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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上了爵士舞作文范文大全赏析(精选21篇)

所属分类:作文大全 发布时间:2025-06-25 15:05:31

我爱上了数学作文500字

我现在渐渐喜欢上了数学,为什么呢?我也找不出原因,可能是我越来越喜欢听数学老师的课吧,所以我爱上了数学。

和上学期一对比,我发现我有了很大的进步。

以前,我上课十分不专心,爱拿着圆珠笔和尺子当零件,做模型。无聊的时候吧,我就喜欢东张西望,看看这个同学在玩什么,望望那个同学在搞什么鬼东西。有时更大胆,和前后左右聊天,听听他们的故事。老师要我们做课堂练习,我不会,所以我懒得做;困了,就趴着呼呼大睡……那时的我,基本上不拿数学当回事。

不过现在,我上课专心、认真了,因为我知道要努力才能成功。我也不玩圆珠笔和尺子了,因为它们会使我分心。我也不东张西望、不乱说话了,上课认真做练习,不睡觉……我知道:现在要努力,将来才能成功,才能为父母争光。

我认真听课后,成绩也一步一步地攀上巅峰,以前考试只有那么六七十分,现在我起码也有八九十分了,这就是我的进步!现在我听数学课,像在听语文一样感觉有趣。

我虽然进步了,但是我还要继续努力,认真学习。我不能骄傲,要继续保持这样。不仅仅是数学,各科成绩也要努力提升。我假如每次都这样用心学习,我就是为父母争光,为老师争光,为自己争光!

我爱上了读书作文700字

“赋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在我幼年时,书已经悄然进入了我的生活,在我的心里烙下了永不磨灭的印记。它像图画般美丽,也像歌声般动人,在我的记忆中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小时候,别人都用眼睛读书,而我用耳朵读。在我牙牙学语时,我躺在床上,听着妈妈给我讲故事。那可爱的小白兔,聪明的小蝌蚪,狡诈的狐狸……无一不牵动着我的心。是妈妈为我开启了通往知识宇宙的旅程。

时光飞逝,我上幼儿园了,妈妈给我买图画书、识字书、民间故事书,每天都和我一起学习,教我识字,带我朗读。妈妈还送我许多神秘的礼物——绘本。这种至今还让我魂牵梦萦的书,开启了我独立看书的美好体验。

上小学了,我认识了许多字,可以读懂书里的大概意思了。从《猪八戒吃西瓜》里知道了憨态可掬的猪八戒;从《小猴子捞月亮》中相识了调皮的小猴子。这些有趣的书让我发现,原来不仅只有玩耍才会有喜悦、笑声,读书比玩耍获取的乐趣会更大。

如今,我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看的书也更多了。《聊斋志异》中那活灵活现的鬼魅,看的我提心吊胆;体会着《青铜葵花》里的爱,就像是甜甜的糖果,融化在一杯清清的水里,化作淡淡的幸福;《三国演义》让我感受到古代战争的残酷,又让我了解了历史;《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又让我看到了保尔·柯察金的坚强。最令我痴迷的要数连老师送我的《最后一头战象》了,我常常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一连几天除了吃饭、睡觉、课堂上,几乎都在看它,几万字的小说被我三天内看完了。这些书让我如痴如醉,更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真、善、美和假、恶、丑。

我在读书中成长。书籍是我快乐的源泉,是我飞向学习天空的翅膀,是我驶向知识海洋的轮船。书,这颗人类文明的“长生果”,成为了我不可缺少的伙伴。

我爱上了种花作文600字

生活中,每个人都会有自己喜欢做的事。而我,对种花情有独钟。

有人说,种花是份苦差,每天都要去浇水,到头来还是死了。在我看来,花朵的生长与种花人对待花儿的态度息息相关,如果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地浇花,又或是今天只浇几滴水,明天却又倒一大盆水,那花儿指定活不长。但若是悉心呵护她,每天定时定量地给她浇水,真正地把她当作自己最亲密的朋友,那她也定会将自己最美的一面展示给你。

记得七月时种过几株玫瑰:在大花盆里,先埋一层土,在上面放些种子,然后再盖上一层较薄的土,这花就种好了,然后便是每天的浇水。

每天放学回家后,我第一时间就是为她浇水:用杯子舀取少许的清水,把水均匀地倾倒在花盆里,让每一寸土壤都喝到水;但也不能浇过多的水,否则花儿会被“淹死”。

看着小苗儿们破土而出,长出第一片嫩绿的新叶,我的心里格外自豪:看,这可是我亲手劳动出来的成果。

八月中旬,根茎越来越粗,叶子一片片冒了出来。幼小的花苞已隐约可见—小心她身上的刺。

几天后,我去参加了花样滑冰的等级考试。却不料有一个项目没通过。当我沮丧地回到家时,窗台上一抹亮丽的红色立刻吸引我的目光:多么鲜艳的一抹红色!她用自己娇小的身躯,冲破了那一层坚实的土壤,然后经过无数天风雨的洗礼,终于成为了一朵铿锵玫瑰!

我的心情一下子好转:是呀,这只是我人生路上的一点挫折罢了,如果我就这样倒下了,那谈何成功呢?

我的心里猛然有一种成就感,感到无比自豪,无比快乐,从此我就爱上了种花。

我爱上了读书作文500字

不知什么时候,我爱上了读书。就是那一次吧……

三年级时,我们换了语文老师,我们叫她王老师,她和别的老师讲课不一样,她告诉我们说:“多读书,读好书,才能成就更好的自己。”

她一直鼓励着我们读课外书,她是个知识丰富的语文老师,她也喜欢读课外书,一向不爱上的语文课,现在成了我最爱上的课,我的语文成绩从五十分变成了八十分左右。

王老师为了鼓励我,给我发了上小学以来的第一张奖状,我十分高兴,就此,我爱上了读课外书,每天不读课外书就会受不了,生活好像少了点什么。每一个星期,我都会从同学、朋友那借书,一周里,我每天反反复复地读同一本书,永远毫不厌倦,有时上课也会偷偷地在下边读课外书(当然,这种现象不好),我感觉读书才是人生中最快乐的一件事。

