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读后感300字
我是一名即将上六年级的孩子,读过的书也有好多好多,其中最令人难忘的是《盗墓笔记》这本由南派三叔写的小说书!为什么说是令人难忘的呢?原因包含两点∶第一,这本书是连载,包括《七星鲁王宫》,《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阴山古楼》,《邛笼石影》等。第二,作者南派三叔还写了许多盗墓系列的小说,比如《沙海》《藏海花》等等!
文中主人公名叫吴邪,看到这个名字让我们联想起了天真无邪这个词语。是的,也有人叫吴邪天真。吴邪喝长沙的老九门也是有关联的,他是老九门老五的孙子!
这本书主要讲述吴邪、王胖子和张起灵一起去调查一支西沙的考古队,因为考古队去了一个古墓后所有成员居然保持相貌几十年不变,虽然张起灵也是考古队的一名队员,但是他失忆了,所以没有给他们带来消息。经过查证,那是一支由老九门后人组成的考古队。吴邪与王胖子一路寻找着张起灵的故事……
我们再来讲讲老九门。老九门在长沙是个势力庞大的大家族,上三门为官:张启山、二月红、半截李!平三门为贼:陈皮阿四、吴老狗、黑背老六!下三门为商:霍仙姑、齐铁嘴、解九爷!
《盗墓笔记》虽然这套书写得栩栩如生,但是事关盗墓,看着看着还是有点惊悚。
《盗墓笔记》读后感1400字
《盗墓笔记》读后感1400字
这周的关键词对于我来说就是《盗墓笔记》,我已经深深地沉迷并且无法自拔了。经常熬夜看,基本上是每天半本书的节奏,还剩大结局(上)与大结局(下)就看完啦。对我来说这是进步,已经很久没这么的沉醉在书中了。
早在三四年前我就看过盗墓笔记的一部分,那时被它的情节深深的吸引着,却没有坚持看完。本来决定看完在写这篇推送的,无奈我好久没有露面了,我哥哥今天突然发一个信息给我问我怎么样了,有什么事跟他说。看样子是怕我情绪不好,自己一个人闷着。实际上我心情很好,看《盗墓笔记》不亦乐乎。
看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做笔记,看小说其实不做笔记会更痛快。一般看小说的人都有这样的体验。从接触的第一本小说开始,我就喜欢重口味,什么悬疑、恐怖、推理、侦探我通通爱看,唯一没接触过的是武侠与言情。在《盗墓笔记》之后,金庸的武侠小说可能是我的下一本小说。
不知在哪里看到这么一句话,生活在别处。学习之外,这大概能占掉我的大部分空余时间吧。这种生活,我喜欢。《盗墓笔记》还是那么有画面感,还是能看着到深夜然后把我吓得不敢起床去厕所,当然并不妨碍我深深入睡以及早起。
《盗墓笔记》的主人公是吴邪,书中是以“我”的视角写的,所以很有画面感,能引人入胜。喜欢盗墓笔记,不仅仅因为他的情节,我还喜欢作者对人物心理的刻画。喜欢他分析人性,察言观色,江湖交往。在这之前,看到知乎上很多人批判南派三叔后来借《盗墓笔记》蹭热度以及与之相关的负面文章。
无论别人怎样批评他的文章,抑或《盗墓笔记》如何有漏洞,我觉得他写的这本《盗墓笔记》是优点大于缺点的。他的书里涉及建筑、考古、医学、地理知识。想来作者要写这样一本书花费了多少心里。而且在章节与章节之间总是会设悬,吸引读者忍不住往下读。闷油瓶的冷、胖子的贪财现实、潘子的忠心、三叔的高深莫测却无比关怀身为侄子的吴邪....无疑,作者在人物塑造方面是成功的。
书的前半部分把寻找三叔作为线索,为了找到三叔,吴邪不得不下墓。直到在塔木陀事件,三叔的身份被质疑,随之铺面而来是对这一件件的盗墓事件之间联系以及背后的真相的探索。于是后半部分追寻真相成为了线索。
《盗墓笔记》越读到后来我对作者越崇拜。
1、不会通篇讲大道理,却总是在紧要关头,来两句很简单粗暴的大道理,看似无意的话语,却很有深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在紧要关头,“我”无法帮上忙,只好到一旁发呆,胖子最烦我这个样子,他说我就是个林黛玉,整天不知道琢磨什么,这人世间的东西哪有这么多好琢磨的,没心没肺地活着也是蹬腿死,你机关算尽也是蹬腿死,反正结局都一样。刚开始看到这句话我就笑了,后来仔细琢磨,还真是这样。
2、很喜欢这样的闷油瓶(张起灵),盗墓时是个中高手,简直无敌。生活里却是白痴。有人说闷油瓶就是冷的,作者不应该这样如此设置人物,他就是从头到尾不应该说太多的话。我觉得这样未免太苛刻,一个正常的人就有很多面,更何况闷油瓶有温情的一面。
3、吴邪这个人物设置很巧妙,无论在哪次盗墓活动里不是有这个高手护着就是三叔护着。江湖人称“小三爷”。我反而觉得他每一次的侥幸渡过难关与他的人物心理与后续情节发展都息息相关。简单来说就是我每一次不是拖后腿就是带来麻烦,但我还是活下来了,他们如此救我。所以就算面前处境多么危险,前面多么恐怖,我一定要救他们。而这也是情节能发展下去的原因。
4、人性是个黑箱。在书里如是道:能共患难的朋友不一定能一起享受幸福,但是曾出卖过你的人也不一定不能成为朋友。(原文我翻不到了,但大意如此,记得这是吴邪的奶奶写在吴邪的爷爷的盗墓笔记上的话)
读《盗墓笔记》有感500字
