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深地爱上了钢琴作文400字
都说弹了钢琴的孩子,长大后会有气质,音乐素养很高。在妈妈的强迫下,我报了钢琴班。
模模糊糊记得那时我还不懂什么叫艺术,还闹脾气呢,“钢琴有什么好听的?还不如学古筝呢!”
但是自从我听到那如泉水般好听的声音之后,我便深深爱上了它。
那时,我的梦想就变了,我要成为全球赫赫有名的钢琴家。
“我们去听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钢琴演奏会。”一听到钢琴两个字,我就来了兴趣,连忙问:“他是谁?钢琴弹得怎么样?”我生怕他钢琴弹得不好。妈妈笑我:“你的担心多了,他呀,全球十大钢琴家之一,看起来你好像不想去呀,那我把票退了。”
“哎!你说谁不去啦,我怎么可能不去!”
自从听了他的演奏会后,我不止一次被老师夸奖。那是我做梦也想不到的。
“真棒,比以前好多了,有感觉了。”我仿佛是一位仙子,在空中飘来飘去。我感觉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钢琴,每个人听了你那清脆悦耳的声音,都忘不掉。
钢琴,我爱你!
我深深地爱上了那缕阳光作文400字
阳光,是吗?是的,阳光!
阳光,多么的温暖。我一起来,看到的就阳光,照耀着我们,让我们茁壮成长的第一位是长辈们,而第二位却是无比可爱的阳光;写作时,使我们突发奇想的第一位是灵感与阅读,而第二位是那神奇的一缕阳光。
人们常常会忽略某些东西,但你们想过吗?你们在不知不觉中,忽略了这么大的世界、宇宙中,付出最多的——太阳!阳光!
没有太阳,人们会永远睡在黑夜中,不知日、不知夜。生活,就会像黑夜的颜料一样暗淡,甚至会更加灰暗,如果没有它们……没有它,地球上的人类和所有的生物,都会一无所知,笨拙不堪,没有人会去思考,没有人……因为没有阳光,就不会有现在的一切,包括现在的课堂和人类!
也许,在几十亿年以后,生命力最顽强的太阳,就会在一声“轰”的巨响之后,消失不见!看着,人们,你们难道只会在那一刻想起自己之前忽略了什么吗?
我永远忘不了在我做许多事时陪伴我的那缕阳光!
阳光,是吗?是的,阳光!
我深深地爱上了书作文500字
真好!爸爸今天带我去书店买书,而且今天特别大方,从钱包里,“刷”地一声,抽出一张百元大钞,说了一声:“今天你爸高兴,随便买。”耶!难得爸爸这么大气,我得多买一些,等下次来买,就指不定的何年何月了。
我回家了,我今天买了一整套《淘气包马小跳》,这可是杨红樱阿姨写的书,我可要认真看。
今天,我为书哭了。因为今天我放学回家,一到家,我放下书包,脱了鞋,飞奔到房间里准备好好地把这本书啃完。妈妈来我房间叫我吃辣白菜和炸鸡腿,但我还是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后来,妈妈直接向我走过来,把我拎起来就往餐桌前跑。我极不情愿地开始吃饭,我不吃菜,只吃白米饭,狼吞虎咽地几口吃完了。又跑到房间里看书。妈妈又走进去,把书抢走,还没收了,还和我说:“你快写作业,不准看书。”老妈一离开房间,我就哇哇大哭。
有一次,我在上课时看书,被老师发现了,老师就打了小报告,还把我叫到办公室里。我一回家,就看见父母正拿着“打狗棒”坐在沙发上等我回家,我走到沙发前,就开始了“男女混合双打”。之前那和蔼的父母,变成了面目狰狞的魔鬼。
书,陪伴我成长,是它,哺乳我的大脑,让我获得知识。
我深深地爱上了铅笔作文500字
“都到这时候了,你还在用铅笔?”妈妈生气地对我说道。我只好用圆珠笔写字,等待妈妈去干别的事再换回铅笔。
