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之一。她的作品以那个时代中平乏琐碎的事为题材,一反当时流行的女性感伤小说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简奥斯丁一生共出版六部作品,都给后世留下了宝贵的财富。司各特说过“奥斯丁的作品不是向读者绘声绘色地描绘一个假想的世界,而是真实,生动地再现读者身边每天都会发生的事情”。奥斯丁的作品很好地展现了真实生活中丑美善恶。
这本书主要着墨于伊丽莎白与达西之间的爱情故事。“傲慢让别人无法来爱我,偏见让我无法去爱别人”这正是俩人刚相识的模样。活泼开朗的伊丽莎白因达西的傲慢对他产生了偏见,但达西却喜欢上了伊丽莎白的聪慧,坠入爱河。而伊丽莎白因偏见认为达西可恶极了,在面对达西第一次“傲慢”的求婚时伊丽莎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在伊丽莎白读了达西的信后,解了事情真相,终是消除了对他的偏见。“连年怨阔别,一朝喜相逢”用以概括二人的相爱经历再合适不过。当二人再相遇的时候伊丽莎白已经爱上了他,性格截然相反的两人终因为爱走到一起。在故事最后的最后伊丽莎白问达西怎样爱上她时,达西说“我也说不准究竟是在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看见了你什么样的风姿,听到了你什么样的谈吐,便是使得我开始爱上了你。那是在好久以前的事。等我发觉我自己开始爱上你的时候,我已是走了一半路了”。达西的话打动了伊丽莎白,同样,也打动了我。“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这样的诗句用来形容他俩相爱的感觉可以说是非常恰当的了。
《傲慢与偏见》一书中,不论是达西和伊丽莎白这类为人赞扬的人物,还是像柯林斯和威克姆这类被人所贬低的人物,无一不被刻画的非常的真实。作者采用了对比的写法,让我们看到各式各样的婚姻类型。伊丽莎白是因为了解真相后真心喜欢上了达西,并不是因为达西的富裕;而夏洛特和柯林斯结婚的基础则完完全全建立在金钱与现实上。二者的婚姻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与对比,在这个充满物质的社会中,很多人的婚姻都会以经济为基础,这样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爱情,就是相知相爱,相守相伴。也许不会轰轰烈烈,但爱的真实,爱的彻底。就像达西与伊丽莎白间的爱情并不是顺风顺水的。
除了对比以外,作者还以细致的心理描写来展现人物形象,并通过幽默讽刺的语言,更加丰满了这些人物的性格。本书最值得赞赏的就是作者运用的反讽的手法,本书开卷第一句话便是“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而在我们阅读的过程中完全可以推翻这个“真理”。真正的真理不是有钱的单身汉需要娶太太,而是没钱的单身小姐需要有钱的单身汉。作者无一不在讽刺着资本主义的婚姻的可笑。
简·奥斯汀通过《傲慢与偏见》这本小说完美地表达了她的婚姻观,即在财产的基础上结婚是错误的,但结婚不考虑财产也是愚蠢的。在本书中,夏洛特就是为了金钱结婚的典例,她过着没有爱情的婚姻生活;莉迪亚就是结婚不考虑财产的典例,嫁给了一个空有外表的骗子。所以我们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不能因为金钱、外表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
由伊丽莎白与达西起初相遇时的误会我们不难看出,傲慢与偏见往往成为人们交流的障碍。“如果你果真聪明的过人,那么你傲慢的就会有分寸”没有分寸的傲慢,是一种无知和无礼的表现,更是幼稚和自负的可怜。适当的傲慢是骄傲,而过度的傲慢则成了虚荣。因此,我们要学会放下傲慢与偏见,平等待人,多为他人着想。人生路漫漫,遇见即是缘分。人与人相处难免会有小摩擦,我们更应多方位思考,不能因为个人的偏见影响了本该有的判断。
再说说本书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她有强烈的自尊和一定的反抗男权精神。在面对自己的表哥柯林斯的求婚时,即使是在金钱的诱惑下,她也不为所动。而达西第一次表白时,那傲慢的态度激起了伊丽莎白强烈的自尊心,愤怒地拒绝了他。从伊丽莎白这两次拒绝中可以看出她极具独立人格,追求自己想要的的爱情。不单单只是婚姻,对于我们来说,也都应该勇于追求自己内心所属的事物,不能被金钱名利等所诱惑。
你是你,我是我,我们两个人是不同的两个个体,我们珍惜在一起的每一个时刻,也尊重每一份冷暖自知的独立状态。这是我认为爱情和婚姻最好的模样。
“人生而平等,我必须,我也可以平等地追求爱。”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傲慢与偏见》读完了,伊丽莎白与达西完美结合了,这是一种完美的结局。
《傲慢与偏见》反映了作者简·奥斯丁的婚姻观,完全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婚姻,是不幸的。就像夏洛特和柯林斯那样。夏洛特本是个聪明的女子,只因家里没有财产,人长得又不漂亮,到了二十七岁还是个“老姑娘”。她之所以答应嫁给愚笨的柯林斯,只是为了自己能有个“归宿”,有个确保她不挨饿受冻的“保险箱”,婚后尝不到任何天伦之乐,她倒也“无所谓”。纯粹建立在美貌和情欲的基础上的婚姻也是不幸的。就像莉迪亚和威克姆那样。莉迪亚是个轻狂的女子,因为贪婪美貌和感情冲动的缘故,跟着威克姆私奔,后经达西搭救,两人才苟合成亲,但婚后不久即“清淡爱弛”,男的去城里寻欢作乐,女的躲到姐姐家里寻求慰藉。只有综合考虑经济、相貌、爱情等各方面的因素,才能建立美满、和谐的婚姻。就像简与宾利、伊丽莎白与达西一样,他们注重丽质美德,因而结婚以后,尽管在门第上还存在一定差异,却能情谊融洽、恩爱弥笃。尤其是伊丽莎白,她对达西先拒绝后接受,这充分说明:“没有爱情可千万不能结婚”。
其次,作者认为,恋爱婚姻既然是关系到终身幸福的大事,那就一定要严肃谨慎,切不可让表面现象蒙住眼睛。伊丽莎白因为受到达西的怠慢,便对他产生了偏见,而当“风度翩翩”的威克姆向她献殷勤时,她便对他萌发了好感,直至听信他的无耻谰言,进一步加深她对达西的偏见的憎恶。事实证明:“初次印象”是不可靠的,而偏见又比无知更可怕。
另外,作者还向我们表明,恋爱婚姻不仅是个人问题,而且也是社会问题。莉迪亚的私奔引起了全家人乃至所有亲友的惊恐,因为大家明白,这件丑事假若酿成丑闻,不但会害的莉迪亚身败名裂,还会连累亲友们,特别是她的几个姐姐,将因此而难找到体面的归宿。后来,多亏达西搭救,莉迪亚才没有“一失足成千古恨”。与此相反,伊丽莎白和简圆满出嫁之后,自然给另外两个妹妹带来了希望和机会。这就告诉我们:人们考虑婚姻大事,不能光顾自己,还要对亲友负责,对社会负责。
作者的这个观点,同样也适用于我们现代人的婚姻观点,婚姻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但同时,婚姻又要兼顾考虑相貌、爱情等因素,尤其是不能缺少爱情。
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结合并非一帆风顺。达西的第一次求婚理念与他长期成长的环境中形成的理念息息相关,他觉得他向伊丽莎白求婚是屈身,却不知道,这大大贬低了爱情,在爱情中,两个人的地位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伊丽莎白径直维护了自己的自尊,她坦然说出了自己的意见,道出了对他的各种不满。因为她的坦率,因为她的无所顾忌,这让达西认识到了自己形态上的缺陷——傲慢。傲慢,是所有人忍受不了的,不是大多数人,它使别人对你没有一种客观的评价,反而会贬低你的形象。因此,达西改变了,他变的彬彬有礼。他的改变,赢得了伊丽莎白的认可。
伊丽莎白是个独自自主的女性,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少女引以为荣、期待的爱情中,她都保持完整的自身。她对威克姆萌发了好感,但是并没有像莉迪亚那样赶鸭子上架,她始终都表现的从容,直至那个人是在忍受不住,“红杏出墙”。她猜想因为自己家里的事,因为家人的粗俗,达西对她的心意会改变,她想的是:“他要是想要舍弃我,只是对我感到惋惜,那我马上连惋惜也不去惋惜他”,她没有像简那样整天处于悲伤,她在什么时候都是这样潇洒自如。她始终独立自主,这样的她不会依附于别人,不会因为别人的想法而痛苦,不会因为……她就是她,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意见……她始终活的潇洒自如,不拘泥于任何东西。因为不强求,她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幸福。
作者的讽刺艺术,不仅表现在某些人物的喜剧性格上,也不仅表现在众多情节的喜剧性处理上,而且还融汇在整个故事的反讽构思中,让现实对人们的主观臆想进行讽刺。男主角达西最初断定,贝内特家有那么多不利因素,几个女儿能难找到有地位的男人,可后来恰恰是他娶了伊丽莎白。而伊丽莎白呢,她曾发誓绝不嫁给达西,可最后还是由她做了达西夫人。在看看不可一世的凯瑟琳·德布尔夫人,为了阻止伊丽莎白与她外甥达西攀亲,她不辞劳苦,亲自出马,先是跑来威吓伊丽莎白,继而跑去训诫达西,殊不知正是她这次奔走为两个默默相恋的青年通了信息,促成了他们的美满结合。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就在这几位“智者”收到现实嘲笑的同时,书中那位可笑的“愚人”贝内特太太,最后却被证明是最正确的。她认为:“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种荒谬与“真理”的滑稽转化,尽管超过了一般意义上的是非观念,但却体现了作者对生活的深刻思考。
对话,是文学创作塑造人物形象的基本材料和基本手段。奥斯丁在创造人物对话时,一方面注意运用对话来刻画人物形象,另一方面又善于利用说话人、听话人、读者在动机和理解上的差异,制造多层次语调,致使她的对话具有既鲜明生动、富有个性,又含义丰富、耐人寻味两大特色。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2000字范文
我第一次读了《平凡的世界》这部小说。从那时起,我开喜欢上了这个英年早逝的作家路遥先生,后来我读了他的《烦恼人生》等作品。路遥的小说多是农村题材,但又不局限于农村生活的描写和城市的;交叉地带也有;发生的人和事。特别是着重表现年轻人的生活,通过他们反出新生活中一代年轻人的价值观。
这其中我最喜欢他的《平凡的世界》。每每有时间我都要重新去读,感想好多,可真要写读后感,却又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样去落笔。很害怕自己的拙劣的文字解读损害了路遥先生的本意。劳动者是幸福的,无论在哪个时代。《平凡的世界》就白纸黑字的告诉了我们这样的人生真谛。它响亮的提出,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有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只有作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这是一部用生命来写成的书。在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平凡的声音,荡气回肠。
