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福尔摩斯》第一部读后感
今天刚读完《福尔摩探案集》第一部,令我意外的是,没想到我的感触会这么多。
刚开始读,我先接触的是医学博士华生,他是经历阿富汗战争后,身体极度虚弱,回国修养,他修养的地方不是很好,游手好闲的人居多,一个博士参加过战争,当过军医,修养时,却在这样的地方,难免让人感到一丝伤感,而且他还在为我合租的人苦恼,参加战争后,他一身病,现在处境很不好。
在我合租的过程中,他刚好遇到他的绷带员,斯坦福德,斯坦福德向他介绍了福尔摩斯,他一开始就说福尔摩斯有点怪,喜欢研究这研究那,有时还棍打尸体,主要是想找出死者的死因,华生和斯坦福德的对话,让我联想了很多,我由此发现了,我比较喜欢侦探小说的福尔摩斯探险探案集,我觉得我真的要好好读,兴许我会发现更多。(郭沛泽)
第2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000字
福尔摩斯,这个在全世界至少半数的人心中比国家总统还有魅力的人物,在炎热的暑假陪伴了我。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亚瑟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所以,这本书也是以华生医生为第一人称来讲述这些故事。在柯南道尔的笔下,福尔摩斯是一个全才:聪慧过人,有很强的观察力,精通化学,了解解剖学,略懂些政治学。这一切的一切都证明福尔摩斯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物。但是,人无完人,福尔摩斯并不完美,他精通犯罪学,无论什么烟,只要他闻一闻、看一看,哪怕只有烟灰,他也能马上辨认出来。这样一个学识渊博的人,竟然连地球绕着太阳转都不知道!对此他的解释是,他不愿让对他无用的东西把有用的知识挤跑;他吸毒,所以又让我觉得他是一个矛盾的人,因为福尔摩斯打击犯罪,破谜案来伸张、维持正义,可他同时又在吸毒犯罪,歇洛克,真是一个奇怪的人。
书中描写了4个长篇故事和56个短篇故事,《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给我的印象颇为深刻:在英格兰乡下一个偏僻荒凉的沼泽地区,流传着一个古老的家族与一只充满灵异的猎犬之间的宿命传说,而凶手则利用这个传说,企图夺取遗产,福尔摩斯则用自己敏锐的观察力和判断能力解开了这个谜。这个故事从一开始就把人引入一个恐怖的传说之中,让人摸不着头脑,后来,又将传说转成了谎言,把社会上丑陋的一面展现的淋漓尽致且富有绝对的真实性,为了争夺遗产而起杀心的例子比比皆是,但这个故事却能让我过目不忘。柯南道尔以他高超的写作能力将这个故事精彩的呈现给了读者,足以展现《福尔摩斯探案集》受欢迎的程度。
书中,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
福尔摩斯经常说,他以办疑案为乐趣,提不起他兴趣的小案子他不会接。可在我看来,福尔摩斯是一个非常有正义感的侦探。他非常清高,办案子从不会介意委托人的身份:他曾帮许多欧洲王室贵族不声不响的解决一个又一个丑闻;更多的是帮助身无分文的可怜人伸张正义。委托金的多少,他从不在乎。在《回忆录》中,福尔摩斯为了抓住那个与他智商相等的大恶棍——麦克默多教授、替社会铲除一个败类,最终在决斗中与他同归于尽。(并没死)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你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别忘了不仅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而且任何罪恶都逃脱不了正义的惩罚。另一方面,如果你受到不法分子的伤害,你不应屈从于黑暗势力,你应该勇敢地跳出这个圈套,找到“正”来胜“邪”。倘若你放弃了,“邪”将会四处蔓延,伤害到更多的人。与其漫无目的地等伸张正义的人来拯救,不如就让自己成为“正义之君”,以自己强劲、不可阻挡的正义之风吹倒这座摇摇欲坠的黑色之屋,你就会得到解脱……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了哪里,哪里就会少一份邪恶。
让我们一起在福尔摩斯探案的刺激中度过我们愉快的时光吧!
