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读后感1000字大学生优秀作文
在这个故事中,悟空一心除妖,却遭到了师傅的误解,而猪八戒也看不清事情真相,师徒四人都以自己为中心,想让别人都听自己的,以自己为中心转,这怎么可能呢?如果真是这样,别说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能取得真经,就是七七四十九难,也成问题。在师徒四人想法不一致时,不应该固执己见而是应该静下心来,心平气和地互相商量,全面地看问题,静心地思考问题,才能看情事情的真相,并且解决问题。否则,每个人都坚持自己的想法,就这样一直拖下去,不知道要到何年何月才能解决,只有愿意听取别人的意见,团结一致,才能解决问题。
其次,不屈不挠的精神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在这九九八十一难中,有不少困难师徒四人联合起来都无法解决问题,如果在那时,他们放弃,就只能是前功尽弃。但他们非但没有放弃,还想尽一切办法,如果还是不起作用,便请众神帮忙。而我在平时的生活中与他们师徒四人相比,就逊色了许多。每次,我只要遇到困难就让长辈帮忙,却从来没有想过以一己之力能否解决问题;遇到一点挫折就无法振作,更不要说是想方设法地克服困难了。由此可见,不屈不挠的精神是多么重要。
《西游记》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世界,人们无不在作者丰富而大胆的艺术想象面前惊叹不已。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作为神魔小说杰出代表的《西游记》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世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的投影。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他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而他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孙悟空那种正义大胆、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横扫一切妖魔鬼怪的大无畏气概,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他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表现出人民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
说到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这个形象同样刻画得非常好。猪八戒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心里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有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甚至还藏了点私房钱,塞在耳朵里。他的毛病实在多,这正是小私有者的恶习。作者对猪八戒缺点的批评是很严厉的,但又是善意的。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
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活络、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行端正,会念真经,不怕“千刀万剐”,有坚定的信念;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大本事,但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心当好后勤,不好出风头。
水浒传读后感1000字精选
谁年少时没有过仗剑走天涯的梦;谁没有羡慕过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逍遥生活;谁又不曾想象过自己武功高强,正义勇敢,在战场上竭力厮杀。有这么一群人,他们重情重义,嫉恶如仇,这一百单八名好汉名扬四海,威震八方。
我很想穿越去那个朝代,也像鲁达武松般要酒要肉。俗话说无酒不成事,若是少了酒,哪还能有大闹五台山,哪还能有醉打蒋门神,哪还有一百零八位好汉!这酒就像强力粘胶一般将好汉们紧紧团在一起,任凭风吹雨打也始终凝聚在一起,造就了这个朝代的神话。
我很敬佩吴用。他是众多好汉中唯一武功一般的人,但他却给人很不平凡的印象。他用计如有神助,从智取生辰纲开始,他的神机妙算没有一次不令人叹服。在取生辰纲过程中,他仿佛能窥视人心,巧妙利用防范心理,使处处谨慎的杨志也未能避免中计。吴用不伤一毫便大获全胜,正如后人评价的:“万卷经书曾读过,平生机巧心灵,六韬三略究来精。”他虽狡诈,却心术生得端正,从未有过不义之心,相比宋江的哄骗之术,吴用显得忠诚得多。吴用与宋江看似宋江罩着吴用,实是吴用罩着宋江。如此足智多谋,赤胆忠心,怎不谓之英雄?
鲁智深是最可爱的一位好汉了。他的出场就极其血腥,这注定了他的结局:“听潮而圆,见信而寂。”你对他的第一印象一定是粗枝大叶,可是随着情节的发展,你会发现他的心思似女人家细腻,他先安排金氏父女离开,再去寻郑屠户;在林冲刺配沧州后一路跟随,才免得林冲在野猪林遇害。其个性特点被作者刻化得十分鲜明。此般见义勇为,自可称之为英雄。
林冲是最能忍的。他的妻子被人调戏,他能忍;他被设计误入白虎堂,也能忍;就算在野猪林差点丧命后,他还是忍;在草料场被烧听见陆迁的话后,他终于再也忍不了了,雪夜上梁山。即便在梁山受到王伦等人的挤兑,却依然忍气吞声。这种逆来顺受的心性使他刚硬不起来,这种隐忍是刻在骨子里,改变不了的。但在关键时刻,总能拍案而起,例如火并王伦,这样才有了轰轰烈烈的梁山故事。他曾是枪棒教头,一身的武功却从未轻易展露。令人感动的便是他与鲁智深的兄弟之情了。林冲在深山独有一名好友就是鲁智深,他叫鲁智深一声哥哥,鲁智深圆寂后,林冲也暴死他墓前,这悲剧的结局也正是一百零八位梁山好汉的结局。这样的武艺高强,论为英雄绰绰有余。
梁山好汉们的命运从一开始造反的声势浩大,到招安后的支离破碎,吐露了作者对朝廷的不满与被奴役生活的愤懑。这种思想就被寄托在了梁山好汉身上。他们敢于造反,并积极参与其中,却又愿意归顺朝廷,也表现了忠君思想的严重。
这一百零八位梁山好汉是一个时代的悲剧,但每个人义薄云天、侠肝义胆的性格,塑造了一百零八个英雄!
水浒传读后感1000字大学生必备
小时受爸爸的影响,对书很感兴趣。爸爸便买来了几本名著以陶冶我的情致。但我太小,只是随便翻翻。
上学后发现小时爸爸买的书竟是四大名著,便来了兴致,随手拿了一本《水浒传》看看,却一下被吸引住了。小时的零碎记忆在一页页纸中被重现,记忆也随之深刻起来。当合上最后一页时,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灵久久地被那一个个英雄豪杰所震撼着,感动着。
在这昏暗迂腐,官官相护的年代,无数好汉被处处欺压。但乱世出英雄,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他们义聚梁山泊,汇成了一股连朝廷也不敢忽视的势力。在一次次征战中,他们为了义,救出兄弟,杀除贪官,却也冲为了朝廷眼中的最大贼。在几经波折下,朝廷招了安,让他们四处奔波扫平其他势力,但结果却是,在百经沙场后散的散,死的死,就如同一部戏完结后的惨淡收幕。
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角色印我的脑海,挥之不去。急公好义的宋江,智慧多谋的吴用,豪迈大力的鲁智生,武艺高强的林冲等等,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他们是天上108位星辰,来到人间替天行道。他们豪气冲天,为了兄弟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在宋江的带领下,他们打倒贪官污吏,济世救民,颠覆了我们心中所谓的“义”。何为真正的义,谁也说不清。但他们却说明了一点善、正即义,民心所向即义。他们用自己的义,反对朝廷的腐败。
但当他们实力达到顶峰时,宋江却不顾反对要朝廷招安即使有义,却依然要顾到忠。不是所有义都是大逆不道,也不是所有忠都不能与义并存。也是他们四处征伐,扫灭那些本与他们同道的贼。从那一刻开始,故事就发生了戏剧性的扭转。即使如此,朝廷依然是朝廷,它永不会为了你一点战功,而天真地以为你以忠顺。所以,当他们得胜归来时,硬生生地拆散了他们。
直到现在,我依然为他们的结局而感叹。但转念一想,觉得又能怎样呢?或许那已是最好的结局了。那个时代成就了他们,却也毁灭了他们。但到最后,他们的情也依然存在,想起吴用、花荣随宋江自杀,我眼中便盈满了泪水。
在书的世界中,我忘记了时间,只是为那一个个故事感叹,在书的世界中,我忘记了空间,任思绪随那些好汉心神往之。
书,带着我的灵魂在一点一滴中升华!