读到搞笑时,我都会哈哈大笑;读到悲伤时,我也会跟着伤心。读书时有时会忘记一些不开心的事,让人十分轻松愉快,还让我写作能力大大提高,为此老师常表扬我:“孙振邦快成了我们班的小作家了!”我今年我得到了一张关于读书的奖状,我对读书有了更多的认识,读书不仅让我爱上了学习,学到了知识,还明白了做人处事的道理。从此,我爱上了读书,好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

是啊,“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爱读书,同时还要感激我尊敬的王老师,是她一直鼓励着我们读书。

我爱上了科学作文800字

周末,爸爸带我去参观科技馆,我非常高兴,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向神圣的科技馆进发。

一进科技馆,呀!这里好大!人也很多。这里有很多高科技科普器材,令我惊叹不已。我如同刘姥姥进了大观园,感觉什么都是新奇的。

我走到一台机器前,见一个女孩正在用手触摸一个平台,上面有一个很形象的手形印记,旁边安装一个模块,有一个可以摇动操作的手把儿。出于好奇,我把手放了上去,那个女孩则慢慢摇动手柄。刹那间,一股电流传到我的手上,啊!有电!我立刻把手缩了回来。我的手麻麻的,也不算太痛。我一边揉着手,一边在想,这里为什么会有电呢?看了旁边的介绍文字我才明白,右边那个模块是手摇发电机,一摇就会摩擦发电,传到手印以及我的手上。看来,电是个神奇的东西呀!馆长介绍,人的手上有汗液,手放在这两个手印上,汗被电解,就会有触电的感觉。不同的人去触摸,显示器显示的电量会有所不同。我再次把手放到手印上,显示器上的指针超过一百,而爸爸的手放上去,指针才四十。我想可能是小孩活动量大,手上汗多的原因吧!

“咚咚……”这时,旁边传来敲鼓声。我转身一看,许多孩子正在鼓上一阵乱敲。奇怪!此鼓无皮,竟能“敲击”出鼓声,我很是不解。我上前仔细看了一下说明才知道,原来无皮鼓内壁上装有红外传感器,当参与者敲击时,触发了光电控制电路,使音频装置开始工作而发出鼓声。

在这里,我还看到了许多其他新鲜的东西。“窥无穷”,是在一个方形的框里装有镜片,通过方框往里看,如同一条隧道由近伸向远方,很深邃,也很奇妙。“看得见摸不着”更神奇,在一个黑色小框里,我们能看见一束红玫瑰,可伸手却什么也摸不到。还有“听话小球”、“静电乒乓球”、“翻转的镜片”、3D科普展板……有好多东西我都没弄清原理,我想现在应该努力学习,长大后用所学的知识来解释这些神奇的科学原理。

时间不等人,不知不觉两个小时过去了,爸爸催我回家。在科技馆里,我既从玩中学到了知识,又从学习中感受到了乐趣。通过这次参观,我爱上了科学。

我爱上了爵士舞作文800字

有句话说得好“天生其人必有材,天生其材必有用”。的确,不论一个人看起来多么不起眼,都会有他的闪光之处。就拿我班的同学来说吧,有的同学语文成绩很棒,有的同学数学成绩突出,有的同学唱起歌来悦耳动听。当然,普普通通的我也有一技之长哦,那就是跳爵士舞啦。

说起我的爵士舞之路那可真是感慨万千,那是一条汇集了欢笑和泪水的多舛之路呀!

“初涉舞圈”时,爸爸妈妈以影响学习为由,坚决反对我参加舞蹈培训班。虽然当时的我年仅十岁,但对学习舞蹈的强烈愿望迫使我冲破“乖乖女”的樊笼,勇敢地站出来与爸爸妈妈理论。终于在我又哭又闹又哄又撒娇的压力下,他们答应我,只要我能保证学习成绩不下降,就送我去舞蹈班。就这样,我成功地迈出了艰难的第一步。

“置身舞场”的经历,恐怕是我感触最深的了。由于来舞蹈班的时间比其他同学晚,因此落下了许多功课。当其他同学开始练习整套的动作时,我还停留在练习基本功的水平上。“即使学得慢又如何?”我一遍又一遍鼓励自己,“千万不能放弃,自己选择的路就要走下去!只要我能坚持下去,就一定能赶上其他同学!”于是,我就利用其他同学休息的时间,补这些功课。其中有一个转身的动作,让我至今记忆犹新。刚开始练习时由于脚和腰配合不协调,所以每练一次就摔一次。终于在摔了不下二十次之后,我找到了感觉,又练了整整一天才能熟练地做好。当我看到老师为我竖起的大拇指时,别提有多高兴了。我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由于我勤奋刻苦,很快就赶上并超过了其他同学。所以在“综艺满天星”节目中,我当仁不让地一展风采,并很荣幸地获得了荣誉证书。还有一次给小童星伴舞、一次参加“我要秀”舞台,也都顺利地获得了证书和奖品。

眨眼间,三年过去了,我从当初那个只会做基本功的小女孩,蜕变成了一个会和着音乐翩翩起舞的舞者了,从此我更加爱上了爵士舞。

我爱上了诗词作文600字

我的兴趣非常的广泛,比如我爱下象棋,踢球,但是我唯独不喜欢诗词,因为我感觉诗词很无聊。

但是自从我上了五年级后,我对诗词的态度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变,这都是因为我遇上了一个“诗迷”班主任——钟老师。

我对诗词的态度转变这么大,起缘于那次气质大舞台的表演。

那一次,快到我们班上气质大舞台表演了。钟老师告诉我们,他正在策划一台用诗词串联的节目,让我们全班参与表演。我眼前一亮,于是我踊跃报名参加了“赛诗词”的节目,积极训练起来。到了气质大舞台的那一天,我自信地走上台,与其他同学表演“赛诗词”。我们表演得很精彩,赢得了阵阵掌声。表演完后,我就下台看别的同学表演。别的同学也表演得非常好。原来诗词可以表演得这么有趣,我对诗词的兴趣一下子增加了许多。

