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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芳华》的读后感大全(精选14篇)

所属分类:读后感大全 发布时间:2025-05-02 20:37:15

《芳华》读后感1000字

《芳华》读后感1000字

分两个上午看完《芳华》,久违了两年前看慕容雪村大哥的痛快,对人物命运下场的好奇与臆断在见到“完”字时才告别自己的一厢情愿。细想起来这些个小说人物没有谁命运的河流是直的,有些轻轻拐弯,有些沉默蜿蜒。那个年代一切都很单调,所以命运就常常开他们玩笑。他们都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头来平淡才是真,都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最后发现生活其实是自己的。几十年的沧海桑田,一代人芳华将逝,善良的人依然善良,背叛过善良的人终认识到善良的稀贵与艰辛。

我想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要承受的生命之重与之轻,刘峰的下场可能跟我们但愿的结局不那么契合,我们会觉得好人如果都不能有好下场那做好人还有什么意义?这至少说明我们是有热度的公民。但或许这也正是我们的夙愿和局限,刘峰的超越在于他其实早预料到自己可能会摔得遍体鳞伤但依然选择做个好人,因为做好人不是为了好报而是那样做是对的。这可能就是罗曼·罗兰口中的英雄主义,认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此书我最大的体会是“向刘峰同志学习”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每一天的工作和生活所努力的方向。

刘峰捡回一条命算不算上苍的眷顾?前两天去看了《至爱梵高》,挺想看哭来着但就是哭不出来。当妓女告诉他我想要一只你的耳朵,当他望着乌鸦吃他的午餐露出满足的笑容,回来路上暗想这是个多么渴望被他人需要的人,多么渴望成为一个giver,但不幸的是周围世界却抛弃了他。有些人,他需要世界,世界也需要他。刘峰比梵高幸运多了,有那么多人需要他。

刘峰被叫去谈话的时候我觉得特别荒唐,但不找他又能找谁呢?可能是那个年代出了问题吧。不久前我们给了他那么多溢于言表的赞美和感激,现在又无情地通通收回,这赞美是发自真心的吗?时至今日,我们依然会在塑造一个完美无缺的人,社会需要一位骑士。正如黑格尔说一个民族有一群仰望星空的人,他们才有希望。可是我们都允许街头小霸王放下屠刀,怎么就不能宽恕英雄走下神坛,走到人群中来。如果我们都不爱戴他包容他,还有谁会爱他呢?英雄也是人,英雄也要有七情六欲啊。

最后的追悼会不该是那个样子,小曼为这个男人写了首诗都来不及念给他,饱含了一个少女几十年来最甜美的心际。这个辛酸慌张的男人怎么就不允许他从容一次?说什么谦让,不是说不占生活便宜的人上帝不会让他吃亏吗?想来想去,我猜这样是为了让读者更深刻的记住他吧。

一九七七年那个初秋,他被我们逐出了红楼,在他临行前整理行李的那个夜晚,她爱上了他。也许还要早些,她以心相许是在那个恶署的午后,在排练厅使人走形的镜子前,在一群男子说一个年轻女子“馊、臭”的当口,在他们不肯哪怕触摸一下她的关头,他以他的善良背叛了他们,背叛了集体,给了她那一记触摸,坚实地把一只满是热汗的手掌搭在她身上。

《芳华》读后感2000字

《芳华》读后感

电影《芳华》

一直在刷电影天堂,好像从来没有见到过《芳华》的出现。直到最近由于买了京东的PLUS会员送了个爱奇艺会员,在上面浏览时又想起了《芳华》,找到了。一直的错觉是它还没有下线,还没有能进入随意下载的各网站,但看到上映日期是2017年9月,我惊呆了,竟已过去了快有一年了。

可明明觉得一直在等啊;可明明觉得一直没有能找到啊。如今却发现早已是老电影了。

最早知道芳华,是它上映后的一段时间热议,好像挺火。由于工作忙,再加上儿子的出生,也没能去电影院看。实话说近2年来,就两三周前和媳妇去了一趟电影院看了《我不是药神》,还是背着在家带娃的爸妈偷摸去的。

后来觉得芳华要看,是在《晓说》里,高晓松邀请了冯小刚等几个大导演聊,说起了《芳华》,俩人借此回忆那个时代、回忆那时的文工团。再后来,在《观复嘟嘟》里,听马未都也专门做了一期讲《芳华》,每个过来人都有对那时代青春的回忆。直到最近,听《小马读书》讲到了严歌苓的另一本书,说可以认为是《芳华》续作。

据说,早在好多年前,同有过文工团经历的冯小刚和严歌苓就约定好,要编一部剧,写他们年轻时的文工团生活。那到底是怎样的一个时代啊,小刚导演的念念不忘及用心描绘,自是必须要看。

看完《芳华》,唏嘘不已,主角的塑造及表演都这么成功,意犹未尽。我不怎么会写影评,只觉得这部电影其实没有明确的褒贬,更在于回味那个年代、那个特殊的团体生活。在他们的芳华里,有偷尝的爱情、有虽带肮脏但也如家的集体、有看似正义的批斗、有血腥悲惨的战争,有美丽、有丑陋,有美好、有血腥,那代人的芳华,无比绚烂。

有影评说,主角没有塑造好,让好人没有好报,也让恶人没有恶报。有什么人性的丑陋,与当时的时代背景脱不了干系;没有完美的结局,可也总是现实。总之,尽力呈现出来,展现那个时代、那个集体而已。

