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在我看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值得所有人阅读的好书,而且越早读到越好。读罢此书,或多或少都会有收获,可能是关于家庭教育,可能是关于如何理解他人、与人相处,可能是关于怎样面对偏见与不公。两年前听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更多的感触在教育。而前几天重读后,印象最深的则是三个孩子的眼泪。同为眼泪,所代表的情绪却不尽相同。
在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的庭审现场,迪儿哭了起来,刚开始只是静静地哭,之后抽泣声越来越大,被斯库特带了出去,遇到了雷蒙德先生。他为什么哭呢?我们可以从他与斯库特、雷蒙德的对话中得到答案。迪儿说,“斯库特,这些我都懂。是他说话的样子让我恶心,恶心透了”“我才不管呢。那样不对,不应该那样对待他们。谁都没有权利那样对人说话真让我恶心”,雷蒙德说,“他的本性还没有被破坏。等他再长大些,就不会觉得恶心,不会再为此哭泣了”“为了人给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这样做时甚至想都不想。为了白人给黑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甚至都不愿停下来想一想其实他们也是人”。
迪儿哭的原因就是因吉尔默先生对汤姆的态度而感到恶心,包括一直叫他“小子”、冷笑等等。在孩子眼里,没有白人和黑人的区别,眼前的人都是人,没有人可以那样对另一个人,给他人带来苦难。如果没有环境的影响或社会的规训,小孩子应该永远不会认为黑人比白人低一等而歧视一部分群体或作为被歧视的群体生活。本性不被破坏就是还葆有童心,有对人的一视同仁以及对道德的朴素感知。
“这回轮到杰姆哭了。”判决宣布前,杰姆踌躇满志地说,“不过也别担心,我们已经赢了”“就凭我们听到的这些,什么样的陪审团会判定有罪呢”。可泰特法官宣读的结果却给了杰姆重重一击,让他的脸上布满了愤怒的泪水。“这不公平。”“阿迪克斯,这不公平。”“他们怎么能这么做?他们怎么能这样?”
杰姆哭是因为他觉得这不公平。在孩子眼里,汤姆就是无罪的,不应该得到这样的结果。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阿迪克斯说,“我不知道,可是他们做了。他们以前做过,今天又做了,他们将来还会做,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只有孩子在哭泣,孩子以眼泪抗议不公,孩子不会像一些大人那样对系统性的歧视熟视无睹,不会因为种族歧视长期存在就习以为常。他们对公平与正义有不掺杂其他因素的直观感受与理性思考。不公平就是不公平。审视自己,面对不公的存在,可曾掉泪、可曾不满、可曾抗争,还是小时候的那颗童心早已被蒙上厚厚的灰尘。
在亚历山德拉姑姑拒绝斯库特与沃尔特一起玩,还骂他是垃圾时,斯库特也开始了愤怒的抽泣。斯库特说,“我不在乎,杰姆,因为她骂沃尔特是垃圾,我才忍不住的,不是因为她说我让阿迪克斯头疼。”在这一段情节中,斯库特哭泣的原因就是因为她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人,就是人”,她不接受姑姑对坎宁安家人的诋毁。而杰姆说,“我像你这么大时,也是这么想的。”长大到底意味着什么?是不再愤怒吗?不再哭泣吗?那我宁愿永远不要长大。
“你好,怪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斯库特面前邻居阿瑟的形象被她突然涌出的眼泪弄模糊了。她凝视着站在房间角落的阿瑟先生,看到他紧张的神情消失后露出的羞怯的微笑,眼泪夺眶而出。斯库特为什么哭?书中并无明确答案。或许是因为终于见到了“怪人”,但他并不是想象中可怕的怪物,而是一个会紧张、会羞怯的人,还救了她和杰姆。也许斯库特还想到了阿瑟先生为杰姆缝的裤子,为她自己披上的毛毯,放在树洞里的礼物……这里的眼泪是孩子真挚情感的流露,是对温暖而善良的邻居的喜欢与感动。
孩子的眼泪里藏着的是他们水晶般的童心。珍惜孩子的眼泪吧,珍惜那水晶般的童心!我们无法抗拒长大,也无法抗拒被世俗所影响,但我们可以与自己的内心不断对话,保持清醒的头脑,留住真挚的情感和朴素的道德感知。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偏见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自以为是、画地自牢。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主视角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儿,所以显然,作者不能在这样的小说中发表任何长大论,这是能让我花五个晚上连续把它读完的主要原因。这个小说中发生的事情,如果不是以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看,换成另外任何一个成年人的视角,都会显得更加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是经过斯库特的眼睛,所有的事情都被淡化了,甚至让我们初初看起来,还觉得这部小说写得相当温柔可爱哩。比如怪人拉德利,开始我还以为,这是一个有特异功能的奇人哩。
作者为什么要用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写这文章?也许是因为现实太丑陋了,太血淋淋了吧,不用小女孩儿调皮可爱的视角,实在写不下去。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30年代,这实在是太遥远了,而且发生在美国这样一个遥远的国家,说实话,书里面的背景涉及到的很多细节我是看不太懂的,比如说怪人拉德利,我就始终没有搞明白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但这并不妨碍我看懂这部小说。
