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野菊花作文400字
身披金秋的阳光,姜老师领着我们七个同学去赏花,提高我们的观察能力。我在花园里看了很多花,五彩缤纷,芳香扑鼻,美丽极了。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野菊花。
野菊花的根深深的扎在泥土里,为花提供营养,是无名英雄。它的主干有小手指那么粗,在主干上长出很多枝条,枝条上长有深绿的叶子,每个枝条上都有一朵花。花朵是紫红色的,也有蓝色的,还有白色的,像酒盅那么大,可好看了。他的花蕊是绿粉的,花瓣品起来有点涩味。有蝴蝶落在花上,扇动着翅膀;有蜜蜂在嗡嗡的飞着,也有的在花上采蜜。
我很爱野菊花,因为它可以给人们带来欢乐和美好,我可以坐在大树边赏花,我还可以闻花香。
我很开心可以看见野菊花,我也很开心可以在大树下看书赏花,花是五颜六色的,各种各样的。
到了中午我又可以在树下看蝴蝶飞舞,在草地上玩游戏。到了晚上我又可以在花丛中抓萤火虫。
今天玩得很好,明天我还来玩。这里的野菊花可真美,我爱野菊花。
我最喜爱的桔子作文600字
在家乡经的街头小巷,经常看到大筐大筐的红澄澄的桔子在水果铺售卖着,我很爱吃桔子。
桔子的形状有大有小,大的像柿子一样,小的就像乒乓球。桔子圆圆的很光滑,把桔子的皮剥开,一瓣儿一瓣儿的桔子特别像桔红色的蒜瓣儿。
我虽然很喜欢吃桔子,但是我还从没见过结桔子树长什么样。在我的想象中,我觉得桔子树应该和我一样高,它应该也是春天发芽,夏天开花,秋天结果,冬天落叶吧!
妈妈告诉我,桔子刚开始是深绿色的,后来是浅绿色的,中间还带着一些黄色,再到后来桔子就完全变黄了,这个时候的桔子就完全成熟了。你轻轻的剥开它的皮,再咬一口里面的果肉,顿时一股酸酸甜甜的桔子汁儿就会向你红红的舌头扑过来,那种味道真是好极了。桔子虽然美味,却不能贪吃,吃多了是会闯祸的。
我记得有一次,我吃多了桔子,我发现我的牙齿变得又酸又软,已经被桔子酸倒了。桔子虽然熟透了,吃起来很甜,但是它的酸味依然在,由于熟透的桔子吃起来非常酸甜可口,所以它的酸味被忽略掉了,一不小心就会吃多了。
有一次,我吃的桔子太多了,不小心上火了,晚上我流了几乎一枕头的鼻血,床上也流上了一些,妈妈知道我是吃桔子太多上火的时候,妈妈很生气的对我说:“你看你,桔子虽然好吃也不能多吃啊,最近几天都不准再吃桔子了。”我说:“好吧!”但是第二天中午吃过午饭后,我在客厅看电视,刚看了一会儿,我又被桔子的香味吸引了,我自言自语的告诉自己不要吃,不要吃……可是最后还是没忍住又吃了几个。
这就是我爱吃的桔子,一种让人提起就会流口水的多汁儿水果。
我最喜爱的水果作文350字
说起我最喜爱的水果,那就要归西瓜莫属了。
首先是它的外形。西瓜的形状大小不一,有的很扁,有的很圆,扁的像一个椭圆形的石头,圆的则像一个滚溜溜的蓝球。记得有一次,爸爸外出回来带了一个小圆西瓜,我当时还以为是皮球呢,刚想说自己不喜欢绿色的皮球,却忽然止住了,那是西瓜呀!我在心里暗暗庆幸自己没说出口,不然爸爸妈妈肯定会笑我的。
夏天,正是西瓜成熟的季节,在市场上最受大家欢迎了。西瓜摊子到处都是,卖西瓜的人们有的大声吆喝;有的竖着牌子,上面写着:“无籽西瓜,不甜不要钱”;有的就干脆买了个扩音器,声音一个比一个大;还有的为了让别人来购买自己的西瓜,直接开始了试吃活动,那是我最喜爱的一个项目,每逢夏天,我总是会试吃,放一小块到嘴里,甜甜的,香香的,凉凉的,这种西瓜谁不想吃呢?
好想念夏天的西瓜!
我最喜爱的植物作文400字
我最喜爱的植物不是妖娆的玫瑰;不是高贵的牡丹;也不是艳丽的月季花,而是平凡无比的小草。
小草十分顽强。只要有一点点土,他就能生长,无论天涯海角,无论高山原野,都有它们顽强的身影。它们不怕大自然的狂风雷电,它们无畏人类的践踏,始终挺直着腰板,自豪地与日月握手,与风雨相拥!
小草十分伟大。他默默无闻地为人类奉献出一个绿色的世界,从不求任何回报,只要有它的地方,那里就是一片生机勃勃的绿。秋天来临的时候,它又会无声无息地死去,从不向人类炫耀。
小草十分可爱。它探头探脑地从地下钻出来,告诉人们春天来了。柔弱的身躯虽然单薄,但人们看到它鹅黄色的嫩绿,心情会异常愉快。树叶在空中友好的向它招手;小动物们也依偎在它们身旁觅食;昆虫们也躲在它们的怀抱里日夜歌唱……
小草十分有用。哪里有它,哪里的水土流失就会减少,沙漠就会变成绿洲,辽阔草原就会变得更美……
小草,虽然很平凡,但它十分顽强、伟大、可爱、有用,我爱小草,更要学习它们的这种精神!