不过让我对诗词的兴趣增加得更多的是那次体育节的开幕式。

那一次,钟老师想到了一个非常富有诗意的开幕式,他给我们看了一下台词,我立刻就被那精彩的台词吸引住了,心中爱唐诗的那把火被点燃了。我心里想,我一定要一心一意地学好诗词。到了开幕那天,我们一个个就像穿着古装的诗人隆重地出场。观众都投给我们好奇羡慕的目光。我们分成亲子两个方阵,分别表演了自己的诗词节目。整个出场式,我们的出场是最富有诗意的,获得了很多的赞扬。

学习诗词,让我收获了很多快乐。在诗词学习中,我可以听到一个个诗人在向我说话:杜甫在向我诉说春天之美,李清照在向我诉说她的思念之苦,陆游在向我诉说他报国无门的痛苦……诗词告诉了我诗人们的苦与乐,告诉我很多知识与道理。

我会一直喜爱诗词,一直喜爱下去。

我爱上了读书作文500字

“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这是我国著名革命领导人———毛泽东爷爷说的一句话。可是,我之前很不喜欢书,把它视为一位无声的敌人,直到发生了这件事。

这还要从我刚入小学的时候说起,因为老师提倡课后阅读。但在阅读课上,我不读,摆个假把式,妈妈知道了,先是循循善诱,讲读书的好处呀作用呀!我不听;她就严厉训斥,我还不理,最后无可奈何,她放出了最后通碟:再不读书,就别想吃炸鸡腿了。

听到“炸鸡腿”,我的口水就在嘴里打转了。我仔细琢磨琢磨,衡量衡量。好像有一个小天使在那苦口婆心:“……一定得看!”又有一个小恶魔在那说三道四:“看着多无聊呀!远没有看动画片有趣!况且看了没用。”于是他们在那儿吵了起来。不过,小天使有我的肚子撑腰,小恶魔没过多久便败下阵来。于是,我便开始了发奋读书。

在老师指定的《安徒生童话集》里,我结识了悲惨的小女孩,为她哭泣!在《西游记》里,结识了一路西行、降妖除魔的师徒四人,为他们的执着而赞叹。还有皮皮鲁、鲁滨孙……许多生动而鲜活的人物形象留在了童年的记忆中。

书让我学会了喜怒哀乐,让我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吃饭,我常常因为看书,作业也没写完,直到该睡觉了,才只好匆匆把作业写完。为此,挨了不少妈妈的批评,但始终没有挡住我对书的热情。

书已经成为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就是我的亲密小伙伴,我们还会有更多精彩的故事上演呢!

我爱上了集邮作文600字

邮票,一个看似不起眼的东西,却有很多人在收藏,今年暑假我在好朋友的影响下,也对收集邮票产生了莫大的兴趣。

早在七月,我就知道了邮票这个新鲜词儿,当时我就对邮票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可之后,我却把这事儿忘得一干二净。后来到了八月份,和一位朋友出去玩的时候,才得到了我人生中第一张邮票。

那天我们来到了峨眉山游玩,无意中发现在停车场里有一个邮局,我的朋友也是收集邮票的,我便陪他进去逛了逛,他对一个关于红楼梦的邮票很感兴趣,我也很想要,妈妈见我这么感兴趣,而且这东西又有意义,于是便帮我买了下来。

后来我对邮票的兴趣越来越浓厚,甚至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还经常到邮局买新发行的邮票。有一次我买完新发行的长江经济带的邮票时,偶然发现一本我很喜欢的集邮册,但价值不菲,我问妈妈可不可以买时,妈妈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我,说:“如果你要买的话,就要用你自己的零花钱买,要不你就在学校表现得乖点,一个月后我就给你买。”那本册子可是价值一百六十元啊!如果买了它,我的大部分零花钱就没了,实在是舍不得啊;一个月就是四个星期,要我在四个星期里不受老师的批评那是不可能的。看来这本邮册我是没指望了……可是周五放学一回家,就看到了书桌上摆着的正是那本我期待已久的邮册。当我问到妈妈原因时,妈妈却笑着对我说:“你的语文暑假作业每一项都得了优加,实在是不容易,你的努力妈妈都看在眼里,这是我奖励你的,希望你在新的一学期里继续努力!”听了妈妈的话我高兴极了,就这样我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邮册!

喜欢一样东西容易,而坚持研究下去却比什么都难,我一定要把集邮这个独特的爱好一直坚持下去!

我爱上了画画作文500字

画画是有趣的事,我也很喜欢画画,涂上五颜六色的颜色,多漂亮呀。可是我小时候并不喜欢画画,直到有一件事,让我爱上了它。

之所以我不喜欢画画,是因为每次画画的时候总不知道画些什么。刚画一会儿,我就擦几下,弄的纸张全是印字。从那时开始,我就认为画画是件很难的事,对画画,自己是失去了信心,也渐渐的对画画没了兴趣,最后就不喜欢画画了。

一天下午,我感觉特别无聊。爸爸见了就笑着对我说:“我们一起画画怎么样?”我连想都没想,直接说:“不要,画画一点也不有趣。”

爸爸听了,有点不开心了:“画画可好玩了。这样吧,我来教你个口诀,怎么样?”

虽然我不喜欢画画,但我也想听听是什么口诀。

爸爸笑着背起了口诀:“一个圆圆小脸蛋,长长耳朵真可爱,画两只眼睛像宝石,三瓣小嘴,脸上画一个椭圆小身体,再画两只小手和小脚,短短尾巴画好了。你来猜猜是什么呀?”

