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读后感500字
总是有很多人在不断地哀叹感情实在是满以争取,但就其根本不过是在河滩上寻找那一颗最美丽的那一个。最后是无果而终,心中久久怀有悲戚。
十七岁的少女在西贡的河上的那一艘船上用偷来的首饰将自己打扮了一番,并且遇见了那个来自中国的富家少爷。也许那个十七岁的少女是爱着那个少爷的,毕竟把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都给了他,即使有一部分的原型是他有钱能够解决少女家中的生活问题。但是我依旧相信一个老年人在缓缓述说中的深情饱含。富家少爷用现在的话说是一个妈宝难,不敢违抗家里的命令,没有勇气留下自己深爱的女人,最后只得目送她的远去。可能是留有遗憾的吧,但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做出了选择总会有失去的东西。
小说里的两个人都是一场空欢喜,相遇可能是一个玩笑又或者是一个美好。
书中的叙述像一个失忆的老人,缓缓但又断断续续,让人不明白这个故事是谁和谁是主线,也让听故事的人一时间以为这个讲故事的老妇人在编撰一段长长的故事以示自己的人生经历丰富,听完整个故事又让人哀叹起来。
作者在写作方法上拥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个性,就是那种我就要我不一样,我不想和不懂我的人进行一种精神上灵魂上的沟通与交流。这样情感述说方式也只能说是“懂者自知”。
“愿有情人能终成眷属”——《西厢记》读后感
古往今来,最真实的是亲情,最深厚的是友情,最令人捉摸不透的是爱情。
爱情对于我们是陌生的,更是遥不可及的。但王实浦的《西厢记》让我理解了他对爱情的诠释,也让我知道了一对青年男女坚贞不渝的爱情,他们敢于同封建势力做斗争的行为令我敬佩万分。
初读《西厢记》时,只因一个虚名,元杂剧压轴之作。读了之后我便后悔了,觉的枯燥无味无心再读,于是我就把它弃掷一旁。后来我收拾书本时发现了它,一时兴起便有读了起来。读完之后,我得出一个真理——什么是好书,就是耐读的书。
该书辞藻华丽,情节生动,文笔精湛,令人爱不释手。长亭送别这一出是我最最喜欢的,该曲曲情凄婉缠绵,辞句清丽俊秀,声调婉转秀美。将莺莺的离愁别恨表现的淋漓尽致,使全文弥漫着一种淡淡的和无法言说的哀愁。
该折主要描写莺莺为张生送别时的情景,以及分手后莺莺的伤别后忧虑的感受。该折不仅词句优美,还借用了大量的曲调。“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堪称为当中的压卷之作。.
前四句一句一景,巧妙的利用秋景来营造一种凄凉的气氛,侧面烘托了莺莺复杂的内心世界。后两句一问一答,使得景物深含离人的主观色彩,经霜树叶如痴如醉,其实那是离人的血染就的。这两句不仅说明时间季节,更是绘出莺莺的泪眼之情态,将离别之情描绘的更为凄切,从而表现出一个多情女子的形象。
古往今来又何止一个崔莺莺,大家所熟知的梁山伯祝英台至死不渝的爱情,以及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的故事。她们不畏封建势力的迫害,敢于同封建势力作斗争,因为要实现自己的理想。我们应该学习她们这种执着的信念,坚持不懈的精神,为自己的梦想抱负而奋斗。至于感情,我们还没有到享受它的年龄。
《情人》读后感500字
当你老了,皮肉在与地心引力的对抗中败下阵来,岁月撕碎了你曾经娇美的面庞,那些爱你青春欢畅时辰的人不再围转在你身边,那么,唯有一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而这爱,不会随时间的消失而消逝。