第3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我每捧起一本书,心底就不禁涌起愉悦之情。因为对我而言,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交一个朋友,而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我便像交到了一位充满睿智和神秘、以及无穷魅力的挚友。
初见时,《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情节和结构便惊艳了我,同时,这也是它最大的艺术成就。它每一篇故事都有曲折的情节,人物不断行动,情节步步深入,惊险奇妙,扣人心弦;使读者既感到恐怖,却又欲罢不能。情节关联到布局,而且结局常常来得十分突然而富有意趣,非常耐人寻味。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歇洛克·福尔摩斯了,他十分聪明,善于观察、分析,勤于思考,思维敏捷,动作灵活……再看看我,每次遇到不会做的题目,总是喜欢依赖他人,自己则懒得去动脑筋,有时我甚至不写,心想:反正老师会讲的,到时候抄个答案不就完事了吗?而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对比起勇敢聪慧、勤于思考的歇洛克·福尔摩斯,我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明白以后该如何努力,变成更加出色的人。
其次,《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那就要数《血字的研究》这一章了。福尔摩斯刚到犯罪现场,就开始仔细地检查屋子前面和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他从地上的脚印判断出这起谋杀案的凶手身高六英尺多,穿着一双方头粗皮靴子;他从墙角的烟灰得知凶手抽的是特里其雪茄烟;他还从墙上的血字旁脱落的油漆猜出凶手右手指甲很长……福尔摩斯竟然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从犯罪现场的种种迹象中准确地推测出凶手的特点,这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他的耐心和强大的逻辑思维能力震撼到了我!
最后,我发现《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娱乐消遣的读物,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在无形中培养人们的推理思维能力和逆向思维能力,而这些恰巧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这让我发现,读书其实并不只是单纯的阅读,更多的是学习与认知的过程。每本书都有它值得学习和了解的东西,有好多经历我们未必熟悉、未必发现,但它们却真真切切地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虽然没有《西游记》那样动人心魄;没有《三国演义》那样气势磅礴,更没有《红楼梦》那样凄美缠绵……但它曲折的情节、惊险的过程、性格多端的人物,皆使我徜徉在那个神秘莫测的侦探世界中,刻骨难忘。
第4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柯南道尔侦探小说的集大成之作,也是世界文坛中脍炙人口的作品。福尔摩斯是我崇拜的偶像,是个大侦探、是另人崇拜的英雄,同时他也是英国小说中刻画最生动的人物之一。
小说是通过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来记录福尔摩斯的平生事迹,夏洛克·福尔摩斯说过一句令我印象深刻的话:“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成了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
最令我影响深刻的是福尔摩斯与莫利亚蒂教授的对决。莫里亚蒂教授,福尔摩斯曾称他“像是一只位于网中的蜘蛛,任何一丝牵动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是伦敦“犯罪界的拿破仑”,伦敦有一半的犯罪事件都是由他主导的。福尔摩斯一直希望能打到这个犯罪界的恶魔。在回忆录《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教授就曾碰面过,福尔摩斯也毫不客气地对莫里亚蒂说了:“如果能保证毁灭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可见福尔摩斯是多么希望将他绳之以法,而且福尔摩斯内心深处也是很期待与莫里亚蒂教授的对决的。
在他身上有着我们值得学习的地方,每次处理案件,福尔摩斯都会有一段时间的深思,而且在案件报到他手上时,他都对事件先有一定的了解,这种提前的预判和睿智的眼光对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对现在的我来说,无论学习还是日常生活,都要开拓视野,多了解时事、科学、经济、历史和自然,对自己的学习很有帮助。(李浩源)
第5篇:福尔摩斯读后感300字
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富饶,唯美,盎然,自然,远离喧嚣的国家,年代。最近几乎没有什么需要侦探出手的案子,现在的私家侦探没有用了吗?现在还有私家侦探吗?
让我们走进《福尔摩斯》感受以前生活的点点滴滴,感受古今的巨大差异;锻炼好发达的头脑,看破任何疑难杂题,直达要点,直达中心。
《福尔摩斯》这套书不知道有几分虚假,几分事实,只要他有现实生活的影子就好,这本书写的有趣,动人,合情合理,不胡编乱造,语句优美,词语恰到好处,无疑是一本好书。
看里面的这些案子,与大侦探福尔摩斯一起拯救世界吧!
