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观后感400字
【第1篇】
中央电视台十二频道的"法律讲堂"是一个不错的节目,普及了大家的法律知识,可是从中我们也看到了一些不可思议之事。我举两个例子,一是一个五十左右的大爷因达打喷嚏(是由女子身上的香水引起的)吓倒一个向他问路的妙龄少女,摔成了骨折由此引发了一系列麻烦,在判定责任时,法官把过错让大爷一人承担,之后大爷找了一个律师才为他平反,原来是法官采用了错误的原则。(1)过错原则(2)无过错原则(3)公平原则。法官采用的是过错原则,应该是公平原则。另一个是老赖向实在借了五万元,打了一张借条。实在要了七年愣是没要回来,被一逼一无奈打起了官司,法官判他败诉,原因是过了诉讼时效,不予保护。后来也是找了律师,律师发现,诉讼时效应该是从实在向老赖起诉时开始计算,法官竟然连诉讼时效都没弄明白就给瞎判了。
在古代,县官就是人们的父母官,给人们判案,还 人们公道,如今,这个权利掌握在法官手中,而他们呢?不但没有保护了公民的权益,更是让人们对我们的一党一我们的政一府产生了质疑。这到底是谁的错?我想人事厅,组织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都脱不了干系吧!希望他们记住自己身上的担子,就算吃喝玩乐也要把本职工作做好。
【第2篇】
今天听了《法律讲堂》感想很大,讲的是一位硕士生竟然成了死刑犯。叫人听了一毛一孔悚然,都要问为什么会这样呢?
原来他毕业就被一个工作严谨的女老板给聘任了,但由于他能力不那么强,所以没得到上司的认可,时常挨批评,也得不到奖金。由于老板很少看上他所以他很气愤,由于积怨越来越多,所以他杀了女上司,成了杀人犯。他为什么会这样做呢?原因是他从小到大一直学一习一名列前茅,每天得到都是父母、老师、同学的称赞,从来没失败过,所以他没有抗挫能力,由于女上司太认真了。他工作上没有得到赏识反而连一温一饱都保证不了啦,妻儿都养不起了。也许这就是高分低能吧,但在学校他的方案一直会得到认可的,而在公司一次没得到认可,这也是女上司丧命的原因。
所以我认为小孩也得从小培养他们的抗挫能力,因为每个人在一生中都会遇到过失败,如学一习一困难,一爱一情失败,工作受挫等等,我们都得有一个好的心态来面对。
法律讲堂观后感600字
今天,在电视节目<法律讲堂>里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对年轻的夫妇王先生和李女士。婚后四年共同买了新房子。正当两人家庭和事业都很顺意的时候,听说女方的父母家里的房子要动迁。虽然两人已经结婚四年了,但女方的户口却还 在一娘一家,按政策规定未婚成年子女可以得到相应的动迁住房补贴。无奈她已经结婚了,无法得到这笔补偿。眼看一笔"不义之财"就要"不翼而飞",正当无奈之时,王先生"绞尽脑汁"想出了"良策"---"假离婚"。和妻子李女士一说,两人"一拍即和"。因为两人结婚以来感情一直很好,相信"假离婚"也不会有什么"大碍"。
就这样,两人顺利的办理了"假离婚",为了能得到一娘一家的那份由动迁办发给的补贴,他们在办理假离婚的时候,将现在两人的住房分到男一方的名下。离婚后,两人还 居住在一起,和原来比也没什么变化。不久,他们就"如愿以尝"的领到了一份动迁补贴。此时,李女士想,目的达到了,可以办理复婚手续了。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王先生却提出要和别人结婚的要求,并且要求李女士搬出去。这可气坏了李女士。她怎么也弄不明白自己朝夕相处了四年的丈夫怎么说变心就变心了呢?而且是这样的绝情!他们可是大学的同学啊。相识也有八年之久了。
原来,王先生并不想背叛自己的妻子,事有凑巧。就在他们办理了"假离婚"的时候,王先生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们公司新分配来的大学生林小一姐,也是王先生的部下。自从到他们公司后,就非常仰慕王先生的才华和能力,私下里喜欢上了他。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听说的王先生办理了"假离婚"。心想"机会"来了,就对王先生展开了猛烈的攻势。无奈,王先生也是正常的人,也有"七情六欲",经不住"糖果女孩"的"威一逼一"。虽然从良心上讲感觉对不住自己的妻子,但比较之下觉得还 是和林小一姐幸福得多。就狠下心来背叛了妻子。干脆连房子也占为己有,反正是有合法手续的。
这可苦坏了李女士,她一气之下将王先生告上了法庭。法庭经过调查审理,认为王先生的做法并不违法。直到这个时候,李女士欲哭无泪,追悔莫急。真是:为了贪图一时的小利,丢一了丈夫和房子。还 不止这些!