《西游记》读后感范文1000字左右
寒假里,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这本书讲述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师徒四人一起去西天拜佛求经的故事。一路上他们奋勇向前,用智慧和勇气克服了九九八十一难,并最终在西天灵山雷音寺取得真经。书中刻画了既善良又软弱无能的唐僧;既乐观聪明又勇敢顽皮的“美猴王”孙悟空;既可爱又世俗的猪八戒以及既忠厚又本分的沙和尚,他们的形象深深地印在我脑海之中。
在所有的故事之中,我最喜欢的是《平顶山收服金银角》。这个故事讲述了唐僧四人来到平顶山,猪八戒等人先后被金银角大王抓走。孙悟空心想金银角大王的实力和自己旗鼓相当,如果有紫金红葫芦、羊脂玉镜瓶、七星宝剑、芭蕉扇、幌金绳等几件宝物的助阵,他们的法术就会超过自己。于是,心生一计用假葫芦换了紫金红葫芦和羊脂玉镜瓶两样真宝贝,削弱金银角大王的战斗力。然后变成老母亲进洞和两个妖怪战斗,当自己被金银角发现收进葫芦时,便使用分身术,真身变成了一只飞虫趴在瓶口,想办法逃出葫芦。最后,孙悟空用计引金角大王和银角大王出来,大战一场,战胜妖怪,收回宝物,还给了太上老君。
合上书本,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一幕幕孙悟空在取经路上运用自己的智慧和依靠执着的坚持战胜诸多妖魔鬼怪的场景。我时时在想:要是孙悟空面对这些妖怪,一味只是蛮斗,而不避其锋芒,扬长避短,肯定会以失败告终;或者他找不到克敌制胜的方法就马上放弃,也不能保护唐僧去往西天最终取得真经。
学习上也类似:比如数学,遇到难题,一定要多尝试一些解题思路,解不出来不能死钻牛角尖,灵活的思维有时会豁然开朗;语文碰到比较难背的课文,首先不能放弃,同时也要结合自己对课文的理解,通过场景联想找到一种适合自己的记忆方法,往往就能事半功倍。
回想起自己学习过程中的点点滴滴,也是如此。
记得有一次,我做了一道求无重复数字的四位偶数有几个时,我尝试直接从四位偶数的个数着手。做了一会儿,发现做不下去了。我顿时没了思路,但我努力地继续想,仍百思不得其解。正在这时,我的救星出现了。妈妈看我抓耳挠腮的样子,微笑着提醒我:“如果四位偶数的个数很难求,是不是要换个角度思考,先求出四位数的个数,然后求出四位奇数的个数,那两个相减四位偶数的个数就能得出来了。”我按照妈妈的方法试了一下,果然很快地把正确答案算出来了。就像故事《平顶山收服金银角》告诉我们的道理一样:针对不同的问题采取不同的方法,有效的方法加上一份坚持,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西游记》故事写得精彩,同时又告诉我们很多道理。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深深吸引并启发着我!
精选高老头读后感1000字左右高中
“没有一个讽刺作家能写尽隐藏在金银珍宝底下的丑恶。”“钱能买到一切,买到女儿。”“在战场上为了不被人杀而不得不杀人,为了不受骗而不得不骗人……”“社会但是是傻子跟骗子的集团。”“社会是一个泥坑,我们得站在高地上。”……
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的作品《高老头》真像是一面镜子,真实地反映出现实之中的那些狰狞面目。他是真正的作家,是永远被敢于正视和勇于诅咒丑恶现实的人们敬仰爱戴的伟大作家。“他决定要用全部文学手段来反映他要写的整个时代的这一社会的全貌。他尽到了他自许的历史的‘秘书’的职责,这是他在《人间喜剧》‘前言’中许的愿。他用那么多人物,那么多杰作还了他的愿,而他的时代却欠下他的情分,涨红着脸,低着头,就是不给他荣誉,不给他公道。”
是的,在现实当中,凡是说实话的人,似乎都要被现实贬低身价,往往都得不到就应得到的对待,得不到就应得到的东西。如果这天中国出现一个巴尔扎克,那么也许同样要得到那样的结果,甚至还很可能会比他惨得多,虽然他已被中国文坛承认是伟大的作家,虽然对他的作品承认是世界名著。现实的虚伪、丑恶、罪孽永远是不能消亡的,那么伏脱冷才是真的伟大了。特·纽沁根男爵夫人和特·雷斯多伯爵夫人式的人物永远是人类的大众,举目可见。高里奥是可怜的、悲惨的,不自主的咎由自取者。拉斯蒂涅只是心中常常放射着人性的光辉而行动上又往往与“大众”同流合污的人。思想和行为或语言和行动完全一致的人是不存在于现实当中的,除非幼儿。
读完《高老头》,让人不禁为巴黎上流社会只以金钱为中心、人情之间的冷漠而悲哀。在巴黎上流社会无所谓亲情、感情,有的只是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联。马克思曾说过:“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联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联变成了纯粹的赤裸裸的金钱关联。”高老头是个面粉商,在革命期间卖面粉赚了一大笔钱,他很爱很爱他的两个女儿,甚至到了溺爱的程度,就是这样,家庭的杯具就由此而发了。他一心只想女儿过的舒服,甚至付出自己的一切也不在乎,他期望女儿嫁入名门贵族,这样两位心肝女儿就不会受苦,而且过得幸福。
阿q正传读后感1000字高中
经典作品的特征之一便是它具有无限开放的阅读期待。不同的读者对同一部作品会有不同的感受与理解,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些个性化的解读不但给读者自己以审美愉悦,最终也构成一部文学作品丰富的接受史。
《阿Q正传》作为一部经典作品,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自从其诞生以来,“阿Q”就成为某一类人的代名词,成为人们沟通的重要话语资源。
阿Q——这是伟大文学家鲁迅先生笔下一个不朽的典型。阿Q这个形象,个性鲜明,独一无二;又具有极为广泛的代表性和普遍性,体现了十分深广的社会内容。它不仅活在书本里,而且走进了生活,成为一个活生生的现实人物,成为人们用来称呼某些人的共名。就象熟悉诸葛亮、贾宝玉、孙悟空和鲁智深等人一样,中国有几个人不知道阿Q呢?而且,这个阿Q,全世界都知晓他,就象哈姆雷特和唐·吉诃德一样,在世界文坛上也负有盛名。这个典型的影响,在“五四”以来的中国文学中,是无与伦比的。
阿Q是个什么样子呢?“阿Q该是三十岁左右,样子平平常常,有农民式的质朴,愚蠢,但也很沾了些游手之徒的狡猾”,“不过没有流氓样,也不象瘪三样”。
阿Q是很不幸的。他生活在辛亥革命前后的农村,没有家,多半时间寄住在未庄土谷祠里,靠给人家打短工来糊口。“割麦便割麦,春米便春米,撑船便撑船”,是个房无一间,地无一垅的劳苦雇农。阿Q连起码的社会地位都没有。他本来大约是姓赵,但因为未庄的大财主赵太爷姓赵,便被勒令不准姓赵了,并为此挨了一顿嘴巴,还被地保罚了二百文酒钱。象别的人们一样,阿Q也有着七情六欲,也想过女人。可是他的“恋爱悲剧”是这样的可笑而且短促,不过是跪下去对赵太爷家的女佣人说了两句“我和你困觉”,便在一顿毒打和种.种罚处中结束了。
然而,阿Q最大的不幸,是他连灵魂也被一种“鸦片”深深地毒害了,使他不知苦楚地熬过一生,直至糊涂地死去。这就是那使人逃避现实、自我超脱、在心理与精神上转败为胜的“精神胜利法”。阿Q就是依仗它来支撑自己活在世上直到离开人间的。你看:
阿Q是那样的妄自尊大、自欺欺人。他一贫如洗,却要说:“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阿Q头上长着癞疮疤,极力要掩藏,并因此很忌讳别人提到“癞”、“灯”、“烛”等字。但别人揭短时,阿Q却回答说:“你还不配……”仿佛他头上的是一种高尚的光荣的癞头疮。阿Q被人揪住辫子往墙上碰了响头之后,只要想“儿子打老子”,便也就心满意足,反败为胜了。甚至为了解除内心的“忽忽不乐”与“失败的痛苦”,也可以自己打自己,仿佛是自己打了别个一般。
阿Q畏强凌弱。在强者面前,他甘受屈辱,自轻自贱。赵太爷不让他姓赵,他不敢抗辩;假洋鬼子打他,他赶紧抽紧筋骨,耸了肩膀等候着。而在小尼姑那样的更弱者面前,他又放肆欺辱,并且自鸣得意。
阿Q健忘、愚昧、麻木。被别人打过,转瞬就可以忘却干净。对清政府残酷屠杀革命党人,他无动于衷,反觉得“好看好看”。待到自己受冤被抓进衙门,已经在亡命状上画押时,仍无半点醒悟,却生怕圆圈画得不圆被人笑话。及至被押赴刑场,死到临头,虽然急得有些发昏,却也有些泰然,以为“人生天地间,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杀头的”。
身受重重压迫,过着非人生活的阿Q,也有改变现状的原始状态的革命要求。当辛亥革命起来了,他看到举人老爷和赵太爷等人十分害怕慌张,就改变了一向甘受屈辱和痛恶革命的态度,变得“神往”革命,要“革这伙妈妈的的命”,要“投降革命党”了。正象鲁迅后来说的,中国倘不革命,阿Q便不做革命党,既然革命,就会做的。但是,阿Q的革命“理想”是十分模糊和混杂的。它除了合理的内容外,还包含了许多荒.唐和可鄙的东西,比如“要什么就是什么,我喜欢谁就是谁”之类。出于报复心理,他的革命对象既有压迫他的赵太爷、秀才、假洋鬼子之流,也有平素打过架的小D、王胡等等。限于眼界的狭窄,他的经济要求则是抢些东西,把秀才娘子的宁式床搬到土谷祠来。然而,假洋鬼子不准阿Q革命,阿Q失望之余也就只好用“精神胜利法”来安慰自己了。
辛亥革命之后不久,赵家遭了抢劫。于是,机关枪架在土谷祠前,把阿Q抓了去。糊里糊涂地过了堂,阿Q便被枪毙示众,结束了他悲惨的一生,“大团圆”了。
阿Q,是生活在半殖民地半封建时代的中国,压在社会最底层的一个落后、不觉悟的贫苦农民。鲁迅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深刻解剖了“精神胜利法”,把它的种.种表现集中、概括地揭示了出来。
“精神胜利法”绝非中国农民阶级本质的写照,更非中华民族优秀品质的体现,而是一种堕落、消极的现象,是失败主义矛盾心理赖以维持的精神支柱和无可奈何的解决办法。正象鲁迅指出的那样:“因为不敢正视人生,只好瞒和骗”,“用瞒和骗,造出奇妙的逃路来,而自以为正路。在这路上……一天一天的满足着,即一天一天的堕落着,但却又觉得日见其光荣。”
阿Q,就是这样一个带着民族耻辱烙印,令我们深深自省的典型……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1000字左右范文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可以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波希米亚少女爱斯美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卡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杀人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卡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而加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美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美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邪恶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
作为浪漫主义文学的里程碑,这部小说最明显的标志之一,是雨果把善恶美丑做了鲜明的对比。
但这种对照却不是按传统的方式不美与善,丑与恶分别集中在两类不同的人物身上,或是根本回避丑怪的一面,而是让他们互相交错:外表美好的,其内心未必善良;外表丑陋的,其内心未必不美,未必不善。
巴黎圣母院,威严赫赫,以其不朽的智慧,在它存在迄今八百多年中,默默注视着滚滚河水、,曾经是多少人间悲剧、人间喜剧的见证!在雨果的这部小说中,它仿佛有了生命的气息,庇护爱斯美腊达,证实克洛德的罪行,悲叹众路好汉尝试打击黑暗统治而英勇献身的壮举,惊赞卡席莫多这“渺不足道的微粒尘芥”把一切首都,愚昧迷信、野蛮统治猖獗的那个社会之中,发挥其横扫一切的威力。《巴黎圣母院》作为一部浪漫主义代表作,正是由于作者力求符合自然原貌,刻画中世纪的法国社会真实生活,以卓越的手法和浪漫的形式,依据动人的情节发展,凝聚、精炼在这部名著中而呈现出它们的生动面貌和丰富蕴涵,赢得了继《艾那尼》之后浪漫主义打破古典主义死板的又一胜利。这是一部愤怒而悲壮的命运交响曲。
生命是什么读后感1000字
生命起源有两种,45亿年前产生地球,经过7亿年,38亿年前,一种无机物的化学反应产生了RNA,然后慢慢地产生古菌、细菌、真核细胞。一种是外星陨石带着这些菌进入地球。第三种就是外星人打造的放入了地球。当然第三种是我猜的。
无生命的东西可以产生出有生命的东西,但是人类至今还没能够打造出来,因为生命需要核算+蛋白,而且让他们能够有自己的意识,太难了,大自然也花了7亿年的时间才打造出来了生命。
直立人在地球上存在了200万年,而智人才存在20万年,跟直立人相比智人的历史太短了,能否再撑过1000年都是个问题。智人跟直立人的关系就相当于老虎和狮子豹子的关系,都属于豹属,智人和黑猩猩的关系就相当于老虎和猫的关系,都属于猫科。智人和黑猩猩属于人科,智人和直立人属于人属。人属里现在只有智人。人科里还有猩猩黑猩猩大猩猩。
死亡是生命最好的发明,它是生命改变的媒介,它清除衰老的个体,并为新生的事物提供空间。死亡是生命策略的一部分,短暂和动态性是生命的基础。
动物和植物都是真核细胞,而细菌和古菌都属于原核细胞,原核细胞属于最简单的细胞。
外星生命也需要核酸+蛋白的组合,或者是类似的组合,所以外星生命如果存在,可能跟地球上的动物没有太大区别。
人类其实很渺小,很多事情要想开一点。
百年孤独读后感1000字高中
一个人如果没有孤独这类东西,就像植物缺少土壤一样,少了其中重要的一部分。每样事物都有它的双面性。有阳光开朗的一面,也有冷酷无情的一面。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诺贝尔文学奖——《百年孤独》就是这样一本书,他向我们展示了孤独的另一面。