读完《盗墓笔记》后很想写点什么,可是一直拖啊拖,拖到今天。
今天再一次顺序播放着手机里的歌曲,慢慢的放着就到了音频怪物的《咫尺回忆》,心里忽然有种淡淡的伤感,心里想着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能让人淡看死亡。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不忠不孝不义的人,反而显的书里的感情更美更深,这也难怪现在太多人一头扎进书里,每天忿忿然替书中主角担忧。
初读笔记时,年方十五。完全不懂书中所说,只是就这样一点点的把这些一字一句记于心间。
自然,彼时我尚未踏上宅腐之路。
只是觉得,这张起灵应该是反派大Boss吧?不然为何如此神秘?
后来觉得,天真有这么个人保护真不错,我要是也有就好了。
再然后,胖爷出现了。
开始觉得这胖子真欠收拾…至今仍这样觉得。他的出现,让盗墓铁三角隐现雏形。
天真的聪明执著,小哥的少言能打,胖子的跳脱神经,视明器如命。
这些都是后来书中铁三角中的特色。
我是一个看书不会投入感情的人,从开头的只是当打发时间看到后来有想投身入其中的想法,再到后来的归于平静,回到这只是一个故事的起点,用了三年。
虽然如此,当胖子被从岩缝里拖出来,却不忘满身刻满的地图。当小花虽可能遇险,却不忘留下线索时。当吴邪从古楼里一步一个脚印背出张起灵时。当潘子高声唱出那“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往前走,莫回头……”时。当吴邪最后跟着张起灵上长白山,却被点晕时。
我哭了,这些都戳中了虐点。很真,真的就跟发生在你眼前一样。你能看见却不能帮忙…
后来我腐了,虽然看到更多的是基情。
但是即便是腐了,我也觉得这种感情不是什么外力可变的。
三人缺一不可,书中人缺一不可。
不得不说,虽然书很长,作者很坑爹。但这本书真的很好,书里的友情,义气。是一直求而不得的东西……后记中他们说的那些话虽然平淡,但是其中分量不言而喻。
想是此生若得有此情
一半,便是朝闻道夕死亦足矣。
____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是想说听歌听到哭的稀哩哗啦也是一种境界了;看书看的泪流满面也是一种本事…从一首歌想到一本书,再到这篇文艺更是无奈。
嘛,算了,用语文老师的话来说就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于是,掀被子盖,睡觉。
读《盗墓笔记》400字
我本来是很看不上这类小说的,胡说个啥?有意义吗?小孩子追求的东西就是这样玄幻,那还怎么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呢?但从半路出家到一路读下来,也是颇有感触的。首先,作者具有非凡的想象力,陵墓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没有作者描述的那样大,吴邪他们在里面一路狂奔,直至气脱,还有好几层,尸虫,禁婆,诡异的生物·····只有在小说里才可能存活那些年,不吃不喝。一些悬疑一直不能解决,也是促使读者不能罢手的原因。除去想象力,就是人物的魅力了,第一是闷油瓶,那样的智慧、冷静、出神入化的武功、百战不死之身,让人实在佩服、甚至崇拜。第二是王胖子,头脑灵活、眼力、身手都不凡,还有他的勇敢,也是无人能及。第三才是吴邪(我),书生一个,胆子身手都不济,但能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两个好友的相助,也闯过重重难关,并在这过程中成长。这个我实在就是芸芸众生,我们有韧性让我们经历风雨,又胆小,很多目标可以完成却没有,也许老了会后悔。这么三个男人完成了很多老前辈们没能完成的事,真的啊很了不起。
小孩子迷恋这个真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坚持就是胜利;排除艰难险阻,坚定自己的目标;交朋友要交能与自己共经风雨的人,自己也要能与朋友共经风雨,甚至是生死之交。任何大事需要合作,与他人合作,更要与自己的朋友合作。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朋友三个帮。朋友不在多,患难之交才真的可靠。
文中很少有爱情的描写,重在男人的生死之交,小孩子读读这样的书,避免缠绵的爱情困扰,爱情往往把孩子变得内向、封闭、脆弱、敏感,甚至荒废了学业,很不值。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书。
据说要拍电视剧,很盼望,希望见到真人;又很担忧,那些好东西只能读出来,演不出来。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跟着“我”在前进,后背发凉的感觉很难表现。演不活人物也是对作者和读者的欺骗。读书的感觉为什么只能隐藏在字里行间呢?