时光总是来去匆匆,在沙漏的流泻中,在行往目的地的路途中,在冬日的枯桠的缝隙中,不缓不急的穿过。诚然,他是如此的从容不迫,从容不迫到我们都忘记了他的存在,于是忽然地翻开日历,发现圣诞即将来临。一年两年,就是这样匆匆过去。前些日子看朋友的相册,一页页地翻,从17到20岁,一岁不落,看到那些曾经稚气未褪的面庞,在一两年之后,已有了变化,成熟稳重渐渐匿于举手投足之中。我蓦地感到有些恐怖。岁月在脸上刻下一道一道衰老的痕迹,像一个冷面的杀手,无声无息地将我们引向死亡。
杜拉斯仿佛并不具备完整叙事的能力。《情人》更像是她一个人的喃喃呓语,文字支离破碎,仅仅作为情感表达的需要,在平静流淌的文字下汹涌的情感猛烈地冲撞。那个白人少女受到的无可释放的家庭压抑,中国男人本性的怯懦,都从对方那里获得了弥补。白人少女,从头到尾都不曾说出那个中国男人的名字,而电话那头的那个人却告诉她“他会爱她爱到他死。”不得不爱,不能不爱,白人少女的出现之于中国男人,恰似枯冷无光的冬日里的盛夏,将他身体内所有冬眠着的情感释放出来,爱已经深入骨髓,随血液在身体内滚动,生命不死,爱情不死,即便身边是珠翠满头金玉满身的温顺妻子,那个身影却一直一直横陈在他的眼前。一两年的相处时光已把从此以后的人生格调一一描绘下,故此,中国男人的爱是不死的。
这是一个老人在耄耋之年的回忆。那些被酒精,任性的生活充斥着的年少,在一个温暖的午后,被零零碎碎地从回忆里捡拾出来,锋利的,如刀般。
生命势必屈服于时间。而唯有那些真切的情感会一直存在。
我们企求且期待着白首不相离,就算朝如青丝暮成雪,也可坦然。
岁月忽已晚,仿佛能够看到那汉唐的琵琶女在浔阳江畔续续弹着那些少年的情事,那鬓白的露丝说起曾经的那么一场动人心魄义无反顾的泰坦尼克号的爱恋,那命途多舛的班婕纾垂泪低吟着物是人非,王国维感慨着最是留不住的红颜辞镜花辞……
青春能几何?青春能几何?
或许因为如此,张爱玲才恐慌的宣言“八岁要梳爱司头,十岁要穿高跟鞋”,把所有所有,想吃的,想穿的,想用的,吃尽,穿尽,用尽,如果注定要老去,那么也要漂亮从容地老去。
因为岁月,总是在不经意间流失,而唯有迟钝的人们,在失去青春之后才叹道“岁月忽已晚”。
《情人》读后感500字
在缅甸出生,穷苦白人家庭的15岁女孩与中国富豪青年之间相爱,却由于青年父亲的反对最终无法在一起,女孩离开缅甸回到法国,男青年走进被包办的婚姻。
故事主线很简单,但作者采用了大量场景式的描写以及人物内心状态和情绪的描写,将这些场景串联起来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故事情节。这种写法很特殊,但对于读者的阅读体验来说不是很好,故事中人物没有名字,只有人物之间的关系,所以有时会带来理解上的困难,不知道此事他是谁她又指的是谁,另一方面碎片化的场景,导致故事情节不连贯,需要读者自己去拼装。
由此书的这种写法想到了王小波的小说,似乎也只是借鉴了这种自由的写作风格,但小波的书更加幽默和具有丰富的想象力,读起来比较愉快而且故事性也要强一些。总之,《情人》这本书要读完需要极大的耐心和毅力。
杜拉斯《情人》读后感
买杜拉斯的《情人》这本书,特意选的王道乾先生的译本,这么做的原因是因为王小波的一句话:读过了杜拉斯的《情人》就算知道了什么是现代小说艺术;读过了王道乾的译笔就算知道了什么是现代中国的文学语言了。小波还说:杜拉斯的这本小说的写作方法是一种无与伦比的创造。这么牛X的书。。当然要读读了。
说来惭愧,书买来读了十几页,不太适应。小说内容不是按传统的写作方式,以时间的顺序来展开的。尽管是情感的直观表述,但后一段和前一段不搭界的突然出现,还有第一人称第三人称的意外转变,看得我常常走神,游离于小说之外。这种感觉就像我看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经常被小说中过多的哲学思辨弄得头脑卡壳,或者出现一片空白!
