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500字
乐观是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是一种对事物的认识,看法,遇到令人伤心,不开心的事时又有几人能依然保持着这种心态呢?而鲁滨孙正是这样的人。
“鲁滨孙”这个人物出自英国著名作家笛福的一部小说——《鲁滨孙漂流记》。书中的鲁滨孙在航海的途中遭遇飓风被大浪冲到了一个孤寂的小岛上,要想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生存可真不是件容易的事!鲁滨孙却十分坚强,他乐观勇敢地面对向他扑来的一个个困难,救了随时随地可能伤害他的野人“星期五”并教化他,救了被水手们绑架的船长,要知道这些都是有危险的事。鲁滨孙之所以会这么乐观得归功于那张“好处坏处对照表”,想到了沦落这荒岛的坏处时同时有从令一个方面想到了沦落这荒岛的好处,这样一想,有什么天大的困难都会迎刃而解的。
我妈妈同事的一个十几岁的女儿在河边玩耍,不幸栽入了河中,因此送上了年幼的生命,她的妈妈却没有因此事要寻死觅活的,相反事后的一个星期后她的妈妈就天天笑嘻嘻的了,别人问她,她便说:“我的女儿死了,我又去孤儿院抱养了一个。如果我为女儿的死终日以泪洗面女儿在天之灵都会不开心的。现在我抱养了一个,她还小,我们就给了她家的温暖,使她的童年不再是缺乏关爱的。”
我在读完《鲁滨孙漂流记》之后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如果每个人遇到不顺心的事都保持乐观的心态,那是不是就没有那些想不开自杀的人了,没有那些不快乐的人了呢?
悲惨世界读后感1000字优秀范文
我有众多朋友与表兄妹,我最喜欢的是我的一个小表哥。他比我大四岁,不爱说话,总是眼神忧郁。我叫他“哥”。哥的母亲在她十二岁那年去世了,他因此更加沉默。自从有后母之后,哥连话都不愿意多说。我眼看着也不舒服,也因此憎恨起哥的后母。至于喜欢哥的原因,那是第六感。哥很温柔,比我母亲还好。哥曾和后母吵过,那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那夜,哥就消失了,抛下了一切的一切。舅舅,哥的后母,我的父母亲找开了,远的近的。我惊呆了,“哥不见了”。眼前却突然闪过一个人影“哥”我知道,我哭了。哥的发丝凌乱,脸上有依稀的泪痕。哥蹲下来,望着我“不哭”。他摸了摸我的头,“哥,你不可以这样的。”除了这些,我什么也说不出口。哥点点头,“哥听你的,乖。”凌晨二点,爸妈还没有回家,我守在哥的房门口,我不能让哥再消失。一阵睡意袭来……醒来时,我乖乖地躺在床上,“哥”没有回应。我哭了,哥,又走了,是吗?冲出房间,“哥在啊!”哥告诉我,他想通了,接受了后母。昨天,他看见后母在公园里哭,于是……哥告诉我的时候,我跑过去,抱住他。“哥,我不恨舅妈了”哥摸了摸我的头。“哥你哭了”上帝告诉我和“哥”,爱消灭一切不幸!
《悲惨世界》这本书,已经看了好几遍。我终于明白了米里艾主教的作为,就像我和“哥”、舅妈。爱消灭一切不幸!一个服刑19年的重刑犯,因为米里艾主教的作为,因此在一夜之间洗净罪恶的灵魂,重向光明。这样大的功劳,是不是应该属于米里艾主教呢?他不是平等与博爱的化身吗?而芳汀,为了自己的女儿。珂赛特,不惜买掉了女性最珍贵的头发和牙齿,甚至连性命也献给了珂赛特。这样的一个在苦难中打滚的女性,为什么会含泪而死?因为爱,因为爱使她有活下去的信念。珂赛特呢?她又为什么有勇气活在德纳第的百般虐待中呢?是啊!因为她知道,在远方,有一个爱他的母亲。让我疑惑的是,为什么冉阿让不在最后杀了法律的看门狗沙威呢?一直到当沙威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认识到那个黑白颠倒的社会,并不是他所维护的,在善与恶的冲击下绝望的跳江自杀,我才明白,冉阿让是在通过自己的博爱、宽容及其高尚的灵魂,重新唤回生活在那个悲惨世界里的人们内心深处的良知!上帝告诉我们“爱消灭一切不幸”。
这个世界需要爱。当盲人过马路时,你是否会好心的扶他呢?当老人在车上累得摇来晃去时,你是否会热心的让个位子呢?当孩子因为迷路而不知所措是,你是否会有爱心的帮助他呢?只要有爱,那么,所谓的不幸又算什么呢?爱,消灭一切。请你记住,上帝告诉我们的。
百年孤独读后感1000字高中作文最新
历时6个月,把这本百年孤独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给我的感觉是好似神话,又好似昨天都有同样的事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一个家族的兴旺与衰败,从家族的第一代到家族的最后一代,不断的重复着相似的命运。
刚开始看这本书有点云里雾里。搞不清剧情和人物关系。后来百度了一下对大致剧情和人物有了了解。有些人物关系还是搞不清。
家族第一代能自己开创新大陆,建立了马孔多。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是天才也是疯子,最终被绑在树上死了。
家族第二代,何塞和上校都是丰富多彩的人物。何塞继承了这个名字的特有性格,外向。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年轻事跟着杂技团出去闯荡江湖后来回来了,以打猎为生。最后被抢打死了。是不是丽贝卡打死的,留下了一个悬念。上校则是冷酷孤独的性格。发动了n场的战争最终都失败了。被x次暗杀都没死成功。17个儿子全部挂了。最后孤独的做小金鱼直到死去。他的世界,他的孤独没人能够理解。
还有小说中的各位传奇女主,个个特点鲜明。乌尔苏拉家里的第一代女主,活了好几百岁,精明、能干富有洞察力。知道家里发生的大部分事情。阿玛兰妲和丽贝卡俩个人为了争,勾心斗角毁了自己的一生也毁了别人的一生。终生孤独直到死去。那位叫皮拉什么的占卜女人,不知道怎么描述她,她也算是整个小说的核心人物把。和何塞家族的各种人物有过接触或给过影响。
还有哪位预言的法师梅尔基亚德斯似乎是这小说的导演,而那张羊皮纸就是早就已经写好了的剧本。一切都是按照剧本的预期在发展着,一步一步知道消失。
唯一爱情的结晶是一个长了猪尾巴的小孩。对于小说这是剧情,对于生活就是天意。当看到那句译文时,我感到头皮一阵强烈的麻麻的感觉:家族第一代被绑在树上,家族最后一代被蚂蚁吃掉。看着这本小说,总感觉上面发生的事总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影子。或许我们也在重复着自己的命运,或许我们也在每天抱怨喋喋不休,或许我们的命运早已注定,或许百年的孤独正是你我的孤独。生命、生活、人性、伦理、道德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的影子都应在了这本书上…
