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200字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忘记为什么突然冲动着想去看这本书了,但是确实是一口气读完了。
深深地被书中女主少女的高傲而又深沉热烈的爱震撼了。初次遇见时,作家矫健的步伐和年轻的脸庞一下子就触动了少女的心。自此,少女爱上了那个有两种分裂人格的作家。
知道自己要随母亲与继父去山东长住,女主心痛到晕厥,半夜爬起来去等在作家门口,亲吻他摸过的门环。甚至不顾自己只穿了薄衫,无法抵挡寒夜刺骨作家的冷。她默默的守候与等待。
成年后,再见面,作家还是那样迷人,亭亭玉立的她面对作家的邀请,她毫不犹豫的回答道,方便,都方便,只有她自己知道心里那份炽热的爱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我一直不理解,作家怎么会如此的荒唐?难道荒淫无度到如此的地步。但我可以说少女的爱是高贵的,她不是摇尾乞怜的向作家求爱。她有自己傲气。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800字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800字
这本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的原因,不是这个故事多么好,恰巧这并不是个好的故事,只是茨威格太懂女人心了,写的每一句独白都像是在另一个人在诉说着自己。
女人心是世界上最复杂的东西,却有男人能写的这么精妙。当我读到很多很多段落,忍不住直拍大腿“这TM不就是年少时期的我吗”。
暗恋大抵都会出现在年少懵懂时期,成年人很难再去用这样隐秘的方式去喜欢一个人,因为成本太高了。
暗恋是不对等的,是少女盛大而庄严的独角戏。书里描写的是唯美主义者的爱,纯度极高的爱。它被岁月打不垮,生活击不败,诱惑摧不毁。爱人如初,至死方休。
十几岁读的是勇气和感动,二十几岁读的是叹息。说我爱你与你无关是扯淡,女主人公是这样的千方百计、“不择手段”的去参与他的生活啊。
为了他,看成千本书考第一名,苦练钢琴。为了他,只身一人来到维也纳。为了他,在下雪天在他回家路上制造偶遇,接近他。为了他,跻身于上流社会,出卖自己。
而他呢?从未记得她,哪怕一次,不记得比不爱更可怕。不记得是我压根儿就没把你往心里放过。过于纯粹过于自尊的爱,让她将往事一次次的守口如瓶,将秘密一次次的掖进黑夜里。用女人的软弱当武器,对抗苦难,捍卫心中挚爱。直到死,才把她的一生吐露出来。她是这样描述他们第一次相见的:
那天夜里,
我还不认识你,
就第一次梦见了你。
这样记录他第一次看向她的时候
可是就这么看了一眼,
我就把整个气氛吸进了胸里,
这就有了入梦的营养,就能无休止的梦见你。
无论醒着还是睡着。
一次次的强调,你绝不要把这些当成负担和困扰,我乐意,这都是我的事。
我在这个故事里看到的美好,是少女时期爱的纯粹,不是他有什么,而是他是什么。无限包容与无限美化。
当你读完的时候,不要去拷问她为什么这样,她为什么要为一个花花公子付出一生且不求回报?
文学的意义在于,告诉你世界上有些东西就是存在的。
无论你是否身披铠甲,世界里不再有童话。
别忘了相信。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800字
就像空灵的旋律,缓缓流淌的忧伤,贝多芬的《月光曲》在充满着爱的夜晚温柔地弹奏着,这就是我读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最深的感受。
在读了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多次后,我忍不住再次翻开书本,去细细体味这个陌生女人的真挚感情。刚开始并不了解这位奥地利作家,一个偶然的机会读到这篇小说,使我深受感动。
整篇小说就是一封长信,通过这样一封长长的信,我看到一个女人坐在桌前写信,脸上或喜或悲。她在回顾自己的一生,回顾自己与那个“你,我的亲爱的,同我素昧平生的你”的爱情,或者这根本不算是爱情,只是她二十几年无法说出口的暗恋。
这个陌生女人是可怜的,我们甚至不知道她的姓名。她原本可以过着富裕无忧的生活,却因为执念受尽了苦头。后来因为卖淫过上了上层社会的生活,也如行尸走肉般,没有灵魂,因为她的一颗心早已给了不值得她爱的人身上。她付出了一切却什么也没有得到,连上天唯一的恩赐——她的儿子也离她而去。她又是那样可敬,那样勇敢。敢问世间上有多少女人会有这样大的勇气拿自己的一生,自己的生命去爱一个人。少女时,为了他,义无反顾离开自己的家庭,自愿将纯洁的自己献给他;少妇时,为了他,果决地拒绝众多求婚者,离开相处多年的情人。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我不禁要问:这个男人到底有什么好的,值得一个女人这样深爱,只是觉得这个女人太傻了。如果是我,我也许就会去追寻舒适安逸的生活,不让自己这样辛苦。当然,也许是我们不懂爱情的缘故。
作家又是何其有幸,被一个女人死心塌地地爱着;他又是多么令人讨厌,辜负了女人的一腔热情。他多情又薄情,两次亲密接触都没有认出女主角。每一次见面,她都多么希望作家能认出她来,认出她是领居家的小女孩,认出她是委身于他的纯洁少女。然而他不仅没有认出她来,还把她当作妓女,用金钱来侮辱,这是多么的讽刺!
