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演义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怀着激动的心绪,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出名著作《三国演义》。
曹操的狡诈,刘备的谦虚恭谨,孔明的小心,周瑜的胸怀狭小,每独自一个人物都具备不一样的性情,笔者塑造的痛快淋漓,细细品尝,让读者似乎进入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部实质意义是以智和勇来顺次展开的,不过我觉得智永恒是胜过勇的。譬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徒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承担不了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合适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阿斗,整日饮酒取乐,不理朝政,甘心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终竟至演出了让天仆人耻笑的事物,乐而忘返。谁会想到一个国度的统治者能做出这么的时移俗易的事物来呢?
暴虎冯河,大敌现时,只能抵死出征作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假如吕布在白城门上的楼服从谋臣的计谋,不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假如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物和关羽申说白,哪里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前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度,魏,以前煊赫一时;蜀,以前功成不居;吴,以前名震江东。这样来看,从国度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情。曹操,欺负压迫老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雄霸江东。
假如说魏国在魏蜀吴里计谋,一点儿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可以称作举世无双,司徒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不过两私人都有自个儿致命的弱项:曹操多心,司徒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一准是伏龙诸葛亮。他那傲人的机灵,熟练的兵阵,无不让后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点人物,不过我觉得都还不如孔明。吴,一个占领三江六郡的国家,能算做上是有计谋策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一段时间的周瑜就记诵兵书,洞晓布阵。通过一番刻苦的尽力尽量,终于当上了水上作战部队大都督,总统舰艇兵。然而他太过于忌妒,死正当中年时。从这些个人物和国度我们不不好看出人的性情的关紧性。性情关系着成功。
每私人都有自个儿的目的,只要踏塌实实,仔仔细细地走好寻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信任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这个暑假,我读了《三国演义》,它是我国古代历一部关紧的文学出名著作。《三国演义》这本书由罗贯中以陈寿的《二十四史》,范晔的《后汉书》及元代的《二十四史》为根据,通过熔裁在元末明刚刚创立作的。它描写了近90积年的重大历史事情及历史人物的活动,展览了魏蜀吴兴亡的历史画卷,形象地重演了这一风云变幻而又兵荒马乱地历史时期,具有活力地揭示了统治集团内里钩心斗角、勾心斗角、相互串通而又互相抢夺的关系,向读者展出了一副精彩壮阔的历史画卷。
那里面有庸主献帝阿斗,胸襟狭隘的周瑜,敦厚的鲁肃,英勇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等等,无不个非常态。这些个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个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觉的是这本书之中所描写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他降汉不降曹、秉烛通宵、千里走单骑、过关斩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获悉故主消息儿,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觉得虽降了敌,但最终仍然归来了,不惟仍算忠,并且还要算一种不容易得到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达关羽的办法也极简单:“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惮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国度的统治需求荩臣,需求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然后已的荩臣,这就是诸葛亮。他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物。诸葛亮清楚知道天体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并且一辈子小心,鞠躬尽瘁。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头人退司徒懿,锦囊杀魏延,这些个是常人所没有料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当容貌不寻常,可书中描画的却非常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他有独有特别的人格,择梧而栖,择主而事,他竭尽忠诚于刘备,竭尽忠诚于简称蜀,最终中投身于一统的大业中。"受任于打了败仗的军队之际,奉令于危难之间"随着简称蜀的衰败悲剧,他也成了悲剧人物!
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不过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觉得了曹操的气量宽宏,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升平了。后来又发觉刘备也不是普通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升平了。视线短浅,小心眼儿,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亮的相比较。
在《三国演义》里还可以看见,各政治集团为了自个儿的切身好处,今日势不两立,下一天却又杯酒言欢。并且这种斗争渗透到生存的许各方面,连家子、朋友、结婚等,都一无例异乡被卷入了斗争的旋涡,甚至于变成斗争的工具。它们为了满意自个儿权益,财产的欲念,为了使自个儿在紧张的抢夺战中不被消泯,老是耍弄各种手眼,表演了一幕幕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活剧。
这么的心思,在现在又和偿没有。商家绞竭心思,赚消费者的钱;骗取财物的人穷竭主意,骗取别人财物。许多人可以看到:贪心和权力欲怎么样主宰了社会形态中昆季、夫妻、朋友等关系。许多人甚至于为了金钱,千方百计的设法偷取,诛戮。所以虚伪诡诈诡计多端的有心思的人,必将变成权力的佼佼者。不过,心思是需求无心思来衬托的。假如每私人都那末虚伪诡诈诡计多端,世界怎会升平呢?
总之,《三国演义》除开给人以阅览的喜悦与历史的启发之外,它更是给有志王天下者听的英雄历史诗。正由于这么,《三国演义》在雄健浑厚壮烈的笔调中弥散与渗透着的是一种深沉的历史感触领悟和富裕力量度的反思。
《三国演义》描写了魏蜀吴一段时间的局面。自打董卓被杀后,整个儿朝廷就乱了套,大家都争着当陛下,刘备、关羽、张飞为了还原汉室,请来了诸葛亮,有了诸葛亮的帮忙,它们一连气儿攻下了荆州、南郡、襄阳等城池。孙权满心要获得荆州,就千方百计去抢,诸葛亮看穿了一计又一计,使孙权赔了夫上下团结大将周瑜,又打了大败仗。可美好景况不久,不长刘备、关羽、张飞三人都被曹操害翘辫子,很快,诸葛亮也翘辫子。这时,地盘已被晋军占据。
我想:刘备的抱负是长远的,他的举动也是迅疾的。他只要找到达目的,就浑身体和精神的投入了,不惮不论什么困难险阻,都要达到目标。我联想到达中国的“徒手体操皇子”李宁,提起李宁许多人总说他是个不同凡响的人,但李宁自个儿很明白,自个儿只是一个确定地认为方向后决不不坚定的平常的人。他信任,凭着顽强和汗珠,心态和适合有经验,不管做啥子都能获得成功!退役后,李宁转向了新得事业:组建李宁体育运动用品有限企业。有人问李宁:“经营商和体育运动,哪一个更轻松,更舒畅?”李宁说:“要做好,哪一个都不轻松,然而我老是很舒畅。”不赖,不管在那边,李宁始末维持舒畅的心绪。
在《三国演义》中,关羽的勇猛善于打仗,我应当学习;诸葛亮的机灵,我应当学习;刘备的定了目的不让步,我更应当学习!
简爱的读后感范文2000字大学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小说,它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己的尊严和真爱。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平凡的世界》时间跨度从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年,全景式地反映了这个近20xx年间城乡社会生活的巨大历史性变迁,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以整个社会的变迁,思想的转型为背景,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形象地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成功地塑造了孙少安和孙少平这些为生活默默承受着人生苦难的人们,在这里人性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苦难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孙氏兄弟不甘为命运的玩偶,在沉重的生活中发掘自己被禁锢的价值,自强不息的命运主旋律。
当少平在村里不当教师后,他没有向命运屈服,不愿一生只为填饱肚子而活着。少平青春的梦想和追求也激励着他到外面闯荡世界,他从漂泊的揽工汉成为正式的工人,最后又获得了当煤矿工人的好机遇,尽心尽力地干活,成为一名优秀工人。
但是,这一切绝不是靠运气。在他闯荡过程中,他背上的疤,告诉我们他付出了多少;他破烂的行李,告诉我们他的生活有多苦;黑夜中微弱的光芒,告诉我们他的求学精神有多么顽强。是啊!生活有多苦,他就有多强!
有一种精神帮助少平度过了一次次人生的绝境,那就是坚强。如果把少平看作一棵树,当狂风折断他的树枝时,只要树干还在,来年春天依旧会生机盎然。在他的人生征途中,分家——他失去了大哥的肩膀,恋人的离开——他失去了甜蜜的爱情,毁容——他失去了英俊的面容。虽然这些不幸一次次把他逼向悬崖,但是,他并没有选择逃避,而是选择了毅然面对。分家后,他成了家里的顶梁柱,照顾年迈的父母和供妹妹上学;恋人离开后,他用沉重的劳动麻痹自己的心灵,减轻痛苦,不久,成为了一个小班长;毁容后,他由开始的愤怒,逐渐转为平静,坦然的接受了现实。他没有被不幸压垮,反而,脊梁更加挺直了。
少平的哥哥少安也有着同样的顽强力和意志力。在少安的砖窑有很大发展时,他决定贷款扩建机器制砖,不料因技师根本不懂技术,砖窑蒙受很大的损失,,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放弃。一段时间后,他重整旗鼓,再创人生的辉煌,最终成为当地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头人。
少平和少安生活的那个年代需要自强不息,艰苦奋斗,而我们的这个时代更需要这种精神。有一个叫洪战辉的河南人,他曾经感动了全中国。他13岁时,就担起抚养小妹妹的责任,带着妹妹求学将近20xx年。他靠做点小生意和打零工维持生活,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与挫折,我们可想而知。甚至当他自己回头看时,也不太相信他真的能够走过来。是什么帮了他呢?是坚忍不拔的精神。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像少平和少安那样坚强。一些人失恋后,就想结束自己的生命。他们认为失去了心爱的恋人,生活不再有明天,不再有希望。然而,他们错了。少平和晓霞之间的爱情跨越了世俗的偏见,两颗年轻的心紧紧贴在一起,许下海枯石烂的诺言。可是,天公不作美,两人最终阴阳相隔,少平痛彻心扉,痛苦不已,他用繁重的劳动麻痹自己,减少一些痛苦的思念。慢慢地,他将晓霞放入心底,让这段刻苦铭心的爱情,成为他人生中最美丽的回忆。他又张开了双臂,准备迎接明天的朝阳,接受了不能改变的事实。
《平凡的世界》一书中,蕴含着无限的力量,每读一次这种力量就增加几分,面对困难与挫折的自信也增加了几分。它已在我心中生根发芽,为我的心灵撑起一片树荫。我的世界因它而不再平凡。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2000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们汲取知识的重要途径。有了书,我们就能开阔视野,拓展知识面,丰富文化知识,一步步走上知识的殿堂。读书使人明智,读一本好书,我们就能从中吸取教训,从而应用到我们的生活中去,继而获得丰富的经验。
有一个作者,他的人生跌宕起伏,被誉为“英国与欧洲小说之父”;
有一个故事,在293年后的今天,仍然妇孺皆知;
有一位年轻人,他以非凡的勇气与智慧,靠自己的双手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建造出了属于自己的“王国”。
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当时读完这本书时,一个高大的形象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鲁滨逊。
没错!这位年轻人就是鲁滨逊,他,虽然只是“欧洲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笔下的一个人物,却带给我们无数的惊喜与感动。他,虽然貌不惊人,但是28年的历练却使他在我们眼中成了一位最英俊的青年。他的故事,虽然是虚构的,却使我们回味无穷;他的人生,虽然没有做出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但是28年坚持独立的荒岛生活却是我们常人无法想像的。他的积极乐观令人佩服,他的聪明能干令人惊讶,他的机智坚强令人肃然起敬。他,是“冒险”的代名词,是我们心中永远的英雄——鲁滨逊。
鲁宾逊一心想要遨游四海,了解世界,不听父亲的劝告而离家去做了船员。后来,他又登上了去非洲的航海之途。而途中突遇风暴,他只身一人漂流到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独立生活。鲁宾逊凭着惊人的毅力和顽强不息的劳动,在渺无人烟的小岛上盖起了房子,收获谷物,驯养山羊,用兽皮制作衣物……后来又救了一个野人“星期五”。最后一直到第二十八年的一天,一艘英国船队来到该岛附近,鲁宾逊顺利返回家乡。
当他漂流到荒岛时,也许所有人都会对他产生同情之心。没错,他真的很不幸。但是没有经历过挫折,没有遇到过困境,又怎能看得出生命的韧性?于是,他站起来了。他从没有放弃过一丝希望:没有住的,自己动手建房定居;没有吃的,自己养牧种植;遇到野人,想办法去对付。试问,如果一个平常人流落至此,又会怎样?如果一个人没有强烈的生存欲望,没有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怎么会身处逆境而不慌?