“兔子!”我开心地说。那你就来照着我说的口诀去画吧。爸爸又笑着说。

我嘴里背着爸爸教我的口诀,动手画了起来。不一会儿,一只可爱的小白兔就画好了。这时候我顿时觉得画画真有趣呀。

就因为这件事,我喜欢上了画画,无聊的时候,第一时间就想到了画画,现在画画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穷的乐趣。

我爱上了戏曲作文1000字

丝丝的凉风伴着鸭黄的傍晚,即使因那太阳即将完全落下而显得稍有落寞,但这也压抑不住思乡人期待再次回到家乡的心情。

这时是晚秋,一个团圆的季节。车驶过公路,道路上的沙石跳起来招手,狗尾巴草也附和着鞠了一躬。车速似乎很快,又似乎很慢。车窗外的景色飞快地往后倒退,我慢慢地伸出双手,想要触摸到那离我遥远的家乡。

家乡给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快乐。小的时候,学业不大紧张,总是时不时地回家乡,那里可是我的极乐世界,没有“断肠人在天涯”的困扰,只有抓鱼、逗鸭、踩石子路那些无比童趣的故事。

“到了。”一把略带干裂的嗓子发出的声音将我的思绪打断,回到家乡了。这次回家乡是因为奶奶生日,我们一家打算小住几天,好好弥补一下这么久以来错过的乡景。

次日清晨,报晓的公鸡鸣叫声还未进入我的耳朵,却先听到了不远处的门外传来一阵阵难以掩饰的激动声:“起床啦,起床啦,太阳都晒屁股啦。”是冰姐的声音。“来了来了,这么多年了还是用这句话来叫我起床啊,耳朵都要起茧子了。”我笑着答道。今天的声音似乎有点不同,似乎格外好听。我心里想。

即使我和小伙伴们好久没见面了,但我们的关系始终没有生分。我们的年龄相仿,玩起来也特别的自然,只是我那一尘不染的衣裳跟他们那皱巴如咸菜的衣服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幸好,我们的心还在同一根牵丝线上,因为我在城里长大,与他们比起来,总有那么一点点娇气,所以,他们都会让着我,因此,组队玩游戏时,我总能优先选择队友;在鸡场里捡到蛋时,我总能第一个吃到最新鲜的;累了看见路边有凳子,我还是能第一个坐下休息……一切的一切,一如既往。

玩耍的时间总是像离弦的箭一样快,转眼就黄昏了。今天是奶奶的生日,奶奶已经七十多岁高龄了,为了给生日会助兴,三伯说要给奶奶表演一部戏曲。三伯的唱戏能力我曾听说过,据说是从十来岁便开始学习戏曲,现在已经几十年了,在我们村里也算是一个众人皆知的高人了。

所谓的能力者,可能说的就是三伯了。他把凹凸不平的泥地当作舞台,没有华丽精美的戏服穿在身,没有气宇轩昂的配乐,却也能把观众们带入戏中的剧情里,还别具一番风味。

我的灵魂仿佛被吸走了,机械地眨眼,不断地往碗里拿南乳花生吃。待我回过神来时,碗里已是白花花一片。我细细地回味起来,好看,好吃。

离开家乡后,我对戏曲产生了兴趣,常常在网络上观看各种各样的曲种,也曾多次欣赏到戏曲演员那曼妙的歌声及舞姿。可奇怪的是,总感觉不如那天三伯表演的那样精彩。

我爱上了阅读作文400字

我是一个不爱看书的孩子。妈妈之前绞尽脑汁想让我多看点书,可我每次一碰书就犯困,妈妈真拿我没办法。

就在我上三年级的时候,我们班换了一位班主任,也是我的语文老师。他姓方,人到中年,和蔼可亲,上课既生动有趣,又不死板,全班同学都喜欢他。方老师让我们写周记,还时常帮大家的周记投稿到小记者网,班里好些同学的周记也上过缤纷校园报,当然也包括我。

为了提高大家的写作积极性,老师还把周记打印出来自己制作了一份属于我们班级的书。他说:“你们不仅要学会写作,更重要的是要多多的阅读,体会阅读带来的快乐!”从那时起,我每天坚持阅读,第一天十五分钟,第二天二十分钟,第三天二十五分钟……一直坚持着。方老师果然没骗人,书中有很多课堂上所学不到的知识和东西,那种书香带来的快乐无法言语表达,我喜欢沉浸在那里面,我似乎爱上了阅读。

经过这两年的阅读,我的写作能力也有所提高。它教会了我独立,教会了我强大,教会了我很多知识。这些都离不开方老师的精心引导和教诲。感恩我的老师,我会一直坚持下去的,我爱上了阅读。

我爱上了读书作文350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智慧的源泉,书还是我们的好朋友,它教会了我许多知识。下面,我就让你们看看我以前读书的经历吧。

最近一段时间,我参加了作文学校的“跟着课本读名著”活动,我读了好多书,如《成语故事》、《兔子坡》。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兔子坡》这本书,每天只要一写完作业,我就急急忙忙地从书包里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打开,找到了上次看的地方,用手指慢慢地指着,大声朗读,目不转睛地看着书中的文字,越看越有劲儿呢!

啊,糟糕!这个字念什么?我心想,要不跳过去?想到这,我的头上仿佛出现了一个小天使和一个小恶魔,小天使说:“不行,一个字不认识可能会导致这个句子的意思都不知道呢!”小恶魔又说:“哎呀!没事啦!别听他的,跳过去就行了。”我认真思考了一下,同意了小天使的建议,便打开字典,小心翼翼地找到这个字,嘿!被我找到了吧。

我爱读书,我不为功利,我每天都要读书。

我爱上了读书作文800字

我爱上了读书

文|杨子玥

有一种美,叫做无与伦比;有一种陶醉,叫做无法自拔;也有一种相见,叫做奇遇。其实,这也就是我与书的关系。那么,我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爱上读书的呢?于是我钻入了倒流的时光隧道。

听妈妈说,幼年时期的我就深深的爱上了读书。虽然我识字不多,但是我还是有办法的——听书。每天晚上,妈妈就给我听《安徒生童话》。在听书的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的知识。其中有一篇《王子与鸟》的故事,令我感受颇深,让我学会了懂得爱护别人,这个故事我百听不厌,听了一遍又一遍,在脑海里不停的回荡。在母亲的指引下,我又了解了很多的知识。

跟随着时光的漫流,我长大了,从一个蹒跚学步的小孩子变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妈妈也给我买了许多新的卡通漫画书,也有少许的文字图书。它们整整齐齐地摆放在我的书柜上,每当拿起它,就觉得我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瞧,那一个个生动搞笑的图画,一篇又一篇的浮现在我的眼前。

一只小乌龟要去参加一年一度的聚会,一路上不畏艰难,不理别人的嘲笑,最终,一分不迟的赶了过去。《犟龟》里,小乌龟身上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敬佩和学习。

六年级了,我读书的范围也更宽更广了,渐渐地开始读四大名著了。《三国演义》带给我的感受是诸侯争霸,三国之争。一本本沉甸甸的历史书,乘载着一字一句的事实。当然,我也喜欢读曹文轩的《根鸟》。我常走在书的海洋,因为我坚信——读书使人快乐。

一本书,给我的是一份份文学的永恒,还带给我自然、世界、宇宙的奥秘,既开阔视野,又陶冶情操。历史的更替,社会的变迁都是我从书中一点点领悟到的。

一种真正的愉悦,一场不期的相遇,一次次奇遇就是我与书的故事,与书相伴,丰富精神世界,读书使我快乐!

