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自私的基因读后感2000字
早年细读过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一书,受益匪浅,对于个人理解和剖析自然演化和社会文化都有着重大的影响,也成为一个生动的练习和模仿的例子,帮助建立更本质更基础的思维原则。
时隔十多年有些地方的细节渐渐模糊,有些地方仿佛理解的更进一步。为了印证自己的感觉,今年寒假又拿起了《自私的基因》,开始了重温之旅。
《自私的基因》是20世纪最经典的著作,出版于1976年,自出版以来就一直奉为经典。作者理查德·道金斯是英国著名演化生物学家,皇家科学院院士,牛津大学教授,演化论坚定拥护者之一,有“达尔文斗犬”之称。
《自私的基因》是一本生物演化理论的科普著作。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给人类开启了一扇重新认识世界的大门。使人类社会的主流认知拜托了神创论和静态论等自然原始的本能认知的舒服,睁眼看世界——从146亿年,46亿年的眼光来看待世界和自我。在经过一代代生物学家,地质学家,古生物学家,生物化学家的努力之后,整个人类世界对于生物演化的认知逐渐到了一个能够突破到新的层次的前夜,而道金斯就是黎明破晓的司晨啼鸣。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的突破性贡献在于,把根据自然选择的社会学说的这一重要部分,用简明通俗的形式,妙趣横生的语言介绍给大家。这是第一次,他惊世骇俗地在《自私的基因》中提出: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不是个体而是基因。从而使的与之相关的所有科学研究的视角都转向了更加隐秘而本质的层次。通过从更加基础性和自然性的数学模型的分析中,人们再次思考我们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生命有何意义,我们该如何认知自己?我们发现任何生物,包括我们人类自己,都只是被熵增的宇宙在小小角落特殊环境所塑造的追求低熵的结构——求生的机器。这本书是实实在在的认知科学,复制、变异和淘汰简单的三种机制可以演变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现象里的林林总总。再次基础上,自然科学的成果映射入社会科学,人类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我们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当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必将对我们受苦受难的许多根源有一个更深刻的理解。
这本基于生物学的书籍,为什么名声如此响亮、影响如此深远?以至于无数的名人大咖竞相推崇备至?甚至于影响到了各个学科的思考模式与逻辑思路?
基因存续于万物生灵,通过一个个生命体得以繁衍与延续,在此过程中,它们通过优胜劣汰“聪明”的形成一套套合符逻辑的生存策略,它们的这种“智慧”对生命体的影响深刻而又深远,他的“策略”甚至成为一个个生命体被喻为“本能”的东西,其中的“自私”显得原始但又“合符情理”,其中的“利他”显得文明而又“合符逻辑”,通过了解我们每个人身上携带的“古灵精怪”基因元素,也了解了我们自己以及我们周边的群体与社会……
下面,简单归总一下我理解本书的主要观点:
1.基因存在于每个生物体内,而每个生物体就像是“它们”的“临时交通工具”,它们通过换乘这样一趟趟的“交通工具”繁衍亿万年,生物体“缘起缘灭”,而基因却“万世一系”。这个观点是本著的基本观点,是写作的出发点。
