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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花开的信念作文范文大全赏析(精选21篇)

所属分类:作文大全 发布时间:2025-06-27 14:33:01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

几季花开花落,几度云卷云舒。在斑驳错杂的记忆中,不变的是我对书的痴迷。

幼时好动,整个世界对我而言都是好奇的事物。好奇心极强的我喜欢四处翻箱倒柜,把家里弄得一团糟。母亲无奈,买了几本故事书,为还不识字的我讲起了故事。书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我出奇地安静了下来。躺在母亲身边,任由故事情节流入我的心底,眼中闪烁出了光芒。

从此,我对书的痴迷便一发不可收拾。

待识字后,我的小房间的书架上就多了许多书。随着我的长大,书架上的书呈几何倍地增长。每天的业余爱好,除了与小伙伴们疯闹,就是自己捧一本书,静静地阅读。只要书够厚,我就可以自己待一个下午。不仅如此,我还愿意给小伙伴儿“絮叨”在书中所看过的故事,像那位忠诚的老苏丹,那只狡诈的狐,还有为了狗而报仇的麻雀……

再长大后,我的书就已不再局限于童话,我开始痴迷上了推理小说,最爱的是柯南道尔和东野圭吾。那段时间,我翻遍了图书馆二楼的推理小说和各种版本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还死缠烂打,让母亲为我买下了东野圭吾的七本小说。每天晚上翻阅十几页,然后在母亲的催促声中心满意足地上床睡觉。

进入中学以后,学业挤占了我的空余时间,图书馆也不常去了,摆在书架搁板上的借阅证也被一层灰尘覆盖。但我对书的那份痴迷仍然还在,即使读书的频率慢了许多,但书还是要读的,我开始把目光转向了《傲慢与偏见》、《呼啸山庄》、《悲惨世界》……那些经典我一读再读,细细品味。

光阴荏苒,这十几年我与书结下的不解之缘,十几年的读书之旅,都让我信心满满,精神充足。

岁月交替,时代变迁,可我内心不变的坚守,仍是那份对书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550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记录先人思想的最好工具,徜徉书海你能体会到伟人的情思,就好像和他面对面的交流,读书也是一种享受,在你劳累时,一本书能带给你无尽的快乐。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书了,上幼儿园前妈妈就开始教我读诗。我听着那些富有韵味的诗句,不由的念起来,这是我刚开始接触书,后来我开始自己念书,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儿童书,上面有许多许多的故事,我读着那些生动有趣的书,学会了越来越多做人的道理,为我的成长提供了许多帮助,这使我对书产生了一种迷恋,让我沉浸在书海中不能自拔,于是我一有时间就开始阅读。

长大后我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书,最主要的是课本,课本是有用的书,他们让我获得了更多的知识,让我充分提高了自己的文化水平,小学时期我最喜欢看的是冒险类小说,因为那些热血的情节,主人公的勇气和智慧让我痴迷。虽然有时我会感到害怕,但是这些书告诉了我遇到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从此我对书更加痴迷了。

后来受到星球大战电影的影响,我迷恋上了科幻书,有些新鲜的名词是我从未接触到的,于是我如饥似渴的阅读,想要在知识中提升自己,科幻书告诉我人类未来发展的方向,为我塑造了一个未来世界,科幻书为我的理想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使我充分的了解到未来科技,以及现在科技的不足,这使我对书更加痴迷了。

书将是我一生最宝贵的财富,我对书的那份痴迷永不会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800字

书如满藏金银的宝库,琳琅满目,增长见识;书如汇纳百川的大海,一望无际,深邃莫测;书又如芳香四溢的花朵,沁人心脾,令人“沉醉不知归路”。我何等爱书,又何等痴迷于书!

我不知是何时迷恋上读书的,或许是因为时间太过久远吧。但我清清楚楚的记得,当我爱上读书之后,就仿佛被潘多拉魔盒的神秘吸引住一般,对读书狂热地一发不可收拾。自我记事起,《格林童话》《伊索寓言》《笑猫日记》……就与我相伴,这些读物第一次开阔了我的眼界,丰富了我的知识。它们趣味丛生,蕴含哲理,让我深深地爱上了读书。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这些读物为我搭建了成长之路,助我进步与前行。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些儿童读物怎能满足我大得惊人的胃口?于是我便向最喜欢的科幻书籍进军了,其中科幻大师凡尔纳的作品极受我喜爱,从《八十天环游地球》《气球上的五星期》到《海底两万里》《神秘岛》再到《从地球到月球》,凡尔纳的作品我如数家珍。同时这些书籍极大的丰富了我的科技知识和科学幻想,也让我对凡尔纳顶礼膜拜。惊羡他对未来的洞察力,读凡尔纳的书我仿佛在与其面对面交流,犹入无人之境,抛一切于脑后,那时我感觉他更像一位人生的导师,引领我走向奇妙的科幻世界,这是多么美妙的享受啊!

如今已十四岁的我,又对书籍有了一种别样的痴迷。踏过悠悠历史长河,我聆听屈原“易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慷慨悲愤;赞叹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铮铮傲骨;领略毛泽东“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壮志豪情。《战争与和平》中我读到了安德烈公爵视死如归的家国情怀;《约翰·克里斯朵夫》中我读到了克拉夫特在音乐道路上不断奋进的拼搏精神;《傲慢与偏见》中我读到了达西对爱情的不懈追求……品味历史,感喟人生,升华感情。书籍带给我热情、沉厚、高亢……让我尝尽世间百味,品味人生苦甜。有时我会仰望星空,默默无言,思考人生。

漫漫书道,永无尽头。对书之爱,从不消退!徜徉书海,品味人世百态;漫游书路,彻悟至理哲思。阅尽大千世界,方知书为其中最珍贵之一物;看尽人间万物,方悟书为一片心灵海洋。沉醉书中,痴迷书中,其妙不可言!