从开始读这本书到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和看红楼梦很像。不懂,看不下去--似乎有点意思--剧情很精彩舍不得放下--似乎写的就是身边的昨天今天和明天--就这样结束了,留下的是满脑子的回味,像一杯茶,淡淡的很舒服…
第一遍我看的有点迷糊,但是很精彩。这是要怎样的大脑才能装下这本小说,并把他写出来?前几天新闻说作者逝世了,伟人一路走好!这本书不知道还会不会再看,也许会。
大学生瓦尔登湖读后感1500字范文
第一次读《瓦尔登湖》是在大学,十八九岁的中文系少女,从这本书中读到的是梭罗的单纯与真诚,是他丰饶的内心,是他对大自然的热爱。第二次读《瓦尔登湖》是一年前,四十多岁的中年女人,从这本书中读到的是作者追问真心的勇气,是坚守初心的执着,是他对生活本质的洞悉,对世界的深情。
《瓦尔登湖》不是一部小说,不能靠曲折动人的情节,来抓住读者的心。《瓦尔登湖》也不是一本诗集,不能靠凝练的语言与新奇的意象,来引发读者无尽的想象。这,只是一本生活随笔集,没有什么情节,也没有什么华丽的辞藻。
人们把梭罗称为“自然主义文学的始祖”,或许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他感兴趣的生活主角是大自然,是大自然中的生灵,大自然中的声音,以及那些以自然状态生活着的人们。二是因为他对自然的书写,采用的是最质朴的形式,平实而简洁。作者博览群书,却让人感觉不到掉书袋的卖弄与晦涩。书中记录的生活是简单而真实的,一个人的生活日常,所思所想。书中记录生活的方式,也是最为素朴的,没有一丝粉饰,不带一点夸张。书中的语言,睿智、真诚、简洁、浅白,同时又时时透着几分幽默。
一个读完大学,喜欢哲学、历史和文学艺术的年轻人,突然做出一个决定,带上一点儿钱,带上一点儿最简单的生活用品,去瓦尔登湖边生活。在那里,他亲手搭起一座小木屋,一盏灯,一张小桌,几把椅子,两个煮饭的锅,几件餐具,成了他的全部家当。
他的新家,位置选得刚刚好。那里能够让他享受宁静,平日里少有村里人光顾,也听不到邻居的吵闹声;那里又不会让他的生活与世隔绝,旁边的小村离得不远,走路十几分钟就能去那里的小商店买些所需的东西;一条铁路就在不远处,一天中能听到几次火车的轰鸣声;在那里他能见到那个沉静寂寞而又快活的伐木工人,也能见到一两个因好奇而前来造访的村民。
他的新家虽然简朴,却有最美的房间装饰画,那是窗外随时扑入眼底的风景,有时是一片茫茫雪野上几行细碎的动物足迹,有时是向晚的余晖洒落在林间的空地上。他的新家有最美的后花园,有树林,有鸟鸣,有湖水的微波,有湖中自在的游鱼。
他家里有最可爱的宠物,啄木鸟在笃笃笃地啄树;知更鸟刚在屋子对面的松树上做了一个新窝;一只浣熊在林间游荡,几只山鹬在泥土里翻找虫子。他家里能听到最好听的音乐,那是鸟儿们在山核桃树林里歌唱;那是熟透了的果实突然落在地上,那是鹧鸪在拍打翅膀,那是一只苍鹘在唱着哀伤的歌。
梭罗有一支妙笔。这支笔,总能让人看到他所看到的,听到他所听到的,仿佛身临其境一般。这支笔,总能让你跟他一齐笑,跟他一齐思索,仿佛你就站在他的身旁。
有时,我会设想一下梭罗的样貌,一个身形高大瘦削的年轻人,眼睛不大,眼底却透着智慧与善意的光。在陌生人面前,他有些羞涩,有些沉默,有些不善言辞;在心意相投的朋友面前,他却能眉飞色舞,侃侃而谈,风趣而幽默。大部分时间,他不多言,脸上没有什么笑意,甚至有几分冷漠。读后感其实,他的心里住着热情、住着爱;住着雷霆风雨,住着风平浪静;住着冷静,住着幽默。这样一个人,我想和他相识,一齐坐坐,一齐聊聊。只是,不明白,他愿意不愿意。
四十多岁的我,工作二十年,上有老,下有小,每一天的生活充实而忙碌。可,有时我也会问自我,为什么活着,自我想要的生活是什么样貌的。走在大街上,看着身边的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有时会想,大家如此忙碌究竟是为了什么。或许很多人都会回答,为了生活,为了自我,为了家人。如今,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里,生活丰富多彩,商品琳琅满目,很多人已不必为维持基本生活而奔波劳碌。可是,或许你也像我一样,总能听到或看到身边太多的不满足,想要更大的房子,想买更豪华的车子,想用更高级的化妆品,想穿更大牌的服装,期望孩子能上最好的学校,盼着老公体贴又多金。
欲望像是一根导火索,一旦点燃就会四处蔓延,越烧越烈;欲望像是一种超强传染病,自身的免疫力稍低,就会被传染,且一发而不可收拾。人们忙碌着,为了这张似乎永远也填不满的欲望之口;人们焦虑着,担心欲望的肥皂泡会突然被碰破,期望的一切在瞬间成为泡影。
不明白,你是否也像我一样,有时会站在某处发呆,似乎迷失了努力的方向;不明白,你是否也像我一样,有时会突然追问,自我的存在有什么价值,自我真心想要的是什么样的生活。这时候,或许读一读《瓦尔登湖》是个不错的选择。或许,你我不必像梭罗一样,去找个与世隔绝的地方离群索居。或许,你我能够像梭罗一样,找个时间,给自我寻一片心境,体会一下简单生活的乐趣,听听大自然的声音,看看花开花落、草长莺飞。或许那时,我们心中的焦虑会少些,更少些,甚至会慢慢消失。
陶渊明有诗云“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问问自我的真心,想想自我的'初心,明白自我的真心,记着自我的初心,无论生活在何处,我们都能做到恬然沉静而内心笃定吧,就像梭罗一样。看一本书,掩卷细思之后,重返生活的我们,心境早已不一样。
或许,这就是梭罗送给我们的礼物;或许,这就是《瓦尔登湖》带给我们的惊喜吧。
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800字
这个寒假,我读了《大卫·科波菲尔》这部的文学名著。我回味无穷,回看大卫那像长河般的岁月故事,实在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大卫,是一个没有爸爸的可怜孩子,从小便与他的妈妈相依为命,很可怜,很可怜。不仅如此,在大卫的童年里,还有许多恐惧与憎恨,这些不良因素是从哪里产生的呢?是从大卫的继父——谋得斯通姐弟俩的手中产生的。我憎恨这两个坏东西,是他们俩联手制造了混乱与恐惧,还使大卫的母亲,在恐惧中离开了这个没有希望的世界。大卫悲痛欲绝,我也不禁潸然泪下。噢,对了,大卫妈妈的离世,让大卫家的女仆佩格蒂也悲痛万分。
还在大卫妈妈活着时,那两个坏东西就将大卫送进了以严肃闻名的萨伦学校。大卫在这个学校受尽了苦难,也认识了一个后来的好朋友——特雷格尔。我对这位新朋友很同情,因为他常常被老师们殴打。
大卫的妈妈死去后,大卫被送去谋得斯通——格林比货行里当童工,大卫受不了折磨,跑到了他的姨婆家里。他的姨婆十分果断地收留了他,还送他到一家很有名气的学校学习。毕业后,大卫当了律师,我很高兴,也为大卫骄傲。
随后,大卫还与斯潘洛家的那朵小花——朵拉结了婚,我很惊讶,大卫还这么小,怎么可能会结婚呢?后来,我才了解到,原来外国人都是很小就结婚的,这才让我放下心来。但是,上天又给了大卫一个毁灭性的打击——朵拉与小狗吉卜手拉手地走了,大卫又一次陷入到死亡的悲痛中,太可惜了!