首先,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 座村落中的一座。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可在逆境中人们的自卑与懦弱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它,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学会欣赏。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精神。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其次,这部小说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对农民的深刻理解。现代城市年轻人可能很难真正理解农民。农民的生活,农民的想法。农民经过的日子,农民的现在和未来他们也不会关心。但我是从农村走出来的,我对农民有着一种特殊的感情和理解。而且间接知识也能够带给我们启示和触动。这就是《平凡的世界》。小说能够深刻的反映农民的生活和喜怒哀乐,读完这部小说从某个意义上说我们也经历过了那个时代,也曾在田中挥汗如雨。也能让我们深刻的理解我们那些可敬可爱的农民的平凡与伟大我们生存的现实年代,每一时刻都在告别贫困的困扰,可生存环境的改变,面对层出不穷的新事物,面对不段涌现的新问题,在普通人的视线里,生活似乎也不是那么平坦得一马平川。面对新的困难,一样会有新的无奈;面对新的理想,一定会新的彷徨;面对新的世界,也一样会有新的自卑心理在作怪,人类的懦弱是本性,任何人都不能逃避。
人类在征服自然改造世界的旅途中,只有在困难和挑战面前,积极的去面对,才会有发展,才会有未来。困境里的自卑,无奈中的反抗,积极中的进取都是社会文明进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激励因素。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平凡人的一生,更要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有执着的追求和渴望,我们就应该像孙少平那样,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智,在自卑中寻找坚强,战胜自我,找一个坚强的理由让人奋进。 有人说:人生最大的敌人就是自,那么人性里的自卑并不可怕,为理想而拼搏的路上,有这样的自卑陪伴,我们并不会失落,只要正确的面对它,转为坚强的动力,那么,自卑中的所得都是胜利和拥有的感觉,自卑里的坚强都是催人奋进的凯歌,战胜自我,自卑也坚强!就如萨迦格言所说的;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一样哪怕在平凡的人也应为其所生活的世界奋斗。
《老人与海》读后感2000字
蓝的有些发黑的大海上,已经连续84天没有捕到鱼的老人圣地亚哥,在第85天收到了来自大海的恩惠——一条比小船还长的大马林鱼。却在归途中不幸遇到鲨鱼群,老人奋力搏斗,过程惊心动魄,最终大马林鱼只剩了一堆白骨,老人最终又一个人回到了海岸。
这样的结果不禁让人扼腕长叹!老人失败了吗?老人在这场搏斗中,每取得一点胜利,就付出很大的代价,但最终还是失去了辛苦所得。他的失去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失败,面对命运的捉弄,他没有臣服,而是奋起反抗,与命运进行了殊死搏斗。虽然失去了战利品,但他的精神像一座大山一样屹立不倒,不曾被打败过,就像文中说到的“你尽可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在这样的精神面前,胜利也就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老人不屈的灵魂,一次又一次的尝试,一次又一次的超越。海明威曾这样说:”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
今天的读书让我想起与这本书相关的两件事。一件是我高中第一次读这本书,那时候,高中还没有图书馆。暑假,语文老师布置了作业,挑选一个名著读并写读后感,我选的这本,因为这本书最薄。忘记了当时读后感是这怎样的,唯一确信的是没有一点儿震撼,觉得好无聊,一个老头在海上80多天,然后回来了,就这么个故事,有啥意思,真不如鸳鸯双气蝶双飞,满园春色惹人醉的西游记。不过,到后来回忆起高中的那段时间,这本书成为我唯一拿得上台面的一部名著。也成为了我第二件事的主要内容。
第二件事是进了大学,军训完,考了英语,重新分班,系里找了中文系的老师考考我们的文学素养。那个叫xx的老师面试的我,问我读过的文学名著有哪些?我编了一些,重点突出了老人与海。看得出,王老师还是有些高兴的,要我说出这本书为什么好,或者著名的话。我愣住了,稻草人终究只是摆设。我憋红了脸,愣是没憋出来,王老师告诉我,一个人可以被打败,却不能被消灭。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还有这句。这件事也让我自此觉得,文学素养极差,亟需补充。后来,虽然也看到一些海明威的著作,但都不深刻,去年在书店看到合集,才痛下决心,买了回来,就是现在手里读的这本。
有很多他的经典著作,老人与海是第一篇,还有永别了武器,太阳照常升起等等,我把学英语的宝都压在了这上面,期望不仅文学素养有提升,英语能力也有提升。而在看着的过程中,我才渐渐了解了这部作品的有意思的地方,不敢说伟大,伟大这样的词从我嘴里说来出好像总不是味儿,还是有意思合适一点。
书名非常简单,让人读完产生一种诗的美感,一种广阔的带着苍凉的美感。老人与海,让人想起海子的诗。好的作品都有一个俭朴浪漫的名字,这样才会吸引人,才会在无论读不读的情况下,都能多少有个印象。再比如那个共党作家写的百年孤独,还有别的什么霍乱时期的爱情,开鲁亚克的在路上,还有愤怒的葡萄等等,一听名字就忘不了。在一个是故事简单,一个老人打渔的故事,再简单不过,可是给人一种不能停止的韧劲在里面。我在读的时候,想着再也不会有这么精致的故事了,如果我写篇故事,一定得是简单的,不复杂的,而且一定是像老人与海一样,写着写着会不会让自己觉得实在做一件非常美妙的事,让自己觉得就有那么一个地方,在古巴哈瓦那附近,住着一个渔民,他叫圣地亚哥,还有一个小孩,然后他们一起打渔的故事。生活充满饿了素材,只是我还没找出生活中那些属于艺术的部分。
书读到最后,突然发现一个问题。圣地亚哥到底死了没有?
我印象中,这个老头回来之后,鱼没有了,自己也累死了,躺在沙滩上,留给人们无尽的荒凉的对比感。我是记得这样的,询问别人,也是这样子的,难道是翻译出现了问题么?我读的这本书里,圣地亚哥没有死,只是回去睡觉了,然后小孩儿来了,照顾他。我喜欢这样的结尾,显得那么温情脉脉,显得没有那么都市化的烦恼,睡了醒了,然后一起出去打渔,多好。
在辽阔的天地之间,人类显得那样的渺小。一个人,感觉更加的弱小。但就是那不屈的灵魂,造就新的强大。霍金,贝多芬,海伦凯勒,张海迪……这些大家所熟知的名人们,在自己的领域里都有着不凡的成就。但是同时,他们都曾被命运戏耍过,霍金的病,贝多芬的耳聋,海伦凯勒的失明。他们并未允许命运所开的玩笑将他们打败。”人不抱希望是很傻的。“他们不屈服于命运,而是怀揣着希望,勇敢地走下去。他们与圣地亚哥老人比起来,结局是比较幸运的。不管幸与不幸,他们都有着战胜困难的决心,才会不断朝着那个方向努力,这样的努力,是最重要的。
人世间,走在前行路上的每一个人,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绊脚石,甚至是一座大山。当你站在逆风的风口上,行于逆流的河道中,身体上的艰辛,精神上的绝望也许都在呼唤:投降吧,孩子,投降到我安逸的怀抱里来吧。但此时或许正是你越过顶峰最佳的时机,命运想要消灭你,你又如何能让他如此轻易得逞。生活对你软磨硬泡想要你软弱的屈膝,失败并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你自己对生活的屈服,一旦屈服,你将失去实现梦想的机会。在我们自己的生活中,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面对困难,我们要向老人对战鲨鱼一样拿出自己不屈的精神,这样生活才会臣服于我们的脚下,我们才会创造出属于自己的精彩。
”现在不是去想缺少什么的时候,该想一想凭现有的东西你能做什么。“圣地亚哥在面对鲨鱼的时候这样说。面对困境,我们首先要想的是要去怎么做,而不是想我还需要什么才可以逃离困境,因为这样想对你现下的处境并没有什么帮助反而徒增烦恼。圣地亚哥老人在面对鲨鱼的时候,能够利用手中现有的刀叉等各种工具设计好对付鲨鱼的陷阱,是最明智的决定。如果他在那时还苦恼自己没有足够的东西来设计陷阱,那么最后失去的就不仅仅是大马林鱼了。而我们在面对困难的时候也应当有这样的态度,学会利用自身所有来度过困难。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范文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世说新语读后感2000字
《世说新语》是汉末人物品评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反映,它的不少故事是取材于魏晋时期作品《语林》、《郭子》、《名士传》等书的。看了《世说新语》就能了解魏晋南北朝时期逸事笔记的内容和形式了。也可以说它是一部魏晋风流故事集,从而起到了名士“教科书”的作用。按冯友兰的一句说法,风流是一种人格美。当然这种人格美是以当时士族的标准来衡量的。
《世说新语》是研究魏晋风流的极好的史料。其中关于魏晋名士的种种活动如清谈,品题,种种性格特征如任诞,简傲,种种人格追求,以及种种嗜好,都有生动的描写。综观全书,可以得到魏晋时期几代士人的群像,通过这些人物形象,可以进而了解那个时代上层社会的风尚。如《德行》中:管宁、华歆共园中锄菜,见地有片金,管挥锄与瓦石不异,华捉而掷去之。又尝同席读书,有乘轩冕过门者,宁读如故,歆废书出看。宁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通过与华歆的对比,赞扬管宁淡泊名利。所以由此可看出一个人是否有高超的德行,并不是一天两天所造成,德行是日积月累所培养出来的。有德行的故事还有许多,如情绪这方面,德行较不好的人常会以它个人的情绪为中心,心情好时大家没事,心情不好时大家得遭殃,古时就有一位不管快乐或失意,都不会表现于自己的情绪上,那个人就是稽康,王戎说我和稽康在一起相处二十年,从来没有见过他高兴或者生气的表情。人通常得到一个不好的东西,或遇到对自己有害的东西都会闪而避之,但是有的人得到这一个东西,或者遇到这个东西也不是闪而避之。而倒霉反而还一点不会被那样东西所波及到。瘐亮的坐骑中,有一匹叫的卢的凶马,有人劝告他派人牵去卖掉,瘐亮回答说:“卖它一定会有人买它,但这样又会害了别人;哪里可把对自己有害的东西转移到别人身上呢?从前孙叔敖杀了两头蛇,就是因为不让后人看见,从此他就成为古人乐于传颂的佳话,我效法他不也是合理的吗?”