2.作为一个“聪明”的基因,它的基本目的只有一个——万世延续,“管他风吹雨打、善恶伦常,我就是要想方设法的搭乘一趟趟的生命列车永无止境的通往永恒的未来”,所以,基于基因的这个基本任务与目标,我们可以把它看做是“自私”的,这种自私也就是本书的标题“自私的基因”,本书的所有理论和推论都是在这五个字上开花结果!很多人只看题目不愿潜心细读,只得到“自私”二字,这种所得,其实连皮毛都算不上,算是远远看了一眼便说皮毛是咖啡色肯定是可乐喝多了吧,不健康,要多和茶。
3.基因延续在生物当中绝大多数都是需要雌雄交配从而繁衍后代,这几乎是基因“换乘列车”最重要手段,也是我们人类有性繁殖的唯一手段(试管婴儿也在这个范畴),因此,基因就必须想方设法的寻找可以合作的“另一半”以助于让自己的基因延续下去…………
4.复杂生命的基因要繁衍,就需要两性合作,两性的基因都是出于自己繁衍的目的是“自私的”,它们都倾向于与更好的基因结合,因为这样组合成的基因更具有生存与繁衍优势、更能够在将来吸引其他异性与己合作延续基因…………
看到这里其实只是开始,后面在徐徐展开大胆的预设和精妙的推理,本著将精深而必要的数学建模用通俗语言写得几乎可以被没有受过严格科学训练的人所理解也是善莫大焉,难能可贵。
后面的内容太精彩,不是简简单单,三言两语,二元评价可以摩其项背之影的,还望有兴趣的朋友,耐心反复阅读和思考,相信必有所得。像这样的真正的科学普及之佳作,对于一个人形成真正的科学的,隽永的,用着长久而普遍价值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决定性的信息来源。
其实读后感这类文字,本不是写给别人看的而是独为自己的。小马过河,问谁都不好使。如果别人看了这篇读后感大概会得“自私”二字,并以自己的方式理解和引著自己的行为,那就事与愿违了。如果是能引起别人兴趣,认真的吸收理解书本的精髓,并努力构建自己崭新的认知体系,那才算是聊可慰藉。
作者道金斯本人都在书的末尾章节承认《自私的基因》一书的标题具有迷惑性:“我应该当时便选择‘不朽的基因’作为标题。也许这个标题有点过于神秘,但所有关于基因与生物体作为自然选择的竞争单位的争议则可迎刃而解”。甚至,在第二版中加入了一个新的篇章来说明这个“自私”这个带有强烈感情的词只是一种描述手段,基因是没有意识的,所以谈不上自私。
《自私的基因》不是一本指导我们肆无忌惮自私自利的理论书,相反,《自私的基因》提醒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我们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
我们甚至可以讨论如何审慎地培植纯粹的、无私的利他主义。这种利他主义在自然界里是没有立足之地,在自然演化历史中前所未有。但是,我们人类这种生物是非常特殊的存在。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人类,以最先进的科学知识和所有人类优秀文化武装了思想的人类,才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基因暴政。加油吧,人类!
第2篇: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读完《自私的基因》,内心不自然的涌出一种绝望的感觉--关于进化的故事,原来我们之前所想象的世界和真实的情况比起来是那么的幼稚和完满。现在,我们所假想的世界被生物学的进展丝毫不留余地的粉碎殆尽。心里似乎彷徨无助了起来。那么,既然世界本就不是我们所熟知和想象的那样,我们又该如何去认识真实的世界、认识"真实"的我们?也许,我们都会追问:既然世界不是我们想象的这样,那我们到底是从哪里来的?我们又将去到哪里?生命有何意义,我们该如何认知自己?其实,读完这本书的第一感觉就是震惊,惊讶于作者所呈现给我们的事实。我们都忙于沉浸在"悲痛"的心情当中了。其实细细回想一下本书,上述问题的答案作者已告知了我们。