年前,断断续续看完,本想准备过年重读的,但玩心太重的我,根本静不下心来阅读。赶饭局,打游戏,喝茶,闲聊,K歌。过完正月十五,总算收敛一点,走上正常的生活轨道。这几天又重温这本《情人》。因为了解了大致的情节,也渐渐适应了杜拉斯这种看似凌乱,实则精心安排设计的另类的写作方式。所以,在阅读时,能更多地思考。。。
小说内容其实很简单,就是一个贫穷的法国白人小姑娘和一个富有的中国少爷之间无望、悲伤的一段情事。
故事发生在1930年左右,法属殖民地的越南。我查了一下历史,1930年是中国国民党领导的国民政府执政期,(1927-1937)是中国近代的“黄金十年”。那时的中国,国内政治上是风起云涌,国外经济对外扩张,所以,中国人才会以富人的身份出现在越南。小说中的富家少爷就是靠在越南搞房地产发财的。
但,就算是富人,黄种人依然被白种人看不起。本来应该强势的富家少爷和贫穷的白人小姑娘搭讪都让人觉得底气不足。小姑娘的气场让这位富家少爷心有所惧。小姑娘一开始就知道这个男人已经落到她的掌握之中。而且在富家少爷为小姑娘全家的吃喝玩乐全程买单时。。。小姑娘的两个哥哥不但不屑与他交谈,还骂骂咧咧,大哥还威胁他。她妈妈也觉得和黄种人交往是一种见不得人的耻辱!
心塞!
看到这里我想起N年前,看的柏杨写的书,里面提到的一件事。泰国华人说:“我们掌握了泰国稻米的命脉”有清醒者一针见血地指出:不要自己安慰自己,一个法令下来,你什么都没有了。还有98年,,都说明,中国人在国外没有政治地位,就算有钱也不被尊重。
小说里最终两人分开,一个回国,一个另娶。那么无果的原因是什么呢?一是男人父亲反对,但娶白人也不是什么大逆不道的事啊,同期的蒋经国不也娶了俄罗斯姑娘?并为蒋家改名——蒋方良。那是姑娘家庭的原因吗?她妈妈说的:廉耻丧尽!但若是真心想在一起,和男人远走高飞啊!所以我认为问题不是双方的家庭原因,是小姑娘不知道自己已经爱上了那个柔弱的中国人,以为自己爱上的是男人的钱,还有是男人带给她的性快感!自己总归要回法国的。离开了那个男人,离开了越南,才意识到自己对他的爱。所以才会有小说开头的,十八岁就感觉老了的感慨。才会有“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的男人的形象!
杜拉斯为什么会错过自己爱的男人?贫穷的家境,绝望偏心的母亲,吸毒赌博的大哥,懦弱爱哭的二哥,没有爱的滋润,使她既缺少爱一个人的能力,也缺乏拥有被爱的能力。所以,一个家庭,就算经济上匮乏,但精神生活绝不能荒芜。因为爱人和如何被爱都需要我们在有爱的氛围里才能学会!
小说里的人物很简单,但有几个打酱油的很有意思。一个是海伦-拉戈奈尔。杜拉斯对海伦完美身体的迷醉程度令人惊讶,她甚至希望看着海伦被那个男人在她面前被占有。有点疯狂啊!这应该是杜拉斯对传统伦理道德的一种反叛与挑衅的行为吧?还有玛丽-克洛德和贝蒂-费尔南戴斯可能是对杜拉斯法共身份的一种政治隐喻吧?