《百年孤独》中的一家七代都是主角。第一代:好奇心旺盛,富于冒险精神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与精明能干的乌尔苏拉。第二代是为人鲁莽大胆,好奇心重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和性格寡淡的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等。其余的人也各具特点。一致的却是“可怕”的孤独。
我对家族的第一个女性——乌尔苏拉印象最深刻。为了与这种孤独的画面对抗,她做了许多努力。但孩子们却无一幸免地走向孤独的深渊,拥入孤独那冰冷无情的怀抱。最后她仍然无法战胜这种孤独,死不瞑目啊。她的坚强使我震惊。家族中每一个人都被孤独蛊惑着,轻轻地?慢慢地走向孤独,一个个迷迷糊糊地走向孤独的怀抱。可她并没有放弃。直到她死,她也没有放弃要把家人从孤独那冰冷的怀抱中唤醒,帮助家人挣脱孤独的怀抱。家族中其它女性也慢慢走向孤独,只有她一直保持着乐观坚强的信念。而不是被卷入混乱的生活当中,迷失方向,找不到自我。
奥雷里亚诺和阿尔卡蒂奥他们的循环推动着整个故事,并使整个家族的命运充满魔化色彩。从创立小镇,经过了许许多多的循环和波折之后,又回到了起点时终结。就像绕了一个圈,最终还是回到原点。“家族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一则可怕的预言。整个家族的这种循环,同样也是整本书里最吸引人的地方。
其实,书中的内容都是围绕“孤独”这个词来写的。说起孤独,不仅书中有,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我们也曾无数次体验过。即使有人极力抵抗孤独,但总是不能究根除底,把孤独彻底消灭。人们总会在某一时,某一刻,随时随地感到孤独。当别人拿着好成绩向你炫耀时,当别人和你讲和父母外出时的趣事时,你可能会感到孤独。即使就在你耳边。这些在你眼中是陌生的,你没有经历过的,你会显得有些孤立。
不过孤独也不一定是负面。像我,就喜欢孤独。因为在孤独的时候十分清静。我有个怪癖:专爱挑幽静的小巷走。尽管家长经常说我,可我就是不改,我就喜欢这样独自一人。没有大人的拘束,自由自在,耳根子也十分清静。人自然也心旷神怡,心情也变得很好。所以,我一点也不喜欢人山人海,我只喜欢无拘无束的孤独。
孤独是不可避免的。我们不如把它当作一个朋友,一个能够让我们认清自己的朋友。它会陪我们一生一世。珍惜与它在一起的每一分钟吧!
优秀红楼梦读后感1000字
一本红楼,承载了多少悲欢离合;一曲红楼,道出了多少缠绵悱恻;一剧红楼,演绎出了多少泪水叹息……雪芹笔下的人物个个都有他们自己的性格,或似傻如狂、或弱风拂柳、或温婉慧黠……但这各色的栩栩如生之间,我独独钟情于那泪水漪漪的黛玉。
那是一位如水的女子,三生石前,她受神瑛使者之甘露,得已幻化成人形下世为人,仅为了报答昔年雨露之恩,但在那位似傻如狂的花花公子面前,她流尽了一生的泪,还了一生的泪,最后等待她的结局却只是香消玉殒。
永远忘不了在那沁芳闸边,黛玉扛着药锄为花儿叹息,以花灵自比,潺潺的流水边,她吟出了"花谢花飞花漫天,红绡香断有谁怜”的诗句;看着漫天飞花,她笑叹“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在花瓣的簇拥下,她发出了“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感慨,看到这里我不禁要落泪,或许黛玉早已猜到了自己的结局,看到了自己最终的命运是那落花绽放尽头无奈的凋零。
人人都道“宝黛之恋”,我却对此说法深恶痛绝,黛玉只有一个知音,就是宝玉,可宝玉的红颜知己却有无数,或许在他心中黛玉的位置比之其余人要高一些,可这却无法掩盖他处处留情、花花公子的本质,为此,黛玉的眼泪才会流不尽、用不完,这样的关系绝不能称之为“恋"。在我看来,若是把红楼比作一个世界,那么黛玉便是尘世之外的人,她的配偶并未出现,她就像一个世界中必不可少的过客,出现时惊为天人,消失时寂静无声……
黛玉是高傲的,初进贾府,她不曾与其他人过于热络,只和宝玉玩笑,很快贾府中人对她便有了“孤高自许,目无下尘”的印象,但这一点却是红楼其他女子所没有的;黛玉是敏感的,一回周瑞家的送来了两枝宫花,她首先注意的不是它的精巧,而是是否“别人不挑剩下的”,贾母为薛宝钗庆祝生辰,她心里感到不快,史湘云说她像戏台上的小旦,众人都笑着附和,她本来也是可以一笑了之的,但她却敏感地觉得,这样的拿她和“戏子”相比,是一种带有轻蔑意味的“嘲笑”,因此大为不满,不禁怒形于色……读了这么多也许很多人会觉得,这个女子是如此敏感和骄傲,度量也是如此之狭小。但是谁又会注意到黛玉心中的彷徨、隐痛和无助呢?父母双亡的命运,寄人篱下的处境,心机深沉的亲人……这种种怎能不令一个二八年华的少女害怕、伤心,怎能不令她的心灵遭受折磨而变得扭曲!在这样一位少女的眼中,无论她的眼前事怎样的姹紫嫣红、百花争艳,最后被她看在眼里就都成了叹情悲命的契机。
封建的旧社会是如此的不公,初篇写道贾母看到黛玉进门就搂着“心肝宝贝、心肝肉儿”地叫,但在黛玉玉陨之时,身边却只有一个紫鹃,贾母众人在前院热热闹闹地办喜事,完全把黛玉弃如敝履,事后还假惺惺地来处理后事,我看到这里不禁要拍板叫骂。在这样一个家庭里,黛玉无时无刻不在受伤,她几乎要拼劲全力才能坚强地走下去,这样一段人生,这样一位女子,怎能不让人怜爱、同情,和她一起悲哀、流泪。
“宝玉,宝玉,你好……”这是黛玉弥留之际的最后遗言。香魂一缕随风散。但我们能从中感到她今生今世的痛苦与绝望,追求与幻灭,留恋与牵挂……
她的美、她的才、她的悲,完美地演绎了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纤纤女子,完美地诠释了红楼所要展现给世人的全部。
生命是什么读后感1000字
在读薛定谔的《生命是什么》之前,我曾上网查询关于这位作家的资料,发现他原本是位物理学家。他发表的薛定谔方程,薛定谔的猫等都是为许多人所熟知的。他是波动力学之父,是量子力学集大成者之一。就是这样一位在物理学的发展史中做出过重大贡献的学者,却从物理学闯入生物学,并在1944年出版了《生命是什么》一书。
我曾以为这本书将是一位生物学家运用哲学家的思想和我们探讨生命是什么,但我发现我大错特错了。作者从物理学家的眼光,运用热力学和量子力学理论来解释生命的本质,用他不同于哲学家的思想和对生物学的了解进行大胆猜想,为生物科学乃至后人留下了深远的影响。
《生命是什么》的出版对当时年轻的物理学家产生了巨大影响,他们中的许多人由此转向了生物学研究。薛定谔在书中提出了一系列猜想。拥有天才思想的他,猜想是大胆的:物理学和化学原则上可以诠释生命现象;基因是一种非周期性的晶体或固体;突变是基因分子中的量子跃迁引起的,突变论是物理学中的量子论,基因的持久性和遗传模式长期稳定的可能性能用量子论加以说明;对于染色体如何决定生物体的遗传性状作了最初的设想,认为染色体是遗传的密码本;在前人把新陈代谢解释为物质交换和能量交换的基础上,参照热力学定律,引入了“负熵”的概念,并认为生命以负熵为生,是从环境抽取“序”维持系统的.组织;……这些观念在当时是第一次被提出来,对世人来说是十分新奇的,也是特别引人入胜的。
对于这本书,说老实话,我看得不是很懂。但是既然这本书被当作大一新生推荐阅读书目之一,那么它必然有它的优点所在。也许我们应该学习的不是这本书而是书的作者?作者从一个他所擅长的物理区域跨进了对他来说算是陌生的生物区域,这本身就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多坚定的心理!