我最喜爱的动物作文500字
大家都有自己心爱的事物吧,我也有,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说说我最喜欢的动物。
它是一只金毛,是我从舅妈那里得到的。它全身的毛长长的,像只生活在原始森林的野猴子一般。它有一双巧克力豆般的黑色的眼睛,口中有着两排刀锋一般锋利的牙齿,一颗颗像打磨过一般。四肢像木头一样粗壮,紧紧抓住地面,让它来无影去无踪,尾巴如一个小丸子,让人一看就生爱慕之心。
还记得有一次我们家大扫除,我要把旧玩具全部拿出去扔了,小金毛跑过来让我和它玩,看见我在收拾玩具,甩了甩头又“汪汪”叫了几声,好像在说:“主人,我这就来帮你了!”叫完后,用嘴把一个个玩具扔回收箱子里,还误把弟弟扔在地上的牙膏当成了玩具,结果搞得满脸的粉色牙膏,再甩了甩头溅了一地的牙膏,让人哭笑不得。
还有一次我们去重庆的鬼屋玩,我突发奇想,想来试试小狗的胆量。我把它扔在了鬼屋,过了半个小时它没出来,这让我急了,开始后悔把它扔在鬼屋里了。“不行,我要去找它!”我心里想。当我正要去找它时,一声“汪汪汪”传到了我的耳中,它回来了,我问它:“你去哪儿了?你在鬼屋里走了几遍啊,吓到没有?”它对着我“汪汪”叫了几声,像在对我说:“我才不怕呢,你看我多勇敢啊!”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动物——一只顽皮的金毛。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500字作文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蔡易宸
平时一有空,我就往充满墨香的书房里钻。若要问我最喜欢哪一本书,不用想,当然是《夏洛的网》。
这本书的主角是小猪威尔伯。书中讲的主要内容是:一天,一个女孩起床吃早饭时,看见她的爸爸回屋拿了一把斧子,她觉得很奇怪,就问她的妈妈:“爸爸拿斧子干什么去啊?”她的妈妈回答说:“一头母猪生了一只落脚猪,爸爸正要杀呢!”小女孩急忙跑过去阻止了她爸爸,打消了他杀小猪的念头,她央求爸爸说:“我想养它,行吗?”爸爸心软了,便同意了,他把小猪装进了一个箱子里,递给了女儿。小女孩喜不自胜,又给小猪起了一个名字——威尔伯,还每天给它一些美味的食物……
直到有一天,小猪威尔伯被卖到了她的叔叔那儿,威尔伯很不情愿。不过令它开心的是,它在那儿交到了一个好朋友——一只名叫夏洛的蜘蛛。后来,威尔伯长大了,她的叔叔就想把它杀了吃掉。“我觉得它的命可真苦!”夏洛听说了,很伤心,就绞尽脑汁想出了一个办法——在网上织“王牌猪”和“了不起”几个大字。说干就干,夏洛很快就行动起来了。它连夜赶着织字,不怕苦也不喊累,直到把“王牌猪”和“了不起”织完了才休息。后来,人们看到了这几个字,都大吃一惊。他们觉得威尔伯就是王牌猪,非常了不起,所以,威尔伯最终幸免于难。夏洛为朋友两肋插刀的精神真令人敬佩啊!
这本书不仅趣味横生,还温暖动人,希望大家有空都去看一看!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刘雨润
培根曾经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我最爱看的《水浒传》就是一本这样的书。这本书讲的是在一个混乱的时代,108位英雄豪杰齐聚梁山泊,高举义旗,一起反抗北宋朝廷的故事。
书中的人物各具特色,鲁智深好打抱不平,宋江为人仗义,林冲敢爱敢恨。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宋江,他很讲义气,从不言而无信,而且他为人宽宏大量,从不斤斤计较。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晁盖等人智取生辰纲后,蔡京一怒之下,下令追捕他们。何涛在郓城县恰好遇到了宋江,向他泄露了抓捕晁盖的计划。宋江毫不犹豫地飞马赶到石碣村,将消息告诉了晁盖。就这样,晁盖等人安全地撤退到了石碣村阮家。我想,如果宋江不讲义气的话,晁盖等人早就被一网打尽了。
书里的内容也十分精彩,叫人百看不厌。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鲁智深大闹野猪林。鲁智深和禁军教头林冲是生死之交,可林冲却被高衙内陷害,被发配到沧州。鲁智深担心林冲遇害,便悄悄地一路跟随。果然,狠毒的高衙内指使随行的两个差役在野猪林杀死林冲。幸亏鲁智深及时出手相救,林冲这才死里逃生。
这本古典名著里还有许许多多家喻户晓的故事,如景阳冈武松打虎,宋江三打祝家庄,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等,作者用浅显生动的语言,将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将故事写得扣人心弦,还让我明白了友情的可贵,试问谁不爱这本书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林志宏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看书让我获得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很多人生哲理。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就是《不一样的卡梅拉》,它让我受益匪浅。
书里的主人公是一只讨厌下蛋的小鸡卡梅拉,它的经历让它变得勇敢,聪明。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我能打败怪兽”这个故事,故事讲的是在饥荒的时候,大家都饿肚子,纷纷外出寻找食物,可是一头鸡头蛇怪不仅抢走了鸡舍、田地和谷仓,还将卡梅拉的朋友变成了水晶。卡梅拉急中生智,利用外星人小绿鸡送给它的墨镜打败了蛇怪,换回了大家的生命与各鸡舍的安宁。
读完这个章节时,我好佩服小鸡卡梅拉,它这么小,却打败了这么强大的蛇怪,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可到底是什么让它成功的呢?我想,智慧是必不可少的。在听完兰斯洛特骑士对蛇怪的介绍后,它知道了,只要不看到蛇怪的眼睛,蛇怪就无法将自己变为水晶,所以它找来了之前的墨镜。可仅仅拥有智慧就足够了吗?不,还需要勇气。若没有勇气,它一只小鸡怎么敢与庞然大物般的蛇怪战斗呢?我想,若是我,应该早就逃走了吧。