也许,如今像流落到荒岛这样的逆境已不多见,但是生活中的挫折与困难仍是在所难免的。比如:写作业时遇到难题,我们是放弃解答,还是继续思考?偶尔一次考试失利,我们是陷入失望、灰心的泥潭无法自拔,还是勇敢地在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又或是不小心摔倒,我们是疼得眼泪直流,还是忍住伤痛,勇敢地站起来……这些都是平常生活中的一些小事,却能折射出我们对生活的态度。
读完后,他的那种敢于同恶势力作斗争,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我。跟鲁宾逊比起来,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是多么丰富多彩。正因为如此,我们更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由此,我不禁想到现在的一些人,他们其中有的只因为受到了一点挫折,就产生了轻生的念头。他们不懂得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和宝贵的生命。
我曾经在一篇杂志上看到过一篇报道:一位大学生,因家境贫寒,父母省吃俭用供她上学。后来,父亲因出车祸而死,母亲也得了癌症。负债累累的家庭再也支付不起高昂的医药费,于是这位女大学生就产生了轻生的念头,跳楼自杀了。我们可以看出这位大学生不懂得珍惜生命,意志力薄弱。跟鲁宾逊比起来,她的处境远远好于鲁宾逊,起码她还有身边人的帮助。可是她却选择了一条不归路,永远的离开了……
鲁宾逊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永不放弃,就是我从他身上学到的。记得有一次,我上六年级,老爸和老妈一起去了海南,留我自己独自在家。虽然我当时已经上六年级了,但我还是很害怕,向来胆小的我一想到晚上独自一人在家我就胆怯。但我当时想起了鲁宾逊的遭遇,就壮起了胆,度过了艰苦难耐的夜晚。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想到了很多很多,我不仅为丹麦尔·笛福那清新脱俗的文字所折服,更为主角鲁滨逊那种不折不挠,不怕苦难,永不言弃的精神和非凡的勇气,超强的智力所崇拜,这也是他能够冲出孤岛最根本的原因所在。这些精神也正是我们这些在“蜜罐里泡大的孩子”所缺乏的,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在遇到困难时只会说:“怎么这么难啊 我不干了”这类话,而不会像鲁滨逊一样冷静,机智。如果我们是鲁滨逊,流落到荒岛后我们不会搬物资,而是先会为命运的不公而大发牢骚,做些无用之工。船漂走后,你就将一无所有。也不可能在那种情况为自己的命运而奋斗。
是的,我要学会独立,要学会独立处理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自立自强,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同时,我也要读更多的书,读更多的好书,用有限的生命来读无限的书。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而学生时代是人生最灿烂的季节,让我们珍惜生命,爱护生命。让我们象鲁宾逊那样勇敢的去面对生活中的暴风雨吧!
成功与失败交织,挫折与胜利相融,这才是真正的生活!没有人能够一帆风顺,遇到困难时,请想想鲁滨逊吧!他能在巨大的逆境中拼搏,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战胜眼前的一点儿小困难呢?正因为鲁滨逊有战胜困难的勇气和毅力,才能够在荒凉的小岛上生活28年;正因为他有战胜困难的勇气和毅力,才能够做好许多费时又费力的工作;正因为他有战胜困难的勇气和毅力,才能够最终获救,回到家乡。倘若换做是我们呢?我们难道就只会一味的哭喊吗?不,在困难面前,没有人会是弱者?正如落难的王子说的:“凡是人间的灾难,无论落到谁的头上,谁都得受着,而且都受得了——只要他不死。”抬起头来吧,前方是一片光明啊!勇敢地向困难进军吧,瞧,胜利在向你招手!别再害怕,别再犹豫,只要我们有足够的勇气与毅力,这点困难和失败对我们来说又算得了什么?
古人云:“锲而不舍,金石可镂。”有毅力,有勇气,是成功最重要的一步。鲁滨逊——这个硬汉子的代名词,他用他对逆境坚韧不拔,积极乐观,百折不挠的精神为我们谱写了一段传奇。让我们以他为榜样,学会坚强,学会独立,同困难作斗争,永远做生活的强者吧!
日瓦戈医生读后感2000字
我不是一个偏激的人,但我读《日瓦戈医生》时,不得不承认疯狂的年代没有春天,政治游戏不需要诗意。战争、饥饿、动荡疯狂洗刷着俄罗斯大地,它们构成《日瓦戈医生》的整个背景。它们像一股洪流汹涌着,毫无仁慈地卷走许多美好的东西。仿佛恶魔来到人间完成一次上帝的旨意:把人还原为兽类。人们在大地上癫狂,在灾难的垃圾堆里仓皇四顾。深思已没有意义,诗意的生存成为奢望,人变成一个革命的抽象的符号,人性迷失于那些革命理论的概念之中。
然而总有几朵风雨吹打不去的花,或者说总有几块在激流的冲荡中仍不肯随波而动的磐石。这就是男女主角日瓦戈和拉拉。
日瓦戈是一个孤儿,他的观点、习惯和禀赋是独特的,他善于思考并善于写作,这些性格特征的形成归功于他的舅父。艺术和历史对他有巨大的吸引力,同时又对物理学和自然科学感兴趣。最后他选择了医学。他成为了有名的日瓦戈医生。日瓦戈医生先被征入俄法战争时的卫生队,后来在逃向偏僻的西伯得亚途中被抓去作为红军游击队的军医,在战争中家人被驱逐出境,与情人、事实上的第二位妻子拉拉度过了一段惶恐而难忘的日子。在帮助拉拉逃向远东后自己逃回莫斯科。多年后又与一位崇拜他的女孩生活在一起。这时候他变成了一个邋遢的穷苦人,在一次坐电车的途中因心力衰竭而死亡。美丽的拉拉是一位与日瓦戈医生有着同样气质、禀赋的人。在圣诞晚会上日瓦戈亲眼目睹了拉拉试图去刺杀那位毁她清白的经纪人,第一次见识了拉拉的勇气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因精神的相通和命运的安排而走到了一起。用原文的话说:“他们相爱不是被情欲所灼伤,他们彼此因为周围的一切都渴望他们相爱:脚下的大地、头上的青天、云彩和树木。”
自由的呼吸在一个特殊的年代里不啻是困难,甚至是一种罪孽。日瓦戈和拉拉满怀对真理的渴望,追求完美的境界。他们热爱艺术,思考未来。他们善良、与世无争。然而战争、革命作为时代精神压迫着每一个角落。家人离散、生活困顿,人命如草芥一般在狂潮中浮沉。他们寻求人类崇高价值的灵魂远处归依。有一个片断深深地吸引着我:日瓦戈和拉拉逃向荒僻的瓦雷金纳,他们在那里度过了十二个愉快自由的日子,日瓦戈在这里愉快地写作,住处的周围是雪海茫茫,不时传入狼的嚎叫。这一个极具象征意味的片段预示了他们未来。他们终于回到那个敌视他们的世界中去了,他们无处可逃。他们脱离时代,追求自由,他们是有罪的。
他们渴望一种秩序。在暴力狂欢的原野上,一切都颠倒。人们不是按自身的特性生长。本可成为歌唱家的成了电报员,本可成为美术家的热衷于政治说教。人们把公式化的感觉当成了人类的共性。思想贫乏者成为教授,思想的原创人却沦为这种教授的零杂工。粮食在田野里自生自灭,而乡村城镇却到处在闹饥荒。战争的动力是什么呢?书中那位叫金茨的政委叫人难忘。金茨对备受战争折磨的士兵演讲,讲军人的天职、祖国的意义之类。结果他被愤怒的士兵追赶得狼狈不堪,最后要了他的命。无论什么战争都没有完全的纯洁。工人出身的加利乌林做了白军首领,高贵而才华出众的帕沙则在红军中屡建功勋。当然帕沙因为不是布尔什维克而知道许多机密,最后被逼自杀。为什么生活会步入这条轨道呢?拉拉说得多好:“只有蹩脚书里的人才分为两个阵营,互不来往。可在生活中一切都交织在一起了。”
世界上没有一棵不美的树。人是美丽的,人的尊严、人的价值是一个有序自由的世界最重的砝码。书中又一个片断重重地撞击着我。日瓦戈医生在一次战斗中不得不向走进伏击圈的白军士兵射击。但他不忍心,因为对面走来的都是些年青的生命,其中不乏与他有同样气质、禀赋的人,他只好把子弹射向开阔地带的一棵白桦树。生命变成枯败的叶子,被随意地吹落,这是一颗善良高贵的心不能忍受的。
显然,事物都有其辩证矛盾的两面,我们不能随波逐流,被大潮流所“挟持”。当然,我们并不是要去背道而驰,反对时代的潮流。只是我们要保留自己的观点,以客观的眼光看待事物。《日瓦戈医生》是一部经典小说,但它并不是“红色经典”,它是一部闪烁着批判锋芒的巨著。这部小说,给了我对历史和现实新的看法和认知角度,在以后的人生旅途中我将以辩证客观全面的态度去对待人,看待事,处理工作。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范文
我很少接触英国作家的著作,原以为马尔克斯的现代魔幻主义是最吸引我的。但当读完《傲慢与偏见》时,我发现这种浪漫现实主义也是十分吸引我的。故事发展的背景是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故事展现了那个时代特有的世态人情。
作者在这部小说中通过班纳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在那个时代,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这就是如今我们所说的“感情要门当户对”,这个“门当户对”不是纯粹的门第问题,而是两个年轻人之间需要精神上的平等。婚姻不是儿戏,我们不可以只考虑利益因素而不在乎婚姻当事人的感受。婚姻是神圣的,它应该是爱情最好的归宿而不是坟墓。