从这件事中我们还 应当吸取这样的教训:
一当你准备做出一个重大的决定的时候,要把问题的结果想清楚,不要只想好的一面,还 要想到由此可能引发的不利的一面。
二追求平淡的生活,在平淡中享受生活。
三做人要脚踏实地,不要弄虚作假,无视法律,我们要尊法守法,还 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如果当初李女士不贪图小利,林小一姐也就没有可乘之机,王先生还 是她的好丈夫,这个家庭还 会充满一温一馨幸福的。
法律讲堂观后感600字
今天,在电视节目<法律讲堂>里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对年轻的夫妇王先生和李女士。婚后四年共同买了新房子。正当两人家庭和事业都很顺意的时候,听说女方的父母家里的房子要动迁。虽然两人已经结婚四年了,但女方的户口却还 在一娘一家,按政策规定未婚成年子女可以得到相应的动迁住房补贴。无奈她已经结婚了,无法得到这笔补偿。眼看一笔"不义之财"就要"不翼而飞",正当无奈之时,王先生"绞尽脑汁"想出了"良策"---"假离婚"。和妻子李女士一说,两人"一拍即和"。因为两人结婚以来感情一直很好,相信"假离婚"也不会有什么"大碍"。
就这样,两人顺利的办理了"假离婚",为了能得到一娘一家的那份由动迁办发给的补贴,他们在办理假离婚的时候,将现在两人的住房分到男一方的名下。离婚后,两人还 居住在一起,和原来比也没什么变化。不久,他们就"如愿以尝"的领到了一份动迁补贴。此时,李女士想,目的达到了,可以办理复婚手续了。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王先生却提出要和别人结婚的要求,并且要求李女士搬出去。这可气坏了李女士。她怎么也弄不明白自己朝夕相处了四年的丈夫怎么说变心就变心了呢?而且是这样的绝情!他们可是大学的同学啊。相识也有八年之久了。
原来,王先生并不想背叛自己的妻子,事有凑巧。就在他们办理了"假离婚"的时候,王先生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们公司新分配来的大学生林小一姐,也是王先生的部下。自从到他们公司后,就非常仰慕王先生的才华和能力,私下里喜欢上了他。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听说的王先生办理了"假离婚"。心想"机会"来了,就对王先生展开了猛烈的攻势。无奈,王先生也是正常的人,也有"七情六欲",经不住"糖果女孩"的"威一逼一"。虽然从良心上讲感觉对不住自己的妻子,但比较之下觉得还 是和林小一姐幸福得多。就狠下心来背叛了妻子。干脆连房子也占为己有,反正是有合法手续的。
这可苦坏了李女士,她一气之下将王先生告上了法庭。法庭经过调查审理,认为王先生的做法并不违法。直到这个时候,李女士欲哭无泪,追悔莫急。真是:为了贪图一时的小利,丢一了丈夫和房子。还 不止这些!
从这件事中我们还 应当吸取这样的教训:
一当你准备做出一个重大的决定的时候,要把问题的结果想清楚,不要只想好的一面,还 要想到由此可能引发的不利的一面。
二追求平淡的生活,在平淡中享受生活。
三做人要脚踏实地,不要弄虚作假,无视法律,我们要尊法守法,还 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如果当初李女士不贪图小利,林小一姐也就没有可乘之机,王先生还 是她的好丈夫,这个家庭还 会充满一温一馨幸福的。
法律讲堂观后感400字
【第1篇】
中央电视台十二频道的"法律讲堂"是一个不错的节目,普及了大家的法律知识,可是从中我们也看到了一些不可思议之事。我举两个例子,一是一个五十左右的大爷因达打喷嚏(是由女子身上的香水引起的)吓倒一个向他问路的妙龄少女,摔成了骨折由此引发了一系列麻烦,在判定责任时,法官把过错让大爷一人承担,之后大爷找了一个律师才为他平反,原来是法官采用了错误的原则。(1)过错原则(2)无过错原则(3)公平原则。法官采用的是过错原则,应该是公平原则。另一个是老赖向实在借了五万元,打了一张借条。实在要了七年愣是没要回来,被一逼一无奈打起了官司,法官判他败诉,原因是过了诉讼时效,不予保护。后来也是找了律师,律师发现,诉讼时效应该是从实在向老赖起诉时开始计算,法官竟然连诉讼时效都没弄明白就给瞎判了。
在古代,县官就是人们的父母官,给人们判案,还 人们公道,如今,这个权利掌握在法官手中,而他们呢?不但没有保护了公民的权益,更是让人们对我们的一党一我们的政一府产生了质疑。这到底是谁的错?我想人事厅,组织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都脱不了干系吧!希望他们记住自己身上的担子,就算吃喝玩乐也要把本职工作做好。
【第2篇】
今天听了《法律讲堂》感想很大,讲的是一位硕士生竟然成了死刑犯。叫人听了一毛一孔悚然,都要问为什么会这样呢?
原来他毕业就被一个工作严谨的女老板给聘任了,但由于他能力不那么强,所以没得到上司的认可,时常挨批评,也得不到奖金。由于老板很少看上他所以他很气愤,由于积怨越来越多,所以他杀了女上司,成了杀人犯。他为什么会这样做呢?原因是他从小到大一直学一习一名列前茅,每天得到都是父母、老师、同学的称赞,从来没失败过,所以他没有抗挫能力,由于女上司太认真了。他工作上没有得到赏识反而连一温一饱都保证不了啦,妻儿都养不起了。也许这就是高分低能吧,但在学校他的方案一直会得到认可的,而在公司一次没得到认可,这也是女上司丧命的原因。
所以我认为小孩也得从小培养他们的抗挫能力,因为每个人在一生中都会遇到过失败,如学一习一困难,一爱一情失败,工作受挫等等,我们都得有一个好的心态来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