为什么我一直用铅笔写字呢?因为它不要用其他东西来涂涂改改。铅笔写错了只需橡皮一擦了之,而其他笔写错就要用其他东西贴了又贴,比铅笔麻烦多了。而且这样字的下面颜色与纸张颜色不同,字就不好看了。
因为一支铅笔非常简便。假如你买一支铅笔和圆珠笔,要是你没有卷笔刀,用菜刀慢慢切都可以用。但是你没有圆珠笔的笔芯,你就必须要到商店里买笔芯,在这之前还得找到笔芯,钱也要比铅笔花得更多。而且铅笔用的时间连半年都不止,而圆珠笔一两个月就写不起字了,可见铅笔比圆珠笔更划算。
还因为铅笔容易控制。铅笔容易写出粗和细的字。练字的时候,只要你不把笔削得太尖,就能用手的力气来控制粗细,让字变得格外好看。但用圆珠笔是粗就粗,是细就细。比如写“提”字,就容易前半部分一直粗,后半部分又突然细起来。就算能用圆珠笔写好这些笔画,也必须非常慢。如果铅笔和圆珠笔同时开始练字,就是铅笔削很多次,圆珠笔也绝对赶不上。
妈妈,难道长大了就必须不用铅笔,抛弃铅笔吗?铅笔不用涂改,容易使用,还容易控制,难道用铅笔不好吗?
我深深地爱上了音乐作文400字
下午第二节是音乐课。
“啪!”的一声巨响,同学们立马“封住”了嘴。已经开始上课了,今天又有好多同学没带口风琴,而我也是其中“中弹”的人之一。
我已经有一个半学期没有带口风琴了。今天,音乐老师彻底爆发了,还说,如果下次再不带口风琴,以后的音乐课就别上了!我回家后,叫妈妈买了一个口风琴给我。接着,从我吹了第一口口风琴,弹了第一个琴键时,我便爱上了口风琴。
刚开始,我什么都不会,回家后,我一直在那儿研究怎么吹。学会后不用说了,我已经把今年老师教的所有曲子都弹得“一帆风顺”,这使我开始跟着爱上了音乐课,爱上了音乐。
每个单周的星期四早上,第三节课便是在我心目中“地位”最高的课——音乐课。每次,在这个时候,我们班级中都有表演活动。表演——那当然得有主持人了!这次的主持人,是我和另一个男同学。这是我入学以来第一次主持班级中的活动!尽管只是班级中的活动,也使我的小心脏承受了不少的压力!主持当天没出任何差错,这使我的小心脏倍儿爽呢!
这所有的事都让我深深地爱上了音乐!
我深深地爱上了阅读作文500字
“予希!快来看书!”唉,这是我妈常有的一句话,从我上五年级开始已经不下几百遍了,听得我都有些厌烦了。
妈妈又在催促我看书了,我只好弱弱地回答了一声“哦”以示服从。我从小就不喜欢阅读,更何况是那些长篇大论,看了我就心烦,一行行密密麻麻的字,我的眼睛都要花了。
但迫于无奈就到了书房,“啊!”我眼前一亮。书桌里添了个“新角色”,我抽出来一看,列夫·托尔斯泰的《穷人》。看到封面上那些精美的图纹,我饶有兴趣地读了起来。一看就是半个小时,仿佛已经置身在一幅幅场景中了。
“快来吃东西了!”妈妈大声喊道,要是平时我一定会快速跑下去把那些可口的食物一扫而空,但今天不知怎么了,那本书好像吸铁石一般把我深深地吸住了。但“女王”的话怎能不听,我手捧着书,慢慢吞吞地走了下去,脸上一副极不情愿的表情,但那双眼依然紧紧地盯着那本书。老妈看了这副景象讽刺我说:“哟!这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你都看书了,世界上还有什么不可实现的事呢?”我当作没听见,继续低头看着书。我草草地吃完了夜宵,又坐到椅子上看书了,我似乎置身在故事中,无暇顾及旁边的人、事、物。睡觉了,我依依不舍地放下手中的书,梦里回忆的还是书中的场景。
从此,我对书有了好感,深深喜爱上了读书,做完作业,不管多晚总是会读一会儿书。
我深深地爱上了阅读作文600字
我一直是一个不爱看书的孩子,总是在周末时被妈妈催促着看书,还说:“明年就是六年级的孩子了,你再不多看些对你有益的书,估计就追不上了!”