我要学会勇敢,和卡梅拉一样。但有这两样还远远不够,还需有信念,拯救亲人与朋友的信念才驱动它去战斗。这信念又从何而来?是源自于它对亲人与朋友的爱。
卡梅拉将智慧、勇气和信念集于一身,在面对鸡头怪时,用喔喔喔喔的啼鸣打败了怪物。它值得我去学习。
《不一样的卡梅拉》这本书是多么的精彩动人,它值得大家去阅读。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郑轩宇
陆游说:“人能不食十二日,惟书安可一日无。”平时,我一有空便拿起书赖看。在看过的许许多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病毒世界历险记》。
这本书里的主角有好动的智伍,活泼的皮皮,还有爱干净的凯恩哥。令人印象深刻的配角有会诅咒的巫师爷爷,罗伯特摄影师,还有可怕的狼狗。
最开始,智伍前往原始部落历险,在机场遇见了准备回国的罗伯特先生。到了原始部落,他又遇见了好动的皮皮,结果导游看见了,就惩罚皮皮和智伍生火做饭。
第二天就要去历险了,可是凯恩却生病了,而且还得了一种怪病。凯恩告诉皮皮和智伍,他是被一种叫狼狗的动物染上的疾病。只要找到它,就可以找到解决这种怪病的方法。听到了这个消息后,皮皮和智伍马上搭乘直升机前往森林深处。幸运的是,智伍和皮皮很快就在森林的一处找到了狼狗,并且在一个瀑布下捉到了它。
于是,他们就使用了卫星电话,叫来直升机,把他们和狼狗一起运出了森林,运到了医院。到了医院,一些世界上顶级的医疗小组都来了,他们都是应约来给凯恩看病的。结果却令人大失所望,他们绞尽脑汁都没办法解决问题,没能把凯恩看好。直到智伍和皮皮把捉到的狼狗交给他们,他们才研究出了解药,把凯恩给医好了。
这本书的情节真是太精彩了!我喜欢这本书,你们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赵梓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窗边的小豆豆》,它的作者是日本作家黑柳彻子。
书里讲述了主人公小豆豆,因为上课时经常打扰别人,所以被勒令退学了。她只好转到了另一所学校——巴学园。一到学校,校长先生就让小豆豆把有趣的事情说给他听。这下小豆豆可开心了,从来没有人愿意听她说话。于是,她说了整整四个小时才闭上嘴,更意外的是,校长先生在四个小时里没有做出任何不耐烦的举动,反而一直笑眯眯地听小豆豆讲话。
巴学园的教室与众不同,教室的外形像电车,每天想跟谁坐就跟谁坐,坐哪一排都可以。看到这里,很多人可能会有疑问,个子高的坐前排不是会挡住个子矮的同学吗?没错,确实会挡住,但是巴学园根本不用上课,只要按时把每节课要完成的作业做完就可以了。
巴学园的午餐分为“海的味道”和“山的味道”,如果忘记带某种味道,校长先生背后跟着的阿姨就会把食物装到你的碗里。
音乐课是由校长先生带大家上的,大家可以把自己喜欢的音符用粉笔写在地板上,做成一首欢快的乐曲,校长先生会把大家创作的乐曲用钢琴弹出来。
校长小林宗作先生用心地呵护着每一个孩子,给孩子们带来了无尽的快乐。真希望我也能遇到像小林宗作先生一样的老师,有他这样的老师在,谁还会不喜欢上学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陈郑钦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家喻户晓的书——《三国演义》。它的情节生动有趣,还是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
这本书的作者是明末清初的罗贯中。书里的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性格和特点。从这些个性不同的人物中,我懂得了性格决定命运这个道理。在这些人物中,最值得我敬佩的人物是关羽。他不但武艺高强,而且为人忠义,从不背信弃义。
当关羽被曹操生擒,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他只能向曹操投降。虽说关羽投奔了曹操,但他还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他告诉曹操,只要一有刘备的消息,就会马上带着刘备的家眷去找他。他在投奔曹操期间,也帮助曹操斩余颜良,解白马之围等。后来知道刘备在袁绍处,他就毫不犹豫地带着刘备的家眷,骑着那匹赤兔马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回到刘备的身边。尽管曹操非常欣赏关羽,一再挽留,但都被关羽给拒绝了。
关羽回到刘备身边后,汉军与曹军展开了一场大战,那就是赫赫有名的赤壁之战。在那场战斗中,关羽被指派去华容道阻断曹操的后路。但是当关羽活捉曹操时,却也感念曹操当年对他的礼遇之恩,就义释了曹操。为此,关羽还差点被送上了断头台。因为他很忠义,所以后人尊称他为“关公”,他成了人人敬仰的英雄人物。
书中还有很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比如多疑的曹操,阴险又警惕的司马懿,“多智而近妖”的诸葛亮,豪爽仗义的鲁肃,忌才妒能的周瑜……这些大大小小、各有特点的人物串联起来,组成了精彩无比的三国时代。
书中还描写了多次战争,并根据每次战争的特点,各有侧重对其进行描写。如描写在赤壁之战前孙、刘两家的合作,诸葛亮、周瑜之间的矛盾,曹操的试探,孙、刘联军诱敌深入的准备等。这使得场面张弛有度、引人入胜。
这本书教会了我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而且情节精彩动人,让我爱不释手,希望大家有空都去看一看。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游郑懿
我从长久没有去翻过的积满灰尘的书架上意外的找到了一本书——《蝴蝶公墓》。
因为这本书长久没被人看过,作者和出版社已经模糊不清了。
这本书就像一部电影,有能吓死人的画面,也有能让人掉泪的画面:主要讲了主人公尚小蝶从“幽灵小溪”这件事后怪事连篇自己的好朋友——白霜因为失去了蝴蝶公墓再也没有回来,一只蝴蝶与尚小蝶纠缠不清,真相也随着慢慢浮到了水面……
