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了解的鲁迅先生作文
他如一颗闪亮的明珠矗立在山巅,闪射出耀眼的光芒。以文代兵,以笔代枪,带着人民的期望走上了为中华,为名族的抗争之路!“他的方向就是人民的方向!”以一己之力谱写了中国二十世纪文学界壮烈的篇章!他就是我们为之骄傲的大文豪——鲁迅!
家境败落的他
鲁迅先生出生于官僚地主家庭,原本是个不愁吃穿的“小公子哥儿”,但13岁那年,远在京城做官的祖父因科举舞弊案入狱,父亲又长期患病,终至死亡,最终家境败落下来。
在败落困顿中,鲁迅先生看清了人世间丑恶的面目。父亲辞世前,人们还带着羡慕的眼神看着鲁迅。可惜,人走茶凉,父亲因为庸医的医治遗憾的离开人世后,彼此间竟只剩冷眼相待,避而远之。那时他便明白,曾经的关怀备至,都只是那些人为功名利禄前来恭维,以表“孝心”、“关心”罢了。
这一切他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父亲的离开成了鲁迅先生永远的痛。父亲的辞世,世态的炎凉让鲁迅先生失望至极。于是他远赴外地求学,以求日后可以救助更多像父亲这样的人。多年以后,鲁迅先生还非常沉痛地说:“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
家境的败落,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填充了些灰暗的色彩,短暂的不幸并未让这个少年失去生活的方向,反而,他迎着眼前的不幸,树立了人生的第一个目标。想想自己,无比惭愧,每每挫折来临,就逃避哭泣,动摇自己的目标和方向。
认真幽默的他
我们对鲁迅先生的印象大多都停留在教科书中,那时只知道他是一个爱国爱民的让人钦佩的大作家,心中满是敬意却不敢靠近。偶然查阅起他的趣事,竟发现他如此认真、幽默。
小时候他就无比热爱读书,对书也是视若珍宝。每每看书前,必须要洗洗手,才郑重的拿起书籍阅读,好像生怕弄脏了那神圣的书籍似的。他对书的热爱远远超出了对物质的享受。有一次,因为成绩优秀,学校给他奖励了一枚金质奖章,结果他竟跑到街头将它卖了换钱。年幼的他又做了一件超乎我们意料的事情,他竟然没有拿着那些钱去买好吃的,而是拿着那些钱买了一串红辣椒和几本书。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那串红辣椒是给他看书时提神驱寒用的。每当晚上寒冷难耐,他就摘下一颗红辣椒放入口中吃起来,以此抵挡严寒和困顿。
他那爱书的样子、吃辣椒喷火的样子,认真看书的样子仿佛就在眼前,不觉让人觉得亲近了几分。要是你还知道鲁迅先生那些幽默的故事,相信你会更喜欢他。
有一次他被特务跟踪,由于特务穿着比较破烂,他心生戏弄之意,给了特务一个银元,让他去买点吃的。想想那个特务当时的脸色,该是一阵红一阵青吧。晚年的鲁迅先生除了奋笔疾书,还多了几分孩子气。据说有一次他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写作,结果被屋外的野猫打断了好几次思路,于是他就拿起香烟盒对野猫发起了攻击,让那猫落荒而逃。想想一个如此厚重的大文豪竟也会有如此举措,着实让我大吃一惊,却也让我更喜欢他了。
真希望自己也能如鲁迅先生这般热爱读书,也能拥有这般幽默的处事智慧。
手执利剑的他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他誓要救百姓于水深火热中,而事实上,他也拼尽全力实现了心中的愿望。
他把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人民,给了国家,他的一生都在为中华民族的崛起而奋斗。他曾不远万里奔赴日本学医救民救国,无奈却看透了中国人的麻木不仁和精神残缺,于是他弃医从文,以笔代抢,向那风雨飘摇的社会发出时代的强音。“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鲁迅先生一生的目标和写照。面对反动派一次又一次的激压,他没有放弃,没有屈服。他打的是一场以笔为枪的永无休止的没有硝烟的思想和精神之战!日本留学期间发生的看电影事件,让他深深明白,中国需要的是思想上的治疗,需要的是一次痛入骨髓的精神“治疗”。那双原本拿起针管的双手拿起了注入民族精魂的笔,此后便用利剑般的文字刺向那些埋在人们思想中的“毒瘤”。他用这把“利剑”击破了人世间一张张丑恶假意的嘴脸,揭开了那帝国主义的“人面兽心”。事实证明,他实现了自己救国救民的愿望,他是成功的,是全胜的!