看过很多电影、小说,没有一个角色给我如此深切的感受,没有一个人付出这样真挚的感情,它是那样强烈、狂热、持久。
在作家看完信后,他感到一次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一时间他的心里百感交集,他思念起那个看不见的女人,没有实体,充满激情,犹如远方的音乐。
人有多少热情能守住过去的情感,黎明和黄昏是两个世界的交集,而只是极为短暂的一刻,每一次的感动都在过往即逝。为生活奔波,与安逸享乐,是我们生活的大部分,谁会在清晨的缠绵和黄昏的安慰中耗费着大量的精力?
依依不舍是对生命的极大浪费,遗忘是减轻生活压力的最好方式。记不住曾经,好让我们在生活的道路上永远大踏步地向前。
读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感_读后感650字
无望的等候,并不是为了虚度光阴,也不是为了让他人感到羞愧,而是在痴痴等待一个不可能的答案。有谁,愿意用十八年的等候去换一个并不爱自己的人的遗憾。
她住在一个充满阳光的街区,一切是多么美好与难忘,当然,除了一户整天吵架的邻里。直到那天,那个命中注定的人出现在她的生命中,那个小说家搬进了这个小街区,她只觉一种朦胧的感情像一颗种子在她心中发芽、生根。时而像一条滚滚奔流的大江,惊涛骇浪,汹涌澎湃;又像一湾静谧的湖水,波澜不惊,一碧万顷。
她用各种方法去收藏小说家的存在,捡小说家的烟头,触摸小说家的门把手,甚至跟踪小说家,追逐他的影子。
但是,她搬离了这个幸福的街区,再见到小说家的希望渺若晨星,她非常难过,心如刀割;为了小说家,她可以由淑女变为脾气暴躁的女子;为了小说家,她可以与朋友争执到恨之切骨,她甚至抱怨是上天不公。
时光荏苒,十八年的的等候悄然逝去,在茫茫人海之中,她的目光仿佛又触碰到了小说家的影子,依然是那么令她魂牵梦萦,楚楚动人。十八年的等候早已使她变得成熟,她以最好的微笑迎接他,像迎接朝阳,但是,他竟然没有认出她来。
她有了自己的孩子,也像以前对待小说家一样对待孩子,宁愿职位低下也要让孩子上贵族学校。直至儿子病死前,写信前,她也在孜孜不倦的哺育孩子。
读到这,我才发现茨威格不只是歌颂女性在爱情中的牺牲和真挚,更加让我动容的是母爱的无私和伟大。
我们出生至长大成人,再到娶妻生子,父母对我们的爱从一而终,从未打过任何折扣,我们终其一生都还不了这份恩情。
此刻,我们正值青春年华,唯有刻苦学习,提升自己,在有空闲的时候,放下手机,帮助父母干干家务,听听他们年轻时候的故事,帮爸妈做一顿晚饭,给他们写一封感恩的信......表达爱,永远不嫌早。
小说的最后,小说家坐在椅子上,桌上是一封零散的信件,他面朝即逝的夕阳,吐出一长串的烟圈,长叹了一口气,发呆为这深情的错过。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300字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先是被徐静蕾拍的电影所吸引,后来又去看了话剧,脑海中始终挥不去的一个疑问是:为什么不告诉他呢?她是多么爱他,还为他生了一个孩子,甚至是在有机会和他再次相见的时候,我甚至猜测是她较为清高、自尊,放不下面子向深爱的人剖白一切。直到看完书才明白:因为懂得,所以不说。
她深爱的这个人本性只喜欢爱情中无忧无虑,轻松自在,游戏玩耍,突然之间要对一个命运负责,一定会感到难堪而棘手的,也一定会觉得她拴住了自己,并因此产生怨恨,纯粹的爱情便会产生阴翳。但是她天真的以为自己怀着爱情和感激一直思念着他,他也一定会同样的思念自己,但是不,命运比想象中更要残酷,他已经完全忘记了他,甚至在她死后,他在读着说明真相的信时,对她的回忆都是模模糊糊、朦胧不清的,宛若一块石头,在流水底下闪烁不定,飘忽无形。即使文末,提到他百感交集,突然思念起这个看不见的女人,但这种情绪又能保持多久呢?