不变的是那份传承作文700字

每当双手抚过这平滑如镜的表面,心中的敬意又何时停过。当我凝视着这位一代匠人的双眸,心中就涌起了一份情怀,叫作传承。

老师傅的店藏在这条山脚下的小巷尽头。生意并不是太好,店内只有几件半成品和一个堆满火灰的工作台。老师傅正坐在一张摇晃的竹椅上,眼中满是担忧。我让老师傅帮我用铁打一块匣子,没想到,他满是担忧的双眸中竟又重新迸溅出了热情。连声应道:“好的!好的!”

他熟练地生起了火,火光一下子照亮了潮湿的小屋。老师傅用布擦了擦手,随后举起火钳,将一块生铁小心翼翼地放入火中。时间一下子被放慢了。火光的映照下,他的脸也越发清晰。苍老的脸上因为岁月的无情折磨而留下了一道道皱纹,脸上一块刀疤也将原来成熟稳重的他显得有些狰狞。老师傅微微叹了口气,随后夹出已经通红的铁块,放在了铁砧上。

他戴上头巾,顺手握起了锻造锤。一下,两下,三下,连思考与喘息的时间都没有。他十分熟练地敲击着铁块的四周,发出了“叮叮咚咚”的响声。两块铁碰撞的每一瞬间,就有火花溅起。即使跳到了老师傅的手背上,他也没有哼一声,专注地像是要扑了上去。

一下又一下,整个屋内又重新焕发出生机与热情。霎时间,这位匠人展现了中华的豪放与细致,刚柔并济。血液中,似乎也有什么与之呼应。那铁锤的每一次下落,都在讲述一个生动的故事,还有老师傅的那份传承。

在不断敲击下,一块生铁诉说了中国五千年的历史与文化,成为了展示中国人民的热血的象征。每一次下落都带动了一颗匠人的心。

铁块成了匣子状,他小心地将完成品浸入水中又捞起,随后满是自豪地给了我。那份情怀又一次涌上心头,传承下去,才是对它的尊重!

我想到了那些被置身幽谷又不断奋斗的事例,而这小小的匣子,关着一代匠人的中华之美,其所不变的,是那份传承。

不变的是那份痴心作文600字

回首自己的人生,似乎没有什么执着,是散发光芒的晨曦吗?还是飘香四溢的花海、还是香甜可口的米饭?亦或美好动人的旋律……算了吧,我痴迷的还是排球带给我的一切。

说起排球,我跟它可真是有缘。从人到大,我便生活在一个弥漫着体育气息的家庭中,我的父母并不是什么体育强人,而是两个热爱体育的普通人。我跟排球的第一面之缘,那就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那时候我才4岁,便随着母亲长途跋涉地来到了北京,观看那激动人心地排球比赛,观众的呼喊,解说员激情解说以及运动员的汗水同时映在我那深深的脑海里……那年的奥运会排球也正好得了冠军,从那一刻开始,我对排球就有着深深的敬意以及对它的爱意。

至今为至,我依然对排球有着抹不去的爱意,我会因为排球的成功感到开心,同时也会因为它而感到难过。每逢奥运会的时候,我虽然不能到现场为运动员喝彩,但我依然不放过任何一次观看他们的比赛,电视,电脑,手机……国家队中的前队长:惠若琪以及现在的队长朱婷一直是我最崇拜的运动员,她们对特比赛中的认真以及对排球的那份坚持,都让我深深地被她们感染。她们同时也让我对待生活,学习,排球拥有了对他们的看法:坚持才是一切事物最好的出路。

为了心里的那份痴迷,我也在努力着。我坚持练习排球,

努力学习,争取有一天能骄微地站在她们面前,对她们说一句:“你们真棒!也谢谢你们这么多年带给我的一切鼓励。”国家排球似的前遥似锦,我的排球也如此。

当周围一切都在变的时候,车水马龙,都唯有不变的,就是自己的那份痴心。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800字

灯光落在白纸上,落在那道不变的抛物线上,弦和弧度格外温柔。

我挠着一茬簇新的头皮屑,右手依然握笔在那层只剩一层纤维的卷子上勾画着。方程早已列好,只是刚刚反复计算出的无解让我有些无所适从。抛物线就像瞭望着高不可攀的雪峰,又像蒙娜丽莎唇角神秘莫测的微笑。它们一直仍在那里深深吸引着我,我才仍未放弃。

笔尖又一次带过那条最关键的线段,我尽力将它描画的更清晰,如溺水的人紧抓着救命的稻草。在纸上抄写算式时,我早已布满血丝的眼紧盯着逐渐印刻在草纸上的字迹,生怕稍有不慎就会抄错,哪怕繁琐的细枝末节,我在做题时慢慢就养成了这种提起十二分精神注意细节的习惯,而日常生活中,包括听课,抄写记笔记,只因对27题不变的痴迷,让我受益匪浅。