就如,让我回忆童年的农村生活,我也不会加上明确的褒贬与好恶的评判。好的坏的,都属于那个年代。

书《芳华》

电影的这种文艺调调,这种意犹未尽的塑造,让我想读一下原著。正好之前还有两张图书卡,年底要过期了,借着给儿子买小读物和给妈买菜谱,我也去买了《芳华》,我甚至想把严歌苓的书都买来看,但图书馆书实在有点贵,200元的卡很快就超了,其它的我还是去kindle找资源吧

上周六买来的,周三读完了。篇幅不长,一共200页。我还是耐着心,慢慢品味里面的年代、故事和人物,如果只是看故事,估计一两天就翻完了。

原著的内容和电影还是有比较多的差别的,却也坚定了我上面看电影后的看法。书中比电影更没有让好人好报恶人恶报,因为这就是现实,而所谓的恶人,也是那个时代造就出来的,一群十几二十的姑娘小伙哪有那么高的觉悟,都在时代潮流里找寻自己的位置与出路,现在又何尝不是。

先说书吧。书里的线索好像没有那么明晰,从主角的角度来看,貌似没有明确的主角,或所有的人都是主角。作者就像一个你多年未见的小学同学,和你娓娓道来老同学们的八卦:咱们班花嫁给谁谁谁他哥了……我去哪哪哪的时候碰见谁谁谁了。多数按时间顺序,但又按不同角色的出场有倒序穿插,随心而为,有时候也会对比当下又回到了几年前,不仔细一字不漏的读,时间轴上稍有些晕。

再就是作者的思路,正如文中所说的,更多是自己根据一些事实的想象。正是作者的想象,丰富了内容,演义了故事。女性的想象有其细腻的一面,也有其猜疑多虑的一面。如我妈总是能把一件看起来不经意的小事,分析的头头是道,不好的情况是别人随口一说,她嘀咕半天认为那人是因为之前某件事存心在说她。当然作者没这么小家子气,但对于男读者来说,有些仍觉不以为然。比如小曼回忆起去海南看望刘峰,刘峰和她说起丁丁给他寄了信和照片,作者“小穗子”很细心的想到了这些都是小郝告诉他的,他在虚荣。我却觉得是不是刘峰有意和她透露内心只有丁丁,想疏远她不想耽误她呢。总之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正是因为作者细腻丰富的想象,才让回忆变得浪漫多彩,也正是因为想象,一些反而也会遭受质疑。不过本就是回忆的话,作者想象也是最权威的想象,正如书里穗子和小郝一同回忆文工团时光,各自有不同的看法和认为的事实,谁也不去戳破谁,本来嘛,回忆和想象就是主观的。

再就是作者的一些观点的塑造吧。对丁丁喊“救命”这件事,作者一遍遍论证自己的看法,有些急于和读者说明白,说服读者;其他也有不少类似的。这种感觉和我自己要表达某种想法很类似,感觉表达的不够令人满意,别人可能还无法完全体会,担心还不够有说服力,于是就一遍遍的琢磨怎么说、怎么写,一样样的类比去说明我所想的。这点上,有点像功力不够。我觉得高手应该是水到渠成,给你铺垫营造的情境,能让你自发的感受到作者所想要传达的观点,不絮絮叨叨,不拖泥带水。这方面,电影的表现力可能更强,同名电影里的确处理的也很不错。

电影与书

再对比一下电影和书吧。

首先是主角。电影里,主角是刘峰和小萍(小曼);书里,如果有明确主角,那就只有刘峰。You touched me, 本就是在说刘峰的故事。和一个同事讨论电影,那同事说电影里面他(她)太惨了,别人都那么对待他(她),我理所当然的附和,是啊好人做久了大家都习惯了,他说我指的是何小萍,我才意识到电影和书的侧重点明显不同。刘峰被批斗、从神坛打到地狱的过程,书里介绍的比较详细,电影里则一笔带过。而电影里小萍(小曼)的戏份比重则明显增多。

其次,上面说过的,塑造效果不同。应该是得益于形式,电影比书更有表现力与说服力,没有那么大费周章的诉说,剧情加一小段旁白就恰到好处的说明了“触摸事件”。

再次,电影里面还是要照顾观影效果的。爱憎比书中更分明一些,恶人结局更恶些,好人结局更好些。而这样的处理,也让观众反而觉得有些矛盾,仿佛想说文工团的势利,却有带着些眷恋与回味。刘峰书中结局是病逝了,电影中仿佛是在说经过小萍(曼)的照顾,他熬过来了。书中刘峰和小曼都结过婚,刘峰还收留过妓女,这些都基本没提,只刘峰说过一句老婆跟人跑了。

其他的,比如小曼是如何精神病的,是做了一件普通的事被过分夸大了,电影里一笔带过,似乎英雄事迹有些突然。穗子的被批斗、丁丁的一婚再婚、小郝和他二流子表弟等,都没提及或有所改编,应该是电影受时长所限,要保持脉络清晰、故事简单。

后记

现在,一口气又买了严歌苓5本书。读了《第九个寡妇》一小部分,手法历练、老到、犀利,对她的女性作者偏见完全消除,名副其实的大作家。相比之下,《芳华》只是不同的风格,一种女性柔美文艺的风格,层面上《芳华》也的确是稍逊一筹。

《芳华》观后感600字

电影《芳华》,一部充满一代人回忆的电影。

那是40年前,文工团迎来了新的雨季。何小萍的到来似乎注定了是一个悲剧,队友们歧视她,还没有军衣,她就偷了队友的军衣去拍照,为让已故的亲人知道自己的喜讯,但却免不了误会一场。受伤的小萍唯一的寄托便是活雷锋刘峰。他帮助小萍一次次度过难关。