人类一直自认为自己是万物之灵,有着自由意志,并且能够明辨是非善恶。所以长期以来人们仅仅是把基因看成是构建我们机体的蓝图,而几乎完全忽视了原来基因竟是如此深刻地影响我们的行为。现在,在本书呈现出的科学事实面前,我们除了内心难以抑制的"悲痛"以外,其实我们也可以发这样一种感叹:终于可以有这样的机会,我们能够放开以前的假想,从而正确认识自然以及我们自身。虽然我们发现真相总是这么的让人难堪,然而我们总不能在看到事实后仍旧自欺欺人,那样对人类来说无疑是可怕的。重要的是我们不能将事物是怎样和事物应该怎样混为一谈,人生没有意义,不等于我们不能去追求意义。作者在书中也告诉了我们:生活的意义仰赖于我们自己。每个人想要怎样的生活意义,关键就在于他是怎样去生活、怎样去追求自己生命的意义的。
作者在书中毫不掩饰地指出生命的本质就是自私的基因,但是他对此给出了令人耳目一新的阐述,这一阐述引发的对人本身的重新思考,彻底颠覆了我们梦想中的伊甸园。让我们不可自拔的陷入对自我的深深思考中。
在远古的原始汤中随机偶然诞生的第一个具有自我复制能力的有机分子,经历四十亿年的时间长河,它的后代已然是遍布了全球的各个角落。这些后代就是各种我们看得到的、看不到的生命体。其实我们眼中形形色色的生命形式都只是基因所创造用来延续它们自己的生存、繁衍的机器。当然包括我们人类自身也是如此。从远古到此时此刻,这些穿越了难以想象的漫长岁月长河的分子,为了把其自身源源不断地延续下去,注定了必须都是自私的。作者也指出在它们身上是决计不会有什么美德的。事实上,生命延续到今天,早进化出各种各样让人眼花缭乱的复杂行为模式,但是归根到底它们都不能违背自私这一基本的原则。自然选择是残酷无情的,要保存自己,就得自私。
读罢此书,给我触动最深的是作者在书中举的一个例子:如果把对以往的搏斗情况具有一般记忆的动物,如蟋蟀,集中在一起组成一个与外界不相往来的群体,过一段时间之后,很可能会形成某种类型的统治集团。观察者能够把这些个体按级别高低的顺序排列。在这一顺序中,级别低的个体通常要屈从于级别高的个体。这倒是没有必要认为这些个体相互能够辨认。习惯于赢的个体就越是会赢,习惯于失败的个体就越是要失败。实际情况就是如此。即使开始时个体的胜利或失败完全是偶然的,它们会自动归类成等级。在这段描述中,作者讲到习惯于赢的个体就越是会赢,而习惯于失败的个体就越是要失败。这虽然是发生在蟋蟀身上的事,但是我不禁心里咯噔了一下:我们生活中不也是如此的吗?越是成功的人越是锦上添花,好事不断;而那些失败的人却总也逃不了失败的命运,我们以前也见到过这种情况,但是我们却不明就里。现在从书中我们可以找到一个合理的答案----起码在生物学角度来讲是一个合理的答案。
很多人也许在读完此书后会对进化的故事感到绝望,但是他们完全忽视了人类社会和动物世界的重大区别了。这就是,我们拥有文明和教育,事实上我们的命运并非完全是由基因决定的,我们所拥有的由自私的基因所赋予的神经系统完全可以帮助我们逃离困境。只要我们能够知己知彼,而不是在不知不觉间沦为基因的工具,我们就能摆脱基因无声无息的控制。
第3篇: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000字
看完自私的基因之后,我受益良多,最有感触的是优势序位、两性关系以及好人有好报。接下来我就给大家讲讲我所理解的这几个词:
1.优势序位
优势序位:观察者能够按照个体的级别顺序排列。这一顺序中,通常级别低的屈从于级别高的。习惯赢的个体就会赢,习惯输的个体就会输。
经历过之后,群体中激烈的搏斗逐渐减少了,举个例子:羚羊看到老虎就跑,其实远古时代,羚羊并不是没有抗争过。后来慢慢的发现,抗争的话,被吃的概率几乎100%,后来用了优势序位,看到了老虎,比自己大,为了不被吃掉,羚羊基因选择一点也不抗争,直接逃跑。