伊丽莎白是本部小说中的女主角,也是英国文学中最著名的女性角色之一。她有许多地方十分吸引我,正如小说中说的她可爱、聪颖、能和任何人优雅的交谈。她诚实、优雅、富有智慧,这让她能够从她所属的社会阶层的低俗、无聊中脱颖而出。然而,她犀利的语言和过早的对别人定论也导致了她的迷茫。伊丽莎白不是一个低俗的母亲和一个冷漠的父亲的复制体,也不是几个行为荒诞姐妹的结合体,更不是势力的女性的缩影,她的身上有许多现代女性一直渴望拥有的品格与力量,当她渐渐的看到达西先生高贵的品质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对达西先生的错误认识。她和达西的爱情可以修成正果,也是书迷真切地渴望。
《傲慢与偏见》原本的书名叫做《最初的印象》,对于伊丽莎白来说,达西留给她的最初的印象是傲慢无礼,这使得伊丽莎白对达西有着很深的偏见,这种最初的印象使得他们的感情止步不前。这种剧情在电视剧中、小说里,乃至电视剧中都十分常见。我们总是自以为是,总是戴着有色眼镜看人,总是觉得自己的判断是对的。但是实际上,我们可能有着十分严重的错误。最初的印象并不一定是准确的,一面之缘或是从他人口中了解的那个人并不一定是真实的。我们在相处中要学会真诚待人、平等待人,要学会从细节中慢慢了解一个人。
当看到他们彼此误会、伊丽莎白拒绝达西的求婚时,我为他们感到深深的惋惜,但故事的转折恰好出现于此处,达西受挫后意识到了自己的傲慢带来的严重后果,放下傲慢给伊丽莎白写了一封长长的信。伊丽莎白也因此改变了对达西的看法,因为之前的偏见而感到内疚。当一切傲慢与偏见消除后,两个独立的人格,两个相互吸引的灵魂终于得到了平等的交流,有情人终成眷属。
故事的结局是中国式的大团圆结局,其中起先不被我看好的的角色也得到了较为圆满的结局,这是奥斯汀作品的浪漫之处。一段感情在发展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达西的傲慢并不是他刻意而为之,他高贵的家世、巨额的财产、英俊的外表使得他养成了低头看人的习惯。无数少女的追捧使他连应有的绅士风度都少的可怜,他最初对伊丽莎白的感情可以理解为是好奇和男人的征服欲,其中的真心少的可怜。
伊丽莎白这样的女孩子渴望的是一段平等的、灵魂相契合的恋爱,这使得她对达西无礼的追求十分反感。她是那样的独特,是那样的有趣。她厌恶富家子弟的傲慢无礼,这使得达西在她这里受到了严重的挫败。她认为婚姻应该基于理性的选择,而不是单纯对于家世、财富的判断。尽管她深陷物质社会,她却依旧保持清醒,凭着自己的学识和修养,懂得适时拒绝,懂得适时接受,勇敢地迫求真爱。这让我们相信社会再不明朗,也总有清醒和不屈的人,我们不该只是让伊丽莎活在心中,更要让她活在我们的身上,以带领我们去纠正这个社会部分人扭曲的婚姻观和价值观。
读这本书第一遍是让我们觉得遇到了爱情,作者绝不只是单单给我们讲述一段经历了磨难终于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爱情,它也描述了一个无数少女都渴望拥有的完美爱人的形象。感情里不能只考虑金钱和物质,但也不能不考虑这些因素。但达西的完美在于他知错能改,在于他虽然满身傲气,但肯为了爱人低头,肯为了爱的人除去满身的荆棘。达西和伊丽莎白就像千千万万个我们,带着对爱情的憧憬与渴望,经历了一次次的考验,为了爱人改掉了自己的坏脾气、坏习惯。或许每个人都是一只刺猬,只有当它遇到自己的爱人才肯露出自己柔软的肚子,相拥取暖,又小心翼翼。
文章以戏言开始,似乎这样的开始已经告诉了人们这将是一个轻喜剧,即使中间磨难重重,但不会影响它皆大欢喜的结局。小说来自于平凡,《傲慢与偏见》中的爱情是平凡而又坚韧的,它不似《呼啸山庄》中的爱情经历了生离死别,也不似《简爱》中的爱情充满了激情与选择。它平淡的让我一度失去兴致,但当真正沉浸其中时,我发现了它独特的韵味。这段爱情就好似一杯新茶,入口无味,细品方能觉出茶的清香。
我常常在想,达西和伊丽莎白之间的阻碍只是傲慢与偏见吗?我想这也是作者想让我们思考的问题。在他们之间最大的阻碍是他们自己,但绝不是仅仅只有他们自己,最根本的还是他们之间阶级的差距。伊丽莎白内心最够强大,所以她可以坚定的去追求自己的爱情,但是当他们真正结婚之后,他们遇到的问题会少吗?达西原本可以娶一位更加富有的妻子。这会使得达西的亲朋好友对他们的感情有一定的评论,而这些伴随他们一生的闲言碎语真的不会使伊丽莎白心烦吗?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但作者为何还是写出了大团圆的结局呢?我想这是为了向世人表达她的观点:爱情中的磨难有太多太多,但真正的爱人会和你一起度过这些磨难,真正的爱情不惧这些磨难。通过这句话可以很清楚的看出作者的想法,或许也是因为这句话更加喜欢这本书了吧。无论是爱情还是友情,只有心存感激和尊重,才能走得长远。伊丽莎白和达西受足了傲慢和偏见带来的苦楚,希望我们可以以此为戒。
他们的爱情也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有时候我真的替他们感谢达西的坚持和勇敢,一段感情中往往有太多的胆怯和后退,如果达西没有坚持,如果达西选择了别人,又是一番如何的场景呢?其实,有很多时候,最显而易见的道理,往往会被忽略。按照自己的心意去做,可能它不是最好的选择,却不会让我们抱憾终生。想做就去做,如果还在犹豫就是没有那么渴望罢了。其实胆怯和犹豫又何尝不是阻碍爱情的一大障碍呢?
我庆幸我生在这样一个时代,财富已经不是最重要的因素,两情相悦、精神相合才是最重要的。
愿我们都可以遇到自己的爱情,尽管困难重重,但仍能初心不改。
红楼梦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范文
张爱玲说过,人生有三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多刺,三恨红楼未完。
在父亲的帮助下,有幸我拜读了《红楼梦》。虽然不甚了解,但依然感到了震撼。
《红楼梦》作为四大名著之一,国人对它的熟知度很高,几乎每个人都能说出几句红楼中的词句和故事章节,甚至还有不少的学者专门去研究它,称之为“红学”。然而,除了那些“红学”专家,认真读完红楼的,又有几人?多少人又是为了附庸风雅而对红楼趋之若鹜?
最近关于《红楼梦》的消息很多,从翻拍经典到刘心武续写红楼,漫天的新闻铺天盖地,我们不禁要问,红楼惹谁了?曹雪芹惨淡经营数十年的红楼,一时间变成了大众娱乐闲谈点,这样对待一个文化经典之作,是不是对它的一种践踏?
八七版《红楼梦》是大家比较认同的一个影视作品,但是对于如今翻拍的红楼,却充满非议。对于贾宝玉这个人物外形,红楼中是如此描写“面如中秋之月”。何为中秋之月?洁白而圆润,老版中饰演宝玉的欧阳奋强还是很符合的。但在翻拍版中,贾宝玉的饰演者有着一张帅气的瓜子脸,虽然很符合现代人的审美,但是对原着的忠实度却是大大降低了。
除了《红楼梦》被翻拍,还有各种文学名著被拿出来不断地翻拍,但是效果甚微。为什么那些导演们都乐此不疲的来翻拍各种经典?因为经典不愁收视率,因为经典不用再去大力宣传,因为经典是经典。导演们摆着一副“我是经典我怕谁”的面孔,将我们心中圣神的各种文学经典改来改去,我们不禁再问一次,“经典惹谁了?”
对于这种对经典的不负责状态,我们应该竭力制止。中国文化源远流长,在今天这种文化爆炸,信息多元化的时代,经典的生存到了一种尴尬的状态。厚厚的经典著作,晦涩的语言,让现代人失去了兴趣。而那些由经典改编的电视剧却深受大众欢迎。这似乎还给经典带来一丝希望。但,这始终不能代替那些散发着墨香的古典书籍带来的震撼。
对于这种文化的丧失,我们应该觉得可悲。不过,好在现在社上引起了“国学热”,无论是公务员还是幼儿园,都在进行国学教育。被国人遗忘的《三字经》《弟子规》又进入了校园。希望这不是仅仅做个样子而已。
对于《红楼梦》来说,还有一个其他名著不能比拟的地方,就是它是半壁江山。
对于各种专家学者来说,她贵就贵在她是残的。于是乎,各种猜想,各种结论,各种版本,各种续集接踵而来。这个说香菱与宝玉在一起才是正解;那个说宝钗才是神瑛侍者。一本红楼,竟然让后人绞尽脑汁,我想说,曹公,真有你的!
对于红楼的研究,层出不穷。红楼之中处处都是伏笔,没有一个人物是闲人,没有一句话是废话。也许,也只有曹公在世,才可说清这红楼中的种种事情。
《红楼梦》的魅力是任何着作都无法比拟的。许多伟大的人都对红楼有着不一般的情愫。伟大领袖毛泽东就曾说过,他读红楼不是当故事读,而是当作历史读。并且说,没有读过五遍红楼,没必要发表评论。可见,毛主席对红楼的喜爱。
鲁迅也在《中国小说略史》中提到“全书所写,虽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而人物事故,则摆脱旧套,与在先之人情小说甚不同……盖叙述皆存真,闻见悉所亲历,正因写实,转成新鲜……”《红楼梦》堪称清小说的巅峰之作。
看完红楼的人都会不禁感叹道曹雪芹的博学。首先,在红楼中,除了描景叙事,其中还有大量的墨笔来描写贾府中的奢华生活。建筑、现代企业管理、服装、饮食、医药、美容美发甚至于兵法等等,在红楼中都有细致的描写。
同时这也证实了曹雪芹对贾府的生活描写乃是自身生活的体现,只有亲身经历,才会有如此真实的写作。试想一个普通百姓,怎能幻想出如此奢华的家族,则能写出如此真实细腻的文章?