我爱上了读书

文|刘滨瑜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如果有人问我,你什么时候爱上读书的,我一定会骄傲的告诉他,我从三四岁的时候就爱上了读书。

别人都是用眼睛看书,而我却是用耳朵“看”书。三四岁时,我的奶奶便给我讲故事,在这些故事中,《小红帽》让我印象深刻,当讲到大灰狼来的时候,奶奶沉着音,呲牙咧嘴地说:“小姑娘,你在干什么?”还没听完,我便一溜烟地跑到门口,吓得瑟瑟发抖。渐渐地,时间长了,奶奶肚子里的故事少了,不能满足我的要求,便开始编故事,一粒扣子,一片树叶,一支笔……都可以在奶奶的加工后,变成一个个美好动听的故事。可以说,在我的读书生涯中,奶奶便是我的启蒙老师。

在学前班时,我便开始听广播,虽然收音机的外表破烂,但把按钮打开,它就会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每一个人。当时我最爱听《动物世界》,主持人是赵忠祥和王彩琴,从他们口中,我知道了狼、虎、豹……这些动物。所以,我便成为了幼儿园的动物先生。

到了一年级,我的识字量增长,便可以自己读书了。但因为识字量有限,我总会闹出点笑话,比如说把“凯”读“岂”,把“诸”读成“者”之类的。就是因为这样,我又被家人称为“别字大王”。虽然被取了这个外号,但也无法阻挡我对读书的兴趣。在那个时候,十分流行一种绘本,A4纸大小,每页都有色彩鲜艳的图画和一段简洁的文字,被各个同学称为读书图文并茂的“电影”,每一个人拿到这个绘本,都会爱不释手。

不知不觉间,我已经五年级了。除了每天吃饭学习,读书便是我一天中不可缺少的东西。在书中我结识了不少朋友,曹文轩、冰心、萧红……是他们牵着我的手,带我走进了五彩缤纷的文学世界。

现在的许多书,都是以悲伤结尾的。在闻庆来被同学嫌弃被,迫返回老家时,我十分的同情他;当二丫头被淹死后,我悲痛欲绝;当读到诸葛亮死后,我流下了两行热泪。这些悲伤的小故事,像一个个精灵走进了我的心间,成为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无法与我分离。

如今,拥有一本好书,我恨不得把它一口吞进肚子里。只要你腹有诗书,便一定会有一双不平庸的眼睛,有诗意的生活。自从我爱上读书后,我便与另外一个完美的我相遇了……

我爱上了读书

文|任宇轩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每当有人问我:你是怎样读书的?我就会骄傲地回答:“手不释卷!”读书让我的内心更加充实,我爱上了读书。

许多人读书,是用眼睛和嘴巴来读的,而我则用的是另一种方式,没错,就是听。我在三岁左右时,就开始读书。那时候,我的爸爸妈妈每天都给我讲一些故事。那时候最喜欢听的就是《三只小猪》。我为三只小猪而担忧,在狼被烫伤时,我也同三只小猪一样高兴。那些耳熟能详的故事,我百听不厌。除此之外,妈妈还经常给我编故事听。一针一线,一花一草,在她的大脑的加工下就变成了精彩的故事,让人回味无穷。我认为父母是我第一位语文老师。

上了小学后,我的识字量大了,但还是经常读错字,把“诸”读作“者”,把“径”念成“轻”之类,闹出了不少笑话。那时全班特流行看漫画书,我也看得如痴如醉。《父与子》让我开怀大笑,时不时被父子俩之间的亲情所感动;《小萝卜头在狱中》又让我义愤填膺,泪如雨下,尤其是最后小萝卜头被杀的情节,更是令我悲伤。这些图文并茂的漫画书成了我一生中不朽的美好回忆,至今还让我回味无穷。

现在,我已经上五年级了,不满足再看故事漫画书了,小说散文又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既悲伤又高兴,悲伤的是保尔的不幸,高兴的是保尔又站了起来。读《狼王梦》又让我悲痛万分,当我看到紫岚的孩子们一个又一个夭折离世时,我潸然泪下。在看《重返狼群》时,我为小格林的成功放养而高兴。我真切的感受到读书就像在交朋友,这个朋友会把我领入文学的宝库,知识的殿堂。可谓“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呀!

如今,书已经充满了我的大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为我的学习带来了许多好处,当其他同学为写作文犯愁时,我却迅速地写出一篇篇好文章。于是,我爱上了读书,也看到了一个崭新的自己。

我爱上了读书

文|贾承岩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永远感到读书是我生命中最大的快乐。如果问我什么时候读的书?我会说:“我三四岁读书的。”

平常人都是用眼睛去读书,而那时我是用耳朵读书的。在我的家庭中最会讲故事的人是我的外祖母,每次睡觉前,她总会给我讲《小红帽》的故事。当外祖母讲到大灰狼和小红帽的情节时,她用低沉而又沙哑的声音说:“小红帽,你干什么去呀?”我吓得钻进被窝,想象着小红帽是怎样被大灰狼吃进肚子里的。几天过去了,我的外祖母一肚子的童话故事一瞬间就没有了。但是她总会编故事讲给我听,生活中的每个事情,每个物品,都会变成各种各样的童话故事。