爱情的残酷之处就在于双方永远不可能完全对等,对于付出较少的那一方,相对于用生命全心全意爱着的那一方,你甚至都不能用道德、法律之类的标准来衡量或者谴责,爱情本来就是来无影去无踪的。
情不知所起,故一往情深。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1900字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1900字
她,从13岁开始爱他,暗恋三年,相思两年,之后日日夜夜期待与他重逢。五年后,她终于勇敢地站在他的房子前,痴痴地望着他窗子里透出的温暖而桔色的灯光。
“你的窗户亮着灯,我的整个心灵都发出了动听的声音”。终于,他看到她了,她以为那是场完美邂逅。他把她领回到令她神往已久的他的家。那时他28岁,她18岁。多么好的年华啊,本可以尽情相爱的年纪。
穿过那条她熟悉的走廓,还有楼梯,进到他的屋子里,她把自己交付与他,也把一生交付与他,那一天是她期待太久的日子,也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她新人生的开始。
一夜,一夜,又一夜……三个夜晚,成了她一生中最美好和最值得珍藏的时光。那三个夜晚,连带着一份大礼,那是她和他爱情的结晶。她甚至幻想,如果得不到他的爱,能日夜守护着这份爱的结晶也是好的。她可以把对他所有的爱都给予这个孩子。她可以完完全全地拥有他,拥他入怀,可以亲吻与抚摸他,所以,她决定了,一个人把他生下来。
爱能让一个人瞬间升入天堂,也能让一个人瞬间跌入地狱,就如同她。
这个女人于她爱的男人来说,是个陌生的女人,或许只是鱼水情欢,或许只是妓女这么简单。
可是这个女人却用全部,甚至用生命来爱他。若不是那个孩子,她视若珍宝的爱情结晶,得了流感死去了,而她也将离去,她,决不会将她爱他的这个秘密,卑微地说与他听。
她就要死了,人之将死,其言也真。她就要离去了,离去前,她要用力呐喊,她要对他说:我爱你!很久很久很久了!他每年的生日她都送他一束白玫瑰,而她死后唯一的要求是:“每一年的这一天,请往那只蓝色的花瓶里插上一束白玫瑰,算是对我死去亡灵的一种安慰吧。让我一年只在这一天,悄悄地,悄悄地继续活在你的心里,就像过去我曾经活在你身边一样……”
她在他的生命中短暂划过,却像鸟过无痕般归于平静。
“他颤抖着手把信放下,然后就久久地沉思。他有一些回忆,但这些回忆模模糊糊,朦胧不清,宛如一块石头,在流水底下闪烁不定,飘忽无形。影子涌过来,退出去,总构不成画面。一切如梦,然而仅仅是梦而已”。
她说:“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置身于人群之中,却又孤独的生活更可怕的事了”。
爱一个人,把自己爱成了孤家寡人。
爱一个人,失了整片森林和天空。
爱一个人,如此“不抱希望,低声下气,曲意逢迎,又如此的热情奔放”。
就如同张爱玲爱胡兰成那样:“见了他,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她的心也是,曲曲折折,开出曲意逢迎的花儿。她的心,再也容不下其他男人。她可以用身体换取物质,委身于其他男人,但却不能用心去爱,因为她的精神永远只属于他。
她的爱如此纯粹,专一,恒久。她虽然可以为爱忍受生活上的困苦,为爱忍受精神上的孤寂,也可以忍受他人人格上的的轻慢、侮辱与践踏,无数次被钉在耻辱柱上,但她的内心始终是丰满的。
这篇《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著名作家茨威格创作的中篇小说,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作品讲述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裸露了自己绝望的爱慕之情,小说以一名女子最痛苦的经历,写出了爱的深沉与奉献。
作品问世之初,就引起了强烈反响,甚至褒贬不一。
有人说此女子对爱极其卑微怯懦,爱就勇敢说出来,这有何难?!