这一次的结果又不一样,意味着我需要继续进行乘方变号的高强度运算。桌上的绿色盆栽舒展着它的茎枝,如同我的脑神经绷紧了脉络枝杈。黑色油性笔又一次飞速在纸面上滑动,而我骑一匹烈马,奋力扬蹄,极欲冲上顶峰,一览众山小。尽管现在已值深夜,尽管万家灯火仅余我桌边一盏,尽管我知道明天就是区一模,老师早些睡的叮咛犹在耳畔,尽管我天资不及人,但我痴迷于克服这样的难关啊!我对它的爱不变,就会坚持下来,拼搏奋进,一如既往。

我终于列出了最终的算式,而窗外漆黑一片。绿色植物抖了抖叶子,倩影斑驳摇晃,是开在我手边的一朵黑色马蹄莲。我手上的汗水打落在纸上,打落“花”这个正在摆动着的黑影时,像露滚落。到了尽头处,我的手反而颤抖,这次算出的得数应该有解吧?我的付出与痴迷,应该会得到回应吧?

做对了!我有的是想象中的惊喜,也在镜子里看到了一个如释重负的笑脸,镜中那个我最熟悉的女孩儿,额边的碎发沾湿了贴在脸色侧,眉毛挑得很高,眼中晶亮,只是那份不变的痴迷,刻在酒窝里,找的很辛苦。

这种时候还有很多,几乎每晚都会上演,如是一整年,因为痴,因为迷,因为坚持不曾改变。

我伸着懒腰,笑傲着已攻克的高地,满足和喜悦依然翻涌着。我是一条小鱼痴迷在洋流中。我的生命因痴迷而多姿,因不变而丰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800字

因为喜欢,所以痴迷,更愿意一直痴迷。

——题记

痴迷就像小山依恋着大山,痴迷就像绿叶衬托着红花;痴迷就像蜜蜂眷恋着花香。殊不知那份痴迷早已扎根在心田。

心动

阳光照射在地平线上,使冬天不再严寒。“张辉,快给我传球。”“好嘞,张洋快接住。”即使是冬季,硕大的操场中央,总会有那么一群热爱踢足球的少年,他们像极了大鹏在天空中翱翔,时不时的挥舞着翅膀。

当球离他们只有咫尺时,就会用一小段助跑把球射进球门,吓得守门员魂都没了。这是这么近距离的观看足球,也是发现小小的足球竟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吃过午饭,操场中央依旧聚集着他们。“啊……吓死宝宝啦,球怎么朝我这边来了?”“同学,麻烦把球踢过来好吗?”“啊?我嘛!可我不会踢球啊,算了不管了,走你。”我几乎用尽了所有的力量,脚都踢麻了。“哎呦,可以哦!球进球门了。”旁边的男生都看傻了,还一个劲的说我踢得好。可我自己心里清楚,我是第一次踢足球,刚才是瞎踢的。可就在那时,足球让我心动了。

坚持

骄阳似火,它炙烤着大地。滚烫的地面被我踩在脚下,顿时禁不住这般折磨了。但,这球我也一定要踢进去才行。“林娜,你下来歇会儿吧,真担心你会中暑。”好友小芳的话使我动摇了片刻,可我一定要坚持下去。“小芳,你不用担心我,我待会再歇。”终究是勇气战胜了懦弱。

可好景不长。“林娜,我求你了,这个时候应该开大脚啊,你不会踢换人好嘛?”。“哦,好吧。对不起。”虽然和他们一起踢着,但始终找不到方向感,也老给他们带来麻烦。“我可以放弃嘛?不不不,不能轻而易举就说放弃,因为喜欢就一定要坚持做下去,以后我一定还要多加训练才行。”从那时起,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坚持,因为我知道唯有坚持,方能圆梦。

希望

“林娜,传球给我。”“好的,没问题。”“真棒!球进了。”努力的人定不会被辜负,现在我已经可以和他们默契配合了,我再也不是当初那个菜鸟一般的人呢。至从爱上了踢足球,我的身体也越来越健康了,看来体育锻炼对人的好处真大,以前的我,一年四季就像被“病原体”附身了一样,过一段时间就头疼脑热,可现病魔离我远去了。

再一次看见希望之光照向我,对于喜欢就应该一直坚持,之前因为初见喜欢,现在长久坚持,以后也会更加热爱。

因为第一次遇见就喜欢,我愿意一直为它痴迷,直到永远。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翻开一本书,让阳光洒在纸面上;捧一杯香茗,品世界百态。我对书的热爱,仍是不减;我对书的执著,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

还记得,五岁那年,我得到的生日礼物是一本故事书,里面讲的大多是公主和王子的故事。翻开书的扉页,我立即被里面美丽的画面吸引住了。我缠着妈妈马上给我讲书里的故事。自从听了妈妈声情并茂讲的故事后,我对那本书更加爱不释手了。每晚睡觉前,我都要抱着它,把它放在床边才能安稳地入睡。就连走路,我手里也要捧着那本书。

我热爱读书,就是这样开始的。

当我又长大了一些,我就按照妈妈教我的拼音读法,把书上的字一个一个地连成词语,再把词语连成一句话,最后又连成一篇文章,连成一本书。那几年,这样的读书方式成了我最喜欢的习惯。

上了小学,我对书的痴迷与日俱增。就连新发的课本儿我都不放过,在开学前我都要读上几遍。小学阶段,我读过《悲惨世界》,曾为珂赛特的遭遇悲伤难过;我读过《雾都孤儿》,为主人公的身世感到可怜。这样,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无奈之下,妈妈只好又给我换了一个大书架。