这个例子拿到人这里,很多家长教育自己的孩子,第一次跟人打架一定要打,即使内心恐惧,也不能在势气上输,因为如果孩子第一架被人欺负了,孩子以后在看到这个人的时候,会从心里畏惧。
2.两性关系:
读了这篇我终于懂得了两性之间为什么自古以来的观念是男孩子要买房,女孩子为什么要比男生辛苦一些等等这些问题,建议没有结婚的女孩都看看这一章节,会对选择配偶有好处。
当然这本书是从动物的角度来讲,不涉及到人,作者也不想涉及伦理问题。我直接联想到了人。
对人来讲,男性的一生的精子数量比女性一生的卵子多得多,由于是体内受精,受精卵在女性体内,女性需要给予这个孩子更多的照顾。所以女性付出的更多些。如果对男性没有制约到处留精会怎样,会伤害特别多的女性。此时女性想的办法就是男性必须有一个房子,提前付出一些代价,我才会与你婚配,这其实是限制男性。
这个也在前面的章节中提到过,有一种动物,就是雄性动物要占领一个区域,雌性动物才会与其分配。经常有两个雄性动物为领地战斗。失败的一方会离开。失败的雄性是不会有雌性愿意与其婚配的。
这个故事同我们人是一样的,所以这就是为什么一直延续下来,房子必须男性的买。
3.好人有好报:
其中有一种鸟,从自己身上清除蜱虫非常重要,但它无法清除头部的蜱虫,只能依靠同伴来帮助它,而它的同伴报答对方也是公平的。但这项工作需要许多时间精力,鸟类在这方面并不宽裕。
会有以下几种情况,1.我清除自己的蜱虫,也付出同样的代价清除了你的蜱虫。2.我的蜱虫没有去除,还付出了代价去除你的蜱虫。3.我自己的蜱虫被清除了,也没有付出代价清除你的蜱虫。4.我的蜱虫没有清除,但你的也没有,我从中得到了心理安慰。
有一种好人有好报策略得分最高,就是你给我抓,我也给你抓,下次你不给我抓了,我也不给你抓了,你给我抓了,我又给你抓了,这样的策略得分是最高的。这个像不像毛主席提出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这个同我们多年形成的人的基因是一样的,也是和我们的社会道德规范是一样的。
读了这本书之后,收获还是很大的,我对于人性底层更了解了,知道了一些行为背后的原因,极力推荐大家去看一下。
第4篇:自私的基因读书笔记
倾慕已久的神作《自私的基因》近期终于看完了。虽然距离首次发行已有40多年,但依然带给我很多真实的冲击和思考。下面,将我印象最深的几点心得记录如下。
生命的进化历程
本书叙述了生命起源、进化的大体过程。认为基因在进化中,在自然选择中居于中心地位。但我们可以更深入一步。再总结一下生命进化的过程。我认为这是我最重要的一个心得。
最早的可复制的,不管我们叫有机质还是无机质,都是单一的物质。比如脂膜,比如核酸,比如钙质,等等。但是,这些最早的可复制的成分,没有范围,也就无法形成独立的单位。我们猜测在深海热泉中富含气泡的岩质成为了最早复制的依附单位。而在这些单位中,几种物质互相促进,并最终形成了可以独立存在的脂膜。形成了多种物质联合复制的独立单位。这是生命进化的第一阶段——从单一物质复制走向多物质联合复制,形成原始的细胞。基因成为复制的核心。自然选择的对象由各种物质转为通过选择细胞而选择基因。
第二步,原始的细胞融合,形成多重复杂的细胞器,形成巨大的真核细胞。基因也不断融合。现在比较肯定是线粒体和叶绿体原本都是独立的细胞,被吞噬成为现代巨大的真核细胞的一部分。自然选择通过选择各种外部性能而选择基因。基因成为进化的中心。
第三步,当直接吞噬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细胞之间产生了协作,形成了多细胞生物。而多细胞生物的细胞逐渐分化,形成了各种组织器官。
第四步,分化的组织中形成神经细胞,控制身体对外界刺激形成协同反应。随着进化的发展,神经系统的预见性、逻辑性和主动性越来越强。随着智力的发展,生物体逐渐开始利用身体以外的物质,甚至利用各种工具,产生各种设备。同时部分物种形成社会。