看到这里,许多在场的人都流下了眼泪,他们大多数是过来人,而我不是,可是我和她却有很多共性。

那一天夜里,小萍躲在被窝里,那颤抖的手拿着一个手电筒,手电筒投射出来的光照射在纸上,另一只手却是那样有力,她想给远处的亲人问好,可是那早已是无人问津的灵柩,所以除了刘峰只有纸和笔是她真心的朋友。

这种心情我能体会,我甚至能感受到她第一天入伍时的心情是有多么激动。她去偷军装其实也并没有恶意,可是宿舍里的同志对她的恶意想像使她的心冷却了。

这一切让我想起了自己。

我和她一样,受到的伤太多了,小学六年,每一分钟都是同学的笑柄,,我无心和他们谈话,因为我和他们缺少共同语言,我时常看见的天空不是蓝色的,而是灰蒙蒙的一片。

心里的压力是能忍的,但是忍多了就会爆发出来,一次又有同学笑我,还当众侮辱我。

我受不了了,将他的书直接从五楼的窗户扔了出去,也不知扔到了哪里,好像楼下有个垃圾桶……

我受到了老师严厉的批评,可是我一句也没有听进去。

那时,我的心情和她是一样的。

从此我便学会了什么,我学会了在孤独中思考。也许在这样的环境下我才能面对自己的一切善待自己的一切吧。

后来,刘峰被诬陷,调到前线失掉了一条胳膊,小萍想念刘峰到前线做了护士,当她见识到这世界的残酷无情时,却已太晚了。

那一天,她和一个伤员聊天,突然遭遇袭击,她变成了神经病。

刘峰再次抓住她的手时,她已忘记了他是谁。

可是不久后一次演出,文工团给所有伤员的演出唤醒了她的回忆,打开了她内心深处的枷锁,她打开剧院大门,在黑夜中翩翩起舞。

一出黑暗,一处光明。舞台上舞台下,可却意义完全不同。对舞蹈原本的热情使她的病完全痊愈,正是黑暗治愈了她的心灵,孤独的痛苦给了她新的生机。

不久,文工团宣告解散,刘峰失了业,其他人该散的散去了。不久刘峰找到了一个队友:惠子,还有其他的队友,谈起志向,那些当时的豪情壮志已经不存了,但是说起小萍那还是有些兴致。

不久,刘峰在海口会了小萍,两个人祭拜了当年杀敌的战士,从此再也没有分开。

故事结束。

但我的话还没有结束。

《芳华》读后感500字

《芳华》读后感

自从下载了微信读书,读书继跑步之后变成了一种新的竞争。

经常在打开微信读书之后,第一关注排名,第二关注金币,像例行公事般,然后才开始读书。

今年养成了一个新的习惯,把每一本读的书,都记录在了一个黑色的大本子上,看着满满的一页纸,竟然也生出了一些满足感。

但是我深深的知道,不能为了读书而读书,读了一本书,最重要的过程,应该是咀嚼之后的笑话,如果只是一股脑儿的吞下去,什么作用也没有,什么精华也吸收不到了。

所以,这也是我强迫自己抽时间写读后感的原因之一。

言归正传。

《芳华》这本书,写的是我爸爸那个年代的事情,一群年轻的文艺兵的故事。刘峰,林丁丁,小曼,郝淑雯还有作者本人,以第一视角为观察点。多才多艺的,各种标兵,模范加身的朴实的刘峰爱上了“病西施”林丁丁,他以为是两情相悦,结果最后被林丁丁哭泣落跑拒绝,因为在林丁丁的心里,刘峰不是普通人,是神一样的存在,神在普通的人心里是不能有爱欲表露的,而刘峰的表白,让林丁丁不成熟的心智遭受了重创,天神瞬间坍塌。事件不经意之间发酵,于是人尽皆知。昔日的模范得到了严酷的惩罚,先是到伐木连,后到中越战场,失去了那只触摸过林丁丁脊梁的手臂。从此在命运的波涛中沉浮起来,交过一个做小姐的女朋友,乐于助人的刘峰,感化小姐从良一两年,最后却得知她从操就业而分手。。后来回到北京,又被病魔吞噬了生命。可以说,刘峰的一生,以触摸林丁丁,作为分水岭,以前是春风得意的,之后是颠沛流离,相当可悲的。

很容易感受到这一群红房子的文艺兵所处的浓浓的时代背景。看完,最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是,到底刘峰是被谁迫害的呢?是林丁丁?是愚昧的那群文艺兵?还是所处的大时代?时代把人神话,再把这尊神狠狠地摔在地上,四分五裂,无从捡拾。

老实的老干部刘峰,只因为对所爱的人表白,从神话后被妖魔化,被人人谴责,批判,而看起来端庄的郝淑雯,却在由嫉妒生气的私心促使下,抢了“我”的男朋友,并很长一段时间,夜夜同床而眠,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会吃人的时代,是一个颠倒是非的时代。最后,郝淑雯在“我”面前,喝多了,道出了一切,这个大反转,不可谓不惊人。

真相从来不是我们以为的那样,善是善,恶是恶。

很多时候,都截然相反。

电影《芳华》读后感1200字

电影《芳华》读后感1200字

芳华,和好朋友一起看的,约好结束后交流观影心得,也未读原著,只看了影版。源于约定,从没有写过影评的我写下了这篇观后感,若格式或者内容有什么不对或冒昧之处,还望大家别计较,多包涵。