直到初中,即使学业繁忙,我也要抽出几十分钟的时间,读我喜欢的书。每当我重读,我就会读出新的感受。当现在的我重读《悲惨世界》时,我读出了法国旧时期的不公,即使只是偷一块面包也要付出入狱的代价。正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现”。

如今,书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读书,他让我懂得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人生道理。

我已经长大了,但对书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书,我最好的朋友,你会伴我一生。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

我不是思想家,也不是教育家;不是哲学家,更不是军事家。我只是一个痴迷家。我深深地痴迷于一人,痴迷他的一切,他是一位伟大的诗人、词人,我痴迷于他的诗词歌赋。

曾梦回北宋。途中遇雨,信步檐下,但见一人,眸眼深邃,丰神俊朗,竹杖芒鞋,不觉风雨,谈笑自若。恍然间大悟,他就是苏轼,那位令我深深痴迷的苏轼啊!

我痴迷,痴迷于他的文采飞扬,豪放不羁。初入仕途,锋芒毕露,因其政见与朝廷重臣王安石相悖,先后被迫流放各地知州。虽遭贬,却从未忘记过自己的远大抱负,他不甘于自己的济世之才用于小小的知州,在一次醉酒后,挥毫泄愤,却因此卷入“乌台诗案”。死里逃生却又被贬往黄州。这时的他开始反思,他抛开世俗,放下名利,将自己放逐于山水之间,而因此留下众多不朽诗篇,他面对困难也依旧乐观豁达,从容潇洒。拿得起,放得下,即使颠沛流离,也吟“大江东去”。

我痴迷,痴迷于他的重情重义。忧民——在杭州做官时,借粮,亲自前往一线,修堤筑坝,在所不辞,因此衍生苏堤之称。念妻——其妻王弗早逝,但他对她的爱却始终不渝,在王弗亡十年后,又作词《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到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读罢,只觉痴情悲凉。

记得,我与他初次相遇于“婵娟”之下,听他高吟“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忘忽于他的“把酒问青天”,自那时,我便已沉醉于他的大千世界,不能自已。

“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光阴荏苒,世事变迁,在岁月的长河中,亘古不变的是我对这位豪迈豁达之伟人那丝丝缕缕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800字

我曾经很痴迷于一项运动,它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起来。这项运动就是踢足球。

我与足球第一次接触是在小学五年级,那时学校正在招收足球队员,我的班主任看我很爱运动,于是把我的名字报了上去。没想到,我竟然通过了重重考验,成为了学校足球队的一员。慢慢地,我发现自己开始喜欢上了这项运动。

很快,老师为了检验我们这段时间的训练效果,带我们去参加了县里的足球比赛,结果在连输两局后,我们经过不懈努力,顽强地连扳三局,反败为胜,最终取得了全县第三名的成绩。比赛后,教练还请我们吃了一顿大餐,学校也给我们每人发了一个崭新的足球。

这次比赛后,我已经彻底迷上了足球。有空我还经常看电视中的足球比赛,最终成了皇马的球迷,因为我的偶像C罗就在那里踢球,他的球技精湛,爆发力极强,曾经四夺金靴奖,与巴萨的梅西堪称当代足坛的“绝代双骄”。每次看他的比赛,我都激动不已。

升入初中,由于小考成绩较好,我被分到了走教试点班,学习变得十分紧张。听说我们中学里的足球队正在招收新人,我毅然报名参加,由于我的功底比较好,很快就成了正式队员,每天都和队友们一起训练。可是,妈妈知道这件事后,感到非常的不满。原因是我每天下午第四节课都要去操场训练,妈妈担心我学习受影响。几次劝告无果后,妈妈就找到学校来,要求我退出足球队。尽管我竭力阻止,最终还是拗不过妈妈,无奈地离开了球队。那天,我连午饭都没有吃,在操场的角落里哭了很久。

时光如流水,慢慢冲走了我的苦闷。渐渐地,我也明白了妈妈的良苦用心。但是,我对足球的痴迷依旧没有改变。

在学校里踢不了足球,我就利用假日去县体育馆里踢。几乎每个周末,我都会和同学一起去踢球。有时,我还一个人在室外踢,在小区踢,遇上下雨天,我就在家里踢,练习颠球。以前小学发的足球被我踢得伤痕累累,表皮都掉光了。

现在,我就要进入九年级了,环境变了,压力大了,时间紧了,但是,我对足球的那份痴迷却一直没有改变。

不变的是心作文600字

世间万物,千变万化,随着时间的流逝,任何事物都在不断变化,但惟独不变的就是人的一颗心。

最美的心

我带着哭声来到了这个世界,全家人高兴得不得了,他们说我是第一个孩子。在我刚出生不久的日子里,妈妈成天抱着我,尽管累的腰酸背痛也依然如此。在妈妈温暖的怀抱中,吸吮着乳汁,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妈妈一直都在爱我,让我在温室里像花儿一样茁壮成长。我感觉妈妈的心脏跳到的旋律,这全是爱的汇聚,我认为妈妈有一颗最美的心。

最狠的心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长大了,不再是一朵小花,需要保护,细心地培养了。我很不懂事,经常惹妈妈生气。有一次因为考试成绩大幅度下降,妈妈很生气,狠狠地批评了我一顿,说了一些刺痛人心的话,我实在忍不住和妈妈吵了起来。因为我的自尊心强,没有耐心,和妈妈顶撞之后果断地决定离家出走,在外好几天,妈妈都没有找我。偶然碰到了爸爸,是爸爸劝说我回家才答应的。回到家,看见妈妈在屋里该干什么就干什么,一点也不关心我的样子我心里气愤极了。我仿佛看到了老鹰狠心地将自己的孩子扔到悬崖上,那时妈妈有一颗最狠的心。