第五步,神经系统产生自我意识。生命从物质的复制,逐步向精神的体验转变。精神思想内容和复制和身体基因的复制并行发生。自然选择通过选择个体或群体选择基因和意识。
第六步,未来,自我意识终将突破身体形态的限制,依附于各种适宜的物质,利用各种可利用的物质,生命不再以种族为区分。而是一个一个独立的意识。到了这一步就是仙侠小说中灵魂可以随意转附和夺舍。这时,基因不再是复制和选择的中心,而只是意识利用的工具,可以被随意改造。自然选择通过个体或群体选择意识。意识成为以后进化的中心
第七步,就像细胞会融合一样,意识也可以同个融合来发展成更强大的意识。仙侠小说中也经常会有意识融合的情景。
第八步,就像多细胞生物的形成。最终多个意识也会形成协作,并联网分工。形成多意识元的超级意识文明。此时,整个文明就是一个或几个意识。
二、生命稳定策略
这是我收获很大的思想。毕竟人是社会性动物。社会中哪种策略最为有效至关重要。当然首要的原则就像猜拳。没有必胜策略,只有某一情况下的最佳策略。有些策略像是囚徒困境,是必输,但也是必须运用的策略。比如在全是恶人的情况下,采用善良策略的人必然最先被淘汰。但毕竟恰好,人以群分,人类的淘汰还在于人群的竞争。在一个绝大多数都是恶人的环境中,如果善良策略的人能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人群,则这个人群必然比实施恶策略为主的人群更快的发展壮大。最终大体善良的策略还是会占据主流。这是人性的希望。
总之,在计算机演算中,最终的生命稳定策略是,2/3是首先善良公正,但受到侵犯时,反击,即还击策略。1/3是先侵犯,当受到反击时,转为善良公正,转变为还击策略,这即试探性还击策略。随着情况的变化,还击策略,可以分为一报一还或两报一还等。当然在计算机演练中,最成功的还是一报一还的还击策略。
虽然一报一还的还击策略让善良的人感到欣慰。但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大多数人都认为自己是还击策略,对人都是首先采用友好态度,但同时大多数人又觉得自己时时刻刻都是先吃了亏,遇到的人似乎远没有计算机推演上上那么多的善良。我觉得,这是计算机推演简单化的结果。因为人对同一件事物的认知是不一样的。同样一个开价,有人认为是公平,有人认为是不公平的。因此虽然大多数人开始都采用自认为友善公平的方式,但对方往往认为是不公平的。利益对立的双方更是容易产出见解分歧。除了立场之外,认识水平,思维方式,信息掌握的充分程度……,各个方面都能造成双方认知的差别。因此,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敌意和对抗,当今社会可能两报一还,才是长远的善良策略。
三、基因的选择
这是我非常悲伤的一部分。以前我总认为进步是自然的规律,所以我们的后代总体必然强于我们。但事实是。这只是以整个人类基因群来说,后一代基因群比前一代进化。而一旦涉及进化,必然是以多数个体遭淘汰为必然历程。事实上,我们后代的基因只是父母的组合,进化的方式就是淘汰落后基因。而有些基因组合,在很多时候,就是用来淘汰的。能给予自己少量的安慰是,当今,是基因与意识并存的时代,意识的作用越来越强大,可以弥补越来越多的基因缺陷。
四、协作的基因
作者开篇就声明。本书叫自私的基因,实际上只表明了基因的一个方面。实际上另一方面,就是协作的基因。虽然基因都拼力争取自己的流传,但只有能最好的与其他基因协作,才能被选择流传下去。为了自己的目的,必须与他人协作,这就是自然的真相。
这是一本浩大的书。每个读者有自己的见解。能让人思考,就是一本书最大的成功。以上,就是我的一点随意的心得。
第5篇:自私的基因读后感600字
几年前买的书,现在终于能合理安排好时间来给它读一读。当时各大读书排行榜都在推荐此书,大肆宣扬其观点的震撼性,以至于我误以为它是近几年才出版的新书,到真正读书时才发现,原来如此,还是出版了有一些年份的。