掩卷突然发现,整个小说都没出现那个中国情人的名字,甚至符号都没有。只是说“堤岸的男人”“那个中国男人”“那个痛苦的堤岸的男人”愿意和那个男人在一起到底是因为钱?还是性?还是爱?杜拉斯真的爱那个男人吗?我又迷茫起来了。
但,多年以后,那个中国男人对她说:他依然爱她,根本不能不爱她,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不由动容!
“愿有情人能终成眷属”——《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是中国文学的名著,有人将它与《红楼梦》并提。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写这篇读后感前无法下笔并不是感觉不足以动心动情,亦或是不够深刻,而是感觉满满的,那么的贴切那么唯美,只有去感知无法将它语言话,尽管如此我任然想把这心中诸多感触付之笔杆,一吐为快。
故事曲折,情趣动人,描写细腻的《西厢记》真乃爱情的美学宣言,何谓爱情的美学宣言呢?在王实甫的笔下,莺莺和张生公然战胜了封建礼教,维护了他们至纯至洁的爱情,重在公然上,这就是宣言。
“不到一顿饭的工夫,江十六出聚以看完,自觉辞藻警人,余香满口,虽看完了书,却只管出神,心内还默默的记诵”。这是《红楼梦》二十三回中黛玉对《西厢记》的赞词,其实也就是曹雪芹的赞词。
“永老无别离,万古常玩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这是《西厢记》里一句流传千古的名句,是几百年来无数代人心中吟唱的美好爱情生活,它洞穿亘古而发出无穷的魅力和奇峭,连西湖的月老祠,也忘不了将这句词题为对联---——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美好的爱情是我们所追求的,所以当生活略显枯燥时,我们不妨试着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一层净化,翻开《西厢记》,用心去感受一下那种坎坷的爱情,那种甜蜜的聚合,还有那里面美得让人心醉的辞藻。
细细品味《西厢记》,我们不难发现,张生与崔莺莺的相识只是一种纯粹的一见钟情,张生恋上莺莺,仅仅是因为她的美貌和温柔,而莺莺喜欢上张生,也仅仅是因为张生的才气和气质。然而,在我们现在的日常生活中,在我们的生活经验里,“一见钟情”往往是外貌特征或者气质上偶然迎合心理需求所产生的,那是一种人类生理的荷尔蒙冲动,而冲动又总是短暂的,短暂的冲动犹如冰天雪地里的一滴水,过不了多久它就会自动冷却和结冰。丘比特的神箭、月老的红线、天意神谕···在我眼里,一见钟情的神话抑或只是浪漫的幻象,生活里的故弄玄虚。它经不起天长地久的考验。
人们常说《西厢记》是喜剧,吾深感如此。张生看似有愚钝笨拙,但其实质无非是追求自身的真爱,所表所露都是自然真诚的,于生活中不易寻觅而已即不常见的更难拥有,遂讥之天真,实则笑己矣。
读书是一种心灵的享受,不同的人去读会有不同的想法,当夕阳西下,不免有一丝哀愁,于是也就想到了张生与崔莺莺可能不完美的婚后生活,同时也奉上了我自己的一些理由,不管有理与否,这些都是我自己过完一天读书生活后最深的心得,生活照常要过,如果有情人能终成眷属,那也何尝不是一见美满的事情!