大卫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消沉,终于从痛苦中恢复了过来,他又爱上了爱格妮斯,这使我逐渐对大卫失去了一些好感,因为他有些多情!
大卫最终与爱格妮斯举行了婚礼!他们之间的爱,逐渐根深蒂固。爱格妮斯不仅爱他,还默默地支持他,使大卫的学习又进步了,并且帮助大卫最终成为一名,赫赫有名的作家,我既羡慕他,也真心地祝愿他们能够白头偕老,平平安安!
我想到了大卫的一生,被爱包围着,温暖与幸福也守护着他。但是,我从大卫身上看到,只有用双手去创造幸福,才会更加幸福!这就是幸福之真谛!
这就是《大卫·科波菲尔》,我希望有更多的人,来感受这部巨著的辉煌!
悲惨世界读后感1000字优秀范文
《悲惨世界》是由法国大作家维克多·雨果于1862年所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涵盖了拿破仑战争和之后的十几年的时间,是十九世纪最著名的小说之一。故事围绕主人公一生所发生的事,融进了法国的历史、革命、战争、道德哲学、法律、正义、宗教信仰。反应了当时的法国社会现实。
雨果,众所周知的大文豪,阅历丰富,可生活背景却不是很好。这不是重点。让我们一起进入雨果笔下的悲惨世界。
小说的主要人物是冉阿让,这个人经历了波折的人生。年轻时为了姐姐和她的孩子因偷了一个苹果而被关进监狱,几次因为逃狱而被抓回。前后在狱里呆了十九
年。这是令人费解的。只不过关了他两三年,每次都是还有几个月刑满时而逃,这是何苦呢,这么多天都忍了过来,怎么这几个月就那么冲动?从第二次逃狱时,他
曾经历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可是,人的本能就是对自由的渴望,错误的行为始终都占着上风。真令人感到又同情又悲哀。
在第十九年时,他再次逃了出来。不知道还有多长时间刑满,他不想那么多了,他逃了出来。警察局下了通缉令,每人愿意放掉这个在逃的罪恶的苦役犯。他是一个堕落的人,从青年进去,出来时变成了中年。这个人没有,没有灵魂,他是一个行尸走肉,一个堕落的人。
逃出来后没人收留他,没有人给他一顿饭,一口水,他得到的是人们的唾弃和辱骂。他绝望了,这个时候,卞福汝主教收留了他,但他又偷了主教的东西,主教并
没有怪他,反而在警察面前掩护了他。他被感动了。灵魂开始回到他的身上,经过一番思考,他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堕落,并决心做一个高尚的人。读到这,我们也为
他感到庆幸,他终于重新做人了。
他开始信教,他也希望升入天堂。他成了一个好人,他隐姓埋名,成了尊敬的马德兰先生,又做了
市长。后来,因为一件偶然的事件,他为了救别人误认为是冉阿让的人而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他从一个令人尊敬的人又滑落到令人唾弃的人。大家遗忘了他做过的好
事。他又开始浪迹天涯。后来花重金收养了贫妇芳的女儿珂赛特。他俩以父女相称。冉阿让成了割风先生。珂赛特长大后和马吕斯相爱了。马吕斯是一个反抗皇上的
人,他推崇共和制。他们俩后来得到马吕斯的外公和割风的祝福。婚后,割风告诉了马吕斯自己的经历,告诉了他自己是冉阿让,一个苦役犯。马吕斯开始厌恶他。
后来,马吕斯无意中知道冉阿让救过自己的命和他做的种种好事,他和珂赛特一起去接冉阿让。可是,冉阿让已经到了风烛残年,在他俩的呜咽声中,冉阿让安详地
闭上了眼睛。
合上这本书,我陷入了沉思。雨果笔下的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形态饱满。冉阿让变好是因为主教,他感谢主
教,他参加了主教的葬礼。他救助穷人,宽宏大量。他放了沙威警官,放了这个处处相逼自己的人。沙威疑惑冉阿让为什么放了他,他明明可以杀了他。也许你们和
沙威的法律意识是一致的,冉阿让就是个苦役犯,就改遭人唾弃,就该呆在监狱里,而不管他做过什么事。有人曾想过吗?他做的好事也不能洗刷曾经他身上的污泥
吗?这个世界难道就这么不公平?他现在有的是一颗善良的心,他只是有着不好的过去,注意,是过去。那么,为什么要让他在江湖上隐姓埋名一辈子而不能光明正
大地做人呢?也许这就是“悲惨”的体现吧。
现在,我们的世界是和平的,是友谊的,是快乐的。我沉思,要珍惜现在的世界。
李尔王读后感500字最新
李尔王自祸其身又祸及他身的教训有两点:其一是不该不留余地倾其所有而只剩两手空权;其二是不该昏然不分善恶地寄托残生。老葛罗斯特伯爵不事暴政、弃暗投明以示忠贞不二,不折节操,因此惨遭挖眼酷刑,饱受流放自然的落泊颠沛,甚至求死不得求生无望;他虽认识到自己的轻信之罪,终因得知被迫害的儿子仍在人世并陪伴保护着困苦无援的自己,又得到了真相后,由于承受不了悲喜交集之情的重荷而逝。这似乎是自咎之因所致,但似乎也属善无善终之例。这与李尔王不察善恶不分真假而导致无处安身,浪迹荒野,与乞丐为伍,最后在悔恨的刺痛中,在精神与肉体的折磨中,在失去所爱而无法承受的悲哀中结束他八十岁的生命相比,二者都令人同情,促人思索,可见官场的邪恶,可知人心的险恶了。
世事无常至于使悲喜在瞬间交替,而命运无常至于使乞丐与国王一夜之间换位。恩将仇报,认敌为友,美貌黑心,丑相热肠,魔性假语,佛性真言,这就是人类的智愚善恶,这就是生物的弱肉强食,这就是宇宙的相生相克。
苍苍者天,茫茫者地,轮回之中,皆循真理。善报者恶尽,恶报者善哉。今世前因,后世今果。得等于失,善同于恶。迷于五行中,醒于三界外。苍苍者生,茫茫者命,存亡谁握,贵贱何别,人物非异!
