们一点关爱,哪怕就一点。不要认为他们对你的付出是理所应当的,更不要为了自己的那只风筝而让那些人作出了痛苦的牺牲,最后才哭往往比笑到最后更令人印象深刻。
红楼梦读后感3000字大学生优秀范文
今年暑假我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读完第一章就已经爱不释手了。
它主要是以宝黛二人的爱情悲剧写的,它以生动的描写,写出了那时候大家族的悲欢离合。在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林黛玉了,因为我觉得她美丽、聪明,又很好学,还知书达理。不过,她的缺点就是太多愁善感。我最不喜欢的人物就是薛宝钗,因为她明知黛玉多愁善感,没有妈妈,还在薛姨妈怀里撒娇,感觉好像是故意的。我不太喜欢《红楼梦》的结尾部分,因为太悲惨了。
读了《红楼梦》,让我对中国历史产生了很大的兴趣。我还要学习《红楼梦》中人物的优点,从自身找找有没有和里面人物同样的缺点,并把它改正。这是我第一次看《红楼梦》,有些地方还不是太懂,以后有时间我会再好好阅读它,相信会有更多的体会和感想。
《红楼梦》塑造了一个跛足道人,他的眼睛正是大观眼睛,所以他看到了一个欲望无穷、沽名钓誉、巧取豪夺的泥浊世界,“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世人都说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他所唱的《好了歌》,正是荒诞歌。甄士隐为《好了歌》作了注解。他的解,是对泥浊世界和荒诞人生的“解构”。原来,这个金玉其外的人群舞台,演的不过是一幕幕荒诞戏剧:“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红楼梦》有一首荒诞主题歌,还有一个荒诞象征物,这就是“风月宝鉴”。
宝鉴的这一面是美色,宝鉴的另一面是骷髅。贾瑞死在美女的毒计之下是惨剧,而追逐骷髅似的幻影幻象则是几乎人人都有的荒诞剧。难道只有贾瑞拥抱骷髅?人世间在仕途经济路上辛苦奔波、走火入魔的名利之徒,哪一个不是生活在幻觉之中的贾瑞?总之,揭示世道人生甚荒.唐的荒诞性,是《红楼梦》极为深刻的另一内涵。
如果说,林黛玉之死是《红楼梦》悲剧最深刻的一幕,那么,贾雨村的故事则是《红楼梦》喜剧最典型的一幕。《红楼梦》的大情节刚刚展开,就有贾雨村“葫芦僧判葫芦案”。熟悉《红楼梦》的读者都知道贾雨村本来还是想当一名好官的。他出身诗书仕宦之族,当他家道衰落后在甄士隐家隔壁的葫芦庙里卖文为生时,也是志气不凡才会被甄氏所看中并资助他上京赴考中了进士,还当了县太爷。被革职后浪迹天下又当了林黛玉的塾师。聪明的他通过林如海的关系和推荐,便在贾政的帮助下“补授了应天府”。可是一下马上任就碰上薛蟠倚财仗势抢夺英莲、打死冯渊的讼事。
贾雨村开始面对事实时也正气凛然,大怒道:“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的走了,再拿不来的!”并发签差人立刻把凶犯族中人拿来拷问。可是,站在桌边上的“门子”对他使了一个眼色,雨村心中疑怪,只好停了手,来到密室听这个听差叙述讼事的来龙去脉和保乌纱帽的“护官符”,而讼事中的被告恰恰是护官符中的薛家,又连及同在“护官符”中的贾家,甚至王家,这可非同小可。最后,他听了“门子”的鬼主意虽口称“不妥,不妥”,还是采纳了“不妥”的处理办法,昧着良心,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此案,放走凶手,之后便急忙作书信两封给贾政与王子腾报功,说一声“令甥之事已定,不必过虑”。为了封锁此事,又把那个给他使眼色、出计谋的门子发配远方充军,以堵其口。
王国维在评说《红楼梦》的悲剧价值时,指出关键性的一点,是《红楼梦》不把悲剧之因归罪于几个“蛇蝎之人”,而是“共同关系”的结果,如林黛玉,她并非死于几个“封建主义者”之手,而是死于共同关系的“共犯结构”之中。而“结构中人”并非坏人,恰恰是一些爱她的人,包括最爱他的贾宝玉与贾母。他们实际上都成了制造林黛玉悲剧的共谋,都有一份责任。这种悲剧不是偶然性的悲剧,而是人处于社会关系结构之中成为“结构的人质”的悲剧。
《红楼梦》的忏悔意识,正是意识到自己乃是共谋而负有一份责任的意识。《红楼梦》正因为有此意识而摆脱了“谁是凶手”的世俗视角,进入以共负原则为精神支点的超越视角。可惜王国维未能发现《红楼梦》美学价值中的另一半--喜剧价值同样具有它的特殊的深刻性,即同样没有陷入世俗视角之中。
贾雨村在乱判葫芦案中扮演荒诞主体的角色,但他并不是“蛇蝎之人”的角色。当他以生命个体的本然面对讼事时,头脑非常清醒,判断非常明快,可是,一旦讼事进入社会关系结构网络之中,他便没有,并立即变成了结构的人质。他面对明目张胆的杀人行为而发怒时,既有良心也有忠心(忠于王法),可是良心与忠心的代价是必将毁掉他的刚刚起步的仕途前程。一念之差,他选择了徇私枉法,也因此变审判官为“凶手的共谋”。可见,冯渊无端被打死,既是薛蟠的罪,也是支撑薛蟠的整个社会大结构的共同犯罪。说薛蟠仗势杀人,这个“势”,就是他背后的结构。