影片结束后,大家说的最多的是好人没好报,我想说好人处事也要活道,也要自护,也要争取,也要勇于反抗。生活中,对于爱情,现实和理想总有一墙之隔。

影片中,在刘锋表白抱着丁丁,被他人看到并对丁丁出言不逊时,刘锋呆了,丁丁怕了,可以看出人言的可怕。所以,刘锋没有第一时间站出来去澄清、解释、维护丁丁;人言可畏,丁丁恐慌之下做了下下策。

后面的故事,刘锋被发配到川滇,但即使到了战场,刘锋依然做到了连长,保家卫国。这证明好人,不论扔到哪里,都能发光发热。

生活,总是给我们无限的希望,但同时也会给我们些许伤痛。出现了伤痛,我们能做的不是在伤口上撒盐,而是去面对,去疗愈,以获得平和的心境、健康的身体,快乐的生活状态。

故事的另外一位主角何小萍,从小生活多坎坷,父亲不在身边,母亲的重组家庭不接受自己,原以为到了部队,到了文工团,就会好起来,就会是一个新的开始,但理想和现实总有一墙之隔。她看着自己爱的人被污蔑被下放,自己也伤心绝望,后来也被下放了,小萍做了战地护士,抢救革命战士,后来成了英雄,但突然聚集的关注度和心理落差太大,让她精神崩溃,住进了精神病院,好在天顺人愿,她好了起来。

影片的最后,何晓萍和刘锋一起生活,他们虽然没有结婚,但是依然携手伴余生。

生活中没有那么多的公平不公平,但之于感情,有些等待总是值得的,时间会把你应得的带回给你。

其实,在现在的时代,我们的生活中,人言的力量依然强大,比如网络热搜、社会舆论导向、网络语言暴力等等,他们影响我们的生活,甚至于干扰一些人的精神状态,看到影评,我们发现不公,去指责去谩骂,但现实中可能我们自己也是不公的制造者、传播者,反观生活,反省自己,也给他人一个机会,给自己多一抹阳光。

其实,生活就是如此,简单平淡,亦复杂,亦令人羡慕。生活,之于我们,之于爱情,给了太多考验,但人生不就是如此吗,谁说我们不是痛并快乐着呢?

在观影后,大家可能会羡慕何小萍和刘锋最后的相守,想要拥有知己、知音、爱人般模样的人相伴,可现在我们为什么还是一个人呢?或者说,为什么我们还是一个孤独的灵魂?追根揭底,问题还是在自己身上。可能你不愿承认,可能你会抱怨现在的社会或者现在的人。但,冷静一想,自己是不是也和他人一样,不敢付出,不敢等待,亦或一样现实。就像大家已经习惯了吃快餐,便不想再自己起灶。

其实,婚姻,最终不过是一个人打包到另一个人的生活里。什么房啊车啊,够住就好,什么婚礼酒席,最终累的不过是自己。我们要的不过是一个人,一个家。诚然,大家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是,现实和理想总有一墙之隔。

最后,我想说:我在等一人,一世一双人,简简单单,相伴走一生。那么,此刻阅读的你,是不是也有这个新年愿望呢?

《芳华》读后感1500字

《芳华》读后感

双休日两天,把《芳华》一书看完了,相对于电影而言,书描写的人物更精,时间跨度更长,情节也更细,而且书中所表达的反思与思考也更深刻。不得不说,严歌苓的书的确令人不忍释卷,看起来不累,但却也透着一股淡淡的悲观与哀愁。写的不仅仅是文工团的青春芳华,可能也正是那一整个时代人的青春芳华。不是吗?在当时的中国,各行各业都有刘峰这样的“活雷锋”,也有林丁丁这样的利已主义者,既有小曼这样的被团队排斥者,也有萧穗子这样冷眼旁观者。

时代: 平凡 背叛

“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我们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平凡。”“正如那个时代对于人的要求:全因为他平凡,被塑成平凡的塑像,搁在冰冷的基座上。非得强调他的平凡,定性他的平凡,才能确保那份平凡的不变。平凡了,才好使唤;对我们来说,平凡的刘峰真是好使唤。”

“于是误了他一生,尤其他一生的真爱。因为偏偏天下女人在心底里,都是不信平凡的。”

从人性的角度来说,因为大家平凡,没有个性,千人一面,正如工厂机器上的螺丝钉,因为个性的泯灭,才能让政治动员来得如此迅猛与高效。而也正是因为政治性高于个性的存在,才会有那么多悲剧的产生。

郝淑雯和萧穗子在文末的对话:“我们那时候真够操蛋的,把背叛当正义。”“那就是背叛的时代。时代操蛋。”“我背叛你的时候,真觉得满腔正义。”

当时的时代,试图控制一切,所以鼓励互相举报,鼓励互相背叛,鼓励互相监督。所以,有林丁丁对刘峰的背叛,有少俊对萧穗子的背叛,有惠雅玲对刘峰的背叛,有众人对刘峰的背叛。这一切背叛让我们对人性有了更深的认识与思考。

刘峰:一个时代的好人

一旦被摆上了神坛,就被绑上了祭坛!