这本书一开始就把我吓得不轻,作者当时自己与故事中的“白衣女鬼”相遇,让我总觉得身后有一个白色身影,每次转头都会大将一开始就讲了恐怖新闻,后来尚小蝶发现自己的妈妈就是去过《蝴蝶公墓》,许愿生下了自己,庄秋水的妈妈看到尚小蝶是和一大群蝴蝶一起出生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主人公——尚小蝶啦,本来我也是好奇心很强的嘛!别人说“好奇心害死猫”,我觉得一点都没错,看完这本书后,第二天晚上我就做噩梦,早上三点多还被吓醒了呢,不过我还在看《到你心里躲一躲》也是讲鬼的,不过是散文。主人公邵小蝶好奇心也很强,在许愿墙上写了自己的愿望,结果差点死在“幽灵小溪”里。中间尚小蝶不顾自身,为了找出自己的好朋友,白霜死的真相和过程差点送了命,让我留下了感动的泪水……
我多么希望再从那积满灰尘的书架上找到第二本《蝴蝶公墓》啊!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杨天懿
我的童年就像一个七彩的梦,每一个梦境里总有一本有趣的书被包裹着。我看过了许多本书,比如《草原上的小木屋》、《草房子》、《安徒生童话》等,但是,让我在任何休息时都想看的书是《漂亮女孩夏林果》。
这本书是我从图书馆里淘来的。它的作者是现代女作家杨红樱。它的主人公有淘气的马小跳,漂亮的夏林果,聪明的路慢慢等。让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小猫放谁家”。它讲述了夏林果的小猫无处可去,又不知道谁家会收留时,她问了班里许多男生女生,他们都拒绝了,只有马小跳一个人同意了。这让我喜欢他,写出了一个人要诚实,要守信。要是你问我喜欢哪个主人公,我肯定会说马小跳,因为马小跳诚实,书中就常常提到“马小跳九十九个错误有一个永远不会出错,那就是诚实。”所以我喜欢他。我还喜欢另外一个女主人公夏林果,因为夏林果为了让小猫吃好睡好,就每天和马小跳去超市买吃的给小猫吃。后来被他们班主任发现了,夏林果为了不让马小跳挨骂,就一个人承担了所有责任。所以我也喜欢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夏林果。
他们的好品质,值得我们好好去学;他们的坏品质,如果出现在我们身上,我们要努力不让它们出现。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何沁原
从小到大,我看过很多书,比如《十万个为什么》,《西游记》,《上下五千年》,还有《漫画中国史》等等,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法国著名作家法布尔写的一本书,名叫《昆虫记》。
这本书是法布尔用一生创作的,既有科学性,又能让读者获得取关于昆虫的知识,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生动活泼的昆虫故事。我觉得法布尔真强大啊!即使家庭贫困,也能靠自已写下卷《昆虫记》。
令我一次一次回读的是《辛勤忙碌的泥水匠蜂》通过题目,我就觉得这篇文章必定有趣极了,这篇文章的类似是文艺性说明文,用了对比,还有一系列方法把蜂造屋的地点,一些生活习性,造屋的材料,和一些其他昆虫比较,写出了蜂的特点以及作者自身的体会。我觉得法布尔把蜂观察得十分仔细。
法布尔是一位专写昆虫的作家,他善于观察,写出了有意义的《昆虫记》,可以看出他对大自然对昆虫的热爱。
这是本科学著作但又不缺乏文学的笔墨,傎得我去看。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陈子函
书中的世界犹如大海那样广阔无边,速度作用犹如一把万能钥匙那样通用,书的力量是无穷的,它把我们引向成功。
“话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打一本书——《三国演义》。我喜欢它的原因是:《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把每一篇篇章都写得很生动,使读者有身临其境之感,让人与书融为了一体。其中我最喜欢“赤壁之战”,把魏,吴两个国家之间的战争描写得很仔细,仿佛我就是一位爱国人士,在一旁仔细地观察着。
此书中我喜欢的人物有很多,最喜欢地要数刘备的军师——诸葛亮了。因为他聪明而且博学多才,用“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来形容他一点都不夸张,真是一个无所不知的政治家啊。他的智慧在“火烧新野”中表现的淋漓尽致。曹操派夏侯淳去活捉刘备,在诸葛亮的精心策划下,和将士们的英勇奋战下,反而把夏侯淳打得落花流水……这就是我最喜欢看到书,我已经反复看了三遍了。
书,可以让人深受启发,还可以让人置身于仙境……我爱书,因为书是智慧的眼睛,能帮我们开启智慧的大门,取得智慧的宝藏!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谭润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来进步的阶梯。没错,一本好书能让人受益匪浅,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查理与巧克力工厂》
这本书是著名作家罗尔德。达尔写的。书中写到:贫穷与善良的小男孩查理·巴克特和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住在一起。巴克特一家住在摇摇欲坠的小木屋里,相互之间和睦融洽。虽然每个夜晚,一家七口吃的都是卷心菜汤,可是小查理却乐意与自己心爱的人一起分享。幸运地获得了一张金券,他获得了去旺卡巧克力加工厂的机会。五个孩子的比拼中,查理成了最后的赢家,旺卡的礼物就是把整个巧克力工厂送给查理。但是,有一个条件,那就是从此不能和家人们生活在一起,查理感到莫名的悲伤,为了家人,查理放弃了机会。
后来查理发现了旺卡童年时不为人知的秘密。之后,查理陪同威力·旺卡拜访其父,小小的查理让旺卡先生懂得了亲情的可贵和父亲的良苦用心。查理同意接管巧克力工厂,并让旺卡先生的一家都住进了巧克力工厂,并且相亲相爱的成为了一家人。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主人公是小查理,他十分善良而且充满爱心,很愿意帮助有困难的人,他也是一个十分懂事的孩子,我非常喜欢他。