《世说新语》在艺术上有较高的艺术成就,鲁迅先生曾把它的艺术特色概括为“记言则玄远冷隽,记行则高简瑰奇”。《世说新语》涉及人物有一千五百多个,魏晋两朝的主要人物,都包括在内。它对人物的描写有的重在形貌,有的重在才学,通过独特的言谈举止写出了独特的人物性格,使之气韵生动,活灵活现,跃然纸上。如“王戎有好李,卖恐人得其种,恒钻其核”。仅用了16个字,就写出了王戎贪婪吝啬的本性。
从另一方面谈,《世说新语》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由于魏晋之际品评人物重视仪容辞采的风气较汉末更甚,所以位高名重的官僚,也往往凭只言片语和某个细节来论定一个人的优劣,或据此而援引这个人入官,如“雅量”记载王王旬做桓温的主簿,桓温想提拔他。有一次故意突然骑马冲之,“左右皆宕仆,而王不动,名价于是大重,咸云是公辅器也”。这种测验人的方法上是奇特的,从此得出是“公辅器”的结论,尤其荒唐。又“文学”篇王衍问阮修:“老庄与圣教同异?”阮回答说:“将无同。”王衍很赏识这“将无同”三个字,即请阮修为椽。这就是着名的“三语椽”的故事。这两个例子足证明当时重容止,言谈的风气之盛。
在虚无、厌世的思想基础上,魏晋士大夫都消极、颓废,或乖僻、放荡,时时流露出生死无常,叹老嗟伤的感慨,饮酒浇愁和养生服药,也成为一种风尚。《世说新语》从很多方面写下了这些内容。“任诞”篇说张翰:“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及时一杯酒”;“言语”篇记桓温因见旧时种的柳树长大,哀叹“木犹如此,人何以堪”而流泪,即足以反映当时士大夫的没落、灰色的人生观。此外,《世说新语》还记叙了一些人的优良品质,如荀巨伯的重义轻生救护朋友,周处为民除害、勇于悔过等。全是有意义的小故事。对魏晋统治阶级的凶残、丑恶、奢侈等也做了具体的描述。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2000字范文
读完《巴黎圣母院》,我仿佛能看到到雨果所生活的年代时的情景。处于法王路易十一统治时期的社会,宫廷与教会狼狈为奸压迫人民,人民群众不甘压迫,站起来同这两股势力英勇斗争。书中的副教主克洛德?孚罗洛和贵族军人弗比斯的残酷、空虚的心灵和罪恶的情欲在这种大社会背景下暴露无遗,而小说中的吉普赛女郎拉?爱斯梅拉达和面容丑陋的残疾人伽西莫多作为反叛者的形象出现,是真正的美的化身。
作为一个反叛者,伽西莫多一开始也是束缚在副主教的牢笼里。伽西莫多因为长得丑陋而被抛弃,一个大脑袋上长满了红头发,左眼上长着一个肉瘤,脑袋缩在两肩当中,背是驼的,胸骨凸起,双腿蜷曲。因着这样的外貌伽西莫多被抛弃放在了弃儿木榻上,后来就遇到了克洛德。虽说克洛德是被激起了同情心才收养的伽西莫多,但这种同情也是在维护自己弟弟的基础上才成立的。克洛德在心里发誓,为了对小兄弟的爱,他一定要把这孩子抚养成人,万一将来小若望犯了什么罪过,也可以用这桩为了他才做的善事来补偿。所以,伽西莫多在克洛德眼里只不过是自己弟弟的替罪羊,但在伽西莫多看来,克洛德在他生命里是以父亲的形象存在的。
当伽西莫多长大成人以后,克洛德就让他做了圣母院的敲钟人,虽说这倒霉的身体障碍使他孤单一人,但自从有了钟的陪伴,伽西莫多成了圣母院的快乐的钟乐奏鸣家。他尤其喜欢那口大钟,每当克洛德让他去敲钟的时候,他就无比欢乐,他在那里把自己舒展开来,就像鸟儿在阳光里展开翅膀一样欢乐。但这个工作使他不完美的生命里增加了一种残疾--聋子。钟声震坏了他的听觉,这使大自然留给他的惟一开向世界的大门,永远地关闭了。这道门的关闭,把那条能深入到伽西莫多灵魂里去的惟一快乐与光明的亮光隔绝了,他的灵魂沦入了深深的黑夜!
人生的不幸,没有泯灭伽西莫多的善良,他在爱斯梅拉达被送上绞刑架的时候,把她带到圣地去避难。虽然伽西莫多之前也曾绑架爱斯梅拉达,但那是在克洛德的指使下做的。爱斯梅拉达会在伽西莫多犯错被众人唾弃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伽西莫多也能够在爱斯梅拉达处于危难之时救了她。当他勇敢地救下爱斯梅拉达的那一刻,爱斯梅拉达就是他的宝贝。此时此刻,伽西莫多的威武健壮征服了曾经驱逐他的社会!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两个不幸的人相互接触,相互帮助,这是多么地和谐、美好啊!
在说到伽西莫多的善良与友爱,那就不得不说一下他所仰慕和喜欢的女子--爱斯梅拉达。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是一个流浪儿,带着一只公山羊,以街头卖艺为生。爱斯梅拉达富于同情心、乐于助人,因为不忍心看到一个无辜的人被处死,就主动接受甘果瓦作为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便保全他的性命。当伽西莫多在烈日下遭受鞭笞口渴而呼求时,只有爱斯梅拉达把水送到这个丑陋的敲钟人的嘴边。然而,就这样一个美丽善良的女子,被当时的教会、法庭污蔑为“杀人犯”、“女巫”,并被送上绞刑架上。由此可见,当时的封建社会是多么的冷酷无情!
伽西莫多在救下爱斯梅拉达后,两人在教堂里过着轻松自在的生活,在消除对伽西莫多的恐惧后,爱斯梅拉达也感受到了他的善良。伽西莫多在教堂生活了这么多年,他对教堂的一切都很熟悉,他仅仅靠着那些凹凸不平的雕刻的支持就能爬到教堂的最高处,他敏捷的身手就像一只壁虎爬在陡峭的墙上似的。靠着这熟练敏捷的技巧,伽西莫多经常会在教堂外的墙壁上摘一些花送给爱斯梅拉达,他对爱斯梅拉达的爱意是深刻的。当伽西莫多感觉到爱斯梅拉达感受到他所带给她的快乐时,伽西莫多欢快的敲起了所有的钟,那一天,大家被这一阵轰鸣的钟声惊醒,而伽西莫多也爬到那口大钟上,随着大钟的摆动欢快地飞翔!
爱斯梅拉达的遭遇在乞丐们中间得到很大的怜悯,乞丐们听说要修改法律处死爱斯梅拉达时,他们就义无反顾地来救她,可是伽西莫多不知道实情,誓死守护着爱斯梅拉达,不让爱斯梅拉达受到一点伤害,伽西莫多是那样的珍爱爱斯梅拉达,把她视为珍宝,想要把她藏在自己的身后,让她免受刑罚。可是当伽西莫多看到爱斯梅拉达被送到绞刑架上,看到克洛德铁青的脸上迸出的魔鬼般的笑容时,他非常痛苦。他想起克洛德有塔楼的钥匙,想起克洛德对爱斯梅拉达的黑夜偷袭,克洛德在他心中的尊敬、感激、忠诚,使他无法平复自己的心情。这种矛盾和挣扎没有让伽西莫多放弃对克洛德的怀疑。最终,他用自己的双手把克洛德从塔楼的高处推了下来。同时,他口中还喃喃道:“都是我爱过的人啊!”故事的结局,伽西莫多也随着爱斯梅拉达而去,终于与自己爱的人永远地在一起!
伽西莫多在为爱斯梅拉达报仇时,心里是相当矛盾的。因为克洛德在伽西莫多的心里的权威,以及伽西莫多对克洛德的依恋,是无可比拟的。这是出自维特家族关系的那种儿子的孝心,毕竟克洛德收养了孤苦伶仃的伽西莫多;也是出自一个心灵对另一个心灵的迷恋,从小伽西莫多只接触过克洛德一人;这更是一种报恩思想。虽然克洛德对伽西莫多苛刻,但也是从小到大养育他的人,但是,现实社会的压迫以及克洛德的邪恶,被伽西莫多一一见证和经历,所以伽西莫多会反抗起来,克洛德便由此送了性命。
伽西莫多和爱斯梅拉达的反叛,是对当时社会的反叛,对封建王朝和教会的反叛。他们善良、友爱、舍己为人,但在封建统治者的压迫下,牺牲了自己。可是,伽西莫多和爱斯梅拉达追求人性的完美与和谐,追求纯洁灵魂的浪花,必将在大海中凝聚新的力量,成为社会主流!