最新麦克白读后感800字高中范文
莎士比亚的经典悲剧《麦克白》堪称是世界文学史上的一部巨作。它巧妙地向读者展现了命运、志向、野心、人性及迷信对一个人一生的影响。麦克白曾经是一个英勇、有野心的人,在凯旋而归后,因巫师的预言和国王过分的赞誉使他改变了,他从一个忠实的臣子变成了一个弑君的逆贼,他使用了不正当的手段使自己登上王位。他当上国王后开始了他的暴政,他先后杀害了他的好友、臣子及他们的家人,最终使他走向灭亡。
《麦克白》是一部经典的悲剧,但读完之后并没有一种悲伤的感觉。也许许多人都会觉得麦克白的灭亡是罪有应得,但是这种罪有应得展现出来的就是一种命运、人性以及这个国家的悲哀。
起初的麦克白,他并不是一个人人唾弃、禽兽不如的逆贼,而是一个勇士,一个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是什么使他走向了这条不归路?首先,是他的野心。麦克白的野心之所以燃烧,主要是因为巫师的预言,所以麦克白才会认为他将成为苏格兰的国王。因此,他才会杀邓肯,以这种不正当的手段夺取王位。巫师的预言在这里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使得麦克白内心深处最阴暗的野心燃烧了起来。也正是因为他野心的燃烧,才使得他人性泯灭。麦克白在妻子的煽动和激将下,麦克白最终还是做出了这罪恶的举动,杀掉了邓肯这个好国王。所以,麦克白妻子的煽动性也是至关重要的。
麦克白良心的泯灭是和他的妻子分不开的,因此这让我们不得不联想到那句话: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一个能干的女人。麦克白夫人的确是一个能干的女人,她的能干把她的丈夫推上了王位,也同时把她的丈夫推近了无底的深渊。
要是麦克白因为刺杀了邓肯而感到良心不安,那么他刺杀班柯还有麦克德夫的家人就没有罪恶感。麦克白刺杀班柯是因为他感受到了班柯对他的威胁,使他必须杀了他。麦克白杀害麦克德夫的家人,同样也是因为感受到威胁,不过幸运的是,麦克德夫逃走了。如果说当上国王前的麦克白还有一些良知,那么当上国王后的麦克白就连人性都泯灭了。麦克白为了保住他的王位而大开杀戒,使得苏格兰的许多贵族离开这个国家。麦克白的不安还是来源于他的迷信,他过分信赖巫师,认为巫师说的话都是对的,这使他自己也走上绝路。
虽然《麦克白》堪称悲剧,但是整部戏剧中并没有悲的色彩。也许许多人认为麦克白和他的夫人最后的结局是罪有应得,但是麦克白只是那个时代的代表。莎翁是在用麦克白这个人物代表那个时代的悲哀。虽然麦克白是暴君,但是继任的马尔康也许会比麦克白更糟糕。莎翁向我们展现的不仅仅是人性的悲哀,也是那个时代的'悲哀。
复活读后感1200字高中
在复活一书中,聂赫留朵夫"忏悔贵族"的形象阐述了托尔斯泰作为作者想要表达的精神与主旨。在他身上,“精神的人”和“动物的人”二者交替出现。一方是人之初性本善的天性,一方是在作者抨击的沙俄统治阶级熏陶下腐朽靡烂的恶。
大学时期的聂赫留朵夫热情而单纯,象牙塔中不谙世事的少年脑中灌输着在当时俄罗斯算得上不切实际的,及其理想主义的名主理念。虽然出生于地主家庭,在注重血统的沙俄是不可与统治阶级分割的一分子,但聂赫留朵夫仍坚定不移地反对着土地私有制,“占有土地是不正当的”,为被剥削的农民、工人呼吁正义,争取改革。
然而,参军后,聂赫留朵夫很快地沾染了腐败的生活方式,再次回到马斯洛娃身边后将她诱奸致孕又用100卢布打发抛弃了她,使她被扫地出门,生活困苦,领了黄色执照开始妓女生涯。
马斯洛娃的如同德伯家的苔丝,被诱奸后生活急转直下。但她不同于苔丝,因为苔丝于艾里克是罂粟般引诱其堕落,让其甘心于沉溺罪恶中的禁果;而马斯洛娃于聂赫留朵夫,是救赎,是药引,是他获得精神上新生的灯塔。因为他,马斯洛娃不再相信“上帝和爱”,不再相信美好存在于世间。这个因自己的孽障沦落烟花之地,勾栏之中,被彻底地伤害而即将不久于人世的女子,唤醒了被动物面支配的聂赫留朵夫残存的“精神的人”。自此,他开始了为马斯洛娃上诉,从而接触社会各个阶层的人间百态,产生对沙俄社会的反思与痛恨,直至获得马斯洛娃的原谅,散尽家财与她同被流放西伯利亚的道路。而马斯洛娃也在原谅聂赫留朵夫中复活了自己。
全书中,最令我恐惧的不是沙俄统治的残忍不公,不是社会底层人民饱受剥削虐待的凄苦生平,而是这些社会因素造成的精神上完全的,彻底的,悲哀的空虚。托尔斯泰曾描述马斯洛娃作为妓女的生活,下午起床,挑衣服,吃油腻的甜食,与鸨母吵架,傍晚纵情享乐直至凌晨。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行尸走肉般的生活失去了任何存在的价值与意义。在风雨中的车站失去了信仰的马斯洛娃,仿佛也失去了灵魂。于彻骨的麻木与放荡中,马斯洛娃只是个挖掉了精神的躯壳,没有了自我,没有了意识,以一个渺小的,兽性的姿态存在着。这恐怖的空虚蔓延着,不仅在底层人民中出现,也更在贵族,这些因腰缠万贯连基本的谋生工作都不需要实行的游手好闲者们中出现。托尔斯泰也在文中借聂赫留朵夫问道,受苦的意义是什么?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于我而言,这就是为什么马斯洛娃和聂赫留朵夫两个具有典型的形象能如此触动人心。只有走出精神上的空虚,才能够真正的活,名曰“复活”。空虚是这些可怜人们逃避难以承受的苦痛的途径。聂赫留朵夫也一样,他困惑于社会中如此的苦难与不公之意义,彻夜翻读圣经焦急寻找答案,得出结论为,要克服如此的苦难与罪恶,唯有“在上帝面前承认自己的罪”。这具有浓郁__熏陶的思想却也不失为真理,归根结底向上帝忏悔是为了寻求宽恕。承认并知晓了自己的罪恶,继而寻求某种更高精神存在的宽恕,受害者的宽恕,或自我宽恕,但宽恕并非包庇。承认罪孽,并带着罪孽活下去,无论你是信徒或无神论者,这都是通往心灵净化的唯一道路。西蒙松之类的革命者攻击的是制造社会性麻木空虚的源头,即封建体系。而聂赫留朵夫与马斯洛娃,代表了千万渺小的封建受害者,即没有能力或不愿倾其所有来改变全社会的人民。在政教合一,_根深蒂固的沙俄,托尔斯泰创造此二人的意义是,个人信仰与忏悔,宗教主义的路途,才是绝大部分麻木而无力改变社会的民众寻求解脱的方式。面对俄罗斯民族深沉的苦难,托尔斯泰一生的思想沉淀给出的解决方法,尽显了生活在精神世界的文豪思想,从个人的精神上解救这个他所深爱的民族,而非社会性的改革。
个人宗教主义具有足以抗衡封建腐烂的社会体系的能量,也可能是在不能改变体系之前,人民的唯一救赎。这就是我眼中,复活的主旨。