难道她是爱无力者吗?她的爱那么强烈,那么不顾一切,为什么一直不敢说出口?而是反复确认:他没有认出我,他还是没有认出我!
这一段感情中,她从13岁痴爱,到一个人孤独生子,再到两次与他鱼水之欢,她有无数次机会说出我是谁,我爱你!她为什么不肯,一直坚持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才吐露心声?
这篇小说中,女主人公到底要的是什么?是爱,还是平等?
也许她想要的是一份不将就的爱,是一份平等的爱,是一份不必低头,就能平视他的爱。
那爱就像简·爱说的:如果上帝赐予我财富与美貌,我会使你难以离开我,就像现在我难以离开你一样,当有一天,我们经过坟墓,一同站在上帝面前,我们的灵魂是平等的。
爱必须是对等的,如果不能对等,她宁愿保持心灵的骄傲。于是,她一直将这种骄傲延续了下去,直到生命的终结。
所有的人都看到了她在爱里的卑微,却没有几人能读懂她的骄傲。
她是三毛《不死鸟》里的那只没有脚的鸟,不停地飞啊飞啊,飞累了就在风里睡觉,这种鸟一生只可以落地一次,那就是它死的时候。
歌德说:我爱你,但与你无关!
我爱你,真的,与你无关!你若也爱我,想要回应我,那么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必须做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这一世,我只爱你这一次,下一世,“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欢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风里飞扬,一半洒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
如果有来生,要做一只鸟,飞越永恒,没有迷途的苦恼。东方有火红的希望,南方有温暖的巢床,向西逐退残阳,向北唤醒芬芳。”
她就是这样一个缺爱,要爱,敢爱的女子,放逐一生只为追寻!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500字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一口气读了好几个版本的这本书
觉得还是这个版本翻译的最得我心
其实小说真是太戏剧化太夸张了
只是读一读都觉得非常疯狂 不可思议
以前初中的时候比较幼稚且浪漫主义想做一个绘本作家
因为觉得自己写不了那么长的故事
就那种写写字画画的绘本
我那个时候的理想生活就是席慕容那种
诗人 画家
但是我本身性格应该是太理想主义其实没有太浪漫主义
读一读茨威格这个短篇就觉得 我是没有这样的想象力
而且我觉得好像我越长大越没出息越退步
今天下雨 在外面 我舍友很开心一边转伞一边问我说有没有记得一个儿歌
然后我就开玩笑说我小时候都是听流行歌曲 猛然就想起来以前和表弟一起听了很多 其中蔡依林是我们俩一直在争议的
她很多歌词都是为女性发声的 然而她自己感情道路坎坷
好像我小世界是勇敢独立自主的
自从高考之后 我陷入了否定自己 就是因为高考的事情 觉得自己好像做什么选择都是错的 就觉得没有家长做的选择好
昨天晚上和舍友讨论起她那个时候为什么会喜欢蠢包子 她说那个时候高二她做出学美术的决定非常迷茫不知所措 感觉不到未来 因为她会担心很多 相反我那个时候虽然父母反对 但是自己天真幼稚义无反顾
不过我爸送我去学也是因为 不指望我考清华央美 但是他觉得以我的能力混个美院没什么问题 结果后面都没有勇气去考美院的造型专业 全考的设计 原本初衷我和我爸都希望我学油画专业 他也是因为觉得要是我学油画这样一直在某个领域做下去 不求我成功 但是我要是一直做喜欢的事情 才让我学美术的 然而现在看起来的情况 很偏离