不变的爱

几年之后,我与妈妈之前发生的不愉快已被逐渐忘却,我们又和原来一样母女连心。马上就要升初三了,放假的时间少了很多,每次从学校回到家,妈妈都会准备我爱吃的菜,对我无尽地关怀。我也感受到了温暖与幸福。这时我才明白,妈妈之前对我恶言教训是为我能长记性,好好学习,是爱的表现。我看到了妈妈的爱是永远不变的。

全天下的父母对子女的爱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不会变,就算天塌下来也一样。只有父母是最疼爱我们的人,子女会对父母变心,而父母会永远爱我们。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800字

每当看到书房角落里摆着一摞摞彩铅,宣纸,颜料,我都会想起刘禹锡诗中说的:初心不可忘!没错!那些都是年少时我的最爱。

年少时,我是极痴迷于画画的。

幼时的我,早早地就显露出了绘画的天赋,随便一支笔,一张纸,万事也能画出个模样来。陌上的蝴蝶,院里的五香,天空下的打碗花,一锅一灶,一瓢一勺,一庭一院,凡间烟火,都是我热衷于描摹的对象。甚至电视中的动画人物,以及电视中的明星人物,皆是我兴趣所在,无论好看与否,都能提起笔画下来。一颗心兴奋的扑通扑通的跳着,放佛都要将满腔热血洒出来一样,每次奶奶总在旁边打趣着我说:“我家孙女要成为大画家喽。”我也不恼,欢喜的捧着画,内心滋生出一丝丝得意来。

到后来,我又迷恋上了中国画,对于彩铅来说望尘莫及,连小粉都比不上的泼墨水彩,深深地如烙印一般刻在了心里,痴了一般。于是,我缠着奶奶买来了一卷卷的宣纸,一盒盒颜料墨水,只为画画。

依稀还记得曾经画荷花的时候,为了更好地摹绘出荷花被雨打残的状态,我专挑了个雨天,一大早便撑了伞去荷花池边观察荷花,那天恰好“天公作美,”,雨下的太别大,瓢泼一般,恰好是我所要的模样,当时荷景是怎样,现在早已记不清了。只记得一个女孩傻傻的撑着伞对着那片荷花认真的钻研,脸上还笑的格外灿烂,不在乎他人目光只在于当时的那种满足感。

那时的我就有一个梦想,想要用笔画出一世界色彩。有一屋子的画卷,浓郁带着泼墨香。那仅仅是个梦想,无关名誉,无关权利,只是纯粹的喜欢。

虽过几年,这样的我依然保持着,即使学业再忙,总能抽出时间描摹自己心中的那个梦。

此时,我提着画笔,没定画成什么模样,随心而画,只为喜欢,只追求心中的那份喜悦,只为初心。赤橙黄绿落在纸上,都在诉说着,表露着,跳跃着那种快感。

那个曾经年少的我,那个有欧文荫蔽梦想的我,那个曾经在雨中呆呆观赏荷花的我,都一一在纸上显现。窗外,风吹着花树,云唱着歌谣,窗内,笔落纸,梦生花。

岁月?郁葱茏,光阴荏苒如日,而我,痴迷不变,保持初心。(墨香悠悠)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500字

在人的一生中,心中总会有那么一点东西令你激动,令你痴迷,令你情不自禁地陷入其中。哪怕只是一会儿的回忆,都能感到深深的满足。

我十分喜欢梦幻的东西,看的书都是些科幻或魔幻的,比如《三体》《银河帝国》《魔戒》《爱丽丝梦游仙境》等,其中最让我痴迷的就是《哈利·波特》了。

第一次接触《哈利·波特》,是我上一年级的时候。记得那个星期六,妈妈带我看了一场电影,我顿时被电影里面精彩的内容、神奇的魔法深深震撼了,我还记得我的第一篇观后感就是写《哈利·波特》。

从此之后,我对《哈利·波特》的热爱一发不可收拾:先追完了八部电影,然后开始阅读有关哈利·波特的书。我觉得书里生动的描写比电影里的画面更加精彩,我仿佛真的置身于魔法世界之中。我还看了哈利·波特的前传《神奇动物在哪里》第一部和第二部、哈利·波特的纪录片、哈利·波特的《百科全书》,我甚至还买了邓布利多的魔杖、霍格沃兹的火车票和哈利·波特的地图。

你或许会说我太疯狂了。是的,我知道那是假的,但是我仍然最爱这个魔法世界,就像陶渊明先生笔下的桃花源一样,虽然桃花源是虚幻的,但却寄托了作者对安宁和乐、自由平等生活的向往。桃花源存在陶渊明先生的心中,魔法世界也存在我的心中,代表着一个男孩对冒险的渴望,对神奇生活的向往。

纵使我已经长大了,但我对魔法的那份痴迷不曾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800字

“妈妈,快来看我的仙人掌开花了!”一个满脸惊喜的小孩儿兴奋地向母亲招手,急切的要她欣赏她的“杰作”——一珠开着淡黄色花的典雅的仙人掌。那个小孩就是我,一个对花非常痴迷的我。