小王子读后感2000字
当你在夜空里望着天空时,既然我就在其中的一颗星星上面,既然我在其中一颗星星上笑着,那么对你来说,就好像满天的星星都在笑。只有你一个人,看见的是会笑的星星。有没有这样的一个时刻,你想念的某个人在某个角落里,不论他是否在身边,只要你记得他是你唯一的,独一无二的,你就会看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是温馨的画面,因为你为他花费的时光,让他变得如此重要。
这个是我看完《小王子》后的感受,当然我所得到的不只是这些,也许是因为结尾看到的是这个,所以才会如此的记忆深刻。《小王子》是法国作家圣埃克絮佩里写的一部充满智慧闪光的童话,可是读完这本童话,我明白了它的总发行量为何仅次于《圣经》。它的创作及160多种语言的翻译带给了更多人难以触及的启示,作者说他是写给还是孩子时的大人,那属于这个年龄段的我们呢?我觉得我们是还是孩子的大人。
文章内容不多,所以并不用花太多的时间去阅读,但我喜欢一遍又一遍的读,每次都能发现不一样的东西。这样简洁甚至简单的文字,却蕴涵了好多引人深思的哲理。比如:大人让我把心思放在地理、历史、算数和语法上,不要花在画画上,于是我小时只画过装在蟒蛇肚子里的大象的1号作品和被剖开的蟒蛇肚子里的大象的2号作品,大人们都说1号作品是个帽子,而小王子却一眼看出了我画里的含义。大人的世界是闭塞的,他们无法理解孩子世界里的想象,他们关注的大多是一个不属于孩子的世界,也许圣埃克絮佩里不喜欢这个晦涩的世界,就好像孩子时的大人早已忘却了他们儿时最喜欢的事物,最有创意的想法。那么还是孩子时的大人的我们呢?我们正青春正年少,我们看到的不应只是眼前这点事,想的也不应只是一个狭隘的空间,我们应该多读几本类似这样富有意味的书,《小王子》带给你的不只是童话,而是人生的折射和更唯美的想象。
小王子喜欢观赏夕阳沉落的温柔晚景,他是个小人儿,住在小小的星球上,喜欢在忧伤的时候看日落,他有一朵独一无二的玫瑰,他需要拔掉猴面包树的幼苗,他认为绵羊和花的战争同样重要,他有一头金发,他只要提了一个问题,就不依不饶的要得到答案……他曾不舍地离开他独一无二的花儿拜访附近的星球,他见过专制善良的君主(国王的世界很简单,所有的人都是臣民,但他下的命令都是通情达理的),我读到这最喜欢国王说的两句话,一句是权威首先得建立在合理的基础上,另一句是审判自己比审判别人难得多。他见过爱慕虚荣的人,见过酒鬼,见过自认为忙碌的商人,见过忠诚的点灯人,见过不探险的地理学家和大大的地球。
每一个行星上都有着一段小故事,或佩服或无奈,都让你看到了这个世界里的一类类人。他们也许不会问:“他说话声音怎么样?喜欢哪些游戏?是不是也收集蝴蝶标本?”来认识一个人。他们也许想象不出“我看见一栋漂亮的房子,红砖瓦,窗前种养着天竺葵,屋顶上停着鸽子……”的漂亮。他们不相信“小王子是存在的,证据是他那么可爱,他咯咯地笑,想要一只绵羊。”但这就是真正的我们,我们以钱衡量美丑,以知识为证据,以那些代号作为是否了解的依据,我们可以再幸福一些,我们应该可以拥有一个更加开阔的天地,去驰骋属于我们的梦与爱的海洋。
很多个小王子的可爱之处让我不禁感叹与惊讶,他让我想到这个世界各色的人们,他们不够直接,不敢直白,也许这时的我们还处于犹豫的边缘,那么请放下犹豫,让自己坦白一些,我们还有很多时光来磨练自己,别让那个单纯可爱的自己在这个混沌的世界里迷失,如果想知道想感受一下小王子的特质,那么就静坐在甜蜜的午后打开《小王子》去感受小王子的经历,去感受下我们正在缺少的特质。
《小王子》中还有一个智者的狐狸形象,他告诉小王子:“如果你能在下午四点钟来,那么我在三点钟就会开始有一种幸福的感觉。”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在想为什么我们只会偶尔有这种感觉呢?那些消失了的幸福被我们丢到哪里去了,是过去还是未来呢?他告诉小王子:“只有用心才能看见本质的东西,用眼是看不到的。”这样的道理,浅显而深刻。我们总用眼睛去看待世界,看待陌生人,看待我们身边的朋友甚至家人,却忽视了我们最真实的心,一颗心的评价才最真实最接近本质。我们被眼睛欺骗了一回又一回,却依旧不知疲倦继续百分百地完全信任自己的眼睛。但是,我亲爱的朋友,做一个用心感受世界,回馈自我,珍爱他人的人好吗?他告诉小王子:“正是你为你的玫瑰花费的时光,才使你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时光会创造神奇,他让陌生人成为朋友,成为重要的人,他让重要的人彼此紧密相连,没有更多的话语,仅是需要的时候默默地相依,我们都会感受到心里暖暖的。只有彼此花费过的时光,才会感到与他人的不同。这一生中我们会遇到成千上万乃至上亿的人,说过话的也就几万而已,花费过彼此的时光的更是少之又少。所以莫让时间成为过往的河,我们曾相遇在河岸的一侧,不要让另一侧有你走过的痕迹。
狐狸教给了小王子他的玫瑰是他独一无二的挚爱,而小王子又教会我想念,我看到的星星是会笑的星星,我喜欢倾听星星的声音,像是五亿个铃铛,就像小王子所看的温和晚景。不知道故事里的小王子究竟有没有死去,如果没有,有一天你会遇到他么,或者说你是否遇到过这样的小王子吗?
小王子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当你在夜空里望着天空时,既然我就在其中的一颗星星上面,既然我在其中一颗星星上笑着,那么对你来说,就好像满天的星星都在笑。只有你一个人,看见的是会笑的星星。有没有这样的一个时刻,你想念的某个人在某个角落里,不论他是否在身边,只要你记得他是你唯一的,独一无二的,你就会看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是温馨的画面,因为你为他花费的时光,让他变得如此重要。
这个是我看完《小王子》后的感受,当然我所得到的不只是这些,也许是因为结尾看到的是这个,所以才会如此的记忆深刻。《小王子》是法国作家圣埃克絮佩里写的一部充满智慧闪光的童话,可是读完这本童话,我明白了它的总发行量为何仅次于《圣经》。它的创作及160多种语言的翻译带给了更多人难以触及的启示,作者说他是写给还是孩子时的大人,那属于这个年龄段的我们呢?我觉得我们是还是孩子的大人。
文章内容不多,所以并不用花太多的时间去阅读,但我喜欢一遍又一遍的读,每次都能发现不一样的东西。这样简洁甚至简单的文字,却蕴涵了好多引人深思的哲理。比如:大人让我把心思放在地理、历史、算数和语法上,不要花在画画上,于是我小时只画过装在蟒蛇肚子里的大象的1号作品和被剖开的蟒蛇肚子里的大象的2号作品,大人们都说1号作品是个帽子,而小王子却一眼看出了我画里的含义。大人的世界是闭塞的,他们无法理解孩子世界里的想象,他们关注的大多是一个不属于孩子的世界,也许圣埃克絮佩里不喜欢这个晦涩的世界,就好像孩子时的大人早已忘却了他们儿时最喜欢的事物,最有创意的想法。那么还是孩子时的大人的我们呢?我们正青春正年少,我们看到的不应只是眼前这点事,想的也不应只是一个狭隘的空间,我们应该多读几本类似这样富有意味的书,《小王子》带给你的不只是童话,而是人生的折射和更唯美的想象。
小王子喜欢观赏夕阳沉落的温柔晚景,他是个小人儿,住在小小的星球上,喜欢在忧伤的时候看日落,他有一朵独一无二的玫瑰,他需要拔掉猴面包树的幼苗,他认为绵羊和花的战争同样重要,他有一头金发,他只要提了一个问题,就不依不饶的要得到答案……他曾不舍地离开他独一无二的花儿拜访附近的星球,他见过专制善良的君主(国王的世界很简单,所有的人都是臣民,但他下的命令都是通情达理的),我读到这最喜欢国王说的两句话,一句是权威首先得建立在合理的基础上,另一句是审判自己比审判别人难得多。他见过爱慕虚荣的人,见过酒鬼,见过自认为忙碌的商人,见过忠诚的点灯人,见过不探险的地理学家和大大的地球。
每一个行星上都有着一段小故事,或佩服或无奈,都让你看到了这个世界里的一类类人。他们也许不会问:“他说话声音怎么样?喜欢哪些游戏?是不是也收集蝴蝶标本?”来认识一个人。他们也许想象不出“我看见一栋漂亮的房子,红砖瓦,窗前种养着天竺葵,屋顶上停着鸽子……”的漂亮。他们不相信“小王子是存在的,证据是他那么可爱,他咯咯地笑,想要一只绵羊。”但这就是真正的我们,我们以钱衡量美丑,以知识为证据,以那些代号作为是否了解的依据,我们可以再幸福一些,我们应该可以拥有一个更加开阔的天地,去驰骋属于我们的梦与爱的海洋。
很多个小王子的可爱之处让我不禁感叹与惊讶,他让我想到这个世界各色的人们,他们不够直接,不敢直白,也许这时的我们还处于犹豫的边缘,那么请放下犹豫,让自己坦白一些,我们还有很多时光来磨练自己,别让那个单纯可爱的自己在这个混沌的世界里迷失,如果想知道想感受一下小王子的特质,那么就静坐在甜蜜的午后打开《小王子》去感受小王子的经历,去感受下我们正在缺少的特质。
《小王子》中还有一个智者的狐狸形象,他告诉小王子:“如果你能在下午四点钟来,那么我在三点钟就会开始有一种幸福的感觉。”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在想为什么我们只会偶尔有这种感觉呢?那些消失了的幸福被我们丢到哪里去了,是过去还是未来呢?他告诉小王子:“只有用心才能看见本质的东西,用眼是看不到的。”这样的道理,浅显而深刻。我们总用眼睛去看待世界,看待陌生人,看待我们身边的朋友甚至家人,却忽视了我们最真实的心,一颗心的评价才最真实最接近本质。我们被眼睛欺骗了一回又一回,却依旧不知疲倦继续百分百地完全信任自己的眼睛。但是,我亲爱的朋友,做一个用心感受世界,回馈自我,珍爱他人的人好吗?他告诉小王子:“正是你为你的玫瑰花费的时光,才使你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时光会创造神奇,他让陌生人成为朋友,成为重要的人,他让重要的人彼此紧密相连,没有更多的话语,仅是需要的时候默默地相依,我们都会感受到心里暖暖的。只有彼此花费过的时光,才会感到与他人的不同。这一生中我们会遇到成千上万乃至上亿的人,说过话的也就几万而已,花费过彼此的时光的更是少之又少。所以莫让时间成为过往的河,我们曾相遇在河岸的一侧,不要让另一侧有你走过的痕迹。
狐狸教给了小王子他的玫瑰是他独一无二的挚爱,而小王子又教会我想念,我看到的星星是会笑的星星,我喜欢倾听星星的声音,像是五亿个铃铛,就像小王子所看的温和晚景。不知道故事里的小王子究竟有没有死去,如果没有,有一天你会遇到他么,或者说你是否遇到过这样的小王子吗?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2000字
打开《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和书中的主人公探险家尼摩船长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
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是一个谜一样的人物,他性格古怪,但看到朋友死去却会无声地落泪;他知识渊博,会收容所有厌恶陆地的人;他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他会把整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甚至还为法国政府偿还几百亿国债;他还会逃避人类,对他人施行可怕的报复……尼摩船长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他心中充满无尽的痛苦,却仍是个善良的人。
在南极缺氧的时候,当时只有潜水服上的储气罐里还有一丝空气。那时由于缺乏氧气,他们几乎虚脱。这时,尼摩船长没有去吸那最后一丝空气来维持生命,而是把生还的机会留给了教授。他为别人的生命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的行为感动了无数读者,也深深感动了我。
作者的惊人之处不但只是他写的夸张,动人而富有科学意义的小说,更惊人的是他在书中所写的故事,尽管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已不足为奇,但是在凡尔纳的时代,人们还没有发明可以在水下遨游的潜水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出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凡尔纳在《海底两万里》中成功的塑造出鹦鹉螺号潜水艇,并在小说发表25年后,人们制造出的真实的潜水艇,与小说描写的大同小异,这是怎样的预见力,所以说凡尔纳作品中的幻想都以科学为依据。他的许多作品中所描绘的科学幻想在今天都得以实现。更重要的是他作品中的幻想大胆新奇,并以其逼真,生动,美丽如画令人读来趣味盎然。他的作品情节惊险曲折,人物栩栩如生,结局出人意料。所有这些使他的作品具有永恒的魅力。