第二,文章中对人物的刻画十分到位,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性格。王熙凤的泼辣,宝钗的风情,黛玉的忧郁,活灵活现的出现在人们眼前,鲜活生动。
第三,处处设伏。红楼中没有一句是废话,仔细回想,每句话都是隐藏着的伏笔。一环套着一环,彼此相连,使得文章中的人物链接起来,构成一个紧密的关系网。
第四,书中的诗词歌赋堪称一绝。在红楼中,宝玉他们的乐趣便是吟诗作对。当然,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风格。曹雪芹给不同个人配上了属于自己风格的诗作,使得人物更加生动。同时,也要感叹曹公的才华不可小觑。
第五,书中的各类人际关系的描写,入木三分,虽不能被奉为处世哲学,经营人生的经典,但也能给人以启迪。
第六,书中对大场景的把握能力让人难以忘怀,无论是元春回府亦或是贾家的落败,都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也许是受中国文化的影响,崇尚圆满美好。从古至今不少人热衷于红楼的续写。最著名的就是高鹗的续写了。但是,后人对他的续褒贬不一。因为他是和书商程伟元合作的,所谓无商不奸,为了顺应当时社会市场,高氏的续写也会增加一些个人色彩。
除了前人的续写,现代的许多作家也是对红楼的续写充满热情。比如现在最热门的《刘心武续写红楼》,好不好的我还没有评论的资历。但就这个现象而言,大家很不高兴红楼的残缺,千方百计的要完善它,但又没有一人能够写出让所有人信服的结尾,所谓众口难调啊。
残缺就不好吗?断臂维纳斯,同样是不完整的,你能说她不美吗?假如给她接上胳膊,让她拿个苹果,这样的完整美吗?因此,红楼的残缺虽为一件憾事,但是一味的追求她的完美也是不可取的。
以上种种,不能俱全,后人热衷于红楼,创造了红楼热潮,钻研红楼,很多人成为这方面的专家,但我始终认为,红楼梦是不朽的著作,里面的内容包罗万象,究其原因,是因为一切皆来源于生活,并高于生活,书中描写的一切都是作者的亲身经历,切之体肤。
《红楼梦》只是一个代表,像红楼一样的经典名著在中国有许多,但是人们逐渐的把他们遗忘在历史之中了。中国最为一个文化大亨,应将自己的财产保护好,而不是恣意的挥霍他它。
如今,在外来文化的入侵下,如何让本土文化不被动摇是值得考虑的问题。当现在的年轻人在过“圣诞节”“情人节”时,中国的“端午节”“七夕”却逐渐让人遗忘。面对这种局势,我们应该大力弘扬中国文化,首先就是从我们青少年抓起。
梁启超说过“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只有从少年抓起。中国文化才能立于世界之巅。
麦田守望者读后感大学2000字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写的。记叙了故事中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在中学时期的一段故事。在我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以主人公霍尔顿自叙的语气讲述自己被学校开除后在纽约城游荡将近两昼夜的经历和心灵感受。它不仅生动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不安现状的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仿徨、孤独愤世的精神世界,一个青春期少年矛盾百出的心理特征,也批判了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
霍尔顿是个性洛复杂而又矛盾的青少年的典型。他有一颗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他对那些热衷于谈女人和酒的人十分反感,对校长的虚伪势利非常厌恶,看到墙上的下流字眼便愤愤擦去,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就慷慨解囊。他对妹妹菲芯真诚爱护,百般照顾。为了保护孩子,不让他们掉下悬崖,他还渴望终生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发出“救救孩子”般的呼声。
可是,愤世嫉俗思想引起的消极反抗,还有那敏感、好奇、焦躁、不安,想发泄、易冲动的青春期心理,又使得他不肯读书,不求上进,追求刺激,玩世不恭;他抽烟、酗酒、打架、调情,甚至找*女玩。他觉得老师、父母要他读书上进,无非是要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认为成人社会里没有一个人可信,全是“假仁假义的伪君子”,连他敬佩的的一位老师,后来也发现可能是个同性恋者,而且还用“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那一套来教导他。
他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那种世态人情,他渴望的是朴实和真诚,但遇到的全是虚伪和欺骗,而他又无力改变这种现状,只好苦闷、彷徨、放纵,最后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装成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二次大战后,美国在社会异化、政治高压和保守文化三股力量的高压下,形成了“沉寂的十年”,而首先起来反抗的是“垮掉的一代”,本书主人公霍尔顿实际上也是个“垮掉分子”,是最早出现读《麦田里的守望者》有感的“反英雄”,只是他还没有放纵和混乱到他们那样的程度罢了。
1951年,这部小说一问世,立即引起轰动。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受到读者,特别是大中学生的热烈欢迎。他们纷纷模仿主人公霍尔顿的装束打扮,讲“霍尔顿式”的语言,因为这部小说道出了他们的心声,反映了他们的理想、苦闷和愿望。家长们和文学界也对这本书展开厂争论。有认为它能使青少年增加对生活的认识,对丑恶的现实提高警惕,促使他们去选择一条自爱的道路;成年人通过这本书也可增进对青少年的理解。
可是也有人认为这是一本坏书,主人公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满口粗活,张口就“*”,因此应该禁止。经过30多年来时间的考验,证明它不愧为美国当代文学中的“现代经典小说”之一。现在大多数中学和高等学校已把它列为必读的课外读物,正如有的评论家说的那样,它“几乎大大地影响了好几代美国青年”。
《麦田里的守望者》之所以能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很重要的一点还由于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全书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口吻叙述了自己的所思所想、所见所闻和行为举止,也以一个青少年的眼光批判了成人世界的虚伪面目和欺骗行径。作者以细腻深刻的笔法剖析了主人公的复杂心理,不仅抓住了他的理想与现实冲突这一心理加以分析,而且也紧紧抓住了青少年青春期的心理特点来表现主人公的善良纯真和荒诞放纵。小说中既用了“生活流”,也用了“意识流”,两者得到了巧妙的结合。在语言的运用上,本书也独创一格。全书用青少年的口吻平铺直叙,不避琐碎,不讳隐私,使用了大量的口语和俚语,生动活泼,平易近人,达到了如闻其声、如见其人的效果,增加了作品的感染力,使读者更能激起共鸣和思索,激起联想和反响。
读完了这篇小说,是我有了一些看法,我觉得,其实,霍尔顿对一些社会现象的指责是完全正确的,比如说,“酒吧里那个弹钢琴的人,弹琴时,喜欢卖弄,不管什么曲子,都被他糟蹋的一塌糊涂,傻里傻气地把高音符弹得如流水一般,还有许多油腔滑调的鬼把戏,我听了真是厌恶极了。”这是霍尔顿的看法。我也十分讨厌霍尔顿所说的那种人,喜欢炫耀本事,假模假式,显得自己是个仁人君子。这也好似中国古代那些奉承皇上的官员,说一些不堪入耳的话。但霍尔顿由于心理问题把这些都看得太重了,太过分了,所以才会觉得生活索然无味。
后来,他有了更为荒唐的决定,一个人乘车去西部,装作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不原被别人所打扰,再找一份工作,取一个又聋又哑但很美丽的妻子,安度生活。幸亏妹妹菲?及时阻拦,虽无效果,但妹妹菲?十分生气,为了妹妹,霍尔顿留了下来,后来终于开始了新的生活。
霍尔顿厌恶那些口是心非的人,我也一样,这种人实在值得我警醒,我弄不懂的是,那些人为什么那样?是为了体面吗?是为了炫耀吗?还有,为什么大部分人都不这样觉得?不管怎样,以后我一定要做一个表里如一的人。
做每一件事都要三思而行,不能莽撞行事,并且要听取别人的劝告,不要把苦痛看得太重,要设法摆脱,寻找快乐,这就是我得出的道理。
《三国演义》暑假读后感2000字
“丞相祠堂何处寻?”我仿佛听见了千百年前杜甫的一声叹问。情不自禁地,我拿起了《三国演义》这部记录了三国兴衰的小说。看罗贯中笔下个个鲜活的英雄人物,读那天下三分的故事,写下我千万分之一的感慨。
《三国演义》以时间为顺序,交错叙述魏蜀吴三国形成的历史,我见刘关张桃园结义,为“上报国家,下安黎庶”,董吕二人被司徒王允一招美人计所消灭。曹刘煮酒论英雄,张飞怒鞭督邮,关羽过五关斩六将更是展现了他们的鲜明性格。而刘备三顾茅庐得卧龙,自此天下三分有其名。
毛宗岗:“《三国演义》有三绝,即曹操的”奸绝“,关羽的”义绝“,孔明的”智绝“。”虽然我为孔明的才智折服,为关羽的重义吸引,但我更欣赏的是曹操这个千古奸雄,他挟天子以令诸侯,更显乱世中的智慧;他费尽心机笼络关羽,更显奸诈,却不同于董卓之流的小人之奸;他礼贤下士,求贤若渴,更显雄才伟略。但他也更接近世俗,他曾言”宁教我负天下人,莫教天下人负我”,这样狭隘的话语。但在我看来,这样的他,更接近普通人,不似”刘备之德近乎伪,孔明之智近乎妖“。
令我激动不已的是,在三国之中,有追梦者有手足之情。不论是曹操抑或是贩履织席为业的刘备,都有统一天下的雄韬伟略,他们都义无反顾、前赴后继地投入到乱世之中,去追寻自己的理想。刘关张在桃园结义,自此肝胆相照,祸福与共,相互扶持。
这样有情有梦的三国,有怎会不令人感动呢?
曹刘孙三人统一天下的梦想在当时被称为雄才伟略,而现今,有人说要当国家主席为梦想却会被众人耻笑为痴心妄想。何解?少年之志不复哉!老骥伏枥尚有千里之志,何以少年不再有凌云之志?时势所造,年少不复英雄哉!
在社会中,高中生立下壮国家之志可谓多不胜数,但到了大学之后,大学生却成了懒的代名词。起床也要靠“床协”的资深困难户,又怎能唤起对梦想的热情和追求呢?向颓废妥协,即是在向现实妥协,会屈服而意志薄弱的人又怎能成就大业呢?
为成就梦想,曹操求贤若渴,刘备三顾茅庐,而21世纪的大学生却向“床协”求助。在这个时代里的我们更需要的是心灵的沉淀而非物质生活的丰富和慵懒。
正是“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一个说出来会被笑的梦想,才有实现的价值。
红楼梦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开篇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这一句话点明了《红楼梦》在中国古典文学界的地位,在《红楼梦》中,最牵动人心的莫过于宝黛钗三人的爱情纠葛。
在这段感情中,大家可能会觉得最受伤的是林黛玉,明明她和黛玉是郎有情妾有意,凤姐也希望她和宝玉成亲。而她却在宝玉成亲之日含泪而终。实在可怜。对于林黛玉的死,我是惋惜的。但是,我是作者的话,我也会让林黛玉这样死去。为什么?
第一,大家都知道,贾宝玉的前身是赤霞宫神瑛侍者,林黛玉是绛珠仙草。前世,神瑛侍者用水救活了绛珠仙草,绛珠仙草就像来世用眼泪来报答这个神瑛侍者。所以在《红楼梦》中林黛玉是多愁善感的,动不动就落泪,这一切是有原因的。等林黛玉的恩报完了,她该流的泪流干,她自然要回归天界,没有再留在人间的道理。