是呀,我从小就喜欢花草。你看我家园子宛如一座唯美的花园:玉树、绣球、水仙、百合、玉兰……一年四季,花开不断,香气袭人。为了拥有更多的花,我常在赶集时缠着妈妈去后街看花。还记得,我在盛夏,一连几周没买雪糕,硬是省下几十元,捧回一盆粉嫩的蝴蝶兰。

有一次到大姨家,我看见几盆含羞草,半垂的茎上排列着两排椭圆形的小叶片,像张开的手掌,手指在中间浅浅一划,它便害羞地收拢起来,十分可爱!我越看越喜欢,忍不住问大姨:“这花怎么养?谁送的……”就是不好意思开口要。要知道大姨也是一个花痴,我怎么能夺人所爱呢?没想到临走前,他居然送了我一盆。喜得我又是敬礼,又是鞠躬,开心极了。

回家的班车很挤,我不敢把含羞草放在车厢里,只好硬着头皮捧着,一捧就是几十分钟。手臂酸疼我咬紧牙关不放手,默默鼓励自己要坚持,一想到含羞草那可爱的模样,手臂就充满了力量,终于回到家里,一放下花盆,胳膊都似乎伸不直了。

每逢风雨来临,我都要将心爱的花一盆一盆地搬进屋里,雨过天晴后在一盆一盆的搬出去,搬进搬出,弄得一身泥水。爱整洁的妈妈总会生气的说:“花儿草儿就那么珍贵?”

回过神来,我已经成了“花痴”了。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春去秋来,我亲手打理的“阳光花园”可谓是一年四季,色彩缤纷,常常引得行人驻足观赏。你说作为“护花使者”的我,怎能不为此自豪呢?闲暇时,看着五彩斑斓的花儿,享受着微风送来阵阵馥郁的花香,眼角眉梢都是喜悦;学习疲倦了,修枝,施肥,赏花,那便是最幸福的事了。

人们常说生活不能没有花,就像维也纳人们的窗台一样,到处都开满了姹紫嫣红的花,爱花的人最爱生活。是的,我愿与花常相伴,花痴伴花到永远。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

一毡,一墨,一笔,一纸。点墨,提笔,中锋,收尾,如此反复,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初入爷爷的画室,便一下子醉了,醉在那清幽的香味之中,是浓酒?是淡茶?是墨汁!那墨汁黑如夜,凉如玉,被爷爷倒入砚台,散开一种幽幽的芳香。只见爷爷用羊毫饱蘸浓墨,在白色的宣纸上挥舞,瞬间,便出现几个飘逸的大字,我看得如痴如醉,幼小的心灵瞬间被墨字所震撼。

再后来我长大了,开始学习书法,不变的仍是那份痴情,我一有空便去画室,一整天都在那里欣赏墙上挂着的作品,我总是惊奇于那些墨字。惊奇于那“竖”写坚韧,像是根根直立的虬须;也惊奇于那“横”写的舒展,像是亘古连绵的山脉。那么字仿佛已经不在纸上,而是萦绕在我的周围,抓得住却又抓不住,像是溪水流过鹅卵石只留下一指温柔。那些墨字整日陪伴我,荡涤着我的心灵。

现在中考俨然成为了最重要的事,我每天与朝阳攀早,与星辰共舞,无时无刻不在忙碌着,那些题目在脑中纷乱错杂,就像熙熙攘攘的火车站,烦得我不知所措,便拿出墨盒刷几个大字,亦或是将墨滴入水中,看着它们慢慢扩散,在水中旋转,翻腾,即使再忙碌,不变的仍是那份痴情。

墨字让我痴迷,墨画更是让我无法自拔。

桃花夭夭,灼灼其华。墨具有朴实的墨色,但浓淡有致的墨,却把桃花画得淋漓尽致。那花瓣薄得如透明的羽翼,却不失桃花的厚重感,那梅花的根根枝节,更是让人感到一种傲骨,像是中华人民直挺的脊梁。

墨本是黑色,却把我的生活染得丰富多彩。陪伴我成长,熏陶了我的岁月,让我感受到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心静沉醉。让我感受到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丰富文化内涵。柔软而又坚挺的笔锋,正像是我们中国人民的精神——团结而不屈。

此后,一毡,一墨,一笔,一纸,足矣。

不变的是那份亲情作文800字

偌大的客厅里,时不时回荡着从手机里发出的特有音效。我埋头“苦干”,手指在屏幕上疯狂飞舞。

忽然,厨房传来“滋滋”的响声,顿时充盈了整个客厅,而我却依然沉浸在游戏天堂中,无法自拔。香味一点点蔓延,毫不客气扑进我的鼻尖。“仔仔,吃饭了。”外婆那慈祥的声音,不轻不响。游戏玩到一半的我有点不耐烦对外婆说:“待会。”说着,便继续投入。

这时,太阳的余晖从窗间洒进,照在房间里,黄黄的、暖暖的,仿佛是在桑拿房中一样,舒适,而又心安,但同时,也照在我的手机屏幕上,晃得我看不清,我便起来移了移位置。奇怪的是,在这过程中,我竟没有抬起我那“高贵”的头。几分钟后,外婆又叫我去吃饭,我以为外婆已经吃完了,便没有作答。

终于,游戏结束了,我抬起头,疲惫的眼睛看不清远方的事物,但在朦胧间,看见一个苍老而又佝偻的身影坐在一旁,静静地看着我。我知道她是外婆。渐渐地,逐渐清晰了,外婆头上的几根银丝在阳光下闪耀,深深的皱纹像刻在脸上一样,一动不动。我转头看看饭桌,我不禁羞愧起来——饭桌上的菜纹丝不动,完好无损地保存在那里,外婆并未吃饭,而是在等我,等在玩游戏的我。