这部作品叙述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这事发生在一八六六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断定为独角鲸的大怪物,他接受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不幸落水,泅到怪物的脊背上。其实这怪物并非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潜水船是船长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布于世。书中的主人公尼摩船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非常吸引人的人物。尼摩根据自己的设计建造了潜水船,潜航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这好像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惟一目的。他躲避开他的敌人和*者,在海底探寻自由,又对自己孤独的生活深深感到悲痛。
这部作品集中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所有特点。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作者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读者推入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的细节刻画交替出现。读来引人入胜,欲罢不能。
就这样,我怀着一种崇敬的心情,开始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他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鹦鹉螺号的主人尼摩船长是个性格阴郁,知识渊博的人,他们一道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其中包括的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
鹦鹉螺号从日本海出发,进入太平洋,大洋洲,然后到达印度洋,经过红海和阿拉伯隧道,来到地中海。潜艇经过直布罗陀海峡,沿着非洲海岸,径直奔向南极地区。然后又沿拉美海岸北上,又跟随暖流来到北海,最后消失在挪威西海岸的大旋涡中。在将近十个月的海底旅程中,鹦鹉螺号以平均每小时十二公里的航速,缓缓行驶。我觉得我自己也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客人们”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
整个航程跌宕起伏,海底狩猎,参观海底森林,探访海底的亚特兰蒂斯废墟,打捞西班牙沉船的财宝,目睹珊瑚王国的葬礼,与大鲨鱼、章鱼博斗,反击土著人的围攻等等。书中都包容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学。阿尤那斯在航行中流露出他对尼摩船长出类拔萃的才华与学识的钦佩。
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小说从海面上“怪兽”出没,频频袭去各国海轮,搅得人心惶惶开始,到鹦鹉螺号被大西洋旋涡吞噬为止,整部小说悬念迭出,环环相扣。这本书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在旅行过程中我和尼摩船长以及游客们都可以说是随着事情发展,而有所变化,有时惶恐不安,有时轻松愉快。
这本书的精妙之处还在于完全自然的知识启迪,虽然书中讲述了不少有关海洋的知识,例如红海一名是源于海中的一种名叫三棱藻的微小生物分泌的黏液造成海水颜色像血一样红。但是没有任何一个在读者接受起来十分刻意或困难的,只是一次旅行中的所见所闻罢了,这使人们对因景而生的各种想法和收获都得以牢固的保存。
并不是每一本科幻小说都像《海底两万里》一样富有强烈的可读性,它作为一本不是凭空捏造而是远见加博学累积成的小说,不但为对海底知识了解不详尽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更让后人看到了古人的智慧与文明。整部小说动用大量篇幅,不厌其烦地介绍诸如海流,鱼类,贝类,珊瑚,海底植物,海藻,海洋生物循环系统,珍珠生产等科学知识,成为名副其实的科学启蒙小说。
初中平凡的世界读后感2000字
厚厚的一本《平凡的世界》我已经读过三遍,但每次都会带给我新的震撼与感动,因为我看到的是世间的真情,平凡但是真挚,我们的生活就是如此。
在每个人的童年,父亲,可能都有一个高大的形象。是啊!几乎每个父亲都是家庭的顶梁柱,可是谁又能想到在父亲慈祥的笑容背后又有多少生活的艰辛与无奈?但是孙少安知道。“他父亲在他面前抱住头痛哭流涕。他第一次看见刚强的父亲在他面前流泪。他自己也哭了。是的,他将要和学校的大门永远地告别了。他多么不情愿啊!他理解父亲的痛苦——爸爸也不愿意断送他的前程……就这样,他参加了全县升初中的统一考试。在全县几千名考生中,他名列第三被录取了。他的学生生涯随着这张录取通知书的到来,也就完全终结了!”每次看到这里,我都忍不住泪流满面。少安为了弟弟妹妹、为了那个家牺牲的太多太多,他没日没夜的忙碌着,但是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那个家,似乎从来都没有为自己“自私”一下,他是一个多么有情有意的人啊!
“亲情是一条永远剪不断的线”孙玉厚的家是贫穷的,但也是富有的,家人之间那份浓浓的亲情就是他们最大的财富。田福堂在经历了那么多的争争斗斗之后,所渴望的不也正是那种儿孙满堂、其乐融融的亲情吗?
但是,因为家庭环境的制约,少安的爱人,注定是甘于脸朝黄土背朝天的,踏踏实实无怨的,学识多寡已非必要,耐劳勤快确是根本。所以润叶,那个勇敢而又脆弱的女孩最美好的爱情只能因为少安的抉择而灰飞烟灭,留下的只有曾经的付出,曾经的美好回忆,但终究总是一段宝贵的财富,总是她心灵难得的一段慰籍和甜蜜。但无论如何,润叶最终是臣服在世俗的压力下了,虽然有些许的愤恨和睚眦必报的态势,也曾洁身自好过一段日子,偏偏她碰到的是和她一样固执的李向前,正是因为他们的固执,他们的结局只能那样。
少平是作者重墨渲染的对象,也是我最佩服的角色。他是一个出身卑微,家境极端恶劣的农村少年,一个忍辱奋进,不卑不亢的学子。或者,农村的孩子,因自卑而上进,以上进求尊严,以尊严慰灵魂,总是深有自尊情素孩子的必然选择。在我的生活中就有着像少平一样的典型,正是他们的精神给了我们极大的鼓舞与力量,物质的贫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精神上的贫穷!从平凡中来,归附于平凡中去,少平平凡的一生,分化于农田、城市工地,还有煤烟四起的地下坑道中。也许,不平凡的点点滴滴,就润化在平凡的滴滴点点之中。
田小霞的出现,给了少平的生活更加丰富的内容。关于她的章节,我都会一遍又一遍的通读因为有他出现的时候,总会让人觉得生活充满了阳光,有了她,我们的少平就算生活再苦也还是幸福的。而她的牺牲,却把那缕阳光多走了,少平的悲痛与彷徨让我再次潸然泪下,田小霞是少平的一个梦,破碎但深情、酣畅却桎跛的梦。她的牺牲,让我认识到这就是生活,它是残酷的,天有不测之风云,就算再好的人,上天也不会100%的保证她的生命会有不测。
掩卷深思,真正的爱情究竟是什么?孙少平与田小霞的爱情给了我极大震撼,那是真正跨越了一切界限的两颗心灵的交汇,彼此的吸引与爱慕。而正是他们的勇气才没有重蹈润叶与少安的覆辙。我相信那就是真正的爱情。
那么少安和润叶呢?他们服从了命运的安排,最终走上了不同的人生轨迹,与一个自己不曾爱过的人过起了柴米油盐的日子,他们相互扶持,紧紧依靠直到老去。还有润叶和李向前、润生和郝红梅、孙兰花和王满银,他们都是被生活拉在了一起,也许这种平平淡淡的生活中的感情不像现在都有些青春偶像剧中所演的那样轰轰烈烈,但是我们可以确定的是,他们彼此都从对方那里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
写到这里,我已明了,所谓的真正的爱情其实就是一种感觉——幸福的感觉,而幸福可以有许多中表现,可以有许多种载体,但最重要的是要被感觉到。也许那些青春偶像剧中所演的有些夸张的情节只是我们对所谓的“真爱”幻想太多而产生的错觉。虽然不排除这世界上的确有如此的恋爱,但绝大多数的爱情,发生在我们头上的爱情故事,却都如白雪一般平淡无奇,而这才算是真正的爱情,也就是真爱才对吧!
纵观《平凡的世界》全书,字里行间流淌的全是浓浓的爱意,对土地、对父老乡亲的深厚情意,有亲情、友情、爱情。少安与润叶的爱情,少平与晓霞的爱情,润生与红梅的爱情,少平与金秀的爱情,润叶与福堂的亲情,晓霞与福军的亲情,李向前与李登之的亲情,少平与金波的友情,少平与师傅的友情,润叶与晓霞的友情……《平凡的世界》中使用最频繁的一个词语是:亲爱的。亲爱的大地,亲爱的双水村,亲爱的父亲,亲爱的弟弟,亲爱的朋友,...总之,所有人世间的真情都在这里一一的展现。
我想起冰心曾说:“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凄凉。”
这爱情,这友情,再加上一份亲情,便一定可以使你的生命之树翠绿茂盛,无论是阳光下,还是风雨里,都可以闪耀出一种读之即在的光荣了。
“一九七五年二三月间,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西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的雪花,正纷纷淋林地向大地飘洒着。时令已快到惊蛰,雪当然不会在留存,往往还没等落地,就已经消失得无踪无影了。黄土高原严寒而漫长的冬天眼看就要过去,但那真正温暖的春天还远远没有到来。”尽管时光荏苒,但现在的黄土高原的外貌依然如故,这里仍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如路遥所讲述的那样:情满人间。生活在平凡的世界中的人们啊!看看你们的周围,父母千里之外的一个电话、成功时朋友的一声祝贺、失落时爱人的一句安慰,让我们重新把这些爱的片断品尝、珍藏,不仅作为美好的回忆,更是作为内心的一份宝藏。这亲情、友情、爱情一起织成了一张温暖人心的爱的网,时时刻刻给我们温情与力量。
堂吉诃德读后感2000字大学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这部书我是在放松的状态下读完的,有时它真的会给我带来轻松感。起初,它给我的感觉,有一点热血,有一点中二,有一点痴迷,有一点让我心疼。热血、痴迷、中二在他对骑士的热爱。唯一让我心疼的是他明明那么热爱,结果经历了那么多苦难最后才看清了事实,有一种被骗了的感觉。
初看这本书,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堂吉诃德神神叨叨的样子表现得十分突出。但他的神经质,却是一种令人感动,敬佩的正义。堂吉诃德也让我想起了许许多多的追梦人。他们总是不顾一切的寻找和追求自己想要的,想做的。也许,结果就是梦想落空。堂吉诃德在实现骑士梦的过程中,他的善良与正直,正是一种纯真,这也是人类一种高尚的精神。
每一个读者都会对堂吉诃德骑士的不切实际而哈哈大笑,然而,堂吉诃德骑士不仅仅具有令人发笑的地方,更有令人敬佩之处:他嫉恶如仇,总是正面向他的“敌人”发起不屈不挠的冲锋。然而,堂吉诃德骑士这种令人敬佩的品质,在如今这个时代已经所剩无几了,这种品质早已无影无踪。
相隔四个世纪之后,仍感动着每一个读者。《堂吉诃德》中出现了近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的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在走向衰落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
我想:正是这个原因促使这部作品被世界54个国家和地区的一百名作家推选成为最优秀的经典文学名著。