“那个刘峰,为我们修这个做那个,不停地做一堆无成就的琐屑事物,而做本身就是成就,日积月累,一大堆的无成就就是他的成就,他是个当今谁也不需要、谁也不尊重的人了,这种人就叫好人。”

他对所有人好,对自己心仪的对象小心翼翼地表达着好感,对脏活累活抢着干,坚持着不麻烦任何人,坚持着帮助所有人。这样的高大全,因为一个偶然的事件,而变成一个众人打骂的自我分析与定位的“最难听的坏话是刘峰自己说出来的,他说他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的茅坑,臭得招苍蝇,脏得生蛆。”

刘峰是一个好人,而且是身边的好人,但是作为人,他应该有七情六欲,应该有缺点,而因为宣传的需要,将他的优点与成就无限放大与神化,也就造成了众人对这种神化的人的怀疑,而一旦群众发现这种神化破灭的时候,那就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文中所言:“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的高。为什么会对刘峰那样?我们那群可怜虫,十几二十岁,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些。”

这与《乌合之众》所言完全一致:“昨天受群众拥戴的英雄一旦失败,今天就会受到侮辱。当然名望越高,反应就会越强烈。在这种情况下,群众就会把末路英雄视为自己的同类,为自己曾向一个已不复存在的权威低头哈腰而进行报复。”“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群体只会干两种事锦上添花或落井下石。”

小曼:缺乏关爱的浮萍

自小缺少父爱,于是便偏执般的渴求母爱,甚至不惜用重感冒来换取母亲的一个久久的拥抱。寄人篱下的非人生活与现实让她坚定地离开了家。然而在文工团里,她依然找不到归宿与认可,他是团队中的异类与被排斥者,“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所以,她在刘峰即将离开文工团时,是唯一一个去送他的人。也是她,在刘峰老了生病的时候,仍然留在在他身边照顾着他。由于小曼缺乏爱,所以,当刘峰在众人嫌弃小曼“馊 臭”的时候,站出来自愿和她搭档时,她的心,便永远地系在他身上。只是,刘峰,那个会爱的刘峰,在林丁丁喊救命的时候,就死了。

林丁丁:柔弱双面人

虽然外表柔弱,但却有着与那个时代主旨精神不同的小女人该有的心思与算计。在文工团的目的就是为了婚姻攀上高枝,可惜命运与她开了一个玩笑,一婚的时候高攀上了将军之子,但却在将军家中不受待见。二婚的时候远渡澳洲,却在异国三年,黯然回国,最后只能成为帮人看护豪宅的保姆。因为触碰事件,因为她的告发与坦白,改变了刘峰的人生轨迹。而在她的心目中,刘峰是神,是远离他们的另类,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活雷锋。所以他说了句:“什么人都可以碰,就活雷锋不行”这,或许可以解释她对刘峰的触碰为何如此反感。而退伍后她的所做所为,让人不由得怀疑文工团里的她或许是一个演技高明的双面人。

郝淑雯:光鲜背后的阴暗

读到后面,才觉得这个人物也很立体与饱满。在团队中,她是分队长,负责管理与协调这群小兵,但与此同时,她也是团队的一员,也有着这个团队中的个性与属性。所以,她能为维护团队面子,揪出那个“弄虚作假”的人,也能为了奇异的“竞争心理”,勾引了萧穗子的男友,并说服男友,一起出卖了萧穗子。这不由得让我们对那个告密与背叛的时代感到不可思议。

《芳华》一书,描写的群体很特殊,但其实文工团所发生的种种遭遇,正是那四十年中国改革大潮中的缩影。在那个日新月异,一日三变的时代里,每个人都在演绎着不同寻常的自已。每个人都面临着打碎自己,并重构自己的使命 。缅怀过去的青春,是一种情怀,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自我嘲笑。每一个人的青春年华不是这样的呢?或许正是由于青春年华的青涩、单纯、自我才让青春显得那样的弥足珍贵,也才让我们更加珍惜现在,以及更加憧憬即将到来的未来!

《芳华》读后感1000字

《芳华》读后感1000字

于平凡中发扬助人为乐之美,做锦上添花的星火。我怀着复杂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严歌苓的《芳华》。

这种复杂,来源于对主人公多舛命运的不公,并感叹于那个时代文艺兵个个残破的结局,更多的是震惊于在那个颠倒了黑白、模糊了善恶的世界中,人类原罪的裸露……所幸的是,书中主人公有一颗向善之心的坚持,让我坚信,无论身处何境,都应遵从自己的内心,展示人性之美。

于平凡中发扬助人为乐之美,做锦上添花的星火。书中的主人公是普通的,一米六九的身高,十度的美丑线上保持五度的相貌,加上一个并不出众的名字——刘峰,似乎极容易淹没在众多或出身高贵、或美颜出众的文艺兵中。但刘峰不以为然,处处发扬着“雷峰”的精神,在那个物质贫乏、人情淡漠的老红楼里,燃起美丽的星火。

哪里有敲敲打打、修理改善,哪里就有他,他是一个木匠、铁匠,也是一个电工,是那个不论遇到什么困难事儿,人们第一个想到的人;他是那个到北京开会,无偿为大家捎东西的搬运工,也是在毯子课上,那个最苦最累的抄功师傅;他是那个为炊师班班长手工打造沙发的好人,也是那个为女兵做小甜饼的好同志。可这样一个任劳任怨、获取表彰无数、一心为别人着想的好人,却一夜之间因“触摸”事件成为了众矢之的,成为大家口诛笔伐的对象,于是,他的人生如同他后来的那支假肢,残破而无奈。

于困境中发挥舍生取义之美,做雪中送炭的雄鹰。

在中越边境的战场上,重回野战军工兵营的刘峰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将运送粮草的汽车率先带到弹药给养区,而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