精选漂亮朋友读后感800字高中
莫泊桑是十九世纪法国文坛上一颗耀眼的明星,他的小说《漂亮朋友》是他众多作品中,批判性最强的一部。这部小说为我们讲述了一个野心勃勃、精明狡诈、寡廉鲜耻的年轻人为了自己的前程而不择手段的故事:
主人公杜洛瓦漂亮,精明,同时也贪婪无耻、阴险残忍。他生活在社会的底层,由于偶然的机会,这个寒酸的铁路小职员在朋友福雷斯蒂埃的帮助下进了一家报馆工作。他依仗自己的外貌来赢得人们的欢心,特别是使用了各种卑鄙龌龊的手段,逐步向上爬,竟成为了巴黎新闻界的红人,最后他拐走了报馆老板的女儿,迫使老板把女儿嫁给他,自己便成为了该报的总编辑。
在这部小说里,我看到了一个现代冒险家的典型。主人公杜洛瓦不择手段,残忍邪恶,可这个无耻之徒却能在短时期内飞黄腾达,获得巨额财产和令人注目的社会地位。
杜洛瓦只是当今社会那些为了钱财、权势不择手段的人物的代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像他这样的人也不少。某市区大部分建筑用料都来自于一个小镇,其中镇里的某大型矿石厂是一个归集体所有的产业,已经持续很多年,自此镇党委书记上任后,就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以及社会上的各种不正当关系以买卖的方式卖给了亲人,从中赚取暴利,而原有的矿场主人却只得到了少的可怜的补贴。
野心和欲念是随着环境和地位的变化而逐步发展的,作恶的手段随着经验的积累变得越来越“高明”,恬不知耻的程度因恶行的升级而加深。不过,在现有的社会条件下,杜洛瓦这样的人总是会不断产生的。但是世界上像他这样的无耻之徒终究还是少数,有人性,有真才实学,不图名利的人还是会有很多。但愿以后像杜洛瓦这样的人不再嚣张!但愿未来的社会面貌将是一片光明!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500字左右五年级
今天,我读了世界十大名著之一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当我看到这个题目时,我想这本书一定讲述了一个温馨的故事。读着读着,我才知道它里面讲了一个悲惨的故事:汤姆原是小乔治家的黑奴,悲惨的命运使汤姆被卖来卖去,最后被卖到了一个非常狠毒的人手里,开始了他更加悲惨的生活。
当卡西太太和埃米琳让他和他们一起逃走时,汤姆拒绝了,他却说:“当上帝要让我自由的时候我就自由了”,看到这句话,我觉得在那个黑暗的奴隶制下,他们的反抗是那么的微弱,只会使他们受到更多的皮肉之苦,所以他们宁愿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上帝来决定是多么愚蠢的想法呀。
接着往下读,黑奴汤姆不仅支持卡西太太和埃米琳逃走,而且还想到不要伤害到别人,当狠毒的烈格雷发现卡西和埃米琳逃走后,逼汤姆说出他们的下落时,汤姆却镇定的说:“我晓得,可是我什么也不会说的,让我死了吧”,读到这我被震撼了,一个人为了别人的安危,却把自己的生死看的那么轻。直到汤姆被打的遍体鳞伤,他还说:“我以自己全部的心灵,饶恕你,只要你皈依耶稣,我愿忍受一切苦难”,看到这儿,我真不知道他是怎样的一个人,他为什么就不能同命运做搏斗呢?
他的死亡真的能让那些坏人向善吗?令我欣慰的是还是有许许多多的好人在为废除黑人奴隶制度而努力,并最终取得了成功。使黑人不再像物品一样被买卖,黑人们有了自由。
飞鸟集读后感800字优秀范文
这部伟大的杰作由325首小诗组成,小诗虽然短小,却蕴藏着一丝童趣和深刻的道理。从不止哭泣的婴孩,到历尽艰险的探险者;从没有经验的青年,到饱经风霜的老者;从平凡不过的小草,到美丽妖艳的小花;从展翅高飞的小鸟,到洁净无暇的白云,无一不充满趣味。泰戈尔用了拟人的手法,让天下万物都活了起来,让它们有机会诉说自己的欢乐与痛苦。这本书的第一页就写道:秋天的黄叶,它没有什么可唱的,只叹息一声,飞落在那里。
这本书的诗句里面,有描写一片美景的,有描写一段对话的,还有凭着对生活感悟写出的警世格言。其中有一句,叫:“我今晨坐在窗前,时间如一个过路人似的,停留了一会儿,向我点点头又走过去了。”这句话饱含的哲理其实也就是要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这些格言不但能在我们的生活中起到警世作用,还能作为我们的座右铭,时时刻刻激励着我们不断进步。
在宝贵的时间里,我应该不断创新,“现在”很快就要变成“以前”,我不能为一点成绩而骄傲自满,因为那已成为了历史,不足挂齿。“时间如一个过路人似的,停留了一会儿”就像秒针每走一点,然后歇歇脚这样停留了一会儿,当我想要抓住这即将变成历史的那一会儿时,它却从我的指缝中流失,成为了历史,所以,要保留时间,是不可能的,只有争取时间,利用时间,抓紧奋斗,那才是最重要的。
看《飞鸟集》的第一感觉就是清新,既不是村上春树那阳光中带着忧伤彷徨的青春故事,也没有雨果那种悲痛的剧情,它仿佛是浩瀚宇宙中最最新鲜的空气,让我有一种想一口气吞并、吸收它们的感觉。
我原来跟随时尚,哼流行歌曲,买新颖文具,读科幻小说,看动漫电影,我认为它们充满趣味,但是,读了《飞鸟集》,我不这么想了,我认为文学和时尚是反义词,时尚在此岸,文学就在彼岸;时尚是波光,文学是河床;时尚哗哗地向前流,文学则静静地沉淀;时尚也许可以流传的很广,但文学可以流传的更久远;时尚也许可以在瞬间让你眼前一亮,文学却可以在你掩卷闭目后悠然心动!
我不知道泰戈尔如何把所见翻译成诗句,让那神奇的文字穿过阡陌红尘,穿越种族国别,安抚我这颗纷繁芜杂的心灵。但是,我知道,我要努力,我要按照《飞鸟集》中的格言警句去做,从现在作起,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家园包括大家和小家,大到国家,小到私家。品味书香,和谐家园,顾名思意,就是读好书,才能光宗耀祖,出人头地;才能回报社会,报效祖国。我们的身上背负着建设国家的责任,只有认真读书,从小立志,珍惜时间,抓紧奋斗,将来长大了才能为国家做奉献。
《飞鸟集》的诗句不仅能激励我上进,还能在我消极沮丧之时就像一曲美妙的乐曲深入人们的心灵一样用它清新的文字来让我的心静下来,想想花儿与果实的对话,想想鸟儿与白云的理论,再想想山峰与落日的结合,多么充满趣味,我那颗杂乱的新心自然也就平静下来,回头再想想刚才令我生气的事情,才会觉得十分可笑,不必为其绞劲。这时的《飞鸟集》还真是一位很好的心理医生呢!