鲁迅先生就像一颗璀璨耀眼的明珠,历久弥新,在往后的日子里,鲁迅先生的精魂也将被我们永远铭记,他的浩然正气必将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为中华文明而学习,为祖国富强而拼搏。而此时,我要让自己喜欢上读书,并努力实现自己小小的梦想——考上理想高中。为此,我会坚定不移的朝着这个方向走下去。
我了解的一种植物作文500字
她并没有玫瑰那么艳丽,也不与别的花曾相争过,她就那么默默地默默地开放。
她,是我最了解的一种植物,也是我最喜爱的一种。她不像玫瑰、百合发出那么浓郁的香气,她只发出淡淡的香气。
第一次见她,是在老家。我的老家是南方的,大概也是因为气候的原因,那边才多见。外公很喜欢水仙,客厅桌上总是一盆一盆的。在老家,它总能开得好大一朵,总能开得那么好,颜色虽单调,但那洁白的花瓣总能衬出里面最嫩黄的花芯。一棵“大蒜”总能开出许许多多小小的花,鼻子一靠近,淡淡的香气扑鼻而来,多放几盆水仙花在客厅,整个客厅都被水仙花的“仙气”所包围。每天早晨太阳升起的时候,阳光洒在一朵朵水仙上,白得透明,干净,单调不起眼却又还是很喜欢。
水仙花在中国早已有一千多年栽培历史,为中国传统名花之一。
大概有些东西就属于那儿,带不走的东西。妈妈在那边买了水仙,可回来养时却没有盛开的那样好看,香气也不同了许多。
水仙的花语为思念团圆,确实一年365天,我们也只有寒假才会回老家。水仙原分布在中欧、地中海沿岸和北非地区,她只能适应那样的环境。所以如今的水仙主要分布于我国的东南沿海温暖湿润地区。水仙多为水养,花香清淡亭亭玉立。
我对水仙的了解正是因为对她的喜爱。
我所了解的一种植物是水仙。
因为她简单、平凡、干净。
我了解的古埃及文明作文800字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让我难忘的书,它的名字叫《古埃及文明》。古埃及可是四大文明古国里第一个国哦。
小朋友们,你们知道生死决斗中谁赢了吗?你们知道后来奥西里斯死了吗?下面我们就来一一揭密吧!
在这之前我们要先知道人物是什么样的。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帅气的奥西里斯,他长着又短又亮的黑头发,穿着白色的长袍,还有一根长长的威武的魔杖。下一个人物是把法老位置让给奥西里斯的拉神,他最喜欢帅气的人,所以他就把法老的位置让给了奥西里斯,其实拉神也是很帅的。他有至高无上的魔法仗和帅气的短发,身上的红袍上绣着金黄太阳的标志。还有奥西里斯的妻子,生命女神伊西斯。她的魔力也很强,不管多大的病,她只要吹口气,重病马上就好了。她有一头飘逸的长发和仙女一样美丽的身材、甜美的声音。还有最后一个人物,是奥西里斯的弟弟。他心肠很坏,比前几个人都要丑。他长着老鼠脸、漆黑的牙齿和绿色的身子,他还有着强壮的胳膊和野蛮的心。人物介绍完了,现在就来一一揭密吧。
拉神是统治世界的神王,他呀特别喜欢帅气的人,正好看见了帅气的奥西里斯,于是神王拉就让奥西里斯当了神王,故事就要从这开始。
有一天奥西里斯的弟弟塞特来看哥哥,可门卫不让他进,因为他也太丑了吧,万一是个骗子呢?可塞特很强大,他一下就把门卫给推到了大门上,神王奥西里斯在城堡里想外面是怎么了,于是他就走出了城堡。他看到弟弟正在和门卫打架,奥西里斯跟门卫说:“他真是我的弟弟。”这下门卫才让他进去。可这时塞特却很生气,心想:我要夺得王位!生命女神伊西斯看穿了塞特的心思,一直保护着丈夫。可塞特也很聪明,他找了个机会,说要给哥哥做衣服,所以要给哥哥量身体。就因为这件事奥西里斯还举行了一场聚会。塞特带了一个美丽的大盒子送给哥哥,可哥哥一进去,他就合上了盖子,把它扔进了尼罗河。生命女神伊西斯下到了尼罗河里去寻找丈夫奥西里斯。三年过去了,奥西里斯终于被找到了,可是已经死了……
这真是一本值得细读的好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