时间悄悄地从我们身边溜走,我上了学前班,不会再缠着外祖母给我讲了,而是自己阅读。我的识字量也随之增多,但还是有限的。有时会把“大”读成“太”,把“诸”读成“者”,在家里闹了不少笑话。有一次,我读小儿书《乌鸦喝水》不小心把“乌鸦喝水”中的“乌”读成了“鸟”,成了“鸟鸦喝水”。正在喝水的外祖母,一听到“鸟鸦喝水”四个大字,笑得水都喷出来了。全家人看着我捧腹大笑,只有我还是一脸疑惑。

慢慢地,我上了一年级,我们班同学都喜欢听广播。有一次,我刚到教室,见某个同学拿了一个木盒子,走近一瞧是个收音机。收音机打开后,我们都乐了。一个有磁性的声音从收音机里传出来:“小喇叭时间到了!”这个小小的收音机给我带来了大大的收获,让我知道了很多的神话故事,后羿射日、女娲补天……

如今,我上五年级了,已经是个大孩子了。知道了有许多作家,曹文轩、三毛、沈石溪、黄蓓佳等等,还有许多文坛大师带我进入书的海洋。有些故事虽然不是像王子和公主过上幸福的生活那样,有着美好的结局,但是依旧让人感动。

如果有人给我一本我喜爱的书,我一定会把它给“吞”下去。古人云:“腹有诗书气自华。”我爱读书,努力做更好的自己。

我爱上了读书

文|杨景翔

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河水流进山谷。我每忆起年少时的经历,总经不住露出一丝微笑。阅读算是我生命中最大的快乐,我那颗热爱读书的心也不可能消失。

在我三四岁时,就渐渐地对读书有了兴趣。每天午饭时,奶奶总会一边吃着饭,一边捧着一张大大的报纸看着。看见奶奶看得很开心,我便也想知道报纸上写的是什么。奶奶午休的时候,我就把报纸铺在地上,跪在上面饱览着上面的内容。那时不识字,我就看报纸上的插图,那生动有趣的画面让我看得津津有味,不能自已。从那时起,我就深深地被书籍吸引住了,也是从那个时候,我爱上了读书。

上小学了,老师要求大家阅读一些带有图画的注音故事书,爸爸妈妈就给我买了很多本同类的书阅读。看了《乌鸦喝水》我便梦想着成为一只聪明的小乌鸦;读了《哪吒闹海》我又幻想着自己可以变成神通广大的神童。每当捧起一本故事书,我就会将自己想象成故事里的主人公,去经历他们的种种历程。那时候,阅读早已成了我生活中绝不可缺少的部分。

自从逐渐步入三年级,阅读故事书便不能再满足我的需求了。在爸爸的推荐一下,我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刚开始读时,对这本书讲述着“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并没有多大的兴趣,随着我的深入阅读,我慢慢地对“斩黄巾英雄首立功”“虎门关三英战吕布”等故事情节所吸引。再往下阅读,我发现我被这本《三国演义》彻彻底底征服了。我欣赏关云长的义薄云天,欣赏吕布的武艺高超,欣赏有着“三寸不烂之舌”的孔明军师。这部叙述着三国鼎立故事的文学著作成为了我的书架上绝不可缺失的书籍。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阅读的热爱也越来越深,虽然我腹内存着万卷书,但我永远也不会停止阅读。快跟我一起爱上读书,畅游书海的世界吧!

我爱上了读书

文|李袁清华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如果有人问我什么时候爱上了读书,我一定会骄傲地告诉他:“我从三岁就喜欢上了读书。”

小时候,别人看书都是用眼睛看,可我却是用“耳朵”。那时,每天晚上妈妈都会让我坐在床上,给我讲故事。我觉得妈妈满肚子都是故事。小时候,我最喜欢听的故事就是《小红帽》。每次妈妈讲到大灰狼的时候,她都会呲着牙,咧着嘴,故意把尾声拖得长长的,声音压得低低的。看到妈妈表情的变化,我感觉妈妈就是大灰狼,要把我吃掉,就赶快躲进被子里,每次我都会为小红帽担忧。

有时候,我的要求有点高,妈妈肚子里就没有童话故事了。但是,她会给我讲她小时候的故事,妈妈给我讲的故事令人难以计算,妈妈是我最早的启蒙老师。

后来,上了幼儿园,我们就开始流行听广播。当时,我们每个人上学会都给书包装一个小广播。你们可别小瞧这个小广播,它可是会魔法的。一到下午2点的时候,按下按纽,它就会出现一阵声音:“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姐姐,今天,我们讲的故事是《精卫填海》……”这些故事都带给了我美好的回忆。

耳朵听了几年后,我就不再用耳朵“读”书了,因为我已经是一名一年级的小学生了,可以用眼睛看书。但当时我的识字量还不够,所以经常闹笑话。可是我坚持阅读,后来可以看许多绘本。这些绘本图文并茂,令我浮想联翩,沉浸在故事的海洋中。

现在,我已经是一名正式的五年级学生了。读书像吃饭一样,是我每天必不可少的一样东西。我也知道了许多著名作家:曹文轩、黄蓓佳、冰心、高尔基……这些大师牵着我的手,带着我走进书的海洋。书就像一粒种子,种在了我的心中,与我不分割。

如今,我已经彻底爱上了读书。“腹有诗书气自华”,我在努力成为一个有修养的人,希望在书的海洋里,遇见一个更完美的自己。

我爱上了阅读作文600字

书是我的好朋友,它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书我的好老师,它教给我知识,给我讲许多故事……

还没有爱上阅读之前,我总是闲着没事干,只好无聊地在家里走来走去。直到有一天,家里没有人,我实在受不了那种安静,于是,随手拿起一本名叫《明朝那些事》的书开始翻看,一开始,我只是随便看看。但到后来,我越看越入迷,越看越有味道。连家里人已经回来了都不知道,好像我就是里面的朱元璋在化缘。直到家人叫我,我才从幻想中醒来。

从此,我便爱上了阅读,我让妈妈买了许多书,其中非常喜欢的几本书有:《花海与沼泽》、《我的妈妈是精灵》、《爱德华的奇妙之旅》等等。我最喜欢的作家是:杨红樱,郑渊洁,汤素兰……

我一有空就拿起书本津津有味地看,走路的时候在看,睡觉前在看,去旅游至少也会带上两三本书在路上看。看到优美又有趣的词句,我便会把它们抄起来。

记得有一次,我看了一本名叫《小朵朵和大魔法师》的书,书中小朵朵对一本书念道:“呼呼哗哗!”结果那本书竟然活了!