其实,因为他从小爱好广泛,喜欢博览群书,在其父和朋友的影响下,对生物学产生了浓厚兴趣,才使得他在转换领域的时候选择了生物。同时,薛定谔谙熟东西方哲学,他渴望和谐,终生把科学的统一作为自己的坚定信念和追求目标,《生命是什么》就是力图使物理学和生物学统一起来的认真尝试。
正是薛定谔知识面的广度以及他心目中对科学统一的向往与不懈努力,并且在科学研究中善于选择和变换自己的角色,才有了又一次成功的他。我觉得我要向他学习的不仅是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的精神,更要向他一样拥有宽广的知识面,不拘于一角天地,同时还要具有坚定的信念,这样,人生才会更精彩,路途才会更平坦,离成功才会更接近!
名著包法利夫人读后感1000字
小说讲述了一个不甘寂寞的已婚女性,寻找婚外情的刺激,最终被债务逼得自杀而死的故事。有评论说,包法利夫人由于受到了不适当的教育,一个富农的女儿进了城里的修道院,学习钢琴、绘画、诗歌(而不是农活),从小所接受的教育和城里的生活,让艾玛的脑子里幻想完美的爱情,忍受不了平庸的婚姻、平淡的生活,不顾实际地追求浪漫、刺激、奢华、带有激情的生活,最终酿成悲剧。实际上即使是婚外情,保鲜的时间也非常短暂,艾玛的第一个情夫很快就玩腻了她,在约好私奔的前一天写信背弃了她艾玛,这个打击差点让包法利夫人送命。与第二个情人的约会更加疯狂和奢侈,但很快双方都互相感到了厌倦,只不过都不愿提出来。艾玛忘记了自己的义务——作为妻子的义务和作为母亲的义务,最终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场。
书中的丈夫包法利让人觉得滑稽可笑,妻子两次出轨,那么多明显的信号,他都发现不了,是不是太神经大条了?包法利因为爱自己的妻子,逐渐发展为盲目相信,甚至是可以讨好,生怕她生气、不高兴,为此还一度和自己的母亲决裂。他是一个平庸、懦弱的人,不解风情,从小读书就靠死记硬背过关,不懂得音乐和诗歌,事业上也是“扶不起的阿斗”。在包法利夫人和药剂师郝麦的鼓动下,他本有一次扬名立万的机会——给旅店的伙计治疗先天性的跛足,手术却彻底失败,让艾玛对他失望透顶。在发现了妻子的情夫写给包法利夫人的信件后,他明白了所有的一切,作为任何一个有骨气、有血性的男人,面对这样的羞辱,都要发疯的。而这位包法利先生是怎么做的呢?妻子死后,他有一次见到艾玛的第一个情夫,没有愤怒,更多的是哀怨,“从情夫的脸上仿佛能看到妻子昔日的痕迹”,可笑、可叹。
这本小说出版后在发过引起了巨大的争议,作者福楼拜一度被告上轻罪法庭,罪名是道德败坏,会教唆女人们学坏。这个故事也给所有的丈夫们提了个醒,一个巴掌拍不响,婚姻的失败不能全责怪某一方,另一方或多或少都有责任。要关心、关注你的妻子,要不然就会把她们推向不道德的婚外情。爱情是短暂的,这是自然规律无可改变。但这不是偷懒的借口,婚姻生活还是要用心去经营,作为丈夫,有义务时不时给妻子制造一些浪漫,时不时给她一些惊喜,给平淡的生活注入一些新鲜的东西,而从让家庭更稳固,不要让自己的妻子成为包法利夫人。
作为父母也要反思,给孩子一个什么样的教育?中国有个说法:“穷养儿子富养女”,对女儿的教育要给她最好的,让她有见识,免得长大之后受不了物质的诱惑和男人的甜言蜜语,上当受骗。但,有时候不合适的教育反而害了孩子,就如近年来,中国的家长流行把孩子送出国留学,但国外宽松的教育环境反而让孩子养成了非常多的不良习惯,“海归”后很难适应国内的生活和职场。
三国演义读后感1000字高中水平
寒假里,我利用课余时间,完完整整地把《三国演义》看了一遍,《三国演义》讲述的是东汉政权瓦解后三个国家三足鼎立,相互牵制并发生战争,最终司马昭结束三国分裂状态,统一中国。在这本书里,有很多人物都是人中龙凤,聪明并且骁勇善战,但是,我最佩服和欣赏的人是诸葛亮。我对他真是赞叹不已。
诸葛亮是个将才,在军队中起到很好的领导作用。有一次他带着五千骑兵去送粮草,突然斥候赶来报道说,司马懿带领了15万大军,向西城蜂拥而来。诸葛亮身边没有可用之大将,只有2500名老弱残兵驻守城中。他身边的几位文官听到这样的紧急军情急得团团转,不知所措。但是诸葛亮却传令:“将旌旗尽皆隐匿,打开四个方向的城门,每个城门里派20名老兵打扮成农民的样子打扫街道。”他自己便携带着古琴和两位琴童,微笑着坐在城楼上弹琴。司马懿的军队来到城门前,看见大门敞开,反而起了疑心,怀疑诸葛亮是诱敌深入,不敢进城,他们担心城内有埋伏,于是反而退兵40里地。这就是著名的三十六计之一——“空城计”。“空城计”是诸葛亮利用司马懿多疑的性格特征,做到了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更重要的是,这次空城计考验了诸葛亮和司马懿所能承受的心理压力,诸葛亮完胜司马懿。
诸葛亮不仅聪明,而且还非常忠诚。《三国演义》中白帝城托孤这段故事说的是当时刘备病危,召诸葛亮和李严托孤。名为托孤,实为禅让,君王之位有德者得之。诸葛亮哭着说发:“臣敢竭股肱之力,效忠贞之节,继之以死!”这里展示了诸葛亮对刘备以及他儿子忠贞不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决心。在我看来,诸葛亮是一个非常有能力一统天下的人才,但是他没有野心去取代刘禅,反而是一心一意地辅佐刘禅,他的忠心日月可鉴,这让我非常佩服。
最后,诸葛亮的聪明才智也让我大开眼界。古代没有汽车飞机可以快速运输各类军需用品,在人力不足的情况下,诸葛亮发明了木牛流马,书上木牛流马的介绍:方腹曲头,一脚四足,头入领中,舌着于腹,载多而行少。从书上的叙述来看,木牛是相当于发动机的设备,流马只是个装载东西的设备,相当于汽车的车厢。在蜀地行路难的实际地理环境中,木牛流马为蜀军运输粮草做出了很多贡献。诸葛亮还自己设计了诸葛连弩,平常的弓箭只能一次射1支箭,诸葛亮改装设计后的连弩,可以连续发射10支箭,大大提高了蜀军的战斗力。
诸葛亮聪明又忠诚,而且有很强的统帅指挥本领,他是千古以来不可多得的人才,所以才能在历史的长河中流芳百世,值得我们后辈学习。
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左右
假期看了由查尔斯原创,理查德改写的《雾都孤儿》。感觉受益匪浅,同时也感受到了西方的一些文化气息。在这里,我将自己的体会与大家分享一下。