每次放松的时间都让我去看书,一点玩的时间都没有了。再加上语文老师每天的唠叨,我的耳朵都快爆炸了。
直到有一天,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五。我们有一节“云阅读”的课程。其他同学都非常喜欢这门课程,因为他们都一直认为这是电脑课。但是我一看到“阅读”二字,就想到妈妈说的话,想到这些,也就不怎么喜欢了。与往常不同的是,这一天的这节课居然引起了我的注意。
起初,我是毫不在意的,可是当老师说给我们介绍书的时候,我恨不得现在就睡觉,可是我不敢啊!毕竟是班里不错的学生。
老师打开幻灯片,屏幕上出现了《草房子》这个书名,然后又出现了书里面的一些小片段,接着,当老师把这些片段大声读出来的时候,我这个不爱看书的人也被深深地吸引了,我禁不住在脑海中浮现出当时的场景,在我的想象中,那是另外一个时空,仿佛那些书里的角色在现实世界中真的存在。
那天放学,我坐到了电脑面前,开始搜查起了有关《草房子》的电影和电子书。而当妈妈问起我怎么又坐到电脑前的时候,我只会心不在焉地回答说:“我在看电子书。”这个时候,妈妈就会很好奇地走过来一看,我真的在看电子书,心里就会想:这孩子平时怎么叫都不看书,今天怎么没叫就自己看起来了?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坏事。
从那以后,我深深地爱上了阅读!
我深深地爱上了篮球作文600字
篮球,在别人看来只不过是项普通的运动,对我却有着非凡的意义。因为它不仅给予了我坚强的意志,更给予了我高尚的品格。
说起我是怎么喜欢上篮球的,我可是记得一清二楚。那天,是一个晴天,天空深蓝,微云点缀。那时我才一年级,走路都还不怎么顺。那次爸爸与别的学校的老师打友谊赛。我坐在妈妈旁边,专心地看比赛。这时一位叔叔一个进球震撼到了我。那个叔叔脚步轻快,似乎是队中的主力。他运球非常快,一下子就来到对方阵营。面对着密密麻麻的防守,他一点也不畏惧,只见他一个胯下换手再配合上一个转身,轻晃开防守队员,然后直接一个出手。我屏住呼吸,生怕漏了任何一个细节。在我眼里,他的动作瞬间放慢了:只见他气沉丹田,球靠在小腹,又一下子把球举到头顶,手一扬,一个远射,球在空中划出了一个优美的弧线,飞进了篮框,篮网就像泛起的水花,优美极了。我一下子,就爱上了篮球。
既然喜欢,就肯定要学。记得初学那时,我连运球都不怎么利索,更别说投篮了,连篮框都擦不到。只能碰到网,不过泛起的波纹挺像水花的。我望着脚尖,问:“是我差吗?”我内心深处给我发出了回应:“功夫不负有心人,篮球不是随便打就能成高手的,只有付出双倍努力才能成就大器。”得到了自己的鼓励,我信心百倍,打球时也加倍努力。我坚信:“运球不好多运运,投篮不好多投投,没有谁生下来就是天才,只有多做自己不会做的事并勇于面对,这样才能获得真正的成功。”凭着这份闯劲,我终于有了现在这个技术,并不断去学习他人的优点,汲取他人的长处。
是的,我深深爱着篮球,它已经占据了我的灵魂并伴随我一生。
我深深地爱上了阅读作文300字
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到了一年级学校就有午读,但那时我识字太少,一本本书只不过是几张纸,一点儿也不好看。那些方块字不过是几个方格,上面有几个花纹。
我对书不但没有半点兴趣,反而深深讨厌着它。对书充满怨恨,只要一见到书满脑子想着,为什么会有书这样的东西?真烦人!对此妈妈急坏了,每天拿小书柜里的书给我讲故事,可我一读就忘了人物,听得迷迷糊糊,不一会儿就昏昏欲睡。
妈妈见我睡了也不是办法,便每天教我识十个字,我便对方块字有了点感情。
我可以看一本书了,那天我兴奋极了,掩不住好奇,自己看书好玩吗?我第一次自己看完了一本书,接着小书柜的书便被我看完了,从这时起我开始喜欢阅读了。
一年复一年,一日复一日。我有了个奇怪的习惯,不看书就睡不着觉,哪怕只是一页,即使睡着了也顶多睡半小时。
从讨厌到喜爱,我已经变成了小书虫,书,是一个多么精彩的无声电影呀。
我深深地爱上了阅读作文400字
书,被人们称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也被许多人称为人类的营养品。这些比喻,我感到十分亲切!