第二、在宝玉成亲之日,还有一个人也死了,那就是贾府的靠山——贾妃贾元春,她的死无疑是为后文贾府抄家做铺垫,想想,那时若是贾府抄家了,林黛玉一个弱女子又会是怎样的结局?探春远嫁,迎春嫁给了孙绍祖后被虐而死,惜春做了尼姑,整个贾府就黛玉一个姑娘了,我想那时,黛玉的结局也不会比现在好太多。趁着现在贾府还没有倒台,死了还有人,有钱给她料理后世,这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说完了黛玉的结局,我们再说说谁支持宝黛姻缘。第一个便是贾母了,从“一对小冤家”,“两个玉儿”可以看出,贾母是支持“草木前盟”的。而且,贾母并不喜欢薛宝钗,贾母喜欢机灵的活泼的,像凤姐,黛玉,宝玉。而薛宝钗的性子恰恰相反。其次,贾母也批评过薛宝钗。在刘姥姥进大观园,贾母一行人去薛宝钗房中游览时,贾母的话中表达了一个意思:一个年轻姑娘的屋子,如此素净,让我们这些老婆子无地自容。但她并没有明确的表达出来,而是把事情推到了王熙凤头上来,说她照顾不周。但后来因为王夫人,薛姨妈的干涉,和林黛玉身体的原因,此事就此作罢。
第二个便是王熙凤了,其实,王熙凤支持“木石前盟”跟贾母有些关系。那就是她要讨好贾母,贾母对林黛玉那么的宠爱王熙凤不会看不出,所以也跟着贾母,支持“木石前盟”。但我觉得更大的是因为利益,王熙凤手里紧攥着管家权,利用这管家权,王熙凤明里暗里敛了多少财恐怕只有她自己知道。但倘若薛宝钗成了二少奶奶,加上王夫人的支持薛宝钗,这管家权归谁可说不准,薛宝钗那么精明能干,身体有那么好。可若是林黛玉成了二少奶奶,这管家权王熙凤便可以攥紧。林黛玉不会管家,且林黛玉体弱多病,也无法管家。这自然而然的由王熙凤继续管家。但无论是因为什么,但可以确定的是,王熙凤也不喜欢薛宝钗。纵观全书,王熙凤很少和薛宝钗有过交集,也不曾开过薛宝钗的玩笑,她们之间始终有隔阂。王熙凤也评价薛宝钗说:“不关己事不张嘴,一问摇头三不知。”反观她和林黛玉,关系就亲密很多,不然她也不会说:“既喝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做媳妇。”这话明摆着是支持宝黛婚姻,就连兴儿也说:“将来准是林姑娘定了的。”
但影响宝黛姻缘最重要的一点是——贾元春!贾元春是贾府的靠山,又是宫里的贵妃,说的话自然有分量。她在端午节礼物上就有玄机——薛宝钗和贾宝玉的礼物是一模一样的,这不明摆着是赐婚薛宝钗和贾宝玉吗?有人说,是元春不喜欢林黛玉,喜欢薛宝钗。实则不然,在元妃省亲的时候,大家作诗的时候说了:“终是薛林两位妹妹与众不同!”再就是元春赏赐龄官,这表面上是赏赐龄官,实则是暗赏林黛玉。史湘云也说了,龄官也说了,龄官像林黛玉。再看元春送薛宝钗和贾宝玉的礼物:宫扇两柄,红麝香串两串,凤尾罗二端,芙蓉簟一领。咱们重点看凤尾罗和芙蓉簟。“凤”,大家想想林黛玉住的地方的匾额是什么?有凤来仪啊!而“芙蓉”又不得不说另一个人——晴雯。晴雯死的时候,丫鬟们哄贾宝玉说晴雯去做了芙蓉花神,贾宝玉又写了《芙蓉女儿诔》,但大家都知道“晴为黛影”。这一切都暗示了,原本贾元春赏赐,黛玉和宝玉的是一样的。那么只有一种可能,王夫人调换了礼物。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古代封建制度严酷,不可能出现调换赏赐的现象。但话又说回来,即使王夫人调换了礼物也不会怎么样,即使被人发现了调换赏赐,贾元春是她的女儿肯定会帮着母亲说话,这件事也会不了了之。原著中说过,让贾宝玉去谢恩,在谢恩的同时,贾宝玉肯定会和元春说起赏赐事件。元春自己也是个苦命人,年纪轻轻就入了宫,她的爱情是悲哀的,是没有选择的。而贾宝玉是有选择的,他的心上人就是林黛玉,元春不会看着自己的弟弟娶他不爱的人。所以赐婚之事再无后文。贾母在清虚观打醮时,也用“宝玉年纪小”而搪塞了张道士的话。
不管怎么样,黛玉于宝玉的爱情以失败告终,但我相信,这也是她最好的归宿。爱情是美好的,幻想也是美好的,但现实是残忍的。但在我相信,终有一世,他们会终成眷属。
最新漂亮朋友读后感及心得体会2000字
莫泊桑通过一个冒险家发迹的经历,深刻地揭示了第三共和国的政治、经济的复杂现象,《漂亮朋友》不愧为十九世纪末叶法国社会的一幅历史画卷。
小说塑造了一个现代冒险家的典型。这个冒险家不是在东方的殖民地进行投机活动的人物,而是不择手段爬上去,在短时期内飞黄腾达,获得巨额财产和令人注目的社会地位的无耻之徒。杜洛瓦在北非的殖民军里待过,练就了残酷杀人的硬心肠。有一次去抢劫,他和同伴断送了三个乌莱德—阿拉纳部族人的性命,抢到了二十只母鸡、两头绵羊和一些金子。他在巴黎回想起这段经历时还露出一丝残忍而得意的微笑。他觉得自己心里保存着在殖民地肆意妄为的士官的全部本能。同时他又是一个机灵鬼、一个能随机应变的人。残忍而邪恶的经验与他狡黠的个性相结合,在巴黎这个冒险家的乐园里,便滋生出这样的野心家。
杜洛瓦的如愿以偿,在于他抓住了两个机会。第一个机会在报馆。莫泊桑认为,“他利用报纸,就像一个小偷利用一架梯子那样”。如果说,他以自身经历为内容的《非洲服役散记》恰巧适应了当时的政治需要,那么待他熟悉了报社业务,便直接参与倒阁阴谋,舞文弄墨,大显神通,成为瓦尔特帮重要的笔杆子,受到了老板的赏识与提拔,当上了“社会新闻栏”的主笔。然而,他在报馆的青云直上还得益于和女人的关系。利用女人发迹是杜洛瓦的第二个、也是最具有特色的手段。他的本钱是有一副漂亮的外表,在女人眼中,他是个“漂亮朋友”。他敏感地发现原政治版主笔、病入膏育的福雷斯蒂埃的妻子玛德莱娜与政界人物交往频繁,文笔老练,抓住她便可在报馆站稳脚跟,于是他大胆地向她表示,他愿意在她丈夫死后取而代之,他果然如愿以偿,当上了政治版主笔,成为新闻界的知名人物。与此同时,瓦尔特的妻子成了他的情妇,他在瓦尔特身边有了一个人替他说好话。接着,由于倒阁成功,他获得十字勋章,他的姓氏变成了有贵族标记的杜·洛瓦。但当他得知瓦尔特和拉罗舍—马蒂厄发了大财,自己只分得一点残羹以后,顿时勃然大怒,一个计划在他心里酝酿成熟了。
他毅然地抛弃了瓦尔特的妻子。随后他侦察到自己妻子的诡秘行动,导演了一场捉奸的闹剧,一下子把拉罗舍—马蒂厄打倒了,又与妻子离了婚。最后,他一步步接近瓦尔特的小女儿苏珊,把她拐跑,威逼瓦尔特夫妇同意他娶苏珊。老奸巨猾的瓦尔特虽然气恼,但头脑是清醒的。他认识到杜洛瓦并非等闲之靠,此人将来一定能当上议员和部长;他感到不如息事宁人,顺从杜洛瓦的意愿。因此不顾妻子的坚决反对,应允了杜洛瓦提出的要求。在杜洛瓦盛大的婚宴上,教士用近乎谄媚的辞句向他祝福:“你们是世间最幸福的人,你们最为富有,也最受尊敬。特别是您,先生,您才华超群,并通过您的道德文章而给芸芸众生以指点和启迪,成为民众的引路人。您身上肩负着伟大的使命,您要给他们做出表率来……”教士的话代表社会、官方对这个流氓恶棍式的冒险家的成功表示赞许,但从中也透露出作者无情的、辛辣的讽刺与抨击!
用莫泊桑的话来说,这是“一个冒险家的生平,他就像我们每天在巴黎擦肩而过,在现今的各种职业中遇到的那种人”。莫泊桑写出了这种人物是如何产生的:这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人物的特殊经历和他的性格相结合的产物。
堂吉诃德读后感2000字大学
名著是遗留人世间的珍珠。
《堂吉诃德》为我们刻画了一位瘦骨嶙峋、干瘪面庞的主人公形象。他是一个没落的贵族,沉溺于骑士小说而不能自拔,竟像古代骑士那样用破甲驽马把自己装扮起来,把桑丘——一个矮胖的农民当作自己的侍从,并且把村里的一位村姑当做美丽的夫人,作为自己信仰的公主,然后开始了他们的三次骑士旅途。在征途中,他竟然把风车当作三头九臂的巨人,并且和它大战了一番,最后以“睿智”的堂吉诃德的失败而告终;其后,他又把客店当作城堡,睡梦中把酒囊当作巨人搏斗。这就是他,一个荒诞不堪的堂吉诃德,他的出现,注定带给我们无尽的欢笑。仅仅如此吗?不,这些犹如珍珠一样,带给我们无尽笑料的同时,也带给我们许多深刻的道理,让我们受益终身。
故事中,堂吉诃德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人物,与桑丘的简单朴实形成鲜明的对比。堂吉诃德的显著特点是脱离实际、耽于幻想,生活在自己的臆想世界里,不能辨别幻想与现实。故事中,他自己幻想公主,幻想打巨人、臆想世界,当他的幻想被人戳破后,他却不能接受现实,总想是他身边的一位魔法师搞的鬼,故意破坏他身边的人和物,损毁他的幸福,这更加突出了堂吉诃德的荒诞可笑以及他受骑士小说的荼毒之深。他是一个可笑的人,做事横冲直撞,不问缘由,结果往往事与愿违,连累了他人,嘲笑了自己,但在这一切的笑料之后掩藏着他那热心、善良、正直、无私、正义的心。他勇敢,为了他人,他可以毫不畏惧的迎向危险;他仁慈善良,在危险面前,他保全仆人,独自应对危险;他荒诞可笑,但只是建立在一个锄奸救苦的基础上的,他酷爱自由和公主敢于为主持正义而忘我斗争。
堂吉诃德带给了我们许多,让我们认识了这位伟大的狼狈骑士,他让我们明白了:人人生而平等,勇者无惧,信仰的力量是无尽的,信仰使他从不退缩。他的经历告诉我们遇事三思而后行,谋定而后动。堂吉诃德陷入骑士小说而导致了他的愚昧荒诞,使我们明白,要学会扒开自己眼前的迷雾,使自己清醒。
吾日三省吾身,我们知道,我们笑他的时候,自己心里明白,他并不比我们自己可笑多少。
挪威的森林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世界变大了,心却变小了,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把生活塑造得越来越完美,却把心雕刻得越来越粗鄙,把社会变得越来越繁华,而心却在这种繁华中渐渐落寞。
《挪威的森林》中展现的就是一群人在冷酷的现实社会面前的困惑与苦恼,他们孤独,寂寞,却无法排遣,于是便开始把玩孤独,把玩寂寞,把玩无奈……《挪威的森林》是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佳作之一,他给我们展现的就是一个孤独,腐化,堕落的世界。作家借此来表达现代人在机械化、科技化的现实社会中生存的悲哀与生存的困惑。
“我真的太寂寞了,非常非常的寂寞……”阿绿总是像一头黑夜被遗弃在荒漠中的狼向世界发出最沉痛的哀鸣。他们都很寂寞,所以需要被在乎的感觉,而这种在乎不一定是喜欢和爱,在乎只是寂寞中的人急切需要、时刻需要的镇痛剂,仅此而已。在他们的世界里,爱情不再是爱情,爱情是被亵渎被蹂躏的对象,他们只是打着爱情的幌子获取rou欲上的满足与快感来融化寂寞,腐蚀孤独。他们只靠啃食那点可怜的低级的肉体的快感在世上苟延残喘。
像永泽与初美,初美从来不管他多么滥情,她只需要他在她身边,陪伴她,哪怕他是一具行尸走肉的躯壳,而她相信这只是暂时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因为事情到最后只能变好!所以她在脑海中独自编织美妙的梦想,梦总是美的,而悲哀的是一个人在把梦编织好之后要被现实压迫得不得不万念俱灰地亲手撕碎自己的梦,然后恶狠狠地告诉自己这永远只能是梦。明知道在扭曲变形的世界里,爱情只是一个人寂寞时的玩物,而她却要冒险。很长时间之后,当初美发现她与永泽之间的爱情除了肉体上的占有外,其他的全是一片令人绝望的惨白时,她呆滞的眼神向永泽发出绝望的质问:难道有了我,你还不能满足?他冷冷地说:“并非不能满足,在我的心里面有某种东西渴求那样做。但我只能活在那种饥渴感之中。这就是我,有什么法子?”他无法把爱情当爱情,他只有把玩孤独把玩无奈,他才能活。
而女人天性的善良与软弱终究决定了她们没有勇气与毅力去陪男人玩这种游戏,所以初美选择走向死亡,用死来诠释生的另一种方式。初美选择了死,永泽选择了生,人不论是生还是死,都会有一种信仰,一个人之所以死,是因为她(他)相信死比生更好,而一个人之所以选择生,哪怕是痛不欲绝地生,是因为他(她)相信好死不如赖活着。而对于渡边君、直子来说,生活的信仰就是那些最低级的肉体性行为所拼凑起来的碎片,他们饥饿的时候啃“寂寞”,独孤的时候玩“寂寞”。渡边君一直放不下直子,可在放不下的同时却又玩弄阿绿,两个女人便是他的世界。直子在疗养院那段时间,他在和阿绿玩“寂寞”的同时又在心里想像直子回来之后生活会有多么多么的美好,而支撑着这些信念的只不过是那些碎片拼凑的庸俗。这,也是爱情吗?