原计划一周读完,但因为是利用各种七七八八零碎的时间,竟给拖了将要一月才读完。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章,然而最后一章作者其实是对其另外一本代表作《延伸的表现型》做了个简要的概述,想来,或许因为最后一章是最后读完的,所以印象深刻吧。最后一章中,作者提出并解答了三个问题,即为什么基因要组成细胞?为什么细胞们要组成多细胞生物?为什么生物采纳“瓶颈”般的生命循环?前两个问题,依据我们的个人经验,都能给出自己的具体回答,但是第三个问题,还真是让我一时语塞,幸而作者给出了他的答案以供参考,即“回到绘图板”、“准时的时间循环”和“细胞统一”三个有趣的理论。
作者的很多观点常常让我不自觉地带入到作为人类的日常行为中,比如“计划生育”,“代际之战”,“两性战争”以及“好人终有好报”等章节,让我感受到作者口中的身为复制因子生物载体的动物之间的差别,似乎远没有以往我想象中的这么大。我们都在顾虑相同的顾虑,不约而同采取大抵相同的措施,似乎都在寻求着同样一种ESS(进化稳定策略)以求能够更安稳地生活。
当然,有些章节的观点又令我很震惊,打开了一条崭新的思路,如“觅母:新的复制基因”章节。这里作者扩大了以往基因的概念,他将传统意义上基因表达出来性状,以及性状或行为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合并作为一个复制因子来讨论,似乎也并不是没有道理。
总的来说,对于这本《自私的基因》还是推荐阅读。
第6篇: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500字
大约是年龄的原因,现在的我对所有的小说丧失了兴趣,只肯去阅读一些我感兴趣并能记住的书藉。
英国人理查德道金斯在40多年前出版的《自私的基因》是我很感兴趣的科普读物,我曾向很多朋友推荐过。当下,我与全中国的人们一样都因疫情而宅在家中,对于有趣的书,当然值得再次翻阅。
时间回到40亿年前的地球,科学家们将那时的海洋称之为“原始汤”,在原始汤中极偶然的产生了大的有机分子,某个时刻,一个非凡的有机分子偶然形成,它能够复制自己,这之后漫长的时间里,生命产生。
几十亿年后,它们早已不是海洋之中游曳的分子了,它们在天空中飞翔,它们在山林中奔跑,它们遍布地球的每个角落,它们是你,它们是我,它们是我们。
科学家们称它们为基因,而我们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
此时坐在电脑前的你,或是正在你旁边呼呼大睡的猫,我们的身体里,总有着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它们都来自于40亿年前的原始汤。
基因是不朽的。
它们一代一代的从一个个体转到另一个个体,并用自己的方式操纵着这些个体:它们将在这些个体衰老死亡前抛弃个体容器,实现转移。以这样的方式,它们在亿万年的时间里,得以永存。
个体是不稳定的,它们不停地出现与消失,生命渺小如微尘,但是基因却像钻石一样长存。
我们人类的生命是短暂的,短的几年几十年,长不过百年。我们会发现,从大概率上来讲,体弱多病的总是老年人,而年轻人总是显得身强体壮。那是因为,基因这个鬼东西,它需要人们在年轻强壮时生育繁衍,一旦实现后代延续,基因已经得到了传承,那么,之前的那个躯体容器,老、破、残、死,都不再影响基因的生存,再也与它无关,将会得到它无情的抛弃。
所以基因就是自私的。
有的基因能生存100万年以上,而有的基因甚至第一代都熬不过,原因在于长寿的基因都掌握着看家本领,即它们善于制造供它们生存的容器,它们让容器一代代的进化适应环境。地球上生物大灭绝共发生了五次,最近的一次是6500万年前的恐龙大灭绝。随之而消逝的,是它们的基因。