红楼梦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黯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鼓角铮鸣。当西风古道不再有漫天的黄沙,丝绸也带不走那悠扬的驼铃。当以前的辉煌成为往事,传说成了永垂不朽的奏鸣。但一个发生在清朝封建家庭的动人感情杯具,在曹雪芹的笔下成为万世品读的经典。让多少人为它垂泪,让多少人为它感动啊!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前世的情缘,后世来还。一段神话,揭开了尘封的记忆;一块宝玉,勾出如烟如云的世事,如醉如痴的想念;一脉情思,让我们回味再三。
两弯似蹙非蹙?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正如她的名字。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她有着的是一种纯真的性情。怀有一番,随心随性的洒脱与不拘小节的天真。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着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教污掉陷渠沟,一如碧玉般盈澈。但是生不逢时的感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一如碧玉般盈澈。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无视世俗的传统规律,反其道而行之。在经受了无数摧残之后,生命尽头到来之际,封建社会的狰狞面目加速了她的香消玉陨。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一样,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就这样在宝玉的婚庆锣鼓声中离开了人世。在孤独无依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温暖;在情爱无傍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伤痛。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看似只是淡薄的伤春感伤之词,却透着字字血泪,有一种无法抑制的悲伤与凄迷,不染红尘,恰如天宫绝唱。这也成为了林黛玉一生的写照,短暂的绽放后,便如落花一般凋零。黛玉对于感情的追求,同样是执着而单纯的。虽然她得到了宝玉对于她的真心,封建历数却注定不能给他们一个圆满的成全,于是,贾母等人设计偷梁换柱,扼杀了他们的真情。鲁迅先生以前说过:杯具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别人看黛玉的感情,同样是这样。剧,便是毁灭了她的全部。她的性格,决定了她不可能得到她所期望的承认。然而,一介弱女子,又有怎样的气力,去抵抗这种无情的判诉?最后的潇湘馆内,她安静地焚烧着她的尘缘一世,如同焚烧着她一颗欲哭无泪的心,这已经成为她唯一能做的。可焚化成灰的一点光明,又怎能照透封建社会的黑暗无情,她已是心如死灰,没有字字血泪的控诉,没有寻死觅活的胡闹,她在生命的最后选取了安静地离开。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这几句判词,注定了宝钗是红楼数场杯具中的一个。。薛宝钗家境富足,从小饱读诗书。理解的是极为全面而正统的教育。贾母总是夸她沉静宽厚。这正是她从小被教育过的为人方式,也是古代女子应有的美德。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留意,甚至是无懈可击。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爱,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
史湘云是以天真豪爽为其性格特征的。她并不象黛玉恃才自傲,也不似宝钗藏拙,她不一样于黛玉的柔弱,宝钗的端雅,兼有黛玉的才气和宝钗的大度,一举一动都爽朗大方,。自小父母双亡,与林黛玉的身份颇为相似。但是她与具有叛逆性格的林黛玉之间几次发生冲突时,总是站在薜宝钗一边,对林黛玉进行露骨的攻击,因此,史湘云只能归到封建制度的拥护者的行列里。终究遭受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
你死了,我去做和尚。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务必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杯具感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丢弃了不离不弃黄金琐,忘记了莫失莫忘通灵玉,书中对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红粉痴恋描述得震撼人心。感情的凄苦,本是情投意合,情意绵绵。宝玉是她唯一的知己,可天不由人。我实在是为他们的感情而感到悲哀不值,更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惋惜。
说不尽的红楼梦,解不开的情!他用十年的时刻将自己的亲身经历写下来,写出了这部批判封建礼教的长篇小说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红楼梦。这本古典名着的登峰造极之作深刻的影响了我,并将影响我一生
《老人与海》读后感2000字
轻轻合上这本《老人与海》,不禁思绪万千,我的心早已随着这书飘到那波涛汹涌的大海。这本书,给了我生活的信心和面对生活的勇气;这主人公(圣地亚哥),使我明白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老人与海》的故事很简单,写的是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84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终于独自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这鱼实在太大了,把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可想而知,这需要多大勇气和多强的意志啊!但在归程中一再遇到鲨鱼的袭击,于是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但最后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但是他这种坚持不懈,自信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虽然老渔夫没有把完整的马林鱼拖回海岸,在别人眼里是失败的,但是实际上他是成功的。
俗语道:不以成败论英雄,他那坚强的意志,勇敢的精神不比英雄的行为逊色,他将成为经历磨难而战无不胜的巨人,值得每个人倡导。古时的愚公移山,他明知开山绝非易事,也非一朝一夕就可完成,,不都意味着“有志者,事竞成”吗?《老人与海》中有句名言:一个人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你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这句话衬托出了老渔夫的勇敢意志。在现实生活中,遇到困难是难免的,最重要的是要勇敢面对,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回想自己,每当遇到一点点困难就不耐烦,当失败时就好比泻了气的皮球。当我看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不禁有感而发:虽然老渔夫已经捕到了一些鱼,但他并没有安于现状,而是有着更远大的目标。而我们呢?取得了一点点成绩就沾沾自喜,得意忘形,没有奋斗的目标,这怎么会成功呢?
“失败是成功之母”,就是这句话,是老渔夫在84次的失败后,在第85次时捕到了大鱼,尝试到了成功的喜悦。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因考试的失败而失落,对自己没有信心;也许会因为朋友的背弃而伤心,自暴自弃。但是,自从我读了《老人与海》后,想想来渔夫,再想想自己,就觉得自己遇到的不是问题。同学们,人生谁没有失败过,最重要的是在失败过后重新勇敢的站起来,积极的去面对,去寻找失败的根本原因,并改正。
“人生能有几回搏”,我们要全力以赴,以全心的面貌去挑战,坚信成功将不再遥远。“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当我们遇到困难而灰心丧气时,一定要坚持,古人云: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们要满怀信心的去迎接挑战。因为我相信成功永远属于我们自己!“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
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
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麦田守望者读后感大学2000字
我想,我们大多数人读完之后都会找到一些自己的影子,反正我就感觉他就是我的一个极端,只是我没有胆量把它变成现实。
虽然这本书读起来很怪诞,但是我觉得他的目的和主旨都是很明显的,那就是还我们的生活一片绿油油的麦田。朴实的麦田,微风吹过可以泛起绿色波浪的麦田。
我们都在伪装着生活。就像演戏一样,其实现实比电影更富有戏剧性,真正的我们才是演员。我们的检测技术越来越好,地图越来精确,你可以在大洋彼岸看清我手里拿着的冰激凌是什么牌子的,可以看清我脸上的痣,可是我们的心还真的是很远,我们素不相识。能把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联系在一起的最典型的东西我只能想起战争,我们拿枪把另一个人的头打爆。
黑暗里更容易感到害怕,因为我们看不清周围的东西,我们的伪装就是让别人看不清我们,让别人害怕进而保护我们自己。霍尔顿多次提到他孤独寂寞的要命,人怕孤独,怕的要死。我们生来有一种被奴役的天性,我们幻想着隐居的生活,认为那是神仙的生活,可待到当真让我们自己一个人在孤岛上呆着的时候,我们却要天天盼着有船来把我们带走。有人说“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可是那是因为我们孤独的时间不够长,假设有足够的时间,我们会疯的,一定会的。
做人很累,是因为在别人面前活得累。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很羞涩的,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无论是在万人礼堂里滔滔不绝的演说家还是在只有两个人的寝室里面,两个人就够了,两个人就足以让你羞涩。让你披着一张皮生活。比如在小说里写老斯宾塞抠鼻子,比如当你确定那个人确实今天不回来睡觉,你想睡他的床之前却还是要问别人一句“他今天回来吗?”
有一次在餐厅吃饭,一个同学的拉面被另一个同学碰翻了,然后我就看他们的两个的神情,被撞的那一个低着头红着脸只看着自己撒了一地的汤,撞人的那个则红着脸一面说对不起一面用手很不自然的摸着自己的后脑勺,我看完之后就只有一种想法,就是想让这个餐厅里的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都滚蛋。这样他们就不会感觉很窘。其实,我们也真不大注意他们究竟是怎么解决的,可是他们就以为整个餐厅的人都在看着他们,看着他们该怎么办,然后再把他们两个品头论足一番。
所谓我们所固守的那些所谓的规矩,就是纯粹和自己开玩笑,跟耍猴儿似的,悲哀的是我们真会因为别人做错了位置而不高兴,会因为别人没有朝你笑而朝另一个人笑了就抱怨怠慢了你。我们做这么多繁琐的规矩到底有没有用,我们为什么这么在乎我们这张脸。它能带给我们什么,满足感?欺骗自己感觉很满足吗,还是被别人欺骗很满足?