直子,是因为适应不了这种扭曲的社会,所以她到疗养院来,把自己扔进和她一样需要宁静与安然的人群里,而疗养院的主治医生告诉她们:“你们之所以不能在外界生活,是因为你适应不了那种扭曲,既然不能改变,你们就应该让自己有一个适度的心理空间去接受那种扭曲……。”直子,她在努力啊,她想活着,简单地活着。可事与愿违,她适应不了那种扭曲,所以她越是强迫越是更糟,后来出现严重的幻听。她没有片刻的安宁,她崩溃了。在一个寂寞的深夜,她走向了茫茫的森林,用一根寂寞的布带让自己告别了世界,一个人孤苦地咀嚼着死亡……是的,对她来说,死亡才是最轻易的割舍。
《挪威的森林》的旋律开始在浩渺的黑夜中哀鸣,久久没有散去。而当渡边君知道直子死了之后,他深知,他与直子彻底地永别了。茫然苦楚之时,他想起了阿绿,他拨通了阿绿的电话,阿绿在电话的另一端沉默了好久,可最后还是低沉却平静的声音:现在你在哪里?“我现在在哪里?”渡边君自问道,如今他在什么地方?他猜不着,到底这里是哪里?映入他眼帘的只是不知何处去的人蔓,神色匆匆地从他身边走过去,而他只能站在那个不知名的地方,不停地呼唤阿绿的名字……也许他已经不需要知道自己在哪里了,只知道或许从阿绿那里可以获得某种让他排遣寂寞、无奈的镇痛剂,继续活下去。
红楼梦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范文
中国有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而作为一个女孩子,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曹雪芹笔触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质本洁的追求始终不弃。我们感叹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的时候,看到了造成悲剧的一个重要因素:林黛玉的清高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合”,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始。
《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情节,是她的个性体现的焦点所在。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一个世俗之人无法明白她的思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面对落花,她想到自己死后的情景,无法释怀,又潸潸泪下。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当宝玉挨打后,工于心计、精于世故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而且还用训教的口气规劝宝玉改邪归正。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宝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傲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睛都哭成了桃儿一般,她的哭不是软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体验来真诚声援宝玉,默默对抗封建礼教,因此只有他们二人的心才贴得最近,爱得最深。
“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作者通过贾宝玉的眼睛为我们描绘了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无视世俗的传统规律,反其道而行之。在经受了无数摧残之后,生命尽头到来之际,封建社会的狰狞面目加速了她的香消玉陨。看过《红楼梦》,我们不会忘记黛玉临死前的那个场景,病危之际,紫鹃四处求人,却没人肯帮。为避免晦气,贾母把宝玉的婚事也转到别处去办理。一面是成亲的喜庆景象,一面是死前的哀怨凄婉,“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无怪乎黛玉的葬花吟诵。什么地方有一个干净的、理想的地方,究竟什么地方有我自己的理想的地方,是香丘呢,我现在所处的现实社会都是污浊不堪的,我要找一个自己的理想的地方,黛玉至死不放弃对自由的追求。我们为之揪心,为之愤懑,一对追求自由的青年男女在封建的枷锁之下生离死别。“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就这样在宝玉的婚庆锣鼓声中离开了人世。带着她的那份甜蜜走了。甜在何处?甜在这个人不接受世界,世界不接受人的世界上获得理解和亲爱,在孤独无依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温暖;在情爱无傍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伤痛。虽然最后她成为了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挪威的森林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提笔之际,《挪威的森林》还置于我桌子的左边。最初趋使我去阅读它,是它的不可忽视般的知名度。名著名作,大多都得经过时间的洗礼,沉淀下来的,十几年二十几年甚至更久远的时间里,仍能被人所称颂所推崇的作品必定有它的过人之处。
我不敢一口咬定《挪》是这样的作品,这因人而异。之前,从未仔细阅读外国作家的作品,对于村上春树,这本也只是第一本。大抵文化差异也在不同国家的作家写作风格是体现得淋漓尽致了吧!说实话,是有些不习惯。或许是阅读面不广的缘故罢!
那次跟羊在书店时,我指着《挪》问她:“这本好不好看?大概讲的是什么?”她貌似思索般(嘻嘻),终究道不明。而雪敏也曾在看完后发出了疑问:“想不透木月和直子为何要死?”这两样凑起来倒引起了我的兴趣:当初看《悲伤逆流成河》后,我们(还有静纯)可是讨论得相当激烈呢!那本也有齐铭、顾森湘、易遥等这人突兀的死亡,但我们也抽丝剥茧地把其中缘由分析得透彻了呀!
《挪威的森林》是怎样一本书呢?
并无生动的情节引人入胜,令你恨不得废寝忘食地把它看完。并无大段的哲理名言,令你不由得想它摘录下来。(然,通篇说理的文章太常见了,写说理的文章要很有勇气很有独到见解,否则说出来的话不但不能使人叹服,反而生出一番厌恶之感。)
这是简单的一篇回忆录。
如同常见的一段话:在某个地方某个时间,你因为一首歌或路人的一个仿佛熟悉的背影,而想起了曾经的某个人。它活在你的回忆,或许不曾消失,但在被生活推着走的时光里,你却有意无意地把它隐藏了。每个人大概都有这样的经历吧!那段回忆,曾是那么铭心刻骨,当时的你以为,那份感觉会一直鲜活不变地伴随你以后的人生,但它着实经不起岁月的磨蚀。唯有在某一个瞬间,一个类似的场景唤醒了你的记忆。如同,渡边君在时隔十八个春秋后,因一首《挪威的森林》乐曲而想起了记忆中那些模糊的人儿。
“我想,文章这种不完整的容器所能容纳的,只能是不完整的记忆和不完整的意念。并且发觉,关于直子的记忆愈是模糊,我才愈能更深入地理解她。”——渡边。
回首往事,总有一份新的领悟以及淡然的释怀。猜不透的,在回忆里找到了答案。
最初的三人行:渡边、木月、直子。
木月是绝无仅有的朋友。他是孤独的,三人的相处里,他谈吐自若,好不潇洒。但除此之外他却无其他朋友,独自看书听音乐。这类人现实中还是有许多的,方有在自我感觉安全的圈子里才可肆无忌惮地体验真正的自由和快乐。除此之外,处处设防,怕受伤。社会关系处理不好,亲人关系也处理不好。唯有与直子这个青梅竹马的女朋友以及渡边这个谈得来的朋友相处时,才是活出自己的灵魂。
是否人死前都会有一段时间回光返照呢?前一秒还与你谈笑风生地打桌球,转眼便自行了断在自家的车库。没有半句遗言。大抵总有他的原因,让他绝望到冰冷的原因。
孤独培养出了抑郁,抑郁繁衍出了死亡。木月是个脆弱的人。他反复游行于自信与自卑两个端点。只有在直子面前他才敢真正显示自己的脆弱。反反复复地累了,心里的痛苦愈积愈多,直到有一天,承受不了了,也许死才是一种解脱。
木月死后,三人行成了两人行。渡边和直子自然而然地走在了一起。渡边爱直子,很爱很爱。即使直子因木月的死受了打击住进了疗养院,他仍表示会等到她康复那天,然后一起生活。
直子对渡边君说:“希望你能记住我,记住我曾这样存在过。”
或许直子也曾试着,去和渡边在一起。但却迟迟摆脱不了木月已逝去的阴影。在没有真爱的基础上,只会对渡边不公平。
直子在死前也回光返照过。临死前她选择与玲子见面,选择烧毁渡边写给她的所有信以及与他的所有回忆。大概也是在接受治疗时承受太多太多的折磨。其实她的病根本就治不好。她与木月是与周边的世界格格不入的两个人,他们互相依靠。渡边是把他们同外部世界连接的链条。他们尝试过融入外界,却是失败。但直子比木月坚强,她付出的努力要比木月多得多。她不断地怀疑自己,不断纠结不得解。她是最痛苦最可怜的人儿。
玲子在直子与渡边之间充当另一连接链条。在疗养院里,玲子是直子唯一难得的知心朋友,是她的依靠。玲子本身也是历经坎坷,但她活得很自在,因为她放得下。面对女学生的抹黑,她选择容忍,虽然心里也承担这巨大的压力。当承受的那发条断了,她果断地跟丈夫提出离婚。直子死后,她特意跑去找了渡边,奉劝他不要忽略了身边的幸福,成熟起来,与绿子共创未来。对于音乐,她是难得的才女。此外,她讲过一段话:“我已成为过去的人。你眼前存在的不过是我往日的记忆残片。我心目中最宝贵的东西早在很久以前就已寿终正寝。我只是按照过去的记忆坐卧行止。”心的某部分,被扼杀了,不复存在了。
绿子是个很有个性的人,活泼调皮,也是孝顺的孩子。从朋友到恋人,她和渡边走过。明知渡边心中永远把直子放在第一位,仍不奢望什么。但在渡边因思念直子而满腹心事时她也会调皮地吃醋:“你总是蜷缩在你自己的世界里,而我却一个劲儿‘咚咚’敲门,一个劲儿叫你。于是你稍稍抬一下眼皮,又即刻恢复原状。”爱情是何等捉弄人呀!没在更早的时间遇上,于是成为不了他心中的“至爱”,却仍一心一意,愿他感受得到,愿他快乐。祈盼他有一天回过头来,可以对他说一声:“我一直都在呢。”
永泽是另一个特殊人物。他与渡边读相同的书,都为外人所不解的书。他们有共同语言。但自然他是比不上木月的地位的。永泽是潇洒而近乎冷酷的人儿了,他又是幸运到极致的人儿,他的身旁有位不离不弃的女友--初美。明知和永泽走到多远他也没有要结婚的意思(他容不得被束缚住),初美仍心甘情愿。叫上渡边的那顿庆功宴,永泽的着实是在委婉奉劝初美离开他,连渡边在过后也对初美坦白说,希望她离开永泽,找个地道的人过一辈子得好。初美最终照做了,然而婚后两年便自杀了。至此后,渡边再没理会过永泽。或许吧!伤害了多可惜的一位女子呢,只为了自己的自由,自私得可怕!渡边如此重情义的人,怎可容许?
人的一生,身边的人来来往往,真正留步的有几位?每个人都有自己病态的一面,有他人无法理解的痛苦。有些人能很轻易地把它忽视了,有些人却被它束缚了。小说开头回忆直子时,提到一口井,埋在草丛里,特意找是找不到的。人一旦不小心跌入,就无可避免地要死亡,深得可怕!问题是谁也找不到那口井的具体位置。木月与直子都遇上了那口井了,或许,那也是一种解脱吧!总还会有人撞上的,不可避免的。唯剩太多的无奈太多的遗憾,化成风吹散在草丛上,留下一声声呢喃!
而活着的人呢?
直子死后,渡边开始了一个月漫无目的的旅行。(我真想为其配上《叶子》这首歌!)最爱的人与自己阴阳两隔了。在玲子的真心提醒后,他突然醒悟,死的已经死了,活着的还在等待,一直在等待。然而小说最后一段却耐人寻味。他打了电话给绿子。绿子用沉静的声音问道:“你现在在哪里?”
我现在在哪里?
“我拿着话筒扬起脸,飞快地环视电话亭四周。我现在在哪里?我不知道这里是哪里,全然摸不着头脑。这里究竟是哪里?目力所及,无不是不知走去哪里的无数男男女女。我在哪里也不是场所的正中央,不断地呼唤着绿子。”
在经历了那么多,如何再准确定位,如何再能看清前方的路,如何能看清心爱的人的脸?倘若过去过不去,未来还未来,而现在也突然间变得虚无缥缈呢?生活的寄托在哪里?