《飞鸟集》是我百看不厌的好书,泰戈尔是我认为最善于观察、发现与思考的学者。在书的最末页,尼赫鲁说:“泰戈尔是印度最伟大的人道主义者。”
这就是泰戈尔,这就是《飞鸟集》,也许,对人类文明的历,《飞鸟集》只不过是沧海一粟而已;但是我觉得《飞鸟集》更别具一格,在如今嘈杂喧闹的大都市里,用它与众不同的文笔,为我们开创了另一个美丽的天堂。
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600字高中
这本书围绕着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描写了一系列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有善良质朴的老保姆辟果提;有貌似严肃却有菩萨般心肠的姨婆;有生活不甚如意的密考伯夫妇;有恬静聪明的艾妮斯;有天真浪漫的朵拉;还有凶狠残暴的摩德斯通姐弟俩;还有卑躬屈膝,阴险狡诈的希普……
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出生之前,他的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在他7岁时就改嫁。大卫的继父是一个凶狠贪婪的家伙,而且继父的姐姐竟也是个铁石心肠,不近情理的人。他们姐弟俩不仅百般虐待大卫,而且把大卫的母亲折磨致死。母亲死后,大卫的继父逼大卫去当童工。在此期间,大卫有幸逃了出来,去投奔了他好心的姨婆,并被姨婆送进一所很好的学校,接受良好的教育。大卫在成长过程中历经磨难,但是他善良,正直,乐于助人的天性始终没有改变。他在困境中奋发向上,刻苦努力,最终不仅在事业上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也同时获得了美满的幸福生活。
读完整本书,我觉得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他是个助人为乐的人,这个人的人生遇到了重重困难,但是他面对困难毫不逃避,因为他深刻的明白逃避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于是他在自己遇到种种困难时,都努力的想办法去解决。在解决过程中,他没忘记自己助人为乐的本分。他一边帮助人,一边解决自己的困难。最后他获得了成功的事业和幸福美满的生活。
他的那种坚强和勇敢深深的打动了我,同时也启发了我不管自己遇到多少困难,只要不逃避,只要勇敢坚强的去面对,想法设法去解决,才能战胜自己,才能成功。这才是对我们人生的考验。就拿我们小学生而言,也许幼小的我们还不需要挑起生活的重担,不要经历种种磨难,但摆在我们面前的是学习,大卫这种不怕遇到困难,勇敢面对困难的精神正是我们最需要学的。
有些同学在学习生活中一遇到“拦路虎”,便马上唉声叹气,第一个想法就是请教老师或者同学,再者就是放弃。从来没想过,靠自己的双手去解决问题,去探索问题的出路,没想过那样的成功才是真正的才能,我也不例外。希望这本书启迪了我,也能启迪广大读者,特别是像我一样的小学生,让我们一起加入学习大卫科波菲尔精神的热潮中来吧!
变形记读后感800字高中
早在高中的时候我们就学过卡夫卡的《骑桶者》,在那篇课文中我初次体会到了卡夫卡的魅力。在大学里我又阅读了卡夫卡写的另外一部作品《城堡》,相比较而言,后者要难懂许多,但是通过这两部作品的阅读我也更加喜欢上了卡夫卡的写作风格。这次大学语文需要我们赏析一篇作品,我也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卡夫卡的作品。
此次我要赏析的是卡夫卡最有名的作品之一《变形记》,相比于《城堡》的让人找不到头绪的情节来说,《变形记》显然更能让我读懂。《变形记》讲的是一个年轻的旅行推销员格里高尔一觉醒来变成了大甲壳虫后发生的事。格里高尔变成了甲壳虫后,母亲一看他就会发哮喘病,父亲一直都很憎恶变成甲壳虫后的格里高尔,试图把他弄死。只有那个妹妹在起初的时候还对他很好,给他打扫房间,给他准备他喜欢吃的食物,为他搬掉房间里面的家具让他有更多的空间活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妹妹对他也变得冷淡了,到最后妹妹变成了最憎恶他的一个人,他们都想把格里高尔这个累赘弄走,这样才能使生活变得正常。最后格里高尔在自责中死去了,家人们得知了消息并没有表现是什么难过或者惋惜的心情,他们辞退了那个女佣,避而不谈格里高尔的事,准备去旅行一趟,然后回来开始新的生活。
读完这部作品首先是我就为格里高尔感到不平和同情。格里高尔在父亲的商店破产后一直是家庭生活支出的主要来源。他任劳任怨,不管那个推销员的工作多么辛苦他都不会对家人们抱怨些什么。在每次拿薪水回家时他就会特别高兴。他知道自己的妹妹喜欢小提琴,还曾经秘密的打算把妹妹送到音乐学院去进修。但是这个愿望还没有完成他就突然间变成了一只甲壳虫。在变成甲壳虫之后,父亲就非常憎恨他,狠心的用苹果砸他,导致他的背上一直嵌着一个苹果,这可能也是导致格里高尔最后死去的原因之一。但是格里高尔并没有就因此憎恨他的父亲,他还是喜欢去看看他的父亲在做的那些什么一直维持的习惯。在他们家的经济陷入危机的时候他也担心他们该怎么度过。而母亲在看到自己的儿子变成甲壳虫之后一直都很害怕,不敢去看他,在整个故事中她并没有多恶意的伤害格里高尔,但是最后对于格里高尔的死也没有产生多么大的反应。我们试着想一想,如果自己的儿子死去了那会是怎样的情景。但是呢,在这里的那位母亲明显对于自己的儿子已经在意识上抛弃了,这也是格里高尔可悲的地方,连最该疼爱自己的母亲都不管他的死活了。在变成甲壳虫的那段日子里,格里高尔唯一欣慰的是有个妹妹并太不在意自己的变化,为他打扫房间,为他准备食物。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妹妹也变得失去耐心了,最后她居然强烈的要求把那只甲壳虫弄走。那个格里高尔一直认为是一个好妹妹的,他努力想帮她完成梦想的妹妹,最后居然也放弃了他,在这种众叛亲离的情况下,有谁还能支撑着活下去。而更加可悲的是格里高尔在这种情况下还为他们着想,自己需要马上离开这个家,才能使他们更好地生活。
百万英镑读后感500字
暑假里,我读了美国著名的幽默大师、小说家马克吐温写的一本著名的幽默小说——《百万英镑》。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揭穿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容。有句俗话说的好:“有钱能使鬼推磨。”可以见得钱有多么重要,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多少人没钱但梦想着天上能掉下钱来给他们花。
这本书主要写了描绘了美国的一个小办事员出海游玩,迷失方向后,幸遇救,随船来到英国伦敦。他身无分文,举目无亲,两个富有的兄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镑的钞票,并以他在三十天内凭这张百万英镑的钞票能否活下去而打赌。在小说的结尾,小人物不仅活过了三十天,并且利用这张百万英镑发了一笔财,还获得了一位小姐的芳心。
看到这儿,我很羡慕这位如此“幸运”的主人公,但同时我又想:人们之所以讨好他,不就是因为当时人们太看重金钱了吗?这本书讽刺了某些人抵制不住金钱对人的诱惑,从而干出一些见利忘义的行为。这本书也教育我们,钱财乃身外之物。没有钱财可以再靠自己的能力来赚钱。但是,一个人没有做人的原则是不行的,即便他有再多的财富,他也不会快乐的。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也会迷失自己定的方向,要想使自己的生命有意义,就必须坚持自己的原则。
拜金主义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更不应该,金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变形记读后感800字高中
看了《变形记》以后,我觉得有种黑色幽默的悲哀,这让我想起最近一篇引起广泛争议的美国新闻报道,现实中一位女植物人在丈夫的请求下被法院判处安乐死,执行时遭到了大批美国人民游行反对,他们认为法律没有权利在没有经过植物人自己同意就判处其安乐死。此时,女植物人的弥留之际,她心里也象那只大甲虫一样释然吗?我不知道,没有人知道她还算不算是一个人,是否她的家人也会如大甲虫死时那样由衷的觉得快乐,好象没有,但是显然美国人民愤怒了。他们不管女植物人家庭承受的苦难,他们只相信人的生命是不可以被任意剥夺的,女植物人是否还是生存的权利和价值?