说起来我们都是很自大的,我们疯狂的爱着自己,也以为别人也疯狂的在乎着我们。我们最相信的永远是自己的看法,别人的再好我们也会找出一两个缺点来的,就算最后实在被证明我们实在是错了,心里反正是很不好受的。
你我都成了表面上的朋友,实际上,我们和周围的一切都在对立着,虎视眈眈的。想一想,我们身边有几个朋友,几个真正懂你的人,几个你想去懂的人。我们一面将自己全副武装,一面拿一把剑,瞅着别人有个地方露在外面,我们便刺过去,直到别人也都全副武装,任何人的拥抱都隔着冰冷的金属,成了冰冷的拥抱。
有朝一日,我们能交给孩子的是怎么样让别人伤害不了自己,怎样在别人打过来一拳还过去一脚,生存的意义在于不受伤害。我们便再也没有了精力去干别的事了。
如果说人生是一场比赛,那么对手只应该是自己才对,可是我们拼命的爱着自己,并且感觉我们周围的任何一个人都会影响我们的幸福,而我们总想做那个最幸福的,于是,我们便总想证明别人没有我们幸福。所以,但凡别人遭了殃,我们看着只是一种快感,悲伤,也成了一种快感,我们会一边嘴里说着“这小孩真可怜,以后可怎么办呢”,但是实际上我们正在大嚼着他的痛苦,然后心里庆幸,“唉,幸亏不是我,我比他幸运多了”。
这个世界似乎也是充满了臭烘烘的味道,我们前进的路上好像挤满了人,一点空间都没有,要想往前边去,就要非把别人挤到后边去不行,我们活的太拥挤了。大家都不肯留出一点点空间来,因为害怕别人会抢占那份空间。我们全体都在麻木的被拽着朝一个方向走,当有一个人举起了反面的旗帜,我们便会齐心协力把他踩死。大多数人在一起,就是一群暴力。
我们的世界成了一个个孤立的高耸入云的山峰,我们在不同的峰顶上,彼此都看不见对方了却还在比着谁站的更高。我们拼命的和别人争,等到把别人统统踩在脚底下,当我们独自一人登上那铺着积雪的山峰顶上的时候,我们才痛苦地有时间去想一想,我们到底得到了什么,荣誉,至高无上的荣誉,可是当偌大的宫廷里面只有我们自己时,那荣誉还有什么意义呢,我们的荣誉我们的威严是为了给别人看而已。我们给自己留下了什么东西?只有漫无边际的寂寞。
霍尔顿谎话连篇,可是所有人都吃这一套。我们会苦口婆心的自以为是让别人理智些,可是我们自己理智吗,我们难道不是时时刻刻在撒谎吗,给别人撒慌,也帮着别人欺骗自己吗?到底我们谁是正常的人,谁又是真正撒谎的人。我们真的很可怜,整个世界就好像是一个巨大的*,我们说谎话,别人也明白这是谎话,但却是真真地喜欢的要命。更为可怕的是,我们还要告诉我们的孩子们要他们说谎,让他们融入说谎的大潮流中。
我们可怜好些人,可是真正可怜的是我们自己。我们圆滑的要死,同时会用身不由己来为自己开脱这种虚伪,可是正是我们的一次次所谓的身不由己使得我们自己,我们的孩子生活在谎言之中,有时候想想也挺好笑的,我们为什么说谎,是为了取悦于人然后自己好办事吗?可是我们为什么会因为别人说你一句恭维的话还这么受用呢?我们是说谎者同时是听谎言者。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你可能会说实际中你就是要这样说才礼貌,生活需要技巧,需要艺术,可这是礼貌吗,是欺骗而已。一开始是谁规定我们对别人说好话是尊重?人的尊严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需要用谎言去支撑吗?我觉得真实比心里舒服重要的多,还是一个老问题,如果你这一辈子生活在一个谎言之中,直到你死了也不知道,在别人看来你很快乐的过着。你愿意吗?我反正是绝对不会愿意的,我宁愿要一个痛苦的经历。至少,他是真实的,知道被欺骗了的感觉总是不好的。
从一定程度上,我们成了一群奴隶,钱的奴隶,自己这张脸的奴隶。我们应该时不时的对金钱表示一下厌恶才对,有朝一日天上会掉下钱来,我想我会恶心死的。可能很多人会认为我用着金钱又说鄙视金钱的风凉话,对,是的,我离不开它,但它仅仅是一个工具。决不能让金钱冲昏了自己的头脑。我相信我们真正需要的东西绝对不是金钱,金钱是人创造的,人应该追求自己创造了的东西吗?我们真正需要的是精神上的安宁,因为真正能够收放自如的东西是思想的精神,而它恰恰能带给我们――自由。
我们真是太看的起自己了,还真把自己当做主人了,还真是,自以为是的家伙。本来人类的命运我不该操心,可是我会忍不住想,我们会以什么形式结束自己的旅程,很可能是自己毁灭自己。我就觉得现在西医独大将是一个大大的错误,我一直感觉西方人的办法好笨,非要将自己贬低到机器的程度,把大自然的恩赐当做是一部机器,身上的各个部分只是一个个简单的零件而已,人类确实是很自大的,以为自然界不过如此,认为她只不过是一部大的机器而已,我相信总有一天上帝会让我们知道,人类,不过如此。
人类是有自己的局限性的,我们永远也脱离不了自己的局限性,任意的让你的想象力驰骋吧,撒开欢儿跑吧,最终你还会是局限在你的思维里面。宇宙外面是什么,这句话本来就很幼稚,因为这还是一种空间概念。就像火箭永远有一个极限速度一样,我们永远也超越不了某些东西,比如说思想。
“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成熟是个什么东西,在我看来,成熟只是别人对我们的一种态度,是为别人的,不是为自己的。我们什么时候能为我们自己造出个概念?有的只是自我,自私,自大,自恋吗?大家都要求我们为别人着想,你为他着想,他为你着想,可是到最后我们并没有为别人着想,反而老是感觉自己亏了,私底下拼命的补偿自己。真是很虚伪,就像两个人都不自信,可到最后,这个人对另一个人说我相信你,另一个人对这个人说我相信你,难道这两个人就会自信吗?我们连自己都还不明白自己,更何谈明白别人,更何谈要感化别人让别人理智?
我们是失踪了,我们没有有信仰,有的只是丛林一般的法则,大家都在狂奔,但是没有方向,我们一生都在追求自由,可结果却缠的身上满是锁链。我们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我们自己给自己带上脚镣,并逼着自己喜欢跳带着脚镣的舞蹈。
有谁在想着为自己设计一条锁链?可是我们带着的是别人给我们设计的,其实都一样。你锁住了我,我锁住了你。
我们到底应该怎么样活着,我的态度是要认认真真地活着,生活没有那么多调侃,也没有那么都废话。我们过一秒钟少一秒钟,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秒,便是我们失去的第一秒。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浪费在谎话连篇上面,浪费在欺骗上面,浪费在知识的垃圾里面。有的人一半的时间在镜子面前度过,却重来没有好好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好的是我们有镜子照照自己的脸,坏的是没有镜子能照照自己的心灵。
真希望我们能正经起来,好好的活。
《三国演义》暑假读后感2000字
暑假中,我在学校图书室借了一本《三国演义》,读完此书,我从中受益非浅。世纪少年应有“胆”有“识”。
三国演义乃我国四大古典名着之一。里面一个个娓娓动听的故事,通过设置大量巧合,化不可能为可能,把人物的个性特点描述得淋漓尽致,把一个个场面描绘得更是栩栩如生活灵活现。使我过目不忘,即使抛开了书,它们也充塞天地,深入我心。
什么“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过五关斩六将”的关羽;以及“粗中有细勇猛善战”的张飞;“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足智多谋”的忠臣诸葛亮;还有心胸狭隘的周逾,长厚的鲁肃等人交织在一起,引发了一连串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故事。如草船借箭,连环计,空城计等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响。
看过之余,掩卷沉思,“草船借箭中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要在三天之内造出十万支箭。这对当时的周逾和现在我们看来,真是一件天方夜谭的事,可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利用天时,地利,人和等因素,“瞒“过了多疑的曹操,不费吹灰之力就搞到了十万支箭,令周逾刮目相看。试想,诸葛亮不讲究“策略”能行吗?
细细思量,我们的学习不也一样吗?也应讲究方法,注意适当休息,劳逸结合,让大了大脑得到调节,为下一节课积蓄精力,就能提高学习效率。
学习是这样,生活也如此。有一次,家里来客人,妈妈让我给客人沏茶,沏茶就要烧开水,清洗杯子,以及分放茶叶。烧开水约十分钟,洗杯子约要五分钟,分放茶叶约三分钟,这样一来,就要共花将近二十分钟的时间。可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条妙法:在烧开水的同时,就洗杯子,分放茶叶,等水烧开后,其余两项工作早已完成了。这样一来,我不仅节约了时间去做其它事情,还让客人在短时间里感受到了主人的热情。
做事情不仅要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的“识”,还要有“单匹救主”的赵云的“胆”。记得那次体育课上,体育老师让我们练习跳高。同学们个个精神抖擞,生龙活虎,就像猴子一样一跃而过。轮到我了,生怕摔着的我及得额头直冒冷汗,胆却的内心使我的动作变得缩手缩脚,最后落得个“嘴肯泥”的下场。体育老师摸透了我的心思,走过来,又耐心地给我讲解跳高的要领,在老师和同学们地鼓励下,我大胆地又重试了一次,这次终于成功了!漂亮的动作还博得同学们地欢呼,齐声叫好。唉没有胆量可不行啊!
是啊,我们虽是新世纪的少年,是祖国的花朵,但是如果没有《三国演义》中诸葛亮那样渊博的知识,横溢的才华,没有赵云那浑身是胆的气魄,试问,我们能有“胆”有“识”吗?少年朋友们,让我们携手乘风破浪,继往开来,做一个有“胆”有“识”的世纪少年吧!
麦田守望者读后感大学2000字
很早就听说过塞格林的《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很好奇它讲的是什么,而那守望者又是谁。寒假之前有幸在朋友那里发现了这本书便把它借来读了。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长篇,虽然只有十几万字,它却在美国社会上和文学界产生过巨大影响。1951年,这部小说一问世,立即引起轰动。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受到读者,特别是大中学生的热烈欢迎。
他们纷纷模仿主人公霍尔顿的装束打扮,讲“霍尔顿式”的语言,因为这部小说道出了他们的心声,反映了他们的理想、苦闷和愿望。家长们和文学界也对这本书展开厂争论。有认为它能使青少年增加对生活的认识,对丑恶的现实提高警惕,促使他们去选择一条自爱的道路;成年人通过这本书也可增进对青少年的理解。可是也有人认为这是一本坏书,主人公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搞女人,满口粗活,张口就“他妈的”,因此应该禁止。经过30多年来时间的考验,证明它不愧为美国当代文学中的“现代经典小说”之一。
《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霍尔顿,他是一个四门功课都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5岁少年。他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满嘴“他妈的、混帐”。
因被开除而又不敢回家而开始了他维时几日的流浪生活。他厌恶这个世界,他认为大人叫他读书就是为了以后能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自己却挥霍无度,说自己“不是把钱花了就是扔了,是个十足的败家子。讨厌别人谈论酒和女人,自己却醺酒、恋美色,并且在流浪的几天里糊里糊涂地找来了妓女。
你说你讨厌女友萨丽的虚荣庸俗。但是你承认吧,你抵抗不了她的美貌。你甚至在和她见面的突然间觉得自己爱上了她,简直想跟她结婚。可是你和她谈心,当她否定你的未来时,你又开始恨她。最后你在懊悔中又突然提出分手。你仔细想来,觉得整个事情有点好笑()。你放声大笑起来,你的笑声又响又傻,你可以对天发誓你真是个疯子。你内心的矛盾正像雨水一样狠狠地拍打着你头上的鸭舌帽,雨水在你的脸上流成一道道酸酸的眼泪。你真的躲不了。
自己想的和做的无法统一使他痛苦万分。他所唯一敬爱的老师也竟是个同性恋。就在这重重矛盾中,他无法自拔,最终躺在了精神病院中。
《麦田里的守望者》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
主人公霍儿顿是我读过的文学作品中为数不多的反面形象之一。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纯洁的一面。“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
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望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霍尔顿的性格复杂而又矛盾,但他有着一颗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他对那些热衷于谈女人和酒的人十分反感,对虚伪势利的校长非常厌恶。在街上瞎逛的他,若看到墙上的下流字眼,便会愤愤擦去;若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便会慷慨解囊。
表面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纯净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出了:“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
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幻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相对于他那两个糊涂的室友,霍尔顿更清楚的认识到了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而他厌恶这一切,因为厌恶,处于青春期的他就越发的那样做,似乎是一种反抗。
很多时候,我们将自己的不满与叛逆小心地匿藏于心中,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欺骗。为了追名逐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心,那些真实的想法渐渐被封存于心底,或许是一种自我保护,毕竟将自己完全袒露于这个陌生的世界中是不安全的。
“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一位老师如是教导主人公。这就是理智与成熟吗,我不敢苟同,可能是我还未涉世,单至少现在,我仍希望自己有一颗火热的心去面对世界。谁的愿望会是去当一个麦田守望者呢?或许因
为霍尔顿身为富家子弟才使他表达出了自己最真实的愿望。然而现实总是现实,霍尔顿最终回到了现实世界中,表面上是因为妹妹的挽留,但事实上霍尔顿也无法离开自己所处之地,或许他自己也明白。流浪的结束也预示着青春期的他锐变的结束。“人只是在不断地出逃和回家中艰难地长大,真实的生活就是在这过程中出现了意义。”正在成长中的我们是否也体会到了呢?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生活在新时代的人,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
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纵然生活有时也会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坚持自己的理想,不断努力!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有希望就产生了动力,明天会更美好!