我眼前一亮,心想:我也要试试,看看到底灵不灵。于是我对椅子喊道:“呼呼哗哗!”可是椅子并没有活过来,反倒把鱼缸里的乌龟惊醒了,我心里一凉,有些失望,但还是抵挡不住书的诱惑,又继续看起来。

有时候,看到一些十分精彩的部分,我不免会激动地跳起来,别人会以为我疯了呢!有时晚上我睡不着,便会打开电筒,偷偷地看书。

我爱阅读,伤心时看一会儿,生气时看一会儿,委屈时看一会儿。阅读总会让我的心情平复下来。它会像朋友一样听我诉说,安慰我。

以后我会读更多的好书,在书的海洋中畅游,学习更多的知识。

我爱上了读书作文800字

“书山有路勤为径。”有人问我:“你几岁爱上了读书呢?”我骄傲地说:“我从三岁就爱上了读书!”可以说,书是我童年里的“好伙伴”。

我小的时候,是用耳朵阅读的。外婆每天在我睡前,都要给我讲一个小故事。什么《小红帽》《三只小猪》《灰太狼和三只小羊》……这些童话故事,我都听外婆给我绘声绘色地给我讲过很多遍了,但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外婆给我讲的《小红帽》。当外婆扮演狼的时候,她拖着尾音,龇着牙说:“小红帽,你要做什么呀?”我听完吓得连忙躲进了被窝,为小红帽担忧起来。但当外婆肚子里的小故事被我听完后,她又开始编一些故事,一根绣花针、一个杯子、一双鞋子……都让我外婆讲活了,十分生动形象,仿佛它们就在我眼前,开着会,议论纷纷。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外婆就是我人生中的启蒙老师。

上学前班时,我非常喜欢听学校的广播。那个小音箱,就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每当到中午休息的时候,小音箱就播起来:“红领巾广播站,现在开始播音了!”那些五六年级的大哥哥和大姐姐,每天都能给我们带来一些丰富的故事,《后裔射日》《杨靖宇的事迹》……这些故事让我如痴如醉,不仅丰富了我的思想,也是我精神的食粮。

当我上了一年级,识字量逐渐增大,开始让爸爸妈妈给我买绘本,一个人拿着书阅读起来。但由于有些汉字不认识,便只认字的一半,把“诸”读成了“者”,还把“沁”读成了“心”,还特别容易读别字,“大”读成了“太”,“乌”被我读成了“鸟”。因为我经常读错别字,爷爷就叫我“别字先生”。尽管如此,但我越来越爱读书了,它始终如磁石一般一直吸引着我。

现在,我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读了不少名著,三毛、冰心、沈石溪、曹文轩、老舍……都成为了我的好朋友。他们牵着我的手,带我走进了万紫千红的世界。每次得到一本好书,我就恨不得把它一口吞下。

“腹有诗书气自华”。自从我爱上了读书,就跟着主人公走进他们的世界,与他们一起哭,一起笑。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爱上了读书作文600字

书,使人进步;书,浓缩了文人墨客的思想精华。读书就像一次旅行,能让我们体会到从古至今的智慧和思想。

今年暑假,我本想坐在客厅,吹着空调,吃着西瓜,看着电视,过一个很是舒服惬意的暑假,但在放假一星期后,这个想法被彻底“消灭”了。

那是一个阴沉沉的下午,我和往常一样,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突然收到老妈的信息,老妈说有份“大礼包”到了,让我去领一下,我想这个大礼包肯定是许多零食,估计是老妈怕我在家饿吧,于是我三两下换好衣服就跑去领快递了。

“大礼包”领回家后,我一边流着口水一边开箱,开箱看到后,脸上的笑容逐渐凝固,急忙跑去打电话。

“喂,老妈,你是不是买错了,这根本不是零食大礼包啊?”“没买错,那是你这个暑假的书籍‘大礼包’,赶紧看吧,都是名著。”“可是这是暑假啊!”“暑假更应该看!”完了,这个暑假“惬意梦”泡汤了。

开始阅读的第一天,老妈“贴心”地为我安排好读书时间和内容,一天最少读2小时。刚开始,我读一会儿就抬头看看时间,因为这些文章根本都不吸引我,虽然平时也读书,但一天读2小时,而且是老妈指定的书,不是我喜欢看的类型,感到很没意思。但为了应付老妈晚上的检查,我也只能硬着头皮看了。

连续看了十几天后,我突然发现我不像原来那样急燥地读了,而是在认认真真地看,而且越看书里的章节越吸引我看,甚至一直连看一上午或一下午都很感兴趣,我还发现读书后写博客很有思路,也有素材可写。

“大礼包”刚开始让我很抗拒,后来我渐渐喜欢上了它。果然,书不仅让我写作更有思路,还开阔了我的知识面。我爱你,书!

我爱上了读书作文600字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读书可以让我们更完美,在三四岁的时候我就爱上了读书。

小时候,别人都用眼睛读书,而我用耳朵读。每到傍晚时分,那是我最兴奋的时刻。因为此时妈妈就会为我读好听的绘本。静静地躺在床上,依偎在妈妈身边,享受故事带给我的快乐。读到《大脚丫跳芭蕾》的时候,妈妈好听的朗读仿佛让我就在现场看大脚丫那柔美的舞姿一样。读到大灰狼的时候,妈妈就会把声音压的很低,拉的很长。这时我就会被吓得钻进被窝。妈妈就这样成为了我读书的启蒙老师。

上了学前班以后,绘本故事对我来说有些幼稚了。妈妈就会打开喜马拉雅播放凯叔讲故事。我最喜欢听凯叔讲《西游记》了,他的声音充满魔力了似的让我沉浸在经典中,将我带进了文学世界。