《雾都孤儿》这部书大致分为14个部分,它向我们描述了奥利弗坎坷的人生。从小,奥利夫就受到命运的摧残。刚出生便与自己的生母阴阳相隔,而众人又不知道奥利夫的父亲是谁。幸好有一家专门收养孤儿的机构将奥利弗收养,但这并不意味着奥利弗就会生活得很幸福。相反,奥利弗所在的这家济贫院也是一个靠出卖孤儿劳动力来牟取暴利的机构。由于孩子们都还太小,因此没有人会对他们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进行反抗。终于有一天,奥利弗长到9岁了。他开始意识到自己每天都受到那些济贫院管事们的压榨,虽然只是在潜意识中,但是他有一天却在吃过正常饭之后向打饭者又要一碗粥。虽说这个要求并不过分,而且孩子们正在长身体,多吃一些也符合生理上的需要。但是执事们却被奥利弗的这一行为吓坏了。他们意识到这是孩子们反抗的开始,他们要将这些萌芽遏制住。为此,他们要将奥利弗驱逐出济贫院,条件是谁将奥利弗带走,谁就会得到奖赏。
从此,奥利弗的生命开始了第一次的转折。棺材铺的老板班布尔先生将奥利弗领回去做童工。老板对奥利弗很好,因为奥利弗很聪明,可以说是一点就通,为此老板更加器重他。有什么活都带着奥利弗一同前往,这引起了老板身边人的记恨,原本已过上暂时安逸生活的奥利弗又受到老板娘以及两个雇佣工人的压迫。可以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奥利弗再一次反抗起来,与老板娘等三人进行了“殊死搏斗”。终于,奥利弗逃脱了饱受压迫的乡村。转而开启了他的第二个人生转折点,他的“梦中天堂”——伦敦。
伦敦是一个令人神往的大都市,多少人梦寐以求来到伦敦大展宏图。奥利弗却误打误撞的来到了这个人间天堂,在这里他遇到了他的恩人,拯救了他的生命。起先,奥利弗遇到了比他大几岁的神偷,神偷见他孤苦伶仃便将他领到了老偷费金那里。费金是一个神秘的人物,他见到奥利弗,仿佛认识他似的给奥利弗好吃好喝,还对奥利弗很好。但随着故事的一步步发展,我们看到费金要求奥利弗与其他两个孩子一起去偷他人的贵重物品时,奥利弗却怀着一颗善良的心,不忍下手。最后误打误撞的与被偷者布朗洛先生待在了一起。布朗洛先生发现奥利弗与他认识的一位女士长得十分相像,但却随即打消了奥利弗可能是那位女士孩子的念头,因为奥利夫的身份地位与那位女士极不相符。所以在神偷们将奥利弗带回费金住处后,布朗洛先生并没有追查奥利夫的下落。但是,奥利弗却被其他人深记在了心里。正在奥利弗受到坏人们的追杀与迫害之时,梅丽太太等人及时赶到将奥利弗“解救”出来。
最后真相终于大白,原来奥利弗在事实上属于一个私生子。他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因为想独得父亲遗留下来的财产而雇人杀害奥利夫。但是他万万想不到他父亲的朋友布朗洛先生早就发现了他的阴谋而使他没有得逞。故事以大团圆的方式收场。虐待奥利弗的班布尔夫妇失去了,进了济贫院得到应有的惩罚。费金的盗窃团伙也各自逃到海外隐姓埋名。布朗洛先生收养了他好朋友的儿子——奥利弗。最后,奥利弗与布朗洛先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三国演义读后感1000字高中水平
《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四大名着之一,讲述了那时群雄纷争、英杰辈出的战乱年代。其中令我感触深刻启示巨大的要数草船借箭这个故事了。
三国时期,周瑜见诸葛亮平时料事如神,心里很妒忌,就想方设法刁难他。有一天,周瑜请诸葛亮商议军事,提到我们国要与曹军水上交战,但是紧缺弓箭,请先生十天之内赶造十万只,先生不要推却。周瑜故意刁难诸葛亮。可是诸葛亮却好不推却地答应。说不需要十天,给他三天就够了。能在十天之内造好十万支箭,都简直是天方夜谭荒谬之论了,更别说三天了。诸葛亮真是自吹自大。周瑜心想。
大家想,诸葛亮造箭,肯定不会用普普通通的造箭方法,他到底用了什么方法呢?、
第二天,诸葛亮向鲁肃借了二十多艘船,和许多青布幔子,草把子。并嘱咐他不要让周瑜知道我用这些材料,不然他的计划就泡汤了。
前两天,诸葛亮没什么动静。直到第三天四更,正是曹军出征的时候,那时大雾朦胧,雾就像一个白帐子笼罩在江边,根本看不清有什么东西。曹操用两眼眺望,隐隐约约地看见了二十几条船,和许许多多的士兵正搭船驶向自己的营地。他就派弓箭手往那些像士兵的草把子射箭。那一瞬间,万箭齐发,弓箭像箭雨一般地打在草把子上。诸葛亮和鲁肃坐在船仓里尽管饮酒取乐,等齐刷刷的箭雨一直下到了天亮。
早晨,一个个草把子上插满了数百支箭。诸葛亮数了数,足足有十五六万支。于是,诸葛亮派士兵把那十五六万支箭搬到周瑜那儿。周瑜一看,长叹:“先生神机妙算,我甘拜下风啊!”
读了故事后,我深有感触。诸葛亮真是足智多谋。如果想要用草船借箭,必须先算计好天气、时间等事件。而诸葛亮把这些事件都计算得准确万分,才导致了他的借箭成功。如果没计算好的话,不知道曹军什么时间出征,不知道那是什么天气,借箭能成功吗?这就说明诸葛亮谋略过人,诸葛亮的借箭计划可以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来形容。一般人想达到这种境界都是很难的。诸葛亮的谋略、智慧真值得我学习。
周瑜其实也是以为挺聪明的统帅,他担任着吴国的大都督,这可是一个很高档的职位。他曾经用连环计把曹军打得落花流水,逃之夭夭。这么聪明的统帅,就是嫉妒心太重,才导致老是比不过诸葛亮。大家有没有听说过三气周公瑾(为周瑜字),那时周瑜连用了三次破蜀之计都失败了,导致自己身体里的毒素加深(被毒箭射的),最后气绝身亡。那时的诸葛亮只是稍微地动动手指头哇。就是因为周瑜度量小导致的。周瑜我真想送你一句话:“宰相的肚里能撑船,做人一定要度量大啊。”
优秀红楼梦读后感1000字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一本《红楼梦》写尽了世间的悲欢离合,道尽了女性的悲惨命运。
《红楼梦》犹如一场声势浩大的梦,指引着我一次次不可抗拒的走进,在一处处美奂绝伦的场景中穿梭,以探索之眼观看每一丝飘过大观园的微风,也怜惜每一轮皎月下的花影,每一位倾城的红颜……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便是它生动形象的故事情节和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有机智干练,阴狠毒辣的凤姐;有气质脱俗,坚韧干练的探春;多愁善感,心性高洁的黛玉;同情心强,平易近人的宝玉;大方得体,圆滑隐忍的宝钗……
木石前盟是前世的机缘,神瑛士者无心之举结下了一段风月奇案,说是前世注定,只怕造化弄人,有缘无份,有缘无份,亦未可知,毕竟,这“宝玉”本是顽石不通灵,“假作真实真亦假”,这其中的前缘种种,谁人辨得清?