读到这里时,我想这个人应该是一心求死的,可能因为那次屈辱的“触摸”事件玷污了他的一世英名,也可能是他认识到所谓的英名是兑换不了真情和幸福,所以他的选择只是想用一种激进的方式解脱。但读到后来,我看到南下的刘峰在以独臂的方式苟活,甚至在逼娼从良的路上“骗”了郝淑雯一万块钱时,我否定了自己当初的想法,一个天生骨子里流着正义之血的人,他遇事的第一反应是遵从自己的第一意向的,那次故意带错的路是因为他心里真有要救的人。

于绝境中保持纯良,做安静的天使等待最终的归途。

老年的刘峰是神秘的,一个独臂老人却如同来无影去无踪的世外高人,成就了仙风道骨,成为众人口中一会儿寡居,一会儿有老伴的奇人。对于他念了一辈子的丁丁,他终没有勇气一见,对于恋了他一生的小曼,他终没有勇气再娶。一生孤苦,两袖清风,生活极简,在化疗的最后时间里,面对好不容易找上门的故人,依然谈笑风生,仿佛生命于他而言,没有大家想像的艰难,亦没有期望的那般美好。

《芳华》读后感800字

《芳华》读后感

这应该是第二次读《芳华》了,以前电影上映的时期读过一次,但是没有看电影,觉得小说也不过如此。昨天冲着免费看了一遍根据《芳华》改编的电影,找来书读了几页就停不下来,没想到竟然又看了一遍。才知道以前心乱如麻的时候看书也很潦草,这么简单的情节硬是把我看迷糊了。第二次重读让我爱上了这本小说,写的确实很好。

出场的几个人物性格都很鲜明,但是我晓得刘峰是当仁不让的主人公,因为他这个角色串联了所有的人物离开文工团后的命运轨迹,不敢相信没有刘峰这个故事还要怎么写,所以他是全书的灵魂人物。

刘峰让我想起了雷锋,雷锋叔叔那么年轻就牺牲了,如果他没有年纪轻轻就死去,雷锋也一定成不了英雄,被一直传颂当成道德楷模来规范大众的行为。只有死去的英雄才是真的英雄,否则还没盖棺定论呢,什么都可能发生。而雷锋的形象和当时的宣传机器导致雷锋同志不能有私人的情感,他只能是一尊佛,被人膜拜,但是一旦雷锋有了人的私心,有了爱恨嗔痴,他必将万劫不复,就好像刘峰后来的遭遇一样。

世人发觉雷锋这类平凡的英雄或者道德标兵一旦有了正常人,即他们自己一样的为自己的幸福打算的想法后,就会感到幻灭。我想起了前几天做的一个英语听写,If you see your own flaws in a person, you cannot stand this person most. But you often do not realize that they are your own flaws. 是的,因为我们的卑鄙自私,都是与生俱来的,谁人从没做点亏心事,我们恨,我们无奈,但是我们又不得不跟自己和解。

当大众发现自己崇拜的道德楷模雷锋也不过如此,跟我们一样有不可告人的欲望时,会感觉受到了欺骗。一旦过去拥有威望的人跌落神坛,身边的人会把他看做平等的人,不再拥有任何优越性的人,继而会采取报复行为。因为大众就是这样崇拜强者,反抗弱者的。

小说的作者让刘峰除了自卑所带来的天然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高尚情操外,也让他真实了一会。最后刘峰对着小曼撒谎,说爱而不得的丁丁从澳洲写了信给他,这让刘峰显得有点可爱和真实了。这应该是刘峰第一次在小说里做了坏事...让他在读者眼里立了起来,不再是一个无法置信的完美好人了,这样的烟火气,这样的俗气可能才是我们大家接受的朋友的样子。朋友不用完美,但他的缺点要是能够接受的不伤大雅的,更不会给自己造成伤害的那种缺点。一旦一个人有了完美无瑕的形象后,他也很难有朋友了,有的只是崇拜他的群众,并且内心不相信他的完美,暗戳戳想要揭露这个人的阴暗面才能安心,或者招来的是只知道利用,却不会珍惜的随从们。

你的善良必须带着锋芒,以德报怨,何以报德这句话真是太对了。

那个时代离我太遥远了。人真是奇怪,质朴的大同理想主义以及邪佞的告密诋毁习惯存在于同一个时代的同一批人身上!我想任何邪恶的人都会为自己的行为找到合适的正义理由,愿我们铭记历史,让这段经验刻入DNA,以此警醒不要重蹈覆辙。

《芳华》读后感800字

《芳华》读后感

偶然的机会,先在朋友圈看到有人晒书单,书店结账时放在收银台处,于是顺手拿来。

开会开了一天,看完的。

文兵团的爱情故事。可能写不出什么深刻的东西,刘峰就是那个时代的产物,很多时候,我们期望美好的人就应该有美好的结局,因为他善良,他未来就会很好,因为他付出了,他就会过的很好。

可是生活不是这样,生活不会因为你付出就一定给你回报,因为你善良就给你好生活。生活就是生活。

突然有点感觉得是深深理解小曼的那种体会,好像在我觉得最艰难的时候,我老妈也给我说过,你要坚强,你要长眼色,我也没办法,但是为了你我嫁给他了,我要养活咱们两。

可是再难也就过去了。如果让我回忆初中,我一点也不想回忆,好像那个房子就承载我全部的初中回忆,老妈住的房子里,也就有我三年的青春。从六年级搬过去,到初中毕业毅然决然的填报志愿去姥姥家那边的重点高中。有时候都很佩服自己,总是在突然就醒悟,做了让自己后来都很佩服的决策。