进入小学,我已经能够开始自己自主阅读绘本了。由于认识的字太少,经常会读错字而闹出笑话。“熊”被我读成“能”,“太阳”被读成“大阳”,“买”读成“卖”……还读得结结巴巴的,家人就会拿我开玩笑,叫我“错字先生”。绘本上面有精美的图片,下面有一些简略的文字,我在读文字时,脑海里就会出现那些跳动的画面,栩栩如生。

四年级时,在我的生活里,读书和吃饭一样,是每天必不可少的。通过阅读,我认识了许多大师,郑渊洁、冰心、曹文轩……他们牵着我的手,为我解闷,带我在想象的空中自由飞翔。每次阅读时,我的心情都会随着故事情节的变化而变化。这些故事成为了我身体的一部分,和我永不分离。

如今,每当我看到一本好书,就想迫不及待地将其吞下。我爱上了读书,遇到了另外一个美好的自己。

我爱上了做饭作文600字

平时我在家总喜欢做一些美食,暑假里爸妈一忙,我就负责做饭,对我来说也是个不小的挑战,这不,今天的晚饭就由我来做。

我先把稀饭煮上,煮稀饭很简单,只要按妈妈说的量放好米和水,按一下电饭锅上面的“开始”就可以了。趁着煮稀饭的时间,我开始准备做菜的食材,我要做一个番茄炒蛋。我打开冰箱先拿出两个鸡蛋,打到碗里面,用打蛋器把它绞碎,再把西红柿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等到稀饭煮得差不多了,我就开始炒菜。先点火把锅烧热,然后倒油,锅里的油噼里啪啦乱响,我吓得赶快躲到一边,但是在旁边待着也不是办法呀,我就拿起妈妈刷碗时的手套戴上,这样油就不会溅到我身上了。等油热了把打好的鸡蛋倒进热油锅里,一直翻身,不知道怎么回事鸡蛋煎的有点黑黑的,不像个妈妈煎的那么好看,不管怎样还是先盛到碗里吧,我又把切好的西红柿放进锅里面炒几下,添一点水,然后把煎好的鸡蛋,放到锅里,一起炒一下就好了,妈妈告诉我做菜不要放太多的调料,所以我只放了盐和一点点耗油,即健康又美味的番茄炒蛋做好了!(虽然卖相有点不好看)

晚上爸妈一回来就开饭了。我尝了口鸡蛋,可真难吃,有点苦。我问妈妈:"为什么我煎的蛋这么黑呢?"妈妈说:"宝贝,煎的蛋黑是油太热了,下次你煎蛋的时候油不要太热,火不要太大就好了。"

下次我要学着做的好一点,让爸妈吃到可口的饭菜。这个暑假我爱上了做饭。爸妈都有工作比较忙,也很累,我不上补习班的时候,就有时间做饭,虽然口味不怎么样,但是每次爸妈回到家都能吃到热乎饭,爸妈很满足,我也很开心!

我爱上了英语课作文500字

冬天过去,春日又来……在海棠花盛开的季节,一位外教走进了我们的英语课堂,她就是Amy。

我还清晰地记得第一次和她相遇。我不喜欢英语课,而且我的英语课纪律很不好。上课时,我不是找同学聊天就是看课外书,英语老师对我意见可大了!但当Amy跟随英语老师走进我们班的时候,让我眼前一亮,让我把看课外书的欲望打消了。Amy高高瘦瘦的,皮肤很白,一头金黄色头发,身穿一件白色外套。她时常微笑,张开嘴就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漂亮极了!英语课上Amy做了自我介绍,并留给我们一个提问的机会。我问Amy:“我们学校留给您的印象是什么样的?”她的回答是“非常棒!”她一边回答一边微笑,笑容就像盛开灿烂的海棠花。

又一次课上,Amy给我留下了更深的印象。阅读内容完成后,Amy给我们出了15道题并把我们分为两组进行小组PK。比赛结果是:我为我们小组争得了十分,并且帮助我们组取得了胜利!下课前,Amy竖着大拇指对我说:“Goodjob!”(好样的!)我好开心!我句话使我对英语的热爱从心里生了根,发了芽。

四月的海棠绽放了,我想再问一次Amy海棠校园留给她的印象,是不是会比棒更棒呢?海棠校园里的老师好像海棠花,我们就是海棠果,老师送给我们温暖与芬芳,我们结出美丽丰硕的果实。我要感谢这位外教老师,因为是她让我爱上了英语课!

我爱上了读书作文600字

走进我美丽可爱的图书室,数不胜数的图书们全都躺在那干净又舒服的书架上懒懒地睡觉。它们睡得可真香啊!连我翻动它们,它们都没有知觉,我轻轻地把几本书竖立起来,但是它们又“扑通”一声,躺下继续一声不吭地睡觉了。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刘向也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所以,我爱书,特别是好书,爱它那溪水般的畅通,爱它那优美的词句。每一本书出自不同的作者,不同的故事情节,有的轻快、有的悲伤、有的深沉……但无论什么作品都会给你带来新的知识。

我从小开始,就非常喜欢看一些杂志和一些连环画或短篇小说,是书让我大开眼界,是书让我认识了这个美不胜收的世界,是书让我学会了做人的道理。我与书的故事和友谊,随着读书量的增多而渐渐增多,也和书变得更加亲近了。

这些书我最喜欢的就是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中的樱桃沟的春天。我看了之后非常感动。其中,因为有一股寒流,瘦弱的小可怜没挺得过来,所以它就这么匆匆的走了,谁也拦不住它。它的妈妈虎皮猫就这么悲伤了下去,直到冬眠的动物全部都醒过来了。小可怜就这么走了,把它妈妈的灵魂也带走了。虎皮猫终日神情恍惚,不是在山洞里伤心地流泪,就是在小可怜的坟边难过地发呆。胖头、二丫和三宝都是懂事的好孩子。在小可怜离开后的这些日子里,他们总是小心翼翼地不让妈妈生气,就连最淘气的三宝,也把自己管得好好儿的。这本书真的非常感人,我看这本书的时候,还情不自禁地流下了伤心的泪水,那个时候我仿佛也变成了当时的虎皮猫,直到我把书放下,渐渐地才收住了眼泪。

在书的海洋中,我从书中学到了许多,所以书永远都是我最好、最真诚的朋友。

标签: 五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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