按照理查德道金斯的定义,运气不论好坏并无规律可循,一个一贯败阵的基因不能怪自己运气不好,因为它本来就是个“坏的”基因。这一点,与达尔文的进化论是一致的。
虽然地球上物种灭绝了一次又一次,但始终还是有生存下来的物种,原始人“阿尔迪”的第一块骨骼化石于1992年在埃塞俄比亚出土,他生活在距今440万年以前。亦即,我们人类,在这个地球上已经繁衍了440万年。
我们尽管已经完成了基因的繁衍功能,但就每个个体来说,还是想要尽量地生存得更加长久,不甘于只是承载基因的容器。理查德道金斯发现,成功基因的一个普遍特性就是,它们通常把它们的生存容器的死亡时间拖至个体生育之后。
因此,他提出了两个有趣的观点,第一,人类可以延长生育时间,即可以拖到40岁以后再繁衍后代,这样才能让基因对你手下留情;第二,我们可以想办法去“愚弄”基因,让它以为它所寄居的个体比实际的要年轻。即,你在一个老年个体中越能模仿或模拟青年个体的特点,不论这些特点看来是多么表面化,那个老年个体应该生存得越久。
这是一种“拟态“。
其实在自然界中为了生存下去,物种的拟态比比皆是。比如枯叶蛱蝶,会拟态一片枯叶来逃避昆虫天敌的猎杀,使它生存期更长久;兰花螳螂不仅可以拟态成白色,还可以随着兰花的生长而变色,更是迷惑天敌猎杀猎物的高手。
中年人或老年人拟态年轻人,就可以迷惑基因,让它以为你还很年轻,于是,它会给你更长的岁月。
如果说这本书带给了我什么启示,那就是更加坚定的保有我的赤子之心,保有身上的少年气。
既然生物学上已经给出了支持年轻化的理由,那么在心灵上也就更加释然了。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轻人一样任性妄为敢爱敢恨,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轻人一样勇敢热血异想天开,因为你的基因啊,它就以为你是一个年轻人啊!
人到中年的周华健弹着吉它微笑着唱出《少年》:
“昂首走了好久好远,在世界的尽头撒野,却想念最初的少年……我唱着每一首歌,留住的快乐。有些路用力走着,有些伤用生命愈合,我还能微笑着活着
……岁月总是跑在灵魂的前面,好在还有一点信念陪我们完成每一天。别忘记心中的少年,狂奔的勇敢的最初的少年“。
别忘记心中的少年。他像钻石一样永存。
第7篇:自私的基因读书笔记800字
《自私的基因》这本书最令人震撼的一点就在于它从一开始就提出了人类不过是基因机器。
什么是基因机器呢?这样一个听起来似乎冷冰冰的词汇,它其实指的是人类和地球上的任何其他生物一样,都只是基因的载体。而进化的单位既不是种群也不是个体,而是基因。可以这样简单理解,在35亿年前地球的原始状态中由于偶然诞生了一种特殊的分子DNA,它与其他分子最大的不同是可以自我复制,但是它们的复制不是百分百准确的,而这种差错所产生的不同分子就形成了竞争关系。不同的DNA分子为了尽可能地复制自己,也可以看做是尽可能地“存活”下去,需要抢夺资源。在这种生存竞争下,他们从最开始简单地给自己套一层蛋白质作为保护层,以对抗环境和竞争对手,到后来面对越来越复杂的环境,和同样升级优化的对手,就要求保护自己的载体具有越来越多的功能,逐渐这个载体就演化成为了生物。
这样看来,人类和其他所有生物一样,也是由基因驱使的一架庞大机器,我们的生存、繁衍、死亡都在基因的操控之下完成,而基因也借由各种基因机器之手,从某种意义上达到了“永生”。这样一想似乎有些不寒而栗,往往最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大家都会产生一个想法,既然如此,那么生命的意义是什么呢?“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对于广阔的宇宙、对于整个世界来说,所有的生命都是一视同仁的。这是一种超脱的旷达,也是一种思索后的虚无。人生而有何不同呢?