《情人》读后感500字
外面,白日已尽。从外面的种种声响,行人越来越多,越来越杂沓,可以听得出来。这是一个寻欢作乐的城市,入夜以后,更要趋向高潮。现在,夕阳西下,黑夜已经开始了。
这床与那城市,只隔着这透光的百叶窗,这布窗帘。没有什么坚固的物质材料把我们同他人隔开。他们不知道我们的存在。我们,我们可以察觉他们的什么东西,他们发出的声音,全部声响,全部活动,就像一声汽笛长鸣,声嘶力竭的悲哀的喧嚣,但是没有回应。
房间里有焦糖的气味侵入,还有炒花生的香味,中国菜汤的气味,烤肉的香味,各种绿草的气息,茉莉的芳香,飞尘的气息,乳香的气味,烧炭发出的气味,这里炭火是装在篮子里的,炭火装在篮中沿街叫卖,所以城市的气味就是丛莽、森林中偏僻村庄发出的气息。
城市的声音近在咫尺,是这样近,在百叶窗木条上的摩擦声都听得清。声音听起来就仿佛是他们从房间里穿行过去似的。我在这声音、声音流动之中爱抚着他的肉体。大海汇集成为无限,远远退去,又急急卷回,如此往复不已。我要求他再来一次,再来再来。和我再来。他那样做了。他在血的润滑下那样做了。实际上那是置人于死命的。那是要死掉的。
她很注意这里事物的外部情况,光线,城市的喧嚣嘈杂,这个房间正好沉浸在城市之中。
肌肤有一种五色缤纷的温馨
城里的喧闹声很重,记得那就像一部电影音响放得过大,震耳欲聋。我清楚地记得,房间里光线很暗,我们都没有说话,房间四周被城市那种持续不断的噪音包围着,城市如同一列火车,这个房间就像是在火车上。窗上都没有嵌玻璃,只有窗帘和百叶窗。在窗帘上可以看到外面太阳下人行道上走过的错综人影。过往行人熙熙攘攘。人影规则地被百叶窗横条木划成一条条的。木拖鞋声一下下敲得你头痛,声音刺耳,中国话说起来像是在吼叫,总让我想到沙漠上说的语言,一种难以想象的奇异的语言。
相互对视的目光这时发生了质变,猛可之间,变成虚伪的了,最后转向恶,归于死亡。
他那一双手,出色极了,真是内行极了。我真是太幸运了,很明显,那就好比是一种技艺,他的确有那种技艺,该怎么做,怎么说,他不自知,但行之无误,十分准确。
现在已经是黄昏时分。他对我说:将来我一生都会记得这个下午,尽管那时我甚至会忘记他的面容,忘记他的姓名。我问自己以后是不是还能记起这座房子。他对我说:好好看一看。我把这房子看了又看。我说这和随便哪里的房间没有什么两样。他对我说,是,是啊,永远都是这样。
暗夜透过百叶窗来到了。嘈杂声有增无减。闹声响亮刺耳,不是低沉的。路灯发红的灯泡亮起来了。
人行道上,人群杂沓,十分拥挤,人流或急或缓向四面八方涌去,有几股人流推挤出几条通道,就像无家可归的野狗那样肮脏可厌,像乞丐那样盲目又无理性。
杜拉斯《情人》读后感
“一个年轻人的青春是美的,一个老人的苍老同样是美的。”
这是让•科克托在《存在之难》中的一句话,当我读到这句话时,象是被什么东西击中了似的,顿时脑子一片空白。记得曾经读杜拉斯《情人》也有这样的感受,小说是这样开始的: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意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我已经老了”,这个被王小波称为“无限沧桑尽在其中”的开头,掺杂了太多的惊叹、执著、哀伤、凄绝和等待。所有这些沧桑的感受猛然向你砸来足以令你昏厥。杜拉斯是一个令人胆战心惊的女王,她的文笔,用王小波的话讲,是“极端的精美,让读小说的人狂喜、让打算写小说的人害怕”。读她的文字就象在那个燥动不安的夏日午后,无意中闯入了她的宫殿掀起帷幕的一角,偷窥到她内心的隐痛一样,即使只言片语也足以让孤寂的夜空顿时被闪电全部撕破,语言带着雷电,从天上直撕毁到地上。同时,也领略到了她的困顿、固执和残忍。就象她在《情人》里说的:“我知道,每次不把各种事物混成一团,归结为的极坏的本质性的东西,那么写作除了可以是广告以外,就什么也不是了。”可见,杜拉斯的固执如同她中年以后容貌急剧变化的照片不可理喻。曾经美丽的杜拉斯被固执与任性消灭了,被酗酒杀害了,惟有拿华贵的文字当她的祛皱霜。她在《劳儿之劫》中写道:“这个女人是自己毁了自己,又是为了什么毁了自己?”杜拉斯何尝不是如此。