听完了他的讲述,我不禁联想到了我所生活的这个复杂的社会环境.我现在一直都是在家长和老师宽大坚实的臂膀下成长,我还不知道社会的险恶到底有多深,人与人之间的尔与我诈到底有多激烈, 假仁假义的伪君子到底有多少„„会不会也是像霍尔顿所看见的那样?我真的不知道„„
但是我知道,我不会像霍尔顿那样消极,不求上进.我和他一样渴望朴实和真诚,但我不会像他那样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那种世态人情,我会从美好的角度去想象每件事情,我想这样我眼中的社会就会是美好的.
——精神生活舒适,没什么挫折。人家不开心的时候,那个资本主义爸爸竟然请来了精神分析医师!我社会主义爸爸哪个不是“囡囡,有爸呢”“儿子,没事,跟爸喝一盅”。霍尔顿在他爸妈回家时是躲在壁橱里的。
三国演义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三国演义》是一部古典名著小说,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我对词中的英雄一词发生了疑问,书中讲到的人物骁勇善战,然而,群雄逐鹿于乱世之中,谁才是真正的英雄呢?书中写到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关羽、张飞、许楮、典韦,下至因行间而贻笑千古的蒋干,无不个极其态。有人说,孔明是真正的英雄。因为他足智多谋,处事果断,上通天文,下知地理,是千年难见的一代贤相,火烧新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六出祁山……无不体现这一点。然而,我认为孔明完全可以有更大的作为。刘禅无能,根本扶不起来,孔明却把自己的一生,死死的绑在了蜀国这辆毫无希望的战车上。还有人说,关羽是真正的英雄。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又读过《春秋》,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我倒觉得曹操是一位真正的英雄。尽管书中说他大逆不道,*诈多疑,还敢"挟天子以令诸侯。"但能者居上,为何偏偏姓刘的能当皇帝?他是政治家,牢牢抓住天子,使他做任何事都变的名正言顺;他是军事家,不计前嫌,招贤纳士,以少胜多的官渡之战,使敌我力量发生了巨大变化;他是文学家,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己"这样脍炙人口的诗句。当然喽,他太多疑,以至于刚愎自用。
但功大于过,曹操无论在哪一方面都称得上英雄。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雄,可能是因为他的儿子。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
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和27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自古英雄,有胆略还需有情义。
曹操在这一点上更值得称道,当初刘备在曹营,曹操已知刘备野心,若诛之,也无后来蜀魏之争,可是曹操并未加害于他,直至刘备逃走;曹操安抚关羽,对其厚待有加,与刘备之对关羽,有过之而无不及,以至于后来关羽念旧日情分,放其一条生路。曹操不失为一条有情有义的汉子,虽说后来他也做了不少错事,但那是形势所迫,非彼亡便我死,何有顾他人之理?既有乱世争雄,便不免牺牲,历的事纠缠不清,也不可以怪罪于一人之上。至于后来曹操见到关羽头颅吓出病来,则更可以证明其非冷血之人,若是真冷酷无人性,区区一个关羽,又能奈其如何?那再看他人:孙权不过仰仗父兄基业,建功甚少;周瑜虽年少有为,但气度狭小,意气用事;关羽,太骄傲;张飞,勇有余而谋不足;吕布,一见利忘义之徒也……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范文2000字
这两日又重新读了一遍简*奥斯汀的作品《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已经拍摄成了一部电影,但是电影情节没有书里描述的那么精彩。乡绅贝纳特先生有5个女儿,没有儿子。伊丽莎白是贝纳特的二女儿,这本书主围绕的是男女主角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的爱情故事展开,同时还穿插了三个爱情故事,但都是伊丽莎白和达西爱情故事的陪衬。另外三个爱情故事的主人公分别是伊丽莎白的姐姐简、妹妹莉迪亚、朋友夏洛特。或许作者是想通过描写四对恋人的经历来阐述自己的爱情观,也让读者深入思考爱情观。
第一个爱情故事是伊丽莎白的姐姐简和宾利先生,两个人的个性很相似,都是温和的人,不善于拒绝别人,对朋友给的建议都很重视。两人相识没多久就陷入了爱情,但简表现的太淑女、太矜持了,尽管她已经陷入了对宾利的爱里,但是她依然把自掩藏得很好,只有伊丽莎白知道简是多么的喜欢宾利。所以,达西误认为简并没有像他自己的朋友宾利那样陷入狂热的恋情,而且简没有一点家产,自己有必要阻止朋友陷入不划算的婚姻中。虽然后来达西自己写信给伊丽莎白时候也承认了错误,但这个观点还是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宾利的决定,因为宾利离开简去了别的地方。直到伊丽莎白非常生气地指责了达西这个错误后,达西向宾利道歉解释了缘由,宾利才重回庄园,和简旧情复燃。
第二个爱情故事是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莉迪亚年轻漂亮,但是为人轻浮,是贝纳特太太的心肝宝贝。莉迪亚喜欢追求年轻帅气的军官,爱慕虚荣。在姨母家小住的时候日日与军官们狂欢,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莉迪亚与魏肯魏相遇了。魏肯是是达西家里管家的儿子,与达西一同长大,管家去世后,达西的父亲答应要好好培育魏肯,并给他留了一个牧师的位置。但是魏肯不务正业,急功近利,喜欢赌博,用牧师的位置跟达西交换了一大笔钱吃喝玩乐去了,并且诱拐达西妹妹要挟财产不成后,还借钱捐了个军官去做。魏肯开始追求的是伊丽莎白,但发现伊丽莎白没有多少遗产可继承时,就改追求富裕却不美貌的另一位小姐。他到处污蔑达西为人刻薄,给伊丽莎白讲很多达西的坏话,造成伊丽莎白最开始很讨厌傲慢的达西。魏肯在从军期间整天与军官们一起和莉迪亚狂欢,最后由于赌债过高偿还不起所以决定潜逃。临走的时候还走了莉迪亚,莉迪亚很天真的以为能和军官私奔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莉迪亚和魏肯的私奔引起了全家人甚至所有亲友的恐慌,这件丑事若酿成丑闻,不但会害得莉迪亚身败名裂,还会连累亲友们,特别是她的几个姐姐,将因此很难找到体面的归宿。后来达西想方设法找到魏肯,并花钱买通他,帮魏肯还掉所有的债务后,又给了他一大笔钱,魏肯才答应和莉迪亚正式办理结婚手续,挽回莉迪亚的名誉。
第三个爱情故事是伊丽莎白的朋友夏洛特和她表哥柯思林的爱情。我再次读这本书的时候,觉得夏洛特和柯思林是很现实的一对夫妇,甚至算不算得上是恋人,他们之间根本就没有爱情,只是合不合适的问题。柯思林怀着"伟大"的心情决定向贝纳特先生的一个女儿求婚,弥补自己得到贝纳特先生(因为没有儿子,遗产由柯思林继承)全部遗产给他们造成的不便。在追求伊丽莎白时,非常自信的认为伊丽莎白嫁给自己是一件可很自豪的事情。伊丽莎白言辞拒绝他的时候,他还很自恋的的认为是由于女方的羞涩,这时候自己应当给对方充足的时间考虑,直到伊丽莎白说他"愚蠢"时,他才恍然大悟,一个"愚蠢"的姑娘是不适合牧师夫人这个职业的。于是在同一天,他又跑去向夏洛特小姐求婚。夏洛特是伊丽莎白的朋友,长得很普通,她知道自己没多少遗产,而所想要的只是平静的生活而已,所以即使对柯思林没有爱情,但柯思林能给自己这种生活,她就答应了,即使柯思林看起来是那么的肤浅和无知。夏洛特坚信婚姻是一件很磨人的事情,对对方的了解越少,生活越能持续下去。夏洛特和柯思林最终还是结婚了,两人各取所需。
第四个爱情故事是伊丽莎白和达西。伊丽莎白不是富家千金,但是气质独特,长得美貌,懂得社交礼仪的得体,她不卑不亢。她在舞会上认识了出身名门望族的达西,却因为达西不屑于跟她跳舞而认为达西是一个非常傲慢的人。于是当达西来邀请她跳舞时,也因为个人对达西的偏见,被她讽刺的拒绝了。但事实上,达西对伊丽莎白倔强的个性产生了爱慕之情。面对达西,她没有刻意迎合,展现出了自己的坚强个性,使得达西更加对他倍生好感。在期间,魏肯在伊丽莎白面前说了很多达西的坏话,虽然未经查证,但她深信不疑。后来去柯思林和夏洛特家小住的时候遇上在姨母家的达西。此时,达西已经开始疯狂的迷恋伊丽莎白,并向她求婚。但结果很显然,伊丽莎白非常坚决的拒绝了他,姐姐简的爱情被他搞坏事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另一个就是他对魏肯的"绝情",并且达西很"傲慢",在求婚的时候谈得更多的是他们之间地位有多么悬殊,而不是因为伊丽莎白的魅力、美貌或其他恭维的话。伊丽莎白毅然拒绝他,并且尽量的侮辱达西,让他的自尊伤得体无完肤。
后来,达西情绪非常激动的写了一封很长很长的解释信给伊丽莎白,解释自己跟魏肯之间的恩怨,是由于魏肯诱使自己的妹妹和他私奔并要挟财产。达西还在信里表达了他不知道伊丽莎白的姐姐简对宾利的喜欢。收到信后,伊丽莎白刚开始完全不能接受达西的辩解。后来伊丽莎白去姨母家住随姨母去旅行时参观了达西的彭贝利庄园,正好碰见达西。二人关系有所好转,但这时魏肯和妹妹莉迪亚私奔的事情传开了。伊丽莎白很受打击,急速赶回家了。达西不计前嫌,在背后偷偷的帮忙处理了魏肯和莉迪亚的事情,使得魏肯和莉迪亚结婚,丑事化无。也在达西姨母的推波助澜之下,伊丽莎白明白了自己对达西的心意。最后达西和宾利重新回到伊丽莎白家临近的庄园,再次向伊丽莎白表露心声,有情人终成眷属。
本书的故事情节就是这样。四个爱情故事,有四个爱情观。你可以借这四个爱情故事发表一下自己的爱情观。很多人推崇达西和伊丽莎白,因为他们的婚姻是建立在理解和信任上的,并且两个人都很有自己的主见、有自己的个性。这让我想到了曾经看过的一段话:"最好的爱情是两个人彼此做个伴。不要束缚,不要缠绕,不要占有,不要渴望从对方身上挖掘到意义,那是注定要落空的事情。而应该是,我们两个人,并排站在一起,看看这个落寞的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