贾雨村在葫芦戏中扮演荒诞角色,表面上是喜剧,内在则是一个士人没有、没有灵魂主体性的深刻悲剧。总之,《红楼梦》的内在结构,是悲剧与荒诞剧兼备的双重结构。也可以说,《红楼梦》的伟大,是大悲剧与大喜剧融合为一、同时呈现出双重意蕴的伟大。一百年来的《红楼梦》研究只重其悲剧性,忽略其荒诞性,今天正需要我们做一补充。
王国维说《红楼梦》是哲学的,指的不是《红楼梦》的哲学理念,而是它的生命哲学意味和审美意味,即由《红楼梦》的主人公贾宝玉、林黛玉及其他女子等美丽生命所呈现的生命形上意味。也就是说《红楼梦》的永恒魅力和美感源泉,不在于它与社会形态变动相连接而产生的意识形态,而在于它呈现了一群生命,一群空前精彩的诗意个体生命。这些生命,也带有儿童的天真和原始的气息,在你争我夺的功利社会里都在内心保持一种最质朴、最纯正的东西。
《红楼梦》塑造林黛玉等一群至真至美的诗意女子形象,是中国文学前无古人、后启来者的奇观,也是世界文学的奇观。《红楼梦》女性诗意生命系列中最有代表性的几个主要形象,如林黛玉、晴雯、鸳鸯等有一共同特点:不仅外貌极美,而且有奇特的内心,这便是内在诗情。
贾宝玉称她们属于净水世界,这不仅是概括她们的“柔情似水”的女性生理特点,而且概述了她们有一种天生的与男子泥浊世界拉开内心距离的极为干净的心理特点。她们的干净,是内心最深处的干净,她们的美丽,是植根于真性情的美丽。因此,曹雪芹给予她们的生命以最高的礼赞。
他通过贾宝玉作《芙蓉女儿诔》礼赞晴雯说:“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这一赞辞,既是献给晴雯,也是献给其他所有的诗意女子。《芙蓉女儿诔》出现于《红楼梦》的第七十八回,至此,曹雪芹的眼泪快流尽了。
他借宝玉对所爱女子的最高也是最后的礼赞,包含着绝望,也包含着希望。那个以国贼禄鬼为主体的泥浊世界使他绝望,但是,那个如同星辰日月的净水世界则寄托着他的诗意梦想。《红楼梦》的哲学意味正是,人类的诗意的生命应当生活在泥浊世界的彼岸,不要落入巧取豪夺的深渊之中。
人生只是到人间走一遭的瞬间,最高的诗意应是“质本洁来还洁去”,如林黛玉、晴雯、鸳鸯、尤三姐等,返回宇宙深处的故乡时,不带俗世中浊泥与尘埃,乃是一片身心的明净与明丽。《红楼梦》充满悲剧氛围,正是因为它本身就是这样一曲悲绝千古的诗意生命的挽歌。
西游记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优秀范文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老是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
记得小时候,常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妈总是笑了一笑,摸摸我的头,说:“你啊,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想,大概每个孩子都得到过这样的答案。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孙悟空。
我们可以回想自己的童年,捧着一本《西游记》的连环画,津津有味地看着,当孙悟空打败了妖精,我们总会为他欢呼;当他受到了冤屈,我们也会感受到一种深刻的共鸣;当孙悟空被唐僧误会,被逼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但当唐僧遇到危险,猪八戒赶到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时,他也毅然去救唐僧。记得那时候看连续剧,当看到此片段时,眼中便充满泪水。因为我知道,当时的我就是孙悟空。
这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就好像是我们的化身。当他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时候,就象征着一个小生命的诞生。当他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地和群猴们玩耍时,就好似我们那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多姿多彩。当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就好似一个调皮的孩子,不小心跑进了大人们的世界,并且搞得一团糟,大人们想哄住他,便封了他个弼马温,没哄住。又封了个齐天大圣,还是没有哄住。而后如来出现了,伸出他的飞掌将孙悟空束缚在五指山下。严慈的父亲,终于压服了他调皮的儿子。度过了漫漫的五百年后,观世音的出现给了孙悟空新的希望,踏上了漫漫西天取经之路,也踏上了漫长的人生之路。