有人说杜拉斯是力量的暴君,是个玩火者,也是一个情人。你可以不喜欢她,但你无法拒绝她。在杜拉斯的语言药店里,装满毒药的瓶子往往会混合着解毒剂。她会让你在短暂的痛苦中保持着持续的清醒,感受到短暂与永恒、狂迷与冷静、残忍与宽容、活着与死亡都包皮裹在界限与无限中。
博尔赫斯说:“人类的三个能力:记忆、理解、意志并非学究式的幻想。”随着岁月的流逝,人人都被迫背上越来越沉重的记忆负担,你可以失去记忆,但不能失去对记忆的知觉,否则你想从某个地方重新开始就拾不起来了。“它会在做梦时,在夜间工作时,在翻阅一本书或拐过一个街角时浮现出来”。只有那些真正理解了意志力在时间的记忆里耐心等待的人,才能战胜时间,在某个注定的时间“特意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无论你愿意与否,在这里,我们都不能不提及爱尔兰诗人叶芝那首写给他的至爱毛特•岗的情诗——《当你老了》。灵魂与灵魂超越时空与肉体在诗句中对歌,岁月的沧桑在爱意下屈服。
当你老了,头发白了,睡思昏沉
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陰影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和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垂下头来,在红火闪耀的炉子旁
凄然地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
在头顶上的山上它缓缓地踱着步子
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
是的,只有一个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那个人才是你值得信赖而又灵魂互赖、生死相随的真爱。
“愿有情人能终成眷属”——《西厢记》读后感
看了《西厢记》之后我觉的这样的爱情史完美无缺的,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有现在难得的一见钟情,有经历各种社会给予的磨难,有来自双方家长的阻扰,他们之间的爱情可谓是越演越切,在我们看来可谓是天作之合。
这个故事的结尾以中国似的大团圆给大众一个交代。而我却不太喜欢这样的结尾,我觉的过于通俗化,所以有时我会去看一些国外的经典电视及作品,我觉得他们的结尾都会留下一些空间让观众自己去细细品味,我觉的这样才让作品更有意义,才会促使人们去回味去发表自己的见解。就我个人而言我不太喜欢大团圆的结局或直接不用想就可以猜到的结尾,所以我不怎么喜欢看韩剧结尾不是女主角得不治之症就是大团圆。
看了结尾在看一下他的正文,你是否觉得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故事是否太过于完美了呀?好像他集聚了所有经典爱情的必要情节于一身,就一见钟情而言,现在科学家研究机率很低,况且在古代女子足不出户,所以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故事开始就有点梦幻般的感觉。后来又经历了社会的考验,为心爱的女子于权贵做斗争,可谓是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壮举,验证了爱情史盲目的。在后来来自父母的阻扰,就想现在的父母一样有爱情还不行没面包我的女儿会受苦的,于是一介书生张生为爱情上京赶考,得到上天眷顾荣归故里娶了崔莺莺,这好似现代大多数人的爱情观鲜花于面包不可兼的,就会放弃爱情,但是张生做到了鲜花面包都要,即使高中也没有抛弃崔莺莺这也很不容易,现在很多人都在爆发后抛弃自己的发妻,我觉的《西厢记》中的这一点我比较喜欢。
这一段爱情流传至今,可能是因为它留给了人们对心中美好爱情一方净土吧!所以一直被后人推崇,但是这样的纯净的爱情在此时物质横流的现实社会中还剩多少,让我们在自己的心里回答吧!