“一听《挪威的森林》这首曲子,我就时常悲哀到不行。也不知为什么,我总是觉得似乎自己在茂密的森林中迷了路。一个人孤单单的,里面又冷,又黑,又没有一个人来救我。”——直子曾对渡边彻如是说。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傲慢与偏见》描写了英国18世纪末到19世纪出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和世态人情。伊丽莎白·班内特是文中女主角,聪明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这些对当时一个待字闺中的小姐是很难能可贵的。而正是由于这些品质,才是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见解,并使他与男主角达西组成理想美满的幸福家庭。
读这本书第一遍,能体会到最多的是伊丽莎白对达西的情感的变化。从讨厌到感激,再到喜欢,到深爱,这一过程里将她的偏见同达西的傲慢紧密联系在一起,使得人物的形象异常生动。虽然作品反映的是两个多世纪前的人物,但好像,这就是我们生活之中的场景。我们也都因为戴上了有色眼镜看人,所以才会有很多或傲慢的行事风格、或偏见的主观臆断。
优越的生活条件和上流社会的濡染让达西不愿意同陌生的人,尤其是和自己不是同一等级的陌生人多接触,他的生活让他习惯了优雅、高贵,所以造成了他在旁人眼中不可一世的傲慢形象。而伊丽莎白生活在一个乡村的中产阶级家庭,生活状态自然是要实际得多,她在开始,自然受不了达西那种无意识的傲慢。再加上威克姆对伊丽莎白的误导,她对达西的厌恶达到了连话都不愿多说的地步。当达西向伊丽莎白表露心迹的时候,她在不了解事情真相的情况下一味偏袒威克姆,并指责达西拆散姐姐简和宾利先生的美好姻缘。而在明白达西与威克姆之间的纠葛之后,对自己之前愚蠢的偏见感到羞愧万分,而且对达西的好感泉涌而来。突然之间,对一个人的情感出现了巨大的逆差,这都是伊丽莎白理性和感性的交叉性格所决定了的。
与舅舅、舅母一同参观达西在彭伯利的庄园,从仆人口中得知达西实际带人亲切的品质,在看着达西的塑像时,内心油然而生一股温存感,她已经爱上了达西。达西突然回到彭伯利庄园,让伊莉莎白既惊喜又窘迫。书中写她的窘迫是因为对达西深深的误解的歉疚,但我认为,那是她害怕被达西知道她已经爱上达西。
其实,达西对伊丽莎白的绵绵情意,远超过她的想象。不然,当伊丽莎白得知妹妹莉迪亚与威克姆私奔的事,是达西花了不小的代价才解决时,内心对达西的感激同好感不会上涨得那么不受自己控制。
至此,伊丽莎白的心路历程清晰可见。
最让人信服的掩饰物。人们以敷衍、奉承、阿谀来祝贺新人,祝他们有钱人终成眷属。
在本书中有两个人物是此种婚姻的忠实奴隶。一个是夏绿蒂,一个是韦翰。
夏绿蒂从小受到的家庭教育是注重门第、讲究地位。她的父亲威廉。卢卡斯爵士自称与詹姆士宫有莫大联系,这样的吹嘘在乡间邻居间引起的轰动与崇敬已使他的虚荣心十分满足。在这样的熏陶下她与班纳特家的财产继承人柯林斯结了婚。柯林斯不仅为人做作、举止粗俗,唯一可取的便是溜须拍马之功。但他可以继承班纳特家的财产,且自己有一份田地和一份牧师的俸禄。仅仅为了这些,当柯林斯向伊丽莎白求婚失败后的三天中,夏绿蒂一直借看望好友伊丽莎白为由,与柯林斯朝夕相对,终于在第三天使柯林斯向她求婚。她成了柯太太,却不惜失掉伊丽莎白多年的友情。其实她也有不得已的地方,没有丰厚的嫁妆意味着没有幸福的婚姻,年龄颇大的夏绿蒂只有把握住这次对她而言难得的机会。起码,她将来的生活有了着落,可以成为班家大宅未来的女主人。于是,她与认识不到三天的柯林斯结了婚。婚后,她不断忍受着丈夫令人生厌的怪异行为,她唯一的安慰是使她的新家有条不紊,并在世人面前构建一个美满的家庭。生活是残酷的,拥有金钱的代价是失去跟多更为宝贵的东西,比如青春、爱情、幸福、快乐…
韦翰是个十足的流氓,他自恃外表轶丽,一心想通过婚姻来发家致富,可是,他忘了婚姻是相互的,金钱的交易也是相互的。他是个一穷二白的人,自是富家小姐不会光顾。但最终他还是通过不与丽迪亚结婚为要挟,向达西敲诈到了一笔可观的收益。于是又一个婚姻,又一个为了金钱的婚姻铸就了,这次不单出卖了幸福,还有灵魂,韦翰的灵魂被他自己彻底出卖了!婚姻既已变成手段,那幸福也是奢望了。
在这本书中伊丽莎白一直是以一个正面人物来写的,她理智、活泼、爱打趣,善于对人冷眼旁观并直看穿其心思。书中常有她发表的见解和看法,作者通过她来表达自己的意图和观点,但表面上看来她是爱情的忠实追随者,直到最终获得真爱。但仔细想想也不难发现伊丽莎白或许说作者本身都难以逃出金钱性婚姻的怪圈。首先,作者在安排角色上让达西拥有俊朗的外表、高尚的品格,最重要的是,无论他与伊丽莎白的情节发展多么跌宕起伏,有一点是事实,他是一位年薪一万英镑的绅士,与皇家有密切联系,有自己的庄园、家产、田地,总而言之,达西非常非常富有。所以,伊丽莎白当初拒绝柯林斯求婚的原因很简单--有更好更富有的在后面。同时,伊丽莎白之所以对达西改变态度的转折点是在她看见了达西硕大的庄园之后,彭伯里女主人的称号无可避免的是一种诱惑。正如伊丽莎白所说,她是绅士的女儿,达西是绅士,他们是处在同一阶层的。地位相差并非非常悬殊,更何况,她出自乡绅之家,也算是半个富家小姐,小型的资产合并在所难免。她和达西的婚姻不被达西亲友所接受,只因为达西原可以找一个比她富有得多的妻子罢了。
这样的婚姻是一种悲剧,婚后所要面对的残酷现实是免不了的。夏绿蒂在尽力扮演好一位主妇的同时却一直怀念着深爱的昔日情人,她后悔当初因为那人的贫穷而未与之步入教堂,正如她所说:"没有爱情的婚姻,不管因为受到尊重或者拥有殷实的家产而显得多么荣耀,都比不幸强不了多少。"韦翰与丽迪亚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伊丽莎白与达西相处和睦,但不断来自邻居、亲友和珈苔琳。德。包尔夫人的冷言冷语,让她心烦意乱。
如此的婚姻悲剧在那一时代是很普遍的。究其根本原因,很简单。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2000字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让我知道了只要我们像鲁滨逊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事情我们不会成功呢?
这部小说讲述了鲁滨逊出生在约克郡一个富裕的家庭,他从小就渴望冒险,所以他抛弃了家里的地位、钱财,不顾亲人的极力反对,在18岁时离家航海。不料,一次航海中,海啸把他的船打翻,让他漂流到一个无人的荒岛上。鲁滨逊在荒岛上通过自己的劳动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战胜了险恶的环境,与土著人星期五共同回到了家乡,过上了幸福生活的故事。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逊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逊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逊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逊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逊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逊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逊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
读完小说,我心绪万千。最为我欣赏的不是鲁滨逊的智慧、勤劳与勇敢,而是他那惊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可想而知,一个孤零零的大活人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几年,没有人陪伴他,甚至于最基本的,与一个人简简单单地说会儿话都不可能。整个荒芜的岛上没有房屋,没有稻田,只能靠他自己,辛辛苦苦地打造出一片新的天地。其实鲁滨逊也是一个常人,他没有什么惊人的本领可以在这环境中久久地挣扎。可是他承受了这个打击,发挥出超凡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为了重新拾起勇气,鲁滨逊写了一张差异表,把种种可能都分析出来。无论是出于消极还是积极,这使得他能够冷静下来,学会从只会空想的日子解脱了出来;学会了从绝望中寻找希望,从而勇敢去面对现实,去改善现状。
我们也应该向鲁滨逊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一个依靠自己的双手生活的自我。
比起鲁滨逊来,我们这些当代学生似乎太糟糕了。不要说像鲁滨逊一样经历那样的磨难,即使是一些不顺心的芝麻小事也会轻易把我们打倒。报纸电视也常报道,每年都会有许多学生离家出走甚至自残生命,其中起因往往只是和父母吵两句、考试没取到理想的成绩,或者是老师批评严厉了些……有的人甚至还抱着“视死如归”的态度,其实这正是心理脆弱的表现。这是多么的可笑、可悲呀!就拿我来说,小学时,我有一次因为一件小事而被老师批评。由于我想到自己出发的意愿是好的,心中有着说不出的委屈。那几天上学总是走神,恨不得逃离这个深渊般的学校,走得越远越好。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可笑之极。
“有时我会发生疑问,为什么苍天要这样作践他所造出的生灵,害得他这样不幸,这样孤立无援,这样沮丧无聊,以致使人找不出理由对这种生活产生感谢的心情?”从这句描写中,不难看出鲁宾逊初登孤岛时的绝望心情。他需要面对的不是凶猛野兽,而是人类最大的弱点—孤独。他,在这种环境与可怕情绪的摧残下,依然活了下来,是什么给了他活下去的勇气?没错,是求生的意志,是生命的本能,是生的动力呀!“我希望世上的人都要从我最不幸的处境中取得一个经验教训,这教训就是:在最不幸的处境之中,我们也可以把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看,从而找到聊以自慰的东西。”鲁宾逊拥有把逆境转变为对自己有利环境的能力,他懂得如何总结好与坏、利与弊,并善于利用目前的利扭转逆境,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除了强烈的求生意志,还有鲁宾逊自己的冒险精神、毅力与冷静的头脑在起作用。他与我一样,与父母有隔阂,有远大的志向与抱负,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奋斗,可是,换作是我能否有他那样的毅力与勇气呢?他用双手为自己建立了一个堡垒似的安全的家,储备充足的食物和弹药,勇敢地抵抗入侵者。真让我汗颜,若是我在这样的环境下,也许会吓得手足无措,更别提防御工事和建造一个家了。我还在父母的庇护下,家庭的温床里,做自己的春秋大梦。虽然我与鲁宾孙的年龄无法相比,可单单在精神上,我却是逊于他许多的。几乎没有挫折,我的道路是平坦的,可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我一直抱怨这抱怨那,懒惰地生活在吃饱穿暖无风无浪的生活中。
鲁宾逊会成为青年们崇拜的人物,是因为他是有活力、有创造意识、不怕艰苦、善于团结人的一个发展、进步人物。不得不承认,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是我的也是大多数青少年的缺点。是的,要培养扭转逆境和在艰苦环境中生存的能力,我得从现在开始,反思自己,锻炼自己了。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000字大学生
读一本书,我会不自觉的想去看看作者的简介。当我翻开书看到这是一位阿富汗作者的处女作时,我就有点怀疑它是否有网络上所说的那么优秀,我抱着这样的心态开始了我的阅读之旅。
本书一开头就写主人翁阿米尔在美国接到他父亲生前一位好友拉辛汗的电话,拉辛汗希望阿米尔能回到巴基斯坦看望自己。阿米尔在此陷入深深地回忆之中,他说十二岁的那一幕才使自己成为现在的自己,这次回到巴基斯坦是一次精神上的自我救赎。读到这里我就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我好奇在阿米尔的童年发生了什么刻骨铭心的事情使年到中年的阿米尔还耿耿于怀,带着这样的好奇心我决定继续探索下去。