世界上最美的不过是亲情。我们都有一个幸福的家,家境或许比查理好很多,我怎么就不能做一个听话,懂事的孩子呢?所以,让我们向小查理学习,做一个关心他人,善良懂事的孩子!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何羽风
我家里的书很多,但能让我睡前,吃饭时都要看的书,也只有几本。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英国杰出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著名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他还有一个最好的朋友和搭档——法医华生。全书福尔摩斯以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一身神秘的服装、丰富的知识,缜密的思维侦破了一桩又一桩的奇案。如:蓝宝石案、黄面人、红发会等。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作者的语言很好,一个动作、一个眼神都描写的很细腻。福尔摩斯是一个不管什么案子都能侦破的“神探”。虽然在现实中福尔摩斯这个人并不存在,但他在柯南。道尔的笔下被写的有血有肉,好像这个人就在你身边。他机智勇敢,遇到困难毫不畏缩,时刻保持冷静。我很佩服他,还因为他在黄面人案中由于结论较早而出了错误的判断,但他知错能改,很快得知了事情的真相,我们应向他学习。
这,便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想说,书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老师。对于迷失方向的人来说,书就是希望的灯塔;对于穿越沙漠的人来说,书就是一眼甘甜的清泉;而对爱书如命的我来说,书就是我人生的航标。
每当我遇到喜欢的书,我就会百看不厌。记得去年盛夏,妈妈为我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为了拥有这本心仪已久的书,我可是央求了妈妈许多次。书买到后,那精美的插图、幽默的语言和生动的故事,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便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一天之内就把整本书读完了。
我最喜欢书中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一个性格冷傲且生活毫无规律的人,同时也是一位闻名遐迩的大侦探。他断案如神,思维缜密且头脑灵活,就连著名的警长在他面前都会黯然失色。
《五个橘核》案件中,主人公奥彭肖一家三人被三K党追杀。随后伯父和父亲死于非命,奥彭肖不得不找福尔摩斯求救,然而奥彭肖也被谋杀。于是,难过的福尔摩斯想方设法寻找证据,最终惩治了三K党,告慰了亡魂的在天之灵。读完这个故事,我对奥彭肖一家的不幸深表同情。我虽然虽然厌恶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但是福尔摩斯独特的断案手法却深深吸引了我。
书中还有一个主人公就是华生医生,他是福尔摩斯的得力助手。华生帮助福尔摩斯破获了无数大案奇案。由此我就想,真正的朋友不就是华生和福尔摩斯这样吗?他们人格互相独立,但工作和生活却又相依相偎,共同成就了各自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了我只有通过细致入微的观察,不遗余力调查取证,反复的推敲才会得出正确的结论。如果我要成为福尔摩斯般的大侦探,我不但需要具备洞察秋毫的能力,还要具备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不放过任何细节的处事风格。这就是我读这本书最大的收获。
我最喜爱的妈妈作文400字
美好的一天又开始了。每当我七点起床,就闻到了一阵飘香,我便知道,我的妈妈已经早早起了床给我做好了早点。此时的我会觉得特别的温暖和幸福。
我的妈妈特别爱美。出门前总要把自己打扮得很漂亮,所以我需要耐心地等她收拾完出门。她头发香香的,眼睛水汪汪的,像两颗大大的的黑葡萄,妈妈总爱笑,每当我开开心心的回到家,妈妈就会笑眯眯的说:“宝贝你回来了。”那个笑容能消除你一天的疲劳和不快乐。
我的妈妈不仅好看,而且有一个智慧的头脑,我有不会的题时,她会一个字一个字的细心教我,这个时候,她又成了我的老师。她总是那么关心我。每当秋冬下学时,天气特别冷,大风发出了呼呼的声音,妈妈就会给我披上了她的衣服。
我表现好的时候,妈妈就会给我买好多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好穿的……给我花了许多钱,让我学了好多课……不过,妈妈也会打我,我知道这是正常的,谁让我淘气不听话呢?打这也叫一种爱。
妈妈有个缺点就是记性不好,她老让我去存车处拿她的手机,每次下楼去取,都会看见她的手机躺在电动车筐里。尽管我妈妈不是十全十美,但我依然爱她,并为自己拥有这样的妈妈而我感到幸福和快乐!
我最喜爱的动物作文450字
“前腿儿短,后腿长,两眼红红耳朵长,三办瓣小嘴不吃肉,白菜萝卜吃不够。”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兔子。
还记得在我六岁的时候,养过一只兔子,它有一身雪白雪白的绒毛,看起来像冬天的积雪,摸起来像柔软的毛毯,摸一下就会爱不释手,所以我给她起了个名字叫小雪。小雪有两只尖尖的耳朵,耳朵里有一根根丰满的毛细血管,他还有一双红彤彤的红宝石般的眼睛,闪闪发光。最可爱的是她身后的尾巴,又小又短的尾巴像小棉团粘在了屁股上,果真和传说中的一样,被乌龟咬得只剩下一点。
小兔子,有时文静,有时淘气,有时胆小,有时胆大。文静时她优雅地坐在地上,静静地环顾四周,如同一位小姐正在欣赏美景;淘气时我刚把她放在草地上,她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得无影无踪,可是正在你焦虑万分寻找她时,她又从草丛中跑出来,扑到你的身上蹭来蹭去,用红红的眼睛望着我,像是在请求原谅;胆小时,你扔一片菜叶给她,她也要躲在一旁,趁你不注意时偷偷地跑过来仔细地闻了闻。然后小心翼翼的吃;胆大时,小区里的野猫来了,她也敢和她斗一斗,非常勇猛!
但后来由于我太忙了,只好把小雪放在姥爷家,我现在好想念她。小雪,我好喜欢你!