在福尔摩斯那个,世界上乱成一片,接二连三的命案,绑架案,抢劫案时常发生,想福尔摩斯这样的人就会维持世界和平,消灭坏人。
真相永远只有一个,这个世界上没有妖魔鬼怪,所有的案件都是人为的,保护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第6篇:福尔摩斯读后感
我前段时间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许多故事非常精彩。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科学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勇往直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中的神探,成了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
从一个个探案故事中,我不仅学到了一些推理探案知识,更领略到了福尔摩斯的正义、机智、勇敢和博学。观察案发现场的各种迹象时,他细致入微、态度审慎;分析案情时,他敢于大胆猜测,不拘常理;遇到危险时,他头脑冷静,不慌张。他的博学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作为一个侦探,正因为他熟知生物、数学、化学、物理、医药、地质等各个学科领域的知识,才能在办案中运用得得心应手,许多难题迎刃而解。
我要学习福尔摩斯善于观察的精神,学习他刨根问底的精神!(张子骞)
第7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400字
这个暑假,我买了一本人尽皆知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很厚,我用了三天才把它看完。
这本书大概讲的是一个年轻人在一家离银行金库很近的店铺里干活,每个月只拿一半的工资。一天老板看见一张广告,红发会要应聘写字员,老板就去应聘了,他每天在办公室里写字。后来福尔摩斯觉得这件事情不对劲,就去调查,发现店里的员工是犯罪团伙中的一员,他们这样做只是为了支开老板,在地下挖通往银行金库的地道。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懂得仔细观察,要细心,所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计划都要认认真真,不可以有疏忽,还要认真检查。只有速度没有质量是不行的,做事要干脆利落还要做好,一旦有什么疏忽和漏洞,可能后果就不堪设想。但是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就算一些很伟大的伟人,也会犯过错。但是也要对自己有信心,有信心才能做好每一件事,如果连对自己都没有信心,那做的每一件事怎么能做好呢?在有信心的同时也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多听取别人的意见,才能有一个好结果。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值得每一个人去阅读,从一个个案子中可以看出纯熟的逻辑思维,阅读这本书让我懂得思考。
第8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你们可曾听说过柯南道尔这位作家?他塑造了一位前所未有的侦探——福尔摩斯。
这本书内容错综复杂,情节曲折坎坷。讲述了许多人的动人心弦的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破获了许多案件。不过有时也有些糊涂,他冷静、沉默、镇定、诙谐……在《福尔摩斯探索案件的时候,他总是用他那双鹰一样的眼睛和猎犬一样的嗅觉搜索他真正的猎物。每次都专心致志不受外界影响。
正是因为福尔摩斯的这种观察态度。他才能轻松破案。所以,只有通过仔细的观察,认真的思考和实践的态度,我们才能从多方面解决问题。其实,探索和思考题目是差不多的探案需要观察。思考题目要读清问题……当然,有一些十分简单的题目,也不能想的太复杂。这也与探案类似。这是我领悟到的第一方面。
第二方面当然是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坚持不懈,锲而不舍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我们就能化不可能为可能,有了这种精神,我们就可以实现自己的理想。
读完这本书后,我对福尔摩斯过人的智慧和推理能力感到赞叹,同时,我也知道了今后在学习生活中应该怎样去做,总之,我喜欢这本书。(蔡沛潼)
第9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800字
每当翻开那本厚厚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似乎总有一股烟草香扑面而来。杂乱无章的出租屋里,福尔摩斯正坐在窗边的摇椅上,仔细地翻着那本又旧又重的通讯簿。现如今有关侦探的电影,甚至动画片,其中的侦探十有八九都叼着烟斗,拿着放大镜。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柯南﹒道尔,是他塑造了喜欢烟斗的福尔摩斯这一不朽的形象。是这位伟大的作家精炼的语言、细致的描写,让我真正走进了人物的内心世界,仿佛我不是在看书,而是在面对一个真真正正的、鲜活的大侦探。
还记得初次翻开这本书,我觉得福尔摩斯好像一个看过剧本的观众,所有事情与他推测的几乎一模一样,丝毫不差。它更是一个让所有罪犯闻名丧胆的角色。他可以通过墙上的血字推断出写字人的身高、性别、体貌特征;通过华生医生裤脚上的泥点,推断出他刚才去了哪条街。这也让人不禁担忧,福尔摩斯若不是正义的使者,而是恶魔的化身,那么整个伦敦是不是因此不得安宁。