这部小说表达的主题是偏见以及偏见造成的巨大伤害。书中的偏见到处都是,最大的偏见,就是当时美国白人对黑人的偏见。还有无数的偏见,比如小女孩斯库特和她的哥哥杰姆,对怪人拉德利,就充满了偏见,虽然,这是一种带着可爱色彩的好奇,但是无疑,他们心目中的怪人拉德利和真实的阿瑟·拉德利先生,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事物。
黑人汤姆在无罪的情况下,最终仍被陪审团判为有罪。陪审团有12个人,那么陪审团的人真的是在认为汤姆无罪的情况下,而给出了有罪的判断吗?我觉得不是,至少大多数人应该不是,而是他们从心底认为,汤姆就是有罪。这才叫做偏见。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是错的,人们总认为自己是对的。
偏见总会被纠正的,因为肯定不符合真实的状况。但是无论如何被纠正,最后是否能有完全符合真实的正见,这却很难说,特别是对一些相对个人而言比较庞大的事物。就好像一个人,永远也不可能具有对于地球的非常完整清晰的认知,各人所知的地球都是偏见。
在这个偏见不断被修正的过程当中,总会出现像汤姆一样的悲剧,也会出现像阿迪克斯一样的勇士。
人们也许以为偏见很少见,是错误,是很可恨的事情,但是其实在生活中偏见是非常常见的。近几年我就接触了至少三种事物,不同的人对它们的看法简直大相径庭。一种是直销,一种是保健品,还有就是中医。如果要排中国民间人们争议最大的事物,不管怎么排,这三样肯定名列前茅。你会发现一件事情再简单,只要涉及到的人多了,总会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所以老子才在《道德经》里说,天下都说善的,那个事情肯定不是真善,换句话我们也可以说,一件事情如果是真善,那肯定不会人人都说是好的。
在这三样事物中存在非常多的偏见,而真实的这三样东西到底是什么?极少有人真正清楚,也极少有人愿意去弄清楚。因为怀着偏见的人,绝不会认为他们的看法是错误的。他们的看法也是从他们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来的。比如说,身边有人因此亏了钱,甚至送了命。所以站在他们的角度,他们的看法并没有什么问题。这也促使我反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个人对某样事物的看法,真的不要太绝对。特别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涉及到许多人的东西,可以说每个人都不可能真正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因此我们对于比个人要庞大得多的东西,最好永远怀着敬畏之心。
所以偏见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失去敬畏之心的自以为是。
中国古人有句话叫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杰姆,一个小男孩,他说,他想了很多,终于想明白了世界上有4种人。一种是像他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当然这样的分类法非常孩子气,全凭感觉,没有什么逻辑。但是确实说清楚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处境。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某一类人当中的一个,我们每一个人都被局限在一个范围之内,因此其实我们每一个人的看法都全是偏见,这种偏见来自于分别之心,我们很清楚,其他人和我们有什么不同。有的人因此沾沾自喜,有的人因此痛不欲生,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就是这种分别心造成了非常多的问题,或者可以说,我们在人类社会中所碰到的一切最糟糕的问题,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但是为什么会造成这些分别?我们也像杰姆一样糊里糊涂,或许这就是人的本能吧。所以《道德经》和许多的传统经典,都在反反复复的讲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克服这种分别之心,才能做到真正的平等。
那么普通人要如何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其实有很简单的一招,《尚书》上说,“敬胜百邪”。曾国藩一生总结自己唯守“敬恒”二字。据说曾公资质颇不怎么样,年轻的时候有一晚挑灯夜读,来了一个小偷,想进他屋里偷东西。曾公翻来覆去读同文章试图背下来,最后小偷都背下来了,他还在读。小偷忍耐不住,狠狠地讽刺了曾公一顿,愤愤而去。
就是这样的资质,因为一生谨守“敬恒”二字,做出了旷世的功绩,连毛主席都说,吾于近人独服曾文正公。小偷比他聪明,现在聪明的人更是到处都是,但是有几个能持守敬恒之心?太多的自以为是、画地自牢,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把自己局限于某一个圈子当中。这本来倒也没有什么,但可怕的是,许多人都像小偷一样,毫无自觉,甚至还觉得自己比曾文正公都高明,这也还是没有什么,真正祸害的其实还是自己。但如果再加上心肠恶毒,又处在一个比较有权威的位置上(比如怪人拉德利的父亲之于儿子),那造成的恶果真叫人难以释怀啊!