我最喜爱的一个人作文600字
家有个“超级爆笑豆”,不是别人,正是我那可爱、而又有风趣的老爸。
老爸长着一张标准的国字脸,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有金丝边框的眼镜。爸爸的眼睛有点小,不过很有神。可是爸爸白发少,黑发也少,不过爸爸一点也不在乎这事。爸爸的性格开朗,也特别爱逗人笑,因此我和妈妈一致决定封他为“超级爆笑豆”。
记得有一次,我由于走路时不认真,像个“鸡拜神”一样摇摇晃晃,不小心摔了一跤,脚下磨破了皮,出了血。我感到很疼,我的眼泪“堵满”了眼眶流了下来,我就马上回到了家。妈妈看到我的样子,就赶紧过来安慰我。爸爸却笑着说:“这下可好了吧!我的儿子竟然还哭,男子汉大丈夫还怕疼?”说完把药拿过来给我擦了,我顿时忘记了疼痛。
还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回家做一道拿手的菜给家长品尝。一回到家我就开始忙碌起来,我从冰箱拿出三个鸡蛋,准备要做我拿手的菜——煎荷包蛋。我先架起平底锅,接着点火、放油,然后打开鸡蛋放下锅里,动作一气呵成。正在煎鸡蛋,放盐下去时,突然门铃响了,我想一定是爸爸妈妈工作下班回来了,赶紧从厨房里跑了出来去开门。开完门后回到厨房一看,三个荷包蛋已经煎得有点焦了,没有办法,只有硬着自己的头皮,装入盘中上菜喽。只能等着批评了。结果出乎意料,爸爸看着桌上那煎得有点焦的荷包蛋,故意逗我笑道:“哎哟,我们家的儿子真孝顺,今天竟然请我们吃荷包蛋了。”边说边用手捏一小块荷包蛋放入嘴里,美滋滋的吃了起来。“不错呀,不错,别有风味!”经过爸爸那么一逗,我和妈妈都捧腹大笑了起来。
怎么样啊?这就是我的老爸,一颗“超级爆笑豆”,他让我们全家都充满了笑声,也充满了快乐,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个人。
我最喜爱的汉字作文600字
有一句话叫“不经历风雨,怎见得彩虹?”没经历过磨难,无法尝得人生之酸甜苦辣。正因为这个,让我对“难”这个字有了新的看法。
“难”常与“苦”为伍,更是说明了人们对这个字的讨厌。的确,苦难的事儿不受人待见,人们也常常拜菩萨保平安,不就是为了避开“难”吗?可人的一生中,难道天天有“难”吗?难道一天也没“难”吗?我想未必。
暑假,一本《青铜葵花》让我对“难”有了更深的理解。一开始,我就被书中的文字迷住了。文中的主人公先是经历了爸爸去世,又是蝗虫吃粮,青铜和葵花一起度过了一个个“难”日。可他们并未放弃,跌倒了就爬起来。他们不快乐吗?他们抱怨命运了吗?他们不幸福吗?苦难当然是不可避免的,可如果能正视苦难,勇敢地迎难而上,那“苦难”的日子也会变得快乐。幸福和苦难,这两者是相对应的,可你如果一生都一帆风顺,那你会满足吗?会幸福吗?如果你在苦难中乐观面对,敢于正视它,不退缩,幸福也会降临在你心中。
“难”就像风雨,“乐”就像彩虹,不经历风雨,怎能得彩虹?
就像城里的孩子,大都娇生惯养,过于依赖父母,什么事情都有父母做,什么风雨都由父母挡着,这是“幸福”的象征。等父母不在了,他们便不能自己生活,一有烦心事,脆弱的心灵便受不住了。如果小时候经历过大风大雨,长大后,便能抵住风雨,更能见得“彩虹”。
人,只有经历过苦难,才能变得成熟。上天给你幸福之前,总会先有苦难,磨炼你的意志。苦难,是人蜕变前的必不可少的经历!“难”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敢面对“难”。
我最喜爱的声音作文450字
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美妙的声音,如:小鸟在树上叽叽喳喳的叫声,小老鼠吱吱的嬉闹声,同学们在操场上的跑步声……这些声音都使我百听不厌。但我最喜欢的声音却是来自老师的声音。为什么呢?接下来,就让我来与大家分享!
我最喜欢翁老师的声音,因为她不仅教会我们很多知识,而且还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
上课铃响了,老师用轻盈的步伐走进教室,用她那洪亮又清脆的声音说:“同学们好,请坐!”这是翁老师的声音,也是我最喜欢的声音。
翁老师的声音也有严厉的时候。比如:同学们在操场上打打闹闹,翁老师看见了说:“你们怎么能在操场上跑来跑去,这样会容易受伤,而且这是一个安全问题呢?