我慌忙起身,一脸歉疚地对外婆说:“外婆,去吃饭吧。”外婆应了一声,和我一起来到桌前。我惭愧地坐在那,想弥补我的过错。我夹起一大块肉放到外婆碗里,说:“外婆,您多吃点。”外婆似乎看出我的窘迫,也学着我,夹了一块上好的肉给我,说:“你也多吃点。”我望着外婆,红着脸。而外婆只是笑笑,“快点吃呀!”见外婆笑了,我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安心地吃起饭来,和外婆你一句我一句地聊起天来。而那只手机,早已被我打入“冷宫”,出不了门了。

那天下午,我尝到了人生中最香甜的一餐饭,也是让我最心安的一顿饭。

是啊!游戏能给你带来的,只不过是一时的欢乐和舒爽,而真正能让你体会到温暖的,是亲情的陪伴和悄然的谅解,以及那份心安。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500字

莫笑痴人语,更有痴似其人者。光阴如梭逝,更有不变是痴迷。

——题记

我坐在一块儿大石上,捧着书,细茗诗芳。与山水对诗的日常,皆是我六七岁时的过往。

小小读书郎,捧着诗书上学堂,数学课上,我将新抄的诗句压在课文的扉页上。可惜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苦“邪不压正”。每每被老师发现。我在与老师暗中较量的过程中,不变的是对诗词的迷恋和向往。

城里上学时,城市中一片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景象。在这高速旋转、光怪陆离的世界里,我偏爱那方故土——诗词。我紧怀着那捧最熟悉的土壤,向宁静的世界展翅翱翔。我在这沉浮不定的凡尘中,不变的是我在诗书中的徜徉。

一个个密密麻麻的小字儿,满载着我无限大的快乐。闭了眼,翻开书,神游的思绪也会于阴暗中投奔诗的光暖。我好似一滴墨水,融于砚台之上,凝成焦黑,又于水中挥射出墨色的光茫。而诗巧妙就是那水啊!是我的归宿,是我安居乐业的地方。在枯黄的书页中肆意狂舞是我的诗意;在时光与激情的考验中,我不变的,是对诗的痴迷。

我常在幻想:这天地之大,岁月之长,可是有多少人同我这般倾心于诗?苏轼言:此心安处是吾乡。我道:故乡诗土话方长。

他日一别书苑后,提携榜首醉诗乡!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800字

沏一壶香茗,捧一卷书简,一阵清香随风徜徉。从唐诗,到宋词;从《红楼》,到《西厢》;从《围城》,归于《简爱》。我始终漫步在书的海洋,踱步几载,蓦然回首,唯有那份对书的痴迷不改。

儿时,只会吟“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或许那时我根本不知它的含义,不知谪仙对故乡的情感,只是觉得朗朗上口罢了。但当我如今颂到“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时,心中又别有一番滋味,仿佛是看到了客居他乡,漂泊四海的游子,听到了他们对于故乡的执念。狐死尚首丘,又何况是有血有肉的人呢?

这份情,我在画中看不见,只有一缕墨香,能带给对家乡的思念。

从前,每每看到“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时,浮现在我脑海中的,不过是追名逐利的愚忠之人谄媚之作,哪里有什么豪情壮志?可现在,我一看见“铁马冰河入梦来”,恍若敌军来犯,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啊!那份孤老之人的创作,不仅是成就个人之志,更是了却天下之乱啊!老骥尚志千里,吾辈青年,又怎可顾后而不前行,入黑暗而弃光明呢?

以前,《红楼》于我而言,不过是男女间的情爱,卿卿我我,何谈千古佳作?可如今我翻阅《西厢》,文质彬彬的张生,秀丽脱俗的莺莺,似天作之合,神仙眷侣,如牛郎织女,万世留名。

这份情,我在梦里看不见,只有泛黄书页,留我一份忠与爱。

琴弦勒断,方宏渐与晓芙也走到了终点。与此同时,简爱也离开了庄园。书快翻完了,但属于他们的色彩将永不褪色。

撑一叶扁舟,游遍书海,绕舟的寒江上映着明月,我从这里走过。

你是呼唤雷电的屈原?江水已帮你洗冤,愿你的国殇安眠!

你是抚琴的周瑜?江畔潇潇暮雨,东吴大地蒙你才智安宁。我要向你,道一声珍重!

你是容若?我听见了雪落下的声音!那是你对我的呐喊吗?我听见了!

你又是谁?莫非是培根?我已领悟到读书方法之真谛,谢谢您!