高处有险,低处有道。《道德经》通都在讲真正的道在于放低自己,把自己的位置尽量的放低。对其他人,对万事万物,保持尊敬的心态,这才是真正的得道高人啊。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500字
现代人更注重生活环境与质量了,但尽管人们努力将自己所在的城市创建得更加文明,也掩盖不了人与人之间偏见的肮脏。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让我看到的不光是人性的污秽与光辉,还有“偏见”的恐怖。它把一个城市的文明摧毁地体无完肤。
这部小说反映了大肃条背景下美民众的生活状态以及种族间的隔阂、歧视、偏见。这些偏见让黑人汤姆遭受莫须有的罪名,丧失了生命。好在主人公阿迪克斯身上闪耀着人类的良心、责任与善良的光芒。他对正义的勇敢维护令无数人为之动容。
黑人汤姆善良朴实、乐于助人,却被诬告为强奸犯。律师阿迪克斯不顾外界的舆论压力,积极地为汤姆辩护。就在真相即将大白时,因为白人对黑人的轻蔑、偏见以及出于本能的不信任,汤姆最终被判处死刑。汤姆对再次上诉失去了信心,决心越狱,靠自己获得自由,却在此过程中被白人看守击毙,至死也未能看见公正与自由。
小叔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但他告诉孩子们
——“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不允许杀死一只知更鸟,它们是纯洁、美好、正义与光明的象征,它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只是一心一意地为人类唱歌。”知没有更鸟是无辜的,它们犯任何过错就不该往失生命,正如小说中的黑人汤姆,他不但没有犯罪,还好心地帮助别人,却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不是被法律击倒,是输给了人性、偏见。那个不公平的社会。汤姆的离世让人心痛,同时也反映了一连串社会问题。
尽管现在是和平年代,但人们心中的偏见在日常生活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高等工作、自诩上流人士的人看不起清洁工......正是这些莫名奇妙的偏见,让人民和谐的一片乌烟瘴气,甚至连小孩子也同大人一样,缺乏同情心,忽视正义与善良。
老人们常说“上梁不正下梁歪”,虽然这话不完全正确,但也有它的道理。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也是最重要最好的老师,父母的言行举止影响着孩子的思维发展。而在《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中,父亲阿迪克斯完全称得上是“好爸爸”的典范。每当孩子们心中有疑问,他都会耐心一一解答,每当他给孩子们近乎完美的答案时,我的敬佩之情都油然而生。也正是因为阿迪克斯的教育,在汤姆被判处有罪时,在其他百余人都欢呼雀跃时,只有阿迪克斯的孩子为黑人汤姆而不平,哭泣。
这部小说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其中对民主的解释:民主就是人人平等,没有人享受特权,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应该人人平等。杀死知更鸟就是剥夺这种平等,没有平等,正义也无从谈起。
“偏见消灭肉体,也会扼杀灵魂”赶紧将其丢弃,重新找回那个没有偏见、文明和谐的社会吧!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500字
在开始读“杀死一只知更鸟”这个书名的时候,你很难理解书的内容。
在美国单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书中也做出了解释,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他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的唱歌。所以杀死这样一种鸟是一种罪恶。在这本书中,知更鸟更高一层的象征意义。是指在白人社会,饱受不公平待遇的黑人群体。主人公阿迪克斯对孩子们说:“我射杀过一只知更鸟,但有种负罪感,它没做错什么,还为我们歌唱”这个鸟成了他自己的人生,为之尽责的象征。
故事讲述了20世纪30年代。正值经济大萧条时期,在美国南方的梅克姆镇。黑人勤勤恳恳为白人服务,但白人对黑人的歧视却是,根深蒂固的。认为黑人是社会动乱的来源,黑人本身具有邪恶的本性。当一名白人女子,无限黑人,汤姆犯有“强奸罪”时,几乎所有白人都不等宣判,就认定黑人有罪,甚至认为辩护律师哈迪克斯也有罪,因为他居然为“黑鬼”帮腔。
尽管律师尽了自己最大努力。法庭的审判依然有失公正,汤姆被杀死了。杀死他的那支枪,正是强烈的种族主义偏见!尽管如此,阿迪克斯在法庭上的演讲发聋振聩,他为死去的汤姆呐喊,为遭受不公平待遇的黑人呐喊,更为美国大地上自由与平等呐喊!