读《盗墓笔记》有感800字
放假两三天,觉得自己很不务正业,一大摞卷子没动,上去就看起了《盗墓笔记》,说起这本书,以前我同学推荐给我,我却没敢看,以为是恐怖小说,我就是那种胆小要死,以至于看一点鬼故事就几天过不来,以至于从来不看恐怖电影和恐怖小说,于是乎,练就了一身天王老子都不怕的气概,想当年那个雷雨夜,加上停电加上我自己在家,我神经地两手插兜在屋里无聊地逛来逛去,现在想来,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
好吧不要扯远了,为什么我脑子出问题突然要看此书呢?皆源于我们许高那位神一级的高三学姐一篇文章!
“徵木”这笔名可能知道的不多,就算一高的同学也很少耳闻。我偶然在我们静涟文学社的杂志上看到她的文章,激动得热泪盈眶~~~这就是神一级的文章啊!!于是我奋不顾身的跑到一号楼,又摸到文重去找这位才女,说起来还有一段故事:
敲开1313班的窗户,我对靠窗户的女同学说:“帮忙喊一下你们班xxx(我们高三届社长)”此人指了指她身后的位置:“喏,在这儿坐呢。”社长出来后,我又打听知不知道这班谁叫“徵木”,我们的社长楞了楞:“嗯?就给你开窗户那个,在我前面坐的那个啊……”
好吧,貌似又扯远了,高三学姐太忙,在手的稿又太少,虽没有看到一些神级作品,但知道了我读到的那篇就是写的《盗墓笔记》,从那时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看!
本打算自己写读后感呢,没想到扯了这么远。至于我的感言,可能比起徵木的文章就相形见绌了。二话不说,先把徵木的神文发上来几句吧,这位学姐总共就发表过两篇文章,一篇获得全国创新作文大赛的一等奖(仰望之),另一篇就是此文了,名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塔木陀凌厉跋扈的飞沙都沉寂,那人目光中辗转千回的善良,不是他要的成全。要说什么呢,回去吧,去看宋城的天灯,将身心融回熙攘人群,从这场屠杀中剥离。亦或是,你该是拿着相机定格这万里锦绣河山的旅人,而不是走南闯北出入绝境的死士。该怎样回答呢,西子湖畔平实安逸的十年不过是一滩死水,冉冉天灯又怎比得上大漠的狼烟,阳关的三弦。如果这场威大的幻觉通往的不是你的国,我仍会拒绝诵读河界石碑上虔诚的铭文。
……昏黄的矿灯蓦地亮起,如记忆里流水人家入夜暖光如豆飘渺而来。这是,一条窄路,独独留给了他。
那人说,还好,我没有害死你。
声线略带颤抖,包含完满的安心。像是在说,晚安。
这该是最清彻的颓然与最绝望的愉悦,教人每每念及都要哀哀恸哭,久不成语。
故事尚未终结,却好像是亲身经历的一场劫难。漫天迷雾,仍有不曾沉惘的追随。不问候鸟迁徙,不问未卜前路。谜底抽丝剥茧,年轻的孤勇啊,烧掉了黄沙锈蚀的笔记,注定多年后沦为沉疴。而青炉香屑洒满的年岁被重阅,也有热泪盈眶。
完
中间省去了很多文字,如果连贯全文来读,就有种各种感情绵绵无尽的感觉,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好吧我词穷了)
再来扯两句自己的:
之前一直喜欢听河图的“归墟终极”,调有点像“星月神话”,一直不知道歌词。某日一搜歌词,天哪:目光瞬相接如隔世鬼眼随门开启不见……见河图唱这歌还是吓了一跳,平时他的歌词都古韵绵绵的,这调跟这词不搭啊……我还迷茫了半天,后来亲自看了《盗墓笔记》,铜鱼,鬼玺,都和这首歌词吻合,这才明白原来在唱《盗墓笔记》。这本书本来只打算扫一眼,太恐怖了我还是不会看的,哪知语言竟不同于一般流行小说的高度,流行小说中罕见的动作心理描写,语言幽默,贴近他们身份,有种深入底层的感觉,内容并不恐怖,一切“纠葛诡谲”都由依有据,既非偶然,又使人惊心动魄,况真是一场“人心博弈”,西泠印社的小老板,出口之话竟不像他年龄所应该说的,那么老道圆滑……
这书有些雅俗的完满揉和,说它俗吧,作者的文学功底可见一斑,况复牵涉了诸多历史建筑知识,让我大开眼界;说它雅吧,却叙述着一些不可思议的倒斗之事,非文坛所涉足,我这才叫欲近不得,欲舍不能。
不过我终究还是胆小,看着时没一点心悸感,看后却有些后怕,于是不得不把书放下了。看看那一摞卷子,想起了我和老爸的对话:
“你什么时候能把作业写完?”