其实不必沮丧,即使人类是基因机器,但人生是我们自己掌控的。我们可以在这短暂的光阴里,用眼睛看到繁华万物,用耳朵听到天地之声,用双手创造美好未来。总体看来,世间万物都在不断熵增,生命不断地由有序走回无序,最终不可逆地走向老化死亡。但是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具有抵抗自身熵增的能力。我们不应该只看到生命的结果而忽略生命的过程。每一次花开都会伴随着花谢,但是我们依然欣赏花开时的美好;每一次日出都会迎来日落,但是我们依然在阳光下欢欣雀跃;每一次相遇都会走到离别,但是我们依然感谢互相陪伴的时光;生命最终都会走向灭亡,但是我们依然敬畏生命。
千千万万个人,有千千万万种人生,沧海之一粟,宇宙之尘埃,我们如此渺小,亦如此伟大!在这样短暂的时光里,依然绽放着属于每个人自己的光芒,即使我们终将走向灭亡,也应将生命尽情燃烧,这何尝不是一种浪漫。
第8篇:《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我们的基因从何而来?不朽的双螺旋——这只是《自私的基因》第三章的小标题,却是道出了基因的最基本特点,从远古而来。
我们人类是复杂而高级的物种,有思想、有技术,能控制地球上的资源、对其他物种有生杀予夺的权力,是地球的主宰。而作者理查德·道金斯却认为基因控制了人类以及其他一切物种:地球上千姿百态的物种都只是生存机器。是谁的生存机器?是基因的!我们都是同一种复制基因,即双螺旋DNA分子的生存机器,根据道金斯的理论,在我身上存在的双螺旋,一个来自父亲、一个来自母亲,这二条DNA的基因组上溯至唐宋元明清三国秦汉春秋战国到三皇五帝,基因组一脉相传,我相信在近3000年的时间里,我的DNA没有大的突变,我和我的祖先在作为人类这个物种上也没有多大的改变,一代又一代的祖先同时也包括我,我们的躯体作为保护基因的载体,为基因的正常运作提供了稳定环境的“皮囊”。而基因所做的只是复制、遗传。
几乎要把自己作为宇宙中心的人类来说,作者的这个观点有点让人难以接受,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也只承担了一个短暂的瞬间而已,我们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我们的基因能在更长时间、更多空间里长久的遗传下去。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以供基因源源不断的复制生存下去——这就是本书的论点。
道金斯在本书中向我们阐述了这样的观点,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成功的基因一个突出特性就是其无情的自私性,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性行为的自私性;同时基因为了达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但这种利他主义的出发点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我们所认同的无私的母爱,作者的观点确是:母爱不过是自私的维护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续并优化的体现。虽然这个观点太过无情,却也让人无法辩驳。
刚才说过我们的基因和几千年前祖先传给我们的那条DNA没啥大的差别,但大不同的是我们所处的环境、几千年文化科技知识的积累,社会总体氛围等等,这一切的发展可以说更有利于生存机器的生存。作者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时说道:“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母体。”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而被创造,但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基因也以另一种温和的方式来体现自私的一面,比如这几千年间形成的社会道德体系、法律法规等,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基因的个体自私行为要适应群体发展的需要,就如上面提到的有限的利他主义。基因想要绵绵不绝的延续,他的载体就需要一个稳定的生存环境、很好的社会氛围,于是人类这个物种基因,为了更好的繁衍生息,保护着其他低等物种,保护着地球这个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盘。
基因在客观上是自私的,和谐发展始终是这个社会必不可少的元素。比如目前肆虐全球的新冠病毒基因,一上来就想灭杀宿主人类,终将会被人类灭杀,如果其基因变异到能和人类共存,那将是长久的胜利。独乐乐,体现的是基因个体的自私,众乐乐,体现了基因既利他更利己的自私,说明基因已经开启了更高级的自私行为。(苗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