这也是《变形记》要回答的,如果人变成甲虫,那么它还有生存的权利和价值吗?他还是一个人吗?回答恐怕是否定的,他已经不再能为这个家庭带来财富,不能承担他的责任,甚至不再能说话,他只能默默的倾听,羞怯的张望等待着家人对它的判决。它的家人最后再也不能承受这种沉重的压力和打击,而打算把它抛弃,而它提前的夭亡,也解除了家人最后的顾虑和心理负担。没有人为它唱一首挽歌,没有人记得它曾经是一个人。现实就是这样无情,即使是人间的至爱,最真切的亲情也无法挽回一个人的沉沦。人生活在世上,当无法承担做为人的义务时,也同时失去了他作为人的权利,即使他曾获得家人最初的同情,但最终将被无情遗弃,这不是个别家庭的冷漠,而是人性一次真正的裸露。
相对温暖的家庭尚且如此,社会恐怕对这种个体的不幸遭遇会更加残忍,他们会把他送进实验室,每天对他进行各种各样的实验,而且会引起无数的眼睛好奇地逼视他,无数张嘴巴无休止的讨论他,他生命的每一秒种将暴露在惨白是日光灯下,直到他死去还要被制成标本供后人研究。他作为人的资格和尊严被完全忽视了,没人在乎他心里的感受,群体只在乎他们的好奇心可以获得满足,他们拥有做为幸运者的活生生的见证。
大甲虫,你还有眼泪吗?你的心是否总在失声的痛哭?这个世界上真正爱你的,永不遗弃你的是什么?它在哪里?希望死亡能给你幸福的解脱。
名著包法利夫人读后感1000字
爱玛的人生中,最爱她的男人,除了她爹,就是夏尔了。但爱玛却不懂得珍惜这个在生活中处处包容她、满足她、爱她的男人,一次又一次的伤着夏尔的心。
爱玛先后爱上了莱昂和罗多尔夫,过程都很甜蜜浪漫,但他们对爱玛都是始乱终弃,没有一个愿意给爱玛一个家。爱玛只顾着一次又一次的伤心,却始终看不见身边一直默默陪伴着她的丈夫。
爱上了不该爱的人,就该及时止损。
但爱玛显然并不懂得这个道理。她只顾着沉浸在自己美好的对爱情的想象中,忽略了丈夫,也忽略了女儿,这些在她生命里真正重要的人。
爱玛被罗多尔夫的甜言蜜语哄骗了身心;爱玛坐上了莱昂的马车,和莱昂在马车里做着不可描述的事;爱玛一次又一次沦陷在漂亮的包包首饰里,欠下了难以负担的高利贷,陷入了生活的沼泽。
所有自身负担不起的放纵,都会迎来生活最猛烈的打击报复。
爱玛被勒侯追债,被莱昂和罗多尔夫抛弃,被邻居熟人所鄙夷。唯独夏尔,依旧用着自身那份略显迟钝的爱情呵护着爱玛,时刻都在关心着她,从来也没有想过放弃她。
夏尔虽然在生活中,显得很平庸无能,但却是个不可多得的好丈夫,好父亲。夏尔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想要给爱玛一个更好的人生。
和爱玛一起参加舞会、为了爱玛搬家到更大的地方、替爱玛还清债务.......爱玛身边的男人,只有夏尔是真正不计较得失的爱着她的,但她却不懂得珍惜。
如果爱玛改过自新,她依旧可以迎来闪闪发光的人生。
如果爱玛能够看清渣男的本质,回归生活本身,珍惜自己的丈夫和女儿,那么她的人生,也不会那么凄惨。如果她在发现爱错了人的时候,能够及时止损,该有多好。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000字
上个假期,儿子给我推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读完之后,很后悔此刻才读这本书,可是一想到没有错过这本书,也就淡然了。
也许每个人都和盖茨比一样对于生活,感情心中都有一个完美的幻想。即使现实把自我折磨得残破不堪,也不会轻易放弃心中梦想的世界。年轻时的盖茨比和黛茜深深相爱,可是自我贫寒的家境和养尊处优的黛茜门不当户不对,这样的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然而他并没有被现实打败,怀揣着对黛茜的爱和对梦想憧憬,他发誓要成为百万富翁,满足物质女黛茜,以便和她长相厮守。可是一个人即使十分的优秀,万分的努力,也不大可能短时间成功。盖茨比的地位和财富,在黛茜结婚五年后才取得,黛茜和汤姆结了婚,她没有等他。
五年后的盖茨比无疑是成功的,可是人都是不幸的,总是会有烦恼,成功者也不例外。他们鹤立鸡群,站在众人之上。有的由于没有对手会感到孤独,有的期望有人分享这份成功。盖茨比无疑是后者,他深爱着黛茜,没有她,这一切所谓的成功也就没有意义,因为在他所幻想的完美世界中,黛茜是主角,其他的只是陪衬。来来往往的人在他豪堡中穿梭,盛宴的狂欢声与光彩夺目的灯光直到深夜才会慢慢褪去。所有的这些都是为了让黛茜看见,看见此刻的他是多么的成功,如何的富有;看见此刻的他有足够的金钱和地位满足她;看见此刻的他是如何的爱她!最终在黛茜表弟尼克的帮忙下,让黛茜看到了这一切,她所流露的激动与热泪也使盖茨比深深地感到黛茜也爱他。
黛茜的丈夫汤姆生性暴虐,做了种种对不起黛茜的事,和情妇威尔逊夫人越轨之事不仅仅不讳莫如深,还搞得几乎所有人都明白。黛茜很绝望,可是她又能怎样,歇斯底地大吼大叫,可是这是她自我选择的丈夫。
然而盖茨比的再次出现重新点亮了这个绝望女人的心,毫不掩饰的流露着对盖茨比的爱。这一切也让盖茨比无比坚信他心中的世界就在眼前,即使他不愿意相信黛茜的热泪中流露的除了爱恋之外还有金钱。然而这一切全在尼克的眼里,他看见了黛茜已经不是盖茨比深爱的那个黛茜了,更不是他幻想世界中的黛茜。
汤姆的嫉妒成为了盖茨比杯具的导火索,在盖茨比和黛茜的关系坦露之后,三人的激烈争论使得黛茜情绪激动异常。情急之下撞死了汤姆的情妇威尔逊夫人,驾车离去。然而盖茨比承担了这一切,在汤姆的诡计之下,威尔逊为报夫人的仇,在盖茨比的豪堡中响起了枪声。
然而当盖茨比的尸体躺在豪堡中时,却没有人来祭拜。整个豪堡入死一般的沉寂。往日的一切热闹景象似乎本来就与这座豪堡没什么关系。更加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这时的黛茜正和汤姆在欧洲度假,享受着他们的“完美人生”。这一切看在尼克眼里,他看见了盖茨比幻想的破灭;看见了梦想世界和现实的差距;看见了人性的冷漠无情;看见了为物质所动的一切虚情假意;心灰意冷之下,回到了自我的家乡。这就是盖茨比的杯具人生,一个活在完美幻想世界中的人,却深爱了一个物质女,并为其断送了自我的大好前程。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高中生
不得不说,《俄狄浦斯王》是一个让我读了之后毛骨悚然又热血沸腾的故事。故事集中写俄狄浦斯追查杀害前王凶手这一中心事件。究竟谁是凶手?形成戏剧的“悬念”。接着通过一环扣一环的“发现”、“突破”,使矛盾一个个地揭开,一步步把戏剧冲突推向惊心动魄的结局,紧凑生动,悬念迭起,扣人心弦。令我毛骨悚然的是这无法摆脱的命运,剧中人一心想摆脱悲剧的命运,无奈每一步都使自己离悲剧更近一步。