另一只“知更鸟”拉德利,这位童年被父亲摧残的青年常年足不出户,把自己关在房子,成为人们眼中的“怪人”,斯科特一些孩子中带有恐怖色彩的怪物。但这个“怪物”内心善良,他以默默无言的方式,关怀和帮助镇上的孩子们,从未要求回报。
最终我们看到了一个美满的结局,那就是在美国,无论什么肤色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发生在大萧条时期美国南方一个静谧的小镇,几桩离奇的疑案彻底打破了几个孩子平静的生活:事件的真凶怪人的谜底,传言背后的真相…在父亲的指引下,他们在迷雾中寻找真知,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平中积累正气,经历了暴风骤雨般的成长,也体验了人间的的温腰与温情。在父亲的指引下,他们渐渐走出迷雾。读后真是意味深长,久久思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6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我们从小看到、听到的故事里,盖世英雄都是身穿铠甲战衣,有着和普通人不一样的行为举止或卓绝才能,一看就是那种不平凡的人。而《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父亲阿迪克斯出场过半都是平平无奇,就连女儿斯库特都感叹父亲很老、什么也做不了。然而这样一个曾让女儿感到羞愧的父亲,随着故事的进展,却慢慢呈现出了他的不平凡。
首先,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甘于平凡。
一个镇上曾经最棒的棋手、一个县里曾经的神枪手,从来不提及自己的“当年勇”,除非时事需要他站出来,用此才能为大家排忧解难。
他也从来不要求儿女达到某种所谓的优秀,更不主张张扬自己的“英雄事迹”。
“不尚贤”大抵就是这个样子吧。所以儿子杰姆说,阿迪克斯是个绅士。
其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克制。
阿迪克斯是一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人。他为了守护无辜的黑人汤姆,只身犯险;即使拥有卓绝的射击才能,却不拿枪。一张报纸一个灯泡就是他伸张正义的武器。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示于人。
他也把这种品质传递给了自己的子女:所以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儿斯库特在被同学辱骂其父时没有大打出手,而是选择了克制。这也让我想起电影《绿皮书》里,男主要殴打歧视黑人的服务员时,黑人博士对他淡淡地说:“Stop,Tony. Its all right.” Tony和斯库特一样,经过一番内心的争斗,选择了放下拳头。
这一刻宛如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里派迎着暴风雨站在船头,老虎却只能被本能驱动躲进船尾的那一刻。这一刻,人和动物的分水岭清晰彰显,这一刻,斯库特和Tony都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上迈进了一步。所以,小小的斯库特她确实值得为自己感到自豪。
再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在黑夜中守护光明。
正如阿迪克斯反复提到的,他做事情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要无惧直视孩子们的眼睛,哪怕反对的舆论声像不知道有没有尽头的黑夜。