翁老师的声音也有温柔的时候。就像有同学受伤、生病,翁老师都会温柔的问候同学们,说哪里不舒服,哪里疼。放学了,同学们跟翁老师说再见,翁老师也会用温柔的声音回应同学们并跟同学们说:“再见”。
我除了喜欢翁老师这些声音,还特别喜欢听她的朗读声,特别是在朗读课文,那声音简直是天籁之音。那声音是多么有感情、多么活泼、多么清脆,那声音让我们仿佛置身其中,我特别喜欢这声音。
我喜欢老师美妙多变的声音。
我最喜爱的小花鸟作文450字
我九岁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只漂亮可爱的小花鸟,我特别喜欢它。
这只小花鸟长得结实健壮,它的脸是蓝黑色的,白白的头,蓝蓝的肚子,黑白色的翅膀,一张弯弯而有力的嘴,嘴巴上还有两个鼻孔,有时我想摸摸它的鼻子,可爸爸提醒我不要碰它的鼻子,不然它会生气,会啄人的。对了,它还有两颗明亮的小眼睛。
小花鸟很喜欢站在木杆上,它一站在木杆上,就会高兴地点头,如果不站木杆,它就咕咕咕咕地叫个不停。小花鸟很护食,如果看见有一根手指在碰它的小米,它就会冲上去,非把你的手指咬破皮不可。
小花鸟还会打架呢!有一次,我听见小花鸟不停地啼叫着,我走过去一看,原来小花鸟像一名勇士一样站在地板上,你看,它全身羽毛都立了起来,对面是一只大蜘蛛,它俩正在斗智呢!小花鸟冲上去了,它俩开始打起来了,小花鸟一下子把蜘蛛啄了起来扔到了沙发旁,蜘蛛一看不妙,便仓皇地逃跑,可是小花鸟并不罢休,不想让眼前的食物跑掉。最后,小花鸟胜利了,它吃着战利品,就像一位得胜的大将军。
小花鸟一天一天地长大,它一直陪在我的身边,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最喜爱的花向日葵作文500字
向日葵没有夹竹桃的芳香,没有牡丹花的名贵,没有兰花的美丽,但它却有令我佩服的精神。
几个月前,老师给我们每个人都发了一个小盒,小盒子里面有一包土和种子,我的种子就是向日葵。
我回到家就赶快把它种了下来,过了几天,这个小种子就长出了两片嫩绿的小芽,很快这个小盒子就容不下他了,我和妈妈赶快把它移到了大盆里,向日葵越长越高,竟还开出了花苞,花苞是水滴型的,刚开始的时候是绿色的,像很多片细长的绿叶交叉在一起,慢慢的花苞变黄了,还开出了黄色的花朵,非常漂亮。
刚开花的时候他的花就比较大,花里还结出了很多的小瓜子,这个小瓜子特别小,上面还有一层金黄金黄的花粉。渐渐的,她的花越长越大,瓜子越长越大,梗也越来越长,越来越粗,慢慢地,花也开始向着太阳转了。
虽然他没有别的花娇艳,但它却是我家最光彩夺目的花,一有人回到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向日葵,那高高的个,看到它那金黄的花朵,骄傲的向着太阳,无论你遇到什么烦心事,只要一看它金黄的笑脸,心情就会变好。
感谢老师送我的向日葵,希望老师的学生像向日葵的果实一样,多得桃李满天下。
我真喜欢向日葵,更喜欢它给人们奉献美好的精神,我一定要像向日葵一样,谦虚地往上长。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它文字简洁、结构严谨;它内容丰富、影响深远;它博大精深、无所不容;它包罗万象、荒诞不经;它是一部充满神秘色彩的著作,它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山海经》。
《山海经》是一本上古时期的旷世奇书,介绍了中华大地的山川宝藏、异鸟怪兽、奇花异石,让人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再加上质朴的没有任何修饰的文字,给人一种走进了洪荒、走进了原始时代的神秘而又敬畏的感觉。
而我,最喜爱山海经里的神话部分,它融知识性、趣味性、故事性为一体,让我们看见了一个个生动形象,活灵活现的神话人物。大刀阔斧、改天换地的盘古告诉我们,顶天立地、造化万物的人最美;神通广大、炼石补天的女娲告诉我们,正义善良、无私奉献的人最美;坚持不懈、百折不挠的精卫告诉我们,天道酬勤、勤能补拙的人最美;坚韧不拔、永不言败的刑天告诉我们,顽强不屈、奋斗不懈的人最美;力大神勇、为民除害的后羿告诉我们,碧血丹心、虚怀若谷的人最美…这些神话故事让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当年,“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已深得品读《山海经》的乐趣,而今天的我们亦能在愉悦中,通过这本书丰富想象、增长见闻、扩展视野、获取知识、启迪心灵。
我喜爱这寓意深远、历久弥新的神话故事,但是我更喜爱这沧海桑田、灿烂辉煌的先秦古籍《山海经》。
我最喜爱的一件工艺品作文500字
在我的家里,放着一个非常漂亮的工艺品。它是游戏“愤怒的小鸟”里面的主角,名字叫做“胖红”,我十分喜爱它。
刚买来的时候,它全身发白,因为它的颜色要由买家自由添加,所以我用画笔和颜料,一笔一画地给它涂上了鲜明的颜色。它是我自己画出来的,所以我对它情有独钟。我喜欢它的另一个原因则是她是妈妈给我买的第一个礼物,我把它视作妈妈对我的爱。
它有一个圆圆的身体,身上大部分是红色的,它的身子下边是白色的,看起来非常精神。它的两只大眼睛一直直勾勾地看着你,好像有话要对你说,可爱极了!它的头顶有两根羽毛,尖尖的,就像某个新世纪潮人的发型,这样看就非常帅气!它的嘴巴上面有着鲜明的黄色,和身子对比起来,显得嘴巴又大又长。
它身长15厘米,宽13厘米。它有愤怒小鸟的特色,因为它整个身子都是圆形的,那种圆形显得饱满,又显得非常可爱。
我经常把它放到我的写字台上,每当我看到它的时候,我的心情就格外舒畅。因为它是我的第一件工艺品,而且是我自己涂的颜色。我将会好好保存它。
到了现在,它还被我好好地珍藏着,每过一个星期,我就会把它清洁一次,到现在它还是干干净净,不落一点灰尘,就和新买的一样。
我喜欢我的工艺品——“胖红”。
我最喜爱的水果作文300字
今天上午,阳光明媚,爸爸买回来了一个大西瓜。我跑过去一看,哇!大西瓜又大又绿,就像穿着一件绿黑相间的外衣,我用手一摸,很光滑。
我赶紧把西瓜抱进厨房,放在菜板上,爸爸拿起锋利无比的菜刀,把西瓜切成两半,鲜红的果肉露了出来,瓜瓤上还有一粒粒黑黑的籽,我凑近闻了闻,有一股淡淡的西瓜清香,看着就让人口水直流。
等爸爸切好西瓜后,我迫不及待地从盘子里拿出一块,放进嘴里,咬了一口,顿时觉得香甜可口,一丝丝的凉意沁入心脾,真是太好吃!简直就是天下无敌的美味啊!
我连续吃了好几块,很快就被我吃了一大半了,我狼吞虎咽,吃得津津有味的。
西瓜是人们夏天最喜爱的水果,能解渴又能解暑。要是能喝上一杯冰冻的西瓜汁,那可是炎热夏天的一大享受。
啊!西瓜,我最爱吃的水果!