“这个妹妹,我曾见过。”宝玉初见黛玉,一眼相知,便勾起了这段前尘因果,两人相识,相知,自有一段奇妙的情缘,二人青梅竹马,情投意合,互生爱慕,尽管宝玉如何疯如何闹,黛玉如何哭如何怨,那又如何?他们还是抵不过一纸父母命,一句媒妁言。那个时代,世道固然,奈若何?只叹制度封建,荼毒人心……
书中是这样形容薛宝钗的,“年纪虽大不多,然品格端方,容貌美丽,人谓黛玉所不及。”“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下无尘,故深得下人之心。”她,是典型的大家闺秀,是长辈们喜爱的孩子,他待人接物,不疏不亲,不远不近,可厌之人,未见冷淡之态,行诸生色;可喜之人,亦未见亲密之情。能审时度势又能善待众人,这是宝钗得力之处,也是我敬佩之处。
宝钗恪守礼教,在自己的心魂世界里,犹如背着沉重的十字架,在无垠的沙漠艰难前行,她本是十六七岁的妙龄少女,应天真烂漫,无忧无虑,奈何罪恶的封建礼教将她培养成世故圆滑,看他人眼色生活的封建女子。
她的情,本在胸膛中炽热的燃烧着,在生活中强烈地显现着,在那个时代强烈的迸发着,然而,她硬生生地抑压着青春的萌动,极力掩藏着,最终将自己塑造成冰冷的时代产物,宝钗表面虽冰冷,,但内心是柔软的。当她看见宝玉挨打,黛玉哭得梨花带雨,宝钗又何尝不是心如刀割;明知宝玉爱的是林妹妹,却义无反顾地在贾家败落之际嫁给宝玉,只为与他同守贫贱,抚平他内心的创伤……用情如此之深,却仍未得到爱情,落了个红颜薄命的结局!令我心痛不已,感慨万分,都说“懂事的孩子没糖吃”,我宁愿你不那么懂事,自私一点,多爱自己一点,也不至于此!
红楼没有如果,一切是天定,世道之下亦如此,奈何卿命薄如此,只道造化弄人,亦无奈。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000字左右
如果人终将会死,那么在这世上短短的几十年,我们究竟是为了什么?也许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疑问,而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答案。
书里的主人公的答案是追求极致的精神艺术的表达。他抛妻弃子,放弃了原本美满的家庭,体面的工作,独自来到巴黎追寻精神的涅槃,他在巴黎穷困潦倒,靠救济度日,他勾引朋友的老婆,害她自杀却毫无感觉,他对亲人朋友冷漠至极,却对艺术的追求热情如火。他一生极致追求的生活的意义最终在一座小岛上实现。
我想对于他来说,可以说一句:此生无憾。
我崇拜这一种精神性,对于物质条件完全不在乎,只要活着就行,只要还能画画就行,人的乐趣极致就是创作的过程,全身心的投入而得到的愉悦感,当作品完成之后意义就不在了,哪怕对世间来说是最伟大的作品,斯特里克兰最后创作了一副旷世之作却让他老婆将其烧毁大约也是自己最终得到了满足。可是我做不到,现实生活中誰又能真正舍弃呢,自己的家庭,责任的枷锁,就像文中所说的那样,在大家沉醉于那副画气势磅礴的伟大之中时,一句要不要喝点酒,就让杰作的魅力瞬间破碎。
我们每一个人都只是普通人,我们的肩上扛着责任,我们每天奔波忙碌,为了可以活下去而努力,我们放不下父母,儿女,放不下重担,我们做不到像斯特里克兰一样的洒脱,用自己完整的生命去探索生活的意义。那么这本书带给我的最大的意义是什么呢?我想是一种专注的精神吧。
我想对于他来说,可以说一句:此生无憾。
我崇拜这一种精神性,对于物质条件完全不在乎,只要活着就行,只要还能画画就行,人的乐趣极致就是创作的过程,全身心的投入而得到的愉悦感,当作品完成之后意义就不在了,哪怕对世间来说是最伟大的作品,斯特里克兰最后创作了一副旷世之作却让他老婆将其烧毁大约也是自己最终得到了满足。可是我做不到,现实生活中誰又能真正舍弃呢,自己的家庭,责任的枷锁,就像文中所说的那样,在大家沉醉于那副画气势磅礴的伟大之中时,一句要不要喝点酒,就让杰作的魅力瞬间破碎我们每一个人都只是普通人,我们的肩上扛着责任,我们每天奔波忙碌,为了可以活下去而努力,我们放不下父母,儿女,放不下重担,我们做不到像斯特里克兰一样的洒脱,用自己完整的生命去探索生活的意义。那么这本书带给我的最大的意义是什么呢?我想是一种专注的精神吧。
作为一个普通人,在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有一种精神震撼,醍醐灌顶的感觉,细想之下又觉得无法企及。在我们纷扰纷乱的生活里,有太多的责任需要去扛,令我们无法喘息,但是当我们在做某一件事情的时候,我们应当学习斯特里克兰的精神,全身心的去投入创作的过程。我想大家都有过这样的感觉,我们全神贯注在自己喜欢的事情里的时候,时间过的极快,内心极其的充实,有一种满足感,即使没有完成什么这一种状态都令人愉悦。所谓的快乐不过如此吧。就像毛姆说的那样,作家应该从写作的乐趣中,从郁积在他心头的思想的发泄中取得写作的酬报;对于作品成功或失败,受到称誉或诋毁,都应该淡然处之。
希望大家都可以专注与自己的生活,在生活中获得自己的乐趣,不要过多的在乎他人的眼光,找准一个方向就向前冲吧,当你竭尽全力的时候,你想要的都会有。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1000字左右高中
才17岁的主人公霍尔顿,几度退学,这点和我有点类似,是最初与我共鸣的地方,要不然根本看不下去,因为文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是:他吗的、混帐、腻烦、什么什么得要命、胡搞、伪君子、疯子、假模假式、下流、装腔作势,词汇量广泛,而本人现实中口语出现最高的是:靠,他吗的。我说起来并不觉得痛快,有些人说的很过瘾,言词犀利。此书曾是。就为这些惊人的词汇。
主人公第四次退学是由于成绩不及格而被潘西学校开除,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自己身边都是些伪君子,假模假式的老师与虚伪的成年人、得到退学通知后在学校待了一会,不敢回家,就想着要离家出走,在繁华都市游游荡荡,全文讲的就是这几天的经历。对这几天所遇到的事或人,都是以颓废的无聊的态度来面对的。
他家境富裕,吸烟喝酒,全文满口的脏话,思想偏激,愤世嫉俗,调皮捣蛋,幽默任性,狡辩也很历害。他容易幻想、叛逆、仿偟、苦闷、愤怒、焦虑、反抗现实、这是多少年轻人的影子啊!