杜拉斯《情人》读后感
作为女性,在这个时候看到了杜拉斯的《情人》,似乎有些晚了,但很庆幸终于没有错过。
读完全书,一股寒彻透骨的凄凉悲惋之气遍袭全身.
起初,大概在书的前三十几页,阅读时感觉有些茫然,名字本来叫《情人》,怎么这么多看上去似乎无关与“情人”的笔墨,比如杜拉斯的关于生命的,爱情的,希望的,观点和态度,我甚至怀疑这本书到底有多大的价值?待到继续读下去,感觉全变了,能够理解并最终溶入了她的情感,不再认为先前的笔墨是多余的,而是在和着她的脉搏去倾听她的故事.
杜拉斯的对于生命,写作等等的介绍绝非多余,要不然这段情感故事看起来真的就“未免太可怕了”.她这样告诉读者“以前,我是在硬要我顾及羞耻心的情况下拿起笔来写作的”“现在,写作似乎成为无所谓的事了”,她进一步写到:“不把各种事物混为一谈,不去满足虚荣心,不是随风倒,写作就什么也不是了.”杜拉斯在<情人>中所涉及的经历,无异于揭开身体上的一块最为隐蔽的,曾经最为伤痛的疤痕,那么现在她要将它公布于众,需要多少勇气和自信是可想而知的!杜拉斯的这样一种“无所畏”的写作观点和态度,恰好就是对《情人》作品本身的极端负责任和充分尊重,正如她说:“情人是一本由不得自己写出而又舍我而去的书,它离开我的双手被送出去,此后,它就是它了.”
一个法国白人少女在她尚未成熟的十五岁的豆蔻年华曾有过的恋情在杜拉斯的笔下不再是不可理喻的了,当我走进她和那个华裔少爷之间那段不堪回首,令她耻辱的生活时,自然地走进了她那令人窒息的,贫穷的,冷酷的,充满暴力和邪恶的,丑陋的家庭.是的,这个不仅仅是贫穷,还有伴随着贫穷滋生出的野蛮与暴力,自私与冷酷的家庭正是杜拉斯个人悲剧的直接来源.
看看这是怎样的一家人吧:两个哥哥天性阴鸷易怒,发起火来,如同恶魔.尤其是那个大哥哥,他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他偷钱,耍钱,吸鸦片,是个五毒俱全,十恶不赦的坏蛋,她对弟弟,妹妹的冷酷到了发指的程度:就在妈妈犯了疯病,死死地抓住我,把我关进屋子,剥光我身上衣服,又是闻又是嗅,对我拳打,搧耳光的时候,这个哥哥在一旁大叫:打得好.他把耳朵贴到门上“欣赏”,希望一直打下去,直到打死她!更悲惨的是,这样一个在家里飞扬跋扈,冷酷无耻到极点的家伙,却得到了母亲的毫无端由的纵容和庇护,她甚至可以做到为了这个大儿子,而全然不顾及其它两个孩子的存在!更何况这个家早已经穷得家徒四壁,三个孩子各奔东西.家境的贫穷和产生于骨子里的浓于水的血亲导致她对家庭的绝望,而绝望更加剧了她逃避的心理.是的,与其说是对金钱和对爱情有着深深的渴望,倒不如说是对生存环境的逃避.正象她在书中写的那样:如果机遇相同,不是他,(那个华裔少爷)换了一个人,她的命运是同样的.