也许是因为高考这件事做错了才让我现在变得畏首畏尾 缺乏勇气
但是唯一可以确定的是 我不是像女主人公那么“疯”的人。现实也和书里写的其实完全不一样。
这是一部激荡的短篇
不知道要写到哪了
只是最近听到以前的歌单 才发现以前我过的那么洒脱
以前的我就像恍若隔世
虽然单纯
现在也单纯
不知道要写到哪了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1200字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1200字
看到孟京辉戏剧作品《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想不起来是几年前读过这本书。买了7.7晚上的票,同时尝试写了一个读后感的小故事。倘若以我的性情来带入,这个故事应该是这样的。以下。
有天晚上我和他聊天,说起日后写回忆录,有他的那一篇应当是这样开头:“在我年轻时候,大概二十四五岁,爱过一个有趣的人。俗气的很有诗意。”
我以为爱过是一个很褒奖的词。我记得他说,你用词不对,应该改为“爱上”,而后又问我“喜欢一个人会变吗”——会啊,当然会变,我这样回答他。
二十四岁的时候我喜欢上一个人,会装作不经意间偶遇,抬头看他的时候眼神潮湿,细碎有光芒。喜欢么,是令人欣喜又愉悦,内心汹涌澎拜有诗意。蓦然有天得到回应,惴惴不安,既想随心随性又忍不住试探真心。夜里相拥而眠时他总会问“你爱我么”,我不敢回答。在心里翻来覆去考量爱么,爱会想嫁么,不想嫁,那还能算爱么。夜里彼此拥有和烙印,情动之时也会细碎亲吻他脸颊,叹息声里说爱他。
白天时候他是另一个人。忙不完的工作,有着超出年龄的热情和动力。我爱他工作的样子,有万山阻挡,不改初衷。爱他偶然间看我的眼神,潮水翻涌,心跳快的要溢出胸腔,只能闪躲不敢对视。晚间吹拂的杨柳风是他,街边昏暗阴影处的灯光是他,电子屏里滚动播放的歌词是他,影影绰绰温润的月光是他。我快乐于这些爱他的心情,欣喜于这是我一个人的秘密。
十八岁时候我希望自己是一个勇敢的人,在任何时候能做自己喜欢的事。要嫁一个大我十来岁的人,他会纵容我待我如小姑娘。后来我果然成为了一个勇敢又固执的人,只坚守自己的道理。然后发现这样的我已经不可能再做一个小姑娘,不可能娇气任性的在晚上十一点说我现在就要吃米酒汤圆,你去煮给我吃。我很独立了,能一个人走很多地方,好好生活,做很重要的决定。但是再也不会打扰别人,提为难人的要求。
有时候我们会沉默。我的敏感和直接太不合时宜,会刺穿本来就不算牢固的羁绊。男人如果爱一个人,应当是爱着她如何善良,如何天真,如何需要一个臂膀去倚靠,那便正好收获了崇拜或是温柔的目光,安安静静在他身后,相夫教子。倘若男人发掘一个女人到最深处,她仍然理智清醒,对情话不置可否,对他提供的人生持反对意见,那便是不可爱不温柔不值得花费时间了。所以他喜欢哄我开心,在我说不的时候挂电话。我仍然能沉沉睡去。心里那种潮湿消失了。在他讲述我还小而他正风华正茂的体验人生的时候,在他拥有了全部的我我却只拥有一点点的他的时候,嫉妒生根发芽,潮湿消失殆尽。
所以日后写回忆录,关于他的那一篇可以提前至现在开始:
在我年轻时候,大概二十四五岁,爱过一个有趣的人。同样在那一年,我已经看到了一生中所有和他相羁绊的可能,我不会是他真正付诸爱情的人,因为我并不乖巧。一个俗气男人的爱情应该只在年轻时候发生,后来的是新鲜感和成就感。我记得问他何故将目光落至我身上,他是这样回答“因为你是我喜欢的类型”——我紧紧抱着他,掩住失望装作他是属于我的。我仍然希望自己是个勇敢的人,不会害怕不能讨他欢心,不会害怕得不到他与众不同的眼神,不会害怕离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