唐僧师徒四人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共遇到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这就好像我们成长道路上布满荆棘。最终,他们战胜了难关,取得了胜利。“工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是再恰当不过。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也会取得最终的成功。
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学习。学习就好像是要去取得真经。在学校里,有着形形色色的人。有的像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任何事情都马马虎虎,有的则像沙僧,诚恳老实,踏踏实实。有的像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而唐僧则是心地善良,不愿气馁的人。若我们在学习上能个个都是唐僧,孙悟空,沙僧,有对学习的信念,那一定会取得成功。
随着年龄的增长,《西游记》带给我们不再是对神话的幻想,它令我善良,宽容,嫉恶如仇,有面对困难的勇气。
感谢吴承恩,是他用他那超凡的想象力为我们编织了一个美丽的梦,一个充满离奇,曲折,梦幻的梦……
“妖为鬼域必成灾。”西行途中的妖魔,决不仅仅是一般困难的化身,而大都是代表着一些危害人民、无恶不作的封建黑暗势力,具有一定的现实生活的真实内容。过去曾有人把妖魔指为“农民造反者”,而现在仍有人把妖魔美化为“敢于触动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秩序的‘娇魔’”。这些说法,实在非常牵强。实际上,《西游记》里的妖魔都是一些超越了常人的“特殊”阶层,他们与仙佛一样,是可以长生的,是拥有法力的,而这里的所谓法力实际上就相当于现实中的权力。
所以与其将他们看做是“农民造反者”,更实际的划分应该是将他们看做“神”这个大范围的一员,他们其实就是“神”里面的蛀虫。不但不为民谋福利,而且时常劳民伤财,大肆搜刮剥削。孙悟空,就是这些蛀虫们的克星。他对付这些人从来都不手软,尽管许多时候并不被唐僧所理解,他仍是义无返顾地将他们扫除。哪怕事后又被满天仙佛将“妖魔”领了回去,甚至招致唐僧狠心驱逐,除害护航之心全不曾改。
从东土到西天十万八千里,遇到的妖怪头子就有几十个,但他一条金箍棒打遍西天世界,令妖魔鬼怪闻风丧胆。并且他同妖怪斗争,大多数都是主动进攻,只要一听说妖怪扰乱人间,就决不放过。收伏八戒之后,他就对引路的高才说:“以后但有妖精,多作成我几个,还有谢你处哩。”第67回驼罗庄主人请悟空捉妖,悟空当即向上唱个喏道:“承照顾了。”八戒在一旁就这样说:“你看他惹祸!听见说拿妖怪,就是他外公也不这般亲热。”很能说明悟空斗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此外,作者一再通过书中人物之口,赞扬孙悟空“专救人间灾害”,“与人间报不平之事”。在通天河畔,他不仅救下了两个“祭赛”妖精的幼儿,而且除灭了妖怪,免除了老百姓世代的灾害。比丘国、朱紫国等故事,都是孙悟空主动进攻,为民除害。他每次捉住妖怪头子之后,总要把小妖消灭干净,以免给百姓留下祸患。可见,孙悟空已经脱离了专为自己斗争的性质,而是为了受苦受难的老百姓、为了弱者而斗争。
孙悟空的形象实质不仅在于敢斗,更在于斗则必胜,故为“斗战胜佛”。
他取得斗争胜利有两个法宝:一是武艺高强--这在大闹天宫中表现得尤为精彩;一是善于斗争,亦即有勇有谋,斗智斗勇。他经常变成蚊子、苍蝇、蟭蟟
虫,钻到妖精洞里去弄清妖精的底细(如黄风怪);或者根据蛛丝马迹推断妖怪的来历,然后根据这些妖怪的特点,寻找相应的对策(如黄袍怪);有时他又化为妖精的丈夫或妻子去欺骗妖精(如三调芭蕉扇)。或者赚来妖怪的法宝,反置妖怪于死地(如计盗紫金铃)。他还善于运用钻到敌人肚子里去的战术来制服妖精(如黄眉怪)。他机智灵活,随处设计,常常令妖怪防不胜防。
最终,当取经事业完成之后,取经集团所有成员都修成了正果。但我们应该注意到的是,所谓的“正果”应该只是一种喻意,和佛教的教义并不完全一致。五人中,孙悟空成佛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呢?如来给他的“政治鉴定”认为孙悟空成佛是因为其“炼魔降怪有功”,可见他得成正果,完全是因为“有功”,即完成了造福人类的事业,为人类群体做出了贡献。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完成了伟大的事业,最终达到了造福于人群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