或许现实就是“知我者希,则我者贵”吧,而阿迪克斯做到了“人不知而不愠”。
这也像电影《蝙蝠侠:黑暗骑士》里那种在舆论和各种强大阻力的黑暗中坚守自己内心信念的孤独与不易。这是一种来自英雄的悲凉,这种悲凉又成就了这样的英雄。
他在黑暗中守护光明,他定是不平凡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500字
《杀死一直知更鸟》这本书是老师推荐要看的,起初我也不想看,但到后来看同学们课间都拿着这本书津津有味地看着,我也控制不住这本书的好奇,也就买回来看看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哈珀·李,是一个美国作家。1960年她发表她一生中唯一的长小说《杀死一直知更鸟》,这本书令她获得了巨大的声誉,在这本书中,我喜欢上了一句话: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经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
这本书主要讲了尤厄尔、伯里斯、阿蒂克斯、卡罗琳等几个家庭的教育方式。
我还是比较喜欢阿蒂克斯的教育方式,家长们比较理解孩子,给他充分的空间和自由,不像一些家长只知道让他们的孩子学习,给他们施加了很多压力。而阿蒂克斯家给孩子一个美好的童年,他们做的比较成功的。
比如说我,前几年我妈和我爸都特别重视成绩,给我报了许多补习班,几乎都喘不过气儿来,但是最近他们变化很大,也给了我放松的时间,有些时候会和我们探讨怎样学习,最近成绩也提高了一点,他们现在经常夸奖我,鼓励我,让我变得更加有自信。我相信我一定会再接再厉的。
这本书给我的启发很大,让我学到了现在以及将来怎么做,更让我体会到了做父母的辛苦,让我更孝顺他们,也让我更理解将来我自己的孩子。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邓骜杰 西南政法大学 行政法学院
第一部分
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恶罪。
我是一只普普通通的知更鸟,和万千生活在梅科姆镇的知更鸟一样。我们只唱歌给人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我们只是衷心地歌唱。
亚拉巴马南部没有分明的四季:夏天不知不觉变成了秋天,秋天后面有时并不总跟着冬天,却变成了短短几日的春天,过后又马上融入夏天。我是一只年老的知更鸟,如今定居在梅科姆镇,因为这儿的冬天不太冷,我不必迁徙。我把窝安在离拉德利家不远的一棵橡树上,从我的窝往下望,正好能看见树干上的那个树洞。
孩子们上学要路过这棵树,去大礼堂也要路过这棵树,到镇上也得路过这棵树。每天,我都能在树上俯瞰形形色色的人。有穿着裙子的小淑女、戴着贝雷帽的小男孩,也有步伐匆匆、拿着公文包的中年男人,还有提着点心、腰上拴着花边围裙的太太。
其中有个女孩很特别,她不像其他女孩一样穿层层叠叠的厚重裙子,反而和男孩一样穿背带裤。以至于,每天我都能在放学回家的孩子里一眼看到她。对了,她叫斯库特。
路口转角是拉德利家,这家人似乎和梅科姆格格不入。他们不爱与人交往,这似乎不被梅科姆镇的其他家庭接受,尤其是那个被拉德利先生带回来的男人,旁人背地里都叫他怪人阿瑟。斯库特和她的哥哥杰姆,还有迪儿老是对阿瑟议论纷纷,他们好奇阿瑟的长相,好奇他为什么不出门,好奇他是不是真如那些茶余饭后闲得没事的太太们所说的那样,是个恶魔。
我也从未见过阿瑟的真面目,他总是出现在绘声绘色的流言蜚语中,直到……