好在我逃离了那个初中,逃离了那个房子,我的一切都好起来,我的一切都变得独立,我已经不恨任何人,我一个人也可以活的很好。我不会像小曼一样,非要渴求别人的关怀,母亲的关怀。自我记事起,我的母亲就没有和我有任何亲昵的动作,我想这可能和我姥姥爷爷的教师家庭有关系,他们也不是特别亲昵。

但是我妈有另一种表达爱的方式,就是任何我认为对的事情,都会无条件的支持我。记得有张照片,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胸前挂了一大把钥匙,我那时候就能一个人回家开门了。

从学前班开始,我妈就没送过我,因为小学放学是5点半,老妈下班是6点,于是我都是自己回家开门,那时候住在单身楼,门很高,我得爬上门口旁边的煤气灶。说实话那时候很羡慕有爸爸接送的小孩,爸爸把书包放在高高的肩膀上,小孩在前面无忧无虑的跑,真的很羡慕,现在都记得那种羡慕的感觉。可是我从来没有过。

写完这一段,我突然发现从大学毕业我就选择不回去,到现在是多么明智的感觉,我觉得我永远不可能回去了。

当然小曼极端了,我不会,我有自己独立的思想。我有能力把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好。

第二点感悟是看到丁丁如愿嫁到干部家庭,然后被鄙视,赶出家门,什么也没得到时,豁然开朗。其实从那时候开始,男人的认知就不是女人只要漂亮就好了这么简单。

我们不仅要漂亮,我们还得能干。有用。这就是所谓的门当户对,如果有一方是高攀的,那么婚姻关系必然不平等。好的感情应该是互相牵制互相平衡,而不是高高在上。

突然想起郭晶晶嫁入豪门,为什么还能得到豪门的尊敬?因为人家自己有本事啊~她要是退役之后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干,还会得到尊敬么?容貌与荣誉,都终将是过去。我们所有人都活在现在。

所以女人真的不要指望什么家庭最重要,可以为了家庭牺牲自我。扯淡。家庭和事业一样重要。

事业的提升带来视野的提升,视野的提升带来交际圈的提升,交际圈的提升带来优质的感情,优质的感情永远都是对等的交换,如果有一天你们不对等了,不是被甩就是甩别人。

女人要追求平等,追求平等就是彻底的平等,因为女人的特殊,就注定她要承担过多的东西,可是这些都是你想要的呀,你既想要好的生活,想给孩子好的教育,想给自己有保障的生活,你就得好好地付出。为自己的付出。而不是无谓的牺牲。

家庭主妇是最累的而且是无偿的工作,为什么要做这么不划算的买卖?

豁然开朗。

经济独立不仅仅只是说说而已。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800字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

她依然是我十多年来最喜爱的一位作家,偶然从她的第一本《陆犯焉识》开始,紧接着从《天浴》、《扶桑》到《小姨多鹤》、《妈阁是座城》,从《霜降》、到《老师好美》、《谁家有女初长成》···一发不可收拾。严歌苓的文字有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和冲击力,她塑造故事总是“翻手为苍凉,覆手为繁华”,不需要听外面的评价,读着读着你就能感受到她太会写故事了,而她的故事,又几乎都被拍成了电影。第一次好奇去看她的照片,隔着屏幕的第一眼,脑海里跳出来的两个字:优雅。严歌苓从头到尾有一种淡淡的朴实和真诚,那种浸染在文字里,沾染了一身书卷气的平静、宁和掩盖了她本身所经历的的岁月沧桑,可是这种朴实和真诚里又有着一种严歌苓式的犀利。相由心生,大概这也是读她故事给人感觉的热烈与冷静,繁华和苍凉,时而通畅流利,时而曲折揪心般复杂的所在。听严歌苓讲座,她说话的语调总是不急不缓,温和平静,甚至于还有些拖着小女生气息的尾音,这和她的作品又像,又不像。

后来我才知道,严歌苓新作《芳华》的英文名就叫做:You touched me.

那个一贯喜欢塑造边缘化的女性人物的严歌苓在《芳华》里却一反常态,着力刻画了那个年代部队文工团里主人公“老好人”刘峰的形象,刘峰对林丁丁的后背触摸导致“好人”刘峰结束了他的英雄时代,而刘峰对小曼的托举触摸则给了小曼最需要的尊重和信心。他们都因为那一记触摸,走向了完全不同的生命轨迹。

面对那人格几乎近乎于完美的老好人刘峰后来众叛亲离,她说,“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小说的最后,刘峰罹患癌症,小曼在他病床前照顾了三年,直至去世,这是小曼对刘峰当年touch的回报吗?我想,那远远不止是回报,更多的是在人生际遇不经意的偏离和嘲讽中似冷似热的依恋。

这么多年来依然对严歌苓毫无抵抗力,还是因为她的每一本书读完都能叫人倒吸一口凉气,心塞很久。这种心塞不会给人带来痛苦和不快,而是真正的从作品里迸发的力量让人进入对人物,对时代,对现在的人性的种种思考。

人果然还是自私的动物,面对刘峰“老好人”的完美,人们一边享受着他的善意,又见不得他的出类拔萃,总想从他身上寻出一些蛛丝马迹,好佐证这一类人也有如同他们自己一样的狭隘,卑劣和阴暗的一面。好人往往都是这样,无论在那个时代都是可有可无的,善良总是最廉价,我们从小受着那些“向雷锋学习”的教育,做好事要不留名···可是,一旦被贴上“好人”的标签,那些肆无忌惮地猜疑和背叛随之都来了。而面对这些,你,只能是一个好人,否则你之前的种种,都会是“作秀”,此时那些人就终于可以扬起他们的嘴角,嘲讽道:“看啊,这就是那个好人···”