反复品读这本书,我离福尔摩斯好像又进了一步。他不仅是一个举世闻名的大侦探,也是在化学领域所有成就的化学家,甚至获得过拳击亚军。我好想与他成为了朋友,听他讲述他是如何在大鹅的身体里找到那枚硕大的蓝宝石,看他是如何破译一封没有密码本的密码信……
烟斗仿佛是引领他前行的工具,他无论何时何地都带着烟斗。他爱烟斗的程度,甚至超过了他的工作,烟斗总能在关键时刻给他恰到好处的刺激和提示。
除了那颗聪慧的大脑,他还有很多的坏毛病。没有案子的日子里,他只好一只又一只的注射吗啡。可一但有难以解决的稀奇案子,好像又变了一个人,他为了案子可以三天三夜不吃不喝。他坐在窗边角落的那把摇椅上,闭上眼,一边吸着烟斗一边与华生梳理案件经过。而另一个世界的我,似乎也被带入了那间充满烟草味的小屋。
我跟着福尔摩斯,乘着马车去往世界各地。那一桩桩离奇的案子,将我和福尔摩斯紧紧联系在了一起。翻开书,我便进入了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B——那间充满烟草香的出租屋。在那里,福尔摩斯永远是我的挚友,那份烟草香永远令我沉醉。(苏思诺)
第10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400字
他是一个一生都不可思议的作家。他的处女作《血字的研究》曾经连续遭到冷落,最后才得到一个感兴趣的编辑的鼓励,并接着写了一丛续文,却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巨大成功。他创作热情倍增,干脆弃医从文。许多编辑部向他高价征稿,这时他简直到了整个事业的巅峰。可他并未从成功中意识到他所塑造的人物形象--福尔摩斯在广泛的民众心里已产生了那样深刻的、不可改变的印象,受到了许多人的景仰、崇拜与尊敬,而近乎草率的在《最后一案》里让他遇难丧生--他认为再精彩再长的小说也应有个结局。谁知这竟导致了一场轩然大波:公众感到莫大的遗憾甚至愤怒,以至于对他进行威胁与漫骂。他这才突然警醒,不得不继续创作来挽回失误。这些后写的文章也受到了公众的极大欢迎,然而由于家境已大大好转,冲淡了他的创作热情,它们到底没有早期作品成功,这也是自然而然的。
遗憾的是,由于侦探小说的产生是出于人们消闲,寻找刺激与趣味的需求,因此阿.柯南道尔的小说并没有被正统的文学所重视,然而他所刻画的成功艺术人物—————歇洛克.福尔摩斯早就成为侦探小说领域内的首屈一指、不可磨灭的形象。
第11篇:《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在人们的脑海里,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是正义和智慧的化身。他断案了得,有如神助,一直是男孩子们心中的偶像。
今天,我有机会阅读了《福尔摩斯探案》,虽然与小说初次碰面,心中却像遇见一位久别重逢的老友一般亲切。说也奇怪,读完整篇小说,福尔摩斯这个名字留给我的神秘光环却是渐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却是对他无限的敬仰。首先,他是一位充满理性的人,从不感情用事,无论遇到什么事,他总是表现出令人赞叹的自信和从容。
其次,他那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敏锐细致的观察力,不仅能使他对一个刚刚谋面的人做出极为精确的判断,在侦察案件过程中,更能将一团乱麻般的众多线索迅速清理、归类、抽丝剥茧、去伪存真,使得沉冤得以昭雪,剑指真凶绳之以法。
比如:福尔摩斯在《血字的研究》当中,靠一个用鲜血写成的字,一枚神秘的金戒指、一个醉醺醺的马夫、足迹和车轮印等线索,来推断凶手是一个身高6英尺多,面色发红的中年男人,与被害者是仇敌关系……福尔摩斯通过线索,最终锁定了案件的凶手。
注意细节,微处入手。福尔摩斯之所以断案如神,是因为他往往能在调查过程中经常发现常人无法发现的蛛丝马迹,而在生活中,那些往往被人们忽略掉的琐碎细节,他却也能过目不忘。最可贵的是,他能将搜集到的各门各类的信息,迅速应用到他的推理当中来。
他为什么能够做到这一点呢?除了他智慧的头脑外,还因为他掌握了比我们更正确,更有效的思维方式,还有细心和永不放弃的决心。
能细心肯动脑,方能百战百胜。这部小说让我认识了一位全新的福尔摩斯。他不是神,而是一位有血有肉,心细如丝的智者。从这本书,我懂得的道理:爱自己的岗位,才能有所成就。(陈丁鹏)
第12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
天文学知识空白,文学知识空白,哲学知识空白,政治学不及格——这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可是,这对他又有什么关系呢?对于这位伟大的私人侦探来说,是否完成最精密的推理,理清十分迷离的案情,破解匪夷所思的案件,挑战最惊险的冒险……这些才是给他带来无限快感的东西。绑架,谋杀命案,家喻户晓的福尔摩斯依旧叼着他的老烟斗,一脸庄严端正的表情。引领我们进入一个又一个的冒险之旅。
他精通多种专长,如,心理外语,化学物理等方面,但更为惊奇的是,他在小提琴领域也极为成功,尤其是他观察细微,一旦发现一点蛛丝马迹,就会废寝忘食,追求到底,他的侦察连读者们也赞不绝口,他不断学习,不断钻研。在贝克街与华生医生合租的小房子,在里面研究做实验整理几年来的案子,它利用一切机会和资源去学习,利用他的思维把案件理清,让人能容易接受并相信。
也许我不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成为如此伟大的侦探,但我能靠自己的能力,在自己的领域里如同福尔摩斯样优秀,甚至超越他。当我们遇到困难时,找到解决方案困难就会迎刃而解。而福尔摩斯拥有敏捷思维,丰富的想象力,并不是出生时就有的,而是靠自己的努力不断学习和实践出来的。没有一个人生下来就是小天才,只要通过努力才能成为真正的赢家,只要你有一个坚持的心,相信现在努力还不晚。相信自己,你一定能行的!(王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