我看见拉德利家的窗帘被拉开了,窗边站着一个脸生的人,我知道那应该就是阿瑟。正当我盯着他看的时候,他拉起了窗帘。我以为他是准备睡觉了,结果他打开门,走了出来。他往橡树的方向来了,奇怪,阿瑟并不像人们口中那么恐怖啊。他很瘦,受到两颊都凹陷了下去,头发又薄又没有生气,软软地贴着头皮,好像很温顺的样子。阿瑟慢慢走到树洞前,放了两片银色的东西进去,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毕竟是人类的玩意儿。他静静地在树下站了一会儿,然后转身离去。
第二天,斯库特放学回家时,飞快地跑了过去,又好像突然看见了什么,返还回来,把手伸进树洞掏出了昨天阿瑟放进去的东西,左右望了望之后就笑着回家了。后来好多次,我都看见阿瑟半夜来放一些小东西,他看着白天空掉的树洞,露出羞怯的笑容。每次放完的后一天,斯库特便会拉着杰姆一起来到橡树,偷偷拿出里面的东西。再之后,杰姆和斯库特越发大胆,伙同着迪儿一起,想探究阿瑟到底是什么人。傻孩子啊,阿瑟就是给你们在树洞里塞礼物的人啊。
阿瑟是我在人世间第一个感知到与我相似的人,我不知道这种鸟与人之间的奇妙反应从何而来,大概是因为他的发丝中透露出的柔和吧。
另一个让我感到共鸣是阿蒂克斯,他是斯库特的父亲。父亲,在我们知更鸟的眼中,就是安家树般的存在。这个头发总是梳得一丝不苟,穿着棕色大衣和皮鞋的男人,老是在我吃饱喝足,安逸地窝在橡树上时,背着一身疲惫从镇上回家。
我不了解阿蒂克斯,天天呆在树上,偶尔飞到园丁的身边觅食,我的唯一消息来源就是路人的闲聊,大部分还是从汗湿甜腻的女士们口中知晓的,可信度自然不大。阿蒂克斯似乎和那些中年男女不一样,没有让我反感的汗味和烟味,也不会在主街上吐口水,更不会爆出粗劣的语言。
那天,阿蒂克斯似乎比往常回来的还晚。他沉默向这边走来,后面是一轮落日,余晖洒在他的身上,将影子拉得很长。我说不出看到那副画面的感受,无法用一只鸟的匮乏言语去描述。阿蒂克斯停在橡树下,背靠着树干蹲坐下来。他好像不太和平时不一样,在我的印象里,只有那些大汗淋漓的粗鄙男人才会席地而坐,他们不在乎地上的尘土,也不会担心衣服被弄脏,而阿蒂克斯的衣服总是干净整齐的。
他坐在树下,我只能看见他黑发里掺杂的白丝,原来阿蒂克斯已经很老了,和我一样老。阿蒂克斯转过身来,抚摸着斑驳的树干。他缓缓开口:“我该怎么帮他?尤厄尔指控汤姆强奸了他女儿马耶拉,但事实上汤姆是个再好不过的人了,种种证据都表明汤姆没有干这种事。”我心想,既然证据确凿,那有何问题呢,拿出证据不就可以了吗?阿蒂克斯仿佛听到了我的心思,他继续说道:“其实我一开始就料到了这场官司不可能赢,但我还是愿意去试一试。在当律师之前,我一直坚信法律的力量,一直坚信法庭是伟大的平等主义者,可随着年岁的增长,我看到了它们也是有缺陷的。在法庭上,有一个横跨法律的东西,是肤色与人种,它孕育在人们的内心深处,从而生根发芽,演变成了偏见与仇恨,蔓延于我们的生活中,使法则天平倾斜。法律在它面前,是肤色一致才能使用的利器;而所谓的证据也显得微不足道。”“我是一个律师,希望用法律与正义来捍卫人性的尊严;我也是一个父亲,希望用善良和勇敢来教育我的孩子做一个绅士。”阿蒂克斯的眼角似乎有些湿润,天色渐晚,已经看不见落日的尾巴,他站起身来,拍了拍沾灰的衣角,回家了。
只剩我一只鸟站在树枝上。我从未考量过肤色和人种的问题,也从来没疑问过,为什么主街上很少有黑人的身影,就算有,也是形单影只。我也从未看见黑人和白人一道,更多的是白人走在马路中间,而黑人走在背光的阴影处。对于他们人类而言,肤色意味着什么呢,难道就像南鸟和知更鸟的关系吗?我很难理解。
之后,我总想从路过的人们口中听到关于汤姆案件的蛛丝马迹和最新进展。只听到好多白人对阿蒂克斯的辱骂,说他是为黑鬼打官司的叛徒,却没有一个人为汤姆感到不公。阿蒂克斯每天回来得越来越晚,步伐蹒跚。
突然有一天,许多人向镇上走去,我知道,那是法院的方向,那是开庭的日子,我看见杰姆也牵着斯库特去了。时间过了很久,我望着拐角,希望看到胜利。可是,没有。那天归来的杰姆脸上带着泪痕,他说,这不公平。官司输了,汤姆有罪……