于是,我跟着阿米尔的回忆回到了他的童年时代。十二岁那年,阿米尔是阿富汗富家少爷,他与父亲仆人的儿子哈桑是很好的朋友,哈桑愿意为阿米尔做任何事情,从来不会背叛他。在父亲的心里,他希望自己的儿子勇敢如己,但是阿米尔却更喜欢文艺类的东西。阿米尔明确感觉到父亲对自己的疏远,反而更加呵护有担当的、勇敢的哈桑。阿米尔急切的想证明自己,想得到父亲全部的爱,他试图改变自己在父亲心目中的形象。他想在阿富汗一年一度的风筝大会上获得第一名,这样他就会得到父亲的认可。在风筝大会上,幸运的阿米尔在哈桑的帮助下获得了风筝大赛第一名的殊荣,但是就是这件事改变阿米尔和哈桑关系。在哈桑为小主人追到那只被割断线的风筝时,他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要他交出风筝,但他此时并没有想到自己的安危,他誓死要为主人追回风筝。就这样他被这些富家子弟施以暴力,而此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时还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此时我的心在滴血,一个为对方愿意牺牲一切,另一个却选择逃避,这让我思考什么是真的友谊。
哈桑为了小主人,选择了沉默,独自承受着来自心灵上的煎熬。他渴望等到阿米尔的忏悔,哪怕是一点点歉意。然而得到的却是来自阿米尔的再次伤害。在风筝大赛后,阿米尔如愿以偿的得到了父亲的肯定,但是那天的那一幕让他无法面对为自己付出一切的哈桑,他开始躲着哈桑,渐渐地,他萌生了让哈桑离开自己家的想法,好摆脱这种尴尬的局面,得到心灵上的解脱。于是,阿米尔把父亲送给自己作为生日礼物的手表趁哈桑不注意时放在哈桑的铺子上,希望以此来证明哈桑是个盗窃犯。最后无法忍受阿米尔对哈桑父子的行为而离开了庄园。虽然阿米尔的父亲一次次真诚的挽留,但却怎么也留不住伤心的哈桑父子。在这里,我为阿米尔感到耻辱!我想我不会原谅他的。
后来,阿富汗局势动荡,阿米尔举家迁移到美国,我以为哈桑付出就会以这样的结果而结束,但是还好这次阿米尔没有再次让我伤心。他以为时间会冲淡一切,但是回忆总会不经意自行浮现。童年的事让阿米尔内心备受煎熬,他一直都想找机会赎罪。到后来,阿米尔获知哈桑竟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当阿米尔从开头的拉辛汗的电话中了解到哈桑的糟糕状态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时间是洪水猛兽,战乱让阿富汗民不聊生,他看到自己荒废的家,也得知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但是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落到阿米尔儿时宿敌的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一直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但是这次,他选择了面对,开始了真正的救赎。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阿米尔最后费劲周折找到哈桑的儿子,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摆脱了心中的恶魔,重新找到真正的生活。虽然,这个结局没有中国式的大团圆,但作者却将人性的弱点刻画的入木三分,能真正的描绘出阿米尔或是所有人内心救赎的一个过程。
读这本书时,有时会联想到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例如,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对往事的自责,有对犯过的错的救赎的心理,在真本书中尼或许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因为有些事情就是人在两难时刻不自主流露出来的最自然的想法,不得不佩服作者扑捉心理的能力。最感动的是哈桑在为阿米尔追风筝时说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我想人生在世如果能遇到这样的一个朋友,别无他求。希望每个人都能珍惜自己身旁的每一个朋友,要勇敢的去承担自己的责任。如果你的内心也有像阿米尔一样的令你久久不能自拔的事情,就勇敢的站出来追到那个飘忽不定的风筝,获得内心的安宁!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2000字
《巴黎圣母院》是法国19世纪著名作家雨果的代表作。小说描写了15世纪光怪陆离的巴黎生活,作者用对比的手法刻画了一群性格鲜明生动、极富艺术感染力的人物形象,以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纠葛和悲剧命运剖析了丰富复杂的人性世界。
首先一组人物形象是吉卜赛少女爱斯梅拉达和敲钟人卡西莫多。16岁的爱斯梅拉达美貌绝伦、纯真善良、能歌善舞,但在当时社会,这样一朵鲜花般的生命却在极端保守腐朽的教会势力的摧残下令人惋惜地陨灭。20岁的卡西莫多外貌奇丑无比,严重的残疾使他一来到世界上便遭到了先是亲人,继而是整个社会的遗弃。然而外貌丑陋的他却有着一颗美丽纯洁的心灵,他以纯真得不掺一丝杂质的爱情守护着爱斯梅拉达,试图使她远离一切伤害。可在强大的社会偏见和邪恶势力面前,个人的力量实在微不足道,强悍的卡西莫多,最后也只有选择徇情这一悲剧结局。这两个主人公有着纠结在一起的不幸身世,外貌上的巨大反差无法掩盖他们共有的纯真善良的天性,在他们这种至善至美的天性的照耀下,小说中的其他人物皆露出了卑劣的本质。
圣母院副主教弗罗洛也爱上了美丽的爱斯梅拉达,但是他与卡西莫多的爱却有着天壤之别,弗罗洛披着神职人员的神圣光环,道貌岸然,内心却因冲突无法自拔,直至灵魂扭曲、充满了邪恶的毁灭欲,最终毁灭了爱斯梅拉达,也毁灭了自己。雨果以悲天悯人的姿态深刻剖析了这个人物阴暗扭曲的灵魂。另两个特色人物,一个是徒有华丽外表、内心却一包烂瓤的弗比斯队长——一个粗野、浅薄的花花公子,他以极其恶劣的手段玩弄了一片痴情的爱斯梅拉达;另一个人是落魄诗人格郎古沃,一个在夹缝中苟且偷生的家伙,为了生存可以抛弃爱情、抛弃尊严、抛弃责任,作者对这两个人物的描写同样充满了鄙夷和嘲讽。
这篇小说不仅从人道主义揭露了当时黑暗社会的本质,更告诉我们很多深刻的人生道理:首先,一个人的外表并不决定一切。内心才扮演着比外表更重要的角色。人不能过分追逐外表美,心灵的纯洁真诚才是我们一生需要具备的。同样,衡量一个人也要从他的内在品质出发,不能以貌取人。因为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美丽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人心。这一点,小说中的人物已活活地做了例证。他们的结果,也是给我们的警示。其次,人活在世界上,要有积极的人生理想、奋斗目标,不能随波逐流、浪荡荒废,在任何时刻,都要有人格尊严,能明确自己的任务。不能因为放纵自己而被污浊了有责任的心灵。最后,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爱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精彩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这些,故事中的人物都向我们展示了发人深思的反面悲惨后果。
最后,雨果对场景下笔的恢弘气势,对人物描写的细腻到位,精妙的比喻、精彩的描述、细节的捕捉,都给小说增色不少,另人读之后称快。这些手法,也可借鉴到我们平时的写作中来,使文章更精彩!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在我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杀人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邪恶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八九年大革命的爆发。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2000字范文
巴黎圣母院是一座哥特式风格的教堂,它是法国天主教大教堂,是古老巴黎的象征。它矗立在塞纳河中西岱岛的东南端,始建于1163年,是巴黎大主教莫里斯·德·苏利决定兴建的,整座教堂在1345年才全部建成,历时180多年。位于整个巴黎城的中心。它的地位、历史价值无与伦比,是历最为辉煌的建筑之一。雨果在《巴黎圣母院》比喻为石头的交响乐。
维多克·雨果,是19世纪浪漫主义文*动,人道主义的代表人物,被人们称为“法兰西的莎士比亚”。《巴黎圣母院》是他第一部大型浪漫主义小说。巴黎圣母院》是雨果最的浪漫主义典范作品。纯洁善良的爱斯梅拉达、阴险刻毒的克洛德、放荡无情的弗比斯……当然,还有你所提到的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卡西莫多。同时,雨果对卡西莫多的塑造也反映出了《巴黎圣母院》一书的写作特色。它以离奇和对比手法写了一个发生在15世纪法国的故事: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道貌岸然、蛇蝎心肠,先爱后恨,*吉普赛女郎爱丝美拉达。面目丑陋、心地善良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为救女郎舍身。小说揭露了宗教的虚伪,宣告禁欲主义的破产,歌颂了下层劳动人民的善良、友爱、舍己为人,反映了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这部书的遭禁是在沙皇尼古拉一世统治时期的*,因为雨果思想活跃,既有资产阶级自由主义倾向,又同情刚刚兴起的无产阶级的革命,因此保守顽固的沙皇下令在*禁止出版雨果的所有的作品。
小说《巴黎圣母院》艺术地再现了四百多年前法王路易十一统治时期的真实历史,宫廷与教会如何狼狈为*压迫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怎样同两股势力英勇斗争。小说中的反叛者吉普赛女郎爱斯美拉达和面容丑陋的残疾人卡西莫多是作为真正的美的化身展现在读者面前的,而人们在副主教弗罗洛和贵族军人弗比思身上看到的则是残酷、空虚的心灵和罪恶的*。作者将可歌可泣的故事和生动丰富的戏剧性场面有机地连缀起来,使这部小说具有很强的可读性。小说浪漫主义色彩浓烈,且运用了对比的写作手法,它是运用浪漫主义对照原则的艺术范本。小说的发表,使雨果的名声更加远扬。
雨果的《巴黎圣母院》至今已被诠译为*、音乐剧,*还被译为许多个版本,可见《巴黎圣母院》的知名度有多高。
《巴黎圣母院》写了这样一个故事:丑聋人卡西莫多被巴黎圣母院的神父克罗德收养,做撞钟人,外貌正经的克罗德神父自从遇见美丽的吉普赛少女埃斯美拉达后,被其美色所诱而神魂颠倒,指使卡西莫多强行掳走埃斯梅拉达,途中被福比斯骑兵上尉队长所救,埃斯美拉达因而爱上了福比斯。但福比斯生性风流,被怀恨在心的克罗德刺杀,但没有死。并嫁祸于埃斯梅拉达,令她被判死刑,行刑时,卡西莫多将埃斯美拉达救走并藏身于圣母院中,乞丐群众为救埃斯梅拉达而冲入教堂,误与卡西莫多大战,埃斯美拉达被由克罗德带领的军队绞杀在广场上,卡西莫多愤然将克罗德从教堂顶楼摔落地下,最后卡西莫多抚着埃斯美拉达的尸体殉情。
爱斯梅拉达美貌绝伦,纯真善良,能歌善舞,也许是天使的化身了吧。但在当时社会,这样一朵鲜花般的生命却在保守腐朽的教会势力顶峰被毁灭。卡西莫多外貌很丑,遭到了全社会的歧视,但他却有着一颗美丽纯洁的心灵,守护着爱斯梅拉达。显然,在强大的社会歧视和*势力面前,个人的力量微不足道,勇敢的他最后也只得选择殉情结局。两位主人公外貌上的巨大反差也无法掩盖他们所共有的纯真善良本性。
相反,弗罗落披着神职教员的神圣面纱,道貌岸然,内心却因冲突无法自拔,直至灵魂扭曲,最后毁灭了爱斯梅拉达,也毁灭了自己。一个魔鬼即使戴上天使的面具,骨子里还是魔鬼。
这篇小说不仅从人道主义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本质,更告诉了我们深刻的人生道理:一个人的外表并不代表一切。内心才扮演着比外表更重要的角色。灵魂才是生命的主角。人不能过分地追求外表美,更不允许忽略内心的真正美丽,心灵的纯洁真诚才是我们一生需要具备的。同样,衡量一个人也要从他的内心,品质出发,不能以貌取人。因为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真挚的心;但在俊美的皮囊下,也有可能深埋了可耻的,卑鄙扭曲的人心。这一点,小说中的栩栩如生的人物就活活地做了例证。他们的结果,难道不是给我们的警示吗?
《巴黎圣母院》中的爱情故事是那么的凄美而惨烈,读罢令人心碎神伤。我们由此了解了一幕中世纪时代真情被扭曲、被桎梏、被封闭的爱情悲剧的内幕,没有心与心相互碰撞产生的亮丽的爱情火花,有的只是*的*,没有感情基础的单相思,双方相差天壤之别的畸型之恋。我为这部伟大著作“大地白茫茫一片真干净”的悲剧*情故事打动了。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年大革命的爆发。
看过《巴黎圣母院》后,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剧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