“高三毕业!”
《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
【第1篇】
借我三千笔墨,绘他淡漠眉眼,予我一杯清酒,祭他天真无邪。
合上《盗墓笔记》的那刻,心情是复杂的,张起灵要在长白山巨大的青铜门后孤寂十年,只为用这十年换取吴邪的天真无邪。
我不知是该敬还是该叹。
南派三叔说,这可能已经是他能想到最好的结局了,可事实上,张起灵十年后踏出青铜门的那刻又有多少可能会再次见到吴邪,又或吴邪等了二十年,也还是未等到青铜门开启的那刻,可很多故事就是因为没有结局才有了等下去的理由。
我们期待着却又害怕着。
胖子临走说了一句套话: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说的挺有感觉,若不是这么多时间相处下来,又出生入死的人,很难体会到这种套话里的意思有多么婉转凄凉。
王胖子,吴邪,张起灵,他们是《盗墓笔记》里的铁三角,一个胖子,一个傻子,一个疯子。疯子老是失忆,想要找回过去的记忆,可傻子却一直不离不弃。可胖子是为了什么啊?为了钱财?不,几次倒斗没找到什么值钱的东西,还差点豁了命。他是为了他仅有的两个兄弟啊。
这本书让我感动的除了他们之间的兄弟情义,还有潘子。潘子说自己就像是一条狗,一条只听吴家人话的狗。是啊,潘子的忠心始终未变过,他从前与吴三省出生入死,后又时刻保护吴邪,一直到死都没变过。潘子死的时候,我极力抑制住了自己的泪水,但鼻头很酸,内心压抑着说不出来的感觉。“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啊,莫回头。”潘子是乐观而又勇猛的,所以他没死,对吧?他只是回家娶媳妇了,对吧?
小说总是折射着社会现象,也许他们的故事不够真实,但人心确实真实的。比鬼神更可怕的便是人心了。他们走过了人性的白云苍狗,不经意间自己也变了,也许他们不会以最深的城府去面对他们所应该面对的一切,但别人会用最深的城府去揣测你的一切,随着时光推进,旁人的眼光变了,自己也变了。
在读者心中,南派三叔为我们构造的这个虚拟世界使我们沉迷,这本小说能够获得巨大成功,在于他将人心的不古与兄弟情义融合在了一起,世上骗子很多,撒了一个谎就得用一百个谎圆回来,我们没法判定谁是谁非。
有时候多想让吴邪做个坏人,好人没前途,除了哭就是悉数痛苦,最后还要怀着巨大的思念,为那个不归人守候十年。
江山之大,无人许我一世繁华;墓柩之大,方寸之间亦是天下。
【第2篇】
铁三角――读《盗墓笔记》有感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神鬼,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题记
吴邪,其实是一个很普通的普通人。可是令我感到欢喜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人生的拐弯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戴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小奸诈却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天真”吴邪。
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像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地关心着吴邪和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人那么多的安全感。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在所有人都选择沉默的时候,只有胖子忍受住一波波的痛苦强装笑脸送给身旁两个人。一个真正理解痛苦并且将它们一一化解而且还笑迎伙伴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了。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穿一切的佛。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的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到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永远长眠在了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死去而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打击它们的力量一个个粉碎。
“我愿用我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张起灵的一句话,足以使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神鬼,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