读到这里,似乎明白了,这场悲剧已经是不可避免的了.对于母亲,家庭的爱与恨交织在一起,对于她一生来说是一场"绵绵久远的苦役”,所以她说:"我以为我在写作,但事实上我从来就不曾写过,我以为在爱,但我从来就不曾爱过,我什么也没有做,不过是站在那紧闭的门前等待罢了.”她甚至在和情人在一起的时候,都会产生那样的悲哀:"它是与生俱来的”"我原本就在悲苦之中,它原本就由我而出.”血液里产生的东西竟然是这样无法摆脱,然而她从来都是富有反叛个性的。不,她不相信。所以她要挣扎。尽管她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她在挣扎中遍体鳞伤,她的“情人”一梦使她获得的也只是一时之极欢大乐,梦醒时分,留下的不过是辛酸的眼泪,绝望,彻底地绝望!她简直就想纵身跳到大海里去,她感到自己真的无路可逃!"化蝶”永远是中国式的美好爱情的梦想.而事实上,喝咖啡的就是喝咖啡的,喝茶水的也就是喝茶水的.就象鲁迅作品中的孔乙己尽管穿着长衫,不也还是照样站着喝洒么?缘于绝望的恋情就这样终止于绝望!
这场轰轰烈烈的“恋情”,有多少她从未见过的爱情在其中?连她自己都说不清楚。其实,‘爱’和‘欲’本来就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前者是心理上的,而后者是生理上的,也许不能说他和她之间没有一点爱情,但最初或最根本的是她首先把这段恋情看作是从痛苦的家庭深渊中逃离出去的一条救命的绳索,所以从这个角度看,不难理解她的"我从来不曾爱过......”那段话.再比如,她的另一段中写到"她们的肉体经受情人的爱抚,让他们的口唇吻过,也曾委身于如她们所说可以为之一死的极欢大乐,这无比的欢乐也就是耻辱,可以为之而死的死也就是那种没有爱情的情人的神秘不可知的死,”这里已经很明确了,这种"来自身体深处的细微颤动和闪烁,互相征服又互相救助的焦灼,顽强,同情和惊喜”(引自<马桥词典>)的两性过程最终竟然是耻辱,只能说是欲,而不是真正的爱,这是”情人”的另一处悲哀所在.她从一个‘家庭’的深渊坠入了另一个‘情人’的深渊。
杜拉斯在人物塑造上功笔极深。《情人》中有一个令人难忘的的姑娘,她叫海伦。拉戈奈尔。杜拉斯用饱含深情的笔触描摹海伦这一形象,“万物之中上帝拿出来最美的东西就是海伦。拉戈尔的身体”她美得可爱,可爱得让你“恨不得一口把她吞食掉”海伦性格胆怯,是属于对个人前途不抱任何幻想和主张的姑娘。她认为‘任何人做她的未婚夫都可以’,她的美以及她的柔顺使我“因为欲望燃烧而无力自持”以至于我产生一种幻想:真想把她也带到那个狂欢极乐的地方去,把她带给那个男人,“让他对我之所为也施加于她身”“我怎样委身她也怎样委身”“这样,极乐世界迂回通过海伦。拉戈奈尔的身体、穿过她的身体,从她那里再达到我身上”杜拉斯以饱满浓烈的情绪和流畅的运笔,使海伦这个单纯的“不知羞耻”的,温柔如同一只羔羊的,美丽又如同‘花一样怒放’的少女形象跃然纸上!一个并不是在全书中唱主角的“小人物”由于杜拉斯的高超的技艺,而活灵活现于读者的脑海,达到呼之欲出的地步,令人叹为观止!
<情人>在描写上用笔很细腻,其中诸如夜色的描写:“日光使各种色彩变得暗淡朦胧,五颜六色被捣得粉碎.”"我看天空,那就是从蓝色中横向穿射出来的一条纯一的光带,一种超出色彩之外的冷冷的熔化状态”;还有对费尔南代斯的笑的描写:“这一切就在一笑之间,完全是英国式的,连加一个逗号也来不及”;再如对海伦.拉戈奈尔的身体描写:“它们(双乳)的姿形意态与身材高度既相对应又调和一致,这种平衡是不可比拟的.”尽管如此从全书的角度来讲,这种亮点并不是太多,大概这本书极强的感染力多半还是来自自始自终涌动着的情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