但是霍尔顿是善良的,为同学自尊心改放位置的皮箱,为捐钱而惭愧,觉得的那身衣服可怜。
麦田里的守望者,有一个孩子在路上唱着:“如果你在麦田里捉到了我”,这就是霍尔顿的理想,他想保护那些纯洁没有被污染的孩子,守望着,他想做一个守望者,在这些小孩在走向崖边时,就捉住他……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是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对这本书的理解:一个是麦田,另一个就是那些中央公园南边的鸭子,有三次都出现过,开始还以为是作者实在是无聊,他老是问别人,中央公园的那些鸭子到了大冬天,都结冰了,会到哪里去呢?是自己飞走了,还是被卡车运走了?似乎是在说他和那些鸭子一样,无法适应环境,与社会格格不入。
借书里的话,老实说,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几乎没有,我说的话并没有违心,虽然退过学,有好多的影子在里面,不过那些都很遥远了,这本书应该在我三年前看,现在我活的并不颓废,但还是为那个守望者而感动,相信很多人都喜欢那个理想,并向往着。
守望是一种难得的情怀,一种勇气,一种姿势,又饱含着一份期待。我想这也是霍尔顿可爱的地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守护一种美好这才是真正的大善良,这种大善良让霍尔顿在颓废中也显得那样的可爱,就像在一片沼泽地中让我们看到了闪光的美好的东西。
史记读后感1000字大学生
司马迁出生在黄河岸边的龙门,他父亲司马谈立志要编写一部史书,临死前嘱托司马迁帮他继续完成史书。然而,司马迁因替一位将军辩护而遭受酷刑,他几次想血溅墙头,了此残身,但想到《史记》还没有完成,便打消了这个念头。最后,一部鸿篇巨著《史记》诞生了。
司马迁在忍辱负重的情况下写完了《史记》,那是多大的痛苦!这是因为他有强烈的责任感,他才能继续坚持下去。没有了责任感,任何事情都无法很好完成。
试想想,如果校长没有责任感,我们的学校会是什么样子?如果老师没有责任感,我们的班级又会是什么样子?所以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即使做一个小小的班干部,也要有责任心,尽职尽责帮助老师分担工作,帮助同学。如果连这一点点责任感都没有,将来怎么可能成为栋梁之材?
为了自己、为了社会,让我们从小做起,从现在就开始培养自己的责任心吧!
最近,我们学习了第11课《司马迁发愤写《史记》。这篇文章讲述司马迁从小就受母亲河和英雄故事的激励,有收父亲影响,喜欢上了历史,后来当他专心写作时,因为他为一位将军辩护,而得罪了汉武帝,入狱受了酷刑,他在监狱里宁愿把个人耻辱抛之脑后,也要把《史记》写完,就这样,他奋笔疾书,忍辱负重了13年,终于完成了这部《史记》,为国家做出了贡献,死得便有价值,死得重于泰山。
像司马迁这样的人数不胜数。
春秋战国时期,吴国带兵打下了楚国,并活捉了楚王勾践。吴王让楚王当马夫,楚王为了不让国家灭亡,受尽了耻辱,忍辱负重了几年,才回到自己的国家。回国后,他每天睡在柴房里,每到饭前都要尝一尝胆的苦味儿,就是为了让自己不忘记在吴国的耻辱,并让自己牢记"落后就要挨打"他每天一边种田,一边练兵。在他的不懈努力下,楚国后来发奇兵灭掉了吴国。
汉朝开国大将韩信,在汉朝未统一之前,有一次,一个小混混看不起他,便在大路上拦住了他,说:"你有本事就拿剑刺我,要么就从我的裤子底下钻过去。"韩信知道:如果杀了他,就要坐牢,如果不杀他,就要忍受极大的侮辱。最后,韩信为了能为国家效力,从小混混裤子下面钻了过去,忍受了"胯下之辱"。
社会上也有些人一受到侮辱就想不开了,,甚至去死,这样的死毫无意义,一点价值也没有,可以说是轻于鸿毛。
读完这篇课文,我终于明白了:一个人在面对别人的侮辱或是嘲笑时,不能消沉泄气,要忍辱负重并做好自己该做的事,为国家做出贡献,你才死得有价值,才是死得重于泰山!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1000字大学
一次快意的复仇,就像梦魇吞噬了小恶魔,鲨鱼吃掉小虾米一样轻松与自然。——题记
再一次的,我拿起《基督山伯爵》这本书,揩去它扉页上的尘埃与落寂,一次次的翻阅,无数次的倾心阅读,而每一次的重新翻阅,都会带给我不一样感悟。
《基督山伯爵》讲述的是三个男人对一个水手的迫害:“一个为了感情,一个为了生存,一个为了事业。”三个男人制定出了只有恶毒的后妈,疯狂的弃妇才能想出来的天衣无缝的计划,在婚礼当天,爱德蒙——那名水手被投进了监狱。在监狱里,爱德蒙遇到了他终身的老师——神甫法里亚,他了解到了真凶,知道了一批财宝,更学到了许多的知识,爱德蒙借着神甫死去的契机,成功越狱,并在基督山得到了巨大的财富,于是他化名基督山,以伯爵的名份跻身巴黎的上流社会,开始一步一步实施他的复仇计划。他做的每一步看似无心,其实都是在他的计划中推进,渐渐地他接触到了真凶。他不露声色,他策划着一切,最后,木偶师将木偶的机关卸除,用细线扼住他们的喉咙。为了感情的木偶自杀了,为了生存的木偶疯了,为了事业的木偶在宽恕下苟且偷生。
从人性的弱点考虑,那三个男人本该不会遭到如此悲惨的结局,因为同样的事情在神州大地,在古往今来,在人间,不知上演了多少回,而大多数的他们在多次咒骂与哭喊中依然健康快乐的生活,而那些受害者除去隐忍,愤怒,也别无他法。
与其说是天造就了爱德蒙·唐泰斯,更不如说是他造就了天。
神甫拿起了枯瘦的笔,在羊皮卷上写下了一行字:“主说,你将拔去龙的牙齿,你将傲然的把狮子踩在脚下。”于是基督山伯爵去做了,他,最终得到了成功。
基督山伯爵是成功的,亦或是失败的。因为他虽然实现了复仇,但他的情人早已灰心,他的老爹早已饿死,他羁绊着世俗的事情似乎只有复仇本身。
所幸,迟到的正义仍然是正义。复仇,从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停止挥舞手上那把随身的镰刀。
小时候我在那篇读书有感的最后一句话是:“知识就是力量,它能够改变命运。”而大仲马在这篇小说的末尾写道:“等待与希望。”
尽管这本书早已残破不堪,尽管他饱经岁月的沧桑,他每一次的等待与拾起,都已然等待了太久太久。但每一次阅读它,我都会感受不同的震撼。
等待与希望,使复仇的火焰变得缓和,生活的意义,就像雨后的彩虹一般绚烂。
血红色的天空黯淡下来,才发现那只不过是一次黄昏的降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