命运无常,人性多变。书中最后的结局在人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好人没有好报,这个“活雷锋”并没有被时代所包容,落水之后还引来一顿痛打,何小曼又何尝不是呢?所以,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慈悲。

芳华读后感500字

《芳华》读后感

她是我喜爱的一位作家,从她的《陆犯焉识》《天浴》、《扶桑》到《小姨多鹤》、《妈阁是座城》,从《霜降》、到《老师好美》、《谁家有女初长成》···严歌苓的文字有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和冲击力,她塑造故事总是“翻手为苍凉,覆手为繁华”,不需要听外面的评价,读着读着你就能感受到她太会写故事了,而她的故事,又几乎都被拍成了电影。

严歌苓在《芳华》里却一反常态,着力刻画了那个年代部队文工团里主人公“老好人”刘峰的形象,刘峰对林丁丁的后背触摸导致“好人”刘峰结束了他的英雄时代,而刘峰对小曼的托举触摸则给了小曼最需要的尊重和信心。他们都因为那一记触摸,走向了完全不同的生命轨迹。

面对那人格几乎近乎于完美的老好人刘峰后来众叛亲离,她说,“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小说的最后,刘峰罹患癌症,小曼在他病床前照顾了三年,直至去世,这是小曼对刘峰当年的回报吗?我想,那远远不止是回报,更多的是在人生际遇不经意的偏离和嘲讽中似冷似热的依恋。

人果然还是自私的动物,面对刘峰“老好人”的完美,人们一边享受着他的善意,又见不得他的出类拔萃,总想从他身上寻出一些蛛丝马迹,好佐证这一类人也有如同他们自己一样的狭隘,卑劣和阴暗的一面。好人往往都是这样,无论在那个时代都是可有可无的,善良总是最廉价,我们从小受着那些“向雷锋学习”的教育,做好事要不留名···可是,一旦被贴上“好人”的标签,那些肆无忌惮地猜疑和背叛随之都来了。而面对这些,你,只能是一个好人,否则你之前的种种,都会是“作秀”,此时那些人就终于可以扬起他们的嘴角,嘲讽道:“看啊,这就是那个好人···”

命运无常,人性多变。书中最后的结局在人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好人没有好报,这个“活雷锋”并没有被时代所包容,落水之后还引来一顿痛打,何小曼又何尝不是呢?所以,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慈悲。

读《芳华》有感500字

读《芳华》有感

原谅我的后知后觉,现在才读完《芳华》。好像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热闹的事,我总是会等人群散开之后才会前去看看。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拥挤。

刘峰死了,他终于解脱了,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拯救别人,他习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却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团曾经的花朵,他们都离婚成单身了,心里有点高兴。小曼,还会带着思念继续活着。我看完小说以后,我最大的感触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她们现在觉得之前做的特别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似乎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如果,每个阶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确,那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回忆什么,我们谈论什么?是的,曾将坚持的,现在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涩,但是一点都不会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喜欢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挡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他会喜欢你却不敢靠近你,远远地疼着你,因为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温暖。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伺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给她钱,让她去买喜欢的东西。他自以为的这就是给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或许当他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就不爱了,可他固执不敢去爱别人。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一直没有开口。就这样,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就成了活的记忆。那些顺风顺水、所谓正确的事似乎不被记忆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识别善良,去善待善良。因为觉得可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善良的人。

《芳华》 读后感800字

《芳华》读后感800字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芳华》读后感400字

《芳华》读后感

这个假期,被《芳华》的影评勾得去看了原著,然后理解了莫言那句话:“冯小刚是想把观众变成傻瓜。”

原著对于刘峰是及其讽刺的,当然对所有人都是冷冷的讽刺,毫不留情地揭露他们也是我们的愚蠢。有人说《芳华》实际的名字应该是《如果雷锋同志还活着会怎样》,原著的答案是,如果雷锋同志还活着,就等着组织给自己安排一个革命伴侣呗,绝对不要自由恋爱,瞧瞧自由恋爱(准确的说是追求)的下场有多惨。

如果挖掘得再深一点,原著中对于刘峰的讽刺,还不仅是对他作为“活雷锋”的讽刺,更是对他作为“中国式好人”的讽刺。刘峰一辈子都在做一个好人,塌心塌地的好人,他在海南同居的妓女都被他打上了向善的烙印。而他本该最亲近的人,他供养出的女儿,却对他的离去毫不在意。在他女儿心里,“父亲是那种可以忽略不计的老好人,这世上有了不多,无了不少。”多余的一代,浪费的芳华。

所以原著最大的讽刺,是给这种宣扬道德至上的文化吧。

电影的讽刺意味已经淡了很多,完全变成了一个爱情故事,于是很多人都在讨论绿茶婊林丁丁和怎样找到真爱,也有人从厚黑学来解读刘峰为何会被组织抛弃的。这些评论其实都不算傻,电影呈现出来的就是这些。真正傻的是电视台请来所谓《芳华》原型的女兵做节目,不知做节目的人是自己傻还是把观众当傻子。

所有关于电影《芳华》的八卦新闻中,最打动我的是这一个:《芳华》的拍摄地在云南蒙自,这是一个被时代遗忘的小城,当黄轩来到这个小城的第一天,他什么都没干,一个人跑到南湖划了一下午船。

一个真正的好人,应该过这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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