后来,后来我很少再听到这件事的消息,我太老了,整天站立在枝头昏昏欲睡。这个冬天的确有点冷,阿蒂克斯说,这是自1885后最冷的一年。听他们说,汤姆死了。尤厄尔扬言要报复阿蒂克斯,或许是因为阿蒂克斯让他在法庭上丢了面,他是个无知的白人,仅靠着自己最后一层皮自怜自爱。那晚,他跟着杰姆和斯库特,欲下狠手,杰姆兄妹哪是他的对手,我在树上急得乱叫,不知所措。这时候,阿瑟冲了出来,靠他孱弱、瘦小的身躯,从尤厄尔的刀口下,把兄妹俩救了下来。最后那把刀,刺在了尤厄尔自己胸前。
第二部分
阿瑟是和我一样的知更鸟,他是沉默的知更鸟。对于外界的纷纷扰扰和不知道从何而来的可笑谣言,他是沉默的;对于往树洞里塞小物件送给兄妹俩,他是沉默的;对于那次给杰姆叠好放在后窗的裤子,他是沉默的;对于面对暴徒的挺身而出,他是沉默的。或许如果他不说,除了我这只旁观鸟,没有人会知道。似乎沉默是他和世界最好的交流,因为他害怕清醒白日下的疯魔事故,也害怕孤寂黑夜的龇牙咧嘴,所以才总是沉默地离群寡居。他送给了斯库特和杰姆两只香皂娃娃,一只不走的怀表和表链,一对吉祥币,还有他们的生命。言语上沉默,可行动和内心却是最温情和赤忱的。
阿蒂克斯也是和我一样的知更鸟,他是勇敢而正义的知更鸟。阿蒂克斯从不贬低任何一个人;面对他人讥语,他昂起头,走过去,做一名绅士;就算外界的闲言碎语最多,他也义无反顾地为汤姆辩护。有人说,阿蒂克斯是在坚守律师的良知,我认为不是,作为律师,为当事人辩护是他的职责,任何一个律师都会这么做。而阿蒂克斯,是在坚守人的良知,因为不是每一个白人都会站出来为黑人说话。他在言传身教,告诉子女,何为良知,何为正义,何为勇敢。要他们即使在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
这是一个冬天,我用之前的两个夏秋换来的这个冬天的绝啼,用这个冬天绝啼换来了下一个春天。春天会来的,即使只有短短几日,即使我已经热烈地死去,因为我盼望的从来都不是春天,而是归来的新一代知更鸟,知更鸟会继续鸣唱……
这是一个文明时代吗?我想是的。因为在大多数人看来,杀死一只知更鸟都是罪恶,可有些最原始的冷血与偏见始终在人们跳动的心脏和流动的血液中游走、蔓延,一旦自己的利益看似被侵犯,就会迸射出来,溅在无辜的人脸上。我们与恶的距离,从来都不远,但却在营造的虚幻舒适区中沾沾自喜;我们与良知的距离,看似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但却咫尺天涯。
我希望,每个人,至少大多数人,都能告别偏见,尊重差异,也是真正地尊重丰富多彩的世界。无论是沉默的怪人阿瑟,还是身为黑人的汤姆,亦或是为黑人打官司的阿蒂克斯,都不应该被歧视、被诟病。生而平等,无关财富,无关肤色,无关性别的。无辜善良的知更鸟,也需要被温柔以待,而不是被偏见和歧视孤立、射杀。这个世界不缺完美的成功者,缺的是能从心底给出:真实、勇敢、正义、良知和无畏。少一些指责,多一些善心。即使我们做不到帮助每一个失魂落魄的人,也可以做到不当看客,不对他人施加舆论压力。穿上他们的鞋,走两步,你就会知道每个人的都会有难处。
十几年后,我的孩子会再翻看这个故事。我会告诉他:在每一个国度,在每一个时代,都有一群人为了公正与平等,曾经努力,并还未放弃。因为除了他们,有的人自我欣赏而目无其他,有的人误把愚昧当做智慧,把狭隘当博大,把偏见当真理,表演荒唐的乐观。但愿后来的孩子能看见那些曾经努力的人眼中的光点,然后接过他们的接力棒,继续点燃这拼命保留下来的火种。
希望有一天,可以不再为了人给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也不再用死人来埋葬死人。
仅以此文感谢哈珀•李所刻画的鲜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