我最喜爱的动物作文500字
“哎!你家养的这是啥东西啊?是狗吗?”当我抱着小兔到楼下草坪玩,邻居们总爱这么问。这也难怪,谁叫我家的小兔子浑身长满了毛茸茸的白毛,远远望去像一团雪白的棉花,更像一个大雪球。
它的耳朵足足有6厘米长,有一点风吹草动就竖起来,就像一个雷达,更像一个士兵随时收听敌方的军情,准备上战场呢。有的时候它的耳朵是耷拉着的,像一个小姑娘被老师批评了一样。耳朵下面有两只红红的眼睛像两颗红宝石嵌在眼窝里似的。顺着眼睛往下看是一个犹如迷你小陀螺的鼻子。最与众不同的是它的嘴巴,像一个树杈一样。嘴巴的四周是一根根的胡须,像水枪一样在草地上喷来喷去。最短的就是它的尾巴了,正应验了熟人说的那句话,兔子的尾巴长不了。
有一次他走出笼子跑去菜园,我以为他是在笼子里面呆闷了,想出来散散心呢。谁想到他在菜园里面晃来晃去,最后他在萝卜旁边停住了脚步。他用脚抓住萝卜使了九牛二虎之力地往上拔,可是萝卜却纹丝不动,像被牢牢钉在了地板上。他抓耳挠腮的想,他灵机一动想了一个好办法,他又用嘴巴去咬。咬了一会儿萝卜终于出来了,可是他也往后摔了个四仰八叉。这一切都被我用相机记录下来了。
相信你也冷不住在那偷笑了吧。我家的小白兔是不是既可爱又聪明?
我最喜爱的狗作文500字
我原本对宠物没有任何的亲切感,我对一些特别毛茸茸的小动物并不感兴趣,但是自从有一次我的姐姐给我带回来一只可爱的小狗,我才开始慢慢接触到那可爱又亲切的小动物,这一切发生了改变。
这一天,当我在迎接姐姐的到来时,我竟发现姐姐怀里抱着一只浑身棕色的小狗,它叫慢慢,当我看到这个可爱的小狗时,我好奇的心灵开始围绕着这只小狗转,这只小狗身上的颜色是棕色,棕色的绒毛,灰灰的脸,还有一双灵巧的小腿,只不过它有一些不开心,总是耷拉着尾巴,我很喜欢这只小狗,虽然它很幽默,总是耷拉着尾巴,但是他那像婴儿一样的脸颊,和她那细腻的绒毛,我非常的喜爱。
当这只狗来到家里时,我是多么地兴奋和愉悦,一想到我能和这只狗狗玩耍几天,我便非常的高兴,在这几天相处的日子里,我和曼曼一起玩耍,可是我唯一讨厌它的缺点就是,它爱到处拉屎,并且好臭好臭,当时我也没有弟弟妹妹,如果我看到这情形,我总是躲的远远的。但我还是和他交流的很亲切,在最后的一天里,我抚摸着慢慢又细又嫩的绒毛,和他慢慢的愉快的度过这一天,我们还在楼下的小区里溜达……
时间过得很快,三天转眼就过去了,我们依依不舍地和慢慢告别,希望下次还能遇到它。
三天的相处让我深有感触,“信赖,总是会创造美好的境界。”我开始信赖狗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
我最喜爱的植物作文400字
【我最喜爱的植物】
于清怡
我最喜爱的植物是向日葵,黄黄的叶子,棕色的花芯,绿色的叶子。它的果实像鸡蛋状。简直就是缩小版的鸡蛋。不过它是黑色的。它长得很高,喜欢晒太阳,春天的时候,微风吹过。那金黄的叶子飘洒下来。就像一只只金色的蝴蝶正在翩翩起舞。
夏天它的清香引来了蝴蝶、蜜蜂。蝴蝶总会在它身边萦绕,好像再说:你真美啊!秋天到了,虽然它的花朵枯萎了,但它有它给人们留下的礼物。那就是它的果实——瓜子。瓜子炒着吃好吃。放在嘴里香酥可口。你是不是有点馋了?
我猜对了吧!我喜欢它的优美身姿,喜欢它的纯洁,喜欢它那微不足道的美。虽然它不像兰花清雅脱俗,不想月季绚丽夺目。不像竹子高大笔直。不像牡丹那样优雅。但它那纯粹的美足以比过植物界的所有植物,向日葵的美不仅于此。
我最喜欢月光下的向日葵,月光下的向日葵虽然显得憔悴,但它却让人的心灵感到特别的欣慰。你站在它下面,花朵是特别模糊,但香气却毫不含糊,浓浓的从花枝下袭来。这就是是我喜欢的向日葵,无论白天,黑夜都很美。
【我最喜爱的植物】
周冠伟
我最喜欢的植物是什么呢?其实,我最喜欢的植物就是我们家里非常常见的“满天星”。让我给你们介绍一下我家的“满天星”吧!
它的花语有:纯洁之情、关怀之情还有思念之情挚爱之人在远方,希望满天星能够载着自己的思绪传递到对方身边,让他知道彼此挂念。
“满天星”的枝和叶都是嫩绿色的。叶儿很小,花儿雪白雪白的也很小,只有我的小拇指盖的一半大。可是花瓣却很多,每一朵大概有二三十片花瓣儿。“满天星”非常容易养,你只需要把它插在花瓶里,每天早晚换一次水,就能让它维持生命。
你要帮它稍稍剪一下根,但不能剪的太多,不然没几天,“满天星”就会被你剪完了。为什么叫“满天星”呢?我想可能是因为它的花小而密,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数也数不清。
“满天星”,你虽然不像有些花那样艳丽娇媚,也不像有些花那样馨香阵阵,但你洁白可爱又优雅,凭这一点,我就可以万分地喜欢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