我自楚国来,又随东吴去。遇见了大雪,遇见了你,我的身心皆因你而变,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800字

世间万物变了千百遍,但她却从未变过。

她自幼便喜欢在父亲的书房乱转。儿时,偶尔会爬上椅子,费力地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又慢慢地从椅子上挪下去,蹲在一角,装成个小大人读书。咿咿呀呀的声音从口中发出,眼睛一直盯着书。她虽不认识书上的字,但却能感受到她的乐在其中。父亲那时每每看到她那可爱的样子,便会笑着将她抱起,搂着她一起读。稍大些时,她就吵嚷着让父母为自己买书。书中的文字带着拼音,读起来很方便,那些梦幻的情节常常令她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上了初中后,她读书的范围广了起来:散文,议论文……都有涉及。不过于她而言,最爱的还是小说。望着书中的一个个人物,他们或好或坏,但每个人的遭遇都能牵动着她的心。她偶尔也会翻翻其他的读者的评论,评论多数很好。望着他人优秀的作品,她有些羡慕。淡蓝天空逐渐被天边一角橘红代替,橘红徐徐染过半边天,她意识到该吃晚饭了。饭桌上她脑中猛然闪过一个想法:或许,我也可以写书。

从此以后,她便开始在网络上写书。第一篇小说,名为《彷徨》,写了她初中生活的种种。读者反响还不错。这便让她的信心大增,一发而不可收,接连又写了几本小说。即使在最忙碌的时候——临近高考,她也从未放下书和笔下那一个个可爱的文字。

从高考结束到后来的工作,她一直在违背母亲的意愿,坚持要成为一名作家。但后来的作家路却并不是很顺利,她的稿子被接二连三地退回,甚至还有编辑质疑她文章的真实性。她双目失神地望着路面。天空,鲜亮的湛蓝色,几朵不规则的云飘在空中,不急不躁。她的母亲又劝她换一份安稳的工作,她再次一口拒绝。许是她的那份对文字的爱和痴打动了上天吧,终于,她的第一本小说被成功出版。

那天,她从工作室走出来,看着当年破旧的小房子早已被高楼代替,身边的人们已用普通话代替了古老的方言……一切都变了许多,她似乎还是原来的样子。

世间万物变了千百遍,但她对文字的那份痴迷,却从未变过。

不变的是爱作文600字

周日下午,我还在卧室里写作业。

爸爸突然推门进来,说:“转学吧。”

“为什么?”我的心里满是疑惑和惊异。但仔细想想也能明白,近几天由于建学籍的事情,想要上好高中,唯一的办法就是现在转学到外地的学校。

“快收拾一下东西,明早就走。”父亲催促了一句,离开了。

我木木的呆坐在椅子上,虽然想明白了原因,但还是有些不能接受,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突然就离开了父母和同学,老师们,还有些不舍,父母还可以见面,而一起摸爬滚打了两年的老师和同学们怕就不能再见了。

为此第二天早上,我很早就来到了校门口,同学们还不知道,同往常一样跟我一起进了班级,我第一眼就看见了老师,妈妈已经给老师打了电话,她的眼睛湿润了。

等我们坐定,老师来到讲台前,哽咽地说:“大家可能不知道,有一个同学就要转学了,在此之前,请他说两句。”

我走到了前面,同学立刻明白了,哭泣声立刻传到了我的耳朵里。我只说了一句:“别想我。”便跑出了教室。但同学们也都拥了出来,平时最闹的那个同学,哭着对我说:“小心……别让……我再看见你。”我一瞬间就哭了起来,跑开了,我不想看着他们哭,更不想他们看见我哭。虽然我们只相处了两年,但我们之间的爱,却在这两年中变得无比坚固。

现在我已经坐在了新的学校里,面对的一切都是陌生的,但我仍然能感受到一百多公里外的同学和老师们对我的爱,暖暖的在我身边围绕。虽然相隔一百多公里,但他们的爱的温度却没有丝毫的改变。因为这种爱无论距离再远,也都不能改变。

不变的是花开的信念作文800字

成功之花,人们只会惊慕它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它的芽儿却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满了牺牲的血雨。

——冰心

7月8日晴

我家今天来了一位小客人——一株菊花苗,我叫它“小菊”。今天天气特别热,我给它浇了一点水,然后就把它放在阳台上,自己吃西瓜去了。屋内的电风扇不知疲倦地工作着,屋外太阳光芒四射,炙烤着大地,天上像是下了火,仿佛地上的一切都被太阳融化了。“啊!我的菊花!”我突然想起阳台上的小菊。我狂奔到阳台,花盆滚烫滚烫的,我准备将小菊移入屋内。

“不,我要开花!只有历尽骄阳才能开花!”它好像用尽剩余的力气冲我喊道。我怔住了,看着那明亮的阳光,再看看小菊,它依然挺立在那里,丝毫没有显出颓唐的样子。我被它的信念与勇气所折服了。

8月3日暴雨

沉闷压抑的天气,让人烦躁不安,令人始料未及的是天空突然下起了倾盆大雨。雨线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毫无章法地滚落大地。不一会儿,地上便到处都是水洼,天地像成了一个水蒙蒙的世界。隐隐之中,我的心头浮现出一丝担忧,于是我不自觉地来到阳台前——“啊,我的花……”

我蹲下身,看着那被暴雨打落的叶片,深深地叹息。而小菊却抖抖它那纤弱的,残缺不全的身体,仿佛再说:“没什么,叶子落了还可以再长,暴雨使我的信念更加坚定了。我要开花!我一定会的!”看着它那精神抖擞的样子,我释然了。

10月4日阴转晴

天气渐渐变冷了,天空也变得严肃起来,整个天空搜寻不到一丝阳光的灿烂。我无聊地趴在写字台上,漫无目的地向外张望着。“唉,真闷人!”忽然,一股淡淡的清香扑鼻而来,我嗅着花香来到阳台……

“啊!开花了!”我惊呼,小菊的花瓣俨然成了一张笑脸!我仿佛看到了那种信念,那种比花期更长,比花色更美的信念!那种不被骄阳,暴雨所折服的信念!

后记:

只有拥有坚定的信念,才能不畏风雨,一路兼程,在收获的季节绽放出最美的花朵——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标签: 五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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