从前,我是不爱阅读的。那时的我只要妈妈给我看书,我觉得天都要塌下来了。那时的天灰蒙蒙,我也只好偷偷玩手机。我一直这样躲避看书。可是有一次,我的手机没电了。妈妈又过来让我看《皮皮鲁和红桃老K》,我没办法只好皱着眉头看下去。我看着看着……虽然还是板着脸,但是我感觉越看越有味道了!
从那时起,我深深地爱上了阅读!我开始经常看皮皮鲁总动员一类的书籍。故事里人物的悲欢离合,常常让我牵肠挂肚。渐渐地童话类的书籍再也不能满足我了,我开始看作文选!我因为看了作文选,写的作文也与别人与众不同了,连想法也别出心裁了。渐渐地……
现在,我的阅读量越来越大,达到什么书都看的程度。现在的我只要一天不看书,我就感到天空不比之前蓝了。只要让我看书,天空也更蓝了,太阳光也更明媚了!
书,被我称为珍宝。所以,大家和我一起“疯狂”地阅读吧!
我深深地爱上了书作文400字
书,是人们很需要的东西,记得五年级第一单元中的窃读记,一句话深刻地印在我的心中: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对于我来说,书就如同生命,而读懂书的真正意义,并不是为了娱乐,是用心体会,理解它。
记得,在儿时,我还在读大班,十分想上一年级。我想:只要上了一年级,我认识了许多字,就可以读那些深刻的书了!可是并不是,当我刚刚读完一年级时,我手捧着《四大名著》,好似囫囵吞枣,大有求之不足的滋味。从那一刻我便知道,读懂书,必要日积月累才行。
有一年,一次童书阅读课,当老师发下书本时,我发到了一种最不喜欢的书目,而我不得不看,我如同啃着一张死皮,硬着头读下去。而我读了一半,我发现我已经不知不觉怀着好奇心,突然,我觉得每一本书都如同有着魔力般的神奇。
书,不像那些吃的,让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但是,只要你从小爱上了知识广阔的书,书自然也会爱上你。因此,我爱上了书,不,而是深深地爱上了书!
我深深地爱上了阅读作文400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苏联著名的作家高尔基曾讲过这样一句话。
我是一只小书虫,跟广大的读者一样,热爱阅读。安房直子的《花香小镇》、J。K罗琳的《哈利。波特》、林海音的《城南往事》等书我都很喜欢。
那是一个万里无云、月亮高照的夜晚。
我正坐在明亮的书桌前写着作业。时间如流水般消失,转眼间,一个小时踏着小碎步在我身边悄然离开,我的作业也接近了尾声。接着,半小时也走远了,我的作业也做完了,我也一如既往地看起书来。
我走到书架边,随便地拿起一本,仔细地阅读起来,书就犹如一块吸铁石,把我牢牢地吸入了书的世界,难以逃脱。
转眼间,我的时间又一次悄然拜访我,跟着空气随风而去,一下就是一个小时,可是,我还依然沉浸在书和知识的世界里。一会儿,时间伴随着知识,入了大脑凝固机,成了一点“营养”。
阅读,是我喜欢干的一件事,无论它会浪费多少时间,我依然喜欢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