特别是看到伊奥卡斯特自信满满的安慰俄狄浦斯预言不可信,命运不过如此时,真的太讽刺了。
伊:你所说的这件事,你尽可放心;你听我说下去,就会知道,并没有一个凡人能精通预言术。关于这一点,我可以给你个简单的证据。
有一次,拉伊俄斯得了个神示——我不能说那是福玻斯亲自说的,只能说那是他的祭司说出来的——它说厄运会向他突然袭来,叫他死在他和我所生的儿子手中。
可是现在我们听说,拉伊俄斯是在三岔路口被一伙外邦强盗杀死的;我们的婴儿,出生不到三天,就被拉伊俄斯钉住左右脚跟,叫人丢在没有人迹的荒山里了。
既然如此,阿波罗就没有叫那婴儿成为杀父的凶手,也没有叫拉伊俄斯死在儿子手中——这正是他害怕的事。先知的话结果不过如此,你用不着听信。凡是天神必须作的事,他自会使它实现,那是全不费力的。
俄:夫人,听了你的话,我心神不安,魂飞魄散。
命运总是在人们洋洋得意的时候给人重重一击,使人们之前的担心与忧虑和为摆脱命运所做的一切都成了尖锐的讽刺。
索福克勒斯处理的主题是伟大人物的悲剧命运,他一方面哀叹人类的命运多舛,一方面又感叹人类的可怕力量,因此,在他的作品中时常充满着特殊情感的张力。剧作取材于神话和传说,多描写理想化的英雄人物与命运的冲突,但终究不能挣脱命运的摆布而走向毁灭的悲剧结局。
人真的就无法改变命运么?人应当有“我命由我不由天”的觉悟啊。俄狄浦斯的勇敢抗争让我热血沸腾。俄狄浦斯在知道自己犯下弑父娶母的罪孽后并没有自杀,要知道死是结束痛苦一了百了的方法,而活着接受惩罚是多么可怕的事!这时选择活着需要多大的勇气!
歌队:我不能说你的意见对;你最好死去,胜过瞎着眼睛活着。(哀歌完)
俄:别说这件事做得不妙,别劝告我了。假如我到冥土的时候还看得见,不知当用什么样的眼睛去看我父亲和我不幸的母亲,既然我曾对他们做出死有余辜的罪行。我看着这些生出的儿女顺眼吗?不,不顺眼;就连这城堡,这望楼,神们的神圣的偶像,我看着也不顺眼;因为我,忒拜城最高贵而又最不幸的人,已经丧失了观看的权利了;我曾命令所有的人把那不清洁的人赶出去,即使他是天神所宣布的罪人,拉伊俄斯的儿子。我既然暴露了这样的污点,还能集中眼光看这些人吗?不,不能;如果有方法可以闭塞耳中的听觉,我一定把这可怜的身体封起来,使我不闻不见;当心神不为忧愁所扰乱时是多么舒畅啊!
唉,喀泰戎,你为什么收容我?为什么不把我捉来杀了,免得我在人们面前暴露我的身世?波吕玻斯啊,科任托斯啊,还有你这被称为我祖先的古老的家啊,你们把我抚养成人,皮肤多么好看,下面却有毒疮在溃烂啊!我现在被发现是个卑贱的人,是卑贱的人所生。
你们三条道路和幽谷啊,像树林和三岔路口的窄路啊,你们从我手中吸饮了我父亲的血,也就是我的血,你们还记得我当着你们做了些什么事,来这里以后又做了些什么事吗?
婚礼啊,婚礼啊,你生了我,生了之后,又给你的孩子生孩子,你造成了父亲,哥哥,儿子,以及新娘,妻子,母亲的乱伦关系,人间最可耻的事。
不应当作的事就不应当拿来讲。看在天神面上,块把我藏在远处,或是把我杀死,或是把我丢到海里,你们不会在那里再看见我了。来呀,牵一牵这可怜的人把;答应我,别害怕,因为我的罪除了自己担当而外,别人是不会沾染的。
我想俄狄浦斯被人称为英雄就是因为他的这种勇气。英雄的可敬之处是他是人的前提下成立的,有人的七情六欲,战胜自身的恐惧才可得到人们的尊敬。若本是无情无欲,不怕不惧,轻轻松松便做到常人难以做到的事,那是神,只能活在人们的想象和敬畏之中。我觉得索福克勒斯的成功便是在于他塑造了一个勇敢抗争命运,有血有肉的英雄。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000字
本周看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今天又把电影版的小说也看了一遍,选择这部小说,还是因为它是财经主持人芮成钢在一档节目中提及的,说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今天看完后,果真不假。
这部原著小说被选入美国高中语文教材。所以在美国,但凡受过中学教育的人,没有不熟悉这个故事的。作者菲茨杰拉德(简称菲氏)创造了尼克.卡拉韦这一角色,他既是叙事者,又是故事中的人物。有了这样一个“身兼二职”的人物,也使作品具大的客观性,效果更集中。
1922年春天,尼克离开中西部来到东部,偶然住在了富豪盖茨比的隔壁。他发现盖茨比的巨型豪宅中日夜欢歌纵饮,而他本人却心事满腹,总隔水凝望对岸住所夜里闪耀的绿光。因为那里住着他初恋的爱人黛西。盖茨比走过漫长的道路才站在这豪宅的草坪上,他第一次认出黛西家的绿光时,觉得自己的梦似乎近在咫尺,几乎不可能抓不到。他没想到,其实那个梦早已离他远去,把他抛在后面,抛在这个城市后面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中……
在故事开展的整个过程中,尼克只记事,而不作评论,他对盖茨比本人及其生活态度一直抱着矛盾的心态,既吸引又反感。但是在故事结束时,他又站到了盖茨比这一边。他赞美他,认为汤姆等等一伙人都比不上他。盖茨比所迷恋的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起和盖茨比一样的梦想,她不过是一个以享乐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
盖茨比本人也是咎由自取,也许他并不是什么上帝之子,有的只是某种了不起的品质,即为自己误导的梦想顽强拼搏的意志。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得到它,然而并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多么可悲啊!盖茨比一心向往的未来已经不复存在,他那个在农业社会培育的梦想?美国梦已经烟销去散。
虽然这部小说的结局带有怀旧伤感的情调,但我们也能感受到作者菲氏所在的美国当时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完成,原来的价值观念和生活准则都必须改变。不管他的梦想如何高尚,带有“美国梦”的特色,但它是荒诞的,城市中无美可言,而出自盖茨比的柏拉图式自我观念中的美也是不可企及的。
以前,我对美国梦都只有一个很模糊的概念,直到看到《了不起的盖茨比》葬礼上,盖茨比的父亲小心保管的那张少年盖茨比认真执行的日程表,我突然领悟到,所谓美国梦,就是只要你努力,你就可以过得更好。自诩为上帝之子的盖茨比,坚信自己命里有非凡的安排。他是愚者中的愚者,也是勇士中的勇士。他是真正以梦为马一路披荆斩棘的人,他当然了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